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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国际商事合同法

第三章国际商事合同法

一、填空题

1.德国1976年的()是适用于国内和国际商事合同的单行法,而英国、美国的成文合同法分别为()、()。

2.()指被禁止本人治理自己财产的人,它是()法系国家对无行为能力人的一种称谓。

3.根据合同变更的内容,可将合同变更分为()变更和()变更。

4.1996年12月,由国际贸易法委员会制定的()获得通过,该法是世界上第一部关于数据电文的示范性法律,分别()和()两大部分。

二、单项选择题(下列各题,只有一个符合题意的正确答案)

1. 根据英国法的规定,一项在法律上有效的合同,除当事人之间的意思表示一致外,还须具备的要素是( )。

A.书面形式

B.对价

C.签字蜡封

D.约因

2. 下列属于要约的是( )。

A.某公司收到的商品目录

B.某公司向交易双方寄送的报价单

C.普通广告

D.悬赏广告

3.在订立合同时,如买方已知第三方对货物会提出有关侵犯工业产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权利或请求的,则( ) 。

A.卖方对此应承担责任 B.买方对此应承担责任

C.买方对此不承担责任 D.买卖双方对此都承担责任

4.在机器设备的买卖中,卖方所交的机器设备里有一个重要的零件与合同不符,使整个机器不能使用时( )。

A.买方可以要求退换货物

B.买方可以要求减价

C.买方可以要求损害赔偿

D.买方可以宣告撤销整个合同

5.甲汽车配件厂对乙汽车厂负有合同债务,此时两公司合并,致使该债务归于消灭,从而使原合同关系亦不复存在。这种合同消灭的方式被称为()。

A.抵消

B.免除

C.混同

D.混合

三、多项选择题(下列各题有2个或2个以上正确答案)

1.国际商事合同订立的法律程序包括()。

A.要约

B.商谈

C.承诺

D.签字

2.关于合同权利转让表述正确的有()。

A.美国采取自由主义

B.法国采取通知主义

C.中国采取同意主义

D.日本采取自由主义

3.关于因国际商事合同违约而进行损害赔偿的叙述正确的是()。

A.德国法以恢复原状为原则,以金钱赔偿为例外

B.法国法以金钱赔偿为原则,以为恢复原状例外

C.损害赔偿是最常见的合同违约救济措施

D.关于损害赔偿的范围德、法两国法律规定基本一致

4.根据各国法律的规定,合同的有效要件主要是( )。

A.当事人之间必须有一致的意思表示

B.意思表示必须真实

C.标的物必须合法

D.当事人必须有订约能力

E.形式必须合法

5.根据各国法律的规定,合同可能因为()而无效。

A.标的物违法

B.当事人对合同性质认识错误

C.订约人无行为能力

D.预期违约

E.邻受迟延

6.对不可抗力的理解正确的有( )。

A.它不是由于任何一方当事人的过失或疏忽所造成的

B.它是双方当事人所不能控制的事件

C.它可以是自然原因或社会原因引起的

D.不可抗力引起的法律后果有解除合同与延迟履行合同两种情况

四、判断题(你认为正确的填“√”,错误的填“×”)

()1.对于悬赏广告各国法律一般都认为是一项要约。

()2.《国际商事合同通则》是一项国际商事条约,具有强制约束力。

()3..国际贸易法委员会制定的《电子商务示范法》与其他法律一样具有强制性。()4. 承诺一旦成立,合同即告成立,所以承诺不能撤销。

()5. 承诺迟延一定不会发生合同成立的法律效果。

()6.《德国民法典》规定受胁迫表意人得撤销其意思表示。

()7.英美法国家和大陆法国家都把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一致作为合同成立的要素。

五、名词解释

1.国际商事合同:

2.对价:

3.禁令:

4.要约:

六、简答题

1.简述要约消灭的原因。

答:

2.《国际商事合同通则》对约定不明合同的履行是如何规定的?

答:

3.合同违约有哪几种形式?

答:

七、案例题

1.2005年,中国某出口公司向马来西亚公司预订一批原材料。中方电:“兹发价10万吨一级木材,每吨单价为1500美元CIF吉隆坡,装运期5/6月,即期信用证支付,须以货物尚未售出为准。”4月9日,接马来西亚回电,“你3月2日电接受。”此时,因国际市场木材涨价,原发价的价格明显对出口公司不利,因此,出口公司与日本一公司签订木材买卖合同,按国际市场价售出木材。问某出口公司是否违约?为什么?

答:

2.中国A公司向美国旧金山B公司电报发价出售某商品100公吨,每公吨2400美元CIF旧金山,收到信用证后二个月内交货,以不可撤销即期信用证支付,限三天内答复。第二天收到B公司回电,称“Accept your offer shipment immdeiately”(接受你方发盘,立即装运),A公司未作答复。又过了两天,B公司由旧金山花旗银行开来即期信用证,注明“shipment immediately”。当时该货国际市场价格上涨20%,A公司拒绝交货,并立即退回信用证。试问:A公司的做法有无道理?为什么?答:

《国际商事合同法》习题参考答案

一、填空题

1.《普通合同条款法》、《英国货物买卖法》、《美国统一商法典》

2.禁治产人、大陆

3.要素、非要素

4.《电子商务示范法》、电子商务一般规则、特殊领域中的电子商务

二、单项选择题(下列各题,只有一个符合题意的正确答案)

1.B

2. D

3.B

4.D

5.C

三、多项选择题(下列各题有2个或2个以上正确答案)

1.AC

2.ABC

3.ABCD

4.ABCDE

5.AC

6.ABCD

四、判断题(你认为正确的填“√”,错误的填“×”)

1.√

2.×

3.×

4.√

5.×

6.√

7.√

五、名词解释

1.国际商事合同:是指两个及两个以上商事主体之间依法设立、变更、终止具有跨国因素的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或合意。

2.对价:是英美法系国家合同法中的一个重要概念,是指合同一方为了从另一方得到某种权利、利益、利润或好处而付出的具有法律价值的代价,包括积极的作为和消极的不作为。

3.禁令:是英美衡平法上的一种特有的违约救济方法,是指由法院发出的禁止当事人在一定时期内作某种行为的判决或命令。

4.要约:在国际贸易实务中通常称为“发盘”,即合同成立前一方当事人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一种建议或意思表示。

