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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巷工程进尺验收办法

井巷工程进尺验收办法
井巷工程进尺验收办法

平禹一矿

井巷工程进尺验收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矿井工程质量管理,保证采掘工作面正常接替,促进安全生产,制定了《平禹一矿井巷工程进尺验收管理规定》。

第二章验收组织

第二条:为保证验收工作顺利进行,成立开掘、回采及其它工程进度验收组。

组长:地测副总

副组长:开掘科长调度室主任安监科长技术科长

经管科长劳资科长纪委书记

参加验收人员由地测科、劳资科、技术科、调度室、安监科、经管科、开掘科、纪委及有关施工单位抽调人员组成。

第三条:参加验收人员严格按照矿井工程施工规定、质量标准化规定和月度生产计划,对井下工程进行验收。

第三章验收办法

第四条:每月工程验收由验收组长统一组织,地测科牵头,劳资科、技术科、经管科、调度室、安监科、开掘科、纪委参加,开掘、回采及其它工程进度的起止时间为上月底至本月底。参加人员每月底按时参加验收,要对进尺验收质量检查工作负责。听从地测科人员现场指挥、安排,不得推诿。

第五条:每月验收进尺时,必须从工程开工时零米处起,至当月掘进头止。减去上月累计进尺后,即为当月进尺数,或地测

科负责从最近一个测点位置,确认无误后,从该点量至掘进头收尺点处,据此算出当月进尺数作为上图依据(但考虑巷道坡度因素)。此两种办法算出的进尺数相等,工程质量合格后,该进尺方能有效。

第六条:根据矿井的有关规定,没有正规设计或没有正式审批手续,擅自开口的巷道,不得验收(经矿井安排的临时工程除外)。

第七条:工程验收由劳资科、经管科、调度室实施拉尺,施工单位参加,地测科和纪委负责监尺并记录,经核实后,现场签字生效。不经验收的进尺,一律不做为计算工资的依据。

第八条:需要鉴定的井巷工程,由施工单位提前写出申请,经矿领导和有关单位签字后,地测科安排有关单位现场鉴定。

凡参加鉴定人员,必须对鉴定的工程实事求是,认真核实,确定工作量、质量标准等施工要求,填写鉴定单,现场签字后,作为收尺时的依据,否则,不予计资。地测科、经营科、劳资科要建立鉴定验收台帐。

第九条:根据原始验收单,地则科填写《工程验收报告单》一式十份,参加验收部门加章、由总工程师和生产矿长签字,再经验收组长审核无误后,交调度室、开掘科、经管科、劳资科、财务科作为当月考核各项经营指标结算工资的依据。

第十条:在验收进尺时,原则上按实际进尺,但遇到特大断面时,按规定折算进尺。

第十一条:煤、岩巷根据实际情况,遇到需要折算进尺时,施工前必须通知调度室、劳资科、地测科、技术科、经管科共同

到现场签定并测算原巷道体积。施工结束后,按验收数量折算进尺,由总工程师和生产矿长审查,矿长批准后生效。对于事前不通知,事后不验收,两者缺一不计算进尺。

第十二条:支架变形严重、条件复杂的扩修工程,根据现场情况,提出折算比例,现场签字报总工程师审查,生产矿长批准后生效。

第十三条:劳资科要制定各工序劳动定额,岩巷队打锚杆、挂网、喷浆、挖砌水沟、砌台阶、挑顶、刷帮、落底、打抬棚等零星工程按照进巷工序,经验收合格后按实际工作量参照相应定额计算工资(但不计算进尺)。

第十四条:掘进巷道工程达不到设计要求的,验收小组有权不予收尺,限期返修整改,暂结算50%的工资,经验收合格后,仍按进尺计算,但不计算返修期间工资。

第十五条:坚持验收五不准:不准盈存,亏借进尺;不准以次充好,冒报合格进尺;不准收无计划进尺;不准收不符合作业规程要求的进尺。

第十六条:根据矿井生产需要,需做临时性工程时,到位后施工单位要通知地测科,地测科要及时通知有关部门下井验收。经验收合格,使用单位认可签字后,方可计尺计资。

第十七条:正常掘进煤巷巷道时,由于地质条件变化,遇岩石占断面1/5时为半岩,岩石占断面4/5时为全岩。鉴定时地测科牵头,调度室、劳资科、技术科、安监科、经管科、开掘科、纪委共同鉴定,并现场签字经矿长同意,总工程师、生产矿长签字后,矿直接对队折算进尺计算工资。

第十八条:扩修进尺原则上不计入收尺报表。

第四章奖罚

第十九条:凡参加验收进尺的人员,必须严肃认真对所验收的巷道进尺负责。

第二十条:制定安全技术措施,一律不准考虑折算进尺,如发现安全措施上附带折算进尺,一律不予计算工资。

第二十一条:为加强验收领导组织工作,开掘、回采进尺出现问题由地测科、安监科、调度室、劳资科、技术科、经管科、开掘科、纪委等收尺单位负全面责任。

第二十二条:对在验收进尺中负主要责任的地测科、安监科、调度室、劳资科、技术科、经管科、开掘科。在当月验收不出现任何误差的情况下,由验收组长提名,奖该科验收人员每人100元。

