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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律师业的发展瓶颈和发展空间分析

中国律师业的发展瓶颈和发展空间分析
中国律师业的发展瓶颈和发展空间分析

中国律师业的发展瓶颈和发展空间

历史缺陷:中国律师业的先天病灶

中国历史上没有律师制度。封建专制主义、职权主义的司法,漠视被告人的基本权利和民权的保护,只强调皇权和统治秩序的需要,不给管理对象话语权,因此产生不了现代律师制度。歧视、敌视律师,是中国历史文化的遗产之一。中国国民伦理观依附于官方的引导,将律师视为社会麻烦制造者、是“讼棍”、“挑词架讼”者和“唯利是图”者,这都有历史的渊源。春秋战国时期的《左传纪事本末》、《吕氏春秋》有一则关于民间讼师邓析因为帮助百姓诉讼,教会百姓如何打官司,而被官方诛杀的记载:“与民之有狱者约,大狱一衣,小狱襦袴。民之献衣学讼者,不可胜数,以是为非,以非为是,是非无度,可与不可日变,所欲胜而胜,所欲罪而罪”,“郑国大乱,民口喧哗”,“为驷颛所杀。”因此,封建法庭上的文人师爷,不是律师,多是为官方服务的吏,协助侦查和审理案件,不准为被告人提供帮助。千年传承,“民风好讼”是刁民的代名词;“无讼”是良治的最高境界。至于如何达到无讼,历来史书都不去深究,多简单地理解为是社会没有矛盾,天下大治之故。间以“讼师”面目出现的,大都是负面的。这是职权主义司法的必然结果。办案方法靠纠问、挞掠,强迫认罪,不得辩护。包公戏和其他古代记录,大量遗存了这种办案实况。被告自我辩护权和律师辩护权是被忽略和否定的。

中国现代意义的律师制度,始于清末对西方法律制度的借鉴引进。1840年国门打开。1901年(光绪27年)张之洞洋务派《江楚会奏变法三摺》,提出司法改革9条意见,强调审案要“重众证”。1906

年,沈家本《大清刑事民事诉讼法》起草完成而未施行,明确规定了律师的地位和作用。是中国最早对律师制度的介绍。规定律师可以写状呈堂;上堂辩护;堂询原告和证人;代被告辩护,引申案例辩论。1910年沈家本《大清刑事民事诉讼法》,规定可以设2名辩护人;初步规定了律师会见权;通信权;阅卷权;验视证据权。但清室飘摇,未及颁行,被传统法统卫道者否决,没有施行。

因此,中国现代意义上的律师制度,是泊来品,天然的同“西化”相近似,受中华传统文化浸润的共产党高官往往自觉不自觉地抵制这种制度。有的政法书记、高级法院院长在座谈会上公开说,律师就是麻烦制造者,社会不安定因素。党的机关报也发表这种非常落后观念的文章,把律师列为主要的社会不安定因素。不利影响,因此,中国律师业目前的所有困境,都有历史的影子。这个困境会长期存在,不单官方,民间认识亦如此。中国律师业走不出国门的政治因素影响,也是源于此。律师业还没有壮大,我们就已经不放心,将之同社会组织、NGO组织混为一谈,作为防范对象了。中国律师需要正名,让官方和民间都能够以现代法治理念,来理解、接受、欢迎律师业的发展与壮大。人的思想启蒙、文化启蒙,是从根本上改变中国律师生存环境的重要工作。

性质定位:国家文明进步的重要法治力量

政治发展史表明,律师制度是人类司法文明的必然途径,是社会良性管理、达致和谐的不可替代的重要社会力量,中国律师业的前景是光明的。

中国目前已经有23万多执业律师。每年在增长2--3万左右。邓小平在改革开放初期讲到中国的法制建设时,大略说过中国应该需要

30万律师。经过30年,这个目标马上能够实现了。美国目前是270人一名律师,以色列800万人口4万律师,200人一位律师。中国如果按每千人一个律师计,需要140万律师。如果每年增加2万,要60年。每年增加3万,要40年。这个速度显然是不能适应中国政治、经济、社会发展的基本进程的。因此,未来十年必须是中国律师大发展的时期,才能够适应依法治国的需要。

中国律师应当如何定位?有的认为是国家政法队伍一部分,是国家法律工作者;有的认为是自谋职业者,相当于个体户;有的认为它兼有实施国家法律和个人就业谋生的行业;有的将律师业作为国家法律援助的免费机构;有的又将律师自作创收的产业。有的将律师作为国家控制的工具,有的将律师定位为民权的保护者和公权的监督者。 1996年颁布的《律师法》明确规定,律师是“依法取得律师执业证书,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的执业人员”,不再定位为“国家法律工作者”。1997年,中共十五大在其报告中将律师定位为“社会中介组织”,于是就有了2000年中介机构的脱钩改制,所有自收自支的国资律师事务所,几个月之后全部推向了社会和市场。2008年6月1日,新《律师法》施行。对律师的定位为:“第二条本法所称律师,是指依法取得律师执业证书,接受委托或者指定,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的执业人员。律师应当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其实,律师确实兼有协助国家法治化管理,和守护民权和基本人权的政治性的特征,同时又具有自谋职业,一种现代高端服务业的企业化的特征。处理好政治性、道义性、经济性、社会性的统一,是一个为久的课题,需要建立一种全新的律师伦理。对于政治家来说,必须明确一条:律师是国家文明进步、法治建设的

重要力量,其基本特性是保护民权和基本人权的,不用官方的法律工具。

经济定位:现代企业制度,律师业也是重要生产力

律师的政治属性和经济属性、社会属性不清,一直制约着中国律师业的发展。经济属性上的定位不清,矛盾已经越来越突出。

第一,律师改制于司法局的法律顾问处,使人以行政机关设置来定位它;第二,律师以个人执业为特征,使人以个体工商户来定位它;第三,律师业壮大,出现了上千人的大所,税收可观,成了很多地方不化土地、不化投资的“总部经济”的招商对象,使人又以现代大企业来定位他;第四,律师有社会道义功能和法治建设功能,使人以社会慈善机构定位他。因此,律师业在中国一直处于一种属性混乱状态。

由此,出现了一些匪异所思的现象。第一,中国的律师所都是不进行企业工商登记的,而是由司法行政系统审批的。第二,一年收入数亿,纳税几千万的律师所,但都是无限责任的,等同于个体工商户;第三,人类长期总结出来的最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是不适用于律师业的。一直是按最原始的生产组织作坊制的个体户方式进行管理。说他是社会组织,但是比一般公司企业的税负都要高;说他是企业组织,但是又没有现代企业制度的先进模式的运用。

比如:第一,律师所的名称,是不同于现代企业的。必须冠以省名,不能搞成企业集团;第二,总部是不准搬迁的。注册一个地方如果要搬,必须注销后重新注册,而且两年内不能用原名,等于是搬迁就死;第三,只准办分公司,不准办子公司。不管你办得多大,都必须是一个无限连带责任的合伙制经济。第四,经营自主权是经常被侵

犯的。一是法律援助的无条件摊派,二是一些法院已经在审理的案件,被明确禁止律师受理。这些制度严重影响了律师业的规模化发展。只有总部在北京的所能够发展成分所众多的大所,而外省份的所无法进入北京市场,导致北京律师严重过度集中。政治性的因素,还导致中国律师被捆住手脚,不能自由地同国际律师业协作,无法走向国际舞台。

应该解放思想,将律师业定位于现代服务业,引进现代企业制度,来科学管理和引导中国律师业的发展。律师是社会生产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应当按现代企业制度管理。其生产力功能,一是体现在社会管理上,管理也是生产力,将法律规则适用于社会;二是体现在民商诉讼中化解企业矛盾,使大量合同纠纷得到疏导重新运转,资金重新流转;三是企业上市企业破产,让企业得到优化,工人保障就业;四是刑事辩护使国家刑事法律规范得以公正准确实施,保障人权和良性社会秩序,保障社会生产和生活。

