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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米加工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18

大米加工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18
大米加工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18

(一)、进货查验记录管理制度.......................................................... - 3 -(二)、出厂检验记录制度.................................................................. - 4 -(三)、生产过程质量控制制度.......................................................... - 5 -(四)、关键控制点管理制度.............................................................. - 5 -(五)、不安全食品召回制度.............................................................. - 7 -(六)、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 9 -(七)、食品安全自查管理制度........................................................ - 10 -(八)、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方案................................................ -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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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进货查验记录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了加强食品质量安全管理,对本公司进货(稻谷及食品塑料包装物)查验记

录进行规范,确保所采购原料符合食品安全GB2715标准要求,采购的塑料编织袋符合GB/T 8946塑料编织袋通用技术要求。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内所有生产原物料的采购、进货管理。

三、职责

采购负责合格供应商的评估、供应商档案的建立、更新。仓库负责采购进货产品的数量、品种核对、记录填写;

质量部负责供应档案、《合格供应商名录》的审核,进货产品票证的查验、原物

料的验收。

四、作业内容

4.1所有公司采购的原物料(稻谷及包装物)均严格按照采购管理要求,建立合

格供应商档案,及合格供应商名录,审验供应商的经营资格(如营业执照、生

产许可证、产品检验报告等);

4.2指定经培训合格的人员负责大米包装物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采购记录。

4.3大宗包装物采购应从《合格供应商名录》的供应商中采购,并与供应商签订

包括保证食品安全内容的采购供应合同或采购订单;每批原物料来货时,应由

供应商提供送货单(必须包括但不限于供货方名称、产品名称、数量、送货日

期等信息)和出厂检验报告或合格证文件;

4.4零星物料的采购应到从事流通经营单位(经销商、定点批发市场等)采购,

应当查验并留存加盖有公章的营业执照和食品流通许可证等复印件;留存盖有

供方公章(或签字)的每笔送货单或每笔购物凭证。

4.5原料稻谷的采购要求每批次都要进行入厂检验,质量指标符合GB1350要求才可以入库。

4.6原物料、包装物采购入库前,应当查验所购产品外包装、包装标识(内容包

括产品名称、生产厂家、厂址、生产许可证编号、生产日期或批号、产品标准

号、净含量、保质期等信息)是否符合规定,与购物凭证是否相符,并详细记

录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进货日期等。

4.7按产品类别或供应商、进货时间顺整理、妥善保管索取的相关证照、产品合

格证明文件和进货记录,不得涂改、伪造,其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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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出厂检验记录制度

一、目的

为了保证食品质量安全,确保出厂食品(大米)质量合格,如实记录出厂食品

检验合格证和质量安全状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生产加工

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法律法规规定,我公司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对最终产品的检验。

三、职责

1、品控部负责最终产品的检验。

2、质量部门负责协助质量检验员进行最终产品的检验。

四、工作程序

1、食品出厂前按照国家标准GB1354自行对我厂生产的食品(大米)进行批批检验。

2、出厂检验项目与食品(大米)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规定的出厂检验项目应保持一致。我厂自行进行出厂检验的,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具备必备检验设备,计量器具应依法经检验合格和校准,相关辅助设

备及化学剂应完好齐备并在有效使用期;

(2)、检验人员应具备相应能力培训考核后持证上岗;

(3)、检验员对最终产品进行检验,并做好检验记录;

(4)、每年必须按食品安全标准进行两次以上的全项检验,并与制定检验机构

进行一次对比检验,同时建立并保存比对记录。

3、我厂建立和保存食品出厂检验的原始记录和检验报告记录,出厂检验记录应该包括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生产批号、执行标准、保质期、检验合格证号、检验结论、检验人员、检验报告编号、检验时间、销售日期以及

购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并保存相关凭证,记录应及时、完整、

清晰。

4、如产品判定不合格,按《不合格产品管理制度》的规定进行处理。

5、记录和凭证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产品保质期满后六个月,没有明确保质期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6、我厂按规定保存食品出厂检验留存样品,留存样品应与出厂检验样品数量等量,食品留存样品保质期限为保质期满后一个月。

五、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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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生产过程质量控制制度

一目的

为严格控制食品(大米)加工生产的过程,保证食品(大米)生产的安全,保

证消费者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

凡本公司生产相关的环节均应遵守本制度。

三内容

1原料要求检验合格入厂,辅助材料要有有合格证。生产用水必须符合国家饮

用水标准。

2产品的生产必须符合安全,卫生的原则,对关键工序的监控必须有记录

3原料,半成品,成品应分别存放。废弃物(下脚料)设有专用容器。容器,运

输工具及时分别消毒。

4不符合产品及落地产品应设固定点分别收集处理。

5班前班后必须进行卫生清洁工作及消毒工作。

6包装材料必须符合卫生标准,存放间应清洁卫生,干燥通风,不得污染。

7仓库应符合仓储要求,配有温度记录装置,库内保持清洁,定期消毒,有防毒,防鼠,防虫设施。

8设有检验机构,具备相应检验仪器设备,对原料,半成品,成品及生产过程进

行卫生监控检验。

(四)、关键控制点管理制度

1.目的

为加强对质量关键控制点的管理,使所要控制的过程始终处于受控状态,以确

保稳定地生产合格(大米)产品,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适用于公司对关键过程的质量控制。

3.职责

3.1.生产技术部负责关键控制点的管理,编制工艺说明书、安全操作规程等关键

控制点管理文件。

3.2.质量部负责为关键控制点编制作业指导书、关键控制点管理制度。

3.3.生产车间负责按关键控制点文件的规定具体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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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工作程序

4.1.关键控制点的设点原则

4.1.1.工艺文件有特殊要求,对下道工序的加工、操作有重大影响的项目。

4.1.2.内外部质量信息反馈中出现质量问题较多的薄弱环节。

4.2.关键控制点涉及的控制文件

4.2.1.工艺说明书;

4.2.2.作业指导书;

4.2.3.关键控制点安全操作规程;

4.2.4.关键控制点管理制度。

4.2.

5.关键控制点的各种控制文件分别由技术部、质量部负责编制并经其部门负责人批准后实施。

4.3.关键控制点人员职责分工

参与关键控制点日常工作的人员主要有:操作者、质检员、机修员、组长、车

间主任,其职责分工如下:

操作者——熟练掌握操作技能和本工序质量控制方法;明确控制目标,正确测

量,认真自检,自做标记并按规定填写原始记录;做好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发现工序异常,迅速向质管人员报告,请有关部门采取纠正措施。

质检员——按作业指导书对控制点进行重点过程检查,把检查结果及时报告操

作者,并做好记录。同时监督检查操作者是否遵守工艺纪律和工序控制要求,

并向技术人员报告重要信息。

机修员——按规定定期对控制点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督促检查设备,及时对

设备进行检修和调整,并做好设备维修记录。

组长——做好控制点的现场监督、检查和指导,把掌握的质量异常情况及时反

馈,研究纠正措施。

车间主任——贯彻实施工艺部门下达的工序质量控制文件,对各类人员进行现场指导,参加控制点的验收和日常检查,负责对异常质量波动的分析和研究纠

正措施。

4.4.检查和考核

4.4.1.按关键控制点文件的规定由操作者和班组长进行自检。

4.4.2.由车间主任组织进行控制点的抽检。

4.4.3.质检员结合控制点产品进行检查。

4.4.4.由质量部对控制点组织的抽查。

4.4.

