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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项目流程

政府采购项目流程
政府采购项目流程

公开招标流程:

1如无法确定中标供应商,可以返

=■=回从新制定招标文件,也可以进

1行变更采购方式申请

邀请招标流程:

竞争性谈判流程:

单一来源流程:

协议米购流程:

米购编号、卖方单位名称、内:

容列表(品牌、规格、数量、

1

单价、总价)、保修期限、付款方式、

签订时间

■同合同记录内容,自动生成, 作

为付款凭据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工作流程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工作流 程 Newly compiled on November 23, 2020

长财采购〔2008〕6号 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工作流程》 的 通知 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为规范政府采购操作程序,确保采购活动的合法、有序进行,我局制定了《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工作流程》,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代理机构办理登记备案,应按《关于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实行登记备案的通知》的规定执行。 二、代理机构开展政府采购业务代理活动,应遵守《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代理行为的通知》的规定。 三、代理机构应按照《关于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实行监督考核的通知》的规定,自觉接受政府采购办的监督考核。 附件: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工作流程 2008年6月30日主题词: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工作流程通知长沙市财政局办公室共印80份, 2008年6月30日印发。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工作流程 一、登记备案 有意承接长沙市范围内政府采购业务的代理机构,将申报材料报财政部门进行登记备案。 二、项目委托 代理机构依据政府采购办开具的《政府采购项目委托通知单》,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委托代理协议》。

代理机构不得采取不正当手段谋取代理业务,不得挂靠、转让、出借以及超资质承揽代理业务。 三、采购文件编制 代理机构根据采购人提供的项目资料编制采购文件。 采购文件应经代理机构、采购人共同审核,签字盖章确定。代理机构对采购文件的合法性负全部责任。 四、招标信息发布 代理机构负责将委托代理协议、采购文件、招标公告报政府采购办备案,以便发布招标信息。 五、采购文件发售 代理机构应提供采购文件样本供供应商阅读。 代理机构可组织购标人现场考察或召开标前答疑会,答疑会有关内容应以书面形式告知所有购标人。 六、评审会组建 代理机构、采购人依法组建评审委员会,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通过随机方式抽取产生。 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或参加过项目论证的专家,不得参加项目评审。 七、开标评标 代理机构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准时开标。 代理机构应指定专人负责记录评标情况,对评标现场进行全过程摄像、录音,并将相关资料存档备查。

政府采购网上操作流程

附件1 采购流程(附图) 1)未确定采购方式前的流程 (2) 未确定采购方式前流程图 (2) 2)已确定采购方式后的流程 (4) 公开招标 (4) 邀请招标 (5) 竞争性谈判 (5) 询价采购 (5) 网上竞价 (6) 单一来源 (6) 协议供货 (6) 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采购流程图 (7) 询价采购流程图 (7) 网上竞价采购流程图 (7) 单一来源采购流程图 (7) 协议采购流程图 (7)

1)未确定采购方式前的流程 采购单位管理-填写采购信息(下级采购单位和本级采购单位都可以填写) 采购单位管理-主管部门审核(本级采购单位身份登陆系统,若是本级采购单位填写的采购信息,则不经过这个环节) 财政部门管理-资金来源审核(专官员身份登陆系统) 财政部门管理-业务科长审核(业务科长身份登陆系统,有三个选项:①提交分管局长审核; ②提交相关部门审核;③提交采购办审核。任何选项最后都流转到采购办清单审核) ①提交分管局长审核财政部门管理-分管局长审核(分管局长身份登陆系统)清 ②提交相关部门审核财政部门管理-相关科室会审(专官员身份登陆系统)单 政部门管理-相关科室科长审核(业务科长身份登陆系统)财政部审 门管理-分管局长审核(分管局长身份登陆系统)核③提交采购办审核 采购办管理-清单审核(有三个选项:①审核通过;②撤回至采购单位;③撤回至财政部门。)审核通过(其中“选择采购类型”有三个选项:集中采购方式、分散采购委托方式、分散采购自行组织。) 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委托方式的流程一样,审核通过后业务流转到采购办管理-资金审核; 分散采购自行组织,审核通过后业务流转到采购单位管理-提交分散采购采购记录 流程结束; ②撤回至采购单位采购单位管理-填写采购清单参照前面的流程 撤回至财政部门财政部门管理-资金来源审核采购办管理-资金审核 采购办管理-资金审核(其中“结算方式”下来列表中有多个选项,每个选项的流程都一样。审核结果选择:①通过;②主任审核,最后都流转到采购办确定采购方式) ①通过采购办管理-采购清单分配(选择督办人)确定采购 ②主任审核采购办管理-主任审核采购办管理-采购清单分配方式 采购办管理-确定采购方式(督办人身份登陆系统) 未确定采购方式前流程图 审核结果中,“驳回”按钮表示将业务驳回到之前的环节重新处理,下面的流程图均表示审核通过后的流向,省去驳回的流程。红色字表示该环节中的选项。 未确定采购方式前流程图

