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信息安全技术信息安全风险处理实施指南》
(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一、任务来源
根据全国信息安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2011年下达的国家信息安全战略研究与标准制定工作专项项目任务(计划号:20120535-T-469),国家标准《信息安全技术信息安全风险处理实施指南》由中国信息协会信息安全专业委员会(秘书处设在国家信息中心)负责主办。
二、任务背景
为落实与发展原国务院信息办《关于开展信息安全风险评估工作的意见》(国信办[2006]5号)的文件精神,在国家基本完成对我国基础信息网络和重要信息系统普遍进行信息安全风险评估工作后,规范性指导各被评估单位开展信息安全风险管理,科学控制信息安全风险,提升其信息安全技术与信息安全管理的安全保障能力,全面提高被评估单位信息安全的信息安全风险管理水平。
本标准将在国家标准GB/T20984-2007《信息技术信息安全风险评估规范》、GB/T24364-2009《信息技术信息安全风险管理指南》及国标《信息安全风险评估实施指南》(GB/T XXXXX-XXXX)的基础上,针对风险评估工作中反映出来的各类信息安全风险,形成客观、规范的风险处理方案,用于指导信息安全风险处理工作,促进风险管理工作的完善。
三、编制原则
本标准属于信息安全标准,以自主编写的方式完成。国家标准《信息安全技术信息安全风险处理实施指南》根据我国信息安全风险管理工作的发展,针对风险评估工作中反映出来的各类信息安全风险,形成客观、规范的风险处理方案,用于指导信息安全风险处理工作,促进风险管理工作的完善。
四、主要工作过程
1、2012年3月至5月,由国家信息中心牵头,成立了由北京信息安全测评中心、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航大学、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西安交大捷普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等单位共同组成的标准编制组,进行课题调研,并形成了《信息安全风险处理指南》标准的基本框架和编制思路。
2、2012年5月17日,标准编制组正式召开国家标准《信息安全技术信息
全测评认证中心崔书昆研究员、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赵战生教授、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曹雅斌处长、电监会信息中心胡红升副主任、国家税务总局李建彬研究员等专家出席启动会。启动会上,各专家主要对本标准的范围、基本框架、指导思想以及标准中相关术语概念等提出了宝贵的意见和建议。根据专家意见及存在的问题,安排对标准的基本框架进一步完善。
3、2012年5月至6月,标准编制组根据启动会专家的意见,确定了标准的基本框架,并对编制任务分工进行了安排。
4、2012年6月至8月,标准编制组按照各自的任务分工,完成了相应部分的初稿,形成了本标准草案第一稿。
5、2012年9月17日,召开第二次标准编制组会,对本标准草案第一稿进行讨论和研究,调整了部分章节的结构和内容顺序,并提出了一些修改意见。
6、2012年9月至11月,标准编制组根据第二次标准编制组会的要求,对标准草案第一稿进一步修改完善,形成了本标准草案第二稿。
7、2012年11月8日,召开第三次标准编制组会,对本标准草案第二稿进行讨论和研究,统一正文和附录的编写体例,并再次对部分内容提出了一些调整和修改意见。
8、2012年11月至12月,标准编制组根据第三次标准编制组会的要求,对标准草案第二稿进一步修改完善,形成了本标准草案第三稿。
9、2012年12月27日,召开第四次标准编制组会,对本标准草案第三稿进行讨论和梳理,对附录部分的风险处理措施的编写方式进行了统一,并再次对部分内容提出一些调整和修改意见。
10、2012年12月至2013年3月,标准编制组根据第四次标准编制组会的要求,对标准草案第三稿进一步修改完善,形成了本标准草案第四稿。
11、2013年3月21日和27日,标准编制组召开了第五次和第六次标准编制组会,分别对标准草案第四稿的正文和附录部分进行梳理与修改,形成了本标准草案第五稿。
12、2013年3月至6月,标准编制组对标准草案第五稿的内容进一步修改完善,形成了本标准草案第六稿。
13、2013年7月4日,标准编制组召开国家标准《信息安全技术信息安全
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崔书昆研究员、北京大学王立福教授、解放军信息安全测评认证中心肖京华高工、教育部考试中心鲁欣正副研究员、中国华能集团公司信息中心郭森处长、中国信息安全测评中心班晓芳副研究员出席了研讨会。会上,专家主要对本标准附录部分的信息安全风险分类方法和依据提出了疑问,并对标准中的其他内容提出了一些意见和建议。根据专家意见及存在的问题,安排对标准草案第六稿进行修改,并拟与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联合对各信息安全风险评估服务单位(主要是一级和二级资质)开展信息安全风险分类调研,重新对信息安全风险进行梳理和分类,对标准附录部分重新编写。
14、2013年8月1日,标准编制组召开了第八次标准编制组会,对专家意见进行了深入讨论,并形成相关处理意见。
15、2013年9月4日,标准编制组召开了第九次标准编制组会,对信息安全风险分类调研方案进行了讨论。
16、2013年7月至9月,标准编制组对标准草案第六稿的内容进一步修改完善,形成了本标准草案第七稿。
17、2013年9月23日,全国信息安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在北京应物会议中心召开评审会,对《信息安全技术信息安全风险处理实施指南》(草案)进行了评审。
18、2013年10月24日,标准编制组召开第十次标准编制组会议,对专家意见进行了讨论,并形成相关处理意见。
19、2014年3月19日,标准编制组召开第十一次标准编制组会议,对第十次会议部署的工作成果进行了讨论,并形成相关修改意见。
20、2014年5月12日,标准编制组召开第十二次标准编制组会议,对第十一次会议部署的工作成果进行确认,形成了本标准草案第八稿。
21、2014年5月18日,全国信息安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在北京应物会议中心召开评审会,对《信息安全技术信息安全风险处理实施指南》(草案)进行了评审,崔书昆老师、冯惠老师、宿忠民老师、贾颖禾老师、曲成义老师、赵战生老师、王立福老师分别对标准提供了建议和意见。
22、2014年6月9日,标准编制组召开第十三次标准编制组会议,对专家意见进行了讨论,并形成相关处理意见。
23、2014年11月10日,标准编制组召开第十四次标准编制组会议,对第十三次会议部署的工作成果进行确认,并形成了本标准草案第九稿。
24、2014年12月10日,全国信息安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在北京召开专家审查会,对《信息安全技术信息安全风险处理实施指南》(草案)进行了评审。崔书昆老师、贾颖禾老师、王立福老师、陈冠直老师、吴源俊老师、曲成义老师、闵京华老师分别对标准提供了建议和意见。
25、2014年12月16日,标准编制组召开第十五次标准编制组会议,对专家意见进行了讨论,并形成相关处理意见。
26、2014年12月30日,标准编制组召开第十六次标准编制组会议,对第十五次会议部署的工作成果进行确认,并形成了本标准草案第十稿。
五、主要内容
本标准给出了信息安全风险处理实施的管理过程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指导信息系统运营使用单位和信息安全服务机构实施信息安全风险处理活动。
本标准主要框架如下:
前言
引言
