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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准备咨询业务指引

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准备咨询业务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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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准备咨询业务指引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税务师事务所及其涉税服务人员提供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准备咨询服务行为,提高执业质量,防范执业风险,根据《涉税专业服务监管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3号),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税务师事务所及其涉税服务人员承办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准备咨询业务适用本指引。

第三条税务师事务所及其涉税服务人员提供年度纳税申报准备咨询服务,应当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采集涉税专业服务基本信息和业务信息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49号,以下简称“49号公告”)要求,向税务机关报送《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人员)基本信息采集表》和其他相关信息。

第四条税务师事务所及其涉税服务人员提供年度纳税申报准备咨询服务,实行信任保护原则。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税务师事务所及其涉税服务人员有权终止业务:(一)委托人违反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的;

(二)委托人提供不真实、不完整资料信息的;

(三)委托人不按照业务结果进行申报的;

(四)其他因委托人原因限制业务实施的情形。

如已完成部分约定业务,应当按照协议约定收取费用,并就已完成事项进行免责性声明,由委托人承担相应责任,税务师事务所及其涉税服务人员不承担该部分责任。

第五条税务师事务所及其涉税服务人员提供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准备咨询服务,应当遵循《税务师职业道德规范(试行)》的相关规定。

第六条税务师事务所及其涉税服务人员提供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准备咨询业务服务,应当遵循《税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试行)》的相关规定,在业务承接、业务委派、业务计划、业务实施、业务结果等服务各阶段,充分考虑对执业风险的影响因素,使执业风险降低到可以接受的程度。

第二章业务定义与目的

第七条本指引所称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准备咨询业务(以下简称“年度纳税申报准备咨询业务”),是指税务师事务所接受委托,对委托人或者其指定的纳税人提供的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事项资料依照税法和相关标准,执行相关规则规定的程序和方法,在委托业务范围内依法对纳税人资料、情况进行归集和专业判断,对年度纳税申报事项提供分析、评估、建议等涉税服务活动。

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准备咨询业务包括:资料准备、数据整理、申报方案设计和报送安排。

委托人包括企业所得税纳税人、第三方,委托人与纳税人不一致的,委托人应能保障纳税人履行配合、协助税务师事务所正常开展咨询服务工作的义务。

第八条税务师事务所为保证纳税申报咨询业务质量应从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适用依据正确、程序合法四个方面评价处理结果的合法性。

第九条税务师事务所实施年度纳税申报准备咨询业务,应执行以下基本流程:

(一)与委托人签定年度纳税申报准备咨询业务委托协议;

(二)从委托人处取得年度纳税申报准备咨询的资料;

(三)对资料和数据进行专业判断;

(四)出具企业所得税的纳税申报方案。

第三章业务承接

第十条税务师事务所承接年度纳税申报准备咨询,应当遵循《税务师业务承接规则(试行)》的相关规定,对委托人的基本信息、交易资料进行分析评估。

第十一条税务师事务所决定承接年度纳税申报准备咨询,应当遵循《税务师业务约定书规则(试行)》的相关规定,与委托方书面签订业务委托协议。

第十二条税务师事务所决定承接年度纳税申报准备咨询业务的,应当与委托人书面签订业务委托协议,并按照49号公告的要求,向税务机关报送《涉税专业服务协议要素信息采集表》。

第十三条税务师事务所签订业务委托协议后,应当获取委托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以及委托人管理层对其提供的会计资料和纳税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负责的承诺声明。

委托方承诺确保涉税服务人员不受限制的接触任何与年度纳税申报准备咨询工作有关的记录、文件和所需的其他信息。

第四章业务委派

第十四条税务师事务所应当指派能够胜任纳年度纳税申报准备咨询业务的涉税服务人员,作为项目负责人。

税务师事务所在选定项目负责人时,应重点关注其技术专长、经验、已有项目的工作量以及独立性是否符合要求。

第十五条项目组织结构一般可设为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项目助理三级。

项目负责人由税务师事务所选定,是项目最高负责人,全面负责项目管理工作,对项目质量承担最终责任。

项目经理由项目负责人选定,是项目具体承办人,主要负责项目组人员安排和指导、底稿复核以及与委托人沟通等工作。

项目组各级人员选定前,应当事先征询成员意见,协调各项目组之间对人员、时间、资源的不同要求。

第五章业务计划

第十六条为确保年度纳税申报准备咨询业务顺利实施及业务质量,税务师事务所应当遵循《税务师业务计划规则(试行)》的相关规定,由项目负责人应当在实施年度纳税申报准备咨询业务前,编制年度纳税申报准备咨询业务计划。

项目负责人应当根据年度纳税申报准备咨询服务项目的复杂程度、风险状况和时间要求等情况,制定年度纳税申报准备咨询业务计划,确定工作目标、工作方案、时间安排、业务范围、人员分工、沟通协调、执行程序等事项。

第十七条年度纳税申报准备咨询业务计划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一)委托人基本情况。主要包括基本概况、经营状况、行业涉税特点、执行的会计制度和相关税收政策情况等;

(二)对年度纳税申报的风险评估,包括委托人的财务风险、纳税风险、管理风险以及政策风险等;

(三)业务小组成员。在确定业务小组成员时,应充分考虑其从业经验、专业素质等方面。

(四)年度纳税申报准备咨询工作进度及时间。项目负责人应对年度纳税申报准备咨询工作的进度及时间做出规划,明确各阶段的执行人及执行日期,资料的交接方式、时间、及预计服务完成时间等。

(五)其他相关内容。

第十八条项目负责人应当根据委托人的情况和委托事项的性质,确定重要风险控制事项。

第十九条年度纳税申报准备咨询业务计划编制完成以后,应连同委托协议及其他相关资料一并交由税务师事务所有关业务负责人审核和批准。重大项目的工作计划,应经税务师事务所主要业务负责人审核和批准,并签署审核和批准意见。业务负责人应重点审核业务计划的下列主要事项:(一)计划前是否在现场进行调研;

(二)对重大风险事项确定是否准确;

(三)计划内容是否全面、可行;

(四)时间预算是否合理;

