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档网
当前位置:搜档网 › 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艺术科学规划项目

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艺术科学规划项目

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艺术科学规划项目
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艺术科学规划项目

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艺术科学规划项目

管理办法(试行)

(本办法自2015年7月5日起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繁荣和发展我省艺术事业,推动和促进艺术科学研究工作,提高研究水平,使我省艺术科学研究多出优秀成果,多出优秀人才,根据《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办法》《云南省省级部门课题经费管理办法》(云财行〔2016〕131号),结合云南省艺术科学研究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艺术科学是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的重要组成部分。艺术科学规划项目坚持党的文艺方针政策,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的有关部署,紧密围绕我省艺术发展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深入研究探索,努力提高质量,促进理论创新,指导文艺实践,为云南民族文化艺术事业发展提供理论支持和决策依据。

第三条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艺术科学规划项目面向全省、公平竞争、择优立项。凡符合本办法各项规定、有条件的艺术单位、团体或个人,均可申报。

第二章机构和职能

第四条云南省文化厅、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共同组织成立云南省艺术科学规划领导小组,负责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项目和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的管理与协调工作。

第五条云南省艺术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省艺规办)设在云南省民族艺术研究院,受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委托,具体管理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项目和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省艺规办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全省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项目的申报组织和管理工作;

(二)组织制定并发布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艺术科学规划项目及课题指南;

(三)负责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的评审、管理、成果鉴定、验收和宣传推广等工作;

(四)制定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管理的有关规章;

(五)具体管理、监督使用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经费;

(六)具体承担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艺术科学规划项目优秀成果评选和奖励工作;

(七)组织开展有关学术研讨活动。

第六条省艺规办负责建立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艺术科学规划项目专家库,负责项目申报评审工作及课题成果鉴定工作。

第七条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在云南省艺术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指导下,具体负责管理本单位的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项目和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艺术科学规划项目。

第三章规划和选题

第八条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的选题,注重突出我省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具有全局性、前瞻性、战略性的重大文化艺术理论问题和实际问题,积极探索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特色及艺术发展规律的基础理论研究和应用研究。注重基础研究、新型边缘交叉学科研究和跨学科综合研究,积极推进艺术理论创新。

第九条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艺术科学规划项目设立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委托项目、青年项目和自筹经费项目。事关云南民族文化艺术发展所急需的重要项目研究,以省艺规办特别委托项目的方式,经领导小组审定,单独立项。特别委托项目主要适用于题材重大,多学科、多部门协同攻关的研究项目;不宜公开组织的研究项目;省委、省政府急需的应用对策性研究项目等。自筹经费项目

作为有资助经费的项目补充,纳入省艺术科学规划项目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的管理范围,项目经费由申请人通过其他渠道筹集,须有出资单位的经费资助证明。

第四章申报和评审

第十条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申报工作由省艺规办统一管理,在发布申报通知和课题指南后,在规定时间内集中受理申报材料,受理期限一般为40天。对于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予以受理;对于不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或者不符合课题指南或申报公告要求的,不予受理。

第十一条各研究机构和大专院校科研管理部门在省艺规办的指导下,负责本单位的项目申报,做好申报动员和辅导、材料接收、统计汇总、数据录入、资料审查等工作。经初审合格后,统一报省艺规办,多部门合作项目由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的科研管理部门负责初审及申报。

第十二条申请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的负责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

(三)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

不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博士学位的,可以申请青年项目,青年项目申请人和课题组成员的年龄均不超过39周岁,必须有两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职务)的同行专家书面推荐,课题组成员或推荐人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不能申请,具备申报条件的在职博士生(博士后)从所在工作单位申请。

第十三条申请人申请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艺术科学规划项目,应当根据课题指南或申报公告的要求确定研究课题,也可以根据自己的研究优势和学术积累自主确定研究课题。

申请人申请应用研究课题,应当紧贴我省艺术发展实际,突出研究的现实针对性;申请基础研究课题,应当立足国内国际学术发展前沿,突出研究的原创性。

第十四条由多人参加的研究课题,必须注明一位负责人。课题实行负责人责任制,负责人必须承担实质性研究任务,并具有组织指导整个科研工作的能力,对该项目经费有最终支配权;每位课题负责人本年度只能申报一个课题,且不能以课题组成员身份参加其他课题的申报。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参加2个课题的申报。在研的省级各部委办厅局重大或重点人文社会科学类项目负责人,三年内被终止研究和被撤项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负责人,在研的

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负责人和项目逾期未结项的负责人,不能申报本年度项目。上述各类项目的结项时间均以结项证书日期为准。无具体承担人的申请不予受理。

第十五条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艺术科学规划项目实行信誉管理制度,申报人在项目获准立项后及项目研究期间需遵守各项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最终成果鉴定为不合格或有信誉不良记录者,项目负责人三年内不得申报新项目。

第十六条申请人需如实填写《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并按规定时间送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审核。科研管理部门审核合格后签署意见,报省艺规办,并承诺项目的管理任务及信誉保证。省艺规办负责审核《申请书》和申请人所在单位意见。

第十七条省艺规办负责组织全省哲学社会科学艺术科学规划项目评审的具体工作。对已经受理的项目申请,先组织同行专家进行通讯评审,再组织学科规划评审组专家进行会议评审。各学科评审组组长由云南省艺术科学规划领导小组聘任。评审专家每年根据需要从专家库中选择。

第十八条评审专家评审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申请,应当从政治方向、学术创新、实践价值以及研究方案的可行性等方面进行独立判断和评价,同时综合考虑申请人和参与者的研究经历、前期相关研究成

果、资助经费使用计划的合理性、研究内容获得其他资助的情况等因素,提出客观、公正的评审意见。会议评审意见通过投票表决产生。

第十九条学科评审组签署评审意见,交省艺规办审核,省艺规办根据本办法的规定和专家提出的评审意见,对会议评审结果进行复核,提出拟资助项目,报云南省艺术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审批。

第二十条省艺规办应当将拟资助项目进行公示,公示期一般为7天。在公示期内,凡对拟资助项目有异议的,可以向省艺规办提出实名书面意见。省艺规办经调查核实予以回复。

第二十一条云南省艺术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对拟资助项目及资助经费行使最终审批决定权。批准立项的项目,由省艺规办向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发出《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立项通知书》。立项时间自发布之日算起。完成时限一般为1年(基础理论研究可以为2年)。

第二十二条为保证评审立项的公正性,评审专家和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下列纪律:

(一)评审阶段不得以任何理由查询或透露课题论证的相关背景材料;

(二)评审专家在受聘期间,本人申请本年度项目者,不得参与本年度的评审;

(三)云南省艺术科学规划领导小组成员及工作人员不得干预评审专家的评审工作;

(四)以公正、负责、实事求是的态度,遵照有关程序和规定进行评审工作。

(五)艺术科学规划项目评审工作中,评审专家、学科规划评审小组秘书、工作人员是申请人、课题组成员的近亲属,或者与申请人、课题组成员存在可能影响公正评审的其他关系的,应当主动申请回避。

第五章资助与实施

第二十三条项目负责人在接到立项通知后的30日内,应当按照批准的资助经费数额编制经费支出预算,报省艺规办批准,无特殊情况,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资助。