5.每次抽查或检查均应做好记录并作为考核的依据。

4.4.6.当关键控制点出现异常时,由质量部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原因分析,并采取

纠正措施,消除异常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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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安全食品召回制度

一、目的

使进入流通领域的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产品(大米)及时、快速、完全的召回,避免或减少不安全食品的危害,保护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进入流通领域的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大米)产品。

三、职责

1、总经理负责产品召回的启动及审批。

2、食品安全领导小组负责产品召回的总体策划与监督。

3、质量科负责食品安全危害的评估;仓库负责召回的具体实施;其他相关部门协助实施。

四、食品安全危害的调查和评估

1、需要召回的不安全食品包括:

(1)已经诱发食品污染、食源性疾病或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甚至死亡的食品;(2)可能引发食品污染、食源性疾病或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的食品;

(3)含有对特定人群可能引发健康危害的成份而在食品标签和说明书上未予以标识,标识不全、不明。

(4)一般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如外包装不合格、外观不合格、感官质量不合格等。

2、召回,是指公司对确认的已进入流通领域的不安全食品,通过换货、退货、补充或修正消费说明等方式,及时消除或减少食品安全危害的活动。

3、当获知公司产品可能存在安全危害或接到当地质监部门的食品安全危害调查书面通知时,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应立即组织食品安全危害调查和食品安全危害评估,如有必要可委托国家认可的产品检验机构,实施相关的技术检测。(1)食品安全危害调查的主要内容包括:

A、是否符合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或标准的安全要求;

B、是否含有非食品用原辅料、添加非食品用化学物质或者将非食品当作食品;

C、食品的主要消费人群的构成及比例;

D、可能存在安全危害的食品数量、批次或类别及其流通区域和范围。

(2)食品安全危害评估的主要内容包括:

A、该食品引发的食品污染、食源性疾并或对人体健康造成的危害,或引发上述危害的可能性;

B、不安全食品对主要消费人群的危害影响;

C、危害的严重和紧急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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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危害发生的短期和长期后果。

4、食品安全危害调查和评估结果应汇报总经理,确认属于不安全食品的,应实

施召回。

五、食品召回的实施

1、食品召回由总经理启动,由食品安全领导小组负责总体实施。

2、根据评估结果确认需要实施召回时,经总经理宣布实施召回后,食品安全领

导小组应立即组织相关部门人员查找原料仓库、车间、成品仓库、运输过程等

各种环节的相关记录,确定受影响的产品数量、批号和去向。

1

3、确定受影响产品的范围后,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应立即通知生产部门停止生产,有关销售者停止销售,通知消费者停止消费。

4、食品安全领导小组根据危害产生的原因,确定召回方式,由总经理批准后,

通知仓库、销售公司实施召回。召回方式有:

(1)对已经诱发或可能引发食品污染、食源性疾病或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甚至

死亡的食品,公司应将受影响产品全部收回。

(2)含有对特定人群可能引发健康危害的成份而在食品标签和说明书上未予以

标识,或标识不全、不明的,通过加贴说明、发布告示等方式进行补救。

(3)一般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做出换货或退货处理。

5、销售公司根据产品召回原因、受影响产品批次填写《产品召回通知单》,用书面或邮件形式通知各相关方在规定日期内实施召回。

6、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对食品召回的实施进行监督与跟踪。

7、当公司启动食品召回后,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向当地食品安全管理部

门报告。

六、食品回收后的评估与处置

1、食品安全领导小组根据各相关方反馈回来的反馈单,确认所需召回的产品是

否全部处于隔离状态。

2、如未全部收回需召回产品,则根据危害风险程度通过媒介如报告、布告、新

闻等形式通知消费者,详细说明危害类型,迅速收回产品,并明确召回数量。

3、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应对已进行隔离的产品组织再次评估,根据危害等级、运

输成本和货物价值等确定处置方案。

(1)对于一般不合格产品,如外观质量不合格、感官质量、理化指标不合格采

取补救措施。

(2)对已经诱发或可能引发食品污染、食源性疾病或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甚至

死亡的食品,进行无害化处理或销毁。

(3)含有对特定人群可能引发健康危害的成份而在食品标签和说明书上未予以

标识,或标识不全、不明的,通过加贴说明、发布告示等方式进行补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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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处置方案经总经理批准后实施,开具《召回/隔离产品处理通知单》,下达至各相关方,由各相关方对召回/隔离的产品进行处理。

5、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对召回产品的处置进行监督与跟踪。

6、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对不安全食品产生的原因进行分析,制定整改措施及预防

方案,有关部门进行整改,防止此类问题的再发生。

7、对召回食品的后处理应当有详细的记录, 并向当地食品安全管理部门报告。

(六)、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目的:

为保证我司的食品(大米)生产安全,预防传染病的传播和食源性疾病的发生,

保证消费者的身体健康,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国家有关法

律,对食品从业人员实施统一的健康管理,为规范操作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适用范围:

适合公司所属的各生产,及各部门与食品有接触活动的相关人员的健康管理。

管理规定:

一、

健康管理的范围和要求

1、

健康体检的范围:食品(大米)生产经营人员每年应当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

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参加健康检查的食品从业人员具体范围包括:生产、

食品的分公司和生产包装容器等相关产品的生产车间的一线生产人员、质检人

员、设备维修人员、原辅材料和成品仓库保管人员、食堂工作人员,仓库保管

人员,后勤科各地基食堂工作人员,质检科从事检验的工作人员,质检科、设

备科从事技术服务需要进入分公司生产车间的工作人员等。

2、

食品从业的健康要求: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

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

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二、

健康管理的组织办法

1、管理职责:

厂办负责联系卫生防疫站负责各生产车间及相关部门的健康体检和健康证的办

理、年检等工作。在体检过程中,如果发现弄虚作假导致不符合健康要求的人

员进入直接解除食品饮料的岗位,将追究部门、生产车间正职领导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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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入厂体检:凡公司每年新招的上述范围内的食品从业人员,均须经过入厂体检。如果有员工调往需直接接触食品的岗位,也应立即办理健康证方可上岗。

由卫生防疫站进行入厂体检,并开展健康知识培训。检查范围包括痢疾、伤寒、

病毒型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以及肺结核、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等等。

3、根据体检结果上岗:上述人员如果检查合格,健康知识考试合格,办理健康证,方可入厂从事食品(大米)方面的工作。如果检查出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

办公室应通知所属部门,安排其他不直接接触食品的岗位,或者不予安排入厂。

4、建立员工健康档案:办公室负责保管员工健康证,并建立员工健康档案,

记录员工个人信息、从事的岗位、健康证办理的年限、最近一次体检时间、到

期日期等信息。

5、健康证的年检:健康证有效期为一年,在员工健康证到期前,联系疾控中心

统一组织健康年检。

6、年检结果的处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患有传染性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

生产的工作。

7、监督检查:质检科对每年的健康证年审情况进行监督管理。重点检查是否从

事直接接触食品岗位的人员都纳入了健康证的管理。

(七)、食品安全自查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食品消费安全,进一步规范食品生产企业生产经营行为,

认真落实食品质量安全企业主体责任,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细则》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规定等法律法规要求制定本制度。二、自查范围:

公司食品(大米)生产全过程。

三、食品安全自查职责部门食品安全管理小组

四、自查自纠内容: 1、企业资质变化情况:工商营业执照与生产许可证

(生产许可证)实际生产方式和范围是否一致,是否发生变化,变化后是否报告。2、采购进货查验落实情况:采购食品原料检验包装物索证。塑料包装是

否从具有合法资格的企业采购,购进时是否索取了企业相关资质证明、合格证

明或检验报告。是否有详细的采购验证记录;3、生产过程控制情况:是否安排专人对厂区卫生进行打扫,保持厂区内环境整洁干净;是否定期对生产场所、

设备、库房、进行打扫、保持在加工过程中与产品接触的一切设施、设备、环

境的卫生,杜绝一切污染的可能;是否定期养护设备设施,每批产品生产前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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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结束后,是否均对相关设施、设备进行清理;生产人员的个人卫生、工作

服帽是否整洁;工作人员洗刷、更换专用工作服后,是否经专用人流通道进入

生产车间,验收合格的原料是否经专用物流通道进入生产区域;从原料到成品

及成品库是否有防护措施,是否存在交叉污染。

4、食品出厂检验落实情况:是否配备了必备的检验仪器、设备,计量检验仪器、设备是否检定并在检定有效期内;检验辅助设备和化学试剂是否齐备,实验室

测量比对情况是否符合相关规定(一年不少于两次);检验人员是否经过培训,具有检验资格和能力;是否按照国家标准,对生产出的每批产品进行检验,是

否将检验的原始记录和产品出厂检验报告留存备查,是否对出厂的每批产品留

样,并进行登记。

5、不合格品的管理情况和不安全食品召回记录情况:是否有采购不合格食品原

料、不合格食品添加剂、不合格食品相关产品和生产不合格产品的情况,对不

合格品是否按相关规定进行召回、退(换)货或销毁,并有记录。

6、食品标识标注情况:生产的各个单元产品的包装上是否按照相关规定印有名

称、规格、净含量、生产日期、产品标准代号,以及生产者的名称、地址、联

系方式、生产许可证编号产品的贮藏方式和保质期等相关信息。

7、食品销售台账记录情况:是否建立了食品的销售台账,记录了产品名称、数

量、生产日期、销售日期、检验合格证号、生产批号以及购货者的相关信息,

包括购货者的名字,地址、销货场所等。

8、产品标准执行情况:企业是否积极并严格执行各个产品的国家标准和企业标

准。执行的标准是否有效。

四、实施要求

每季度公司的食品安全小组应当进行一次自查自纠工作,真实反映情况,不得

隐瞒,对自查发现的问题,企业要立即组织整改,并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验证。

(八)、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方案

1、适用范围:本单位在生产加工、运输、销售的整个过程中突发的食品安

全事故做出准备和响应。

2、组织领导:本单位成立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任总指挥,办公室、生产、质检、销售、采购、检验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各部门根据各自分工

负责应急准备和响应的具体实施。

3、各部门要加强对食品质量安全信息的收集,加强对原辅材料的检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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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对生产设备的维护管理,加强对生产过程的监测,加强对食品安全相关知

识的学习。

4、各部门应定期检查各项食品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消除食品安

全事故隐患。

5、生产、销售过程中可能发生的紧急情况有:

①因设备故障使生产无法正常进行;

②突发的停电、停汽、停水等情况导致生产资源供应不上;

③原辅料检测结果显示受到严重污染,会对消费者健康造成伤害;④政府

部门监督检查显示产品安全指标不合格;

⑤国家产品标准或者进口国产品标准中安全指标发生变化,导致产品检测

不合格;

⑥由权威部门发布的食品安全预警表明产品可能存在严重安全危害;⑦有

人为的恶意行为导致公司产品不安全,或者对公司产品、声誉恶意造谣,造成

恶劣社会影响;⑧其他严重影响食品安全的紧急情况。

6、处置措施:

①当有信息显示企业突然发生导致或者有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紧急

情况时,应立即报告主要负责人。主要负责人立即召开应急处置小组会议,首先调查突发事件的真实性、严重性,协调应急准备和响应工作,并对重大问

题做出决策,防止事故扩大,对不同的紧急情况做出相应的应急处置。同时向

县食品安全管理部门报告。个人不得对食品安全事故隐瞒、谎报、缓报,不得

毁灭有关证据。

②对导致或者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及原料、工具、设备等,采取

封存等控制措施,对其他产品、半成品、相关原料,进行抽样和送有资质的检

验机构检验,要求检验机构立即检验,并及时出具检验报告。

③对已进入市场流通的涉嫌质量问题的食品,立即通知销售方停止销售,

追回已销售的食品,对依法需要召回的食品,迅速采取召回措施。属于原料带

入质量安全问题的,要追查其来源,并立即通知供货方采取相应措施。

④在后续的事故处置过程中应及时将事故的发展与变化、处置进程、事故

原因等向食品安全管理部门报告。

⑤存在人为投毒的可能时,要控制可疑人员,必要时报请公安部门介入。

⑥对封存和召回的问题食品,采取补救、无害化处理或销毁等措施。对有

问题的原料,采取退回或销毁等措施。妥善处理好相关问题。所有处理过程必

须留有记录和图片,有见证人,有退回凭证,必要时可联系相关监管部门现场

进行监督处理,坚决避免问题食品和问题原辅材料重新流入市场和使用。

⑦配合当地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进行调查,落实当地监管部门要求采取的其

他各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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⑧信息发布:任何个人不得自行向社会散布任何突发事件和食品安全不良信息,应急处置的信息统一由总指挥或委托人予以发布。发布人在接受新闻媒体和记者采访时,要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和要求,正确引导舆论报道事件,避免引发社会恐慌,对造谣和歪曲性报道,要及时组织驳斥澄清,要把握信息的政策性等尺度。

⑨突发事件得到有效控制,事件隐患或相关危险因素消除后,应急领导小组要向当地监管部门进行报告,经核查确无危害和风险后,企业方可恢复生产,终止应急响应状态。

⑩对事件预防、报告、调查、控制和处理过程中的人为故意、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行为,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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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完整版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本单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履行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义务,严把食品质量关,建立和执行以下与经营食品相适应的经营管理制度,确保食品经营安全。 一、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和培训管理制度。1、从业人员必须有健康证明方可上岗。2、从业人员必须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3、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档案至少保存三年。4、本单位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和从业人员必须接受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卫生知识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工作。5、定期组织本单位食品从业人员学习《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及时掌握和了解国家及地方的各项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做知法守法的模范。 二、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度。1、组织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法律和知识培训;2、制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及岗位责任制度;3、检查食品经营过程的安全状况并提出处理意见;4、对食品安全检验工作进行管理;5、组织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6、建立食品安全管理档案;7、配合食品药品监督机构对本单位的食品安全进行监督检查,如实提供有关情况;8、与保证食品安全有关的其他管理工作 三、食品安全自查与报告制度。1、每天至少进行一次食品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改进,并做好食品安全检查记录备查。2、各岗位负责人、主管人员每天开展岗位或部门自查,指导、督促、检查