(五)项目组成员的选派与分工是否恰当;

(六)业务计划能否达到委托人预期的委托目标。

第六章业务实施

第一节业务实施基本要求

第二十条年度纳税申报准备咨询业务实施阶段包括:资料准备、数据整理、申报方案设计、报送安排。

涉税服务人员在实施申报准备业务时,应重点关注:

(一)资料准备阶段应重点关注项目交易资料和会计资料的准备。

(二)数据整理阶段应重点关注利润总额、收入类纳税调整项目、扣除类纳税调整项目、资产类纳税调整项目、特殊事项纳税调整项目、特别纳税调整应税所得项目、其他纳税调整项目、税收优惠项目、弥补亏损类项目、企业境外所得税收抵免项目和本年应补(退)所得税额。

(三)申报方案设计阶段应重点关注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的填报是否按税法规定执行、报送资料是否符合税法规定。

(四)报送安排阶段应重点关注申报程序、申报资料归档和申报方式。

第二十一条涉税服务人员在业务实施过程中,应从文件的适用条件(事实根据)、适用文件选择、文件规定的处理方法、处理结果合法性评价等四个方面对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事项进行判断:

(一)文件的适用条件(事实根据)

涉税服务人员对委托人提供的资料和与委托人沟通后所了解的信息,经过分析评价后,整理出与咨询事项直接相关时间、地点、动机、目的、手段、后果以及其他有关情况。

(二)适用文件选择

根据委托人的事实情况,列明与委托目标直接相关的法规文号、条款。适用文件选择主要围绕实现委托目标、法规所规定的条件来表述。并从以下五个方面进行判断:

1、是否存在应适用此法时而适用了他法;

2、是否适用了无效的法律、法规;

3、是否援引了错误条文;

4、是否违反了法律冲突适用规则;

5、在适用法律时是否存在仅考虑一般情况而忽视特殊情况的情形。

(三)文件规定的处理方法

涉税服务人员应根据委托人实际情况,指明委托人条件与法规条件的符合程度,并详细分析差异的原因。

(四)处理结果合法性评价

涉税服务人员依据法规符合度分析结果,结合委托目标,提出不同类型结论:

1、以告知委托人是否具备法规条件为委托目标的,将法规符合度分析结果直接做为结论。

2、以评估委托人风险为目的的,在列明法规符合度分析结果后,提出风险后果。

3、以向委托人提出建议为目的的,在列明符合程度的分析结果和风险后果后,提出具体建议。

第二节资料准备

第二十二条涉税服务人员应当根据委托人情况和委托协议、业务计划,要求委托人提供所需的相关资料。必要时,可书面列示资料清单,并告知委托人进行事前准备。

第二十三条涉税服务人员应了解纳税人的企业基本情况、内部控制制度情况、会计制度情况和税收制度情况等情况。并取得与服务事项相关的、能够支持年度申报准备咨询报告的证据,审查判断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相关性。

税务师事务所及其从事涉税服务人员对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准备咨询业务进行证据搜集时,应重点收集下列七个方面的证据资料:

(一)企业基本情况资料;

(二)利润总额项目资料;

(三)纳税调整项目资料;

(四)税收优惠项目资料;

(五)弥补亏损类项目资料;

(六)境外所得税收抵免项目资料;

(七)本年缴纳税款资料;

(八)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有关证件、会计核算资料和纳税资料。

第二十四条涉税服务人员应当及时对制定的计划、实施的程序、获取的证据以及得出的结论作出记录,按照执业规范的要求,编制、使用和保存工作底稿(以下简称“工作底稿”)。

第二十五条涉税服务人员在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实施过程中,可以采信其他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对企业资产损失、税收优惠事项等与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相关事项作出的审核意见。

第三节数据准备

第二十六条数据准备是指依照税法和相关标准,执行行业的相关规则规定的程序和方法,对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事项涉及的资料是否真实、可靠、完整提出评价意见。

第二十七条涉税服务人员在实施申报准备业务时,应关注以下事项:

(一)利润总额项目,重点关注年度发生情况、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调整情况、财务报表批准报出日后差错调整情况;

(二)纳税调整项目,重点关注纳税调整项目的年度发生情况、会计核算情况、纳税调整金额确认情况;

企业所得税预缴纳税申报表

企业所得税预缴纳税申报表 税款所属期间年月日至年月日 纳税人识别号:□□□□□□□□□□□□□□□□金额单位:元(列至角分)

《企业所得税预缴纳税申报表》填报说明 一、本表适用于查帐征收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在季度(月)预缴企业所得税时使用。 二、实行据实预缴的纳税人填报第1至11行;实行按上年实际数分期预缴的纳税人填报第12至14行。 三、具体项目填报说明 1、第1行“利润总额”:填报按财务会计制度核算的利润总额。 2、第2、3行:填报按照税收规定应做纳税调整的项目。从事房地产开发业务纳税人的”利润总额”应包括本期取得的预售收入计算的预计利润;在将预售收入结转为销售收入的当期,减去已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原预售收入计算的预计利润。 3、第4行“减: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填报按税收规定本期可弥补的以前年度尚未弥补的亏损额(用正数表示,不得大于第1+2-3行后的金额)。 4、第5行“应纳税所得额”填报第1+2-3-4行后的余额,第5行不得为负数,若第1+2-3-4行为负数,则第5行应填零。 5、第6行“适用税率”:填报纳税人当期应纳税所得额按规定适用的企业所得税法定税率,即只能是33%、27%、18%,不得填15%、10%等优惠税率。 6、第7行“应纳所得税额”:等于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第7行大于等于零。 7、第8行“减免所得税额”:填报纳税人经批准或备案减、免、抵的企业所得税额,当第5行为零时,填写零;第8行小于等于第7行。 8、第9行“汇总纳税成员企业就地预缴比例”:填报根据有关税收规定确定的汇总纳税成员企业所得税就地预缴比例。不实行就地预缴的纳税人填写O。 9、第10行“实际已预缴的所得税额”:填报纳税人申报所属期前累计已预缴的企业所得税税额。 10、第11行“应补(退)所得税额”: (1)就地纳税企业“应补(退)所得税额” =第7-8-10行。 (2)汇总纳税成员企业“应补(退)所得税额” =(第7-8行)×9行-10行。 .