因此,律师业要引进现代企业制度进行管理。第一,应当将律师业纳入工商登记,施行登记制,改变审批制。第二,取消律师个人年检,只进行单位年检,将律师考核审批权和责任都放给单位;第三,允许成立有限责任的公司制律师机构,支持律师业规模化发展;第四,允许律师引进国际通行做法,以字号冠名,取消地域限制,总部可以自由迁移,可以设立非独立核算的分所和独立核算的成员所。第五,允许发展律师集团,设定一定的律师数量条件和业绩条件。

管理定位:管理就是服务,行政松绑行业管理为主

中国律师业的发展,同行政引导和管理方式的转变有直接的关系。中国在改革开放过程中,特别是加入WTO协议组织以后,已经有

320多家国外、境外的律师所进入大陆法律服务市场。虽然没有开放出庭,但是在中国的国际性的非诉业务的最主要的市场,已经丧失。按照WTO服务市场对等开放的原则,中国也应该有320家律师机构出去。中国已经从资本引进、技术改进、企业改进,发展到产品输出、技术输出、资本输出的时期,企业和资本出去了,但是中国的律师业并没有跟出去服务。目前在国外、境外设立真正的自己的律师机构的中国律师所,10家不到。国内的市场被占据,而国外的市场基本上没有开拓。

中国律师走不出国门,是官方意识造成的。其根本原因,是中国的司法行政机构对律师业,还没有从管理为主,转变为服务为主。从政治意识形态和“维稳思维”出发,对律师业不放心,不敢放手让中国律师走向国际舞台,和国际同行深入交往。管理思想和管理方式都跟不上形势。主要的原因,是官方害怕中国律师同国外交往,把中国律师管得死死的,律师出国参加一些法律大会都要由公安、国保审批,怕政治不稳定。中国官方对律师的侏儒化,造成了严重的后果。生生地把国际法律服务市场拱手让给了别人。国际所的中国办事处,把最好的中国涉外律师人才都挖走,同中国进行法律服务市场分割,进行知识产权和国际贸易的竞争。我们的司法部一点也不焦急,不关心这个重大的国家权益流失问题。只知道把中国的律师管死在国内,通报律师,处罚律师,而不是扶持,研究帮助做大做强的措施,研究如何培植中国律师大踏步走向国际舞台。

在律所名称、分所机构、税收制度、受案制度、法律援助上,基本上三十年没有变化,无法适应已经十数倍壮大的中国律师业现状的要求。多年来,只有负面的管理和通报、警告,没有实质地支持中国

律师业开拓创新发展壮大的政策。司法行政应当对律师业松绑,多出扶持政策,淡化行政管理,转向由律师协会行业管理。其中的症结,是政治上要信任和依靠律师。

税收政策:简化律师税制支持做大做强

律师业一方面没有被作为现代企业制度发展,但在税收上,营业税和所得税相加已经远高于同样规模的企业。原因就是智力服务型号的律师业,没有多少企业成本,按个人所得税纳税导致律师业整体税负过高。税制导致成了严重制约中国律师业发展的一个因素。

原来的律师税收,单位按营业税和所得税交,律师个人再按个人所得交,平均税负在营业收入的15%左右。由于律师所的个人合伙性质,实际的是对个人进行了重复征税。为了简化税制,好多地方按历年征税标准进行核定征收,一般按营业毛收入的15%征收。这简化了征税办法,也避免了律师的纳税风险,虽然偏高,但是都受到了律师界的欢迎。但去年税务总局规定对律师业也按增值税征税。这是非常荒唐的。中介服务业不是制造业,付出服务,收到劳动报酬,这根本不是一种生产增值,对律师业收增值税是违背基本的税制原理的。由于这种税制,首先打击的是财务帐目规范的大型律师所,所以导致了中国大量的个人所的产生,不规范的收费不入帐行为大量产生,当事人和律师的争议增加,律师税收风险加大。大型律所的日子越来越难过。

中国的律师税制应当改革。这是一个有社会道义和法治治理功能的特殊行业,国务院应当会同司法部、财政部一起调研,简化、减轻律师业税制,鼓励大型的、规模化的律师机构的形成。基本方式是:一、采取按营业收入固定税率,对大所小所个人同一税率执行;二、

减轻律师业税负,支持律师队伍的发展,支持律师业向规模化、规范化、专业化、国际化发展;税收政策向扶持大型律师所引导;三、对法律援助案件、援助律师、援助多的律师所进行税收减免;对安排青年律师就业出色的所进行税收优惠。四、政策稳定。一旦公布施行,做到五年十年不变。稳定支持中国律师业的发展。

政治定位:通过律师业培养造就大量治国理政人才

十八大后,法律人治国的时代正在到来。法律人治国,不是因为法律人有多么高明,而是因为现代社会需要按照稳定的规则治理,整个社会要有一个稳定的栏杆。中国改革开放30年,中央已经宣布法律体系基本形成,已经有近300部成文法,和2万多个行政法规和地方法规。需要适用法律,必须要有熟悉这些规则条文的法律人。

按照我上文140万律师的构想,将来中国的法官可以全部从律师中选取。检察官则直接由公职律师担任。这样就能够形成一个基础庞大的宝塔形结构。产生一批人品好、业务过硬、有长期司法实践薫陶、能够有民本思想和悲悯情怀的法官。再从中产生宪法法院和行政法院,从律师队伍中产生法学教授、立法专家、政务类官员,一个能够稳定治理国家的优秀职业文官队伍就能够产生。法律人治国,是现代国家治理的基本模式。美国历届总统中,有一半是律师出身。42人中有21位;美国宪法起草55位签字人中,有30位是律师;现有的美国议员中,有3分之1当过律师。这不是社会制度问题,而是管理科学问题。中国将来必然走向这条路,只分时间的早迟。早实现早稳定。

国际交往:支持中国律师走出国门迎接海洋时代到来

不管中国的改革开放进程是快是慢,中国律师业都将迎来一个大发展的空间。

刑事业务空间非常大。中国在人权保护方面,已经加入了25个人权国际协定和公约。尽管有的人大还没有批准,有的还没有公布,但未来十年中国的人权建设会大大加强、加快,中国人权保护未来十年将大大加快,刑事辩护律师的地位会迅速提高。

民商业务空间也很大。市场经济最终会走问法律规则说了算,而不是政府说了算,规则的运用离不开律师。官员将向法律靠拢。

政治发展空间方面,十八大以后,中国的选举法,人民代表法,行政法,宪法,包括言论自由、结社、出版的自由,随着社会的进步和国际环境的影响,将会缓慢地得到逐步落实。中国参政议政的机会和实践都会增加。如何处理好同主流社会的关系,稳妥地促进社会的变革和进步,把握好节奏,帮助造船而不是拆船,是一个关键。

中国律师的国际发展空间也已经来临。改革开放前三十年,都是资本引进,技术引进,人才引进。而到目前为止,中国经济总量全球第二,外汇储备到了乱买最富国家不良债券的程度,开始了资本输出、企业输出、技术输出、人才输出、产品输出的全球经济的时代。中国企业到美国、中东和非洲设厂。中国的国际工程承揽、石油开发都已经走出国门。民间资本也开始了国际并购。

所以,只有律师跟出去,才能保护中国的资本,保护企业家的安全,保护商品自由市场。国际市场的反倾销、关税壁垒、知识产权壁垒、337调查、绿色壁垒、反补贴,这些贸易争端,都没有中国的律师去帮助解决。我们的商务部把中国企业的钱凑起来,到美国去请美国

