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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煤矿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煤矿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安全目标管理制度

为了搞好我矿安全生产,落实安全管理制度,提高安全管理效益,特制定本矿安全目标管理制度。

1、矿井安全生产过程中,每个干部职工必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不得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

2、加强安全投入,以安全管理为中心,消除控制不安全因素,创造良好的劳动环境,实现安全生产目标。

3、保障从事井上下工作的职工生命安全与健康,防止各种工伤事故和职业病发生。

4、保障我矿在安全的情况下进行生产,实现较好的经济效益,达到高产、优质、低耗、安全的目标。

5、本矿全年不发生死亡事故,杜绝重伤事故,尽量少发生轻伤事故。

6、安全目标管理领导小组组成: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矿长、副矿长、总工程师的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矿长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各分管副矿长、总工程师是安全生产主要责任者,若出现下列情况,应追究领导责任。

1、安排工作时,忽视安全技术措施。

2、未对本矿职工进行入矿安全教育培训和安全交底的情况下,分配职工上岗作业的。

3、使用不符合国家安全标准或行业标准的设备、器材、防护用品,安全检测器的。

4、未按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技术措施专项费用的。

5、拒绝安全监督人员现场检查或者在检查时隐瞒事故隐患,不如实反映情况的。

6、“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不及时制订、修改、传达、贯彻,各系统无长远规划,无应急安全措施。

7、强制工人在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环境下作业的。

8、盲目安排职工突击加班的。

班组长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班长是本班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对本班的安全生产全面负责。若出现下列情况,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追究刑事责任。

1、不及时向职工传达贯彻上级安全生产法令、规定。

2、无安全技术措施或重大险情不排除,强令工人冒险作业的。

3、不按期组织工人参加安全活动、参加培训学习,抵制矿领导提出的事故隐患整改意见及造成事故的。

4、不坚持现场跟班并与工人同上同下,不制止工人“三违”行为的。

5、没有按期完成矿领导交办的安全生产任务,而影响正常生产工作的。

6、不组织工人召开班前会议,班前会议记录不全,应付差事,弄虚作假或无班前会议记录和交接班记录的,不在班前进行安全工作交底的。

7、提前升井或井下睡觉,不积极组织本班安全生产的。

事故调查处理制度

1、轻伤、重伤事故的调查处理,由企业负责人(矿长)或其指定人员组织生产、技术、安全等有关人员组成的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分析发生事故的原因,制定出预防措施,并按“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

2、发生伤亡事故,立即将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事故经过及伤害程度、初步原因报上级主管部门调查处理。

3、发生事故三日内必须填写伤亡事故报告书,并将本矿事故调查报告报上级主管部门。

4、发生死亡事故,将由上级主管部门组成调查组进行调查,根据国家的政策进行善后处理,对责任人追究法律责任。

5、每年年底,矿上对本年度发生的事故进行综合分析,找出事故发生的原因,做出下年度预防和控制措施计划。

6、事故调查组的职责:

1)查明事故经过,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情况。

2)查明事故原因。

3)确定事故的性质和责任。

4)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

5)检查控制事故的危急措施是否得当和落实。

6)提出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的技术措施和事故教训。

7)今后需要研究的安全课题。

8)对有关规章制度、规程、措施等的修改意见。

9)写出事故调查报告。

交接班制度

1、各班应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并做好交接班记录,交接班时在现场交接。

2、交接班时间为每班下班前半小时进行。

3、交接班时,交班班长应向接班班长讲清当班采掘以及水、火、瓦斯、顶板存在的问题,设施、设备完好情况等。

4、当班存在的问题应在当班处理,如时间不允许或其他原因影响时应向接班人员讲清楚,必要时报值班领导解决。

5、各工种在对口交接时应认真填写记录,并按照各工种岗位职责的规定,认真做好交接班,接班人员可要求交班人员按矿上的制度解决遗留问题,并由双方在记录上签名。

6、下班前,应给接班人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条件,排除存在的事故隐患,避免发生事故。

7、上下班时由班长统一组织出入井,一定要做到“行人不行车,行车不行人”。

安全奖罚制度

一、奖励

1、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矿上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各项安全措施,在安全方面做出显著成绩的,每年奖励300—500元。

2、发现事故征兆立即采取措施或及时上报,及时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因而避免了事故,或显著减轻事故危害程度的奖励500—1000元。

3、抢救事故有功的,奖励200—10000元。

4、全年未发生伤亡事故的(不包括轻伤)班组,奖励班长、特殊工种1500—2000元;普工500—1000元;地面工200—300元。

二、处罚

1、对违章作业、违章指挥的人员和忽视安全工作,玩忽职守的进行处罚,发生事故承担损失的60%,并开除矿籍。

2、对发现事故隐患、预兆和险情,不采取防治措施,又不及时报告的,罚款1000元;对揭发事故真相人员打击报复的罚款5000元,开除矿籍;事故发生后隐瞒事实真相,罚款2000—3000元,开除矿籍扣除全部工资;对肇事者进行姑息包庇或弄虚作假的,甚至嫁祸于人的,罚款5000元,并开除矿籍,扣除全部工资。

执行细则如下:

1)矿长必须按时参加每旬一次安全大检查和安全办公会议,否则,罚款100元。

2)安全副矿长组织每旬一次的安全大检查和安全办公会议,否则,罚款200元。

3)其他应参加安全大检查和安全办公会议的人员,无故不参加,每次处100元罚款。

4)入井前,必须参加班前会,迟到者罚款10元,无故不参加者罚款50元。

5)地面必须严格执行检身制度,详细登记出入井人员,否则,每次罚检身工50元。

6)绞车工在上班时必须认真填写绞车运行记录,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如记录不实或未填写,发现一次罚款50元,操作时一定要听清信号,不得误操作,否则,由此而造成的事故绞车工负全部责任。矿车掉道后绞车工应立即停止绞车的运行,否则,拉坏矿车等设备由绞车工承担造成的损失。