第二十三条:按时参加工程验收,否则参加验收的单位每缺一次罚款50元。

第二十四条:严禁移动井下巷道测定的测点,若发现有移动现象,对当事人开除矿籍,查不出当事人的,对施工队罚款5000元,对队长罚款500元。

第二十五条:在验收中的奖罚兑现,由地测科监督落实,建立奖罚帐目,报矿长批准后执行。

工程质量检验管理制度

工程质量检验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了加强工程施工质量的管理,保证常州佳佳汽车配件有限公司车间一工程的质量,实现常州佳佳汽车配件有限公司建设中的总目标,特制定本质量检验管理制度。本制度适用于常州佳佳汽车配件有限 公司建设范围内的所有工程项目,对常州佳佳汽车配件有限公司建设范围外的业主委托项目除合同另有 规定外也可参照执行。 2引用文件 《安全生产法》、《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技术管理》、《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起重机械安全监察规定》、《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规定》和《设备管理规则》、《铁路消防管理办法》规定及其他相关标准要求, 3总则 3.1工程建设要贯彻“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各级人员都必须重视工程质量,努力提高施工 质量水平。 3.2工程质量检验管理工作必须坚持谁施工谁负责,不达标准不交验、不交工,严格控制工程质量。 3.3施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规程、规范和各项技术管理制度,确保工程质量符合合同的规定标准和设 计要求。 3.4为搞好工程质量检验工作应坚持赏罚分明,对重视质量并做出显著成绩的部门和个人应给予精神 和物质鼓励;对忽视质量的错误倾向应进行批评纠正;对质量事故的责任者和不接受教训屡出事故的有 关部门负责人应视情节轻重给予不同处分;对玩忽职守造成重大质量事故的肇事者要严肃追究责任,直至依法论处。 3.5质量检查工作要坚持专职检查和自检、复检相结合。专职质量检查人员应由责任心强、能坚持原 则、秉公办事、具有一定技术水平和施工经验的人员担任。质检人员在工作中应善于帮助教育施工人员 提高质量意识。专职质量检查人员应通过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3.6 与分包单位签订合同前,必须有质量部门参与资格审查,且必须在合同中载明质量保证条款。在 分包单位的施工过程中,必须指派专人负责检查、监督以控制其施工质量。 3.7项目处接受业主(监理单位)和各级质量监督站的质量监督检查、质量评定和指导性意见,并采 取有效纠正措施。 3.8项目处应运用多种形式对职工进行经常性的、全面的质量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使每个员工充分 理解企业的质量方针并落实到本职工作中去,以保证企业的质量方针得到切实的贯彻执行。 3.9项目处应组织施工人员,分层次、分专业的轮训学习、考试。重点是有关的规程规范、验评标准、 1

工程质量管理制度流程

工程质量管理 工程生产质量管理总目标 工程合格率100%,一年内无严重质量缺陷,十年内无重大质量事故,售后质量 投诉率小于5%。 第一条材料、设备进场报验时必须附产品合格证、检验证明、产品使用说明书等质保资料; 第二条材料、设备必须符合施工合同中材料、设备清单的要求,装饰材料必须与设计提供的样板相符; 第三条主要结构材料、装饰材料、砼、砂浆必须实行见证取样、试验送检制度; 第四条第一批主要材料进场,地区工程设计中心参加验收; 第五条原材料未经检查验收或检验不合格者,不得在工程上使用,由项目工程(监理)部通知限期退出现场; 第六条砼、砂浆、钢筋焊接必须在施工现场制作试件,项目工程(监理)部管理人员必须旁站监督。 第七条所有分项工程、工序(包括主体结构、装饰、景观、市政管线等)全面施工前,施工单位必须做“施工样板”,经验收合格后,方可大面积施工; 第八条施工样板在施工过程中实行旁站监督,项目工程(监理)部管理人员必须严格按照《集团工艺标准》对施工工艺过程进行验收; 第九条施工样板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禁止大面积施工; 第十条室内装饰工程大面积施工前,施工单位应在楼层内不同户型做有厅、室、厨房、卫生间的单元施工样板间(交楼标准),通过

施工样板间确定土建与水、电的工艺流程和整体综合标准,认真解决墙面和管线的渗漏现象; 第十一条项目设计代表、项目装饰设计师必须参加施工样板间的验收; 第十二条项目工程(监理)部管理人员必须对施工现场进行巡视,每天不少于两次。发现质量问题必须及时下达《工程质量整改通知单》,要求施工单位限期整改; 第十三条项目工程(监理)部应按照建设部《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旁站监理管理办法(试行)》对有关部位进行旁站监督; 第十四条隐蔽工程验收应在分项工程验收的基础上按有关规定做好现场签证,严禁事后补签。分项工程的工序如防水分项的找平层、防水层、隔离层、保护层等必须办理分层隐蔽验收; 第十五条重要的分项、分部工程验收,地区工程设计中心必须参加; 第十六条分项(部)工程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不允许进入下一道工序施工; 第十七条工程管理部门必须严格执行集团《建筑施工成品保护管理规定》,对违反管理规定的行为及时进行处罚; 第十八条集团工程管理中心对各项目的工程验收情况进行抽查,核定地区、项目工程管理人员的验收资格; 第十九条出现质量问题(事故),各级工程管理部门必须按规定程序上报,隐瞒不报的必须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第二十条工程质量问题(事故)处理完成,必须经工程管理部门验收;

矿建工程管理制度

矿建工程管理制度 温州第二井巷工程公司 技术交底制度 一、实行分级技术交底制度。 1、技术负责人向技术组交底,交底内容为: ①、施工图纸 ②、工程概况和一般性交底

③、工程特点设计意图 ④、施工方案的确定 ⑤、施工前的准备工程 ⑥、施工注意事项,包括基础规格要求、喷浆强度以及与以往巷道在支护上的区别等注意事项及工期、质量、安全等要求。 ⑦、隐蔽工程记录、验收时间及标准 ⑧、施工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 2、技术组向技术员、班组长进行技术交底,应按分部、分项进行技术交底。交底内容由交底人员具体掌握但是要求必须全面准确。 3、施工员向班组长交底,主要利用下达施工任务单的时候进行分项工程操作技术交底。交底内容由交底人员具体掌握但是要求必须全面准确。 二、技术交底的要求: 1、技术交底必须满足施工规范、规程、工艺标准、质量验收标准和设计要求。 2、整个工程施工、各分部分项工程、特殊和隐蔽工程、易发生质 量与安全事故的工程部位均必须进行技术交底。 3、技术交底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技术交底编制完成后应由技 术负责人审核。技术交底记录必须有签发人、审核人、接受人的签字 4、涉及安全技术措施的交底必须由参加操作的所有人员签字。 5、技术员、质检员均参加技术交底,并履行签字手续。

6、所有的技术交底资料,都要列入工程技术档案。

材料进场检验制度 1、进场的所有原材料,必须附带质量证明文件,对于大堆材料(石子、砂)可有复检报告作为证明文件,加强进厂的管理。 2、进场材料必须由现场管理人员进行外观质量的检验,无问题后方可入库。 3、所有原材料进厂后,及时报验监理单位,在见证下,按规范要求数量取样送实验室进行复检。待复检报告出来后,证明符合设计要求时,方可用于施工中。 4、对于外观质量不合格的,当时清退;对于复检不合格的,要在原材料上悬挂“不合格”标识牌,并及时清退出场,严禁用于工程上。 5、原材料进场后,要在堆放处挂标识牌,标明进场时间、检验状态和产地、规格,严禁将过期、失效及无产地的不合格品用于工程。