学校权利运行流程图.doc

太和中学权力运行流程图 目录 1、“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流程图 2、学校干部选拔作用工作流程图 3、干部年度考核流程图 4、教职工年度考核流程图 5、教职工职称评审工作流程图 6、教职工岗位职务聘任流程图 7、教职工评先评优工作流程图 8、学籍管理工作流程图 9、教职工自动离职管理流程图 10、基建工作流程图 11、政府采购工作(办公用品采购)流程图 12、财务工作流程图 13、学校财务支配流程图

太和中学权力运行流程图 1、“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流程图 学校提出“三重一大”事项内容 调查研究 拟订方案 公示征求意见 组织论证 报局领导及相关科室审批后 公布执行 重大事项形成会议纪要 学校领导班子集体决策 学校监督小组全程跟踪监督

2、学校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流程图 组织或个人推荐、民主推荐 学校校务会审查确定提名 征求有关领导意见 班子会议讨论决定 上报市组宣科 组织考察 任职前公示 领导谈话 履行任命手续、材料归档

3、干部年度考核流程图 根据主管部门有关通知、制定年度考核学校研究决定、印发考核方案 实施考核 个人年度总结、组织民主测评 汇总考核材料、审定考核结果 公示考核结果 反馈被考核干部本人 考核结果存档

4、教职工年度考核流程图 考核前动员:学校召开年度考核工作会议, 教师自我总结:本人对照责任目标和考核内容要求总结全年工作,并填写考核登记 考核小组考核:学校考核工作小组对每位学校审核领导组评议、审定考核等次;考 教职工本人签名 考核等级汇总上报教育局人事科 考核结果存入本人档案

5、教职工职称评审工作流程图成立教师职称评审推荐工作小组、领导小公布评审条件标准及申报数额 参评教师填写基本情况表,提交相关材料 评审推荐工作小组进行资格审查 评审推荐工作小组对参评教师进行量化量化排序按推荐名额报领导小组审核,确推荐对象填写表格上报审核学校监督小

政府采购基本方式和流程

政府采购基本方式和流程 政府采购一般有三种模式:集中采购模式、分散采购模式、半集中半分散采购模式。采购方式有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谈判、单一来源、询价。非招标采购方式,是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和询价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是指招标人在公开媒介上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参与投标,并向符合条件的投标人中择优选择中标人的一种招标方式,相对于公开招标,称之为邀请招标。 邀请招标也称为有限竞争性招标,是指招标方根据供应商或承包商的资信和业绩,选择若干供应商或承包商(不能少于三家),向其发出投标邀请,由被邀请的供应商、承包商投标竞争,从中选定中标者的招标方式。 竞争性谈判是指谈判小组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就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事宜进行谈判,供应商按照谈判文件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采购人从谈判小组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确定成交供应商的采购方式。 单一来源采购是指采购人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采购方式。 询价是指询价小组向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发出采购货物询价通知书,要求供应商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采购人从询价小组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确定成交供应商的采购方式。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货物、服务采购项目,拟采用非招标采购方式的,采购人应当在采购活动开始前,报经主管预算单位同意后,向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申请批准。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以下货物、工程和服务之一的,可以采用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采购货物的,还可以采用询价采购方式: (一)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且未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货物、服务; (二)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外、采购限额标准以上,且未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货物、服务; (三)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经批准采用非公开招标方式的货物、服务; (四)按照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以外的政府采购工程。申请采用非招标采购方式采购的,采购人应当向财政部门提交以下材料并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一)采购人名称、采购项目名称、项目概况等项目基本情况说明; (二)项目预算金额、预算批复文件或者资金来源证明; (三)拟申请采用的采购方式和理由。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项目,可以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 (一)招标后没有供应商投标或者没有合格标的,或者重新招标未能成立的; (二)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的; (三)非采购人所能预见的原因或者非采购人拖延造成采用招标所需时间不能满足用户紧急需要的; (四)因艺术品采购、专利、专有技术或者服务的时间、数量事先不能确定等原因不能事先计算出价格总额的。 市政府采购中市政府采购中心货物服务竞争性谈判采购一般需要经过以下程序: 1)采购人根据预算批准的政府采购项目内容和采购编号向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计划财务部递交采购需求表。 2)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计划财务部受理审核通过后在下一个工作日分配给上海市政府采购

