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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

西安市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
西安市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

西安市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

办法

2009-07-13 16:15 校长办公室转西安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点击: 717

为健全我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保障大学生基本医疗需求,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将大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范围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08〕119号)和《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将大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范围的实施意见》(陕政办发〔2009〕48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参保范围

本市行政区域内各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包括民办高校、独立学院、成人院校)、科研院所(以下统称高校)中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全日制研究生(不含在职本专科生和研究生),均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范围。

二、费用筹集

(一)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费用筹集标准为每人每年100元,其中个人缴纳20元、财政补助80元;对城乡低保和重度残疾(持有二级及以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家庭的大学生,个人缴纳10元、财政补助90元。

(二)财政补助资金按照高校隶属关系,由中央、省、市三级财政共同分担,具体如下:

1.中央部属高校大学生参保,中央财政每人每年补助80元,其中:城乡低保和重度残疾人家庭的大学生中央财政每人每年补助90元。

2.省属高校大学生参保,由中央财政和省级财政每人每年分别补助40元,其中:城乡低保和重度残疾人家庭的大学生,由中央财政和省级财政每人每年分别补助45元。

3.市属高校大学生参保,由中央财政和市级财政每人每年分别补助40元;其中:城乡低保和重度残疾人家庭的大学生,由中央财政和市级财政每人每年分别补助45元。

(三)个人缴费原则上由大学生本人和家庭负担,有条件的高校可对其缴费给予补助。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个人应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可通过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和社会慈善捐助等多种途径给予资助。

三、参保登记和缴费

(一)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市级统筹,按照属地原则,统一参加西安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由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及其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组织实施。

大学生持学生证、身份证及其复印件、两张一寸同底免冠照片,按照自愿的原则,统一向就读高校提出参保申请,并填写《西安市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情况登记表》,由各高校负责参保资格认定、登记、缴费等工作。其中,城乡低保和重度残疾人家庭的大学生,持户籍所在区(县)民政、残联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由就读高校确认

身份、核定个人缴费数额。

(二)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按学年缴费。缴费期为每年9月1日至12月31日,待遇享受期为缴费当年9月1日至次年8月31日。

(三)符合参保条件的大学生应在缴费期内办理参保手续并足额缴费;每年12月31日后入学、转学、退学的大学生,应及时向所在高校提出申请,由高校为其补办参保或退保手续。

四、医疗待遇

(一)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保障范围为:门诊治疗意外伤害、门诊治疗特殊病种、门诊治疗慢性病和住院治疗(含意外伤害和生育)。

1.门诊治疗意外伤害包括骨折、关节脱位、呼吸道异物三种常见疾病。因意外伤害引起上述疾病在门诊治疗时,年度累计医疗费用由统筹基金按50%比例支付,最高支付限额为1000元。

对于自杀、自残(精神疾病除外)、有第三方责任人的交通事故、打架、斗殴、酗酒、吸毒及其他因犯罪或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情况发生的上述疾病不予报销。

2.门诊治疗特殊病种包括恶性肿瘤放化疗、肾透析、器官移植术后服抗排斥药。

参保大学生在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门诊治疗上述疾病时,统筹基金按60%比例支付,具体管理办法按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相关规定执行。

3.门诊治疗慢性病病种范围按我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相关规定执行。在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门诊治疗慢性病医疗费用年度累计超过350元的,超过部分由统筹基金按照50%的比例支付,最高支付限额为2000元。

4.参保大学生在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政策规定的住院(包括意外伤害)费用在报销时,设定统筹基金起付标准和年度累计最高支付限额。

(1)起付标准按照定点医疗机构的级别设定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200元;一级医院300元;二级医院400元;三级医院500元。

(2)起付标准以上符合政策规定的住院医疗费用,视就医医院的级别,按照以下比例分担:

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统筹基金支付80%、个人承担20%;一级医院:统筹基金支付70%、个人承担30%;

二级医院:统筹基金支付60%、个人承担40%;

三级医院:统筹基金支付50%、个人承担50%。

(3)一个年度内统筹基金累计最高支付限额(包括门诊意外伤害、门诊慢性病、门诊特殊病种、住院治疗的费用)为7万元,其中患白血病、再生障碍性贫血、血友病的大学生统筹基金年度累计最高支付限额(包括门诊意外伤害、门诊慢性病、门诊特殊病种、住院治疗的费用)为10万元。

5.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生育费用,实行限额补贴的办法,限

额标准为:正常分娩800元,剖宫产1600元。生育费用低于限额标准的,按实际发生费用补贴;高于限额标准的,按限额标准补贴。

(二)就医的用药范围、诊疗项目、服务设施范围按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相关规定执行,政策范围外的医疗费用统筹基金不予负担。

(三)参保大学生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标准,根据我市经济发展和物价水平变化情况,随我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标准同步调整。

五、就医与结算

(一)参保大学生门诊治疗意外伤害、特殊病种、慢性病和住院治疗及生育必须持《西安市城镇居民(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证》在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就医。

(二)在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门诊治疗下列疾病以及在外地住院治疗,由学生个人垫付费用,就读高校收集汇总票据,统一到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核报。

1.意外伤害病种的治疗;

2.慢性病病种的治疗。

(三)在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下列费用,由接诊医院分别与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和个人结算。其中,应由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结算的费用,实行挂账,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出院时由本人一次结清。

1.住院治疗;

2.门诊治疗特殊病种;

3.生育。

(四)大学生日常门诊费用,继续按原渠道解决。对于各级财政均未拨付医疗专项经费的高校,解决办法由各高校自行制定。

六、工作职责

(一)市劳动保障部门负责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的制定、组织实施、监督管理,并协调高校配合做好大学生参保等工作。

(二)财政部门负责制定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资金补助和财务监管办法,落实各级财政补助资金。