矿山井巷工程施工与验收规范标准

矿山井巷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关于发布国家标准《矿山井巷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的通知 (90)建标字第305号 根据国家计委计综(1986)250号文的要求,由原煤炭工业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修订的《矿山井巷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已经有关部门会审。现批准《矿山井巷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13-90为国家标准,自1991年5月1日起施行。原《矿山井巷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13-79同时废止。 本标准由能源部管理,其具体解释等工作由中国统配煤矿总公司负责。出版发行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负责组织。 建设部 1990年6月26日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施工准备 第一节一般规定 第二节井筒检查钻孔及巷道地质预测 第三节施工准备的技术原则 第三章立井井筒普通法施工 第一节一般规定 第二节表士施工 第三节基岩掘进 第四节永久支护 第五节井筒注浆

第六节井筒穿过特殊地层 第七节工程验收 第四章立井井筒特殊法施工 第一节一般规定 第二节冻结法施工 第三节钻井法施工 第四节沉井法施工 第五节混凝土帷幕法施工 第五章立井井筒的延深和恢复 第一节一般规定 第二节保护设施 第三节自上向下延深井筒 第四节自下向上延深井筒 第五节井筒的恢复 第六章巷道施工 第一节一般规定 第二节斜井和平硐的表土施工 第三节巷道掘进 第四节巷道支护 第五节探、放水 第六节工程验收 第七章天井、溜井和硐室的施工

第一节一般规定 第二节天井、溜井施工 第三节硐室施工 第四节工程验收 第八章立井井筒装备 第一节一般规定 第二节梁的安装 第三节罐道的安装 第四节梯子间和管道的安装 第五节工程验收 第九章辅助工作 第一节凿井井架及悬吊设施 第二节立井的临时提升设备 第三节水平及倾斜巷道的运输提升 第四节通风 第五节排水 第六节压风 第七节信号与通讯 第八节供电 第十章工业卫生 第一节一般规定 第二节井下热害的防治

冶金矿山井巷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YBJ218—89

中华人民共和国冶金工业部标准 冶金矿山井巷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YBJ218—89 主编部门:冶金工业部华北矿山建设司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冶金工业部实行日期:1990年1月1日 冶金工业出版社 1 9 9 0 年北京

关于颁发《冶金矿山井巷工程 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通知 (89)冶建字第356号 根据冶金部(87)冶基字第54号文的安排,由冶金部华北冶金矿山建设公司负责修订编制的《冶金矿山井巷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已于1989年1月审定通过,现批准为冶金工业部部标准,编号为YBJ218—89。本标准自1990年1月1日起实行。 本标准由冶金部华北冶金矿山建设公司负责管理与解释。 冶金工业部 一九八九年六月十九日

修订说明 根据冶金部(87)冶基字第54号文通知,本标准由冶金部华北冶金矿山建设公司负责修订。 本标准在修订过程中,广泛征求了有关单位对原“冶金矿山井巷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意见,吸收了冶金矿山系统有关井巷施工经验,于1988年8月写出了初稿。初稿发至冶金矿山系统的施工、生产、设计研究等有关单位广泛征求意见,于同年12月写出审定稿。1989年1月,冶金工业部召开审定会,对本标准予以审定。 本标准共分九章、四个附录,主要内容有井巷工程质量标准、井巷装备工程质量标准及其质量检验方法和质量检验评定等级标准等。 参加本标准修订的有华北冶金矿山建设公司赵义达、马文章和陈永新同志。 在标准执行过程中,请单位结合工程实践,认真总结经验,注意积累资料,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资料寄交华北冶金矿山建设公司,以便修订时参考。 华北冶金矿山建设公司 1989年8月

工程质量检查与验收管理制度

工程质量检查与验收管理制度 1. 范围 1.1 本管理为进一步落实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标准,适应NOSA五星管理体系的要求,控制工程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1.2 本制度规定了某电厂一期超低排放改造工程所有标段工程项目的质量管理内容和方法。 1.3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以及NOSA E星管理体系运行中一期超低排放改造工程建设。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2.1 《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制度》 2.2 《火电工程重点项目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 2.3 《火电施工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 2.4 《电力建设消除施工质量通病守则》 2.5 《火电工程重点项目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 2.6 《火电工程质检站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 2.7 《火电机组移交生产达标考核评定办法》 2.8 《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 2.9 《电力建设施工质量验收及评定规程》 2.10 《火力发电厂基本建设工程启动及竣工验收规程》 3. 术语和定义 3.1 隐蔽工程:是指那些在施工过程中上一道工序的工作结束,将被下一道工序所掩盖,正常情况无法进行复查的工程分项。 3.2 中间交接与验收:是指土建工程完工后交付安装前的交接验收工作。如设备基础、建筑物等交付安装前的验收。

3.3 施工质量事故:凡在施工过程中,由于现场储存、装卸运输、施工操作、完工保管等原因造成施工质量与设计规定不符或其偏差超出标准允许范围,需要返工且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者;或造成永久性缺陷者;或在调整试运过程中,由于施工原因造成设备、原材料损坏,且损失达到规定条件者,均属施工质量事故。 3.4 一般质量事故:未达到重大事故条件,其一次返工直接经济损失在1-10 万元者(含10 万元)。 3.5 记录质量事故:未达到一般质量事故条件的质量事故。 4. 职责 4.1 建设单位工程部职责 4.1.1 建设单位工程部为某电厂一期超低排放改造工程质量管理的职能部门,设有专职的质量监督工程师和每专业至少一名兼职的质量技术工程师,严格按照国家和部颁的技术规程、规范、标准、设计单位与制造厂提供的图纸、技术说明书和标准、合同和经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双方确认的质量要求开展质量监督、检查、验评工作。4.1.2 建设单位工程部应组织建立由项目监理部、施工单位、质监站、设计单位等共同参与的工程全过程的质量管理保证体系和监督体系,质量管理保证体系和监督体系以正式的文件进行确认。其职责包括:确认验收标准并监督检查设备制造是否符合有关标准以及在加工过程中的实施情况,监督检查施工质量,监督检查工程重点项目的质量,工程质量问题的分析及处理,监督检查机组达标投产工作等。 4.1.3 某电厂一期超低排放改造工程施工质量检验及验评的范围,涵盖本工程设备监造及工程建设的各个方面。 4.1.4 建设单位工程部组织编制单位工程的编号,其中分部、分项、单位工程的名称和编号按验标的要求划定,并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进行增减。 4.1.5 建设单位工程部参加分项工程和分部工程的检查、验收。配合广西电力建设质量监督中心站进行单位工程的检查、验收、评定及相关组织协调工作。有权对各种违反规程、规范、质量标准、设计文件等的工程项目行使否决权,有权签发停工通知