1 范围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3 术语和定义
4 风险处理实施概述
4.1 风险处理基本原则
4.2 风险处理的方式
4.3 风险处理的角色和职责
4.4 风险处理的基本流程
5 风险处理准备
5.1 制定风险处理计划
5.2 获得管理层批准
6 风险处理实施
6.1 风险处理方案制定
6.2 风险处理方案实施
7 风险处理效果评价
7.1 评价原则
7.2 评价方法
7.3 评价方案
7.4 评价实施
7.5 持续改进
附录 A (资料性附录)风险处理实践示例
A.1 示例
A.2 风险处理准备
A.3 风险处理实施
A.3.1 成本效益分析报告
A.3.2 残余风险分析报告
A.3.3 风险处理方案
A.3.4 风险处理实施报告
A.4 风险处理评价
六、主要试验(或验证)的分析、综述报告,技术经济论证,预期的经济效果
本标准是一种方法指南,用于指导组织的信息安全风险处理工作,为组织在信息安全风险评估工作完成后实施信息安全风险处理工作提供规范性指导,科学控制信息安全风险,从而降低或减轻信息安全风险可能给组织业务带来的负面影响或利益损害。
七、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的程度,以及与国际、国外同类标准水平的
对比情况,或与测试的国外样品、样机的有关数据对比情况
无。
八、与有关的现行法律、法规和强制性国家标准的关系
本标准符合现有法律法规。本标准与现有国家标准《信息安全技术信息安全风险评估规范》(GB/T 20984-2007)、《信息安全技术信息安全风险评估实施指南》(GB/T XXXXX-XXXX)和《信息安全技术信息安全风险管理指南》(GB/Z 24364-2009)都属于信息安全风险管理体系标准族标准,本标准针对风险评估工作中反映出来的各类信息安全风险,从风险处理工作的组织、管理、流程、评价
等方面提出了相关要求,用于指导组织形成客观、规范的风险处理方案,促进风险管理工作的完善。
九、重大分歧意见的处理经过和依据
详见意见汇总处理表。
十、国家标准作为强制性国家标准或推荐性国家标准的建议
建议本标准作为推荐性国家标准发布实施。
十一、贯彻国家标准的要求和措施建议(包括组织措施、技术措施、过渡办法等内容)
本标准通过风险管理方法,为国家标准《信息安全技术信息安全风险评估规范》(GB/T 20984-2007)和《信息安全技术信息安全风险评估实施指南》(GB/T XXXXX-XXXX)的有效、合理实施提供支持。因此,本标准贯彻实施时,应与上述两个标准结合在一起进行。
十二、其他事项说明
无。
《信息安全风险处理实施指南》标准编制组
2015年1月10日
附件三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 编制说明 (征求意见稿) 国家环保总局环境工程评估中心 2006-12-30
目 录 1 标准修订的必要性 (1) 2 主要技术依据 (2) 3 修订原则与总体思路 (2) 4 标准编制单位 (3) 5 标准编制过程 (3) 6 修订主要内容 (4) 6.1标准框架 (4) 6.2适用范围 (4) 6.3规范性引用文件 (4) 6.4总则 (4) 6.5污染源调查和统计 (5) 6.6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 (5) 6.7气象观测资料调查 (5) 6.8大气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6) 6.9大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7) 6.10报告书附图、附表及附件要求 (7) 6.11推荐模式清单 (7) 7 与93版大气导则对比 (7) 7.1评价级别的差异 (7) 7.2同等评价级别工作量的比较 (9) 7.3推荐模式的功能比较 (11) 7.4小结 (12) 附件A: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境工程评估中心环境质量模拟重点实验室网站提供电子资料清单 (13)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 编制说明 1标准修订的必要性 1993年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颁布了《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下称“93版大气导则”)规定了大气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内容、范围和技术方法。通过大气导则的实施,提高了大气环境评价的科学性和规范性,使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技术评估及建设项目的环境管理更加有针对性。 随着《环境影响评价法》的颁布实施、《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的修订、国际上环评技术方法的更新,93版大气导则从适用范围、技术规范和技术方法上均不能适应新的要求。目前正在修改《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为了符合修改后的总纲的要求,大气环境导则也要与之相适应。 修改的大气导则主要内容有:适用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总则、污染源调查和统计、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气象观测资料调查、大气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大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等。与93版大气导则相比每个章节都有不同程度的修改,改动较大的是推荐了预测模式部分。 93版大气导则推荐的环境质量预测模式基于60~70年代的大气边界层理论,已落后于当今国际主流的环境质量预测模式所应用的80~90年代的大气边界层理论。93版大气导则推荐的环境质量预测模式假定大气中的污染物扩散在空间上遵循高斯分布,考虑地面和混合层顶均为不可穿透的平面;按照Pasquill稳定度分类方法将大气边界层的稳定度分为六类,扩散参数由稳定度、扩散距离和时间决定,因此,采用的稳定度分类和扩散参数是不连续的。这不仅在理论上与大气边界层的湍流特征的连续变化相违背,也与近几十年对湍流扩散的研究成果不符,尤其是在对流条件下。 93版大气导则推荐的模式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 a)不稳定条件下,对于中等及以上有效高度的排放源,其地面浓度预测值和实测 值之比,明显偏低; b)未能反映浮力烟羽抬升到混合层顶部附近的实际扩散过程,地面浓度预测值误 差较大; c)扩散参数和大气稳定度不连续; d)没有考虑建筑物下洗问题。
铂 编制说明(送审稿) 2014年3月