(三)教育部门要做好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宣传组织工作,协助做好大学生参保缴费和待遇支付工作,并督促高校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校内经办机构和工作人员。

七、其它

(一)参保大学生因病办理休学的,可继续享受完当年度的医疗保险待遇,次年保留学籍的,可继续参保并享受相应待遇;参保大学生因各种原因被取消学籍办理退学的,可继续享受完当年度的医疗保险待遇,此后不能再以大学生身份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二)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毕业后稳定就业的,应当随同用人单位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灵活就业的,可按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未就业或无稳定工作的,可继续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按城镇非从业居民标准交费。

(三)大学生在校期间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年限,与其就业后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年限合并计算,具体办法按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相关规定执行。

(四)对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按规定享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所在高校进行医疗费用补助后,个人负担仍较重的大学生,可通过医疗救助制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和社会慈善捐助等多种途径给予资助。

(五)鼓励大学生在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基础上,按自愿原则,通过参加商业医疗保险等多种途径提高医疗保障水平。

(六)本办法未尽事项,按照《西安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及有关规定执行。

(七)本办法自2009年9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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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

西安市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 办法 2009-07-13 16:15 校长办公室转西安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点击: 717 为健全我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保障大学生基本医疗需求,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将大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范围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08〕119号)和《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将大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范围的实施意见》(陕政办发〔2009〕48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参保范围 本市行政区域内各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包括民办高校、独立学院、成人院校)、科研院所(以下统称高校)中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全日制研究生(不含在职本专科生和研究生),均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范围。 二、费用筹集 (一)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费用筹集标准为每人每年100元,其中个人缴纳20元、财政补助80元;对城乡低保和重度残疾(持有二级及以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家庭的大学生,个人缴纳10元、财政补助90元。 (二)财政补助资金按照高校隶属关系,由中央、省、市三级财政共同分担,具体如下:

1.中央部属高校大学生参保,中央财政每人每年补助80元,其中:城乡低保和重度残疾人家庭的大学生中央财政每人每年补助90元。 2.省属高校大学生参保,由中央财政和省级财政每人每年分别补助40元,其中:城乡低保和重度残疾人家庭的大学生,由中央财政和省级财政每人每年分别补助45元。 3.市属高校大学生参保,由中央财政和市级财政每人每年分别补助40元;其中:城乡低保和重度残疾人家庭的大学生,由中央财政和市级财政每人每年分别补助45元。 (三)个人缴费原则上由大学生本人和家庭负担,有条件的高校可对其缴费给予补助。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个人应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可通过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和社会慈善捐助等多种途径给予资助。 三、参保登记和缴费 (一)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市级统筹,按照属地原则,统一参加西安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由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及其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组织实施。 大学生持学生证、身份证及其复印件、两张一寸同底免冠照片,按照自愿的原则,统一向就读高校提出参保申请,并填写《西安市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情况登记表》,由各高校负责参保资格认定、登记、缴费等工作。其中,城乡低保和重度残疾人家庭的大学生,持户籍所在区(县)民政、残联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由就读高校确认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条例》 (2013年12月15日起实施)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障城镇从业人员的基本医疗,合理利用医疗资源,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医保法律法规条例全文 第二条本省城镇下列单位及其从业人员必须按照本条例参加基本医疗保险: (一)企业及其从业人员; (二)机关、事业单位、中介机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从业人员; (三)部队所属用人单位及其无军籍的从业人员。 上述单位的退休人员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建立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实行个人医疗帐户(以下简称个人帐户)与基本医疗统筹基金(以下简称统筹基金)支付相结合的制度。 个人帐户的所有权属于个人。统筹基金的所有权属于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全体人员。 第四条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从业人员双方共同负担。 第五条基本医疗保险原则上以市、县、自治县为统筹单位,实行属地化管理。 第六条基本医疗保险费由本省地方税务机关(以下简称征收机关)征缴。 第二章基本医疗保险费征缴 第七条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从业人员共同缴纳。其中用人单位按本单位从业人员月工资总额的5%—7%缴纳,从业人员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费率不低于本人月工资总额的2%。 第八条从业人员的月缴费工资额按本人实际工资总额确定,但不得低于所在市、县、自治县上年度从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60%,低于部分应当由本人缴纳的医疗保险费改由用人单位缴纳。 第九条从业人员本人月工资总额超过所在市、县、自治县从业人员上年度社会月平均工资300%以上的部分,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也不作为核定个人帐户定额的基数。 第十条用人单位在取得营业执照或者获准成立后30日内,必须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基本医疗保险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依法终止缴纳义务时,应当及时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将登记情况及时通知征收机关。

医保管理制度(新)

医保管理制度 一、核验参保患者身份制度 (一)门诊医师接诊时,收住患者时,必须认真核实就诊者医保本,身份证(或户口本)等证明身份信息的资料,发现持非本人医保本就诊者,应拒绝提供门诊或住院医疗医保服务。 (二)参保人住院,办理入院手续时,住院登记处应登记病人的医保类别(市、县、区职工,城镇居民,农村居民,建档立卡户,工伤),并到医保窗口登记信息,提供确认身份的医保本(卡)、身份证复印件,医保人员查实是否属于参保报销范畴(打架、酗酒、自杀、有第三方责任人的车祸等,不予报销,不享受扶贫政策),医保患者只需交纳30%左右住院押金。病人入院后所住科室接诊医师再次核实参保患者信息,有不符报销条件的,及时向医保结算中心反馈,经医保办调查核实后,不予报销。 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低保人员、残疾人、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五保户、二女结扎户等医保城乡贫困人口,签订"先诊疗,后付费"住院医疗协议后,一律实行“先看病后付费”,医院不得收取押金,患者出院时仅负担个人自付部分医疗费用。 (三)病人出院后,在出院结算窗口办理出院,持身份证(医保卡)、出院证、发票在医保窗口再次验证合适,及时结算,办理医保报销,民政救助,保险公司大病,工伤报销等手续,即时付现