纳税申报流程

在会计面试之前也应该做些准备,首先了解应聘单位的企业性质,然后再看公司需要什么样的人才,例如会成本核算,你应该在这时多了解成本的内容,有些公司需要税收方面的需要,你应该在这方面做点准备,例如面试者可能会问你,如何合理避税,目前税收的最新优惠政策是什么,等等,你觉得面试官最有可能提出什么问题,你心理都一定要有点谱。 1.一般纳税人可抵扣票证有哪些?纳税申报的流程如何? 2.客户扣款(已开具发票)如何进行会计处理?需要附哪些原始单据? 3.年终奖是如何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的? 4.财政年报和汇算清交报表口径有什么差异? 5.公司购买装修材料用来装修租用的办公用房,如何进行会计处理? 6.公司开办费如何进行会计核算?所得税清交时如何进行调整? 7.你为什么离开以前的公司? 8.你目前的工作是什么?说说你工作的流程。 9.你觉得费用支出如何处理?(一般为服务行业) 10.公司成本如何核算?(一般为制造企业) 会计面试常见问题大全: 纳税申报流程如下: 1、增值税、消费税申报 纳税人本人或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到所在地国税机关办税服务厅纳税申报窗口办理纳税申报,申报里须持下列资料: (1)纳税申报表; (2)财务会议报表及说明资料;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还需提供:增值税申请抵扣凭证,发票领、用、存月报表,增值税销项税

额和进项税额明细表,国税机关要求申报的其他资料。 2、营业税申报 金融业营业税纳税人在季度终了后十日内办理纳税申报,保险业营业税纳税人在月份终了后十日内办理纳税申报,申报须持下列资料: (1)营业税申报表; (2)财务会议报表及说明资料; (3)其他要求申报的资料。 3、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 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应当在月份或季度终了十五日内申报预缴,年度终了四十五日内进行年度申报(汇总纳税成员企业和单位在季度终了十五日内或年度终了四十五日内向所在地税务机关报送申报表),年度终了四个月汇算清缴。申报时必须持下列资料: A、季度预缴 (1)所得税申报表; (2)财务会计报表及说明资料。 B、年度汇缴 (1)所得税申报表; (2)所得税申报表附表; (3)财务会计报表及说明资料; (4)其他资料。 4、专用缴款书开具出口货物 纳税人开具出口货物专用缴款书时,应提供下列资料:

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委托代理协议

(非中介机构适用)示范文本 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委托代理协议 甲方(委托人): 乙方(受托人): 住址:住址: 电话:电话: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甲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试行)》的规定委托乙方代为办理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委托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办理事项为下述第项。 (一)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 具体内容及要求:甲方委托乙方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试行)》以及相关规定,在纳税年度终了后3个月内即3月31日之前,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 (二)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甲方申报情况通知甲方须办理的征(补)、退(抵)税款手续。 (三)变更纳税申报地点向原主管税务机关备案。

二、甲方义务及责任: (一)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工作并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并负责支付乙方为办理委托事项支出的交通费及其他费用。 (二)甲方必须向乙方及时提供与委托事项有关的个人收入凭证、完税证明及其他有关的涉税资料,并对其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如因甲方提供的涉税资料失实,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乙方不负赔偿责任。 (三)甲方不得授意乙方实施违反税收法律、法规的行为。如有此类情况,乙方有权终止代理。 三、乙方的义务及责任: (一)乙方接受委托后,应及时为甲方提供约定的服务。 (二)乙方必须对代理事务中知悉的甲方商业秘密和个人信息保密,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三)乙方必须及时完成受托纳税申报手续,并向甲方转交税务机关给回的回执、凭证等相关税务资料。如因乙方故意造成甲方未按法律规定纳税或进行申报,被税务机关处以补税、罚款、加收滞纳金的,由甲方负责补税,乙方对因此造成甲方被处的罚款或加收的滞纳金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四、协议签订后,双方应积极按约履行,不得无故终止。如有法定情形或特殊原因确需终止的,提出终止的一方应提前十五天通知另一方,双方同意终止的不受此限。 五、协议履行中如遇情况变化,需变更、补充有关条款的,由双方

2019年《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完全版

《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完全版 (年度) 纳税人名称(公章): 纳税人地税计算机代码: 纳税人联系电话: 主管税务机关:

告之事项 一、本套表使用对象:实行查账征收方式的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在年度 申报企业所得税时使用;纳税人发生解散、破产、撤销并进行清算的或纳 税人有其他情形依法终止纳税义务的也须使用。 二、填报申报表种类要求 执行《金融企业会计制度》的纳税人,年度申报表时需填报16 张报表具体包括:《纳税人基本信息登记表》、《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主表、附表一(2)《金融企业收入明细表》、附表二(2)《金融企业成本费用明细表》、附表三《投资所得(损失)明细表》、附表四《纳税调整增加项目明 细表》、附表五《纳税调整减少项目明细表》、附表六《税前弥补亏损明细表》、附表七《免税所得及减免税明细表》、附表八《捐赠支出明细表》、附表十《境外所得税抵扣计算明细表》、附表十一《广告费支出明细表》、附表十二《工资薪金和工会经费等三项经费明细表》、附表十三《资产折旧、摊销明细表》、附表十四( 2)《呆账准备计提明细表》、附表十四( 3)《保险准备金提转差纳税调整表》。 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纳税人, 年度申报表时需填报14 张报表具体包括:《纳税人基本信息登记表》、《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主表、附表一(3)《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收入项目明细表》、附表二(3)《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支出项目明细表》、附表三《投资所得(损失)明细表》、附表四《纳税调整增加项目明细表》、附表五《纳税调整减少项目明细表》、附表六《税前弥补亏损明细表》、附表七《免税所得及减免税明细表》、附表八《捐赠支出明细表》、附表十《境外所得税抵扣计算明细表》、附表十一《广告费支出明细表》、附表十二《工资薪金和工会经费等三项经费明细表》、附表十三《资产折旧、摊销明细表》。 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小企业会计制度》等会计制度的纳税人,年 度申报表时需填报15 张报表具体包括:《纳税人基本信息登记表》、《企业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表下载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表下载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表下载: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以下称“申报表”)的公告, 为便于纳税人正确理解、准确填报年度纳税申报表,现对本公告解读如下: 一、修订申报表的背景 现行申报表已经实施6年,对于组织收入,协助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强化企业所 得税汇算清缴,推进企业所得税科学化、专业化、精细化管理发挥了积极作用。随着新的企业所得税法的深入落实,现行申报表已不能满足纳税人和基层税务机关的需求。一方面,新的政策不断出台,现行申报表没有及时修改,纳税人很难准确履行纳税义务,导致纳税人填报差错率较高,税收风险加大。另一方面,过于简单的表格、结构的不合理,导致申报表信息采集量不足,在新形势下难以满足税务机关加强所得税风险管理、后续管理以及税收收入分析等需求,严重制约了税收管理水平的提高。此外,今年税务总局推进便民办税春风行动,转变管理方式,减少和取消行政审批,减少进户执法,税务机关仅通过申报表掌握纳税人涉税信息,这对申报表的功能提出了更高要求。为此,需要对申报表做出修订和完善。 二、修订后申报表的主要特点 修订后的申报表采取以企业会计核算为基础,对税收与会计差异进行纳税调整的方法。其主要特点有: 一是架构合理。修订后的申报表采取围绕主表进行填报,主表数据大部分从附表生成,既可以电子申报,又可以手工填写。每张表既能独立体现的税收政策或优惠体现,又是与主表相互关联,层级分明,内容清晰,填报便捷。 二是信息量丰富。申报表中既有会计信息,又有税会差异情况,同时还包括税收优惠、境外所得等信息,便于进行税收优惠、纳税情况、税收风险等分析提取信息、数据。 三是注重主体,繁简适度。申报表虽共有41张,但纳税人可以根据自身的业务情况,凡涉及的,选择填报,不涉及的,就无需填报,充分考虑不同纳税人规模、业务情况,对于占企业所得税纳税户80%以上的小微企业而言,可能仅填报4—5张就可以,比之前更加简化、便捷。 三、修订申报表的主要内容

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委托代理协议书

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委托代理协议书 甲方(委托人): 住址: 电话: 乙方(受托人): 住址或地址: 联系人电话: 甲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家税务总局《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试行)》的规定,委托乙方代为办理个人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委托乙方代理以下事项: (一)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试行)》以及相关规定,在纳税年度终了后3个月内即1月1日至3月31日,向主管地税机关办理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个人所得税纳税人自行纳税申报。 具体代理代得项目:

(二)在申报过程中乙方代为办理补缴税款或退税手续,并在申报结束后与甲方结算补退税款事项。 (三)变更纳税申报地点向原主管地税机关备案。 二、甲方义务及责任 (一)甲方应当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关于委托人的有关规定;甲方必须向乙方及时提供与委托事项有关的个人收入凭证、完税证明、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及其他有关的涉税资料,并对其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如因甲方提供的涉税资料失实,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乙方不负赔偿责任。 (二)甲方不得授意乙方实施违反税收法律、法规的行为。如有此类情况,乙方有权终止代理。 (三)甲方有权随时检查乙方代理纳税申报的情况。 三、乙方的义务及责任: (一)乙方应当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关于受托代理人的规定,按照本协议规定的范围、标准、期限代甲方办理纳税申报。 (二)乙方必须对代理事物中知悉的甲方商业秘密和个人信息保密,

年度所得税纳税申报程序及注意事项

及时办理相关备案事项 纳税人需要在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之前完成的各类涉税事项,应按有关规定、程序、时限及时办理完毕。 1.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备案,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事项办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76号)规定,不迟于年度汇算清缴纳税申报时进行相关备案。 2.企业重组,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若干问题的公告》(2015年第48号) 规定,在办理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的同时,分别向各自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企业重组所得税特殊性税务处理报告表及附表》和申报资料。 3.政策性搬迁,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政策性搬迁所得税管理办法>的公告》(2012年第40号)规定,企业搬迁完成当年,其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时,应同时报送《企业政策性搬迁清算损益表》及相关材料。 4.非货币性资产投资,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货币性资产投资企业所得税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2015年第33号)规定,选择5年分期纳税的纳税人,在递延纳税期间办理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的同时,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非货币性资产投资递延纳税调整明细表》。 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的填报:查账征收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应填报《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14年版)》; 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应填报《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和年度纳税申报表(B类,2015年版)》。 及时做好资产损失申报:对于当年发生资产损失的居民企业以及跨省二级分支机构,应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5号)规定,在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之前完成资产损失清单申报和专项申报。 梳理一下汇算清缴申报资料:纳税人在完成企业端的数据填报并确认无误后,生成上报电子数据,既可以通过网上上传数据,或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递交数据,完成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也可以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直接进行申报,并根据主管税务机关的安排,在规定期限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下列纸质纳税申报资料: (1)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查账征收企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14 年版)》填报情况,选择封面和已填报的报表打印并在封面上盖章、签字、装订成册;核定征收企业应在填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和年度纳税申报表(B类,2015年)》加盖纳税人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 (2)年度财务会计报告。经中介机构审计的,还需提供相应的审计报告。 (3)发生的涉税事项属于备案类的,应附送备案相关资料。 (4)对于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的建筑企业总机构,其直接管理的跨地区设立的项目部,发生按项目实际经营收入的0.2%按月或按季向项目所在地预分企业所得税的,在完成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的同时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该项目部实际缴纳企业所得税相关凭证(复印件)。 (5)总机构在年度纳税申报表时,还应报送其所属跨地区经营二级分支机构就地预缴所得税情况及其缴款书复印件(盖章注明与原件一致)。 另外提示您:在规定申报期内,发现申报有误的,可在申报期办理更正申报; 因不可抗力,无法在申报期内办理年度纳税申报或备齐年度纳税申报资料的,可按照征管法的规定,办理延期纳税申报;采用电子方式办理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的,应按照有关规定保存有关资料或附报纸质纳税申报资料。 一般企业所得税申报内容 根据《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国家税务总局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办法》等法律的规定,企业所得税的汇算清缴应注意以下事项: (一)企业申报缴纳所得税,按年计算,分月或者分季预缴,年度终了汇算清缴 纳税人应当在月份或者季度终了后十五日内,向其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会计报表、预缴所得税申报表和纳税人发生的应由税务机关审批或备案的有关税务事项;纳税年度终了之日起5个月内或实际经营终止之日起60日内,向其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会计决算报表和所得税申报表,并结清应补缴的税款。预缴税款超过应缴税款的,主