项目负责人必须严格按照批准的经费支出预算使用资助经费。项目负责人、责任单位不得以任何方式侵占、挪用资助经费。

第二十四条项目负责人必须按照《申请书》的承诺组织开展研究工作,做好项目实施情况的原始记录,并向责任单位提交项目年度进展报告。

第二十五条省艺规办对项目实行中期检查,检查情况与续拨款挂钩。项目负责人须认真填写项目检查表,经

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审核,报省艺规办检查。省艺规办对进展正常、经费使用合理的项目,拨付续拨款。对不按规定报送项目执行情况检查表或经检查不合格者,暂缓拨付经费。各有关科研管理部门在检查的基础上,对当年在研项目的进展情况、项目事项变更、经费使用、已完成项目数量、质量、成果出版、成果获奖、存在问题、改进措施及建议等方面撰写中期检查综合报告。省艺规划办应当对各单位项目中期实施情况报告进行审查,向云南省艺术科学领导小组汇报。

第二十六条为促进项目研究正常进行,按时、保质完成研究任务,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要将省哲学社会科学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纳入本单位的科研工作计划,加强对各类项目的跟踪管理。

第二十七条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艺术科学规划项目实施中,因正当理由可以申请项目延期。应用研究项目延期时间不得超过1年,基础研究项目延期时间不得超过2年。

申请项目延期,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资助期满2个月前提交书面申请,经责任单位报省艺规办审批。

第二十八条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艺术科学规划项目实施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及时提交书面申请,经责任单位同意报省艺规办批准:

(一)改变项目名称的;

(二)改变最终研究成果形式的;

(三)研究内容或者研究计划有重大调整的;

(四)涉及国家秘密或者重要敏感问题的阶段性研究成果准备出版、发表的;

(五)变更项目管理单位的;

(六)变更或增补课题组成员;

(七)完成时间延期的;

(八)项目执行过程中和成果出版等方面有涉外问题的;

(九)中止项目协议的;

(十)其它重要事项的变更等。

第六章经费管理与使用

第二十九条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经费一律采用一次核定、一次拨付、包干使用、超支自补的办法。

第三十条立项项目经费拨付给项目承担单位的财务部门进行管理,单独立账,专款专用。在财务制度规定的范围内,经主管领导批准,项目负责人有权按科研计划进度支配经费。项目负责人必须严格按照批准的经费支出预算使用资助经费。项目负责人、责任单位不得以任何方式侵占、挪用资助经费。

第三十一条项目负责人需在本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和财务管理部门的指导下按预算科学合理使用经费,超出预

算部分由项目负责人自行承担。经费的使用,须接受省艺规办和有关部门的监督。经费使用范围主要包括:(一)资料费: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发生的资料收集、抄录、复印、翻拍、翻译等费用,以及必要的图书和专用软件购置费等。

(二)调研差旅费: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开展国内调研活动所发生的交通费、食宿费及其它费用。差旅费的开支标准应当按照云南省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三)会议费: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为组织开展学术研讨、咨询以及协调项目或课题等活动而召开小型会议的费用。会议费的开支应当按照云南省现行有关规定执行,严格控制会议规模、会议数量、会议开支标准和会期。

(四)编辑、印刷、出版费:指需要公开出版或内部出版发行的课题研究成果编辑、印刷、出版以及多媒体制作等费用。

(五)设备使用费: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发生租赁使用外单位设备而发生的费用。

(六)咨询费: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发生的支付给临时聘请咨询专家的费用。咨询费不得支付给课题组成员及项目管理的相关人员。咨询费的支出总额不得超过项目资助额的10%。

(七)稿费:指按规定、标准支付给课题撰稿人的稿酬。稿费的发放不得超过课题经费的40%。

(八)劳务费: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发生的支付给直接参与项目研究的在校研究生、博士后、访问学者和其它课题组临时聘用人员等的劳务性费用。劳务费标准参照当地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人员平均工资水平以及在项目研究中承担的工作任务确定,其社会保险补助费用纳入劳务费列支。

(九)成果鉴定费:指由省艺规办组织的成果鉴定活动所支付的费用,包括资料邮递费和鉴定会相关费用、鉴定专家劳务费。

(十)管理费: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对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为组织和支持项目研究而支出的费用。管理费的支出总额不得超过课题经费的2%,严禁超额提取和重复提取。

(十一)委托业务费:指在课题研究过程中确因课题研究需要委托外单位办理业务而支付的委托业务费。

第三十二条项目负责人因工作调动等原因更换科研管理部门及财务管理部门,须经调出、调入单位同意,报省艺规办审批备案。

第三十三条自行终止项目研究或因违反本办法有关规定而被撤消项目者,项目负责人及其所在单位负责退回全部资助经费。对按本办法第四十四条予以撤销的项目,追回已拨经费,项目负责人无法赔偿的,由所在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第三十四条项目完成后,项目负责人会同所在单位财务部门整理项目历年收支账目,如实填写《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艺术科学规划项目鉴定结项书》(以下简称《结项书》)中的经费决算表,接受管理部门检查。

第三十五条自筹经费项目的经费筹集、使用和管理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财务制度及本管理办法的规定。自筹经费由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管理。

第三十六条项目资助经费的管理实行分级负责制。省艺规办对管理范围内项目资助经费行使监督、检查和指导职责;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和财务管理部门对项目资助经费实施具体管理,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财务部门应妥善保管项目和单据,接受审计和上级财务部门的审查。

第七章鉴定和结项

第三十七条自项目资助期满30日内,项目负责人应当提交最终研究成果和项目结项申请。最终研究成果通过同行专家鉴定和云南省艺术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审核、验收后,方可正式结项、公开出版。

第三十八条省艺规办负责组织或委托有关科研管理部门组织项目的最终成果鉴定。

第三十九条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艺术科学规划项目成果鉴定专家的选定:

(一)省艺规办负责建立鉴定专家库。鉴定专家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思想作风正派,有较高的学术理论水平、政策水平和丰富的实践经验。

(二)每个项目的鉴定专家不得少于5人。项目组成员不能担任本项目的鉴定专家,所在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参与鉴定的专家人数不能超过2人。

(三)项目组不能参与选择本项目的鉴定专家,也不能参与鉴定的具体事务。

(四)鉴定组织者需对鉴定专家人选、鉴定过程中的具体内容严格保密。鉴定结题时对需要进行重要修改并重新申请鉴定的项目,由省艺规办汇总鉴定专家(匿名)的意见反馈项目负责人。

第四十条成果鉴定程序:

(一)项目研究完成后,由项目负责人填写《结项书》,经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和财务部门审核合格后,连同最终成果报送省艺规办。

(二)省艺规办组织鉴定专家对《结项书》和最终成果进行技术审查,最终成果的内容和形式须符合立项申请的设计标准。

(三)鉴定根据参与鉴定专家的评分计算平均分值,确定成果等级。60分以上为合格,59分以下为未通过鉴定。对未通过鉴定的,项目组可在1年内对该成果进行修改并重新申请鉴定。重新鉴定仍未通过,按撤项处理。

第四十一条验收结项项目要符合下列条件:

(一)鉴定获得通过,并符合程序;

(二)经审计和检查,项目经费使用合理;

(三)最终成果没有知识产权纠纷;

(四)鉴定和结项材料齐备,符合规定要求。

第四十二条验收结项材料应包括:鉴定申请书、成果鉴定表、课题成果和有关材料。验收合格后,报送省艺规办,由省艺规办发给《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结项证书》。