(超过银行制定标准的,打卡)。 二、参保等人员出入院管理制度 (一)严格执行出、入院和重症监护病房收治标准,保证需要住院的参保人得到及时的治疗,不得推诿和拒绝符合住院条件的参保人员住院治疗;不得将不符合入院标准的参保人员住院治疗;不得要求未达到出院标准的参保人员提前出院或自费住院;为符合出院条件的参保人员及时办理出院手续,参保人员拒绝出院的,应当自通知其出院之日起,停止医疗保险费用结算。 (二)符合住院标准的参保人入院时按“核验参保患者身份制度”中规定相关流程执行。 (三)参保人出院时,出院结算窗口凭患者出院通知书、押金单,办理出院结帐手续,在医保窗口办理报销手续。 (四)急、危、重症的病人住院开通绿色通道,实行先住院,后付费。特殊危急情况下,做好为病人入病房服务,办理入出院等手续,解决病人实际问题。 三、参保人员转诊制度及转诊病人报销制度 (一)参保人员转诊,需先在我院就医治疗。 (二)本院目前暂无设备或技术条件诊治抢救的病人,可以转院治疗。 (三)本院或外院专家会诊未确诊的疑难病人,确需到市外

西安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参赛作品创业计划书

西安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参赛作品创业 计划书 第一章、目的、意义及国内外发展状况 1、目的、意义 对于中国现行的医疗制度中健康保健教育尚未普及的情况下,中国未来10年里将成为癌症的高发区,而善终服务正是主要面向癌症病人的服务,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病人的痛苦,家人的忧虑以及社会的压力。基于国内善终服务市场空白的现状,本计划书以推广善终服务为己任,吸引风险投资商投资为目的,成立西安天伦有限责任公司,以提供专业服务为核心,兼顾改善创新原有善终服务体系的服务型企业。 2、国内外现状及发展趋势 善终服务(Hospice)是一个服务的观念,为垂死病人及其家属提供全面的照顾。第一家善终服务机构为1967 年在伦敦创立的St. Christopher's Hospice, 负责照顾垂死病人及进行控制痛楚及病徵的研究,并为医务工作人员举办训练课程。参与善终运动的人士,主要是医务工作人员,社会工作者,神职人员,心理辅导员及一些因亲人丧亡而经历哀伤的家属。他们集合了群体的力量,以各种不同的方式来推广善终运动。主要的工作包括在各地设立不同形式的善终服务,为垂死病人提供全面的照顾,尽量减轻他们身心的痛苦,帮助他们善用馀日,并在一个温暖及舒适的环境中安然而逝。同时也为病人家属提供协助及辅导,支持他们渡过这段困难的日子。 善终运动自英国开始推行,现在欧美及澳洲等地,均有不同形式的服务为垂死病人提供全面的照顾。这项运动首先从香港传入中国。 香港的善终服务始于1982年,由圣母医院率先提供。其后联合医院、南朗医院,灵实医院及律敦治疗养院先后增设这种服务。1985年,一群医疗专业人员联合组成了善终服务会。该会的目的:帮助晚期病人在有生之日活得更圆满;预防及控制晚期病人的痛楚及其它不适的病症;协调-群受过训练的医务工作人员及义工的力量,为病人提供肉体、情绪及精神上的支持,并为其家属在哀伤期间提供辅导。该会经费主要由凯瑟克基金资助。

(完整word版)基本医疗保险管理规章制度

医保管理工作制度 根据社保局医疗保险管理和医疗管理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医院医疗保险、工作的有关规定。 一、认真核对病人身份。参保人员就诊时,应核对医疗保险手册。遇就诊患者与参保手册身份不符合时,告知患者不能以医保手册上身份开药、诊疗,严格把关,遏制冒用或借用医保身份开药、诊疗等违规行为;门急、诊医生如实记录病史,严禁弄虚作假。 二、履行告知义务。对住院病人告知其在规定时间(24 小时)内提供医疗卡(交给住院收费室或急诊收费室)和相关证件交给病区。 三、严格执行《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和医疗服务项目目录》,不能超医疗保险限定支付范围用药、诊疗,对提供自费的药品、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须事先征得参保人员同意,并在病历中签字确认,否则,由此造成病人的投诉等,由相关责任人负责自行处理。 四、严格按照《处方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每张处方不得超过5 种药品(西药和中成药可分别开具处方),门诊每次配药量,一般疾病不超过七日量,慢性疾病不超过半月量。住院病人必须在口服药物吃完后方可开第二瓶药,否则医保做超量处理。严格掌握用药适应症,住院患者出院时需巩固治疗带药,参照上述执行。 五、严格按规定审批。医疗保险限制药品,在符合医保限制规定的条件下,同时须经过医院审批同意方可进医保使用。否则,一律自费使用,并做好病人告知工作。 六、病历书写须规范、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记录参保病人的门诊及住院病历,各种意外伤病人,在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程录中必须如实的记录意外伤害发生的时间、地点和原因。 七、合理用药、合理检查,维护参保病人利益。医院医保目录内药品备药率西药必须达到80%、中成药必须达到60%。(控制自费药使用)。住院病人需要重复检查的必须有原因分析记录。 九、严格按照规定收费、计费,杜绝乱收费、多收费等现象。各科主任、护士长高度重视,做到及时计费,杜绝重复收费和出院当天补记材料费(如导管、

