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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城市道路管理条例(2013修正)

哈尔滨市城市道路管理条例(2013修正)
哈尔滨市城市道路管理条例(2013修正)

哈尔滨市城市道路管理条例(2013修正)

【法规类别】城市交通运输

【发文字号】哈尔滨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0号

【批准部门】黑龙江省人大(含常委会)

【批准日期】2013.10.18

【发布部门】哈尔滨市人大(含常委会)

【发布日期】2013.11.18

【实施日期】2013.11.18

【时效性】已被修改

【效力级别】设区的市地方性法规

【修改依据】哈尔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哈尔滨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等十二部地方性法规的决定

哈尔滨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10号)

哈尔滨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哈尔滨市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的决定业经哈尔滨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于2013年8月27日通过,黑龙江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于2013年10月18日批准,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哈尔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3年11月18日

哈尔滨市城市道路管理条例

(2011年3月15日哈尔滨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2011年4月14日黑龙江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批准;根据2013年8月27日哈尔滨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2013年10月18日黑龙江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批准的《关于修改〈哈

尔滨市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的决定

》修正)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城市道路管理,保障城市道路完好,发挥城市道路功能,促进城市经济和社会发展,根据国务院《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市城市规划区内的城市道路规划、建设、养护、维修和路政的管理。

第三条本条例所称城市道路,是指城市内供车辆、行人通行的,具备一定技术条件的道路、桥梁及其附属设施。

城市道路范围以已实施的规划道路红线为准;规划道路红线尚未实施的,以现状道路为准。

城市道路分为快速路、主干路、次干路和支路。

第四条城市道路管理实行统一规划、配套建设、协调发展和建设、养护、管理并重的原则。

第五条本条例由市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

市、区人民政府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按照下列规定履行职责:

(一)市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城市道路建设的管理工作;

(二)市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市城管部门)负责全市城市道路养护、维修和路政的管理工作,相关的日常工作由市道桥管理机构负责;

(三)区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区城管部门)按照职责权限,负责辖区内城市道路养护、维修和路政的管理工作;

(四)集中行使城市管理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执法机关负责实施本条例规定的相关行政处罚;

(五)发展和改革、城乡规划、公安交通、财政等行政主管部门和国有资产管理机构,按照职责权限,负责城市道路管理的相关工作。

第二章规划和建设

第六条市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市发展和改革、城乡建设、城乡规划、国土资源、财政、城管、公安交通、交通运输等行政主管部门依据城市总体规划和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编制城市道路发展规划。

新建城市道路时,应当规划建设管线(含缆线,下同)共同沟等地下空间设施;改造城市道路时,具备条件的应当规划建设管线共同沟等地下空间设施。

规划建设管线共同沟的区域,同类管线应当纳入管线共同沟。

第七条市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城市道路发展规划,编制城市道路建设年

度计划,纳入年度城建计划实行统一管理。

第八条城市道路规划和建设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规范,并遵守下列规定:(一)快速路、主干路、次干路与铁路相交处建设立体交通设施;

(二)设计时速超过三十公里每小时的,设置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分离设施;

(三)建设无障碍设施;

(四)在快速路、主干路过街人流相对集中的区域建设人行过街设施;

(五)道路排水设施建设与防止道路内涝相适应。

具备条件的,应当规划和建设公共交通专用道、港湾式公共交通停靠站台和公共停车场。

第九条建设城市道路应当依法履行建设审批程序。

建设单位应当依法通过招投标方式确定城市道路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

第十条城市道路建设(包括新建、改建、扩建,下同)前,应当由建设单位向市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地下管线及附属设施综合会签。

市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十日内,组织相关管线主管部门和管护责任单位进行综合会签。

第十一条城市道路建设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到市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注册手续,并提报下列材料:

(一)建设、施工、监理单位的质量技术管理机构组成材料及相关人员岗位资质证书;

(二)施工图设计文件技术审查报告和行政审查批准书;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市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材料齐全后一个工作日内予以办理质量监督注册手

续。

第十二条投资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道路建设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向市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申请领取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二)中标通知书;

(三)施工图审查批准书;

(四)质量监督注册表;

(五)安全技术措施备案登记表;

(六)备案的施工合同;

(七)备案工程监理委托合同。

市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在材料符合要求后的四个工作日内予以颁发施工许可证。

第十三条城市道路的勘察、设计、施工和监理活动,应当符合国家和省的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的规定。

第十四条建设单位组织城市道路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前,应当向城乡建设、城乡规划、城管、公安交通、环境保护等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城市道路建设工程的竣工认可申请,城乡建设、城乡规划、城管、公安交通、环境保护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法定期限内出具是否认可或者准许使用的文件。

城市道路建设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共同验收,市政质量监督机构应当负责监督。

城市道路建设工程竣工后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

建设单位应当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十五日内,到市市政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办理竣工备案手续,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包括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分别签署的工程质量合格文件;

(二)城乡建设、城乡规划、城管、公安交通、环境保护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专项工程的认可和准许使用文件;

(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第十五条城市道路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向市城建档案馆报送工程建设档案。

第十六条城市道路工程实行工程质量保修制度。桥梁工程的地基基础、主体结构保修期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合理使用年限;其他工程保修期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保修期内出现工程质量问题,由责任单位负责保修;超过保修期的,由管理养护单位负责维修。

第十七条城市道路工程质量实行保证金制度。保证金由施工单位按照工程造价的百分之五预留。保证金的存入、使用和监督管理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城市道路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后应当办理建管交接。

城市道路建设工程办理建管交接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已履行工程竣工备案程序;

(二)道路及附属设施完好、齐全、整洁;