7)绞车工必须认真学习操作规程,按规程操作,不得脱岗。上班期间不准看书报、做手工活,不得同其他人闲谈,否则,发现一次罚款50元,造成事故的由绞车工负全部责任。

8)严禁工人携带烟火下井,严禁酒后下井,下井时必须配带自救器,违者发现一次罚款200元,再次发现扣发当月工资并开除。当班人员发现后隐瞒不报的罚100元,举报者奖励200元。严禁穿化纤衣服下井,否则罚款50元,由于自己违章操作造成的事故费用由自己承担。

9)地面信号工在操作时必须听清信号,观察好绞车启动后对地

面或井口人员、物品、设备造成危险,如指挥造成事故由信号工全部负责。不得脱岗、睡岗,否则,发现一次罚款50元,造成事故承担一切责任。

10)瓦检员必须按操作规程操作,遵守岗位职责,认真检查各工作面及进风、回风、密闭、电气设备附近的气体情况,认真填写各种记录,必须做到日常检查和工作面的“一炮三检”,挂好风筒和管理好密闭,如发现工作不到位,每次罚款50元,造成事故负全部责任。不得有脱岗、睡岗现象,如发现一次罚款100元,井下不见瓦检员,工人有权升井,由此而造成的损失由瓦检员承担。

11)严禁坐扒车上下井,违者罚款500元,再次发现并扣除当月工资并开除,造成事故由自己承担全部责任,对举报者一次奖励100元。

12)炮工必须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如出现违章现象,一次罚款100元,造成事故,炮工承担全部责任。如出现瞎炮必须按规定处理,捡到废雷管并及时退库,否则,有雷管遗失,发现一枚罚100元,再次发现扣除所有的工资,并开除矿籍。

13)安全员必须认真执行敲帮问顶制度,并认真监督瓦检员,炮工和每个工人的工作行为,制止违章作业,违章指挥,如不能很好地履行自己的职责,对井下人员的“三违”行为熟视无睹,每次罚款200元,造成事故,要承担30%的责任。

14)其他工人未经许可,自行进入工作面的,造成事故均由自己承担全部责任。

15)交接班时必须做到“行人不行车,行车不行人”,到点停车,不超时,不延期,否则造成事故,由责任人承担全部责任费用。

16)井下蓄意违章人员造成事故,均由自己承担全部责任和经济损失。

17)因摘挂钩、抱大块,自己不小心受伤者,自己承担全部责任。

18)因推矿车将他人撞伤,费用由肇事者承担,矿上不负担其经济费用。

19)严禁井下睡觉,发现一次罚款100元,再次发现开除矿籍。

20)爱护井上下的一切设备、设施,损坏一处罚款100元,并按原价赔偿。

21)严禁井下拆卸矿灯,违者罚款200元,丢失矿灯者按原价赔偿。

22)严禁任何人进入盲巷,违者罚款300元,造成事故,自己负责。

23)井下严禁高声喧哗、打架闹事,如发现一次罚款100元。井下无故伤害他人,扣除全部工资并开除。情节严重的交司法机关处理。

24)井下大小便后,不及时处理的,罚款50元。

25)井下电气设备有问题,电工接到通知后,无故延误一小时,罚电工50元,影响重大的由电工承担本班工人由于影响而造成的工资损失。

26)无故不参加培训和学习的,一律不准上班,考试不合格者,停止上班,每日交学习费20元,重新学习直至考试合格为止。

27)严禁任何形式的赌博,发现一次罚款200元,若影响工作,扣除当月工资的一半,造成事故责任自负。

28)对安全整改任务没有按时完成的,每条罚班长50元,因此而造成事故的当班班长承担,若矿上指定专人负责处理,在规定时间内未处理的罚款100元,造成事故的由负责人承担责任。

29)全矿任何人在矿内酗酒闹事、打架、赌博,情节严重的扣发工资,并开除矿籍。

煤矿安全责任制

董事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1、全面负责全矿的安全生产工作,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 2、坚持把安全放在各项工作的首位,在安排、布置检查、总结各项工作时,首先做好安全工作的安排、布置和检查。 3、负责主持审定全矿安措计划,积极筹措资金,保证安全投入及时到位。 4、负责主持全矿职工安全技术培训规划。 5、负责组织每月一次的安全办公例会,听取各分管矿领导及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汇报,研究解决生产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问题。 6、负责组织和实施《矿井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定期深入现场调查研究,督促各项工作的落实,杜绝重大事故发生。 7、负责全矿质量标准化工作,组织制定年度矿井质量标准和实施办法,保证矿井质量标准化水平稳步提高,为安全生产奠定坚实的基础。 8、发生重大事故时,积极采取措施进行抢救,认真组织事故追查,分析原因,组织制定防范措施。 9、抓好“一通三防”工作,督促有关领导和部门制定“一通三 防”制度和预防措施,并严格检查考核。 总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1、负责监督董事长贯彻党的安全政策和上级有关安全规定、指令等,并结合本矿实际,制定具体的保证落实措施,保证上级和矿有关安全生产法规在本矿的有效实施。 2、负责全矿安全思想教育工作,是矿安全生产思想教育工作的第一责任者。 3、加强党对安全工作的领导,把安全工作纳入党委的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组织召开党委会,监督相关决定的落实情况。

4、负责组织召开总支、支部书记安全生产例会,听取总支、支部书记开展职工思想教育工作的汇报,分析研究安全思想动态,安排部署职工的安全思想教育工作。 5、参加矿有关安全会议,共同研究对安全问题实施整改的方案和措施,并督促其有效实施。 6、负责组织开展“党员责任区”和“党员身边无事故”活动,充分发挥责任区和党员在安全生产中的先锋模范作用,做到责任区和党员身边无事故。 7、做好职工安全思想调研工作,针对存在问题,及时向矿行政提出整改意见,排除职工在安全生产中的后顾之忧。 8、督促、指导工会、团组织抓好队伍建设,发挥工会和团组织在安全生产中的积极作用。 9、抓好安全宣传工作,开展各项安全活动,为矿行政各项政策、法规的顺利实施创造良好的思想环境。 党委书记安全生产责任制 1、全面负责分管部门的安全管理和业务保安工作。 2、协助总经理组织召开矿党委、总支和支部书记例会,听取各单位职工安全思想教育工作汇报,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 3、负责组织全矿的安全宣传工作,督促宣传系统认真落实职工宣传教育规划,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工具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增强职工安全意识。 4、负责机关科室包队工作,定期检查科室包队情况,听取包队干部安全汇报,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 5、经常深入基层,进行调查研究,听取有关安全思想教育工作汇报,了解职工思想动态,检查规章制度在基层单位的落实情况,提出整改意见。