三个月西安2000名大学生办失业

三个月西安2000名大学生办失业 办失业、吃低保在过去对“象牙塔”内的“天之骄子”来说,是不可想象的事情。今年9月1日,国家开始实施为毕业生办理失业登记和发放低保的扶持政策。昨日记者采访了解到,新政策实施近3个月,目前有2000多大学生申请办理了失业登记,向民政部门申请低保的大学生寥寥无几。 2000多大学生申请失业登记“新政策实施后,来新城区申请失业登记的大学生一直都很少,每个月也就10人左右,11月份有11个人登记失业。”新城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工作人员说。西安市就业服务科科长侯向民介绍,申请失业登记的毕业生不仅可以获得免费职业介绍,还可以参加职业技能培训、职业技能鉴定或就业见习,享受一定的补贴,有自主创业愿望的大学生还可以申请小额担保贷款。从事个体经营的还可以免交登记类、管理类和证照类等费用的优惠政策。“虽然优惠政策摆在面前,前来登记的仍很少,整个西安市进行失业登记的大学生也仅有2000多人,相对于庞大的未就业学生群来说还是比较少。” 咨询领低保的大学生多办理的少

“刚开始打电话咨询的大学生还挺多,可真正申请办理低保的人没有几个。大学生申领低保的资料和其他人的资料都在一起,没有单独统计。”西安市民政局低保处处长王子金说。据介绍,大学生领低保只要持有非农业户口的城市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西安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就可以申请。目前,西安城六区每人每月200元,阎良、长安、临潼三区每人每月185元,周至、户县、高陵、蓝田等四县每人每月160元。 怕丢面子多数大学生不愿领低保 西安市每年有很多找不到工作的大学毕业生,但为什么仅有2000多人办理失业登记,而领低保的更是寥寥无几呢?记者在西北大学、西安体育学院、西北工业大学随机采访了12名今年毕业的大学生。其中有4人表示根本不知道有这样的政策,有7人认为“丢面子”“怕被人笑话”,有1人表示“实在找不到工作是会考虑的”。“读了这么多年书,父母花了这么多钱,一毕业就登记失业,多丢人啊。”正在找工作的小王说,“毕业半年了,不是单位不适合,就是工资太低。去办理失业登记、领低保金,我根本想都没想过,这让人笑话。”西安市就业服务科科长侯向民说,大多大学生因为“面子、心理”原因不愿意去申请低保、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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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实施细则 第一条根据《济南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已在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了基本养老保险登记手续,参加我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单位,应当持社会保险登记证副本,到所在地市、县(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登记手续。 第三条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同时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第四条参保人员发生增减时,用人单位应当于发生增减之日起30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增减手续。 参保人办理养老保险退休手续后,由街道办事处(镇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机构(未移交社区管理的由原工作单位)持职工档案等资料于30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待遇变更手续。 第五条职工个人月工资收入按国家统计局规定列入工资总额统计的实际收入计算。 第六条《办法》第十二条中规定的退休人员个人账户保底封顶额,是指按照退休人员本人月基本养老金(退休金)的4%划入并扣除大额医疗费救助金等扣缴项目后的月划账金额。 《办法》实施时已享受退休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参保人,其个人账户月划账金额高于相应年龄段封顶额的,按《办法》实施时的划账金额。

第七条参保人办理退休手续后,达到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最低缴费年限的,从其被批准退休的次月起享受退休人员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参保人办理退休手续后未达到最低缴费年限,因生活困难无力一次性补足所差月份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可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规定申请按月继续缴费。继续缴费期间享受在职职工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第八条 2010年7月1日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关系由异地转入我市的参保人员,办理退休手续时,其在我市的实际缴费年限应满10年。实际缴费年限不足10年的,应以办理退休手续时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一次性补足所差月份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并自次月起享受退休人员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第九条连续三年以上按时足额缴费的参保单位发生欠费的,经市、县(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其参保人享受统筹基金支付医疗待遇的时间,但最长不超过三个月。 第十条单位因分立、改制、重组,其退休人员超过在职职工人数30%的,超过的部分由单位按全市上年度退休人员人均医疗费为每人一次性缴纳十年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单位合并、转让、租赁、承包、兼并、分立、改制前,应当补齐欠缴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和滞纳金。接收或继续经营者,应当承担原单位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义务。 第十一条参保人申请门诊规定病种治疗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组织鉴定确认。经鉴定确认后,发给门诊规定病种医疗证,并确定一家定点医疗机构进行治疗。确定后一般在一个医疗年度内不得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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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 为健全我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保障大学生基本医疗需求,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将大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范围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08〕119号)和《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将大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范围的实施意见》(陕政办发〔2009〕48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参保范围 本市行政区域内各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包括民办高校、独立学院、成人院校)、科研院所(以下统称高校)中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全日制研究生(不含在职本专科生和研究生),均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范围。 二、费用筹集 (一)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费用筹集标准为每人每年100元,其中个人缴纳20元、财政补助80元;对城乡低保和重度残疾(持有二级及以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家庭的大学生,个人缴纳10元、财政补助90元。 (二)财政补助资金按照高校隶属关系,由中央、省、市三级财政共同分担,具体如下:1.中央部属高校大学生参保,中央财政每人每年补助80元,其中:城乡低保和重度残疾人家庭的大学生中央财政每人每年补助90元。 2.省属高校大学生参保,由中央财政和省级财政每人每年分别补助40元,其中:城乡低保和重度残疾人家庭的大学生,由中央财政和省级财政每人每年分别补助45元。 3.市属高校大学生参保,由中央财政和市级财政每人每年分别补助40元;其中:城乡低保和重度残疾人家庭的大学生,由中央财政和市级财政每人每年分别补助45元。 (三)个人缴费原则上由大学生本人和家庭负担,有条件的高校可对其缴费给予补助。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个人应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可通过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和社会慈善捐助等多种途径给予资助。 三、参保登记和缴费 (一)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市级统筹,按照属地原则,统一参加西安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由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及其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组织实施。 大学生持学生证、身份证及其复印件、两张一寸同底免冠照片,按照自愿的原则,统一向就读高校提出参保申请,并填写《西安市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情况登记表》,由各高校负责参保资格认定、登记、缴费等工作。其中,城乡低保和重度残疾人家庭的大学生,持户籍所在区(县)民政、残联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由就读高校确认身份、核定个人缴费数额。 (二)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按学年缴费。缴费期为每年9月1日至12月31日,待遇享受期为缴费当年9月1日至次年8月31日。 (三)符合参保条件的大学生应在缴费期内办理参保手续并足额缴费;每年12月31 日后入学、转学、退学的大学生,应及时向所在高校提出申请,由高校为其补办参保或退保手续。 四、医疗待遇 (一)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保障范围为:门诊治疗意外伤害、门诊治疗特殊病种、门诊治疗慢性病和住院治疗(含意外伤害和生育)。