(三)施工机械设备、物料、工程暂设、临时围挡等全部撤离现场。

第十九条建设单位应当在办理城市道路建设工程竣工备案后十五日之内,向市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书面提出建管交接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书面申请;

(二)工程竣工备案书;

(三)工程竣工图纸和完整的建设内业资料;

(四)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五)城市道路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六)城乡建设、城乡规划、城管、公安交通、环境保护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专项工程的认可和准许使用文件;

(七)工程质量保修书。

哈尔滨市物业管理规定

(2004年4月23日哈尔滨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2004年6月10日黑龙江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批准) 哈尔滨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25号 《哈尔滨市物业管理规定》业经哈尔滨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于2004年4月23日通过,黑龙江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于2-004年6月10日批准,现予公布,自2004年8月1日起施行。 哈尔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04年7月13日第一条为了规范物业管理活动,维护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物业管理活动。 第三条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本规定。 县(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建设、 规划、城市管理、工商、物价、公安、环保、供热、供水、排水、供电、供气、 有线电视、通讯等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和单位,按照各自治则配合实施本规定。街 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协助做好物业管理工作 第四条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划分物业管理区域应当主要考虑下列因素: (一)业主共用供水、排水、供电、供热、消防等设施设备;

(二)属于一个自然街坊或者封闭小区; (三)与社区居民委员会设置大体相适应。 第五条业主大会有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体业主组成。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房屋出售并交付使用的建筑面积达到50%以上,或者首个房屋出售并交付使用满2年的, 应当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 第六条具备召开首次业主大会条件的,建设单位应当书面通知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通知后30日内,会同物业所在地房产行政 主管部门组建业主大会筹备组。 筹备组由业主代表、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和建设单位所派人员组成。 参加筹备组的业主代表由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组织业主推荐产生。 筹备组组建后7日内,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书面公告筹备组成员名单;建设单位应当向筹备组提供业主花名、物业建筑面积、 物业出售交付时间时间等必要的资料。 筹备组按照《业主大会规程》有关规定组织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 第七条住宅物业业主在首次业主大会会议上的投票权,按套计算,有单独房屋产权证的一套计一票。非住宅物业业主在首次业主大会会议上的投票权,按物业建筑面积 计算,不超过100平方米有单独房屋产权证的计一票;超过100平方米的,每 超过100平方米再计一票。 单个业主在首次业主大会上的投票权最高不超过全部投票权的30%,剩余投票权按照其他业主占全部投票权的比例分摊给其他业主。 第八条首次业主大会应当在房产行政主管部门指导下制定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应当就业主大会的仪事方式、表决程序、业主投票权决定

2013至2014学年度七年级期中考试历史试卷

合道初中2013—2014年度第一学期七年级 历史期中考试卷 一、单项选择题(每小题1分,共26分) 1、商鞅变法发生在() A、楚国 B、秦国 C、齐国 D、燕国 2、从夏商两代国君覆亡的教训说明国君应该() A、加强国防,充实武备 B、发展经济,增强国力 C、重视教育,推行改革 D、施行仁政,勤政爱民 3、秦始皇时开凿的连接我国长江水系和珠江水系的渠道是() A、郑国渠 B、都江堰 C、白渠 D、灵渠 4、下列战役发生在秦末农民战争期间的是() A、城濮之战 B、长平之战 C、巨鹿之战 D、垓下之战 5、“掉转矛头,反戈相击”这一史实发生的朝代是() A、夏朝 B、商朝 C、西周 D、秦朝 6、我国铁农具开始出现于() A、商 B、西周 C、春秋 D、战国 7、我国境内原始人出现的先后顺序是() A、元谋人、北京人、山顶洞人、半坡居民 B、北京人、元谋人、山顶洞人、半坡居民 C、山顶洞人、北京人、元谋人、半坡居民 D、半坡居民、山顶洞人、北京人、元谋人 8、我国最早种植水稻的原始居民是() A、山顶洞人 B、河姆渡居民 C、半坡居民 D、大汶口居民 9、下列关于我国历法方面知识表述正确的一项是() A、今天的农历,又叫“殷历”,是比较完备的历法 B、战国时期,将一年分为12个月,有大小月之分和-闰月 C、相传在八千年前的夏朝,我国就已有了完备的历法 D、战国时期,人们测定出一年24个节气,这是历法上的重大成就 10、不属于战国七雄的() A、齐国 B、晋国 C、楚国 D、燕国 11、迄今为止,最早掌握磨制和钻孔技术的原始人类是() A、元谋人 B、北京人 C、山顶洞人 D、河姆渡居民 12、“始知李太守,伯禹亦不如”称赞的是() A.伊尹 B.姜尚 C.李冰 D.商鞅 13、下列发生在春秋时期的战役是() A.城濮大战 B.桂陵之战 C.马陵之战 D.长平之战 14、我国有文字可考的历史始于 A.夏朝 B.商朝 C.秦朝 D.东晋 15、屈原被定为世界文化名人的最主要依据是他 A.主张改革变法 B.创造出新体诗歌,著有《离骚》 C.提出“仁”的学说 D.主张“兼爱”、“非攻” 16、主张不要过分捕捞鱼鳖,要按时令进山伐树的思想家是 A.孔子 B.老子 C.孟子 D.墨子 17、人和动物的根本区别是 A.会不会使用工具 B.会不会制造工具 C.会不会人工取火 D.是否定居生活 18、我国的奴隶社会的历史开始于() A.公元前2070年 B.公元前1600年 C.公元前1300年 D.公元前1046年 19、春秋时期,第一个称霸的诸侯是 A.宋襄公 B.晋文公 C.齐桓公 D.秦穆公 20、“水旱从水,不知饥馑,食无荒年,天下谓之天府”。此水利工程是指 A.郑国渠 B.灵渠 C.广通渠 D.都江堰 21、由孔子弟子根据其言行整理而成的文化典籍是 A.《诗经》 B.《尚书》 C.《春秋》 D.《论语》 22、战国末期的屈原,创作出很多优秀诗篇,代表作是 A.《离骚》 B.《楚辞》 C.《诗经》 D.《诗歌》 23、战国末期,秦打败赵国的关键一战是 A.城濮大战 B.马陵之战 C.桂陵之战 D.长平之战 24、我国封建制度确立方式是 A.争霸战争 B.变法或改革 C.奴隶起义 D.宫廷政变 25.标志着我国世袭制代替禅让制的是: () A、禹传位给伯益 B、禹传子,家天下 C、舜传位给禹 D、启打败了有扈氏 26.战国时期引起社会变革的根本原因是 ( ) A.各国之间频繁的战争 C.铁器和牛耕的普遍使用 C.各国的社会变法 D.社会生产力的迅速提高 二、填空题(每空1分,共13分) 1、我国远古时,有造人的传说,古老的神话传说中还有伏羲氏教民熟食,结网捕鱼的故事,后人对华夏始祖黄帝的尊称是。 2、春秋战国之际的名医是;战国末期楚国的诗人是。 4、西周的都城在;东周的都城在。 5、我国有文字可考的历史,是从开始的。我们今天的汉字,是从发展而来的。 6、是我国历史上第一个奴隶制王朝,时期是我国封建社会形成时期。 7、商朝著名的青铜器有巨大的和造型奇特的等。 8、老子的学说记录在《》一书里。 三、连线题:(请将下列相关联的内容用线连起来,18分) (一)退避三舍城濮之战孙膑 围魏救赵桂陵之战晋文公 纸上谈兵吴越争霸勾践 卧薪尝胆长平之战赵括 (二)儒家知己知彼孔子 法家以礼治国孙武 道家注重法治韩非子 墨家无为而治墨子 兵家兼爱非攻庄子 班级-———————— 姓名——————————

