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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工商局-股权出质登记申请书(设立)

江苏省工商局-股权出质登记申请书(设立)

股权出质设立登记申请书

出质人签字(盖章)质权人签字(盖章)

年月日年月日

股权出质登记申请书

股权出质登记申请书

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产生的经济纠纷和法律责任,由申请人 负责。 因提交材料实质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产生的经济纠纷和法律责任,由申请人负责。 出质人签字或盖章: 质权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 申 请 人 : 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 : 委托事项及权限 : 1、办理 (企业或机 构名称)的 □名称预先核准 □设立 □变更 □注销 □备案 □撤销登记 □股权出质(□设立 □变更 □注销 □撤销) □证照管理 □企业迁移 □其他 手续。 2、□同意 □不同意核对登记材料中的复印件并签署核对意见; 3、□同意 □不同意修改企业自备文件中存在的可以当场更正的 错误; 4、□同意 □不同意修改有关表格中存在的可以当场更正的填写 错误; 5、□同意 □不同意领取营业执照和有关文书。 指定或者委托的有效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或者经办人信息签 字:固定电话:移动电话: (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具体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粘贴处) 申请人签署(签名填写不下的可附页填写): 年 月 日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 填写说明 注:以下“说明”供填写申请书参照使用,不需向登记机关提供。 1、本委托书适用于公司及其分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及其分支机构、营业单位、企业集团、合伙企业及其分支机构、非公司外商投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外商投资合伙企业及其分支机构、个人独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分支机构在登记机关办理登记、备案、增、减、补、换营业执照、登记证、代表证以及公司办理股权出质登记等业务。 2、本委托书涉及申请人签署的,自然人由本人签字,法人和其他组织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有权签字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3、名称预先核准,新申请名称申请人为全体投资人(合伙人)或隶属企业;已设立企业或机构变更名称的,申请人为本企业。 4、申请设立登记的,有限责任公司申请人为全体股东,国有独资公司申请人为国务院或地方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人为董事会;非公司企业法人申请人为主管部门(出资人);企业集团申请人为集团母公司;合伙企业和外商投资合伙企业申请人为全体合伙人;个人独资企业申请人为投资人;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申请人为外国(地区)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申请人为全体成员。 分公司、营业单位、非公司企业法人分支机构、非公司外商投资企业分支机构、合伙企业分支机构、外商投资合伙企业分支机构、个人独资企业分支机构、农民专业合作社分支机构的申请人为隶属企业(单位)。 5、申请变更、注销登记或备案的,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合伙企业、非公司外商投资企业、外商投资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的申请人为本企业(其中申请公司注销登记或清算组备案的,由清算组负责人签字,无需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破产程序终结后办理注销登记的,由破产管理人签字,无需法定代表人签字);企业集团申请人为集团母公司;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申请人为外国(地区)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申请人为本社。 分公司、营业单位、非公司企业法人分支机构、非公司外商投资企业分支机构、合伙企业分支机构、外商投资合伙企业分支机构、个人独

股权出质登记申请书

股权出质登记申请书 注:请仔细阅读本申请书《填写说明》,按要求填写。 □基本信息 股权所在公司 名称 注册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出质人姓名或名称证照名称及号码 质权人姓名或名称证照名称及号码 出质股权数额 币种:, 数额:万元/ 万股 质权登记编号 □设立登记 被担保 债权数额币种:,数额:万元。 股权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股份有限公司股权 出质人类型□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自然人□其他 质权人类型□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非金融业企业□自然人□其他 □变更登记 变更项目原登记内容申请变更登记内容 □注销登记 注销原因□主债权消灭。 □质权实现。 □质权人放弃质权。 □法律规定的其它情形导致质权消灭:。

□撤销登记 质权合同被依法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法律文件: 。 申请人声明 质权人已对上述股权作必要审查,并自愿接受其作为出质标。申请人申请股权出质登记,已阅知下列内容: 1、申请人应当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质权合同的合法性有效性负责。 2、出质股权所在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权未在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登记的股份有限公司。 3、出质股权应当是依法可以转让的股权,且权能完整,未被人民法院依法冻结。 4、出质股权所在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的,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其出资额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5、股份公司不得接受本公司的股票作为质押权的标的。 6、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章程对担保的总额及单项担保的数额有限额规定的,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因提交材料实质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产生的经济纠纷和法律责任,由申请人负责。 因提交材料实质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产生的经济纠纷和法律责任,由申请人负责。 出质人签字或盖章:质权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年月日