六、简答题

1.答:要约的消灭通常有下列原因造成的:(1)因要约人撤回或撤销而消灭;(2)因要约期间已过而消灭;(3)因受要约人的拒绝而消灭;(4)因受要约人对要约内容作实质性变更而消灭。

2.答:(1)履行质量不明的,规定所履行标的物的质量应达到合理的标准,并且不得低于此情况下的平均水平;(2)履行价格不明的,采用订约时可比较的通常价格或合理的价格;(3)履行时间不明的,合同可由任何一方当事人作出合理期限的通知而终止;(4)履行地点不明的,金钱给付的履行地为债权人的营业地,其他义务的履行地为债务人的营业地,在合同订立后当事人改变营业地而使履行增加的费用,应由改变营业地的当事人承担;(5)履行费用不明的,由义务方承担。

3.答:违约形式主要有如下情形:(1)拒绝履行。债务人在合同之债成立后履行期届满之前,能履行而明示不履行合同义务。(2)不能履行。当事人出于客观上的原因无法履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3)不当履行。当事人一方虽已履行合同义务,但其履行存在瑕疵而给对方造成损害。(4)迟延履行。德国法称之为“给付迟延”,指当事人没有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完成自己应承担的合同义务。(5)不完全履行。当事人只履行了合同中约定的部分义务。

七、案例题

1.答:构成违约,因为中国某出口公司向马来西亚公司发出的电函为要约,而马来西亚公司在要约有效期内作出了有效的承诺,双方合同已经成立。

2.答:A公司的做法没有道理。A公司向B公司发出要约,B公司在要约规定的期限内作了承诺,且并没有对要约作实质性的修改。因此,合同已经成立。A公司因为价格看涨,拒绝交货并退还信用证的行为在法律上属于违约行为。

国际商事合同法案例

第三章国际商事合同法 案例题目 案例1 暂时中止履行合同。加拿大公司与泰国公司订立了一份出口精密仪器的合同。合同规定:泰国公司应在仪器制造过程中按进度预付货款。合同订立后,泰国公司获悉加拿大公司供应的仪器质量不稳定,于是立即通知加拿大公司:距悉你公司供货质量不稳定,故我方暂时中止履行合同。加拿大公司受到通知后,立即向泰国公司提供书面保证:如不能履行义务,将由银行偿付泰国公司支付的款项。但泰国公司受到此通知后,仍然坚持暂时中止履行合同。问题:泰国公司的做法是否妥当? 案例2 分批交货下的解除合同。意大利某公司与我国公司签订了出口加工生产大理石的成套机械设备合同,合同规定分四批交货。在交付的前两批货物中都存在不同程度的质量问题。在第三批货物交付时,买方发现货物品质仍然不符合合同要求,故推定第四批货物的质量也难以保证,所以向卖方意大利公司提出解除全部合同。问题:我国公司的要求是否合理? 案例3 货物的风险转移。香港某公司与我国某公司与2006年10月2日签订进口服装合同。11月2日货物出运,11月4日香港公司与瑞士公司签订合同,将该批货物专卖,此时货物仍在运输途中。问题:货物风险何时由香港公司转移到瑞士公司? 案例4 是否构成根本违反合同。2005年2月8日,香港某电业有限公司A与珠海拱北某公司B签订购销合同。合同规定:拱北公司向香港公司订购日产佳能复印机200台,价格为CIF九州港1499美元一台,交货期限为4月15日,付款方式为信用证付款。在合同履行时,4月13日B公司收到装船电报通知,电报称所有货物与4月12日往珠海九洲港并注明合同号及信用证号。4月19日B公司收到九州港码头提货通知,码头方面向公司出示随船提单一份。提单上的装船日期为4月13日,到货是4月16日,B公司认为香港公司A未按合同交货期限规定的4月15日交货,电报所称4月12日装船不真实,因而没有

国际商事合同法

第二章国际商事合同法 第一节概述 一、合同概念 合同是当事人之间意思表示一致而形成的、在内容上设定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协议。在合同概念上,大陆法系强调合同是当事人之间的合意,英美法系强调合同是一方当事人对另一方承诺。 合同有以下三项特征: 1、合同是两个或多个人之间意思表示一致的协议,区别于单方行为。 2、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可以是做某事(积极行为),也可以是不做某 事(消极行为)。 3、合同在当事人之间设定了义务,对当事人有法律约束力。 国际商事合同就是在国际商事活动中缔结的合同,是国际商事活动的法律形式。 二、调整国际商事合同关系的法律规范 (一)国际法规范 在国际公约方面,目前还不存在一般性的、适用于各种商事领域的国际商事合同公约,只是在商事活动的个别领域(发展历史较长的领域如:货物买卖、运输、代理等)有了一些公约。其中,最重要的是《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 在国际惯例方面,已经有了一个一般性的规则,就是国际统一私法协会1994年制定的《国际商事合同通则》,现在越来越受到重视。 有关合同方面的国际惯例,更重要的是一些具体领域的惯例,如由国际商会制定的有关货物买卖和结算支付方面的惯例,具有普遍影响,前者最著名的是《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 (二)国内法规范 由于法系的不同,处理涉外商事关系的合同立法在不同国家表现出不同形式: 在大陆法系国家,注重法典化,有关合同的法律一般包含在民法典中,如法国民法典、德国民法典。 在英美法系国家,判例仍然是合同法的主要表现形式,但也有一些有关合同的单行立法,如英国的《货物买卖法》,美国的《统一商法典》(是示范法,供各州自愿采用),《合同法重述》(是学术性的判例汇编)。 我国原有三部合同法:《经济合同法》,《涉外经济合同法》,《技术合同法》,98年制定了统一合同法,也适用于涉外商事合同关系。 三、国际商事合同的基本原则 综观《国际商事合同通则》和各国合同立法,有一些共通的原则: 1、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 是指合同的内容在不违法的前提下应由当事人自由约定,反之,只要当事人的约定没有违反法律的强制规定,就是有效的,受到法律的保护。 2、诚实信用和公平原则 诚实信用是指合同当事人应本着善意订立合同,不能采用欺诈、胁迫手段订立合同。 公平是指当事人在合同中的权利、义务应大致平衡。

