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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制性详细规划技术路线

控制性详细规划技术路线
控制性详细规划技术路线

控制性详细规划技术路线

1 设计思路

1、1技术路线

????技术路线图

前期策划(重点1)--现状调研(重点2)--方案编制(重点3)--汇报论证(重点4)--报批归档(重点5)--质量与服务保障(重点6)

????重点详解

重点1:前期策划

1、项目组成立,内部分工,责任到人,总体工作计划安排;

2、副总、项目负责人主持,台州市总规、椒江区分区规划与地方控规编制技术规范文件学习,理解与常规不同之处,并留有记录;

3、针对下陈、三甲片区的区域协调、功能定位及较复杂的现状条件,编制系列调查表格与调查要求规则,并经副总、项目负责人修改确定,重点开展对企业与农村社区的问卷调查;

4、根据控规编制工作的一般规则,提出需甲方提供的资料清单与配合事宜。

重点2:现状调研分析

1、接收甲方提供的地形图,调研外围及内部已确定的“六线”(道路、绿地、河道、文保、市政、高压下走廊)与背景资料;

2、听取当地有关部门对片区概况、发展态势及有关规划、近期建设动向与相关专业规划的介绍;

3、进行系统的土地利用、产权属性与建筑、风貌景观等开展田野调查,根据制订的调查规则进行图上作业、标注、拍照等,同时对重要企事业单位、大用地单位、重要建筑、可能进行规划调整的产权单位与设施进行发展调查;

4、系统对所属政府有关部门、业主单位或其上级主管部门进行调查,如人口、公共设施与市政设施、大单位等;

5、系统对相关规划及管理信息进行调查;

6、进行土地利用等现状图件的电子版汇总制作,发现问题及时进行补充调查。

重点3:方案编制

1、编制现状调研分析报告,进行院内部讨论交流,重点在与城市关系与片区理解,上位与周边规划关系研讨,类似案例研究;

2、对发展思路、空间布局进行多方案比较,要求参加的规划专业人员均应提供一个以上方案,并进行内部交流,在此基础上汇总形成概念性初步方案;

3、多方案初步构思与甲方进行内部交流,同时,进行必要的补充现状调研;

4、在多方案比选与与甲方充分沟通基础上,形成控规的方案成果。

重点4:汇报论证

1、在现状调研阶段应召开有关部门、主要产业区、大单位座谈会,征求其意见;

2、在初步方案、正式方案阶段应向甲方提供合格成果与进行现场汇报;

3、在成果公示(如有需要)与论证审查阶段,应做好协助工作。

重点5:报批归档

为报批归档提供合格材料。

重点6:质量与服务保证

见工作组织。

1、2规划重点

1、发展分析

通过对自然环境、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建设条件与土地使用性质、产权属性、城市空间、景观资源进行全面调查与综合评价基础上,与城市总规、地区与园区发展动力等要求相结合,按照现代城市发展、更新、再开发的一般规律,制订本地区的总体发展策略与功能定位、形象定位,明确下陈、三甲之间的功能分工。

2、空间布局

在发展分析基础上进行方案比较、功能布局与开发强度及景观控制,突出产业发展与重要基础设施控制、人居环境改善、动静交通有序、与绿廊等周边环境相衔接及区域特色建立、重点节点城市设计构想等内容,通过本规划谋求地区持续、与谐与特色化发展。

3、面向操作性的方法创新

本区面积较大同时各类现状情况较为复杂,可操作性就是本规划需要强调的重点内容之一。a:规划在现状调查阶段将注重产权属性调查、“六线”调查、企业与农村社区的问卷调查等;b:

《城市规划制图图例(试行)》技术说明

附件一: 《城市规划制图图例(试行)》技术说明 一、图例的适用范围与作用 第1条.该图例适用于城市总体规划中的中心城区用地布局现状图、规划图和控制性详细规划用地布局现状图、规划图, 该图例可作为规划总图CAD图例绘制的统一技术标准。 二、图例的分类依据 第2条.该图例的建设用地分类依据为新版《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 三、图例的分类范围与精度 第3条.该图例分类范围涵盖《城乡用地分类和代码》规定中的“H”类的全部用地类别(“H1—H9”)和《城市建设用 地分类和代码》规定中的全部用地类别。 第4条.该图例分类深度涵盖《城乡用地分类和代码》类和《城市建设用地分类和代码》规定中的大、中、小全部类别。 四、图例的绘制原则 第5条.颜色选择以AutoCAD颜色索引为基础。 第6条.图例中相同大类的图例颜色应尽量处于同一色系。 第7条.当新版《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 (GB50137-2011)与旧版《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 地标准》(GBJ137-90)涉及的用地性质相同或相近时,

应尽量沿袭旧版图例绘制的习惯。 第8条.图例中大类以“颜色”作为用地性质的表达形式;中类和小类出两种版本: 一种版本是中类以“颜色”为主, 其中部分以“颜色+符号”作为用地性质的表达形式;小 类以“颜色”、“颜色+符号”或“颜色+用地代码”作为 用地性质的表达形式(注: “颜色+符号”的小类用地性 质亦可用“颜色+用地代码”代替);另一种版本是中类 以“颜色”为主,其中部分以“颜色+文字符号”作为用 地性质的表达形式;小类以“颜色”、“颜色+文字符号” 或“颜色+用地代码”作为用地性质的表达形式(注: “xx 色+文字符号”的小类用地性质亦可用“颜色+用地代码” 代替)。 第9条.当总图中某一类用地仅划分到“大类”时,应使用“城市建设用地(大类)制图图例”,且该类用地的“大类” 与“中小类”不得同时出现。

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局关于印发《上海市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调整规