工商局股权转让协议(完整版)

工商局股权转让协议 转让方(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让方(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与乙方就_____ ___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事宜,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______________订立。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股权转让价格与付款方式 甲方同意将持有有限责任公司______%的股权共(大写)__________________万元(¥______)出资额,以(大写)________________万元(¥________)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按此价格及金额购买上述股权。 出资转让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完成。 第二条保证 甲方保证转让给乙方的股权是甲方在_ 有限责任公司的真实出资,是甲方合法拥有的股权,甲方拥有完全的处分权。甲方保证对所转让的股权,没有设置任何抵押、质押或担保,并免遭任何第三人的追索。否则,由此引起的所有责任,由甲方承担。

甲方转让其股权后,其在_ 有限责任公司原享有权利不包含承担的义务,随权转让而转由乙方享有权利且不承担义务。 乙方承认_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保证按章程规定履行义务和责任。 第三条盈亏分担 本公司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同意并办理股东变更登记后,乙方即成为_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按出资比例及章程规定分享公司利润但不分担亏损。 第四条协议生效的条件和日期 本协议由各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盖章或签名):乙方(盖章或签名): 年月日

股权转让协议(工商局版)

大连**********有限公司 股权转让协议 转让方(甲方):*** 受让方(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大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本公司”)的股权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双方保证条款 1、甲方保证所转让给乙方的股权是甲方在本公司的真实出资,是甲方合法拥有的股权,甲方拥有完全的处分权。甲方保证对所转让的股权,没有设置任何抵押、质押或担保,并免遭任何第三人的追索。否则,由此引起的所有责任,由甲方承担。 2、甲方转让其股权后,其在本公司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随股权转让而转由乙方享有与承担。 3、乙方承认本公司章程及本合同规定,保证按章程规定履行义务和责任。 二、股权转让价格

转让股权的价格以本公司净资产为参照根据,经甲乙双方协商转让价格为**万元人民币。 三、股权转让的数量 1、甲方同意将持有本公司**%的股权共**万元转让给乙方。 2、乙方同意按此价款购买上述股权。 四、付款方式及交割期限 1、乙方同意在本合同签订**日内,以**形式一次性支付甲方所转让股权的全部价款。 2、甲方收到股权转让款后,应向乙方出具收款凭据,并协助乙方共同办理股东名册及《出资证明书》变动手续。 3、甲方应协助乙方自本协议生效30日内到本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手续。 五、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可变更或解除合同,但双方必须就此签订书面变更或解除合同: 1、由于不可抗力或由于一方当事人虽无过失但无法防止的外因,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 2、一方当事人丧失实际履约能力。

3、由于一方或二方违约,严重影响守约方的经济利益, 使合同履行成为不必要。 4、因原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等情况发生变化,经过双 方协商同意变更或解除合同。 六、协议争议解决的途径 1、与本合同有效性、履行、违约及解除等有关争议, 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2、协商不成时,提交本公司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 院依法裁决。 七、合同生效的条件 本合同经公司原股东会同意并由各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八、其它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一份,本公司存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公章):乙方签字(公章): ****年**月**日

工商局股权转让协议

股权转让协议 转让方: 住所: 受让方: 住所: 本协议由甲方与乙方就AA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事宜,于A 年A 月A 日在公司地址(AA有限公司办公室)订立。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股权转让价格与付款方式 1.甲方同意将持有AA有限公司%的股权共万元人民币出资额(认缴出资额A万元人民币,实缴出资额A万元人民币,未缴出资额A万元人民币),以万元人民币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按此价格及金额购买该股权,其中未缴出资额A万元人民币由乙方负责。 2.乙方同意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日内,将转让费万元人民币以现金方式一次性支付给甲方。 第二条保证 1.甲方保证所转让给乙方的股份是甲方在AA有限公司的真实出资,是甲方合法拥有的股份,甲方拥有完全的处分权。甲方保证对所转让的股权,没有设置任何抵押、质押或担保,并免遭任何第三人的追索。否则,由此引起的所有责任,由甲方承担。 2.甲方转让其股权后,其在AA有限公司原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随股权转让而转由乙方享有与承担。 3.乙方承认AA有限公司章程,保证按章程规定履行股东的权力、义务和责任。 第三条盈亏分担