第八章监督与处罚

第四十三条申请人、参与者伪造或者变造申请材料的,由省艺规办给予警告;其申请项目已获得资助的,省艺规办作出撤销项目决定,追回已拨付的资助经费;情节严重的,5年内不得申请或者参与申请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艺术科学规划项目。

第四十四条项目负责人、参与者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省艺规办给予警告,并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省艺规办作出撤销项目决定,追回已拨付的资助经费;情节严重的,5年内不得申请或者参与申请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艺术科学规划项目:

(一)不按照《申请书》的承诺开展研究的;

(二)项目负责人无力继续开展研究工作的;

(三)项目研究中有剽窃他人科研成果或者弄虚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的;项目负责人在其他学术研究活动中有剽窃他人科研成果或者弄虚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的;

(四)临近资助期满未取得实质性研究进展的;

(五)最终研究成果质量低劣的,或者最终研究成果未经批准结项擅自公开出版的;

(六)严重违反资助经费使用和管理制度的;

(七)研究成果(包括最终研究成果和阶段性研究成果)有严重政治问题的;

(八)第一次鉴定未能通过,经修改后重新申请鉴定,仍未能通过的;

(九)与批准的项目设计严重不符的;

(十)应用性研究课题只获准延期一年,到期仍不能完成;基础性研究课题获准延期两年,到期仍不能完成的;

(十一)不依照本办法规定提交项目中期进展报告的;

(十二)逾期不提交延期申请或最终研究成果;

(十三)提交虚假的原始记录或者相关材料的;

(十四)违规使用、侵占、挪用资助经费的。

(十五)存在其他严重问题的。

第四十五条省艺规办建立项目申请人、负责人的信誉档案,并将其作为批准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申请的重要依据。

第四十六条责任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省艺规办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通报批评:(一)未对申请人或者项目负责人提交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进行审查的;

(二)未履行保障项目研究条件的职责的;

(三)未依照本办法规定提交本单位项目中期实施情况报告的;

(四)纵容、包庇项目负责人、参与者弄虚作假的;

(五)擅自变更项目负责人的;

(六)不配合省艺规办监督、检查项目实施的;

(七)截留、挪用资助经费的。

第四十七条评审鉴定专家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省艺规办给予警告,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通报批评,不再聘请:

(一)未履行本办法规定的职责的;

(二)披露未公开的与评审有关的信息的;

(三)未公正评审项目申请的;

(四)利用评审工作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

(五)有剽窃他人科研成果或者弄虚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的;

(六)未依照本办法规定申请回避的。

第四十八条省艺规办对评审鉴定专家履行职责情况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建立评审鉴定专家信誉档案。

第四十九条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艺术科学规划项目评审中,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省艺规办给予处分:

(一)披露未公开的与评审有关的信息的;

(二)干预评审专家评审工作的;

(三)利用评审工作中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

(四)未依照本办法规定申请回避的。

第九章成果出版与宣传

第五十条凡正式出版的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研究成果,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和有关管理办法,应当注明受到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艺术科学规划项目资助。对外公布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研究成果,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保密制度及规定。

第五十一条为充分发挥我省艺术科学规划在社会发展中的作用,省艺规办应加强对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研究成果的宣传、推广和转化。各课题组和各有关科研单位,也应积极采取各种措施加强成果的推广和转化工作。

第十章附则

第五十二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生效,最终解释权属云南省艺术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项目

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网上申报常见问题及解决办法

目录 一、申报流程 (3) 二、常见问题与处理 (4) (1)申报人如何注册 (4) (2)系统中没有我的单位怎么办? (6) (3)在注册时写错身份证号而系统中不能修改怎么办? (6) (4)注册时,没有收到“短信验证码”怎么办? (6) (5)忘记密码怎么办 (7) (6)如何修改个人信息 (8) (7)如何修改密码 (9) (8)如何退出系统 (10) (9)如何提交申报项目 (10) (10)如何更方便编辑文本内容 (11) (11)上传图片功能不能使用怎么办 (12) (12)申报评审书中如何插入图片 (12) (13)申报评审书如何插入表格 (14) (14)为何我的“课题论证”、“完成项目的条件和保证”在word里面统计少于4000 字,而提交时在系统里提示“‘课题论证’不能为空,且长度不能超过4000位(含标点符号)”? (15) (15)如何再次编辑完成已经保存的申报资料 (16) (16)如何知道科研单位退回修改该申报项目,及其对应的操作 (16) (17)如何下载申报评审书 (16) (18)有其他问题怎么办? (17)

一、申报流程

二、常见问题与处理 (1)申报人如何注册 1.进入首页,单击注册登录上的<注册>按钮,进入注册页面; 2.在用户类型选择界面,点击<申报人注册>,进入所属地区和单位 选择界面: 3.在用户类型选择界面,首先选择您单位“所在省(自治区、直辖 市)”,然后在“所属单位”中选择您所在的单位(如找不到您的单位,请联系您所在单位的科研部门负责人,在线注册科研单位账户),点击一步,进入账户信息注册界面。

天津市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办法(2016年修订版)

天津市艺术科学规划办公室 天津市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办法 (2016年修订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天津市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管理,更好地发挥天津市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的示范引导作用,推动我市文化艺术事业繁荣发展,根据天津市艺术科学规划管理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天津市艺术科学规划项目坚持“二为”方向和“双百”方针,坚持紧密围绕我市文化艺术发展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深入研究探索,促进理论创新,指导文艺实践,为天津文化艺术事业的发展提供理论支持和决策依据。 第三条天津市艺术科学规划项目以公平竞争、择优立项、确保重点、关注基础为原则,面向全市文化艺术团体的研究人员,凡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团体或个人,均可申报。 第四条天津市艺术科学规划项目实行目标管理与过程管理相结合,重点管理与一般管理相结合,统一要求与分级管理相结合的管理方式。 第二章组织与职责 第五条天津市文化广播影视局组织成立天津市艺术科学规划领导小组,负责天津市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的领导与协调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制定天津市艺术科学研究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明确天津市艺术科学规划项目资助方向和资助重点; 2、审批天津市艺术科学规划项目选题规划和经费预算,审批天

津市艺术科学规划项目; 3、审定天津市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办法及有关管理规章; 4、管理、监督天津市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经费的使用,筹措天津市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经费; 5、评选和奖励天津市艺术科学研究优秀成果; 6、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六条天津市艺术科学规划办公室(以下简称“规划办”)是天津市艺术科学规划领导小组的职能部门和办事机构,设在天津市艺术研究所,规划办主任由天津市艺术研究所所长担任。规划办的主要职责是: 1、执行和落实天津市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组织制定和实施天津市艺术科学规划项目选题规划和经费预算; 2、受理天津市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申请,组织专家评审; 3、监督天津市艺术科学规划项目实施和资助经费使用; 4、组织天津市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研究成果的鉴定、审核、验收以及宣传推广; 5、组织建立天津市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管理专家库; 6、制定天津市艺术科学规划项目有关管理规章; 7、组织天津市艺术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和奖励工作; 8、承办天津市艺术科学规划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七条天津市范围内的高等院校,文化艺术研究机构,党政机关研究部门,以及其他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文化艺术机构,作为天津市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申请和管理的责任单位,履行下列职责: 1、组织本单位文化艺术科学研究人员申请天津市艺术科学规划项目; 2、审核本单位申请人或者项目负责人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3、提供天津市艺术科学规划项目实施的条件; 4、跟踪管理天津市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的实施和资助经费的使用; 5、配合规划办对天津市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的实施和资助经费的

