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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工会会计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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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会计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工会会计行为,保证会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各级工会组织。

第三条工会会计是各级工会核算、反映、监督工会预算执行和经济活动的专业会计。工会依法建立独立的会计核算管理体系,与工会预算管理体制相适应。

第四条县级以上(含县级,下同)工会应当设置会计机构,配备专职会计人员。县级以下工会应当根据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机构或者在有关机构中设置专职会计人员;不具备设置条件的基层工会,应当委托经批准设立从事会计代理记账业务的中介机构代理记账或者聘请兼职会计。

第五条各级工会应当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体系,完善岗位责任制度和内部稽核制度。县级以上工会应当组织指导和检查下级工会会计工作,负责制定有关实施细则或补充规定;组织工会会计人员培训,不断提高政策、业务水平。

第六条工会应当对其自身发生的经济业务进行会计处理和报告。

第七条工会会计应当以工会的持续运行为前提。

第八条工会应当划分会计期间,分期结算账目和编制会计报表。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和中期,中期是指短于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的报告期间(如半年度、季度和月度)。

第九条工会会计应当以货币计量,以人民币作为记账本位币。

第十条工会会计以收付实现制为基础,以权责发生制为补充。

第十一条工会会计要素包括: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和支出。其平衡公式为:资产= 负债+ 净资产。

第十二条会计应当采用借贷记账法记账。

第十三条会计记录的文字应当使用中文。在民族自治地方,会计记录可以同时使用当地通用的一种民族文字。

第二章一般原则

第十四条工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符合工会宏观管理的要求,满足会计信息使用者的需要,满足本级工会加强财务管理的需要。

第十五条工会会计应当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为依据,如实反映工会财务状况、各项收支情况及结果,保证会计信息真实可靠、内容完整。

第十六条工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清晰明了,便于理解和使用。

第十七条工会会计应当按照规定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前后各期一致,不得随意变更,以确保会计信息口径一致,相互可比。

第十八条工会会计应当遵循重要性原则。对于重要的经济业务,应当单独反映。

第十九条工会应当及时进行会计处理和报告,不得提前或延后。

第二十条资产在取得时应当按照实际成本计量。除另有规定外,一律不得自行调整账面价值。

第二十一条凡是指定用途的资金,应按规定的用途专款专用,并单独反映。

第三章资产

第二十二条资产是工会拥有或控制的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包括流动资产、投资和固定资产等。

第二十三条流动资产是指预计在一年内(含一年)变现或者耗用的资产。主要包括货币资金、借出款、应收款项、库存物品等。

(一)货币资金包括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等。

货币资金应当按照实际发生额入账。工会应当设置库存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按照业务发生顺序逐日逐笔登记。库存现金的核算应当做到日清月结,其账面余额必须与库存数相符;银行存款的账面余额应当与银行对账单定期核对,如有不符,应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调节相符。

工会发生外币业务时,应当将有关外币金额折算成人民币金额记账。

(二)借出款是工会因开展工作或发展工运事业的需要而出借给其他工会或工会所属单位的款项。

工会应当对借出款严格管理,借出每笔款项时均需与借款单位签订书面文件,署明用途和还款期限,还款期限通常不应超过三年;对于逾期未还款的借出款,需在年度会计报表附注中说明原因。逾期三年以上、因借款单位原因尚未收回的借出款,报经批准认定确实无法收回或者报经批准认定不再要求借款单位还款的,应及时予以核销。

(三)应收款项包括应收上级经费、应收下级经费、其他应收款等。

应收上级经费是工会应收未收的上级工会应拨付(或划转)工会经费和补助。应收下级经费是本级工会应收下级工会的上缴经费。其他应收款是工会除应收上下级经费以外的其他应收及暂付款项。

应收款项应当按照实际发生额入账。期末,工会应当分析各项应收款项的可收回性,对于确实不能收回的应收款项应报经批准认定后及时予以核销。

(四)库存物品指工会取得的将在日常活动中耗用的材料、物品及达不到固定资产标准的工具、器具等。

库存物品在取得时应当按照其实际成本入账。购入、有偿调入的库存物品以实际支付的价款记账。无偿调拨、接受捐赠的库存物品以其公允价值或者有关凭据注明的金额(加上相关费用)记账。

库存物品在发出(领用或出售等)时,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在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个别计价法中选择一种方法确定发出库存物品的实际成本,一经选定,不得随意变更。

工会应当定期对库存物品进行清查盘点,每年至少全面盘点一次。对于盘盈、盘亏或报废、毁损的库存物品,应当及时查明原因,报经批准认定后及时进行处理。盘盈的库存物品按照其公允价值入账,并计入当期收入;盘亏的库存物品,将其账面余额计入当期支出。报废、毁损的库存物品,先扣除残料价值、可以收回的保险赔偿和责任人赔偿等,将净损失计入当期支出。

第二十四条投资是指工会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工会的相关规定,以货币资金、实物资产等方式向其他单位的投资。投资按其流动性分为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按其性质分为股权投资、债权投资等。

(一)投资在取得时应当按照其实际成本入账。以货币资金方式对外投资,以实际支付的款项记账。以实物资产方式对外投资,以评估确认或合同、协议确定的价值记账。

(二)投资期内取得的利息、利润、红利等各项投资收益,应当计入当期收入。

(三)处置(出售)投资时,实际取得价款与投资账面余额的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投资收益。

对于因被投资单位破产、被撤销、注销、吊销营业执照或者被政府责令关闭等情况造成难以收回的未处置不良投资,报经批准认定后应当及时核销。

第二十五条固定资产是指工会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来物质形态的资产。包括房屋及建筑物、专用设备、一般设备、文物和陈列品、图书、其他固定资产。

(一)一般设备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800元以上,为固定资产。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是使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按固定资产管理。

(二)固定资产在取得时应当按照其实际成本入账。

购入、有偿调入的固定资产,以实际支付的买价、运输费、保险费、安装费、装卸费及相关税费等记账。

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以建造过程中实际发生的全部必要支出记账。

无偿调入、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以其公允价值或者有关凭据注明的金额(加上相关费用)记账。

对固定资产进行改建、扩建,其净增值部分,应当计入固定资产价值。固定资产修理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支出。

(三)处置(出售)固定资产时,冲减其账面余额并相应减少固定基金,处置中取得的变价收入扣除处置费用后的净收入(或损失)计入当期收入(或支出)。

(四)工会应当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每年至少全面盘点一次。对于盘盈、盘亏或报废、毁损的固定资产,应当及时查明原因,报经批准认定后及时进行处理。盘盈的固定资产按照其公允价值入账,并相应增加固定基金;盘亏的

固定资产,冲减其账面余额并相应减少固定基金。报废、毁损的固定资产,冲减其账面余额并相应减少固定基金,清理中取得的变价收入扣除清理费用后的净收入(或损失)计入当期收入(或支出)。