公司依法办理变更登记后,乙方即成为AA有限公司的股东,按章程规定分享公司利润与分担亏损。 第四条股权转让的费用负担 股权转让全部费用(包括手续费、税费等),由双方自行约定的方式承担。 第五条协议的变更与解除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可变更或解除本协议,但甲乙双方必须就此签订书面变更或解除协议书。 1、由于不可抗力或由于一方当事人虽无过失但无法防止的外因,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 2、一方当事人丧失实际履约能力; 3、由于一方或双方违约,严重影响了守约方的经济利益,使协议履行成为不必要; 4、因情况发生变化,经过双方协商同意变更或解除协议。 第六条争议的解决 1、与本协议有效性、履行、违约及解除等有关争议,各方应当友好协商解决。 2、如果协商不成,则任何一方均可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协议生效的条件和日期 本协议经转让双方签字后生效。 第八条本协议正本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一份,AA有限公司存档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或盖章):乙方(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工商局股权转让协议范本

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协议 转让方(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让方(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与乙方就_____ ___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事宜,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______________订立。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股权转让价格与付款方式 1.甲方同意将持有有限责任公司______%的股权共(大 写)__________________万元(¥______)出资额,以(大写)________________万元(¥________)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按此价格及金额购买上述股权。 2.出资转让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完成。 第二条保证 1.甲方保证转让给乙方的股权是甲方在_有限责任公司的真实出 资,是甲方合法拥有的股权,甲方拥有完全的处分权。甲方保证对所转让的股权,没有设置任何抵押、质押或担保,并免遭任何第三人的追索。否则,由此引起的所有责任,由甲方承担。 2.甲方转让其股权后,其在_有限责任公司原享有权利不包含承 担的义务,随权转让而转由乙方享有权利且不承担义务。 3.乙方承认_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保证按章程规定履行义务和 责任。

第三条盈亏分担 本公司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同意并办理股东变更登记后,乙方即成为_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按出资比例及章程规定分享公司利润但不分担亏损。 第四条协议生效的条件和日期 本协议由各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盖章或签名):乙方(盖章或签名): 年月日高考是我们人生中重要的阶段,我们要学会给高三的自己加油打气

工商局股权出质登记系统

工商局股权出质登记系统 操作说明 甘肃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目录 1说明 (2) 1.1概述 (2) 1.2用户说明 (2) 2系统流程展示 (3) 2.1企业部分 (3) 2.1.1已登记企业股权出质预登记 (3) 3功能模块操作说明 (3) 3.1.1.1登录 (4) 3.1.1.2修改密码 (4) 3.1.1.3找回密码 (5) 3.1.1.4快捷功能导航栏 (5) 3.1.1.5保存与提交 (6) 3.1.1.6业务数据查看 (12) 3.1.1.7业务办理记录查询 (13)

1 说明 1.1 概述 本说明针对已登记企业使用股权出质系统的操作说明。 1.2 用户说明 1. 用户范围 角色职责 已登记企业用户向工商登记机关提交股权出质(设立、变更、撤消、注销)申请;

2 系统流程展示 2.1 企业部分 2.1.1 已登记企业股权出质预登记 3 功能模块操作说明 已登记企业注册 已登记企业登录 已登记企业登录查看股权出质预审结果 提交(设立、变更、撤消、注销)申请资料 工商预审并反馈预审意见 填写(设立、变更、撤消、注销)申请信息 到登记机关复核受理 预 审 未 通 过 登记机关最终审核 股权出质流程结束 打印股权出质(设立、变更、撤消、注销)登记通知书

