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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制度

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制度
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制度

生产要害岗位安全管理制度及重大

危险源监控管理制度

第一章要害岗位的划分

1、生产指挥决策岗位;生产调度室等。

2、对生产有重大影响的关键岗位:电气总变、合成控制室、

尿素控制室等。

3、重要动力、设备岗位:压缩机、锅炉、供水、供气、汽

轮机等。

4、易燃易爆剧毒品仓库及使用岗位:如油库、氨库、醇库、气柜、化学药品仓库、质量监督处等。

5、贵重稀有仪器、机器、备件:如控伤仪、标准计量仪器等。

第二章要害岗位安全管理规定

1、要害岗位应由安全、保卫部门共同认定,经总经理审批,并报上级有关部门备案。岗位人员必须具备好的思想、技术素质,由企业人力资源部、保卫部与车间共同审定。

2、新调入要害岗位的人员要进行安全保密教育、遵章守纪教育,经过技术和安全考试合格后,领取安全作业证,才能独立操作。

3、出入规定

3.1要害岗位除操作人员、专职检修人员、安全人员和保卫、生产部室以及有关领导可进入要害岗位外,其它人员一律禁止入内。

3.2当班操作人员对进入本岗位的外业人员有权、有责任进行盘问、检查、凡不符合手续者应其进入岗位。如发现可疑人员应及时报告车间领导和公司保卫部门,并记入交接班记录本。

3.3机密、要害岗位要建立外来人员进出登记制度。

3.4因需要到要害岗位参观学习者,由保卫部门审查批准。参观人员不得乱串岗位和乱动设备。

4、巡回检查交接班规定

4.1操作人员应加强对机械设备的维护管理,提高警惕,不得擅离职守,并要加强对设备机器的巡回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及时报告。

4.2拆卸机器设备时要详细做好记录,贵重的机器部件拆下后,要保存在稳妥的地方,并指定专人看守。

4.3重点要害容器、设备封闭,应有机动科、保卫科进行检查。

5、防护规定

5.1要害岗位应按设计规定设置安全保卫设施,如警铃、栏杆、围墙、钢窗等。

5.2要害岗位要根据其性质和防护要求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器材,如消防器材、防毒面具,以及专用护具等。

第三章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重大危险源辩识GB18218—2009》规定的辨识重大危险源的依据和方法,我公司现确定半水煤气贮柜区、液氨储槽区、甲醇储槽区域为重大危险源,将锅

炉房作为重大危险源进行管理。同时,为认真落实《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对重大危险源实行有效监控,严格管理的规定,公司特制定本制度。

1、重大危险源

《安全生产法》第七章附则中第九十六条规定,重大危险源是指长期地或者临时地生产、搬运、使用或者贮存危险物品,且危险物品的数量等于或者超过临界量的单元(包括场所和设施)。

2、公司重大危险源的名称和位置及设计储存量

2.1半水煤气贮柜共二台:设计储存量为2×20000m3。位置在造气厂房南侧,晋丰大道东侧。

2.2液氨储槽共4个,分别编号为:

A01—A04号,其设计容积:A01-A03号各为600m3,A04号为1000m3

位置是在合成车间液氨库区。

2.3甲醇储槽区共有立式储槽11个,其中6个在醇库区;5个在甲醇中间槽区。分别为:

B01—04号设计容积为244 m3 ;B05号为176m3

C01—03号为精醇储槽,设计容积为1000 m3

C04—06号粗醇储槽,设计容积为1000 m3。

2.4锅炉房共5台蒸汽锅炉,编号为:01-05

01、02、03、05号锅炉设计额定蒸发量为35t/h

04号锅炉设计额定蒸发量为75t/h

5台锅炉额定蒸汽压力均为3.82MPa。

3、组织机构

公司成立重大危险源监控领导组。

组长:公司总经理

副组长:公司总工程师、生产副总、其他公司领导

成员:生产技术部、综合办公室、销售部、生产科、机动科、安环科、保卫科、质检科等单位的正职。

公司重大危险源监控领导组办公室设在安环科,安环主管部长任办公室主任(兼)。有重大危险源的单位也要成立重大危险源监控领导组,由行政正职任组长,相关人员组成。

4、重大危险源监管的责任主体单位

4.1半水煤气贮柜的责任主体单位为造气车间,管理责任人为车间行政正职(主持工作副职)。

4.2氨储槽区的责任主体单位为合成车间,管理责任人为车间行政正职(主持工作副职)。

4.3甲醇储槽区的责任主体单位为合成车间,管理责任人为车间行政正职(主持工作副职)。

5、重大危险源的监控管理。

5.1基础管理

5.1.1公司总经理全面负责本单位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与监控工作。

5.1.2重大危险源的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废弃物处置必须符合国家标准。

5.1.3重大危险源责任主体单位必须实行24小时监控,把

监控工作责任逐级落实到人,建立档案,做好监控记录。

5.1.4监控检查的主要内容为:工艺指标的执行情况,设备的安全装置、设备的完好率、现场通讯状况、消防设施状况、消防栓、消防通道、防护器材及电气、仪表的运行情况、对事故隐患的处理情况等等。