第三章国际商事合同法

第三章国际商事合同法 一、填空题 1.德国1976年的()是适用于国内和国际商事合同的单行法,而英国、美国的成文合同法分别为()、()。 2.()指被禁止本人治理自己财产的人,它是()法系国家对无行为能力人的一种称谓。 3.根据合同变更的内容,可将合同变更分为()变更和()变更。 4.1996年12月,由国际贸易法委员会制定的()获得通过,该法是世界上第一部关于数据电文的示范性法律,分别()和()两大部分。 二、单项选择题(下列各题,只有一个符合题意的正确答案) 1. 根据英国法的规定,一项在法律上有效的合同,除当事人之间的意思表示一致外,还须具备的要素是( )。 A.书面形式 B.对价 C.签字蜡封 D.约因 2. 下列属于要约的是( )。 A.某公司收到的商品目录 B.某公司向交易双方寄送的报价单 C.普通广告 D.悬赏广告 3.在订立合同时,如买方已知第三方对货物会提出有关侵犯工业产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权利或请求的,则( ) 。 A.卖方对此应承担责任 B.买方对此应承担责任 C.买方对此不承担责任 D.买卖双方对此都承担责任 4.在机器设备的买卖中,卖方所交的机器设备里有一个重要的零件与合同不符,使整个机器不能使用时( )。 A.买方可以要求退换货物 B.买方可以要求减价 C.买方可以要求损害赔偿 D.买方可以宣告撤销整个合同 5.甲汽车配件厂对乙汽车厂负有合同债务,此时两公司合并,致使该债务归于消灭,从而使原合同关系亦不复存在。这种合同消灭的方式被称为()。 A.抵消 B.免除 C.混同 D.混合 三、多项选择题(下列各题有2个或2个以上正确答案) 1.国际商事合同订立的法律程序包括()。 A.要约 B.商谈 C.承诺 D.签字 2.关于合同权利转让表述正确的有()。 A.美国采取自由主义 B.法国采取通知主义 C.中国采取同意主义 D.日本采取自由主义 3.关于因国际商事合同违约而进行损害赔偿的叙述正确的是()。 A.德国法以恢复原状为原则,以金钱赔偿为例外 B.法国法以金钱赔偿为原则,以为恢复原状例外 C.损害赔偿是最常见的合同违约救济措施 D.关于损害赔偿的范围德、法两国法律规定基本一致 4.根据各国法律的规定,合同的有效要件主要是( )。 A.当事人之间必须有一致的意思表示 B.意思表示必须真实

2、-国际商事合同法案例讲解大全

2、-国际商事合同法案例讲解大全

2、国际商事合同法案例讲解大全 邹岿编 第二章国际商事合同法 第一节合同法概述 第二节合同的成立 1、吉卜逊诉曼彻斯特市议会案(Gibson v.Manchester City Counci1 1979) 1970年9月,保守党占多数议席的英国曼彻斯特市议会决定出让该议会房子,写信给原告吉卜逊称:“市议会有可能出让房子,价格约2725英镑,如你想买的话,请正式写份申请。”原告按要求写好申请,并回了信。正在此时,市议会重新选举,工党占了上风,决定不出让房子了。原告遂要求法院强制执行。法院认为市议会信中的“如你想买的话,请正式写份申请”属于要约邀请,原告的申请属于要约,市议会后来没有接受要约,所以没有意思表示一致,也就没有合同。原告因此败诉。 2、林肯被刺国防部悬赏缉凶纠纷案 林肯( Abraham Lincoln,1809-1865)是美国第16届总统。林肯被暗杀后,有三个犯罪嫌疑人,其中两人被逮捕,剩下一人怎么也找不到。为此,国防部悬赏25万美元查找这个嫌疑犯。原来,这个人跑到意大利当兵去了。隐姓埋名许多年之后,有一天,该人酒后吹牛,把当年暗杀林肯的事说了出来。听到该话的意大利人大惊,就把消息通过意大利官方告知美国国防部。由于长期没有音信,美国国防部已经撤回了这个悬赏。但意大利方面并不知道。后来,通风报信的人要求美国支付这25万美元的悬赏。美国本土撤回的悬赏,在不知情的意大利人看来并未被撤回,后来起诉到法院。最终双方达成妥协,美国国防部给了意大利报信人10万美元了结此案。 3、纽曼诉斯奇夫案(Newman v.Schiff) 1985 一个名叫斯奇夫的人,自称反税收者,在美国哥伦比亚广播公司(CBSl凌晨3:00-4:00的一档夜间电视节目中,声称联邦政府并未要求美国公民申报所得税,并说:“如果有人能从联邦税法中查到公民必须申报所得税的规定,并马上打电话给本档夜间节目,我将付给他100 000美元。”哥伦比亚广播公司的早间新闻转播了夜间节目的这则报道。 一个名叫纽曼的律师看后,查了联邦税法,确认联邦税法要求公民必须申报所得税,随即打电话给哥伦比亚广播公司,要求得到100 000美元,CBS把这一要求转给斯奇夫,斯奇夫拒绝支付。纽曼上法院告斯奇夫违约,法院认为斯奇夫的要约是有时间期限的,即当天夜里3:00-4:00的那档节目,在这期间若有承诺,合同遂告成立,斯奇夫就要支付100 000美元,过了这段时间,要约失效,无合同可言,原告败诉。 4、斯蒂克诉马立克案案(Stilk v. Myrick) 1809 船方雇用一批海员作一次往返于伦敦与波罗的海的航行,途中两名船员开了小差,船长答应其他船员,如果他们努力把船开回伦敦,他将把那两名海员的