XXXX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申报评审书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 申报、评审书 项目类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学科分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是否为指定研究方向选题:是/ 否)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所在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填表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0年12月修订重印

申请者的承诺: 我承诺对本人填写的各项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如获准立项,我承诺以本表为有约束力的协议,遵守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相关规定,按计划认真开展研究工作,取得预期研究成果。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有权使用本表所有数据和资料。 申请者(签章): 年月日 填表说明 一、填写前请先认真阅读《全国艺术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课题指南》及课题申报、评审工作文件的有关规定,用计算机认真如实填写,书写要清晰、工整,不要漏填、错填。由于填写不当所引起的不利于申请人的后果,责任自负。 二、本“申报、评审书”报送一式2份,原件、复印件各1份。“课题设计论证”活页3份。请用A4复印纸复印,于左侧装订成册。在京单位的申报书,报送文化部民族民间文艺发展中心(地址:市东城区北河沿大街83号;邮编:100009;:84019554);京外单位的申报书,报送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厅(局)教科处(或科研管理部门)审核后集中寄至文化部民族民间文艺发展中心(地址同上)。 三、封面上方4个代码框申请人不填,其他栏目由申请人用中文填写。 四、本表所附“活页”供评审使用,必须填写(含所申报的课题名称),但不得出现申报人及课题组成员XX、单位名称等信息。 五、请按“填写数据表注意事项”的要求,准确、清晰地填写数据表各栏内容;若有其他不明问题,请与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厅(局)科研管理职能处室或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 六、本表须经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领导审核,签署明确意见,承担信誉保证并加盖公章后方可上报。 七、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59881678、59881709。 八、申报文化部项目亦使用本表。

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开题报告

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开题报告 湖南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申报的《省级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全面质量管理的研究与应用》,经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批准,列为全国教育科学“十五”规划XX 年课题。根据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办的要求,今天召开开题论证会,进一步完善落实研究方案后,正式开展研究工作。下面,我代表课题组作课题研究开题报告,请领导和课题组成员对课题研究实施方案进行指正、审议。 一、课题研究的背景 教育科研是人们探索和认识教育客观规律的有效途径,是促进教育决策科学化、推动教育科学理论转化为教育实际应用的重要手段,是深化教育改革,提高教育质量的有力措施。 《全国教育科学“十五”规划要点》指出:“要进一步规范课题管理,强化课题管理环节,确保课题的顺利进行,并力争多出精品力作,不断提高教育科研的水平和效益”。这为加强课题管理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从目前国内教育科研课题管理现状来看,各级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工作无论在管理思想、管理组织形式、管理程序,还是管理方式、管理手段方面,都明显落后于教育科研事业的发展。资料表明,国内外研究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总的状况是:研究人员、研究成果少,研究面窄,研究水平较低。在研究内容上:实践性问题研究多,理论性问题研究少;操作性问题研究多,宏观性问题研究少;零散性问题研究多,系统性问题研究少。 在现有的研究基础上,加强对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的规律、理论基础、发展趋势以及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的科学化与标准化等重要问题的研究,确定省级教育规划课题全面质量管理的理论基础,统一省级教育规划课题全面质量管理概念,建立一套系统化、规范化、程序化,且具有高度自我约束、自我完善机制的省级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全面质量管理体系,全面提升省级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质量水平,以较小的投入获得课题成果的最大的效益,是本课题研究的根本目的,也是本课题研究的价值取向。 湖南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申报的《省级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全面质量管理的研究与应用》,经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批准,列为全国教育科学“十五”规划

全国艺术科学规划课题申报、评审书

年度课题类别 编号学科分类 全国艺术科学规划课题申报、评审书 课题类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学科分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课题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课题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所在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填表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2 年 12 月修订重印

申请者的承诺: 我保证如实填写本表各项内容。如果获准立项资助,我承诺以本表为有约束力的协议,遵守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有关规定,认真开展研究工作,取得预期研究成果。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有权使用本表所有数据和资料。 申请者(签章):年月 日 填表说明 一、填写前请先认真阅读《全国艺术科学“十五”规划2003年度 课题申报、评审办法》的有关规定,用计算机或钢笔认真如实填写,书写要清晰、工整,不要漏填、错填。由于填写不当所引起的不利于申请人的后果,责任自负。 二、本表(包括“课题设计论证”活页)报送一式3份,其中1份 原件,2份复印件。复印请用A4复印纸,于左侧装订成册。在京单位的申报书,报送文化部民族民间文艺发展中心(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北河沿大街甲83号;邮编:100009;电话:84019554);京外单位的申报书,报送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厅(局)教科处(或科研管理部门)审核后集中寄至文化部民族民间文艺发展中心(地址同上)。 三、封面上方4个代码框申请人不填,其他栏目由申请人用中文填写。 四、本表所附活页供评审使用,必须填写,但不得出现申报人姓名、单位名称等个人资料。 五、请按“填写数据表注意事项”的要求,准确、清晰地填写数据 表各栏内容;若有其他不明问题,请与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厅(局)科研管理职能处室或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 六、本表须经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领导审核,签署明确意见,承担信誉保证并加盖公章后方可上报。 七、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65551678

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开题报告

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开题报告 全国教育科学“十五”规划课题开题报告 湖南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申报的《省级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全面质量管理的研究与应用》,经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批准,列为全国教育科学“十五”规划XX年课题(课题批准号ffbo11495)。根据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办(教科规办函[XX]16号文件)的要求,今天召开开题论证会,进一步完善落实研究方案后,正式开展研究工作。下面,我代表课题组作课题研究开题报告,请领导和课题组成员对课题研究实施方案进行指正、审议。 一、课题研究的背景 教育科研是人们探索和认识教育客观规律的有效途径,是促进教育决策科学化、推动教育科学理论转化为教育实际应用的重要手段,是深化教育改革,提高教育质量的有力措施。 《全国教育科学“十五”规划要点》指出:“要进一步规范课题管理,强化课题管理环节,确保课题的顺利进行,并力争多出精品力作,不断提高教育科研的水平和效益”。这为加强课题管理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从目前国内教育科研课题管理现状来看,各级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工作无论在管理思想、管理组织形式、管理程序,还是管理方式、管理手段方面,都明显落后于教育科研事业的发展。资料表明,国内外

研究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总的状况是:研究人员、研究成果少,研究面窄,研究水平较低。在研究内容上:实践性问题研究多,理论性问题研究少;操作性问题研究多,宏观性问题研究少;零散性问题研究多,系统性问题研究少。 在现有的研究基础上,加强对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的规律、理论基础、发展趋势以及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的科学化与标准化等重要问题的研究,确定省级教育规划课题全面质量管理的理论基础,统一省级教育规划课题全面质量管理概念,建立一套系统化、规范化、程序化,且具有高度自我约束、自我完善机制的省级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全面质量管理体系,全面提升省级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质量水平,以较小的投入获得课题成果的最大的效益,是本课题研究的根本目的,也是本课题研究的价值取向。 湖南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申报的《省级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全面质量管理的研究与应用》,经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批准,列为全国教育科学“十五”规划XX年课题(课题批准号ffbo11495)。课题主持人黄宜锋。 二、课题研究的意义和条件 全面质量管理起源于20世纪60年代的美国,最初应用于工业,后来从工业部门扩展到建筑业、交通邮电业、商业、服务业等众多领域,并得到许多国家的重视和运用,在日本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功。全面质量管理是一个组织以质量为中心,以全员参与为基础,以最经济的方式让顾客、社会和组织所有成员持续满意的一种质量管理模式。它