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局关于印发《上海市控制性详细规划局 部调整规定(试行)》的通知 【法规类别】城市规划与开发建设 【发文字号】沪规划[2007]1107号 【发布部门】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局 【发布日期】2007.10.23 【实施日期】2007.11.01 【时效性】失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失效依据】上海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关于公布第二批废止和宣布失效的局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局关于印发《上海市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调整规定(试行)》的通知 (沪规划[2007]1107号) 各区(县)规划局、各派出机构: 为了进一步加强规划管理,完善规划管理体制机制,提高规划管理效能,规范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调整方案的编制与审批,根据建设部《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和《上海市城市规划条例》等有关规定,我局制定了《上海市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调整规划管理规定(试行)》,经2007年8月24日局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自2007年11月1日起试行。

此前我局发布的文件中涉及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的规划管理规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 执行中如有问题和建议,请及时反馈我局。 二○○七年十月二十三日上海市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调整规定(试行) 第一条(目的与依据) 为进一步加强规划管理,提高城市规划的科学性和合理性,规范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调整的编制与审批,保障城市规划有效实施,根据建设部《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和《上海市城市规划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原则与适用) 经法定程序批准的控制性详细规划是本市城市规划实施管理的法定依据,必须严格执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调整。 凡因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单元规划等上位规划发生重大变更,或者因设立重大建设项目,确需对已经法定程序批准的控制性详细规划主要功能或总体布局等产生调整的,按照法定程序修编控制性详细规划,并报原审批部门审批。 因本规定第三条所列情形而确需对已经法定程序批准的控制性详细规划进行局部调整的,必须按照规划合理、程序规范和信息公开的原则,按本规定的相关程序和要求执行。

控制性详细规划技术路线图文

控制性详细规划技术路线 1 设计思路 技术路线 ????技术路线图 前期策划(重点1)--现状调研(重点2)--方案编制(重点3)--汇报论证(重点4)--报批归档(重点5)--质量与服务保障(重点6) ????重点详解 重点1:前期策划 1、项目组成立,内部分工,责任到人,总体工作计划安排;

2、副总、项目负责人主持,台州市总规、椒江区分区规划与地方控规编制技术规范文件学习,理解与常规不同之处,并留有记录; 3、针对下陈、三甲片区的区域协调、功能定位及较复杂的现状条件,编制系列调查表格和调查要求规则,并经副总、项目负责人修改确定,重点开展对企业和农村社区的问卷调查; 4、根据控规编制工作的一般规则,提出需甲方提供的资料清单和配合事宜。 重点2:现状调研分析 1、接收甲方提供的地形图,调研外围及内部已确定的“六线”(道路、绿地、河道、文保、市政、高压下走廊)和背景资料; 2、听取当地有关部门对片区概况、发展态势及有关规划、近期建设动向和相关专业规划的介绍; 3、进行系统的土地利用、产权属性和建筑、风貌景观等开展田野调查,根据制订的调查规则进行图上作业、标注、拍照等,同时对重要企事业单位、大用地单位、重要建筑、可能进行规划调整的产权单位和设施进行发展调查; 4、系统对所属政府有关部门、业主单位或其上级主管部门进行调查,如人口、公共设施和市政设施、大单位等; 5、系统对相关规划及管理信息进行调查; 6、进行土地利用等现状图件的电子版汇总制作,发现问题及时进行补充调查。 重点3:方案编制 1、编制现状调研分析报告,进行院内部讨论交流,重点在与城市关系和片区理解,上位与周边规划关系研讨,类似案例研究; 2、对发展思路、空间布局进行多方案比较,要求参加的规划专业人员均应提供一个以上方案,并进行内部交流,在此基础上汇总形成概念性初步方案;

南京市控制性详细规划制图标准

南京市控制性详细规划 计算机辅助制图规范及成果归档数据标准 (NJGBBC 03-2005) 南京市规划局 南京市城市规划编制研究中心 2005年9月

南京市控制性详细规划计算机辅助制图规范及成果归档数据标准 目录 第一章:计算机辅助制图规范 (1) 一、设计标准 二、支撑系统 三、制图精度 四、坐标系 ………………………………………… ………………………………………… ………………………………………… ………………………………………… ………………………………………… ………………………………………… ………………………………………… ………………………………………… ………………………………………… ………………………………………… ………………………………………… ………………………………………… ………………………………………… ………………………………………… ………………………………………… ………………………………………… 1 1 1 1 五、地形图1 六、图层管理2 七、配套设施标注符号管理 八、城市规划用地汇总表格式 九、城市建设用地平衡表格式 十、文字标注 39 33 33 35 35 37 37 38 38 40十一、图形规则 十二、图纸版式 十三、出图设置 第二章:规划成果数据归档标准 一、文件存储标准 二、图纸数据归档标准

第一章:计算机辅助制图规范 一、设计标准 计算机辅助城市规划设计,应遵循下列标准与办法: 《城市规划编制办法》(1991年9月3日); 《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实施细则》(1995年6月8日); 《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 《城市规划制图标准》(CJJ/T97-2003); 《南京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技术规定》(2005年) 《南京新建地区公共设施配套标准规划指引》(2005年) 二、支撑系统 硬件要求:Pentium450及其以上等价处理器;内存64MB以上。 软件平台:Windows2000及其以上;AutoCAD R14及其以上;Microsoft Office 2000及其以上。 三、制图精度 以米为单位,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四、坐标系 采用南京92地方坐标系统; 坐标系应为世界坐标系(WORLD坐标系),基于坐标系的所有成果数据采用模型空间; 禁止对坐标系和成果数据进行旋转、平移、缩放。 五、地形图 地形图单位: 1个单位代表1米;

上海市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调整(doc 11页)

上海市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调整(doc 11页)

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局关于印发 《上海市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调整规定(试行)》的通知 沪规划(2007)1107号 各区(县)规划局、各派出机构: 为了进一步加强规划管理,完善规划管理体制机制,提高规划管理效能,规范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调整方案的编制与审批,根据建设部《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和《上海市城市规划条例》等有关规定,我局制定了《上海市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调整规划管理规定(试行)》,经2007年8月24日局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自2007年11月1日起试行。 此前我局发布的文件中涉及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的规划管理规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 执行中如有问题和建议,请及时反馈我局。