上海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办法.doc

上海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办法 上海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办法 更新:2018-11-28 09:11:44 有关上海基本医疗保险的管理办法您知道吗?不知道的伙伴们快来看一下吧! 上海市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办法如下: 第一条(目的) 为了保障参保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办法人员基本医疗需求,规范和加强基本医疗保险监督管理活动,维护医疗保险基金安全,根据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 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办法适用于对本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以下简称定点医疗机构)、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以下简称定点零售药店)、个人遵守本市基本医疗保险各项规定情况实施监督管理的活动。 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办法所称的基本医疗保险,包括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及其他基本医疗保险等。 第三条(医疗保险监督管理部门)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是本市基本医疗保险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市基本医疗保险监督管理工作。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本辖区内基本医疗保险监督检查工作。 市医疗保险监督检查所受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委托,具

体实施基本医疗保险监督检查等行政执法工作,并根据监管工作需要,充实加强监督检查力量。 发展改革、卫生、食品药品监督、工商行政管理、财政、审计、公安、物价等部门应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配合做好基本医疗保险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医疗保险相关信息系统)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应当建立和完善定点医疗机构执业医师信息系统以及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结算系统,对定点医疗机构及其执业医师在提供医疗服务过程中发生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用进行实时监管,规范定点医疗机构执业医师的医疗服务行为。 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应当根据本市基本医疗保险联网结算的要求,配备必要的联网设备,遵守基本医疗保险信息技术规范和信息安全相关规定,及时、准确上传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结算等相关信息。 第五条(内部管理) 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应当建立健全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制度,配备必要的管理人员,对遵守本市基本医疗保险各项规定的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第六条(医疗保险费用管理) 定点医疗机构应当执行本市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费用预算管理、总额预付费用管理的相关规定,保障参保人员的基本医疗需求,规范医疗保险资金使用。 第七条(重新确定定点资格的情形) 定点医疗机构合并或者机构性质、执业地址、核定床位数发生变更,定点零售药店经营地址或者经营范围发生变更的,应当根据本市有关规定,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重新办理基本医

西安地区大学生国防意识调查

西安地区大学生国防意识调查 调查班级:08030702 班 指导老师:商存慧

大学生是国家发展的重要力量,增强大学生国防意识是增强综合国力的一个重要因素。大学生的国防意识问题越来越受到大家的关注。 本调查通过自制问卷和统计分析相结合,调查西安本地大学生国防意识的现状,进而分析大学生国防意识的特点;提出相应的对策。以此,全面提高大学生的国防意识,激发爱国热情,增强国防观念,促进普通高校国防教育健康发展。 关键词:大学生国防意识;国防教育

1 问题的提出 (4) 2 调查与分析 (4) 2.1 问卷 (4) 2.1.1 问卷设计 (4) 2.1.2 问卷构成 (4) 2.2 对象 (4) 2.3 抽样 (4) 2.3.1 抽样方法 (4) 2.3.2 样本结构 (5) 2.4 问卷回收情况 (5) 2.5 统计分析 (5) 2.5.1 大学生国防意识现状 (5) 2.5.1.1 国防知识调查 (5) 2.5.1.2 国防关注 (5) 2.5.1.3 国防课程认知 (5) 2.5.1.4 国防安全敏锐性 (6) 2.5.1.5 国防责任意识 (6) 2.5.2 大学生国防观念特点 (6) 2.5.2.1 大学生国防观念状况呈现出积极与消极全面与偏离的 复杂特点 6 2.5.2.2 不同性别的大学生在国防意识存在显著差异 (6) 2.5.2.3 不同专业的大学生在国防意识存在显著差异 (6) 2.5.2.4 不同年级的大学生在国防意识存在显著差异,高年级同 学与低年级同学差异较大 (6) 3 讨论 (7) 3.1 加强大学生国防意思的对策 (7) 3.2 关注文科的国防意识 (7) 4 本调查的不足 (7) 参考文献 (7)

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

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范围国家基本医疗保险是由用人单位及劳动者共同缴费建立医疗保险基金,用以避免或减轻劳动者因疾病风险造成的经济损失而进行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那么,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范围是如何规定的呢?详情请见下文。 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范围: 一、国家基本医疗保险不予支付费用的诊疗项目范围 (一)服务项目类 1、挂号费、院外会诊费、病历工本费等。 2、出诊费、检查治疗加急费、点名手术附加费、优质优价费、自请特别护士等特需医疗服务。 (二)非疾病治疗项目类 1、各种美容、健美项目以及非功能性整容、矫形手术等。 2、各种减肥、增胖、增高项目。 3、各种健康体检。 4、各种预防、保健性的诊疗项目。 5、各种医疗咨询、医疗鉴定。 (三)诊疗设备及医用材料类 1、应用正电子发射断层扫描装置(PET)、电子束CT、眼科准分子激光治疗仪等大型医疗设备进行的检查、治疗项目。