铂 编制说明 1 工作简况 1.1 任务来源与协作单位 海绵铂产品国家标准GB/T 1419-2004中规定:(1) 对挥发物的控制限及分析方法,由供需双方共同协商确定。(2) 用发射光谱法(附录A)测定其中的18个杂质元素含量。(3) 用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法(附录B)测定其中的14个杂质元素含量。 在用有关铂产品标准已有《海绵铂》GB/T 1419-2004、《精制铂》ASTM B561-94 (2012)。鉴于本标准的产品技术规范和化学成分分析检测“附录A”完全适用于铂锭产品的要求,为使本标准的适用范围更广,故将原标准《海绵铂》修改为《铂》,并增加铂锭产品的化学成分。 根据我国湿法冶金精炼海绵铂和火法熔炼铂锭技术、水平的普遍提高,以及广大使用公司对产品纯度的要求,故将海绵铂和铂锭产品牌号SM-Pt 99.99中Pb、Mn、Sn和Zn 各杂质元素含量由原来的0.002%修改为0.001%,SM-Pt 99.95中Pb杂质元素含量由原来的0.005%修改为0.003%。 由于在铂的提取和精炼工艺过程中可能会引入铵盐、炭或其他易挥发物质,且铂粉在保存过程中易引入氧、氮及水分等,故对铂量测定结果的准确性有一定的影响。我们针对GB/T 1419-2004中存在的问题,自2001年以来,采用氢还原重量法测定了海绵铂灼烧损失量,方法经受了长期实践的考验,且分析结果的可靠性已被国内同行认可。此外,为了准确测定铂量,国内大多数生产和使用公司都对海绵铂产品进行灼烧损失量的测定,根据国内部分生产、使用和检测公司,于不同时期生产的不同牌号多批产品所收集到的数据统计,故于修订的标准中增加海绵铂产品的灼烧损失量允许范围,及其灼烧损失量测定方法(附录B)。 直流电弧发射光谱法因基体成本高,Mg、Al、Si杂质元素易被污染和分析速度慢等问题,国内检测机构已普遍采用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法,代替直流电弧发射光谱法测定海绵铂中的18个杂质元素含量。考虑到国内整体分析检测水平,故删去原附录A。但考虑到直流电弧发射光谱法灵敏度较高,且少数生产厂家还需一定时间向先进
第一章工程概况及编制说明 第一节工程概况 一、工程概况 工程概况一览表
工程名称:北京金融街洲际酒店10和11层装饰装修工程 工程地点:北京金融街 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工程 建筑面积:约3200平米 设计图纸状况:满足施工要求 二、工程招标范围 第二节编制说明 一、编制目的 本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目的:本工程提供完整的、纲领性的技术文件,用以指导该工程的施工与管理,确保优质、高效、安全、文明地完成该工程的施工任务。 二、编制原则 1、认真贯彻国家和有关工程建设的各项方针、政策,遵守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严格执行施工程序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工程竣工工期。 2、坚持“百年大计,质量第一”,在安全生产的原则下,推行ISO9001标准化管理和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 3、贯彻“勤俭节约”的方针,合理布置好施工现场,组织好文明施工。 4、实行施工、设计和建设单位三结合,做好施工部署。
5、采用分段的流水施工方法和进度计划组织有节奏、均衡和连续施工。 6、注重人力、机械、技术等生产力的合理配置,力争均衡生产。 7、充分利用现场机具设备资源,扩大机械化施工及工厂化施工范围,减轻劳动强度,提高劳动生产率;使用计算机辅助工程项目实现质量、工期和造价的控制。 8、施工期间,积极采用国内外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科学地确定详尽周密的施工方案。 9、9、依据设计文件的要求,本工程项目所使用的材料、设备、施工均达到国家现行或行业的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的要求。 三、编制依据 (1)项目工程招标文件、答疑澄清文件及现场勘察的实际情况。 (2)业主提供的关于本工程的施工图纸及相关设计资料; (3)根据ISO9001体系质量标准相关文件及企业ISO9004体系管理标准。 (4)国家和行业颁布的现行施工验收规范、规程。 (5)依据我公司以往类似工程的施工经验和技术资料。 四、工程采用的主要规范、标准及法规 我公司在本工程的深化设计、制造安装、性能材料等方面除必须符合合同文件中技术说明外,还严格遵守适用的规范和标准配套执行。我公司保证采用的一切相关的标准和规范是全新的,并且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进行方案设计,采取必要的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管理办法 为规范食品安全标准管理工作,卫生部起草并发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管理办法》。该办法分七章,包括:总则,规划、计划和立项,起草,审查,批准和发布,修改和复审,附则,共计四十二条。 《办法》规定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划和制(修)订计划的内容及制定程序、标准起草过程要求、公开征求意见要求、标准审查程序、标准批准发布形式及实施后的管理等。 《办法》从内容上体现出以下特点: 一是强调了标准制定过程的科学性,要求以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和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结果为制定标准的主要依据,参照国际食品法典标准,同时充分考虑我国的社会经济发展水平。 二是在标准起草、审查等环节均体现了公开透明原则。要求标准在起草完成后,应当书面征求标准使用单位、科研院校、行业和企业、消费者、专家、监管部门等各方面意见。经审评委员会秘书处初审通过的标准,要在卫生部网站上公开征求意见。 三是鼓励社会广泛参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工作。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可以提出标准制(修)订的建议,对公开征求意见的标准草案发表意见,对标准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四是突出标准审查工作的重要性。《食品安全法》规定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应当经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审查通过。为了保证标准审查质量,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章程》,将审评委员会内的审查细化为秘书处初审、专业分委员会审查、主任会议审议三个环节,同时增设卫生部卫生监督中心审核环节。该中心多年来一直承担着对各专业卫生标准报批材料的审核工作,有丰富的工作经验,增设此环节,有利于保证报至卫生部的标准报批材料的规范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 第77号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管理办法》已于2010年9月20日经卫生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发布,自2010年12月1日起施行。 部长陈竺 二○一○年十月二十日 编辑本段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1] 第一条为规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制(修)订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制定本办法。
国家标准 《智能交通数字证书应用接口规范》 (征求意见稿) 编制说明 《智能交通数字证书应用接口规范》标准编制组 2017年7月31日
目录 一、工作简况 (1) 二、编制原则和确定主要内容论据 (2) 三、主要试验(或验证)的分析、技术经济认证或预期的经济效果 (6) 四、与国际、国外同类标准水平的对比情况 (6) 五、与有关的现行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关系 (6) 六、重大分歧意见的处理经过和依据 (6) 七、标准作为强制性标准或推荐性标准的建议 (6) 八、贯彻标准的要求和措施建议 (7) 九、废止现行有关标准的建议 (7) 十、其他应予说明的事项 (7)