各种招标采购方式流程汇总

招标类别 招标按资质分以下几大类:政府采购类、工程建设类、中央投资类、进口产品类、药品类、科研类。 1、政府采购类: 政府采购定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所称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代理政府采购项目的代理机构需具备政府采购类资质,乙级的由省财政厅审批发证,可代理预算金额在1000万以下的项目;甲级由财政部审批发证,可代理所有政府采购项目,不限金额。 2、工程建设类: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所称工程建设项目,是指工程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服务。 前款所称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及其相关的装修、拆除、修缮等;所称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是指构成工程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且为实现工程基本功能所必需的设备、材料等;所称与工程建设有关的服务,是指为完成工程所需的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 代理工程建设类资质分为暂定级、乙级、甲级。暂定级、乙级由省建设厅审批发证,甲级由建设部审批发证。暂定级资质可代理总造

价6000万元以下的工程建设类项目;乙级资质可代理总造价1个亿以下的工程建设类项目;甲级资质可代理所有的工程建设类项目。 3、中央投资类 中央投资项目,是指全部或部分使用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含国债)、专项建设基金、国家主权外债资金和其他中央财政性投资资金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中央投资项目代理资质分为预备级、乙级、甲级。预备级、乙级由省发改委审批发证,甲级由国家发改委审批发证。预备级资质可以从事总投资2 亿元人民币及以下中央投资项目的招标代理业务;乙级招标代理机构可以从事总投资5 亿元人民币及以下中央投资项目的招标代理业务;甲级招标代理机构可以从事所有中央投资项目的招标代理业务。 目录 第一部分政府采购项目 .......................................................................... 一、作业流程图: ................................................................................. 二、公开招标 ......................................................................................... (一)与采购方签订委托代理协议 ............................................... (二)政府采购办公室审批采购计划表,确定公开招标采购方 式........................................................................................................ (三)确定招标文件........................................................................ (四)确定开标时间与开标地点(需落实开标室) ................... (五)发布招标公告........................................................................

招投标政府采购各流程时间规定

招标投标(不含资格预审阶段)中各流程时间期限的规定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招标投标违法行为记录公告暂行办法》中招标投标各流程时间期限的规定进行了总结、归纳,提供给大家,希望为您工作与学习带来方便。 1. 招标文件发售期:不得少于5日。 《实施条例》第十六条招标人应当按照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发售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的发售期不得少于5日。 招标人发售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收取的费用应当限于补偿印刷、邮寄的成本支出,不得以营利为目的。 2. 提交投标文件的期限:自招标文件发出之日起不得少于20日。 《招标投标法》第二十四条招标人应当确定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所需要的合理时间;但是,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二十日。 3. 澄清或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澄清或修改招标文件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作出。 《招标投标法》第二十三条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十五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招标人可以对已发出的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者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至少3日前,或者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3日或者15日的,招标人应当顺延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者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4. 招标文件异议提出时间期限: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 5. 招标文件异议答复时间期限: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答复,作出答复前,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资格预审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日前提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问题4)。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问题5)。 6. 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投标文件时投标保证金返还期限: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日内。 《实施条例》第三十五条投标人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书面通知招标人。招标人已收取投标保证金的,应当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日内退还。 投标截止后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招标人可以不退还投标保证金。

政府采购流程图

政府采购流程图

政府采购(Government Procurement) :是指各级政府为了开展日常政务活动或为公众提供服务,在财政的监督下,以法定的方式、方法和程序,通过公开招标、公平竞争,由财政部门以直接向供应商付款的方式,从国内、外市场上为政府部门或所属团体购买货物、工程和劳务的行为。 政府采购采购对象:货物、服务、工程。 基本概念: (1)政府采购管理机关:指财政部门内部设立的,制定政府采购政策、法规和制度,规范和监督政府采购行为的行政管理机构。该机关不参与和干涉采购中的具体商业活动。 (2)政府采购机关:是指政府设立的负责本级财政性资金的集中采购和招标组织工作的专门机构。 (3)采购单位:是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物资或者服务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或其他社会组织。 (4)政府采购社会中介机构:是指依法取得招标代理资格,从事招标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组织。 (5)供应商:是指与采购人可能或者已经签订采购合同的供应商或者承包商。 (6)政府采购资金管理部门:政府采购资金管理部门是指编制政府采购资金预算、监督采购资金的部门。包括财政部门和采购单位的财务部门。 (1)采购主体 政府采购活动中的采购主体包括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 (2)采购资金 采购人全部或部分使用财政性资金进行采购的,属于政府采购的管理范围。财政性资金包括预算资金、预算外资金和政府性基金。使用财政性资金偿还的借款,视同为财政性资金。 (3)采购内容和限额 政府采购的内容应当是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货物、工程和服务,或者虽未列入《集中采购目录》,但采购金额超过了规定的限额标准的货物、工程和服务。 《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政府采购最低限额标准由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中的采购内容,无论金额大小都属于政府采购的范围。 《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以外的采购内容,采购金额超过政府采购的最低限额标准的,也属于政府采购的范围。 分散采购限额标准 除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和部门集中采购项目外,各部门自行采购单项或批量金额达到100万元以上的货物和服务的项目、120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执行。 公开招标数额标准 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单项采购金额达到200万元以上的,必须采用公开招标方式。