3.1.1.1登录 在“用户登录”界面。切换到已登记企业登录标签下 如果贵企业已经注册,则使用企业注册号和密码登录。 1)在输入框中输入“企业注册号”与“密码”; 2)点击“登录”按钮; 3)进入系统主页; 3.1.1.2修改密码 如果忘记密码或者系统提示密码有误,如图所示: 请点击或重新设置密码。

最新版股权质押登记管理办法

股权质押登记办法 登记,股权,质押,行政管理,工商,机关股权质押登记办法第一条为规范本市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出质登记,保护质押当事人和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防范金融风险,根据《物权法》、《担保法》、《公司法》等规定,结合本市股权出质登记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股东将自己所持登记股权质押,行政管理,工商,机关 股权质押登记办法 第一条为规范本市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出质登记,保护质押当事人和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防范金融风险,根据《物权法》、《担保法》、《公司法》等规定,结合本市股权出质登记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股东将自己所持有的、在本市登记注册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出质,出质人和质权人将股权出质情况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办理登记的,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及其分局分别负责办理各自所登记注册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出质登记工作。 第四条股权出质登记的登记事项包括出质人和质权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出质股权数额、质押期限。 第五条出质人和质权人应当共同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办理股权出质登记,也可以共同委托代理人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办理。

申请办理股权出质登记,应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如实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第六条申请办理股权出质登记,应当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出质人和质权人共同签署的股权出质登记申请书; (二)出质人和质权人共同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文件; (三)出质人和质权人共同签署的股权质押合同; (四)出质人、质权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五)股权出质记载于出质人持股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名册的证明文件; (六)出质人持股的有限责任公司章程中股权转让无禁止性规定的证明文件; (七)法律、法规、规章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第七条股权出质登记事项发生变化的,应当申请办理变更登记,并提交下列文件: (一)出质人和质权人共同签署的股权出质变更登记申请书; (二)出质人和质权人共同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文件; (三)变更出质人、质权人、出质股权数额和质押期限的,应当提交出质人和质权人就变更事项所达成的协议文件; (四)变更出质人、质权人的,还应当提交新出质人、新质权人的

工商局,股权转让协议

工商局,股权转让协议 篇一:股权转让协议(工商局标准版本) 股东转让出资合同书 转让方: 受让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五条关于“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份出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出资有优先购买权”的规定和股东决议,现就转让方的出资转让事宜订立如下条款: 一、股东将原出资万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 %)的全部万元转让给转让金额为万元。 二、转让金额于年月日前,金额万元全部支付给转让方。 三、至年月日止,本公司债权债务已核算清楚,无隐瞒,转让双方均已认可。从年月日起(受让方)成为本公司的股东,承认修改后的本公司章程,享有股东权益,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规定承担责任。 1 四、公司红利的收益按合同签订之日计算,转让方享有转让前的红利,受让方享有转让后的红利。 五、(转让方)股东自转让之日起,不再是公司股东,不得以公司的名义对外从事任何活动。 六、合同如发生纠纷,双发协商,协商不成时由仲裁机构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七、其他约定条款; 八、本合同一式四份,交公司登记机关一份,股东各持一份,公司存档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合同自 转让方和受让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转让方: 受让方 公司名称 年月日 篇二:工商局股权转让协议范本 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协议 转让方(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受让方(简称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 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方与乙方就_____ ___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事宜,于 2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______________订立。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股权转让价格与付款方式 1. 甲方同意将持有______%的股权共(大 写)__________________万元(,______)出资额,以(大写)________________万元(,________)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按此价格及金额购买上述股权。 2. 出资转让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完成。

办理工商局股权质押范本——【股权设计 精品方案】

办理工商局股权质押手续 第二部分股权出质登记 申请股权出质登记,应当提交下列资料: (一)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股权出质设立登记申请书》。 (二)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办理的,应当提交申请人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将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贴于表上,写上委托代理人的电话号码,便于工商局办事员联系) (三)申请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出质人为股东的身份证复印件签字、质权人为担保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签字) (四)申请人的营业执照副本,盖公司公章。(需提供最近年检过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五)股权质押合同,按工商局要求包括所担保的债权数额、借款金额、质押期限。(六)股东会决议,(决议中写明出资形式,借款金额,股东签字,捺手印) (七)股东花名册,(身份证号、出资形式、股份金额、所占比例) (相关股权出质表格样本见附表) 文档样本填写容易出错的相关提示: 1、登记事项: 出质股权数额与被担保债权数额由客户填写,一般是股东所持股份数额。被担保债权 1