国际商事合同法习题

国际商事合同法 一、填空题 1.德国1976年的()是适用于国内和国际商事合同的单行法,而英国、美国的成文合同法分别为()、()。 2.()指被禁止本人治理自己财产的人,它是()法系国家对无行为能力人的一种称谓。 3.根据合同变更的内容,可将合同变更分为()变更和()变更。 4.1996年12月,由国际贸易法委员会制定的()获得通过,该法是世界上第一部关于数据电文的示范性法律,分别()和()两大部分。 二、单项选择题(下列各题,只有一个符合题意的正确答案) 1. 根据英国法的规定,一项在法律上有效的合同,除当事人之间的意思表示一致外,还须具备的要素是( )。 A.书面形式 B.对价 C.签字蜡封 D.约因 2. 下列属于要约的是( )。 A.某公司收到的商品目录 B.某公司向交易双方寄送的报价单 C.普通广告 D.悬赏广告 3.在订立合同时,如买方已知第三方对货物会提出有关侵犯工业产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权利或请求的,则( ) 。 A.卖方对此应承担责任 B.买方对此应承担责任 C.买方对此不承担责任 D.买卖双方对此都承担责任 4.在机器设备的买卖中,卖方所交的机器设备里有一个重要的零件与合同不符,使整个机器不能使用时( )。 A.买方可以要求退换货物 B.买方可以要求减价 C.买方可以要求损害赔偿 D.买方可以宣告撤销整个合同 5.甲汽车配件厂对乙汽车厂负有合同债务,此时两公司合并,致使该债务归于消灭,从而使原合同关系亦不复存在。这种合同消灭的方式被称为()。 A.抵消 B.免除 C.混同 D.混合 三、多项选择题(下列各题有2个或2个以上正确答案) 1.国际商事合同订立的法律程序包括()。 A.要约 B.商谈 C.承诺 D.签字 2.关于合同权利转让表述正确的有()。 A.美国采取自由主义 B.法国采取通知主义 C.中国采取同意主义 D.日本采取自由主义 3.关于因国际商事合同违约而进行损害赔偿的叙述正确的是()。 A.德国法以恢复原状为原则,以金钱赔偿为例外 B.法国法以金钱赔偿为原则,以为恢复原状例外 C.损害赔偿是最常见的合同违约救济措施 D.关于损害赔偿的范围德、法两国法律规定基本一致 4.根据各国法律的规定,合同的有效要件主要是( )。 A.当事人之间必须有一致的意思表示 B.意思表示必须真实

最新劳动合同法全文解析

《劳动合同法》解析 2008版 第一章总则 (1) 第二章劳动合同的订立 (2) 第三章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 (7) 第四章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8) 第五章特别规定 (13) 第六章监督检查 (17) 第七章法律责任 (18) 第八章附则 (2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制定本法。 「专家点评」:立法宗旨开宗明义说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并不是说保护劳资双方的合法权益,理论依据就是用人单位本身就强势,劳动者本身就是弱势,一开始双方地位就不平衡,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才能取得劳资双方关系的相对平衡。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 「专家点评」:本条增加了一个用工主体,即民办非企业单位,且规定事业单位与实行聘用制的工作人员可依照本法执行(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专家点评」:本条无甚新意,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原则是合同的基本原则,任何合同概莫能外。 第四条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 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

第二章国际商事合同法

第二章国际商事合同法 (教案)徐朝仁 1、教学目的和要求:通过本章教学,使学生掌握合同、国际商事合同和国际商事合同法的基本概念;着重掌握国际商事合同有效成立的条件及履行与违约的救济措施;熟悉国际商事合同要约和承诺的基本概念及其有效与承诺构成的必备条件;了解合同让与和消灭的有关国际商事合同法的规定。 2、教学重点:国际商事合同有效成立的条件及履行与违约的救济措施。 3、教学方法:利用多媒体教学手段;实施开放式、启发式教学法;运用即兴问答、实例和最新信息,充分调动学生对探讨国际商事合同现实问题的兴趣、积极性和创造性思维潜能。 4、教学课时安排:6课时。 5、教学主要内容,即教学讲义: 第一节国际商事合同的基本原则 一、什么是合同?世界各国对合同所下的定义并不完全相同。 1、大陆法系基本上认为,合同是一种协议,其本质是双方的一种合意,即合同双方的意思一致。《法国民法典》第110条规定:“合同是一人或数人对另一人或数人承担给付某物、价值或不作某事的义务的一种合意。” 2、英美法系一般认为合同的本质是一种“诺言”,即当诺言

有了对价时,诺言与对价成为交易的对象,诺言成为合同。《美国法律重述合同》规定:“合同是一项或一组这样的诺言:它或它们一旦被违反,法律就会给予救济;或者是法律以某种方式确认的义务的履行。”一些英美法国家的立法及学说正在力图将大陆法“协议”的概念运用于英美法中。《美国统一商法典》明确指出:“修改本典范围内之合同的协议,既使缺少对价,仍可具有约束力。”英国《牛津法律大辞典》认为:“合同是二人或多人之间为在相互间设立合法义务而达成的具有法律强制力的协议。” 即兴问答:你认为究竟什么是合同呢?请你给合同下一个定义,好吗? 3、我国的法律关于合同的定义是怎样规定的呢? 我国《民法通则》的定义:“合同是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我国《合同法》规定:“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二、什么是国际商事合同? 我们根据《国际商事合同通则》界定为:国际商事合同是指商人之间交易,具有商事性质的国际合同。 其中“商人”、“商事性质”和“国际”都应从广义上加以理解。 1、“商人”是指从事经营活动的自然人或法人; 2、“商事性质”不限于买卖等狭义的商业活动,而是包括金融、投资、租赁等各种以营利为目的活动;

我国劳动合同法完整版

编号:_______________本资料为word版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 我国劳动合同法完整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三章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 第四章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五章特别规定 第一节集体合同 第二节劳务派遣 第三节非全日制用工 第六章监督检查 第七章法律责任 第八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保护劳 动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制定本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 第三条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 的原则。 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第四条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 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 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在规章制度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作出修改完善。 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应当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会 同工会和企业方面代表,建立健全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共同研究解决劳动关系方面的重大问题。 第六条工会应当帮助、指导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依法订立和履行劳动合同,并与 用人单位建立集体协商机制,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七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精品文档