政府采购中心工作流程

政府采购中心工作流程 具体采购工作程序如下: 第一,“采购前的基础工作”阶段: 采购人将“政府采购任务通知书”及采购项目需求(经采购单位和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加盖公章的)和需求的电子版送达采购中心办公室后,中心办公室工作人员进行登记,因2010年3月份开始,市纪检委按省纪检委要求对所有采购项目进行全程监督,政府采购项目除询价中车辆采购(已在纪检委备案)、定点采购、市场询价、单一来源采购外,均需由中心办公室人员出具一式两份的“政府采购任务监督备案单”给采购单位经办人,由采购单位经办人到纪检委综合室进行备案,纪检委指定采购项目制作及评标监督人员后采购单位经办人将“政府采购任务监督备案单”送还给采购中心办公室,中心办公室在接到采购单位送还的“政府采购任务监督备案单”后,出具“政府采购业务传递单”报中心主任审批,中心主任按照采购类别分配到业务科中,业务科科长接到“政府采购业务传递单”、政府采购任务通知书、采购项目需求(纸质、电子)及“政府采购任务监督备案单”后分配任务到科室的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录入相关采购信息后,开始着手准备在纪检指定的监督人员监督下制作标书。 不同采购方式招标文件制作情况不同:

1、采用询价、单一来源方式的采购项目因采购的内容都是标准性产品,是由采购人负责提供采购需求,由采购中心项目负责人按照中心文件范本制作询价文件; 2、采用竞争性谈判、公开招标方式的采购项目是在纪检指定的监督人员监督下,由采购单位授权的制作招标文件的采购人代表,会同中心办公室专人在专家库中随机抽取2名专家与采购人代表一起根据采购人提供的采购需求,按中心的招标文件范本进行制作,招标文件中同时制定出具体的评标标准和方法,招标文件制作完成后由采购单位审核,中心业务科室负责人、中心领导审核后,连同招标公告由制作标书专家及监审人员签字确认后移送中心办公室由专人在辽源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发布公告,对于竞争性谈判、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复杂、采购金额比较大的询价采购还同时在吉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上发布公告,并由办公室专人发售招标文件,在开标前不公布领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家数及名单。 采购需求由采购人编制,这里的采购需求包括:技术需求和商务需求,技术需求指对采购标的物的功能和特征的描述。采购标的物的性能、功能、质量、技术规格、参数、数量等,采购人编制技术需求时每种货物均应将主要功能配置及其技术指标、辅助功能配置及其技术指标分别编制。其中,主要功能配置及其技术指标必须全部满足,不允许有缺项或

询价采购操作流程

询价采购操作流程 (一)询价采购是指采购单位或接受委托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直接向三家以上供应商就政府采购项目询价采购文件或询价函让其报价,在此基础上确定成交供应商的采购方式。询价采购适用于所采购的货物规格、标准统一、现货货源充足且价格变化幅度小的政府采购项目。 (二)询价采购操作流程 1、采购单位根据政府采购预算和计划进行政府采购项目立项。 (1)采购单位根据政府采购预算和计划进行政府采购项目立项;(2)采购单位须填写《朝阳区政府采购立项表》; (3)采购单位须书面报送项目详细需求或采购清单,工程类项目还须提供项目设计概算、图纸等资料; (4)由业务科室出具资金证明; (5)追加或调整的项目还须报送经业务科室批准的立项说明;(6)采取询价采购方式的详细说明。 2、立项申请经区采购办批复后,委托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实施的单位按规定需在三日内与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签订《朝阳区政府采购项目委托代理协议》,并于七日内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提供详细的采购项目技术需求。 3、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接到采购单位技术需求后,重大项目要组织相关专家就项目技术需求进行论证,并出具专家组论证意见。

在论证基础上经采购单位确认后制定项目询价文件。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将经采购单位确认后的询价文件送采购办备案。 4、确定参加询价的供应商。必须在市指定媒体以及朝阳区政府采购网上发布资格预审公告(公示期为三个工作日),符合条件的供应商都可以报名,由资质评审专家推荐三名以上作为被邀请参加询价供应商或由采购单位在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随机抽取并发售询价文件。 5、采购单位或接受委托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按询价文件要求组织询价小组并组织询价活动(询价小组为5人以上单数;原则上从市采购办专家库中抽取)。 6、询价活动应遵循以下原则: (1)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报价文件; (2)只能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并对询价文件所列出的全部商务、技术要求做出承诺; (3)询价小组需对询价文件作实质性变动的,应以书面形式告知所有被询价的供应商; (4)询价小组对在报价截至时间内供应商提交的报价进行评审,如有疑问的,可以书面形式或者当面向供应商进行质询,质询内容不得涉及对询价文件或报价作实质性变更。 7、询价小组按照询价文件规定的评定标准进行评议,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询价小组询价结果确定后,按照“北京市政府采购中标成交结果确

