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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感染药物管理制度

抗感染药物管理制度

九、抗感染药物管理制度

1、遵守卫生部《医院感染管理规范》中有关“合理应用抗感染药物原则”。

2、科内抗感染药物使用率力争控制在50%以下。

3、限制无指征的抗感染药物使用,控制在30%以内。

4、应用抗感染药物治疗前,先留取细菌培养标本,在治疗用药的病例中细菌培养送检率达到70%以上。

5、认真执行抗感染药物分线、分级使用管理。

6、检验科、药剂科必须分别履行定期公布主要致病菌及其药敏试验结果,为临床合理用药提供依据。

7、开展本院抗感染药物细菌耐药性监测,每年一次向临床公布细菌耐药菌谱。

结核病防治工作制度

结核病防治工作制度 为了有效做好对结核病防治工作的有效管理,保障人体健康,需要制定并实施相应的管理制度。X为你带来了结核病防治管理制度范文,一起来看看吧。 结核病防治管理制度范文篇一 第一条为预防、控制结核病的传染和流行,保障人体健康,根据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四川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结核病的预防、诊断、治疗和有关管理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结核病防治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归口管理的原则。 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加强对结核病防治工作的领导和 结核病防治机构的建设,制定结核病防治规划并组织实施。 第五条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结核病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定具备条件的医疗机构作为归口管理定点医疗机构,组织开展结核病防治宣传和健康教育活动。 第六条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应将必要的结核病防治经 费纳入财政预算予以安排。 第七条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抗结核药品的监督管理工作,将抗结核药品纳入处方用药管理。

第八条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管理部门应将符合条件的结 核病防治机构和归口管理定点医疗机构纳入基本医疗保险 定点医疗机构。 第九条结核病防治机构负责结核病人确诊、登记、报告、治疗、转诊和管理工作,对结核病进行监测、统计、分析和预测,掌握疫情动态,开展有关结核病防治的技术指导、人员培训、科学研究、健康教育以及预防性肺结核病体检。结核病防治机构对未愈出院的肺结核病人,实施全程督导化疗或全程管理化疗。 第十条结核病归口管理定点医疗机构负责登记、诊治需住院治疗的肺结核病人,并在肺结核病人出院24小时内提出向结核病防治机构转诊的报告。 第十一条城镇街道、乡村卫生组织发现可疑肺结核病人,应进行登记、报告、转诊;受结核病防治机构的委托,实施对肺结核病人的化疗管理。 第十二条实行肺结核病归口治疗原则。肺结核病人由结核病防治机构或归口管理定点医疗机构进行治疗。其他医疗机构发现肺结核病人应予登记并及时转诊,不得延误;但对危、急、重症肺结核病人应立即抢救,待无生命危险时再及时转诊。 第十三条实行有计划的预防接种制度。卫生行政部门制定

药剂科人员健康管理规定流程

药剂科人员健康管理规 定流程 文件编码(GHTU-UITID-GGBKT-POIU-WUUI-8968)

药剂科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一、本制度适用于药剂科内所有直接接触药品的药学人员管理。 二、药剂科主任负责组织新员工体检,每年按要求组织员工常规体检,并对健康异常员 工及时予以调换岗位。 三、内容 (一)健康制度 从事直接接触药品的现场管理的员工不得患有传染病、隐形传染病、精神病、皮肤病以及其他有可能污染药品的疾病。 (二)体检管理 1.体检项目 (1)呼吸系统及胸透 (2)肝功能全项检察 (3)皮肤病方面检查 (4)视力(有无色盲)、听力等 2.体检频次 (1)新员工进科室前必须进行全面的身体检查,只有身体检查合格的药学人员方可录用。 (2)直接接触药品的药学人员,每年必须按体检范围要求体检一次,体检不合格者必须调离原工作岗位。 3.工作程序 (1)新工作人员体检由科主任负责组织到医院体检中心体检。

(2)药学人员每年常规体检由医院体检中心确定时间,集中体检,不得有漏检行为或找人替检行为,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3)凡体检合格者,由体检中心签署合格证明后,随体检表存入本人健康档案。 4、药学人员健康异常处理程序 (1)凡药学人员常规体检不合格者,由科主任填写《药学从业人员健康异常申报单》,说明健康异常原因,建议处理意见,报医院人事部门签署意见批准。 (2)《药学从业人员健康异常申报单》归入员工个人档案。 (3)立即停止患病员工的工作,调离原工作岗位,转换至其他不直接接触药品 的岗位或让由医院人事部门另行安排,待身体恢复健康并经体检合格后,方可 工作。 (4)有传染病发生的岗位,凡与之有关的可能感染的员工均应体检确认。 (5)对传染病患者所在岗位环境、设备、设施、用具等立即采取有效的消毒措施,并且对人员、环境、设施、用具等进行特殊强化的监控,以便有 效地防止传染病蔓延。 (三)所有药学人员需持体检健康症上岗。 (四)健康档案 1.药剂科负责建立员工的健康档案。 2.健康档案的内容包括 (1)每位药学人员的健康状况和历次健康的原始材料以及体检健康证。 (2)患有传染病的员工康复后,医院所出具的体检证明。 (3)患有传染病的员工离岗去向原始资料。 (4)档案至少保存三年。

基层医院医院感染管理制度(新)