律师进行应诉。因为中国没有有实力的律师到美国本土设所。这种状况今后都要逐步改变。

还有一个重要领域,中国的律师没有参与到联合国和其他国际组织的立法进程中去。国际私法领域很少,国际公法领域更没有。而外交部很少有从法律实务领域出来的专家,在国际上多从意识形态角度和政治角度说话,而不是按国际公法和共同规则说话,经常导致被动。一些不懂法的外交部官员,在国际舞台上总说外行话。因为中国律师很少参加国际仲裁,起草联合国、国际组织的仲裁规则、海商规则、贸易规则、国际信用证规则、国际知识产权协定,根本就轮不到中国。没有话语权,自然没有立法权。在司法领域当然就更被动。

因此,从各方面看,中国未来十年二十年,法律行业将会大发展,会是一个法律人高需求的时代。

中国律师的“祖师爷”

中国律师的“祖师爷” ---- 张洪四川高扬律师事务所律师 喜欢律师这个职业,应该是很早以前的事了,最早是基于什么已经不太记得了。但是,有几个因素应该是非常有关的,无论如何都与我从事律师职业息息相关。 首先,得从我的祖上说起。据老辈人说我们张家是湖广填川到的四川,具体是哪一年我没有去考究,在我能找到的最早祖辈的墓碑上很多字迹已经看不清楚了。大概是1988年左右,我回到祖上来川的第一个居住地达州市渠县的中滩乡葛麻村,在那里我见到了自己最原始的祖坟。 在众族人的帮助下,清洗了墓碑,我抄写了部分碑文,只知道我祖上是“上”字辈入川,碑上的第一个祖先是“张上选”,其子“张学X”,后面一个字已经无法看清,再下来是“张儒鲜”,中间的“儒”字本不是这个字,而是其简化字,一个单人旁,一个入字,如今已经淘汰。张儒鲜之子“张明诚”,这就是我祖父的祖父了。下面 一位就是我祖父的父亲即我的曾祖父张祖芳。 我的祖父名张德禧,排行老四,前面有三个哥哥。曾祖父张祖芳给他兄弟四 人用了“福禄寿喜”四个字,分别是:张德福、张德禄、张德寿、张德禧。 据悉,我的大祖父张德福离世较早,留下一个遗腹子,跟随我的大祖母改嫁到王家,生下一子取名王立清,王立清后来留下一子王红元。1990年左右我曾经去找过这个远方堂哥王红元,跟他有所接触,只是这二三十年远离家乡早已没有了联系。二祖父张德禄仅有一女张啟群,在张家排行老大我们叫大姑,大姑结婚在老家的一个鲜渡镇街上,对我们多有帮助,大姑早年已经过世,其后人几乎没有联系。三祖父张德寿一直未婚,我家祖父离世后祖母按照旧时风俗转房嫁给了三祖父,并育有一女,就是我的幺姑张啟碧。祖父张德禧育有三子即大伯父张啟金,二伯父张啟银,我的父亲张啟才。 我的大伯父是1933年在中滩乡葛麻村,也就是祖上湖广填川的第一个居住地出生的,后来因为生活所迫祖父带着父亲兄弟三人及未婚的三祖父四处搬家成了佃户(佃农),居无定所,最后到了渠县的金锣乡,现金锣乡已经随着改革的撤乡并区建镇撤销了,成为了历史,原属地划归了李渡镇。 据当年年长的族人介绍,祖父张德禧有一个笔名叫“张笔客”,他是一个文化 人,长年累月在外替他人代写书信、售卖笔墨纸砚等为生,也有给人书写状子之 类,故被称为“张笔客”。当然,也有人说祖父就是过去的师爷。但,这已经无法 考证了。

中国互联网发展现状分析

中国互联网发展现状分析 据CNNIC的最新估算,截至2002年10月31日,我国上网用户人数达到5800万,上网计算机数升至2300万,短短的四个月间分别增加了1220万和687万;与此同时,国内三大门户网站在第三季度财务报告中也分别交出了令人满意的业绩答卷。这预示着我国互联网在经历一个时期的发展低潮之后,正在开始回暖。自1994年我国正式接入互联网以来,短短的几年时间,互联网在我国得到了飞速的发展。这不仅表现在我国互联网的基础设施方面,也表现在互联网的用户人数、互联网在各行各业的广泛应用等各个方面。虽然自2000年互联网泡沫破灭后,网络业的发展遭遇了一段时期的低潮,但从近期的种种迹象来看,中国互联网业正在走向复苏,开始迎来它发展的第二个春天。 三大门户网站业绩优良 近日,国内三大门户网站新浪、搜狐和网易分别公布了第三季度财务报告。10月22日搜狐公布的季报显示,它提前实现了按照美国通用会计准则的全面盈利,盈利额度达到11.2万美元。11月5日,新浪发布的财务报告称,上季度新浪的净营业收入达到1030万美元,较去年同期增加71%,达历史最高值;按试算额计算,新浪在历史上首次实现盈利24.1万美元,而去年同期的数字为亏损290万美元。11月6日,网易公布的季报显示,今年第三季度网易收入总额达到7440万元人民币(900万美元),较上一季度增长93.3%,营业利润达310万美元,毛利率达67.6%,创历史最高。业内人士认为,与以往网站大面积亏损相比,如此良好的业绩说明互联网正在回暖。 由于业绩的大幅上升,作为中国概念股在纳斯达克的标志性代表,新浪、搜狐、

网易的股票一片飘红,大幅上涨。与一年前一些公司在纳斯达克面临摘牌的尴尬处境相比,今日的风光实在不可同日而语。国内门户网站的股票在纳斯达克受到追捧,说明了国内互联业的发展得到了投资者的认可,它们已经从过去纳股中的边缘状态、边缘待遇变成比较中心的状态了。 互联网得到广泛应用 今年以来,在国家的大力倡导下,电子政务、电子商务、企业信息化等信息化应用进展迅猛,互联网开始在各个行业、各个部门进行广泛的、实质性的渗透。政府信息化、行业信息化、企业信息化和家庭信息化的推进,使原来“不食人间烟火”的互联网与传统行业、实体经济进一步结合,也使互联网找到了广阔的应用空间,焕发了应有的生机与活力。对此,中科院互联网发展研究中心主任吕本富认为,目前中国互联网产业开始了全面复苏。 他认为,之所以说现在的复苏不是一些企业的复苏,而是全面的复苏,是因为过去中国的企业在IT方面的投入本来就不多,有一个对历史欠账回补的过程。在企业层面,网络经济高潮到来时,启发了企业对信息化的应用,让他们认识到了网络经济的重要。互联网泡沫破灭以后,整个IT产业,包括互联网业,都回到了基本面,回归到了一个在正常经济活动下的一个正常产业。 据估计,全球500强等世界大公司在IT方面的投入提前支出了1000亿美元,现在还处于消化投资阶段。相比较之下,中国的互联网业由于本身发展水平所限,非理性成分和泡沫成分都不是那么大,或者根本就没有产生太大的泡沫。而在这个时候,政府加快推进了电子政务,企业开始重视内部信息化建设,这两股力量反而成为比较强劲的推动互联网复苏的力量。目前,中国市场已经成为全球最亮丽的IT市场之一。

