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儿病房安全管理标准和措施
㈠标准:
⑴新生儿室应保持清洁整齐和适宜的温度、湿度,通风
良好。
⑵新生儿室应备有必要的抢救药品和器械,随时保持效期和完好。
⑶工作人员无传染病者。非新生儿室工作人员不得入内。新生儿室谢绝参观、探视。
⑷病历质量按照《病历书写规范》及《西昌市人民医院住院、门诊、急诊病历质量评分标准》执行。
⑸医疗废物按《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实施。
㈡措施:
⑴室内每日通风换气、进行空气消毒。
⑵新生儿室有医护人员24小时守护。严格交接班制度,必须床旁交接。严密观察,及时发现、处理异常情况。保暖热水袋温度不超过摄氏49度。热水袋应加布套,勿贴近新生儿身体。新生儿每天沐浴,沐浴盆每日消毒一次。
⑶工作人员进入新生儿室应戴帽子、口罩,穿好隔离衣,更换专用鞋。接触新生儿前后,应洗净手。
⑷新生儿室内的器械、物品均应固定专用。
⑸新生儿室的面巾,奶瓶、奶头、奶罩,新生儿的衣服、尿布必须经过消毒才可应用。新生儿出院后床位要进行消毒。
新生儿患传染病或有感染可疑时,应当予以隔离。
⑹新生儿的手圈、床及包被外面,均需标明母亲姓名、新生儿性别以便识别。
⑺新生儿应逐日称量体重,按要求接种预防疫苗。
⑻及时与家长交流沟通,通报新生儿现状和观察治疗方案,并签署知情同意书和相关医疗文书。
⑼加强质量控制、检查和考核,纳入每月综合目标考核,并与绩效工资挂钩。出现医疗纠纷,经调查确有过错按照医院相关规定执行,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