二○○七年十月二十三日 上海市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调整规定(试行) 第一条(目的与依据) 为进一步加强规划管理,提高城市规划的科学性和合理性,规范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调整的编制与审批,保障城市规划有效实施,根据建设部《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和《上海市城市规划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原则与适用) 经法定程序批准的控制性详细规划是本市城市规划实施管理的法定依据,必须严格执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调整。 凡因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单元规划等上位规划发生重大变更,或者因设立重大建设项目,确需对已经法定程序批准的控制性详细规划主要功能或总体布局等产生调整的,按照法定程序修编控制性详细规划,并报原审批部门审

批。 因本规定第三条所列情形而确需对已经法定程序批准的控制性详细规划进行局部调整的,必须按照规划合理、程序规范和信息公开的原则,按本规定的相关程序和要求执行。 第三条(定义) 因相关的专业系统规划、专项规划(含控制线规划)或因建设项目其它规划实施条件发生变化,导致已经批准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确定的部分规划控制线、局部地块用地性质等强制性控制指标调整的,属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调整。 因重要地区编制城市设计或修建性详细规划确需对已经批准的控制性详细规划作局部调整,经本规定第五条规定的程序认定后方可进行。 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调整分为技术性局部调整和一般性局部调整。 (一)以下情形可以认定为控制性详细规划技术性局部调整: 1、符合城市规划导向、满足地区功能发展要求以及用地性质兼容性规定等要求的规划用地性质、用地布局或地块边界的调整。 (1)住宅用地调整为社区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公共绿地的;

上海控制性详细规划

上海市控制性详细规划技术准则 上海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 二〇一一年六月

目录 1.总则 (1) 1.1.目的和依据 (1) 1.2.适用范围 (1) 1.3.基本要求 (1) 1.4.编制范围 (1) 1.5.规划原则 (2) 1.6.编制深度 (2) 1.7.控制性详细规划强制性内容 (2) 2.术语 (4) 3.土地使用 (7) 3.1.规划导向 (7) 3.2.用地分类 (7) 3.3.混合用地 (12) 4.开发强度 (15) 4.1.规划导向 (15) 4.2.控制方法 (15) 4.3.中心城及宝山新城、闵行新城、虹桥商务区等的开发强度控制 (15) 4.4.其它城镇的开发强度控制 (16) 4.5.地块容积率的确定 (17) 4.6.其它用地开发强度控制 (17) 5.空间管制 (18) 5.1.规划导向 (18) 5.2.空间景观构架 (18) 5.3.建筑高度 (21) 5.4.建筑界面 (22) 5.5.公共空间 (23) 5.6.风貌保护 (23) 5.7.地下空间 (24) 5.8.其它 (25) 6.住宅 (26) 6.1.规划导向 (26) 6.2.基本要求 (26) 6.3.具体标准 (26)

7.公共服务设施 (28) 7.1.规划导向 (28) 7.2.基本要求 (28) 7.3.区级公共服务设施 (28) 7.4.社区级公共服务设施 (30) 7.5.基础教育设施 (32) 8.生态环境 (34) 8.1.规划导向 (34) 8.2.基本要求 (34) 8.3.生态建设 (34) 8.4.防护距离 (35) 9.综合交通 (37) 9.1.规划导向 (37) 9.2.基本要求 (37) 9.3.道路系统 (38) 9.4.轨道交通系统 (41) 9.5.交通枢纽 (42) 9.6.常规公交 (43) 9.7.出租车 (44) 9.8.加油(气)站 (44) 9.9.静态交通 (45) 9.10.慢行系统 (46) 9.11.地块机动车出入口控制 (47) 10.市政设施 (48) 10.1.规划导向 (48) 10.2.基本要求 (48) 10.3.给水 (48) 10.4.雨水 (50) 10.5.污水 (51) 10.6.供电 (52) 10.7.燃气 (54) 10.8.通信 (55) 10.9.邮政 (55) 10.10.环卫 (56) 10.11.水系 (57) 10.12.市政设施的设置方式 (58) 11.防灾避难 (60) 11.1.规划导向 (60) 11.2.基本要求 (60) 11.3.防洪除涝 (60)

控制性详细规划与法定图则(讲演稿)

控制性详细规划与法定图则 李迅 (2004年6月17日) 1.什么是控制性详细规划 2.控制性详细规划产生的背景和条件 3.控制性详细规划的作用与适用范围 4.如何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程序、内容、深度、成果表达) 5.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特点 6.法定图则产生的背景和条件 7.法定图则编制、审批、实施制度 8.法定图则编制方法(内容和深度) 9.法定图则与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比较

1.什么是控制性详细规划 我国详细规划分为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两个层次。控制性详细规划是以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为依据,以落实总体规划(分区规划)意图为目的,以土地使用控制为重点,详细规定建设用地性质、使用强度和空间环境,规定各类用地适建情况,强化规划设计与管理结合、规划设计与开发衔接,将总体规划的宏观控制要求,转化为微观控制的转折性规划编制层次。自1988年温州、桂林等城市开展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时间以来,全国各地陆续进行了这方面的工作。经过几年各地的全面推行和实践,证明控制性详细规划是我国城市规划编制工作中不可缺少的编制层次。同时,我国于1991年10月颁布施行的《城市规划编制办法》中,已经明确了控制性详细规划作为城市详细规划编制阶段中的第一编制层次。 《城市规划编制办法》(1991年9月3日建设部令第14号发布)第二十一条规定,“详细规划的主要任务是:以总体规划或者分区规划为依据,详细规定建设用地的各项控制指标和其他规划管理要求,或者直接对建设作出具体的安排和规划设计。详细规划分为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第二十二条规定,“根据城市规划的深化和管理的需要,一般应当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以控制建设用地性质、使用强度和空间环境,作为城市规划管理的依据,并知道修建性详细规划的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的任务是:以总体规划或者分区规划为依据,详细规定建设用地的各项控制指标和其他规划要求,作为规划管理的依据,并指导修建性详细规划。” 2.控制性详细规划产生的背景和条件 2.1控制性详细规划产生的背景 我国的城市规划编制程序,以前基本为“总体—分区—详细”这样一个模式,随着我国的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逐步建立,我国的城市规划编制工作在长期的实践过程中,不断总结、不断吸取国内外有益经验、不断适应新形势,使我国的城市规划编制程序不断地充实和完善,因此控制性详细规划的