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办法-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申报管理系统

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管理,更好地发挥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的示范引导作用,推动艺术科学繁荣发展,根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全国艺术科学规划管理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用于资助文化艺术科学研究和培养文化艺术科学人才,重点支持关系我国文化艺术建设实践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研究,支持有利于推进、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艺术科学体系建设研究,支持新兴学科、交叉学科和跨学科综合研究,支持对艺术科学长远发展具有重要作用的基础建设等。 第三条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项目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充分发挥文化艺术科学界专家学者的作用,采取宏观引导、自主申请、平等竞争、同行评审、择优支持的机制。 第二章组织与职责 第四条文化部组织成立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领导小组,负责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的领导与协调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制定全国艺术科学研究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明确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项目资助方向和资助重点; 2.审批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项目年度经费预算和项目选

题规划,审批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项目; 3.审定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办法及有关管理规章; 4.管理、监督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经费的使用,筹措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经费; 5.评选和奖励全国艺术科学研究优秀成果; 6.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五条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全国艺术科学规划办)是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领导小组的职能部门和办事机构,设在文化部文化科技司;全国艺术科学规划办主任由文化科技司司长或主管文化艺术科研工作的副司长兼任,日常工作由文化科技司社会科学处承担。其主要职责是: 1.执行和落实全国艺术科学研究规划,组织制定和实施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项目年度经费预算和项目选题规划; 2.受理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申请,组织专家评审; 3.监督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项目实施和资助经费使用; 4.组织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研究成果的鉴定、审核、验收以及宣传推介; 5.组织建立全国艺术科学规划管理专家库; 6.制定全国艺术科学规划有关管理规章; 7.组织全国艺术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和奖励工作; 8.承办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六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厅(局)组织成立

全国教育科学十五规划国家重点课题(精)

全国教育科学“十五”规划国家重点课题

全国教育科学“十五”规划国家重点课题“整体构建学校德育体系深化研究与推广实验”子课题——农村初中教育与教学活动中心理健康教育方法的研究结题报告 北京市密云实验区穆家峪中学课题组 执笔人:张燕华 联系电话:61051944(校) 邮编:101500 Email: zhangyanhua68@sina.cim

农村初中教育与教学活动中心理健康教育方法的研究结题报告 一、子课题立项研究的基本情况 1.子课题名称 农村初中教育与教学活动中心理健康教育方法的研究 2.子课题提出背景与原因 (1)随着社会的迅速发展和改革开放的深入,农村中学生的心理负荷也在加重。片面追求升学率,学生的课业负担和升学压力很大;学生对自己的学业成绩、人际关系、家长期待等都对学生产生较重的心理负担;来自城市的社会、经济和文化信息对农村学生的冲击和影响相当的大,这些必然使学生产生各种矛盾心理,如得不到及时排除,会影响学生的身心健康。 (2)这几年教师经常谈论一个问题:当今的学生难管理。第一,时代的进步使教师在学生心目中的位置发生了质的变化。随着时代的不断健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必然形成人格的平等,封建社会那种师徒如父子的师生关系已不复存在,这使得教师的“法治”地位发生了动摇;随着学生获得知识的媒体和渠道的增加,对教师的依赖越来越小,这使得教师的“师治”地位动摇了;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由于学校收费的增加,教师是收费的直接参与者,难免就此背上黑锅,成为学生和家长眼中金钱的奴隶,“德治”地位也动摇了。第二,学生的心理发生了巨大变化,他们寻求平等,要求人格独立的愿望越来越强烈,他们渴求得到表扬或是别人的重视,引起别人意识到他们作为个体的存在,如果得不到就会产生强烈的逆反心理或采取反抗行为。第三,时代变了,学生变了,可教师的意识没有跟上时代步伐或不愿接受这个事实,就形成了教师和学生之间在教育上的分歧。 学校教育就是两大任务,一是育人,二是教书,育人首先要育心。综合上述问题,我们认为教书育人的基本是提高学生的心理素质。现在心理健康教育的研究在全国已初步展开,但针对农村初中如何进行心理健康教育的研究还不是很多,因此我校就“农村初中教育与教学活动中心理健康教育方法”进行了研究。 3.子课题研究目的和预期目标 为了贯彻落实第三次全教会精神,加强我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师资队伍的建设,提高心理健康教育的科研和实际操作能力,促进学生健全人格的形成,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为此我校进行了此项研究。 研究的预期目标为:学生逐步形成积极向上的人生态度,能正确评价并指导自己的行为方式;培养出一支掌握心理健康教育方法的高素质的教师队伍。 4.课题实验的时间及参加人员

上海市艺术科学规划项目

上海市艺术科学规划项目鉴定结项审批书 项目批准号 项目类别 学科分类 项目名称 项目负责人 所在单位 填表日期年月日 上海市艺术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10月修订

声明 本申请鉴定结项的研究成果不存在知识产权争议;上海市艺术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享有宣传介绍、推广应用本成果的权力,但保留作者的署名权。特此声明。 成果是否涉密:是□否□ 项目负责人(签章) 年月日 填表说明 一、本表适用于上海市艺术科学规划项目年度系列研究课题和年度专题研究课题的鉴定结项申请。 二、按照有关规定认真如实地填写表内栏目。无内容填写的栏目可空白;所填栏目不够用时可加附页;凡选择性栏目请在选项上划圈或打“√”。 三、“主题词”栏需填写反映成果内容的4个以内关键词。 四、本《鉴定结项审批书》报送2份(A4纸型,于左侧装订),并附6套最终成果打印稿、2份最终成果简介和2张存有电子版成果的光盘。以上相关结项材料汇总后交于各单位科研处,再由科研处报送至上海市艺术科学规划管理办公室,办公室不接受个人报送。 五、凡以博士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的项目,结项时须提交1份博士论文(报告)的电子版,并书面说明结项成果与原论文(报告)的区别和联系,以及在内容、观点、结构、研究方法等方面的改进与提高(6份,其中5份交鉴定专家审核)。 六、如有问题,请与上海市艺术科学规划管理办公室联系。

一、数据表

二、总结报告 注:本栏可加页。

三、课题组的主要阶段性成果 注:(1)课题组的主要阶段性成果,请按项目负责人、课题研究任务主要承担者、课题组一般成员的顺序填写。可加行、加页。 (2)须如实填报阶段性成果的名称、作者、发表刊物及期数等相关情况,一旦发现弄虚作假行为,视情况作出严肃处理。 (3)主要阶段性成果的重要转摘、引用和应用情况可加页说明。

2020年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请书

NOESP 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 申请书 课题名称 课题类别 学科分类 课题负责人 责任单位 填表日期 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制 2020年1月