民事合同和商事合同的区分

民事合同和商事合同的区分: 1、民事合同和商事合同进行区分的一般规则,这个一般的规则在绝大多数的情况下都是可以适用的。民事合同是属于什么类型的合同呢?民事合同主要指以服务于生活消费为目的而不以营利为目的所发生的合同关系。商事合同正好跟它不一样,商事合同服务于生产经营为目的,以营利为目标所发生的合同关系。 但是这个原则对于所有的民事合同和商事合同的区分并不都有意义。比如说,最典型的像我们合同法上所规定的买卖合同。合同法上所规定的买卖合同既包括了我们以往经济合同法上所规定的工矿产品购销合同和农副产品购销合同的相关内容,又包括消费者出于生活消费目的和生产者、销售者之间所发生的买卖合同关系。 2、民事合同与商事合同的区别,就是民事合同一般属于无偿合同,而商事合同一般属于有偿合同,这也是在一般意义上来讲的。 3、合同法第107条和第108条关于违约责任是无过错的规定,并不对民事合同和商事合同发生一律适用的效力。大家可能注意到梁慧星老师的一些文章里面谈到,就我们为什么在合同法上采取无过错责任呢?一个大的理由就是目前国际上合同法的立法趋势采取严格责任,他举了几个例子,美国统一商法典,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和国际商事合同通则这几个合同规则有一个共同特点,就是实行严格责任。也就是说在国际上合同法的发展采取了无过错责任归责原则,是因为在商事合同里面采取这种归责原则有它的合理性。但是大家也看到即使在商事合同中,合同法的分则也有特别规定,这些特别

规定就是采取了过错或者过错推定。比如说建设工程合同和仓储合同,大家可能注意到仓储合同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保管物毁损灭失,保管人才承担违约责任。这个规定很典型,就不是无过错责任。 民事合同里面就用过错责任原则,这一点大家其实也看得很清楚。合同法关于民事合同规定中明确规定用过错责任。我们举几个简单的例子,赠与合同,只有由于赠与人的故意重大过失导致赠与物毁损灭失,赠与人才对受赠人承担毁约责任。这地方很明显是过错,所以有了故意和重大过失才承担违约责任。 4、民事合同一般是属于实践性合同而商事合同一般是属于诺成性合同,合同法把很多类型的民事合同直接规定为实践性合同。这个大家可能注意到了,合同法规定的借款合同中把借款合同区分为金融机构作为贷款的一方所订立的借款合同和自然人与自然人之间所订立的借款合同。金融机构作为贷款一方所订的借款合同,合同法对它的成立要件没有特殊的要求,这种合同就是诺成性合同,只要双方协商一致了合同关系就可以成立了。但是我们看自然人与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根据合同法第210条的规定,只有贷款人把款项交给借款人了,借款合同才能够生效,也就是说对于自然人和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当事人如果没有特别约定的话,这个合同是一个实践性合同,合同从贷款人把款项交给借款人之时起,才能够生效。 5、民事合同一般属于不要式合同,而商事合同一般是属于要式合同。

国际商事合同法案例讲解大全

2、国际商事合同法案例讲解大全 邹岿编第二章国际商事合同法第一节合同法概述 第二节合同的成立 1、 吉卜逊诉曼彻斯特市议会案(Gibsonv . ManchesterCitPCounci11979 ) 1970年9月,保守党占多数议席的英国曼彻斯特市议会决定出让该议会房子,写信给原告吉卜逊称:“市议会有可能出让房子,价格约2725 英镑,如你想买的话,请正式写份申请。”原告按要求写好申请,并回了信。正在此时,市议会重新选举,工党占了上风,决定不出让房子了。原告遂要求法院强制执行。法院认为市议会信中的“如你想买的话,请正式写份申请”属于要约邀请,原告的申请属于要约,市议会后来没有接受要约,所以没有意思表示一致,也就没有合同。原告因 此败诉。 2、林肯被刺国防部悬赏缉凶纠纷案 林肯(AbrahamLincoln , 1809-1865)是美国第16届总统。林肯被暗杀后, 有三个犯罪嫌疑人,其中两人被逮捕,剩下一人怎么也找不到。为此,国防部悬赏25 万美元查找这个嫌疑犯。原来,这个人跑到意大利当兵去了。隐姓埋名许多年之后,有一天,该人酒后吹牛,把当年暗杀林肯的事说了出来。听到该话的意大利人大惊,就把消息通过意大利官方告知美国国防部。由于长期没有音信,美国国防部已经撤回了这个悬赏。但意大利方面并不知道。后来,通风报信的人 要求美国支付这25万美元的悬赏。美国本土撤回的悬赏,在不知情的意大利人看来并未被撤回,后来起诉到法院。最终双方达成妥协,美国国防部给了意大利报信人10 万美元了结此案。

3、纽曼诉斯奇夫案( Newmanv . Schiff)1985 一个名叫斯奇夫的人,自称反税收者,在美国哥伦比亚广播公司( CBSI凌晨3 : 00-4:00 的一档夜间电视节目中,声称联邦政府并未要求美国公民申报所得税,并说:“如果有人能从联邦税法中查到公民必须申报所得税的规定,并马上打电话给 本档夜间节目,我将付给他100000 美元。”哥伦比亚广播公司的早间新闻转播了夜间节目的这则报道。 一个名叫纽曼的律师看后,查了联邦税法,确认联邦税法要求公民必须申报所得税,随即打电话给哥伦比亚广播公司,要求得到100000美元,CBS把这 一要求转给斯奇夫,斯奇夫拒绝支付。纽曼上法院告斯奇夫违约,法院认为斯奇夫的 要约是有时间期限的,即当天夜里3: 00-4 : 00 的那档节目,在这期间若有承诺,合同遂告成立,斯奇夫就要支付100000 美元,过了这段时间,要约失效,无合同可言,原告败诉。 4、斯蒂克诉马立克案案( StiIkv.MPrick)1 809 船方雇用一批海员作一次往返于伦敦与波罗的海的航行,途中两名船员开了 小差,船长答应其他船员,如果他们努力把船开回伦敦,他将把那两名海员的工资分给他们,事后船长食言,船员到法院起诉,法院认为船长的允诺是不能执行的,因为缺少对价,理由是,船员在开船时,已经承担了义务,答应在航行中遇到一般普通意外情况应尽力而为,有两名船员开小差属普通意外情况,余下的船员依据原来签订的雇佣合同有义务尽力把船安全开回目的港,简而言之,凡属原 来合同已经存在的义务,不能作为一项新的允诺对价。 5、蒙特夫特诉斯考特案(Mountfordv . Scott ) 1971