控制性详细规划CAD制图要求规定(参考模板)

控制性详细规划CAD制图要求规定 一、图幅要求 控规成果统一采用A0或A0加长幅面,标准A0图幅的外框线尺寸为1189mm(宽)×841mm(高),电子数据单位为2378×1682(1:2000)。图幅的加长应是标准图幅的八分之一的整数倍,如下表: 加长倍数图纸尺寸电子图框尺寸 A0 1189×841 (1189×841)×K A0+1/8 1338×841 (1338×841)×K A0+2/8 1487×841 (1487×841)×K A0+3/8 1635×841 (1635×841)×K A0+4/8 1784×841 (1784×841)×K ……………… 注:K为比例系数,1:1000为1,1:2000为2,……。 二、字体要求 1、字体及字型: 全套控规电子文档的字体原则上只允许以下5种设置,除此五种字体外,图中不应出现其它字体名称。

序号字体名称 (text style name)字型名称 (font name)用途 1 Standard 宋体(黑体)限用于各种线型等缺省字体 2 黑体黑体用于图名、图例、图签等 3 宋体宋体用于说明、表格、地名(单位名称、河流)、路名、图签等 4 楷体楷体_GB2312 其他备用字体 5 英文数字 Romantic 用于各种工程及土地利用控制参数标注、比例及比例尺标注 注:可根据不同需要改变字体的Height和Width factor参数。 若需竖排字体时,字体名称应取为

“黑体0、宋体0,楷体0”,相对应的字型为“@黑体、@宋体、@楷体”。 2、字体大小: 标题:大标题字高25K~30K;小标题字高15K~20K;图名字高15K;字宽根据图面构图自定。 图例:图例字高5K,字宽1.2(特殊情况自定)。 路名:正图路名字高3K~5K;附加图(如结构图、区位图等)字高为2K~3K;字宽建议0.7。 地名:正图地名字高4K~6K;附加图字高为2K~3K。 说明:说明字高3.5K~5K(特殊情况可为3K);字宽为0.7(特殊情况可再小)。比例及比例尺:比例字体采用“英文数字”,字高10K;字宽为1;位于风玫瑰下方。比例尺字体采用“英文数字”,字高4K,字宽为0.7。 工程参数标注:字体为“英文数字”,字高为3~3.5K,字宽为0.7。 其他:图中大面积出现的字体字高宜为4K左右(纸质图纸实际字高约为5mm );其余个别特殊字体大小根据图面构图自定。

西安市规划局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调整审批程序管理规定(暂行)

西安市规划局控制性详细规划 编制、调整审批程序管理规定(暂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西安市规划局对控制性详细规划(以下简称“控规”)的编制管理,提高控规审查审批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陕西省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西安市城市规划管理条例》和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西安市规划局审查、审批(报批)应由本局审查审批(报批)的中心城和规划区范围内重要地区控规或其局部调整,适用本规定。市域其他地区的控规审查审批,由区(市)县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参照此规定进行管理。 第三条控规审批管理的内容主要包括控规(含大纲图则和详细图则两种形式,下同)的审查和审批(或报批),控规局部调整的审查和审批(或报批),以及控规编制、调整成果的管理和维护。 “大纲图则”是指按《西安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技术规定》有关要求编制,并经审批的大纲性控规图则,“详细图则”是指按《西安市规划局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技术管理规定(暂行)》有关要求和“大纲图则”编制,不经公示、但经过审批的控规详细图则。我局现已编制、未经公示但审批完成的控规全部

属于“详细图则”。 第四条控规方案审查审批的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陕西省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西安市城市规划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 2、《西安市规划局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办法(暂行)》、《西安市规划局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技术规定(暂行)》、《西安市规划局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调整技术管理规定(暂行)》等国家、省、市规范、标准、文件; 3、编制项目的上层次规划和相关规划; 4、项目范围内及相关区域的自然、经济和社会条件。 第二章控规的审批(报批) 第五条西安市规划局对控规成果的审批程序,包括初审、会审和审批(报批)三个阶段。 第六条初审程序 初审程序包括规划局内各部门审查和专家技术审查(对控规“大纲图则”进行审查,原则上应邀请专家参与初审)。必要时可邀请市民代表参加初审。 一、接收申请 由总工办负责统一接收控规编制单位的6套报审资料。 报审资料包括: 1、《控规方案初审申请表》(1号表); 2、符合要求的控规图说文件。图说文件除包含有关资质证