第四章负债

第二十六条负债是指工会承担的能以货币计量,需以资产偿付的债务。包括借入款、应付个人收入、应付款项等。

第二十七条借入款指工会借入的款项。

第二十八条应付个人收入包括应付工资(离退休费)、应付地方(部门)津贴补贴、应付其他个人收入。

(一)应付工资(离退休费)指应付未付给本单位职工的工资及离退休费。其中,工资指按国家统一规定发放给在职人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以及经国务院或人事部、财政部批准设立的津贴补贴等。离退休费指按国家统一规定发放给离退休人员的离休、退休费及经国务院或人事部、财政部批准设立的津贴补贴。

(二)应付地方(部门)津贴补贴指应付未付给本单位职工的地方(部门)津贴补贴。其中,地方(部门)津贴补贴指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出台的津贴补贴。

(三)应付其他个人收入指应付未付给本单位职工的其他个人收入。其中,其他个人收入指按国家规定发给个人除上述以外的其他收入,包括误餐费、夜餐费,出差人员伙食补助费、市内交通费,出国人员伙食费、公杂费、个人国外零用费,发放给个人的一次性奖励等。

第二十九条应付款项包括应付上级经费、应付下级经费、其他应付款。

(一)应付上级经费指本级工会按规定应上缴的工会经费及建会筹备金。

(二)应付下级经费指本级工会应付下级工会的各项补助以及应转拨下级工会的工会经费和建会筹备金。

(三)其他应付款指除应付上下级经费之外的其他应付及暂存款项。

第三十条各项负债应当按照实际发生额入账。

第五章净资产

第三十一条净资产是指工会的资产减去负债后的余额。包括固定基金、在建工程占用资金、投资基金、专用基金、后备金、结余。

第三十二条固定基金指工会固定资产占用的基金。固定基金应当按照实际发生额入账。

在建工程占用资金指工会在建工程完工前累计占用的资金。在建工程占用资金应当按照实际发生额记账,待工程完工后转入固定基金。

第三十三条投资基金指工会对外投资占用的基金。投资基金应当按照实际发生数额入账。

第三十四条专用基金指工会按规定依法提取和使用的有专门用途的基金。包括增收留成基金、财务专用基金、工会干部权益保障金。

提取专用基金时,按照实际提取金额计入当期支出;使用专用基金时,按照实际支出金额冲减专用基金余额;专用基金未使用的余额,可滚存下一年度使用。

第三十五条后备金指县级以上工会按规定依法提取的特殊情况下使用的储备金。

提取后备金时,按照实际提取金额冲减结余;使用后备金时,按照实际支出金额冲减后备金余额;后备金未使用的余额,可滚存下一年度使用。

第三十六条结余指工会各项收入与支出相抵后滚存的累计余额。

第六章收入

第三十七条收入是指工会根据《工会法》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开展业务活动

所取得的非偿还性资金。收入按照来源分为会费收入、拨缴经费收入、上级补助收入、政府补助收入、行政补助收入、事业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

(一)会费收入指工会会员依照规定向工会组织缴纳的会费。

(二)拨缴经费收入指基层单位行政拨缴、下级工会按规定上缴及上级工会按规定转拨的工会经费中归属于本级工会的经费及建会筹备金。

(三)上级补助收入指本级工会收到的上级工会补助的款项。包括回拨补助、专项补助、超收补助、帮扶补助、送温暖补助、救灾补助、其他补助。

(四)政府补助收入指各级人民政府按照《工会法》和国家的有关规定给予工会的补助款项。

(五)行政补助收入指工会取得的所在单位行政方面按照《工会法》和国家的有关规定给予工会的补助款项。

(六)事业收入指独立核算的工会附属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非独立核算的附属事业单位的各项事业收入。

(七)投资收益指工会对外投资发生的损益。

(八)其他收入指工会除会费收入、拨缴经费收入、上级补助收入、政府补助收入、行政补助收入、事业收入、投资收益之外的各项收入。

第三十八条各项收入应当按照实际发生额入账。

第七章支出

第三十九条支出是指工会为开展各项工作和活动所发生的各项资金耗费及损失。支出按照功能分为职工活动支出、维权支出、业务支出、行政支出、资本性支出、补助下级支出、事业支出、其他支出。

(一)职工活动支出指工会为会员及其他职工开展教育、文体、宣传等活动发生的支出。

(二)维权支出指工会直接用于维护职工权益的支出。

(三)业务支出指工会培训工会干部、加强自身建设及开展业务工作发生的各项支出。

(四)行政支出指工会为行政管理、后勤保障等发生的各项日常支出。

(五)资本性支出指工会从事建设工程、设备工具购置、大型修缮和信息网络购建而发生的实际支出。

(六)补助下级支出指工会为解决下级工会经费不足或根据有关规定给予下级工会的各类补助款项。

(七)事业支出指工会对独立核算的附属事业单位的补助和非独立核算的附属事业单位的各项支出。

(八)其他支出指各级工会除职工活动支出、维权支出、业务支出、行政支出、资本性支出、补助下级支出、事业支出以外的各项支出。

第四十条各项支出应当按照实际发生额入账。

第八章会计报表

第四十一条工会会计报表是反映各级工会财务状况、业务活动和预算执行结果的书面文件。工会会计报表是各级工会领导、上级工会及其他会计报表使用者了解情况,掌握政策,指导工作的重要资料。

第四十二条工会会计报表主要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和附注。

(一)资产负债表,是反映工会某一会计期末全部资产、负债和净资产情况的报表。

(二)收入支出表,是反映工会某一会计期间全部收入、支出及结余情况的报表。

(三)附注。附注应分析说明工会预算执行情况以及工会在筹集、分配、使用、管理经费过程中的成绩和问题,分析影响预算执行的原因,经费收支变动趋势,提出改进措施、意见和建议。

第四十三条工会会计报表分为年度会计报表和中期会计报表。以短于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的期间(如半年度、季度和月度)编制的会计报表称为中期会计报表。年度会计报表是以整个会计年度为基础编制的会计报表。

