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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人治理结构问题研究

公司法人治理结构问题研究
公司法人治理结构问题研究

内容摘要: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有法学和经济学两个层面的含义。目前中国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存在的缺陷,究其原因与体制有关。如果要建立规范的公司治理结构,就要把公司看成是利益相关者的共同体;同时结合宏观和微观方面的条件,予以综合配置。建立与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在国内外公司管理的实践中早已存在,但它在我国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与重视则是近六七年的事。不过,在公司治理问题上至今为止并不存在一个可以被普遍接受的答案。笔者仅就其中几个方面抒以管窥之见。

关键词: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对策

一、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内涵

法人治理结构又译为公司治理(Corporate Governance)是现代企业制度中最重要的组织架构。狭义的公司治理主要是指公司内部股东、董事、监事及经理层之间的关系,广义的公司治理还包括与利益相关者(如员工、客户、存款人和社会公众等)之间的关系。公司作为法人,也就是作为由法律赋予了人格的团体人、实体人,需要有相适应的组织体制和管理机构,使之具有决策能力、管理能力,行使权利,承担责任。这种体制和机构被称之为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也可以称之为公司内部管理体制。这种结构使公司法人能有效地活动起来,因而很重要,是公司制度的核心。

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按照公司法的规定由四个部分组成:

1.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由公司股东组成,所体现的是所有者对公司的最终所有权;

2.董事会,由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对公司的发展目标和重大经营活动作出决策,维护出资人的权益;

3.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对公司的财务和董事。经营者的行为发挥监督作用;

4.经理,由董事会聘任,是经营者、执行者。

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四个组成部分,都是依法设置的,它们的产生和组成,行使的职权,行事的规则等,在公司法中作了具体规定,所以说,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是以法制为基础,按照公司本质属性的要求形成的。

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建立应当遵循的原则是:

1.法定原则

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关系到公司投资者、决策者、经营者、监督者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凡是法律有规定的,应当遵守法律规定。

2.职责明确原则

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各组成部分应当有明确的分工,在这个基础上各行其职,各负其责,避免职责不清、分工不明而导致的混乱,影响各部分正常职责的行使,以致整个功能的发挥。

3.协调运转原则

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各组成部分是密切地结合在一起运行的,只有相互协调、相互配合,才能有效率地运转,有成效地治理公司。

4.有效制衡原则

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各部分之间不仅要协调配合,而且还要有效地实现制衡,包括不同层级机构之间的制衡,不同利益主体之间的制衡。

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从经济学的角度来讲,指的是在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的基础上,不同组织形式的股份制企业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班子、职工等利益相关者之间有关公司经营与权利的公司组织制度与运行机制。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从法学的角度来讲,则是指为

维护股东、公司债权人以及社会公共利益,保证公司正常有效地运营,由法律和公司章程规定的有关公司组织机构之间权力分配与制衡的制度体系。

二、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存在的问题

1、“一股独大”情况突出,对控股股东缺乏有效监督,给公司治理带来负面影响。

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平均持股比例达半数左右,尤其在国有企业改制上市的公司表现突出。并且相当数量的上市公司前十位股东中存在关联关系。大股东的绝对控制,使中小股东缺乏参与公司治理的途径,对公司的决策和治理无法施加有效影响,不利于中小股东参与公司治理。股权过分集中,容易形成“内部人控制”和大股东干预上市公司日常决策。股权高度集中于国有股,易形成政府过多干预公司的运作,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痼疾也源于此,近期进行的上市公司大股东占款调查报告结果显示,84.98%的被调查者认为问题的症结在于上市公司治理结构缺陷。

2、股东大会保护中小股东利益不够。

大股东通过控制会议程序,限制中小股东的发言权、质询权、知情权。制定有利于大股东的制度,限制中小股东的表决权。董事会中由于没有流通股股东派出的代表,拟订的分配方案、融资方案等有可能损害到流通股股东的利益;致使小股东“用脚投票”(即当公司绩效甚差时,股东为维护自身的利益,出售其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引起股价下跌,招致敌意接管,该公司的董事、经理将被撤换);机制尚未发挥出应有的作用,大部分上市公司经理对股票市场的价格变动麻木不仁。

3、“三分开”、“两独立”不到位,公司缺乏应有的独立性。

上市公司实际运作中,人事任免、交叉任职受大股东影响,如董事长候选人是由大股东组织人事部门提名,高管人员需组织部门任命,并有行政级别。部分公司董事长有交叉任职,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也有兼职的情况。

财务缺乏独立性,如将资金存放在控股股东的财务公司或结算中心帐户,业务接受控股股东财务部门的指导,财务决策需由控股股东审批等。

资产方面,办公场所和生产经营场所没有严格分开,出现和控股股东签订生产经营场所、土地使用权的租赁等关联交易合同。

业务方面,特别在持续性关联交易如材料采购和销售方面缺乏独立性,购销活动需要通过控股股东进行,必须采用控股股东的商标,租用控股股东的辅助生产设备和配套设施的情况。

4、董事会构成不合理,董事勤勉尽责不够。

董事会构成存在控股股东“一股独大”。董事长由控股股东提名,董事人选由控股股东或持有或合并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大股东提名,清一色的董事会构成使得董事会决策难以保证公司利益最大化,有利益冲突时会更多的考虑控股股东的利益。

董事会成员中存在勤勉尽责不够的问题,有董事既不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会议的情况,不能履行职责,履行其对公司的注意义务、忠实义务等也存在较多问题。

5、监事会监督作用发挥不够。

监事会成员中,股东代表监事主要由控股股东委派或董事长提名,职工代表监事通常是公司的下属职员,因此监事会难以保证相对的独立性。

监事会对董事会和董事、经理的监督作用不够,监事会难以否决董事会决议,难以发现并纠正公司财务报告问题,难以发现并纠正董事、经理履行职务时的违法违规的情况。监事会成员责任意识不强。

三、完善法人治理结构的建议

1、加快建立各项公司治理文件的出台,从制度上加强对控股股东行为的制约。要加快推出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一系列配套文件,使公司在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建设以及行为规范方面有规可依。据统计,自党的十五大以来,证券监管部门先后共出台了200多部关于上市公司法人治理的法规条文。十六大以后,关于规范上市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要求又更加深入,《国务院关于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明确指出,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推进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完善上市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真正形成权力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和经营管理者之间的制衡机制。意见全面细化了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关于积极推进中国资本市场建设的总体部署,并对规范上市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提出了高屋建瓴的指导意见,为上市公司的规范运作和稳定发展指明了方向,这也是我们从事公司治理结构研究的指南。