露天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doc

内蒙古自治区露天煤矿安全 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 第一条本标准及考核办法适用于内蒙古自治区境内所有露天煤矿。 第二条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分11个单项,满分为1000分,分别为: (一)露天矿边坡安全质量标准50分; (二)采掘安全质量标准200分; (三)排土场安全质量标准50分; (四)穿孔、爆破技术安全质量标准100分; (五)道路运输安全质量标准100分; (六)防灭火、防尘和防治水安全质量标准50分; (七)机电设备安全质量标准200分; (八)工业广场安全质量标准50分; (九)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安全质量标准50分; (十)软件管理安全质量标准100分; (十一)劳动定员与保障安全质量标准50分。 各项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详见表1-1~表11-1. 第三条安全质量标准化露天煤矿分为三个等级,考核标准如下: 一级:安全质量标准化总得分在900分及以上,且11个考核项目中单项分数没有低于80%的; 二级:安全质量标准化总得分800分及以上,且11个考核项目中单项分数没有低于70%的; 三级:安全质量标准化总得分600分及以上,且11个考核项目中单项分数没有低于60%的。 第四条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露天煤矿,不予以安全质量标准

化等级认定。 (一)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煤炭生产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矿长资格证、矿长安全资格证不齐全、不合法、超过有效期的; (二)凡考核年度发生生产安全死亡事故的; (三)未建立安全监测系统的; (四)对安全生产检查指令,整改合格率达不到100%的; (五)回采率达不到设计要求的; (六)无年度灾害预防处理计划和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 (七)存在下列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和行为之一的; 1.超能力、起强度或超定员组织生产的; 2.有严重水患,未采取有效措施的; 3.越界开采的; 4.自然发火严重,未采取有效措施的; 5.使用明令禁止使用或淘汰的设备、工艺的; 6.年产100万吨及以上的露天煤矿没有双回路供电系统的; 7.露天煤矿实行整体承包生产经营后,未重新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煤炭生产许可证从事生产的,或者承包方再次转包的; 8.露天煤矿改制期间,未明确安全生产责任人和安全管理机构的,或者在完成改制后,未重新取得或变更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煤炭生产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的; 9.有其他重大安全生产隐患的。 (九)有重大机电直接责任事故的(机电专业一次死亡1人以上的事故)。 第五条露天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情况的检查考核,自治区每年检查1次,盟(市)每半年检查1次,旗(县)每季度检查1次,露天煤矿每月自检1次。 第六条达到一级安全质量标准化的露天煤矿政府给予奖励。

煤矿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正式样本

文件编号:TP-AR-L9174 There Are Certain Management Mechanisms And Methods In The Management Of Organizations, And The Provisions Are Binding On The Personnel Within The Jurisdiction, Which Should Be Observed By Each Party. (示范文本) 编制: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 煤矿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正式样本

煤矿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正式样本 使用注意:该管理制度资料可用在组织/机构/单位管理上,形成一定的管理机制和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设置的规范,条款对管辖范围内人员具有约束力需各自遵守。材料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作相应修改,请在使用时认真阅读。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障生产组织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生产管理,明确职责,做到有章可循,奖罚有据,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矿(井)根据安全生产需要,设立生产管理部(办),安全监察部,同时设立安全生产调度指挥中心(井调度室),矿(井)实行24小时领导值班制度和安全生产调度指挥制度。 第三条生产管理部(生产办)是全矿(井)安全生产的管理部门,在生产矿(井)长的直接领导下行使生产指挥权,按各单位的职责范围及矿临时安排的工

作组织安全生产。 第四条全矿各单位都必须服从矿统一布置,认真执行和落实好各项安全生产任务,凡因履行职责不到位影响生产者,生产管理部门有权追究责任并予以处罚。 第五条生产管理、考核,以生产管理部(生产办)为主,企业管理部、安全监察部、财务工资部协助执行。 第二章生产保障 第六条工作程序 (一)各单位应坚持“下级服从上级,基层服从部门,局部服从整体,辅助服务采掘”的工作原则,严格按工作程序组织生产,否则,对责任人罚款50元/次。 (二)各单位在生产过程中出现的各类问题,应