员工进行日常食品安全操作程序和操作规范。3、对贮存、销售的食品进行定期检查,查验食品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及时清理变质、超过保质期及其他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主动下架退市,停止销售,并做好退市记录。4、对发现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通知相关食品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并做好相关记录,将情况及时报告辖区食品药品管理部门。5、积极配合食品药品管理部门依法开展的各项检查活动,如实提供被检查食品的票证、货源、数量、存货地点、存货量、销售量等相关信息。6、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时,及时采取处置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并在 2 小时内报告事故发生地食品药品管理部门。7、因食品安全管理和经营的需要,修改、增加的相关制度及经营项目及时书面报告食品药品管理部门。 四、食品进货查验和批发记录制度。本单位采购食品,应当认真履行进货查验义务,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建立索证档案,不从无合格经营资质的供货者处进货,不接受来历不明的上门送货行为,不经销三无(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的食品和过期变质等违法食品,保证所售食品质量安全。向供货者索取进货凭证。从事食品批发业务时,向购货者提供销货凭证。按食品药品管理部门要求,建立食品销货台帐,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购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销货日期等内容。妥善保管书式台帐档案,条件允许情况下,建立电子台帐,台帐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五、食品贮存管理与废弃物处置制度。1、食品与非食品应分库

最新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1、食品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1 2、食品从业人员培训管理制度2 3、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度3 4、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4 5、食品经营过程与控制制度5-6 6、场所及设施设备清洗消毒和维修保养制度7 7、食品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制度8-11 8、食品贮存管理制度12 9、食品添加剂使用公示制度13 10、废弃物处置制度14-16 11、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17-18

食品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一、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二、食品从业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食堂从业人员必须先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上岗位操作。 三、从业人员体检合格证明应随身携带,以备检查。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合格证不得涂改,过期、笔迹不清无效。 四、从业人员出现咳嗽、腹泻、发热等有碍于食品卫生的病症时,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病因、排除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五、从业人员必须具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并且做到: ⑴工作前、处理食品原料后、便后用肥皂及流动清水洗手; 接触直接入口食品之前应洗手消毒; ⑵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并把头发置于帽内; ⑶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加工食品; ⑷不得在食品加工和销售场所内吸烟。 法人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名: 年月日

食品从业人员培训管理制度 一、食品从业员必须接受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卫生知识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工作。 二、认真制定培训计划,在有关主管行政部门的指导下定期组织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参加食品安全、卫生知识、职业道德和法律、法规的培训以及卫生操作技能培训。 三、定期组织本单位食品从业人员学习《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时掌握和了解国家及地方的各项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做知法守法的模范。 四、食品从业人员的培训包括负责人、食品管理人员和食品从业人员。 五、新参加工作的人员包括实习工、实习生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六、培训方式以集中讲受与自学相结合,定期考核,不合格者离岗学习一周,待考试合格后再上岗。 七、建立食品从业人员培训档案,将培训时间、培训内容、考核结果记录归档,以备查验。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名: 年月日

实验室安全卫生管理制度

实验室安全卫生管理制度 一、总则 1. 全体人员必须明确各自职责,加强安全、卫生、环保观念,各项目负责人并在日常的工作中为组员做出榜样。 2. 每间实验室设安全、卫生和环保三位一体的负责人,负责本室的工作。 二、安全卫生工作 1、新进人员必须了解本实验室安全卫生制度,必须了解灭火器的放置位置、使用方法及紧急情况时的逃生之路。 2、实验室及走廊严禁吸烟,连接仪器的电线必须使用护套线或花线。实验室不得进食,随地吐痰,乱抛杂物,不得大声喧闹。 3、实验室的设施、设备及药品摆放要合理,易燃、易爆的化学药品不得放在靠近烘箱等有热源的位置。使用钢瓶,其位置必须固定,属可燃性气体则该实验室门上应有禁火标志。实验室内所用药品必须严格分类排放整齐,易燃、易爆试剂必须限量,分散存放,专人妥善保管,没有防爆功能的冰箱内不得存放易燃、易爆试剂。剧毒、贵重药品以及贵重金属制品,必须存放在保险柜中,由二人保管。 4、实验室的仪器和设备,必须严格遵守所制定的操作规程。实验必须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工作结束后应全面检查室内水、电、煤气、门窗等,确保安全后方可离开。各实验室钥匙由该室使用人保管,实验室主任备有所有实验室钥匙,不得擅自出借及另配钥匙。 5、每使用一种新的化学药品以前,必须了解该药品的物理性质、化学性质、毒性、安全使用方法以及出现危险时的处理方法。对于剧毒、易燃、易爆及毒性较大的化学药品的实验,必须有二个以上人员在场才可进行,并切实做好可能发生事故和危险的安全防范措施。严格做好剧毒危险品的领用、使用、登记保管与管理中的各个环节。

6、实验进程中,必须有专人在场,且必须集中精力,不得离开工作岗位,离开时,必须关掉,若短时间(如半小时)离开现场,则务必请其他工作人员代为关心;遇到试验异常现象,必须及时采取必要措施,保证试验安全;遇到实验设备的异常现象,必须及时终止所进行的实验,作进一步的检查,消除隐患后才能继续做实验。凡却有必要通宵进行实验,须由各项目负责人报实验室主任登记备案。 7、实验结束时必须及时关闭水、电、气等,并清洗仪器,保持桌面整洁, 确保安全后方可离开。 8、对于实验室三废的处理也根据公司环境保护暂行条例中的规定严格执行。 (1)严格按规定处理“三废”,严禁向水槽内倒废液,废液应分类处理,或回收利用,或集中送交学校环保组处理;(2)不准把实验室杂物堆放在走廊,废瓶、空瓶应集中送学校环保组处理,不得随便乱扔。实验室对不符合排放要求的,需处理的无机、有机废液分别到如废液桶内,并标明毒害物质名称。并随手盖好,对需处理的残渣也注明,以及需处理的空瓶等,及时送到学校指定的地点、集中处理。 9、不准把实验室杂物堆放在走廊,废瓶、空瓶应集中送学校环保组处理,不得随便乱扔。 10、实验人员必须对自己的工作可能会发生的事故类型及其救护的措施有所了解,以备万一发生事故时,可以及时采取措施。 11、实验室内发生事故,必须书面向实验室主任和研发部技术主管汇报,以便及时了解情况,采取措施。不得隐瞒不报。如若不报,后果自负。 三、卫生工作 1. 实验室内保持整齐、清洁,经常进行小扫,定期进行大扫,做到窗明几净,无杂物、无积灰、无蛛网,各种物品整齐放置。 2.安排好卫生值日工作,具体工作项目可向实验室工作人员询问。 3. 维护室外环境(包括走廊、窗外)的清洁卫生,严禁随地吐痰和乱扔杂物。 四、环保工作 1. 严格按规定处理“三废”,严禁向水槽内倒废液,废液应分类处理,或回收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内部管理制度系列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83349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Food safety management system 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根据《食品安全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我单位就食品卫生管理工作,制定如下制度: 一、岗位责任制度 1、负责人岗位职责:对食品的经营负全面责任;负责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加强对业务经营人员的质量教育,保证质量管理方针和质量目标的落实和实施。定期开展质量教育和培训工作,每年组织一次全员身体检查。 2、管理人员岗位职责:对食品安全管理工作负直接责任;按时做好营业场所和仓库的清洁卫生工作,确保食品的经营条件和存放设施安全、无害、无污染;建立并管理员工健康档案,每年负责安排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监督检查员工保持日常个人卫生;负责监督营业场所和仓库的温湿度在规定的范围内,确保经营食品的质量;发现可能影响食品安全的问