政府采购各种方式的程序步骤

公开招标方式: 适用范围: 公开招标应作为政府采购的主要采购方式。 采购人采购货物或者服务应当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其具体数额标准,属于中央预算的政府采购项目,由国务院规定;属于地方预算的政府采购项目,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因特殊情况需要采用公开招标以外的采购方式的,应当在采购活动开始前获得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人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批准。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与最低价评标法 程序: 1、与客户签订委托代理协议; 2、编制和报审招标文件; 3、待采购人确认(盖章)后,项目预算金额如果在500万元以上的须在相应政府采购网进行预公告三个工作日。 3、预公告结束后,在相应网站发布招标公告,公示期20天,售卖招标文件 时间足十五个工作日; 4、发售招标文件 5、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地点进行开标、评标 开标:抽取评审专家(预算金额300万元以下的邀请4位评审专家及1位业主代表组成无人单数评审小组,预算金额在300万元以上的邀请5位评审专家及2位业主代表组成7人单数评审小组) 接收投标文件 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截标 验标(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唱标 确认唱标结果 对报价文件进行二次密封 确认报价文件二次密封 评标: 主持人介绍评审专家、领导。介绍项目概况组织评标 确定中标结果 评标结束后:公示中标单位(七个工作日) 发中标通知书

采购人与中标方签订合同 邀请招标方式: 适用范围: (一)具有特殊性,只能从有限范围的供应商处采购的; (二)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费用占政府采购项目总价值的比例过大的。 评分办法由综合评分法与最低价评标法 1、与客户签订委托代理协议; 2、发布供应商资格预审公告(3个工作日)、供应商报名; 3、供应商递交资格预审文件; 4、邀请2位评审专家及1位业主代表审核资格文件并确定投标人 5、发布资格预审结果公告、发出投标邀请书 6、制作招标文件(也可在做资格预审文件时同步做) 7、待采购人确认(盖章)后,在相应网站进行公司,公示期20天,售卖招标文 件时间足15个工作日; 8、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地点进行开标、评标 注:开、评标程序与公开招标方式一样

各种招标采购方式流程汇总

各种招标采购方式流程汇总-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456-EUATWK-MWUB-WUNN-INNUL-DDQTY-KII

招标类别 招标按资质分以下几大类:政府采购类、工程建设类、中央投资类、进口产品类、药品类、科研类。 1、政府采购类: 政府采购定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所称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代理政府采购项目的代理机构需具备政府采购类资质,乙级的由省财政厅审批发证,可代理预算金额在1000万以下的项目;甲级由财政部审批发证,可代理所有政府采购项目,不限金额。 2、工程建设类: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所称工程建设项目,是指工程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服务。 前款所称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及其相关的装修、拆除、修缮等;所称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是指构成工程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且为实现工程基本功能所必需的设备、材料等;所称与工程建设有关的服务,是指为完成工程所需的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 代理工程建设类资质分为暂定级、乙级、甲级。暂定级、乙级由省建设厅审批发证,甲级由建设部审批发证。暂定级资质可代理总造价6000万元以下的工程建设类项目;乙级资质可代理总造价1

个亿以下的工程建设类项目;甲级资质可代理所有的工程建设类项目。 3、中央投资类 中央投资项目,是指全部或部分使用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含国债)、专项建设基金、国家主权外债资金和其他中央财政性投资资金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中央投资项目代理资质分为预备级、乙级、甲级。预备级、乙级由省发改委审批发证,甲级由国家发改委审批发证。预备级资质可以从事总投资2 亿元人民币及以下中央投资项目的招标代理业务;乙级招标代理机构可以从事总投资5 亿元人民币及以下中央投资项目的招标代理业务;甲级招标代理机构可以从事所有中央投资项目的招标代理业务。

关于成立学校采购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关于成立学校采购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Company number:【WTUT-WT88Y-W8BBGB-BWYTT-19998】

关于成立文成中学采购工作领导小组的 通知 各科室、年级中心: 为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加强学校采购工作的领导和管理,健全内控机制,规范采购行为,提高采购效能和质量,根据上级财政、教育部门颁发的有关采购工作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成立文成中学采购工作领导小组,下设采购工作管理办公室和监督组,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如下: 一、采购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及工作职责 (一)采购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郑伟斌 副组长:周成严宗琪 成员:刘小东林佳利严黎忠刘金良黄伟 刘国平赵洁王文德 下设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刘小东、王文德、赵志华、赵晓斌为办公室成员,刘小东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有关政府采购的政策法规,全面负责领导学校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制定学校采购管理办法,严格采购程序,规范采购行为。

