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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规范准则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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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规范准则

(2006版)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2006-2-15

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规范准则2006版目录

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规范体系

一、审计、审阅与其他鉴证业务准则

中国注册会计师鉴证业务基本准则

(一)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

1、一般原则与责任: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01号——财务报表审计的目标和一般原则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11号——审计业务约定书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2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的质量控制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31号——审计工作底稿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41号——财务报表审计中对舞弊的考虑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42号——财务报表审计中对法律法规的考虑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1号——与治理层的沟通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2号——前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

2、风险评估以及风险的应对: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201号——计划审计工作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211号——了解被审计单位及其环境并评估重大错报风险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212号——对被审计单位使用服务机构的考虑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221号——重要性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231号——针对评估的重大错报风险实施的程序

3、审计证据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01号——审计证据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11号——存货监盘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12号——函证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13号——分析程序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14号——审计抽样和其他选取测试项目的方法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21号——会计估计的审计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22号——公允价值计量和披露的审计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23号——关联方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24号——持续经营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31号——首次接受委托时对期初余额的审计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32号——期后事项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41号——管理层声明

4、利用其他主体的工作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401号——利用其他注册会计师的工作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411号——考虑内部审计工作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421号——利用专家的工作

5、审计结论与报告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01号——审计报告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02号——非标准审计报告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11号——比较数据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21号——含有已审计财务报表的文件中的其他信息

6、特殊领域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601号——对特殊目的审计业务出具审计报告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602号——验资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611号——商业银行财务报表审计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612号——银行间函证程序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613号——与银行监管机构的关系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621号——对小型被审计单位审计的特殊考虑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631号——财务报表审计中对环境事项的考虑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632号——衍生金融工具的审计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633号——电子商务对财务报表审计的影响

(二)中国注册会计师审阅业务准则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阅准则第2101号——财务报表审阅

(三)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

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

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11号——预测性财务信息审的审核

二、中国注册会计师相关服务准则

中国注册会计师相关服务准则第4101号——对财务信息执行商定程序

中国注册会计师相关服务准则第4111号——代编财务信息

三、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准则

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准则第5101号——业务质量控制

中国注册会计师鉴证业务基本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注册会计师执行鉴证业务,明确鉴证业务的目标和要素,确定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中国注册会计师审阅准则、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分别简称审计准则、审阅准则和其他鉴证业务准则)适用的鉴证业务类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鉴证业务包括历史财务信息审计业务、历史财务信息审阅业务和其他鉴证业务。

注册会计师执行历史财务信息审计业务、历史财务信息审阅业务和其他鉴证业务时,应当遵守本准则以及依据本准则制定的审计准则、审阅准则和其他鉴证业务准则。

第三条本准则所称注册会计师,是指取得注册会计师证书并在会计师事务所执业的人员,有时也指其所在的会计师事务所。

本准则所称鉴证业务要素,是指鉴证业务的三方关系、鉴证对象、标准、证据和鉴证报告。

第四条注册会计师执行鉴证业务时,应当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简称职业道德规范)和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准则。

第二章鉴证业务的定义和目标

第五条鉴证业务是指注册会计师对鉴证对象信息提出结论,以增强除责任方之外的预期使用者对鉴证对象信息信任程度的业务。

鉴证对象信息是按照标准对鉴证对象进行评价和计量的结果。如责任方按照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制度(标准)对其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鉴证对象)进行确认、计量和列报(包括披露,下同)而形成的财务报表(鉴证对象信息)。

第六条鉴证对象信息应当恰当反映既定标准运用于鉴证对象的情况。如果没有按照既定标准恰当反映鉴证对象的情况,鉴证对象信息可能存在错报,而且可能存在重大错报。

第七条鉴证业务分为基于责任方认定的业务和直接报告业务。

在基于责任方认定的业务中,责任方对鉴证对象进行评价或计量,鉴证对象信息以责任方认定的形式为预期使用者获取。如在财务报表审计中,被审计单位管理层(责任方)对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鉴证对象)进行确认、计量和列报(评价或计量)而形成的财务报表(鉴证对象信息)即为责任方的认定,该财务报表可为预期报表使用者获取,注册会计师针对财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这种业务属于基于责任方认定的业务。

在直接报告业务中,注册会计师直接对鉴证对象进行评价或计量,或者从责任方获取对鉴证对象评价或计量的认定,而该认定无法为预期使用者获取,预期使用者只能通过阅读鉴证报告获取鉴证对象信息。如在内部控制鉴证业务中,注册会计师可能无法从管理层(责任方)获取其对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价报告(责任方认定),或虽然注册会计师能够获取该报告,但预期使用者无法获取该报告,注册会计师直接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鉴证对象)进行评价并出具鉴证报告,预期使用者只能通过阅读该鉴证报告获得内部控制有效性的信息(鉴证对象信息)。这种业务属于直接报告业务。

第八条鉴证业务的保证程度分为合理保证和有限保证。

合理保证的鉴证业务的目标是注册会计师将鉴证业务风险降至该业务环境下可接受的低水平,以此作为以积极方式提出结论的基础。如在历史财务信息审计中,要求注册会计师将审计风险降至可接受的低水平,对审计后的历史财务信息提供高水平保证(合理保证),在审计报告中对历史财务信息采用积极方式提出结论。这种业务属于合理保证的鉴证业务。

有限保证的鉴证业务的目标是注册会计师将鉴证业务风险降至该业务环境下可接受的水平,以此作为以消极方式提出结论的基础。如在历史财务信息审阅中,要求注册会计师将审阅风险降至该业务环境下可接受的水平(高于历史财务信息审计中可接受的低水平),对审阅后的历史财务信息提供低于高水平的保证(有限保证),在审阅报告中对历史财务信息采用消极方式提出结论。这种业务属于有限保证的鉴证业务。

第三章业务承接

第九条在接受委托前,注册会计师应当初步了解业务环境。

业务环境包括业务约定事项、鉴证对象特征、使用的标准、预期使用者的需求、责任方及其环境的相关特征,以及可能对鉴证业务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交易、条件和惯例等其他事项。

第十条在初步了解业务环境后,只有认为符合独立性和专业胜任能力等相关职业道德规范的要求,并且拟承接的业务具备下列所有特征,注册会计师才能将其作为鉴证业务予以承接:(一)鉴证对象适当;

(二)使用的标准适当且预期使用者能够获取该标准;

(三)注册会计师能够获取充分、适当的证据以支持其结论;

(四)注册会计师的结论以书面报告形式表述,且表述形式与所提供的保证程度相适应;

(五)该业务具有合理的目的。如果鉴证业务的工作范围受到重大限制,或委托人试图将注册会计师的名字和鉴证对象不适当地联系在一起,则该业务可能不具有合理的目的。

第十一条当拟承接的业务不具备本准则第十条规定的鉴证业务的所有特征,不能将其作为鉴证业务予以承接时,注册会计师可以提请委托人将其作为非鉴证业务(如商定程序、代编财务信息、管理咨询、税务服务等相关服务业务),以满足预期使用者的需要。

第十二条如果某项鉴证业务采用的标准不适当,但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注册会计师可以考虑将其作为一项新的鉴证业务:

(一)委托人能够确认鉴证对象的某个方面适用于所采用的标准,注册会计师可以针对该方面执行鉴证业务,但在鉴证报告中应当说明该报告的内容并非针对鉴证对象整体;

(二)能够选择或设计适用于鉴证对象的其他标准。

第十三条对已承接的鉴证业务,如果没有合理理由,注册会计师不应将该项业务变更为非鉴证业务,或将合理保证的鉴证业务变更为有限保证的鉴证业务。

当业务环境变化影响到预期使用者的需求,或预期使用者对该项业务的性质存在误解时,注册会计师可以应委托人的要求,考虑同意变更该项业务。如果发生变更,注册会计师不应忽视变更前获取的证据。

第四章鉴证业务的三方关系

第十四条鉴证业务涉及的三方关系人包括注册会计师、责任方和预期使用者。

责任方与预期使用者可能是同一方,也可能不是同一方。

第十五条注册会计师可以承接符合本准则第十条规定的各类鉴证业务。

如果鉴证业务涉及的特殊知识和技能超出了注册会计师的能力,注册会计师可以利用专家协助执行鉴证业务。在这种情况下,注册会计师应当确信包括专家在内的项目组整体已具备执行该项鉴证业务所需的知识和技能,并充分参与该项鉴证业务和了解专家所承担的工作。

第十六条责任方是指下列组织或人员:

(一)在直接报告业务中,对鉴证对象负责的组织或人员;

(二)在基于责任方认定的业务中,对鉴证对象信息负责并可能同时对鉴证对象负责的组织或人员。

责任方可能是鉴证业务的委托人,也可能不是委托人。

第十七条注册会计师通常提请责任方提供书面声明,表明责任方已按照既定标准对鉴证对象进行评价或计量,无论该声明是否能为预期使用者获取。

在直接报告业务中,当委托人与责任方不是同一方时,注册会计师可能无法获取此类书面声明。

第十八条预期使用者是指预期使用鉴证报告的组织或人员。责任方可能是预期使用者,但不是唯一的预期使用者。

注册会计师可能无法识别使用鉴证报告的所有组织和人员,尤其在各种可能的预期使用者对鉴证对象存在不同的利益需求时。注册会计师应当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或与委托人签订的协议识别预期使用者。

在可行的情况下,鉴证报告的收件人应当明确为所有的预期使用者。

第十九条在可行的情况下,注册会计师应当提请预期使用者或其代表,与注册会计师和责任方(如果委托人与责任方不是同一方,还包括委托人)共同确定鉴证业务约定条款。

无论其他人员是否参与,注册会计师都应当负责确定鉴证业务程序的性质、时间和范围,并对鉴证业务中发现的、可能导致对鉴证对象信息作出重大修改的问题进行跟踪。

第二十条当鉴证业务服务于特定的使用者,或具有特定目的时,注册会计师应当考虑在鉴证报告中注明该报告的特定使用者或特定目的,对报告的用途加以限定。

第五章鉴证对象

第二十一条鉴证对象与鉴证对象信息具有多种形式,主要包括:

(一)当鉴证对象为财务业绩或状况时(如历史或预测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鉴证对象信息是财务报表;

(二)当鉴证对象为非财务业绩或状况时(如企业的运营情况),鉴证对象信息可能是反映效率或效果的关键指标;

(三)当鉴证对象为物理特征时(如设备的生产能力),鉴证对象信息可能是有关鉴证对象物理特征的说明文件;

(四)当鉴证对象为某种系统和过程时(如企业的内部控制或信息技术系统),鉴证对象信息可能是关于其有效性的认定;

(五)当鉴证对象为一种行为时(如遵守法律法规的情况),鉴证对象信息可能是对法律法规遵守情况或执行效果的声明。

第二十二条鉴证对象具有不同特征,可能表现为定性或定量、客观或主观、历史或预测、时点或期间。这些特征将对下列方面产生影响:

(一)按照标准对鉴证对象进行评价或计量的准确性;

(二)证据的说服力。

鉴证报告应当说明与预期使用者特别相关的鉴证对象特征。

第二十三条适当的鉴证对象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鉴证对象可以识别;

(二)不同的组织或人员对鉴证对象按照既定标准进行评价或计量的结果合理一致;

(三)注册会计师能够收集与鉴证对象有关的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证据,以支持其提出适当的鉴证结论。

第二十四条标准是指用于评价或计量鉴证对象的基准,当涉及列报时,还包括列报的基准。

标准可以是正式的规定,如编制财务报表所使用的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制度;也可以是某些非正式的规定,如单位内部制定的行为准则或确定的绩效水平。

第二十五条注册会计师在运用职业判断对鉴证对象作出合理一致的评价或计量时,需要有适当的标准。

适当的标准应当具备下列所有特征:

(一)相关性:相关的标准有助于得出结论,便于预期使用者作出决策;

(二)完整性:完整的标准不应忽略业务环境中可能影响得出结论的相关因素,当涉及列报时,还包括列报的基准;

(三)可靠性:可靠的标准能够使能力相近的注册会计师在相似的业务环境中,对鉴证对象作出合理一致的评价或计量;

(四)中立性:中立的标准有助于得出无偏向的结论;

(五)可理解性:可理解的标准有助于得出清晰、易于理解、不会产生重大歧义的结论。

注册会计师基于自身的预期、判断和个人经验对鉴证对象进行的评价和计量,不构成适当的标准。

第二十六条注册会计师应当考虑运用于具体业务的标准是否具备本准则第二十五条所述的特征,以评价该标准对此项业务的适用性。在具体鉴证业务中,注册会计师评价标准各项特征的相对重要程度,需要运用职业判断。

标准可能是由法律法规规定的,或由政府主管部门或国家认可的专业团体依照公开、适当的程序发布的,也可能是专门制定的。采用标准的类型不同,注册会计师为评价该标准对于具体鉴证业务的适用性所需执行的工作也不同。

第二十七条标准应当能够为预期使用者获取,以使预期使用者了解鉴证对象的评价或计量过程。标准可以通过下列方式供预期使用者获取:

(一)公开发布;

(二)在陈述鉴证对象信息时以明确的方式表述;

(三)在鉴证报告中以明确的方式表述;

(四)常识理解,如计量时间的标准是小时或分钟。

如果确定的标准仅能为特定的预期使用者获取,或仅与特定目的相关,鉴证报告的使用也应限于这些特定的预期使用者或特定目的。

第一节总体要求

第二十八条注册会计师应当以职业怀疑态度计划和执行鉴证业务,获取有关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的充分、适当的证据。

注册会计师应当及时对制定的计划、实施的程序、获取的相关证据以及得出的结论作出记录。

第二十九条注册会计师在计划和执行鉴证业务,尤其在确定证据收集程序的性质、时间和范围时,应当考虑重要性、鉴证业务风险以及可获取证据的数量和质量。

第二节职业怀疑态度

第三十条职业怀疑态度是指注册会计师以质疑的思维方式评价所获取证据的有效性,并对相互矛盾的证据,以及引起对文件记录或责任方提供的信息的可靠性产生怀疑的证据保持警觉。

第三十一条鉴证业务通常不涉及鉴定文件记录的真伪,注册会计师也不是鉴定文件记录真伪的专家,但应当考虑用作证据的信息的可靠性,包括考虑与信息生成和维护相关的控制的有效性。

如果在执行业务过程中识别出的情况使其认为文件记录可能是伪造的或文件记录中的某些条款已发生变动,注册会计师应当作出进一步调查,包括直接向第三方询证,或考虑利用专家的工作,以评价文件记录的真伪。

第三节证据的充分性和适当性

第三十二条证据的充分性是对证据数量的衡量,主要与注册会计师确定的样本量有关。证据的适当性是对证据质量的衡量,即证据的相关性和可靠性。

所需证据的数量受鉴证对象信息重大错报风险的影响,即风险越大,可能需要的证据数量越多;所需证据的数量也受证据质量的影响,即证据质量越高,可能需要的证据数量越少。

尽管证据的充分性和适当性相关,但如果证据的质量存在缺陷,注册会计师仅靠获取更多的证据可能无法弥补其质量上的缺陷。

第三十三条证据的可靠性受其来源和性质的影响,并取决于获取证据的具体环境。

注册会计师通常按照下列原则考虑证据的可靠性:

(一)从外部独立来源获取的证据比从其他来源获取的证据更可靠;

(二)内部控制有效时内部生成的证据比内部控制薄弱时内部生成的证据更可靠;

(三)直接获取的证据比间接获取或推论得出的证据更可靠;

(四)以文件记录形式(无论是纸质、电子或其他介质)存在的证据比口头形式的证据更可靠;

(五)从原件获取的证据比从传真或复印件获取的证据更可靠。

在运用本条第二款第(一)项至第(五)项所述原则评价证据的可靠性时,注册会计师应当注意可能出现的重大例外情况。

第三十四条如果针对某项认定从不同来源获取的证据或获取的不同性质的证据能够相互印证,与该项认定相关的证据通常具有更强的说服力。

如果从不同来源获取的证据或获取的不同性质的证据不一致,可能表明某项证据不可靠,注册会计师应当追加必要的程序予以解决。

第三十五条针对一个期间的鉴证对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证据,通常要比针对一个时点的鉴证对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证据更困难。

针对过程提出的结论通常限于鉴证业务涵盖的期间,注册会计师不应对该过程是否在未来以特定方式继续发挥作用提出结论。

第三十六条注册会计师可以考虑获取证据的成本与所获取信息有用性之间的关系,但不应仅以获取证据的困难和成本为由减少不可替代的程序。

在评价证据的充分性和适当性以支持鉴证报告时,注册会计师应当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态度。

第四节重要性

第三十七条在确定证据收集程序的性质、时间和范围,评估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错报时,注册会计师应当考虑重要性。在考虑重要性时,注册会计师应当了解并评估哪些因素可能会影响预期使用者的决策。

注册会计师应当综合数量和性质因素考虑重要性。在具体业务中评估重要性以及数量和性质因素的相对重要程度,需要注册会计师运用职业判断。

第五节鉴证业务风险

第三十八条鉴证业务风险是指在鉴证对象信息存在重大错报的情况下,注册会计师提出不恰当结论的可能性。

在直接报告业务中,鉴证对象信息仅体现在注册会计师的结论中,鉴证业务风险包括注册会计师不恰当地提出鉴证对象在所有重大方面遵守标准的结论的可能性。

第三十九条在合理保证的鉴证业务中,注册会计师应当将鉴证业务风险降至具体业务环境下可接受的低水平,以获取合理保证,作为以积极方式提出结论的基础。

在有限保证的鉴证业务中,由于证据收集程序的性质、时间和范围与合理保证的鉴证业务不同,其风险水平高于合理保证的鉴证业务;但注册会计师实施的证据收集程序至少应当足以获取有意义的保证水平,作为以消极方式提出结论的基础。

当注册会计师获取的保证水平很有可能在一定程度上增强预期使用者对鉴证对象信息的信任时,这种保证水平是有意义的保证水平。

第四十条鉴证业务风险通常体现为重大错报风险和检查风险。

重大错报风险是指鉴证对象信息在鉴证前存在重大错报的可能性。

检查风险是指某一鉴证对象信息存在错报,该错报单独或连同其他错报是重大的,但注册会计师未能发现这种错报的可能性。

注册会计师对重大错报风险和检查风险的考虑受具体业务环境的影响,特别受鉴证对象性质,以及所执行的是合理保证鉴证业务还是有限保证鉴证业务的影响。

第六节证据收集程序的性质、时间和范围

第四十一条证据收集程序的性质、时间和范围因业务的不同而不同。注册会计师应当清楚表达证据收集程序,并以适当的形式运用于合理保证的鉴证业务和有限保证的鉴证业务。

第四十二条在合理保证的鉴证业务中,为了能够以积极方式提出结论,注册会计师应当通过下列不断修正的、系统化的执业过程,获取充分、适当的证据:

(一)了解鉴证对象及其他的业务环境事项,在适用的情况下包括了解内部控制;

(二)在了解鉴证对象及其他的业务环境事项的基础上,评估鉴证对象信息可能存在的重大错报风险;

(三)应对评估的风险,包括制定总体应对措施以及确定进一步程序的性质、时间和范围;

(四)针对已识别的风险实施进一步程序,包括实施实质性程序,以及在必要时测试控制运行的有效性;

(五)评价证据的充分性和适当性。

第四十三条合理保证提供的保证水平低于绝对保证。由于下列因素的存在,将鉴证业务风险降至零几乎不可能,也不符合成本效益原则:

(一)选择性测试方法的运用;

(二)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三)大多数证据是说服性而非结论性的;

