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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涂料验船师须知

船舶涂料验船师须知
船舶涂料验船师须知

中国船级社船用品部

版本号: XMPN03-1.0-2001

生效日期: 2001.06.01

A.通则

A.1编写目的和依据

(1)为明确和统一对船舶涂料的认可和检验要求,特制订《船舶涂料认可验船师须知》,以

下简称本须知,本须知为仅供中国船级社(CCS)内部使用的指导性文件.

(2)本须知编写的主要技术依据为:中国船级社《钢质海船入级与建造规范》,《材料与焊

接规范》,《产品检验规则》,并参阅《产品检验项目表》,《CCS产品图纸送审项目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IMO A.798(19)决议"专用压载舱防腐蚀系统的选择涂装和维护导则", IACS的有关规定及本社接受的其它标准.针对有关的公约,规则和国家标准在不断修

订的情况,本社将密切跟踪有关的信息和动向,遵循最新标准的规定,及时对本须知进行补充

和完善.

A.2适用范围

本须知适用于船舶涂料的工厂认可和检验,船舶涂料主要指:船用车间底漆,船底防锈漆,

船底防污漆,船用防锈漆,船壳漆,船用水线漆,甲板漆,货舱漆,舱室内部用面漆,船用饮

水舱漆,船舶压载舱漆,船用油舱漆,机舱舱底涂料.

A.3船舶涂料分类

涂料可根据基料类型,使用部位,作用特点,施工方式等不同方法进行分类,本须知将船

舶涂料按在船舶上的使用部位和适用范围分类如下:

分类及名称适用范围

船用车间底漆适用于船用钢板,型钢和成型件经抛(喷)丸表面处理达到要求的

等级后的施涂,作为暂时保护钢材的防锈底漆.

船底防锈漆适用于长期浸没于海水的钢质船舶船底部位防锈用的配套系统,

也可用于其他海洋钢质结构设施的水下防锈系统.

船舶水线以下涂料:

船底防污漆适用长期浸没于海水的船底部位的防污漆系统.

船用防锈漆适用于船舶水上部位(除液舱以外)钢铁表面的防锈.

船用水线漆适用于船舶满载和轻载水线之间船壳外表面,不具有防污作用.

船壳漆适用涂敷在船舶满载水线以上的建筑物外部所用的涂料,亦可用

于桅杆和起重机械等.

甲板漆适用于船舶甲板,码头及其他海洋设施的钢铁表面保护.

货舱漆适用于船舶干货舱及舱内的钢结构部位防护,部分可用于装运散

装谷物食品的货舱.

船舶水线以上涂料:

舱室内部用面漆适用于机舱,上层建筑内表面的面层涂料.

船用饮水舱涂料适用于涂敷在船舶饮水舱内表面的涂料系统.

船舶压载舱漆适用于钢船海水压载舱内表面的涂料系统.

船舶油舱漆适用于装载除航空汽油,航空煤油等特种油品外的石油烃类油舱

船舶液舱涂料:

机舱舱底涂料适用于钢船主机,辅机及泵舱舱底的涂料系统.

B.认可程序

根据本社《产品检验规则》及《产品检验项目表》,生产上述产品的工厂应申请并取得本

社的工厂认可,且产品经检验可供CCS级的船舶,海上设施及设备使用.

工厂认可程序执行《产品检验规则》和CCS质量体系文件的要求.工厂认可程序简述为:

工厂提交申请并送审资料→CCS对资料进行审查并确定试验大纲→认可试验和现场审核→CCS

颁发工厂认可证书.

C.资料审查要点

C.1工厂提交申请的同时向本社送审工厂概况,技术文件,质量保证体系文件和认可试验大纲

等文件资料一式三份,本社将通过评审决定是否受理申请,评审后由指派的验船师根据本社规

范,规则及有关要求对送审资料进行审查和批准,如有意见及时通知工厂予以解决和落实,资

料审查要点如下:

(1)申请书:可用本社规定的格式或正式的信函,应明确申请单位,联系地址,申请认可

产品的名称,型号和适用范围等内容.

(2)工厂概况:包括工厂历史和现状,相关产品的生产历史和使用情况(如产品经过专门

的验证或鉴定,可附上有关报告或证书供参考),主要生产和检测设备一览表(标明其名称/用途,规格和能力).

(3)技术文件审查要点:

a.交货验收技术条件和/或企业标准:文件规定的产品技术要求应满足本社规范,国家标

准和本社接受的其它标准的要求.其出厂检验项目,能按涂料用途,基料选择,施工要求的不

同制订,并满足本社《产品检验项目表》的规定.若工厂采用其它标准的试验方法判定产品性

能,则应经本社同意,且不应低于本社标准.

b.产品说明书:包括产品的用途和特性说明;指导用户进行涂层选择,施工和维护的技

术说明;产品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等安全注意事项的提示和说明.由于涂料可能会对人体

健康或环境产生影响,本社认可时应注意规范,国际公约,国家和地区有关劳动保护,环境保

护及安全的规定,必要时可要求工厂增加试验或提供检测报告,提交使用限制要求,使本社认

可产品得到相关规定的控制和限制.产品的包装应执行GB/T13491《涂料产品包装通则》的规

定,运输和贮存应执行中国化工行业标准HG/T2458《涂料产品检验,运输和贮存通则》的规

定,船舶涂料的作业安全应执行船舶工业行业标准CB3381《船舶涂装作业安全规程》的规定.

c.申请认可产品的全过程生产流程图,应标明检验/试验控制点.

(4)质量保证体系文件审查要点:应满足《产品检验规则》的要求,在下述方面应形成文

件规定并与工厂实际运行的相一致:组织机构和职责;文件和资料的控制;原材料采购的控制;

生产过程中重要工序及其质量的控制,包括重要工序参数的监控及工艺操作规定或纪律;有关

进货检验,生产过程中工序质量检验及产品最终检验的具体规定和要求,包括检查/试验项目,

检查频次,抽样要求等;检验/试验人员的数量,职责和资历/培训证明;检验,测量和试验设

备包括生产工艺设备所用监控仪表的鉴定/校准和维修制度;不合格或非预期产品的控制及处

置规定;原材料和产品储存场所的控制,包括防火防爆规定;有关产品入库和库存品的管理制

度,包括检查库存品是否过期,变质的规定;出厂产品的标识规定;售后服务的有关规定.

(5)认可试验大纲审查要点:

a.认可试验大纲应明确认可船舶涂料产品的名称,认可试验项目,有关方法,条件及要求

(需要时,包括抽样,取样,试样制备等要求),应记录的数据和结果,验证符合性用的技术

标准,试验场所,可减免项目和认可试验不合格时的处理原则.认可试验大纲内容可参考下表:

产品名称标准认可试验项目

国家标准指标企业标准指标检验方法试验场所

b.认可试验项目和方法应按本须知要求和"船舶涂料认可试验项目表"(见附录A)进行,

试验结果应符合上述批准的产品交货验收技术条件/企业标准,若产品覆盖几种涂料的适用范

围,则项目和结果应满足覆盖品种的规定.若采用其它标准的试验方法判定产品性能,应经本社同意.

c.试验大纲审查应注意:认可试验应覆盖申请认可的产品且具有代表性,试验的制板方法,膜厚及配套系统的确定应与已批准技术文件的规定一致.

d.认可试验大纲一般由工厂编写后提交本社审查批准,也可由本社提出后经工厂书面确

认.认可试验大纲经执行检验机构审查确定后,须经总部复核合格后予以批准.

C.2送审资料经审查和批准后,将在认可试验大纲,产品交货验收技术条件/企业标准,质量

保证体系文件等资料上加盖本社批准或备查章,批准后的一套资料连同书面审查意见和批准通

知退给申请方,一套报送总部,一套留本社执行检验机构备查.

D.认可试验要求

D.1试验项目,方法及要求

认可试验项目和方法可按下述要求和参考"船舶涂料认可试验项目表"(见附录A)进行,

本社可视具体情况调整试验项目.试验结果应符合上述批准的产品交货验收技术条件/企业标

准,若产品覆盖几种涂料的适用范围,则项目和结果应满足覆盖品种的规定.这些方法的使用

者应注意到他们有责任遵守其各自政府规定或认可的有关安全和其它方法的规定,若采用其它

标准的试验方法判定产品性能,应经本社同意.试验应注意船舶涂料的配套性能,试板制备的

膜厚应符合有关规定,配套系统的组成由生产厂确定.

(1)船用车间底漆

a.《钢质海船入级与建造规范》第2篇1.6.2.2规定:车间底漆的成分应不影响以后的焊

缝质量,也不致于在以后的焊接工作中产生重大的有害影响,并应与以后使用的结构防腐蚀系

统有关的油漆或涂料相适应.车间底漆应按本社有关的规定进行认可.

b.船用车间底漆应符合GB6747《船用车间底漆通用技术条件》的规定,认可试验项目,

指标,方法及要求如下:

b.1干燥时间

在25oC+1oC温度下5分钟表干,手指压漆膜向前推移约1cm,漆膜无明显位移,试验

按GB1728《漆膜,腻子膜干燥时间测定法》中指触法进行.

b.2附着力

不大于2级,试验按GB1720《漆膜附着力测定法》进行.

b.3漆膜厚度

含锌粉的车间底漆15 m~20 m;不含锌粉的车间底漆20 m~25 m.试验按GB1764《漆

膜厚度测定法》中乙法进行,流水线中施涂于钢板上漆膜厚度的测定按GB6747附录A.1进行.

b.4耐候性(在海洋性气候中生锈)

含锌粉的车间底漆至少6个月,3级;不含锌粉的车间底漆至少3个月,4级.样板的

制备和测试结果按GB/T1766《色漆和清漆涂层老化的评级方法》进行.注意曝晒样板制备时

的漆膜厚度,含锌粉的车间底漆的漆膜厚度为15 m~20 m,不含锌粉的车间底漆漆膜厚度为

20 m~25 m.

b.5焊接与切割,成型与弯曲

试验应符合GB6747《船用车间底漆通用技术条件》和《材料与焊接规范》的规定.船

用车间底漆其成分和在焊接前涂覆应不影响焊接效果和焊缝质量,也不会导致在以后的焊接工

作中产生重大影响.经办验船师应确认试验单位焊接质量是否合格,并监督试板制备,机械性

能试验等试验过程,在焊接,切割,火工校正时漆膜受热破坏的面积(热影响区)应较小,切割速度的减慢不应超过15%.试验可参照"船用车间底漆焊接与切割,成型与弯曲试验大纲(推荐)"(见附录B)进行.

c.船用车间底漆应对下道漆种具有广泛的配套性,并对长期暴露的车间底漆旧漆膜有良好

的重涂性.

