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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监督立案申请书

检察院监督立案申请书
检察院监督立案申请书

检察院立案监督申请书

涉嫌

事实与理由

2013年9月22日晚,申请人就 *******本人一事,向

******派出所报案,民警将申请人及带至****派出所制作了笔录,并于第二天组织了一次调解,之后就一直未于立案。申请人多次至被申请人处要求立案,被申请人一直推脱不予立案,并且没有出具《不予立案通知书》。申请人认为,被申请人明知已涉及刑事犯罪而不予立案,且未出具不予立案通知书,其行为已违反法律规定。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刑事立案监督有关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行政执法机关,认为公安机关对其控告或者移送的案件应当立案侦查而不立案侦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受理并进行审查。人民检察院发现公安机关可能存在应当立案侦查而不立案侦查情形的,应当依法进行审查。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七条规定: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或者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案。

综上,申请人特依法向贵院提起立案监督申请,望贵院能查明事实,依法监督被申请人立案侦查,以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此致

********人民检察院

申请人:

****年**月**日

检察院侦查监督处个人事迹材料

检察院侦查监督处个人事迹材料 范新楠同志现任三门峡市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处副处长,市院涉黑犯罪检察组和重大黑恶犯罪案件专案指导组成员,兼任市院工会女工委员。多年来,该同志保持忠诚的政治本色,践行为民的宗旨理念,维护公正的神圣职责,牢记廉洁的基本操守。先后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侦查监督骨干型人才”、首届“全省检察机关民行检察十佳办案能手”、“河南省模范团干部”荣誉称号,“三门峡市十大杰出女性”、全市打击侵权假冒工作先进个人、禁毒工作先进个人、“三门峡市检察机关践行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十大优秀干警”,荣立个人三等功2次,连年考核优秀、被评为群团工作先进个人、先进工作者。 该同志从事检察工作17年,一直在业务部门办案一线,办案中她牢固树立“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理念,始终坚持文明执法、规范办案,切实用自己的行动维护司法公信力。XX年至XX在民行部门共办理各类一、二审民事行政申诉案件126件,办理省院民事行政申诉案件9件,抗诉46件,法院抗诉意见43件,再审改变率达93.5%,提请抗诉42件,提请意见全部被省院采纳,服判息诉38件。符合抗诉条件的案件,严格按照办案流程,提高法律文书说理性和说服力,增强监督实效;对申诉理由不成立、当事人无理缠诉的案件,坚持说服教育到位;对法院判决正确,当事人因“法盲”而不服的案件,坚持释法疏导到位;对因法官工作方法欠妥而使申诉人产生误解

的案件,坚持解疑释惑到位;提高当事人对案件处理结果的满意度,使当事人心服口服,理顺气顺,真正做到案结事了,定纷止争。XX年11月至今,共主办审查逮捕案件46件57人,协办审查逮捕案件59件68人,办理批准延长侦查羁押期限案件154件237人,上报批准延长侦查羁押期限案件93件138人,控告申诉案件2件2人。始终坚持文明规范、准确高效办案,并做到在每一案中开展释法普法工作,减轻犯罪嫌疑人的对抗情绪,提高被害人和律师的理解配合。至今所办全部案件,没有发生一起涉检上访,切实做到了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提升了检察机关的执法公信力,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在自觉文明规范执法的同时,还连续多年参与全市检察机关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及案件评查工作,组织全市侦查监督优秀法律文书评选活动及颁奖和讲评会、全市侦查监督案件质量评查活动和全市侦查监督法律文书专项整改活动,起到文明执法带头作用,为提升全市检察机关文明执法水平贡献力量。

审判监督申请书

监督申请书 申请人:*****公司,法定代表人:***职务:董事长,住所:**市**路**号。 其他当事人: 李某某,男,1966年3月22日出生,汉族,住某某省 ***县**镇**村民委员会,住所:***县**镇**村,负责人:叶**,该村村委会主任。 民法院(2015 监督请求: **镇**村委会承包集体荒山 在申请人印刷的空白格式合同上填写了拟转包土地面积(但该合同规定申请人最终之实际承包面积以苗木种植完毕后双方通过GPS卫星定位系统测量结果为准)、承包期限、承包金等。李某某填好合同并在转包人位置签名后,将合同交申请人请申请人盖章,但申请人因发现李某某转包之土地存在潜在法律风险而决定不与之签约,故至今未将该合同交回李某某。 2008年3月13日,第三人**镇**村委会又将另外662亩土地发包给李某某。2008年4月20日,李某某经九所镇政府批准,拟将661.57亩土地连同2006年6月16日拟转包但未洽谈一致的1251.93亩土地共计1913.50亩土地再次正式转包给申请人。李某某为此又一次在申请人印刷

的空白格式合同上填写了转包土地面积1900亩(但合同规定申请人最终之实际承包面积以苗木种植完毕后双方通过GPS卫星定位系统测量结果为准)、承包期限30年、承包金109元每亩每年等。李某某填好合同在转包人位置签名后,将合同交申请人等申请人盖章,但申请人因发现李某某转包之土地存在位置不确定的法律风险遂决定不与之签约,至今未将该合同交回李某某。 上述两次李某某与申请人就订立合同的协商,最终未签订任何合同。但在协商过程中,申请人根据李某某单方填写的合同附件《交地确认表》, 涉案土地范围之外清山 元;3、金华公司一个月内将土地恢复原状, 2012年12月18日,李某某向乐东县人民法院起诉申请人,要求申请人履行合同,支付第一期承包金1116103.50元。一审法院审理期间查明,涉案地大部分为荒地,种有部分桉树、芒果树、花梨树和香蕉等,。 二、(2015)某某二中民再字第6号民事判决(以下简称“再审判决”)既已认定申请人与李某某的合同关系已于本案起诉前的2012年7月30 日解除,又判决申请人继续履行合同支付李某某承包金552955.58元,判决理由自相矛盾,适用法律明显错误。 再审判决第13页倒数第1至3行、第14页第1行、第20页第一段