数额应当属于申请人的申报事项。申请人要向工商机关申报被担保债权数额即可,工商机关也只要掌握基本情况即可。(后附关于被担保债权数额的法理解读) 2、申报事项: 出质类型为自然人(包括独立法人);质权人类型,担保公司属非金融企业; 3、签字盖章: 出质人签字(某些工商局要求捺手印) 质权人(担保公司)需要盖公章 (注:出质人或质权人为多人时,应复印申请表,按股东人数每人一份填写并签字、盖章) 4、股东会决议、股东名册建议全部要求股东签字按手印 5、质权合同,附表中的合同是工商局提供的制式合同,符合工商局要求应该没错。 第四部分填写格式 股权出质设立登记申请书 1

股权质押所需材料清单及办事流程

股权质押清单 申请股权质押所需手续: 1.《股权出质设立登记申请书》(见附件1);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证明》(见附件2); 3.《股权出质登记审核表》(见附件3); 4.《股权质押协议》(附件4); 5.出质人主体资格证明(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公司股东花名册)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经本人签字的身份证复印件); 6.质权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出质人、质权人属于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名,属于法人的加盖法人印章); 7.出质人股东会决议; 8.主借款合同复印件(只看,不收); 9.国家工商局行政管理总局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流程: 备齐有关文件备齐有关文件,申请设立领取《股权出质 设立登记通知书》 相关职能部门: 政务大厅对应窗口工作人员 注意事项: 1.出质股权所在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权未在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登记的股份有限公司在工商所,除此,在股权交易中心进行办理(即OTC); 2.出质股权应当是依法可以转让的股权,且权能完整,未被人民法院依法冻结; 3.出资股权所在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的,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出资额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合同双方当事人以外的人称为第三人,不能对抗第三人是指不能以双方签订的合同约定损害第三人的合法权利,合同双方当事人的约定对第三人不生效力)。

4.股份公司不得接受本公司的股票作为质押权的标的。 5.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公司正常对担保的总额及单项担保的数额有限额规定的,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 6.出质手续通常在当天就可以办理完毕。

股权出质合同——工商局版

编号:_______________本资料为word版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 股权出质合同——工商局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出质人(以下称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质权人(以下称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确保甲、乙双方签订的年字第号合同的履行, 甲方以在投资的股权作质押,经双方协商一致,就合同 条款作如下约定: 第一条本合同所担保的债权为:乙方依贷款合同向甲方发放的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整的贷款,贷款年利率为, 贷款期限白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二条质押合同标的 (1)质押标的为甲方(即上述合同借款人)在公司 投资的股权及其派生的权益。 (2)质押股权金额为元整。 (3)质押股权派生权益,系指质押股权应得红利及其他收益,必须记入甲方在乙方开立的保管账户内,作为本质押项下贷款偿付的保证。 第三条甲方应在本合同订立后10日内就质押事宜征得 公司董事会议同意,并将出质股份与股东名册上办理登记手续,将股权证书移交给乙方保管。 第四条本股权质押项下的贷款合同如有修改、补充而影响本质押合同时,双方应协商修改、补充本质押合同,使其与股权质押项下贷款合同规定相一致。 第五条如因不可抗力原因致本合同需作一定删节、修改补充时,应不免除或减少甲方在本合同中所承担的责任, 在本合 不影响不侵犯乙方同项下的权益。