2.负责统筹和组织实施学校采购工作。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分类编制年度采购计划;论证优化采购项目方案;组织采购项目招标工作;根据采购项目中标通知书,代表学校签订合同;组织采购项目的实施、验收工作;创建采购工作台帐。 3.协调解决采购业务执行中的重大问题,监督采购项目的实施,重点加强对采购申请、立项审批、采购招标、合同订立、验收、付款等环节的监控督查。 4.配合落实重大采购事项决策程序。重大采购事项由采购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采购意向,采购工作管理办公室充分论证,制定采购方案,提交采购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方能实施。 5.购置纳入政府采购范围的项目,应按照有关规定实施政府采购;购置未纳入政府采购的项目,应严格规范采购与付款程序。大额货物、工程与服务采购项目,由采购工作管理办公室和申购部门相关人员组成采购项目工作小组开展采购工作;采购日常工作,由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编制预算、签订合同、实施采购、组织申购部门验收和付款;低值易耗物品采购由学校后勤部门按规定实施。 6.负责采购工作中的合同管理,建立必要的法律咨询审查制度,严格依法签订并履行合同。资产购置完成后,应及时按照国家有关专业标准、合同条款进行现场勘验、

政府采购工作流程

盛年不重来,一日难再晨。及时宜自勉,岁月不待人。 一、政府采购项目招投标相关业务流程 (一)政府采购项目招投标业务办理流程 至市公管局3楼305业务科办理。 办理流程: 按照市财政局《淮南市市级政府采购项目通知单》或完整填写政府采购项目申报(受理)登记表→确认采购需求→收集代理机构应提供的资料→业务科工作人员初审→资料齐全合格,进行网络登记→业务科长复审。 所需资料: (1)《淮南市市级政府采购项目通知单》或政府采购项目申报(受理)登记表; (2)招标需求; (3)代理机构的资料:代理协议、营业执照、资质证书、项目负责人职业证件、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提供复印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二)采购单位(采购人)政府采购流程 1、市本级预算单位政府采购流程 (1)采购单位将本年度的政府采购计划列入本年度部门

预算→(2)采购单位把政府采购项目在财政大平台上申报→(3)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科将政府采购计划下达至市公管局业务科→(4)市公管局业务科完成采购方式审核和招标代理机构确认后,下达到市交易中心→(5)市交易中心经中心领导审核后,确定项目负责人→(6)项目负责人联系招标代理机构,制订招标文件(采购中心代理项目由项目负责人制订招标文件),并预约开标时间及场地→(7)招标代理机构同时上传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采购中心代理项目由项目负责人上传)→(8)项目负责人初审→(9)交易中心领导审核→(10)公管局督查科审核备案后,发布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11)招标文件约定的质疑期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接受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质疑,及时做出答疑及澄清→(12)开标前半日,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执“专家抽取申请书”和“专家抽取介绍信”,以项目负责人确定应抽取评标专家的专业和人数后,到公管局法规科抽取评标专家→(13)开标日,项目负责人查询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招标代理机构按招标文件确定的地点和时间,在监督人员的监督下,接收投标文件、准时开标、组织专家评标,采购人可派一人参加评标委员会评标,项目负责人参与开评标全过程(采购中心代理的项目,项目负责人组织开评标全过程)→(14)评标结束后,发布(成交)公示,公示内容包括中标(成交)候选人全称、中标(成交)金额、评标委员会名单,业绩、荣誉等按招标

学校物品采购管理内部控制制度(试行)

学校物品采购管理内部控制制度(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学校采购行为,提高学校采购效率,明确岗位职责,有效降低采购成本,满足学校对优质资源的需求,维护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环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学校总务处、教务处、实训处、短训部和信息中心等部门,为履行其职能或为师生教育教学及实训实习服务,使用财政性资金获取货物、工程和服务的,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学校采购实行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相结合,采购项目必须严格执行区教委相关审批、核准、备案管理等基本程序。 第二章管理机构 第四条成立学校采购领导小组,由学校校长任组长, 党委书记、分管财务后勤的副校长、纪检副校长、工会主席任副组长,成员由总务处、财务室、教务处、实训处、短训部、信息中心负责人、专职采购员和两名教师代表组成。领导小组组长对学校采购负总责,具体事务由总务处牵头组织开展,纪检副校长、工会主席和教师代表等负责监督检查。