立案申请书范文

立案申请书范文 立案是指公安、司法机关及其它行政执法机关关于报案、控告、举报、自首以及自诉人起诉等材料,那么你知道立案申请书范文如何写的吗?下面是小编为你整理的立案申请书范文,希翼对你实用! 立案申请书范文篇1 申请人:汪某,男,汉族,198x年9月6日出生,住x省x市x县x镇x村民委员会海子组13号。现实际居住地:x市x镇xx(居住一年以上)。 托付代理人:xx,xx律师事务所律师,电话:xxxx 案由和申请权依据 案由离婚纠纷。因贵院立案庭口头答复汪某与xx离婚案别属于贵院管辖,代理人认为该答复别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一百零八条、一百一十条,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对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咨询题的意见第五条和第十二条规定,特此申请。立案申请书。 请求事项 贵院依法纠正,并予以受理。 事实与理由 受原告托付,代理人于xx年6月21日向贵院邮件了汪某与周xx离婚案的起诉材料,xx年7月2日,贵院口头告知:该案被告xx系xx省x市x县x镇x村人,依照原告就被告原则,受诉法院应为x省x市x县法院,故贵院无管辖权,口头答复别予受理。代理人认为贵院该口头答复有以下别当之处:本案被告xx确为x省x市x县x镇x村人,但是,被告于2007年8月外出别知去向,至今未回过家,邮寄的起诉材料中含有被告原住宅地x镇x村委会对此开具的证明,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第二项和最高人民法院对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咨询题的意见第十二条规定,原告汪某自2004年至今向来在贵院所在地x 打工,并办理暂住证。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对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咨询题的意见第五条的规定。故贵院依法有管辖权。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和一百一十一条的规定,贵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特此贵院依法纠正。此致! xx市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 申请人:xxx xx年7月2日 立案申请书范文篇2 申请人(刑事案件的被害人、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托付律师): 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等基本事情,律师只需写明姓名及其所在律师事务所名称。 被申请人(犯罪嫌疑人): 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等基本事情。 被申请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 写明犯罪嫌疑人犯罪时刻、地方、侵害的客体、目的、动机、手段、造成的后果等事实要素。 申请的理由及法律依据: 写明犯罪嫌疑人犯罪行为构成的罪名法律依据。 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址。 写明要紧证据及其来源,要紧证人姓名和住址。 此致

(检察院_侦查监督科实习报告)

实习报告 今年暑假,即一零年七月二十六日至八月二十六日,我有幸在泰安市泰山区人民检察院实习了一个月。在这期间,我深感自身法律基础的欠缺以及法律理论和实践结合的重要性。实习期间,我利用这次难得的机会,严格要求自己,不早退、不迟到,不懂得地方虚心向领导和检察院干警求教,获得了许多亲身的体会。同时也了解了人民检察院的相关职能,对人们的法律意识及法律运用也有了大致的了解。 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保证国家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泰山区人民检察院的主要职责是: (一)对泰安市泰山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其监督;接受上级检察机关的领导。(二)依法向本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提出议案。(三)依法对本院管辖贪污贿赂犯罪,国家工作人员渎职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以及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犯罪案件进行立案侦查。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对需要本院直接受理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重大犯罪案件进行立案侦查。(四)对本院管辖的刑事案件依法审查批准逮捕、决定逮捕、提起公诉;依法对侦查机关的侦查活动实行法律监督;依法对人民法院的刑事诉讼、民事与经济审判和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 (五)依法对刑事案件判决、裁定的执行和监狱、看守所等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实行法律监督。 (六)受理单位和公民的控告、申诉、举报以及犯罪嫌疑人自首。 (七)依法对本区人民法院确有错误的判决或裁定提出抗诉或提请抗诉。 (八)对检察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的问题进行研究,向上级人民检察院提出立法及司法解释建议意见。 (九)接受上级检察机关交办的案件。 (十)积极参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掌握社会治安动态,开展法制宣传,对在检察活动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检察建议,对管辖范围内职务犯罪预防工作进行研究并提出对策。 (十一)开展检察技术信息工作和物证、书证、视听资料的收集、固定、检验、鉴定、审核工作。

提请检察院抗诉申请书

提请检察院抗诉申请书 申请人:JS,男,X年X月X日出生,汉族,地址 请求事项:申请人不服YT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XX)鹰民一终字第X号],认为该判决完全错误,特请求YT市人民检察院提请江西省人民检察院对本案提出抗诉。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JS(一审被告、二审上诉人)与甘某(一审原告、二 审被上诉人)及施某(20XX年4月14日患病死亡)三人以前均系某公司,19XX年起,三人合伙向公司进行内部承包,对外以某公 司的名义承包工程,对内向某公司交纳管理费。三合伙人之间的 大致分工是:施某对外联系业务,甘某对工程进行预算、结算, JS管理财务。由于文化水平比较低,三人之间没有签订书面合伙 协议,合伙人之间对合伙事项的管理并不规范。合伙期间,三人 合伙承包了一些工程项目。20XX年,由于施某病重去了外地住院 治疗,20XX年4月14日施某死亡,内部结算无法进行。20XX年9月,甘某以合伙人内部未进行结算为由,向贵溪市人民法院提起 诉讼,要求对合伙承包的工程项目进行内部结算,分配利润 100XXX元人民币(以结算后结果增减) 20XX年元月15日,贵溪市人民法院作出《民事判决书》[(20XX)贵民一初字第Y号],贵溪市人民法院在没有任何证据的情况下, 错误认为申请人采取以重复做帐,收入不入帐,自写领条领款等