井巷工程验收管理制度

井巷工程验收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1)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人员、机构职责 (1) 第三章设计及相关标准要求 (3) 第四章支护材料管理 (6) 第五章施工单位工程质量管理 (6) 第六章井巷工程质量管理 (7) 第七章井巷工程验收 (11) 第八章顶板管理 (13) 第九章罚则 (13) 第十章其他 (17) 第一章总则 为进一步加强煤矿井巷工程管理,规范设计、施工、质量监督检查、验收、结算工作,使井巷工程管理规范化、制度化,达到确保工程质量、促进安全生产的目的,根据《煤矿安全规程》、《井巷工程管理规定汇编》、《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试行)、公司相关规定及我矿实际情况,特制定《斗沟煤矿井巷工程验收管理制度》。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人员、机构职责 1、验收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矿长 副组长:副矿长 成员:各职能部门及各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 职责: 1)贯彻、落实和执行国家、公司相关井巷工程质量验收的规定和标准,负责审核和监督落实我矿井巷工程质量验收规定。 2)对本制度以外相关井巷工程验收重大问题的决策。 2、验收管理办公室设在生产指挥中心 生产指挥中心主任: 成员:安全科、通风科、生产技术科、机电科、生产调度指挥中心及各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 1)验收管理办公室职责 ⑴、贯彻、落实和执行国家、公司相关井巷工程质量验收的规定和标准,负责制订和修订我矿井巷工程质量验收制度。

⑵、掌握我矿井巷工程质量动态情况,对矿井巷工程质量全面负责监督检查,每月组织工程质量验收工作。 ⑶、负责井巷工程质量事故的处理及制定相应的措施并实施。 ⑷、负责井巷工程质量验收的业务培训工作。 ⑸、现场施工条件变化时,必须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调整设计并将变更通知下发施工单位。 ⑹、工程安全、质量、进度情况进行检查。 ⑺、区队班组验收记录,自检质量验收记录及施工资料进行检查。 2)供应科职责 ⑴、所供应的井巷支护材料、设备,必须有煤安标志、合格证等。 ⑵、对井巷支护的各种材料进行质量检测,及时提供矿方所需的各种尺寸的支护材料。 ⑶、协助矿方抓好支护材料管理工作。 3)地测科职责 ⑴、加强掘进工作面的地质工作,掌握地质构造情况,及时做好地质及水文地质预报工作,提供资料。 ⑵、严格按设计做好现场测量放线工作,并对所放线负责。 ⑶、协助并监督矿方验收掘进工程量。 4)安全科负责对新入矿外围施工队人员进行入井前的安全知识培训,人员档案进行管理;对各掘进工作面的质量标准化管理及现场施工进行安全监督。 5)生产指挥中心负责协调生产运输环节车辆,负责各掘进工作面通讯及监控系统的布设及日常维护工作。 6)机电科负责协调各掘进工作面所需机电设备,并负责对新机电设备技术知识的培训,对机电设备的运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机电设备上存在的技术难题进行指导服务。 7)通风队负责指导和监督各掘进工作面通风、压风、防尘系统的布设,并监督各施工单位使用,同时负责井下救护相关知识的培训。 8)机运队负责入井、升井人员的检查,负责向各掘进工作面配备运输车辆,同时对机电设备上存在的技术难题进行服务指导。 9)由综合办负责组织安全科、生产指挥中心、机电科、通风部参加对新入矿外委施工队人员进行入井前的72小时安全培训。 10)施工单位职责 ⑴、施工单位为工程质量管理的主体,施工单位现场主要负责人必须亲自抓工程质量,

《有色金属矿山井巷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文档来源为 :从网络收集整理 .word 版本可编辑 .欢迎下载支持 1 总则 1.0.1 为统一有色金属矿山井巷工程施工的技术要求,保证施工安全和 质量,保护环境,节约能源,提高效率,加快施工速度,促进有色金属 矿山建设的发展,特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有色金属矿山井巷工程的施工。黑色金属、贵金属 和其它非煤矿山井巷工程的施工,可参照执行。 1.0.3 有色金属矿山井巷工程的施工,必须严格遵守基本建设程序,按 照设计文件和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施工。 1.0.4 有色金属矿山井巷工程的施工,应实行项目管理,重视信息交流 与沟通,运用网络技术进行方案优化,合理节约资源,提高工作效率, 缩短建设周期。 1.0.5 有色金属矿山井巷工程的施工,应采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 全可靠、符合环境保护要求、节约能源的工艺、设备和材料。 1.0.6 工程所用的主要材料、设备和构件,必须符合设计规定和产品标 准,具有出厂合格证,并经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未经检验或检验 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1.0.7 施工中应采取有效措施,改善工作条件,保护员工安全和职业健 康,并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规定。 1.0.8 施工中应建立完整的技术档案。做好各种检验测试、隐蔽工程、 质量检查、工程图纸、地质编录等文件资料的记录和签证。工程竣工时 应做好竣工验收资料。 1.0.9 有色金属矿山井巷工程的施工,除应执行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 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2 术语、符号 2.1 术语 2.1.1 项目管理 proiect management 是运用系统的理论和方法,对建设工程项目进行的计划、组织、指挥、协调和控制等专业化活动。 2.1.2 表土 surface soil 系指覆盖于基岩之上的土层和强风化岩层。 2.1.3 不支护段 no support section 指井筒或巷道工作面距永久支护端面之间没有支护的高度或长度。 2.1.4 临时支护 preliminary suport 文档来源为 :从网络收集整理 .word 版本可编辑 .欢迎下载支持 . 井巷掘进后,在易发生片帮、冒顶等现象的地段,为保证施工安全,而采取的非永久支护结构。