道路交通管理条例

道路交通管理条例 为了加强道路交通管理,维护交通秩序,保障交通安全和畅通,以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制定条例来约束人们是必要的。下文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欢迎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道路交通管理,维护交通秩序,保障交通安全和畅通,以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的道路,是指公路、城市街道和胡同(里巷),以及公共广场、公共停车场等供车辆、行人通行的地方。 第三条本条例所称的车辆,是指在道路上行驶的下列机动车和非机动车: (一)机动车是指各种汽车、电车、电瓶车、摩托车、拖拉机、轮式专用机械车; (二)非机动车是指自行车、三轮车、人力车、畜力车、残疾人专用车。 第四条凡在道路上通行的车辆、行人、乘车人以及在道路上进行与交通有关活动的人员,都必须遵守本条例。 第五条机关、军队、团体、企业、学校以及其他组织,应当经常教育所属人员遵守本条例。 对违反本条例的行为,任何人都有劝阻和控告的权利。

第六条驾驶车辆,赶、骑牲畜,必须遵守右侧通行的原则。 第七条车辆、行人必须各行其道。借道通行的车辆或行人,应当让在其本道内行驶的车辆或行人优先通行。 遇到本条例没有规定的情况,车辆、行人必须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通行。 第八条本条例由各级公安机关负责实施。 第二章交通信号、交通标志和交通标线 第九条交通信号分为:指挥灯信号、车道灯信号、人行横道灯信号、交通指挥棒信号、手势信号。 第十条指挥灯信号: (一)绿灯亮时,准许车辆、行人通行,但转弯的车辆不准妨碍直行的车辆和被放行的行人通行; (二)黄灯亮时,不准车辆、行人通行,但已越过停止线的车辆和已进入人行横道的行人,可以继续通行; (三)红灯亮时,不准车辆、行人通行; (四)绿色箭头灯亮时,准许车辆按箭头所示方向通行; (五)黄灯闪烁时,车辆、行人须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通行。 右转弯的车辆和T形路口右边无横道的直行车辆,遇有前款(二)、(三)项规定时,在不妨碍被放行的车辆和行人通行的情况下,可以通行。 前两款规定亦适用于列队行走和赶、骑牲畜的人员。 第十一条车道灯信号:

2013至2014学年度第二学期期末考卷

2013至2014学年度第二学期 小学六年级语文期末复习试卷 (内容:期末测试) 学校班级姓名评分 一、看拼音写词语。(10分) tǔ rǎnɡtu?yèjīchǔchōu ti chǔcún mí wǎnɡchùlìlǎn du?kēnɡshēnɡ xiào shùn 二、比一比,再组词。(8分) 婪( )恬( ) 搞 ( ) 摊 ( ) 梦( ) 括 ( ) 稿 ( ) 滩( ) 三、在完全正确的一组词语后打“√”。(3分) 1. 哀鸿遍野忐忑不安绚丽多彩书声琅琅() 2. 赞叹不己感概万千毫不犹豫千载难逢() 3. 如饥似渴矛塞顿开巍然屹立张冠李戴() 四、判断下列说法的对错。(对的打“√”错的打“×”)(4分) 1.《我的伯父鲁迅先生》一文中的“你想,四周围黑洞洞的,还不容易碰壁吗?”是说周围 光线暗,看不清道路,所以容易碰壁。() 2.《赋得古原草送别》的作者是王维。() 3.《夸父逐日》选自《山海经》。() 4. “茅塞.顿开”的“塞”读sāi。() 六、按要求,写词语。(2分) 心惊肉跳(相近)()前所未有(相反或相对)()七、根据句意选择括号里的词语,在恰当的下面画“△”。(2分) 1.那时候我有点惊异了,为什么伯父得到这么多人的(爱戴爱抚)? 2.想到我永远见不到伯父的面了,听不到他的声音了,也得不到他的(爱戴爱抚)了,泪 珠就一滴一滴地掉下来。 八、按要求写句子(7分) 1、参加比赛的同学基本上都到齐了。