第六条 发生下列事项之一时,乙方有权依法定方式处分质押股权 极其派生权益,所得款项及权益优先清偿贷款本息。 (1) 甲方不按本质押项下合同规定,如期偿还贷款本息,利息及 费用。 (2) 甲方被宣告解散、破产的。 第七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如需转让出质股权,须经乙方书 面同意,并将转让所得款项提前清偿贷款本息。 第八条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白变更或解除合同, 除经双方协议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 第九条 甲方在本合同第三条规定期限内不能取得 公司董事会同意质押或者在本合同签订前已将股权出 质给第三者的,乙方有权提前收回贷款本息并有权要求甲方赔偿损 失。 第十条 本合同是所担保贷款合同的组成部分,经双方签章并白股 权出质登记之日起生效。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约地点: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签章) (或委托代理人):(签章)

工商局股权转让协议(正式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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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局股权转让协议(正式版) The Purpose Of This Document Is T o Clarify The Civil Relationship Between The Parties Or Both Parties. After Reaching An Agreement Through Mutual Consultation, This Document Is Hereby Prepared 注意事项:此协议书文件主要为明确当事人或当事双方之间的民事关系,同时保障各自的合法权益,经共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特此编制,文件下载即可修改,可根据实际情况套用。 工商局股权转让协议 转让方:(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职务: 委托代理人;职务: 受让方:(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职务: 委托代理人:职务: 公司(以下简称合营公司)于 xx年xx月xx日在市设立,由甲方与合资经营,注册资金为币万元,其中,甲方占%股权。甲方愿意将其占合营公司%的股权转让给乙方,乙方愿意受让。

现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经协商一致,就转让股权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股权转让的价格及转让款的支付期限和方式: 1、甲方占有合营公司%的股权,根据原合营公司合同书规定,甲方应出资币万元,实际出资币万元。现甲方将其占合营公司%的股权以币万元转让给乙方。 2、乙方应于本协议书生效之日起天内按前款规定的币种和金额将股权转让款以银行转帐方式分次(或一次)支付给甲方。 二、甲方保证对其拟转让给乙方的股权拥有完全处分权,保证该股权没有设定质押,保证股权未被查封,并免遭第三人追索,否则甲方应当承担由此引起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三、有关合营公司盈亏(含债权债务)的分担: 1、本协议书生效后,乙方按受让股权的比例分享

股权转让各类文书

股权转让各类文书

1.股权出质设立登记申请书 2.股权出质变更登记申请书 3.股权出质注销登记申请书 4.股权出质撤销登记申请书 5.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证明

股权出质设立登记申请书 登记事项股权所在公司名称注册号 出质人姓名(名称)及证照号码: 质权人姓名(名称)及证照号码: 出质股权数额万元/万股 申报事项 被担保债权数额万元 股权类型□有限公司股权□股份公司股权 出质人类型 □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合伙企业 □个人独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自然人 □其他 质权人类型 □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 □非金融业企业□自然人□其他 申 请 人 声 明 出质人已对上述股权作必要审查,并自愿接受其作为出质标的。 申请人申请股权出质登记,已阅知下列内容: 1.申请人应当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质权合同的合法性有效性负责。 2.出质股权所在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权未在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登 记的股份有限公司。 3.出质股权应当是依法可以转让的股权,且权能完整,未被人民法院依法 冻结。 4.出质股权所在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的,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 及其出资额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5.股份公司不得接受本公司的股票作为质押权的标的。 6.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 东大会决议;公司章程对担保的总额及单项担保的数额有限额规定的,不得超 过规定的限额。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 者股东大会决议。 因提交材料实质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产生的经济纠纷和法律责任,由申请人负责。 出质人签字(盖章)质权人签字(盖章) 年月日年月日 领通知书人签字:通知书文号: 年月日 (注:出质人或质权人为多人时,应复印本表填写并签字、盖章) 股权出质变更登记申请书 质权登记编号: 变更事项原登记内容申请变更登记内容 登记事项□股权所在公司名称 □股权所在公司注册号 □出质人姓名(名称) 及证照号码: □质权人姓名(名称) 及证照号码: □出质股权数额万元/万股万元/万股 申报事项被担保债权数额万元

