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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工作流程

盛年不重来,一日难再晨。及时宜自勉,岁月不待人。

一、政府采购项目招投标相关业务流程

(一)政府采购项目招投标业务办理流程

至市公管局3楼305业务科办理。

办理流程:

按照市财政局《淮南市市级政府采购项目通知单》或完整填写政府采购项目申报(受理)登记表→确认采购需求→收集代理机构应提供的资料→业务科工作人员初审→资料齐全合格,进行网络登记→业务科长复审。

所需资料:

(1)《淮南市市级政府采购项目通知单》或政府采购项目申报(受理)登记表;

(2)招标需求;

(3)代理机构的资料:代理协议、营业执照、资质证书、项目负责人职业证件、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提供复印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二)采购单位(采购人)政府采购流程

1、市本级预算单位政府采购流程

(1)采购单位将本年度的政府采购计划列入本年度部门

预算→(2)采购单位把政府采购项目在财政大平台上申报→(3)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科将政府采购计划下达至市公管局业务科→(4)市公管局业务科完成采购方式审核和招标代理机构确认后,下达到市交易中心→(5)市交易中心经中心领导审核后,确定项目负责人→(6)项目负责人联系招标代理机构,制订招标文件(采购中心代理项目由项目负责人制订招标文件),并预约开标时间及场地→(7)招标代理机构同时上传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采购中心代理项目由项目负责人上传)→(8)项目负责人初审→(9)交易中心领导审核→(10)公管局督查科审核备案后,发布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11)招标文件约定的质疑期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接受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质疑,及时做出答疑及澄清→(12)开标前半日,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执“专家抽取申请书”和“专家抽取介绍信”,以项目负责人确定应抽取评标专家的专业和人数后,到公管局法规科抽取评标专家→(13)开标日,项目负责人查询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招标代理机构按招标文件确定的地点和时间,在监督人员的监督下,接收投标文件、准时开标、组织专家评标,采购人可派一人参加评标委员会评标,项目负责人参与开评标全过程(采购中心代理的项目,项目负责人组织开评标全过程)→(14)评标结束后,发布(成交)公示,公示内容包括中标(成交)候选人全称、中标(成交)金额、评标委员会名单,业绩、荣誉等按招标

文件要求公示,采用综合评分法需公示各投标人得分汇总表(评标委员会签字后的汇总表扫描件)→(15)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接受投标人对评标结果的询问与质疑,询问收到三日内回复,质疑七个工作日内回复。对回复不满意,可在接到回复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公管局督查科或财政局政府采购科投诉→(16)公示期满,招标代理机构按招标文件约定退还未中标(成交)人投标保证金、发放中标(成交)通知书→(17)中标(成交)人按招标文件要求缴纳履约保证金,与采购人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评标中的询标承诺签订合同,招标代理机构以见证人在合同上签字并盖章→(18)中标人、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已签订好的合同及中标(成交)通知书、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履约保证金缴纳证明到公管局法规科进行合同备案→(19)招标代理机构退还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向交易中心把全部招投标资料及合同归档→(20)项目进行完毕或按合同要求,交易中心向财政局开具付款通知单,办理项目款项支付,并将验收报告(验收单)存档。

2、市辖县区及属地管理单位政府采购流程

(1)采购单位将所采购项目向公管局业务申报政府采购项目,提供已落实项目资金来源证明及项目的相关批准资料→(2)同市本级预算单位流程的4至19→(3)项目完工验收后,采购人将验收报告(验收单)交交易中心存档,采购

单位根据资金性质安排付款。

(三)、政府采购投标人操作流程

1、实名登记:投标人须在“淮南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实名登记,登记的类型必须为“供应商”;投标人在网站首页点击“投标单位实名登记”,再点击“注册”即可注册,暂不需要UK登录,只需填写相关基本信息和上传有关扫描件,不需到现审核,具体内容详见投标单位实名制的通知。投标人相关信息填写和上传完毕后,点击入库申请,我们工作人员将进行审核是否通过;→

2、网上报名:投标人完成实名登记后,点击网上报名,选中所报名的项目,点击“新增报名”,当出现打印报名回执码后,说明其报名成功。→

3、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报名成功后,点击招标文件下载,即可下载已报名项目的招标文件;在建设工程中发布的货物采购项目,也在“供应商”类型中报名和下载招标文件,要点击工程业务栏中报名和下载招标文件;→

4、准备投标: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时间准备投标文件,准备投标时所需的证书业绩原件(最好能够编制目录,按目录整理原件),在开标前两个工作日前对应账号转入投标保证金,为确保保证金安全转入,建议在转出第二天查看保证金是否退回,若退回建议更换到本项目的其他保证金号转入或重转。→

5、投标: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时间,确保在开标前一个小时左右到开标现场,准备

招标文件上标明的报名费,认真清点投标所需原件,被授权人应随身携带身份证,随时接受评委询标。→6、中标:投标人应交纳履约保证金,及时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按招标文件约定履约。若在公示期内有质疑和投诉,中标人应配合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及相关监管部门调查取证。→7、质疑与投诉: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质疑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质疑期内在实名登记平台中提出,或向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提出书面质疑;投标人(仅限参加此项目的投标人)对评标结果质疑,应向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提出,对答复不满意,可向市公管局督查科或财政局政府采购科提出。质疑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1)投标人的名称、地址、联系电话等;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及标段号或分包号;3)具体的质疑事项、事实依据及相关证明材料;4)相关要求及主张;5)提起质疑的日期。质疑书应当署名。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章并加盖公章,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参阅网站政策法规栏目下《淮南市招投标交易服务中心质疑处理暂行规定》)。