(一)医院感染管理小组工作制度 1、认真贯彻医院感染相关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医院感染管理制度。 2、每月进行一次医院感染知识培训,并做好记录。 3、开展医院感染病例监测,每月向区县院感质控中心上报医院感染监控指标 4、开展医院感染重点科室、重点环节的管理,每月检查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对整改后效果进行评价。 5、拟定医院感染管理小组成立文件,指定专人负责医院感染质控中心监控平台的信息 6、逐步完善医院感染管理信息化。 (二)医院感染教育与培训制度 1、医院每月组织一次医院感染知识培训,培训内容要结合医院工作实际,做好签到记录。 2、医院职工每次参加培训记学分1分,医院对每位职工建立学分登记表,每年每人不少于10分。 3、医院感染管理小组成员每年参加质控中心举办的培训班,参加上级主管部门举办的学习班,每年学分不少于3分。 4、每年组织一次医院感染知识考试,成绩80分合格,不合格进行再培训,补考合格。 5、建立医院感染教育与培训软件卷宗。 (三)医院感染病例监测与报告制度 1、开展医院感染发病率监测,临床医生发现医院感染病例,填报医院感染病例登记卡,上报医院感染管理小组专(兼)职人员,由专(兼)职人员每月统计后上报区县院感质控中心。 2、开展医院感染病例漏报监测,医院感染管理小组每月抽查出院病历进行检查,发现医院感染病例进行补报,并提出整改意见进行整改 3、监测资料归在医院感染管理规章制度执行软件卷宗。 (四)医院清洁卫生管理制度 1、医院指定地点建立拖布清洗池,在拖布清洗池旁边设置拖布架或挂钓。禁止各科室将拖布放置室内,禁止将拖把倒立。 2、医院卫生洁具质量便于清洗、消毒,禁止用鸡毛、桔杆等材质的卫生洁具。 3、建议与有资执的保洁公司签定保洁合同,保证清洁卫生质量。 4、地面清洁:过道每日拖3次(& 00;11 : 00 ;15 : 00),室内每日2次,上、下午各1次。每日1--2次更换垃圾袋。 5、物体表面清洁:每天上、下午各1次。 6、病区内床头柜、床单兀清洁与消毒:每日用消毒桌巾擦拭(250 —500mg/L

抢救药品器材管理制度标准范本

管理制度编号:LX-FS-A26132 抢救药品器材管理制度标准范本 In The Daily Work Environment, The Operation Standards Are Restricted, And Relevant Personnel Are Required To Abide By The Corresponding Procedures And Codes Of Conduct, So That The Overall Behavior Can Reach The Specified Standards 编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A4打印/ 新修订/ 完整/ 内容可编辑

抢救药品器材管理制度标准范本 使用说明:本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日常工作环境中对既定操作标准、规范进行约束,并要求相关人员共同遵守对应的办事规程与行动准则,使整体行为或活动达到或超越规定的标准。资料内容可按真实状况进行条款调整,套用时请仔细阅读。 1、抢救药品器材做到五固定定品种数量,定点放置,定人保管,点期检查外修,定期消毒灭菌。二及时及时消毒灭菌,及时检查维修,物品有明显标记,不准任意挪用。 2、抢救必备器械齐全,性能良好,处于备用状态。 3、抢救药物齐全,药品标签清晰,无变色变质过期失效破损现象,按药物失效期的先后放置和使用。 4、各科室抢救车的急救药品按要求统一配备,专科急救药品须经科主任审核定出种类数量规格剂量

配备,抢救车须定点放置,定人管理保证安全和使用方便。 5、抢救药品器材使用后24小时补充齐全,如因特殊原因无法补齐时,在交班登记表上注明并报告护士长协调解决,以保证抢救患者时能及时使用。 6、设有药品器械配备基数卡,做到帐物相符班班交接。 7、封存抢救车管理;封存前护士长或分管护士和另一护士按基数卡清点药品器械,核对无误后用封条封存,双人签字并填写封存时间,护士每班检查一次封条完好情况并做好交班,分管护士每周检查一次,每月由护士长和分管护士启封检查车内药品器械一次并有记录。 8、非封存抢救车管理;每班按基数卡清点药品

结核病管理制度

结核病管理制度 大阳泉煤炭有限责任公司医院 2015.8.1

结核病管理职责院长负责该项工作的组织领导,预防保健科具体负责该项工作的落实,接诊医生负责肺结核病人的登记,预防保健科负责肺结核病人的报告、转诊。 一、发现的肺结核病例或疑似病例,在报告的同时,填写《肺结核病人转诊单》一式三份,一份由病人携带,一份由预防保健科备案,一份由预防保健科送达疾病预防控制(结核病防治)机构,并将病人转送至疾病预防控制(结核病防治)机构。预防保健科每天核查报告和转诊情况。 二、医院首诊医生要提高对肺结核可疑症状者的警觉性。 三、对于接诊的可疑症状者进行X线检查和痰涂片检查。 四、医院不具备查痰条件,直接转送至城区疾病预防控制(结核病防治)机构进行确诊和治疗管理。

转诊/推荐制度 一、建立门诊登记本、放射门诊登记本。 二、发现的肺结核病例或疑似病例,在报告的同时,填写《肺结核病人转诊单》一式三份,一份由病人携带,一份由预防保健科备案,一份由预防保健科送达疾病预防控制(结核病防治)机构,并将病人转送至疾病预防控制(结核病防治)机构。预防保健科每天核查报告和转诊情况。 三、对住院病人应及时报告,出院后立即转送至当地疾病预防控制(结核病防治)机构继续治疗和管理。

报告制度 一、对可疑或确诊的肺结核病人要及时进行疫情登记,并进行网络直报,同时完整填写《肺结核病例登记报告卡》,上报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二、对具有咳嗽、咳痰一周(或一周以上)及咯血等症状的疑似肺结核病例,应在肺结核病例转诊登记本上进行登记,填写《肺结核病人转诊单》,及时将病人转诊至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不得开抗肺结核药处方。并将转诊联系单第二联与报告卡交往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保留转诊存根以备查。 三、遇有严重合并症或急重症肺结核病人,应积极抢救,需住院治疗的,由市第三医院收入住院。 四、预防保健科每日对本单位的肺结核的登记、报告、转诊工作进行核对,每月与疾控中心核对转诊到位情况。 五、要求报告率达100%、转诊率100%以上,转诊到位率100%以上。

