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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墨化加工外委合同

石墨化加工外委合同

甲方(委托方):

乙方(加工方):

甲乙双方本着共同发展、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共同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电极焙烧品石墨化及机加工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托内容

甲方委托乙方在2017年8至9月份,对直径350毫米普通功率电极一次焙烧品115吨(结算以实际到货入炉量为准)进行石墨化加工。

二、加工质量要求

1、甲方提供的电极焙烧坯自身的裂纹、弯曲、变形、杂质、孔洞、分层、掉块及焙烧坯交付之前的断裂、碰损等由甲方负责。

2、石墨化加工合格率(产品氧化、打断、碰损、电阻率不合格由乙方负责,产品横裂、弯曲、变形、内裂等由甲方负责)≥97%,产品合格率按月出炉总支数计算。

三、质量检验标准及原则

1、甲方提供的电极焙烧品的检验标准和原则:

(1)外型质量的验收执行YB/T099—2005标准。

(2)普通功率电极焙烧品本体电阻率≤45Ωm。

(3)甲方发到乙方的产品,由乙方在厂内进行验收交货最终电极焙烧坯质量以

乙方检验为准。

(4)在石墨化装炉前乙方检验发现的不合格焙烧坯不予装炉,乙方应及时与甲

方协商处理。若甲方要求装炉,甲方需书面通知乙方,乙方方可装炉,此部分电极石墨化合格率由甲方负责。

2、乙方加工的石墨化坯检验标准及原则

(1)电极理化指标参照YB/T4088-2000,普通功率石墨化坯比电阻≤8.5Ωm。

超过8.5Ωm的部分双方协商解决。

(2)由乙方对加工后的石墨化坯进行检验,检验数据报与甲方,甲方对产品质量有异议,应在收到货物十日内以书面形式告知乙方,由甲乙双方派人共同检验,若有异议双方协商解决,否则以乙方检验结果为准。

(3)按月进行统计计算合格率,如果出现整批或整炉废品,甲乙双方共同分析,

确认和区分具体成因,若因甲方提供的电极焙烧坯自身原因导致的,由甲方承担责任;若是由乙方加工工艺造成的,由乙方承担责任。

(4)甲方电极焙烧坯电阻率高于本协议规定的,乙方在甲方书面形式确认后可

以在一定范围内进行石墨化加工,但加工所增加的电量按1.5倍电价由甲方承担,超过的用电量以乙方实际记录为准。

(5)乙方首次为甲方进行加工的产品,石墨化结果不计合格率和电阻率。

四、石墨化加工费用

1、加工单价:普通功率电极石墨化加工费:4000元/吨(含税)。

2、若遇主要原辅材料、电价及国家政策等不可抗拒因素出现重大调整,乙方需调整价格时,乙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用补充协议予以确认。

3、加工费按电极焙烧坯重量计算,以乙方过磅为准。若有较大差异,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五、石墨化品损失的折算

1、短尺及裂纹折算:电极本体的横、网裂纹由甲方负责,本体端部50毫米以内裂纹、氧化等瑕疵不计损失。在50毫米至275毫米以内的裂纹每四支折算成一支废品,超过275毫米的按废品计算。

2、氧化损失的计算:因石墨化加工过程的工艺或操作不当造成表面孔洞直径大于等于40毫米(以最大直径计算)且深度超过40毫米(距端面大于等于300毫米)按废品计算;表面孔洞直径在20毫米至40毫米(以最大直径计)之间且深度超过10毫米(距端面大于等于300毫米)的,每三支折算一支废品。表面孔洞距离端面小于300毫米的,每六支折算一支废品。因焙烧品的内部杂质造成的由甲方承担,乙方不计算损失。

4、乙方不收取甲方废品电极的石墨化费,并按市场价对废品电极进行收购。具体单价为甘洛阳泰工厂交货含税价普通功率焙烧品:16000元/吨。

六、运输

1、甲方发货给乙方时,需及时将发货的规格、长度、数量、石油焦厂家、提货单、加工计划等资料提供给乙方。

2、甲方需要乙方对石墨化品进行机加工时,双方对加工费、质量要求、包装等另行签订机加工协议。

3、甲方在发回石墨化电极时,需提前书面将型号规格、数量、重量、到货地点、收货单位、联系人及电话给乙方指令,乙方代办运输,运输费用由甲方承担。

七、付款方式

甲方在支付加工费后,方可发回已支付加工费的石墨电极。

八、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若出现合同纠纷,甲乙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未果,可向合同签署地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九、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每份具同等法律效力;合同传真件亦具同等法律效力。

保密协议(委托加工)

保密协议 甲方(委托方): 住所:法定代表人: 乙方(受托方): 住所:法定代表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互惠互利和诚实守信的原则就甲方委托乙方加工生产【】(以下简称“合同产品”)过程中的保密事宜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保密事项 乙方在受托加工生产合同产品过程中所获知的有关甲方(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本身、其母公司、子公司、关系企业及客户间)的一切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与乙方产品、价格、供货商、客户、经营策略、管理、财务等相关的信息)及乙方利用上述信息所产生的智力成果,均应视为保密信息。 甲方在乙方受托加工生产合同产品过程中向乙方提供的所有的产品设计图纸、文件、资料等,也应视为保密信息。 前两款所述的保密信息的所有权、知识产权等权属归甲方所有。未经甲方事先书面许可,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披露、使用、或允许第三人披露、使用该等信息,也不得在非双方约定的合同目的下使用该等信息。 二、保密义务 甲乙双方承诺,各自对第一条所约定保密信息的保密义务是永久性的,并确保其本身以及其所雇用的工作人员均应遵守该等保密义务。任何一方一旦发现有保密信息泄露的情况,均应立即通知对方,并采取相应的措施以避免扩大影响。 甲乙双方同意并确认,甲方对其向乙方提供的关于产品设计的一切图纸、文件、资料等拥有绝对的所有权、知识产权等权利。乙方在非为甲方加工生产合同产品之目的下,不得擅自使用上述关于产品设计的任何信息,或者将上述关于产品设计的任何信息运用于自产产品上或者受其他第三方委托生产的产品上。 甲方应保证,其向乙方提供的关于产品设计的一切图纸、文件等不会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甲方为该项产品设计的合法知识产权人。如因甲方的产品设计侵权而产生的责任和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乙方应保证,其在受托生产加工合同产品过程中一旦发现甲方保密信息泄露或者甲方的产品设