对接控制性详细规划图则的城市设计管控方法探索——以无锡市区为例

对接控制性详细规划图则的城市设计管控方法探索——以无锡市区为例 发表时间:2020-04-09T07:52:42.175Z 来源:《建筑细部》2019年第22期作者:赵毅 [导读] 本文尝试探索城市设计“图则怎么画”和“规划怎么管”的问题,以标准图则的形式提供转译标准,将城市设计管控纳入控规为主的规划管控体系,落实城市设计意图,支持城市设计领域的日常规划管理活动。 赵毅 无锡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江苏省无锡市 214000 摘要:本文尝试探索城市设计“图则怎么画”和“规划怎么管”的问题,以标准图则的形式提供转译标准,将城市设计管控纳入控规为主的规划管控体系,落实城市设计意图,支持城市设计领域的日常规划管理活动。 关键词:城市设计管控;城市设计图则;城市设计成果转译;无锡市 1.引言 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国家对城市设计日益重视,城市设计管控的相关研究也在不断发展完善中。许多城市往往是先完成了若干地区的城市设计编制项目,之后才陆续研究和实施城市设计管控的相关内容。常见的一个难题是,如何在规划层面进行管控,将城市设计规划意图落实在地块规划条件之中,进一步指引具体项目的建设。 就体系而言,现有总规-控规为主的法定规划体系业已成熟,城市设计管控应当与之充分结合;就内容而言,城市设计成果应进行标准化转译,从管理到使用上跨越设计方案的表达,实现可读、可用、易用的目标。 2.国内相关研究及做法探索 2.1 梳理层次,对接法定规划管控环节 梳理城市设计的层次,将各层次城市设计与总规-控规-修详(建设实施)的法定规划体系相互衔接是近年相关研究的共识。《城市设计技术管理基本规定(征求意见稿)》明确将城市设计分为总体、区段、地块和专项四个大类,前三类与法定规划的层次一一对应。 以上海为例,按照现有城市规划体系,结合不同尺度的管控要素特征,将城市设计管控工作划分为总规阶段、控规阶段以及建设实施阶段三个阶段。总规阶段划分为市域层次与区县层次;控规阶段划分为地区层次与街区层次。总规与控规阶段可针对特定对象及特定范围进行专项城市设计。建设实施阶段按照管控对象,分为建筑项目、公共开放空间、市政设施、环境设施四种类型。各阶段与层次对应不同的设计范围、典型尺度、设计类型与管控途径,主要设计管控内容各有侧重。相关管控要素通过规划设计全过程进行层层落实,并在建设实施阶段结合《上海市城市设计导则》,在不同类型与等级的地区,进行差异化管控。 2.2 编制城市设计图则,同步审批 在图则方面,将城市设计要素以附加图则的形式和控规一并纳入建设审批条件,为城市设计图则赋予法定性。 以上海市为例,协调制度与机制可以促成规划管理各环节统一思想,领会城市设计成果的意图,确保城市设计的审批成果切实可行,核心地区形成贯穿规划设计与建设实施的管控协调体系,明确城市设计作为附加图则与控规共同纳入土地出让合同。附加(城市设计)图则与控规图则范围、比例尺均相同相同,视城市设计管控要素的多寡可以绘制多张城市设计图则。 以南京市为例,南京出台《南京市出让地块城市设计工作暂行规定》,明确特定意图区地块出让须城市设计图则;一般地区采用文字通则要求;城市设计图则可直接纳入出让条件;已批地段城市设计须形成城市设计图则并报审。同步出台的《南京市地块城市设计图则技术标准(试行)》关于图则内容和标准图层给予明确的规定,根据该标准可直接进行城市设计要素的落实和城市设计成果转译。 3.实践案例:无锡市区城市设计管控体系及图则的研究 3.1 管控体系研究 参照上海、南京等城市的管控方法,无锡市区将城市设计管控体系对接法定规划各层次: (1)总体城市设计和片区城市设计对接无锡市区、各行政区和功能区、新市镇的总体规划,确定无锡总体风貌定位和空间格局,明确重要特色意图区、特色空间要素、城市空间基底等方面宏观控制要求,并作为正式成果的组成部分纳入相应总体规划;

[2008]116号附表-武汉市控制性详细规划成果制图规范要点

武汉市控制性详细规划成果制图规范 (试行) 武汉市城市规划管理局 2008年11月

目录 1、设计标准 (4) 2、软硬件要求 (4) 3、制图精度 (4) 4、坐标系 (4) 5、地形图 (4) 6、图层一般性规定 (4) 7、法定文件制图规定 (5) 7.1图层命名规则 (5) 7.2 “五线”控制线型制图要求 (6) 7.3 图面制图要求 (9) 7.4 法定文件示例 (12) 8、指导文件制图规定 (12) 8.1图层命名规则 (12) 8.2 相关制图要求 (13) 8.3 规划地块控制一览表 (14) 8.4 指导文件示例 (15) 8.5 图层填充色块规定 (15) 9、城市规划用地汇总表格式 (17) 10、文字标注 (17)

11、图纸版式 (18) 12、出图设置 (18)

1、设计标准 在进行武汉市控制性详细规划计算机辅助制图时,应遵循下列法律与技术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7年10月28日) 《城市规划编制办法》 《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2008年4月) 《武汉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规程》 2、软硬件要求 硬件要求:Pentium 500及以上等价处理器;内存128M以上; 软件要求:Windows 98及以上操作系统;AutoCAD 2002及以上制图软件;Microsoft Office 2000及其以上。 3、制图精度 以米为单位,精确至小数点后两位。 4、坐标系 采用武汉市地方坐标; 禁止对坐标系和成果数据进行旋转、平移、缩放。 5、地形图 地形图比例尺:1/10000、1/2000或其它地形图; 同一图纸内引用相同比例尺的地形图,颜色采用8号色。 6、图层一般性规定 (1)0层作为基准层,不得存放任何数据;不得使用块的多重嵌套,除地

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论证报告

xxx市xxx镇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论证 报告 ——C区C-01-09地块调整说明 xxx市xxx镇规划管理所 xxx市城建规划设计院 2007.4

《xxx市xxx镇控制性详细规划》于2006年12月开始正式实施。原规划C-01-09地块性质商业金融地块(C2),为北岸片区袁屋围旧村改造的商业金融地块,根据xxx镇旧村改造压力和城市建设的实际需要,本次规划将C-01-09地块的用地性质改为商住混合用地(R5)。 本次规划调整只涉及到C街区C-01-09 一个地块的调整. 二、调整地块区位及范围 本次规划调整地块位于xxx大道西侧的C街区C-01-09一个地块,调整范围约13139平方米。