药剂科质量与安全管理制度

绵阳富临医院 四川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第一附属医院 药剂科质量与安全管理制度 一、科室质量与安全管理组织及其职责 1、药剂科质量与安全管理小组(简称质控小组):药剂科主任任组长,各组室组长及主管以上药师担任组员。 组长:文海菠 成员:张育琴李爱华熊川杨碧会 2、质控小组的主要职责: (1)每月检查、考核科内各组室药品质量、医疗质量、核心制度、岗位职责及日常管理等,及时分析、处理存在的问题,督促全科质量与安全标准的落实。 (2)每月检查调剂室和药库毒、麻、精神、贵重等特殊药品管理情况,有无“四无”药品,有无假、劣、过期失效和变质药品。 (3)每月了解医护人员及病人对药剂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提高药剂工作质量,对其存在的问题落实整改。 (4)每月召开科室质量与安全管理会议,对本部门的质量与安全管理进行讨论,制定改进方案,落实整改。 二、质量与安全管理考核指标(质控指标) 根据《药品管理法》及《医疗机构药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结合本科工作情况,制定药剂科质量与安全管理考核指标。详见《药剂科质量与安全评价体系与考核标准》。 药学工作管理质量考核主要指标 1、特殊药品管理:麻醉药品管理“五专”(专方、专柜、专人、专册、专帐),精神药品做到“三专”(专人、专柜、专帐);毒性药品及贵重药品专人专柜管理。 2、调剂管理:调剂室布局合理,药品陈列整齐有序,标志醒目,定位存放,定期

整理消耗帐物;不使用“四无”药品、假、劣药品和过期失效药品。严格执行处方制度、发药核对制度。 3、药品仓库:做好药品计划采购和药品在库养护工作,确保库房通风、干燥、避光;有防盗、防鼠、防蝇、防火、防潮措施;药品陈列规范化,帐物相符,有冷藏设备。药品采购、验收、发放、报损制度健全,单据完整。 4、发票管理:严格执行财务相关管理制度,做好有关统计工作。报帐手续完备,原始凭证完整。 5、严格执行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如各组室工作制度、考勤制度、劳动纪律、差错事故登记处理制度、财产管理制度、报损制度和医德医风管理等有关规定。 三、质量与安全管理实施措施(质控措施) 1、加强全面质量管理概念、意识教育,加强医德医风和改革中的医院所面临的形势教育,使全体职工充分认识到质量管理是医院管理的核心。 2、组织全体职工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及工作制度,了解质量管理的实质,熟悉、掌握工作质量管理内涵,使管理工作做到全员参与。使每个职工自觉、认真地履行自己的职责,站好自己的岗位。做到各项工作层层有人负责,处处有人把关。 3、搞好事前控制:建立一整套切实可行、行之有效的质量管理规章制度和考核指标,把质量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使各种质量方面的问题和差错事故尽可能事前避免。 4、事中处理控制:根据相应制度及流程,处理好质量与安全事件,减少事件发展。 5、抓好事后控制:质控小组每月检查各室组质量和安全考核指标完成情况,做好记录,提出处理意见,发现问题,反馈信息,采取措施,解决问题,并定期向上级汇报。 6、各组室质量与安全管理考核结果,按药剂科绩效考核管理制度进行奖惩兑现。 2014年3月19日制

新医院感染管理制度

华康医院医院感染管理制度 1、建立健全医院感染管理组织(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医院感染管理科、科室医院感染管理小组),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细则》、《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及《消毒技术规范》等有关规定,并认真履行各项职责,制定与完善医院感染突发事件的应急程序与措施。 2、医院要根据有关规定制定医院感染的诊断、预防、消毒、灭菌、 隔离与医疗废物管理等工作程序。 3、医院要制定和实施医院感染管理与监督方案、对策、措施、效果 评价和登记报告制度,并将医院感染管理纳入医院医疗质量管理与考核的重要内容。 4、医院要加强消毒隔离工作,做好治疗室、采血室临床检验部门和 消毒供应室等重点部门的医院感染管理与监测工作。 5、医院感染管理部门协同有关科室监督、执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 指导原则》、制定和完善医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实施细则,坚持抗菌药物分级使用。开展临床用药监控,对过度使用抗菌药物的行为及时予以干预,提高抗菌药物临床合理应用水平。 6、应当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废物管理办法》、 《医疗废物的分类》的规定对医疗废物进行有效管理,并有医疗废物流失、泄露、扩散和意外事故的应急方案。 7、医院建立全员医院感染控制培训教育制度,定期对医院在职职工 和新职工进行预防医院感染的宣传教育与培训。

华康医院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会议制度 1.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会议召开的目的,是及时发现医院在医 疗活动中存在的医院感染问题,正确给予指导,增强医院感染管理工作的科学性、预见性,针对各部门反馈的信息,协调工作,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 2.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召开两次会议,研究、协调和解决有关 医院感染管理方面的重大事项。会议由(医院)感染委员会主任主持,全体委员至少2/3人员参加。 3.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主要议定的事项: (1)根据有关的法律、法规,制订全院控制医院感染的规划和管理制度; (2)参与医院消毒药、械的购入,并对其购入、使用、保管进行监督管理; (3)对照医院感染控制的标准,对医院的扩建、改建和新建提出建设性意见; (4)对医院感染管理科拟定的全院感染管理工作计划进行审定,对其工作进行考评; (5)遇到紧急问题和突发事件随时召开会议,讨论处理措施及应急预案。 4.每次会议均有记录,保存3年。