国际商事合同法案例

国际商事合同法 案例题目 案例1 暂时中止履行合同。加拿大公司与泰国公司订立了一份出口精密仪器的合同。合同规定:泰国公司应在仪器制造过程中按进度预付货款。合同订立后合同订立后,泰国公司获悉加拿大公司供应的仪器质量不稳定,于是立即通知加拿大公司:距悉你公司供货质量不稳定,故我方暂时中止履行合同。加拿大公司受到通知后,立即向泰国公司提供书面保证:如不能履行义务,将由银行偿付泰国公司支付的款项。但泰国公司受到此通知后,仍然坚持暂时中止履行合同。问题:泰国公司的做法是否妥当? 案例2 分批交货下的解除合同。意大利某公司与我国公司签订了出口加工生产大理石的成套机械设备合同,合同规定分四批交货。在交付的前两批货物中都存在不同程度的质量问题。在第三批货物交付时,买方发现货物品质仍然不符合合同要求,故推定第四批货物的质量也难以保证,所以向卖方意大利公司提出解除全部合同。问题:我国公司的要求是否合理? 案例3 货物的风险转移。香港某公司与我国某公司与2006年10月2日签订进口服装合同。11月2日货物出运,11月4日香港公司与瑞士公司签订合同,将该批货物专卖,此时货物仍在运输途中。问题:货物风险何时由香港公司转移到瑞士公司? 案例4 是否构成根本违反合同。2005年2月8日,某港某电业有限公司A与珠海拱北某公司B签订购销合同。合同规定:拱北公司向香港公司订购日产佳能复印机200台,价格为CIF九州港1499美元一台,交货期限为4月15日,付款方式为信用证付款。在合同履行时,4月13日B公司收到装船电报通知,电报称所有货物与4月12日往珠海九洲港并注明合同号及信用证号。4月19日B公司收

第三章劳动合同法遵循的基本原则

第三章劳动合同的基本原则 1.合法原则。 合法是劳动合同有效的前提条件。所谓合法就是劳动合同的形式和内容必须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首先,劳动合同的形式要合法,如除非全日制用工外,劳动合同需要以书面形式订立,这是本法对劳动合同形式的要求。如果是口头合同,当双方发生争议,法律不承认其效力,用人单位要承担不订书面合同的法律后果,如本法第八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但不满 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支付劳动者二倍的应得劳动报酬。” 其次,劳动合同的内容要合法。本法第十七条规定了劳动合同的九项内容。有些内容,相关的法律、法规都有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在法律规定的限度内作出具体规定,如关于劳动合同的期限,什么情况下应当订立固定期限,什么情况下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应当符合本法的规定;关于工作时间,不得违法国家关于工作时间的规定;关于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还有劳动保护,不得低于国家规定的劳动保护标准等等。如果劳动合同的内容违法,劳动合同不仅不受法律保护,当事人还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公平原则公平原则是指劳动合同的内容应当公平、合理。就是在符合法律规定的前提下,劳动合同双方公正、合理地确立双 方的权利和义务。有些合同内容,相关劳动法律、法规往往只规定

了一个最低标准,在此基础上双方自愿达成协议,就是合法的,但有时合法的未必公平、合理。如同一个岗位,两个资历、能力都相当的人,工资收入判别很大,或者能力强的收入比能力差的还低,就是不公平。再比如用人单位提供少量的培训费用培训劳动者, 却要求劳动者订立较长的服 务期,而且在服务期内不提高劳动者的工资或者不按照正常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工资。这些都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但不合理,不公平。此外,还要注意的是用人单位不能滥用优势地位,迫使劳动者订立不公平的合同。 公平原则是社会公德的体现,将公平原则作为劳动合同订立的原则,可以防止劳动合同当事人尤其是用人单位滥用优势地位,损害劳动者的权利,有利于平衡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利益,有利于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环卫站临时工称待遇不公发短信给县长被辞退 2008年10月15日11:35 来源:中国新闻网 一名在环卫站的临时聘用人员,为了达到同工同酬的目的,给县长的手机上发了一条短信说明缘由,怎奈第二天就被环卫站解聘了。

第二章 商事合同法

第二章商事合同法 一、单项选择题 1. 根据英国法的规定,一项在法律上有效的合同,除当事人之间的意思表示一致外,还须具备的要素是( )。 A.书面形式 B.对价 C.签字蜡封 D.约因 2. 下列属于要约的是( )。 A.某公司收到的商品目录 B.某公司向交易双方寄送的报价单 C.普通广告 D.悬赏广告 3.在机器设备的买卖中,卖方所交的机器设备里有一个重要的零件与合同不符,使整个机器不能使用时( )。 A.买方可以要求退换货物 B.买方可以要求减价 C.买方可以要求损害赔偿 D.买方可以宣告撤销整个合同 4、甲汽车配件厂对乙汽车厂负有合同债务,此时两公司合并,致使该债务归于消灭,从而使原合同关系亦不复存在。这种合同消灭的方式被称为()。 A.抵消 B.免除 C.混同 D.混合 二、多项选择题(下列各题有2个或2个以上正确答案) 1.国际商事合同订立的法律程序包括()。 A.要约 B.商谈 C.承诺 D.签字 2、根据各国法律的规定,合同的有效要件主要是( )。 A.当事人之间必须有一致的意思表示 B.意思表示必须真实 C.标的物必须合法 D.当事人必须有订约能力 E.形式必须合法 3.根据各国法律的规定,合同可能因为()而无效。 A.标的物违法 B.当事人对合同性质认识错误 C.订约人无行为能力 D.预期违约 E.领受迟延 4.对不可抗力的理解正确的有( )。 A.它不是由于任何一方当事人的过失或疏忽所造成的 B.它是双方当事人所不能控制的事件 C.它可以是自然原因或社会原因引起的 D.不可抗力引起的法律后果有解除合同与延迟履行合同两种情况 三、简答题 1、合同违约有哪几种形式? 2、简述要约消灭的原因。