(2)船底防锈漆船底防锈漆船底防锈漆船底防锈漆

a.船底防锈漆分为单独船底防锈漆和完整的船底防锈漆配套系统,船底防锈漆必须能与

相应的车间底漆及相应的防污漆配套使用,所构成漆膜应达到规定的防锈能力.

b.单独船底防锈漆应符合GB13351《船底防锈漆通用技术条件》的规定,以下所述涂料

性能和测试方法仅指单独船底防锈漆,认可试验项目,指标,方法及要求如下:

b.1干燥时间

表干(h),符合产品技术要求;实干,不大于24h.表干,按GB1728中表面干燥时间

测定法之乙

法进行;实干,按GB1728中实际干燥时间测定法之甲法进行.

b.2附着力

不大于2级,取厚度为1.5~2.0mm的冷轧型钢板,除锈至符合GB8923的Sa2.5级.试

验按GB9286《色漆和清漆漆膜的划格试验》测试漆膜与裸露钢板间的附着力.

b.3耐盐水性

浸盐水21d,漆膜无脱落,允许锈蚀面积不超过5%.试验按GB1763《漆膜耐化学试

剂性测定法》中3.1条耐盐水性的测定之甲法进行.

c.完整的船底防锈漆配套系统(由防锈底漆,中间层漆或包括车间底漆组成),各漆层

的漆膜厚度必须符合施工规范或技术要求.以下所述涂料性能和测试方法指完整的船底防锈漆配套系统,应符合GB13351《船底防锈漆通用技术条件》的要求,认可试验项目,指标,方法

及要求如下:

c.1干燥时间

表干(h),符合产品技术要求;实干,不大于24h.表干,按GB1728中表面干燥时

间测定法之乙法进行;实干,按GB1728中实际干燥时间测定法之甲法进行.

c.2附着力

沥青类附着力不小于1.96X105Pa;其他类附着力不小于2.94X106Pa.试验按GB5210《涂层附着力的测定法拉开法》测定漆膜层间附着力.

c.3耐盐水性

对涂层浸盐水30个月(一级);浸盐水18个月(二级);浸盐水12个月(三级);

漆膜无脱落,允许锈蚀面积不超过5%.试验按GB1763《漆膜耐化学试剂性测定法》中3.1条耐盐水性的测定之甲法进行.

d.以上试验中干燥时间和附着力两项应列为出厂试验项目.

(3)船底防污漆

a.船底防污漆应能与规定的船底防锈漆相互配套,以下所述涂料性能和测试方法均指船

底防污涂料的完整配套系统.

b.船底防污漆应符合GB6822《船底防污漆通用技术条件》的规定,认可试验项目,指标,

方法及要求如下:

b.1防污性能

短期效防污漆系统:海港挂板期效大于12个月;中期效防污漆系统:海港挂板期效大

于18个月;长期效防污漆系统:海港挂板期效大于30个月.试验按GB5370《防污漆样板浅海浸泡试验》在流动海水中试验.该试验应送到经本社承认的试验机构进行,目前建议送船舶

材料验证试验中心涂料检测站进行.针对该试验海港挂板时间较长,特殊情况下,本社可根据

船舶涂料验船师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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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船底防污漆的实船使用经历的证明或采取等效措施来替代该试验.

b.2细度

不大于80 m,试验按GB1724《涂料细度测定法》进行.

b.3粘度(m2/s)

符合产品技术要求,试验按GB/T1723《涂料粘度测定法》进行.

b.4比重

符合产品技术要求.

b.5干燥时间

表干,不大于8h;实干,不大于24h.表干,按GB1728中表面干燥时间测定法之甲法

(吹棉球法)进行;实干,按GB1728中实际干燥时间测定法之乙法(压棉球法)进行.

c.船底防污漆是通过把某些有毒的物质不断溶解或渗透到船底表面的水域中,以阻止或

杀死海洋附着生物,保持船底表面的清洁和光滑.船底防污漆中广泛采用的有机锡对某些海洋生物有阻碍作用及使其产生畸形,国际公约正讨论通过法案限制或禁止有机锡的使用,对含有有机锡的船底防污漆,应密切注意和遵守国际公约的相关要求.

(4)船用防锈漆

a.船用防锈漆应能与常用车间底漆配套,以下所述涂料性能和测试方法仅适用于船用防

锈漆.

b.船用防锈漆应符合GB6748《船用防锈漆通用技术条件》的规定,认可试验项目,指标, 方法及要求如下:

b.1附着力(级)

符合产品技术要求,试验按GB1720《漆膜附着力测定法》进行.

b.2固体含量

氧化型船用防锈漆不小于55%;其他类型船用防锈漆符合产品技术指标.试验按GB1725 《涂料固体含量测定法》进行.

b.3柔韧性

不大于2mm,试验按GB/T1731《漆膜柔韧性测定法》进行.

b.4耐盐水性

涂层浸96h漆膜无剥落,无起泡,无锈点,允许颜色轻微变浅,失光.试验按GB1763

《漆膜耐化学试剂性测定法》中甲法进行.

b.5对面漆的适应性

选用相应配套的各色合成树脂漆,用于测试面漆的适应性.漆膜按GB1727《漆膜一般

制备法》进行涂刷,先涂刷一道船用防锈漆,按产品技术要求干燥后,涂刷一道面漆,在涂刷

时观察涂刷性.待面漆干燥24h后,观察漆膜表面有无缩孔,裂纹,针眼,起泡,剥落等现象.

(5)船用水线漆船用水线漆船用水线漆船用水线漆

a.船用水线漆应符合GB9260《船用水线漆通用技术要求》的规定,以下所述涂料性能和测试方法均指水线漆与船用防锈漆的配套系统.试样制备按GB1765《测定耐湿热,耐盐雾, 耐候性(人工加速)的漆膜制备法》进行,除另有规定外,各项试验均在涂完最后一道漆一周后进行,认可试验项目,指标,方法及要求如下:

a.1附着力

不低于3MPa,试验按GB5210《涂层附着力的测定法拉开法》进行.

a.2耐盐水性

2h,漆膜不起泡,不生锈,不脱落.试验按GB1763《漆膜耐化学试剂性测定法》中耐

盐水性的测定之乙法进行,试验温度为80+2oC.

a.3耐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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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验按HG/T2-1611《漆膜耐油性测定法》中2.3条进行,浸于SY H52-79柴油机润滑油中48h,漆膜不起泡,不脱落,无软化,无斑点.

a.4耐划水性

2周期,漆膜不起泡,不脱落.试验按GB9260附录A进行.

a.5耐盐雾性

200h,1级.试验按GB/T1771《色漆和漆耐中性盐雾性能的测定》进行.

a.6耐候性(经广州地区天然曝晒12个月后测定)

漆膜颜色变化不超过4级;粉化不超过3级;裂纹不超过2级.试验按GB/T1766《色

漆和清漆涂层老化的评级方法》进行.

(6)船壳漆

a.船壳漆应能和常用车间底漆及防锈漆配套,以下所述涂料性能和测试方法仅适用于单

一船壳漆.

b.船壳漆应符合GB6745《船壳漆通用技术条件》的规定,认可试验项目,指标,方法及

要求如下:

b.1漆膜颜色及外观

符合产品技术要求.

b.2细度

不大于40 m,试验按GB1724《涂料细度测定法》进行.

b.3附着力

不低于3MPa,试验按GB5210《涂层附着力的测定法拉开法》进行.

b.4固体含量

符合产品技术要求,试验按GB1725《涂料固体含量测定法》进行.

b.5柔韧性

1mm,试验按GB/T1731《漆膜柔韧性测定法》进行.

b.6耐候性(经广州地区12个月自然曝晒后测定)

漆膜颜色变色不超过4级,粉化不超过3级,裂纹不超过2级.试验按GB/T1766《色

漆和清漆涂层老化的评级方法》进行.

(7)甲板漆甲板漆甲板漆甲板漆

a.甲板漆系统分为通用型系统和防滑型系统.

b.甲板漆应符合GB9261《甲板漆通用技术条件》的规定,以下所述涂料性能和测试方法均指甲板漆配套系统,认可试验项目,指标,方法及要求如下:

b.1漆膜颜色及外观

符合产品技术要求.

b.2附着力

不低于3MPa,试验按GB5210《涂层附着力的测定法拉开法》进行.

b.3耐磨性

750克500转失重不大于0.100克,试验按GB1768《漆膜耐磨性测定法》进行.

b.4耐盐水性

涂层经过48小时漆膜不起泡,不脱落,允许轻微变色和失光.按GB1763中"耐盐

水性的测定"之甲法进行.

b.5耐柴油性

将涂漆样板2/3面积浸入温度为23+2oC的柴油中,达到48小时后,取出样板,用

滤纸吸干,应漆膜不起泡,不脱落,允许轻微变色和失光.漆膜制备按GB1765《测定耐湿热, 耐盐雾,耐候性(人工加速)的漆膜制备法》进行.同一漆样以三块样板进行平行试验.评定

7

时,以至少两块样板结果一致为准.

b.6耐1%仲烷基磺酸钠溶液

将涂漆样板2/3面积浸入温度为23+2oC的1%仲烷基磺酸钠溶液中,达到48小时后, 取出样板,用滤纸吸干,应漆膜不起泡,不脱落,允许轻微变色和失光.漆膜制备按GB1765

《测定耐湿热,耐盐雾,耐候性(人工加速)的漆膜制备法》进行.

b.7耐盐雾性

200小时,1级.试验按GB/T1771《色漆和漆耐中性盐雾性能的测定》进行.

b.8耐候性(经广州地区12个月自然曝晒后测定)

漆膜颜色变色不超过4级,粉化不超过3级,裂纹不超过2级.试验按GB/1766《色

漆和清漆涂层老化的评级方法》进行.

b.9防滑性

防滑型甲板漆应符合产品技术要求对防滑性的要求,试验按GB9263《防滑甲板漆防滑

性的测定》进行.

(8)货舱漆

a.货舱漆应能与车间底漆,防锈漆及中间层漆配套,完整的货舱漆配套系统应由车间底

漆,防锈漆,中间层漆及面漆组成.装载散装谷物食品的货舱漆应经过政府卫生部门的卫生鉴

定.

b.货舱漆应符合GB9262《货舱漆通用技术条件》的规定,认可试验项目,指标,方法及

要求如下:

b.1漆膜颜色

符合产品技术要求.

b.2附着力

不大于2级,试验按GB1720《漆膜附着力测定法》进行.

b.3柔韧性

不大于3mm,试验按GB/T1731《漆膜柔韧性测定法》进行.

b.4干燥时间

表干,8h;实干,18h,环氧类漆实干应为24h.试验按GB1728中表面干燥时间测

定法和实际干燥时间测定法进行.

b.5冲击强度

不小于40kg.cm.试验按GB/T1732《漆膜耐冲击测定法》进行.

b.6耐磨性

500克500转失重不超过0.100克.试验按GB1768《漆膜耐磨性测定法》进行.

b.7耐盐雾性

应按产品技术要求的施工工艺制备完整配套系统涂层,环氧和氯化橡胶类漆耐盐雾

400小时指标为2;醇酸和酚醛类漆耐盐雾200小时指标为2.试验按GB/T1771《色漆和漆耐中性盐雾性能的测定》进行.

b.8装载散装谷物食品的货舱漆的卫生鉴定

装载散装谷物食品的货舱漆的卫生鉴定应由政府卫生部门进行,并应符合相应法规

的规定(如"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

c.《钢质海船入级与建造规范》第5篇4.2.1.3规定:油漆涂层(在冷藏货舱)应不致

释放会引起货物污染或腐蚀变质的气味.