申请者的承诺与成果使用授权 一、本人自愿申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认可所填写的《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请书》(以下简称为《课题申请书》)为有约束力的协议,并承诺对所填写的《课题申请书》所涉及各项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同意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有权使用《投标申请书》所有数据和资料。课题申请如获准立项,在研究工作中,接受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其委托部门的管理,并对以下约定信守承诺:1.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遵守我国《著作权法》和《专利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遵守我国政府签署加入的相关国际知识产权规定。 2.遵循学术研究的基本规范。科学设计研究方案,采用适当的研究方法,如期完成研究任务,取得预期研究成果。 3.尊重他人的知识贡献。客观、公正、准确地介绍和评论已有学术成果。凡引用他人的观点、方案、资料、数据等,无论曾否发表,无论是纸质或电子版,均加以注释。凡转引文献资料,均如实说明。 4.恪守学术道德。研究过程真实,不以任何方式抄袭、剽窃或侵吞他人学术成果,杜绝伪注、伪造、篡改文献和数据等学术不端行为。成果真实,不重复发表研究成果;对课题主持人和参与者的各自贡献均要在成果中以明确的方式标明。 5.维护学术尊严。保持学者尊严,增强公共服务意识,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维护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声誉,不以课题名义牟取不当利益。 6.遵守课题管理规定。遵守《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 7.明确课题研究的资助和立项部门。国家社科基金课题和教育部级课题研究成果发表时须在醒目位置独家标明“国家社科基金教育学××年度××××课题(课题批准号:××××)成果”和“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年度××××课题(课题批准号:××××)成果”字样,课题名称和类别与课题立项通知书相一致。凡涉及政治、宗教、军事、民族等问题的研究成果须经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后方可公开发表。 8.标明课题研究的支持者。要以明确方式标明为课题研究做出重要贡献的非课题组个人和集体。 9.正确表达科研成果。按照《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规定,规范使用中国语言文字、标点符号、数字及外国语言文字。 10.遵守财务规章制度。合理有效使用课题经费,不得滥用和挪用。课题结题时如实报告经费使用情况,不报假帐。 11.按照预期完成研究任务。课题立项获得批准的资助经费低于申请的资助经费时,同意承担课题并按预期完成研究任务,达到预期研究目标。 12.成果达到约定要求。课题成果专著、论文、研究报告等公开发表,并在学术界和实践领域产生一定的影响。 二、作为课题研究者,本人完全了解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有关管理规定,完全意识到本声明的法律后果由本人承担。特授权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有权保留并向国家有关部门或机构报送课题成果的原件、复印件、摘要和电子版;有权公布课题研究成果的全部或部分内容,同意以影印、缩印、扫描、出版等形式复制、保存、汇编课题研究成果;允许课题研究成果被他人查阅和借阅;有权推广科研成果,允许将课题研究成果通过内部报告、学术会议、专业报刊、大众媒体、专门网站、评奖等形式进行宣传、试验和培训。 申请者(签章):__________ 年月日

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成果鉴定申请·审批书

NOESP 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成果鉴定申请·审批书 课题批准号 课题名称 课题负责人 所在单位 填表日期 年月日

声明 本申请鉴定的研究成果不存在知识产权争议;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保护作者的知识产权,拥有宣传介绍、推广应用本成果的权力。特此声明。 课题负责人(签章) 年月日 填表说明 一、本表仅适用于列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的课题鉴定结题申请。 二、按照有关规定认真如实地填写表内栏目。无内容填写的栏目可空白;所填栏目不够用时可加附页。 三、“工作报告”及“研究总报告”、“课题成果公报”的写法和要求见该栏目的“内容提示”。 四、课题研究完成后直接向鉴定组织单位报送鉴定材料6套(5套提交鉴定专家、1套存档),每套材料包括:课题立项通知书、《课题申请?评审书》、开题报告、中期报告、《成果鉴定申请?审批书》、成果主件(研究总报告和成果公报)、成果附件(专著、已发表的系列研究论文)、相关证明(领导批示、获奖情况、媒体报道及被决策采纳等的证明文件)、重要变更的申请及获准批复。除专著外,每套鉴定材料必须统一装订成册。申请免于鉴定的,须报送鉴定材料2套;免于鉴定申请未获批准的,需再报送鉴定材料4套。 五、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通讯地址:北京市北三环中路46号,邮政编码:100088。 六、请将本《成果鉴定申请?审批书》及课题成果主件(研究总报告和成果公报)的电子版发至电子信箱ghb@https://www.sodocs.net/doc/fd16676446.html, 联系人:丁杰联系电话:(010)62003304

一、基本情况

二、工作报告(不超过2000字)

三、成果公开报告会情况(不超过2000字)

全国艺术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

全国艺术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全国艺术科学规划管理,提高全国艺术科学规划研究水平,根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和《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助经费管理办法》及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全国艺术科学规划课题的管理,必须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理论为指导,深入贯彻同志关于建设先进文化和加强我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和基本纲领,积极探索、努力遵循艺术科学发展规律,更好地为党和政府决策服务,促进我国艺术科学的繁荣和发展。 第三条全国艺术科学规划课题面向全国,公平竞争,择优立项。 第四条全国艺术科学规划课题实行三级管理体制。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全国艺术科学规划办”)全面负责全国艺术科学规划课题的管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厅(局)(以下简称“省文化厅”)或本级艺术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作为中级管理单位管理本辖区内的全国艺术科学规划课题;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在上级艺术科研管理机构的指导下,具体负责管理本单位承担的全国艺术科学规划课题。文化部直属单位及其他在京单位的课题由全国艺术科学规划办直接进行管理。 第二章机构 第五条文化部组织成立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领导小组,负责全国艺术科学研究规划和管理的领导与协调工作。

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领导小组的职责是: 1、制定全国艺术科学研究中长期规划; 2、审核评定有关艺术科学研究机构; 3、审定全国艺术科学研究课题指南,审批全国艺术科学规划课题; 4、审定全国艺术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及有关管理规章; 5、管理、监督全国艺术科学研究经费的使用,筹措全国艺术科学研究经费; 6、评选和奖励全国艺术科学研究优秀成果; 7、领导全国艺术科学规划办和学科规划小组工作; 8、指导、协调省级艺术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工作。 第六条全国艺术科学规划办是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领导小组的职能部门和办事机构,设在文化部教育科技司;全国艺术科学规划办主任由教育科技司司长或主管科研工作的副司长兼任,日常工作由教育科技司社会科学处承担。 全国艺术科学规划办的主要职责是: 1、组织制定并发布全国艺术科学发展规划及课题指南; 2、负责全国艺术科学规划课题的评审、管理、成果鉴定、验收和宣传推广等工作; 3、制定全国艺术科学规划管理的有关规章; 4、具体管理、监督使用和筹措艺术科学研究经费; 5、组织建立全国艺术科学规划管理专家库; 6、具体承担全国艺术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和奖励工作;

全国艺术科学规划课题鉴定结项审批书.doc

年 月 日 全国艺术科学规划课题 定结项审批书 课题批准号 课题名称 课题负责人 所在单位 填表日期 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O 三年五月印制 填表说明 一、 按照表内栏目和有关规定的内容认真如实填写,所 填栏目不够时可加附页。 二、 主题词需填写反映成果内容的4个关键词。 三、 参加鉴定的专家个人意见须填入全国艺术科学规划 办公室

统一印制的《全国艺术科学规划课题最终研究成果专家(个人)鉴定意见表》(活页),附在本《审批书》之内,该表可根据需要复印使用。 四、“最终成果简介”的写法和要求见本《审批书》内该栏目的“主要内容与要求提示”。 五、无内容填写的栏目可空白。凡选择性栏目请在选择 项上划圈或打“力”。