方式侵占合伙人财产,应当承担返还侵占财产的民事责任,错误 判决由JS将侵占的合伙财产计人民币366135.XXX元的一半计人民币183067.XXX元返还给甘某。 申请人JS不服一审判决,向YT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20XX年6月28日,YT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民事判决书》[(20XX)鹰民一终字第X号],YT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原判决认定事实部分有误,但判决结果并无不妥,数额正确,应予维持,故错误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上述一审、二审判决是完全错误的,具体如下: 1、一、二审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申请人JS有新 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 一审认为:“合伙期间,被告(JS)采用重复做账、收入不入帐、自写领条、借用他人名义侵占合伙人财产计人民币 366135.XXX元(其中重复做帐为:市图书馆工程8285.5元、市检察院工程中2888.XXX元……借用张某名义领走人民币230570.XXX 元)”;二审认为:“上诉人原判决认定事实部分有误,但判决结果并无不妥,数额正确,应予维持。”一、二审认定的上述事实 缺乏证据证明,特别是认定JS借用张某的名义领走人民币230570.XXX元,完全背离了基本事实。19XX年,张某承接了三合 伙人承包的原贵溪四中工程中的铝合金窗装饰工程,这 230570.XXX元就是付给张某的铝合金窗装饰工程款。试想一下, 工程完工已十多年了,张某做完工程岂肯不领工程款?如果张某

民事执行监督申请书

民事执行监督申请书 申请人:xxx,男,1961年4月2日出生,汉族,现住xx市xx 街道xx号,公民身份证号码: 被申请人:xx市xx房地产开发公司,住所地xx市xx街道解放路445号。法定代表人林xx,负责人。 被申请人:xx市xx街道办事处,住所地xx市xx街道解放路445号,组织机构代码xxxx9483-3。法定代表人刘xx,主任。 请求事项: 1、依法对xx市法院(2012)漳民初字第456号民事判决执行一案进行监督。 2、对于国家机关等特殊主体为被执行人的执行案件,向被执行人xx市xx街道办事处提出检察建议,督促xx市人民政府xx街道办事处自动履行(2012)漳民初字第456号民事判决。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xx市人民政府xx街道办事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已经xx市人民法院(2012)漳民初字第456号民事判决并发生法律效力。该判决主文确定:xx市人民政府xx街道办事处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组成清算组对xx市xx房地产开发公司的债权债务进行清算,以清算后的财产清偿债务。清算后的财产不足清偿债务,不足部分由xx市人民政府xx街道办事处承担。xx市人民政府xx街道办事处未在判决书确定的十五天期限内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也未按该判决所确定的义务进行履行。 申请人依法向xx市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由于被执行人xx 市人民政府xx街道办事处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并通过各种手段干预执行,致使该案无法执行,搁置至今。 xx市人民政府xx街道办事处作为xx市xx房地产开发公司主管部门和开办单位,尚欠申请人工程款412462元已长达十七年之久,申请人多次追讨无门,通过诉讼也未获得解决。xx市人民政府xx街道办事处完全有财力和能力解决拖欠申请人工程款,但终因其处强势

立案申请书范文

立案申请书范文 立案申请书范文1 申请人:xxxxx,女,汉族,xxx年11月22日出生,住四川省三台县xx号, 请求事项: 请求贵局对xxxx涉嫌xx一案进行立案侦查,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事实和理由: xxxx,女,汉族,现住四川省xxxxxx。 xx年xx月1xx号午后,xxx以自己的手机丢失自认为是申请人捡拾为由,来到申请人家里,当申请人刚打开院门,就被xxxx一掌推到在地,并向申请人索要手机,申请人予以否认后,xxx就用xx 对申请人进行殴x,发泄之后xxx离开。但是xxx在离开申请人住处大概一刻钟后,又回到申请人的家里,再次对申请人进行殴x,并强行将申请人佩戴在身的价值20xx余元的一对金耳环抢下并欲离开,申请人将xxxxx拽住不让其离开,在此情形下xxxx强行将申请人拖至院外大致15米左右。此时周围邻居xxx、xxx和申请人所在的xxx看见了案发情况,及时制止了xxxx的犯罪行为。然后xxx责令xxx将被抢的耳环还给申请人,xxx将耳环交给xxxx后她就径直离开。并且语言威胁如果申请人不把手机还给她,她要xx申请人全家。申请人后经住院诊断治疗为中度脑震荡,身体多出软组织损伤。

综上所述之案件基本事实,xxxxx主观臆想申请人捡拾其手机,从而无理去闹,以暴力伤害他人,特别是xxxx在第一次对申请人进行暴力殴打离开后,再次回到案发现场,明显是对第一次的殴打心存不解之气,自认为自己的损失仍不能得到满足,从而再次使用暴力手段伤害申请人,并当场窃取申请人的财务,得手后即欲离开,犯罪行为已经完成,构成犯罪既遂,且xxxxx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性质恶劣,完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3条抢劫罪的犯罪构成要件,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之相关规定,请求贵局立案侦查,依法追究谢丽的刑事责任,维护社会正常秩序和公民的合法权益。 此致 xxxxx公安局申请人:xxx xx年xx月xx日 立案申请书范文2 申请人:山西介休国鑫煤化有限公司清算组 地址:山西介休市三佳乡温村石河桥东 法定代表人:冯治强联系电话:1523xxxx 请求事项: 请求介休市人民检察院依法行使监督权,责令山西介休市公安局三佳派出所对介休市国鑫煤化有限公司财产及财物被爆炸、毁坏、聚众哄抢一案立案侦查,并找出真凶,将之绳之于法。 事实和理由:

检察院侦查监督科工作总结

篇一:《检察院关于侦查监督工作情况的报告》 检察院关于侦查监督工作情况的报告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现在,我向人大常委会汇报市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工作开展情况,请予审议。对侦查机关的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施法律监督是宪法和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重要职责。今年来,我们按照上级检察机关的工作部署和要求,以“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为主题,认真履行检察职能,积极开展侦查监督工作,维护了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侦查监督工作开展情况 侦查监督是指检察机关对侦查机关的侦查活动以及侦查过程中所作的决定是否合法所实施的监督,包括对刑事侦查活动是否合法的监督和对刑事立案工作的监督。一是以防止错捕错诉、漏捕漏诉和深挖余罪漏犯为重点,对提请逮捕和移送起诉的案件严把事实关、证据关和适用法律关,纠错防漏,保证了案件质量。今年以来,共依法不批准逮捕17人,追捕漏犯6人,追诉漏犯4人,追诉漏罪4条,对侦查活动中的违法情况提出纠正意见2次;二是以纠正有案不立、有罪

不究、以罚代刑等问题为重点,强化刑事立案监督,共受理立案监督线索10余条,经审查,向侦查机关发出《要求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书》4份,侦查机关接到通知后立案侦查4件5人。通过开展侦查监督工作,依法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了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 工作中,一是思想高度重视,切实负起职责。我们认真组织干警深入学习上级检察机关有关强化法律监督的指示精神,结合开展“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 正义,服务加快发展”教育活动,教育干警从公正司法的要求上,从履行职能的责任上,明确侦查监督工作是宪法和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重要职责,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现实需要,是检察机关落实“立检为公,执法为民”宗旨的具体体现,使干警牢固树立起了敢于监督、善于监督的思想,进一步增强了做好侦查监督工作的使命感、职业责任感和工作积极性。二是寓监督于配合,建立合作机制。为解决侦查监督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注重加强与侦查机关的联系沟通,制定了《公诉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取证实施办法》,通过提前介入、邀请听庭、提出取证建议等方式引导侦查取证,提高了打击犯罪的及时性和针对性。今年以来,共提前介入侦查活动27件次,提出取证建议50余条;制定了《轻伤害案件分流处理实施办法》,对轻伤害案件的当事人双方就民事赔偿部分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被害人又明确请求不再追究侵害人刑事责任的,探索试行非刑罚化处理,根据案情,分别作出不起诉、建议侦查机关撤案处理。目前,已分流处理1起轻伤害案件,侦查机关作撤案处理,保证了办案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三是严格依法把关,确保监督质量。工作中,始终把保证监督案件质量作为一项系统

检察监督申请书(标准版).docx

编号:_________________ 检察监督申请书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申请人:,女,汉族,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身份证号码:.住,联系电话:.被申请人:xxxxxxxxxxxx派出所 申请事项 请求监督被申请人对涉嫌xxxxxxxxx案依法立案侦查。 事实与理由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晚,申请人就xxxxxxx本人一事,向xxxxxx派出所报案,民警将申请人及带至xxxx派出所制作了笔录,并于第二天组织了一次调解,之后就一直未于立案。申请人多次至被申请人处要求立案,被申请人一直推脱不予立案,并且没有出具《不予立案通知书》。申请人认为,被申请人明知已涉及刑事犯罪而不予立案,且未出具不予立案通知书,其行为已违反法律规定。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刑事立案监督有关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行政执法机关,认为公安机关对其控告或者移送的案件应当立案侦查而不立案侦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受理并进行审查。人民检察院发现公安机关可能存在应当立案侦查而不立案侦查情形的,应当依法进行审查。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七条规定: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或者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人民

立案申请书

立案申请书 申请人: 被申请人:县公安局 法定代表人: 申请事项 请求对被申请人作出的《富公刑不立字【XX】1号不予立案通知书》予以撤销。 复议请求 请求贵局及时依法以诈骗、抢劫犯罪对A刑事立案侦查。 事实和理由 XX年2月21日,申请人向被申请人提交《B控告A诈骗、抢劫案》的控告报案材料。被申请人以富公刑不立字1号不予立案。申请人对此不服,特向贵局申请复议,并希望贵局及时立案。申请人的具体依据如下: 贵局所谓的没有犯罪事实,是贵局认定事实错误,贵局不予立案的决定是错误的。 XX年,富源县大河镇庄子山煤矿是申请人个人独资企业,A是申请人聘请的会计。A利用会计负责年检的职务之便,冒用申请人的名义,提供虚假不全的材料,于XX年7、8月间注销申请人独资企业,并采取同样虚假手段设立申请人与A、C的合伙企业,将申请人独资企业篡改成合伙企业(名称没有变、法定代表人没有变、公章没有变,以便欺骗申请人)。