煤矿安全生产技术管理

我国煤矿安全生产现状 第一节煤矿安全的问题 近几年来,随着煤炭生产经营机制向市场化转变以及煤炭管理体制的改革,有些煤矿企业出现经济紧张、安全管理滑坡等现象,安全工作欠账较多,企业领导忙于找市场、谋出路,安全状况时常出现反复,有的集团公司(矿务局)、矿的事故发生量出现反弹,使煤矿安全工作面临着新的问题。 分析近年来的煤矿安全生产形势,从1994 年 以来,除1999 年外,原国有重点煤矿的百万吨死亡率都保持在“1”以上,不但未有新的突破,而且略有上升;原国有地方煤矿和乡镇煤矿、个体煤矿的百万吨死亡率一直居高不下;瓦斯爆炸等大的恶性事故还时有发生。 一、煤矿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 通过对煤矿安全生产现状进行分析总结,从总体上来看,我国煤矿安全工作存在以下4方面的问题。 1.瓦斯、煤尘爆炸事故没有得到有效控制 瓦斯、煤尘爆炸事故是当前煤矿安全生产中威胁最大、最突出的一个问题。根据全国煤矿1991~2000年的统计数据,仅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瓦斯煤尘爆炸事故就发生2903起,死亡21940人,平均1.3天发生一次。其中,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特大瓦斯煤尘爆炸事故532起,死亡10192人,相当于7天发生一起;发生一次死亡50人以上的特别重大瓦斯煤尘爆炸事故22起,死亡1850人;2002年全国煤矿共发生瓦斯事故743起,死亡2407人,平均每天发生瓦斯事故2.01起。 2.煤矿火灾问题仍然十分严重 煤矿火灾中,外因火灾对职工的生命安全威胁最大。我国对外因火灾的控制成效很大,近年很少发生外因火灾事故;但内因火灾,即煤层自然发火,问题却十分严重。我国煤矿约50%左右有自然发火倾向,发火间隔最短的只有20天。据1953~1988年不完全统计,每年平均发火300余次,每年新冻结煤量达20万t。许多矿区的自燃火区一直未得到有效治理,大量的煤炭资源被白白烧掉,而且造成了严重的环境污染。 3.煤矿职业病发病率相当惊人 井下煤炭开采过程中,要产生大量的粉尘,如果防护措施不力,则会严重损害矿工的身体健康,成为尘肺病的诱发因素。据1996年底统计资料,全国省属以上国有煤矿尘肺病患者高达17.5万人,占全国尘肺病总人数的40%以上,已累计死亡53722人,现有患者121278人。根据对20世纪90年代尘肺病死亡人数的分析,每年大约有3000人左右死于尘肺病。 4.事故和职业病造成的经济损失巨大 煤矿每发生一起伤亡事故,都要付出数目可观的抢救费、医疗费、抚恤费、子女养育费等,其固定资产和流动资产,也会遭受不同程度的损失。尤其是瓦斯煤尘爆炸事故、突水事故和明火火灾事故,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更大。据一些矿区的分析资料,每当事故造成1人死亡,其造成的直接和间接损失平均约30万元;发生一个尘肺病人,一年造成的经济损失(包括治疗费和失去工作能力的损失)近万元。按这个标准估计,全国煤矿一年由于事故和职业病造成的经济损失高达近40亿元,相当于原国有重点煤矿一年煤炭销售收入的10%左右。 二、煤矿安全生产问题产生的原因 1.自然灾害严重、先天条件较差 我国煤矿以井工开采为主,与世界各主要产煤国家比较,不仅地质构造比较复杂,而且自然灾害也较为严重。根据2002年原国有重点煤矿矿井瓦斯等级鉴定资料,在576处矿井中,高瓦斯矿井和

【精品】煤矿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1矿长(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 1.1对公司日常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主持召开公司安全生产会议,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汇报,部署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研究和解决有关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批阅上级有关安全方面的文件,签发安全重大决定. 1.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把安全生产工作列入公司生产管理的重要议事日程,主持重要的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对本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下列职责: 1.2。1建立、健全本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 1。2.2组织制定本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1。2。3保证本公司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1.2。4督促、检查本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1。2.5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公司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2.6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1.3监督各级责任人落实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明确考核指标和奖罚规定,督促检查各部门,抓好安全生产工作.

1.4建立健全公司安全生产职能部门。定期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或审批有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事项。 1。5有计划组织解决生产中的重大隐患和职业危害,不断改善劳动条件和提高设备本质安全水平.保证安全生产的有效投入和安措经费的使用。 1.6接受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督察. 1。7负责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建立、有效运行、持续改进。 1.8负责紧急状态的指挥决策,审定重大灾害事故的预防和处理方案。 2主管副矿长(分管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 2。1协助矿长抓好全面的安全生产工作,对安全生产负具体领导责任。 2。2把安全生产工作列入企业工作的重要日程,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经营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生产工作. 2。3贯彻执行上级部门、地方行政部门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指示,组织指导公司安全技术措施的实施。 2.4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活动,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工作的先进经验,奖励先进集体和个人。

煤矿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新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煤矿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新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煤矿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新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障生产组织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生产管理,明确职责,做到有章可循,奖罚有据,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矿(井)根据安全生产需要,设立生产管理部(办),安全监察部,同时设立安全生产调度指挥中心(井调度室),矿(井)实行24小时领导值班制度和安全生产调度指挥制度。 第三条生产管理部(生产办)是全矿(井)安全生产的管理部门,在生产矿(井)长的直接领导下行使生产指挥权,按各单位的职责范围及矿临时安排的工作组织安全生产。 第四条全矿各单位都必须服从矿统一布置,认真执行和落实好各项安全生产任务,凡因履行职责不到位影响生产者,生产管理部门有权追究责任并予以处罚。 第五条生产管理、考核,以生产管理部(生产办)为主,企业管

理部、安全监察部、财务工资部协助执行。 第二章生产保障 第六条工作程序 (一)各单位应坚持“下级服从上级,基层服从部门,局部服从整体,辅助服务采掘”的工作原则,严格按工作程序组织生产,否则,对责任人罚款50元/次。 (二)各单位在生产过程中出现的各类问题,应及时向调度室汇报,因汇报不及时影响安全生产的,对单位主管领导罚款50元/次。 (三)对于各单位反映的问题,调度室不能协调解决的,由调度人员向分管领导及值班矿领导汇报,否则,对责任人罚款50~100元/次。 (四)紧急重大事故,由施工负责人及单位领导直接向分管领导和调度室汇报,否则,对责任人罚款50~200元/次。 第七条生产会议及生产任务考核 (一)各相关职能部门,基层单位应按规定要求,安排相关人

煤矿安全培训岗位职责及各项制度

培训站站长岗位职责 一、在主管部门领导下,全面负责培训站的工作。 二、拥护党的领导,忠于职工的教育事业,不断加强政治和业务学习,提高政治、业务管理水平。 三、全面贯彻,落实《煤炭法》,《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为煤矿输送有专业知识、有责任心的好同志。 四、制定培训站发展规划,确定发展目标和实现目标的具体方案。 五、建立培训站的管理运作体制,团结依靠教职工。 六、领导和组织教学工作,按照国家制定的课程计划、教学大纲、开齐科目、开足课时,遵循教学规律,建立和完善教学管理制度,提升办学水平。 七、负责年度经费的申请及合理使用,保证培训教学的需要。督促检查教师教学计划及各项工作执行和完成情况。 八、领导和组织总务工作。做好财务管理工作,改善办学条件,组织安排好每期培训班学员的学习、食宿问题。 九、组织教师深入生产一线,了解本县煤矿生产动态,搜集资料,做好学员回访工作。