第四十四条工会要负责对所属单位会计报表和下级工会报送的年报进行审核、核批和汇总工作,定期向本级工会领导和上级工会报告本级工会预算执行情况。

工会会计制度会计科目使用说明

工会会计制度会计科目使用说明 一、资产类科目 第101号科目库存现金 一、本科目核算工会的库存现金。 二、各级工会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现金管理的规定收支现金。 三、库存现金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从银行提取现金,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将现金存入银行,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二)因支付内部职工出差等原因所需的现金,借记“其他应收款”科目,贷记本科目;收到出差人员交回的差旅费剩余款并结算时,按实际收回的现金,借记本科目,按应报销的金额,借记“行政支出”等有关科目,按实际借出的现金,贷记“其他应收款”科目。(三)因其他业务收到现金,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支出现金,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本科目应设置“现金日记账”,由出纳人员根据收付款凭证,按照业务发生顺序,逐笔登记,每日终了,应计算当日的现金收入合计数、支出合计数和结余数,并将结余数与实际库存数进行核对,做到账款相符。 五、有外币现金的工会,按照折算后的人民币金额记账,并设立辅助账登记外币现金的币种、外币金额、即期汇率、折算后的人民币金额及来源简要说明等。 六、每日终了结算现金收支、财产清查等发现的现金短缺或溢余,应当及时查明原因,并根据管理权限,报经批准后,在期末结账前处理完毕: (一)如为现金短缺,属于应由责任人等赔偿的部分,借记“其他应收款”科目,贷记本科目;属于无法查明的其他原因的部分,借记“其他支出”科目,贷记本科目。 (二)如为现金溢余,属于应支付给有关人员或单位的部分,借记本科目,贷记“其他应付款”科目;属于无法查明的其他原因的部分,借记本科目,贷记“其他收入”科目。 七、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工会实际持有的库存现金。 第102号科目银行存款 一、本科目核算工会存入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各种款项。包括活期存款、定期存款等。 二、工会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本科目下设置经费集中户等明细科目。设置经费集中户的工会,应当先在经费集中户中归集工会经费,再按规定将属于本级工会的经费转入本级工会基本户,属于上级或下级工会的经费上缴上级工会或转拨下级工会。 三、工会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支付结算办法的规定,正确地办理银行存款收支结算。 四、银行存款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将现金存入银行,借记本科目,贷记“库存现金”科目。从银行提取现金,借记“库存现金”科目,贷记本科目。 (二)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取得工会经费,借记本科目,贷记“拨缴经费收入”、“应付上级经费”、“应付下级经费”科目。 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取得相关收入,借记本科目,贷记“上级补助收入”、“政府补助收入”、“行政补助收入”、“事业收入”、“投资收益”等科目。

工会会计管理制度

2009版工会会计制度 关于印发工会会计制度工会新旧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的通知 财会[2009]7号 中华全国总工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为了适应工会经费拨缴方式、业务活动内容等方面的变化,进一步规范工会的会计核算,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等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我部对中华全国总工会1998年颁布的《工会会计制度》进行了全面修订,制定了新版《工会会计制度》,并相应制定了《工会新旧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现印发给你们,于2010年1月1日起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我部。 附件:1.工会会计制度 2.工会新旧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 财政部 二○○九年五月三十一日 工会会计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工会会计行为,保证会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各级工会组织。

第三条工会会计是各级工会核算、反映、监督工会预算执行和经济活动的专业会计。工会依法建立独立的会计核算管理体系,与工会预算管理体制相适应。 第四条县级以上(含县级,下同)工会应当设置会计机构,配备专职会计人员。县级以下工会应当根据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机构或者在有关机构中设置专职会计人员;不具备设置条件的基层工会,应当委托经批准设立从事会计代理记账业务的中介机构代理记账或者聘请兼职会计。 第五条各级工会应当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体系,完善岗位责任制度和内部稽核制度。县级以上工会应当组织指导和检查下级工会会计工作,负责制定有关实施细则或补充规定;组织工会会计人员培训,不断提高政策、业务水平。 第六条工会应当对其自身发生的经济业务进行会计处理和报告。 第七条工会会计应当以工会的持续运行为前提。 第八条工会应当划分会计期间,分期结算账目和编制会计报表。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和中期,中期是指短于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的报告期间(如半年度、季度和月度)。 第九条工会会计应当以货币计量,以人民币作为记账本位币。 第十条工会会计以收付实现制为基础,以权责发生制为补充。 第十一条工会会计要素包括: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和支出。其平衡公式为:资产=负债+净资产。 第十二条会计应当采用借贷记账法记账。

2015年新《工会会计制度》

新《工会会计制度》共9章 ●第一章总则(共13条) ●第二章一般原则(共8条) ●第三章资产(共4条) ●第四章负债(共5条) ●第五章净资产(共6条) ●第六章收入(共2条) ●第七章支出(共2条) ●第八章会计报表(共5条) ●第九章附则(共2条) 第一章总则(共13条) 第一条:制订依据。 第二条:适用范围。 第三条:工会会计职责。 第四条: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要求。 第五条:内控制度和上级工会职责。 第十条:收付实现制与权责发生制运用规定。 相关知识:工会内部控制规范 全总工财字[2009]60号《关于工会财务管理规范化建设的意见》(征求意见稿):按照不相容职务相分离原则,明确相关岗位的职责权限;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单位不得由一人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全过程;建立严格的授权批准制度;重大资金支出实行集体决策和审批,并建立责任追究制度;严禁一人保管支付款项所需的全部印章。第二章一般原则(共8条) ●第十四条:提供会计信息要求。 ●第十八条:重要性原则。 ●第十九条:及时性原则。 ●第二十一条:专款专用原则。 相关知识:送温暖帮扶资金管理 ●《浙江省送温暖帮扶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浙财企[2008]330号) 第四条专项资金使用范围:元旦、春节送温暖慰问款物及临时性生活帮扶;就医帮扶;子女就学帮扶;为困难职工提供法律援助、职业培训和职业介绍等活动发生的合理开支。

第五条专项资金不得用于下列支出:支付帮扶中心工作人员工资;发放各种奖金、津贴和福利补助;购买车辆、手机等交通工具及通讯设备;帮扶中心场地建设;其他与困难职工送温暖帮扶无关的支出。 全总最近困难职工帮扶中心专项资金管理文件:总工发[2009]36号、总工办发[2009]24号。“各地工会保障、财务和经审部门要各司其责,建立健全帮扶资金使用、管理、监督相互制约的内控制度。工会保障部门负责编制帮扶资金分配方案,工会财务部门负责财务管理,工会经审部门负责帮扶资金使用管理的审计监督 第三章资产(共4条) ●第二十二条:资产定义及包括内容 ●第二十三条:流动资产定义及包括内容 ●第二十四条:投资定义及包括内容 ●第二十五条:固定资产定义及包括内容 ●资产是工会拥有或控制的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包括流动资产、投 资和固定资产等。 拥有:是指拥有资产的所有权、使用权、处置权、收益权。(全总终极所有) 控制:是指拥有资产的使用权、部分收益权。 相关知识:工会资产的界定 (适用于2007年9月30日以前) ●根据工总财字[1993]66号文规定:由工会经费(包括会员缴纳的会费、 行政按国家规定拨交的工会经费、政府及行政方面的补助、工会所属企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社会捐赠、外国援助等其他收入)形成的资产,属于工会资产,不进行国有资产登记,由工会组织进行财产登记和管理。 ●根据财政部、全总财行[2008]82号文规定: 凡由国家拨给各级总工会及所属事业单位使用的资产,属于国有资产,应作为国有资产登记入账。 凡由国家拨付资金形成的资产,属于国有资产,应作为国有资产登记入账。 2007年10月1日以后,由国家拨付资金形成的资产,应全部作为国有资产登记入账和管理。自有资金形成的应纳入工会固定资产 备注:不适用于基层 相关知识:法律保护工会资产