5.1.5重大危险源场所严禁明火(禁止吸烟、禁止携带火种、禁止无阻火器车辆进入、禁止穿戴化纤衣物、禁止安装非防爆型的电气、仪表设施等)。

5.1.6重大危险源场所禁止动火,若必须动火时要严格执行《防火防爆制度》中的动火规定。

5.1.7重大危险源场所要配备专用的劳动防扩用品和器具,专人保管、定期检修,保持完好。

5.1.8重大危险源场所禁止闲杂人员进入,禁止岗位人员班前、班上饮食酗酒,并在危险源场所悬挂醒目的警示标志。

5.1.9重大危险源场所应根据火灾危险和毒害程度,配置必要的排气、通风、泄压、防爆、防止回火、导除静电、紧急放料和自动报警安全设施并保持完好。

5.1.10重大危险源设备上的安全附件(安全阀、爆破片、压力表、液面计和测温仪表等)在设计制造时都必须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对易燃、毒性程度为极高、高度或中度危险介质的压力容器,应在安全阀或爆破片的出口装设导管,将排放介质引至安全地点,并进行妥善处理,不得直接排入大气中。

5.1.11重大危险源场所储槽的实际充装容量一般控制在总

容量的80%以内,盛装危险化学品的罐桶必须留有5%的空隙,严禁超量充装。

5.1.12在改变生产配比、工艺流程或使用新技术、新设备前都要制定安全技术规程和操作规程以及应急措施等,并对操作人员进培训教育后方可执行。

5.1.13禁止未经三级安全教育的职工担任主操,禁止身体状况不良的职工进入重大危险源操作岗位。

5.1.14重大危险源场所必须标明危险化学品的卫生允许浓度,并定期化验。

5.1.15重大危险源岗位的操作人员,必须熟悉《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掌握岗位中毒抢救的相关知识,同时正确使用消防器材和防护器材。

5.1.16重大危险源岗位的操作人员在停车时,要把握好降温、减量速度、认真执行开关阀门的操作和抽堵盲板的安全措施。

5.1.17生产技术部、综合办公室、生产科、机动科、安环科、保卫科等职能部门要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建立相关档案。

5.1.18各单位要对重大危险源操作人员认真讲解《晋丰公司危险化学品泄漏事故应急处理预案》,使大家熟练掌握,并定期进行演练。

5.2、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

公司每两年至少对本单位的重大危险源进行一次安全评估;并将安全评估报告按规定及时报上级安监部门备案。重大危险源

的生产过程以及防护措施和环境等因素发生重大变化,应当对重大危险源及时重新进行安全评估,并将有关情况报上级安监部门。

安全评估工作应由具备安全评价资格的评价机构进行。从事重大危险源安全检测检验、安全评估业务的中介机构应当具备国家规定的资质条件,并对其作出的检测检验和安全评估的结果负责。安全评估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5.2.1安全评估的主要依据;

5.2.2重大危险源基本情况;

5.2.3危险、危害因素辨识与分析;

5.2.4可能发生事故的种类及损害程度;

5.2.5重大危险源等级;

5.2.6监控措施方案及防范措施计划;

5.2.7应急救援预案效果评价;

5.2.8评估结论与对策建议等。

5.3 重大危险源应急救援

公司根据重大危险源的级别,采取有效的措施进行监控管理,制定重大危险源应急救援预案,落实应急救援预案的各项措施。每年进行一次事故应急救援演练。重大危险源应急救援预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5.3.1重大危险源基本情况;

5.3.2应急机构人员及其职责;

5.3.3危险辨识与评价;

5.3.4应急设备与设施;

5.3.5应急能力评价与资源;

5.3.6应急响应报警、通讯联络方式;

5.3.7事故应急程序与行动方案;

5.3.8保障措施与程序;

5.3.9事故后的恢复与程序;

5.3.10培训与演练。

5.4公司安全主管部门应当建立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档案,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档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5.4.1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报告;

5.4.2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制度;

5.4.3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档案;

5.4.4重大危险源应急救援预案和演练方案;

5.4.5重大危险源报表。

6、本制度从修订发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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