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制度守则

精心整理 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制度 为完善工程建设程序,从严把关工程建设质量和档案资料,使项目在确保质量、安全的前提下,合法地交付使用,特制定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制度。 第一篇竣工验收的法律法规要求 (1) (3)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检查(评估)报告或竣工验收报告;(5)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方可交付使用。 二、施工单位应提交的档案资料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建设单位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档案管理的规定,及时收集、整理建设项目各环节的文件资料,建立健全建设项目档案,并在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后,及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移交建设项目档案。 施工单位应当按照当地政府职能部门竣工档案归档要求制定统一目录,有专业分包工程的,分包单位要按照总承包单位的总体安排做好各项资料整理工作,最后再由总承包单位进行审核、汇总。施工单位一般应当提交的档案资料是:(1)工程技 起 2、建设工程竣工消防验收 《消防法》规定,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需要进行消防设计的建设工程竣工,依照下列规定进行消防验收、备案:(1)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大型的人员密集场所和其他特殊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验收;(2)其他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在验收后应当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公安机关消防机

构应当进行抽查。依法应当进行消防验收的建设工程,未经消防验收或者消防验收不合格的,禁止投入使用;其他建设工程经依法抽查不合格的,应当停止使用。 公安部《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进一步规定,建设单位申请消防验收应当提供下列材料: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报表;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消防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室内装修装饰材料符合国家 日内, 1)建筑节能分部工程进行质量验收的条件 建筑节能分部工程的质量验收,应在检验批、分项工程全部合格的基础上,进行建筑围护结构的外墙节能构造实体检验,严寒、寒冷和夏热冬冷地区的外窗气密性现场检测,以及系统节能性能检测和系统联合试运转与调试,确认建筑节能工程质量达到验收的条件后方可进行。

井巷维修制度

关于下发XXX矿井巷工程维修制度的通知 矿属各单位:由于我矿地质条件复杂,同时随着采场越来越远及开采深度的增加,巷修工程量会逐步增加。为规范和加强巷修管理工作,特制定XXX煤矿井巷工程维修制度。现予以下发,请各单位遵照执行。 附件:1. XXX煤矿井巷工程维修制度 2.顶板管理岗位责任制 二0一五年一月五日

附件1. XXX煤矿井巷维修制度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领导,确保井巷工程维修制度贯彻落实,矿成立领导小组。 组长:矿长副组长:副书记、总工程师、生产矿长、机电矿长、安全矿长、经营矿长、工会主席、各副总工程师 成员:生产科、通防科、安监科、调度室、企管科、机电科、供销科及各采掘修区队正职。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生产科,生产科科长兼办公室主任,办公室成员为生产科全体人员。 二、失修、严重失修井巷质量标准 (一)、井巷存在下列情况之一者为失修井巷 1、巷道断面收缩,净宽净高小于设计尺寸200-500mm ; 2、工字钢棚接口连续崩落、梁腿弯曲变形、折断连续5 架以上;U型棚支架劈裂,卡缆崩断,棚腿向巷道内严重弯曲,连续10 架以上的,背帮、背顶材料残缺腐朽、折断等连续 1 0m 以上; 3、锚喷巷道喷层脱落100mm 以上、连续脱落面积超 2 m 2以上; 4、混凝土浇筑表面有明显裂缝、蜂窝、空洞、漏筋现象,在1m 2范围内分别超过 2 处; 5、巷道底鼓影响运输的地段连续30m 以上; 6、水沟严重淤塞、巷道淤泥超过100mm ,影响通风、运输行人安全的巷道达30m 以上。 (二)、井巷存在下列情况之一者定为严重失修巷道:

1、巷道断面收缩,净宽净高均小于设计尺寸的500mm 以上; 2、支架严重损坏或严重变形,严重丧失支护作用; 3、锚喷巷道喷层脱落冒高大于500mm 以上,连续长度5m 以上或连续脱落面积超过2m 2以上; 4、片帮、漏顶严重造成通风、行人、运输困难; 5、井筒有明显的裂缝,料石压碎,掉渣,淋水严重或有威胁人员上下井安全的井筒隐患。 三、巷道顶板管理的具体要求 (一)、采煤工作面具体要求 1、采面工作面上下超前严格按作业规程的要求进行支护,巷道高度、宽度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要求,满足行人、运输、通风的需要; 2、机头、机尾“四对八根”等特殊支护要保证科学、合理、支护有效; 3、工作面要配备足够的荆芭、塑编网、背木,片帮、活矸危石要及时安全处理掉; 4、煤帮柱与煤墙之间用荆芭、塑编网、背木打紧背牢; 5 、工作面超前支柱必须坚持循环注液,严禁出现卸液柱、 漏液柱、空载柱等,且支柱迎山角符合规定要求,确保支柱支撑有力;严禁出现单挑梁、脱钩梁,断梁坏柱及时更换,严禁缺梁少柱; 6、采煤工作面支护严格按作业规程规定执行,相邻支架不挤、不咬、不倒、不能有明显错茬;液压支架顶梁与顶板平行支设,其最大仰俯角V 7 °;工作面液压支架初撑力低于规定值80%(24MPa );工作