(四)在获取和评价证据以及由此得出结论时涉及大量判断;

(五)在某些情况下鉴证对象具有特殊性。

第四十四条合理保证的鉴证业务和有限保证的鉴证业务都需要运用鉴证技术和方法,收集充分、适当的证据。与合理保证的鉴证业务相比,有限保证的鉴证业务在证据收集程序的性质、时间、范围等方面是有意识地加以限制的。

无论是合理保证还是有限保证的鉴证业务,如果注意到某事项可能导致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需要作出重大修改产生疑问,注册会计师应当执行其他足够的程序,追踪这一事项,以支持鉴证结论。

第七节可获取证据的数量和质量

第四十五条可获取证据的数量和质量受下列因素的影响:

(一)鉴证对象和鉴证对象信息的特征;

(二)业务环境中除鉴证对象特征以外的其他事项。

第四十六条对任何类型的鉴证业务,如果下列情形对注册会计师的工作范围构成重大限制,阻碍注册会计师获取所需要的证据,注册会计师提出无保留结论是不恰当的:

(一)客观环境阻碍注册会计师获取所需要的证据,无法将鉴证业务风险降至适当水平;

(二)责任方或委托人施加限制,阻碍注册会计师获取所需要的证据,无法将鉴证业务风险降至适当水平。

第八节记录

第四十七条注册会计师应当记录重大事项,以提供证据支持鉴证报告,并证明其已按照鉴证业务准则的规定执行业务。

第四十八条对需要运用职业判断的所有重大事项,注册会计师应当记录推理过程和相关结论。

如果对某些事项难以进行判断,注册会计师还应当记录得出结论时已知悉的有关事实。

第四十九条注册会计师应当将鉴证过程中考虑的所有重大事项记录于工作底稿。

在运用职业判断确定工作底稿的编制和保存范围时,注册会计师应当考虑,使未曾接触该项鉴证业务的有经验的专业人士了解实施的鉴证程序,以及作出重大决策的依据。

第八章鉴证报告

第五十条注册会计师应当出具含有鉴证结论的书面报告,该鉴证结论应当说明注册会计师就鉴证对象信息获取的保证。

注册会计师应当考虑其他报告责任,包括在适当时与治理层沟通。

第五十一条在基于责任方认定的业务中,注册会计师的鉴证结论可以采用下列两种表述形式:

(一)明确提及责任方认定,如“我们认为,责任方作出的‘根据×标准,内部控制在所有重大方面是有效的’这一认定是公允的”。

(二)直接提及鉴证对象和标准,如“我们认为,根据×标准,内部控制在所有重大方面是有效的”。

在直接报告业务中,注册会计师应当明确提及鉴证对象和标准。

第五十二条在合理保证的鉴证业务中,注册会计师应当以积极方式提出结论,如“我们认为,根据×标准,内部控制在所有重大方面是有效的”或“我们认为,责任方作出的‘根据×标准,内部控制在所有重大方面是有效的’这一认定是公允的”。

在有限保证的鉴证业务中,注册会计师应当以消极方式提出结论,如“基于本报告所述的工作,我们没有注意到任何事项使我们相信,根据×标准,×系统在任何重大方面是无效的”或“基于本报告所述的工作,我们没有注意到任何事项使我们相信,责任方作出的‘根据×标准,×系统在所有重大方面是有效的’这一认定是不公允的”。

第五十三条当存在本准则第五十四条至第五十六条所述情况时,注册会计师应当对其影响程度作出判断。如果这些情况影响重大,注册会计师不能出具无保留结论的报告。

第五十四条对任何类型的鉴证业务,如果注册会计师的工作范围受到限制,注册会计师应当视受到限制的重大与广泛程度,出具保留结论或无法提出结论的报告。

在某些情况下,注册会计师应当考虑解除业务约定。

第五十五条如果存在下列情形,注册会计师应当视其影响的重大与广泛程度,出具保留结论或否定结论的报告:

(一)注册会计师的结论提及责任方的认定,且该认定未在所有重大方面作出公允表达;

(二)注册会计师的结论直接提及鉴证对象和标准,且鉴证对象信息存在重大错报。

第五十六条在承接业务后,如果发现标准或鉴证对象不适当,可能误导预期使用者,注册会计师应当视其重大与广泛程度,出具保留结论或否定结论的报告。

如果发现标准或鉴证对象不适当,造成工作范围受到限制,注册会计师应当视受到限制的重大与广泛程度,出具保留结论或无法提出结论的报告。

在某些情况下,注册会计师应当考虑解除业务约定。

第五十七条当注册会计师针对鉴证对象信息出具报告,或同意将其姓名与鉴证对象联系在一起时,则注册会计师与该鉴证对象发生了关联。

如果获知他人不恰当地将其姓名与鉴证对象相关联,注册会计师应当要求其停止这种行为,并考虑采取其他必要的措施,包括将不恰当使用注册会计师姓名这一情况告知所有已知的使用者或征询法律意见。

第九章附则

第五十八条注册会计师执行司法诉讼中涉及会计、审计、税务或其他事项的鉴定业务,除有特定要求者外,应当参照本准则办理。

第五十九条某些业务可能符合本准则第五条鉴证业务的定义,使用者可能从业务报告的意见、观点或措辞中推测出某种程度的保证,但如果满足下列所有条件,注册会计师执行这些业务不必遵守本准则:(一)注册会计师的意见、观点或措辞对整个业务而言仅是附带性的;

(二)注册会计师出具的书面报告被明确限定为仅供报告中所提及的使用者使用;

(三)与特定预期使用者达成的书面协议中,该业务未被确认为鉴证业务;

(四)在注册会计师出具的报告中,该业务未被称为鉴证业务。

第六十条本准则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01 号

——财务报表审计的目标和一般原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注册会计师执行财务报表审计业务,明确财务报表审计的目标和一般原则,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本准则适用于注册会计师执行财务报表审计业务。

第三条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以下简称审计准则)的规定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是注册会计师的责任;在被审计单位治理层的监督下,按照适用的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制度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是被审计单位管理层的责任。

财务报表审计不能减轻被审计单位管理层和治理层的责任。

第二章财务报表审计的目标

第四条财务报表审计的目标是注册会计师通过执行审计工作,对财务报表的下列方面发表审计意见:

(一)财务报表是否按照适用的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制度的规定编制;

(二)财务报表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被审计单位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第五条财务报表审计属于鉴证业务,注册会计师的审计意见旨在提高财务报表的可信赖程度。

第三章与财务报表审计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

第六条注册会计师应当遵守相关的职业道德规范,恪守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保持专业胜任能力和应有的关注,并对执业过程中获知的信息保密。

第七条注册会计师应当遵守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准则。第八条注册会计师应当按照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审计工作。

第四章财务报表的审计范围

第九条财务报表的审计范围是指为实现财务报表审计目标,注册会计师根据审计准则和职业判断实施的恰当的审计程序的总和。

第十条在确定拟实施的审计程序时,注册会计师应当遵守与财务报表审计相关的各项审计准则。

第五章职业怀疑态度

第十一条在计划和实施审计工作时,注册会计师应当保持职业怀疑态度,充分考虑可能存在导致财务报表发生重大错报的情形。

第十二条职业怀疑态度是指注册会计师以质疑的思维方式评价所获取审计证据的有效性,并对相互矛盾的审计证据,以及引起对文件记录或管理层和治理层提供的信息的可靠性产生怀疑的审计证据保持警觉。

第六章合理保证

第十三条注册会计师按照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审计工作,能够对财务报表整体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第十四条由于审计中存在的固有限制影响注册会计师发现重大错报的能力,注册会计师不能对财务报表整体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绝对保证。导致固有限制的因素主要包括:

(一)选择性测试方法的运用;

(二)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三)大多数审计证据是说服性而非结论性的;

(四)为形成审计意见而实施的审计工作涉及大量判断;

(五)某些特殊性质的交易和事项可能影响审计证据的说服力。

第十五条审计工作不能对财务报表整体不存在重大错报提供担保。审计意见不是对被审计单位未来生存能力或管理层经营效率、效果提供的保证。

第七章审计风险和重要性

第十六条被审计单位在实施战略以实现其目标的过程中可能面临各种经营风险,注册会计师应当重点关注可能影响财务报表的经营风险。

第十七条合理保证意味着审计风险始终存在,注册会计师应当通过计划和实施审计工作,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将审计风险降至可接受的低水平。

审计风险是指财务报表存在重大错报而注册会计师发表不恰当审计意见的可能性。

第十八条审计风险取决于重大错报风险和检查风险。注册会计师应当实施审计程序,评估重大错报风险,并根据评估结果设计和实施进一步审计程序,以控制检查风险。

重大错报风险是指财务报表在审计前存在重大错报的可能性。

检查风险是指某一认定存在错报,该错报单独或连同其他错报是重大的,但注册会计师未能发现这种错报的可能性。

第十九条注册会计师应当关注财务报表的重大错报,但没有责任发现对财务报表整体不产生重大影响的错报。

注册会计师应当考虑已识别但未更正的单个或累计的错报是否对财务报表整体产生重大影响。

重要性与审计风险相关,注册会计师应当合理确定重要性水平。

第二十条在设计审计程序以确定财务报表整体是否存在重大错报时,注册会计师应当从财务报表层次和各类交易、账户余额、列报(包括披露,下同)认定层次考虑重大错报风险。

财务报表层次重大错报风险通常与控制环境有关,并与财务报表整体存在广泛联系,可能影响多项认定,但难以界定于某类交易、账户余额、列报的具体认定。

第二十一条注册会计师应当评估财务报表层次的重大错报风险,并根据评估结果确定总体应对措施,包括向项目组分派更有经验或具有特殊技能的审计人员、利用专家的工作或提供更多的督导等。

第二十二条注册会计师应当评估认定层次的重大错报风险,并根据既定的审计风险水平和评估的认定层次重大错报风险确定可接受的检查风险水平。

在既定的审计风险水平下,可接受的检查风险水平与认定层次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结果成反向关系。评估的重大错报风险越高,可接受的检查风险越低;评估的重大错报风险越低,可接受的检查风险越高。