题应立即解决,或向负责人报告。 3、购销人员岗位职责:严禁采购法律法规禁止上市销售的食品;严禁从证照不全的企业采购食品;进货时认真查验供货单位的《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营业执照》和《检验合格证》等;确保所售出的食品在保质期内,并应定期检查在售食品的外观性状和保质期,发现问题立即下架,同时向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报告。 二、从业人员卫生管理制度 1、凡从事食品经营工作的人员必须经岗前卫生知识方能上岗,从事直接入口食品工作岗位的人员必须取得健康证明,且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定期进行食品卫生和有关卫生法律、法规、业务技能的培训。 2、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及其他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3、注意个人清洁卫生,做到个人仪表整洁。上岗时必须穿戴统一整洁的工作服,并应经常换洗,保持清洁。在工作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最新版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根据《食品安全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我单位就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制定如下制度: 一、岗位责任制度 1、负责人岗位职责:对食品的经营负全面责任;负责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加强对业务经营人员的质量教育,保证质量管理方针和质量目标的落实和实施。定期开展质量教育和培训工作,每年组织一次全员身体检查。 2、管理人员岗位职责:对食品安全管理工作负直接责任;按时做好营业场所和仓库的清洁卫生工作,确保食品的经营条件和存放设施安全、无害、无污染;建立并管理员工健康档案,每年负责安排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监督检查员工保持日常个人卫生;负责监督营业场所和仓库的温湿度在规定的范围内,确保经营食品的质量;发现可能影响食品安全的问题应立即解决,或向负责人报告。 3、购销人员岗位职责:严禁采购法律法规禁止上市销售的食品;严禁从证照不全的企业采购食品;进货时认真查验供货者的《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等;确保所售出的食品在保质期内,并应定期检查在售食品的外观性状和保质期,发现问题立即下架,同时向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报告。 二、从业人员卫生管理制度 1、凡从事食品经营工作的人员必须经岗前卫生知识方能上岗,从事直接入口食品工作岗位的人员必须取得健康证明,且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定期进行食品卫生和有关卫生法律、法规、业务技能的培训。 2、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及其他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3、注意个人清洁卫生,做到个人仪表整洁。上岗时必须穿戴统一整洁的工作服,并应经常换洗,保持清洁。在工作岗位上不能嚼口香糖、进食、吸烟,私人物品必须存放在指定的区域或更衣室内,不可放置在工作区内。 三、销售管理制度

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一、饮食卫生制度 1、配备专职或兼职食品卫生管理人员,对食品卫生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以确保食品的质量。 2、严格贯彻如发现食物中毒或可疑食品中毒事故时,必须立即向公司和相关部门报告,并保持现场和可疑食品,配合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3、执行《食品卫生法》,搞好饮食卫生,防止食物中毒。 4、采购的食品来源清楚,建立可追诉制度,质量新鲜,注意食品有效期,不买可疑食品。 5、生产及销售的食品,必须符合卫生要求,不采购、不验收、不使用、不出售腐烂变质的原料和成品,严把食品质量关。 6、生熟食品要分开存放,坚持厨具、餐具清洗消毒制度,防止食品污染。

7、各种原料加工做到一摘、二洗、三清、四切配。 8、对餐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必须洗净、保洁,食品包装材料必须符合卫生要求,出售食品必须使用售货工具。 二、环境卫生制度 1、环境卫生划片分工,责任到人,每天按保洁区进行卫生清扫,保持内外环境整洁。 2、设备布局合理,存放整齐有条理。容器、用具、工具、台面、机械设备保持清洁。 3、室内无积尘,无蛛网,地面无积水、不滑、无油腻,保持干燥清洁,墙壁、房顶无油污、无霉斑、无滴水。 4、垃圾和废弃物存放在专用容器中,垃圾袋装化,每天清除。 三、个人卫生制度 1、从业人员必须每年体检,取得健康证后方可上岗。 2、工作时,必须穿戴整洁的全套制服(合身、清洁、无油污)并着深色平跟防滑鞋;按标准佩戴工牌;长衣袖、裤管不能卷起。(按仪容仪表要求)

3、在工作时间,不可戴任何首饰及手表。手指甲应修剪整齐,指甲长度以不超过手指头为标准,并不可涂指甲油。 4、女性可化淡妆,男性不可蓄须、染发或怪异发型。女性头发应当梳理整齐,不得遮面、披头散发;长发刘海不过眉,触及衣领的头发,必须绑紧并整齐扎于帽子内,不得使用夸张耀眼的发夹,男性短发前不及眉,旁不及耳,后不及衣领。 5、在开始工作前,休息后回到工作区域或任何手可能变脏的时候,必须洗手消毒。操作直接入口食品时应戴口罩、手套。 6、在生产、经营场所内不吸烟,不喝酒,不吃食物,不随地吐痰,不乱丢废弃物,不把个人用品带入,不得对着食品咳嗽、打喷嚏。 7、应做到勤洗手,勤剪指甲,勤理发洗澡,勤换洗工作服、帽。 8、凡患痢疾、伤害、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源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及其它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不得参加接触食品工作,病愈后必须持区(县)以上医疗机构证明方能恢复工作。 四、厨房操作间卫生制度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完整)

海南省亿万嘉超市有限公司 食品流通安全管理制度 为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加强食品质量监督管理,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我单位就促进日常食品经营活动的安全、科学管理,制定本制度,本单位全体员工必须遵守本制度。 一、食品销售管理制度 1、食品销售工作人员必须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洗手消毒后上岗,销售过程中禁止 挠头、咳嗽,打喷嚏用手捂口。 2、销售的直接入口食品必须有完整的包装或防尘容器盛放。 3、食品销售设有专柜或专间,专柜、专间以及库存食品要必须保持通风、干燥,采 取防鼠、防虫、防霉措施。食品要分类、分架、离地、离墙存放,做到先进先出。 4、销售散装未包装食品必须用专用工具取货,取货工具存放在洁净的容器中保存, 做到货、款分开。 5、销售食品用工具、称重衡器、柜台、盛器等要专用,定时消毒,保持清洁。 6、销售的定型包装及散装食品应标明厂名、厂址、品名、生产日期和保存期限(或 保质期)等。 二、食品用具管理制度 1、食品用具、容器、包装材料应符合有关卫生标准,无毒无害,便于洗刷、消毒、 保洁。 2、食品用具每天班前、班后要清洗、消毒一次,运行过程要有序、保持清洁、无 污垢、见本色。 3、食品用具要有专人保管、不混用不乱用。 4、食品冷藏冷冻工具应每天保洁一次,每周洗刷、消毒一次,专人负责、专人管理。 5、食品用具清洗、消毒应定期检查、不定期抽查,对不符合卫生标准要求的用具及 时更换。 三、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1、食品从业人员每年必须按规定经过健康检查及卫生知识培训合格,同时取得健康 体检合格证及培训合格证后,方可上岗工作。凡患有:①伤寒;②痢疾;③病毒性肝炎; ④活动性肺结核;⑤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⑥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必须立即调离 食品工作岗位,在未彻底治愈前,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 2、配备食品卫生专(兼)职卫生管理人员,负责日常卫生检查工作,实行责任制,将卫生任务进行分解,具体责任到人。开展定期与不定期的卫生检查,对发现问题的环 节和个人做好记录,并经予相应的处理。 3、从业人员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卫生病症的,应 立即脱离岗位,待查明原因、排除有碍食品卫生的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4、建立健全从业人员健康档案。 四、食品质量检查制度