一、工作简况 1、任务来源 《智能交通数字证书应用接口规范》列入了《2011年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计划编号20111694-T-469。 通过对智能运输系统深入的研究,对智能运输系统中数字证书应用的安全消息的语法和数字证书应用接口进行了规范,同时对安全消息语法的基本元素格式进行了定义。 本标准由全国智能运输系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268)提出并归口,标准起草单位是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院。 2、协作单位 标准编制参加单位为北京中交国通智能交通系统技术有限公司、360企业安全集团、恒安嘉新(北京)科技股份公司、国家互联网应急中心、北京信息科技大学。 3、主要工作过程 2011年10月~2012年1月,将《智能运输数字证书应用接口规范》标准,作为交通运输部信息化课题《交通运输行业密钥管理与安全认证系统应用研究》的研究成果之一,纳入标准课题研究计划,成立标准编写组。 2012年1月~2012年7月,对国家政策、相关标准进行搜集整理,先后到卫生部、水利部、民航空管局、中科院信息安全国家重点实验室进行专题调研。 2012年8 月~2014年1月,确定标准编制技术方案后,先后在公路网出行报送系统、台湾海峡两岸航运网上行政许可系统、国家干线路网信息系统中进行验证性工作。 2014年1月~2014年6月,编制组起草了标准草稿,并对标准草稿进行详细研究讨论。 2014年7月,完成标准征求意见稿的编写工作,通过网络、发函、会议等
国家标准编制说明 标准名称:《造型黏土中防腐剂的测定高效液相色谱法》文稿版次:征求意见稿 完成日期: 2018. 04.28
目录 一、任务来源 (3) 二、编制过程 (3) 三、研究背景 (3) 四、编制依据 (4) 五、方法概述 (4) 六、实验技术论证 (4) 6.1 前处理条件的优化 (4) 6.2 仪器参数优化 (6) 6.3 方法评价 (8) 6.4 结论 (10) 参考文献............................................................................................ .. (11)
一、任务来源 根据国标委综合[2017]128号文《国家标准委关于下达2017年第四批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的通知》,本标准计划编号为20173996-T-469,标准名称为“造型黏土中防腐剂的测定高效液相色谱法”,标准性质为推荐性国家标准。本标准由全国质量监管重点产品检验方法标准化技术委员会(TC374)归口管理,由泰州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主持起草。 二、编制过程 本标准的主要起草单位:泰州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xx。本标准主要起草人:xx。标准起草组在充分收集、认真研究国内外相关标准及资料的基础上,结合实验室的条件和本标准方法的技术特点,进行了实验,通过参数优化、添加回收、实验室内和实验室间精密度等一系列技术研究工作,建立了造型黏土中防腐剂的测定高效液相色谱法。 标准起草组于2018年1月15日在江苏省泰州市召开了标准启动会议,形成了标准制定方案,正式启动了标准制定和编写工作。 2018 年1~3 月,标准起草组按照标准启动会制定的方案进行信息收集和调研、标准方法参数的实验优化及技术论证等标准制定工作,在此基础上编写了国家标准和编制说明的工作组讨论稿; 2018 年4 月20 日,开始实验室间比对验证工作。 三、研究背景 造型黏土又名彩泥、橡皮泥、太空粘土、棉花泥、轻质泥、魔幻粘土等,是一种集知识性、趣味性于一体的新型益智类玩具。造型黏土柔软而不粘手,可任意捏成各种形状,孩子在老师或家长的指引下,能模仿甚至创作出自己喜欢的作品。同时可以培养幼儿手部、脑部、眼力的协调能力,以及对色彩识别和创作思维能力,因其独特的教育效果而成为孩子、家长和老师最喜欢的玩具之一。 造型黏土主要由面粉或高分子粘性材料、香精、食用油、颜料或染料、水、盐、保湿剂、防腐剂等按比例混合搅拌制成。由于制造工艺简单、投资成本不高,造型黏土企业生产规模普遍较小,企业质量管理比较薄弱。造型黏土产品可在两年甚至更久的时间里保持不变质;揉捏过的黏土,只要不脱水,数月内仍可不变质,是因为产品中添加了防腐剂,这些防腐剂若添加过量,孩子长期接触或误食会对儿童身体健康造成危害。关于造型黏土造成儿童皮肤过敏、皮炎伤害事件屡见报道,据国家质检总局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中心网站报道:“很多妈妈反映孩子因为玩彩泥而出现手部皮肤发痒、过敏的情况”。 目前,EN 71-9:2007《玩具安全—第9部分有机化合物限值要求》规定了以不同暴露
(消防培训)消防工程概况 及编制说明
工程概况及编制说明 壹、工程概况及特点 (壹)工程概况 吴江市永康路步行街2-A楼工程位于吴江市永康路步行街上,由盐城市建筑设计院设计,框架结构,地下壹层为车库,地上三层,局部四层为商场。建筑面积约10000㎡。 本工程招标工期为2003年11月30日至2004年5月31日,我司投标工期为2003年11月30日至2004年5月31日,计184日历天。工程质量达优良标准,其中消防设施保证通过苏州市消防检测部门及苏州市消防支队的检测和验收,保证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 (二)工程特点 1、本工程为吴江市步行街现代化商场设施,对本项目的防火安全要求较高,各个系统安装的质量直接影响到所有设施安全运行的可靠性,施工安装的各程序必须达到设计规范要求。 2、给排水管道采用PP-R管、UPVC塑料管敷设、消防管道采用热镀锌管敷设,安装中不允许到处打洞,对预留预埋要求较高。 3、消防广播、警报器、防火、火灾报警及消防联动系统安装工程自动化控制程度高,对综合技术人员的施工素质要求严,施工安装、检测、测试质量是本设计安全运行的关键。 4、本项目设施设有吊顶,所有水电工艺设施在顶上分层次明敷,各专业工种标高统壹协调,统壹布置才能保证层面顶部整齐美观。 5、本安装工程系统复杂,前期必须和土建紧密配合,后期和装
修配合密切。各工种主体交叉必须采用流水施工,施工期间应主动接受业主和监理的统壹协调,在全面透彻理解设计意图的基础上,编制可行的施工方案,采用科学的施工组织管理和控制手段,先进的施工技术,保质保量完成本工程招标范围内的管道、电气和设备安装。二、招标内容 吴江市永康路步行街2-A楼安装工程含水、强电、弱电、消防、设备等。具体施工范围根据招标文件包括下述安装内容: 1、管道的预埋和安装 1)上水管。 2)下水管。 3)强电电线管。 4)弱电电线管(含公共广播、火灾报警系统)。 5)消火栓系统和喷淋系统管道预埋和安装。 2、管内穿线 1)强电系统(含照明、插座、设备用电)。 2)消防、火灾报警穿线。 3、设备安装 1)卫生设备(含卫生间洁具)。 2)消防设备 3)防雷避雷系统。 三、吴江市永康路步行街2-A楼主要安装工程量见下表。 吴江市永康路步行街2-A楼主要安装工程量表表1-1