急救药品管理制度

急救药品管理制度 1.设急救药品处,根据病种保存一定基数的药品,便于临床应急使用,工作人员不得擅自取用。 2.根据药品种类与性质(如针剂,内服,外用,剧毒药等)分别放置,编号定量,定位存放,逐班交接, 每日清点,保证备用状态,专人管理。 3.定期检查药品质量,防止积压变质。如发生沉淀,变色,过期,药瓶标签与盒内药品不符,标签模糊或经涂改者不得使用。 4.凡抢救药品,必须固定在抢救车上或设专用抽屉存放加锁,定位存放,专人管理,定期检查。 5.抢救结束后,应及时清点,补齐药品,以备后用。 6.特殊药品,按有关规定管理。并接受有关部门的指导,监督检查。

特殊药品管理制度 1.特殊管理药品是指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和放射性药品。依照《药品管理法》及相应管理办法,对这些药品实行特殊管理。 2.购用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放射性药品必须经卫生行政部门批准。除放射性药品可由核医学科按有关规定进行采购管理外,其它特殊管理药品的管理由药剂科负责。特殊药品的采购和保管应由专人负责。麻醉药品和一类精神药品应做到专人负责,专柜加锁,专用账册,专用处方,专册登记,并做好记录。 3.特殊药品的采购应做好年度计划,按规定逐级申报,经卫生局批准后,到指定医药公司采购。入库应按最小单位包装逐支逐瓶验收,并做好验收记录。 4.麻醉药品和一类精神药品应存放在安装有防盗门窗的专门仓库的保险柜内,严防丢失。药房和临床科室急救备用的少量基数药品,应存放在加锁或加密的铁柜内,并指派专人管理。医疗用毒性药品要划定仓库或仓位,专柜加锁并专人保管,严禁与其他药品混杂。 5.特殊药品仅限本院医疗使用,不得转让,借出或移作他用。严格按规定控制适用范围和用量。对不合理处方,药剂科有权拒绝调配。医生不得为自己开处方使用特殊管理药品。 6.麻醉药品应使用专用处方,处方保存三年备查:精神药品和医疗用毒性药品处方保存两年备查,并做好逐日消耗记录和旧空瓶的容器回

结核病防治管理制度范本

内部管理制度系列 结核病防治管理制度(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46939结核病防治管理制度 Tuberculosis prevention and management system 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第一条为预防、控制结核病的传染和流行,保障人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四川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结核病的预防、诊断、治疗和有关管理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结核病防治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归口管理的原则。 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加强对结核病防治工作的领导和结核病防治机构的建设,制定结核病防治规划并组织实施。 第五条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结核病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定具备条件的医疗机构作为归口管理定点医疗机构,组织开展结核病防治宣传和健康教育活动。 第六条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应将必要的结核病防治

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予以安排。 第七条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抗结核药品的监督管理工作,将抗结核药品纳入处方用药管理。 第八条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管理部门应将符合条件的结核病防治机构和归口管理定点医疗机构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 第九条结核病防治机构负责结核病人确诊、登记、报告、治疗、转诊和管理工作,对结核病进行监测、统计、分析和预测,掌握疫情动态,开展有关结核病防治的技术指导、人员培训、科学研究、健康教育以及预防性肺结核病体检。结核病防治机构对未愈出院的肺结核病人,实施全程督导化疗或全程管理化疗。 第十条结核病归口管理定点医疗机构负责登记、诊治需住院治疗的肺结核病人,并在肺结核病人出院24小时内提出向结核病防治机构转诊的报告。 第十一条城镇街道、乡村卫生组织发现可疑肺结核病人,应进行登记、报告、转诊;受结核病防治机构的委托,实施对肺结核病人的化疗管理。

药剂科日常工作管理制度

药剂科日常工作管理制度 中药库工作制度 一、采购验收 1、药库工作人员应及时了解、掌握药品信息,根据本院临床医疗、教学、科研需要及基本用药目录,按时编制中药采购计划。药品的库存量,应根据医院用药历史及本地不同季节常见病、多发病情况,灵活调节,以品种齐全、保证供应、不积压资金为原则。 2、采购、验收、保管人员应自觉遵守药事管理法规,廉洁自律,坚持从国营主渠道进药,严格执行质量验收制度,杜绝假冒伪劣药材。入库饮片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省、市地方炮制规范。 3、饮片人库验收无误后,经手人(采购、验收、库管)应在原始单据、入库单等票据上签字,已备入账。原药材炮制后入库需要按标准从新验收登记。 二、仓库保管 1、药库管理人员要认真执行药政法规,对毒、麻、精神、贵重药品,必须按有关规定,严格分类管理,变质失效等质量不合格饮片不得使用。 2、库存饮片应设卡编号,分类保管,随人随发及时登记,保证账货相符。 3、应保证库房的湿度、温度、通风、光线等贮藏条件符合要求,防止发生霉变、虫蛀、鼠咬等。 4、库房应有防火、防水、防盗、防鼠设施,并应经常检查,确保安全。 三、出库管理 l、各部门领药时应持领药计划一填写领药单。领药时注意复核,察看品名、数量、规格、质量等。有关特殊药品的领发,应按特殊药品管理制度的规定执行。 2、实发饮片应填写出库单,双方签字。药库不得私自配发处方、对外代收、代购、转借饮片。 3、出库饮片应及时登录帐卡。 四、各种出入库凭证票据,应按月分类装订保存备查;每月定期盘点,核对帐目,做到帐物、帐帐全相符。 五、库管人员调动工作时,必须办理移交手续后,才能离岗。 六、非库房工作人员不得进入库区。