(四)、招标代理机构政府采购流程

1、招标代理机构应在安徽省财政部门备案,具有政府采购项目招标代理资格,并在淮南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备案→

2、与采购人签订代理合同→

3、协助采购人办理政府采购

业务受理→4、充分与采购人沟通,了解项目需求,制订项目进度表,制订招标文件初稿→5、招标文件经采购人审核后,交项目负责人初审,项目预算200万元以上的需对招标文件进行专家会审;→6、进行计划分包,预约场地及开标时间;→7、同时上传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项目负责人初审,交易中心领导审核后,局督查科审核备案后发布;→8、开标前半日抽取专家,开标日组织开、评标→9、起草中标(成交)结果公示,提交项目负责人审核后发布→10、接受投标人质疑,协助采购人处理答复质疑,配合监管部门处理投诉→11、退还未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发放中标(成交)通知书,以见证方身份参与合同起草并签字→12、移交项目招投标资料、合同及相关答疑处理文件。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工作流程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工作流 程 Newly compiled on November 23, 2020

长财采购〔2008〕6号 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工作流程》 的 通知 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为规范政府采购操作程序,确保采购活动的合法、有序进行,我局制定了《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工作流程》,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代理机构办理登记备案,应按《关于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实行登记备案的通知》的规定执行。 二、代理机构开展政府采购业务代理活动,应遵守《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代理行为的通知》的规定。 三、代理机构应按照《关于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实行监督考核的通知》的规定,自觉接受政府采购办的监督考核。 附件: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工作流程 2008年6月30日主题词: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工作流程通知长沙市财政局办公室共印80份, 2008年6月30日印发。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工作流程 一、登记备案 有意承接长沙市范围内政府采购业务的代理机构,将申报材料报财政部门进行登记备案。 二、项目委托 代理机构依据政府采购办开具的《政府采购项目委托通知单》,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委托代理协议》。

代理机构不得采取不正当手段谋取代理业务,不得挂靠、转让、出借以及超资质承揽代理业务。 三、采购文件编制 代理机构根据采购人提供的项目资料编制采购文件。 采购文件应经代理机构、采购人共同审核,签字盖章确定。代理机构对采购文件的合法性负全部责任。 四、招标信息发布 代理机构负责将委托代理协议、采购文件、招标公告报政府采购办备案,以便发布招标信息。 五、采购文件发售 代理机构应提供采购文件样本供供应商阅读。 代理机构可组织购标人现场考察或召开标前答疑会,答疑会有关内容应以书面形式告知所有购标人。 六、评审会组建 代理机构、采购人依法组建评审委员会,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通过随机方式抽取产生。 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或参加过项目论证的专家,不得参加项目评审。 七、开标评标 代理机构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准时开标。 代理机构应指定专人负责记录评标情况,对评标现场进行全过程摄像、录音,并将相关资料存档备查。

政府采购基本方式和流程

政府采购基本方式和流程 政府采购一般有三种模式:集中采购模式、分散采购模式、半集中半分散采购模式。采购方式有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谈判、单一来源、询价。非招标采购方式,是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和询价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是指招标人在公开媒介上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参与投标,并向符合条件的投标人中择优选择中标人的一种招标方式,相对于公开招标,称之为邀请招标。 邀请招标也称为有限竞争性招标,是指招标方根据供应商或承包商的资信和业绩,选择若干供应商或承包商(不能少于三家),向其发出投标邀请,由被邀请的供应商、承包商投标竞争,从中选定中标者的招标方式。 竞争性谈判是指谈判小组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就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事宜进行谈判,供应商按照谈判文件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采购人从谈判小组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确定成交供应商的采购方式。 单一来源采购是指采购人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采购方式。 询价是指询价小组向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发出采购货物询价通知书,要求供应商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采购人从询价小组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确定成交供应商的采购方式。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货物、服务采购项目,拟采用非招标采购方式的,采购人应当在采购活动开始前,报经主管预算单位同意后,向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申请批准。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以下货物、工程和服务之一的,可以采用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采购货物的,还可以采用询价采购方式: (一)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且未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货物、服务; (二)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外、采购限额标准以上,且未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货物、服务; (三)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经批准采用非公开招标方式的货物、服务; (四)按照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以外的政府采购工程。申请采用非招标采购方式采购的,采购人应当向财政部门提交以下材料并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一)采购人名称、采购项目名称、项目概况等项目基本情况说明; (二)项目预算金额、预算批复文件或者资金来源证明; (三)拟申请采用的采购方式和理由。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项目,可以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 (一)招标后没有供应商投标或者没有合格标的,或者重新招标未能成立的; (二)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的; (三)非采购人所能预见的原因或者非采购人拖延造成采用招标所需时间不能满足用户紧急需要的; (四)因艺术品采购、专利、专有技术或者服务的时间、数量事先不能确定等原因不能事先计算出价格总额的。 市政府采购中市政府采购中心货物服务竞争性谈判采购一般需要经过以下程序: 1)采购人根据预算批准的政府采购项目内容和采购编号向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计划财务部递交采购需求表。 2)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计划财务部受理审核通过后在下一个工作日分配给上海市政府采购