委外加工协议2018(精华版)

委外加工协议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被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本着诚信务实、长期合作、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甲方委托乙方加工甲方产品,为维护甲乙双方的利益,经双方协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有关委托乙方代工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委托代工内容 1、加工产品 1.1协议产品由甲方设计,甲方委托乙方为其代工的产品名称、型号、数量、开发信息、工艺要求,品质标准等由甲方提供; 1.2 产品加工价格以经甲方签字确认的报价单为准。 2、加工方式 1.1甲方提供材料或产品,以及相应的品质要求给乙方,如为首次加工,则乙方应先打样给甲方确认后方可正式生产。 1.2 乙方按甲方的品质、交期、数量、包装等要求进行加工生产。 二、物料的提供及相关责任 1、由我方提供物料的加工 1.1本条款所称“物料”包含但不仅限于代工所需物料。双方合作期间,甲方向乙方提供物料的品种、数量等,以甲方出具的委外代工发料单或双方确定的其它发料单为准。 1.2甲方应及时如数地提供代工所需物料,乙方应当面点清物料。 1.3乙方经检验发现物料不符合要求的,应立即通知甲方调换或补数。如果因甲方调换、补数不及时而导致乙方代工交期延误的,由甲方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如果因乙方通知不及时而导致交期延误的,乙方应按本合同中的违约责任条款承担延期交货的违约责任;明知物料不符合要求,乙方仍然使用的,由乙方承担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2、由乙方自备物料的加工 2.1若加工使用的物料由乙方准备,则关键物料的采购乙方需在甲方指定的供应商处购买。 三、物品的保管及返还 1.本条款所称“物品”包含但不仅限于甲方交付乙方使用的模具、制具、样品、物料、半成品、返修品等及它们的零部件。

产品委托加工技术保密协议合同范本

产品委托加工技术保密协议合同范本 甲方:负责人: 乙方:法定代表人: 为落实甲方与乙方之间的生产战略合作事项,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加强甲方的商业秘密、知识产权等保密信息的保护等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本协议的商业秘密、知识产权等保密信息是指甲方提供给乙方的所有文件、资料(含电子文档),包括但不限于:管理文件、通知,各种合同及协议,科研、生产、营销、质量等会议记录及各类报表;经营战略、项目规划;与产品研发有关的立项、设计图纸、技术标准、创新改进等资料;提供给乙方进行技术支持的关键、专有技术;属于甲方技术范围内的工装、夹具、专用量具等;生产大纲与计划、工艺流程、产品质量标准;营销策略及客户档案、产品质量反馈、供应商及外协厂情况等资料;财务报告、财务收支情况及各类财务状况及各类财务报表、统计报表;按甲方要求生产的产品实物;其它各种甲方提供给乙方但未公开的资料、信息等。 二、乙方对保密信息应谨慎、妥善持有,并严格保密,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直接或间接向任何第三方披露、泄露、传递,不得复制、转让、遗失,不得利用甲方的保密信息资料进行与双方合作无关的经营活动。否则,乙方应按甲方核定的甲方所遭受经济损失的十倍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但违约金不少于人民币元),甲方还有权向乙方追偿由于泄密而造成的任何直接的、间接的名誉损害,且甲方有权单方解除与乙方签订的《产品委托加工技术协议》。

三、乙方应加强内部管理,仅可为双方合作业务之必须,将保密信息披露给其直接或间接参与合作事项的管理人员、职员、顾问和其他雇员(以下统称“有关人员”),但应保证该类有关人员对保密信息严格保密;若乙方或有关人员违反本协议的保密义务,乙方应按甲方核定的甲方所遭受经济损失的十倍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但违约金不少于人民币元),甲方还有权向乙方追偿由于泄密而造成的任何直接的、间接的名誉损害,且甲方有权单方解除与乙方签订的《产品委托加工技术协议》。 四、若出现国家司法、行政机关要求乙方披露本协议所指的保密信息的情形,乙方应立即书面通知甲方,并按照甲方的要求配合甲方采取合法及合理的保密措施,以确保相应保密信息不受泄露。否则,乙方应按甲方核定的甲方所遭受经济损失的十倍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但违约金不少于人民币元),甲方还有权向乙方追偿由于泄密而造成的任何直接的、间接的名誉损害,且甲方有权单方解除与乙方签订的《产品委托加工技术协议》。 五、乙方承诺在合作期间严格遵守甲方的《保密工作制度》,并采取如下相应的保密措施: 1.制定完善的保密制度并实行秘密等级制度,对甲方的上述各类保密信息资料指定专人归口管理,并配置完善的保密装置妥善保管。 2.对于甲方标有“绝密”“机密”和“秘密”等文件、资料的收发、传递、和外出携带,应由乙方指定人员负责,并采取必要的保密措施。 3.对其内部人员借阅甲方的保密资料,实行分级授权(普通员工或底层管理层不得查阅完整的甲方保密资料),予以严格控制,并登记备案。 4.要求并教育其内部涉密员工遵守保密守则,并与其签订保密协议。