医院感染管理制度87662

医院感染管理制度 一、为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和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和防治法实施细则》及《消毒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医院成立院内感染控制委员会,全面领导院内感染管理工作。 二、建立健全院内感染监控网,以医院住院患者和工作人员为监测对象,统计住院患者感染率。 三、感染管理办公室医护人员定期或不定期深入各科病房及重点科室工作,做空气、物体表面、工作人员手的微生物学监测,督促检查预防院内感染工作。 四、定期或不定期进行院内感染漏报率的调查,督促病房如实登记院内感染病例,杜绝漏报。 五、分析评价监测资料,并及时向有关科室和人员反馈信息,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各种感染的危险因素,降低感染率,将院内感染率控制在10%以内。 六、经常与检验科细菌室保持联系,了解微生物学的检验结果及抗生素耐药等情况,为采取相应措施提供科学依据。 七、加强院内感染管理的宣传教育,宣传院内感染监测工作的意义和监测知识,提高医护人员的监控水平。 八、拟定全院各科室计划并组织具体实施。 九、协调全院各科室的院内感染监控工作,提供业务技术指导和咨询,推广新的消毒方法和制剂。 十、对广大医务人员进行预防院内感染知识的培训和继续教育,做好有关消毒、隔离专业知识的技术指导工作。 病房感染管理制度 1、严格执行《消毒隔离管理总则》的有关规定。 2、在院感科的指导下配合做好各项监测,按要求报告医院感染发病情况,对监测发现的问题及时分析原因,采取有效措施。 3、患者安置原则应为:感染病人与非感染病人分开,同类感染病人相对集中,特殊感染病人单独安置。 4、病室内应定时通风换气,每周空气消毒一次,地面应湿式清扫,遇污染时即刻消毒,每月大扫除一次。 5、病人床单、被套、枕套每周更换1-2次,枕芯、棉褥、床垫定期消毒。被血液,体液污染时,及时更换,并装入红色塑料袋,禁止在病房、走廊清点更换下来物品。 6、病床应湿式清扫,一床一套(巾),床头柜应一桌一抹布,用后均需消毒。病人出院,转科或死亡后,床单位须进行终末消毒处理。 7、弯盘、体温计等用后立即消毒处理。

最新抗菌药物监督管理制度

抗菌药物监督管理制度 一、总则 1.为加强医院药事管理工作,促进临床合理用药,保障人民群众用药的安全性、经济性、有效性,避免和减少药物不良反应与细菌耐药性的产生,全面提高医疗质量,依据《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暂行规定》、《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和《处方管理办法》、《广西医疗机构合理用药管理办法》等规定制定本院临床合理用药监督管理细则。 2.合理用药是指医务人员在防治、诊断疾病过程中,针对具体病人选用适宜的药物,采用适当的剂量与疗程,在适当的时间,通过适当的给药途径用于人体,达到有效防治、诊断疾病的目的,同时保护人体不受或少受与用药有关的损害。 二、组织管理 成立临床合理用药及抗菌药监督管理小组 组长:院长 副组长:副院长 成员: 下设办公室在医务科,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监督管理工作职责和任务: 1、根据医院用药情况提出合理用药目标和要求,并组织实施; 2、定期开展合理用药评价,对本院药物使用情况进行分析,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改进措施; 3、定期公布全院及重点科室的常见病原菌及耐药情况,提出经验用药方案; 4、定期组织医务人员进行合理用药知识宣教,努力提高合理用药水平。

三、临床合理用药的基本原则 1.医师在诊疗过程中要按照药品说明书所列的适应症、药理作用、用法、用量、禁忌、不良反应和注意事项等制定合理的用药方案,超出药品使用说明书范围或更改、停用药物,必须在病历上作出分析记录,执行用药方案时医师、护士要密切观察疗效,注意不良反应。 医师根据必要的指标和检验数据及时修订和完善原定的用药方案。门诊部的用药不得超出药品使用说明书规定的范围。 2.医师不得随意扩大药品说明书规定的适应症等,因医疗创新确需扩展药品使用规定的,应报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审批并签署患者知情同意书;使用中药饮片、中成药时,要根据中医辨证施治的原则,注意配伍禁忌,合理选药。 3.医师制定用药方案时应根据药物作用特点,结合患者病情和药敏情况个体化用药。充分考虑剂量、疗程、给药时间、给药途径,同时考虑药物成本与疗效比。可用可不用的药物坚决不用,可用低档药的就不用高档药,尽量减少药物对机体功能的不必要的干扰和影响,降低药品费用,用最少的药物达到预期的目的。对较易导致严重耐药性或不良反应较大及价格昂贵的药物实行审批制度。 4.药剂部门要建立以病人为中心的药学管理工作模式,开展以合理用药为核心的临床药学工作;及时收集药物安全性和疗效等信息,为临床用药提供服务。药师要主动开展专题用药调查和病历用药分析,提出合理用药建议。 5.药学专业技术人员严格按照《处方管理办法》的要求对处方用药进行适宜性审核的同时,要进行合理性审核,发现不合理用药情况应告知开具处方的医师,情况严重的应拒绝调配并登记定期向合理用药监督小组报告。 四、抗菌药物分级使用管理 根据抗菌药物特点、临床疗效、细菌耐药、不良反应及全州县的社会经济状况、药品价格等因素,将我院使用的抗菌药物分为非限制使用、限制使用与特殊使用三类(见表)进行分级管理。

药剂科工作管理制度

药剂科工作管理制度 1、为认真贯彻执行《药品管理法》、《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产品 质量法》、《计量法》、《合同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医院的各项质量管理制度,严格把好药品质量关,确保药品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2、在院长和药事委员会直接领导下,负责全院药品管理工作。 3、及时了解、掌握药品使用和管理情况,做到有计划地供应,满足临床 需要。 4、药房《药库》设专职药品质量管理员,负责全院药品质量管理工作, 制定和健全药品质量管理制度,明确质量管理职责,做好各相关人员的职责分工。制定的制度应内容完整、可操作性强。质量管理员不得同时兼任院部药品采购人员。因人事变动应报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备案。 5、监督在岗从药人员搞好个人卫生,要求做到服装整洁,佩带胸卡。 6、提供药品咨询服务,指导群众安全合理用药,做好合理用药的宣传工 作,在适当场所设立合理用药宣传栏,公布药品举报电话和群众意见簿,对服务对象的批评或投诉要认真对待、及时处理并做出答复或做好解释说明工作。不开展任何方式经营或变相经营药品,不得以医疗业务广告进行药品宣传。 7、制定年度学习培训计划,对从药人员进行法律、法规、基础理论、专 业技术知识培训,并负责实施和建立档案。 8、建立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和报告机制,做到有专人监测和收集用药品的 质量、疗效和不良反应等信息,发现可能与用药有关的不良反应及时向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报告。