2,加强领导,提高认识

在“中国资本市场与公司治理论坛”研讨会上,尚福林主席说,完善上市公司治理结构,规范上市公司运作,是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重要基础。良好的公司治理结构能够保护股东和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同时能够提高公司竞争力,培育市场信心,吸引投资者。2005年底,中国证监会发布了《关于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意见》,提出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上市公司要严格按照《公司法》、外商投资相关法律法规和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完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制度,形成权力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与经理层之间权责分明、各司其职、有效制衡、科学决策、协调运作的法人治理结构。股东大会要认真行使法定职权,严格遵守表决事项和表决程序的有关规定,科学民主决策,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董事会要对全体股东负责,严格按照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职责,把好决策关,加强对公司经理层的激励、监督和约束。要设立以独立董事为主的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充分发挥其作用。公司全体董事必须勤勉尽责,依法行使职权。监事会要认真发挥好对董事会和经理层的监督作用。经理层要严格执行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决定,不断提高公司管理水平和经营业绩。这次新的《公司法》完善了监管执法机制和监管责任制度,强化执法权威和执法效率。修订后的法律,增加了证券监管部门执法手段,加大了监管权力,为进一步提高监管有效性提供了法律保障。同时,也明确了相应的监管责任,对建立证券监管部门行政执法的约束机制作了规定。目前,我国公司治理结构已经出现了可喜的变化。表现在:(1)、国有股的股权结构逐步改善,股权多元化步伐加快。国有控股的上市公司占主导地位,这是由于我国上市公司大多由国有企业改制而来,有其特定的历史因素。随着证券市场十多年的规范发展,民营企业控股和外资成分控股的上市公司逐步增多,投资主体多元化的步伐正逐渐加快。除了改制上市以及再融资等方式,使上市公司大股东股权稀释外,上市公司还通过吸纳非国有经济参股、控股,控制权逐步向民营企业转移。通过股权转让,非流通股股权有所分散,减少了地方政府的直接行政干预,促进了政企分开。上市公司股权结构日益多元化和合理化,有利于形成股东之间的制衡机制,维护中小股东的权益,为公司治理结构的规范化奠定了基础。(2)、公司“三会”运作基本规范有效,保护流通股股东法规逐步落实。建立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是公司规范运行的基础性工作。各上市公司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建立了能够确保股东充分行使权力、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促进规范运作的“三会”运作机制,建立起了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各司其职、相互制衡的公司治理结构,并制定了相应的议事规则。《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于2004年12月7日施行,其中关于分类表决的规定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流通股股东的话语权。重庆百货增发方案遭流通股东否决,显示出了分类表决制度的威力,有利于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对于遏制上市公司恶意圈钱具有警示作用。(3)、独立董事制度建立,积极作用得到发挥。各

公司按照《指导意见》建立了独立董事制度,选聘了符合要求的独立董事,大学教授、技术专家、注册会计师、律师等占了大多数。独立董事在对公司重大生产经营决策、重大关联交易、对外投资、征集投票权、高管人员的选聘、各专业委员会运作等方面起到了监督咨询作用。(4)、激励约束机制逐步建立。

公司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使得股东和经营者利益的不一致而产生了委托-代理关系,这就要求公司必须建立良好的激励约束机制,确保投资者在企业中的资产得到应有的保护和获得合理投资回报。为此,不少上市公司采取年薪制、股权激励等措施发挥经营者的积极性,促进上市公司的发展。

3、优化股权结构,是推进公司治理结构不断完善的基础。

按照《国务院关于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的要求,规范公司非流通股份的转让行为,解决公司股份中尚不能上市流通股份的流通问题,吸纳外资、民营资本,切实优化股权结构。

4、健全股东大会制度,切实保护中小股东权益。

从首旅股份配股议案的涉险过关,到华北制药以股抵债获高票通过,直至重庆百货增发议案遭遇“滑铁卢”,几宗分类表决案均表现出了两个明显特点:一是参加表决的流通股股东比例很少,因此很难言及在流通股股东中的代表性;二是参加表决的流通股东中,机构投资者占据绝大多数,表决事项的决定权仍由机构投资者左右,此次重庆百货增发议案遭“一票否决”更是达到极致。因此,还要进一步完善与分类表决相关的法规,为中小投资者网络投票提供技术等方面的保证,使得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得到真正保护。

5、建立和完善股东诉讼制度。

建立股东集体诉讼制度,可以采取委托诉讼、法律援助、基金会代表等方式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建立股东派生诉讼制度,尽快启动司法程序,保护股东权益。

6,加强诚信教育,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实现公司的投资价值源泉功能。

公司要树立“股东观念、责任观念和程序观念”,加强诚信教育,积极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和保证公司持续稳定发展。我们公司近年专门设立投资者专线,开设的电子信箱,充分听取投资的建议。

我们公司制订了严格的信息披露制度,及时将公司信息准确披露给全体股东,保障全体股东平等的知情权;另一方面公司董事会严格执行授权制度,对超过股东大会授权范围的项目投资以及年度分红派息方案及年度经营计划等公司重大事项都要报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才执行。

7、避免出现“内部人”控制的情况,确保董、监事的知情权

要强调董事特别是独立董事的的知情履责权。我们中原油气每月定期出版了《中原油气》,集中反映公司在过去一个月中的生产经营、财务状况、重要会议以及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决议的执行和国家重要的政策法规情况,使全体董事、监事对公司情况能够及时、准确的加以了解,为其决策提供依据。另外,为进一步提高董事、监事的决策水平,及时掌握证券市场的最新发展,我们还建立了董事、监事定期培训制度,每年都组织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定期参加内部、外部培训,通过各种形式的培训,大大提高了决策层的理论基础和决策能力。同时我们还建立了规范的可以追究董事责任的董事会议事规则,实行集体决策、个人负责。

8、建立独立董事决策机制,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

我们中原油气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成立了“战略”、“薪酬”、“审计”等三个专门委员会,我们还积极吸收外部专家学者出任公司独立董事任专门委员会主任,支持具体工作,使决策更加科学、规范、民主;参与董事会决策,为董事会提供有力的决策依据,这些措施都必将进一步提高董事会的决策水平。

9、切实充分的发挥监事会的监督职能,建立董事、高管人员的责任追究机制

监督职能是公司治理中的重要环节,为保障监事会监督职能的充分实现,我们制订了《监事会监事分工负责制度》,另一方面公司董事会也充分保障监事对公司事务的知情权,《中原油气》可以使监事及时了解公司信息,董事会会议也邀请监事列席,并在董事会进行重大决策之前充分征求监事会意见。监事会也充分行使独立的监督权力,密切监督董事会和经营活动,只要发现违规苗头,就及时预警。

建立落实董事、高管人员责任追究制度。公司按照规定明确制定董事、高管人员履行职务责任追究制度,使责权利相统一,更好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05年12月修订)

2,《上市公司监管法规汇编》深圳证券交易所

3,张卓元.国企改革建言[M].广东经济出版社,2000.

4,何浚.上市公司治理结构的实证分析[J].经济研究,1998(5).

5,李剑铭.公司化改造以来我国企业治理结构的实证分析[J].改革.1999,

出师表

两汉:诸葛亮

先帝创业未半而中道崩殂,今天下三分,益州疲弊,此诚危急存亡之秋也。然侍卫之臣不懈于内,忠志之士忘身于外者,盖追先帝之殊遇,欲报之于陛下也。诚宜开张圣听,以光先帝遗德,恢弘志士之气,不宜妄自菲薄,引喻失义,以塞忠谏之路也。

宫中府中,俱为一体;陟罚臧否,不宜异同。若有作奸犯科及为忠善者,宜付有司论其刑赏,以昭陛下平明之理;不宜偏私,使内外异法也。

侍中、侍郎郭攸之、费祎、董允等,此皆良实,志虑忠纯,是以先帝简拔以遗陛下:愚以为宫中之事,事无大小,悉以咨之,然后施行,必能裨补阙漏,有所广益。

将军向宠,性行淑均,晓畅军事,试用于昔日,先帝称之曰“能”,是以众议举宠为督:愚以为营中之事,悉以咨之,必能使行阵和睦,优劣得所。

亲贤臣,远小人,此先汉所以兴隆也;亲小人,远贤臣,此后汉所以倾颓也。先帝在时,每与臣论此事,未尝不叹息痛恨于桓、灵也。侍中、尚书、长史、参军,此悉贞良死节之臣,愿陛下亲之、信之,则汉室之隆,可计日而待也。