委托加工保密协议合同

委托加工保密协议 甲方:(委托方) 乙方:(加工方) 为保护合法持有商业秘密的正当权益,防止同行业其它企业或个人对甲方之不正当竞争,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深圳经济特区企业技术秘密保护条例》等国家和深圳特区有关政策,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前提下,共同信守以下条款做好保密工作:: 一、委托加工涉及甲方的商业秘密包括:产品(含不合格产品、报废品)、样品、工艺资料、印制板(PCB)、软件资料、原材料、图纸、来往邮件、客户信息等资料。 二、甲方对委托乙方加工所交付的所有物品享有所有权。 三、乙方不论加工工作完成与否,都应对本合同中甲方提供的所有物品、资料严格保密,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故意或疏忽以泄露、告知、公布、发布、出版、传授、转让等任何方式将甲方商业秘密透露给第三方知悉。 四、委托加工期间,乙方应提供一切必要的方式和采取必要的行动,保证甲方的商业秘密安全。 五、乙方应当于委托加工合同结束时,或者于甲方提出请求时,返还全部属于甲方的财物,包括记载着甲方秘密信息的一切载体,而不论这些信息有无价值。 六、乙方在加工完成后承担保密义务的期限为无限期保密,直至甲方宣布公开时止。 七、若乙方违反上述条款,乙方将一次性赔偿甲方违约金元人民币,并赔偿甲方全部经济损失。同时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作关系,并依法追究乙方相关法律责任。 八、甲乙双方在委托加工过程中发生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或者共同委托双方信任的第三方调解。若协商、调解未成,双方都有提起诉讼的权利,提起诉讼的法院为甲方企业所在地的各级人民法院。 九、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必须经过双方的书面同意,合同的部分修改或部分无效并不影响其他部分的效力。 十、本合同共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以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十一、其它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年月日年月日

委外加工协议资料

委外加工协议

精品资料 仅供学习与交流,如有侵权请联系网站删除谢谢2 委托加工协议 合同编号: 甲方(委托方):东莞市思齐橡胶技术有限公司 乙方(加工方): 第一条总则 A.双方本着友好合作、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协议; B.甲方以本协议为基准,把协议规定的产品委托给乙方生产,乙方接受此委托,并保证 将合格产品提供给甲方。 C. 第二条适用范围 A.本协议适用于根据此协议由双方缔结的、以书面或邮件形式确认的,所有具体的委托 加工订货单(见第三条); B.有书面签署的委托加工订货单,如有不明确、不详尽之处,将按此协议相关条款执 行; C.对此协议的任何追加、修改都需经双方以书面形式确认后再列入此协议,与此协议具 有同等约束力。 第三条委托加工订单 A.甲方制作书面《委外加工单》,签名并扫描后以邮件方式发送给乙方确认;收到乙方 签名回传的订单后,订单正式成立; B.委托加工单的主要内容为加工的物料名称、数量、价格、交货期、交货地点、验货标 准、包装要求等(见附件一),经双方确认签字后,具有同本协议同等的法律效 力; C.委托加工订单附属本协议,符合本协议中的一般规定,为本协议不可缺少的附件; D.订单的产品价格以甲乙双方签订的报价单为准; E.委外产品价格首次确认:由乙方根据加工成本和利润提出报价单,经甲方签字确认生 效。 第四条项目约定 A.甲方委托乙方加工硅/橡胶产品,乙方保证按甲乙双方确定的委托加工订单要求进行 加工、交货; B.甲方负责提供委外加工产品的生产资料和品质检验标准,并对乙方提供必要的技术支 持; C.乙方保证不向任何第三方公开或透露甲方产品与乙方的关联,保护甲方产品的独立 性,且不得将产品任何相关资料透露或转予第三方,亦不可授权第三方代为加工; D.乙方所加工生产甲方委托之产品,其产品技术所有权、知识产权、技术信息、商业信 息、财务信息等所有权均属甲方所有,乙方有保密义务。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

委外加工供货合同(整理版)

委外加工供货合同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自愿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委托乙方加工以下产品,其性质为委外加工,乙方在加工时所需的原材料、外协外购件以及包装物等由乙方自行购买。 二、甲方委托乙方加工的产品,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定价如下(具体见价格协议附件): 三、成本费用计算依据:每一个产品的原材料重量为10只产品重量的平均数加上合理消耗,再乘以原材料单价则为材料成本,而外协外购

件和包装物等均按照甲方买入价卖给乙方或由乙方到甲方指定的供应商处购买。 四、如加工结束,模具回收,回料供应商自行处理。 五、乙方可以自行采购原材料,也可因生产所需向甲方购买物料,向甲方采购的材料由乙方自提,材料款在当月月底即结算给甲方; 六、质量要求与技术标准:乙方供货的产品须按照甲方提供的封样件及相关技术要求为准,质量验收与追溯产品按最终顾客使用为最终验收,如果经分析由于乙方加工工艺问题和购置的材料质量问题造成零件不合格,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将由乙方负责全额赔偿。 七、乙方对甲方所提供的模具应做好日常的维护和保养工作,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现模具由于乙方使用不当导致损坏,由乙方自行负责修理或委托甲方有偿维修,且由此造成产品的不合格,则由乙方全部承担。如模具属于自然损耗,由甲方组织修理,由于尺寸变更所造成的模具修改,则由甲方负责。 八、甲方要货以传真或邮件方式下达采购订单,乙方根据甲方采购订单备货,按甲方指定时间、地点到货,确保甲方的生产需求,因乙方的供货不及时造成甲方的生产和交付的延误,乙方需承担因此给甲方带来的紧急损失(包括给甲方因此造成的甲方客户处的损失),甲方开具索赔单(附后)给乙方体现此损失;;如因市场变化,数量增减急用等,乙方应予以配合;若产生的额外费用特别巨大,则由甲、乙双方共同承担。 九、交货地点与验收:货到甲方仓库后,由甲方负责对质量、数量、