第三章民商事合同法

第三章民商事合同法 一、合同概述 1、关于标题 课本这一章的标题是“涉外经济合同法律制度”,内容中也刻意强调涉外经济合同。我国曾于1981年制定《经济合同法》(1993年修订),1985年制定《涉外经济合同法》,1987年制定《技术合同法》。1999年,全国人大制定《合同法》,实现了民商事合同的三法合并。在此之后,除非法律有特别的规定,无需,也不应再强调国内合同与涉外合同的区别。所以,将本章及标题改为民商事合同法,内容中除却有必要,也对涉外合同作淡化处理。 2、合同的概念与特征 合同(Contract),又称契约、合约,指“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agreement)”(《合同法》第2条第1款)。 《合同法》规定的合同特指“民商事合同”。四类协议不属此列:一是身份关系协议: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其他法律的规定(《合同法》第2条第2款)。二是劳动关系协议: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而订立的合同,适用《劳动合同法》。三是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四是行政合同,但是土地出让合同纠纷按民事纠纷处理。 合同的法律特征: (1)当事人为两个以上(含)。区别于单方法律行为(如遗嘱),合同须经当事人合意合同方可成立,除非另有规定,也须经过当事人合意方可变更、终止。 (2)以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为基本内容。即导致约定的法律后果,区别于日常生活中的一般商量约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合同法》第8条)。 (3)平等自愿基础上达成的意思表示一致。不存在强迫、欺诈和重大误解等影响真实意思自由表达的情形。 (4)具有确定性和可履行性。确定性强调合同约定内容必须明确,既为履行合同提供依据,又为解释意思确定标准;可履行性除与确定性有关(可操作性)外,还以约定合法为前提,否则会导致合同无效或被撤销。 3、合同法的基本原则 (1)意思自治原则 《合同法》第4条规定:“当事人依法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第8条:“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意思自治意味着在法律不加禁止的范围内,当事人享有完全的合同自由,国家鼓励交易的实现。包括:缔结合同的自由,不受对方及第三人的强迫和干预;选择合同相对人的自由;决定合同内容的自由,经合宜可以排除适用非强制性法律规范;经协商一致或者依法单方面变更和解除合同的自由;选择合同方式的自由;选择合同争议解决方式的自由。 (2)平等公平原则 《合同法》第3条:“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第5条:“当事人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平等原则强调“从身份到契约的转变”,肯定合同当事人地位平等,给予各方主体平等保护,不承认特权等级和身份依附关系,任何一方都不得滥用其优势地位,将自己的意志强加于另一方(所谓店大欺客、客大欺店),只有平等,才能实现真正的意思自治。公平原则指在合同订立和履行过程中,应本着公正衡平合理的理念妥善调整各方关系,正当行使权利、切实履行义务、兼顾他人利益,具体体现在合同法的许多方面(如对格式条款的限制),对于显失公平的合同或条款,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变更或撤销。

国际商事合同模板法案例讲解大全

2、国际商事合同法案例讲解大全 邹岿编 第二章国际商事合同法 第一节合同法概述 第二节合同的成立 1、吉卜逊诉曼彻斯特市议会案 (Gibson v .Man Chester City Cou ncil 1979) 1970 年9月,保守党占多数议席的英国曼彻斯特市议会决定出让该议会房 子,写信给原告吉卜逊称:“市议会有可能出让房子,价格约2725英镑,如你想买的话,请正式写份申请。”原告按要求写好申请,并回了信。正在此时,市议会重新选举,工党占了上风,决定不出让房子了。原告遂要求法院强制执行。法院认为市议会信中的“如你想买的话,请正式写份申请”属于要约邀请,原告的申请属于要约,市议会后来没有接受要约,所以没有意思表示一致,也就没有合同。原告因此败诉。 2、林肯被刺国防部悬赏缉凶纠纷案 林肯(Abraham Lin coin ,1809-1865)是美国第16届总统。林肯被暗杀后, 有三个犯罪嫌疑人,其中两人被逮捕,剩下一人怎么也找不到。为此,国防部悬赏25万美元查找这个嫌疑犯。原来,这个人跑到意大利当兵去了。隐姓埋名许多年之后,有一天,该人酒后吹牛,把当年暗杀林肯的事说了出来。听到该话的意大利人大惊,就把消息通过意大利官方告知美国国防部。由于长期没有音信,美国国防部已经撤回了这个悬赏。但意大利方面并不知道。后来,通风报信的人要求美国支付这25万美元的悬赏。美国本土撤回的悬赏,在不知情的意大利人看来并未被撤回,后来起诉到法院。最终双

方达成妥协,美国国防部给了意大利报信人10万美元了结此案。 3、纽曼诉斯奇夫案(Newman v. Schiff) 1985 一个名叫斯奇夫的人,自称反税收者,在美国哥伦比亚广播公司( CBSI凌 晨3: 00-4:00的一档夜间电视节目中,声称联邦政府并未要求美国公民申报所得税,并说:“如果有人能从联邦税法中查到公民必须申报所得税的规定,并马上打电话给本档夜间节目,我将付给他100 000美元。”哥伦比亚广播公司的早 间新闻转播了夜间节目的这则报道。 一个名叫纽曼的律师看后,查了联邦税法,确认联邦税法要求公民必须申报所得税,随即打电话给哥伦比亚广播公司,要求得到100 000美元,CBS把这一 要求转给斯奇夫,斯奇夫拒绝支付。纽曼上法院告斯奇夫违约,法院认为斯奇夫的要约是有时间期限的,即当天夜里3: 00-4 : 00的那档节目,在这期间若有承诺,合同遂告成立,斯奇夫就要支付100 000美元,过了这段时间,要约失效,无合同可言,原告败诉。 4、斯蒂克诉马立克案案(Stilk v. Myrick) 1809 船方雇用一批海员作一次往返于伦敦与波罗的海的航行,途中两名船员开了小差,船长答应其他船员,如果他们努力把船开回伦敦,他将把那两名海员的工资分给他们,事后船长食言,船员到法院起诉,法院认为船长的允诺是不能执行的,因为缺少对价,理由是,船员在开船时,已经承担了义务,答应在航行中遇 到一般普通意外情况应尽力而为,有两名船员开小差属普通意外情况,余下的船员依据