臣本布衣,躬耕于南阳,苟全性命于乱世,不求闻达于诸侯。先帝不以臣卑鄙,猥自枉屈,三顾臣于草庐之中,咨臣以当世之事,由是感激,遂许先帝以驱驰。后值倾覆,受任于败军之际,奉命于危难之间,尔来二十有一年矣。

先帝知臣谨慎,故临崩寄臣以大事也。受命以来,夙夜忧叹,恐托付不效,以伤先帝之明;故五月渡泸,深入不毛。今南方已定,兵甲已足,当奖率三军,北定中原,庶竭驽钝,攘除奸凶,兴复汉室,还于旧都。此臣所以报先帝而忠陛下之职分也。至于斟酌损益,进尽忠言,则攸之、祎、允之任也。

愿陛下托臣以讨贼兴复之效,不效,则治臣之罪,以告先帝之灵。若无兴德之言,则责攸之、祎、允等之慢,以彰其咎;陛下亦宜自谋,以咨诹善道,察纳雅言,深追先帝遗诏。臣不胜受恩感激。

今当远离,临表涕零,不知所言。

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表格图解(很实用)

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性质职权会议种类、组成会议召集会议决议议事规则其他事项 股东(大 )会有限公司股东会 最高权力机构 决定公司经营方针 投资计划等11项 (p46) 股东会(首次会议、定期会 议、临时会议) 一般情况下董 事会召集、董事 长主持 特殊情况P47 一股一权 普通决议1/2以上通过 特别决议2/3以上通过 股份公司股东大 会 股东大会(年会1次/年、临 时会议) 选举董事和监事 的累积投票制 董事会有限公司 (3~13人) 1管理机构 2执行机构 3经营决策机构 4对外代表机构 5法定常设机构 召集股东会议、决 定经营计划和投资 方案等11项 (P52) 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 会议每年至少2次)一般情况下董 事长召集并主 持 一人一票 多数通过 即董事数额多数决 股份公司(5~19 人,其中独立董事 占1/3以上) 定期会议(2次以上/年) 临时会议(1/10表决权股 东,1/3以上董事或监事) 独立董事的任职 资格、职权(P55) 国有独资公司 (3~13人) 除上述职权外还有 制定公司章程报批 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无次 数规定) 董事由国资委委 派和职代会选举 经理辅助业务执行 机构(董事会) 执行业务 主持公司日常经营 工作等8项(P58) 经理的选任与解 聘由董事会决定 (P59) 监事会有限公司专职监督机构基本职能:监督公 司的一切经营活动 监督对象:董事会 总经理 具体职权:P61、P62 各7项 一般不少于3人,其中职工 代表不低于1/3 每年至少1次股份公司至少6个月1次国有独资公司外派监督机构不少于5人,由国资委派出 专职监事和职工代表出任, 职工代表不低于1/3

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存在的问题与完善对策

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存在的问题与完善对策 内容提要: 一、本文概述了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与法人治理结构的含义及关系,以及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构建企业法人洁理结构的背景,必要性和重要性。 二、指出目前我国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主要有: 1 、国有股“一股独大”,股东大会形同虚设; 2 、董事会结构不合理; 3 、监事会作用难以发挥; 4 、企业董事会及高层管理人员的产生方式不适应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 5 、所有者缺位的问题未从根本上解决; 6 、科学、合理的激励机制尚未形成; 7 、新老“三会”的有机结合尚需探索。 三、提出了完善我国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对策: 1 、修订完善《公司法》; 2 、合理配置股权,强化所有者的约束功能; 3 、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出资人制度,建立健全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监督和运营体系; 4 、加强法人治理结构中的权利组织建设,建立责权分明的组织体系及有效的激励机制; 5 、理顺新老“三会”的关系,把党管干部的原则和董事会依法选择经营管理者和经营管理者行使用人权有机结合起来。

企业法人治理结构 存在的问题与完善对策 一、现代企业制度与法人治理结构 一九九三年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提出:“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发展社会化大生产和市场经济的必然要求,是国有企业改革的方向”。所谓现代企业制度,是指以企业法人制度为基础,以企业产权制度为核心,以公司制度为主体的适应社会化大生产和现代市场经济要求的企业组织和管理制度。现代企业制度的基本形式是公司制,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是现代企业制度的主要组织形式。现代企业制度的基本特征,党的十五大报告明确指出,即“适应市场经济要求,产权清晰,权责分明,政企分开,管理科学”。 从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来看,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既要坚持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又要坚持市场取向的改革,探索公有制与市场经济的有效结合途径。一九九三年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指出:“国有企业实行公司制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有益探索”。一九九九年党的十五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公司制是现代企业制度的一种有效形式”。国有资本通过股份制可以吸收和组织更多的社会资本,放大国有资本的功能,提高国有经济的控制力、影响力和带动力。从而确定了公司制在现代企业制度中的重要地位。而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是公司制的核心,是现代企业制度建设的基本内容,因此,只

我国公司治理结构的现状与完善研究(精)

摘要:公司治理结构的优化与完善是现代公司制度的核心问题。我国公司的治理结构模式采取的是大陆法系的“内部监控模式”,即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关,股东会产生董事会和监事会,董事会和监事会对股东会负责。但现阶段我国公司治理结构却出现了股权结构不合理、内部控制失衡、经理人市场不完善以及利益相关者治理机制欠缺等问题。这就需要采取健全股权结构、完善内部控制机制、发展经理人市场与维护利益相关者权益等措施来加以解决。 关键词:公司治理;现状;完善 一、公司治理与公司治理结构 (一公司治理 公司治理的概念于20世纪30年代由美国学者贝里和米恩斯在1937年发表的《现代股份公司和私有财产》中提出。19世纪末20世纪初,西方各资本主义国家相继进入帝国主义阶段,资本扩张加剧,在第二次工业革命的催化下,各行各业的公司规模不断扩大,迫切需要职业化、统一化的经营者来加强对公司的控制和管理,单一的所有者或人数众多的股东都无法满足这一要求。而公司的所有权和经营权相分离,又导致所有者与经营者、大股东与小股东之间在分权与制衡的过程中分歧不断,公司治理的问题就这样产生了。 (二公司治理结构 公司治理结构是公司治理的制度表现,它是指基于公司章程的规定,促使公司各组织机构相互分工合作,相互监督制衡,维持公司良好运营,在最大限度地维护所有者利益的同时,实现公司各方利益相关者如债权人和职工的利益平衡的制度安排。公司治理结构不仅强调公司的管理机构应该各司其职,各尽其责来贯彻公司经营目标,还要求不仅要实现股东利益的最大化,也要兼顾利益相关者的诉求。它应包括如何配置和行使控制权,如何监督和评价董事会、经理人员和职工,以及如何设计和实施激励机制等内容。 二、我国公司治理结构的模式