第五条学校采购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传达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对各部门的政府采购申请进行审批,对部门采购行为实行过程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纠正,调查处理交易活动的投诉和纠纷。 第三章岗位设置及职责 第六条实施归口管理,明确岗位职责。学校应当明确采购管理领域内部控制的决策、管理、执行、监督各块的职责。明确财务室为管理部门,总务处、教务处、实训处、短训部、信息中心为采购执行部门。财务室应当牵头建立本单位政府采购内部控制制度,明确学校部门在政府采购工作中的职责与分工,建立政府采购与预算、财务(资金)、资产、使用等业务机构或岗位之间沟通协调的工作机制,共同做好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和实施计划、确定采购需求、组织采购活动、履约验收、答复询问质疑、配合投诉处理及监督检查等工作。 第七条强化内部监督。学校财务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要发挥监督作用,加强对采购执行和监管工作的常规审计和专项审计。畅通问题反馈和受理渠道,通过检查、考核、设置监督电话或信箱等多种途径查找和发现问题,有效分析、预判、管理、处置风险事项。

政府采购的流程

政府采购的流程 一、采购资金的确认 (一)属于财政拨款的采购资金,由财政部门有关业务科室根据下达给采购单位的年度采购预算,按照拨款申办程序,由负责资金拨付和账户管理的科室于采购前将计划安排的采购资金划入政府采购资金专户;实行国库集中支付试点单位的采购预算资金,单位只须在网上填报采购预算给相关业务科室批复后采购办人员即可在网上查询到,其资金不需拨入政府采购资金专户。 (二)未列入政府采购计划,需另外追加的采购项目,由行政事业单位向市财政局分管业务科室申报,采购办根据资金落实情况给予追加采购计划;实行国库集中支付试点单位的采购追加资金,其资金的确认同上,不需拨入政府采购资金专户。 (三)属于单位自筹的采购资金,采购单位应在采购前5个工作日将资金划入市政府采购资金专户。 二、采购计划的确认 (一)属集中采购的项目,在采购前,各单位必须对所采购项目的技术参数、规格型号、采购数量、资金渠道、售后服务等要求进行确认(公务用车采购的还应按程序报相关部门审批),并按采购办规定的时间上报。 (二)各单位报送的采购计划,不得提出具体的品牌要求。但考虑到部分项目的特殊性及工作的需要,各单位可提出1-2个推荐品牌,供市采购办参考。 (三)属较复杂、非标准的货物,报送采购计划时应附详细的采购要求及说明。(四)各单位一般不采购外国货物,确因工作需要采购的,应当报经市采购办批准。 三、政府采购流程 (一)单位提出采购计划,报市财政局分管业务科室进行预算审核; (二)财政局各业务科室批复采购计划,转采购办; (三)采购办按政府采购制度审批汇总采购计划,一般货物采购交由政府采购中心采购,特殊物品采购可委托单位自行采购; (四)政府采购中心制作标书,并送采购单位确认; (五)政府采购中心发布招标公告或发出招标邀请,发售标书,组织投标,主持开标; (六)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选出预中标供应商。经采购单位确认后,决定中标供应商; (七)中标供应商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 (八)中标供应商履约,采购办与采购单位验收(对技术要求高的采购项目要有专家参与验收)后,由采购单位把合同、供货发票原件和《采购单位验收物品意见表》送到采购中心办理付款手续; (九)政府采购中心把手续办好,送交采购办作为依据,向供应商支付货款;(十)采购单位入固定资产账; (十一)招标活动结束后采购部门要建立档案,包括各供应商招标的标底资料、评标结果、公布的合法证书、公证资料、招标方案等。 出自采购经理人论坛网 政府采购的流程

政府采购流程

一、概念 政府采购流程,是为规范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等政府采购活动,确保政府采购依法、真实、有效进行的环节、步骤和程序。 二、内容 政府采购流程包括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制定政府采购实施计划、采购的组织及实施和监督检查等四个主要环节。 三、业务流程 (一)编制政府采购预算 在编制下一财政年度部门预算时,应将该财政年度政府采购项目及资金预算在政府采购预算表中单列,按程序逐级上报主管部门审核汇总后报财政部门。财政部门对部门预算中的政府采购预算进行审核,并随部门预算批复各主管部门执行。 (二)制定政府采购实施计划 主管部门应当按照财政部门批复的部门预算,分别制定政府集中采购、部门集中采购实施计划,并自接到财政部门下达的部门预算之日起40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集中采购实施计划和部门集中采购实施计划报财政部门备案,并将政府集中采购实施计划抄送集中采购机构组织采购。 (三)采购的组织和实施 1.政府集中采购。符合政府集中采购条件的,由主管部门与集中采购机构签订委托协议。集中采购机构汇总各中央单位政府集中采购实施计划,并与委托方协商后,制定具体操作方案,包括协议供货采购、定点采购方案。然后,由集中采购机构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或财政部批准的其他采购方式,按照经备案或审批的操作方案开展采购,确定供应商。 2.部门集中采购。符合部门集中采购条件的,由主管部门负责部门集中采购的组织实施,