委外加工保密协议范本

委外加工保密协议 甲方:xxxxx 乙方:xxxxx 鉴于xxxxx(以下简称甲方)与xxxx(以下简称乙方)的商业合作关系,为使甲方的商业秘密受到保护,现将乙方保守甲方秘密信息事项,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合作的态度,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双方约定如下条款: (一)双方的责任和权利 1、甲方将相关产品之设计图纸、制造方法、工艺流程、提供给乙方进行相关的产品加工制作。 2.乙方收到甲方图纸及所有资料后(含正式及非正式的一切信息,如电话、传真、EmaiL等以及相关产品加工的信息),负有保密义务,承担保密责任。 3.乙方从甲方获得的产品设计图纸及相关产品的所有资料(包括图纸、工艺流程、制造方法等第2条中所提到的资料项目)或者乙方因加工需求所制作的所有资料以及在制造生产 过程中所记录的技术诀窍及品质异常等相关的分析及记录(包括图纸、工艺流程、制造方法等第2条中所提到的资料项目),无论以任何载体出现的任何资料,不得转发、复制或通过其它途径泄漏给第三方。 4、如乙方将甲方所提供资料(第1、2、3项所述内容),泄漏给第三方,所造成的直接或间接之全部损失由乙方承担,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5、如乙方将甲方所提供的资料(第1、2、3项所述内容)泄漏给第三方,第三方又仿造甲方的设计方案及加工工艺,所造成的直接或间接之全部损失由乙方承担,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6、乙方不得协助第三方以非法途径获取甲方的保密信息;否则所造成的直接或间接之全部损失由乙方承担,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7、如未经甲方书面通知,乙方不得私自生产甲方相关产品,如乙方私自生产其相关产品提供给第三方,所造成的直接或间接之全部损失由乙方承担,并追究法律责任。 备注:乙方包含(乙方负责人及乙方所有员工) (二)附则 1、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方可生效; 2、本协议的任何修改、变更或补充,需采用书面形式,经甲、乙双方盖章后方可生效,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不可分割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签字:签字: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外协加工合同范本(标准版)

编号:FS-HT-05018 外协加工合同(标准版) Outsourcing processing contract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 编订:FoonShion设计

外协加工合同(标准版) 甲方: 乙方: 第一条总则 一、双方本着友好合作、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协议。 二、甲方以本协议为基准,把协议规定的产品委托给乙方生产,乙方接受此委托,并保证将合格产品提供给甲方。 第二条本协议应用范围 一、本协议适用于根据此协议由双方缔结的、以书面形式确认的,所有具体的委托加工订货单(见第三条)。 二、所有书面签署的委托加工订货单,如有不明确、不详尽之处,将按此协议相关条款执行。

三、对此协议的任何追加、修改都需经双方以书面形式确认后再列入此协议,与此协议具有同等约束力 第三条委托加工订单 一、在每次生产前,甲方需开立具体的委托加工订单,其一般条款由本协议规定,补充条款在订单中说明,经双方确认签字盖章后生效。 二、委托加工订单的主要内容为加工的货物名称、数量、价格(含17%增值税)、交货期、交货地点、开具增值税发票的资料以及具体的特定要求等,其经双方确认签字盖章后,具有同本协议同等的法律效力。 三、委托加工订单附属本协议,符合本协议中的一般规定,为本协议不可缺少的附件。 四、订单货物加工价格确认:由乙方根据加工成本和利润,提出报价单,经甲方签字确认。 五、测试治具及乙方没有的测试设备由甲方负责提供。测试治具如需乙方代制作,乙方收取制作费(具体价格乙方另行报价)。

委外加工合同范本

委外加工合同范本 篇一:委外加工合同 委外代工合同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被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加工甲方产品(以下称代工),为维护甲乙双方的利益,经双方协商,根据相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就有关委托代工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委托代工内容 1.甲方委托乙方为其代工的产品,代工工序名称、代工的产品名称、代工产品数量、款式(或开发信息)、工艺要求,品质标准等由甲方提供. 2.产品加工价格以经甲方签字确认的报价单为准。 3.物料损耗:SMT电阻、电容、二三极管、0805(含)以下电感损耗为0.3%,AI物料损耗为 0.1%,其它物料无损耗,超出部分由甲方在乙方的货款中扣出。 4. 结款方式:月结30天.

第二条物料的提供及相关责任 1.本条款所称“物料”包含但不仅限于代工所需物料、半成品等。双方合作期间,甲方向乙方提供物料的品种、数量等,以甲方出具的委外代工发料单或双方确定的其它发料单为准。 2.甲方应及时如数地提供代工所需物料,乙方应当面点清物料。 3.乙方经检验发现物料不符合要求的,应立即通知甲方调换或补数。如果因甲方调换、补数不及时而导致乙方代工交期延误的,由甲方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如果因乙方通知不及时而导致交期延误的,乙方应按本合同中的违约责任条款承担延期交货的违约责任;明知物料不符合要求,乙方仍然使用的,由乙方承担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第三条物品的保管及返还 1.本条款所称“物品”包含但不仅限于甲方交付乙方使用的模具、制具、样品、物料、半成品、返修品等及它们的零部件。 2.乙方须保证甲方交付的物品不被偷取、擅自更换或被毁损、灭失。否则,乙方须及时补齐被偷取、更换、毁损、灭失的部分以确保交期;因此延迟交货的,乙方须按本合同中的违约责任条款承担延期交货的违约责任;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须赔偿甲方所遭受的损失。

产品委托加工技术保密协议

产品委托加工技术保密协议 保密协议 甲方:负责人: 乙方:法定代表人: 为落实甲方与乙方之间的生产战略合作事项,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加强甲方的商业秘密、知识产权等保密信息的保护等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本协议的商业秘密、知识产权等保密信息是指甲方提供给乙方的所有文件、资料(含电子文档),包括但不限于:管理文件、通知,各种合同及协议,科研、生产、营销、质量等会议记录及各类报表;经营战略、项目规划;与产品研发有关的立项、设计图纸、技术标准、创新改进等资料;提供给乙方进行技术支持的关键、专有技术;属于甲方技术范围内的工装、夹具、专用量具等;生产大纲与计划、工艺流程、产品质量标准;营销策略及客户档案、产品质量反馈、供应商及外协厂情况等资料;财务报告、财务收支情况及各类财务状况及各类财务报表、统计报表;按甲方要求生产的产品实物;其它各种甲方提供给乙方但未公开的资料、信息等。 二、乙方对保密信息应谨慎、妥善持有,并严格保密,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直接或间接向任何第三方披露、泄露、传递,不得复制、转让、遗失,不得利用甲方的保密信息资料进行与双方合作无关的经营活动。否则,乙方应按甲方核定的甲方所遭受经济损失的十倍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但违约金不少于人民币元),甲方还有权向乙方追偿由于泄密而造成的任何直接的、间接的名誉损害,且甲方有权单方解除与乙方签订的《产品委托加工技术协议》。 三、乙方应加强内部管理,仅可为双方合作业务之必须,将保密信息披露给其直接或间接参与合作事项的管理人员、职员、顾问和其他雇员(以下统称“有关人员”),但应保证该类有关人员对保密信息严格保密;若乙方或有关人员违反本协议的保密义务,乙方应按甲方核定的甲方所遭受