附件3 《炼焦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6171-2012)修改单(征求意见稿) 编制说明 一、修改背景 《炼焦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6171-2012)自发布实施以来对控制炼焦化学工业污染物的排放、保护环境并推动炼焦化学工业污染物处理技术进步发挥了重要的作用。2016年,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6〕81号),原环保部发布《排污许可证管理暂行规定》(环水体〔2016〕186号),明确排污许可制为固定污染源环境管理的核心制度。为进一步推进污染物排放标准和排污许可制的实施,针对GB 16171-2012中有关洗煤、熄焦和高炉冲渣等水质监控位置,以及苯并(a)芘及多环芳烃的排放管理控制要求等问题进行调整修改,在切实削减污染物排放、防范环境风险的基础上,以更加符合行业企业水污染防治的实际情况,保证排放标准实施的科学性和可行性。 此外,2017年12月,原环境保护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卫生计生委联合发布《优先控制化学品名录(第一批)》,名录中共包含22项化学品,“萘”(CAS:91-20-3)为其中之一。在对优先控制化学品
提出的风险管控政策和措施中提出,一是纳入排污许可制度管理,要求排放名录中所列有毒有害水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对排污口和周边环境进行监测,采取有效措施防范环境风险。2018年,为贯彻落实《2018年全国环境保护工作会议任务分解落实方案》关于“推动落实优先控制化学品风险管控措施”的要求,生态环境部提出了具体的管控措施建议,其中包括:建议修订《炼焦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增设废水中萘排放标准,纳入有毒有害水污染物名录,实施排污许可管理。因此,有必要在标准中增设废水中萘的排放控制要求。 二、行业发展情况及废水处理现状 据统计,截止2018年底,我国焦化企业数量约500家,焦炭总产能约6.5亿吨,实际产量约4.4亿吨。按焦炉类型分,传统焦化企业产能约5.6亿吨;热回收焦炉焦化企业产能约0.18亿吨;半焦(兰炭)企业产能约0.7亿吨。按企业类型分,独立焦化企业约400家,其数量和产能占比分别约为80%、75%。按熄焦方式分,目前钢铁联合企业内的焦化厂基本均采用干熄焦方式,而独立焦化企业之前基本均为湿熄焦,近5年山西、河北等地要求进行干熄焦改造,且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版,未同步配套建设干熄焦装置的炼焦项目属于限制类项目,因此新建焦化项目均要求配套干熄焦装置。 焦化工业废水包括酚氰废水、循环冷却水排水、生活污水等,其
国家标准《竹席》编制说明 (征求意见稿) 一、工作简况(包括任务来源、协作单位、主要起草人及其所做(承担)的工作、主要工作过程) 1、任务来源 根据《国家林业局关于下达2015年林业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的通知》文件,《竹席》(项目编号:20153839-T-432)列为国家标准制定计划。本标准由全国竹藤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63)归口。 2、标准制修订的意义 竹席是我国主要的传统竹制品之一,也是居民度夏之必备产品。我国的竹席产品主要分布在浙江、湖南、江西、福建等省,产业规模约100亿。其中浙江省是竹席生产和消费大省,产销量约占国内的65%以上,产值达50亿元以上。为促进竹席行业整体质量和安全水平的提升,正确引导百姓消费,需要对竹席产品的现行标准进行全面的整合梳理,制订适用于行业健康、规范发展的标准。 目前针对竹席的标准有LY/T 1843-2009《竹席》,该标准经多年执行以来,也存在不足或问题,主要是:竹条韧性、含水率指标不能满足现有竹席生产工艺的要求;胶合强度的检测方法、甲醛释放量的指标以及检测方法、染色牢度问题等均亟需完善。而GB/T 23114-2008《竹编制品》与实际竹席产品的生产工艺存在一定的脱节,特别是甲醛的检测方法极不合理,其参照纺织品检测甲醛含量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难以科学评价竹席的安全性能。因此,制订适用现阶段竹席产品的质量标准,有利于统一产品性能和技术要求,明确检验规则和判定原则,为进一步提升和规范竹席产品的生产质量控制,统一产品的质量检验依据、保护消费者的利益等,可起到积极有效的作用。 3、起草小组(协作单位)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浙江省林产品质量检测站、浙江省林业科学研究院、国家林业局林产品检验检测中心(杭州)、浙江省竹产业协会、安吉县竹产业协会等。 起草小组成员由方崇荣、翁甫金、徐漫平、杨伟明、张宏亮、张建、董敦义。
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制(修)订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制定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应当以保障公众健康为宗旨,以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为依据,做到科学合理、公开透明、安全可靠。 第三条卫生部负责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制(修)订工作。 卫生部组织成立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评委员会),负责审查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草案,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工作提供咨询意见。审评委员会设专业分委员会和秘书处。 第四条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制(修)订工作包括规划、计划、立项、起草、审查、批准、发布以及修改与复审等。 第五条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制(修)订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规划、计划和立项 第六条卫生部会同国务院农业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以及国务院商务、工业和信息化等部门制定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划及其实施计划。 第七条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划及其实施计划应当明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发展目标、实施方案和保障措施等。 第八条卫生部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划及其实施计划和食品安全工作需要制定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 第九条各有关部门认为本部门负责监管的领域需要制定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应当在每年编制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前,向卫生部提出立项建议。立项建议应当包括要解决的重要问题、立项的背景和理由、现有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依据、标准候选起草单位,并将立项建议按照优先顺序进行排序。 任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都可以提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立项建议。 第十条建议立项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法》第二十条规定。 