工会会计准则

工会会计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工会会计行为,保证会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各级工会组织。 第三条工会会计是各级工会核算、反映、监督工会预算执行和经济活动的专业会计。工会依法建立独立的会计核算管理体系,与工会预算管理体制相适应。 第四条县级以上(含县级,下同)工会应当设置会计机构,配备专职会计人员。县级以下工会应当根据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机构或者在有关机构中设置专职会计人员;不具备设置条件的基层工会,应当委托经批准设立从事会计代理记账业务的中介机构代理记账或者聘请兼职会计。 第五条各级工会应当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体系,完善岗位责任制度和内部稽核制度。县级以上工会应当组织指导和检查下级工会会计工作,负责制定有关实施细则或补充规定;组织工会会计人员培训,不断提高政策、业务水平。 第六条工会应当对其自身发生的经济业务进行会计处理和报告。 第七条工会会计应当以工会的持续运行为前提。 第八条工会应当划分会计期间,分期结算账目和编制会计报表。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和中期,中期是指短于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的报告期间(如半年度、季度和月度)。 第九条工会会计应当以货币计量,以人民币作为记账本位币。 第十条 工会会计以收付实现制为基础,以权责发生制为补充。 第十一条工会会计要素包括: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和支出。其平衡公式为:资产= 负债+ 净资产。 第十二条会计应当采用借贷记账法记账。 第十三条会计记录的文字应当使用中文。在民族自治地方,会计记录可以同时使用当地通用的一种民族文字。 第二章一般原则 第十四条工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符合工会宏观管理的要求,满足会计信息使用者的需要,满足本级工会加强财务管理的需要。 第十五条工会会计应当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为依据,如实反映工会财务状况、各项收支情况及结果,保证会计信息真实可靠、内容完整。 第十六条 工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清晰明了,便于理解和使用。 第十七条工会会计应当按照规定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前后各期一致,不得随意变更,以确保会计信息口径一致,相互可比。 第十八条工会会计应当遵循重要性原则。对于重要的经济业务,应当单独反映。 第十九条工会应当及时进行会计处理和报告,不得提前或延后。 第二十条资产在取得时应当按照实际成本计量。除另有规定外,一律不得自行调整账面价值。 第二十一条凡是指定用途的资金,应按规定的用途专款专用,并单独反映。 第三章

工会会计制度讲解及应用

工会会计制度讲解及应用 新《工会会计制度》是我国工会会计发展史上首次以国家部委规章的形式规范会计核算,不仅将提升工会会计的法律地位和工会组织在社会上的诚信度,在制度设计上也体现出与时俱进的特点。 第一章新旧《工会会计制度》趋同与差异 一、《工会会计制度》的内容: 《工会会计制度》由三个部分构成。第一部分是工会会计制度,包括总则、一般原则、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支出、会计报表和附注9章内容;第二部分是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包括总说明、会计科目名称和编号、会计科目使用说明和会计报表格式;第三部分是工会新旧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主要规定了新旧会计科目的结转方式。 二、与原制度相比,新《工会会计制度》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体现全面预算管理的要求 新《工会会计制度》根据工会法和工会章程的规定,将工会经费的五项来源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将原“代管经费”中核算的政府补助项目,全部纳入“政府补助收入”科目核算,为财政国库支付制度改革,补充了财政“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和“财政返还额度”等科目,增加了财政直接支付和授权支付核算的相关内容。新《工会会计制度》明确了“政府补助收入”与“代管经费”的核算内容,把原来游离于预算之外的政府补助项目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实现财政资金收支两条线,使工会预算内容更加合法、合规、完整、准确。 (二)突出反映对工会重点工作资金投入情况 工会十四大以来,根据劳动关系出现的新特点,全总提出了“以职工为本,主动依法科学维权”总体思路,工会在协调劳动关系、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社会职能进一步突显。为适应新时期工会工作的新要求,新《工会会计制度》增设了“维权支出”科目,全面反映工会维护职工权益、帮扶困难职工、就业培训、法律援助、劳动争议调处、劳动安全保护重点工作的资金投入情况。“业务支出”科目集中反映工会自身建设、组织发展、业务交流、干部培训等内容。“资本支出”科目归集核算应由同级政府或行政解决的房屋购建和修缮、各类设备及大型工具的购置等经济活动。而工会组织的人员和办公等经常性费用归入“行政支出”科目核算。新《工会会计制度》的上述变化,使各项支出反映全面、层次分明、结构合理,有利于各级工会财务部门准确把握工会经费的使用方向,保障工会重点工作的资金需要,有利于工会组织的决策者分析、调整并优化支出结构,有利于社会各界和会计信息的使用者了解工会各项工作、监督工会经费的使用。 (三)增强会计报表体系的科学性 会计报表是反映资金状况、收支业务和预算执行情况的综合报告,是使用者和决策者关注的内容。新《工会会计制度》改革了会计报表的种类及报表指标体系,新的会计报表体系包括“资产负债表”和“收入支出表”两张主表,以及“往来款项明细表”和“经费收缴情况表”两张附表。突出的变化是资产负债表不再反映收支类会计要素,而增加收入支出表来反映一定时期的工会经费收支过程,将收支结余计入资产负债表的净资产科目;两张附表反映工会财务工作的现实需要,充实了主表难以反映或无法反映的核算内容。新会计制度为规范会计基础工作提供了制度保证,必将促进工会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水平全面提高。 三、新旧工会会计制度的差异: (一)会计制度等级不同

新工会会计制度会计科目名称和编号

?工会会计制度会计科目名称和编号 ?发布时间:2009-10-27 阅读次数:84 字体大小: 【小】【中】【大】 第一部分总说明 一、本制度统一规定工会会计科目的名称和编号,以便于编制会计凭证,登记账簿,查阅账目,实行会计电算化。本制度已规定的一级科目和明细科目,不得减并、自行增设,不得擅自更改科目名称,不需要的科目可以不用。二、各省级工会可以根据需要自行增设未规定的明细科目,或将相应权限授权给所属下级工会。 三、工会在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时,应当填列会计科目的名称,或者同时填列会计科目的名称或编号,不得只填列科目编号,不填列科目名称。 四、工会应当根据本制度有关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编制依据、编制原则和方法的要求,提供真实、完整的会计报表。工会不得违反规定,随意改变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编制依据、编制原则和方法,不得随意改变本制度规定的会计报表有关数据的会计口径。 ?