我眼中的未来中国律师行业

摘要:未来律师行业会有怎样的发展道路?律师的就业态势如何?作为新入行的律师应优先从哪几类纠纷入手?我觉得未来律师的发展前景是广阔的,会走社区化匹配道路。从整体的就业态势上看是可观的,未来对于律师的需求量也是巨大的。而新晋律师的首选案件就是交通肇事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合同纠纷与民间借贷纠纷。 关键词:律师行业;依法治国;律师社区化;就业态势。 我眼中的未来中国律师行业 自从学习法学以来,我对自己未来的从业方向就立下航标,我要做一名律师,正直、善良、专业的律师。我对未来中国律师行业的发展充满信心的,对自己的律师之路也抱有决心与信心。对于律师行业我也有自己的看法。 未来中国律师行业的发展背景是雄厚的。首先,近些年来我国一直倡导法律共同体意识并积极推动其建设与发展,律师是该共同体中不可或缺的一分子。再者,我国正在进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国家战略。这不仅仅是一种号召,更是一项基本国策的调整,展示了新一代领导集体对全面依法治国的信心与决心。如果说法治中国是一棵树的话,这个国策就是这棵树的根,它可以催生很多枝干,例如,全面,准确地立法;检察院严格的监督法律执行;法院公正司法;各个市场主体,行政主体的依法办事;普法教育的大力开展等等。尤其是随着改革的深入,社会经济贸易会越来越发达,各种纠纷的产生就不可避免,解

决纠纷就显得尤为重要。结合我国从内地至沿海法律意识呈梯度的发展状态,百姓不管懂不懂法律,但都会知道用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利益,提供专业法律服务的律师就会是他们的必然选择。综上,我国未来律师行业的发展前景还是可观的。 未来中国律师行业的发展模式会是怎样的呢? 我们可以从现在的物流行业中窥见未来律师的发展前景。我国现在基本上实现了从乡村到城市的物流管理与运输网络的全方位覆盖,在互联网的强大平台下,数字化、统一化的物流行业建设正在如火如荼地进行。值得借鉴的是,物流运输的分区分片管理,从揽件到发包的一条龙服务模式,结合法律行业的现实情况和国家政策,中国未来的律师行业是不是可以实现律师社区化呢?(我将之称为律师社区化)。要解释什么是“律师社区化”,就必须先了解我国的基本国情,我国居民的基础管理单位就是村民委员会与居民居委会,他们管控着全村或小区的户口信息与人口信息。所谓律师社区化就是将律师分配到各个村民或居民委员会中,在村民或居民委员会中设立律师咨询部门,真正做到让百姓在家门口解决法律问题,省掉那些不必要的耗费。具体构想为,县政府专门筹划,在村民或居民委员会内设立法律在服务岗位,以全县的村委会与居委会户口数量为划分标准,安排律师进入村落进入小区为百姓服务。政府为律师提供专门补贴,降低律师费。当然律师仍可以接受他人委托,百姓也可以自己聘请其他律师。为何这样设想呢?主要有三大原因。

中国互联网的现状与发展趋势

中国互联网的现状与发展趋势 互联网的发展始于冷战时期,在60年代末期由于美苏之间的全球争霸,为了预防核战争对本国通信系统的影响,美国开始研究如何防止核打击。这也是互联网研究的一个最基本理念——在遭受一次核打击之后,能够迅速恢复并保持通信不被中断。互联网的前身是美国陆军网络APRANET——先进网络基础结构,这个网络与传统的通信网有很大的差别。传统通信网的发展经过了磁石、步进、纵横最后发展到程控,直到现在的ISDN、BSDN、ATM等等移步转移模式这样一个宽带网络的发展趋势,再下一步可能就是NTN这种互联网络结构。 首先,互联网是没有中心的,互联网的结构是无中心的结构,这也是为了当初一个最基本的目的,没有任何一个打击能够把它的中心控制部门摧毁,它的每一个结点、每一个连接点在遭受打击之后都能够与其他结点迅速恢复并进行通信。 第二,互联网的寻址方式是全球寻址,也就说它的地址资源是在全球进行统一的配制的。现在大家所使用的互联网是IPV4的网络,这个网络现有的地址总数大概在40多亿个。互联网是由美国开发演进而产生出来的,所以网上地址资源、地址资源的分配实际上也是由所美国所控制的。现在美国所拥有的IP地址总数有20多亿,近30亿个,占全球的74%左右。中国现在拥有非常少的地址资源,也就5000万左右,只占1%多一点。 互联网在刚开始发展的时候是军方的一个系统,然后演进并逐步扩大它的应用。开始是四家大学进行互联,然后扩展到13个点,形成了10个美国国内辅根服务器放置地点。在此之后互联网尽管应用于教育和科研部门,但它的快捷性和便利性使得越来越多的部门包括许多政府部门应用起来。在商业部门开始参与之后,互联网商业化的趋势不可避免。在这种情况下,美国联邦调查局曾在1984年进行过一次调查,要求美国所有参与互联网的研究机构和当时与互联网互联的机构就以下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如果美国把互联网推向全世界,它对美国的安全、发展会有什么影响,会有哪些不利方面,大家的建议是什么。在中国互联网协会筹备前后我们也曾与美国互联网的机构和美国一些研究互联网TCP/IP协议的专家进行沟通,他们也谈到这件事,很多人提出了建议,其中就包括互联网建立之后可能会产生的问题,如现在大家所看到的象网络病毒、黑客攻击等,这些事情在当时都有预见。在综合平衡各种意见之后,美国政府决定还是把互联网商业化,推向全球。在这里我们可以看到美国的思维和贡献,美国对互联网在全球的应用、对网络为全世界的发展做出了重要的贡献,同时美国在互联网的发展过程中把它自己的思维、自己的意志力植入到了互联网的各个领域。尤其是最基础的寻址方式,因为互联网的地址资源关系到整个互联网的发展空间。现在,地址资源由ICANN这个组织进行全球分配,ICANN是全球域名和数字资源分配的机构,这个机构是美国专门成立的,它的前身是IANA,是专门成立起来用于全球互联网资源分配的。美国的目的很清楚,就是要把互联网控制起来。那它采取的是什么方式呢,这是美国和别的国家思维不一样的地方,它提出互联网是无国界、无管理、无法律、无政府的,是民间产生的一个网络。ICANN是一个民间组织,民间组织的特点是尽管有政府部门的参与,但政府只被当作是一个政府咨询委员会,不起决定作用,由ICANN理事会的19名成员决定全球网络地址资源分配政策。通过这一点,它就可以把全球地址资源的政策掌握在自己手里。ICANN与美国商务部签订协议,由美国商务部授权它进行互联网地址的分配,ICANN在互联网管理方面制定的任何政策都必须经过美国商务部的同意。通过这一点就可以避免其它政府通过联合国或其它政府间组织去呼吁在互联网上各国应该平等的这类倡议,同时又把全球的地址资源掌握在自己的手里。对于这一点我们和世界各国都很清楚。所以从98年、99年开始在接入互联网、应用互联网之后,全球普遍要求对当时的IANA进行改革。原来ICANN的所有理事全部由美国人担任,现在则由五大洲的网民投票推举理事,中国科学院的钱华林研究员在去年6月23日经

金融行业市场分析及发展前景分析报告

金融行业市场分析及发展 前景分析报告 Newly compiled on November 23, 2020

2016-2022年中国互联网金融行业市场分析及发展前景分析报告 中国产业研究报告网

什么是行业研究报告 行业研究是通过深入研究某一行业发展动态、规模结构、竞争格局以及综合经济信息等,为企业自身发展或行业投资者等相关客户提供重要的参考依据。 企业通常通过自身的营销网络了解到所在行业的微观市场,但微观市场中的假象经常误导管理者对行业发展全局的判断和把握。一个全面竞争的时代,不但要了解自己现状,还要了解对手动向,更需要将整个行业系统的运行规律了然于胸。 行业研究报告的构成 一般来说,行业研究报告的核心内容包括以下五方面:

行业研究的目的及主要任务 行业研究是进行资源整合的前提和基础。 对企业而言,发展战略的制定通常由三部分构成:外部的行业研究、内部的企业资源评估以及基于两者之上的战略制定和设计。 行业与企业之间的关系是面和点的关系,行业的规模和发展趋势决定了企业的成长空间;企业的发展永远必须遵循行业的经营特征和规律。 行业研究的主要任务: 解释行业本身所处的发展阶段及其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 分析影响行业的各种因素以及判断对行业影响的力度 预测并引导行业的未来发展趋势 判断行业投资价值 揭示行业投资风险 为投资者提供依据