第十一条审评委员会根据食品安全标准工作需求,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立项建议进行研究,向卫生部提出制定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的咨询意见。 第十二条卫生部在公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划、实施计划及制(修)订计划前,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第十三条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在执行过程中可以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根据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和食品安全监管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可以紧急增补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制(修)订项目。 起草 第十四条卫生部采取招标、委托等形式,择优选择具备相应技术能力的单位承担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起草工作。 第十五条提倡由研究机构、教育机构、学术团体、行业协会等单位组成标准起草协作组共同起草标准。 第十六条承担标准起草工作的单位应当与卫生部食品安全主管司局签订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制(修)订项目委托协议书。
《服务质量评价通则》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 编制说明 一、任务来源 《服务质量评价通则》国家标准由全国服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管理,由国家质检总局质量管理司、中国标准化研究院、301所、中质协等单位负责起草,任务来源于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2014年第一批国家标准制修订项目(任务编号:20141415-T-469)。 二、名称变更 本标准批准立项名称原为“服务企业质量分级通则”,在后期组织的多次专家研讨会中,多位专家提出了该标准应重点解决服务质量评价的问题,而“服务质量分级通则”在不同领域差异较大,难以统一进行分级,故建议本标准更名为“服务质量评价通则”,标准起草组采纳了专家的意见。 三、编制背景 近年来,我国的服务业取得了快速的发展,涌现出大批新兴的服务行业,而且它们已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但是,我国的服务业发展,无论是理论研究上还是在实践中都与发达国家存在很大差距,主要表现为服务意识差,服务质量低,管理落后。因此,改进服务质量、完善服务管理、提高服务业竞争力将成为我国服务企业发展的必由之路。在这些方面,提高服务质量又是重中之重。虽然有关制造业的质量管理理论和方法日臻成熟,然而由于服务质量的特殊性质,其相对应的理论方法研究则显得相对滞后,对服务质量评价方法的研究更是不能
满足实践中的要求。 在我国,近年来虽然人们对服务质量的重要性已经有所认识,但是由于相对落后的服务业发展现状,人们对于如何进行服务质量评价及如何对评价结果进行管理还没有一个清晰的概念,实践中也没有或者很少去做这方面的工作。因此对于服务质量评价标准就有一定的必要性了。服务质量是服务或服务业满足规定或潜在要求(或需要)的特征和特性的总和。特性是用以区分不同类别的产品或服务的概念,如旅游有陶冶人的性情给人愉悦的特性,旅馆有给人提供休息、睡觉的特性。特征则是用以区分同类服务中不同规格、档次、品味的概念。服务质量最表层的内涵应包括服务的安全性、适用性、有效性和经济性等一般要求。 鉴于服务交易过程的顾客参与性和生产与消费的不可分离性,服务质量必须经顾客认可,并被顾客所识别。服务质量的内涵应包括以下内容: ——服务质量是顾客感知的对象; ——服务质量既要有客观方法加以制定和衡量,更多地要按顾客主观的认识加以衡量和检验; ——服务质量发生在服务生产和交易过程之中; ——服务质量是在服务企业与顾客交易的真实瞬间实现的; ——服务质量的提高需要内部形成有效管理和支持系统。 四、标准起草过程 (1)2015年12月;全国服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成立《服务质量
国家标准《啤酒》(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一、工作简况 1、任务来源 根据国家标准委于2014年12月下达的63项国家标准修订计划,《啤酒》国家标准被列入推荐性国家标准修订计划,计划编号20142737-T-607,由全国酿酒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技术归口。 2、主要工作过程 起草阶段: 全国酿酒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啤酒分技术委员会秘书处于2017年3月1日在北京组织召开了《啤酒》国家标准起草工作组成立会议,共有来自啤酒生产企业、科研院所、检测机构以及小微啤酒酿造企业的22家单位24位代表参会。会议针对《啤酒》标准修订技术和指标要点进行专题探讨,重点围绕产品标准修订、分类原则以及指标调整等问题开展讨论。同时,秘书处成立标准起草工作组对工作组整体情况做出安排,明确分工,并就工作内容、时间进度等提出要求。 2017年3月-4月,秘书处组织标准起草工作,并以网络办公形式,通过电子邮件收集汇总相关资料,包括国内外相关标准动态、产品抽样检测数据以及政策法规等,并于2017年6月完成标准修订初稿。 2017年7月19日,标准起草工作组于广东省广州市召开第二次现场工作会议。此次会议上,工作组主要完成了标准修订初稿的审议工作,并形成标准讨论稿。 截止至2017年10月31日,经过工作组内逐条讨论,反复修改意见,最终形成标准征求意见稿。 二、指标依据和对主要条款的说明 1、指标原则
①确保食品安全; ②与国际接轨,指标及其对应的分析方法要积极参照采用国际标准; ③标准要具有科学性、先进性和可操作性; ④要结合国情和产品特点; ⑤与相关标准法规协调一致; ⑥促进行业健康发展与技术进步。 2、主要条款的说明 ①产品定义 在原“啤酒”产品定义的基础上,调整了关于泡沫和酒精度的描述。结合目前国内啤酒市场上多元化产品分类情况,突出产品共性和标准包容性,将“起泡”调整为“形成泡沫的”文字描述,并取消“低酒精度”文字描述。 ②术语和定义 本标准根据市场调研结果,结合国内主要生产企业和主流产品的实际情况,修改了原标准中关于“生啤酒”“特种啤酒”“干啤酒”“冰啤酒”“小麦啤酒”“低醇啤酒”“无醇啤酒”的产品定义,去掉了“鲜啤酒”的产品定义,同时增加了“艾尔啤酒”“拉格啤酒”“白啤酒”“司陶特(世涛)啤酒”“皮尔森(比尔森)啤酒”“酸啤酒”“黑啤酒”以及“工坊啤酒”的定义,同时修改了部分反应产品共性质量特征的术语描述。 ③产品分类 通过行业调研,结合我国啤酒产品生产和研发趋势,综合考虑啤酒产品的生产特点和技术条件,保留原标准中按颜色分类的产品分类方式,同时新增了浊度分类(包括清亮啤酒、浑浊啤酒)、按杀菌工艺分类(生啤酒、熟啤酒)和按酵母类型分类(上面发酵啤酒、下面发酵啤酒、混合发酵啤酒);取消“特种啤酒”,改为“按其他特性分类”。 3、要求