培训站教务主管岗位职责 一、在站长的领导下,组织好教学工作。 二、组织教师认真学习贯彻《煤炭法》、《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新的政策和有关文件精神,组织管理好日常教学工作,提高培训质量。 三、认真编写年度培训计划,并及时呈报上级有关部门。 四、安排并编制课程表,作息时间表,做好教学有关统计及教师的调配工作。 五、负责教学资料的收集(按省局对档案的严格要求执行)做好电子档案。 六、及时检查教师的教学和学员的学习情况,以及教学计划的执行情况。了解教学效果和存在的问题,指导和帮助教师改进工作。 七、组织好学员的考试工作,配合监考部门,严格执行考试制度。 八、负责学员的学籍、报名、编班、考勤、发证等各项工作,建立健全学籍档案管理。 九、做好教师任课、出勤、教研、奖罚等方面的记载,并及时汇总报站长。 十、做好巡视教学情况及登记工作。 十一、协助班主任做好教师教学用书、教学参考资料和学员课本的分发工作。

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分办法

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分办法 二○一一年八月

目录 一、说明 (1) 二、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分办法 (3) 1.安全生产方针与目标 (3) 1.1 方针(50分) (3) 1.2 目标(50分) (3) 2.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 (5) 2.1需求识别与获取(30分) (5) 2.2融入(40分) (6) 2.3 评审与更新(30分) (7) 3.安全生产组织保障 (7) 3.1 安全生产责任制(60分) (7) 3.2 安全机构设置与人员任命(80分) (9) 3.3 员工参与(60分) (10) 3.4 文件与资料控制(60分) (12) 3.5 外部联系与内部沟通(50分) (13) 3.6 系统管理评审(50分) (15) 3.7 供应商与承包商管理(60分) (16) 3.8 安全认可与奖励(50分) (18) 3.9 工余安全管理(30分) (19) 4.风险管理 (20) 4.1 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要求(50分) (20) 4.2 风险评价(120分) (21) 4.3 关键任务识别与任务观察(80分) (24) 5.安全教育与培训 (26) 5.1 员工安全意识(80分) (26) 5.2 培训(120分) (27) 6.生产工艺系统安全管理 (30) 6.1 设计要求(40分) (30) 6.2 采矿工艺(80分) (31) 6.3 生产保障系统(100分) (33) 6.4 变化管理(80分) (35) 7.设备设施安全管理 (37) 7.1 基本要求(70分) (37) 7.2 设备设施维护(80分) (39) 8.作业现场安全管理 (40) 8.1 作业环境(40分) (40) 8.2 作业过程(120分) (42) 8.3 劳动防护用品(40分) (45) 9.职业卫生管理 (46) 9.1 健康监护(60分) (46)

煤矿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煤矿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我矿安全基础管理工作,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遏制事故的发生,实现安全生产状况逐步好转。促进煤矿企业合法、安全、健康有序发展。根据《安全生产法》、《煤炭法》和国家446号令,及其它相关煤矿管理规定,结合我矿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1、煤矿企业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按照“谁办矿、谁受益、谁负责安全生产”的原则,坚持以人为本,始终把保护从业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职业健康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立足点,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重点遏制瓦斯、水害、火灾、顶板等事故。 2、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坚持企业负责,并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实行安全生产法人负责和投资决策人负责制相统一的管理制度。明确企业及法人是煤矿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和安全生产的责任人,对煤矿安全生产承担法律责任。 3、转变思想,与时俱进,明确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的重要性,同时将各种制度贯彻到平时的安全生产工作中。

二、强化安全生产管理,提升煤矿安全基础管理水平 4、完善矿井安全管理人员的配置。矿井设立矿长、安全、生产、机电副矿长和技术负责人。同时必须具有煤矿安全生产相关专业中专(含中专)以上学历,并有从事煤矿安全生产相关工作3年以上的经历。同时每班必须配备一名有责任心的跟班管理干部,实行8小时跟班作业。煤矿企业还必须配齐持有有效特种作业资格证的瓦检员、放炮员、电工、绞车工、安检员、瓦斯监控员。 5、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煤矿企业必须明确企业法人、分管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和各岗位人员承担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把安全生产责任逐级分解,落实到各岗位人员,形成健全完善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6、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包括“一通三防”防治水、防灭火等管理机构,管理措施,明确责任人,人员至少4人以上。 7、制定落实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制定年度生产方案和各项工程的技术措施,并严格执行。 8、建立安全监督检查制度。各矿应设立专职安全检查机构,且人员不少于5人,并确保每旬集中检查一次,排查隐患,督促各项措施的

浅析煤矿安全生产中技术管理的重要性

浅析煤矿安全生产中技术管理的重要性 【摘要】煤矿井下作业环境具有高度危险性,易导致重大事故的发生。其中造成重大事故发生的原因之一,就有技术管理方面的原因。有相当一部分是由于技术管理不到位或出现管理漏洞而造成的,为此,有必要强调煤矿技术管理的重要性,以及夯实煤矿技术管理的基础,就显得尤为必要。 【关键词】煤矿技术管理;高度危险性;事故;安全生产;基础;保障 众所周知,加强技术创新,加快技术进步,是新形势下实施科教兴煤战略的重要内容,是改善煤炭行业面貌的系统工程。加强煤矿技术管理是实现煤矿安全生产的基础。煤矿技术管理具有前瞻性、规划性、指导性及基础性的特点。 煤矿井下作业环境具有高度危险性,易导致重大事故的发生。其中造成重大事故发生的原因之一,就有技术管理方面的原因。有相当一部分是由于技术管理不到位或出现管理漏洞而造成的,为此,有必要强调煤矿技术管理的重要性,以及夯实煤矿技术管理的基础,就显得尤为必要。 1.煤矿技术管理与安全生产的关系 要做到煤矿安全生产,就必须综合地运用多种生产技术。煤矿安全管理时刻存在于煤矿生产管理工作之中。涉及到煤矿生产的方方面面和各个环节,而煤矿生产的过程又十分复杂,环节众多。为此,必须把煤矿技术管理看成是煤矿安全生产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煤矿各项管理工作的基础。渗透到煤矿生产管理的全过程,指导煤矿生产管理工作,使煤矿生产的各个环节相互配合,相互适应,避免因某一环节发生故障而打乱正常生产秩序进而酿成事故。 2.煤矿的合理开拓开采方案设计主要取决于技术支撑 矿井开拓、开采设计的合理与否,直接关系到煤矿的安全生产。矿井的开拓和开采设计是对巷道布置、采区的划分、生产工艺流程、设备造型以及安全技术措施的制定等都要有总体规划和安排,为了满足矿井开拓,开采部署合理化的需要,在设计时就必须对地质勘探、先进技术和装备的发展和使用、先进工艺流程的发展水平进行广泛的了解。 设计应贯彻集中化、机械化和技术经济合理化的原则,巷道布置力求简单,各系统的设施和设备能力首先要技术可行、其次要经济实用,全矿性的防治事故措施要得力,上述都必须要有技术的支持,必须进行充分的技术论证、技术分析和技术方案的比较,最终制定出最佳方案。 3.煤矿技术管理是查处和治理煤矿事故隐患的有效途径 煤矿井下生产过程中,受到水、火、瓦斯、煤尘、顶板五大自然灾害的影响