2、我的错误马上被朋友们纠正了。(改把字句) 3、四周黑洞洞的,很容易碰壁。(改反述句) 4、军士答道:“这确实是我划船取来的南零水,有一百多人看见我取水了。”(改转述句) 5、夜空的繁星,仿佛碧波上撒满的宝石。(照样子写句子) 6、我们祖国的崇山峻岭蕴藏着丰富的煤和石油。(缩句) 7、喂,妈,今天开学了,快给学费。(以文明用语的要求,把这句话换个说法) 九、用修改符号在原句上改错。(3分) 1. 庆祝会上五颜六色的红旗迎风飘扬。 2. 老师表扬了班里的好人好事和李小明拾金不昧的好事。 十、将下列同一首诗的诗句和题目用线连起来。(3分) 劝君更尽一杯酒,唯见长江天际流。《送元二使安西》 孤帆远影碧空尽,不及汪伦送我情。《黄鹤楼送孟浩然之广陵》 桃花潭水深千尺,西出阳关无古人。《赠汪伦》 十一、联系课文内容或按意思填空。(9分) 1.《南门立木》的故事告诉我们:诚信是。 2.人们常用杜甫的“,。”一句来形容老师对学 生默默无闻的培育,潜移默化的熏陶。 3.道德行为凭自律, 4.两小儿笑曰:“孰为汝多知乎?句意: 5.保护地球,人人有责。4月22日是世界地球日,请你以环保为主题设计一句宣传口号: 。 6.大自然能给我们许多启示:成熟的稻穗低着头,那是在启示我们要谦虚,一群蚂蚁抬 起骨头,那是在启示我们要齐心协力;, 。(在横线上续写一个句子) 十二、阅读课文选段,回答问题。(10分) 《穷人》选段 桑娜用头巾裹住睡着的孩子,把他们抱回家里,她的心跳得很厉害,她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要这样做,但是觉得非这样做不可。她把这两个熟睡的孩子放在床上,让他们同自己的孩子睡在一起,又连忙把帐子拉好。 桑娜脸色苍白,神情激动,她忐忑不安地想:“他会说什么呢?这是闹着玩的吗?自己的五个孩子已经够他受的了……是他来啦?……不,还没来……为什么把他们抱过来啊?……

物业公众管理制度

物业公众管理制度 为加强对汇锦庄园小区的综合管理,为住户营造一个整洁、舒适、方便、文明、安全的居住环境,根据《全国城市住宅小区管理实行办法》和省、市有关规定,结合本小区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哈尔滨卓健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是对会汇锦庄园小区的日常管理机构,负责小区的管理服务工作。凡入住本小区的居民、单位,必须向物业公司办理入住手续,签订《物业管理规约》。 敬请广大业主及各单位、物业使用人能够真诚地合作配合,共同维护汇锦庄园小区的良好秩序和整洁优美的居住和工作环境。 一、业主精神文明公约 为共同创建文明小区,使住户享有一个幽雅、宁静、舒适、安全的生活和居住环境,特制订业主公约,共同遵守。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社会公德,遵守市民公约,做一个模范守法的市民。 2、实行计划生育、不超生、逃生、不早婚早育。 3、积极做好进度工作,不贩毒、吸毒,不聚众赌博及提供场所嫖娼。 4、遵守小区一切规章制度,按期交纳管理费用。 5、严禁收藏或拥有任何危险品(如枪支弹药)和毒品,以确保全体业主(使用人)的安全。 6、将文明,搞卫生、树立社会公德。不乱堆、乱丢垃圾和杂物;不乱涂、乱画、乱贴;严禁随地大小便,随地吐痰。 7、按户公共财物,保护公共设施,确保小区完整、美观、舒适、安全。 8、保持幽雅、宁静的良好环境,不高声喧哗,不播放高音喇叭及产生噪音污染的行为。 9、邻里之间互助团结、互相帮助,遇可疑情况及时与小区警卫室联系,做到防患于未然,避免事故发生。 二、户外对讲系统使用管理制度 户外对讲系统是物业管理公司为住户服务的重要通讯设施之一。为确保系统的正常运行,特制订本制度,内容如下: 1、工作人员操作对讲系统,必须按规定程序操作,其他任何人未经许可不得擅自操作。 2、非本公司工作人员擅自操作本系统,我物业管理人员有权维护对讲系统,并婉言作好谢绝、规劝工作。 3、我物业工作人员操作本系统时,应态度和蔼、礼貌问答;按压数字键动作要轻,勿用力过猛,否则将致使按键无法复位或复位错误,影响系统的正常操作。 4、工作人员原则上不能离岗,如确因急事必须离岗,应委托专人代为管理,同时,告知代管人操作方法。 5、工作人员如发现多奖系统有异常现象时,必须立即报告管理处,有管理处负责派人进行维修确保系统正常运行。 三、小区出入管理办法

哈尔滨市城市道路管理条例(2013修正)