本次规划调整主要把原规划C-01-09地块性质商业金融地块(C2)变为商住混合用地(R5).由此带来地块相关技术指标的调整。 四、规划调整前后对比 本次规划调整涉及用地性质调整,调整前后用地控制指标对比如下: 由此可见,调整后建筑密度和绿地率发生了变化,其他技术指标保持不变,建筑密度由45%变为40%,绿地率由20%变为25%。 规划调整前后方案对比 五、规划调整影响分析 根据前述分析,本次规划C-01-09地块用地性质的调整,带来地块相关技术指标的调整,主要是建筑密度和绿地率发生了变更,总居住人口增加了1030人;按照《xxx 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需增加2班小学,2班幼儿园,1班初中和1班高中,在编制《xxx 镇北岸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教育设施配套规划中小学与幼儿园的学位和用地指标略有盈余(详见《xxx 镇教育设施规划汇总表》), 其中北岸片区技术标准要求幼儿园最低用地标准126班,片区规划130班,幼儿园用地3.3公顷,有4个班学位余量,幼儿园配套可以满足本地块教育设施增量的需求;北岸片区技术标准要求小学最低用地标准12.8公顷,片区规划小学用 原方案 调整后方案

惠州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第三方技术审查工作办法

惠州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第三方技术审查工作办法(试行) 1 总则 为加强惠州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管理,保证规划成果的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条例》、《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指引》(试行)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的规定,在现有专家评审、部门征询、公众参与等程序的基础上,决定增加第三方规划设计机构技术审查程序,为规范第三方技术审查组织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惠州市区(含惠城区、惠阳区、大亚湾开发区、仲恺高新区及所辖各镇)控制性详细规划成果上报审批前的审查工作。各县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方技术审查机构应具有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及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工作经验。 第三方技术审查机构出具的审查意见,与专家评审意见、部门意见、公众意见共同作为规划主管部门的审查报批依据。 第三方技术审查主要依据为城乡规划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管理办法,其它相关依据与所审查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依据相同。 2 校审组织 计划与委托 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在制定年度控制性详细规划工作计划时,统筹安排第三方技术审查(以下简称“校审”)工作。

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在收到规划编制送审方案后,选定委托第三方校审机构开展校审工作,明确总体要求并签订委托合同。第三方校审工作也可在项目专家评审前启动开展。 材料准备 由区规划主管部门(或镇政府)及规划编制单位配合市规划主管部门向第三方校审机构提供校审所需材料,材料应包括但不局限于以下: (1)控规送审方案文件(纸质)及相关电子文件(含cad矢量文件)各一份。 (2)上层次及相关规划资料(含cad矢量文件)。 (3)规划设计基础资料(含cad矢量文件)。 (4)各阶段公众参与意见及回复、相关部门审查意见、专家评审会议记录和专家评审意见及回复(可附于公众参与报告中)。 (5)若规划已通过城市规划委员会审议,则提供对城市规划委员会审议意见落实的说明,详细阐述除城市规划委员会意见之外的修改。 校审单位对材料进行初步梳理后,可结合校审需求提出补充及答疑。 审查分为校审报告编制验收、按照审查意见修改完善、后期跟进三个阶段。 第三方校审机构依照本办法开展技术审查后,对存在疑义的校审意见与设计方进行技术答疑,继而形成校审报告并提交市规划主管

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试题A及标准答案

(A)卷 2008—2009学年第二学期班级:姓名:学号:

…………………………装……………………………订…………………………线………….………………………………

……………………………装……………………………订…………………………线………….…………………………… 六、案例分析(11分) 某市(历史文化名城)决定编制滨湖核心区面积约40公顷控制性详细规划方案(如下图示)。由于湖面及外围地段是重要的风景旅游区,有十分丰富的传统人文景观和自然景观。因此,要求核心区开发项目的安排充分考虑旅游风景区的特点,开发强度不宜过高,沿湖设立保护绿地以保证湖面景观,并且交通组织上要求将旅游线路和主要车流分开。 试评析该方案的主要优缺点。 1 2 3 4 5 6 河 流 第五题图

……………………………装……………………………订…………………………线………….…………………………… 湖 面 第六题图

城市规划设计Ⅱ—控制性详细规划A卷参考答案 一、选择题:(每题1分,共10分) 1、B 2、B 3、C 4、B 5、C 6、B 7、B 8 ABD 9 AD 10 BCD 二、填空题:(每空1分,共30分) 1、公共绿地、公共服务设施所属绿地、道路绿地(道路红线内的绿地)、宅旁绿地 2、、至、 3、土地性质兼容、建筑性质兼容 4、指标量化、条文规定、图则标定、城市设计引导 5、 6、檐口顶加上檐口挑出宽度、屋脊项 7、7、17 8、建筑竖向尺度、建筑横向尺度、建筑的体形处理 9、项目准备阶段、现场踏勘与资料收集阶段、方案设计阶段、成果编制阶段、上报审批阶段 10、修编、整合、局部调整 三、解释下列专业术语(每题4分,共16分) 1 指令性指标:规定性指标是指为保障城市规划的法律性和管理的科学性、严肃性而由规划人员制定的,在进行规划管理时,必须遵守执行的不能被突破的指标,体现一定的“刚性”原则。(2分) 引导性指标:引导性指标是指在一定的条件下可以调整变化,作为修建性详细规划和建筑设计参照执行的指标,它可以根据规划用地的要求及其周围环境的具体条件灵活选用,体现一定的弹性和灵活性。(2分)2土地使用控制:土地使用控制即是对建设用地上的建设内容、位置、面积和边界范围等方面做出规定性的要求。(2分) 环境容量控制:环境容量控制即是为了保证良好的城市环境质量,对建设用地能够容纳的建设量和人口聚集量作出合理规定。(2分) 3绿地率:绿地率指规划地块内各类绿化用地总和占该块用地面积的比例。(2分) 绿化覆盖率:绿化覆盖率为所有绿化植物覆盖的投影面积(包括公共绿地、其他绿地、宅旁绿地和树冠覆盖用地的面积)占总用地面积的百分比。(2分) 4公众参与:公众参与就是通过一定的方法和程序让众多的城市成员能够参与到那些与他们的生活环境息息相关的政策和规划的制定及决策过程中去。(2分) 法定图则:法定图则是由城市规划主管部门每年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的要求编制,对分区内各片区的土地利用性质、开发强度、配套设施、道路交通和城市设计等方面作出控制和引导的规定,经过法定程序批准后具有法律效力的规划文件。(2分) 四、简答题(24分) 1、简述控制性详细规划的作用及特征,分析其成果深度的基本要求。(14分) 答题要点: 作用:(5分) →控制性详细规划是衔接规划与管理、规划与实施的重要环节,更是规划管理的依据; →控制性详细规划是宏观与微观、整体与局部有机衔接的关键层次; →控制性详细规划是城市设计控制与管理的重要手段;