(9)舱室内部用面漆

舱室内部用面漆应符合《钢质海船入级与建造规范》第6篇3.1.1.10的规定:用于外

露的内部表面上的油漆,清漆及其他表面饰层应不致产生过量烟及毒性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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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船用饮水舱涂料

a.船用饮水舱漆应经过政府卫生部门的卫生鉴定,并注意不得与含铅,铬等有毒材料的

车间底漆相配套.

b.船用饮水舱漆应符合GB5369《船用饮水舱涂料通用技术条件》的规定,以下所述涂料

性能和测试方法均指饮水舱涂料配套系统,认可试验项目,指标,方法及要求如下:

b.1附着力

涂层与底材及涂层之间的附着力不得低于3MPa,试验按GB5210《涂层附着力的测定

法拉开法》进行,漆膜制备按产品技术要求.

b.2柔韧性试验

涂层在曲率半径为2.5mm的芯棒上弯曲后不得出现网纹,裂纹及剥落等现象.试验

按GB/T1731《漆膜柔韧性测定法》进行,漆膜制备按产品技术要求.

b.3耐盐雾性

涂层经过连续600小时盐雾试验后,外观破坏程度应符合GB1740《漆膜耐湿热测定

法》的第三章一级要求,试验按GB/T1771《色漆和漆耐中性盐雾性能的测定》进行,漆膜制

备按产品技术要求.

b.4耐水性试验

涂层经过25+1oC蒸馏水浸泡30天后,不得出现起泡,生锈及剥落现象.试验按

GB/T1733《漆膜耐水性测定法》,漆膜制备按产品技术要求.

b.5卫生鉴定

船用饮水舱涂料的卫生鉴定由政府卫生部门进行,应符合GB5369《船用饮水舱涂料

通用技术条件》,GB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等的有关规定.浸泡水的水质除应符合GB5749 的规定外,还应根据涂料成分检验水中溶出物,并对浸泡水和涂层中溶出的有毒物质进行毒理

学实验,以确保涂层对人体安全无害.

我国卫生部门目前对与饮用水接触的防护涂料的卫生鉴定要求简介如下:由省卫生厅

组织省卫生防疫站和当地卫生部门抽样进行检验,检验项目按卫生部文件卫监发(1998)第

19号"关于印发生活饮用水输配水设备及防护材料安全性评价规定等四个文件的通知"附件

1表2《与饮用水接触的防护材料浸泡水的卫生要求》进行,检验方法按该文附件1附录A.2

《与饮用水接触的防护材料卫生标准检验方法》进行,检验合格后由省卫生厅初审,卫生部审

批后颁发卫生安全许可文件.

(11)船舶压载舱漆

a.根据SOLAS公约1996年修正案要求,1998年7月1日及其以后安放龙骨的新造油船和

散货船在海水压载舱内应设防腐系统,符合该要求的船舶均应参照IMO A.798(19)决议"专

用海水压载舱防腐蚀系统的选择涂装和维护导则"编制相应的"海水压载水舱防腐涂层的选择,

涂装和维护计划".为此涂料生产厂应按上述IMO A.798(19)决议随产品向用户提供合格的

性能测试记录和技术条件说明,并就产品质量和满足船东要求的能力提供有关证明,此外还应

提供涂层的选择,涂装施工和维护的说明.

b.船舶压载舱漆应能和常用车间底漆配套,应符合GB6823《船舶压载舱漆通用技术条件》

的规定,以下所述涂料性能和测试方法均指海水压载舱涂料的配套系统,认可试验项目,指标,

方法及要求如下:

b.1附着力

附着力不低于3MPa,试验按GB5210《涂层附着力的测定法拉开法》进行.

b.2耐冲击性

3J落锤冲击后,无裂纹,剥落等现象.试验按GB/T1732《漆膜耐冲击测定法》进行.

b.3耐盐雾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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涂层经过连续600小时盐雾试验后,应符合GB1740中《漆膜耐湿热测定法》的一级

要求,试验按GB/T1771《色漆和漆耐中性盐雾性能的测定》进行,漆膜制备按GB1765《测定

耐湿热,耐盐雾,耐候性(人工加速)的漆膜制备法》进行进行.

b.4耐盐水性

涂层经过25+1oC盐水连续浸泡21d,漆膜无起泡,龟裂,剥落,锈斑等现象.试验

按GB1763《漆膜耐化学试剂性测定法》中常温耐盐水法进行,漆膜厚度按产品技术要求的规定.

b.5耐热盐水性

涂层经过80+2oC热盐水浸泡2小时,漆膜无起泡,剥落,龟裂,起皱等现象.试验

按GB1763《漆膜耐化学试剂性测定法》中加温耐盐水法进行,漆膜厚度按产品技术要求的规定.

c.IMO A.798(19)决议还提出,多数涂料含有可燃溶剂,含有对皮肤有害或当吞下或吸

入时影响健康的成分,应根据有关安全规则制订措施以减少对健康的危害,火灾和爆炸的危险,

保证安全操作.

(12)船用油舱漆

a.组成油舱漆系统的各层漆应相互配套,以下所述涂料性能和测试方法均指油舱漆配套系

统.

b.船用油舱漆应符合GB6746《船用油舱漆通用技术条件》的规定,认可试验项目,指标

及方法的要求如下:

b.1附着力

附着力不低于3MPa,试验按GB5210《涂层附着力的测定法拉开法》进行.

b.2柔韧性

不大于3mm,试验按GB/T1731《漆膜柔韧性测定法》进行,试样制备按GB1727《漆膜

一般制备法》进行.

b.3耐冲击性(N.M)

符合产品技术要求,按GB1727制版,试验按GB/T1732《漆膜耐冲击测定法》进行.

b.4耐盐雾性

涂层经过连续600小时盐雾试验后,应符合GB1740中《漆膜耐湿热测定法》的一级要

求,试验按GB/T1771《色漆和漆耐中性盐雾性能的测定》进行.

b.5耐盐水性

涂层经过温度为25+1oC 3%盐水连续浸泡21d,漆膜不起泡,不脱落;涂层经过温度为

80+2oC 3%盐水连续浸泡2小时,漆膜不起泡,不脱落.试验按GB1763《漆膜耐化学试剂性测定法》中常温耐盐水法及加温耐热盐水法进行.

b.6耐油性

常温21d耐汽油;耐煤油;耐柴油,漆膜不起泡,不脱落.试验按GB/T1734《漆膜耐

汽油性测定法》中的甲法进行,如在试验结束时漆膜出现轻微软化,可在环境温度25+1oC和

相对湿度60~70%的条件下干燥8d,再进行检验,此时不得呈现软化现象.

c.《钢质海船入级与建造规范》第2篇1.6.2.1规定:载闪点低于60oC(闭杯试验)的货

油船上,含铝的油漆一般不能用于油气可能积聚的部位,除非通过适当的试验证明该油漆不会

增加诱发火花的危险.

(13)机舱舱底涂料

a.机舱舱底涂料应能和常用车间底漆配套.

b.应符合GB/T14616《机舱舱底涂料通用技术条件》的规定,认可试验项目,指标,方法

及要求如下:

10

b.1细度

不大于80 m(鳞片涂料除外),细度测定按GB1724《涂料细度测定法》进行.

b.2粘度

符合专用技术要求,试验按GB/T1723《涂料粘度测定法》测定.

b.3密度(g/ml)

符合产品技术要求,密度测定按GB6750《色漆和清漆密度的测定》进行.

b.4附着力

不低于3MPa,试验按GB5210《涂层附着力的测定法拉开法》进行.

b.5干燥时间

表干,不大于8h;实干,不大于24h.表干,按GB1728中表面干燥时间测定法之甲法

(吹棉球法)进行;实干,按GB1728中实际干燥时间测定法之乙法(压棉球法)进行.

b.6耐冲击性

30cm,试验按GB/T1732《漆膜耐冲击测定法》进行,漆膜厚度按GB1727《漆膜一般制备法》进行.

b.7耐盐雾性

涂层经过连续500小时盐雾试验后,应符合一级要求,试验按GB/T1771《色漆和漆耐

中性盐雾性能的测定》进行.漆膜制备按GB1765《测定耐湿热,耐盐雾,耐候性(人工加速) 的漆膜制备法》进行,漆膜厚度应符合产品配套系统的技术要求.

b.8耐热盐水性

涂层经过336小时试验后,漆膜无起泡,龟裂,剥落,起皱和锈斑等.试验按GB10834

《船舶漆耐盐水性的测定盐水和热盐水浸泡法》进行,漆膜厚度应符合产品配套系统的技术要求.

b.9耐柴油性

温度23+2oC,半年,漆膜无起泡,软化,剥落和锈斑现象.试验按GB/T1734《漆膜耐

汽油性测定法》进行,漆膜厚度应符合产品的技术要求.

D.2认可试验要点

(1)抽样和取样

认可试验的样品由本社验船师到工厂生产线或成品仓库现场监督抽取,按GB3186《涂

料产品的取样》进行,并加以封样,标识和记录.样品标识应包括:生产厂名,样品名称,型

号及生产批号,生产日期和取样日期,交货产品的总数,取样地点和取样者.样品应按生产厂

规定条件贮存和使用,样品数量应足够完成全部试验和必要时的复验.

若试样用以考核工厂检测水平时,应将同一取样样品分别送工厂试验室和本社指定和承认

的试验验证机构进行相同项目的试验.

(2)试验场所

a.在下列情况,认可试验的试样应送本社指定或承认的验证试验机构进行规定项目的试

验:

a.1工厂首次认可时;

a.2本社需要对比工厂和验证试验机构就相同项目进行试验的结果,以评价工厂在其现

有条件下进行有关测试的可靠性时;

a.3工厂不具备试验条件或鉴定资格时:如船用车间底漆的焊接与切割,成型与弯曲试

验;船用饮水舱涂料,装载散装谷物食品货舱漆的卫生鉴定;船底防污漆的防污性能试验和防污性能动态试验;车间底漆,船壳漆,水线漆及甲板漆的耐侯性试验等.

b. 除上述情况,且工厂具备齐全,计量有效的检测试验设备和拥有经培训合格的试验

人员,经本社同意,认可试验可在工厂试验室进行.

11

(3)认可试验项目的减免

若工厂申请减免认可试验项目,本社将视产品的使用经历和是否再次认可,结合IACS

成员或本社承认的权威机构近期出具的同一产品试验报告或证书来决定是否同意减免. (4)复试原则和不合格试验的处理原则

如试验结果不符合产品技术要求,可将贮存的试样重新复验.

(5)试验报告

a.在本社承认或指定的验证试验机构进行的认可试验,由该试验机构签发正式的试验报

告.

b.在工厂试验室由工厂试验人员进行的认可试验,由本社验船师现场见证试验过程,试

验报告应经验船师签署,并附有各项试验所用设备和器具检定记录或其名称,型号,编号及检

定/校准有效期一览表.

E.现场审核要求

E.1本社验船师可视审核需要按工作计划到有关的部门,车间,试验室和储备场所检查工厂质量控制的运行情况及设备,人力资源情况,并跟踪见证典型产品的主要制造过程,包括见证为

过程监控或验证质量而进行的取样,检验和试验.如工厂持有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证书,本社可简化对工厂质量保证体系的审核.

E.2现场审核根据《产品检验规则》审核,评估工厂质量控制情况,并结合试验结果评价其完善性,合理性,有效性.现场审核应涉及以下质量要素:资源,部门和职责,文件和资料控制,

过程控制,检验和试验,检验和试验记录,报告,检验和试验设备控制,不合格的控制,标识

和可追溯性.现场审核要点如下:

(1)考察核实工厂资源条件:确认工厂具备与产品制造要求和质量控制相适应的生产设备

和检测设备,具备与环境条件相适宜的试验室,计量室及相应的检测手段,具有符合资格的检

验人员,计量有效的检测设备在品种与精度方面能满足检验要求.即工厂的生产,管理应有足

够的设备和人员支持,能保证工艺及质量的稳定和质量保证体系的有效运行.

(2)检查工厂主要部门的职责和关系,生产工艺及制度执行和管理情况,主要生产,技术,

质检人员的基本素质情况,原材料验收情况及仓库管理情况,生产过程控制情况(半成品,成

品管理),检测设备的定期检定/校准情况,工艺操作规程执行情况,各种质量记录的管理情

况,文件和资料有效性控制情况,试样保存管理情况,不合格品管理情况,质量反馈制度执行

情况等.