委外加工合同

委托加工合同 合同编号: 甲方:法定代表人: 地址: 电话:传真: 乙方:法定代表人: 地址: 电话:传真: 1.前言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就乙方为甲方加工产品合作项目达成本合同。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每一份都可视为原件。除经双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无权修改本合同;甲方为定作方,负责合同产品的开发设计和相关生产的技术支持;乙方为一家专业电子产品生产制造商,具有生产和/或加工合同产品的能力和资格。 2.有限期限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至双方加工平板电脑PCBA(包含SMT和测试)的合作项目取消为止,或甲乙双方签订更新版本的加工合同起,本合同自动失效。但有关保密条款继续有效为期三年。 3.适用对象 本协议适用于甲方委托乙方平板电脑PCBA加工的业务。 4.协议内容 4.1运作流程 4.1.1委托加工订单下达:甲方下达委托加工订单给乙方,订单内容包含加工费,订单数量,交货 期,交货地址。 4.1.2平板电脑PCBA BOM的所有电子材料由甲方下单购买,材料供应商交货到乙方指定仓库, 乙方点数验收入库。 b)材料在乙方指定加工厂,乙方应当存放在单独库位,与其它客户或乙方自有的物料区分开,甲方有权到乙方仓库检查这个库位的物料,乙方应予以配合,但不得影响乙方正常生产。 4.1.3乙方将完成品入库到货仓,由甲方邮件通知送货,否则不予放货。 4.2材料管制 4.2.1由甲方购买的材料交由乙方指定加工厂的MID物料,材料的所有权为甲方,乙方不可挪用 甲方物料,物料如有少数,乙方照价赔偿给甲方或乙方补足物料。 4.2.2来料的检测设备由乙方负责。生产中的辅材及耗材由乙方负责。生产过程中所需之特殊夹具 由甲方负责,或由甲方提供被测体样品,并协助乙方负责制作,甲方负担费用。生产过程中所需之所有检测设备及附属通用配置由乙方负责提供,特殊零件.配线及测试电路由甲方指导乙方制作或购买。 4.2.3物料的检验工作由乙方负责。甲方需提前将来料产品规格书.样品以及检验标准.甲方签样的 标准样品提供给乙方。如甲方供应商提供的原材料经检验不合格的,延误生产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协助乙方向供应商追回损失。

委外保密协议

保密协议 本协议由,系一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办公地址为,与,系一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登记的企业法人,办公地址为: 鉴于双方意愿在方面进行合作,就合作的事实、内容及相互公开信息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定义 本协议所称之机密性信息是指如下内容: (1)本合作项目的协议之事实及内容; (2)因进行本项目,无论在本协议签署前后,双方相互公开,交付或以其他适当方式递交的文件、资料、数据、商业计划、.图纸、计划方案等技术及业务资料。机密性信息无论以何种形式或载于何种载体,无论在披露时是以口头、图像或书面方式均表明其具有保密性。 第二条保密期限 除非根据披露方另外的书面授权或规定,接受方同意在以下定义的期限内保密。在此期间,不得透露给任何第三方。并不得将机密性信息用于上述合作以外的任何其他目的。 保密协议期限为机密性信息被披露方提供给接受方之日起三年。 本协议一经终止,披露方以媒介或其它有形方式为记录而传送给接受方之一切机密性信息及接受方依机密性信息所制作的任何复本均应被销毁,或依披露方之书面请求返还给披露方,未经披露方书面许可,接受方不得留存任何机密性信息的原件及复本。接受方依本合约保持披露方机密性信息之机密性并限制其使用之义务于本协议终止后仍将存续。 第三条适用范围 接受方对机密性信息需严格保密,但披露方公开.交付或以其他适当方式以布的资料符合下述任一项,不列为机密性信息: 1、交付时已成为公知的信息; 2、交付时接受方能以书面形式证明其已经掌握该机密性信息; 3、接受方按照法律要求向法院、仲裁庭、政府部门或股票交易所披露的信息;但是接 受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披露方,容许披露方寻求获得适当的保护令或法院的其他命令,并对此提供合理的协助。相关命令签发后,接受方的披露应限于法院令规定的目的和范围;一方在寻求保护或提供协助时应自行承担其有关法律费用。 4、在披露方披露后,接受方合法.独立地从第三方获得的不受保密义务限制的信息,但 接受方须能提供相关书面证明且不能违反本协议之其他规定及披露方的利益。接受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披露方,为披露方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创造条件; 5、由披露方先前书面授权明确同意发布的信息以及本协议生效后披露方书面授权明确 同意接受方发布的信息。 第四条机密性信息的管理 〈1〉接受方应尽可能采取各种有力措施(包适但不限于接受方为保护其自有机密性信息所采用的措施和制度)以保护本协议涉及的机密性信息。 〈2〉双方同意,本协议涉及机密性信息的散布仅限于为推进和执行本合作项目的公司

委外加工合同

委外加工合同 委托方:__ (以下称甲方) 受托方:__ (以下称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加工产品事宜,为明确双方权利及义务,确保合同顺利实施,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本协议,约定如下: 一、加工产品名称、型号、数量、金额及交货期。 二、加工方式:甲方提供内外包装、所有电子原材料产品工艺文件及要求,乙方提供其余辅料,,按甲方提供的产品工艺文件及要求加工生产。(具体的材料参数详见附件)如元件电感,灯头等替代品是乙方提供,不在损耗范围之内。按照实际成品数量结算。 三、双方责任 1.乙方未经同意不得将甲方所提供的一切工艺文件资料转借给第三方,加工过程必须遵守和保护甲方的技术秘密,甲方所做品牌不得为第三方使用,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因此受到的相应损失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2.甲方提供的产品原材料必须为合格材料;甲方须提供正常原材料损耗,各种材料损耗率为:灯管打3个点;电子原材料百分之零点三。多余元件及正品灯管每批次全部退回甲方。 3.甲方必须提供完整准确的产品工艺文件及相关要求,包括产品的包装和防护要求以