煤矿安全生产责任制编写规范

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规范 编制原则:坚持国家“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的方针。主要分为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职能部门安全生产职责;从业人员安全生产职责。 一、总则 1.为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防止和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通则。 2.各单位应制定各级干部、管理人员、岗位员工和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考核奖惩办法。 3.各级行政正职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分管安全生产工作领导负主管领导责任,其他领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其分管工作的安全生产负分管领导责任。各职能管理部门应在各自的业务范围内,按照“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对安全生产负管理责任;员工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责任。 4.各级干部、管理人员、岗位员工和部门,应在各自的工作范围内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对实现安全、文明生产负责。 二、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制定

1.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范围覆盖本单位所有组织、管理部门和岗位。矿根据其组织机构的设置及职能,分别制定出各级领导干部、管理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根据所有岗位设置及职责,分别制定各岗位员工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2.本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应由本企业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织制定,以企业文件形式予以明确。 3.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程序 ⑴根据机构编制、核实职能及人员; ⑵对本单位所属组织安全管理状况和各岗位风险进行识别、评估、定位; ⑶制定责任制大纲; ⑷组织编制; ⑸审查责任制草案; ⑹单位主要负责人批准、发布 ⑺定期对安全生产责任制审核修订。 4.安全生产责任制的主要内容是: ⑴矿长、经理是法人代表,是生产经营单位和企业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生产经营单位和企业的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 ⑵生产经营单位和企业的各级领导和生产管理人员,在管理生产的同时,必须负责管理安全工作,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时候,必须同时计划、布置、检查、

技术管理在煤矿安全生产中的作用和地位

技术管理在煤矿安全生产中的作用和地位 技术管理具有超前性、规划性和指导性的特点。因而是煤矿安全生产的基础和保证。煤矿事故,特别是重大恶性事故的发生,大多是煤矿生产中某个环节或某些人员的失误或疏忽造成的,而技术管理上出现漏洞或者技术管理不到位,往往是造成事故的一个主要因素。因此,加强技术管理工作,提高技术管理水平,改善煤矿安全技术面貌,对煤矿安全生产具有重要意义。1技术管理是煤矿安全管理的有机组成部分,它贯穿于煤矿生产活动的全过程煤矿安全管理时刻存在于煤矿生产管理工作之中,涉及到煤矿生产的各个方面和各个环节。而煤矿生产的过程十分复杂,环节众多,要做到安全生产,就必须综合地运用多种生产技术和管理技术。因此,我们必须把技术管理看成是煤矿安全管理的有机组成部分,融入到煤矿生产管理全过程中去,指导煤矿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使煤矿生产的各个环节相互配合,相互适应,避免因某一环节发生故障而打乱正常的生产秩序,甚至酿成重大事故。2技术管理是制定合理的开拓开采设计方案和完善的《作业规程》的核心矿井开拓开采设计的合理与否,直接影响着煤矿的安全生产。矿井的开拓和开采设计是对巷道布置、采区划分、生产工艺流程、设备选型以及安全技术措施等的总体规划和安排,为满足矿井开拓开采部署合理化的需要,在设计时就必须对地质勘探、先进技术和装备的发展和使用、先进工艺流程的发展水平作广泛的了解。设计应贯彻集中化、机械化和技术经济合理化原则,巷道布置力求简单,各系统的设计和

设备能力的选型要经济实用,全矿性的防治事故措施要有力,这些都必须有技术的支持,必须进行充分的技术论证、技术分析和技术方案对比,最终制定出最佳方案。一座矿井的开拓设计,甚至一个采区的开采设计,关系到整个矿井的寿命和效益,是煤矿的基础,所以技术管理在制定开拓开采设计时的作用就显得尤其重要。《作业规程》是实施开拓开采方案的基础文件,具有指导性、规范性和强制性。它规定了操作中的具体做法,是技术管理的具体体现。它的内容除了对系统和工艺要求、质量标准、劳动组织有详细明确的说明以外,还有应针对性很强的安全技术措施。如果地质条件和工程内容发生变化时,还应及时制定补充措施。目前,在《作业规程》的编写、审批、贯彻、执行方面,存在着以下几方面的问题值得重视。(1)有的《作业规程》写得较为笼统,欠具体化。例如《煤矿安全规程》要求采掘工作面禁止空顶作业,在《作业规程》中也照写禁止空顶作业,现场条件需要工人进入无支护区进行临时支护怎么办?在临时支护没有完成前,工人在无支护区作业算不算空顶作业?(2)有的单位为了怕承担事故责任,便将《作业规程》写得面面俱到,把一些没有实际内容根本无一点针对性的东西统统罗列进去,甚至原封不动地把《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内容也抄了进去。而且每发生一次事故,增加一些内容。这样发展下去《作业规程》会成什么样子?但对此作法似乎是谁也没有理由反对或改变。(3)在编写《作业规程》时安全系数多大比较合适是值得研究的,安全系数过小,会出现工人

煤矿安全生产责任制(全套,史上最全)