学校权利运行流程图.doc

太和中学权力运行流程图 目录 1、“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流程图 2、学校干部选拔作用工作流程图 3、干部年度考核流程图 4、教职工年度考核流程图 5、教职工职称评审工作流程图 6、教职工岗位职务聘任流程图 7、教职工评先评优工作流程图 8、学籍管理工作流程图 9、教职工自动离职管理流程图 10、基建工作流程图 11、政府采购工作(办公用品采购)流程图 12、财务工作流程图 13、学校财务支配流程图

太和中学权力运行流程图 1、“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流程图 学校提出“三重一大”事项内容 调查研究 拟订方案 公示征求意见 组织论证 报局领导及相关科室审批后 公布执行 重大事项形成会议纪要 学校领导班子集体决策 学校监督小组全程跟踪监督

2、学校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流程图 组织或个人推荐、民主推荐 学校校务会审查确定提名 征求有关领导意见 班子会议讨论决定 上报市组宣科 组织考察 任职前公示 领导谈话 履行任命手续、材料归档

3、干部年度考核流程图 根据主管部门有关通知、制定年度考核学校研究决定、印发考核方案 实施考核 个人年度总结、组织民主测评 汇总考核材料、审定考核结果 公示考核结果 反馈被考核干部本人 考核结果存档

4、教职工年度考核流程图 考核前动员:学校召开年度考核工作会议, 教师自我总结:本人对照责任目标和考核内容要求总结全年工作,并填写考核登记 考核小组考核:学校考核工作小组对每位学校审核领导组评议、审定考核等次;考 教职工本人签名 考核等级汇总上报教育局人事科 考核结果存入本人档案

5、教职工职称评审工作流程图成立教师职称评审推荐工作小组、领导小公布评审条件标准及申报数额 参评教师填写基本情况表,提交相关材料 评审推荐工作小组进行资格审查 评审推荐工作小组对参评教师进行量化量化排序按推荐名额报领导小组审核,确推荐对象填写表格上报审核学校监督小

政府采购代理工作流程图.docx

公开招标采购流程 采购人 在上一步确定采购方式的基础上,进行公开招标 采购人委托集中采购机构、社会代理机构,或自行组织招标制定招标文件 在财政部门指定媒体公告信息 发售招标文件 在财政部门专家库抽取专家 开标 评标 确定中标供应商 在财政部门制定媒体公布结果与中标供应商签订合同 合同履行及验收 申请支付资金自招标文件发出至投标 截止日不得少于20 日 在开标前半天或前一天,特殊情况不得超过 2 天内抽取专家 评标委员会成员由采购 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为 5 人以上单数 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标 报告后 5 个工作日内,确定中标供应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 构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 出之日起30 日内与中标供应商签订合同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 构应当自采购合同签订 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将合同副本报同级财政部

邀请招标采购流程 采购人 在上一步确定采购方式的基础上,进行邀请招标采购人委托集中采购机构、社会代理机构,或自行组织招标 在财政部门指定媒体发布供应商资格 预审公告 经评审确定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名单随机邀请至少 3 家供应商投标 发出投标邀请书和招标文件 在财政部专家库抽取专家 评标 确定中标供应商 在财政部门指定媒体公布结果与中标供应商签订合同 合同履行及验收 自招标文件发出至投标 截止日不得少于20 日 在开标前半天或前一天,特殊情况不得超过 2 天内抽取专家 评标委员会成员由采购 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为 5 人以上单数 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标 报告后 5 个工作日内,确定中标供应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 构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 出之日起30 日内与中标供应商签订合同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 构应当自采购合同签订 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将

政府采购中心工作流程

政府采购中心工作流程 具体采购工作程序如下: 第一,“采购前的基础工作”阶段: 采购人将“政府采购任务通知书”及采购项目需求(经采购单位和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加盖公章的)和需求的电子版送达采购中心办公室后,中心办公室工作人员进行登记,因2010年3月份开始,市纪检委按省纪检委要求对所有采购项目进行全程监督,政府采购项目除询价中车辆采购(已在纪检委备案)、定点采购、市场询价、单一来源采购外,均需由中心办公室人员出具一式两份的“政府采购任务监督备案单”给采购单位经办人,由采购单位经办人到纪检委综合室进行备案,纪检委指定采购项目制作及评标监督人员后采购单位经办人将“政府采购任务监督备案单”送还给采购中心办公室,中心办公室在接到采购单位送还的“政府采购任务监督备案单”后,出具“政府采购业务传递单”报中心主任审批,中心主任按照采购类别分配到业务科中,业务科科长接到“政府采购业务传递单”、政府采购任务通知书、采购项目需求(纸质、电子)及“政府采购任务监督备案单”后分配任务到科室的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录入相关采购信息后,开始着手准备在纪检指定的监督人员监督下制作标书。 不同采购方式招标文件制作情况不同:

1、采用询价、单一来源方式的采购项目因采购的内容都是标准性产品,是由采购人负责提供采购需求,由采购中心项目负责人按照中心文件范本制作询价文件; 2、采用竞争性谈判、公开招标方式的采购项目是在纪检指定的监督人员监督下,由采购单位授权的制作招标文件的采购人代表,会同中心办公室专人在专家库中随机抽取2名专家与采购人代表一起根据采购人提供的采购需求,按中心的招标文件范本进行制作,招标文件中同时制定出具体的评标标准和方法,招标文件制作完成后由采购单位审核,中心业务科室负责人、中心领导审核后,连同招标公告由制作标书专家及监审人员签字确认后移送中心办公室由专人在辽源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发布公告,对于竞争性谈判、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复杂、采购金额比较大的询价采购还同时在吉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上发布公告,并由办公室专人发售招标文件,在开标前不公布领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家数及名单。 采购需求由采购人编制,这里的采购需求包括:技术需求和商务需求,技术需求指对采购标的物的功能和特征的描述。采购标的物的性能、功能、质量、技术规格、参数、数量等,采购人编制技术需求时每种货物均应将主要功能配置及其技术指标、辅助功能配置及其技术指标分别编制。其中,主要功能配置及其技术指标必须全部满足,不允许有缺项或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工作流程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工作 流程 文档编制序号:[KKIDT-LLE0828-LLETD298-POI08]

长财采购〔2008〕6号 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工作流程》 的 通知 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为规范政府采购操作程序,确保采购活动的合法、有序进行,我局制定了《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工作流程》,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代理机构办理登记备案,应按《关于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实行登记备案的通知》的规定执行。 二、代理机构开展政府采购业务代理活动,应遵守《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代理行为的通知》的规定。 三、代理机构应按照《关于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实行监督考核的通知》的规定,自觉接受政府采购办的监督考核。 附件: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工作流程 2008年6月30日主题词: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工作流程通知长沙市财政局办公室共印80份, 2008年6月30日印发。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工作流程 一、登记备案 有意承接长沙市范围内政府采购业务的代理机构,将申报材料报财政部门进行登记备案。 二、项目委托 代理机构依据政府采购办开具的《政府采购项目委托通知单》,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委托代理协议》。

代理机构不得采取不正当手段谋取代理业务,不得挂靠、转让、出借以及超资质承揽代理业务。 三、采购文件编制 代理机构根据采购人提供的项目资料编制采购文件。 采购文件应经代理机构、采购人共同审核,签字盖章确定。代理机构对采购文件的合法性负全部责任。 四、招标信息发布 代理机构负责将委托代理协议、采购文件、招标公告报政府采购办备案,以便发布招标信息。 五、采购文件发售 代理机构应提供采购文件样本供供应商阅读。 代理机构可组织购标人现场考察或召开标前答疑会,答疑会有关内容应以书面形式告知所有购标人。 六、评审会组建 代理机构、采购人依法组建评审委员会,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通过随机方式抽取产生。 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或参加过项目论证的专家,不得参加项目评审。 七、开标评标 代理机构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准时开标。 代理机构应指定专人负责记录评标情况,对评标现场进行全过程摄像、录音,并将相关资料存档备查。

招投标政府采购各流程时间规定

招标投标(不含资格预审阶段)中各流程时间期限的规定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招标投标违法行为记录公告暂行办法》中招标投标各流程时间期限的规定进行了总结、归纳,提供给大家,希望为您工作与学习带来方便。 1. 招标文件发售期:不得少于5日。 《实施条例》第十六条招标人应当按照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发售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的发售期不得少于5日。 招标人发售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收取的费用应当限于补偿印刷、邮寄的成本支出,不得以营利为目的。 2. 提交投标文件的期限:自招标文件发出之日起不得少于20日。 《招标投标法》第二十四条招标人应当确定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所需要的合理时间;但是,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二十日。 3. 澄清或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澄清或修改招标文件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作出。 《招标投标法》第二十三条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十五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招标人可以对已发出的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者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至少3日前,或者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3日或者15日的,招标人应当顺延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者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4. 招标文件异议提出时间期限: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 5. 招标文件异议答复时间期限: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答复,作出答复前,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资格预审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日前提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问题4)。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问题5)。 6. 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投标文件时投标保证金返还期限: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日内。 《实施条例》第三十五条投标人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书面通知招标人。招标人已收取投标保证金的,应当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日内退还。 投标截止后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招标人可以不退还投标保证金。

关于成立学校采购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关于成立学校采购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Company number:【WTUT-WT88Y-W8BBGB-BWYTT-19998】

关于成立文成中学采购工作领导小组的 通知 各科室、年级中心: 为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加强学校采购工作的领导和管理,健全内控机制,规范采购行为,提高采购效能和质量,根据上级财政、教育部门颁发的有关采购工作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成立文成中学采购工作领导小组,下设采购工作管理办公室和监督组,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如下: 一、采购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及工作职责 (一)采购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郑伟斌 副组长:周成严宗琪 成员:刘小东林佳利严黎忠刘金良黄伟 刘国平赵洁王文德 下设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刘小东、王文德、赵志华、赵晓斌为办公室成员,刘小东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有关政府采购的政策法规,全面负责领导学校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制定学校采购管理办法,严格采购程序,规范采购行为。

2.负责统筹和组织实施学校采购工作。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分类编制年度采购计划;论证优化采购项目方案;组织采购项目招标工作;根据采购项目中标通知书,代表学校签订合同;组织采购项目的实施、验收工作;创建采购工作台帐。 3.协调解决采购业务执行中的重大问题,监督采购项目的实施,重点加强对采购申请、立项审批、采购招标、合同订立、验收、付款等环节的监控督查。 4.配合落实重大采购事项决策程序。重大采购事项由采购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采购意向,采购工作管理办公室充分论证,制定采购方案,提交采购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方能实施。 5.购置纳入政府采购范围的项目,应按照有关规定实施政府采购;购置未纳入政府采购的项目,应严格规范采购与付款程序。大额货物、工程与服务采购项目,由采购工作管理办公室和申购部门相关人员组成采购项目工作小组开展采购工作;采购日常工作,由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编制预算、签订合同、实施采购、组织申购部门验收和付款;低值易耗物品采购由学校后勤部门按规定实施。 6.负责采购工作中的合同管理,建立必要的法律咨询审查制度,严格依法签订并履行合同。资产购置完成后,应及时按照国家有关专业标准、合同条款进行现场勘验、