企业所得税申报流程

一般纳税人企业所得税申报流程 目录 一般纳税人企业所得税申报流程 (1) 第一步:登录 (2) 第二步:企业注册登记,并发放U盾及IC 卡 (2) (1)网上申请税务登记 (2) (2)税务局申请税务登记 (5) 第三步:企业所得税申报流程 (6) 一、季(月)度预缴纳税申报 (6) 二、年度纳税申报 (11)

第一步:登录 进入福思特多媒体教学平台——账号:z001(学生身份);密码:空——电子报税 第二步:企业注册登记,并发放U盾及IC 卡 (1)网上申请税务登记 一、【国税网上报税平台】,打开网上报税平台的主页: 打开网上报税平台主页页面如下: 点击对应登录框下方的【税务登记】文字按钮,打开“税务登记表”页面如下:

点击【添加】功能按钮,进入税务登记表的允许填写状态,根据实训案例信息填写“税务登记表”对应的内容(实训案例中没有体现内容的项目保留系统默认状态),然后点击【保存】(保存按钮在点击添加按钮后出现)。 保存后,点击【审核】,确认当前显示的申请信息并提交到税务局系统。 二、点击【国家税务局】: 进入登陆页面如下:

输入账号、密码(密码、帐号均为admin),点击【确定】进入税务局大厅页面如下: 点击【系统管理】→【税务登记】: 选择用户正在进行税务登记操作的企业,点击企业信息右边的【进入】按钮:

查看显示的“税务登记表”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审核】,完成信息审核工作,该企业信息成功在税务局进行税务登记,用户需要尽快到税务局完善其他相关信息。 【退出】--点击【企业资料管理】,点击该企业【进入】-【发放U盾及IC卡】。(2)税务局申请税务登记 一、点击【国家税务局】: 打开登录页面如下: 输入账号、密码后,点击【确定】,进入税务局大厅页面如下:

一般新手的报税流程

一般新手的报税流程 1、地税申报的税金有: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个人所得税、印花税、房产税、 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 (1)每月7号前,申报个人所得税。 (2)每月15号前,申报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 (3)印花税,年底时申报一次(全年的)。 (4)房产税、土地使用税,每年4月15号前、10月15号前申报。但是,各地税务 要求不一样,按照单位主管税务局要求的期限进行申报。 (5)车船使用税,每年4月份申报缴纳。各地税务要求也不一样,按照单位主管税务局要求的期限进行申报。 (6)如果没有发生税金,也要按时进行零申报。 (7)纳税申报方式:网上申报和上门申报。如果网上申报,直接登陆当地地税局网站,进入纳税申报系统,输入税务代码、密码后进行申报就行了。如果是上门申报,填写 纳税申报表,报送主管税务局就行了。 2、国税申报的税金主要有:增值税、所得税。 (1)每月15号前申报增值税。 (2)每季度末下月的15号前申报所得税。 (3)国税纳税申报比较复杂,需要安装网上纳税申报系统,一般国税都要对申报单位进行培训的。 抄税报税流程: 一、抄税 [1] 抄税就是把当月开出的发票全部记入发票IC卡,然后报税务部门读入他们的电脑以此做为你们单位计算税额的依据.一般抄了税才能报税的,而且抄过税后才能开具下个月发票的,就相当于是一个月的开出销项税结清一下。 抄税和报税是两个流程,统称为抄报税: IC卡是购发票、开发票和抄税用的。 1、购发票时,持IC卡和发票准购证去税务局办理,购买回来后,将IC卡插入读卡器中,读入到防伪税控开票软件中,用以开具发票时所用。 2、开发票时,首先将IC卡插入读卡器,然后进入开票系统中进行开具发票的操作(怎样开发票,你一定会吧?就不详细说明了),需要注意的是,电子版的发票与打 印的发票用纸必须是同一张发票。 3、进项发票的认证,如果你单位购货时取得了增值税发票,月末前持发票的抵扣联去税务局进行认证。 4、抄税,月末终了,根据当地税务规定的抄税时限(一般是次月的1-5日),将本月已经开具使用的发票信息抄入到IC卡中,然后打印出纸质报表并加盖公章,持IC卡

2018新版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表与旧版相比主要的区别

哪些企业需要进行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 1、哪些企业需要进行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 1)企业所得税实行“查账征收”方式纳税的企业,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7年第54号,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 类,2017年版)》,简称A类企业。 2)企业所得税实行“核定应税所得率”方式纳税的企业,根据国家税务总 局公告2015年第31号,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和年度纳税申报表(B类,2015年版)》,简称B类企业。 2、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2017版与2014版相比主要有哪些变化? 随着企业所得税相关政策不断完善,税务系统“放管服”改革不断深化,为适应政策变化,提高信息采集质量,进一步优化税收环境,减轻纳税人办税负担,税务总局在广泛征求各方意见的基础上,对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进行了优化,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17年版)》。本次修改遵循“精简表单、优化结构、方便填报”的原则,在填报难度上做“减法”,在填报质量上做“加法”,主要变化如下: (1)删除了4张附表: 1)A105081 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扣除明细表 2)A105091 资产损失(专项申报)税前扣除及纳税调整明细表 3)A107012 综合利用资源生产产品取得的收入优惠明细表