—、数据表

二、总结报告 主要内容提示:预订计划执行情况;成果内容以及研究方法有何特色、有何突破、有何学术价值和应用价值;有何不足和问题;有哪些问题尚需深入研究。

课题负责人签名: 年月日

三、阶段性成果一览表 四、最终成果简介 主要内容与要求提示: 1. “最终成果简介”是结项的必需材料,供课题成果的介绍、宣传、推广、转化使用。' 2.主要内容应包括:研究成果的重要观点或对策建议(详写);成果的学术价值、实践意义和社会影响(略写或附有关报刊及其它评价资料复印件)。 3.该栏目由项目负责人撰写,1000-3000字左右,篇尾应注明批准号、课题名称、最终成果名称、是否出版,如出版,请注明何时由何出版社出版,并由负责人签字。 4.“最终成果简介”用A4纸打印三份,作为活页附在《鉴定结项审批书》中。

文化艺术交流中心项目计划书

XX文化艺术交流中心 项目规划方案 2015年8月 目录 一、项目宏观背景..................................................................................................................................... - 2 - (一)国家对文化产业发展的支持力度前所未有 ......................................................................... - 2 - (二)四川省对文化产业发展的支持政策 ..................................................................................... - 2 - 二、文化艺术交流中心的指导思想及目标任务 ..................................................................................... - 3 - (一)指导思想................................................................................................................................. - 3 - (二)主要目标................................................................................................................................. - 3 - 三、文化艺术交流中心主要内容............................................................................................................. - 3 - (一)艺术设计馆聚落版块............................................................................................................. - 3 - (二)文化休闲版块......................................................................................................................... - 4 - 四、文化艺术交流中心的意义................................................................................................................. - 5 - 五、运营模式............................................................................................................................................. - 6 -

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项要求

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项要求 一、成果要求 国家重大(重点)课题应在国家出版社出版30万字以上学术专著1部、在SSCI或CSSCI期刊上发表3篇以上系列论文。国家一般课题应在国家级出版社出版专著1部、在CSSCI上发表3篇系列论文。国家青年基金课题应在国家出版社出版专著1部、在CSSCI期刊上发表2篇系列论文。教育部重点课题应出版专著1部或在核心期刊(北京大学图书馆版)上发表3篇系列论文。教育部青年专项课题应出版专著1部或在核心期刊(北京大学图书馆版)上发表2篇系列论文。教育部规划课题应出版专著1部或在核心期刊(北京大学图书馆版)上发表1篇系列论文。 所有课题申请结题均须填写《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成果鉴定申请·审批书》,提交的研究总报告不少于3万字,成果公报6000-8000字。 二、免于鉴定的条件 为鼓励优秀研究成果,减少重复工作,不同类别课题的最终成果具备以下相关条件的,可申请免于鉴定:1.列入国家社科基金的课题(国家重大和重点课题除外)同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的具体规定,即获得省部级评奖二等以上奖励;提出的理论观点、政策建议等被省部级以上党政领导机关完整采纳吸收,并附有基本材料和

相关证明。 这里的奖项包括:国家社科基金优秀成果奖、国家教学成果奖、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中国高校人文社科研究优秀成果奖、国家科学技术奖,以及省级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省级教学成果奖和省级科学技术奖。 国家重大和重点课题不得申请免予鉴定。 2.教育部重点课题和教育部青年专项课题最终成果的主体部分被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完整采纳吸收,并附有基本材料和证明;或最终成果的主体内容在《中国社会科学》、《新华文摘》发表或转载,并有明确标识。 3.教育部规划课题最终成果的主体内容在《教育研究》、《心理学报》杂志发表,并有明确标识。 教育部重点课题和教育部青年专项课题达到列入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课题免于鉴定的条件,教育部规划课题达到列入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课题、教育部重点课题和教育部青年专项课题免于鉴定的条件,均可申请免于鉴定。 申请免于鉴定的,在填写《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成果鉴定申请·审批书》时,要说明理由,并随寄相关证明材料、发表或转载原件。 三、鉴定方式 国家重大、重点课题成果鉴定采用会议鉴定方式。其他课题成果鉴定一般采用聘请同行专家进行通讯隐名鉴定或

2018年度山西省艺术科学规划课题申报指南

2018年度山西省艺术科学规划课题申报指南 A. 文化政策综合研究和艺术基础理论研究 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艺思想研究 挖掘黄河、太行、长城三大板块文化资源,推动文旅融合研究 山西文旅深度融合发展研究 山西传统艺术理论研究 山西现代艺术理论研究 坚定文化自信、繁荣新时代山西文艺研究 山西省文化管理体制改革与创新研究 国有艺术院团管理运营机制研究 国有文化企业社会效益评价考核体系研究 加快构建山西现代文化市场体系研究 山西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研究 山西乡村振兴战略中的文化建设研究 山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研究 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研究 传统艺术成果的知识产权问题研究 大众文化消费研究 山西民营艺术表演团体现状调查与研究 互联网+传统文化产业链创新模式研究

区域特色文化产业发展研究 网络文化对生活方式的影响研究 舞台艺术传播体系研究 山西文化交流项目绩效评估研究 山西艺术档案资料归集与整理研究 B.戏剧(含戏曲、话剧、歌剧、舞剧、音乐剧、儿童剧、杂技剧、木偶剧、皮影戏、小剧场戏剧)、曲艺研究 山西戏剧作家作品研究 山西戏剧舞台美术研究 山西戏剧表演艺术研究 山西戏剧导演艺术研究 山西戏曲音乐研究 山西戏曲文献文物研究 山西戏曲的审美研究 山西戏曲风格流派研究 山西剧种史论研究 山西地方戏曲与地域文化研究 山西音乐剧研究 山西戏剧创作、传播研究 山西戏剧受众与文化影响研究 山西戏剧产业与市场研究

山西戏剧管理研究 山西地方曲种研究 山西新编说唱书目研究 山西说唱艺术口述史研究 山西民间说唱行艺与保护研究 山西曲艺创作与表演研究 山西曲艺发展与传播研究 山西木偶戏、皮影戏史论研究 山西木偶戏、皮影戏传承与创新研究 山西新媒体技术与戏剧艺术创新发展研究 山西景观艺术研究 山西杂技基础理论研究 山西杂技艺术史研究 山西当代杂技创作研究 C.广播影视及新媒体艺术研究 山西卫视系列品牌节目研究 山西本土纪录片研究 晋派电视剧地域文化研究 新时代山西影视创作理论与美学研究 影视如何讲好山西故事研究 山西电影、电视剧创作现状与传播方式研究

全国艺术科学各学科“十二五”规划重点研究课题目录.doc

全国艺术科学各学科“十二五”规划重点研究课题目录一、艺术基础理论研究 (艺采基础理论寸F究,包括艺术学原理、艺术社会学、艺术批评学以及艺术史学等研究。) 1.艺术学的学科反思与学科建设研究 2.马克思主义艺术学原理研究 3.马克思主义艺术理论中国化进程研究 4.中国艺术通论 5.中国现代艺术体系的形成与发展研究 6.中国传统艺术当代价值研究 7.中国当代艺术思潮史 8.中国艺术批评史 二、戏剧(含曲艺、木偶、皮影、杂技、魔术)研究 (戏剧研究,包括话剧、戏曲研究。含曲艺、木偶戏、皮影戏、杂技、魔术等研究。) 1.中国戏剧理论研究 2.中国戏曲表演理论与体系研究 3.中国戏曲音乐理论与体系研究 4.20世纪戏曲研究与戏曲学术史 5.中国现当代剧场史 6.当代话剧、戏曲导演与编剧研究 7.当代话剧、戏曲批评研究 8.民营话剧、戏曲剧团的生存现状与发展路向调查与研究 9.城乡新兴曲艺班社研究 10.木偶、皮影、杂技、魔术发展现状及趋势调查与研究 三、电影、广播电视及新媒体艺术研究 (电影、广播电视及新媒体艺术研究,包括电影、电视剧及其他电视艺术、广播艺术、新媒体艺术等方面的研究。) 1.电影学、广播电视学学科现状与前沿问题研究 2.中国电影通史及专题研究