公司财务治理结构问题研究

企业导报2011年1月(上)公司财务治理结构问题研究张婧(山西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山西太原030006)【摘要】我国公司财务治理结构存在股权结构不合理、财权配置过于集中、财务监督机制失效、财务激励失衡、所有者缺位、信息披露制度不规范等问题。分析了不合理的财务治理结构形成的原因和产生的后果,提出了优化股权结构、合理配置财权、提高债权人地位、界定清晰的财务主体、加强内部财务监控等建议。【关键词】财务治理结构;股权结构;财权配置;监督财务治理是一系列规范和协调利益相关者之间财务冲突的制度安排,它基于这些制度安排,对企业财权进行合理配置,在强调相关利益人共同治理前提下,形成有效的财务激励约束等机制,实现公司财务决策科学化,并最终使企业获得利益最大化。有效的财务治理,依赖于有效的财务治理机构和治理机制,达到科学治理的目的。公司财务治理结构作为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框架中存在和运行的一个重要系统,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处于核心地位,它将直接影响企业的整体经营管理。财务治理是界定与协调各利益相关主体在财权流动和分割中所处地位和作用,最终实现各主体在财权上相互约束、相互制衡,促使企业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和效果的公司治理。一、我国公司财务治理结构存在的问题(1)股权结构不合理,一股独大现象普遍存在。股权结构的合理与否直接关系到治理结构乃至财务治理是否有效,股权结构决定公司控制权的分布,决定所有者与经营者之间委托代理关系的类型。我国上市公司股权结构复杂、股票种类繁多,有各种类型的股票等,其中以流通股和非流通股对财务治理结构的影响最大,存在大量的非流通股致使企业在经营管理上和分配股利上有明显的不同,它将直接影响公司建立合理的财务治理结构。(2)中小股东的治理机制不完善,较少参与企业的治理过程。上市公司的决策权仍过多地被控股大股东掌控,致使中小股东利益屡受侵害,在享有公司重大决策权的同时并不承担公司的全部风险,把剩余风险转嫁给债权人,忽视和侵犯了中小股东利益。公司的治理层有时会利用一些便利的条件,安排有利于大股东和他们自己利益的财务治理结构,从而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3)缺乏激励与约束相容的业绩评价机制。由于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财务治理权的配置必然导致代理成本上升,委托人欲实现自身目标的最大化,只能采取各种方式对代理人的行为进行激励和监督,降低代理成本,有效激励和监督的前提是正确合理的业绩评价。(4)信息披露不规范。由于目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质量低劣,做假帐、虚报利润、掩盖真实经营状况的现象比比皆是,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不但不协助市场监管者和投资者监督揭露这种现象,反而积极参与,再加上市场操纵行为猖獗,使得股票价格常常严重背离实际价值,导致投资者对上市公司的财务状况、信用能力和未来发展前景产生误解。二、完善我国公司财务治理结构的对策(1)理顺产权关系、明确财务主体。明晰的产权关系有利于促进生产效率的提高,我国大部分上市公司的产权是国有股一股独大,却又存在着所有者代表缺位的现象,而且母子公司的资产、人员、财务关系模糊,关联交易混乱。产权不清,财务主体不明,造成了国有企业的困难现状。要深层次推进产权制度改革,明确投资者所有权和法人所有权的区别,完善企业的产权结构,建立良好的财务治理结构,从而界定清晰的具有独立性和经济性的财务主体,使其独立行使权利和承担义务。这是建立和完善公司财务治理结构的基础条件。(2)优化公司股权结构、规范国有控股股东行为。国有股东在上市公司中处于控股地位,在相关制度不完善的情形下,国有股东可以凭借其控制地位侵占中小股东的利益,上市公司国有股东的行为必须进行规范。(3)加强公司内部财务监控。上市公司的财务监督体系是财务治理结构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采用监事会模式,又引入了独立董事制度。改革独立董事选聘机制,赋予独立董事更具体的权利,合理设计独立董事薪酬,使独立董事在经济上不依赖企业,取消董事会下设的审计委员会,改为隶属监事会领导。改革监事会的组成和产生办法,由流通股股东投票产生监事会成员,代表监管部门、中小股东和债权人的监事在监事会中占控制地位。设立执行监事,赋予监事更具体的权利。进一步完善《公司法》有关条款,明确职工的责、权、利,发挥职工的监督作用。(4)进一步完善公司信息披露制度。应当披露的重大财务信息至

公司治理结构与财务管理目标

内容提要:本文从公司治理结构的角度认识财务管理目标。公司治理结构是现代企业制度的核心,有效率的公司治理结构本质在于利益相关者的平等参与。当前,在我国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过程中,必须正确把握公司治理结构的内涵,实现公司治理结构的创新,并需要根据环境变化调整财务管理目标。 好的公司治理结构被当作增强经济活力,提高经济绩效的基本手段,财务管理作为企业管理系统中的核心子系统,又存在和运行于公司治理结构框架中。公司的治理结构变了,则公司进行财务决策的出发点和归宿点也要相应变化。不同的公司治理结构,将产生不同的财务管理目标。深刻理解公司治理结构这一现代企业制度的核心,正确认识公司治理的内在逻辑,对于优化公司理财行为,提高经营绩效,都具有重大意义。 一、公司治理结构的定义和实质 1.公司治理结构要解决的问题 公司治理结构是现代企业制度的核心,现代企业区别传统企业的根本点,在于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作为委托人的所有者将财产授予代理人经营,由于委托人和代理人的目标函数不一致,以及不对称信息的因素,代理人就可能利用自己的信息优势,采取机会主义行为来谋求自身利益,而损害委托人利益。因此,尽管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可以产生代理收益(分工效果和规模效果),但委托人为使其效用最大化而通过合约监控代理人的行为,而产生的代理成本也是必然发生的。只要存在委托代理关系,就会产生利益冲突,如果这种冲突不可能通过完备的契约得到解决,则公司治理结构问题必然在企业中产生。公司治理之所以成为必要,关键在于企业中存在的两个问题:一是代理问题,二是不完备合约(契约)。公司治理结构的主要内容,就是如何设置一个最优化的激励约束机制,来协调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关系。 2.公司治理结构的定义和框架 广义地讲,公司治理结构包括两个层次。第一层是外部治理机制,第二层是企业内部治理机制,也就是法人治理结构。这其中涉及到理论的内容相当广泛和综合。本文集中讨论内部治理结构,也就是狭义上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治理结构主要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一是治理主体,即谁参与治理,现代治理结构理论认为,企业治理主体就是利益相关者。二是治理客体或治理对象。治理结构着重解决的是利益相关者之间的责权关系,尤其是剩余索取权和控制权的分配,为确保合作关系的稳定,每个利益相关者必须有监督、约束对方的权利,必须分享资源配置的决策,这些权利就是控制权。可见,剩余索取权和控制权的合理分配,是企业治理结构的现实内容。三是治理手段。对法人治理结构来说,要达到合理剩余索取权和控制权,必须具备一定的程序和机制,常见的有表决程序、利益分配程序、人事任免程序和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等机构。 总之,治理结构是一种契约(合约)制度,它通过一定的治理手段,合理配置剩余索取权和控制权,以形成科学的自我约束机制,其目的是协调利益相关者之间的责权利关系,促使他们进行长期合作,以形成效率和公平的合理统一。 二、有效的公司治理结构本质在于利益相关者的平等参与与合作