崔木煤矿安全生产责任制(讨论稿) 矿长安全职责 一、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指示精神,采用多种形式向广大职工进行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使每个职工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 二、矿长是本矿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处理好安全与生产的关系,对本矿安全生产负责。 三、根据《煤矿安全规程》中的规定,行使矿长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力和义务。在制定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建议的同时,要把安全工作和改善劳动条件,保护职工安全健康作为制定规划和计划的重要内容。 四、引进先进的技术装备,减少安全事故发生,改善井下职工的作业环境,减少劳动强度,增加效益,提高职工的经济收入。 五、经常深入井下现场检查安全生产情况,听取安全生产方面的合理化建议,对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决策定案,责成有关部门和人员限期处理解决。对无故拖延、不及时处理者要严肃处理。 六、发生事故时要亲临现场组织指挥抢险,调动一切人力、物力进行抢险救灾。 七、监督检查各部门负责人执行安全职责的情况,做到经常检查,定期考核。 八、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组织领导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实行科学管理安全生产,以科学技术带动生产力的发展,实现高产高效。 九、认真组织矿井安全装备和安技工程,提高矿井的防灾、抗灾能力。 十、经常检查安全技措资金的使用情况,组织落实技建安全装备项目,按期投入使用。 十一、凡因规章制度不完善,措施不到位,检查不力,管理松懈等原因而造成事故,要追究矿长责任。 党委书记安全职责 一、按“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人事教育系统的安全工作负领导责任。 二、组织制订、修改、审批人事教育系统的安全管理规定、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配备安全管理人员。 三、把安全工作业绩作为考核各级干部政绩的重要依据,对重大责任事故的有关领导分清责任,严肃处理。 四、积极筹备安全教育经费,确保安全教育资金及时到位。 五、审查劳动防护用品、保健食品和防暑降温饮料的经费支出及合理使用情况。 六、按照“三同时”原则审批新、改、扩建项目,落实劳动保护设施,不留隐患。 七、审查各项安全罚款的出处,认真执行国家和地方法规。 八、负责分管部门、科室的安全生产工作。 九、参与分管范围以外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

煤矿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

安全目标治理制度 1、公司各矿、部门,在安全上实行安全目标治理与考核,公司全年安全目标:矿井无工亡,重伤不超过一人,轻伤不超过9人。 2、每年年初前由公司(业主)和矿长组织相关部门及人员,结合下年度生产打算安排制定全年安全目标,并组织不同季节、不同采掘区域的灾难程度制定相应的安全目标治理重点。 3、矿的安全目标确定后,各部门围绕矿的安全目标制定和分解本部门的安全目标。安全治理上实行部门、单位的自我治理和自我操纵。 4、各部门依照自己的安全目标,下达各工种、各岗位的全年、季、月安全目标,发挥全体职工的安全治理积极性与主动性。 5、矿依照上级治理部门要求或矿在一定时期内的专门情况,开展一定时期内的安全生产竞争活动,同时制定该时期内的安全目标,但这种短期目标不得与矿年、季、月安全目标相抵触。 6、在安全目标实施过程中,矿、部门、岗位要进行细致的治理与严格操纵,如有发觉偏离目标的现象,相互之间应进行有效的关心和指导,同时加以必要的协调和操纵。 7、实行安全目标成果评价。每月对各岗位的安全目标成果进行评价,每月、每季对矿、部门安全目标成果进行评价,每月、季、年对矿安全目标成果进行评价。 8、通过安全目标成果评价,找出安全目标治理过程中的潜在

问题、限制因素和解决问题的方法。 9、安全目标成果考核与工资、奖金挂钩,各工种岗位逐月考核,各部门分不按月、季度考核,矿分不按月、季度、年度考核。 10、安全目标成果考核必须依据安全生产责任制、矿奖惩条例及安全目标治理的相关规定进行,不得掺杂照顾情绪或平衡关系因素。

“一通三防”治理制度 1、通风瓦斯治理制度 (1)实行分区通风,及时调节,合理分配风量,杜绝不合理的串联风和无风、微风作业。 (2)加强对采区回风巷和采掘工作面回风巷的维护治理,保证风流畅通,断面达到要求。 (3)井下各掘进工作面严禁随意停、开局扇和减少风量,临时停工的地点不得停风。 (4)局扇选型、安装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要求,加强局部通风治理,风筒吊挂平直,不得拐死弯,风筒出风口距的工作面距离不得超过5m,加强风筒破口粘补,尽量减少漏风,保证作业面所需风量。 (5)不得任意损坏风门、密闭、风窗、风桥等通风设施,以免造成风流短路。 (6)矿井要紧通风机停止运转时,必须立即停止工作,切断电源,撤出人员,设置栅栏。 (7)巷道在贯穿相距20米前,由技术部按规定要求将贯彻通知单下发相关部门,随时掌握好情况,贯穿当班由通风员派人进行现场贯穿系统调整。 (8)建立测风制度。由生产技术部每10天进行一次全矿井,作业地点测风。 (9)严格执行“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原则,认真收集资料

煤矿集团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办法

煤矿集团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办法 撰写人:___________ 部门:___________

煤矿集团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明确大同煤矿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所属各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压实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管理范围内的所有职能部门、子公司、生产经营单位。 第三条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各级领导、职能部门、各级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及岗位人员等,在管理和作业过程中应履行的安全生产职责,以及对各岗位履职尽责要求与考核的集成。 第四条本办法规定集团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的原则、基本要求、责任范围划分、编制程序与内容、责任落实与追究、考核办法。 第五条安全生产责任制应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坚持分级管理、责任到人、职责分明、以责论处的原则。 第二章基本要求 第六条从业人员超过三百人的单位应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主任由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担任。 第 2 页共 2 页

第七条“党政同责”指各级党、政组织共同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负领导责任,其班子成员按照职责分工分别承担相应的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行政正职外出离开本地期间,企业主持工作的负责人是安全生产责任的第一委托人,行使行政正职的安全生产职责。 第八条“一岗双责”指各级党政领导班子成员职务对应的岗位,既要履行业务工作的职责,又要履行安全生产工作的职责。 各级行政副职履行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责任,对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对行政正职负责。总工程师对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技术领导责任,对行政正职负责。 第九条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考核各项生产经营工作的同时,应把安全生产工作贯穿生产经营的全过程。 第十条各生产经营单位应落实各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责任、直接责任、管理责任和监督责任,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体系,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等内容,做到分级管理,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并实行下级公司对上级公司安全生产逐级负责制。 第三章责任范围划分 第十一条集团公司的安全生产责任主体分为集团公司、子公司、生产建设经营单位三级。各级责任主体按照责任划分,承担在管辖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责任。 第 2 页共 2 页