注册会计师应当获取认定层次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便在完成审计工作时,能够以可接受的低审计风险对财务报表整体发表审计意见。

第二十三条检查风险取决于审计程序设计的合理性和执行的有效性。

注册会计师应当合理设计审计程序的性质、时间和范围,并有效执行审计程序,以控制检查风险。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四条本准则自2007 年1 月1 日起施行。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11号

——审计业务约定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审计业务约定书的内容以及审计业务的变更,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本准则适用于注册会计师执行财务报表审计业务。

第三条本准则所称审计业务约定书,是指会计师事务所与被审计单位签订的,用以记录和确认审计业务的委托与受托关系、审计目标和范围、双方的责任以及报告的格式等事项的书面协议。

第四条注册会计师应当在审计业务开始前,与被审计单位就审计业务约定条款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审计业务约定书,以避免双方对审计业务的理解产生分歧。

如果被审计单位不是委托人,在签订审计业务约定书前,注册会计师应当与委托人、被审计单位就审计业务约定相关条款进行充分沟通,并达成一致意见。

第二章审计业务约定书的内容

第五条审计业务约定书的具体内容可能因被审计单位的不同而存在差异,但应当包括下列主要方面:

(一)财务报表审计的目标;

(二)管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三)管理层编制财务报表采用的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制度;

(四)审计范围,包括指明在执行财务报表审计业务时遵守的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以下简称审计准则);

(五)执行审计工作的安排,包括出具审计报告的时间要求;

(六)审计报告格式和对审计结果的其他沟通形式;

(七)由于测试的性质和审计的其他固有限制,以及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不可避免地存在着某些重大错报可能仍然未被发现的风险;

(八)管理层为注册会计师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协助;

(九)注册会计师不受限制地接触任何与审计有关的记录、文件和所需要的其他信息;

(十)管理层对其作出的与审计有关的声明予以书面确认;

(十一)注册会计师对执业过程中获知的信息保密;

(十二)审计收费,包括收费的计算基础和收费安排;

(十三)违约责任;

(十四)解决争议的方法;

(十五)签约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的签字盖章,以及签约双方加盖的公章。

第六条如果情况需要,注册会计师应当考虑在审计业务约定书中列明下列内容:

(一)在某些方面对利用其他注册会计师和专家工作的安排;

(二)与审计涉及的内部审计人员和被审计单位其他员工工作的协调;

(三)预期向被审计单位提交的其他函件或报告;

(四)与治理层整体直接沟通;

(五)在首次接受审计委托时,对与前任注册会计师沟通的安排;

(六)注册会计师与被审计单位之间需要达成进一步协议的事项。

第七条如果负责集团财务报表审计的注册会计师同时负责组成部分财务报表的审计,注册会计师应当考虑下列因素,决定是否与各个组成部分单独签订审计业务约定书:

(一)组成部分注册会计师的委托人;

(二)是否对组成部分单独出具审计报告;

(三)法律法规的规定;

(四)母公司、总公司或总部占组成部分的所有权份额;

(五)组成部分管理层的独立程度。

第三章连续审计

第八条对于连续审计,注册会计师应当考虑是否需要根据具体情况修改业务约定的条款,以及是否需要提醒被审计单位注意现有的业务约定条款。

第九条注册会计师可以与被审计单位签订长期审计业务约定书,但如果出现下列情况,应当考虑重新签订审计业务约定书:

(一)有迹象表明被审计单位误解审计目标和范围;

(二)需要修改约定条款或增加特别条款;

(三)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或所有权结构近期发生变动;

(四)被审计单位业务的性质或规模发生重大变化;

(五)法律法规的规定;

(六)管理层编制财务报表采用的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制度发生变化。

第四章审计业务的变更

第十条在完成审计业务前,如果被审计单位要求注册会计师将审计业务变更为保证程度较低的鉴证业务或相关服务,注册会计师应当考虑变更业务的适当性。

第十一条下列原因可能导致被审计单位要求变更业务:

(一)情况变化对审计服务的需求产生影响;

(二)对原来要求的审计业务的性质存在误解;

(三)审计范围存在限制。

本条前款第(一)项和第(二)项通常被认为是变更业务的合理理由,但如果有迹象表明该变更要求与错误的、不完整的或者不能令人满意的信息有关,注册会计师不应认为该变更是合理的。

第十二条在同意将审计业务变更为其他服务前,注册会计师还应当考虑变更业务对法律责任或业务约定条款的影响。

如果变更业务引起业务约定条款的变更,注册会计师应当与被审计单位就新条款达成一致意见。

第十三条如果认为变更业务具有合理的理由,并且按照审计准则的规定已实施的审计工作也适用于变更后的业务,注册会计师可以根据修改后的业务约定条款出具报告。

为避免引起报告使用者的误解,报告不应提及下列内容:

(一)原审计业务;

(二)在原审计业务中已执行的程序。只有将审计业务变更为执行商定程序业务,注册会计师才可在报告中提及已执行的程序。

第十四条如果没有合理的理由,注册会计师不应当同意变更业务。

第十五条如果不同意变更业务,被审计单位又不允许继续执行原审计业务,注册会计师应当解除业务约定,并考虑是否有义务向被审计单位董事会或股东会等方面说明解除业务约定的理由。

第五章附则

第十六条本准则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

企业员工行为规范

员工行为规范 前言 常言道: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每一个公司都有一些行为准则来指导员工的日常工作与行动,这是使事业顺利进行的必要保障。作为1+1特许专卖店体系的重要成员,为了更有效地开展工作,请每一位员工仔细阅读本手册,以便时常检查自己是否全面、正确地遵守了1+1特许专卖店体系所要求的行为准则。本手册叙述不详尽、不全面之部分,请查阅1+1特许专卖店体系的其它手册,并请随时注意电脑公司对1+1特许专卖店体系的最新通知。 企业背景 1、电脑公司概况: 1984年成立的集团,如今已成为中国计算机行业中最大的产业集团,拥有国内30余家分、子公司、21家海外公司、千余家经销代理网点,海内外职工7000余人,净资产16亿元人民币。 成立于1994年3月的电脑公司,是集团的六大支柱产业之一,同时也是中国最大的电脑整机开发生产厂商,主要致力于品牌电脑及其相关信息产品的设计、制造、销售和服务。

公司以“结联世界,着想中国”为产品策略,保持与世界先进技术同步发展。现已开发生产出包括商用电脑、家用电脑、笔记本电脑、服务器、工作站五大系列产品。“幸福之家”、“我的办公室”等软件产品以及“商博士”、“网博士”、“电子教室”等应用产品。的功能电脑和应用电脑真正实现了“让中国人用的更好”。 随着社会信息化建设的进一步发展,社会网络化程度的进一步加强,电脑公司已逐步从一家计算机硬件厂商向一家倡导和提供产品和服务的厂商过渡,面向产品的开发已成为公司重中之重的发展战略。其开发包括产品的接入装置、上的信息服务类产品、广义的局端设备等等。 品牌个人电脑自94年以来,销量连续以每年超过100%的速度增长。96年首次获得中国个人电脑市场份额第一的桂冠,97、98年又以50万台和80万台的销量继续雄居中国市场榜首。最新消息表明,98年三季度电脑已进入亚太区前三名,并以一五.2%的市场份额仍居中国市场第一(据报告)。 公司以产品事业部为运作中心,以市场、制造、行政为运作平台。在全国(包括香港)设有8个外埠办事处,在北京和广东惠州各建有一个现代化的年生产能力达到100万台的整机生产厂。公司高度重视产品质量,是全国首家通过9001质量体系认证的整机生产企业。 面向二十一世纪,公司确立了年产销个人电脑一五0万台,

公司新员工行为规范(最新)

公司员工行为规范 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了维护公司每位员工的利益,使大家有一个良好、舒适的工作环境,根据公司有关规定,特制定以下工作行为规范,请大家认真遵守: 第二章员工基本职责 第2条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第3条遵守本岗位所属部门的各项管理细则; 第4条遵循公司利益第一的原则,自觉维护公司利益; 第5条严格按公司管理模式运作,确保工作流程和工作程序的顺畅高效; 第6条必须服从上级领导的工作安排,不得无故拒绝协作上级命令; 第7条按岗位描述要求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各项工作和任务,并接受监督检查; 第8条按时完成自身岗位所分解的工作指标,按规定时限完成任务。 第9条确保外出活动登记表记载真实,并接受监督检查; 第10条监督检查同事的行为活动和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指出并帮助改进,拒不接受者应及时上报; 第11条对规章制度、工作流程中不合理之处及时提出并报直接上级,确保工作与生产的高效; 第12条努力提高自身素质和技术业务水平,积极参加培训、考核; 第13条根据自已岗位变化提出自身培训计划报直接上级,提高自身岗位工作能力; 第14条员工有根据自身岗位实际情况提出合理化建议的义务。