有色金属矿山井巷工程施工与验收规范标准

《有色金属矿山井巷工程施工及验收规》 1 总则 1.0.1 为统一有色金属矿山井巷工程施工的技术要求,保证施工安全和质量,保护环境,节约能源,提高效率,加快施工速度,促进有色金属矿山建设的发展,特制定本规。 1.0.2 本规适用于有色金属矿山井巷工程的施工。黑色金属、贵金属和其它非煤矿山井巷工程的施工,可参照执行。 1.0.3 有色金属矿山井巷工程的施工,必须严格遵守基本建设程序,按照设计文件和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施工。 1.0.4 有色金属矿山井巷工程的施工,应实行项目管理,重视信息交流与沟通,运用网络技术进行方案优化,合理节约资源,提高工作效率,缩短建设周期。 1.0.5 有色金属矿山井巷工程的施工,应采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可靠、符合环境保护要求、节约能源的工艺、设备和材料。 1.0.6 工程所用的主要材料、设备和构件,必须符合设计规定和产品标准,具有出厂合格证,并经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1.0.7 施工中应采取有效措施,改善工作条件,保护员工安全和职业健康,并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规定。 1.0.8 施工中应建立完整的技术档案。做好各种检验测试、隐蔽工程、质量检查、工程图纸、地质编录等文件资料的记录和签证。工程竣工时应做好竣工验收资料。 1.0.9 有色金属矿山井巷工程的施工,除应执行本规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的规定。 2 术语、符号 2.1 术语 2.1.1 项目管理 proiect management 是运用系统的理论和方法,对建设工程项目进行的计划、组织、指挥、协调和控制等专业化活动。 2.1.2 表土 surface soil 系指覆盖于基岩之上的土层和强风化岩层。 2.1.3 不支护段 no support section 指井筒或巷道工作面距永久支护端面之间没有支护的高度或长度。 2.1.4 临时支护 preliminary suport 井巷掘进后,在易发生片帮、冒顶等现象的地段,为保证施工安全,而采取的非永久支护结构。 2.1.5 浅孔、中深孔、深孔 shallow hole medium deep hole deep hole 炮眼深度小于2m 的称为浅孔, 2.0~ 3.5m的称为中深孔,大于3.5m的为深孔。 2.1.6 斜井 slope 倾角大于5?的倾斜直线地下通道。 2.1.7 巷道 roadway 倾斜或水平的地下通道统称为巷道,包括平巷、上山、下山和斜巷。 2.1.8 天井 raise 凡自下一水平层至上一水平层用作提升、通风、人行、运送材料或敷设管线的垂直或倾斜的地下通道。 2.1.9 溜井 chute 专为溜放矿石或废石的垂直或倾斜的地下通道。

工程质量检查与验收管理制度.

工程质量检查与验收管理制度 1.范围 1.1本管理为进一步落实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标准,适应NOSA五星管理体系的要求,控制工程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规定了某电厂一期超低排放改造工程所有标段工程项目的质量管理内容和方法。 1.3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以及NOSA五星管理体系运行中一期超低排放改造工程建设。 2.规范性引用文件 2.1《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制度》 2.2《火电工程重点项目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 2.3《火电施工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 2.4《电力建设消除施工质量通病守则》 2.5《火电工程重点项目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 2.6《火电工程质检站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 2.7《火电机组移交生产达标考核评定办法》 2.8《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 2.9《电力建设施工质量验收及评定规程》 2.10《火力发电厂基本建设工程启动及竣工验收规程》 3.术语和定义 3.1隐蔽工程:是指那些在施工过程中上一道工序的工作结束,将被下一道工序所掩盖,正常情况无法进行复查的工程分项。 3.2中间交接与验收:是指土建工程完工后交付安装前的交接验收工作。如设备基础、建筑物等交付安装前的验收。

3.3施工质量事故:凡在施工过程中,由于现场储存、装卸运输、施工操作、完工保管等原因造成施工质量与设计规定不符或其偏差超出标准允许范围,需要返工且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者;或造成永久性缺陷者;或在调整试运过程中,由于施工原因造成设备、原材料损坏,且损失达到规定条件者,均属施工质量事故。 3.4一般质量事故:未达到重大事故条件,其一次返工直接经济损失在1-10万元者(含10万元)。 3.5记录质量事故:未达到一般质量事故条件的质量事故。 4.职责 4.1建设单位工程部职责 4.1.1建设单位工程部为某电厂一期超低排放改造工程质量管理的职能部门,设有专职的质量监督工程师和每专业至少一名兼职的质量技术工程师,严格按照国家和部颁的技术规程、规范、标准、设计单位与制造厂提供的图纸、技术说明书和标准、合同和经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双方确认的质量要求开展质量监督、检查、验评工作。 4.1.2建设单位工程部应组织建立由项目监理部、施工单位、质监站、设计单位等共同参与的工程全过程的质量管理保证体系和监督体系,质量管理保证体系和监督体系以正式的文件进行确认。其职责包括:确认验收标准并监督检查设备制造是否符合有关标准以及在加工过程中的实施情况,监督检查施工质量,监督检查工程重点项目的质量,工程质量问题的分析及处理,监督检查机组达标投产工作等。 4.1.3某电厂一期超低排放改造工程施工质量检验及验评的范围,涵盖本工程设备监造及工程建设的各个方面。 4.1.4建设单位工程部组织编制单位工程的编号,其中分部、分项、单位工程的名称和编号按验标的要求划定,并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进行