哈尔滨市城市道路管理条例(2013修正) 【法规类别】城市交通运输 【发文字号】哈尔滨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0号 【批准部门】黑龙江省人大(含常委会) 【批准日期】2013.10.18 【发布部门】哈尔滨市人大(含常委会) 【发布日期】2013.11.18 【实施日期】2013.11.18 【时效性】已被修改 【效力级别】设区的市地方性法规 【修改依据】哈尔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哈尔滨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等十二部地方性法规的决定 哈尔滨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10号) 哈尔滨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哈尔滨市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的决定业经哈尔滨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于2013年8月27日通过,黑龙江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于2013年10月18日批准,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哈尔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3年11月18日 哈尔滨市城市道路管理条例 (2011年3月15日哈尔滨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2011年4月14日黑龙江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批准;根据2013年8月27日哈尔滨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2013年10月18日黑龙江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批准的《关于修改〈哈 尔滨市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的决定 》修正)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城市道路管理,保障城市道路完好,发挥城市道路功能,促进城市经济和社会发展,根据国务院《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市城市规划区内的城市道路规划、建设、养护、维修和路政的管理。 第三条本条例所称城市道路,是指城市内供车辆、行人通行的,具备一定技术条件的道路、桥梁及其附属设施。 城市道路范围以已实施的规划道路红线为准;规划道路红线尚未实施的,以现状道路为准。

道路交通管理规定

道路交通管理规定 1? 主题内容和适用范围 1.1本标准规定了公司交通安全管理办法,明确了管理职责和范围。 1.2本标准适用于公司公用(务)车辆(含工程车辆、厂内机动车辆)。 1.3 本标准适用于公司生产区和社区以及公司所有公路、道路。 2? 引用文件与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2011年4月22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修正,自2011年5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制定, 20XX年10月7日重新修订后,由国务院总理李克强签署第687号国务院令发布实施 《兵器工业集团公司交通安全管理规定》兵器工业集团公司 2004年4月22日下发

《特种设备质量监督与安全检查规定》(国家质量技术监督总局第13号) 3? 术语和定义 3.1车辆单位:是指车辆所有权归属公司的车辆,包括公司调配给下属单位使用的机动车辆。 3.2机动车辆:是指以动力装置驱动或者牵引,上道路行驶的供人员乘用或用于运送物品以及进行工程专项作业的轮式车辆。 3.3厂内机动车辆:指在企业内部转运产品、工件,未经公安交通监理部门考核发证的机动车辆。 4? 管理职责 4.1? 综合办公室负责公司公务用车、办公室用车的归口管理。 4.2? 生产运营部负责厂内机动车辆包括特种车辆的归口管理; 4.3? 综合办公室(保卫)负责外来车辆的出入管理并配合综合办公室、生产运营部作好厂内车辆的管理。 5? 管理内容与方法 5.1? 综合办公室(保卫)应履行下列交通安全管理职责:

5.1.1 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厂区道路运输的方针、政策、法规,负责制定公司交通运输安全方面的相关规定。 5.1.2 组织实施路政巡查、保护路产、管理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配合相关部门查处各类违反路政法律、法规的违法行为。 5.1.3 负责厂内道路施工时实施交通管制。有权要求有关部门对存有缺陷的道路、标志等进行整改和维修,确保道路及道路安全设施齐全完好。 5.1.4 监督检查厂区道路养护作业,施工路段按规范设置标志设施,维护施工路段正常秩序。 5.1.5 对各类车辆统计数字进行收集、分析整理,搞好抽样调查等各项基础工作。 5.2? 交通道路安全管理 5.2.1 厂区内部道路应按照规定,设置相应的安全色及安全标志。 5.2.2 厂区交通路、各门岗、弯道、坡道、单行道、交叉道以及禁止各种车辆停放的场所,应设置道路标牌,限制路和管制路应设明显的警告标志。

2013至2014学年度第二学期校历

城关中学2013 —2014学年度第二学期校历 2014年2月15日 周次值周星期一星期二星期三星期四星期五星期六星期日 李协武2月15 十六 16 十七 1 李协武17 十八 18 十九 19 二十 20 廿一 21 廿二 22 廿三 23 廿四 2 胡健24 廿五 25 廿六 26 廿七 27 廿八 28 廿九 3月1 2月大 2 初二 3 徐平 3 初三 4 初四 5 初五 6 初六 7 初七 8 初八 9 初九 4 王建松10 初十 11 十一 12 十二 13 十三 14 十四 15 十五 16 十六 5 严洪高17 十七 18 十八 19 十九 20 二十 21 廿一 22 廿二 23 廿三 6 张超勇24 廿四 25 廿五 26 廿六 27 廿七 28 廿八 29 廿九 30 三十 7 赵代广31 3月小4月1 初二 2 初三 3 初四 4 初五 5 清明节 6 初七 8 刘忠华7 初八 8 初九 9 初十 10 十一 11 十二 12 十三 13 十四 9 董才峰14 十五 15 十六 16 十七 17 十八 18 十九 19 二十 20 廿一 10 王世坤21 廿二 22 廿三 23 廿四 24 廿五 25 廿六 26 廿七 27 廿八 11 章晓林28 廿九 29 4月大 30 初二 5月1 劳动节 2 初四 3 初五 4 青年节 12 李协武 5 初七 6 初八 7 初九 8 初十 9 十一 10 十二 11 十三 13 胡健12 十四 13 十五 14 十六 15 十七 16 十八 17 十九 18 二十 14 徐平19 廿一 20 廿二 21 廿三 22 廿四 23 廿五 24 廿六 25 廿七 15 王建松26 廿八 27 廿九 28 三十 29 5月小 30 初二 31 初三 6月1 儿童节 16 严洪高 2 端午节 3 初六 4 初七 5 初八 6 初九 7 初十 8 十一 17 张超勇9 十二 10 十三 11 十四 12 十五 13 十六 14 十七 15 十八 18 赵代广16 十九 17 二十 18 廿一 19 廿二 20 廿三 21 廿四 22 廿五 19 刘忠华23 廿六 24 廿七 25 廿八 26 廿九 27 6月大 28 初二 29 初三 20 董才峰30 初四 7月1 建党节 2 初六 3 初七 4 初八 5 初九 6 初十 法定假日:清明节:4月5日~7日、放假3天;劳动节:5月1日~3日、放假3天,5月4日(周日)上课;端午