XX年8月1日至XX年7月28日的5年期间,涉案企业所有收入都归申请人个人所有,没有分红记录、没有合伙人会议记录等有效证据证明A的主张【A单方书写或伪造的或骗取的不具法律效力的证据除外(法院已经判决合伙不具真实性)】。 已经生效的(XX)富民初字第196号《民事裁定书》中,认定“结合本院调取的证据,对庄子山煤矿为合伙企业的真实性,本院不予采信。”“原告(A、C)对被告(B)质证的,本院调取的工商档案第6、7、15、42、52页不是被告(B)签字盖手印的质证意见无异议。”。 A在虚假注册合伙企业时提供的富云会师验字(XX)第28号验资报告(虚假验资报告),因申请人“B”(实际是A)提供给富源云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的《合伙企业全体合伙人委托代理人的委托书》、《验资业务约定书》等不是B签字摁手印。云东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曲云会师决字【XX】第1号《撤销验资报告决定书》予以撤销。 XX年7月28日,A以煤矿经营困难、资金短缺为由,将申请人煤矿“%股份”转让给他人获得1060万元并协助他人进驻煤矿。申请人以煤矿属于独资企业为由阻止A转让股份,并阻止他人进驻煤矿。 XX年5、6月间带领几十人强行进驻煤矿,致使一人受伤、一人死亡、一人判刑。将煤矿强行占为己有。

检察院关于侦查监督及起诉工作的报告

检察院关于侦查监督及起诉工作的报告 ? X年X月X日在XX县第X届人民 代表大会第X次会议上 X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X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 现在,我代表X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X年以来我院侦查监督和起诉工作,请予审议。 一、侦查监督、起诉工作的基本情况 X年以来,X县人民检察院在县委和上级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的依法监督和县政府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突出"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始终把维护社会稳定作为侦监和公诉部门的首要任务,认真贯彻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执法水平、办案质量和各项监督工作都有了长足进步,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做出了积极贡献。 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情况。xx年以来,侦查监

督部门共受理提请和移送批准逮捕各类刑事案件66件93人,批准和决定逮捕65件91人;公诉部门共受理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自侦部门移送审查起诉案件74件104人,经审查,报送xx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4件5人,向县法院提起公诉66件95人,其中,起诉故意杀人、故意伤害、强奸、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案件20件25人,起诉盗窃、诈骗等侵财型犯罪案件20件29人,起诉贪污、挪用公款、渎职等职务犯罪案件15件20人。案件全部在法定时间内审结,结案率为100%,无超期羁押现象。提起公诉的案件,县法院均作了有罪判决,有罪判决率和起诉准确率为100%。 依法履行侦查监督工作情况。侦查监督部门主要职责是依法监督侦查机关有案不立、有罪不究、以罚代刑等问题,以维护司法公正。去年以来,共要求侦查机关说明不立案理由9件12人,通知侦查机关立案5件7人,向侦查机关发出检察建议13份,依法决定不捕1件2人,增捕4人,提前介入参与案件讨论22件28人,参加现场勘查10件12人。审查案卷材料仔细全面,在审查xx等人系列盗窃案中,发现xx县城关派出所有以罚代刑,不移交刑事案件嫌疑,并进一步进行核实,证实xx县城关派出所领导涉嫌滥用职权

检察院侦监科实习报告范例

( 实习报告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检察院侦监科实习报告范例Practice report of investigation and supervision department of Procuratorate

检察院侦监科实习报告范例 一、实习目的: 首先,我想通过在我们学校基层人民检察院的实习,获得一次认识社会的机会。社会是法律学科的源头,没有社会就没有法律,法律因社会的需求而产生,所以认识社会是一个法科学生能够真正学好法律的必备条件。 其次,我想通过此次在市中区人民检察院的实习,来了解一下处于基层的人民检察院所处理的案件的特点,包括案件的来源、数量,案件的性质等等。从而在此基础上发现基层人民检察院在办理刑事案件过程中所遇到的问题并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法。 最后,我想把在课堂上学到的理论知识运用到社会实践当中,以达到学以致用的目的。法律是极其讲求实践的,所以实践应是法律的出发点和归宿。

二、实习内容: 在检察院实习,有法律实务方面,也有法律理论方面,由于我主要在批捕科实习,所以更多的是做一些法律实务方面的工作。批捕科的工作是环环相连,从接到案件到做出决定,任何一个环节都必不可少,都非常重要。实习这一个月我的主要工作集中在以下几方面: 第一、翻阅卷宗,协助检察官制作阅卷笔录。 侦查监督科的主要职责是审查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的卷宗材料,以及做出是否批准逮捕的决定。内江市市中区人口密度大,经济发展不平衡,直接导致刑事案件的发生率较高。单从一般的刑事案件来看,这一个月来,我们科一共办案三十八件,涉及人数达四十人之多,也就是说,平均每天我们科要收到一到两个案件。公安机关移送的卷宗材料是认定犯罪嫌疑人是否构成犯罪的主要证据,我们都必须逐一审查。有的案件复杂,卷宗材料厚达七八十页,每天的工作量相对较大,通过这一个月高工作量的实习,我深刻体会到理论知识不足会严重影响工作效率,特别是刑法和刑