南京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规定

南京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规定 报审稿) 南京市规划局 2005 年5 月

1. 总则 1.0.1 根据建设部加强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的要求,依据建设部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及实施细则,结合南京城市发展和规划实际,制定该南京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规定。在南京市开展控制性详细规划应符合本规定要求。 1.0.2 南京市控制性详细规划应以满足规划管理需求为导向、突出城市规划的强制性内容,全面整合已有各项规划成果,形成指导规划实施管理的全覆盖的基本图则,实现“规划落地”和“一张图管理” 1.0.3 为保障规划可操作性,合理解决规划弹性与刚性,南京市控制性详细规划成果分总则和分则两部分,总则为重要强制性控制内容;分则是具体技术图则。 规划采取分级审批和分级调整的办法,由市政府负责总则的审批,市规划局负责分则的审批,规划调整也按照分级审批的原则在相应的权限内进行。 1.0.4 南京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核心内容是:“六线” 控制、公共设施用地和市政基础设施用地控制、高度控制、特色塑造特定意图区范围及控制引导。 1.0.5 为突出城市规划的公共政策属性,南京市控制性详细规划应实现规划区的全覆盖。为实现全覆盖并保证片区规划的无缝衔接,根据南京城市空间布局结构,划定了规划编制单元(以下简称“规划单元”),作为研究和开展南京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基本空间单位。 规划单元边界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涉及的相邻规划单元边界应同时 作调整并备案。规划单元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一步划分为“规划次单元” ,次单元应是规划单元的子单元。 规划编制单元的划分详见《南京市城市规划地域划分及编码规则》。 1.0.6 为提高规划设计质量和提高规划可操作性,除专家参与规划的讨论审查之外,还应更广泛更深入地引入地区政府、市民及其他社会团体等的参与。

控制性详细规划

控制性详细规划 文稿归稿存档编号:[KKUY-KKIO69-OTM243-OLUI129-G00I-FDQS58-

控制性详细规划 控制性详细规划是城市总体规划或分区规划为依据,确定建设地区的土地使用性质和使用强度的控制指标、道路和工程管线控制性位置以及空间环境控制的规划要求。 城市设计是对城市体型和空间环境所做的整体构思与安排,贯穿于城市规划的全过程。 容积率是指一定地块内、总建筑面积与建筑用地面积的比值。 绿地率是指一定地块内各类绿化用地总面积占该地块总面积的比例。 用地面积是指建设项目报经城市规划取得用地规划许可后,经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测量确定的土地面积。 用地边界是规划用地与道路或其他规划用地之间的分界线,用来划分用地的范围边界。 用地性质是对城市规划区内的各类用地所规定的使用用途。 容积率是项目用地范围内与项目总用地面积的比值。 住宅建筑面积毛容积率指每公顷居住区用地上拥有的住宅建筑面积。 住宅建筑面积净密度指每公顷住宅用地上拥有的住宅建筑面积。 建筑密度指在一定范围内,建筑物的基底面积总和与占用地面积的比例。 率指范围内的绿地与规划建设用地面积之比。 建筑限高一般指建筑物室外地面到其檐口或屋面面层的高度。

建筑后退是指在城市建设中,建筑物相对于规划地块边界和各种规划控制线的后退距离,通常以后退距离的下限进行控制。 建筑间距是指两栋建筑物外墙之间的水平距离,城市规划特别是在详细规划中对建筑间距有很严格的要求。 日照间距指前后两排南向房屋之间,为保证后排房屋在(或)底层获得不低于二小时的满窗日照(日照)而保持的最小间隔距离。 消防间距指防止着火建筑在一定时间内引燃相邻建筑,便于消防扑救的间隔距离。 千人指标指进行居住区规划设计时,用来确定配建公共建筑数量的定额指标。一般以每千居民为计算单位,例如:中小学生以每千居民有多少座位计算。 我国城市规划可以分为战略层面和操作层面,总体规划被视为战略层面,详细规划属操作层面。 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的目标: (1)明确所涉及地区的发展定位,与上位的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中的相应内容相衔接,使之能够进一步分解和落实,确定该地区在城市中的分工; (2)依据上述发展定位,综合考虑现状问题,已有规划、周边关系、未来挑战等因素,制定所涉及地区的城市建设各项开发控制体系的总体指标,并在用地和公共服务设施、市政公用设施、环境质量等方面的配置上落实到各地块,为实现所涉及地区的发展定位提供保障; (3)为各地块制定相关的规划指标,作为法定的技术管理工具,直