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 营造发展

规范企业法人治理结构营造发展“场、势”环境 当前,随着新常态下国家经济的结构性调整,深化改革正向纵深发展,对于社会经济细胞企业而言,在这个急剧的变革时期,尤其要注重规范企业法人治理结构,促进企业良性发展。 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是公司制企业的核心,是企业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各自的职责及相互关系的表现,规范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客观上就要求做到各负其责,协调运转,有效制衡。 总体而言,股东大会是企业的最高权力机构,由全体股东组成,主要职责是对公司的重大决策如决定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董事和监事任免等行使表决权;而董事会则是企业的决策机构,主要职责是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聘任高管人员,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等等;监事会是企业的监督机构,主要职责是检查公司财务状况,检查公司董事、总经理等高管人员是否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决议的行为,检查公司劳动工资计划、职工福利待遇等是否侵犯职工合法权益等等;经理层是由以总经理为主体的经营管理班子组成,主要负责实施公司董事会的各项决策事项,组织公司日常经营管理活动。规范这四个方面的关系,促进企业良性发展,就是规范企业法人治理结构。

新经济条件下,规范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就要从营造“场”和“势”两个环境来着手。 “场”是一个支撑的着力点,任何事物都必须在一个“场”的环境中存在,它既可以是一个能量场、也可以是一个发散场,并由此产生一种“场”效应,我们规范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其实就是营造这个“场”环境或者“场”效应的过程。透视一个企业的发展,主要由三个层面构成,即技术层面、制度层面和文化层面,技术层面只是一种操作过程和手段,也就是经理层日常经营管理活动,而规范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则是一个制度层面的东西,并有逐渐向文化层面过渡的趋势。因此,营造企业的“场”环境,把企业各个层面通过相应的制度和运行机制有机的联系起来,架构规范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制度,以实现企业协调运转,有效制衡,并由此形成一种“场”效应,促使规范运营、良性发展。 而“势”则是一个持续的过程,任何事物都有其存在、发展和消亡的过程,“势”就是这个过程的驱动力,并由此产生一种“势”效应。我们规范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其实是一种营造这个“势”环境或者“势”效应的过程。在新常态下的企业改革发展中,规范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就是一种“顺势”而为、长期发展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可以综合运用“顺势、乘势、借势、造势、用势”等方式,通过“势”的驱动力,不断推动企业法人治理结

建立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思考

建立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思考 构建科学规范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也是管理科学的需要。科学管理不仅要抓好企业中主要涉及企业生产力属性的管理如生产管理、计划管理、质量管理、设备管理、技术管理等。为适应市场经济的需要,而更注重抓好企业中主要涉及企业生产关系属性的管理组织及管理制度建设,改革传统的计划经济条件下的企业领导体制,坚持管理思想、管理制度创新,根据决策、执行、监督三权相互分离、相互制衡的原则,建立由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组成的法人治理结构,做到责权明确、各司其责、相互制衡。 一、强化董事会、监管会的监督决策职能和监督职能。 董事会是股东会的常设机构、受托经营管理资产,在法人治理结构中处于中心地位并起关键作用,可以说公司兴亡、董事负责。为此,我们董事会牢牢树立对全体股东负责,追求股求利益最大化的经营理念。 1、通过将董事会的议事规则规范化、科学化,初步建立了董事会的决策机制。几年来,我们始终坚持“三会四权”即股东会的最高决定权、董事会的经营决策权、监事会的监督权与经理的日常经营管理权相互制衡的原则,针对每个企业的具体情况,分别制定了公司的《董事会管理人员议事规则》,进一步详细明确了董事会、

经理的职责与权限,在实际动作中,坚持董事会既不能随意干涉总经理的日常管理工作;总经理也不能越权行事,必须接受董事会监督,基本形成了职权明确、科学制衡的运行体系。董事会不介入具体事务、集中精力抓大事、抓决策,增强了决策的科学性;经理人员专心致志抓生产经营、抓组织协调,增强了企业灵活性和市场应变能力,大大提高了工作效能和管理交通,实践证明:“三会四权”的制衡机制,保障了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有效运转。 2、建立了对企业经营者的激励与约束机制。公司的整个管理体系中,最重要也最微妙的问题要算董事会与高层经理之间的关系了。说它重要是因为如果这种关系处理得当,公司就会兴旺发达;处理不当,公司可能会大伤元气,甚至一蹶不振。说它微妙,是因为公司法对此只规定了粗略的原则,各种具体问题的处理上,留下了大量的活动余地,而由董事会和总经理自由周旋。为次,我们分别制定了《经营者目标考核责任实施办法》。初步建立了对企业以营者的激励约束机制。 3、建立了规范财务管理与监督体系。规范财务管理就是加强控制、监督与约束,要从基础管理工作抓起,特别是建立健全财务管理体系,提高财务管理整体水平;建立健全会计核算体系、提高核算整体水平;加强资金管理,提高风险防范能力;加强成本与负债控制等等。三年来,逐步建立了规范财务管理与的监督体系。第一,

公司治理结构问题分析与对策 雷士照明案例分析

从雷士照明管理控制权之争反思上市公司治理结构问题 一、案例背景 中国最大照明品牌之一的雷士照明,再次陷入了内斗的狗血剧。 8月8日,雷士发布公告称ceo吴长江因为关联交易和利益输送被董事会罢免,公司董事长兼大股东德豪润达负责人王冬雷任临时ceo;同时下课的还有其他3名吴系高管。 当天下午,王冬雷带领数十人员到吴长江办公室发生打斗事件。8月11日下午,吴长江和王冬雷分别坐镇重庆和北京,分别召开“雷士照明媒体见面会”,隔空叫阵,相互指责。 这一系列风波将雷士内乱再次曝光。对雷士而言,这不是吴长江与资本方的第一次争斗。事实上,自引入资本以来,如何处理股东之间、创始人之间、创始人与投资者之间的利益之争,一直困扰着雷士,它亦因此堪称近年来少有的公司治理典型教案。 二、影响与评析 雷士风波,表面上看是一场创始人与投资人的内部之争,其本质是公司治理结构求取平衡,主要反映出以下几个问题: 1、职业经理人角色错位 在公司治理中, 股东与职业经理人是一种典型的委托——代理关系,但职业

经理人和股东之间本身不可能有完全一致的利益和目标,由于信息不对称, 使委托人无法掌握代理人的所有行动, 职业经理人就可能为了实现自身利益的最大化而不顾股东利益,从而与大股东产生严重分歧和矛盾。 中国公司治理结构的委托代理关系上移现象 2、权力制衡机制不足 从王冬雷反映吴长江被罢免CEO主要原因是在未告知董事会成员情况下,将雷士照明品牌权利私自授予给了另外三家与吴长江有深度关联企业一案来看,内部的制衡机制形同虚设。 三、启发与思考 反思雷士照明的公司治理问题,对完善中国的公司治理有益。 1、创始人地位是否承认? 要承认创始企业家的独特地位。在建立企业的过程中,创始人留下了自己的深刻烙印,联想、华为等优秀企业莫不如此。吴长江最大的筹码,如同当年娃哈哈的宗庆后,是公司独立而庞大的经销商网络。 2、董事会究竟应该如何监控管理层? 1)每年要对CEO进行正式的评估。2)要有CEO的继任计划。3)对于管理层自身发展的问题,每年CEO都应向董事会递交一份关于公司管理层发展项目的报告。 四、解决方案