执行监督申请书

执行监督申请书 范本

民事执行监督申请书 申请人:xxx,男,1961年4月2日出生,汉族,现住xx 市xx街道xx号,公民身份证号码:35xxxx19610402021. 被申请人:xx市xx房地产开发公司,住所地xx市xx街道解放路445号。法定代表人林xx,负责人。 被申请人:xx市xx街道办事处,住所地xx市xx街道解放路445号,组织机构代码xxxx9483-3.法定代表人刘xx,主任。 请求事项: 1、依法对xx市法院(2012)漳民初字第456号民事判决执行一案进行监督。 2、对于国家机关等特殊主体为被执行人的执行案件,向被执行人xx市xx街道办事处提出检察建议,督促xx市人民政府xx街道办事处自动履行(2012)漳民初字第456号民事判决。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xx市人民政府xx街道办事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已经xx市人民法院(2012)漳民初字第456号民事判决并发生法律效力。该判决主文确定:xx市人民政府xx街道办事处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组成清算组对xx 市xx房地产开发公司的债权债务进行清算,以清算后的财产清偿债务。清算后的财产不足清偿债务,不足部分由xx市人民政府xx街道办事处承担。xx市人民政府xx街道办事处未在判决书确定的十五天期限内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也未按该判决所确定的义务进行履行。 申请人依法向xx市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由于被执行人xx市人民政府xx街道办事处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并通过各种手段干预执行,致使该案无法执行,搁置至今。xx市人民政府xx街道办事处作为xx市xx房地产开发公司主管部门和开办单位,尚欠申请人工程款412462元已长达十七年之久,申请人多次追讨无门,通过诉讼也未获得解决。xx市人民政府xx街道办事处完全有财力和能力解决拖欠申请人工程款,但终因其处强势地位而拖延至今。因此,申请人要求: 一、督促被申请人xx市人民政府xx街道办事处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组成清算组对xx市xx房地产开发公司的债权

立案监督的申请书

遇到损害赔偿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 https://www.sodocs.net/doc/f89596377.html, 立案监督的申请书 立案监督是一项监督职能,具体是对刑事案件的一种监督。那么,我国相关法律法规是如何规定立案监督的相关内容的呢?下面就由赢了网小编为大家整理有关立案监督的申请书的相关内容。以供大家阅读,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立案监督是《刑事诉讼法》赋予检察机关的一项重要刑事监督职能,对促进规范执法、公正执法具有重要的作用。我国《刑事诉讼法》虽把刑事立案活动纳入了监督范畴,但其主要针对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未立案情况,对于公安机关不应当立案而立案情况的监督,尚无具体而明确的法律规定,而不应当立案而立也是一项关乎公民、法人合法权利的十分严肃的刑事诉讼活动,也应纳入立案监督的范畴,特别是在我国的文化背景和道德观念中,一个人即使只被侦查机关作为犯罪嫌疑人立案侦查,在社会上都会对之产生相当负面的影响。 立案监督申请书 申请人:

申请人对市区公安局年月日()X字第X号不立案决定,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监督要求。 请求事项: 申请理由: 此致 人民检察院 申请人: 年月日 附:填写说明 1.首部。 (1)标题。写明“立案监督申请书”。

(2)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写其姓名、性别、年龄、籍贯、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 (3)案由。写明是何公安局在何年何月何日作出的不立案决定,并且注明其文号。 2.正文。包括申请目的和申请理由两部分。 (1)申请目的。目的是让人民检察院提起法律监督程序,经过审查,通知XXX公安局对何案立案侦查。 (2)申请理由。要将犯罪嫌疑人实施的犯罪事实叙述清楚,主要写明犯罪的时间、地点、动机、目的、手段、行为过程和危害后果等要素,同时要用确实、充分的证据对影响定罪的主要事实加以证明。根据相关刑法条款,写明犯罪嫌疑人的行为已经涉嫌构成了何罪,写明公安机关不予立案的理由和法律依据,说明其不予立案是不对的,从而请求人民检察院提起法律监督程序,通知公安机关立案。 3.尾部。 写明致送的人民检察院名称,申请人签字盖章,注明年月日。

提请检察院抗诉申请书

提请检察院抗诉申请书 申请人:XXX,男,1973年3月14日出生,汉族,身份证住址:XXX,现住XXX。 申请人因不服XXX人民法院(2012)XX刑初字第6号刑事判决书,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二条之规定,特申请贵院提出抗诉。理由如下: 一、一审判决重罪轻判,适用刑法明显不当 被告人XXX蓄意伤害申请人,手段极其凶残、性质及其恶劣,后果极其严重,主观恶性极深,依法应予严惩。犯罪嫌疑人XX违法摆摊,我为了县城形象和城市环境,全力制止。不想XX胆大包天,在逢场的上午于东升街当众持刀行凶。XX刺中人体极为重要的头部后,又刺中腹部等要害部位。罪恶滔天,经鉴定为九级伤残系重伤,依照《刑法》的规定构成故意伤害罪。由此可见犯罪嫌疑人之穷凶恶极,对于这样的犯罪分子,不严惩不足以体现我国刑法罪责刑相适应的原则;不严惩不足以打击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不严惩也无法抚慰申请人所遭受的不幸。 二、一审判决认定事实不清,适用缓刑错误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

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本案被告人XXX残忍地将申请人刺成重伤,应当适用《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款予以判处刑罚。 《刑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本案被告人虽然有自首情节,但是XXX刺中人体极为重要的头部后,又刺中腹部等要害部位。致我失血过多,差点命丧他手,由此可见犯罪嫌疑人之穷凶恶极,罪恶滔天,我认为最多只能从轻处罚。根据刑法第62条的规定,从轻处罚是在被告人所犯之罪应当适用的法定刑的限度以内判处较轻的刑罚。从轻处罚的基础也是被告人所犯罪行应当适用的法定刑。从轻处罚要比没有该从轻处罚情节判处适当轻一些的刑罚,但是不能把从轻处罚一律判处法定最低刑。结合本案案情我认为不应该判处该法定刑内的最低刑,即刑期应该大于3年。 三、被告不积极赔偿申请人经济损失,依法应予严惩 XXX在行凶后未积极主动赔偿任何费用,甚至在我强烈要求赔偿时,XXX竟以无钱为由推脱,全无赔偿诚意和悔罪表现。被告人未向申请人支付过分文赔偿。被告人向法院递交的2万元人民币,不过是猫哭老鼠,愚弄法律!根本不是对申请人支付的赔偿金,而是惺惺作态、假意认罪,装出一幅愿意赔偿的样子,意图达到“花钱买刑”的真实目的。