终止妊娠药品使用管理制度 (一)终止妊娠药品必须在取得《母婴保健技术服务许可证》的医疗保健机构内,并在持有《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的执业(助理)医师指导下,监护使用。 (二)医疗保健机构要有专人专账保管。 (三)详细登记购买终止妊娠药品情况。 (四)详细登记购买终止妊娠药品情况。 (五)每月核对一次终止妊娠药品出入库数量,并记录核对情况(六)严格遵医嘱发药。 (七)药房负责对终止妊娠药品使用情况进行严格登记要记录发(取)药时间、妊娠妇女姓名、年龄、药品名称、齐川、主管医师、药剂师。

医院感染管理职责和工作制度

医院感染管理职责和工作制度 一、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 1、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在院长或业务院长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 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医院感染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全院医院感染控制规划,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3、认真履行职责,建立建全医院感染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建立医院感染监测制度,消毒隔离制度,消毒药械管理制度,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管理制度等。 4、对医院感染管理科拟定的全院医院感染工作计划进行审定,对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进行评价考核。 5、定期召开医院感染管理工作会议,研究、协调和解决有关医院感染管理方面的重大事项,遇有紧急问题及时召开。 二、医院感染管理科工作制度 1、加强业务知识和现代管理知识学习,不断提高自身业务素质和管理水平。 2、负责拟定院感工作计划,提交主管院长审批后,组织实施; 负责拟定科室医院感染工作制度,并督促执行。 3、每月一次做好全院出院病例的回顾性调查,统计汇总全院感

染率、漏报率。 4、每月对重点部门进行环境卫生学监测、对全院使用中紫外线灯管强度进行监测。 5、每月对全院医院感染管理进行一次综合质量考核,考核结果与科室质量挂钩。 6、每月不定期深入科室了解情况,协调科室间医院感染各项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及时解决。 7、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法》要求做好传染病的管理,督促科室做好传染病的疫情报告工作。 8、发生医院感染暴发流行时,及时组织人员进行现场调查,分析原因,积极提出控制措施,并向主管院长请示汇报。 9、有目的、有计划地开展高危人群、高危因素的目标性检测,达到有效控制医院感染的目的。 10、对购入消毒药械、消毒剂、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等严把准入关,不合格产品严禁进入医院。 11、定期(每月或每季度)将医院感染信息反馈到科室,对临床抗感染药物的应用、消毒隔离等方面提出指导性意见。 12、每年有计划地完成医院感染管理知识的培训,提高医务人员医院感染控制知识和业务水平。 13、监督、管理医疗废物处理、焚烧,按照国家要求正确处理医

急救备用药品管理和使用规章制度

急救备用药品管理和使用制度 为加强各科室备用药品的领用、补充管理,规范相应流程,保证药品质量,确保患者用药安全有效,制定本制度。 一、急救等备用药品是按照各科室实际需要,储存于科室供临床急救和周转的必备药品,备用药品包括为全院统一配置药品和科室用药,并固定品种及数量。 二、统一配置药品品种及数量目录由护理部和药剂共同科制定。科室首次选择领用统一配置药品,由科主任、护士长签字、护理部和药剂科审核后办理出库。 三、备用药品品种及数量审批后,原则上不再变动。因临床需要,确需增加品种、数量的,须书面写明详细理由、列出变动药品明细,上报分管院长审批后,方可变动。 四、各科室小药柜所有备用药品,只能便于病人应急时使用,其他人员不得私自取用。基数药品取用后应及时凭门诊处方到药房进行补充基数药品。 五、备用药品中含有麻醉药品、精神药品、高危药品的,须加强管理,包装上必须标明标识。 六、麻醉、精神等特殊药品,应按特殊药品的管理规定管理,设专用抽屉存放,严格加锁,并按需要保持一定基数,动用后,由医师开专用处方,向药房领回,每日要进行交接班。药剂科每季定期检查麻醉、精神等特殊药品的管理和使用是否符合规定。 七、各科室备用小药柜、冰箱存放的药品,由专人负责,口服药、外用药、注射药分开放置,定期查对有记录。急救车、急救箱,应随时检查核对药品种类、数量是否相符,有无过期变质现象。 八、护士长对本科室的所有备用药品负责(包括精神药品和麻醉药品),调科室或进修或辞工要对新护士长进行备用药品的交接工作。 九、各科室每个月定期检查备用药品的有效期及损坏情况。近效期药品优选使用,到期的备用药品,应及时列出明细表,由科主任、护士长签字后和实物一并报药品分管领导审批后,交药剂科统一集中销毁;损坏的备用药品应及时列出明细表,由科主任、护士长签字后报药品分管领导审批后更换。 十、各科室专人负责本科室备用药品效期、储存、养护等管理工作,药剂科对急救等备用药品管理情况每季度检查一次,对存在的问题督促科室及时整改。