第三章员工行为规范 第15条忠于职守,不做有损公司的事,时刻维护公司的利益,树立公司的良好形象; 第16条按时上下班,不迟到、早退。亲自刷卡,不得委托或代人刷卡; 第17条工作场所讲普通话,不得大声喧哗,不影响他人办公; 第18条进入他人办公室前,必须先敲门,得到允许方可进入;人事行政部和财务部为公司重要职能部门,如无特殊原因不得长时间停留; 第19条为了增进团队协作精神,上下级之间,同事之间可直呼姓名,或“姓+职位称呼”,对外介绍上级时,应正式和礼貌,清称呼“上级姓名+职 位称呼”; 第20条早晨上班,与同事第一次相见应主动招呼“您早”或“您好”,下班互道“再见”等用语; 第21条待人接物态度谦和、诚恳友善。对来宾和客户委托办理事项应力求做到机敏处理,不得草率敷衍或任其搁置不办; 第22条为了大家的健康,工作场所请勿吸烟; 第23条中午就餐请勿饮酒,以免影响下午的正常工作; 第24条为了创造舒适的办公环境,应随时保持本岗位所辖范围的清洁卫生,随时以5S要求自己;洗手间应做到及时冲洗; 第25条爱惜使用并妥善保管办公用品、设备;桌面物品摆放整齐有序;下班必须将所有文稿放置妥当,以防止遗失、泄密; 第26条上班时间请不要看与工作无关的报刊、杂志或书籍; 第27条为了公司的安全,不要将亲友或无关人员带入办公场所; 第28条为了保持公司电话线路的畅通,因私打电话或接听电话请不要超达3分钟;另外请不要使用总机拨打电话或长时间接听电话; 第29条公司允许员工在紧急情况下因私使用长途电话或长途传真,但须经过人事行政部同意,并根据电信局有关规定缴纳话费; 第30条为了保证办公设备的正常工作,未经人事行政部允许不准打印、复印个人资料;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费管理办法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费管理办法 (2018年6月26日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第六次全国会员代表大 会通过) 第一条为了规范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费的收取与使用,保障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以下简称《注册会计师法》)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章程》(以下简称《协会章程》)规定的职责,保证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日常工作的正常运行,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根据《注册会计师法》和《协会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员应当交纳会费。 会费分为个人会员会费、单位会员会费。个人会员会费分为执业会员会费和非执业会员会费;单位会员会费为会计师事务所单位会员会费。 第三条会费按年度收取。 第四条个人会员按下列标准交纳会费: (一)执业会员每人每年1000元; (二)非执业会员每人每年100元。 第五条依法批准设立的会计师事务所以上年度业务

收入为基础,按下列标准计算交纳单位会员会费:(一)年度业务收入在1亿元(含)以下的,为年度业务收入的0.7%; (二)年度业务收入在1亿元以上的,1亿元(含)以下部分为年度业务收入的0.7%,1亿元至3亿元(含)部分为年度业务收入的0.6%,超出3亿元部分为年度业务收入的0.5%。 本办法所称年度业务收入,是指会计师事务所单位会员在一个会计年度内从事各项业务取得的收入总和。 第六条会计师事务所单位会员的年度业务收入信息应当接受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会计师协会检查。 第七条执业会员应当通过其所在的会计师事务所交纳执业会员会费。非执业会员应于每年6月30日前,向会员关系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会计师协会交纳当年度非执业会员会费。 港澳台地区及外国籍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的非执业会员应于每年6月30日前,向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交纳当年度非执业会员会费。 第八条会计师事务所单位会员应于每年3月31日前,向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会计师协会,统一交纳当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单位会员会费和执业会员会费。 设立分支机构的会计师事务所单位会员,分支机构应于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doc 7页)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注册会计师执行商业银行财务报表审计业务,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注册会计师在执行商业银行财务报表审计业务时,应当将本准则与相关审计准则结合使用。 第三条本准则所称商业银行,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设立的从事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办理结算等业务的企业法人。 第四条商业银行通常具有下列主要特征: (一)经营大量货币性项目,要求建立健全严格的内部控制; (二)从事的交易种类繁多、次数频繁、金额巨大,要求建立严密的会计信息系统,并广泛使用计算机信息系统及电子资金转账系统; (三)分支机构众多、分布区域广、会计处理和控制职能分散,要求保持统一的操作规程和会计信息系统; (四)存在大量不涉及资金流动的资产负债表表外业务,要求采取控制程序进行记录和监控; (五)高负债经营,债权人众多,与社会公众利益密切相关,受到银行监管法规的严格约束和政府有关部门的严格监管。 第五条商业银行具有下列主要风险: (一)信用风险; (二)国家风险和转移风险; (三)市场风险; (四)利率风险; (五)流动性风险; (六)操作风险; (七)法律风险; (八)声誉风险。 第六条由于商业银行具有的特征和风险,注册会计师应当保持应有的职业谨慎,以将审计风险降至可接受的低水平。 第二章接受业务委托 第七条注册会计师应当初步了解商业银行的基本情况,评价自身独立性和专业胜任能力,初步评估审计风险,以确定是否接受业务委托。 第八条在评价自身专业胜任能力时,注册会计师应当考虑: (一)是否具备商业银行审计所需要的专门知识和技能; (二)是否熟悉商业银行计算机信息系统及电子资金转账系统; (三)是否具有对商业银行国内外分支机构实施审计的充足人力资源。 第九条注册会计师在接受业务委托时,应当就审计目标和范围、双方的责任、审计报告的用途等事项与商业银行达成一致意见。 第三章计划审计工作

员工行为规范基本准则

“民贷网”公司 员工行为规范基本准则 2015年6月17日

员工行为规范基本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员工的行为,培养员工良好的行为习惯,树立公司的整体企业形象,特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本准则是员工考核的重要组成部分,处罚权由经理行驶。 第二章员工形象规范 第三条员工形象的内容包括员工的仪表、仪容、行为、举止等。员工着装须保持端庄、稳重、得体、大方。 第四条仪容仪表 (一)员工工作期间必须穿着符合公司要求之正装,禁止奇装异服; (二)员工制服须保持整洁; (三)员工头发应保持清洁,梳理整齐,不得留夸张发型、不染奇异发色; (四)员工佩戴首饰应得体。 第五条行为举止 (一)工作时间应保持精力充沛,情绪饱满,保持健康向上的精神风貌;

(二)工作时间不串岗、不看与工作无关的书报杂志、不得上网浏览与工作无关之内容、不得使用电脑玩游戏、不谈与工作无关的事宜、不准在办公区或营业场所打牌、下棋、进食; (三)遵守会场秩序。开会时应自觉关闭手机或将手机调置震动状态,特殊情况需使用移动电话应注意回避; (四)在工作岗位上应坐立端正,行姿稳重; (五)进入他人办公室应先轻轻敲门,应允后方可进入。 第三章社交礼仪规范 第六条社交礼仪规范是个人参与社会人际交往所应遵守的基本准则,应做到待人热情大方,彬彬有理。 第七条接、打电话规范 (一)工作时间原则上不准打私人电话、不准使用公司电话谈私事; (二)对来电应及时接听,响铃不准超过三声,如未及时接听,对方有感言应及时向对方致歉; (三)接电话先问好,接外线报单位“您好,四平民间借贷服务有限公司”,接内线报部门“您好、xxx部”,然后再询问事由; (四)接到打给他人的电话时要说:“请您稍等”; (五)对方寻找的人不在时说:“对不起,***不在,您有事需要我帮忙转告吗?”;

员工行为规范 (1)

股份有限公司 员工行为规范 一、目的 为进一步规范员工的行为,体现员工积极向上的精神面貌、良好的工作仪表与风度,特制定本行为规范。 二、适用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 三、总则 (一)爱祖国,爱人民,爱公司。 (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在任何场合有任何有辱民族自尊的言行。 (三)在公司内外要注意维护公司形象。 四、工作场所行为规范 (一)工作时间内 1、工作前 严格遵守工作时间。因故需请假的,必须提前通知,并做好相关工作的交接;如确因意外不能提前通知的,必须立即用电话通知直接上级。 员工应在上班时间到点前做好工作前的准备。 2、工作中 员工在工作中不得随意离开自己的工作岗位,并且不得从事与本职工作无关的私人事务。 员工在工作中需离开自己的座位时,要整理桌子,椅子半位,以示主人未远离。 员工需长时间离开工作岗位时,应事先将可能的来访电话和客户拜托给直接上级或同事。离开座位时,将椅子全部推入,以示主人外出。 员工在工作场所打电话时应避免使用免提键。 员工工作时间内应避免接听私人电话,因故需要接听私人电话的,接听时间不得超过3分钟。 员工不能使用公司的电话机拨打和接听私人电话。严禁拨打与工作无关的声讯电话。 员工在办公室区域内保持安静,不得在走廊内或办公室内大声喧哗、闲聊或吵闹。

3、办公用品和文件的保管 办公室内物品实施定位管理,使用后马上归还到指定场所。 办公用品和文件不得带回家,需要带走时必须得到许可。 重要的记录、证据等文件必须保存到规定的期限。 文件保管不能个人随意处理,或者遗忘在桌上、书柜中。 处理完的文件,根据公司指定的文件号随时归档。 不能使用公司的设备办私事。 4、下班时 下班时,应整理文件、文具、用纸等,保持办公桌面干净、无用品摆放,椅子归位。 最后离开办公室的人应检查电脑、空调是否关闭,不得留有安全隐患,并在关好门窗后离开办公室。 (二)工作程序 1、接受工作安排时,要深刻领会意图。在听取上级指导时,虚心听别人说话,作好记录,有疑点必须提问。 2、执行工作时,做到有计划、有步骤、迅速踏实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3、每项工作到期不能完成时,要马上将工作经过和结果向上级报告,说明原因、请求指示,避免造成工作被动。 4、工作结束后,要马上将工作结果报告,并根据事实发表自己的意见。 5、工作效果不好或工作失误的时候要虚心接受意见和批评,研究失败的原因并找出对策。对工作中的失误应当认真总结,不要逃避责任。 (三)因公外出 1、因公外出按规定逐级办理出差手续,无特殊原因不可以电话、口头捎话的方式代替书面手续。 2、因公外出时需向同事或者上司交待工作事宜,保证工作无缝衔接。 3、因公在外期间应保护与公司的联系。 4、外出归来应及时向上级汇报外出工作情况。 五、形象规范 (一)着装 1、员工周一至周四必须穿公司统一发放的工作装。暂未发放工作装的员工应自行购置同工作装相近的服装,具体要求为男士白衬衣(冬季长袖、夏季短袖)、深蓝色或黑色西装、西裤;女士白衬衣(冬季长袖、夏季短袖)、深蓝色或黑色套裙、套装。 2、办公室区域内周一至周四男士穿黑色皮鞋,深色袜子;女士穿浅色丝袜,