利益相关者视角下公司财务治理结构问题的研究

利益相关者视角下公司财务治理结构 问题的研究 一、引言 随着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人们已清晰地认识到,企业的成功经营不仅需要科学管理以使资金在运动中实现其“价值”,而且需要合理的治理结构以保证决定资金运动的“权力”更合理地配置,随着企业规模的不断扩大,由于利益追求的不同,股东与债权人、小股东以及管理者之间问题的产生,公司治理不仅成为一个世界性的课题,在国内也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公司治理是公司获得长足发展的关键,而财务治理是公司治理的核心内容,公司治理的目标在很大程度上是依赖企业财务治理来实现的,本文通过探讨财务治理的现状以及财务治理结构存在的问题,提出完善财务治理结构的对策,使企业的财务治理问题能够得到更好的解决,提高公司财务治理的效率,保障企业能够更好的发展,实现利益相关者价值最大化。 西方理论界对财务治理的观点,从最初的“股东利益至上”到后来的“利益相关者”共同治理,财务治理得到不断地发展和修正,我国学者也指出原有的以“股东至上”的单边治理模式已不能适应新环境的需求,现代公司应建立一个由各利益相关者合作的共同治理机制,以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的财务治理目标(王海生,2015),在借鉴西方相关理论研究成果的基础上进行了创新研究,提出了财务治理及其结构等相关概念,初步建立起了财务治理理论体系框架,取得了十分显著的研究成果,为进一步促进财务治理的发展和应用做出了重大贡献。对利益相关者财务治理的充分关

注是实现利益相关者、企业和社会和谐发展的必要条件。根据我国国情,在重视企业财富的同时关心社会公众的利益,追求效率与公平的统一,必将成为财务治理未来的发展方向(王凤一,2017)。 二、基于利益相关者视角的财务治理理论基础 (一)委托代理理论 委托代理关系的产生源于现代企业制度的发展,使得所有权与经营权发生分离,公司所有者委托经营者管理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形成了所有者与经营者之间的委托代理关系(龚宇姣,2012)。传统委托代理关系中的公司所有者是委托人,经营者是代理人,现代公司的委托代理关系包括股东与董事会之间、董事会与总经理之间以及经理层与员工之间等。委托人的利益是通过代理人的行为实现的,然而代理人是自利的经济人,由于两者目标的不一致、信息的不对称,就会产生代理人问题,主要包括“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 较好的财务治理能够降低委托代理成本,降低股东和债权人的信息不对称风险,从而使企业运行效率更高(高明华等,2012),而为了减少道德风险,降低代理成本,委托人就必须对代理人的行为进行监督控制,并建立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来影响代理人的行为。因此,激励约束机制是委托代理关系中的关键问题。 (二)产权理论 产权理论作为现代企业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学者们从不同的角度提出了不同的观点,首先,产权等同于财产所有权,是指对给定财产的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和转让权(曾莉,2009),利益相关者产权理论的观点

完善公司治理的思考

完善公司治理的思考 在现代社会,公司已成为经济活动中最主要的主体,保障公司健康发展的有效途径就是建立良好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治理也成了世界性问题。 一、公司治理的价值 (一)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制衡 1.保障股东会的正常运行 公司治理的核心价值是在所有权与经营权高度分离的基础上,如何保证所有者利益与经营者利益的平衡,最大限度地减少代理成本。作为公司股东,其出资是公司财产的来源,也是公司剩余财产的所有者。为此,各国的公司法都把保护股东利益作为公司治理的首要任务。世界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发表的《公司治理原则》正文部分的第一句就是:公司治理框架应当保护股东的权利。 合理界定公司股东和董事的权利界限,有利于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制衡。所以,股东权和董事权成为公司治理的主要内容。股东权包括自益权和共益权,有学者将股东自益权称为“受益权”,是指股东为从公司获取财产利益而享有的一系列权益;又将共益权称为“治理权”,是指股东为参与公司决策、经营、管理、监督和控制而享有的一系列权利,不含有直接的财产内容。共益权包括股东大会的表决权、召集权、质询权、知情权、董事监事选任权、公司解散请求权等。股东的共益权不仅表现为公司经营决策之参与,而且表现为对公司经营者的监督与控制。股东投资设立公司的目的是为了其利益的最大化,获取

利润,实现股东所享有的受益权。而股东共益权成了股东实现自益权的手段。公司治理通过规定股东行驶共益权的方式、方法,从而维护其应有的权益。 各国公司法之所以对股东大会作出规范,是因为股东的共益权要得到实现,只能通过股东大会,但股东大会不属公司的常设机构,公司股东大会的议题确定、筹备、会议通知等程序性工作,都是由公司的实际控制者——董事会负责,如果董事会拒绝股东大会的准备工作,股东必须有有效的救济途径,这是公司治理必须解决的问题。 另一方面,股东通过股东大会行驶其所有者权益,可以排除股东对公司董事经营行为的不当干预。通过公司法确立的公司治理结构,明确了股东干预董事会的程序、方式、方法,使股东和董事有合理的预期。 2、合理界定董事会职责 在董事及董事会履行职责时,如果越权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就产生了代理成本。解决代理成本的有效方法是强化董事责任。另一方面,为保证董事能正确行驶经营权,应对股东和董事进行合理分权。无论是强化董事责任还是股东与董事的合理分权,都是通过公司治理来实现的。 (1)董事与股东分权 其实,股东与董事各自到底应享有什么权力,并没有固定理论与模式。英美公司法理论和司法实践认为,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可以行驶公司的所有权力。公司法之所以对规定股东权力,仅仅起合同的模范文本的作用,公司的参与人可以根据需要和相互协商的结果,变更公司

公司治理结构与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研究--开题报告

毕业论文开题报告审批表 学院: 财经学院指导教师:XX XX 学生姓名刘倍专业会计学班级1025 论文(设计)题目公司治理结构与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研究--以阿里巴巴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为例题目类型工程设计(项目)类□论文类 作品设计(作品)类□其它□一、选题简介、意义与背景 内部控制是现代企业重要的内部管理机制,在保证企业稳定有序发展方面发挥了重大作用,同时,公司治理是现代企业制度的核心,是利益相关者的共同治理,涉及利益相关者在权利及责任方面的分配及制衡。公司治理结构直接影响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的质量,公司治理目标的实现也需要依靠内部控制来完成。公司要建立健全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需要有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其实这与公司治理有紧密的关系。实质上,信息披露有内外两种边界,信息披露外部制度(即法律法规)决定外部边界,公司治理结构决定内部边界(田昆儒,2001)。所以,只有有效合理的公司治理结构才会提高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的质量,让其内部控制发挥更好的作用。 所发生的大量舞弊事件,对其研究发现,内部控制信息披露质量差是直接原因,公司治理层面出现的问题是其根本原因。与此同时,内部控制信息披露质量也会影响公司治理。它的高低就像是一面镜子,反映上市公司治理状况的优劣。可见,公司治理与内部控制信息披露有强烈的互动关系。因此,本论文基于内部控制和公司治理深度嵌入互不分离的关系,拟从公司治理行为主体的角度来研究公司治理行为主体对内部控制信息披露质量的影响,以期为提高上市公司内部控制信息披露质量提出合理化建议,保证企业健康有序发展。 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的演进,一系列财务舞弊案件的发生,国内外学者己从多个角度对内部控制进行研究,都表明公司治理与内部控制之间有强烈的互动关系。本研究从阿里巴巴公司治理行为主体的角度来研究公司治理行为主体对内部控制信息披露质量的影响。从阿里巴巴公司支付宝业务治理行为主体的角度,研究公司治理行为主体哪些因素影响内部控制信息披露质量,是怎样影响的,针对出现的问题提出合理化的建议。