《标准编制说明》主要包括 《标准编制说明》主要包括以下十方面内容: (一)工作简况,包括任务来源、协作单位、主要工作过程、国家标准主要起草人及其所做的工作等; (二)国家标准编制原则和确定国家标准主要内容(如技术指标、参数、公式、性能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等)的论据(包括试验、统计数据),修订国家标准时,应增列新旧国家标准水平的对比; (三)主要试验(或验证)的分析、综述报告,技术经济论证,预期的经济效果; (四)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的程度,以及与国际、国外同类标准水平的对比情况,或与测试的国外样品、样机的有关数据对比情况; (五)与有关的现行法律、法规和强制性国家标准的关系; (六)重大分歧意见的处理经过和依据; (七)国家标准作为强制性国家标准或推荐性国家标准的建议; (八)贯彻国家标准的要求和措施建议(包括组织措施、技术措施、过渡办法等内容); (九)废止现行有关标准的建议; (十)其他应予说明的事项。 工业重质氧化镁化工行业标准编制说明 一任务来源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文件“发改办工业[2004]1951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下达2004年行业标准项目补充计划的通知》的要求,在2004年~2005年内完成HG/T 2679—1995《工业重质氧化镁》化工行业标准的修订工作。该标准由天津化工研究设计院负责起草,上海松江县金星化工厂参加起草,由全国化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无机化工分会归口。 二产品概况 1 产品性质 分子式:MgO 分子量:40.30 重质氧化镁性质:白色或米黄色粉末,不溶于水和乙醇,在空气中能逐渐吸收二氧化碳和水分生成碳酸镁复盐。在热水中能部分水化生成氢氧化镁。重质氧化镁与氯化镁溶液拌和,易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生产通用卫生规范 (送审稿) 发布实施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生产通用卫生规范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食品添加剂生产过程中原料采购、加工、包装、贮存和运输等环节的场所、设 施、人员的基本要求和管理准则。 本标准适用于各类食品添加剂的生产, 如确有必要制定某类食品添加剂的专项卫生规范,应当以本标准作为基础。 基本要求 生产工艺和生产过程应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法规和其他相关规定。 企业应建立、实施并遵守有效的安全控制体系,以确保产品符合相应的食品安全要求。 产品质量应符合相关标准要求,在保质期内产品应保持应具有的功能性。产品的标识应符合相应的国 家标准、法规和其他相关规定。 采用食品原料生产的食品添加剂、酶制剂、复配食品添加剂、食品用香精生产企业的选址、厂区 环境、厂房和车间、设施与设备、卫生管理要求应符合的相关要求。附录适用于产品标准中有微 生物控制要求的食品添加剂以及酶制剂类食品添加剂生产过程的微生物监控。 鼓励可用管理的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按照要求进行管理。 选址 应选择地势干燥、水源充足、交通便利,不影响周围居民生活和安全的区域。 不应选择对产品有显著污染的区域。 厂区环境 厂区环境应整洁卫生。 厂区应合理布局,生产区、生活区等各功能区域划分明显,并有适当的分离或分隔措施,防止交叉污染。 厂区内的道路应硬化。 企业应根据情况制定预防虫害控制程序,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虫害的孳生。 厂区应有适当的排水系统,排污沟渠等设施应保持畅通。 企业应根据情况制定废弃物存放和清除制度,废弃物的存放不应对产品生产造成污染,有特殊要求的废弃物其处理方式应符合有关规定。 生产区不得生产和存放有碍产品卫生的其他物品。 厂房和车间 厂房的面积和空间应与生产能力相适应,应根据产品特点和工艺要求设置生产场所、包装场所、 仓库、检验场所等生产用房,便于设备安置、清洁消毒、物料存储及人员操作。 厂房和车间的内部设计和布局应满足产品生产操作要求,建筑物、设备布局与工艺流程三者衔接 合理,既能保证生产的连续性且能防止生产中或工序间发生交叉污染。 1 / 6
《食品安全地方标准预包装冷藏膳食生产经营卫生规范》修订(征求意见稿)简要编制说明 一、任务来源及简要修订过程 (一)任务来源、修订单位、主要修订人 1、任务来源:根据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19年度上海市食品安全地方标准修订立项计划>的通知》(沪卫食品〔2019〕6号),上海市食品化妆品质量安全管理协会承担《食品安全地方标准预包装冷藏膳食生产经营卫生规范》(DB31/2026—2014)修订工作。 2、修订单位:上海市食品化妆品质量安全管理协会。 3、主要修订人:秦玉青、李妍、宋亦馨、施锦、朱建新、章寅、石春红、李自芳。(二)简要修订过程 上海市食品化妆品质量安全管理协会申报地方标准修订立项后,查阅了国内、外的相关技术标准,结合上海市预包装冷藏膳食生产企业实际情况,制定了详细的工作方案,明确了标准修订的时间进度,并成立了标准修订工作组。修订期间,工作组通过会议讨论、征求意见、现场调研、专家评审等形式形成标准文本修订送审稿。 二、标准主要修订内容 (一)主要修改条款共计25项。原文、修改后的条款及相应的修改依据见下表格。 1、原前言 原文: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修改为: 本标准代替《食品安全地方标准预包装冷藏膳食生产经营卫生规范》(DB 31/2026-2014)。 本标准与DB31/2026-2014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调整了标准框架; ——修改了术语和定义; ——修改了包装间洁净等级; ——修改了包装间环境温度控制要求,并增加了脱离冷藏条件的时间控制要求; ——取消了销售包装份量规定; ——修改了禁止品种; ——修改了附录A“预包装冷藏膳食生产原料检验、环境监测、过程监控和成品检验要求”。 修改依据:按照标准修订的实际内容进行修改。 2、原条款1范围
《固态甜味剂》标准编制说明 1、任务由来及说明 据有效数据显示, 2009 年我国糖尿病患病率为 9.7%,糖尿病前期为 15.5%,预计今年 我国糖尿病患者将接近 1 亿人。又因为糖摄入过多引起的肥胖的例子举不胜举。为了身体健康,人们开始对糖渐渐说不,并且处于一种爱很纠结的状态 中。越来越多的消费者开始放弃传统的蔗糖来烹饪食品,从而选择低 GI 的蔗糖替代品,比如 木糖醇之类的甜味剂。上棠公司“玉棠”品牌都属蔗糖系列产品, 在这个健康理念为主导的时代,纯蔗糖产品将限制公司“玉棠”品牌的未来发展,新品的开发 迫在眉睫。 2、标准制定的目的和意义 我市固态甜味剂生产企业较多,大多以生产食品添加剂为主。米粉、米线作 为深受重庆地区老百姓喜爱的主食之一,具有“消耗量大,涉及面广”的特点, 其质量状况直接关系到老白姓的身体健康。目前国家尚未制定米粉、米线的国家 标准、行业标准,这不利于政府的管理,企业的发展,全行业的规范。为了规范 企业的生产,提高重庆市米粉、米线行业的整体质量水平,同时也为政府部门的 监督管理提供一个科学的依据,故制定米粉、米线的地方标准是十分必要的。 3、编制过程 本标准的编制工作从 2007 年 3 月开始,由重庆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食品质量监督 检验中心具体承担。 本标准制定严格按GB/T1.1《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 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 GB/T1.2《标准化工作导则第 2 部分 : 标准中规范性技术要素内容的确定方法》要求进行。 从接到标准的编制任务开始,参加编写的人员就开始收集国内有关米粉、米线的资料,随后召集了重庆市部分米粉、米线生产企业的代表共同讨论,获取了关于米粉、米线类的产品从 原料选取到生产加工的整套资料,并在认真听取了生产企业对米线、米粉的地方标准的建议后,结合 GB2713 《淀粉制品卫生标准》, GB2760 《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等相关的国家 标准确定了本标准中需要检 测的各项指标。