(3)经审核确认工厂实际运行的质量控制是否符合本社《产品检验规则》的有关要求及是

否与工厂提交审核的质量管理文件相一致.若验船师在现场审核中发现问题,应及时通知工厂, 工厂应采取纠正措施加以改进,直至验船师确认满意.如工厂问题较严重且短期内无法消除, 或由于其它原因使认可工作无法正常运行,验船师应及时向检验机构和总部报告请示.

F.认可证书

F.1 批认可资料的报批

上述工作完成后,执行检验机构如认为符合认可条件,建议给予工厂认可,则上报总部有

关资料,总部审查满意后颁发CCS工厂认可证书.检验机构如不满意,则将问题和解决期限

及时通知工厂,如到期仍不能解决,则终止受理此次申请.

F.2 认可证书的保持

工厂认可证书有效期为四年,在此期间,认可保持有效的条件是:

(1)工厂应接受每年一次的年度复查和证书的年度复查签证.

(2)如技术文件,工艺规程或质量控制体系有较大改变,应征得本社同意.在工厂产品配

船舶涂料验船师须知

12

方,工艺及原材料有较大改变时,则与改变有关的技术文件应经过本社检验机构审批,并由检

验机构对产品重新抽样试验.

F.3认可证书的换新,更改,增项和取消更改,增项和取消更改,增项和取消更改,增项和取消

在认可证书有效期内,如果发生检验结果多次不符合要求,且工厂未及时采取有效的纠正

措施,检验机构有权取消该产品的认可,工厂认可证书的换新,更改,增项和取消见《产品检

验规则》的有关规定.

G.产品检验

G.1尚未取得工厂认可证书的船舶涂料的产品检验尚未取得工厂认可证书的船舶涂料的产品检验尚未取得工厂认可证书的船舶涂料的产品检验尚未取得工厂认可证书的船舶涂料的产品检验

凡尚未取得工厂认可证书的工厂申请个别(批量)检验时,工厂应视检验机构的要求提交

文件资料,但至少应包括产品说明书,原材料来源一览表,交货验收条件等,并对产品进行抽

样,按本社批准的企业标准进行试验,若工厂不具备试验条件或试验项目须外送验证机构,则

应将试样送本社指定或承认的试验验证机构进行试验,验船师根据试验和检验的结果发放"船

用产品证书".

G.2经过工厂认可的船舶涂料的产品检验经过工厂认可的船舶涂料的产品检验经过工厂认可的船舶涂料的产品检验经过工厂认可的船舶涂料的产品检验

对已取得工厂认可证书的工厂,对船舶涂料的检验一般采用不定期检验的检验方式,也

可采用出厂检验方式,检验方式在颁发工厂认可证书的文件中规定.

(1)不定期检验方式:验船师可不再到厂逐批现场检验,而是将日常的产品质量监督工作

委托工厂检查科.验船师应在年度检验期间不定期到场了解原材料,半成品,成品的质量检查

工作,试样制备与试验方法是否按规定执行.一般的做法为工厂认可后的初期验船师应根据生

产情况多下厂了解情况加强检验,并协助工厂逐步完善船舶涂料的检验程序和要求.以后根据

工厂质量保证措施的实际情况逐步减少下厂次数,发挥工厂检查部门的作用.产品出厂检验项

目和试验方法由工厂制订,由本社检验机构予以批准.

不定期检验,每年至少应到工厂作一次现场检验(年度复查除外).应在验船师可随时

到工厂进行检验,检查的前提下,由工厂按本社要求向检验机构提交产品的检验,试验记录和

报告,经验船师审核满意后颁发产品证书或签署等效证明文件,并由工厂在本社授权下使用本

社检验标志对合格的相关产品加以标识.

(2)出厂检验方式:由验船师在每批产品处于完工阶段或出厂前,到工厂审查有关产品

的质量记录,例如生产过程中的监控记录,检测,试验记录及报告等,并对产品进行抽样检验,

包括见证,监督性能试验,检验满意后在产品上加以本社检验标志及其他有关标识,并颁发产

品证书或签署等效证明文件.出厂检验项目应按本社批准的产品交货验收技术条件进行.

H.检验报告,证书和标志

H.1检验报告

工厂认可检验报告;产品检验报告.

H.2证书和标志

(1)工厂认可证书:填写"名称与规格"一栏时应注意写出船舶涂料名称,型号和适用范

围,若填写不下可增加附页.

(2)船用产品证书及等效证明文件:产品检验合格后,可应用户要求颁发"船用产品证书"

或签署等效证明文件,证书有关技术参数应按国家标准和企业标准的规定填写,必要时证书

应体现出采用的测试方法和制板配套系统.

(3)标志:船舶涂料经本社工厂认可后,可使用本社规定的检验标志,标志可印刷或粘贴

在认可船舶涂料的包装上.

13

I.船舶涂料有关技术标准

I.1中国船级社规范,规则

《钢质海船入级与建造规范》,《材料与焊接规范》;《产品检验规则》,《产品检验项

目表》,《CCS产品图纸送审项目表》.

I.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6747《船用车间底漆通用技术条件》GB13351《船底防锈漆通用技术条件》

GB6822《船底防污漆通用技术条件》GB6748《船用防锈漆通用技术条件》

GB6745《船壳漆通用技术条件》GB9260《船用水线漆通用技术条件》

GB9261《甲板漆通用技术条件》GB9262《货舱漆通用技术条件》

GB5369《船用饮水舱涂料通用技术条件》GB6823《船舶压载舱漆通用技术条件》

GB6746《船用油舱漆通用技术条件》GB/T14616《机舱舱底涂料通用技术条件》

GB/T1723《涂料粘度测定法》GB1724《涂料细度测定法》

GB1725《涂料固体含量测定法》GB1727《漆膜一般制备法》

GB1728《漆膜,腻子膜干燥时间测定法》GB/T1730《漆膜硬度的测定摆杆阻尼试验》

GB7789《船舶防污漆防污性能动态试验方法》GB/T1731《漆膜柔韧性测定法》

GB/T1732《漆膜耐冲击测定法》GB/T1733《漆膜耐水性测定法》

GB/T1734《漆膜耐汽油性测定法》GB1735《漆膜耐热性测定法》

GB1740《漆膜耐湿热测定法》GB9286《色漆和清漆漆膜的划格试验》

GB1763《漆膜耐化学试剂性测定法》GB1764《漆膜厚度测定法》

GB/T1766《色漆和清漆涂层老化的评级方法》GB9263《防滑甲板漆防滑性的测定》

GB1768《漆膜耐磨性测定法》GB/T1771《色漆和漆耐中性盐雾性能的测定》

GB/T2705《涂料产品分类,命名和型号》GB3186《涂料产品的取样》

GB5370《防污漆样板浅海浸泡试验方法》GB1720《漆膜附着力测定法》

GB5210《涂层附着力的测定法拉开法》GB6750《色漆和清漆密度的测定》

GB6824《船底防污漆铜离子实海渗出率测定法》GB/T13491《涂料产品包装通则》

GB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50《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

GB1765《测定耐湿热,耐盐雾,耐候性(人工加速)的漆膜制备法》

GB10834《船舶漆耐盐水性的测定盐水和热盐水浸泡法》等.

I.3准其它有关参考标准

IMO A.798(19)决议"专用海水压载舱防腐蚀系统的选择涂装和维护导则",IACS的

有关规定,

HG/T2-1611《漆膜耐油性测定法》, ZBG50001《涂料产品标准制订导则》,HG/T2458《涂料产品检验,运输和贮存通则》,CB3381《船舶涂装作业安全规程》,ASTM美国材料试验学会

标准,及本社接受的其它国际,国内标准.

J.附录

附录A 船舶涂料认可试验项目表

附录B 船用车间底漆焊接与切割,成型与弯曲试验大纲

14

船舶涂料认可验船师须知

2000年12月首次发布

编写人:王泓龚喧威

附录A

船舶涂料认可试验项目表

序号

认可试验项目

采用标准

船用车间底漆

船底防锈漆

船底防污漆

船用防锈漆

船用水线漆

船壳漆

甲板漆

货舱漆

船用饮水舱漆

船舶压载舱漆

船用油舱漆

机舱舱底涂料

1 涂料粘度GB/T1723 X X

2 涂料细度GB1724 X X X

3 干燥时间GB1728 X X X X X

4 固体含量GB172

5 X X

GB1720 X X X

GB9286 X

5 附着力

GB5210 X X X X X X X X

6 柔韧性GB/T1731 X X X X X

7 耐磨性GB1768 X X

8 漆膜颜色及外观X X X

9 耐冲击性GB/T1732 X X X X

10 耐盐水性GB1763 X X X X X X GB1763 X 11 耐热盐水性

GB10834 X

GB/T1771 X X X X X X 12 耐盐雾性GB1740 X X X

13 耐水性GB/T1733 X

14 耐油性GB/T1734 X X X X

15 耐候性GB/T1766 X X X X

16 焊接与切割,成型

与弯曲

GB6747 X

17 防污性能GB5370 X

18 比重X

19 密度GB6750 X

20 漆膜厚度GB1764 X

船舶涂料验船师须知

15

21 配套层间结合适应性

X

25 耐划水性GB9260 X

22 卫生要求GB5369 X

23 防滑性GB9263 X

24 耐1%仲烷基磺酸钠溶液

X

注:打X 者为认可试验项目,本社可视具体情况调整试验项目.若产品覆盖几种涂料的适用范围,

则认可试验项目和结果应满足覆盖品种的规定.

附录附录附录附录B

船用车间底漆焊接与切割,成型与弯曲试验大纲船用车间底漆焊接与切割,成型与弯曲试验大纲船用车间底漆焊接与切割,成型与弯曲试验大纲船用车间底漆焊接与切割,成型与弯曲试验大纲

一,本试验大纲的制定依据和参考标准:

1,中国船级社(CCS)《钢质海船入级与建造规范》,《材料与焊接规范》;

2,国家标准GB6747《船用车间底漆通用技术条件》;

3,参照试验单位的实际生产工艺要求.

二,船用车间底漆对焊接性能影响的试验

(一)试验条件

1,试板:试板材料为船用钢板,厚度为20mm,应持有CCS证书.

2,焊接材料:焊接材料应持有CCS证书.焊接材料等级和试验用钢级别可按《材料与焊接规范》第3篇

第2章表2.1.3.5选取,试验用钢韧性级别可选低于表中要求的材料.

3,焊接方法:手工电弧焊.

4,试板接头形式:对接,角接.

5,试板表面状态:切割后涂漆和空白板(经抛丸处理).

6,漆膜厚度分别为: 甲:按制造厂的说明书喷涂

乙:喷涂厚度大约为制造厂说明书厚度的两倍

丙:抛丸不喷涂

(二)试验项目和数量

编号接头形式试板尺寸(mm) 焊接方法焊接材

数量(组) 漆膜厚度钢材等级

1-1 对接手工焊1 甲

1-2 对接手工焊1 乙

1-3 对接手工焊1 丙

1-4 角接手工焊1 甲

1-5 角接手工焊1 乙

1-6 角接手工焊1 丙

(三)试板尺寸和试样

1,对接焊试板

试板经火焰切割后,宽度不小于100mm,长度应足够提供截取规定数量和尺寸的试样,再按甲,乙,

丙三种要求涂漆,待船用车间底漆晾干后装配.步骤:采用平对接焊,用4mm焊条焊接.焊满反面铲根,

并用4mm焊条封底,正反焊缝加强高不大于3mm.为使焊后样板平直,试板在焊前可预制反变形,焊接过程

中,每焊完一道,试板应放置在静止的空气中,使焊缝冷却到250oC以下,然后再焊一道.(见《材料与焊

接规范》第3篇第2章图2.3.4.4),并按该图示截取2个横向拉力试样,2个弯曲试样和冲击试样3组(每16

组3个),进行拉伸,正反弯曲和冲击试验.