2016-2022年中国互联网金融行业市场分析及发展前景分 析报告 【出版日期】2015年 【交付方式】Email电子版/特快专递 【价格】纸介版:7000元电子版:7200元纸介+电子:7500元 【链接】 报告摘要及目录 报告目录: 第一章互联网金融行业发展综述 11 第一节互联网金融行业概述 11 一、行业定义 11 二、互联网金融的特点 11 (一)成本低 11 (二)效率高 12 (三)覆盖广 12 (四)发展快 12 (五)管理弱 12 (六)风险大 12 第二节互联网金融三大核心要素 13 第三节互联网金融的主要模式 13 一、第三方支付 13

中国律师生存现状分析

中国律师生存现状分析 【摘要】中国律师由于受古老中华历史文化渊源影响,一直在压迫中艰难生存。司法歧视、社会法制观念薄弱使律师职业环境黑暗。而行政级别制度在律师界的缺失更使律师对自身发展顿感迷茫。同时在律师职业过程中由于权力保障制度不健全,更多强调律师义务而非权力的不对称现象使律师在司法实践中阻力重重。欲振中华法制,必先强律师,本文在分析律师现状的同时,试图通过一己之见提出几点建议,以期对该制度的完善有所裨益。 【关键词】律师生存;职业环境;法制发展 一、律师执业环境 (一)司法环境 陈有西律师在一次法律工作座谈会上引用了三句诗来描述中国律师职业环境,其中一句引自唐人朱余庆《近试上张水部》中的“妆罢低眉问夫婿,画眉深浅入时无”。陈律师引用的这句诗把当代中国律师在公权力面前的“小媳妇”形象和心态刻画得逼真、贴切。 律师在司法人员面前的“小媳妇”形象是各种历史、现代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首先,在现阶段,我国相当数量的法官、检察官均来自退伍军人行列,而我国大多数律师则是全国各政法院校毕业生。两个职业团体有着不一样的背景经历和文化价值观,这就容易造成二者对立的心态。在公权力面前自觉文化程度高人一等的律师不得不放下身段,迎合大权在握的司法人员。其次,随着社会经济的迅速发展和律师制度的优化改进,律师收入随着市场的发展越来越丰厚,与司法人员收入相比相差甚多,当然,这也是司法腐败,律师与司法人员偶尔狼狈为奸的一个重要原因。于是法官依据“关系”判案,请律师不如请法官之类的说法越发让人有如芒在背之感。 司法人员对待律师的不公,使人们对自己行为缺乏可预测性,在司法实践中,律师的正确意见能否得到司法机关的采纳具有太多不确定因素。王令律师2006年在天津一法院被法官“掐脖子”;何云祥律师在昆明被法院烤留……如此例子不在少数。试问,如果一部法律在运用阶段出现了严重问题,这部法律意义何在?我们是该信仰法制还是法官人治。 (二)社会环境 律师的职能是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对已发生的客观事实进行评价,对法律主体行为进行预测,从而达到法律调整对象在法律范围之内进行活动的目的。 但有不少当事人理所当然的认为,律师是自己雇佣的“打手”,应该按照自己

英国二元律师制度的起源、演变与发展走向

英国二元律师制度的起源、演变与发展走向 关键词:辩护人/代理人/法律学徒/御用状师/出庭律师/事务律师/二元律师制度内容提要:英国律师产生伊始就分为法律辩护人和法律代理人两部分。后来,辩护人演变为出庭律师,垄断了出庭辩护权,代理人则与16世纪新兴的事务律师融合一起,组成了事务律师分支,从而形成了独具特色的二元律师结构。20世纪末,英国政府出台了几项立法,对两类律师的相互隔绝状态做了部分调整,但二元并立的总体格局至今仍未根本改变。 英国律师制度的突出特点是二元制,即律师队伍划分为出庭律师和事务律师两大部分,在组织上和业务上彼此分立,互不统属。这种制度已在英国实行了数百年之久,尽管自19世纪以来不时有人对其提出批评,要求将两类律师合而为一,但始终没有成功。最近十几年,要求改革的呼声日渐高涨,迫使英国政府出台了几项立法,对两类律师的相互隔绝状态做了部分调整,但二元并立的总体格局仍然保持未变。本文拟对英国二元律师制度的起因、形成与演变过程以及未来发展走向作一简要评述。 一、两类律师的最初萌芽 12-13世纪,英国开始出现职业律师。从一开始,英国就存在着法律辩护人(narratores)和法律代理人(attorneys)两种不同的法律职业者。所谓法律辩护人,是指协助当事人进行法庭陈述和辩论的法律职业者。对于辩护人在法庭上的所言所行,当事人可以承认代表自己,也可加以纠正或补充,甚至予以否认。所谓法律代理人,是代表

当事人完成整个诉讼过程的全权法律“代表”,代理人在法庭上所说所做的一切,均代表着当事人的意志,具有充分的法律效力。由于代理人一旦在诉讼中出现失误往往导致败诉,而辩护人出现失误时当事人还有补救的机会,所以辩护人受到当事人的普遍欢迎,由此推动辩护人职业更早、更快地发展起来,与此同时,他们与代理人职业间的距离也一步步拉大。 14世纪时,随着法庭辩护权越来越集中于辩护人手中,一套专门培养法庭辩护人才的法律教育制度开始成型,伦敦建立了4大律师会馆。会馆学员称作“法律学徒”(apprentices of the law),由称作主管委员(benchers)的开业资深律师负责管理和教学。至少学习7年后,经主管委员批准,学徒才能获得出庭辩护资格,成为出庭律师(barrister)。不过,普通出庭律师只能代表普通当事人在巡回法庭、各郡季会法庭或城市法庭提起诉讼和出庭辩护,三大中央法庭的出庭辩护权垄断在御用状师(serjeant-at-law)手中。御用状师是律师界的精英和法官的后备力量,其人数极少,常年保持在十人上下。他们由国王从执业满10年以上的优秀出庭律师中封授,大约10年左右封授一次,每次约封授6-8人,以补充因死亡或有人晋升为法官造成的空缺。 相对而言,代理人的发展较为缓慢。随着各级各类法庭的出庭辩护权逐渐被辩护人所垄断,代理人只能从事庭审之外的某些事务性工作,如申请司法令状、收集证据、制作法律文件等。这种工作性质决定了他们经常与法庭职员打交道,因此代理人与法庭的关系较为密切。

2017中国律所的5个现象和未来的4大趋势

毛姗姗:2017中国律所的5个现象和未来的4大趋势作者 / 毛姗姗 来源 / 智合法律新媒体 11月18日,由苏州市律师协会主办的“2017青年律师苏州论坛”在苏州工业园区举行,本次论坛的主题为“智汇梦想”,智合法律新媒体主编毛姗姗做了“未来如何可期:2017中国律所发展观察——趋势之下,青年律师的机会与应对?”的主题演讲。以下为演讲实录。 各位苏州的律师朋友们,大家上午好。今天是个好日子,不仅是在美丽的苏州有这样的盛会,今天也是我母校华政65周年的校庆日,能有幸在此跟大家做分享,我想是我作为华政校友能给母校献上的一份最好生日礼物。 在过去的两年中,智合一直专注于中国法律服务市场的研究,我们拜访了50多家中国最好的律所,采访了上百名律师,我们发现法律行业正在发生以下几个有趣的现象。 01 现象:近两年大所都在干什么?