4)A107013 金融、保险等机构取得的涉农利息、保费收入优惠明细表(2)重点修改了14张表: 1)A000000 企业基础信息表 2)A105070 捐赠支出纳税调整明细表 3) A105080 资产折旧、摊销情况及纳税调整明细表 4) A105090 资产损失税前扣除及纳税调整明细表 5)A105100 企业重组及递延纳税事项纳税调整明细表 6)A105120 特殊行业准备金情况及纳税调整明细表 7) A107010 免税、减计收入及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 8) A107011 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优 惠明细表 9)A107012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 10) A107020 所得减免优惠明细表 11) A107030 抵扣应纳税所得额明细表 12) A107040 减免所得税优惠明细表 13) A107041 高新技术企业优惠情况及明细表 14) A107042 软件、集成电路企业优惠情况及明细表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流程图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流程 及年度汇缴申报表相关容讲解 (一)、企业所得税汇缴期限 (二)、企业所得税汇缴围 (三)、企业汇缴项目审批及资料报送的相关规定 (四)、汇总、合并纳税企业的汇缴规定 (五)、企业汇缴申报的相关注意事项 (一)、企业所得税汇缴期限 1、企业所得税按纳税年度计算。纳税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五个月,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税款。(《中华人民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四条) 2、企业在一个纳税年度中间开业,或者终止经营活动,使该纳税年度的 实际经营期不足十二个月的,应当以其实际经营期为一个纳税年度。 3、企业依法清算时,应当以清算期间作为一个独立的纳税年度。(《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三条)纳税人在年度中间发生解散、破产、撤销等终止生产经营情形,需进行企业所得税清算的,应在清算前报告主管税务机关,并自实际经营终止之日起60日进行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企业所得税款; 4、纳税人有其他情形依法终止纳税义务的,应当自停止生产、经营之日 起60日,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当期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二)、企业所得税汇缴围 凡在纳税年度从事生产、经营(包括试生产、试经营),或在纳税年度中间终止经营活动的纳税人,无论是否在减税、免税期间,也无论盈利或亏损,均应 按照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进 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围包括:1、实行查账征收的居民纳税人 2、实行企业所得税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方式纳税人 3、按《公司法》、《企业破产法》等规定需要进行清算的企业

4、企业重组中需要按清算处理的企业。 注:实行核定定额征收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不进行汇算清缴。 (三)、汇总、合并纳税企业的汇缴规定 汇总企业 1、政策规定: 居民企业在中国境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的营业机构的,应当汇总计算并缴纳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条) 汇总纳税企业实行"统一计算、分级管理、就地预缴、汇总清算、财政调库"的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国税发[2008]28号《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管理暂行规定》第三条) 汇总清算,是指在年度终了后,总机构负责进行企业所得税的年度汇算清缴,统一计算企业的年度应纳所得税额,抵减总机构、分支机构当年已就地分期预缴的企业所得税款后,多退少补税款。 2、清算要求: (1)总机构:实行跨地区经营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由统一计算 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纳所得税额的总机构,在汇算清缴期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 理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进行汇算清缴。 总机构在汇缴申报资料报送上除正常申报资料外,具体还应报送: A《中华人民国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分支机构分配表》 B各地分支机构已预缴企业所得税税票复印件 C汇缴年度的企业财务会计决算报告 D总机构及各分支机构职工工资总额情况说明(含职工人数、职工工资总 额构成及相关证明、工资发放情况,如企业职工工资与上年相比有重大调整的, 应单独说明情况)等相关资料。 (2)分支机构:分支机构不进行汇算清缴,但应将分支机构的营业收支等 情况在报总机构统一汇算清缴前报送分支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核。 这里分支机构是指各地二级分支机构。因为总机构和具有主体生产经营职能的二级分支机构,就地分期预缴企业所得税(国税发[2008]28号《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管理暂行规定》第九条)。 二级机构的判定标准:二级分支机构是指总机构对其财务、业务、人员等直接进行统一核算和管理的领取非法人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国税函〔2009〕22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 第一条) (3)总机构应将分支机构及其所属机构的营业收支纳入总机构汇算清缴等 情况报送各分支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 合并企业: 除国务院另有规定外,企业之间不得合并缴纳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二条)

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委托代理协议书

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委托代理协议书

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委托代理协议书 甲方(委托人): 住址: 电话: 乙方(受托人): 住址或地址: 联系人电话: 甲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家税务总局《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试行)》的规定,委托乙方代为办理个人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委托乙方代理以下事项: (一)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试行)》以及相关规定,在纳税年度终了后3个月内即1月1日至3月31日,向主管地税机关办理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个人所得税纳税人自行纳税申报。 具体代理代得项目: 单位:元 序号所得项 目 年 所 应纳 税额 已缴 (扣) 补 税 退 税 备注

得 额 税额额额 1 工资、薪金所得 2 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 3 对企事业单位承包、承租经营所得 4 劳务报酬所得 5 稿酬所得 6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7 利息、股息、红利

所得 8 财产租赁所得 9 财产转让所得 10 偶然所得 11 其他所得 12 合计 (二)在申报过程中乙方代为办理补缴税款或退税手续,并在申报结束后与甲方结算补退税款事项。 (三)变更纳税申报地点向原主管地税机关备案。 二、甲方义务及责任 (一)甲方应当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关于委托人的有关规定;甲方必须向乙方及时提供与委托事项有关的个人收入凭证、完税证明、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及其他有关的涉税资料,并对其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如因甲方提供的涉税资料失实,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乙方不负赔偿责任。 (二)甲方不得授意乙方实施违反税收法律、法规的行为。如有此类情况,乙方有权终止代理。 (三)甲方有权随时检查乙方代理纳税申报的情况。