及特殊器件的组装要求,新产品加工应提供样板及配料清单。甲方已投或欲投产品如有技术或其它更改,则应及时书面通知乙方,由此所引起的质量事故或导致乙方停产、返工等,甲方须赔偿乙方受到的相关损失。 4.乙方加工完工产品必须按规定要求进行包装和防护要求,如因乙方未按规定要求进行包装和防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须赔偿甲方受到的实际损失。 5.乙方对甲方提供的产品原材料进行数量核对和来料抽检,如发现问题应以书面形式及时反馈给甲方,甲方须在24 小时内给予解决,由此造成的生产延期由甲方负责。乙方对甲方提供的原材料不得擅自更换,对修理的物品不得偷换零部件,乙方必须依照合同规定选用原材料,并接受甲方检验。乙方隐瞒原材料的缺陷或者用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原材料而影响产品质量时,甲方有权要求重做、修理、减少价款或退货。 6.乙方必须妥善保管甲方提供的产品原材料,不得人为损坏或丢失,除正常生产损耗和材料本身问题外的材料损失,乙方须按市场价赔偿损失材料费用。 7.乙方必须完全按照甲方提供的工艺文件及要求编制生产工艺,并根据交货期安排生产计划,乙方必须按每批订货合同约定的交货日期交货(甲方原因造成交货期延迟的除外)。 8.乙方在每批产品加工完毕后,除甲方声明由乙方暂管外,应及时将产品剩余材料按每批次退还给甲方并分类包装,同时提供余料清单。 四、产品质量及验收 1.乙方交付产品质量应符合甲方验收标准及工艺要求,以甲乙双方确定的样品质量标准来验收,如甲方有特殊质量要求,应随订货合同提供附件说明。 2.甲方对每批产品的验收及提出异议的期限为乙方交货后 3 日内,如在此期限内甲方未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则视为该批产品验收合格。 3.甲方在验收时如发现质量问题,须保持原状并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应在2 个工作日

委外加工保密协议

委外加工保密协议 甲方: 乙方: 鉴于广**1(以下简称甲方)与**2(以下简称乙方)的商业合作关系,为使甲方的商业秘密受到保护,现将乙方保守甲方秘密信息事项,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合作的态度,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双方约定如下条款: (一)双方的责任和权利 1、甲方将相关产品之设计图纸、制造方法、工艺流程、提供给乙方进行相关的产品加工制 作。 2.乙方收到甲方图纸及所有资料后(含正式及非正式的一切信息,如电话、传真、EmaiL等 以及相关产品加工的信息),负有保密义务,承担保密责任。 3.乙方从甲方获得的产品设计图纸及相关产品的所有资料(包括图纸、工艺流程、制造方法等第2条中所提到的资料项目)或者乙方因加工需求所制作的所有资料以及在制造生产 过程中所记录的技术诀窍及品质异常等相关的分析及记录(包括图纸、工艺流程、制造方法等第2条中所提到的资料项目),无论以任何载体出现的任何资料,不得转发、复制或通过其它途径泄漏给第三方。 4、如乙方将甲方所提供资料(第1、2、3项所述内容),泄漏给第三方,所造成的直接或 间接之全部损失由乙方承担,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5、如乙方将甲方所提供的资料(第1、2、3项所述内容)泄漏给第三方,第三方又仿造甲方 的设计方案及加工工艺,所造成的直接或间接之全部损失由乙方承担,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6、乙方不得协助第三方以非法途径获取甲方的保密信息;否则所造成的直接或间接之全部 损失由乙方承担,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7、如未经甲方书面通知,乙方不得私自生产甲方相关产品,如乙方私自生产其相关产品提 供给第三方,所造成的直接或间接之全部损失由乙方承担,并追究法律责任。 备注:乙方包含(乙方负责人及乙方所有员工) (二)附则 1、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方可生效; 2、本协议的任何修改、变更或补充,需采用书面形式,经甲、乙双方盖章后方可生效,并 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不可分割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工序外委加工合同

工 序 外 委 加 工 合 同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委托方(以下称甲方): 受托方(以下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及平等互利的原则,就 (设备或者结构制作)工序加工事宜,经充分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 加工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金额。 二、质量标准和质保期:按照甲方提供的图纸技术要求标准执行,其它要求符合相关标准。 质保期: 三、原材料提供方式: 四、技术资料、图纸及保密要求:乙方应对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图纸承担保密责任,合同履行完毕立即归还甲方,不得向第三方泄露,否则应赔偿甲方损失。 五、价款结算方式 1、合同总价: (大写:人民币 )。 2、本合同费用包含乙方所承担工程的一切费用,人员食宿自理。除甲方提供的(辅助材料)以外,乙方负责提供劳保用品以及配备持有相应资格证书的(工种名称)人员,负责所属人员食宿费、保险费、风险费及乙方应负担的税费、施工安全劳保用品、环保等工程相关的一切费用。乙方施工人员统一着甲方工作服。结算根据实际完成工作量进行结算。本合同费用包含乙方所承担工程的一切费用。结算根据实际完成工作量进行结算。