1、普遍涨薪 自今年3月到9月,我不断听到律所爆料涨薪的消息,最早是今年3月份的君合,接着是方达、通力、海问、金杜、汉坤、通商等其他红圈所和精品所。他们在半年时间内,都完成了这一轮的涨薪,部分律所涨薪幅度颇高,使得月薪达到2万元每月。至此,“2万元俱乐部”的概念诞生。这个概念由智合提出,并被其他法律媒体所沿用。目前俱乐部成员有八家,分别是君合、方达、通力、海问、汉坤、世辉、达辉和嘉源。 当然,如果没有目前新媒体的发达,一个消息能十传百,百传千,这播浪潮,你我并不会知道。因为他们之中更多的是偷偷涨薪,而对于人才的争夺战,正在悄然进行,中国第一梯队律所和第二梯队律所的差距正在拉开,律所正在分化。这是我们看到的第一个现象。 2、律所合并 自2015年大成和Dentons合并之后,合并之路成为更多律所的发展选择。即使大成目前已经被戏称为“宇宙第一大所”之后,它依旧坚定不移地走着其规模化扩张的路线。2017年,大成分别在中美洲、欧洲、非洲进行了扩张。 2016年,观韬与中茂、申达合并为观韬中茂律师事务所,而合并的一年之后,观韬中茂在总创收上达到了80%的增长幅度。根据《The Lawyer China Top 30 2017 report》中的数据,观韬在中国律所的创收排名中,较去年已经提升了9位,现位列中国律所2016总创收第17位。 不仅是综合性大所如此,精品所也在合并。 2016年年底,两家精品所上海星瀚和上海铭汉律所合并,前者是每年30%增长的精品所,而后者是聚焦于海商海事领域的律所,两者的结合,探索出“有一定规模的精品所”之路。上半年,星瀚的业务增长率达到80.8%。事实上,此前方达、汉坤也正是先有精品,再适度扩张发展的成功案例。

中国行业发展现状与趋势分析

中国行业发展现状与趋势 分析 早在年微软便力推“维纳斯计划”,试图将中国庞大的电视机资源与互联网接轨,但最后却以失败告终。时过境迁,今天这一梦想已经变成了触手可及的现实。××年月,中国网通与等合资组建的“天天在线”获准运行。××年月,央视网络电视在上海落地。现在,很多高校都已经开始为大学生提供电视服务,广州、上海、哈尔滨等地也相继开通了电视终端上的业务。 一、我国市场现状.用户情况 业务终端可以分为机、手机、电视机三种类型。根据的统计结果,截至××年月日,我国的上网计算机总数达到了万台,上网用户总人数为万人,呈现出较快的增长态势。关于手机用户,据报道,截至××年月,我国手机用户达到了亿户,超越亿大关指日可待。关于电视机用户,目前我国拥有的电视机已经超过亿台,

截至××年底,全国有线电视用户达到万户。上述用户都是业务的潜在用户,为的发展提供了广阔空间。 在目前已经开通商用或试商用业务的城市中,哈尔滨网通业务自××年月份开通到月底,用户已经发展到万多户。 .运营市场现状 一广电、电信网络各有优劣势 电信网络资源比较丰富。但由于等业务的存在,电信企业很难为用户提供足够的带宽资源,缺乏保证;同时由于用户接入绝大多数采用的是技术,还不能很好地适应业务开展的需要。而广电网络目前主要是网络,缺乏交互性。 二电信、广电内容提供商开始合作 电信的内容提供商提供的内容基本上属于交互式图文或者是一些录播的影视及片断,其优势在于交互式处理经验丰富,除了电视节目之外还可以为用户提供许多免费的信息,劣势在于缺乏像电视媒体那样的制作和经营经验,无法提供高度清晰图像的编解码格式。而广电行业目前已经实现台网分离,这使得电视台能够专注于节目内容的制作,其优势在于节目源和新闻制作内容丰富,劣势在于缺乏相关辅助内容和交互式内容的制作和运作经验。

中国律师业总体发展状况

中国律师业总体发展状况 ——关于不同区域律师发展的特点与策略 30年来,中国的法律服务市场日益壮大,并呈现出激烈的竞争态势。由于中国各区域经济发展的不平衡,律师业在全国市场和区域市场也呈现出不同的竞争特点。具体表现为:区域市场的全国性,全国市场的区域化,与此同时,国内市场的国际化初显端倪。 一、全国律师总体的竞争格局 从全国看,律师业的竞争主要表现在专业化、团队化、国际化、高端化和律师事务所的规模化、公司化、品牌化等方面。以北京为龙头的处于优势地位的律师事务所,面对全国市场的“攻城掠地”已初显端倪。律师业的“跑马圈地”运动首先在沿海和经济发达地区展开,并有向中西部省会城市和经济发达地区蔓延之势。 总的来说,律师业的全国竞争以金融、证券、上市、兼并收购、知识产权等专业性较强的高端业务为主,传统业务为辅;区域市场的竞争则以传统业务为主,高端业务为辅。 从区域市场来看,经济发达地区正面临竞争的全国化。据2007年第七届全国律师论坛上披露的数据,一方面,全国各地的律师纷纷涌向大城市和经济发达地区,仅北京市律师的人数就已达1.5万人。北京、上海、广东以及长三角、珠三角地区吸纳了全国律师人数近一半。北京市几乎1/3以上的律师来自于北京以外,上海律师中来自北方的律师数量比例可观,深圳本地律师则寥寥可数。另据不完全统计,这三个城市的律师业务收费占全国律师收费的2/3强。2006年,尽管上海、广州、深圳三城市的律师业务收入以每年20%的速度增长,但北京一地的律师年业务收入就达到70亿元,几乎是三地的总和。 再看中西部地区的甘肃省,全省只有1000多名律师,年收费在5600万元左右;陕西省将近4000名律师,年收费不到1亿。经济不发达或欠发达地区律师的区域竞争,依然为传统的诉讼业务及法律顾问业务,非诉业务相对不发达。由于经济相对落后,这些地区的律师外流现象非常严重。以甘肃省为例,现有律师1572名,近6年每年增加律师10人,而转至发达地区执业的律师有40余人。到2007年底为止,中西部地区尚有200多个行政县没有律师,律师人数和收入呈现低速度增长或相对停滞状态。 二、北京律师业的竞争特点及发展方向 资源的强势化、业务的高端化、服务的专业化、竞争的规模化、市

中国律师业的发展瓶颈和发展空间分析

中国律师业的发展瓶颈和发展空间 历史缺陷:中国律师业的先天病灶 中国历史上没有律师制度。封建专制主义、职权主义的司法,漠视被告人的基本权利和民权的保护,只强调皇权和统治秩序的需要,不给管理对象话语权,因此产生不了现代律师制度。歧视、敌视律师,是中国历史文化的遗产之一。中国国民伦理观依附于官方的引导,将律师视为社会麻烦制造者、是“讼棍”、“挑词架讼”者和“唯利是图”者,这都有历史的渊源。春秋战国时期的《左传纪事本末》、《吕氏春秋》有一则关于民间讼师邓析因为帮助百姓诉讼,教会百姓如何打官司,而被官方诛杀的记载:“与民之有狱者约,大狱一衣,小狱襦袴。民之献衣学讼者,不可胜数,以是为非,以非为是,是非无度,可与不可日变,所欲胜而胜,所欲罪而罪”,“郑国大乱,民口喧哗”,“为驷颛所杀。”因此,封建法庭上的文人师爷,不是律师,多是为官方服务的吏,协助侦查和审理案件,不准为被告人提供帮助。千年传承,“民风好讼”是刁民的代名词;“无讼”是良治的最高境界。至于如何达到无讼,历来史书都不去深究,多简单地理解为是社会没有矛盾,天下大治之故。间以“讼师”面目出现的,大都是负面的。这是职权主义司法的必然结果。办案方法靠纠问、挞掠,强迫认罪,不得辩护。包公戏和其他古代记录,大量遗存了这种办案实况。被告自我辩护权和律师辩护权是被忽略和否定的。 中国现代意义的律师制度,始于清末对西方法律制度的借鉴引进。1840年国门打开。1901年(光绪27年)张之洞洋务派《江楚会奏变法三摺》,提出司法改革9条意见,强调审案要“重众证”。1906