2、眼镜、义齿、义眼、义肢、助听器等康复性器具。 3、各种自用的保健、按摩、检查和治疗器械。 4、各省物价部门规定不可单独收费的一次性医用材料。 (四)治疗项目类 1、各类器官或组织移植的器官源或组织源。 2、除肾脏、心脏瓣膜、角膜、皮肤、血管、骨、骨髓移植外的其他器官或组织移植。 3、近视眼矫形术。 4、气功疗法、音乐疗法、保健性的营养疗法、磁疗等辅助性治疗项目。 (五)其他 1、各种不育(孕)症、性功能障碍的诊疗项目。 2、各种科研性、临床验证性的诊疗项目。 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支付部分费用的诊疗项目范围 (一)诊疗设备及医用材料类 1、振成像装置(MRI)、单光子发射电子计算机扫描装置(SPECT)、彩色多普勒仪、医疗直线加速器等大型医疗设备进行的检查、治疗项目。 2、体外震波碎石与高压氧治疗。 3、心脏起搏器、人工关节、人工晶体、血管支架等体内置换的人工器官、体内置放材料。

西安大学生的创业扶持政策

西安大学生的创业扶持政策 西安大学生的创业扶持政策: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积极推进全民创业,逐步建立起具有西安特色的大学毕业生创业支持体系,解决 大学生自主创业过程中存在的门槛较高、培训不足、资金获取渠道 有限、信息交流不畅等问题,有效促进我市全民创业工作再上新台阶,为西安的社会经济发展做出贡献。 西安大学生的创业扶持政策:贷款政策 贷款性质 创业贷款是市政府为促进全民创业,将信贷体系引入自主创业服务体系,与市商业银行共同开发的,由西安市经济技术投资担保有 限公司提供担保,市商业银行自主发放的贷款。 贷款申请对象及条件 (一)贷款对象为在2008年1月1日后创办的,注册地和纳税关 系在西安市辖区,且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研发、生产和服务,或从事 现代服务业、现代农业开发等的小型法人企业。 (二)贷款对象具有创业计划书,且贷款项目具有可行性研究报告。 (三)贷款企业法定代表人为具有西安市户籍,近年来取得毕业证书的大学毕业生(含研究生)及国外留学归国人员。 (四)贷款企业法定代表人具有市创业办认定的创业培训合格证书。 (五)贷款企业法人代表或实际控制人无违法乱纪行为、无不良信用记录。 贷款用途、期限、利率、还款方式和额度 (一)贷款用途:创业贷款主要用于企业的生产性固定资产购置、企业流动资金等正常经营的资金需求。

(二)贷款期限:创业贷款的期限一般不超过二年。贷款到期前由借款人提出申请,经市商业银行审核同意后可办理展期。 (三)贷款利率:创业贷款的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 (四)还款付息:创业贷款原则上实行到期一次还本、按季或按月结息。 (五)贷款额度:创业贷款额度根据创业项目的实际资金需求确定,原则上不超过50万元。 贷款申请程序 (一)贷款申请人取得市创业办认定的创业培训合格证书后,持创业计划书或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向市科技局提出项目技术性、可行 性评审申请。 (二)贷款申请人持市科技局项目评审意见到西安市经济技术投资担保有限公司申请并办理担保手续。 (三)贷款申请人持西安市经济技术投资担保有限公司的贷款担保意见书到市商业银行经办支行申请贷款。 (四)市商业银行按照贷款发放程序独立审核并决定是否发放贷款。在审核的各个环节,凡是提出否定性意见的,应向市创业办和申请 人本人出具书面意见。 贷款管理 创业贷款的日常监督管理和稽核工作由市商业银行和西安市经济技术投资担保有限公司共同负责,两部门要提高金融服务效率,加 强对贷款的跟踪检查,制定切实可行的风险防范措施,有效防范贷 款风险。 西安大学生的创业扶持政策:对各方要求 (一)市科技局和西安市经济技术投资担保有限公司应分别在30 个和15个工作日内完成相关评审、审查,并出具评审、审查意见。

河南省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

河南省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

【发文机关】:河南省人民政府 【文号】:豫政[2001]51号 【主题词】: 各直辖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 《河南省省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河南省省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障职工基本医疗,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8〕44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施意见的通知》(豫政〔1999〕38号),结合省直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原则是; (一)基本医疗保险的水平要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 (二)省直统筹范围内的所有用人单位及其职工都要参加基本医疗保险; (三)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共同负担,统筹基金要做到以收定支,收支平衡, (四)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帐户相结合。 第三条驻郑州市区的省直单位、中央驻郑州市区的省级机构及其职工,退休人员(以下简称职工)参加省直基本医疗保险。 第四条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为省直医疗保险的行政主管机构,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医疗保险的有关政策和办法,省社会医疗

保险中心(以下简称省医保中心)为省直医疗保险的经办机构,负责省直基本医疗保险费的筹集、支付和管理,承担公务员医疗补助的具体经办工作,为职工提供医疗保险服务。 第二章基金的筹集 第五条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用人单位的缴费率为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的8%,职工缴费率为上年度本人工资收入的2%。今后,随着经济的发展和职工工资收入的提高,经批准可适当调整单位和个人缴费率。 工资总额和工资收入的计算口径按统计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退休人员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第六条职工年工资收入高于本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300%作为缴费基数;职工年工资收入低于本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60%作为缴费基数。 第七条用人单位及其职工个人必须按月足额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职工个人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从职工工资收人中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及其职工个人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可由用人单位直接缴纳或委托银行代扣代缴,存入省医保中心在国有商业银行开设的医疗保险基金收入专户。实行财政统一发放工资的单位,职工个人应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由代发工资银行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及其职工自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次月起,按本实施办法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第三章统筹基金和个人帐户