《γ-氨基丁酸》行业标准(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一、工作简况 (一)任务来源 γ-氨基丁酸(Gamma-aminobutyric acid,GABA),又称氨酪酸,是一种天然存在的非蛋白质组成氨基酸,广泛分布于原核和真核生物中。在哺乳动物体内GABA是中枢神经系统中一种重要的抑制性神经递质,通过中枢神经系统,促进大脑的新陈代谢,恢复脑细胞功能和活力,因此具有极其重要的生理功能,如促使精神安定、健脑益智、营养神经细胞、延缓衰老、健肝利肾、降低血压、改善更年期综合症等;因而其在功能性食品及医药领域具有良好的应用前景。在国外,GABA作为现代营养健康食品的理想配料,已经广泛应用于果酱、糕点、饼干、调味料和药品等制品中。目前,市场上已出现一系列的GABA食品,如Gabaron茶,富含GABA的米胚芽、米糠、发芽糙米、含GABA的奶酪以及高浓度的GABA粉末。2009年9月27日卫生部公告2009年第12号批准γ-氨基丁酸为新资源食品,准予在食品加工中使用。 目前,国内还没有统一的行业标准和国家标准,只是部分生产该产品的企业内部有企业标准,但不同企业的γ-氨基丁酸产品标准所控制的项目和标准值有所不同,个别指标相差较大,无法作为统一的标准规范行业发展。标准化的工作开展,能及时获得大量标准制定过程中产生的数据和资料,了解国内外技术的发展趋势,对企业乃至行业的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和作用,为产品走出国门,走向世界创造良好的条件。 本标准由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提出,全国食品工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64)归口,计划名称为《γ-氨基丁酸》,计划编号为2010-2876T-QB。 (二)简要起草过程 1. 2010年11月工信部标准制修订计划下达后,中国生物发酵产业协会于2011年4月8日召开了标准启动工作会议,和有关起草单位一同针对制定《γ-氨基丁酸》行业标准的具体工作进行了认真研究,确定了总体工作方案,并组建了标准起草工作小组,中国生物发酵产业协会牵头组织该标准的制定工作,福建安溪茶叶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作为组长单位,负责写出标准文本草稿(第一稿)。起草成员单位吸纳了科研及国内主要生产企业等部门,能代表全国的情况。 2. 启动会后,起草工作组收集国内外标准资料以及相关实验方法,综合各种情况进行了综合分析处理后,6月底前由福建安溪茶叶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提出标准文本(草稿),通过电话、邮件与其它各起草单位沟通、探讨,确定标准文本(初稿)。2011年7月19日组织召开了第二次起草小组工作会议,初步确定了各项指标要求和检验方法。 3. 第二次起草会后,收集各单位γ-氨基丁酸样品并完成送检工作,对样品采用盲样测试方式,进行了检验,完成数据汇总。2012年4月17日进行第三次起草小组工作会
常州市青洋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办公楼装饰工程 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 一、工程概况 本工程总建筑面积约9387平方米,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交通运输情况、自然地理条件、环境保护要求等须各家投标单位认真考察熟悉现场。 二、招标范围 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装饰工程,详见图纸及招标文件(空调及消防工程除外)。 三、工程量清单编制依据 建设单位提供的江苏新华东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设计的“常州市青洋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办公楼装饰工程”图纸; 四、投标人在投标时应按招标文件要求规定的统一格式,提供:“投标总价封面”,“工程量清单计价表”, 五、主要材料品牌说明 1、乳胶漆(白色/彩色)…………………………………常州光辉(三标段使用) 2、乳胶漆(白色/彩色)…苏州立邦(中档\除三标段其他标段均使用本品牌) 3、轻钢龙骨(50系列/75系列)…………………………港星或龙牌(中档) 4、纸面石膏板………………………………………………拉法基、龙牌(中档) 5、细木工板、夹板、饰面板………………………中档(与徐达牌同类档次) 6、开关、插座…………………………………………中档(与松下同类档次) 7、电线………………………………………………中档(国标与金牛同类档次) 六、有关施工要求的说明 1、所有轻钢龙骨吊顶采用50型(不人型)热镀锌龙骨,主龙骨壁厚为㎜,副龙骨壁厚㎜,副龙骨间距为400×600; 2、所有木基层板(如三夹板、细木工板等)均须采用柳桉芯材质; 3、乳胶漆做法为801胶白水泥批腻子三遍,白色(或彩色)乳胶漆三遍; 4、所有木龙骨及基层板均刷防火涂料三遍;
七、暂定价说明 以下主材费项目采用甲方暂定价,请投标单位在报价时列入投标总价。暂定价部分不作投标让利。施工时由甲方确定品种、规格和价格,结算时仅调整该确定价格与暂定价的差价,且该差价不再计取任何费用。 1、成品件暂定价(此暂定价成品为全费用单价) 1)成品实木单开门(850*2600含门五金免漆门套)…1000元/樘(成品价) 2)成品实木双开门(1800*2600含门五金免漆门套)…2000元/樘(成品价) 3)成品不锈钢楼梯栏杆……………………………………600元/m(成品价) 4)成品蹲坑防水板隔断……………………………………850元/个(成品价)2、材料主材暂定价(此暂定价成品为全费用单价) 1)150宽石材门套线线条,浅啡网纹大理石……………210元/m(主材费) 2)200宽石材门套线线条,浅啡网纹大理石……………280元/m(主材费) 3)浅啡网纹大理石…………………………………………420元/㎡(主材费) 4)灰麻花岗岩………………………………………………320元/㎡(主材费) 5)皇室啡花岗岩……………………………………………420元/㎡(主材费) 6)米黄大理石………………………………………………400元/㎡(主材费) 7)热带雨林大理石…………………………………………480元/㎡(主材费) 8)黑木纹石材………………………………………………400元/㎡(主材费) 9)复合地板…………………………………………………60元/㎡(主材费) 10)地毯………………………………………………………120元/㎡(主材费) 11)800×800地砖……………………………………………55元/块(主材费) 12)600×600地砖……………………………………………30元/块(主材费) 13)800×800墙砖(含6mm抽缝磨边)………………………65元/块(主材费) 14)600×600墙砖(含6mm抽缝磨边)………………………35元/块(主材费) 15)600×120地砖踢脚线(含切角磨边)……………………8元/块(主材费) 16)300×600墙砖(含6mm抽缝磨边)……………………13元/块(主材费) 17)300×450墙砖……………………………………………7元/块(主材费) 18)成品硬包、软包…………………………………………150元/㎡(主材费) 19)工艺墙纸…………………………………………………15元/㎡(主材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