最新版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最新版食品安全管 理制度

文档仅供参考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一、食品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二、食品从业人员培训管理制度 三、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度 四、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 五、食品经营过程与控制制度 六、场所及设施设备清洗消毒和维修保养制度 七、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 验和台账记录制度 八、食品贮存管理制度 九、废弃物处理制度 十、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方案 十一、投诉受理制度 十二、食品添加剂使用公示制度

1食品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一、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二、食品从业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食堂从业人员必须先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上岗位操作。 三、从业人员体检合格证明应随身携带,以备检查。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合格证不得涂改,过期、笔迹不清无效。 四、从业人员出现咳嗽、腹泻、发热等有碍于食品卫生的病症时,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病因、排除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五、从业人员必须具有良好的卫生习惯,而且做到: ⑴工作前、处理食品原料后、便后用肥皂及流动清水洗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之前应洗手消毒; ⑵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并把头发置于帽内; ⑶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加工食品; ⑷不得在食品加工和销售场所内吸烟。 法人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名:

年月日 2食品从业人员培训管理制度 一、食品从业员必须接受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卫生知识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工作。 二、认真制定培训计划,在有关主管行政部门的指导下定期组织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参加食品安全、卫生知识、职业道德和法律、法规的培训以及卫生操作技能培训。 三、定期组织本单位食品从业人员学习《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时掌握和了解国家及地方的各项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做知法守法的模范。 四、食品从业人员的培训包括负责人、食品管理人员和食品从业人员。 五、新参加工作的人员包括实习工、实习生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六、培训方式以集中讲受与自学相结合,定期考核,不合格者离岗学习一周,待考试合格后再上岗。 七、建立食品从业人员培训档案,将培训时间、培训内容、考核结果记录归档,以备查验。 人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名:

卫生安全检查管理制度范本

卫生安全检查管理制度范本 一、实验室安全与环境卫生工作实行实验中心主任领导下的安全岗位责任制,实验室责任人担任责任区内各实验室的安全与环境卫 生工作,实验中心安全员有权制止有碍安全的操作,纠正违章行为。要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做好防火、防盗、防爆、 防破坏工作,防患于未然。 二、电器设备或电源线路必须按规定安装和操作,严禁超负荷用电,不得擅自改动电器设施或随意拆修电器设备,不准乱拉乱接电线,确实需要临时接拉的电线,要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用后 立即拆除,要经常检查维护线路。 六、实验室内禁止堆放与实验无关的杂物及私人物品。 七、实验室要遵守国家环保规定,严禁排放未经处理的废气、废液、废物等污染环境的有害物质,严格控制噪声污染。 八、要不断改善和维护实验室的内外环境,满足实验要求。 九、实验室发生安全事故,必须及时上报院(系)领导和学院有关部门,严禁隐瞒虚报事故。 二、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定期对学生、家长进行安全卫生教育。 三、政教处做到每天对卫生工作一小查,每周对安全卫生工作一大查。总务处坚持每周对学校建筑设施、供水、供电设备检查一次,每遇到风、下雨、下雪天气,临时增加检查次数,发现问题,及时 上报和采取措施。 四、坚持每天检查学校环境卫生的同时对学校安全工作进行认真排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五、要求全体师生增强安全意识,注意观察发现学校各种异常现象,如果发现,立即同学校领导取得联系。

三、食堂采取按个人自查、分组检查和交叉检查相结合的方法做好卫生安全检查,切实做好对每个区域的卫生检查。 五、食堂管理人员不定期对食堂卫生工作进行检查,对不符合卫生要求的提出限期整改要求。对未达到卫生安全检查要求的,提出批评或停岗再培训,待合格后重新上岗,否则予以辞退。 六、组织食堂员工定期参加卫生知识培训讲座,提出卫生安全工作要求。 七、食堂管理人员每天对食堂、保管等执行卫生法规及食品,环境卫生进行督促检查。 八、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如有重大问题及时向教育主管部门或卫生防疫部门汇报。 看过卫生安全检查管理制度的人还会看:

劳动安全卫生管理制度范本

内部管理制度系列 劳动安全卫生管理制度(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41277劳动安全卫生管理制度 Labor safety and health management system 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1.焦化生产作业高温、粉尘、有毒、有害因素较多,应定期对生产岗位的毒害因素进行检测,并制定减少毒害污染的措施,保障员工身体健康。 2.防尘、通风、降温设施必须有专职人员管理,并应定期检修和清扫、维护。遇有损坏应立即修复,以确保设施正常运行的需要。 3.为生产需要所设的坑、壕沟、池,应有围栏或盖板,并经常检查是否遭破坏,保证员工劳动生产与行走的安全。 4.工作场所的光线应该充足,采光部分不得遮蔽。 5.经常有水或其他液体的地面,应该注意排水和防止液体渗透。 6.原材料、成本、半成品应按定置管理要求堆放,不得妨碍生产、操作与通行。

7.加强设备保养,保持工作场所清洁,减少毒害污染。 8.必须根据工作环境和劳动条件按规定配备符合安全卫生的个人防护用品、用具,并督促员工的正确使用。 9.高温季节必须组织清凉饮料供应,并保证符合卫生要求,以防员工中暑或中毒。 10.对有毒有害岗位员工应按规定组织他们参加体检,患有职业病或其他禁忌症的员工应及时调离岗位,安排其他工作。 11.按规定做好女员工的劳动保护工作。 12.经常对员工进行劳动安全卫生知识教育,提高员工的自我防范能力,减少或杜绝职业病的发生。 请输入您公司的名字 Foonshion Design Co., Lt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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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为做好食品经营工作,切实保障消费者人身安全和健康,特制定以下制度: 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制度 一、制定本单位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和岗位卫生责任制管理措施。 二、制定本单位食品经营场所卫生设施改善的规划。 三、按有关发放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办理领取或换发食品流通许可证,无食品流通许可证不得从事食品经营。做到亮证、亮照经营。 四、组织本单位食品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有关法规和知识的培训,培训合格者才允许从事食品流通经营。 五、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六、对本单位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总结、推广经验,批评和奖励,制止违法行为。 七、执行食品安全标准。 八、协助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实施食品安全监督、监测。 食品安全检查制度 一、配备专职或者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日常食品安全监督检查。 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坚持落实每天检查各部门、各岗位的卫生状况和岗位责任制的执行情况,并作好登记。 三、每日组织一次卫生检查,单位负责人每月组织考核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工作。 四、每次检查,都必须有记录。 五、发现问题,应有人跟踪改正。 六、检查内容应包括食品储存、销售过程;陈列的各种防护设施设备,冷藏、冷冻设施卫生和周围环境卫生。 七、对损坏的卫生设施、设备、工具应有维修记录,确保正常运转。 八、各类检查记录必须完整、齐全,并存档。 食品采购管理制度 一、采购食品,应当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应当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应当真实, 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实行统-配送经营方式的食品经营企业, 可以由企业总部统-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进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 二、采购各类食品应注意生产日期或保存期等食品标识,不应采购快到期或超期食品。 三、采购时应向销售方索取该批产品有效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 四、禁止采购腐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可能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的食品。

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全)

一、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度 一、管理目的 1、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使员工依法享有职业卫生健康保护的权利,加强有毒、有害作业场所的职业病防治管理,预防、控制,消除职业危害,保护员工身体健康,制定本制度。 2、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开始执行。 二、职业卫生领导机构 主要负责人:*** 分管负责人:***、***、*** 管理人员:*** 员工:***、***、*** 三、机构人员责任及义务 (一)主要负责人职责 1、认真贯彻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落实各级职业病防治责任制,确保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健康与安全。 2、设置与公司规模相适应的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建立三级职业卫生管理网络,配备专业或兼职职业卫生专业人员,负责本公司的