管理学完善上市公司财务治理结构的对策研究财务

完善上市公司财务治理结构的对策研究_财务管理论文-毕业论文 作者:网络搜集 下载前请注意: 1:本文档是版权归原作者所有,下载之前请确认。 2:如果不晓得侵犯了你的利益,请立刻告知,我将立刻做出处理 3:可以淘宝交易,七折 时间:2010-06-10 21:30:11 [摘要]文章从分析上市公司财务治理结构现状入手,指出其存在的法人治理结构不完善、财务治理权配置不当等问题,并进一步提出相应的改进措施,如改善上市公司股权结构,完善上市公司分层财务决策机制及拟定合理的业绩评价指标,进行有效的激励和约束等。 [关键词]上市公司;财力治理结构;分层财务决策;业绩评价 一、我国上市公司财务治理结构现状 当前我国上市公司在外部市场约束,内部结构制衡及公司管理制度等方面存在

着严重的委托代理关系下的权责失衡,公司的“内部人控制”已成为一种相当普遍的现象,表现为各利益相关主体在财权的流动和分割中缺乏约束和制约,如大股东滥用控股权,经营者决策随意,无风险防范意识等。追其源头皆是由不完善的财务治理结构造成的企业内部监督、制衡机制的失灵产生的后果。 1.法人治理结构极不完善。 现代企业制度要求企业建立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能够互相监督、制约。在郑百文的股权结构中,第一大股东郑州市国资局持股14.64%,而前十大股东持股仅占26%,流通股高达54%,并且第一大股东又将所持国有股股权划归与郑百文同一法定代表人的郑州百文集团有限公司经管。这样,外部力量对公司干涉极弱,而郑百文也正是利用了这种经营自主权的扩大而大行违背经济规律甚至违法乱纪之道。ST猴王和其第一大股东猴王集团更是在很长一段时间里,二者的董事长、总经理、甚至党委书记都是由同一个人担任,集团和公司的人、财、物都是搅在一起的,使得猴王集团可以轻而易举地从股份公司拿钱,或者以股份公司名义贷款,或者要求股份公司为其提供担保贷款。据查,猴王集团用这三种形式从股份公司提走了近10亿元资金。 2.财务治理权配置不当。 财务治理权是对公司资金进行计划、调配、使用、监督和控制的权力。从职能上包括财务决策权、财务执行权和财务监督权。上市公司只有拥有这三种权力才能说明其是独立的理财主体,有理财主体资格,而同时为了保证公司组织目标的实现

【国办发〔2017〕36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指导意见

【国办发〔2017〕36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国有 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指导意见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 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7〕3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完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是全面推进依法治企、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内在要求,是新一轮国有企业改革的重要任务。当前,多数国有企业已初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但从实践情况看,现代企业制度仍不完善,部分企业尚未形成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权责不清、约束不够、缺乏制衡等问题较为突出,一些董事会形同虚设,未能发挥应有作用。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为改进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完善国有企业现代企业制度,经国务院同意,现提出以下意见: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从国有企业实际情况出发,以建立健全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为

方向,积极适应国有企业改革的新形势新要求,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完善体制机制,依法规范权责,根据功能分类,把握重点,进一步健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二)基本原则。 1.坚持深化改革。尊重企业市场主体地位,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和企业发展规律,以规范决策机制和完善制衡机制为重点,坚持激励机制与约束机制相结合,体现效率原则与公平原则,充分调动企业家积极性,提升企业的市场化、现代化经营水平。 2.坚持党的领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把加强党的领导和完善公司治理统一起来,明确国有企业党组织在法人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发挥国有企业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保证党组织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董事会依法选择经营管理者、经营管理者依法行使用人权相结合,积极探索有效实现形式,完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 3.坚持依法治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法规,以公司章程为行为准则,规范权责定位和行权方式;法无授权,任何政府部门和机构不得干预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实现深化改革与依法治企的有机统一。 4.坚持权责对等。坚持权利义务责任相统一,规范权力运行、强化权利责任对等,改革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深化权力运行和监督机制改革,构建符合国情的监管体系,完善履职评价和责任

公司治理结构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公司治理结构存在的问 题及对策 Document serial number【KKGB-LBS98YT-BS8CB-BSUT-BST108】

公司治理论文 我国公司治理结构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姓名:xx 班级:xx 学号:xx 我国公司治理结构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xx 摘要:在经济全球化进程日趋加快的新形势下,加强公司治理已成为国际潮流,受到国际企业界的普遍高度重视。公司治理结构,是我国构筑市场经济体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致力于研究解决的课题.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国有企业改革的目标,而健全公司治理结构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关键。本文分析了当前国有企业公司治理结构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改进对策。 关键词:公司治理结构;存在问题;对策 一、公司治理结构概述 (一)公司治理结构的内涵 公司治理结构(corporate governance),又称公司治理机制,是公司组织机构现代化、法治化问题。从法学的角度讲,公司治理结构有广、狭二义。前者泛指一切对公司经营管理产生影响的法律制度,包括公司机关(组织机构)制度、股东“用脚投票”(抛售其持有的股份)、上市公司收购等1。后者是指为维护股东、公司债权人以及社会公共利益,保证公司正常有效地运营,由法律和公司章程规定的有关公司组织机构之间权力分配与制衡的制度体系2。本文仅从狭义上进行探讨。 (二)国外公司治理结构理论的发展 国外公司治理结构的理论经历了一个从“股东本位论”到“利益相关论”的发展过程。与此相适应,立法模式也经历了一个从“资本基本主义”立法模式到“利益共同体主义”立法模式的演化过程,到目前又有了新的进展。以德国为例,德国联邦政府于2002年夏季提出了公司治理改革的10点计划。在此基础上又提出了《联邦政府改善公司治理的措施目录》(以下简称《目录》),此后又颁布了《德国公司治理准则》(以下简称《准则》 (三)主要内容措施 首先,强化对股东权利的保护。为了弥补股东大会的不足,《目录》和《准则》提出了强化股东以个人或少数股东身份监督经营者的措施:(1)完善股东代表诉讼制度;(2)完善股东集体诉讼制度。其次,加强对董事的约束和激励。为了防止董事利用其职权侵害公司和股东利益,必须对董事施予一定的约束和义务;同时,为了使董事为公司的利益而勤勉地工作,必须对董事施予一定的激励。再次,强化监事会的监督职能。《准则》对监事的资格限制和职责作出了一些修正:(1)监事资格的限制。《准则》规定,监事会成员必

健全内部控制体系完善法人治理结构

健全内部控制体系完善法人治理结构 1

健全内部控制体系完善法人治理结构 (一)、中国证券公司治理的现状经有关部门调查发现中国证券公司在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层的组织设置及相应关系的界定上有很大随意性董事长的身份界定模糊董事会与经理层之间董事长与总经理之间往往分工不明有的干脆一肩挑当前有二成券商的一把手身兼两职同时作为国有企业或国有资产控股的证券公司由于国有资产代表缺位等原因”三会”的设置形同虚设致使董事会大多流于形式监事会往往只是形式是设立一个办公室并没有一个有效的职能部门对财务状况、董事及经营层进行监督却承担起党务、行政等”份外工作”为此在这种权利制衡的真空状态中券商的实际经营决策大权主要仍由公司高管人员掌握造成部分公司信息不透明内部人控制和操作不规范等弊端公司的经营决策也不能做到科学化和民主化另外在股权结构中也形成两个极端一方面”一股独大”大股东控制经营管理层现象较为突出有的甚至直接委派经管人员显而易见地构成了对其它中、小股东利益的侵害另一方面一些券商特意将股权结构设计得过于分散单个股东拥有的比重都不大即使最大股东持也不到10%为此反而削弱了股东会、董事会对经营层的约束作用强化了经营层对公司的控制力度加大了内部人控制 2