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制度

基本医疗保险管理 制度

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制度 为了做好本院医保工作,为参保人员提供医疗服务,保证我院医疗保险诊疗工作的有序开展,根据省、市、区医保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一、门诊管理 1、参保病人来院就诊应持医保卡和身份证及病历本到窗口挂号,各窗口工作人员应主动询问是否为参保人员,校对医保卡与证历本是否相符。 2、就诊医生应按照医保有关规定,对就诊人员进行身份验证,杜绝冒名就诊。 3、检查、治疗、用药要按规定认真书写门诊病历;属“特殊病种患者”应主动出示专用证历本,医师亦应主动询问;符合规定病种的检查、治疗及用药应记在规定病种病历中。 二、住院管理 1、参保人员住院时病区医师或护士首次询问病史一定要问清参加医保类别,并进行身份验证,杜绝冒名住院;外伤病人医师一定要详细询问外伤的原因、地点,杜绝交通事故、自杀、自残、打架斗殴、职工工伤列入医保住院范畴,同时填写外伤登记表,登记表上须有单位或街道、村委证明盖章。 2、收费项目必须与医嘱相符,有费用发生的检查项目,要把检查结果附在住院病历中,保持病案的完整。

3、期间需审批的药品、治疗及诊疗项目,使用前(除急诊外)均需审批;属自理、自费的项目,医师在使用前向病人或家属讲明(或填写知情同意书),请病人或家属签名后生效。 4、费用必须按明细输入,不得按收费大项输入(如检查费、治疗费、材料费等);自费项目不得用其它项目名称替代收费。 5、出院带药根据病情,一般不得超过15天量(按住院用量计算)。规定病种、高血压、冠心病、糖尿病、肝炎、肺结核、出院带药不超过一月量。出院后需做的各项检查、治疗,包括换药、都不得记入病人住院费用中。 6、出院时护理部均应出具出院的疾病诊断,不输入出院诊断一律不能结帐。 三、卫生材料审批管理 1、医用卫生材料的临床使用需经相关职能部门审核、分管领导审批同意(已经批准的除外)。 2、审批流程: (1)由临床医生填写“新增卫生材料采购申请表”,表中材料名称、规格、用途、材料生产单位、代理单位、需要数量、参考单价等项目需填写完整,科主任签署意见。 (2)财务科根据《贵州省医疗服务价格标准》中的相关规定,由物价员审核并签署意见。 (3)医保办根据《贵州省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项目目录》中的相关规定,由医保经办人员审核并签署意见。

百万大学生留西安就业创业5年行动计划

百万大学生留西安就业创业5年行动计划 为贯彻落实市第十三次党代会部署,吸引更多高校毕业生在西安就业创业,为大西安建设留下宝贵的人才资源,市委、市政府决定实施?百万大学生留西安就业创业5年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围绕?聚焦‘三六九’,振兴大西安?奋斗目标,大力实施人才强市、就业优先战略,按照?统筹规划、分步实施?原则,着力完善扶持大学生就业创业政策,优化就业创业环境,提升就业创业服务水平,创造更多适合大学生的高质量就业岗位,加大西安整体形象宣传力度,吸引更多大学生关注西安、爱上西安、留在西安、建设西安,力争每年大学生留西安比例显著提高,确保实现?5年留百万大学生?的目标。 二、行动任务 (一)召开大学生就业创业座谈会。 每年召开西安市大学生就业创业联盟、白鹿原大学城就业创业促进联盟年会暨大学生就业创业座谈会,分析就业形势,宣传就业创业鼓励政策以及就业创业环境,动员社会各界关注支持大学生在西安就业创业。(市人社局负责) (二)组织就业创业宣讲团进高校。 由市领导,区县、开发区和相关部门负责人及成功企业

家、投资人、创业导师等组成宣讲团,赴高校开展宣讲。重点宣传市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西安未来5年发展的宏伟蓝图和美好前景,阐释西安的国家战略优势、地理区位优势、?双创?优势、产业和军民融合发展优势、历史文化优势等,解读鼓励大学生留西安就业创业政策举措(包括人才新政、户籍新政、安居新政等),宣传区县和开发区、重点产业、重点企业人才需求,增进大学生对西安市情的认识和情感认同,促使他们留在西安扎根发展,投身城市建设。每年至少在25所高校开展宣讲活动。(市人社局牵头,市委人才办、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市国资委、市投资委、市商务局、市房管局、市旅发委、市工商局、市地税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配合,各区县、开发区负责) (三)开展系列校园行活动。 每年开展?创业西安校园行?(市本级12场)、?区县(开发区)书记、区长(主任)校园行?(城六区、各开发区分别至少6场)、?创业沙龙进校园??创业大咖进校园??创业明星进校园?(高新、曲江、碑林、长安、雁塔分别至少6场)等活动,宣传西安、推介西安、解读政策、发布需求,引导大学生转变观念、关注西安。(市人社局、市科技局牵头,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工信委配合,各区县、开发区负责) (四)开展校园精准招聘活动。 组织西安重点企业、重点单位赴高校开展校园招聘活