政府采购工作流程

盛年不重来,一日难再晨。及时宜自勉,岁月不待人。 一、政府采购项目招投标相关业务流程 (一)政府采购项目招投标业务办理流程 至市公管局3楼305业务科办理。 办理流程: 按照市财政局《淮南市市级政府采购项目通知单》或完整填写政府采购项目申报(受理)登记表→确认采购需求→收集代理机构应提供的资料→业务科工作人员初审→资料齐全合格,进行网络登记→业务科长复审。 所需资料: (1)《淮南市市级政府采购项目通知单》或政府采购项目申报(受理)登记表; (2)招标需求; (3)代理机构的资料:代理协议、营业执照、资质证书、项目负责人职业证件、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提供复印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二)采购单位(采购人)政府采购流程 1、市本级预算单位政府采购流程 (1)采购单位将本年度的政府采购计划列入本年度部门

预算→(2)采购单位把政府采购项目在财政大平台上申报→(3)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科将政府采购计划下达至市公管局业务科→(4)市公管局业务科完成采购方式审核和招标代理机构确认后,下达到市交易中心→(5)市交易中心经中心领导审核后,确定项目负责人→(6)项目负责人联系招标代理机构,制订招标文件(采购中心代理项目由项目负责人制订招标文件),并预约开标时间及场地→(7)招标代理机构同时上传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采购中心代理项目由项目负责人上传)→(8)项目负责人初审→(9)交易中心领导审核→(10)公管局督查科审核备案后,发布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11)招标文件约定的质疑期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接受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质疑,及时做出答疑及澄清→(12)开标前半日,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执“专家抽取申请书”和“专家抽取介绍信”,以项目负责人确定应抽取评标专家的专业和人数后,到公管局法规科抽取评标专家→(13)开标日,项目负责人查询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招标代理机构按招标文件确定的地点和时间,在监督人员的监督下,接收投标文件、准时开标、组织专家评标,采购人可派一人参加评标委员会评标,项目负责人参与开评标全过程(采购中心代理的项目,项目负责人组织开评标全过程)→(14)评标结束后,发布(成交)公示,公示内容包括中标(成交)候选人全称、中标(成交)金额、评标委员会名单,业绩、荣誉等按招标

学校物品采购管理内部控制制度(试行)

学校物品采购管理内部控制制度(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学校采购行为,提高学校采购效率,明确岗位职责,有效降低采购成本,满足学校对优质资源的需求,维护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环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学校总务处、教务处、实训处、短训部和信息中心等部门,为履行其职能或为师生教育教学及实训实习服务,使用财政性资金获取货物、工程和服务的,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学校采购实行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相结合,采购项目必须严格执行区教委相关审批、核准、备案管理等基本程序。 第二章管理机构 第四条成立学校采购领导小组,由学校校长任组长, 党委书记、分管财务后勤的副校长、纪检副校长、工会主席任副组长,成员由总务处、财务室、教务处、实训处、短训部、信息中心负责人、专职采购员和两名教师代表组成。领导小组组长对学校采购负总责,具体事务由总务处牵头组织开展,纪检副校长、工会主席和教师代表等负责监督检查。

第五条学校采购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传达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对各部门的政府采购申请进行审批,对部门采购行为实行过程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纠正,调查处理交易活动的投诉和纠纷。 第三章岗位设置及职责 第六条实施归口管理,明确岗位职责。学校应当明确采购管理领域内部控制的决策、管理、执行、监督各块的职责。明确财务室为管理部门,总务处、教务处、实训处、短训部、信息中心为采购执行部门。财务室应当牵头建立本单位政府采购内部控制制度,明确学校部门在政府采购工作中的职责与分工,建立政府采购与预算、财务(资金)、资产、使用等业务机构或岗位之间沟通协调的工作机制,共同做好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和实施计划、确定采购需求、组织采购活动、履约验收、答复询问质疑、配合投诉处理及监督检查等工作。 第七条强化内部监督。学校财务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要发挥监督作用,加强对采购执行和监管工作的常规审计和专项审计。畅通问题反馈和受理渠道,通过检查、考核、设置监督电话或信箱等多种途径查找和发现问题,有效分析、预判、管理、处置风险事项。