工会会计制度会计科目使用说明 ?发布时间:2009-10-28 阅读次数:183 字体大小: 【小】【中】【大】 一、资产类科目 第101号科目库存现金 一、本科目核算工会的库存现金。 二、各级工会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现金管理的规定收支现金。 三、库存现金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从银行提取现金,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将现金存入银行,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二)因支付内部职工出差等原因所需的现金,借记“其他应收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收到出差人员交回的差旅费剩余款并结算时,按实际收回的现金,借记本科目,按应报销的金额,借记“行政支出”等有关科目,按实际借出的现金,贷记“其他应收款”科目。 (三)因其他业务收到现金,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支出现金,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本科目应设置“现金日记账”,由出纳人员根据收付款凭证,按照业务发生顺序, 逐笔登记,每日终了,应计算当日的现金收入合计数、支出合计数和结余数,并将结余数与实际库存数进行核对,做到账款相符。 五、有外币现金的工会,按照折算后的人民币金额记账,并设立辅助账登记外币现金的 币种、外币金额、即期汇率、折算后的人民币金额及来源简要说明等。 六、每日终了结算现金收支、财产清查等发现的现金短缺或溢余,应当及时查明原因, 并根据管理权限,报经批准后,在期末结账前处理完毕: (一)如为现金短缺,属于应由责任人等赔偿的部分,借记“其他应收款”科目,贷记本科目;属于无法查明的其他原因的部分,借记“其他支出”科目,贷记本科目。 (二)如为现金溢余,属于应支付给有关人员或单位的部分,借记本科目,贷记“其他应付款”科目;属于无法查明的其他原因的部分,借记本科目,贷记“其他收入”科目。 七、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工会实际持有的库存现金。 第102号科目银行存款 一、本科目核算工会存入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各种款项。包括活期存款、定期存款等。

企业工会会计制度

企业工会会计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工会会计行为,保证会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企业工会会计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工会组织。 第三条工会会计是各级工会核算、反映、监督工会预算执行和经济活动的专业会计。工会依法建立独立的会计核算管理体系, 与工会预算管理体制相适应。 第四条工会应当设置会计机构,配备专 职会计人员。 第五条工会应当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体系,完善岗位责任制度和内部稽核制度。负责制定有关实施细则或补充规定;组织工会会计 人员培训,不断提高政策、业务水平。 第六条工会应当对其自身发生的经济业 务进行会计处理和报告。 第七条工会会计应当以工会的持续运行 为前提。

第八条工会应当划分会计期间,分期结 算账目和编制会计报表。 第九条工会会计应当以货币计量,以人 民币作为记账本位币。 第十条工会会计以收付实现制为基础,以权责发生制为补充。 第十一条工会会计要素包括: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和支出。其平衡公式为:资产= 负债+ 净资产。 第十二条会计应当采用借贷记账法记账。 第十三条会计记录的文字应当使用中文。在民族自治地方,会计记录可以同时使用当地通用的一种民族文字。 第二章一般原则 第十四条工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符 合工会宏观管理的要求,满足会计信息使用者的需要,满足本级工会加强财务管理的 需要。 第十五条工会会计应当以实际发生的 经济业务为依据,如实反映工会财务状况、各项收支情况及结果,保证会计信息真实 可靠、内容完整。

第十六条工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清晰明了,便于理解和使用。 第十七条工会会计应当按照规定的会 计处理方法进行,前后各期一致,不得随意变更,以确保会计信息口径一致,相互可比。 第十八条工会会计应当遵循重要性原则。对于重要的经济业务,应当单独反映。 第十九条工会应当及时进行会计处理 和报告,不得提前或延后。 第二十条资产在取得时应当按照实际成本计量。除另有规定外,一律不得自行调整账面价值。 第二十一条凡是指定用途的资金,应按规定的用途专款专用,并单独反映。 第三章资产 第二十二条资产是工会拥有或控制的 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包括流动资产、投资和固定资产等。 第二十三条流动资产是指预计在一年内(含一年)变现或者耗用的资产。主要包括货币资金、借出款、应收款项、库存物品

财政部最新工会会计制度

附件 《工会会计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工会会计行为,保证会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国工会章程》及《工会预算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各级工会组织。 第三条工会会计是各级工会核算、反映、监督工会预算执行和经济活动的专业会计。工会 依法建立独立的会计核算管理体系,与工会预算管理体制相适应。 第四条县级以上(含县级,下同)工会应当设置财务部,配备专职会计人员。县级以下工会应当根据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机构或者在有关机构中设置专职会计人员;不具备设置条件的小型基层工会,应当委托经批准设立从事会计代理记账业务的中介机构代理记账或者聘请兼职会计。 第五条各级工会应当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完善岗位责任制度和内部稽核制度。县级以上工会应当组织指导和检查下级工会会计工作,负责制定有关实施细则或补充规定;组织工会会计人员培训,不断提高政策、业务水平。 第六条工会会计核算应当以工会活动中发生的各项经济业务为对象,记录 和反映工会的各项经济活动。 工会各项资金和财产应统一纳入工会会计核算。不得私设小金库和账外账。 第七条工会会计核算应当以工会的持续运行为前提。 第八条工会会计核算应当划分会计期间,分期结算账目和编制会计报表。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季度、月份。会计年度、季度、月份采用公历日期。 第九条工会会计核算应当以人民币作为记账本位币,以元为金额单位,元以下记至角、分。 第十条工会会计核算以收付实现制为基础,以权责发生制为补充。 第十一条会计记账采用借贷记账法。

第十二条会计记录的文字应当使用中文。在民族自治地方,会计记录可以同时使用当地通用的一种民族文字。 第二章一般原则 第十三条工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符合工会宏观管理的要求,满足各级工会了解财务状况的需要,满足本级工会加强财务管理的需要。 第十四条工会会计核算应当以工会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为依据,客观真实地反映工会的各项收支、财务状况及结果。 第十五条工会会计记录和会计报表应当清晰明了,便于理解和应用。 第十六条工会会计核算应当按照规定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前后各期一致,不得随意变更,以确保会计指标口径一致,相互可比。 第十七条工会会计核算应当及时进行,不得提前或延后。 第十八条资产在取得时应当按照实际成本计量。除另有规定外,一律不得自行调整账面价值。 第十九条凡是指定用途的资金,应按规定的用途专款专用,并单独反映。 第二十条会计报表要全面核算工会各项收支、财务状况及结果。对于重要的经济业务,应当单独披露。 第三章会计要素 第二十一条工会会计要素包括: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支出五类其平衡公式为:资产= 负债+ 净资产。 第一节资产 第二十二条资产是工会拥有或控制的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包括流动资产、对外投资和固定资产等。 第二十三条流动资产是指预期可在1 年内(含1 年)变现或者耗用的资产。主要包括货币资金、暂付款、借出款、应收款项、库存物品等。 一)货币资产包括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和经费集中户存款等。

工会会计凭证和账簿样式

附件一:工会会计凭证和簿样式 (一)原始凭证 1.五联进账单 工会专用五联进账单 付款单位编号年月日第号 收款人基 层 工 会 全 称 付 款 人 所 属 月 份 上月职工 人数 上月工资 总额 此 联 是 付 款 人 开 户 行 交 给 付 款 人 的 回 单账 号 开 户 银 行 迟交 天数 应缴2%工 会经费 应缴5% 滞纳金 60% 金额 十万千百十元角分 上 级 工 会 全 称 全 称 账 号 账 号 开 户 银 行 开 户 银 行 40% 金额 十万千百十元角分 100 % 金额 十万千百十元角分 人民币(大写) 单位主管:会计:复核:记账:收款人开户行盖章 (10公分×17.5公分白纸绿油墨) 说明:1.本凭证一式五联,由付款单位填制,与转账支票一同送付款单位开户行。