2,角接焊试板

按甲,乙种要求涂漆和丙种要求不涂漆然后装配焊接,试板宽度为150mm,长度应能保证充分焊完直

径最大焊条的全部长度.两面均单道焊接,焊脚尺寸6mm.(见《材料与焊接规范》第3篇第2章图2.3.5.3), 并按该图示截取3个长度为25mm的断面宏观检查试样.

(四)对接焊试验的项目和结果要求

1,外观检查:用5倍放大镜进行焊缝全长观察,焊缝表面应成形均匀,无裂纹,无明显的焊瘤和咬边

等有害缺陷.

2,无损检测:焊缝内部应无不允许存在的缺陷.

3,机械性能检验:对接焊试验的力学性能应满足《焊接与材料规范》第3篇第2章表2.2.2.3的规定.

1)拉伸试验:横向拉伸试样2 个,其抗拉强度应不低于母材规定的最小抗拉强度.

2)正反弯曲试验:正反弯曲试样各1个,试样的受拉表面上出现的裂纹或缺陷长度不大于3mm.

3)冲击试验:冲击试样3组(每组3个),缺口位置分别位于焊缝中心,熔合线和距熔合线2mm的热

影响区.冲击试验的试验温度应符合《焊接与材料规范》第3篇表3.2.8.4(a)的规定,冲击试验结果应符

合《焊接与材料规范》第3篇表3.2.8.4(b)的规定.冲击试验是以1组3个试样试验值的算术平均值(允许其中有1个试验值低于规定的平均值,但不应低于规定平均值的70%)进行验收.

(五)角接焊试验的项目和试验结果要求

1,硬度试验:将3个断面宏观检查试样的端面磨光,做硬度测试,以测定焊接接头的硬度,测点的间

距为0.5-2mm.硬度测试的结果应不超过HV350,若超过HV350,应将结果报送本社审核.

2,角焊缝破断试验:在余下的2个分段中,取其在两侧焊缝处分别受检.当一侧焊缝受检时,另一侧

焊缝加工掉.两侧检查破断焊缝根部的缺陷情况.破断面应显示出焊缝熔合良好,无裂纹和疏松等缺陷,

若焊缝中出现夹渣或气孔,应将这类缺陷的数量大小,位置和密集程度记入报告,送交本社审核.

角接焊应显示出焊缝成形良好,完全熔合.

(六)复试

1,当1 组3个冲击试样的试验结果不合格时,若低于规定平均值的试样不超过2个且其中低于规定

平均值70%的试样不超过1个,则允许再取1组3个冲击试样进行复试.前后6个试样的算术平均值70%的试样不超过1个,则复试合格.

2,除冲击试样外,当任一试样的结果不合格时,可在原试样上或同一批试验材料以同样工艺重新焊制

的试件上,对不合格项目制取双倍试样进行复试,复试应全部合格.

(七)试验结果要求:经过上述试验,试验数据和结果均应满足《焊接与材料规范》和上述要求,并且,

采用甲,乙方式涂漆后焊接的试验数据应与丙方式不涂漆焊接的试验数据相差不大,说明在焊接前涂漆不

会对焊接工作产生有害影响.

三,氧―乙炔切割对船用车间底漆漆膜影响的试验:

1,条件:试板尺寸305mmX300mmX20mm,气割机.

2,切割要求: 氧气压力不大于0.6Mpa,切割速度为20cm/min.

3,试验结果要求:按制造厂说明书漆膜厚度要求喷涂船用车间底漆后试验,其切割速度的减慢不超过15%, 且焊接或切割缝两边漆膜的损坏宽度不超过20mm.

四,焊接与切割,成型与弯曲试验报告推荐格式

试验按上述批准的试验大纲在某时某地进行,现提供原始试验报告及根据试验数据编制的下述报告: (一)船用车间底漆对焊接性能影响的试验

1,试板材料和尺寸

试板材料厚度(mm) 制造厂证书试板尺寸(mmXmmXmm)

平焊: 角焊:

2,焊接材料

焊接材料型号焊接材料规格焊接材料证书焊接材料制造厂

3,试板编号

试板编号接头形式车间底漆型号设计膜厚( m ) 实测膜厚( m) 备注

1-1 对接按制造厂说明书

1-2 对接制造厂说明书的两倍

1-3 对接0 不涂漆

1-4 角接按制造厂说明书

1-5 角接0 不涂漆

4,试验设备

试验设备型号设备编号设备有效期

焊接设备

万能材料试验机

冲击试验机

硬度计

5,对接焊试验

1)外观检验

2)无损检测

3)对接焊试板机械性能试验

横向拉伸试验冷弯试验(180o) 冲击试验试板

编号焊接位置抗拉强度(N/mm2) 断口位置正弯反弯缺口位置冲击功(J) 焊缝中心交界

1-1 对接焊热影响区焊缝中心交界

1-2 对接焊热影响区焊缝中心交界

1-3 对接焊热影响区

6,角接焊试验

1) 角焊缝破断试验

2) 硬度试验

7,结论:经过上述试验,试验数据和结果均满足《焊接与材料规范》和上述要求,并且,采用甲,乙方

式涂漆后焊接的试验数据与丙方式不涂漆焊接的试验数据相差不大,说明在焊接前涂漆不会对焊接工作产生有害影响.

(二)氧―乙炔切割对船用车间底漆漆膜影响的报告

1,试板尺寸

2,设备和操作者

设备名称型号操作者试验日期

3,试验记录

割缝号割嘴号板厚(mm) 燃气压力(Mpa) 氧气压力(MPa) 切割速度(cm/min) 割嘴与工件距离mm) 割缝宽度(mm) 影响漆膜宽度(mm) 1 2

4,结论:船用车间底漆漆膜的存在对切割无不良影响.

注册验船师职业资格考试复习指南(2019)

注册验船师职业资格考试大纲 (2019版) (征求意见稿)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编制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审定

编写委员会 主任委员:曹德胜 副主任委员:唐金龙吴红兵 责任编辑:鄂海亮 主编:邓少彪 副主编:陈小华陈一忱 编写人员:刘志刚张云佳陈家星任民聂湘祁张斌高中武孙武袁士春张可昕鲁晓光曹建军 李树嵬张金高隋江华沙锋陈琦陈龙 张晖陆畅达

前言 2006年,国家正式出台注册验船师制度。原人事部、交通部、农业部三部委先后联合印发了《注册验船师制度暂行规定》(国人部发〔2006〕8号)和《注册验船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国人部发〔2007〕93号),明确对从事船舶检验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实行职业资格准入制度,并纳入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统一规划。2017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下发了《关于公布国家职业资格目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7〕68号),“注册验船师”被纳入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属于准入类职业资格。 根据2018年《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关于“将农业部的渔船检验和监督管理职责划入交通运输部”的决定,交通运输部经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同意,对原注册验船师(船舶和海上设施类)资格考试、注册验船师(渔业船舶类)资格考试两类制度进行融合。为做好融合后的考试组织工作,特编制《注册验船师职业资格考试大纲》。 《注册验船师职业资格考试大纲》是考试机构组织开展注册验船师职业资格考试的考试指南,也是应考人员参加注册验船师职业资格考试的复习参考,还是从业人员提升船舶检验知识水平和专业技能、开展注册验船师职业资格继续教育培训的学习指引。

船舶设备名称

C C S通 函 Circular 中国船级社 建造入级处(2006)通函第001号总第008号 2006年 1 月 23 日(共 2 页)发:本社全体验船师 关于产品证书标注船舶工程号的通知 根据本社船舶建造入级检验质量控制的需要,并为在PSMIS系统按照船舶工程号统计和查询产品证书打好基础,进而实现PSMIS与SSMIS衔接,进一步加强船舶检验与产品检验的信息沟通,经总部研究决定对用于要求授予CCS船级船舶的重要、非批量生产产品(见后附清单)在产品证书中标注船舶工程号。具体说明如下: 1. 制定本清单的目的是为了控制和追溯本社要求持证产品,不等于船用产 品持证清单,船用产品持证要求应按本社规范执行。 2. 对于清单中要求标注船舶工程号的产品,各产品检验单位在颁发船用产 品证书时应在“用于”一栏中注明船舶工程号(Hull No. XXXX)。 3. 为实现这一目的,各产品检验单位在受理这些产品检验时,应要求制造 厂向订货方索要船舶工程号。如有必要,可通过本社内部网站(通过CCS 专网访问)https://www.sodocs.net/doc/2911450053.html,查询本社入级船舶相关信息。 4. 对未列入清单的船用产品,应鼓励制造厂提供船舶工程号,并在证书中 标注;对无法确定船舶工程号的产品,产品证书必须标明产品的使用范 围和限制。 5. 船舶建造检验现场验船师应按照本社验船师须知的要求和规定对上船使 用的产品进行核查,并在验船师日志中记录,应特别注意记录救生和消 防等涉及安全的设备验收情况,包括船东是否参与验收的信息。 本通函自2006年2月1日起实施,凡在2006年2月1日以后受理检验申请的产品检验均应按照本通函要求执行。

注册验船师2019精选题库

验船师考试真题题库 单项选择 1.一艘2000总吨化学品船所持有的以下几种证书中,哪些不属于法定证书()。 A.适航证书 B.吨位证书 C.货船无线电话安全证书 D.免除证书 答案:C 2.各分支机构的验船师对本机构管辖的船舶执行法定检验时,有权()。 A.滞留不合格的船舶 B.强制船舶离港 C.对船舶提出修理要求 D.强制登轮检查 答案:C 3.一沿海货船在证书已到换证检验期时,船方向船检机构申请展期。经检验机构同意,该船可获最多()的展期。 A.5个月; B.3个月; C.2个月; D.1个月。 答案:B 4.一条新造3万吨货船,于2000年10月完成图纸设计,2001年4月进行了所有权登记,2002年6月下水,2003年2 月建造完成并交付使用,该船

船龄的起算日期为()。 A.2000年10月 B.2001年4月 C.2002年6月 D.2003年2 月 答案:D 5.对核定乘客定额的基本要求,下面哪句话是错误的。 A.客船的乘客人数不应超过客舱内所设置的卧席及坐席的总数,对按规定不需购买客票的儿童可不计入客额。 B.准许搭载的乘客总人数不应超过根据该船稳性计算书所确定的乘客总人数。 C.休息室、阅览室等公共处所的坐席可计入乘客座位定额。 D.准许搭载的乘客总人数不应超过该船按照法规规定配置的有效救生设备允许搭载的乘客总人数。 答案:C 考证管家,验船师考试专业题库,https://www.sodocs.net/doc/2911450053.html,,请添加微信公众号(kaozhengguanjia)免费索取价值18元的冲刺体验卡,每天做百题,冲刺没问题! 6.“海泰”轮为近海航区的杂货船,其建造完工日期为1978-04-01,该轮的海上货船适航证书中下次检验日期:年度检验2007-03-12、换证检验(特别检验)2008-03-12、船底外部检查(坞内检验)2008-03-12、螺旋桨/尾轴检验2008-03-12。该轮船东于2007-04-08向该轮船籍港的船舶检验机构申请年度检验并得到受理,该船舶检验机构立即派验船师李某登轮进行检验,以下那种情况是正确的。 A.李某通过查阅该船的海上船舶检验证书薄,本次检验进行年度检