职业病防治工作。 3、每年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公司职业病防治工作规划和落实情况,主动听取职工对本公司职业卫生工作的意见,并责成有关部门及时解决提出的合理建议和正当要求。 4、每季召开一次职业卫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听取工作汇报,亲自研究和制订年度职业病防治计划与方案,落实职业病防治所需经费,督促落实各项防范措施。 5、根据“三同时”原则,公司新、改、扩建或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应由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同意方可进行建设,切实做到职业病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6、亲自参加公司内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的调查和分析,对有关责任人予以严肃处理。 7、对本公司的职业病防治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二)分管负责人职责 在领导的带领下,根据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的规定,在公司中具体组织实施各项职业病防治工作,具体职责: 1、组织制订(修改)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职业安全卫生操作规程,并督促执行。 2、根据公司机构设置,明确各部门、人员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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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鸿阳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编制: 贺金龙 审批: 何海斌 发布日期:2015年12月25日实施日期:2015年12月25日

1.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和管理培训制度-------------2 2.加工场所及设施设备清洗消毒和维修保养制度-3-5 3.食品添加剂管理制度-----------------------6-7 4.进货索证索票制度--------------------------8 5.进货台帐和台帐记录制度-------------------9-10 6.关键环节操作规程-------------------------11-16 7.餐厨垃圾及废弃食用油脂管理制度------------17 8.消费者投诉管理制度------------------------18 9.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度------------------------19 10.食品和食品原料采购查验管理制度-------20-21 11.环境卫生管理制度-----------------------22 12.加工操作管理制度-----------------------23 13.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岗位职责规定----------24-26 14.食品供应商遴选制度--------------------27-29 15.综合检查制度-----------------------------30 16.食品检验制度----------------------------31 17.问题食品召回和处理方案------------------32 18.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方案------------33

最新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新标准版)

海口*****蛋糕店食品流通安全管理制度 根据《食品安全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我店就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制定如下制度: 一、食品销售管理制度 1、在经营场所内醒目位置悬挂《食品流通许可证》和《营业执照》。设有食品卫生管理机构,配有经专业培训的食品安全专职管理人员。 2、经营场所和仓库有毒、有害物质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并设置有密闭的垃圾容器,及时清除垃圾,搞好防尘、防蝇、防鼠工作,确保环境整洁。经营场所和仓库应有良好通风,保持库房内所需温度和湿度,防止食品霉变、生虫。储存生鲜食品应配备必要的低温储存设备,包括冷藏库(柜)和冷冻库(柜)。食品存放设隔离地面和墙壁的平台盒层架,离墙30厘米以上,最低层隔离地面40厘米以上。 3、不出售有毒有害、“三无”和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食品。保证食品外观清洁,如发现食品超过保质期、破损、鼠咬、受潮、生霉、生锈等现象要及时处理。 4、食品陈列设施合理,规定食品经理区域,将食品与非食品、生熟食品分开陈列存放;散装食品销售必须按照销售品种配备足够的并符合卫生条件的容器盒防尘材料设备。在盛放食品容器的显著位置或隔离设施上设置“散装食品标示牌”,标示出食品的名称、配料表、生产日期、保质期、保存条件、食用方法、生产经营着名称及联系电话的内容,做到“一货一牌,货牌对应”。销售直接入口的散装食品和熟食制品,要为消费者提供分拣和包装服务,向消费者提供符合卫生要求的小包装。操作时工作人员穿工作服、戴口罩、手套和帽子,使用专用工具取货。生鲜食品销售配备货架、保温柜、冷藏柜盒冷冻柜等陈列设施,配备符合要求的检测设备。 5、销售熟制食品,设更衣和洗手、消毒设施,配有非手动式的水龙头。配备有效地空气消毒设施、食品冷藏设施盒专用销售工具,食品配有防尘材料遮盖。 6、食品销售场所内不得使用鼠药灭鼠,配备一定数量的灭蝇灯,并保证能正常工作。熟食制品销售场所要配有充足有效无毒无害的空气消毒设施,定期消毒。 7、定期使用无毒无害杀虫剂进行除虫灭害工作,防治害虫孽生。除虫灭害工作不能在营业时间进行,实施时,对各种食品应有保护措施。使用时不得污染食品、食品接触面积包装材料,使用后应将所用设备、工具及容器彻底清洗。定期对经营场所和库房周围进行卫生消毒,清除有毒、有害污染源及蚁蝇孽生场所。 8、食品仓库必须做到专用,不读存放其他杂物盒有毒有害物质,建立健全入库登记制度。食品入库时,库管员应对其质量和数量进行验收,并详细记录产品的名称、数量、产地、进货日期、生产日期、保质期、包装情况等,并按入库时间的先后分类存放,感官检查不合格的食品不得入库。设有不安全食品暂放专柜,并有记录本。

职业安全卫生管理制度

职业安全卫生管理制度 职业安全卫生管理制度共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职业安全卫生措施计划制度、职业安全卫生教育制度、职业安全卫生检查制度、伤亡事故和职业病统计报告和处理制度、职业安全卫生监察制度、三同时制度。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 1、规定各类人员的安全责任制 2、规定各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职业安全卫生措施计划制度 主要内容: 1、单位或工作场所 2、措施名称 3、措施内容和目的 4、经费预算及其来源 5、负责设计、施工的单位或负责人 6、开工日期及竣工日期 7、措施执行情况及其效果 具体有以下几种: 1、安全技术措施 2、职业卫生措施,包括防尘、防毒等 3、辅助用室及设施,包括更衣室、消毒室等

4、职业安全卫生宣传教育措施 三、职业安全卫生教育制度 1、管理人员的职业安全卫生教育 2、特种作业人员的职业安全卫生教育 3、员工的职业安全卫生教育 分为上岗前的三级教育,改变工艺和变换岗位教育经常性教育三种形式 4、经常性职业安全卫生教育 四、职业安全卫生检查制度 检查内容: 查思想、查管理、查隐患、查整改和查事故处理。 五、伤亡事故和职业病统计报告和处理制度 (一)伤亡事故的统计报告和处理 1、伤亡事故分类 1)按伤害程度分类 轻伤:指损失工作日为一个工作日以上105个工作日以下的失能伤害 重伤:指损失工作日在105以上的失能伤害、重伤的损失工作日最多不超过6000日死亡:其损失工作日为6000日 2)按事故严重程度分类 轻伤事故:只有轻伤的事故

重伤事故:指有重伤没有死亡的事故 死亡事故:指一次死亡1-2人的事故 重大伤亡事故:指一次死3-9人的事故 特大伤亡事故:指一次死亡10人的以上(含10人)的事故 2、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 报告依据,1989年国务院34号令《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和1991年国务院第75号令《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执行。 3、伤亡事故统计 按1992年劳动部办公厅发出的“关于实施《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统计报表制度》的通知”和1993年发出的“关于印发《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统计问题解答》的通知”。 (二)职业病的统计报告和处理 1、职业病报告办法 按卫生部1988年修订颁发的《职业病报告办法》执行一切企事业单位都应报告当地卫生监督机构,由他统一上报。 2、职业病处理 按卫生部、劳动部、财政部、全国总工会1987年11月发布的《职业病范围和职业病患者处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六、职业安全卫生监察制度 是指按国家法律、法规授权的行政部门,代表政府对企业的生产过程实施职业安全卫生监察,以政府的名义,运用国家权力对生产单位在履行职业安全卫生职责和执行职业安全卫生政策、法律、法规和标准的情况依法进行监督,检瘵和惩诫制度,执法主体是法律、法规授权部门而不是其他的国家机关和群众团体。