肺结核患者健康管理服务规范

肺结核患者健康管理服务规范 一、服务对象 辖区内确诊的肺结核患者。 二、服务内容 (一)筛查及推介转诊 对辖区内前来就诊的居民或患者,如发现有慢性咳嗽、咳痰≥2周,咯血、血痰,或发热、盗汗、胸痛或不明原因消瘦等肺结核可疑症状者,在鉴别诊断的基础上,填写“双向转诊单”。推荐其到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结核病检查。1周内进行电话随访,看是否前去就诊,督促其及时就医。 (二)第一次入户随访 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接到上级专业机构管理肺结核患者的通知单后,要在72小时内访视患者,具体内容如下:(1)确定督导人员,督导人员优先为医务人员,也可为患者家属。若选择家属,则必须对家属进行培训。同时与患者确定服药地点和服药时间。按照化疗方案,告知督导人员患者的“肺结核患者治疗记录卡”或“耐多药肺结核患者服药卡”的填写方法、取药的时间和地点,提醒患者按时取药和复诊。 (2)对患者的居住环境进行评估,告诉患者及家属做好防护工作,防止传染。 (3)对患者及家属进行结核病防治知识宣传教育。 (4)告诉患者出现病情加重、严重不良反应、并发症等异常情况时,要及时就诊。 若72小时内2次访视均未见到患者,则将访视结果向上级专业机构报告。 (三)督导服药和随访管理 1. 督导服药 (1)医务人员督导:患者服药日,医务人员对患者进行直接面视下督导服药。 (2)家庭成员督导:患者每次服药要在家属的面视下进行。 2.随访评估 对于由医务人员督导的患者,医务人员至少每月记录1次对患者的随访评估结果;对于由家庭成员督导的患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在患者的强化期或注射期内每10天随访1次,继续期或非注射期内每1个月随访1次。 (1)评估是否存在危急情况,如有则紧急转诊,2周内主动随访转诊情况。

医院药剂科管理制度讲课教案

药剂科管理制度 一、药品采购供应管理 药品采购供应管理是药剂科的基本任务之一。医院药品品种多,数量大、周转快,收发琐碎,用于药品采购的资金数量巨大,加之药品是特殊商品,所以任务的重点是:一要保证全部药品的优质和安全有效;二要根据医院的性质任务和规模大小,保持一定数量的药品品种供医生选用,“基本药品目录”中的常用和主要品种保证不断货;三要严格认真管理好毒、麻、精神和贵重药品,执行有关规定;四要重视对有效期药品的管理;五要做好盘点统计报表工作,必须做到账物相符,一切原始单据都要完整保存;六要注意经济效益。 药品采购供应管理分为:计划采购管理、库房管理、供应管理和新药管理等项工作。 1.计划采购管理 计划采购管理既要充分及时地供应药品,又要防止滞留积压,在保证药品质量的前提下注意经济效益。具体要掌握好以下事项:(1)根据本院《基本药品目录》和使用情况及库存量,由库房保管人员提出药品采购计划,经科主任审核批准后交采购员执行。 (2)深入临床了解用药动态、新药使用和药品质量等情况,以掌握第一手资料,做好供应工作。 (3)在采购过程中,要注意审核药品供应渠道的合法性。 (4)对药品质量不合格、原包装破损的药品及时退货、调换并登记。 (5)根据季节疾病发病率情况,调整药品品种及购入量。 2.库房管理 (1)对毒、麻、精神药品及危险药品应按规定分别设库存放。库房的条件应与药品储藏要求相符,如冷藏、避光、防潮、通风、防鼠

等条件。 (2)库房药品的摆放可按药理、剂型、给药途径、字母顺序等分类存放,同时要建立货位卡,便于盘点和发药。 (3)入库药品要认真验收,应注意品种、规格、数量、有效期、真伪等,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4)加强有效期药品的管理,将所有库存的有效期药品公布于醒目处,定期检查。中药饮片要特别注意虫蛀、霉变,应经常检查晾晒。 (5)中、西药品一般应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以保证药品质量。 (6)库管人员调动工作时,必须在第三者监督下办理交接手续,并要三方签字,以示负责。 3.供应管理 供应管理指对药库供给调剂室、制剂室等有关科室药品过程的管理。 领用科室向库房领药时,应填写请领单一式三联,一联交药品会计出帐,一联药库存查,一联领用科室留存,领药后库房保管员和领药人员应签字以示负责。若药剂科有计算机网络,则操作可直接在计算机网络上完成。 4.帐目及统计报销 (1)药品应有实物、会计帐,根据库房保管管物不管帐的原则,药库应设药品会计管理帐目,当月做出统计报表和出入库及库存总金额。 (2)负责药品价格管理,接到药品调价通知后,立即通知调剂室、制剂室等使用科室,督促各使用科室更改价格,清点库存数,做出增值或减值报表。 二、调剂管理 1.调剂科(室)的任务

医院感染管理工作制度(总)

医院感染管理制度及工作职责

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 1、严格执行医院感染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技术规范、标准,制定本院预防和控制 医院感染的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 2、对医院感染管理办公室收集整理的医院感染监控、监测资料进行分析并提出对策、措施, 根据各项卫生学标准,对医院现状进行分析、考评。 3、对使用的消毒灭菌药械进行监督管理。 4、建立会议制度。每年度召开会议二次,总结医院感染监测工作情况,找出存在问题的根源, 及时制定控制措施,组织落实。 5、对医院感染管理拟定的全院医院感染管理工作计划进行审定。 6、根据《综合医院建筑标准》有关卫生学标准及预防医院感染的要求,对医院改建、扩建和 新建,提出建设性意见。 7、研究、协调、解决其它有关医院感染管理方面的重要事宜。 医院感染管理办公室工作制度 在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领导下,负责医院感染管理的日常工作。 1.制定医院感染管理计划,并组织实施。 2.监督检查全院有关医院感染管理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及医疗废物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3.及时调查、收集、整理、分析有关医院感染的各种监测资料,并按医院感染监控要求上 报院领导和院感染管理委员会。 4.对医院感染发病情况进行监测,并及时汇总、分析、比较、反馈监测结果,发现医院感 染暴发或流行趋势时及时采取控制措施并上报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 5.定期对医院环境卫生、灭菌物品、消毒灭菌剂等进行监督、监测,及时与科内分析超标 项目发生原因并制定整改措施,并督导落实情况。 6.对发生医院感染暴发流行或重大事件,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分析,提出控制措施,及时上 报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 7.参与药事管理委员会关于抗感染药物应用的管理(特别对围术期抗菌药物的使用进行规