公司船舶通信导航设备维护保养规定

I 1001-07 船舶通信导航设备维护保养规定 1 目的 对船舶通信导航设备的维修保养,确保通信导航设备正常完好。 2 适用范围 船舶通信导航设备的维修保养。 3 通讯设备维修保养规定 3.1 通讯设备为:中高频组合电台(包括MF/HF DSC及NBDP);卫通B、C、M站;VHF(DSC); NAVTEX;EPIRB;SART;双向VHF;SVDR;应急电源及充放电装置;GMDSS设备天线;船令广播系统设备等。 3.2 通讯设备由二副负责进行维护(船舶内部有线通讯设备由电机员进行维护),并确保设备正 常使用。 3.3 维修保养要求 3.3.1 保持设备的清洁和环境整洁、干燥,避免设备受潮、腐蚀生锈。 3.3.2 电台执照和岸基维修协议、各种设备的船检产品证书应由船长统一保管。各种设备的使用 说明书,由二副妥善保管。二副应对电台执照和岸基维修协议的更新申请并确保有效。3.3.3 二副按设备说明书要求进行维护,并将维护情况记录在《GMDSS电台工作日志》和《检修工 作记录簿》。 3.3.4 开航前调试各种通讯设备,将结果记录在《GMDSS电台工作日志》中,并在航前会上报告船 长。 3.3.5 按规定定期对通讯设备进行测试,并将测试结果记录在《GMDSS电台工作日志》和《检修工 作记录簿》。 3.3.6 维护过程中发生误报警时,按GMDSS设备误报警处置规定执行。 3.3.7 养护中所必需的备件,由船舶二副报告船长向机务部通导主管申报,经通导主管、机务主 管审核批准后,由通导主管组织供船,备件上船后二副必须验收并登记入册,做好消耗记录。 3.4 通讯设备的修理 3.4.1 通讯设备发生故障,船舶自己不能解决时,应及时向通导主管报告,请求岸基地支持。3.4.2通导主管根据实际情况提供船舶技术指导或安排修理询价,经主管领导审核后,由通导主管 跟踪实施。 3.4.3 修理工程结束后,二副要对修理项目进行验收并报告船长;还要将所修理情况及时向通导 主管报告,对未完成的工程及未解决的故障情况也要及时书面报告通导主管。 3.4.4 修理结束后要将修理情况记录在《GMDSS电台工作日志》和《检修工作记录簿》上。 3.5 通讯设备的更换 3.5.1 更换的申请 .1 通讯设备的更换必须由二副提出书面申请,并报船长批准后上报通导主管。 .2 设备更换的申请必须写明设备目前的工作状况,修理的经历并附上检修人员的鉴定书。

救生艇艇钩

Form: RWPRR401-B C C S通函 Circular中国船级社 (2014 年)通函第25号总第509 号 2014 年6月12 日(共6+6页) 发:总部有关处室、上海规范所、各审图中心、各分社、本社验船师、有关船厂、产品制造厂、设计院及航运公司、海洋工程业主 实施有关救生艇钩的SOLAS公约和救生设备规则修正案的的补充通知 (本通函替代我社“(2011年)通函第81号总第145号”的正文部分,还新增两个 附件。为便于使用,显示删改标记。) 背景 1. 为防止救生艇事故,针对SOLAS 公约船舶所配备的救生艇的释放及回收系统(以下简称“艇钩系统”)的安全性,在2011年5月的第89次海安会上通过了一套对SOLAS 公约和救生设备规则的修正案以及相关文件。这套修正案及相关文件适用于所有船舶上以及海上移动设施上安装的救生艇(及适用的救助艇)上的艇钩系统(含现有及新建的客船和货船不包括自由降落救生艇上的艇钩系统,也不包括1986年7月1日前建造的船舶上配备的救生艇无载艇钩系统)。 本通函供海上固定设施参照执行。 实施要求 2. 于2014年7月1日及以后建造(铺设龙骨)的船舶 2014年7月1日及以后建造的船舶上配备的艇钩系统必须是符合经MSC.320(89)号决议(见本通函附件2)修正的LSA规则4.4.7.6节要求的新艇钩系统。应按照MSC.321(89)号决议(见本通函附件3)对“救生设备试验建议”的修正进行试验。3.于2011年5月20日及以后但在2014年7月1日前建造的船舶 虽然这些船舶可以仅满足本通函第4条关于现有艇钩系统的要求。但是根据89次海安会通过的MSC.1/Circ.1393号通函“关于尽早实施新的SOLAS III/1.5款”(见本通函附件6)的建议,鼓励船东及各艇钩系统制造厂为这些船舶配备本通函第2条所述的新艇钩系统。 4.于2011年5月20日前建造的船舶

注册验船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

注册验船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 第一条根据《注册验船师制度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人事部与交通部、农业部成立注册验船师资格(船舶和海上设施类、渔业船舶类)考试办公室,分别设在交通部和农业部,负责相应类别注册验船师资格考试政策的研究及管理工作。有关各类别注册验船师资格考试的具体考务工作,分别委托交通部中国海事服务中心(船员考试中心)和农业部人力资源开发中心负责。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考试工作由当地人事行政部门分别会同交通部直属的具有船舶检验管理职能的海事局和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行政(或管辖)区域内的考试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第三条交通部、农业部分别成立相应类别注册验船师资格考试专家委员会。考试专家委员会负责编写本类别考试大纲、组织命题、研究建立考试题库,提出本类别考试合格标准的建议。 第四条符合《暂行规定》第十条规定的基本要求,并具备相应级别报名条件的人员,均可参加相应类别注册验船师资格的考试。 (一)A级 1、取得工学类、理学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从事船舶检验及其相关工作(船舶和海上设施、集装箱或渔业船舶检验,相关设计图纸、技术文件的审查,船舶设计,船舶修造,船用产品生产、检测,海事管理,渔政渔港船检管理,船舶驾驶,轮机管理,电气管理,消防检测,无损探测,测厚;下同)满3年。 2、取得工学类、理学类专业硕士学位,从事船舶检验及其相关工作满2年。 3、取得工学类、理学类专业博士学位,从事船舶检验及其相关工作满1年。 (二)B级 1、取得工学类、理学类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船舶检验及其相关工作满3年。 2、取得工学类、理学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从事船舶检验及其相关工作满2年。 3、取得工学类、理学类专业硕士学位,从事船舶检验及其相关工作满1年。 4、取得工学类、理学类专业博士学位。 (三)C级 1、取得工学类、理学类专业中专学历,从事船舶检验及其相关工作满3年。 2、取得工学类、理学类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船舶检验及其相关工作满2年。 3、取得工学类、理学类专业本科学历,从事船舶检验及其相关工作满1年。 (四)D级 取得工学类、理学类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从事船舶检验及其相关工作满1年。 取得其他类专业上述学历或学位,申请参加A级、B级、C级或D级考试的人员,其从事船舶检验及其相关工作相关的年限相应增加2年。 第五条注册验船师资格各类别、各级别考试均设《船舶检验专业法律法规》、《船舶检验专业实务》、《船舶检验专业综合能力》、《船舶检验专业案例分析》4个科目。在A级《船舶检验专业案例分析》科目考试的试卷中,有用英文作答的内容。 各类别考试均分4个半天进行。《船舶检验专业法律法规》、《船舶检验专业实务》和《船舶检验专业综合能力》3个科目的考试时间均为150分钟;《船舶检验专业案例分析》科目的考试时间为210分钟。

船舶通导设备技术管理规程[1]

中远船舶通导设备技术管理规程 1. 总则 1.1 通信导航设备是完成信息传递,保证航行安全,实施海上救助、航行自动化的重要工具。通信导航设备技术管理工作是船舶技术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使通信导航设备技术管理工作实现正规化、标准化,统一管理机制,提高管理水平,特制定本规程。 1.2 本规程规定了船舶装备的通信导航设备在选型、订购、使用、维护、修理等技术管理工作中必须遵守的有关要求。 1.2.1 本规程第四章(通信导航设备使用、管理、维护、修理)规定了船舶有关人员在设备使用、管理、维护、修理等方面的技术要求。 1.2.2 本规程第五章(通导设备的技术管理)规定了(陆地)主管人员(部门)在设备选型、订购、安装、修理、新技术应用和推广等方面的要求。 1.3 本规程主要参照国际海事组织(IMO),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SOLAS )及GB6551《船舶安全开航技术要求》,JT/T8100.1-32《船舶通信导航设备的安装、使用、维护、修理技术要求》等有关标准,并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检验局颁布的《海船法定检验技术规则》第十三篇(无线电通信设备)、第十四篇(航行设备)所规定的技术要求。 1.4 本规程对船舶设备的管辖范围是: 1.4.1 通信设备:中高频收发信机、气象传真接收机、甚高频无线电话、船舶地球站、增强群呼接收机、窄带直接印字电报设备、数字选择性呼叫设备、奈伏泰斯接收机、卫星紧急无线电示位标、双向无线电话。 1.4.2 无线电导航设备:航海雷达、阿帕、雷达应答器、全球定位系统、综合导航系统、电子海图系统、自动识别系统、航行数据记录仪。 1.4.3 电航仪器:陀螺罗经、磁罗经、测深仪、计程仪。 1.4.4其它设备:船令广播设备,备用电源。 2 中远船舶通信导航设备配备标准

船舶涂料验船师须知

中国船级社船用品部 版本号: XMPN03-1.0-2001 生效日期: 2001.06.01 A.通则 A.1编写目的和依据 (1)为明确和统一对船舶涂料的认可和检验要求,特制订《船舶涂料认可验船师须知》,以 下简称本须知,本须知为仅供中国船级社(CCS)内部使用的指导性文件. (2)本须知编写的主要技术依据为:中国船级社《钢质海船入级与建造规范》,《材料与焊 接规范》,《产品检验规则》,并参阅《产品检验项目表》,《CCS产品图纸送审项目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IMO A.798(19)决议"专用压载舱防腐蚀系统的选择涂装和维护导则", IACS的有关规定及本社接受的其它标准.针对有关的公约,规则和国家标准在不断修 订的情况,本社将密切跟踪有关的信息和动向,遵循最新标准的规定,及时对本须知进行补充 和完善. A.2适用范围 本须知适用于船舶涂料的工厂认可和检验,船舶涂料主要指:船用车间底漆,船底防锈漆, 船底防污漆,船用防锈漆,船壳漆,船用水线漆,甲板漆,货舱漆,舱室内部用面漆,船用饮 水舱漆,船舶压载舱漆,船用油舱漆,机舱舱底涂料. A.3船舶涂料分类 涂料可根据基料类型,使用部位,作用特点,施工方式等不同方法进行分类,本须知将船 舶涂料按在船舶上的使用部位和适用范围分类如下: 分类及名称适用范围 船用车间底漆适用于船用钢板,型钢和成型件经抛(喷)丸表面处理达到要求的 等级后的施涂,作为暂时保护钢材的防锈底漆. 船底防锈漆适用于长期浸没于海水的钢质船舶船底部位防锈用的配套系统, 也可用于其他海洋钢质结构设施的水下防锈系统. 船舶水线以下涂料: 船底防污漆适用长期浸没于海水的船底部位的防污漆系统. 船用防锈漆适用于船舶水上部位(除液舱以外)钢铁表面的防锈. 船用水线漆适用于船舶满载和轻载水线之间船壳外表面,不具有防污作用. 船壳漆适用涂敷在船舶满载水线以上的建筑物外部所用的涂料,亦可用 于桅杆和起重机械等. 甲板漆适用于船舶甲板,码头及其他海洋设施的钢铁表面保护. 货舱漆适用于船舶干货舱及舱内的钢结构部位防护,部分可用于装运散 装谷物食品的货舱. 船舶水线以上涂料: 舱室内部用面漆适用于机舱,上层建筑内表面的面层涂料. 船用饮水舱涂料适用于涂敷在船舶饮水舱内表面的涂料系统. 船舶压载舱漆适用于钢船海水压载舱内表面的涂料系统. 船舶油舱漆适用于装载除航空汽油,航空煤油等特种油品外的石油烃类油舱 船舶液舱涂料: 机舱舱底涂料适用于钢船主机,辅机及泵舱舱底的涂料系统. B.认可程序 根据本社《产品检验规则》及《产品检验项目表》,生产上述产品的工厂应申请并取得本 社的工厂认可,且产品经检验可供CCS级的船舶,海上设施及设备使用.