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规范准则版

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规范准则 (2006版)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2006-2-15

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规范准则2006版目录

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规范体系 一、审计、审阅与其他鉴证业务准则 中国注册会计师鉴证业务基本准则 (一)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 1、一般原则与责任: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01号——财务报表审计的目标和一般原则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11号——审计业务约定书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2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的质量控制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31号——审计工作底稿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41号——财务报表审计中对舞弊的考虑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42号——财务报表审计中对法律法规的考虑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1号——与治理层的沟通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2号——前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 2、风险评估以及风险的应对: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201号——计划审计工作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211号——了解被审计单位及其环境并评估重大错报风险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212号——对被审计单位使用服务机构的考虑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221号——重要性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231号——针对评估的重大错报风险实施的程序 3、审计证据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01号——审计证据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11号——存货监盘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12号——函证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13号——分析程序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14号——审计抽样和其他选取测试项目的方法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21号——会计估计的审计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22号——公允价值计量和披露的审计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23号——关联方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24号——持续经营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31号——首次接受委托时对期初余额的审计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32号——期后事项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41号——管理层声明 4、利用其他主体的工作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401号——利用其他注册会计师的工作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411号——考虑内部审计工作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421号——利用专家的工作 5、审计结论与报告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01号——审计报告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02号——非标准审计报告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11号——比较数据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21号——含有已审计财务报表的文件中的其他信息 6、特殊领域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601号——对特殊目的审计业务出具审计报告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602号——验资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611号——商业银行财务报表审计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612号——银行间函证程序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613号——与银行监管机构的关系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621号——对小型被审计单位审计的特殊考虑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631号——财务报表审计中对环境事项的考虑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632号——衍生金融工具的审计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633号——电子商务对财务报表审计的影响 (二)中国注册会计师审阅业务准则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阅准则第2101号——财务报表审阅 (三)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 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 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11号——预测性财务信息审的审核 二、中国注册会计师相关服务准则 中国注册会计师相关服务准则第4101号——对财务信息执行商定程序 中国注册会计师相关服务准则第4111号——代编财务信息 三、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准则 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准则第5101号——业务质量控制

培训学校教师行为规范细则

学校行为规范细则 为规范管理本学校,提高教职员工道德水平,增强主人翁责任感,特制定本条例: 员工行为规范 1、上班时间统一着制服,保持衣着整洁,并佩带胸卡; 2、工作时间禁止吃零食; 3、工作时间未经部门主管允许禁止擅自离岗、串岗或随意外出; 4、禁止无故迟到、早退、旷工; 5、未经部门主管同意禁止请假、私自串班; 6、禁止占用工作时间接待私人朋友; 7、禁止在工作时间睡觉、聚集闲聊; 8、禁止在工作时间长时间拨打私人电话(超过3分钟); 9、未经允许禁止使用办公电话拨打私人电话; 10、工作时间注意形象,禁止大声喧哗、嬉戏打闹; 11、工作时间禁止阅读与本职工作无关的报纸、杂志或刊物; 12、工作时间禁止玩电脑游戏或应用其它与工作无关的程序; 13、禁止不经学校允许,私自将学校物品据为己有; 14、能正确使用各项设施,避免对仪器造成损坏; 15、关心学校声誉,禁止与学员或员工谈论有损学校利益的事情; 16、禁止向学校提供虚假资料或不如实报告; 17、发扬团队精神,对非本班人员遗留下来的问题要积极处理解决; 18、在不调查、不了解事实真相的情况下,禁止乱发表意见和处理问题; 19、禁止在员工之间搬弄是非、拉帮结派、不利于团结; 20、禁止不尊重他人人格,以粗言秽语对他人进行侮辱; 21、老师积极主动学习专业知识与教学方法,不断提高教学水平: 22、老师积极提升理论知识,重点提高实操水平,所教技术实用、易用、易懂、易学、商业。 23、老师紧跟时尚潮流与行业信息,并应用于教学实践。 24、积极分享教学心得,共同提高技术水平。 25、时刻保持乐观积极的心态,为身边的人带来更多的快乐。 26、主动帮助新员工了解学校环境,使之尽快融入团队。 工作规范 27、严禁不尊重他人工作业绩。 28、对来访客户或学员禁止以貌取人、使用不文明用语; 29、在走廊或办公室以外的地方遇到访客,必须主动打招呼; 30、热情并面带微笑地接听咨询电话、认真介绍并记录,尽量让客户满意; 31、尊重来访客户,绝对禁止与其发生争吵、态度生硬; 32、需对外来人员热情、主动地宣传学校,维护学校形象; 33、见到客人需主动起立问好,并微笑示意; 34、清楚学校各个功能区的位置及作用,能为学员提供正确的指引和介绍; 35、学校采购人员及时登记为学校购置的书籍和物品等,避免造成物品管理和帐目混乱; 36、接受学校的合理工作安排; 37、积极主动地完成学校安排的工作,彻底落实; 38、认真对待每一个电话、每一位来访者; 39、遇到有关问题,需及时与相应主管领导请示、沟通;

员工基本准则与行为规范2015版

员工行为规范 一、目的 为加强公司管理,提高员工素质,规范员工行为,维护企业形象,特制定本规范。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所有员工。 三、基本准则 1、员工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各项法律法规。 2、员工应遵守本公司一切规章制度及上级的指挥安排监督,忠实勤勉地执行其职责。 3、员工平日的言行应诚实、谦让、廉洁、谨慎、勤勉,对同事要相互尊敬、和睦相处;对客户要热情礼貌、耐心周到、快速准确服务。 4、保持良好的职业礼仪形象,上班期间着装制服,佩戴标志。 5、坚守工作岗位,高度集中精力,不做任何与工作无关的私事,不擅离职守。 6、积极进取、严于自律、提升工作技能,提高自身修养、职业道德和技术水平。 7、员工除办理本公司业务外,不得对外擅用本公司名义。 8、爱护公物,妥善保管办公设备、物品。 9、不得挪用公款、占用公司任何财务、谋求个人利益或为他人谋取利益,否则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10、严守公司商业秘密,自觉遵守职业道德,未经公司授权或批准,不准对外提供公司内部文件以及其它未经公开的经营状况、业务数据等资料、信息。 四、仪容仪表 1、头发:头发要保持干净整齐、无异味;头发不宜过短,不准漂染或留怪

异的发型。女士头发长于肩部者应束发或结发髻;男士鬓角不宜长于耳部、发尾长度不触及衬衫领口。 2、指甲:指甲应经常修剪,保持清洁。 3、胡须:不得蓄须。 4、口腔:保持口气清洁,工作期间尽量不吃有异味的食物。 5、妆容:女士化妆淡雅洁净,切忌浓妆艳抹,不得用香味浓烈的香水,不得染奇异颜色的头发。 6、所有员工在上班期间须按公司着装要求进行着装、佩戴统一标识的工作牌于胸前,以便于识别。 五、着装 1、着装统一、整洁、得体。服装正规、整洁、完好、协调、无污渍,扣子齐全,不漏扣、错扣。 2、上班时必须穿工作制服,在左胸前佩戴好工作牌。 3、鞋、袜保持干净、卫生,鞋面洁净。 六、行为礼仪 1、上下楼梯:遵循右侧通行的原则,不得跑步上下楼梯,人多时不得拥挤。 2、在通道、走廊行走时要放轻脚步,走右侧的中间位置。 3、公司内与同事相遇应相互问候或点头行礼表示致意,与公司领导相遇应进行问候或点头行礼。 4、出入他人房间的礼貌:无论房门是否关闭,要先轻轻敲门,听到应答再进入房间。进入后,需要回手关门,关门不能大力、粗暴。进入房间后,如对方正在讲话,要稍等静侯,不要中途插话,如有急事要打断说话,也要把握时机。而且要说:“对不起,打扰一下”。 5、言谈:办公室内应用语规范,语气温和,音量适中,严禁大声喧哗。 七、用餐 1、按时用餐并排队用餐。 2、节约用餐,不得浪费。 3、用餐时注意保持地面和餐台的卫生,用餐结束注意将桌上残渣清理打扫。 八、办公场所行为准则

公司员工行为规范范本

公司员工行为守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员工行为,维护企业形象,推广特色的企业文化,特制定本规范。 第二章遵守公德 第二条公司员工必须遵纪守法、做维护社会公德的模范,公司绝对不允许违背公德、违反法律的现象存在。 第三章爱岗敬业 第三条爱岗敬业:热爱自己的工作,勤奋努力,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 第四条尽职尽责:要求员工必须做到三负责,即对社会负责,对公司负责,对自己负责。全力以赴地完成工作任务和履行职能,对自己的失误承担责任。 第五条服从领导:员工必须服从领导安排,与领导保持一致把工作做好,不与领导背道行事。 第六条逐级上报:员工有事应向所属直接领导汇报,除直接领导有重大失误或特别情形下,不得越级汇报。