2.进账单第一联是收款人(基层工会)的收款通知;第二联是基层工会开 户行的收入凭证;第三联是上级工会的收账通知;第四联是上级工会开户行的收入凭证;第五联为付款回单。 3.本进账单具有以下特征:由付款人填制,送付款单位开户行;基层与上 级工会两个收款人;不受转账支票结算起点的限制;裁有拨交经费的有关数据。 2、工会经费缴款书(六联单) 行政拨交工会经费缴款书 基层 基层工会年月日编号 所属月份职工人数 上月职工工 资总额 应缴2%工会经 费 迟交 天数 按5%应缴滞纳金 此 联 由 基 层 工 会 开 户 行 代 转 账 收 入 传 票付款单位基层工会收款单位上级工会收款单位 名称名 称 名 称 账号账 号 账 号 开户银行开户 银行 开户 银行 付款余十万千百十元角分60% 收款 金额 十万千百十元角分40% 收款 金额 十万千百十元角分

工会会计制度

工会会计制度 工会会计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工会会计行为,保证会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各级工会组织。 第三条工会会计是各级工会核算、反映、监督工会预算执行和经济活动的专业会计。工会依法建立独立的会计核算管理体系,与工会预算管理体制相适应。 第四条县级以上(含县级,下同)工会应当设置会计机构,配备专职会计人员。县级以下工会应当根据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机构或者在有关机构中设置专职会计人员;不具备设置条件的基层工会,应当委托经批准设立从事会计代理记账业务的中介机构代理记账或者聘请兼职会计。 第五条各级工会应当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体系,完善岗位责任制度和内部稽核制度。县级以上工会应当组织指导和检查下级工会会计工作,负责制定有关实施细则或补充规定;组织工会会计人员培训,不断提高政策、业务水平。 第六条工会应当对其自身发生的经济业务进行会计处理 和报告。

第七条工会会计应当以工会的持续运行为前提。 第八条工会应当划分会计期间,分期结算账目和编制会计报表。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和中期,中期是指短于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的报告期间(如半年度、季度和月度)。 第九条工会会计应当以货币计量,以人民币作为记账本位币。 第十条工会会计以收付实现制为基础,以权责发生制为补充。 第十一条工会会计要素包括: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和支出。其平衡公式为:资产=负债+净资产。 第十二条会计应当采用借贷记账法记账。 第十三条会计记录的文字应当使用中文。在民族自治地方,会计记录可以同时使用当地通用的一种民族文字。 第二章一般原则 第十四条工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符合工会宏观管理的要求,满足会计信息使用者的需要,满足本级工会加强财务管理的需要。 第十五条工会会计应当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为依据,如实反映工会财务状况、各项收支情况及结果,保证会计信息真实可靠、内容完整。 第十六条工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清晰明了,便于理解和使用。

最新工会会计制度(精选多篇)

工会会计制度(精选多篇) 第1篇第2篇第3篇第4篇第5篇更多顶部 目录 第一篇:苏州会计继续教育--工会会计制度第二篇:新工会财务会计制度第三篇:2020苏州会计继续教育--工会会计制度[1]第四篇:工会制度第五篇:工会制度更多相关范文 正文第一篇:苏州会计继续教育--工会会计制度工会会计制度 选择 1. 下列各项中不属于新《工会会计制度》修订原则的是()。坚持全面创新原则 2. 下列各项中不属于工会会计要素的是()。费用 3. 工会收到非独立核算理发店上缴管理费应计入()。事业收入 4. 工会会计中对现金溢余无法查明原因的应计入会计科目()。其他收入

5. 单位工会变卖废旧报纸取得收入应计入()。其他收入 6. 工会重新装修职工之家发生的支出应计入()。资本性支出 7. 固定资产出售应按取得的收入扣减相关支出后的净额计入()。其他收入 8. 工会拨付非独立核算理发店的装修费用应计入()。事业支出 9. 工会会计的核算基础是()。以收付实现制为基础,以权责发生制为补充 10. 工会购买日常办公用品、打印耗材的支出应计入()。行政支出 11. 工会经费收缴实行“一改三策”中的“一改”是指()。改革工会经费管理体制 12. 逾期三年以上、因债务人原因尚未收回的其他应收款,报经批准认定确实无法收回时应计()。

其他支出 13. 原《工会会计制度》发布的时间为()。1998年9月9日 14. 重新收回已核销投资呆账应计入的会计科目是()。其他收入 15. 新《工会会计制度》发布的时间为()。2020年5月31日 16. 下列各项中属于会计核算的一般原则的是()。可靠性明晰性重要性及时性专款专用 17.应收上级科目下设置的明细科目包括()。 应收建会筹备金应收上级补助应收上级转拨经费 18.工会会计中对现金溢余无法查明原因的应计入会计科目()。其他收入 19.工会干部参加工会业务培训发生的支出应计入()。业务支出

工会会计制度—会计科目使用说明

工会会计制度——第三部分会计科目使用说明 一、资产类科目 第101号科目库存现金 一、本科目核算工会的库存现金。 二、各级工会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现金管理的规定收支现金。 三、库存现金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从银行提取现金,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将现金存入银行,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二)因支付内部职工出差等原因所需的现金,借记“其他应收款”科目,贷记本科目;收到出差人员交回的差旅费剩余款并结算时,按实际收回的现金,借记本科目,按应报销的金额,借记“行政支出”等有关科目,按实际借出的现金,贷记“其他应收款”科目。 (三)因其他业务收到现金,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支出现金,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本科目应设置“现金日记账”,由出纳人员根据收付款凭证,按照业务发生顺序,逐笔登记,每日终了,应计算当日的现金收入合计数、支出合计数和结余数,并将结余数与实际库存数进行核对,做到账款相符。 五、有外币现金的工会,按照折算后的人民币金额记账,并设立辅助账登记外币现金的币种、外币金额、即期汇率、折算后的人民币金额及来源简要说明等。 六、每日终了结算现金收支、财产清查等发现的现金短缺或溢余,应当及时查明原因,并根据管理权限,报经批准后,在期末结账前处理完毕: (一)如为现金短缺,属于应由责任人等赔偿的部分,借记“其他应收款”科目,贷记本科目;属于无法查明的其他原因的部分,借记“其他支出”科目,贷记本科目。 (二)如为现金溢余,属于应支付给有关人员或单位的部分,借记本科目,贷记“其他应付款”科目;属于无法查明的其他原因的部分,借记本科目,贷记“其他收入”科目。 七、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工会实际持有的库存现金。 第102号科目银行存款 一、本科目核算工会存入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各种款项。包括活期存款、定期存款等。 二、工会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本科目下设置经费集中户等明细科目。设置经费集中户的工会,应当先在经费集中户中归集工会经费,再按规定将属于本级工会的经费转入本级工会基本户,属于上级或下级工会的经费上缴上级工会或转拨下级工会。