民事申请检察院监督申请书

民事申请检察院监督申请书 申请人(注明一审、二审、再审身份,如一审原告):××,性别,汉族,身份证号码××,住×市×区×路×号,邮政编码××,电话号码×× (如申请人为单位,应写为北京市××公司,法定代表人××,职务××,注册登记地址××市××区××路××号,电话号码××) 代理人(如有代理人):××,性别,汉族,身份证号码××,住×市×区×路×号,邮政编码××,电话号码×××对方当事人(注明一审、二审、再审身份,如二审上诉人):××,性别,汉族,身份证号码××,住×市×区×路×号,邮政编码××,电话号码×(如申请人为单位,应写为北京市××公司,法定代表人××,职务××,注册登记地址××市××区××路××号,电话号码××) 申请监督事项(一中院、基层法院): 不服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于××年××月××日作出的(××××)××民终(或再终)字第××号民事判决(或裁定)。 不服北京市××区人民法院于××年××月××日作出的(××××)××民初字第××号民事判决(或裁定)。 (或者××人民法院于××年××月××日作出的(××××)××民执字第××号裁定违反法律规定) 向法院申请再审或行使其他权利情况(高院): 申请人已于××××年××月××日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法院于××××年××月××日作出驳回再审申请裁定(或者法院至今未作出裁定)。 (或者申请人已于××××年××月××日向××××人民法院提出异议(或者申请异议;或者提起诉讼),法院于××××年××月××日作出驳回裁判或决定) 案件事实: 与法院裁判文书中查明事实一致的,可以简略。 申请监督理由: 申请对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监督的,需指出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中存在哪些错误,存在多处错误的,逐一写明。 (申请对审判人员违法行为监督的,需指出审判人员存在哪些违法行为。申请对执行活动监督的,需指出执行活动中存在哪些违法行为。) 基于上述理由,申请检察机关对于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号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进行监督。 (或者对××××号民事诉讼案件中的审判人员的违法行为;或者对×××民事执行案件中执行行为) 此致 xx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

检察建议申请书

检察建议申请书 申请人:XXX,男,汉族,XXXX年X月X日出生,身份证号:XXXXX,住址:XXXXXXX,电话:XXXXX 被申请人:XXXXXX,地址:XXXX市场97号 法定代表人:XX,该公司总经理,联系电话:XXXXX 抗诉请求 请求依法撤销XX地区中级人民法院(XX)新XX民终X号民事判决,依法由XX地区中级人民法院按二审程序再次开庭审理。 事实与理由 XX地区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程序严重违法,请求人民检察院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二百零九条之规定向贵院申请向XX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出具检察建议。 XX地区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程序严重违反《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 本案是一个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申请人为一审被告购房者,被申请人为一审原告开发商,一审判决被告胜诉,原告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上诉至XX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即二审法院。 二审法院定于2017年2月28日在XX地区中级人民法院第四审判庭16:30开庭审理,当日申请人依传票所载内容携证人及相关证据出庭应诉,但被承办法官XX告知,因上诉人(即被申请人)一方的传票未妥投打电话也无人接听,上诉人没有前来参

加庭审,要求被上诉人(即申请人)回去等候通知,但一直没有等到通知,而在2017年5月22日却收到了二审法院寄来的判决书,判决内容全部改判。 一审判决作出后,一方不服一审判决而提起上诉引发二审程序,依据《民事诉讼法》第174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除依照本章规定外,适用第一审普通程序。”第143条规定“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本案二审法院,在上诉人拒收传票,无故不参加庭审的情况下二审法院没有依法认定按上诉人撤回上诉处理,而转为不开庭审理,是为程序违法之一。 在被上诉人前来开庭应诉但上诉人无故缺席的情况下,没有再次确定开庭时间,没有当庭听取被上诉人的举证及质证意见,径行作出判决,严重剥夺了被上诉人作为诉讼参加人最基本的举证质证权利和法庭辩论权利,是为程序违法之二。 被上诉人在二审开庭应诉时向承办法官提出有证人出庭即有新证据向法庭出示,并将证人代入法庭。但二审法院未予回应,反倒以上诉人没来庭审为由将原本开庭审理的二审案件直接转为不开庭审理,《民事诉讼法》第169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经过阅卷、调查和询问当事人,对没有提出新的事实、证据或者理由,合议庭认为不需要开庭审理的,可以不开庭审理。”本案被上诉应诉开庭要

刑事立案监督申请书范文

刑事立案监督申请书范文 刑事立案监督权是由人民检察院行使,监督公安机关对案件是否立案,侦查过程是否存在违法行为等,这是受害人的一种权利,请求人民检察院行使监督权,必须提交一份申请书,那么,小编就为大家推荐一份刑事立案监督申请书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刑事立案监督申请书范文 立案监督申请书 申请人:樊甲,女,生于1963年6月22日,住某市某区某镇某村3组。电话:138xxxx2595。 申请人:骆某,男,1962年8月23日出生,汉族,住址同上,系樊甲丈夫,犯罪嫌疑人樊乙肆意殴打的受害人。 被申请人:某市公安局 申请事项 请求人民检察院依法行使立案监督权,通知被申请人对