(完整word版)政府采购流程图

政府采购流程图 工作阶段采购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投标人(供应商)财政部门 一、申报采购项目 二、委托采购项目 三、政府采购项目准备 四、发布政府采购信息公告 五、发售招标文件 六、组织开标会 七、评标结果公示 八、签发文件 九、签订政府采购项目合同 十、项目验收、款项支付根据采购需求,编制采购预算, 填写政府采购申报表,向财政部 门提交申请 严格按财政部门的审批意见,委 托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审批政府采购项目,签署审批意 见 接受采购人委托,签订政府采购 项目委托协议书 严格按照采购人提供的相关资 料,制作招标文件,完毕后报采 购人审核 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时间发布政府 采购信息公告,并将招标文件报 监管部门备案 在既定的时间委派代表参加招投 标会 审核招标文件,经修改核实后签 字盖章予以确认 中标/成交供应商交纳代理服务 费,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 严格按政府采购信息公告中的资 质或资格要求,对拟投标人进行 资质初审,合格者给予报名 在既定的时间委派代表参加招投 标会,提交密封完好的投标文件 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在法定时限 内签订政府采购项目合同 经公示期(七个工作日)无任何 异议后签发中标/成交通知书 在既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招投标 会,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评标 结束后公示评标结果 在既定的时间委派监督人员参加 招投标会 获知政府采购信息,按政府采购 信息公告的要求提交报名资料 与采购人在法定时限内签订政府 采购项目合同 将评标报告报送财政部门,对政 府采购资料整理归档封存,积极 做好政府采购后续服务工作 将评标/谈判结果在政府采购信 息发布媒体上给予公示 与中标/成交供应商按政府采购 项目合同进行验收 与采购人按政府采购项目合同进 行验收 按政府采购资金国库集中支付办 法,向中标/成交供应商支付政府 采购项目款项

政府采购业务工作流程

关于规范办理政府采购业务工作流程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政府采购“采管分离”工作的指示精神,我县政府集中采购中心已于XXXX年XX月XX日挂牌成立,并将于XXXX 年XX月XX日起正式开展政府采购执行经办业务工作。为确保我县政府采购“采管分离”工作顺利开展,保持政府采购业务的连续性,统一规范我县政府采购行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理货物及服务类采购的业务流程 1、采购单位填写《XX县政府采购申请表》,详细列明项目技术参数要求,经单位领导审批后,报送县财政局归口业务管理股室落实采购资金; 2、经县财政局归口业务管理股室审核同意并落实采购资金后,由采购单位将《XX县政府采购申请表》报送到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股审批采购方式; 3、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股根据采购项目情况确定采购方式,报县财政局领导审批; 4、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股将明确采购方式并经审批后的《XX县政府采购申请表》转到县政府集中采购中心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5、县政府集中采购中心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根据经审批的《XX 县政府采购申请表》规定的项目及内容具体办理采购经办业务;

6、县政府集中采购中心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采购经办业务完成后,下达中标通知并督促中标供应商与采购单位签订采购合同,按合同约定组织供货。 7、采购项目经采购单位验收合格后,由采购单位填报《XX县政府采购货物服务履约验收证明和资金支付申请表》送至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股; 8、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股按国库支付管理制度相关规定办理货款支付,供应商在货款到帐后,按规定出具发票给采购单位入帐。 二、工程类采购的业务流程 1、采购单位填写《XX县政府采购申请表》,经单位领导审批后,报送县财政局归口业务管理股室落实采购资金。必须附带的材料有:项目工程相关审批文件、项目工程预算书等; 2、县财政局归口业务管理股室审核同意并落实采购资金或确定资金开支渠道后,由采购单位报《XX县政府采购申请表》到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股审批采购方式; 3、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股根据采购项目情况确定采购方 式,报县财政局领导审批; 4、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股将明确采购方式并经审批后的《XX县政府采购申请表》转到县政府集中采购中心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政府采购基本方式和流程

政府采购基本方式和流程政府采购一般有三种模式:模式、分散采购模式、半集中半分散采购模式。采购方式有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谈判、单一来源、询价。非招标采购方式,是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和询价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是指招标人在公开媒介上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参与投标,并向符合条件的投标人中择优选择中标人的一种招标方式,相对于公开招标,称之为邀请招标。 邀请招标也称为有限,是指招标方根据或的资信和业绩,选择若干或(不能少于三家),向其发出投标邀请,由被邀请的供应商、承包商投标竞争,从中选定中标者的招标方式。 竞争性谈判是指谈判小组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就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事宜进行谈判,供应商按照谈判文件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采购人从谈判小组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确定成交供应商的采购方式。 单一来源采购是指采购人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采购方式。 询价是指询价小组向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发出采购货物询价通知书,要求供应商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采购人从询价小组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确定成交供应商的采购方式。 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货物、服务采购项目,拟采用非招标采购方式的,采购人应当在采购活动开始前,报经主管预算单位同意后,向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申请批准。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以下货物、工程和服务之一的,可以采用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采购货物的,还可以采用询价采购方式: (一)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且未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货物、服务; (二)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外、采购限额标准以上,且未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货物、服务; (三)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经批准采用非公开招标方式的货物、服务; (四)按照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以外的政府采购工程。 申请采用非招标采购方式采购的,采购人应当向财政部门提交以下材料并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一)采购人名称、采购项目名称、项目概况等项目基本情况说明; (二)项目预算金额、预算批复文件或者资金来源证明; (三)拟申请采用的采购方式和理由。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项目,可以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一)招标后没有供应商投标或者没有合格标的,或者重新招标未能成立的; (二)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的;

政府采购工作流程.doc

一、政府采购项目招投标相关业务流程 (一)政府采购项目招投标业务办理流程 至市公管局3楼305业务科办理。 办理流程: 按照市财政局《淮南市市级政府采购项目通知单》或完整填写政府采购项目申报(受理)登记表→确认采购需求→收集代理机构应提供的资料→业务科工作人员初审→资料齐全合格,进行网络登记→业务科长复审。 所需资料: (1)《淮南市市级政府采购项目通知单》或政府采购项目申报(受理)登记表; (2)招标需求; (3)代理机构的资料:代理协议、营业执照、资质证书、项目负责人职业证件、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提供复印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二)采购单位(采购人)政府采购流程 1、市本级预算单位政府采购流程 (1)采购单位将本年度的政府采购计划列入本年度部门预算→(2)采购单位把政府采购项目在财政大平台上申报→(3)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科将政府采购计划下达至市公管