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评分标准

附件 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 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 (征求意见稿) 1.总则 煤矿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应通过树立安全生产理念和目标,实施安全承诺,建立健全组织机构,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建立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管理制度,开展风险分级管控、隐患排查治理、质量控制,通过持续改进,不断规范安全生产管理,将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软件与硬件相统一、动态与静态相统一、过程与结果相统一,提升煤矿安全保障能力,实现安全发展。 一、基本条件 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达标煤矿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齐全有效。 (二)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完备,有负责安全、采煤、掘进、通风、机电、运输、地测、防治水、调度和应急管理、安全培训、职业病防治等工作的管理部门,配备管理人员。 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矿井(以下简称突出矿井)、水文地质类型复杂极复杂矿井、冲击地压矿井按规定设有相应的管理机构,配备管理人员。

(三)矿长、副矿长、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由煤矿安全培训主管部门组织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并取得考核合格证明。 (四)煤矿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五)不存在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二、基本原则 (一)发挥领导作用 领导作用是煤矿安全生产管理的关键。煤矿矿长应发挥领导表率作用,强化安全风险意识,实施并兑现安全承诺,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供必要的组织、制度、人员、技术、资金等保障,营造全员参与标准化建设的氛围和环境,保障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 (二)突出理念引领 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用先进的安全生产理念、明确的安全生产目标,指导煤矿开展安全生产各项工作。 (三)强化风险意识 深化风险分级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增强煤矿矿长、总工程师等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风险意识,实现源头管控,不断推动安全生产关口前移。 (四)注重过程控制 过程控制是煤矿安全生产管理的核心。建立并落实管理制度,强化内部考核,实施安全生产各环节的过程控制,定期开展标准化管理体系达标检查结果的总结分析。

煤矿法人安全生产责任制

煤矿法人安全生产责任制 法人代表是煤矿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法人代表必须掌握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相关专业知识,具有领导安全生产和处理煤矿事故的能力,依法经过培训,取得安全资格证。矿长在工作中要尽职尽责,切实搞好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 一、岗位职责 第1条认真组织本单位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工作的指令、规定,保证煤矿在生产、建设过程中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技术规范。 第2条按有关规定要求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适应工作需要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保证煤矿生产、管理过程中所配备的各类特种作业人员符合要求。并必须设立瓦斯治理机构和配备专业技术人员,建立瓦斯治理责任制和管理制度,落实治理资金。 第3条组织建立、健全煤矿各级领导安全生产责任制、职能机构安全生产责任制、岗位人员责任制,并严格按规定进行考核。 第4条组织建立、健全煤矿安全目标管理制度、安全奖惩制度、安全技术措施审批制度、安全隐患排查制度、瓦斯治理管理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安全办公会议制度、入井检身和出入井清点制度等,并严格按照相关制度对各部门、人员进行考核、落实。 第5条建立、健全符合实际情况的各岗位工种操作规程,并做好宣传贯彻、教育工作,确保各岗位工种按章作业。 第6条保证煤矿的安全生产投入符合有关规定要求,并按照安全生产投入计划,保证相关的资金及时到位、使用适当。

第7条负责组织编制年度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并组织实施。 第8条积极在煤矿推广安全生产新技术,开展安全生产科研攻关,不断提高煤矿技术水平和产品的科技含量。 第9条法人代表是煤矿瓦斯治理的第一责任人,发现异常及时处理。 第10条切实保证煤矿生产过程中人、财、物等资源需求。 第11条每月应至少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办公会议,贯彻上级的安全生产指示、分析安全生产中(特别是一通三防、防治水、顶板管理)存在的重大问题和安全隐患、制定解决措施、检查上一次办公会议确定的重点工作的落实情况、研究煤矿安全生产中的重大决策。 第12条经常深入煤矿生产现场,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第13条在本煤矿积极开展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切实提高本企业的安全管理水平。 第14条负责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重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第15条按照有关规定要求,安排对从业人员进行相关的安全教育、培训,不得安排未经培训的人员上岗作业。 第16条定期向职工代表大会如实报告煤矿的安全生产工作,自觉接受监督。 第17条加强职业危害的防治与管理,做好作业现场的劳动保护工作,按规定安排对相关的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 第18条确保煤矿依法生产,不得越层越界开采、不得擅自提高开采上限、不得超核定能力生产。

某煤矿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正式版

Through the joint creation of clear rules, the establishment of common values, strengthen the code of conduct in individual learning, realize the value contribution to the organization.某煤矿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正式版

某煤矿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正式版 下载提示:此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通过共同创造,促进集体发展的明文规则,建立共同的价值观、培养团队精神、加强个人学习方面的行为准则,实现对自我,对组织的价值贡献。文档可以直接使用,也可根据实际需要修订后使用。 为切实搞好我矿的生产管理,明确职责范围,减少扯皮,不留死角,进行有效地生产组织、控制和协调,达到稳定秩序,疏通环节,提高效率,实现安全、文明、高产高效之目的,特制订本规定。 第一条:凡属矿井生产的开拓、开采、巷道准备、维修、机电设备安装维修工程,供电、排水、压风、抽风、提升、运输和“一通三防”各系统的调整及其系统内的设备、设施等的安装、拆除、更换的施工作业,均应编制和提出计划,并提交作业规程或措施,由矿统筹安排,任何

单位不得擅自作主,进行影响正常生产秩序及各系统正常进行的非正常性施工作业(应急抢险、抢救除外)。 第二条:矿井生产的各期计划,由技术科、生产科、企管科根据有关规定,组织人员编制。呈报和下达年、季、月生产计划指标,要结合矿井实际情况,通过矿领导集体研究,矿长负责确定。月度计划指标,应根据有关劳动定额,结合具体实际情况编制提出,并组织有关人员审议后,由矿长确定。一经确定的年度、季度、月度计划,由企管科负责编制表册,及时呈报,发至各有关部门和生产单位。生产月度作业计划,要在计划实施前2天下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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