3、付款方式 (1)本工程的计量按甲乙双方技术人员确定并签字,已完的质检合格的工程量为依据。 (2)乙方每月向甲方申报一次所完成(报验合格)的工程量,并提交相关资料,甲方报监理工程师验工计价并在业主支付工程款后凭乙方开具的专用发票向乙方支付工程款。甲方每次给乙方支付费用时扣留应付款额的%做为质量保留金,至保留金的金额达到总价款的%时为止,质量保证期满后,甲方在业主支付给甲方质量保留金后,再支付给乙方。 (3)乙方的质量保证金在质保期到期后的天内支付。 4、发票的提供方式和时间: 六、交付方式 1、交付时间: 2、交付地点: 3、运输方式及运费负担: 4、与定做产品相关的单证的转移: 七、验收 1、验收时间: 2、验收内容: 3、验收方式: 4、计量方法: 八、提出异议的时间和方式 1、甲方自定做产品全部(或批次)到齐后日内就验收结果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 2、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异议后,应在日内负责处理并通知甲方处理情况,否则,即视 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3、验收如发生争议,由按本合同的质量标准,对产品 进行检验。 九、违约责任 1、乙方逾期交货的,应按照逾期交货金额每日千分之计算,向甲方支付逾期交货的违约 金,并赔偿甲方因此所遭受的损失。如逾期超过日,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可就遭受的损失向乙方索赔。

委外加工合同-专用版

委托加工合同 甲方(委托方): 电话: 公司地址: 乙方(受托方): 电话: 公司地址: 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产品加工的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合同: 一.产品加工要求: 1.甲方委托乙方生产制订型号产品,产品物料使用要求、具体产品型号、名称、数量、交期及单价以甲乙双方签章确认后的订单为准; 2.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产品样板或产品技术图纸,使用指定的生产物料或甲方提供的生产物料加工生产甲方指定型号产品,在未经甲方许可的前提下,乙方不得擅自替换或变更其生产物料、工艺结构、款式规格等; 3.订单出货产品验收标准,必须为甲方认可的产前打样确认样,由甲乙双方确认后封样留存作为参考依据。 4.如若产品未按上述要求,甲方有权扣除或扣押乙方货款。 二.甲方责任和义务:

1、甲方负责提供产品生产技术图纸、工艺技术要求标准以及产品质量标准要求。 2、在乙方制作过程中,甲方应定期安排人员进行监督指导。 3、甲方在定期监督指导过程中应适时抽检,对检验不合格的应及时指正。 4、在乙方按要求完成制作合同后,甲方应按合同约定办理余款结算。 三、乙方责任和义务: 1、乙方负责按照甲方提供的产品生产技术图纸、工艺技术要求标准及品质标准进行生产加工,按质、按量、按期完成制作委托任务。 2、乙方应当按照规定保存所有生产文件和记录至产品有效期满后一年,并对甲方提供的技术和质量文件,负保密的责任,不得将相关资料泄露给第三者。 3、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对生产现场进行监督检查,并予以协助。 4、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各项目产品委托给第三方制作,不得私自仿制甲方产品自行售卖或将甲方委托生产的产品转卖第三方。 四、生产周期、验收及收货地点: 1、双方合同合作期间,乙方不得中途不接订单,或接单后生产周期超过45天,如乙方在合作期间确实因产能不足或其他原因不能接单时,最少提前一个月书面告知甲方。 2、乙方承诺严格按照甲乙双方协商的订单交期按期交货,如因乙方原因未能在正常货期交货的,超出3天后,每延迟一天,乙方应按延迟交货货款总额的3‰向甲方支付延迟经济补偿,如超过10日仍未能交货的,每逾期一天,乙方应按逾期交货货款总额的3%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为了应付交货而以次充好交付给甲方的,甲方有权拒收并视为逾期交货。 3、验收:乙方完成批量产品生产后,应在送货前三天通知甲方到厂验收,验收合格后(暂不出验收单)乙方再将产品送到甲方公司,甲方复检无问题后双方在验收单上签字确认。验收不合格的乙方必须无条件按照甲方的要求重做或返工,由此引发的损失及交期延误责任由乙方

委外加工保密协议

委外加工保密协议

委外加工保密协议 甲方: 乙方: 鉴于广**1(以下简称甲方)与**2(以下简称乙方)的商业合作关系,为使甲方的商业秘密受到保护,现将乙方保守甲方秘密信息事项,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合作的态度,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双方约定如下条款: (一)双方的责任和权利 1、甲方将相关产品之设计图纸、制造方法、工艺流程、提供给乙方进行相关的产品加工 制作。 2.乙方收到甲方图纸及所有资料后(含正式及非正式的一切信息,如电话、传真、EmaiL等 以及相关产品加工的信息),负有保密义务,承担保密责任。 3.乙方从甲方获得的产品设计图纸及相关产品的所有资料(包括图纸、工艺流程、制造方法等第2条中所提到的资料项目)或者乙方因加工需求所制作的所有资料以及在制造生产过程中所记录的技术诀窍及品质异常等相关的分析及记录(包括图纸、工艺流程、制造方法等第2条中所提到的资料项目),无论以任何载体出现的任何资料,不得转发、复制或通过其它途径泄漏给第三方。 4、如乙方将甲方所提供资料(第1、2、3项所述内容),泄漏给第三方,所造成的直接 或间接之全部损失由乙方承担,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5、如乙方将甲方所提供的资料(第1、2、3项所述内容)泄漏给第三方,第三方又仿造甲 方的设计方案及加工工艺,所造成的直接或间接之全部损失由乙方承担,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6、乙方不得协助第三方以非法途径获取甲方的保密信息;否则所造成的直接或间接之全 部损失由乙方承担,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7、如未经甲方书面通知,乙方不得私自生产甲方相关产品,如乙方私自生产其相关产品 提供给第三方,所造成的直接或间接之全部损失由乙方承担,并追究法律责任。 备注:乙方包含(乙方负责人及乙方所有员工) (二)附则 1、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方可生效; 2、本协议的任何修改、变更或补充,需采用书面形式,经甲、乙双方盖章后方可生效, 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不可分割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签字:签字:

委外加工协议

委托加工协议 合同编号: 甲方(委托方):东莞市思齐橡胶技术有限公司 乙方(加工方): 第一条总则 A.双方本着友好合作、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协议; B.甲方以本协议为基准,把协议规定的产品委托给乙方生产,乙方接受此委托,并保证将合格产 品提供给甲方。 C. 第二条适用范围 A.本协议适用于根据此协议由双方缔结的、以书面或邮件形式确认的,所有具体的委托加工订货 单(见第三条); B.有书面签署的委托加工订货单,如有不明确、不详尽之处,将按此协议相关条款执行; C.对此协议的任何追加、修改都需经双方以书面形式确认后再列入此协议,与此协议具有同等约 束力。 第三条委托加工订单 A.甲方制作书面《委外加工单》,签名并扫描后以邮件方式发送给乙方确认;收到乙方签名回传 的订单后,订单正式成立; B.委托加工单的主要内容为加工的物料名称、数量、价格、交货期、交货地点、验货标准、包装 要求等(见附件一),经双方确认签字后,具有同本协议同等的法律效力; C.委托加工订单附属本协议,符合本协议中的一般规定,为本协议不可缺少的附件; D.订单的产品价格以甲乙双方签订的报价单为准; E.委外产品价格首次确认:由乙方根据加工成本和利润提出报价单,经甲方签字确认生效。 第四条项目约定 A.甲方委托乙方加工硅/橡胶产品,乙方保证按甲乙双方确定的委托加工订单要求进行加工、交 货; B.甲方负责提供委外加工产品的生产资料和品质检验标准,并对乙方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

C.乙方保证不向任何第三方公开或透露甲方产品与乙方的关联,保护甲方产品的独立性,且不得将产品任何相关资料透露或转予第三方,亦不可授权第三方代为加工; D.乙方所加工生产甲方委托之产品,其产品技术所有权、知识产权、技术信息、商业信息、财务信息等所有权均属甲方所有,乙方有保密义务。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抄袭、修改或复制,不得留存技术资料、复制品,不得自行加工销售予第三方,亦不得利用甲方产品技术自行进行同类产品研发。不得在其后的工作中使用或以任何方式使第三方知悉; E.外发加工产品的生产模具、生产治具及用于产品后加工的印刷/移印网板、治具,均由甲方负责提供给乙方。协议期间,因正常老化造成模/治具损伤的,由甲方负责修理,相关费用一律由甲方承担;因乙方自身原因造成模/治具损伤的,由甲方向乙方提供维修厂商的联系方式,乙方自行联系修理,相关费用一律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产品质量标准与责任 A.乙方交付的产品,以甲方提供的《QC工程表》为检验标准进行验收,产品性能质量应与品质检验标准相符。凡不能达到检验标准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换货或返工、免费再加工; B.甲方以邮件方式通知乙方来料不良。自邮件发出日起,乙方需于2个工作日内到甲方进行返工,或用同等数量的合格产品替换不良产品补货给甲方。因乙方拖延处理导致货期延误,造成客户损失的,相关赔款由乙方承担; C.乙方可委托甲方安排不合格产品的返工和再加工(返工以20元/小时/人计,再加工以200元/小时计)。费用由甲方开具《费用通知单》(见附件二)交乙方签名确认,在当月货款中扣除; D.乙方交付的产品,为保证来料质量,乙方需对委外产品的生产进行监督,内容体现为详细填写《成型IPQC检验日报表》、《产品流程卡》、《产品出货报告》;相关批次的报告需交货时随货送交甲方保存。 第六条订货、供货与原料提供 A.甲方以下委托订单的方式,确定委托加工的数量及加工费,乙方同时确定加工及完成时间;一经确定,乙方必须按规定的时间、数量、质量要求向甲方供货,否则逾期没交导致之损失,一律由乙方承担; B.订货价格:以双方协商所确认的《产品报价单》注明的价格为准; C.甲、乙双方的订货单一经签署即不可取消,如需变更,要双方协商一致; D.委外产品生产所需的特殊材料,乙方提供书面《领料申请单》(见附件三)后到甲方处领取,费用在当月货款中扣除; E.乙方应妥善保管甲方提供的原材料、设备、包装物及其他物品,造成毁损、灭失的,应当偿付

外协加工保密协议

编号:_______________本资料为word版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 外协加工保密协议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说明:本合同资料适用于约定双方经过谈判、协商而共同承认、共同遵守的责任与 义务,同时阐述确定的时间内达成约定的承诺结果。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 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和国家、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鉴于乙方为甲方加工具有最新国家专利权的产品的生产用模具和备件,有获得本产品技术秘密的机会,甲方给乙方的加工支付报酬;乙方明白泄露甲方商业秘密、技术秘密会对甲方造成极大损害。为保护甲方的商业秘密、技术秘密,维护甲方及乙方共同的长远合作利益,双方自愿约定如下: 1.保密内容和范围 1.1乙方在合同期内开发设计的技术及图纸,包括设计图 纸及其说明书等; 1.2甲方交付给乙方的产品图纸、模具图纸、产品生产工艺流程、选用的设备、产品的相关说明性文字及所有的工艺技术资料; 1.3甲方交付给乙方的调试模具用的半成品、原材料及原 辅材料的名称和原辅材料的物理化学性能要求及数据; 1 . 4甲乙双方就本专利产品来往的所有电子邮件、传真、电话和谈话记录; 1 . 5甲方提供给乙方或乙方了解到的甲方生产经营战略、 产规模及生产经营数据; 1 . 6甲方使用乙方设计加工的模具的劳动生产率; 1.7甲方认为需要保密的其他保密事项。

2.具体保密要求 2.1乙方在本协议期内必须按甲方的要求从事本套产品的相关设计与开发,其设计开发的所有资料属甲方所有; 2.2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甲方的保密要求,除了甲方指定和乙方联系的人员外,乙方不得和甲方的其他人员联系; 2.3对含有甲方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的作品和技术,如乙方为了发表论文、评定成果、职称等需要在较大范围内公开的应事先取得甲方的书面认可; 2.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利用甲方技术秘密进行新研究与开发; 2. 5必须遵守; 2. 6乙方必须不使他人获取、使用条款1所规定的所有信息,不直接或间接地帮助他人或其他企业掌握本协议条款1中的商业秘密、技术秘密; 2. 7乙方保证在发现他人有侵犯甲方本专利产品的商业秘密、技术秘密的行为时,有义务有责任及时向甲方报告。 3.协议期限 乙方本专利产品受专利知识产权保护期内(具体期限为日) 4.双方违约责任经双方协商,达成本协议。如果乙方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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