哈尔滨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哈尔滨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哈尔滨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规范物业服务收费行为,维护业主、物业使用人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物业管理条例》、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哈尔滨市物业管理条例》、《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居民庭院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等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市区内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秩序,向业主收取费用的行为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物业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合理、公开以及费用与服务水平相适应的原则。 提倡建设单位、业主经过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机制选择物业服务企业;鼓励物业服务企业开展正当的价格竞争,禁止价格欺诈,促进物业服务标准和收费标准经过市场竞争形成。 第四条物业服务收费按不同物业的使用性质和特点,分别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 住宅(不含别墅、公寓,下同)、与住宅配套使用的电梯、单体车库、室内停车泊位及利用公共空间设置的停车泊位的物业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

由建设单位专门规划建设的,住宅区院内为居民提供三产服务的经营用物业(不含临街门市),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可按住宅物业服务收费标准适当上浮,上浮幅度原则上不高于30%。 别墅、公寓以及商场、酒店、写字楼等其它物业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为业主个别需要提供的代办服务和其它特约服务等收费,除政府部门有规定外,实行市场调节价。 第五条市物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制定物业服务标准及管理政策,负责物业服务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市价格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制定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及管理政策,负责物业服务收费的监督管理工作。 区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和区价格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辖区内物业服务标准和收费标准的日常监管工作。 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在其职权范围内协助各级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和价格行政主管部门做好物业服务标准和收费标准的管理工作。 第六条住宅物业服务内容分为基础物业服务、级差物业服务和特有物业服务三个部分。 基础物业服务是最基本的物业服务项目,是物业服务必须达到的服务标准。包括基础管理、屋面日常保养维护、二次加压供水、化粪池清掏、单元电子门维护5个服务项目。 级差物业服务是满足基础物业服务,根据服务项目及服务质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行政处罚裁量标准【模板】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行政处罚裁量标准 一、违反《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的行政处罚 处罚依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 的,由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设计、施工,限期改正,可以并处3 万元以下的 罚款;已经取得设计、施工资格证书,情节严重的,提请发证机关吊销设计、施工资格 证书: (一)未取得设计、施工资格或者未按照资质等级承担城市道路的设计、施工任务 的; (二)未按照城市道路设计、施工技术规范设计、施工的;(三)未按照设计图纸施工或者擅自修改图纸的。” 违法行为情形和处罚标准: 1.未取得设计、施工资格或者未按照资质等级承担城市道路的设计、施工任务的 (1)轻微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发现后能及时改正,没有造成损害后果的。 处罚标准:不予罚款。

(2)一般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发现后未及时改正;或造成一定损害后果的。 处罚标准:责令停止设计、施工,限期改正,处1.5万元以下的罚款。 (3)严重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拒不改正;或造成严重危害后果的。 处罚标准:责令停止设计、施工,限期改正,处1.5 万元以上3 万元以下的罚款; 已经取得设计、施工资格证书的,情节严重的,提请发证机关吊销设计、施工资格证书。 2.未按照城市道路设计、施工技术规范设计、施工的 (1)轻微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未按规范设计、施工,能及时补救、修复,没有造 成损害后果的。 ·219· 处罚标准:不予罚款。 (2)一般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未按规范设计、施工,未及时补救、修复但危害后 果不严重的。 处罚标准:责令停止设计、施工,限期改正,处1.5万元以下的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道路交通管理,维护交通秩序,保障交通安全和畅通,以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的道路,是指公路、城市街道和胡同(里巷);以及公共广场、公共停车场等供车辆、行人通行的地方。 第三条本条例所称的车辆,是指在道路上行驶的下列机动车和非机动车; (一)机动车是指各种汽车、电车、电瓶车、摩托车、拖拉机、轮式专用机械车; (二)非机动车是指自行车、三轮车、人力车、畜力车、残疾人专用车。 第四条凡在道路上通行的车辆、行人、乘车人以及在道路上进行交通有关活动的人员,都必须遵守本条例。第五条机关、军队、团体、企业、学校以及其他组织,应当经常教育所属人员遵守本条例。 对违反本条例的行为,任何人都有劝阻和控告的权利。 第六条驾驶车辆,赶、骑牲畜,必须遵守右侧通行的原则。 第七条车辆、行人必须各行其道。借道通行的车辆或行人,应当让在其本道内行驶的车辆或行人优先通行。遇到本条例没有规定的情况,车辆,行人必须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通行。 第八条本条例由各级公安机关负责实施。 第二章交通信号、交通标志和交通标线 第九条交通信号分为:指挥灯信号、车道灯信号、人行横道灯信号、交通指挥棒信号、手势信号。 第十条指挥灯信号: (一)绿灯亮时,准许车辆、行人通行、但转弯的车辆不准妨碍直行的车辆和被放行的行人通行;(二)黄灯亮时,不准车辆、行人通行,但已越过停止线的车辆和已进入人行横道的行人,可以继续通行;(三)红灯亮时,不淮车辆、行人通行; (四)绿色箭头灯亮时,准许车辆按箭头所示方向通行; (五)黄灯闪烁时,车辆、行人须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通行。 右转弯的车辆和T形路口右边无横道的直行车辆,遇有前款(二)、(三)项规定时,在不妨碍被放行的车辆和行人通行的情况下,可以通行。 前两款规定亦适用于列队行走和赶、骑牲畜的人员。 第十一条车道灯信号; (一)绿色箭头灯亮时,本车道准许车辆通行: (二)红色叉形灯亮时,本车道不准车辆通行。 第十二条人行横道灯信号: (一)绿灯亮时,准许行人通过人行横道; (二)绿灯烁闪时,不准行人进入人行横道,但已进入人行横道的,可以继续通行; (三)红灯亮时,不准行人进入人行横道。 第十三条交通指挥棒信号: (一)直行信号:右手持棒举臂向右平伸,然后向左曲臂放下,准许左右两方直行的车辆通行;各方右转弯的车辆在不妨碍被放行的车辆通行的情况下,可以通行。 (二)左转弯信号:右手持棒举臂向前平伸,准许左方的左转弯和直行的车辆通行;左臂同时向右前方摆