验船师考试B级科目1(42页).

2013年度全国注册验船师资格考试复习题 B级科目1(法律法规) 单选题 1.《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于起实行。 A、2007年3月1日 B、2004年9月1日 C、1984年1月1日 D、1987年1月1日 答案:C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导言 2.防止船舶污染海域环境的主管机关是: A、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 B、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 C、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检验机构 D、中华人民共和国环保部 答案:A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止船舶污染海域管理条例》第1章第3条 3.在水上进行拆船时,拆除的物件不得投弃入海和油柜不得在水上进行拆除,必须拖到岸上进行拆除作业,残油要回收处理。 A、上层建筑 B、锚泊设备 C、船底 D、顶边舱 答案:C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止船舶污染海域管理条例》第9章第36条 4.下列属于《行政许可法》规定的行政许可的是: A、知识产权局授予某发明人专利权 B、产品质量认证 C、发给采矿证

D、授予荣誉称号 答案:C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1章第2条 5.关于行政许可的设定方式,不正确的是: A、尚未制定法律的,行政法规可以设定行政许可 B、国务院可以采用发布决定的方式设定行政许可 C、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章可以设定临时性的行政许可 D、地方政府规章设定的临时性行政许可实施满一年需要继续实施的,应当提请国务院制定行政法规 答案:D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2章第14条、第15条 6.关于行政许可实施机关正确的说法是: A、凡是国家行政机关都可以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实施行政许可 B、行政机关具有的行政许可权应当在其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 C、受委托的组织以委托行政机关的名义行使实施行政许可,也可以再委托其他组织实施行政许可 D、行政机关可以将自己的行政许可权委托给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行使答案:B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3章第22条、第24条 7.行政机关违法实施行政许可,给当事人的()造成损害的,应当给予赔偿。 A、期待利益 B、既得利益 C、合法权益 D、法定权益 答案:C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7章第76条 8.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对具体行政行为( )进行审查。 A、是否合法 B、是否适当 C、是否合法适当 D、是否合理 答案:A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1章第5条 9.经复议机关复议,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是被告。

航海设备 操作维护须知

AIS 操作维护须知 一、船载自动识别系统(AIS)的操作导则 目的 1.本导则旨在推广船载自动识别系统(AIS )的安全和有效的使用,特别是要告知船员AIS 的操作,局限性和使用前景。所以应该结合本导则操作AIS. 2.使用船载AIS之前,使用者必须完全理解本导则的原则,并且必须熟悉设备的操作,包括对所显示数据的正确理解。附件1中载有对AIS系统,特别是关于船载AIS(包括其部件和连接)的描述。 3. SOLAS公约第V/19条中包括了国际上通过的船载AIS要求。SOLAS公约要求在一个阶段内(2002年7月1日至2008年7月1日)逐步在一些船舶上安装AIS 。另外,特殊类型船舶(如军舰、海军辅助舰船和政府拥有/运行的船舶)并不被要求安装AIS 。并且,小型船舶(如休闲船舶、渔船)和其他一些船舶都被免除安装AIS。此外安装AIS的船舶可能关闭了该设备。因此,使用者应注意AIS提供的信息可能并没有给出附近船舶的完全或正确的信息,并注意本导则中关于AIS固有局限和在避碰情况下使用的指导。 AIS目标 4. A IS旨在提高:海上人命安全;航行的安全和有效性;保护海上环境。SOLAS公约第V/19条要求AIS船对船交换数据并使用岸基设施。因此,AIS的目的是帮助识别船舶:协助跟踪目标;简化信息交换(如减少口头必须的船舶报告);以及提供附加信息有助于了解各方面的情况。总之,无论是在岸基监视站或者船上,AIS将提高值班驾驶员的可使用信息的质量。AIS必将成为对导航系统(包括雷达)信息来源的一个补充,因而它是一种增强使用者对交通状况了解的重要工具。 5.船载AIS: --不间断的向其他船舶和VTS站传输船舶自身的数据; --不间断的接受其他船舶和VTS的数据;和 --显示这种数据 6当和有关图象显示系统同时使用时,AIS的一个很大的便利就是通过目标船舶传输的船位信息从计算预计相遇最近点(CPA)和预计相遇最近时间(TCPA)中快速、自动地提供有关信息。 7 AIS主要在两个专用VHF频道上工作。如果这些频道无法在本地使用,根据岸台的指令AIS 能够自动转到指定的替代频道.如果没有AIS或者GMDSS A 1海区岸台,则AIS应人工切换。 8 实际上,该系统的容量是无限的,可以允许许多船舶同时进入。 9如果陆块不是很高,AIS能够在VHF/FM范围内察觉河道急弯和岛屿后面的船舶。根据天线的高度,海上期望典型值为20到30海里。利用中继站,那么船舶VTS站的畏盖范围可以进一步得到改善。 10船载AIS可以持续不断地自动地传输信息,而不需要值班驾驶员的干预或注意。而岸基AIS可通过“轮询”某一特定船舶要求更新信息,或者“轮询”某一指定海区内所有船舶。但是岸站只能增加而不能减少船舶报告率。 船舶传输的AIS信息 船舶数据内容 船舶传抽的AIS信息船舶数据内容

《验船师须知》试航部分

II-B8 航行试验 Sea Trial 序号分目录 No. Sub-contents B8-1 一般要求 General Requirement B8-2 船舶性能和设备试验 Maneuvering and Anchoring Tests B8-3 机械、电气设备及自动化试验 Tests of Machinery, Electric Installations and Automated System

一、试验前的准备 1.1航行试验是对船舶的航海性能、机械设备和电气设备等进行试验,检验船舶的总体性能和设备满 足入级规范、船旗国政府和国际公约等要求。 1.2在航行试验前,应对主辅机及附属设备、锅炉系统、舱底排水系统、锚设备、舵设备、救生设 备、消防设备、航行设备、信号设备、通讯设备、压载水装置、水密装置、倾斜试验报告、载重线标志勘划、吨位丈量、防止油污设备、警报及安全设备等已经检验完成的项目进行核对,确认遗留项目已经消除或不影响航行试验。 1.3船舶试验海区不应超过设计的最高航区限制,临时救生设备的配备应满足按试验人数在相应海区 船舶配备的要求。 1.4航行试验大纲已经与船厂、船东进行了协商,试验项目符合入级规范或认可的标准(如国标3471 《海船系泊及航行试验通则》)要求并审批。 1.5船舶航海试验项目一般由两名验船师完成,对于试验项目较少的船舶,参加航海试验的验船师可 以减少至1人。 1.6 在参加的航行试验具体项目中,验船师应认真记录试验数据和发现的问题。 1.7 确认船舶吃水已达到试航设计要求。对于操舵试验,应验证主操舵装置和舵杆能在船舶最深航海 吃水和以最大营运前进航速前进时将舵自一舷35度转至另一舷35度以及于相同条件下在不超过28秒内将舵自一舷35度转至另一舷30度;经主管机关同意,可以采取替代措施满足非液货船操舵试验的吃水要求。 1.8 航行试验还包括主机负荷试验项目,确认主机磨合完毕。对于液货船,一般选择在船舶的满载吃 水。对于非液货船,其航海试验时的吃水一般是根据船模试验来确定的某一状态下的吃水,在该状态下考核主机的各项参数及船舶的航行试验,在此时应相应的提高主机转速或螺距角,使主机达到满载状态下的设计负荷。

最新2020年B级注册验船师职业资格完整考试题库1088题(含答案)

2020年B级注册验船师职业资格考试题库1088题 (含答案) 一、选择题 1.凡在或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登记的船舶,其所有人或者经营人应向船舶检验机构申请下列法定检验: A、建造或者改建船舶时,申请建造检验; B、营运中的船舶,申请定期检验; C、初次在船舶检验机构登记检验的现有船舶,申请初次检验; D、因发生事故影响船舶安全的,申请临时检验。 参考答案:ABCD 2.一艘货船,主机额定功率735kW,传动装置为齿轮箱,具有独立压力循环滑油系统,装设有一台齿轮箱滑油泵和滑油低压报警装置。航行途中,齿轮箱滑油泵出现故障,齿轮箱滑油压力过低,但未发出滑油低压报警。停车后,发现齿轮箱滑油泵已无法修复,货船只能由拖轮拖回港口修理。问按法规,至少应采取以下哪些措施,避免这种情况再次发生。 A、加装1台齿轮箱备用滑油泵。 B、加装齿轮箱滑油高温报警装置。 C、修复齿轮箱滑油低压报警装置。 D、加大齿轮箱滑油泵的输出压力。 参考答案:AC 3.一艘货船,机舱内有一油管布置在主配电箱上方。航行途中,油管泄漏,油滴到主配电板上,造成全船供电故障。问按法规,可以采取以下哪些措施,避免这种情况再次发生。 A、油管改路,不从主配电箱上方及后面通过。 B、油管改路,不从主配电箱上方及前面通过。 C、油管加厚。 D、主配电箱上安装足够大的油密的防护板 参考答案:AD 4.一艘使用年限还有一年的货船,总吨位为7500,全船在所有走廊、梯道和出口处、船员室、机器处所、控制站等处设有较全面的应急照明系统。在修船时发现全船应急照明系统全部失效,全部修复有较大困难。为保持船舶的适航性,你认为下列哪些处所的应急照明必须修复? A、船长室 B、应急配电板处

船舶通导设备操作须知

船舶通导设备操作须知Instruction for ship’s communication and aid navigation installation operation 1.雷达的操作Radar operation 1.1.开机前的准备Preparation before turn on 1.1.1.认真学习雷达的《使用说明书》,熟悉雷达各部件及旋钮开关的作用,了解雷达的操 作程序。 Study earnestly radar manual, be familiar with each part and button of radar, knows the radar operation procedure. 1.1. 2.检查有无人员在天线附近,天线上有无意外绳索缠挂或其他物体阻碍。 Check if there is person near the antenna. Check if there is rope hung on antenna or other obstruct. 1.1.3.检查“辉度”、“增益”及“海浪抑制”旋钮是否在最小位置;“雷达开关”是否在断开位置。Check …brightness? button, …grain?button and …sea-clutter suppression? button having been placed on minimum position. …Radar Switch? should be …on?. 1.2.开机程序Turn on procedure 1.2.1.接通雷达(稳压)电源;并观察电压指示是否正常。 Switch on radar stabilized voltage supply, observe voltage is normal or not. 1.2.2.将“雷达开关”置于等待位置,调节“照明”旋钮,使照明亮度适当。 Place …radar switch? on …wait?, adjust …lighting? button to appropriate brightness. 1.2.3.若另有“天线开关”的;将天线开关置于接通位置。 If there is …antenna switch?, place it to …on?. 1.2.4.按需要调整“量程选择”开关选择适当的量程。 Adjust …range select? button to appropriate range as demand. 1.2.5.开关三分钟(发射指示灯亮)后,将雷达开关由等待位置转到“发射”位置。 When transmit indication light shines, stir radar switch from …wait? to …transmit?. 1.2.6.调节“辉度”旋钮,使扫描线刚好出现,但不要使其亮度过大。 Adjust …brightness? button to make scan line appear exactly, not too brightness. 1.2.7.调节“固定距标辉度”旋钮,使固定距标刚好看见。 Adju st …fixing range brightness? button to make fixing range appear exactly. 1.2.8.调节“增益”旋钮,使屏幕上刚好出现杂波麻点。 Adjust …grain? button to make clutter pock appear exactly on screen. 1.2.9.调节“调谐”旋钮,使之出现回波且最强。 Adjust …tune? button to make echo appear and echo is the strongest. 1.2.10.当变换量标时;应先把“辉度”旋至最小,然后改变量程。 When change measurement, should switch …brightness? button to minimum and change range. 1.2.11.视需要调整“海浪抑制”,“雨雪抑制”等旋钮。 Adjust …sea-clutter suppression? button and …snow/rain suppression? button as demand. 1.3.关机程序Turn off procedure 1.3.1.把“辉度”、“增益”旋钮调到最小位置。 Switch …brightness? button and …grain? button to minimum. 1.3. 2.把“天线开关”置于断开位置。 Place …antenna switch? on …off?. 1.3.3.把“雷达开关”置于断开位置。 Place …radar switch? on …off?. 1.3.4.断开稳压电源。 Cut off stabilized voltage supply. 2.GPS(卫星定位仪)的操作GPS operation 2.1.开机,按PWR/DIM键将电源打开 Turn on: Press …PWR/DIM? button to switch on power. 2.2.当接收到三颗或更多卫星时船舶才能定位,如果显示屏上HDOP99.9字母在闪烁表示 不定位,而显示屏显示HDOP3.1时表示已定位。