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调整

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调整原因、对策及意义

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调整原因、对策及意义 摘要:论文从剖析控规和控规调整的概念着手,总结了国外相关控规及其调整研究实践与经验,进一步结合控规及其调整工作的普遍性问题,从技术方面、经济方面、制度方面等角度阐述问题的原因,然后提出针对控规调整程序、调整论证方法和调整制度方面的措施与对策,最后论述控规调整的实践价值和创新意义。 关键词:控规调整;控规指标调整; 控制性详细规划是我国具有法定效力的规划编制层次,是衔接城市总体规划(或分区规划)与修建性详细规划、衔接规划设计与管理实施的中间环节,是指导城市规划调控城市土地开发和各项建设活动的直接依据。在控规的实施过程中,常常会遇到大量的控规调整(修改)申请诉求,特别是控规指标调整涉及到建设单位、项目业主和城市居民等多方面的切身利益,涉及到规划编制的科学性和规划管理的严肃性,是对控规法定效力的严峻挑战。因此,适时推进控规指标调整工作的改革,是实施《行政许可法》的必然要求。 1.控规及控规调整 1.1控规的涵义 控制性详细规划(以下简称控规)是《城市规划编制办法》中确定的规划层次之一,与修建性详细规划同属详细规划,是以总体规划或分区规划为依据,以土地使用控制为重点,详细规定建设用地性质、使用强度和空间环境,强化规划设计与管理及开发的衔接,作为城市规划管理的依据并指导修建性详细规划的编制[1]。 1.2控规调整及其主要类型 从城市规划的实际工作来看,目前控规调整工作可以分为三种类型: 1.2.1控规修编 规划的时效性逐渐减弱,或社会经济发生重大改变引发规划的不适应性,或区域重新定位,或上层次规划发生了较大改变等,都将引发控规的重新修编工作。 1.2.2控规整合 整合是政治学上的一个概念,具体指通过非强制性手段使社会中不同的个体或共同体形成协调发展的统一整体。控规在编制过程中因缺乏标准分区之间的统筹和协调而出现不同标准分区控制成果之间的“打架”现象。或因缺少分区规划作为一种过渡,导致控规成果的不适应性,进而引发控规的整合问题[2]。 1.2.3控规局部调整 控规的管理和实施过程中,常常会遇到对于各项具体控制要求进行调整的变动诉求,即为控规局部调整。例如对某地块用地性质、容积率或建筑密度进行变贰或改变城市道路走向等。控规局部调整往往是由于城市建设发展中的各种不确定因素,地产开发在市场经济下对利润最大化的追求,或历史遗留问题等多种原因造成的。 总之,可以将控规修编、控规整合和控规局部调整之间的关系简要地归结为抽象和具体、整体和局部、编制和实施的关系。深入认识该问题的目的在于,防止控规局部调整向控规修编的“蜕变”或防止其以化整为零的方式对控规编制成果的“肢解”[3]。 2.国外与控规调整相关的理论和实践 控规是具有中国特色的规划编制层次,它的产生和由来借鉴了国外的类似控规的理论和实践。目前,国外与我国的控规相近或类似的概念主要有美国的区划法、德国的分区规划以及英国的地方规划。 2.1德国的分区规划及其变更 德国的分区规划是联邦政府立法规定各级州政府必须制定的规划,它是按照综合建筑因、住宅区、制造工业区或其他工业区、特殊区四个分区的具体内容分别制定的规划,某些市(镇)的分区规划还包括森林区的规划和农业区规划。

控制性详细规划图纸成果及深度要求

控制性详细规划图纸成果及深度要求 (一)规划用地位置图(区位图)(比例不限)标明规划用地在城市中的地理位置,与周边主要功能区的关系,以及规划用地周边重要的道路交通设施、线路及地区可达性状况。(二)规划用地现状图(1:2000)标明土地利用现状、建筑物状况、人口分布状况、巩固屋舍实现转、市政公用设施现状。 1.土地利用现状包括标明规划区域内各类现状用地的范围界限、权属、性质等,用地分至小类。 2.人口现状指标明规划区域内各行政辖区边界人口数量、密度、分布及构成情况等。 3.建筑物现状包括标明规划区域内各类现状建筑的分布、性质、质量、高度等。 4.公共服务设施、市政用地设施现状标明规划区内及对规划区域有重大影响的周边地区现有公共服务设施(包括行政办公、商业金融、科学教育、体育卫生、文化娱乐等建筑)类型、位置、登记、规模等,道路交通网络、给水电力等市政工程设施、管线的分布情况等。(三)土地使用规划图规划各类用地的界限,规划用地的分类和性质、道路网络布局,公共设施位置;须在现状地形图上标明各类用地的性质、界线和地块编号,道路用地的规划布局结构,表明市政设施、公用设施的位置、登记、规模,以及主要规划控制指标。(四)道路交通及竖向规划图确定道路走乡、线性、横断面、各支路交叉口坐标、标高、停车场和其他交通设施为之机用地界线,各地块室外地坪规划标高;1.道路交通规划图在现状地形图上,标明规划区内道路系统与区外道路系统的衔接关系,确定区内各级道路红线宽度、道路线形、走向,标明道路控制点坐标和标高、坡度、

缘石半径、曲线半径,重要交叉口渠化设计;轨道交通、铁路走向和控制范围;道路交通设施(包括社会停车场、公共交通及轨道交通站场等)的位置、规模与用地范围。2.竖向规划图在现状地形图上标明规划区域内各级道路为何地块的排水方向,各级道路交叉点、转折点的标高、坡度、坡长,标明各地块规划控制标高。(五)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图(1:2000)标明公共服务设施位置、类别、等级、规模、分布、服务半径,以及相应建设要求。(六)工程管线规划图(1:2000)各类工程管网平面布置、管径、控制点坐标和标高,具体分为给排水、电力电讯、热力燃气、管线综合等。必要时,可分别会址。 1.给水规划图标明规划区供水来源,水厂、加压泵站等供水设施的容量、平面的位置及供水标高,供水管线走向和管径。 2.排水规划图标明规划区雨水泵站的规模和平面为止,雨水管渠的走向、管径及控制标高和出水口位置;表明污水处理厂、污水泵站的规模和平面位置,污水管线的走向、管径、控制标高和出水口的位置。 3.电力规划图标明规划区电源来源,各级变电站、变电所、开闭所平面位置和容量规模,高压线走廊平面位置和控制高度。 4.电信规划图标明规划区内电信来源,电信局所的平面位置和容量,电信管道走向、管孔数,确定微波通道的走向、宽度和起始点限高要求。 5.燃气规划图标明规划区气源来源,储配气站的平面位置、容量规模,燃气管道等级、走向、管径。6.供热规划图标明规划区热源来源,供热及转换设施的平面布置,规模容量,供热管网等级、走向、管径。(七)环卫、环保规划图标明各种卫生设施的位置、服务半径、用地、防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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