哈尔滨市普通住宅小区物业服务等级指导标准

哈尔滨市普通住宅小区物业服务等级指导标准

附件3 《哈尔滨市普通住宅小区物业服务等级指导标准》使用说明 1、本《标准》将本市普通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根据服务内容、服务要求和设施设备配置等情况分为五项,分别是综合管理,公共区域秩序维护,公共区域保洁,公共区域绿化养护,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保养、维修。《标准》分别划分为五个服务等级,一级至五级服务标准从高到低,每个等级对应一个收费标准。普通住宅物业管理区域的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应按照质价相符的原则,逐项选择并组合确定。物业服务收费标准为各物业服务分项目收费标准的总和。 2、本《标准》物业服务项目和等级的选择,应根据本小区实际情况和需求确定,不同服务项目的等级选择不宜差别过大。 3、本《标准》所列的收费标准为基准价标准,计价单位为:元/月 平方米(建筑面积)。 4、本《标准》所列具体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服务标准的解释详见各部分说明。 1

哈尔滨市普通住宅小区物业服务等级指导标准 一、综合管理 服 务级别 服务 项目 序 号 内容服务标准收费标准 元/月·平方米(建筑面积) 机构设 置 1 管理处设 置 (1)小区内设置管理处。 (2)配置办公家具、电话、传真机、复印 机、计算机、打印机等办公设施及办公用 品。 0.37 2

一级2 人员要求 (1)项目经理有中级以上职称或大专以上 学历,有5年以上的物业管理工作经历或 有2年以上项目经理任职经历。 (2)项目经理和管理人员有从业资格证 书,持证上岗。 (3)小区技术作业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取得 岗位证书,持证上岗。 3 服务时间 设有服务接待中心,每天12小时有管理人 员接待住户,处理物业服务合同范围内的 公共性事务。 4 合同、收 费公示 规范签订物业服务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 公布物业服务项目、内容及物业服务收费 标准。 3

道路交通管理新条例.doc

道路交通管理新条例 凡在道路上通行的车辆、行人、乘车人以及在道路上进行与交通有关活动的人员,都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下文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欢迎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完整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以下简称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车辆驾驶人、行人、乘车人以及与道路交通活动有关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本条例。 第三条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协调机制,组织有关部门对城市建设项目进行交通影响评价,制定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划,确定管理目标,制定实施方案。 第二章车辆和驾驶人 第一节机动车 第四条机动车的登记,分为注册登记、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抵押登记和注销登记。 第五条初次申领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的,应当向机动车所有人住所地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注册登记。申请机动车注册登记,应当交验机动车,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二)购车发票等机动车来历证明; (三)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 (四)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或者免税凭证; (五)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在机动车注册登记时提交的其他证明、凭证。不属于国务院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规定免予安全技术检验的车型的,还应当提供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第六条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该机动车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变更登记: (一)改变机动车车身颜色的; (二)更换发动机的; (三)更换车身或者车架的; (四)因质量有问题,制造厂更换整车的; (五)营运机动车改为非营运机动车或者非营运机动车改为营运机动车的; (六)机动车所有人的住所迁出或者迁入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区域的。 申请机动车变更登记,应当提交下列证明、凭证,属于前款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情形之一的,还应当交验机动车;属于前款第(二)项、第(三)项情形之一的,还应当同时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一)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 (1996年6月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98号发布根据2011年1月8日《国务院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城市道路管理,保障城市道路完好,充分发挥城市道路功能,促进城市经济和社会发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城市道路,是指城市供车辆、行人通行的,具备一定技术条件的道路、桥梁及其附属设施。 第三条 本条例适用于城市道路规划、建设、养护、维修和路政管理。 第四条 城市道路管理实行统一规划、配套建设、协调发展和建设、养护、管理并重的原则。第五条 国家鼓励和支持城市道路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先进技术,提高城市道路管理的科学技术水平。 第六条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全国城市道路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道路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城市人民政府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道路管理工作。第二章规划和建设 第七条 县级以上城市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市政工程、城市规划、公安交通等部门,根据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城市道路发展规划。 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城市道路发展规划,制定城市道路年度建设计划,经城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第八条 城市道路建设资金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采取政府投资、集资、国内外贷款、国有土地有偿使用收入、发行债券等多种渠道筹集。 第九条 城市道路的建设应当符合城市道路技术规范。 第十条 政府投资建设城市道路的,应当根据城市道路发展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由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建设。 单位投资建设城市道路的,应当符合城市道路发展规划,并经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城市住宅小区、开发区内的道路建设,应当分别纳入住宅小区、开发区的开发建设计划配套建设。 第十一条 国家鼓励国内外企业和其他组织以及个人按照城市道路发展规划,投资建设城市道路。

城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

城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 条例 集团企业公司编码:(LL3698-KKI1269-TM2483-LUI12689-ITT289-