局业务科→(4)市公管局业务科完成采购方式审核和招标代理机构确认后,下达到市交易中心→(5)市交易中心经中心领导审核后,确定项目负责人→(6)项目负责人联系招标代理机构,制订招标文件(采购中心代理项目由项目负责人制订招标文件),并预约开标时间及场地→(7)招标代理机构同时上传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采购中心代理项目由项目负责人上传)→(8)项目负责人初审→(9)交易中心领导审核→(10)公管局督查科审核备案后,发布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11)招标文件约定的质疑期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接受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质疑,及时做出答疑及澄清→(12)开标前半日,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执“专家抽取申请书”和“专家抽取介绍信”,以项目负责人确定应抽取评标专家的专业和人数后,到公管局法规科抽取评标专家→(13)开标日,项目负责人查询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招标代理机构按招标文件确定的地点和时间,在监督人员的监督下,接收投标文件、准时开标、组织专家评标,采购人可派一人参加评标委员会评标,项目负责人参与开评标全过程(采购中心代理的项目,项目负责人组织开评标全过程)→(14)评标结束后,发布(成交)公示,公示内容包括中标(成交)候选人全称、中标(成交)金额、评标委员会名单,业绩、荣誉等按招标文件要求公示,采用综合评分法需公示各投标人得分汇总表(评标委员会签字后的汇总表扫描

政府采购操作程序

政府采购操作程序 为了规范政府采购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订本政府采购操作程序。 一、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采用贵州省财政厅的范本。 二、制作招标文件。 根据采购需求和项目内容,由采购代理机构制作采购项目的招标文件,并提交采购人审查。 三、进行专家论证。 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采购的,或应属于公开招标,经批准改为其他采购方式的,由采购代理机构组织对招标文件进行专家论证;参与论证的专家,从省财政厅“评审专家库”中按规定随机抽取;专家论证意见需经采购人确认。 专家论证会由代理机构负责组织,主要包括以下程序: 1、论证专家从财政部门管理的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专家抽取的人数,视采购项目的易难程度,由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协商确定。 2、采购人向论证专家介绍采购项目的有关情况,编制招标文件的代理机构向论证专家介绍招标文件编制情况。 3、论证专家对招标文件进行论证。论证专家根据《政府采购法》、《招标投标法》以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论证。论证会结束前,论证专家要对招标文件提出论证意见,并将论证意见填写在《招标文件专家论证意见表》中。 4、采购人对论证意见进行确认。采购人对论证专家提出的论证意见进行确认,并将确认意见填写在《招标文件专家论证意见表》中。

5、代理机构根据论证专家的论证意见和采购人的确认意见,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形成新的招标文件,并由论证专家和采购人在《招标文件专家论证意见表》上签字确认。 6、论证后形成的招标文件,原则上任何单位不得修改;特殊情况下采购人若提出修改,须征得原论证专家的同意。 7、论证专家对论证意见负责,采购人对确认意见负责,采购代理机构对最终形成的招标文件负责。 8、参与论证的相关人员对论证内容及相关信息严格保密。 四、招标文件备案。 采购代理机构须将经专家论证并经采购人确认后的招标文件报送相应的财政部门备案。 五、发布招标公告。 招标文件经专家论证并经采购人确认后,由采购代理机构在政府采购网和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指定的媒体上(中国贵州省政府采购网、贵州商报等)发布招标公告。 六、发售招标文件。 代理机构按照有关文件规定的价格发售招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组织招标采购。 七、组织答疑。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疑问,或招标文件有修改的,在开标前15天向所有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发出答疑书。 八、资格审查。 按照有关法律规定,资格审查的权利属于采购人。采购人(或采购人委托代理机构)在招标文件发售阶段或开标、评标以前,应对参与投标的供应商的资格进行资格审查。

政府采购方式操作流程图 六、竞争性磋商操作流程图

六、竞争性磋商操作流程图 1 供应商 采购代理机构 (集中采购机构) 采购人 采购项目 签订委托协议 接受委托 自行组织 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 制定磋商文件 磋商 编制并提交 响应文件 向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人民 政府财政部门或省级人民政府授权的地方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申请批准 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2/3(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评审专家中应当包含1名法律专家) 合同履约及验收 确定成交供应商 与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 申请支付资金 发出成交通知书,并在财政部 门指定媒体公布结果 成立磋商小组 确定邀请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名单 在财政部门专家库抽取专家 磋商文件应当包括供应商资格条件、采购邀请、采购方式、采购预算、采购需求、政府采购政策要求、评审程序、评审方法、评审标准、价格构成或者报价要求、响应文件编制要求、保证金交纳数额和形式以及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磋商过程中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及合同草案条款等 通过发布公告、从省级以上财政部门建立的供应商库中随机抽取或者采购人和评审专家分别书面推荐的方式,邀请不少于3家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 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磋商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 经磋商小组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采购人在收到评审报告5个工作日内按由高到低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 1.政府购买服务项目 2.技术复杂或者性能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的 3.因艺术品采购、专利、专有技术或者服务的时间、数量事先不能确定等原因不能事先计算出价格总额的 4.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 5.按照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件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以外的工程建设项目 达到公开招标数额的,报经主管预算单位同意 采购人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成交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从磋商文件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不得少于10日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并将磋商文件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