急救药品管理制度

一、急救物品管理制度 一、急救车管理 1.每个病区需备有急救车,做到五定:定人保管、定时核对(查数量、质量并签名)、定点放置、定量供应、定期消毒。 2、急救车按封存制度管理。 3.急救车上不得放置任何杂物,保持清洁,应处于良好备用状态。 4.急救车内备有规定抢救物品,并可按专科要求配备其它抢救用物,经科主任批准,并在抢救车配备示意图上注明。 5.急救车内物品应有限定基数,由专人负责定期清点并签名(药物及抢救用物清点本)。抢救车内物品在抢救用后应及时补充药物及用物。 二、其它急救物品均应处于良好备用状态。 1.氧气吸入装置上配布袋,内备有棉签,一次性双通吸氧鼻导管。氧气袋按规定定位放置,充氧饱满。 2.吸引装置使用后按规范消毒备用,玻璃接管有保护套,如有电动吸引器,应保持良好功能状态,无积灰。 3.插灯照明性能良好,呈备用状态。 4.若备有心电监护仪、除颤机、洗胃机等均应处于配件完整、功能良好状态。 三、护士能熟练掌握常用急救仪器使用、消毒和保养方法。 1.监护仪、呼吸机、除颤机等具体保管、保养要求详见使用说明卡。 2.急救仪器、设备须配有使用或操作说明卡。

3.急救仪器、设备须建立保管、保养登记本、定期实施保养及登记。 4.急救仪器设备须定点放置,并呈备用状态。 5.护士须熟练掌握急救仪器、设备的使用要求或按操作说明卡实施操作,以免损坏仪器。 6.急救仪器、设备使用过程中,护士须严密监测其功能状态,发现异常须及时检测排除,并及时报告护士长。 二、急救车封存管理制度 为了减轻护士不必要的工作量及减少急救药品表面字体的磨损,制定急救车封存管理制度 1、各科室根据病情、病种的需要配备足量的急救药品及急救物品,并分类、有序的放置于急救车内。 2、急救车表面粘贴急救药品、物品一览表(内容包括急救药品名称、批号、数量及效期一览表)。 3、制作封存卡,封存卡内有封存时间,检查护士、护士长签名。 4、封存方法:由专管急救药品、物品的护士按照急救物品基数卡核对药品、物品的种类、数量、有效期,使物品处于备用状态后,用透明胶把封存卡贴好并呈“+”字型粘贴于急救车表面,以不能随便打开抢救盘为准。 5、管理要求:制订封存式管理制度,专管护士每日上班后,就检查封存卡的完整情况。封存卡完好无损,说明急救物品未动用,就在急救物品检查本上签

结核病防治规章制度

,取得合格证后,才能从事接 ,应立即采取抢救、治疗措施 ,并将抽检情况上报同级卫生 结核病防治规章制度 第一条为预防、控制结核病的传染和流行,保障人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 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四川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结核病的预防、诊断、治疗和有关管理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结核病防治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归口管理的原则。 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加强对结核病防治工作的领导和结核病防治机构的建设 ,制定结核 病防治规划并组织实施。 第五条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结核病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定具备条件的医疗机构作为归口 管理定点医疗机构,组织开展结核病防治宣传和健康教育活动。 第六条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应将必要的结核病防治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予以安排。 第七条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抗结核药品的监督管理工作 ,将抗结核药品纳入处方用药管 理。 第八条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管理部门应将符合条件的结核病防治机构和归口管理定点医疗 机构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 第九条结核病防治机构负责结核病人确诊、登记、报告、治疗、转诊和管理工作 ,对结核病 进行监测、统计、分析和预测 ,掌握疫情动态,开展有关结核病防治的技术指导、人员培训、 科学研究、健康教育以及预防性肺结核病体检。结核病防治机构对未愈出院的肺结核病人 实施全程督导化疗或全程管理化疗。 第十条结核病归口管理定点医疗机构负责登记、 诊治需住院治疗的肺结核病人,并在肺结核 病人出院24小时内提出向结核病防治机构转诊的报告。 第十一条城镇街道、乡村卫生组织发现可疑肺结核病人,应进行登记、报告、转诊;受结核病 防治机构的委托,实施对肺结核病人的化疗管理。 第十二条实行肺结核病归口治疗原则。肺结核病人由结核病防治机构或归口管理定点医疗 机构进行治疗。其他医疗机构发现肺结核病人应予登记并及时转诊 ,不得延误;但对危、急、 重症肺结核病人应立即抢救,待无生命危险时再及时转诊。 第十三条实行有计划的预防接种制度。 卫生行政部门制定本地区的卡介苗接种规划 ,并组织 实施。 第十四条卡介苗接种人员应参加卫生行政部门组织的专业培训 种工作。 第十五条各接种点对卡介苗接种发生的差错事故或异常反应 并上报卫生行政部门和疾病控制机构。 第十六条结核病防治机构对卡介苗接种质量进行监督和抽检 行政部门和上级结核病防治机构。 第十七条下列从业人员患有传染性肺结核病的 ,在未治愈前, 不得直接从事服务工作 (一) 食品、药品、化妆品的从业人员 ; (二)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规定的从业人员 ; (三) 学校、托幼单位的从业人员 ; (四)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从业人员。结核病防治机构检查发现上述从业人员 患有传染性肺结核病的,应向当地卫生部门报告,并通知患者所在单位。 第十八条下列人员应进行预防性肺结核病体检 : (一) 参军、入学及新参加工作的人员 ; (二) 本办法第十七条规定的从业人员 ; (三) 接触粉尘等有害物质的企业事业单位职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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