年,沈家本《大清刑事民事诉讼法》起草完成而未施行,明确规定了律师的地位和作用。是中国最早对律师制度的介绍。规定律师可以写状呈堂;上堂辩护;堂询原告和证人;代被告辩护,引申案例辩论。1910年沈家本《大清刑事民事诉讼法》,规定可以设2名辩护人;初步规定了律师会见权;通信权;阅卷权;验视证据权。但清室飘摇,未及颁行,被传统法统卫道者否决,没有施行。 因此,中国现代意义上的律师制度,是泊来品,天然的同“西化”相近似,受中华传统文化浸润的共产党高官往往自觉不自觉地抵制这种制度。有的政法书记、高级法院院长在座谈会上公开说,律师就是麻烦制造者,社会不安定因素。党的机关报也发表这种非常落后观念的文章,把律师列为主要的社会不安定因素。不利影响,因此,中国律师业目前的所有困境,都有历史的影子。这个困境会长期存在,不单官方,民间认识亦如此。中国律师业走不出国门的政治因素影响,也是源于此。律师业还没有壮大,我们就已经不放心,将之同社会组织、NGO组织混为一谈,作为防范对象了。中国律师需要正名,让官方和民间都能够以现代法治理念,来理解、接受、欢迎律师业的发展与壮大。人的思想启蒙、文化启蒙,是从根本上改变中国律师生存环境的重要工作。 性质定位:国家文明进步的重要法治力量 政治发展史表明,律师制度是人类司法文明的必然途径,是社会良性管理、达致和谐的不可替代的重要社会力量,中国律师业的前景是光明的。 中国目前已经有23万多执业律师。每年在增长2--3万左右。邓小平在改革开放初期讲到中国的法制建设时,大略说过中国应该需要

中国互联网发展状况统计报告

中国互联网发展状况统计报告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2017年、八 前言 1997 年,国家主管部门研究决定由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 (CNNIC 牵头组织有关互联网单位共同开展互联网行业发展状况调查,自1997年至今CNNIC 已成功发布39次全国互联网发展统计报告,本次是第40次报告。CNNIC的历次报告见证了中国互联网从起步到腾飞的全部历程,并且以严谨客观的数据,为政府、企业等各界了解中国互联网络发展动态、制定相关决策提供重要支持。 自1998年以来,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形成了每年年初和年中定期发布《中 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的惯例。随着互联网对于整体社会稳定、经济发展及文化建设等各方面影响日益深入,以及国家“网络强国”战略的推进,作为互联网发展的见证者,CNNIC也提升了互联网对于整体社会应用调查的广度与深度。本次报告主体部分由基础资源和个人应用两个部分构成:基础资源篇主要介绍中国互联网基础资源发展情况;个人应用篇主要介绍网民规模和结构、互联网接入环境、个人互联网应用的发展状况。我们希望通过以上两方面内容,准确、客观的反映我国2017年上半年互联网及信息化发展状况。 最后,向接受第40 次互联网发展状况统计调查的朋友表示最诚挚的谢意!同时也向在本次《报告》的数据采集工作中,给予支持的政府、企业以及其他相关机构,表示衷心的感谢! 报告摘要 一、基础数据 截至2017年6月,中国网民规模达7.51 亿,半年共计新增网民1992万人。互联网普及率为54.3%,较2016 年底提升了1.1 个百分点。 截至2017年6 月,中国手机网民规模达7.24 亿,较2016 年底增加2830 万人。网民中使用手机上网人群占比由2016 年底的95.1% 提升至96.3%。 截至2017 年6 月,中国网民中农村网民占比26.7%,规模为2.01 亿。截至2017年6 月,中国网民通过台式电脑和笔记本电脑接入互联网的比例分别为55.0% 和36.5% ;手机上网使用率为96.3% ,较2016 年底提高1.2 个百分点;平板电脑上网使用率为28.7% ;电视上网使用率为26.7%。

中国的律师制度内容

中国的律师制度内容 律师制度,是指国家法律规定的有关律师的性质、任务、组织和活动原则,以及律师如何向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的法律规范的总称。规定中国律师制度的主要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1996年5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通过,XX年12月修正)。以下是xx制度网为您提供的《中国的律师制度内容》。 【中国的律师制度】 (一)律师的性质、任务和地位 1、律师的性质 我国1996年5月15日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的律师,是指依法取得律师执业证书,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的执业人员。"我国的律师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中不可缺少的一支重要力量。《律师法》第三条规定,"律师执业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律师执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 2、律师的任务 律师的任务是指由国家法律明确规定的,通过律师的执业活动所要实现的目的。根据《律师法》第一条的规定,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就是律师的任务。律师任务的这两个方面是相辅相成的,密切联系辩证统一的

关系,这是由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与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之间的一致性所决定的。 3、律师的地位 律师的地位是指律师在社会生活中和诉讼过程中,所应有的地位和享有的权利,以及所起的作用。 我国的律师在诉讼中处于一种独立的诉讼地位。律师既不从属于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也不完全从属于当事人,律师参与诉讼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处于一种独立的诉讼参与人的地位。律师不仅享有一般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权利,而且还享有与履行律师职责有关的诉讼权利。 (二)律业执业条件 律师执业,应当先取得律师资格,并在实习期满后申领执业证书,取得律师资格后,还必须依照法定条件和程序领取律师执业证书,才能以律师的身份执业,依法享有律师的权利并承担律师的义务。 具有律师资格的人员可以暂时不从事律师职业,对其资格予以保留。我国采取的这种作法称为律师资格与律师执业相分离。 1、律师资格 指从事律师业务者必须具备的条件。 我国《律师法》第五条规定,"律师执业,必须取得律师资格和执业证书。"第六条规定了取得律师资格的两种途

五金行业发展前景及发展趋势分析

五金行业发展趋势分析 一、2008年原材料不断涨价,导致五金工业市场高价位运行 国内市场五金方面,卫浴类五金价格继2007年第四季度的一波上涨之后,已于2008年3月初再次小幅上涨。2007年开始,国际铜价涨幅达66%;伦敦期货交易所铜的启动价格从本轮最初的1800美元/吨上升到7300美元/吨,累计上涨超过300%;生产不锈钢所需要的镍等金属材料的价格均大幅度上涨;2008年5月份开始,陶瓷企业纷纷提价,瓷片平均涨幅为8.6%,部分出现缺货;宝钢与世界上主要铁矿石生产商之一的澳大利亚力拓公司就2008年度铁矿石基准价格达成了一致,力拓的PB粉矿、杨迪粉矿、PB块矿将在2007年度价格基础上分别上涨79.88%、79.88%和96.5%,这一结果无疑把国内的钢铁企业推向了生死关头……这些数字可以说是触目惊心,五金行业原材料的价格在不断增长,五金产品的高价运行也就不足为奇了. 多年以来我国作为世界最大的的钢铁生产国和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国家,一直拥有制造工具五金的原材料和劳动力成本低廉的优势,近几年出口一直保持稳定的增长趋势,使得我国已成为世界工具五金制品的主要出口国之一。但是随着国家宏观政策的调控,去年以来主要原材料钢材价格的大幅上升,国家降低出口退税率,以及受国际环境的影响,人民币不断升值,再加上2008年《劳动合同法》实施带来的劳动力成本增加,使得国内制造业的环境逐步恶化,对劳动力密集的五金行业的影响尤为显著。目前国内五金行业的发展趋势不容乐观,甚至可以说是比较严峻。 二、近七年五金工业市场运行状况 近七年,我国金属制品工业销售收入逐年增长,增长率保持在14%以上,市场规模不断扩大。2006年该行业销售收入达到8123.52亿元,增长率达29.39%,相比2000年市场规模扩大了2.62倍。在国内经济与工业突飞猛进之下,大量五金零件需求旺盛,市场规模扩大。 近七年,我国金属制品行业产销率均保持在工业标准值96%以上,市场产销配比合理三、2006年五金工业细分行业对比分析状况