樊乙寻衅滋事、故意伤害罪一案依法立案侦查。 事实与理由 2013年3月25日,申请人向被申请人提交《樊乙涉嫌寻衅滋事、故意伤害罪》的控告报案材料。被申请人不予立案,并作出了《不予立案通知书》【东津公 (东)不立字[2013]第XX号】,申请人又向某市公安局提出了复核申请,某市公安局于2013年10月10日作出《襄公(法)刑复核字 [2013]XXX号《刑事复核决定书》,维持了原公安机关的《不予立案决定书》。申请人认为,被申请人不予立案查处犯罪嫌疑人樊乙的行为是错误的,违反了法律规定。 第一、犯罪嫌疑人樊乙随意到申请人自己家里,无缘无故肆意殴打他人并致受害人樊甲耳膜穿孔、被害人骆某头部、面部多出软组织损伤,其行为已经构成寻衅滋事罪和故意伤害罪。樊乙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公安机关已经查明了樊乙的犯罪事实,且有现场目击证人已经向公安机关作了证实,公安机关对于樊乙涉嫌寻衅滋事罪和故意伤害罪的犯罪行为,不予立案侦查,明显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 第二、犯罪嫌疑人樊乙不仅有犯罪前科,1983年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刑五年,刑满释放后仍不思悔改,对当地十余位居民进行过肆意殴打。为了破坏村民选举,在

民事检察监督申请书

民事检察监督申请书 申请人(一审原告、二审上诉人、再审申请人):某有限公司,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职务:执行董事 被申请人(一审被告,二审被上诉人、再审被申请人):某有限公司,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职务:董事长联系电话: 本案第三人: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号。 联系电话: 因合同纠纷一案,申请人不服人民法院于年月日作出的()京民号民事判决、中级人民法院于年月日作出的()京民终号民事判决及市高级人民法院于年月日作出的()京民申号民事裁定,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九条第(一)及(三)项之规定,申请检察监督。 申请监督请求: 一、请求对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京民申号民事裁定、中级人民法院()京民终号民事判决、人民法院()京民初号民事判决进行监督; 审申请的裁定,依法改判被申请人协助办理不动产过户登记手续,将登申请监督理由:

一、涉案房产某某出资建设,属于某某的财产。 二、双方所签房地产转让合同并非买卖合同,实质上是双方以转让的方式,清算解决申请人偿还债务、被申请人返某某产权的历史遗留问题。 三、涉案房产由某某占有使用及管理至今已二十多年之久,被申请人从未主张过权利,此事实亦能佐证该房地产与被申请人无关,对此历史形成的私有产权,应受法律保护,某某作为申请人的股东及法定代表人认可由申请人主张房屋产权并无不当。 综上,原一、二审判决及驳回再审申请的裁定未查明某某与谋公司之间存在借名建厂建房并实际占有使用的事实,也未查明双方所签合同是清算债务、返还产权、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的一种方式,更未查明合同未履行的根本原因,违背了历史客观事实,且适用法律确有错误。对此明显错误的判决,某法院应当进行再审,但却驳回了申请人的再审申请,故请求检察监督,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此致 某人民检察院 申请人:某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二0二0年月日

再审检察院抗诉申请书范文

再审检察院抗诉申请书范文 申诉人:詹光全,男,1962年出生,汉族,住:四川省资阳市雁江区 堪嘉镇朝阳路116号,电话:138********。 被申请人:国网四川资阳市雁江供电有限责任公司,住:四川省资阳市雁江区和平路52号。 法人代表:赵恒,公司总经理 申诉人与被申诉人劳动争议纠纷一案,申诉人于2015年9月6日取得了新证据:“国网四川资阳市雁江供电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历史沿革(更名)的说明”后,申请人才知道法院判决裁定的主要证据:资雁电司(2005)229号文件的公文是伪造的,足以推翻原判决和裁定,所以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383条第(一)项、第(二)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08条之法律规定,特向人民检察院申请再审检察建议或抗诉。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劳动争议纠纷一案,申请人对2010年资阳市雁江区劳动仲裁不服,向资阳市雁江区人民法院起诉,于2010年12月20日在开庭审理的质证、认证过程中,申请人已经发现了被申请人提供给法院的资雁电司(2005)229号文件加盖的“四川雁江供电有限责任公司”印章(见证据1)与劳动仲裁时同一文号的资雁电(2005)229号文件加盖的“资阳雁江供电公司”电子专用章的公章名称不一致,标题不一致(见证据2)因此申请人对该文件公文的真实性有怀疑?对公章名称的

更名日期有怀疑?于是申请人当庭书面向雁江区人民法院交了二份申 请书(见证据3)申请书中申请人认为资雁电司(2005)229号文件是与原件无法核对的二份复印件不是原件,是属于虚假证据,申请法院延期审理,并要求被申请人提供公章更名的日期和提供资雁电司(2005)229号文件的原件。于2011年2月28日复庭审理时,被申请人没有提供以上二个证据,那么根据法律规定被申请人应当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责任,因此申请人在申请书中主张的资雁电司(2005)229号文件属于虚假证据的理由应当成立,但是由于雁江区人民法院审判长徐光越没有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69条第四项之法律规定:“无法与原件、原物核对的复印件,复制品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的规定,是雁江区人民法院审判长徐光越的违法行为造成了被申请人没有提供公章更名的日期和资雁电司(2005)229号文件的原件,造成了申请人无法取得被申请人公章更名的日期和资雁电司(2005)229号文件的原件,据此雁江区人民法院在判决时故意依据虚假证据资雁电司(2005)229号文件中第4条每月工作时间3-7天(56个小时)认定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系非全日制用工关系,不给任何经济补偿,申请人不服上诉至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而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双方无新证据提供为由,有错不纠、维持原判决,申请人又于2012年7月25日向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而省高院裁定:资雁电司(2005)229号文件将加盖公章名称不一致故意的认定为在加盖公章上存在瑕疵,以瑕疵不足以推翻原判决是于法无据的驳回了申请人的再审申请,严重的违背了中办、国办关于依法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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