西安市高校女大学生体育消费的情况调查与

价值工程 0引言 随着2012年伦敦奥运会刚刚落下帷幕,一股体育消费的经济热潮正席卷而来,体育消费作为一种时尚也已经 进入大学生的生活。 高校女大学生,是学校的半边天,她们正处在身体素质以及体育运动强度和频率的巅峰时期,并 且有着相对自主的消费能力、 较高的文化素质、深远的思想和强烈的主体意识。她们是新时代的消费群体, 她们代表着新的消费理念,有着不同于其他消费群体的独特见解 和适应自己的消费方式。 本文对西安市高校女大学生的体育消费状况及消费动机进行调查研究,归纳出西安市女大学生的体育消费特点,揭示其进行体育消费的目的,指导女大学生正确的体育消费,提高其体育消费意识,形成科学合理的消费观念。 1研究对象与方法 1.1研究对象本文研究对象为西安市高等院校在校女大学生,随机抽取了西安电子科技大学、西安外事学院、西安欧亚学院、长安大学、西京学院、西安翻译学院、西北政法大学、西安外国语大学八所高校作为样本进行调查研究,样本总数为3623人。本次调查共发出调查问卷3623份,回收有效问卷2133份。被调查学生学历:本科74%,专科24%;年龄在19~25之间。 1.2研究方法 1.2.1文献资料法搜集及参阅了当前国内关于消费、体育消费、消费心理学、动机理论等方面的文献资料。 1.2.2访谈法通过本人在2010年9月至2012年4月在陕西省西安市多所高校的进行观察访谈,并与部分女大学生就体育消费进行交流。 1.2.3问卷调查法本文依据研究目的设计了《西安市高校女大学生体育消费调查问卷》,根据专业进行了抽 样调查,随机在八所高校现场发放调查文卷3623份, 回收有效问卷2133份。 1.2.4数理统计法运用计算机软件SPSS 对数据进行录入。 2结果与分析 2.1问卷调查整体分析 调查表明,女大学生对体育促进身体、心理、审美和社会性各方面功能的认识较为全面,形成了一定的价值观体系。尤其对“形体健美、学习需要”等比较重视,这表明女大学生特有的态度和现代女性在塑造自我、身心完善等方面的需求。 如表1所示,女大学生的日常生活与体育联系越来越紧密,且体育意识较强。即78.8%的学生认为人的一生应该常锻炼;有18.5%的学生同意这种看法,但自己做不到;有1.5%的学生的认为只是在情绪不适时或在某种约定下才会去锻炼;只有1.2%的人表示不接受这种观念。 如表2所示,女大学生体育实物消费中的100元以下 占18.6%,100~150元的占32.30%,150~200元的占35.70%,200元以上的占13.30%。经过调查研究西安市女 —————————————————————— —作者简介:李季(1987-),男,安徽滁州人,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 为体育社会学;陈丽霞(1974-),女,安徽淮南人,副教授,研究方向为体育社会学。 西安市高校女大学生体育消费的情况调查与分析 Investigation and Analysis on Xi'an University Female Students'Sports Consumption 李季LI Ji ;陈丽霞CHEN Li-xia (陕西师范大学体育学院,西安710062) (Institute of Physical Education ,Shaanxi Normal University ,Xi'an 710062,China ) 摘要:本文运用文献资料法、问卷调查法、数理统计法等研究方法对西安市高校女大学生参与体育消费的现状进行了调查和研 究,分析了西安市女大学生体育消费的动机、消费内容和影响因素,并提出了相应的对策,以促进女大学生体育消费水平的发展。Abstract:This paper made investigation and study on Xi'an female college students'participation in sports consumption using the method of literature,questionnaire,mathematical statistics and other research methods,analysed their consumption motivation,consumer content and influence factors,and put forward the corresponding countermeasures,in order to promote the development of the female college students'sports consumption level. 关键词:女大学生;体育消费;调查与分析 Key words:female university students ;sports consumption ;investigation and analysis 中图分类号:G647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4311(2012)32-0270-02 表1女大学生的体育意识体系(%) 强身健体心情愉快形体健美学习需要丰富余暇校园交往其他女 16.59 15.86 16.84 16.66 13.98 10.09 20 表2女大学生体育消费水平比较 性别人数结构消费%<100元100~150元150~200元>200元0元女3623 实物 型 18.632.335.713.4劳务型 59.7 24.3 8.0 3.7 4.3 ·270·

20101111161406926医保管理办法

广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就医指南 (第三版) 一、城镇职工医保卡 (一)领卡后的注意事项 1. 核对医保卡及存折上的姓名、居民身份证号码等资料。如资料有误,单位在职人员、灵活就业人员、按月缴纳医保费的退休人员请尽快到办理参保手续的地税部门变更;已缴满10年医保费的退休人员和社会申办退休人员需更改资料的,先告知所属单位或退管办(所),再由单位或退管办(所)经办人到对应的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变更。 2. 尽快修改密码。可在制卡银行广州市区内的任一营业网点或其多媒体查询机、ATM 机上修改密码。 (二)医保卡的使用 1. 医保卡是参保人员就医和记录、使用个人医疗账户资金的凭证,必须妥善保管。 2. 就医、配(购)药、办理出入院手续时必须出示医保卡。 3.医保卡挂失、密码挂失、损坏卡重制等相关业务,均可到制卡银行广州市区内任一营业网点办理。在此期间,可暂凭银行开具的挂失证明或重制卡回执及有效身份证件到定点医疗机构按规定办理就医手续。 银行服务电话: 中国光大银行:95595 中国农业银行:95599 广州银行(原广州市商业银行):96699 4. 城镇职工医保参保人从正常缴费的次月起,每月18日后

参保人员可持卡到标识有“广东银联”的自动柜员机、制卡银行广州市区内任一营业网点,或通过制卡银行的服务电话对个人医疗账户注资情况进行查询。 参加住院保险及外来从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不设立个人医疗账户,无资金划入医保卡中。 5.按照市委、市政府推广应用社保(市民)卡的要求,我市将分批组织医疗保险参保人申(换)领广州市社会保障卡及老年人社保卡(简称“社保卡”)。社保卡是我市社会医疗保险参保人办理医疗保险相关业务的电子凭证,已具备医保功能的社保卡将代替原医保卡,医疗保险相关就医流程、就医手续保持不变。 广州市市民服务和社会保障卡管理中心电话:83366288。 (三)个人账户支付范围 参保人员在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统筹区内,可使用个人医疗帐户资金支付本人及其亲属的以下费用: (一)缴交社会医疗保险费。 (二)在本市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属于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 (三)在本市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预防接种及体检费用。 (四)在本市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及医疗用品的费用。 提示:1.参保人亲属使用参保人个人帐户资金就医、购药时,应向定点医、药机构出示参保人医保卡及亲属本人身份证以便查核、登记。 2.参保人应按规定使用个人帐户资金,不得采取各种违法违规手段套取个人帐户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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