股权出质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股权出质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57】股权出质设立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1.《股权出质登记申请书》。 2.记载有出质人姓名(名称)及其出资额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名册复印件或者出质人持有的股份公司股票复印件(均需加盖股权所在公司公章)。 3.质权合同。 4.出质人、质权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出质人、质权人为企业的,提交加盖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出质人、质权人为事业法人的,提交加盖事业法人公章的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出质人、质权人股东为社团法人的,提交加盖社团法人公章的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 ◆出质人、质权人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提交加盖单位公章的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复印件。 ◆出质人、质权人为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证件复印件并由本人签名。 ◆其他出质人、质权人提交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资格证明。 注: 1.依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股权出质登记办法》申请股权出质设立登记适用本规范。 【58】股权出质变更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1.《股权出质登记申请书》。 2.属于出质股权数额变更的,提交质权合同修正案或者补充合同。 3.属于出质人、质权人姓名(名称)更改的,提交姓名或者名称更改的证明文件和更改后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出质人、质权人为企业的,提交加盖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出质人、质权人为事业法人的,提交加盖事业法人公章的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出质人、质权人股东为社团法人的,提交加盖社团法人公章的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 ◆出质人、质权人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提交加盖单位公章的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复印件。 ◆出质人、质权人为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证件复印件并由本人签名。 ◆其他出质人、质权人提交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资格证明。 4.属于出质股权所在公司名称更改的,提交名称更改的证明文件。 注: 1.依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股权出质登记办法》申请股权出质变更登记适用本规范。 【59】股权出质注销/撤销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1.《股权出质登记申请书》。 2.质权合同被依法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法律文件(仅需办理股权出质撤销登记的提供)。 注: 1.依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股权出质登记办法》申请股权出质注销/撤销登记适用本规范。

天津市公司股权出质登记管理试行办法

天津市公司股权出质登记管理试行办法 (津工商企注字[2008]17号于2008年9月16日发布)第一条为规范股权出质登记行为,保护质押当事人和利害关系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出质人以本市范围内登记注册的内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东人数为200人以下非上市内资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出质,办理出质登记的,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市工商局及各工商分局(以下简称登记机关)是股权出质登记机关。 第四条股权出质登记事项包括: (一)出质人和质权人姓名或名称; (二)出质股权所在公司名称; (三)出质股权数额。 第五条出质人应当以依法可以转让的股权申请股权出质登记。对于已经被人民法院冻结或者已经办理出质登记的股权,不得再申请办理股权出质登记。 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经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 第六条申请股权出质登记、股权出质变更登记、股权出质注销登记,应当由出质人和质权人共同提出申请。 申请人应当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质权合同的合法性有效性、出质股权权能的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第七条申请股权出质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人签署的股权出质登记申请书; (二)出质股权证明(复印件需出质人签字或者盖章); (三)质权合同; (四)出质人、质权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需签字或者盖章); (五)登记机关依法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办理的,提交申请人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第八条股权出质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申请股权出质变更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人签署的股权出质变更登记申请书; (二)有关登记事项变更的证明文件; (三)登记机关依法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办理的,提交申请人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第九条主债权消灭、质权实现、质权人放弃质权或法律规定的其他原因导致质权消灭的,应当申请股权出质注销登记。 申请股权出质注销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人签署的股权出质注销登记申请书; (二)质权消灭的证明; (三)登记机关依法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办理的,提交申请人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第十条质权合同被依法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的,应当由出质人或质权人申请股权出质撤销登记。 申请股权出质撤销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人签署的股权出质撤销登记申请书; (二)质权合同被依法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法律文件。 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办理的,提交申请人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第十一条申请股权出质登记,申请人应当到出质股权所在公司的登记机关提

股权转让合同(工商局版本)

股权转让协议 甲方(转让方): 住址: 乙方(受让方): 住址: 鉴于: 在签订本股权转让协议前,甲方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章程的规定,就转让事宜向其他股东履行了书面告知义务,且符合向股东以外转让股权的条件。现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股权转让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股权的转让 1、甲方将其持有的该公司的股权转让给乙方; 2、乙方同意接受上述转让的股权; 3、甲乙双方确定的转让价格为人民币万元; 4、甲方保证向乙方转让的股权不存在第三人的请求权,没有设置任何质押, 未涉及任何争议及诉讼。 5、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乙方即成为该公司的股东,享受相应的股东权利 并承担义务;甲方不再享受相应的股东权利和承担义务。 6、甲方应对该公司及乙方办理相关审批、变更登记等法律手续提供必要协 作和配合。 第二条转让款的支付 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日内,乙方缴付人民币万元给甲方。