城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保护人身安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安全及其他合法权益,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提高通行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市市区内的车辆驾驶人、行人、乘车人以及与道路交通活动有关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本条例。 第三条本市公安机关是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具体负责全市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规划、建设、市容、交通、工商等部门依据各自职责,负责有关的道路交通工作。 第四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利用先进的技术设备和科学方法,提高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科学化水平。 市人民政府应当鼓励、扶持科研机构、院校开展交通科技研究,推动科研成果的转化和运用。

第五条车辆驾驶人和行人应当听从交通警察的指挥和管理。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纵容、指使、强迫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驾驶车辆,不得妨碍交通警察执行公务。 第六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交通警察的管理,开展经常性的法制和交通安全管理业务培训,提高交通警察的素质和管理道路交通的水平。 第二章车辆和驾驶人 第七条机动车辆必须按规定的期限到具备资格的机动车辆安全技术检验机构接受安全技术检验。对发生交通事故或者有交通违法行为的机动车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责令其进行安全技术检验。机动车辆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及其检验人员应对其做出的检验结果承担法律责任。 第八条机动车辆达到国家规定报废标准的,必须及时办理注销登记。报废的大型客车、货车及其他营运车辆应当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监督下解体。

2013至2014学年度第二学期

班级 学号 姓名 装 订 线 内 不 准 答 题 2013至2014学年度第二学期 三年级英语期末考试题(卷) 得分 _ 一、写出下列字母的左邻右舍。(注意大小写要一致)(12分) Y ______ b F q ______ D______ L 二、选出不同类别的单词,将其编号填在括号内。(10分) ( ) 1、A 、banana B 、 pear C 、 short D 、peach ( ) 2、A 、pencil B 、car C 、 ruler D 、pen ( ) 3、A 、pencil B 、 book C 、bag D 、school ( ) 4、A 、play B 、dog C 、 pig D 、duck ( ) 5、A 、red B 、 one C 、 green D 、purple ( ) 6、A 、girl B 、teacher C 、bus D 、man ( ) 7、A 、class B 、 school C 、 pen D 、playground ( ) 8、A 、class B 、Chinese C 、 English D 、America ( ) 9、A 、mother B 、 father C 、 teacher D 、brother ( ) 10 A 、twelve B 、five C 、fifteen D 、box 三、单项选择(每小题2分,共20 分) ( ) 1、-----Where is that girl______? ----She is ______ the USA. A. from, from B. from, in C. in, from ( ) 2、-----How many _______can you see ? -------Nineteen. A. kite B . kites C. cat ( ) 3、I _____a new friend .Her name is Alice . A. am B. have C. has ( ) 4、------Who is that woman? -------_____is my grandma . A. I B. He C. She ( ) 5、------______ are you from ? ------I ’m from America . A. Where B. Who C. How many ( )6.-----Happy Women ’s Day ! Miss White ! ------________ A. Happy Women ’s Day B. Thank you C. Good idea ( ) 7、My father ’s father is my________. A.mother B. grandmother C. grandfather ( ) 8、----How many _____do you have ? ---- I have five. A. bike B. bikes C. Bikes ( ) 9、----I ’m sorry, Miss White. ----____________________. A. Certainly. B. It ’s Ok. C. You are welcome. ( ) 10、Four times five_____twenty. A.make B.making C. makes 四、在B 栏中找出A 栏的正确答语。(每小题1分,共10分) A B ( ) 1. What ’s that ? a. It ’s under your chair. ( ) 2. How are you ? b.It ’s a giraffe ( ) 3.How old are you ? c.How do you do ? ( )4.Can I have some ice-cream ? d.Ok, please. ( )5.What ’s your mother? e.I ’m fine, and you? ( )6.How do you do? g.Sure, here you are. ( )7.Can I use your pen? h. Yes, I do.

附件一《哈尔滨市物业服务收费暂行办法》

哈尔滨市物业服务收费暂行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我市物业服务收费的指导,规范物业服务收费行为,保障业主和物业企业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国家发改委《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黑龙江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哈尔滨市物业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哈尔滨市区内具有物业管理资质的企业对各类物业提供社会化、专业化服务的收费行为。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物业服务收费,是指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对物业管理区域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日常运行、维修、养护,提供保洁、公共秩序维护、绿化养护等服务,向业主所收取的费用。 第四条市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市房产住宅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市市区内的物业服务收费政策的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 区价格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物业服务收费的监督管理。 第五条物业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合理、公开以及费用与服务质量相适应的原则。物业服务企业在物业服务中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严格履行物业服务合同,为业主提供质价相符的服务。 第六条物业服务收费分别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 普通住宅以及配套使用的电梯的物业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 小区配套使用的室内停车场(位),由物业服务企业提供服

务的,收取的综合服务费,实行政府指导价。 酒店式公寓、别墅等高档住宅和非住宅的物业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为业主个别需要提供的代办服务和其它特约服务等收费,除政府部门有规定外,实行市场调节价。 第七条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可以采取包干制或者酬金制等形式约定物业服务费用。 实行政府指导价的物业服务收费暂采用包干制;实行市场调节价的物业服务由业主选择实行包干制或酬金制。 包干制是指由业主向物业服务企业支付固定物业服务费用,盈余或者亏损均由物业服务企业享有或者承担的物业服务计费方式。 酬金制是指在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中按约定比例或者约定数额提取酬金支付给物业服务企业。其余全部用于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支出,结余或者不足均由业主享有或者承担的物业服务计费方式。 第八条实行物业服务费用包干制的,物业服务费用的构成包括物业服务成本、法定税费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利润。 实行物业服务费用酬金制的,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包括物业服务支出和物业服务企业的酬金。 第九条物业服务成本或者物业服务支出构成一般包括以下部分: (一)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二)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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