个人所得税最新网上自行申报操作指引

个人所得税12万自行申报操作指引 一、有登记的纳税个人的网上自行申报流程: 1、获取密码 纳税个人向所在企业的财务会计索取,财务会计获取员工密码的途径有两种: ①已开通使用由广东省地方税务局研发的新一代网报系统的,可以直接通过新一代网报系统中的 “涉税查询”模块最下方的“扣缴义务人密码派发”获取扣缴义务人的密码; ②若尚未使用的则前往税务前台查询领取。 说明:有登记的,即所在企业有做全员明细申报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的纳税个人 2、登陆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系统申报 3、申报成功后,前往主管地税机关:缴款或退税(纳税个人) 二、没有登记的纳税个人网上自行申报流程: 1、查询主管地税机关核对信息,是否审核通过申报成功(可由身份证明号与预登记时设置的密码登陆进行查询) 2、申报成功后,前往主管地税机关:缴款或退税(纳税个人), 三、功能模块操作简介: 1、通过新网报系统获取密码 登录访问地址:https://www.sodocs.net/doc/f72437632.html,/wssw ,目前在东莞市和江门市在推广使用新网报系统,开通使用新网报系统的企业可以直接通过所属地市门户网站点击链接进入,登陆查找(如下图);其他地市未开通新网报系统的企业,其纳税个人的密码获取,由企业的财务会计前往主管地方税务机关查询领取

1.1.扣缴义务人密码派发 业务菜单位置:涉税查询\其他\扣缴义务人密码派发操作简介: ①输入用户名、密码登陆新网报系统

②点击“涉税查询”模块,点击进入“其他”中的“扣缴义务人密码派发” ③输入相应的查询条件,点击“查询”按钮进行扣缴义务人密码的查询

【注】: (1)、输入的收入总额范围是指在“所得期开始日期”至“结束日期”期间的收入总额。 (2)、扣缴义务人密码派发可按“身份证明类型”或设定的某段时期内“收入金额”两种情况查询。 (3)、扣缴义务人使用“扣缴义务人密码派发”模块可查询登录密码,告知纳税个人自行申报。当纳税个人首次登记网报系统并修改密码后,扣缴义务人再次进入“扣缴义务人密码派发”界面,系统无法查询出该纳税个人的信息。 (4)、门前申报或使用旧网报系统申报的扣缴义务人,需要派发密码给纳税个人进行网上申报的,可到主管税务分局领取密码电子文档。 2、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系统 登录访问地址:https://www.sodocs.net/doc/f72437632.html,/wsgs/ 2.1.预登记个人信息及预申报 说明:没有在所属税务机关进行登记个人基本信息的纳税个人 ①点击“我要开通”按钮进入,预登记个人基本信息及预申报

代理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合同范本

代理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合同 合同编号:中职信税约字(2017)第27号甲方(委托人):太平洋电子 甲方税务登记号: 乙方(代理人):中职信税务师事务所 乙方税务师事务所执业证编号:23129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国税收征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签订税务代理协议如下:第一条委托事项 1.项目名称:委托代理2016年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 2.具体容及要求: (1)复核纳税人2016年度的会计利润、以前年度未弥补的亏损、2016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调整、资产损失等申报事项确认及特别纳税调整项目; (2)根据财务会计信息,代填列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 (3)在2017年月日前完成委托代理申报服务。如遇不可抗力或甲方原因导致不能按时完成代理申报服务的,代理服务期限由双方另行商定。 第二条双方的义务和责任 (一)甲方责任及义务

1.甲方须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向乙方述涉及本合同项下与委托事项有关的全部事实及相关经济事项,并根据国家现行会计、税收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保证向乙方提供所需会计资料及纳税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并承担因资料不真实、不合法、不完整而造成税务风险的相应责任。 2、按照现行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依法履行纳税义务是甲方的责任。这种责任还应当包括:(1)建立、完善并有效实施与会计核算、纳税申报相关的部控制。(2)符合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及其有关规定。(3)严格按照税法规定进行纳税调整。 3、基于重要性原则、截止性测试的性质和审核过程中的其他固有限制,以及甲方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经乙方审核后仍然可能存在未被发现的风险,乙方出具的代理报告不能因此减轻或替代甲方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此外,由于甲方原因造成乙方出具代理报告存在错误或遗漏事项的,相关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均由甲方承担。 4.甲方向乙方提交的有关证据材料为原件的,双方经办人应当办理交接签字手续;若是复印件,应由甲方指定的提交人在证据材料上签名确认(或以其他方式予以确认)。 5.甲方为乙方委派的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及协作,不得授意乙方人员实施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确保乙方不受限制的接触任何与本次工作有关的记录、文件和所需的其他信息。 6.正确使用业务报告,乙方为甲方提供的报告,除本合同约定的情形外,未经乙方许可,甲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由于使用不当所造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和年度纳税申报表(B类,2018年版)

B100000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和年度 纳税申报表(B类,2018年版) 税款所属期间:年月日至年月日 纳税人识别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纳税人名称: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列至角分) 国家税务总局监制

B100000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和年度纳税申报表 (B类,2018年版)》填报说明 一、适用范围 本表适用于实行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居民企业纳税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在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时填报。此外,实行核定应税所得率方式的纳税人在年度纳税申报时填报本表。 二、表头项目 (一)税款所属期间 1.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 正常情况填报税款所属期月(季)度第一日至税款所属期月(季)度最后一日;年度中间开业的纳税人,在首次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时,填报开始经营之日至税款所属月(季)度最后一日,以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时按照正常情况填报。年度中间发生终止经营活动的纳税人,在终止经营活动当期纳税申报时,填报税款所属期月(季)度第一日至终止经营活动之日,以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不再填报。 2.年度纳税申报 正常情况填报税款所属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年度中间开业的纳税人,在首次年度纳税申报时,填报开始经营之日至当年12月31日,以后年度纳税申报时按照正常情况填报;年度中间终止经营活动的纳税人,在终止经营活动年度纳税申报时,填报当年1月1日至终止经营活动之日;年度中间开业且当年度中间终止经营活动的纳税人,填报开始经营之日至终止经营活动之日。 (二)纳税人识别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填报税务机关核发的纳税人识别号或有关部门核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三)纳税人名称 填报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证件载明的纳税人名称。 三、有关项目填报说明 (一)核定征收方式 纳税人根据申报税款所属期税务机关核定的征收方式选择填报。 (二)行次说明 核定征收方式选择“核定应税所得率(能核算收入总额的)”的纳税人填报第1行至第17行,核定征收方式选择“核定应税所得率(能核算成本费用总额的)”的纳税人填报第10行至