具体采购事务可以由财务(资金)管理机构具体负责办理,也可以另行明确一个机构具体负责办理。主管部门根据财政部下达的部门预算,明确本部门、本系统实行部门集中采购的项目范围,逐级下达到二级预算单位和基层预算单位,二级预算单位和基层预算单位根据主管部门的要求,编制部门集中采购实施计划报主管部门,由主管部门汇总后,制定具体操作方案。之后,依法采用相应的采购方式组织采购活动,确定供应商。 3.单位自行采购。单位自行采购依据法定的采购方式和程序开展,并按规定实行备案和审批管理。 4.签订采购合同,并按有关规定和合同约定进行验收和付款。 (四)监督检查 财政部门对中央单位政府采购活动实行经常性监督检查制度,依法对中央单位、集中采购机构、其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执行政府采购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情况进行检查。主管部门应当对本部门、本系统政府采购工作情况实施监督检查。

政府采购贷款操作规程

政府采购融资操作规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政府采购融资产品是指村镇银行为了满足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过程中的融资需求所开发的,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条件下,以政府采购中心为授信主体的融资业务。 第二条此操作规程内所指政府采购为县(市)级以上国家机关、事业单位采购中心。 第三条采购项目必须列入当年财政预算。 第二章贷款基本资料 第四条政府采购中心与我行合作时应提供的基本资料: 1、采购项目列入当年财政预算的证明; 2、政府采购供应商名单及相关基本资料; 3、政府采购中心相关证照、法人身份证明等基本信息; 4、融资申请书; 5、我行要求的其它文件。 第五条供应商应向我行提供的基本资料(下述提供的所有资料均须加盖企业公章): 1、经年检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2、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

3、税务登记证正副本; 4、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及其身份证复印件; 5、贷款卡复印件; 6、公司章程及验(增)资报告复印件; 7、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和已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的原件、复印件; 第三章贷款的额度、期限及利率第六条总体授信额度原则上每年审批一次,授信额度不高于政府采购中心年采购预算。 第七条授信额度期限原则上在一年以内,遇有财政预算分年下拨,按照财政预算拨付年份确定,但最长期限不超过三年。 第八条贷款利率由政府采购中心、供应商与我行协商确定,贷款利息由采购供应商支付,如发生逾期,逾期支付违约金按照我行与政府及企业签订的三方协议条款执行,逾期利息按人民银行有关逾期罚息规定标准执行。 第九条贷款归还方式可按照《政府采购融资合作协议》灵活掌握,在贷款到期日十日前与政府采购中心协商还款事宜,如遇特殊情况政府采购中心延迟付款,可在保证我行利益的情况下,与政府采购中心协商解决方案。 第四章贷款担保及支付 第十条以政府采购款项作为还款保证。

政府采购基本方式和流程

政府采购基本方式和流程政府采购一般有三种模式:模式、分散采购模式、半集中半分散采购模式。采购方式有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谈判、单一来源、询价。非招标采购方式,是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和询价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是指招标人在公开媒介上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参与投标,并向符合条件的投标人中择优选择中标人的一种招标方式,相对于公开招标,称之为邀请招标。 邀请招标也称为有限,是指招标方根据或的资信和业绩,选择若干或(不能少于三家),向其发出投标邀请,由被邀请的供应商、承包商投标竞争,从中选定中标者的招标方式。 竞争性谈判是指谈判小组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就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事宜进行谈判,供应商按照谈判文件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采购人从谈判小组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确定成交供应商的采购方式。 单一来源采购是指采购人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采购方式。 询价是指询价小组向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发出采购货物询价通知书,要求供应商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采购人从询价小组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确定成交供应商的采购方式。 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货物、服务采购项目,拟采用非招标采购方式的,采购人应当在采购活动开始前,报经主管预算单位同意后,向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申请批准。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以下货物、工程和服务之一的,可以采用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采购货物的,还可以采用询价采购方式: (一)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且未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货物、服务; (二)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外、采购限额标准以上,且未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货物、服务; (三)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经批准采用非公开招标方式的货物、服务; (四)按照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以外的政府采购工程。 申请采用非招标采购方式采购的,采购人应当向财政部门提交以下材料并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一)采购人名称、采购项目名称、项目概况等项目基本情况说明; (二)项目预算金额、预算批复文件或者资金来源证明; (三)拟申请采用的采购方式和理由。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项目,可以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一)招标后没有供应商投标或者没有合格标的,或者重新招标未能成立的; (二)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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