第四章团结协作 第七条紧密团结,精诚合作,工作中相互协调,相互支持,建立起融洽的人际关系。 第八条严以律己宽以待人,相互关心,相互尊敬,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第九条不搞小团体、小帮派,倡导同事间密切和谐的关系。 第十条不拨弄是非,无中生有,挑拨离间,说不利于团结的话。 第十一条保持积极的生活态度和工作态度,以积极包容的心态对待公司管理中的问题,主动提出改进性的建议和意见,以成熟的方法解决问题。 第五章遵守纪律 第十二条下级服从上级是公司管理的基本原则,员工应自觉服从领导的安排和工作调动,不得公开顶撞领导,不得无故拒绝、拖延、敷衍或擅自终止领导安排的工作。 第十三条遵守公司制定的作息时间,不迟到,不早退,上下班要打考勤卡。 第十四条公司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上班下班时间不擅离职守,不串岗及私自外出、不聊天、听音乐、嬉闹、大声喧哗。 未经他人允许,不得翻阅他人文件、资料,动用他人物品。 第十五条工作时间要专心工作、精神振作、紧张有序,不用办公电话打私人电话、上班期间不在公司岗位接待亲友、不办理个人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2020年工作总结摘要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xx年工作总结摘要 7月1日,新的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正式施行。编制中 国职业道德守则和国际守则差异比较表。为帮助会计师事务所贯彻落实职业道德守则,组织起草《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操作指引》。 4月15日,《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正式发布。为指导注册会计师开展企业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确保指引顺利实施,制定出版了《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讲解》,共计2.5万余字。 引导考生从"重知识"型考试向"重技能"型考试跨越,充分体现了 改革的目标和行业的职业特性。在试题命制上,采用征集案例、分散命制、集中审改的案例式命审题机制。在试卷评阅上,继续采取双重评卷方式,并从具有证券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聘请了119名注册会计师参与评卷工作,综合阶段考试评卷工作全部由注册会计师承担。注册会计师在评卷过程中坚持职业谨慎,充分运用职业判断能力,评卷差错率明显降低。xx年,全国考试报名人数为52.8万人、127.6万 科次。考试报名人数较xx年增加3万人,报考总科次较xx年增加8万科次。 在xx年度上市公司财务报告审计中,通过注册会计师的审计工作,审计调整利润总额182亿元、资产总额1963亿元、应交税金93亿元

xx年,共组织检查了14家证券资格事务所总所及其71家分所。其中,中注协直接组织检查14家总所及38家分所,委托地方注协检查33家分所。检查中,中注协检查组抽查事务所底稿320份,地方注协检查组抽查事务所底稿184份。经惩戒、申诉委员会决定,中注协对2家证券资格事务所(含1家分所)及14名注册会计师实施了行业惩戒。 顺利完成xx年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工作。xx年全国应参加年检的注册会计师人,通过任职资格检查的有人,因未完成继续教育等原因暂缓任职资格检查的有1894人,检查不予通过撤销、注销的有1093人,任职资格检查通过率为96.67%。xx年,全国共新批会计师事务所566家(含分所134家),注册会计师7725人。截至xx年12月31日,全国共有会计师事务所7785家(含分所795家),执业注册会计师人,非执业会员人。 开展首批资深会员评选工作,授予684人资深会员称号,其中执业注册会计师394人,非执业会员290人。 11月8-11日,第18届世界会计师大会在马来西亚吉隆坡举行。王军副部长率代表团出席并发表题为《助力经济复苏,创造持续价值》的主题演讲,在会计行业的世界舞台唱响了中国声音。国际会计师联合会授予王军副部长"特殊贡献奖"。

教师课堂教学基本行为规范

***学校教师课堂教学基本行为规范 (试行) 根据国家教育部颁发的《教师法》、《中小学教师执业行为规范准则》和新时期教师专业发展文件精神,为了进一步规范教师课堂教学行为,严格课堂教学管理,提高课堂教学质量,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学校教师课堂教学基本行为规范》,望全体教师严格遵照执行。第一条课堂教学是教学工作中的核心环节,是教师为学生传授知识、培养能力、培养习惯、教书育人的主要场所,教师应把课堂作为神圣的育人殿堂,做到严谨治学,为人师表,用科学精神、精湛专业和人格魅力教育和感染学生。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学生观和质量观,改革课堂教学,提高教学质量。 第二条教师应根据学校育人目标和课程标准的要求,按照教学进度计划,坚持每堂课上课前认真备好课,写好教案和讲义,做好各种教学设备、教具、模型等有关教学准备工作。 第三条教师在课堂内应保持衣冠整洁、仪表端正、言行文明、站立讲授。教师进课堂禁止带通讯工具,自觉遵守作息时间,上课期间不得随意外出,不得迟到,不得提前下课,不得自行更改上课时间等。第四条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应严格按照课程教学的具体要求和基本流程、基本模式进行教学,体现学科特点,做到内容充实、概念准确、思路清晰、详略得当、逻辑缜密、重点与难点突出,力戒平铺直叙、照本宣科。采用有效的教学方式、方法和教学手段进行教学,优化

课堂教学,提高教学效率。. 第五条教师在课堂讲课时,要坚持循循善诱,耐心辅导,绝不讽刺挖苦学生,不歧视成绩差的学生,更不得以各种形式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坚持因材施教、分层教学原则,要重视对学生的学习方法指导和课堂教学效果信息的反馈,做到课堂“教”与“学”双向互动。 第六条自觉执行课程计划,任何人不能私自调课、停课、占课、拖堂,不能占用学生课间休息时间,更不能影响下一节课教师上课。要确保上课时间,教师在上课铃响前,必须提前进入教室,做好教学准备,检查学生学具准备情况,组织开展课前三分钟活动。 第七条教师必须注重课堂纪律管理,提高课堂掌控能力,对学生在课堂上睡觉、饮水吃零食、讲小话、打闹等不当行为要及时给予纠正教育,同时要做好学生上课考勤工作,对上课迟到、早退或旷课学生要及时批评。 第八条积极发挥功能室作用,专业课教学如美术、音乐、信息技术、体育和理、化、生、科学实验课尽量在专用教室(场地)授课。要教育学生注意安全、爱护设施,维护场地卫生。要认真指导学生掌握操作方法,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启动和关闭设备,以确保设备和人身安全。第九条各学科教师都要关注学生学习习惯的培养,无论课堂随机练习或是练习课、测试课、书法课、晨读课等都要重视对学生的坐姿、书写等习惯的指导与培养。同时,要确保学生书法课的练习,不得擅自更改书法课内容和晨读内容。 必须有扎实的教学基本功,教师对授课内容要熟练掌握,力求做到能

员工行为规范、职务行为准则、奖惩制度3.12修订(1)

员工行为规范 一、总则 1、员工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各项法律法规。 2、员工必须遵守“劳动合同”及“保密协议”中的各项规定。 3、员工必须遵守公司颁布的各项规章制度。 4、在代表公司的各项活动中,员工必须维护公司荣誉与利益。 5、员工在工作中应积极进取、严于自律,不断提升个人工作技能。 6、公司倡导相互信任的工作氛围,员工之间应该相互尊敬、相互信任。 二、仪容仪表 1.员工在上班时间内,要注意仪容仪表,总体要求是:得体、大方整洁,章显专业与自信。 2.男员工:头发长不覆额、侧不掩耳、后不触领,嘴上不留胡须,不戴耳环,不留鬓角,只允许染黑发; 3.女员工:发型梳理整齐,一律前不挡眼、侧不遮脸,不留怪异夸张发型,提倡淡妆上岗,修饰文雅,且与年龄、身份相符,饰品佩戴应得当,口红及指甲油的色彩要求自然、美观、淡雅,不得涂夸张的颜色,工作时间不能当众化妆。 4.保持口腔清洁,工作前忌食葱、蒜等具有刺激性气味的食品,餐后漱口,保持口气清新,牙齿洁净。 三、举止文雅、礼貌、精神 1. 精神饱满,注意力集中,无疲劳状、忧郁状和不满状。 2. 保持微笑,目光平和,不左顾右盼、心不在焉。 3.坐姿良好。上身自然挺直,两肩平衡放松,后背与椅背保持一定间隙,不用手托腮。 4.不翘二郎腿,不抖动腿,椅子过低时,女员工双膝并拢侧向一边。 5.避免在他人面前打哈欠、伸懒腰、打喷嚏、抠鼻孔、挖耳朵等。实在难以控制时,应侧面回避。 6. 不能在他人面前双手抱胸,尽量减少不必要的手势动作。 7. 站姿端正。抬头、挺胸、收腹、双手下垂置于大腿外侧或双手交叠自然下垂;双脚并拢,脚跟相靠,脚尖微开。 8. 走路步伐有力,步幅适当,节奏适宜。 四、员工上班着装要求 (一)适宜性原则:根据工作场合、工作对象的不同穿着适宜职业的服装,

员工行为规范标准规则

员工行为规范准则 方正春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文件状态: [ ]草稿 [ √ ]正式发布 [ ]正在修改 文档编号: 当前版本: V1.0 作者: 钱丹华 发布日期: 2006-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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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1.概述 (1) 1.1.编写目的 (1) 1.2.适用范围 (1) 1.3.预期读者 (1) 2.规范 (1) 2.1.职业道德、职业素养 (1) 2.2.安全意识 (2) 2.3.工作交往 (2) 2.4.工作行为 (2) 2.5.仪表、仪容 (3) 2.6.办公语言 (3) 2.7.公共设施 (3) 2.8.用品摆放 (4) 2.9.商务礼仪 (4) 3.附则 (5)

1.概述 1.1. 编写目的 加强企业核心竞争力,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建立一支优秀团队。展示以客户导向、创新发展、求实进取、团队合作、关注质量、忠诚敬业为核心的企业理念。 1.2. 适用范围 适用公司全体员工 1.3. 预期读者 公司全体员工 2.规范 2.1. 职业道德、职业素养 ?维护企业形象,自觉学习和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认真执行上级命令,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对本职工作负完全责任,遵守诚信、高效的工作原则。 ?客观评判事情,绝不掺杂个人情感;不掩饰工作的过失和错误,敢于承担责任。 ?友好团结、互敬互助,保持同事间的人际关系,维持和谐宽松、奋发向上的团队精神。 ?爱护集体,公私分明,不滥用职权,严禁谋取不正当利益;有责任感,维护公司利益,树立良好的对外形象,为公司的发展做贡献。 ?恪尽职守、荣辱与共,保守公司秘密。