井巷工程验收管理制度

井巷工程验收管理制度 井巷工程验收管理制度 (1)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人员、机构职责 (2) 第三章设计及相关标准要求 (4) 第四章支护材料管理 (7) 第五章施工单位工程质量管理 (8) 第六章井巷工程质量管理 (9) 第七章井巷工程验收 (12) 第八章顶板管理 (14) 1、掘进工作面必须做到随掘随支,最大控顶距离不得超过一个循环,严禁超控顶距作业。严禁人员进入未进行永久性支护或临时支护地点。 (14) 2、架棚支护必须装设支架联锁防倒装置,做到“支架加联锁”。 (14) 3、掘进工作面必须配备“两长两短,一尖一扁”撬杠,长度和规格根据不同使用地点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并指定存放地点。 (14) 4、每班作业前,当班班长必须首先进入工作面,全面检查安全情况,确认无隐患时方准人员进入工作面作业,班中要经常检查安全隐患,确保作业安全。 (14) 5、掘进工作面每道工序作业前,必须先进行敲帮问顶工作,认真检查作业地点顶板、煤壁、支护等情况,及时对已离层和松动的煤、岩进行处理,必须全断面找到实帮实顶,确认安全后方可进行作业。 (14) 6、每次临时支护、敲帮问顶必须在公司(矿)下发的掘进工作面临时支护、敲帮问顶记录本上进行记录,写明开始和结束时间,并由具体操作人员、当班班长、矿安全员三方在记录本上签字。 (14) 7、掘进面必须正确使用好临时支护。各综掘工作面的超前支护必须使用液压前探梁临时支护,实现超前支护安全、快速、有效;炮掘工作面的超前支护要符合公司对超前支护的要求;做好掘进巷道的顶板移近量动态观测,并将数据进行整理。 (14) 8、每班必须派专人进行巡回检查,对工作场所范围内的片帮、离层等不安全隐患随时进行处理,并汇报调度室及区队值班人员。 (15) 9、每班仔细观察顶板压力情况,托板是否变形,片帮是否严重,顶板是否有下沉量,如有以上情况必须立即汇报调度室,采取有效的措施保证安全。 (15) 10、若在掘进过程中巷道顶板破碎时,应立即停止掘进,当班必须及时采取锚杆、钢带锚网和锚索联合支护的形式加强、加密支护,并及时补充安全技术措施。 (15) 11、掘进机司机随时注意观察顶板和倾听掘进机截割的声音,发现异常,立即停止作业,并将掘进机退至有永久支护的巷道内。发现地质构造变化,应及时向调度室和区队值班室汇报,待隐患排除后方可进行作业。 (15) 12、工作面进行铺网支护前必须实施并做好敲帮问顶工作,各掘进工作面做到无失效锚杆、无网兜、无超挖、欠挖;变形巷道必须及时维修、补打锚杆。 (15) 13、巷道出现高冒时,要采用超前支护,减少巷道的冒落高度,保证巷道的成形符合设计要求。 (15) 14、巷道煤质发生变化时,要及时调整综掘机的进刀方式。 (15) 15、工作面过地质构造带时,必须及时调整工作面的支护参数,加强工作面支护。 15 16、对井下顶板事故多发地段,如煤门贯通、掘进头过老塘、探老空以及过地质破碎带都要有顶板小组成员现场指挥,专人负责检查,使顶板管理的薄弱环节得到加强。 (15) 17、老巷的顶板管理。对已施工巷道,尤其是顶板特殊地质复杂段,必须有人分段进行

金属矿山井巷工程验收规范

金属矿山井巷工程验收规范 1矿井井筒工程1.1总则第1.0.3条矿井井筒工程施工工人必须严格遵守基本施工规程,按照设计文件和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施工第1.0.7条工程所用的材料、设备和部件必须符合设计规定和产品标准,并有出厂合格证。第1.0.8条工程施工作业必须建立技术档案,并做好各种试验记录、隐蔽工程记录、质量检验记录、工程图纸等文件和资料。工程竣工时,应按要求编制竣工验收资料和施工总结。第2.2.1条在开始施工前,应完成检查钻井,并提供完整的检查钻井数据。第2.2.2条检查钻孔的布置应符合以下要求:1 .竖井:1。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可在井的微观范围内布置检查钻孔:(1)地质构造和水文条件中等,无有害气体突出危险;(2)钻井法施工的竖井;(3)检查专门用于探测溶洞或特殊施工需要的钻孔2.水文地质条件复杂,存在煤层、岩层和有害气体突出危险时,井下钻孔中心距不得超过25m。3.该井略靠近超大型含水层,井筒采用冻结法施工,检查井眼不得布置在井筒内。4.钻孔的最终深度应大于钻孔的设计深度。二、斜井、平硐检查钻孔的数量、深度和布置,应根据具体情况确定第2.2.7条检查钻孔的数量、深度和布置应分层进行抽水试验。第2.2.8条经检查钻孔后,除施工过程中仍需使用的钻孔外,应使用水泥砂浆进行严密密封,其抗压强度不得低于10兆帕第4.1.1条立井应采用特殊方法穿过流沙、淤泥、卵石、砾石等含水不稳定地层第6.1.1条巷道施工应一次完成,并应满足以下要求:第一,掘进工作面与永久支护的距离应根据围岩情况和机械运行情况确定,但不得超过40m对于需要支撑的道路;第二,

沟渠应与永久支撑同时完成;三、巷道的永久轨道应在交叉口前一次性铺设第7.1.1条硐室开挖、支护、设备基础浇筑,应连续施工,一次完成1.2立井施工《矿井井筒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13 - 90第3.1.2条立井施工时,当穿过涌水量大于10m3/h的含水地层时,应采取注浆堵水等控水措施第3.1.6条与竖井直接相连的各种水平或倾斜隧道洞口,应在竖井施工的同时,设置3 ~ 5m的永久支撑第3.4.6条立井支架混凝土和钢筋混凝土的施工除执行下列要求外,还应符合下列要求:3。混凝土浇筑应分层对称进行,并应进行机械振动第3.6.1条井筒穿过特殊地层时,必须编制特殊的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第 4.2.2条井筒冻结深度,必须超过10m深的不透水稳定岩层,当基岩底部30m左右仍有含水层时,应延长冻结深度,并宜采用差异冻结法施工第4.2.8条冷冻管和供液管的管道应符合下列要求:1。冻结管道必须使用无缝钢管每批新钢管取样进行试压,压力为7兆帕,无泄漏为合格。第4.2.10条冻结管下入井眼后,必须进行试压试验压力应为全冻管内盐水柱与管外清水柱之间的压差与盐水泵工作压力之和的2倍。试压30分钟后,压降不超过0.05兆帕,15分钟后压力不合格第4.2.32条冻结管线的拆除应符合以下要求:3 .回收的冻结孔应用水泥浆填充,水泥浆水灰比不大于0.8,填充长度不小于冻结孔总长度的2/3第3.7.3条完成的轴的规格应符合下列要求:1。井筒中心坐标和井口标高必须符合设计要求;二、与竖井相连的各运输平巷和主硐室的标高应符合设计规定。三、井筒的最终深度,应符合设计要求;4.轴内径允许偏差:1。使用混凝土或砌块支撑时,有提升设备的应为+50毫