3 .动画电影历史与理论研究 4.中国电影、电视剧创作现状研究 5.中国原创动漫的价值取向研究 6.电影、电视剧批评与评价标准研究 7.我国动漫产业的国际竞争力研究 8.中国电影与国家文化软实力研究 9 .数字电影研究 (音乐研究,包括音乐史学、民族音乐学、系统音乐学等研究。) 1.中国传统音乐体系研究 2.中国音乐通史 3.音乐古籍、民间传谱、音像文献资料整理及数字化研究 4.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数据库建设与研究 5.20世纪中国音乐界重要学者研究 6.中国当代音乐作品与作曲家研究 五、舞蹈研究 (舞蹈研究,包括舞蹈学原理、民族舞蹈学、舞蹈史学、 舞蹈编导学、舞蹈生态学、舞蹈文化学、舞蹈批评学、舞蹈传播学等研究。) 1.中国舞蹈文化史 2.舞蹈编导学研究 3.舞蹈表演学研究 4.舞蹈人体科学研究 5.舞蹈生态学概论 6.民族舞蹈学研究 7.舞蹈民俗学研究 8.舞蹈批评学研究 9.舞蹈管理学研究 10.舞蹈传播学研究 11.舞蹈记录方式数字化研究

(推荐)贵州省艺术科学规划课题指南

2014年度贵州省艺术科学规划课题指南 艺术基础理论研究 当代艺术理论与艺术批评重大问题研究* 艺术学方法论研究 艺术史观与方法研究 传统艺术体系分类研究 现代艺术体系研究 当代中国艺术的伦理问题研究 近现代艺术史研究 地方艺术史研究 新中国成立以来艺术发展研究 新时期艺术学理论发展研究* 少数民族艺术研究 艺术生态研究 艺术学新兴学科研究 戏剧(含曲艺、木偶、皮影、杂技、魔术)研究 现实主义导演风格流派研究 各剧种史论研究 戏曲改编史研究

戏剧演出史研究 戏剧批评通史研究 20世纪戏曲学术史研究 戏曲作曲及演奏技法研究 地方戏剧生态研究 社会环境变化对声腔剧种传承发展的影响研究 戏曲文献文物研究 戏剧(曲艺、木偶、皮影、杂技、魔术)艺术家、剧本研究戏曲艺术传承方式研究 戏曲艺术发展路径研究 现当代小剧场话剧发展研究 舞台剧的叙事模式研究 音乐剧本土化研究 当代戏剧舞台美术研究 戏剧受众与文化影响研究* 戏剧传播研究 地方曲种研究* 曲艺老艺人口述史研究 濒危曲种保护与传承研究 民间曲艺发展问题的对策研究 木偶戏、皮影戏、杂技、魔术史论研究

电影、广播电视及新媒体艺术研究 电影改编史研究 动画发展史研究 电影评论史研究 电影技术发展史研究 电影艺术家研究 电影理论体系分类研究 电影、电视剧、动画创作现状与传播方式研究* 影视动画作品中的核心价值观研究* 新世纪西部电影创作现状研究 新世纪农村电影创作现状研究 数字艺术对动漫艺术创新的影响研究 不同动画受众群对动画类型的选择研究 文化科技融合视野下的新媒体艺术发展研究 电影观众心理研究 电影、电视剧批评的理论与方法研究 当代电视娱乐栏目的文化取向研究 电影产业深化改革的方向与路径研究* 广播艺术研究

全国教育科学规划专项课题申报课题

全国教育科学规划专项课题申报课题 以生涯规划为中心的四维一体主动发展模式的建构研究 课题实施方案 顾海平(无锡市洛社高级中学) 一 (一)课题核心概念的界定 1、生涯规划: 生涯规划是指个人通过对生涯发展主客观因素的分析,探索自己可能的发展型态,确定发展目标,通过合理的策略制定以及扎实持续的行动,逐步实现目标的活动过程。它同时也是个人自我认知、自我探索、自我成长、自我实现的过程。 2、四维一体: “四维”是指学生主体、学生伙伴、教师、家长这四个维度;“一体”是发挥四维教育资源的互补作用和多渠道一致影响的叠加效应,形成一股责任分担而又融合的强大合力,对生涯规划的制订实施产生正面促进作用。 3、主动发展: 主动发展是指学生主体通过生涯认知、生涯规划、生涯进展等步骤,明确发展目标与阶段任务,借助于相关人员的激励与推动,积极自觉、能动创造地实现规划目标。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述评 1908年,美国社会学家帕森斯第一次提出“职业指导”这个概念。美国著名职业生涯学家舒伯将人一生中的职业发展划分为五大阶段:成长阶段、探索阶段、建立阶段、维持阶段和衰退阶段。另一职业规划专家约翰·霍兰德研究发现,不同的人有不同的人格特征,不同的人格特征适合从事不同的职业,并将其分为实践性向、研究性向、社会性向、常规性向、企业性向、艺术性向这六种职业性向。 生涯规划脱胎于职业规划,大约于20世纪60年代末70年代初,随着生涯辅导理论和生涯发展理论的出现而逐步取代职业规划的地位。20世纪70年代,美国产生了生涯教育运动,使生涯规划在学校内兴起。至今,生涯规划已成为美国、英国、法国、加拿大、德国和日本等国学校心理辅导的重要组成部分,俨然成为热门话题。 在亚洲,日本和我国台湾在这方面的研究也比较早,并形成了一系列可供大家借鉴的理论与做法。 我国大陆生涯规划起步较晚,上世纪90年代前后才陆续出现有关职业辅导的普及性读本与活动设计等,而较早进行系统研究的人不多。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院沈之菲老师曾于2000年出版《生涯心理辅导》,较早系统地介绍了这一领域的知识。 目前,我国大陆主要借鉴国外的理论与技术,如罗伊(Roe)的人格理论和咨询技术、霍兰德(Holland)的类型理论及咨询技术、舒伯(Super)的生涯发展理论及咨询技术等,引进了大量的心理测验量表,并开发了一些综合应用软件,有力地推动了我国生涯辅导事业,特别是促进了个体生涯心理辅导的发展。但根据高中生这一群体特点,由学生主体、伙伴、教师、家长共同建构以高中生生涯规划为中心的四维一体的主动发展模式,尚不多见。 (三)选题意义和研究价值 1、学生层面 现在的许多高中生,学习的唯一目的就是上大学,学习是为了父母和老师,唯独没有考虑自己的个体需要;对自己的兴趣、个性、价值观了解不够,不知道自己的发展空间或者未来的发展前景是什么。这就导致了学生学习目标缺失,很少经历“目标”实现后的成功体验,因而情感态度不积极。现行的高中教育内容与学生今后的发展没有直接的紧密的关联,使学生对学习的价值产生了怀疑,繁重的学习压力使学生

相关主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