政府采购业务流程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业务流程为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共资源交易管理规则》(试行),制定本业务流程。 一、采购项目申报、受理 采购项目经市(区、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区、县)政府采购办)批准后,由采购人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项目登记,交易中心工作人员记录项目信息(包括采购项目名称、编号、内容、采购方式、采购预算等)。 二、选用采购代理机构 具体办法由市(区、县)财政局另行规定。 三、采购公告、文件的审核 选定的采购代理机构与采购人签订委托协议,根据采购人的要求制作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送市政府采购办及采购人审核。 四、采购信息发布 采购代理机构将市(区、县)政府采购办及采购人审核通过的采购公告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和***政府及以上相关网站发布。采购信息公示期按公开招标方式自公告之日起不得少于

20天、竞争性谈判方式不得少于7个工作日、单一来源方式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询价采购方式不得少于2个工作日执行。 五、招标文件答疑、澄清和修改 采购人或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在招标文件中提出的质疑进行答疑、澄清或修改。答疑、澄清或修改的内容由市政府采购办审核备案,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六、投标保证金缴纳 报名的采购项目供应商于开标前3-5个工作日内将投标保证金缴纳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账户。 七、专家评委抽取 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前一小时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专家抽取室,根据项目情况选定专业类别、区域范围,在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专家评委,市(区、县)政府采购办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监督科工作人员共同现场监督。 八、开标前场地、设备维护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根据采购项目场地、时间预约安排,提前整理开标、评标会场,开启视频监控、投影仪、音响等设备,保障开、评标顺利进行。

关于规范政府采购单一来源流程的通知

关于规范政府采购单一来源流程的通知【信息时间: 2011-5-19 阅读次数: 55 】【我要打印】【关闭】 机关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我区政府采购行为,加强对我区政府采购活动的管理和监督,增强政府采购透明度,现就规范单一来源采购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采购前公示 对于预算单位因只有唯一供应商而需要采取单一来源方式的政府采购项目,采购前必须先进行单一来源采购公示。公示内容包括:采购单位、拟采购内容、拟采购供应商、单一来源理由、公示期限、异议反映途径。 预算单位(二级预算单位须以主管部门为主体)在填写公示内容后递交区招标投标管理中心(政府采购中心),由区招标投标管理中心(政府采购中心)负责协助预算单位在开发区政府采购网上公示。 单一来源公示期限一般为7个工作日。 二、公示后审批程序 经公示,若无供应商向预算单位提出异议,预算单位(二级预算单位须以主管部门为主体)即可以书面形式向区政府

采购领导小组提出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申请,并附上公示情况说明。 三、组织采购谈判 区政府采购领导小组同意单一来源采购申请后,区招标投标管理中心(政府采购中心)组织成立采购谈判小组(由预算单位、主管部门、区监察审计局相关人员组成)实施采购谈判。 采购单位与供方签订合同,采购工作完成。 四、公示后发生异议处理 (一)在规定公示期限内若有供应商提出异议,须书面向预算单位提出,并由预算单位在收到异议后7个工作日内向异议供应商做出书面答复,对答复不满意的,可在收到答复后5个工作日内,向区招标投标管理中心(政府采购中心)反映,区招标投标管理中心(政府采购中心)针对反映进行调查,并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二)若预算单位未答复的,在答复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由供应商向区招标投标管理中心(政府采购中心)反映,区招标投标管理中心(政府采购中心)针对反映进行调查,并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五、特殊情况 对于获得保密部门批准的保密项目,实施单一来源采购的无需公示。

学校物品采购管理制度40149

学校物品采购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学校采购行为,提高学校采购效率,明确岗位职责,有效降低采购成本,满足学校对优质资源的需求,维护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环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学校总务处、教导处、实训处、财务室等部门,为履行其职能或为师生教育教学服务,使用财政性资金获取货物、工程和服务的,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学校采购实行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相结合,采购项目必须严格执行区教育局相关审批、核准、备案管理等基本程序。 第二章管理机构 第四条成立学校采购领导小组,由学校校长任组长, 分管财务后勤的副校长、纪检副校长、工会主席任副组长, 成员由总务处、财务室、教导处、专职采购员和两名教师代表组成。领导小组组长对学校采购负总责,具体事务由总务处牵头组织开展,纪检副校长、工会主席和教师代表等负责监督检查。

第五条学校采购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传达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对各部门的政府采购申请进行审批,对部门采购行为实行过程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纠正,调查处理交易活动的投诉和纠纷。 第三章岗位设置及职责 第六条实施归口管理,明确岗位职责。学校应当明确采购管理领域内部控制的决策、管理、执行、监督各块的职责。明确财务室为管理部门,总务处、教导处为采购执行部门。财务室应当牵头建立本单位政府采购内部控制制度,明确学校部门在政府采购工作中的职责与分工,建立政府采购与预算、财务(资金)、资产、使用等业务机构或岗位之间沟通协调的工作机制,共同做好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和实施计划、确定采购需求、组织采购活动、履约验收、答复询问质疑、配合投诉处理及监督检查等工作。 第七条强化内部监督。学校财务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要发挥监督作用,加强对采购执行和监管工作的常规审计和专项审计。畅通问题反馈和受理渠道,通过检查、考核、设置监督电话或信箱等多种途径查找和发现问题,有效分析、预判、管理、处置风险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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