(二)、完善法人治理结构的对策当前就券商的现状而言完善法人治理结构重点对策是首先扩大证券公司股权融资推进券商的增资扩股以及依法公开发行股票、债券和其它有价证券为券商获得稳定的长期资金来源提供了制度保证;同时又促进股权主体多元化从而有利于分散股权优化股本结构完善证券公司治理结构其次实行经营者及员工持股和股票期权的激励约束机制促使证券公司成为公司利益相关的共同体;而且也扩大了公司的融资渠道减少了筹资成本第三在董事会中建立独立董事制度完善董事会的组织机构让与控股股东没有任何关系的诚信、正直、勤勉、尽责的专业人士经过法定程序以独立董事的身份进入董事会并拥有相应的权利从而使独立董事切实担负起保护股东、特别是小股东权益的责任 (三)如何健全内部控制体系 3

(公司治理)公司治理结构的若干问题

关于公司治理结构的若干问题 ( 一) 基本概念 “企业治理结构”是个很难准确翻译的词。其英文原文是“Corporate governance ”, 国内有法人治理结构,公司治理结构,企业治理机制等几种译法。本书虽然采用的是“企业 治理结构” 这么一种译法,但这里的“结构” 应当理解为兼具“机构” (Institutions) ,“体系” (systems) 和“控制机制” (Control Mechanism) 的多重含义。 简单地说,企业治理结构研究的是各国经济中的企业制度安排问题。这种制度安排,狭义上指的是在企业的所有权和管理权分离的条件下,投资者与上市企业之间的利益分配和控制关系( 希列法和维希尼1996;Schleifer and Vishny 1996) ,广义地则可理解为关于企 业组织方式、控制机制、利益分配的所有法律、机构、文化和制度安排,界定的不仅仅是企业与其所有者(shareholders) 之间的关系,而且包括企业与所有相关利益集团( 例如雇员, 顾客,供货商,所在社区,等等,统称stakeholders) 之间的关系。这种制度安排决定企业为谁服务,由谁控制,风险和利益如何在各利益集团之间分配等一系列问题。这种制度安排的合理与否是企业绩效最重 要的决定因素之一。 从提高企业绩效的角度来看,企业治理结构所要研究的问题,大概可以分为两大类。第一类是经理层、内部人的利益机制(The Incentive Issue) 及其与企业的外部投资者利益和社会利益的兼容问题;这里既包括经理层的激励控制问题,也包括企业的社会责任问题;这是经济学家研究的焦点。第二类是经理层的管理能力问题(The Competency Issue) ,亦即由于企业领导层( 总裁、董事会) 的管理能力、思想方式与环境要求错位而引起的决策失误问题;管理学家往往对此更为关注。 从利益机制的角度来看,企业治理结构改革所要回答的是什么样的企业制度最有利于“确保投资者在上市企业中的资产得到应有的保护和获得合理投资回报” 的问题,或者更具体地说,是如何保证外部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不被企业的“内部人”( 经理层和占有控股权的 大股东) 侵吞的问题。亚当、斯密在“国富论”中就指出,受雇管理企业的经理在工作时一般不会象业主那么尽心尽力。1932年,爱德夫伯利(Adolph Berle) 和嘉得纳弥恩斯 (Gardiner Means)对企业所有权和管理权的分离后产生的"委托人”(股东)和“代理人”(经 理层)之间的利益背离作了经济学的分析,奠定了“代理人行为”的理论基础。由于委托人与代理人之间的利益背离和信息成本过高而导致的监控不完全,企业的职业经理所作的管理 决策就可能偏离企业投资者的利益。例如,投资者的目的是投资利润最大化,而职业经理往往追求企业规模的最大化,这不但是因为经理人员的报酬在实践上与企业规模呈正相关关系,而且是因为规模和成长本身所带来的权力和地位。与此相比更为有害的是代理人的监守自盗现象,在企业管理上表现为各种侵蚀委托人利益的“代理人行为”。例如,经理人员用 “转移价格”的方法,以低价将企业资产出售给自己所持有、控制的其它公司(或以高价收 购) ,给自己支付过高的薪金和反兼并“金降落伞”,扩张各种不正当的在职消费,等等。 由于这种“代理人行为”可能的存在,一个国家的企业治理结构对于作为“委托人” 的外部投资者利益保护的有效与否,不仅影响到投资者与经理层、内部人之间的利益分配问题,而且直接影

完善法人治理结构 发挥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

在适应公司治理结构中充分发挥党组织政治核心作 用的实践和探索 付村煤业有限公司王广蕾 摘要:本文以枣矿集团付村煤业有限公司为例,全面阐述了国有企业党组织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有效发挥政治核心作用的实践情况,并结合企业实际,提出党组织在发挥政治核心作用中存在的问题,以及一系列推进现代企业制度下党建工作的保障措施,为国有企业在深化公司治理结构中强化党建管理提供了实践基础。 关键词:现代企业制度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实践探索 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了“国有企业党组织要适应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完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政治核心作用”的重要论述。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中组部部长李源潮到中央企业和北京市调研国有企业党建工作时也指出,要认真抓好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整改落实工作,以改革创新精神推进国有企业党建工作,确立党组织在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中的政治核心地位,把党的政治优势转化为企业的科学发展优势。国有企业党组织如何进一步巩固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的政治核心地位,为企业发展充分发挥保证监督作用,成为新时期党建工作面临的一项重要课题,为此,付村煤业公司党委进行了孜孜不倦的实践和探索。 1.付煤公司党组织基本状况 付村煤业公司共有员工4120余人,党委下设30个基层党支部,共有党员827人。围绕企业生产经营中心任务,形成了以党委为核心,组织人事、宣传、纪检、办公室、工会、团委、计生、退管、武装保卫9个党群部门协作配合、30个基层党支部相互促进的党建工作格局。按照职工总数的1%左右配备了专职党务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人员,建立了精干的党群工作者队伍。同时,以基层区队为基础,结合

公司治理结构与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研究

公司治理结构与内部控制存在的问 题研究 公司治理结构与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研究--以阿里巴巴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为例目录目录................................................................. (1) 摘要:............................................................. (3) 关键词:............................................................. ........................................................... 3 1绪论................................................................. ............................................................ 3 选题背景与研究意义................................................................. ............................. 3 选题背

.............................................. 3 研究意义................................................................. .............................................. 4 研究综述................................................................. ................................................. 4 国外研究综述................................................................. ...................................... 4 国内研究综述................................................................. ...................................... 5 2公司治理行为主体与内部控制的相关理论. (5) 公司治理行为主体相关理论................................................................. ................. 5 公司治理的释义................................................................. .................................. 5 公司治理行为主体的构................................................................. ...................... 5 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的相关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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