第一章 律师制度的产生和发展

第一章律师制度的产生和发展 “律师”一词是个外来语,在西方,Barrister, Solicitor, Lawyer, Counselor,Attorney, Gownsman等都有律师的含义。我们最常用的是lawyer一词。律师,顾名思义,律是指法令、法则或规范,统称法律;师是指具有专门知识、专门技能的人。一般而言,律师就是指那些熟知法律、善于解说法律,并能为诉讼当事人和社会提供法律帮助的专业人员。 Barrister:[英](有资格出席高级法庭的)律师:A lawyer admitted to plead at the bar in the superior courts. [美]法律顾问, 律师 Solicitor:[英](初级)律师;[美](为一个城市或部门负责法律事务的)法务官。 Lawyer:One whose profession is to give legal advice and assistance to clients and represent them in court or in other legal matters. 律师,其职业是给委托人提供法律咨询或帮助,并在法庭或其它法律事务中代表他们。中国人在称呼律师时用得最多的英语单词。其含义在上述诸词中也是最广的。 Counselor:顾问, 律师, 辅导员(主要用于“顾问”一义) Attorney:[美]=lawyer Gownsman:One who wears a distinctive gown as a mark of profession or office.职业上穿长袍者穿与众不同的长袍的人以表示不同职业或职位(如法官、律师、教授等) 在我国,律师的定义经历了一个发展、变化的过程。1980年颁布的《律师暂行条例》第一条规定:“律师是国家的法律工作者,其任务是对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人民公社和公民提供法律服务,以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维护国家、集体的利益和公民的合法权益。”按照这一规定,律师的定义包含以下含义:(1)律师是国家公职人员。律师的工作性质,实际上肩负着国家赋予的使命。律师应当站在公正的立场上,从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出发,来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律师是国家政治、经济领域和社会发展中一支维护法制的重要力量。(2)律师是司法行政机关的内部编制人员。那时的法律顾问处属于各地司法局的一个机构。律师属于“国家工作人员”,工资由国家发,律师收费统一上交国库,律师经费列入国家事业预算;编制统一配置,并且穿着司法局的服装,而办公地点就在司法局内。 在律师制度刚刚恢复期间,将律师的性质界定为“国家法律工作者”,对律师制度的建立和发展,对于健全社会主义法制有着重要的历史意义。但随着经济、政治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不断深入,特别是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和发展,律师的国家法律工作者性质越来越显示出在律师制度发展战略上的局限性,如不加以改变,将影响律师事业的发展。 第一、这一定义难以体现律师向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的职业特点。 第二、不利于律师管理体制的完善,不符合市场经济的运作规则。 第三、合作律师事务所的大量出现,个人律师事务所也产生了,原有的管理模式不适应形势的需要。 第四、不符合国际惯例。 这种情况下,我国于1996年5月制定了《律师法》。按照我国现行《律师法》第二条规定,“律师是指依法取得律师执业证书,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的执业人员”。这既是我国现行立法关于律师的定义,也是对律师的性质的界定。 律师作为一种职业,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五金行业发展趋势分析

五金市场行业发展趋势分析 传统渠道依然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尤其在二三级市场起着主导作用。经销渠道趋于扁平化,崛起了一些新的五金大卖场和大市场,而一些运营商、大经销商也建立了自有品牌,与企业零售策略冲突,行业传统渠道正在呈现规模化、多元化、现代化、集中化、国际化和主流化的发展趋势。 我国五金行业的流通格局正在发生着深刻的、激烈的变革,在近些年以及未来的一段时间内,都应该主要是流通和终端渠道相互交叉运行的状态下运行,五金市场由传统的五金一条街到五金机电城,到现在展贸结合的专业市场,五金市场走出了一条快速、专业发展的路线。 规模化:中国日用五金业跨入世界前列。中国先后建立了拉链、电剃须器、不锈钢器皿、铁锅、刀片、自行车锁等14个技术开发中心,压力锅、电动剃须器、打火机等16个产品中心。 这些中心目前绝大多数发展成为行业排头兵,有的已成为世界排头兵,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 中国逐步成为世界五金加工大国和出口大国。我国已成为世界五金生产大国之一,拥有广阔的市场和消费潜力。 目前中国五金产业中至少有70%为民营企业,为中国五金行业发展的主力军。 国际五金市场上:欧美发达国家由于生产技术快速发展与劳动力价格升高,将普遍性产品转由发展中国家生产,仅生产高附加价值的产品,而中国又拥有强大的市场潜力,所以更有利发展为五金加工出口大国。 多元化:在贸易、流通、出口等方面有着巨大的优势批发市场,五金产品的生产繁荣了市场,市场的繁荣拉动了产品的生产,形成了生产与市场流通的互动。 各地五金机电专业市场的建设,已经基本形成产地型与流通型、大型与中小型、综合型与单一型合理搭配,相辅相成,全国五金市场专业市场总体规划布局合理、经营品种齐全、物流流通顺畅的格局。 集中化:区域集中化。我国的五金工具市场主要分布在浙江、江苏、上海、广东和山东等地方,其中浙江和广东最为突出。东有号称“中国五金第一城”的上海五金机电商贸城;西有以集结了万贯五金机电市场等大型市场的“成都金府五金机电城”;南有着名的广东广

中国互联网发展状况报告

中国互联网发展状况报告 我国互联网络上网运算机数、用户人数、用户分布、信息流量分布、域名注册等方面情形的统计信息,对国家和企业动态把握互联网络在我国的进展情形,提供决策依据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1997年,经国家主管部门研究,决定由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联合四个互联网络单位来实施这项统计工作。CNNIC于1997年、1998年、1999年和2000年分不公布了"中国互联网络进展状况统计报告"。统计报告发表后,受到各个方面的重视,被国内外用户广泛引用,同时持续有用户要求CNNIC提供最新的统计报告。为了使这项工作制度化、正规化,从1998年起CNNIC决定于每年1月和7月公布统计报告。值得讲明的是,信息产业部电信治理局和国家信息化推进工作办公室签发文件要求各有关单位配合CNNIC的统计调查工作,以及各互联网单位和调查支持网站、媒体等有关单位对CNNIC的支持与配合是中国互联网络进展状况统计调查工作得以顺利进行的重要保证。 此次统计调查的要紧内容有:统计我国互联网络上网运算机数量、上网用户数量、域名数量及分布、各个互联网络国际出口带宽以及WWW 站点数量及分布;对我国上网用户的差不多情形和特点等方面做出概况性的统计分析;了解我国上网用户对互联网络的使用情形和行为适应以及对有关热点咨询题的看法和倾向。 依据统计学理论和国际惯例,在第七次调查工作基础之上,此次调查采纳了运算机网上自动搜寻、网上联机调查和网下抽样调查等调查方法。其中网下抽样调查侧重于了解中国网民的总量、有关的特点、行为特点等,而网上联机调查侧重于了解网民对网络的使用情形、行为适应以及对有关热点咨询题的看法和倾向。CNNIC在2001年6月进行了网上联机调查和网下抽样调查。此次调查得到了国内众多知名网站、媒体的大力支持,国内许多知名网站均在主页为此次联机调查咨询卷放置了链接。此次网上联机调查共收到调查咨询卷144083份,经处理得到有效答卷78342份;网下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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