?勤奋工作,善于思考,反应敏捷,明辨是非,处理问题机智稳妥。 ?忠实坦诚、实事求是,不隐瞒、编造自身经历。 ?严禁私自打听、泄露他人薪金收入事宜。 ?爱护公司的财产、设备、设施,不得故意损坏。 ?使用办公用品要养成节俭的良好习惯。 ?未经允许,员工不得在其它公司单位任职、兼职。 2.2. 安全意识 ?公司每位员工有防范与维护公司的安全义务。 ?不得将与工作无关的人员带入办公区。 ?中午休息时间、下班时间、非工作日上班时间等请随时关好公司门、窗。 ?确认办公区无人,最后离开办公区请关闭照明灯、其它电源等。 ?用链锁锁门时,请多缠绕一圈锁好;确认门禁失灵时,链锁起作用。 ?贵重物品妥善保管,重要文件锁存。 2.3. 工作交往 ?公司人员不论职位高低、权力大小,在人格上一律平等,相互和谐共处。 ?公司上下必须积极主动、创造性的工作。诚恳聆听或接受他人的忠告和建议,工作出现差错不得找借口自我开脱。 ?领导布置任务时,应记录清楚,并坚决执行。对任务有异议时,应当面提出。?员工完成工作任务后,应及时主动地将执行情况向领导汇报。报告要实事求是,不得隐瞒。 ?各部门之间、同事之间相互合作,经常交流与沟通;如遇正常办公请求,应及时提供支持或帮助,防止工作上的推诿和脱节。 2.4. 工作行为 ?在工作时间,禁止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任何时间,禁止占用公司网络资源发表传播不良言论和邮件、玩电脑游戏、

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人才发展规划(2011-2015)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印发《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人才发展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 会协[2011]11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人才发展规划(2011-2015年)》经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第五届常务理事会审议通过,现予印发。 各地在规划实施中所取得的进展和发现的问题,请报告我会。 附件: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人才了展规划(2011-2015) 二○一一年十二月一日 附件: 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人才发展规划 (2011-2015年) 为深入贯彻人才强国战略,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全面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人才发展,进一步提升注册会计师行业人才工作水平,推动注册会计师行业跨越式发展,更好地服务国家建设,根据《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加快发展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9]56号)以及《会计行业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2010-2020年)》、《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规划(2011-2015年)》的要求,制定本规划。 一、行业人才建设面临的形势与任务 注册会计师行业(以下简称行业)作为专家行业,是社会经济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现代服务业的一支重要力量。在规范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维护国家经济信息安全,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提高经济社会发展质量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经过30余年的努力,特别是大力实施行业人才培养战略以来,行业人才建设工作取得了长足进展。一是行业人才队伍建设制度体系基本建立。形成以《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加强行业人才培养工作的指导意见》为指导,以《中国注册会计师胜任能力指南》为标准,以《中国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制度》、《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继续教育暂行办法》等为政策依据的行业人才队伍建设制度体系。二是行业人才培养体系基本形成。建立了以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以下简称中注协)为龙头、各地方注册会计师协会(以下简称地方注协)为支柱、会计师事务所为基础、国家会计学院为依托,培训内容各有侧重,面授培训、远程教育、网络教育等多种形式相结合的多层次培养体系。三是行业人才培养机制逐步完善。以行业领军人才和国际化人才培养为重点,以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为基础,以行业后备人才培养为重要补充,构建起分阶段、分层次、点面结合、自主培养与联合培养相结合的人才培养机制。四是行业人才队伍规模稳步扩大。截至2011年6月30日,中注协个人会员达18万余人,其中,执业会员(注册会计师)96442人,非执业会员86658人,海外会员469人,行业从业人员近30万人。五是高层次人才培养工作初见成效。自2005年以来,先后从行业公开选拔217名行业领军人才进行跟踪培养,3000余名注册会计师取得了境外会计师职业组织的执业资格或会员资格。 在行业人才培养工作不断取得成绩和突破的同时,也应清醒地认识到,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对行业人才发展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行业人才队伍素质还不能完全适应行业做强做大、新业务领域拓展、信息化等战略需要,在一些领域问题还比较突出。主要表现在:高层次、国际化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相对滞后,难以满足金融和国际化等高端业务发展需要;能够服务特殊业务的专门人才数量不足,专业服务能力有限,难以满足行业多元化发展需要;部分事务所内部治理机制和激励约束机制还不完善,业务骨干流失问题在一些地区、事务所相当突出,行业对人才的吸引力亟待进一步提升,行业后备人才,尤其是业务骨干后备队伍建设亟待加强;行业人才培养体制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 “十二五”时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是深化改革开放和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这也是注册会计师行业把握机遇实现新跨越的重要时

《幼儿教师日常行为规范》 (1)

《幼儿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1、学法守法,依法执教学法守法、依法执教是指幼儿教师要认真学习宪法和法律,严格依照宪法和法律规范自己的言行,忠于人民的教育事业。学法守法、依法执教是幼儿教师从事教育活动的先决条件。其基本要求是:自觉学习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严格遵守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所在幼儿园的各项规章制度;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 (二)爱岗敬业,保教并重 2、爱岗敬业、保教并重是指幼儿教师要热爱本职工作,尽职尽责,把全部心血和精力投入到幼教事业中。爱岗敬业、保教并重是幼儿教师做好本职工作的思想基础。其基本要求是:对教育事业要有高度的责任感和强烈的事业心;热爱教育,热爱岗位;尽职尽责,保教并重;注重培养幼儿良好的思想品德,不传播有害幼儿身心健康的思想;牢固树立保教并重的教育理念,努力促进幼儿体、智、德、美全面发展。 3、尊重幼儿,热爱幼儿尊重幼儿、热爱幼儿是指幼儿教师在教育教学过程中,要时时处处尊重幼儿,关心幼儿,爱护幼儿。尊重幼儿、热爱幼儿是幼儿教师职业情感的集中体现。其基本要求是:全面了解幼儿,关心爱护幼儿;对幼儿一视同仁,公平对待;对幼儿严格要求,循循善诱;尊重幼儿的人格、个性和自尊心;不讽刺、挖苦、歧视幼儿,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幼儿;保护幼儿合法权益,促进幼儿全面、主动、健康发展。 4、严谨治学,锐意创新

严谨治学、锐意创新是指幼儿教师在研究学问、钻研业务、传授知识的过程中,要严肃谨慎,一丝不苟;勤于钻研,善于思考;勇于发现新问题,提出新见解,创造新经验,做到推陈出新。严谨治学、锐意创渐反映了幼儿教师探求科学真理的端正态度。其基本要求是:学习知识自觉主动,孜孜不倦;教学工作亚格认真,一丝不苟;钻研业务刻苦勤奋,持之以恒; 对待问题谦虚谨慎,不耻下问;及时更新教育观念,不断探索教育规律,积极开展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的改革。 5、团结协作,取长补短团结协作、取长补短是指幼儿教师要正确处理与同事的关系,做到互相尊重,互相学习,团结一致,密切配合,共同促进幼教事业的发展。团结协作、取长补短是教育事业的内在要求。其基本要求是:谦虚谨慎,尊重同事,互相学习,互相帮助,维护其他教师在幼儿中的威信,维护集体荣誉,共创和谐园风。 6、尊重家长,热情服务尊重家长、热情服务是指幼儿教师要尊重幼儿家长,热情为家长服务,使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形成合力,共同促进幼儿的健康成长。尊重家长、热情服务是做好幼教工作的一个重要方面。其基本要求是:尊重幼儿家长,对所有家长一视同仁,不训斥、指责家长;主动与家长联系沟通,取得家长的支持与配合,认真听取家长的意见和建议;积极向家长宣传科学的教育思想和教育方法,帮助家长确立正确的教育观;强化服务意识,时时处处设身处地为家长着想,为家长解除后顾之忧。 7、拒腐防变,廉洁从教拒腐防变、廉洁从教是指幼儿教师要正确处理事业与利益的关系,不利用职务之便牟取私利,做到清正廉洁,公正无私。拒腐防变、廉洁从教是

国家电网公司员工行为规范

国家电网公司员工行为规范 《国家电网公司员工守则》是公司全体员工应共同遵守的基本行为准则。 (一)遵纪守法,尊荣弃耻,争做文明员工。 (二)忠诚企业,奉献社会,共塑国网品牌。 (三)爱岗敬业,令行禁止,切实履行职责。 (四)团结协作,勤奋学习,勇于开拓创新。 (五)以人为本,落实责任,确保安全生产。 (六)弘扬宗旨,信守承诺,深化优质服务。 (七)勤俭节约,精细管理,提高效率效益。 (八)努力超越,追求卓越,建设一流公司。 三个“十条” 供电服务“十项承诺” 《供电服务“十项承诺”》是公司对客户作出的庄严承诺。公司视信誉为生命,弘扬宗旨,信守承诺,不断提升客户满意度,持续为客户创造价值。 (一)城市地区:供电可靠率不低于99.90%,居民客户端电压合格率不低于96%;农村地区:供电可靠率和居民客户端电压合格率,经国家电网公司核定后,由各省(市、区)电力公司公布承诺指标。 (二)供电营业场所公开电价、收费标准和服务程序。

(三)供电方案答复期限:居民客户不超过3个工作日,低压电力客户不超过7个工作日,高压单电源客户不超过15个工作日,高压双电源客户不超过30个工作日。 (四)城乡居民客户向供电企业申请用电,受电装置检验合格并办理相关手续后,3个工作日内送电。 (五)非居民客户向供电企业申请用电,受电工程验收合格并办理相关手续后,5个工作日内送电。 (六)当电力供应不足,不能保证连续供电时,严格执行政府批准的限电序位。 (七)供电设施计划检修停电,提前7天向社会公告。 (八)提供24小时电力故障报修服务,供电抢修人员到达现场的时间一般不超过:城区范围45分钟;农村地区90分钟;特殊边远地区2小时。 (九)客户欠电费需依法采取停电措施的,提前7天送达停电通知书。 (十)电力服务热线“95598”24小时受理业务咨询、信息查询、服务投诉和电力故障报修。 “三公”调度“十项措施” 《“三公”调度“十项措施”》是公司坚持开放透明、依法经营,正确处理与合作伙伴关系的基本准则。公司主动接受监管和监督,依法合规经营,不断提高服务发电企业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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