2018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表[A类]

2017年年度企业所得税申报表 税款所属期间:2017年01月0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纳税人名称:泸定县鸿昌种植专业合作社 纳税人识别号:□□□□□□□□□□□□□□□金额单位:元(列至角分)类别行次项目金额 利润总额 计算 1 一、营业收入 2 减:营业成本 3 营业税金及附加 4 销售费用 5 管理费用 6 财务费用 7 资产减值损失 8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9 投资收益 10 二、营业利润(1-2-3-4-5-6-7+8+9) 11 加:营业外收入 12 减:营业外支出 13 三、利润总额(10+11-12) 应纳税所得额计算14 加:纳税调整增加额 15 减:纳税调整减少额 16 其中:不征税收入 17 免税收入 18 减计收入 19 减、免税项目所得 20 加计扣除 21 抵扣应纳税所得额 22 加:境外应税所得弥补境内亏损 23 纳税调整后所得(13+14-15+22) 24 减: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25 应纳税所得额(23-24) 应纳税额 计算26 税率(25%) 27 应纳所得税额(25×26) 28 减:减免所得税额 29 减:抵免所得税额 30 应纳税额(27-28-29) 31 加:境外所得应纳所得税额 32 减:境外所得抵免所得税额 33 实际应纳所得税额(30+31-32) 34 减:本年累计实际已预缴的所得税额 35 其中:汇总纳税的总机构分摊预缴的税额 36 汇总纳税的总机构财政调库预缴的税额 37 汇总纳税的总机构所属分支机构分摊的预缴税额 38 合并纳税(母子体制)成员企业就地预缴比例 39 合并纳税企业就地预缴的所得税额 40 本年应补(退)的所得税额(33-34) 附列资料41 以前年度多缴的所得税额在本年抵减额 42 上年度应缴未缴在本年入库所得税额 谨声明:此纳税申报表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和国家有关税收规定填报的,是真实的、可靠的、完整的。 法定代表人(签字):年月日 纳税人公章:代理申报中介机构公章:主管税务机关受理专用章: 会计主管:经办人: 受理人:经办人执业证件号码: 填表日期:年月日代理申报日期:年月日受理日期:年月日

个人所得税申报流程及操作

个人所得税申报流程 一、安装。注:第一次安装后,以后每月不需安装,填完员工工资生成申报数据即可。 1、打开此网站 2、点击“软件下载”中“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系统V1.2.04(全市扣缴义务人2011年9月后使用此版本)” 下载并安装。 3、安装后,点击桌面上的“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系统V1.2.04”进入,直接输入密码:123456 注:扣缴义务人编码为税务登记证副本右上部分有一个数字为手写,前面需加500106 扣缴义务人名称指公司的全名 税务登记证号:税务登记证左面有一串数。 二、软件初始化(首次安装运行所必需的操作,如是由低版本升级到本版本且不需要。) 1.双击桌面系统快捷方式,在登陆框密码栏中输入初始密码:123456登陆系统。第一次登陆后,系统会弹出“设置向导”对话框,在框内完整并正确填写完相应信息后单击下一步。 2.出现网络参数设置界面(V1.2.04版本已预先设置好重庆地区的税务机关升级服务器、接收服务器和公告服务器地址,扣缴义务人不要改变以上设置,否则安装会不成功),直接单击【下一步】即可。

3.出现单位信息设置界面,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其中税务登记证号必须填写正确,行政区划默认即可(重庆地区不要改变默认设置为“5000”,否则影响后续功能),单击【下一步】。 4.再次登录进入软件后,点击左侧“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菜单,将弹出提示是否注册的 窗口,建议用户目前选择不注册方式,然后单击下一步。 5.会弹出一个初始化设置向导,让企业对扣缴义务人的信息进行设置并从税务局获取信息。 企业在弹出的设置向导的“单位信息”目录下按照要求完整并准确的分别填入“扣缴义务人编 码(即顺序号)”、“扣缴义务人名称”、“税务登记证号”(注意字母的大小写)、“行政区划(填 写5000)”,这些填入的信息将在下一步与扣缴义务人从税务局获取信息比对,比对完全一致后

第6讲_纳税申报代理和纳税审核业务基本知识(一)

纳税申报代理和纳税审核业务基本知识 本篇知识架构 本篇学习指引 本篇介绍纳税申报代理和纳税审核业务基本知识,是学习掌握本科目核心内容“纳税申报代理和纳税审核”的重要基础;而历年来“纳税申报代理和纳税审核业务知识”是这门课考试的主要命题区域(包括客观题和主观题),占分很高,所以学好“纳税申报代理和纳税审核业务基本知识”这部分内容对于《涉税服务实务》的考试起着关键性的作用。 专题一:企业涉税会计核算 【知识点1】企业涉税会计主要会计科目的设置 一、“应交税费”科目 本科目核算企业按照税法规定计算应缴纳的各种税费,包括增值税、消费税、所得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税、教育费附加等。 【提示1】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也通过本科目核算。

贷:管理费用660 D.借:管理费用564.1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95.9 贷:银行存款660 【答案】A 【解析】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支付税控系统专用设备的技术服务费,借记“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税法规定抵减的增值税应纳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科目,贷记“管理费用”等科目。选项A正确。 【例题·单选题】某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根据税务机关规定每5天预缴一次增值税。2017年3月当期进项税额为40万元,销项税额为90万元,已经预缴的增值税60万元,则月末企业的会计处理应为()。(2017年) A.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100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100000 B.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多交增值税)100000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100000 C.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100000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100000 D.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100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多交增值税)100000 【答案】D 【解析】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按规定,月末转出多交增值税的会计处理为: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一—应交增值税(转出多交增值税) 选项D正确。 (二)“未交增值税”明细科目 核算一般纳税人月度终了从“应交增值税”或“预交增值税”明细科目转入当月应缴未缴、多缴或预缴的增值税额,以及当月缴纳以前期间未缴的增值税额。 1.月末转出未交增值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2.月末转出多交增值税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一—应交增值税(转出多交增值税) 3.缴纳以前期间未缴的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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