第三条违约责任 1、本协议正式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协议约定条款的,即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当负责赔偿其违约行为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 2、任何一方违约时,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本协议。 第四条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 1、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2、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当通过友好 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则通过诉讼解决。 第五条协议的生效及其他 1、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协议生效之日即为股权转让之日,该公司据此更改股东名册、换发出 资证明,并向登记机关申请相关变更登记。 3、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该公司存档一份,申请变更登记一份。 甲方:乙方: 签订日期:年月日签订日期:年月日

股权转让协议工商局要求格式

股权转让协议 转让方:(下称“甲方”) 地址: 身份证号码: 受让方:(下称“乙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甲方和乙方以下合称为“各方”,单独称为“一方”。 甲、乙双方经协商,就转让【】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股权(折合注册资本[]万元人民币,以下称“转让股权”)事项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陈述与保证 1.1各方具备签订、履行本协议的资信状况及能力; 1.2甲方是公司的股东,持有公司100%的股权,即为公司[]万元注册资本; 1.3甲方是转让股权的合法拥有者,且对该转让股权拥有完全的处分权,保证该 股权未设立任何质押等担保权益,且未涉及任何争议及诉讼; 1.4本协议的签订、履行不会违反: 1.4.1公司的章程; 1.4.2各方现行有效的合同、协议; 1.4.3各方其它使其财产或行为受约束的文件。 第二条股权转让 2.1甲方愿意将其拥有的公司49%的股权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受让该股权; 2.2转让股权应包含其所附带的所有的股东权益,并不带有任何瑕疵,且不附有 任何担保权益; 2.3股权转让按照本协议的规定完成后,乙方将拥有公司51%的股权; 2.4转让完成后,乙方依据其拥有的公司的股权比例,享有相应的权利,承担相 应的义务。 第三条转让股权的份额及价格 甲、乙双方同意按照人民币735万元的价格进行转让,即乙方受让的甲方拥有的公司51%的股权的价格为人民币735万元。 第四条转让股权交割期限及方式 4.1上述股权转让对价在以下条件满足后的1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 4.1.1本协议已经有关双方依法适当签署; 4.1.2本协议项下的股权转让已经在工商登记部门依法登记。 4.2甲方应向公司交回原股东出资证明书(如有),公司向甲方和乙方发出新股 东出资证明书。 第五条协议生效 本协议自双方适当签署本协议之日起生效。 第六条协议权利 未经另一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转让其依照本协议所享有的权利及应承担的义务。

股权出质合同——工商局版

股权出质合同 出质人(以下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质权人(以下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确保甲、乙双方签订的________ 年_______ 字第________ 号合同的履行, 甲方以在 ______________ 投资的股权作质押,经双方协商一致,就合同 条款作如下约定: 第一条本合同所担保的债权为:乙方依贷款合同向甲方发放的总 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_ (大写)元整的贷款,贷款年利率为______ ,贷款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二条质押合同标的 (1)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质押 标的为甲方(即上述合同借款人)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投资的股权及其派生的权益。 (2)质押股权金额为 ____________ 元整。 (3)质押股权派生权益,系指质押股权应得红利及其他收益,必须记入甲方在乙方开立的保管账户内,作为本质押项下贷款偿付的保证。 第三条甲方应在本合同订立后10日内就质押事宜征得 _________ ____________ 公司董事会议同意,并将出质股份与股东名册上办理登记手续,将股权证书移交给乙方保管。 第四条本股权质押项下的贷款合同如有修改、补充而影响本质押 合同时,双方应协商修改、补充本质押合同,使其与股权质押项下贷款合同规定相一致。 第五条如因不可抗力原因致本合同需作一定删节、修改补充时,应不免除或减少甲方在本合同中所承担的责任,不影响不侵犯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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