(新劳动法合同)劳动合同法(中英文版)

(新劳动法合同)劳动合同法(中英文版)

OrderofthePresidentofthePeople'sRepublicofChina (No.65) TheLaborContractLawofthePeople'sRepublicofChina,whichwasadoptedatthe28thSessionoftheStandingCommitteeoftheTenthNationalPeople'sCongressofthePeople's RepublicofChinaonJune29,2007,isherebypromulgatedandshallcomeintoforceasofJanuary1,2008. PresidentofthePeople'sRepublicofChinaHuJintao June29,2007 LaborContractLawofthePeople'sRepublicofChina (Adoptedatthe28thSessionofStandingCommitteeoftheTenthNationalPeople'sCongressofthePeople'sRepublicofChinaonJune29,2007) Contents ChapterIGeneralProvisions ChapterIIFormationofLaborContracts ChapterIIIFulfillmentandChangeofLaborContracts ChapterIVDissolutionandTerminationofLaborContracts ChapterVSpecialProvisions Section1CollectiveContract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六十五号) 《中华

第二章 商事合同法

第二章商事合同法 一、练习题 (一)名词解释 1.合同 2.要约 3.承诺 4.无效合同 5.合同的履行 6.合同的变更 7.合同的转让 8.合同的终止 9.不可抗力10.合同落空11.情势变迁12.催告 13.提存14.预期违约15.错误16.欺诈 17.胁迫18.对价19.约因20.实际履行 (二)判断题 1.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采用口头形式无效。( ) 2.承诺迟到则不发生效力,合同也就不能成立。( ) 3.合同中债务人一方将合同义务转让给第三人,须经债权人同意。( ) 4.凡由我国法律、法规规定应由国家批准的合同,双方当事人签字后,合同实质上并未 成立,只有经批准后,合同才成立。( ) 5.定金是合同当事人一方以保证合同履行为目的,并于合同未履行前给付对方一定数额 的金钱。( ) 6.合同的终止就是合同的解除。( ) 7.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而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告知对方,否则,要就扩大的损失 承担责任。( ) 8.合同适用的是过错责任原则,即在发生违约事实的情况下,要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 违约责任。( ) (三)单项选择题 1.承诺的效力在于( )。 A.合同成立 B.订立合同阶段开始 c.合同履行完毕 D.要约生效 2.一般情况下,如果接到要约的一方不在规定的期限内答复,应视为对要约的( )。 A.接受 B.拒绝 C.违约 D.要约 3.如果一方提议的内容不足以决定合同的主要条款,则该提议为( )。 A.要约 B.要约邀请 c.承诺 D.无效合同 4.无效合同的双方都有过错,对返还财产后的损失赔偿,根据法律规定应各自承担相应 责任,所谓“相应责任”是指( )。 A.平均分担损失 B.各自承担自己的损失 c.协商承担责任 D.按责任主次来分别承担责任 5.无效合同,从( )时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 A.合同被确认为无效 B.一方提出异议 c.发现合同违法 D.订立合同 6.行为人对合同内容有重大误解的合同属于( )。 A.无效合同 B.有效合同 c.可撤销合同 D.未成立的合同 7.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不真实,属于( )。 A.无效合同 B.有效合同 c.可撤销的合同 D.可变更的合同

国际商事合同法习题

国际商事合同法、 二、单项选择题(下列各题,只有一个符合题意的正确答案) 2. 下列属于要约的是( )。 A.某公司收到的商品目录 B.某公司向交易双方寄送的报价单 C.普通广告 D.悬赏广告 3.在订立合同时,如买方已知第三方对货物会提出有关侵犯工业产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权利或请求的,则( ) 。 A.卖方对此应承担责任 B.买方对此应承担责任 C.买方对此不承担责任 D.买卖双方对此都承担责任 4.在机器设备的买卖中,卖方所交的机器设备里有一个重要的零件与合同不符,使整个机器不能使用时( )。 A.买方可以要求退换货物 B.买方可以要求减价 C.买方可以要求损害赔偿 D.买方可以宣告撤销整个合同 5.甲汽车配件厂对乙汽车厂负有合同债务,此时两公司合并,致使该债务归于消灭,从而使原合同关系亦不复存在。这种合同消灭的方式被称为()。 A.抵消 B.免除 C.混同 D.混合 三、多项选择题(下列各题有2个或2个以上正确答案) 1.国际商事合同订立的法律程序包括()。 A.要约 B.商谈 C.承诺 D.签字 2.关于合同权利转让表述正确的有()。 A.美国采取自由主义 B.法国采取通知主义 C.中国采取同意主义 D.日本采取自由主义 3.关于因国际商事合同违约而进行损害赔偿的叙述正确的是()。 A.德国法以恢复原状为原则,以金钱赔偿为例外 B.法国法以金钱赔偿为原则,以为恢复原状例外 C.损害赔偿是最常见的合同违约救济措施 D.关于损害赔偿的范围德、法两国法律规定基本一致 4.根据各国法律的规定,合同的有效要件主要是( )。 A.当事人之间必须有一致的意思表示 B.意思表示必须真实 C.标的物必须合法 D.当事人必须有订约能力 E.形式必须合法 5.根据各 6.对不可抗力的理解正确的有( )。 A.它不是由于任何一方当事人的过失或疏忽所造成的 B.它是双方当事人所不能控制的事件 C.它可以是自然原因或社会原因引起的 D.不可抗力引起的法律后果有解除合同与延迟履行合同两种情况 七、案例题 1.2005年,中国某出口公司向马来西亚公司预订一批原材料。中方电:“兹发价10万吨一级木材,每吨单价为1500美元CIF吉隆坡,装运期5/6月,即期信用证支付,须以货物尚未售出为准。”4月9日,接马来西亚回电,“你3月2日电接受。”此时,因国际市场木材涨价,原发价的价格明显对出口公司不利,因此,出口公司与日本一公司签订木材买卖合同,按国际市场价售出木材。问某出口公司是否违约?为什么?答: 2.中国A公司向美国旧金山B公司电报发价出售某商品100公吨,每公吨2400美元CIF 旧金山,收到信用证后二个月内交货,以不可撤销即期信用证支付,限三天内答复。第二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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