新工会会计制科目及财务报表新工会会计财务软件工会委员会专用财务软件

新工会会计制度科目及财务报表新工会会计财务软件工会委员会专用工会会计财务软件 适用对象:各省市工会、基层工会、企业工会组织工会会计财务软件 《工会会计财务软件》概述: 润衡《工会会计》是我国财务软件行业第一套由著名会计师事务所直接参与开发的,符合我国最新会计制度。经过十几年的发展和完善,现已成为业内最好的财务软件之一,并获得了“中国市场名牌电子产品竞争力十佳品牌”“优秀软件”“十大名牌”的称誉! 工会财务软件新工会会计制度 系统采用了“程序通用、用户专用”的设计思想,能个性化适应各行各业的需求,涉及建筑工业、工业、商业及机关事业单位等过万家的用户,充分显示了该系统广泛适应性。为了方便用户使用,系统中已预设了各行业最新会计制度科目及报表,用户只要选择行业类型即可。 《工会会计》功能介绍: 系统管理: 此功能主要为正式启用本系统记帐之前的准备工作和系统运行的日常维护工作,包括建立帐套时的开工准备和日常的操作管理,口令设定,更换操作员及系统维护等功能,操作者为本系统的系统管理员。 凭证管理: 凭证数据是系统各类帐的基础数据。功能包括凭证的输入、修改、审核,并可浏览查询、打印凭证。

帐务处理:工会会计财务软件 处理审核过的凭证数据,包括记帐、结帐和计算产生各科目汇总余额,以及提供各种辅助核算帐户信息。 帐册输出: 本功能显示和打印出各种帐册,包括:日记帐、明细分类帐、总分类帐和多栏帐。可用不同格式进行综合查询、打印输出。 报表编制: 本功能可编辑管理各种会计表格,用户可以根据需要自行设计并打印出各类财务报表。本功能具有极大的灵活性,系统预设了最新会计制度要求的标准财务报表,而用户也可根据实际需要设计各种特殊报表,各帐套间报表合并。 出纳模块: 本功能能让出纳轻松做好流水帐,能直接导入银行数据,和财务对帐,数据直接读入。 《工会财务》软件特点: 自动凭证处理: 按会计制度规定的帐务处理规范,预先设置,系统能做到只要对计事项,便能做出相应的会计凭证,实现快速编制常用凭证。

工会会计制度

最新资料,word文档,可以自由编辑!! 精 品 文 档 下 载 【本页是封面,下载后可以删除!】 工会会计制度——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 第一部分总说明 一、本制度统一规定工会会计科目的名称和编号,以便于编制会计凭证,登记账簿,查阅账目,实行会计电算化。

本制度已规定的一级科目和明细科目,不得减并、自行增设,不得擅自更改科目名称,不需要的科目可以不用。 二、各省级工会可以根据需要自行增设未规定的明细科目,或将相应权限授权给所属下级工会。 三、工会在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时,应当填列会计科目的名称,或者同时填列会计科目的名称或编号,不得只填列科目编号,不填列科目名称。 四、工会应当根据本制度有关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编制依据、编制原则和方法的要求,提供真实、完整的会计报表。工会不得违反规定,随意改变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编制依据、编制原则和方法,不得随意改变本制度规定的会计报表有关数据的会计口径。 第二部分会计科目名称和编号 序号 科目编码 名称一级科目明细科目 一、资产类 1101库存现金2102银行存款3111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4112财政应返还额度 11201财政直接支付 11202财政授权支付5121借出款6131应收上级经费 13101应收上级补助 13102应收上级转拨经费 13103应收建会筹备金7132应收下级经费8135其他应收款

9141库存物品10151投资 11161在建工程12162固定资产 二、负债类 13201应付工资(离退休费)14202应付地方(部门)津贴补贴15203应付其他个人收入16211借入款 17221应付上级经费18222应付下级经费 22201应付下级补助 22202应付下级转拨经费 22203应付建会筹备金19225其他应付款20231代管经费 三、净资产类 21301固定基金22302在建工程占用资金23311投资基金

工会会计科目和使用说明

专业整理工会会计科目 第二部分会计科目名称和编号 序号科目编码名称 一级科目明细科目 一、资产类 1 101 库存现金 2 102 银行存款 3 111 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4 112 财政应返还额度 11201 财政直接支付 11202 财政授权支付 5 121 借出款 6 131 应收上级经费 13101 应收上级补助 13102 应收上级转拨经费 13103 应收建会筹备金 7 132 应收下级经费 8 135 其他应收款 9 141 库存物品 10 151 投资 11 161 在建工程 12 162 固定资产 二、负债类 13 201 应付工资(离退休费) 14 202 应付地方(部门)津贴补贴 15 203 应付其他个人收入 16 211 借入款 17 221 应付上级经费 18 222 应付下级经费 22201 应付下级补助 22202 应付下级转拨经费 22203 应付建会筹备金 19 225 其他应付款 20 231 代管经费 三、净资产类 21 301 固定基金 22 302 在建工程占用资金 23 311 投资基金 24 321 专用基金 32101 增收留成基金 32102 财务专用基金 32103 权益保障金

专业整理 25 322 后备金 26 331 结余 四、收入类 27 401 会费收入 28 402 拨缴经费收入 29 403 上级补助收入 40301 回拨补助 40302 专项补助 40303 超收补助 40304 帮扶补助 40305 送温暖补助 40306 救灾补助 40307 其他补助 30 404 政府补助收入 31 405 行政补助收入 32 406 事业收入 33 407 投资收益 34 408 其他收入 五、支出类 35 501 职工活动支出 50101 职工教育费 50102 文体活动费 50103 宣传活动费 50104 其他活动支出 36 502 维权支出 50201 劳动关系协调费 50202 劳动保护费 50203 法律援助费 50204 困难职工帮扶费 50205 送温暖费 50206 其他维权支出 37 503 业务支出 50301 培训费 50302 会议费 50303 外事费 50304 专项业务费 50305 其他业务支出 38 504 行政支出 50401 工资福利支出 50402 商品和服务支出 50403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50404 其他行政支出 39 505 资本性支出 50501 房屋建筑物购建