安 全 卫 生 管 理 规 章 制 度

安全卫生管理规章制度 一总则 为了加强我矿安全生产、劳动卫生管理工作,防止各类事故发生和职业中毒事故,保护职工的安全、健康,保证生产顺利进行,依据山东省《劳动安全卫生管理规定》的要求,结合矿山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矿各生产单位(公司、分矿、车间、坑口下同),各业务职能处室和全体职工都必须对执行本制度的实施负责。 “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各级领导和工作人员在日常工作中,严格执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切实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把安全工作放在首位,不断改善工作条件和劳动环境,杜绝事故。 本制度同时适用于来矿山学习、实习、代培的学生、人员和外地在矿施工的单位和人员。 二管理职能 第一条矿安全部门和劳动工资部门,对本制度的执行,实施综合管理和监督。其监督职能是: 1、对各项安全生产法规、政策和矿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执行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向领导提供信息,当好参谋; 2、检查评价生产现场的安全卫生状况,并进行劳动条件分级; 3、参加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 4、参加并监督生产单位的事故调查处理,严格执行“四不放过”的原则,负责事故的统计报告和事故档案管理工作; 5、对重要作业岗位和重要设备,进行定期检查; 6、对各种劳动保护用品用具进行质量验收和使用情况的调查,及时向有关部门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向领导提供信息; 7、根据国家规定和上级要求,对特种作业人员组织培训考核发证工作,做好培训登记; 8、完成上级和矿领导临时安排的安全卫生检查或其他工作。 第二条生产单位要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配备有一定实践经验和工作能力的专兼职安全员,负责车间安全卫生检查工作,并要保持稳定,调动时应征得矿安全部门同意。 第三条生产车间的主要领导为该车间安全卫生工作的主要责任者,应严格履行职责,不得违章指挥和玩忽职守。

公司职业卫生管理制度标准版本

文件编号:RHD-QB-K4707 (管理制度范本系列) 编辑:XXXXXX 查核:XXXXXX 时间:XXXXXX 公司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标准版本

公司职业卫生管理制度标准版本操作指导:该管理制度文件为日常单位或公司为保证的工作、生产能够安全稳定地有效运转而制定的,并由相关人员在办理业务或操作时必须遵循的程序或步骤。,其中条款可根据自己现实基础上调整,请仔细浏览后进行编辑与保存。 1、目的:为了预防、控制、消防职业痛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职工的健康 2、范围:全体员工 3、责任者:安全部、制造部、中央研究所、工程部、采购销售部、行政保卫科 4、程序: 1) 总则 职业卫生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分类管理,综合治理”的方针,实行“公司监督、部门负责、分级管理,定期考核”的管理体制。企业内部相关部门各负其责相互协作,做好职业卫生工作。

第四条企业职业卫生工作实行一把手负总责,企业对产生的职业病危害承担责任。职责卫生管理部门对本企业职业卫生工作的监督管理与考核负责。 职业卫生工作是企业安全、健康、环境(HSE)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企业在执行HSE管理体系过程中,必须按本规定做好职业卫生有关工作。 各级工会组织应依法维护职工享有的职业卫生保护权利,组织实施对本单位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民主管理和群众监督。 企业对在职业卫生工作中成绩突出的个人或单位给予奖励。 2) 机构与管理 公司安全部在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的领导下,主管职业卫生工作。公司健康安全科在安全部领导下,负责职业卫生日常管理的具体工作。

企业安全生产监督委员会负责指导职业卫生工作,应有领导分管职业卫生工作。 内部应建立职业卫生“管理网络”,负责各级职业卫生的监督管理工作。 建立职业卫生工作例会制度。制定计划,研究工作,布置任务,通报企业有毒有害作业场所监测、职业健康监护、职业卫生宣传教育及劳动防护检查考核、职业卫生隐患检查及治理等情况。 应按国家有关规定,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确保职工能依法享受工伤社会保险的有关待遇。 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工作所需经费(包括健康监护费、职业病诊疗康复伤残费、尘毒监测仪器设备购置费、监测费、职业卫生宣传教育费、培训费、管理费、职业病危害调查费、职防科研费等)应列入企业年度资金计划,专款专用,其经费支出在生产成本

《食品经营许可证》全套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从业人员健康卫生管理制度 一、从业人员、管理人员必须掌握有关食品卫生的基本要求,具有一定的食品卫生知识和食品卫生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 二、从业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食堂从业人员必须先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上岗位操作。 三、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疾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四、从业人员出现咳嗽、腹泻、发热、等有碍于食品卫生的病症时,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病因、排除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五、从业人员必须具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并且做到: (一)工作前、处理食品原料后、便后用肥皂及流动清水洗手;接触直接入中食品之前应冼手消毒; (二)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并把头发臵于帽内; (三)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加工食品。 (四)不得在食品加工和销售场所内吸烟。 六、从业人员必须进行食品卫生知识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将考核结果计入从业人员个人档案,作为晋升工资资,表彰先进的依据之一。

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制度 一、制定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和岗位卫生责任制管理措施。 二、制定食品经营场所卫生设施改善的规划。 三、按有关发放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做到亮证、亮照经营。 四、组织食品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有关法规和知识的培训,培训合格者才允许从事食品流通经营。 五、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六、对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总结、推广经验,批评和奖励,制止违法行为。 七、执行食品安全标准。 八、协助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实施食品安全监督、监测。

劳动安全卫生管理制度(正式)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劳动安全卫生管理制度 (正式)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

文件编号:KG-AO-8057-66 劳动安全卫生管理制度(正式)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1.焦化生产作业高温、粉尘、有毒、有害因素较多,应定期对生产岗位的毒害因素进行检测,并制定减少毒害污染的措施,保障员工身体健康。 2.防尘、通风、降温设施必须有专职人员管理,并应定期检修和清扫、维护。遇有损坏应立即修复,以确保设施正常运行的需要。 3.为生产需要所设的坑、壕沟、池,应有围栏或盖板,并经常检查是否遭破坏,保证员工劳动生产与行走的安全。 4.工作场所的光线应该充足,采光部分不得遮蔽。 5.经常有水或其他液体的地面,应该注意排水和防止液体渗透。 6.原材料、成本、半成品应按定置管理要求堆放,不得妨碍生产、操作与通行。

7.加强设备保养,保持工作场所清洁,减少毒害污染。 8.必须根据工作环境和劳动条件按规定配备符合安全卫生的个人防护用品、用具,并督促员工的正确使用。 9.高温季节必须组织清凉饮料供应,并保证符合卫生要求,以防员工中暑或中毒。 10.对有毒有害岗位员工应按规定组织他们参加体检,患有职业病或其他禁忌症的员工应及时调离岗位,安排其他工作。 11.按规定做好女员工的劳动保护工作。 12.经常对员工进行劳动安全卫生知识教育,提高员工的自我防范能力,减少或杜绝职业病的发生。 请在这里输入公司或组织的名字 Enter The Name Of The Company Or Organization He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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