工程质量检查、验收、评定管理制度(最新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工程质量检查、验收、评定管理 制度(最新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工程质量检查、验收、评定管理制度(最新 版) 1总则 l为了加强****风电工程项目质量管理,规范工程的设计、监理、施工、调试等建设各方的行为,明确各方职责,依据《中国****集团公司工程质量管理办法》制订本细则。 l本办法适应****风电工程质量管理工作。 l工程项目必须按照国家有关项目法人责任制的规定,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质量的法律规定、政策、标准,并在有关管理制度和合同中予以具体体现。 l工程建设各方均应按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切实履行自己的义务。若合同中有关约定不够明确,当事人又不能通过协商达成协议的,应按国家、行业质量标准履行;没有国家、行业质量标准的,

按同行公议标准履行。 l工程建设必须贯彻“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当质量与工期、质量与成本、质量与效益发生矛盾时必须把质量放在首位。 2质量管理目标 l不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 l有效控制质量通病,观感质量及施工工艺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l满足****机组达标投产中的质量要求。 l整体工程质量达到优良标准。 3参加工程建设各单位质量管理职责 3.1建设单位的质量管理职责 l按照基本建设程序组织工程建设,开工前必须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 l根据工程建设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有效的工程质量保证体系,制定适合本工程的质量管理实施办法。 l依法通过招标选择有质量保证能力的勘测设计、施工、调试、监理等单位和材料、设备的供应商,并对其进行资格与业绩审查,

后的井巷工程验收管理办法

离柳集团矿建处井巷工程验收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井巷工程质量管理,提高井巷工程施工质量,确保井巷。工程施工优质、低耗、安全,特制定本办法。 一井巷工程验收标准 一、立井验收标准 1.井筒竣工后,应检查下列内容: 1.1井筒中心坐标、井口标高、井筒的深度以及与井筒连接的各水平; 或倾斜的巷道口的标高和方位; 1.2 井壁的质量和井筒的总漏水量,一昼夜应测漏水量3次以上,取其平均值; 1.3 井筒的断面和井壁的垂直程度; 1.4 隐蔽工程记录、材料和试块的试验报告。 2. 井筒竣工后验收时,应提供下列资料: 2.1 实测井筒的平面布置图,应标明井筒的中心坐标、井口标高,与十字线方位,与设计图有偏差时应注明造成的原因; 2.2 实测井筒的纵、横断面图(每隔5~10m测一个横断面,全井筒沿十字线方向测两个纵断面); 2.3 井筒的实际水文资料及地质柱状图; 2.4 测量记录; 2.5设计变更文件、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工程材料和试块试

验报告等; 2.6 重大质量事故的处理记录。 3. 建成的井筒规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3.1井筒中心坐标,井口标高,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允许偏差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测量规范、规程的规定; 3.2与井筒相连的各运输水平巷道和主要硐室的标高,应符合设计规定,其允许偏差应为±100mm; 3.3 井筒的最终深度,应符合设计规定; 3.4 井筒内半径的允许偏差; 3.4.1 当采用混凝土或砌块支护时,有提升装备的应为+50mm,无提升装备的应为±50mm; 3.4.2 当采用锚喷支护,有提升装备的应为+150mm,无提升装备的应为±150mm; 4.砌块、混凝土的井壁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4.1 井壁厚度应符合设计规定,局部厚度的偏差不得小于设计厚度50mm,其周长不应超过井筒周长的1/10,纵向高度不超过1.5m; 4.2 井壁的每平方米面积内表面不平整度,料石砌体不得大于25mm,混凝土砌块不得大于15mm,浇筑混凝土不得大于10mm,接茬部位不得大于30m; 4.3 井壁表面不得有露筋、裂缝和蜂窝; 4.4 砌体的规格,应符合下列要求:

煤矿井巷工程施工及验收标准(MT5009-94)

煤矿井巷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MT 5009—94)

3.0.4单位工程的质量等级应符合以下规定: 一、合格: 1.所含分部工程的质量应全部合格。 2.质量保证资料基本齐全。 3.指定的单位工程要有观感质量评定,其得分率达到70%及其以上为合格。 注:指定的单位工程指立并井筒、斜井井筒、平硐、井底车场巷道、主要运输巷道、箕斗(或胶带)装载硐室、井下主变电所洞室、主排水泵房碉室、暗井绞车房洞室及相应的井下铺轨工程。 二、优良: 1.所含分部工程质量应全部合格,其中分部工程有50%及其以上达到优良,指定的分部工程必须优良。 2.质量保证资料齐全,其中指定的质量保证资料齐全完整。 3.观感质量得分率达到85%及其以上为优良。 3.0.5当分项工程质量不符合相应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合格规定时,必须及时处理,并应按以下规定评定其质量等级: 一、经返工重做的分项工程可重新评定质量等级。 二、经处理后,不改变结构或未造成永久缺陷,能满足设计要求的,其质量等级可评定为合格,但不应评定为优良。 三、经处理后,改变了原有结构规格,造成永久缺陷,但不影响安全使用,其质量等级可评定为合格。但其所在分部工程的质量等级不应评定为优良。 四、经建设单位核查认可,能满足安全和使用功能要求,可不进行加固补强,其质量等级可评定为合格。 4 质量检验评定程序和组织 4.0.1井巷工程质量检验评定,应按分项、分部、单位工程依次进行。分项工程质量的检验评定,应在保证项目、基本项目和允许偏差项目检验评定的基础上进行。 4.0.2施工班组应对其操作的每道工序,每一作业循环作为一个检查点,按本标准附录A表A.2检查点的测点要求,自行认真检查,并做好施工检查记录。 4.0.3分项工程质量应在班组自检的基础上,由施工负责人(区、队长)组织有关人员检验评定,质量检查员核定。 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应采用本标准附录A表A.1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的格式。分项工程在中间、竣工验收检验时,应按附录A表A.2的规定选检查点,布置测点实查。不能实查的,抽查施工检查记录。 4.0.4分部工程质量由施工单位(工程处、矿)负责人组织有关单位检验评定,建设单位(矿务局、矿)代表核定。分部工程质量检验评定应采用本标准附录B分部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的格式。 4.0.5单位工程质量由施工单位提出申请,建设单位(矿务局、矿)负责组织有关单位检验评定(也可由总承包单位、监理单位负责组织检验评定)。最后由质量监督部门或主管部门认证。 单位工程质量检验评定应采用本标准附录C单位工程质量综合评定表的格式。 指定的单位工程的观感质量由建设(或监理)单位组织设计、施工单位各一人进行检验评定。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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