2020版工会会计制度

2009版工会会计制度 1、工会会计制度 2、工会新旧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财政部二○○九年五月三一日工会会计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工会会计行为,保证会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各级工会组织。第三条工会会计是各级工会核算、反映、监督工会预算执行和经济活动的专业会计。工会依法建立独立的会计核算管理体系,与工会预算管理体制相适应。第四条县级以上(含县级,下同)工会应当设置会计机构,配备专职会计人员。县级以下工会应当根据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机构或者在有关机构中设置专职会计人员;不具备设置条件的基层工会,应当委托经批准设立从事会计代理记账业务的中介机构代理记账或者聘请兼职会计。第五条各级工会应当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体系,完善岗位责任制度和内部稽核制度。县级以上工会应当组织指导和检查下级工会会计工作,负责制定有关实施细则或补充规定;组织工会会计人员培训,不断提高政策、业务水平。第六条工会应当对其自身发生的经济业务进行会计处理和报告。第七条工会会计应当以工会的持续运行为前提。第八条工会应当划分会计期间,分期结算账目和编制会计报表。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和中期,中期是指短于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的报告期间(如半年度、季度和

月度)。第九条工会会计应当以货币计量,以人民币作为记账本位币。第条工会会计以收付实现制为基础,以权责发生制为补充。第一条工会会计要素包括: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和支出。其平衡公式为:资产=负债+净资产。第二条会计应当采用借贷记账法记账。第三条会计记录的文字应当使用中文。在民族自治地方,会计记录可以同时使用当地通用的一种民族文字。第二章一般原则第四条工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符合工会宏观管理的要求,满足会计信息使用者的需要,满足本级工会加强财务管理的需要。第五条工会会计应当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为依据,如实反映工会财务状况、各项收支情况及结果,保证会计信息真实可靠、内容完整。第六条工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清晰明了,便于理解和使用。第七条工会会计应当按照规定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前后各期一致,不得随意变更,以确保会计信息口径一致,相互可比。第八条工会会计应当遵循重要性原则。对于重要的经济业务,应当单独反映。第九条工会应当及时进行会计处理和报告,不得提前或延后。第二条资产在取得时应当按照实际成本计量。除另有规定外,一律不得自行调整账面价值。第二一条凡是指定用途的资金,应按规定的用途专款专用,并单独反映。第三章资产第二二条资产是工会拥有或控制的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包括流动资产、投资和固定资产等。第二三条流动资产是指预计在一年内(含一年)变现或者耗用的资产。主要包括货币资金、借出款、应收款项、库存物品等。(一)货币资金包括库存现

工会会计分录2017

会计分录1、基层工会收到行政拨来工会经费?借:银行存款 100000 ?贷:拨缴经费收入 60000 应付上级经费 40000 ?2、上解上级工会(交地税部门)时 ?借:应付上级经费 40000 ?贷:银行存款 40000 ? 3、如果本单位通过行政财务直接将工会经费上缴到地税部门或工会时工会财务应当将上缴单据的复印件和拨来的工会经费收据一起入账 ?借:银行存款 60000 ?应付上级经费 40000 ?贷:应付上级经费 40000 ?拨缴经费收入 60000 ?4、基层工会收取个人会费 ?借:库存现金 2000 ?贷:会费收入 2000 ?5、基层工会收到企业行政补助开展活动收入 ?借:银行存款 10000 ?贷:行政补助收入 10000 ?6、基层工会收到银行利息通知单 ?借:银行存款 500 ?贷:其他收入 500 ?7、收到市总工会送温暖补助时 ?借:库存现金(银行存款)6000 ?贷:上级补助收入——送温暖补助 6000 ?8、如果基层工会有对外投资,收到投资收益时 ?借:银行存款 50000 ?贷:投资收益 50000 ?9、支出类(原会员活动费和职工活动费合并为一个科目职工活动支出,下设

四个二级科目) ?基层工会开展职工教育活动支出2000元 ?借:职工活动支出——职工教育费 2000 ?贷:库存现金(银行存款) 2000 ?基层工会开展职工业余文体活动的各项支出5000 ?借:职工活动支出——文体活动费 5000 ?贷:库存现金(银行存款) 5000 ?基层工会开展职工宣传活动方面的支出3000元 ?借:职工活动支出——宣传活动费 3000 ?贷:库存现金(银行存款) 3000 ?基层工会支付的会员特殊困难补助的 ?费用及工会开展的其他活动的支出8000元 ?借:职工活动支出——其他活动支出 8000 ?贷:库存现金(银行存款) 8000 ?10、原会计制度中工会业务费,新会计制度进行了细化分设了二个一级支出科目分别是维权支出和业务支出。 ?其中维权支出下设六个二级科目分别是劳动关系协调费、劳动保护费、法律援助费、困难职工帮扶费、送温暖费、其他维权支出。如基层工会为开展职工劳动保护而购劳保用品10000元。 ?借:维权支出——劳动保护费 10000 ?贷:库存现金(银行存款) 10000 ?其他二级科目同上 ?业务支出科目下设五个二级明细科目分别是 ?培训费、会议费、外事费、专项业务费和其他业务支出。 ?如基层工会召开工会代表大会支出会议费20000元。 ?借:业务支出——会议费 20000 ?贷:银行存款 20000 ?其他二级科目同上 ?11、工会行政费,原会计制度中此科目为县以上总工会专用科目。

工会会计常用科目

工会会计常用科目 文稿归稿存档编号:[KKUY-KKIO69-OTM243-OLUI129-G00I-FDQS58-

工会会计常用科目 一、资产类 1、现金 2、银行存款 3、暂付款 4、固定资产 二、负债类 1、暂存款:押金、筹资款、代收捐款 三、净资产类 1、固定基金 (1)本科目核算工会购入、调入、建造、接受捐赠以及盘盈固定资产所形成的基金 (2)贷方余额=固定资产借方余额 2、经费结余 (1) (2)年终结账前处理。 贷方=会费收入+拨交经费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政府或行政补助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贷方之和) 借方=会员活动费+职工活动费+事业支出+工会业务费+其他支出+上解经费支出 (借方之和) 四、收入类

3、会费收入 (1)会员缴纳;只收不支;年终一次性转入“经费结余” 4、拨交经费收入 提取:工资总额*2% 包括基层工会60%的留成部分+向上级工会上解的经费 行政方面直接上解上级工会经费,都要计入本科目 收到:(借:银行存款贷:拨交经费收入);上解经费:(借:上解经费贷:银行存款) 5、其他收入:变卖财产、物品收入、银行存款、借出款利息收入 平时只收不支年终一次性转入“经费结余” 6、会员活动费:核算基层工会用会费组织会员开展集体活动及会员特殊 困难补助的费用 年终一次性转入“经费结余” 7、职工活动费:{职工教育费 {文体活动费 {宣传活动费 {其他活动费 8、工会业务费:工会干部培训、加强自身建设和开展业务工作各项支出 {培训费 {会议费 {专项业务费

{外事费 {其他业务费 9、其他支出:按规定计提的财务专用基金 10、上解经费支出 新的工会制度准则 1、收到计提的工会经费时: 借:银行存款 (100%) 贷:应付上级经费 (30%) 拨交经费收入 (70%) 2、向上级工会上缴工会经费时: 借:应付上级经费 贷:银行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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