XX海运有限公司船舶设备维护保养须知

1 目的 本文件对船舶设备维护保养作出规定,旨在使船员能明确岗位职责并能能正确编制年度和月度预防维修保养计划,及时对船舶设备进行维修保养,确保船舶设备处于良好状态,保障船舶安全营运。 2 适用范围 本文件适用于公司的船舶。 3 说明: 船舶在编制机械和电气设备年度、月度预防维修保养计划时检修周期应参照: 3.1 附录表中的周期要求; 3.2 设备制造厂说明书规定的周期要求; 3.3 船舶设备的实际使用情况和航线等特点。 3.4 船舶关键设备(消防、救生、防污染、安全、水密等)的维护保养计划按XZ1005和其他相关文件执行。 4 实施 4.1 船舶船体设备维护负责人为大副,机电设备维护保养的负责人为轮机长;预防维修保养计划编制的负责人为轮机长。 4.2 年度预防维修保养计划应按规定上报公司,审批后返船。 4.3 年度预防维修保养计划预定的检修的时间,在月度预防维修保养计划中可根据设备的实际使用时间和情况进行调整。 4.4 船舶应认真执行年度和月度预防维修保养计划;月度执行情况报表应及时报公司。 5 附录 《设备维护项目表》 上海XX海运有限公司操作维护手册

附录设备维护项目表 第一章甲板部 除锈、油漆由水手长负责淡水仓每半年应清洁一 次 上海XX海运有限公司操作维护手册

上海XX海运有限公司操作维护手册

清洁、除锈、油漆、加 油鹅头颈测量记录 上海XX海运有限公司操作维护手册

上海XX海运有限公司操作维护手册

1.机械部分由大管轮负责修理及开修理单; 2.电气部分由电机员(大管轮)负责修理及开修理单; 上海XX海运有限公司操作维护手册

关于MSC.365(93)决议舵效验证要求的实施建议

关于MSC.365(93)决议舵效验证要求的实施建议 一、任务来源 IMO第93届海上安全委员会于2014年5月通过了MSC. 365(93)决议,2016年1月1日生效;同时批准了MSC.1/ Circ.1482通函,鼓励业界提前实施该决议关于舵效试验的要求。根据总部下达上海所的IMO决议转化要求,即“立项研究操舵服务产品”和“转化时考虑通函MSC.1/ Circ.1482提前实施的内容”,上海规范与技术中心指定动力性能小组进行专项研究。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二、技术背景 SOLAS II-1章第29条3.2和4.2款分别要求主、辅操舵装置能在规定时间内将舵从一舷一定角度转至另一舷规定的角度。操舵试验作为船舶航行试验中的重要项目之一,其主要目的是验证操舵装置及其控制系统性能,并确定舵效是否满足SOLAS II-1/29条上述要求。但对于某些船舶(如散货船、大型集装箱船和LNG运输船等),试航条件无法满足最大航海吃水的要求,甚至舵叶可能处于部分浸没状态。 IMO于2014年5月22日以MSC.365(93)决议通过了《1974年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SOLAS)的修正案,其中对SOLAS第II-1/29.3.2条的修订,给出了证实操舵装置符合性能要求的变通方法(以主操舵为例): “如船舶在试航中无法处于最深航海吃水并以与主机最大连续转速和最大设计螺距相应的速度前进,从而证明符合本要求时,无论其建造日期,船舶可通过下列方法之一证明符合本要求(注:后文简称方法1、方法2和方法3): 1. 试航中船舶处于平浮且舵完全浸没,同时以与主机最大连续转速和最大设计螺距相应的速度前进;或 2. 如试航中不能实现舵完全浸没,应使用建议的试航装载工况下浸没的舵叶面积计算合适的前进速度。计算出的前进速度应导致主操舵装置上的受力和扭矩至少与船舶处于最深航海吃水并以与主机最大连续转速和最大设计螺距相应的速度前进时所测得的值同等大小;或 3. 试航装载工况下的舵力和扭矩已经可靠预测并推断至满载工况。船速应与主机最大连续转速和螺旋桨最大设计螺距相对应。” (附英文原文:

注册验船师考试复习题库海事局共135题

1 某航运公司拟建造一艘总吨位不超过500 总吨的300 客位小型海峡渡船,投入到A 国甲港与B 国乙港之间的定期航线,两个港口之间的航程需四小时。在设计筹备阶段,船东认为该船小于500 总吨,且为短途航线,SOLAS 公约不适用。请问下列哪一种说法是正确的? A 船东的观点错误,SOLAS 适用于航行于国际航线的所有吨位的客船和500 总吨及以上的自航货船 B 船东的观点错误,SOLAS 仅适用于100 名旅客以上的国际航线客船 C 船东的观点正确,SOLAS 仅适用国际航线500 总吨以上的自航货船 D 船东的观点正确,SOLAS 不适用于短途国际航线船舶 2 国际海事组织(IMO)1992 年开始出版的SOLAS 综合文本涵盖了74 年公约、88 年议定书以及各修正案。其中常常有诸如:“对于XXXX 年7 月1 日以前建造的船舶,应……” 这样的词句。在这里“建造”(constructed )的日期有特定含义。请问是指下列哪一个日期? A 船舶建造完成的日期 B 船舶开始建造的日期 C 船舶建造合同签署的日期 D 安放龙骨或处于类似建造阶段的日期 3 A 国某船东购进一艘100 米船长的二手杂货船,打算经彻底维修,改装成集装箱船之后从事于A 国港口之间的国内贸易。A 国是《国际载重线公约》的签署国。请问改装之后该船是否仍然应该符合《国际载重线公约》的要求? A 应该,因为A 国是《国际载重线公约》的签署国 B 应该,因为《国际载重线公约》适用于船长超过24 米的船舶 C 不必,只需遵守A 国对其国内航线船舶的要求。《国际载重线公约》首先适用于国际航线船舶 D 应该,集装箱船也应当符合《国际载重线公约》的规定 4 一家国外船东在中国某船厂建造一艘散货船,新船完成了码头系泊试验正准备出海试航。船上的救生设备已经按照额定船员人数2 5 人配置到位,并已经检验试验合格。各方参加试航的总人数近50 名,船厂为此配备了数量足够的临时救生设备。但是船东监造代表要求驻厂验船师对这些救生设备进行检验并出具证书以证明试航期间是安全的。而验船师拒绝这样做。请问,在这种情形下,下列哪一种说法是正确的? A 验船师不应该拒绝,因为船级社对该船的安全负有责任 B 试航时船尚未交付,船厂对船的安全负有责任,如果船厂认为安全就行了 C 交船之前船厂对船的安全负有责任,试航前船的状态必须符合船厂所在地海事主管当局的要求,并经过其批准 D 应该让船东代表进行检验,如果船东认为安全才可以出海试航 5 某船厂拟批量建造一批140 总吨的小型油船,向船级社申请审图和建造检验。在申请书中提出按照MARPOL 公约附则一进行审图和检验,审图人员认为MARPOL 附则一对其不提供注册验船师考试试题(A级B级和C级)以及培训视频(绝对-权威机构-

船舶修理的操作步骤和要求

& 1.目的 本须知规定了船舶修理的操作步骤和要求,旨在保证和提高船舶的修理质量,满足船级社、法定主管机关、“国内安全管理规则”(NSM)要求,使船舶始终处于良好的适航状态,确保救助待命及满足防污染管理规定要求。 2.适用范围 本须知适用于规划建设科技处,船队及所属船舶的修船管理。 3.职责 3. 1规划建设科技处 负责全局船舶修理年度计划的汇总,掌握修船动态,同时报部备案。另外,对船舶修理进行监督,提供必要的协调和技术支持。 3. 2船队 3.2.1船队船管科 根据本船队船舶使用情况和检验换证的要求,於每年十一月十五日前编制下一年年度船舶修理计划,报局规划建设科技处后下达给有关船舶,并于每年二月底前向规划建设科技处报上一年船舶修理计划的实际完成情况(附表一、二)。为确保待命船舶处于良好技术状态,在正常情况下,10年船龄以下的每艘船舶每年的总修理天数应不少于20天(逢特检年份相应增加15天);10年船龄以上的每艘船舶每年的总修理天数应不少于30天(逢特检年份相应增加20天)。 3.2.2负责对船舶修理单进行审核,择优选厂对船舶修理进行监督,并协调和解决在修理过程中所产生的问题,同时每月二十八日前将本月修船计划的完成情况及下月的修船计划报送规划建设科技处(附表三、四)。

3.3船舶 由船长负责组织各部门编制修理工程单、计划修船时应根据安排日期,提前两个月把修理单一式三份,上报船队船管科。编制修理单的主要人员原则上应参加修理工程。 4.实施 4.1修理单的编制 4.1.1船舶应根据年度修船计划,救助待命情况,船级社检验的项目,机器设 备的实际运转情况,及说明书规定的各种设备和部件检修要求等编制修理单(附表五)。 4.1.2船舶修理单分为甲板、轮机、救助机具、电气和坞修五个部分。 4.1.3轮机、电气、坞修(轮机部分)部分由轮机员和电机员分别提出,无电机员的船舶,电器设备由各轮机员分别负责。由大管轮编制汇总,轮机长审定。救助机具的修理单由机工长制定,并提交大管轮或轮机长审定。 4.1.4甲板、坞修(船体部分)部分由大副编制汇总。 4.1.5船舶修理单经船长签字后,一式三份上报船队船管科审批。 4.1.6航修,一般应利用航次在港停泊期间进行。 4.1.7船舶发生海损,机损事故,应根据船舶损坏情况和船检部门提出的修理范围和要求进行修理,事故修理应与其它修理项目分别开帐,以便索赔。 4.2承修方选择和修理前准备 4.2.1船队船管科应对船舶修理单认真审核,对预计修理费用在50万元以上的修理项目应邀请3家以上船厂进行报价,在保证修理质量,修船进度,节省修理

船舶通导设备的管理

船舶通导设备的管理 摘要本文对船舶通导设备的管理、使用、检查、维护方面提出技术要求,旨在确保通导设备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保证航行及施工安全。 关键词通导设备;检查;维护;注意事项 0引言 目前船舶使用的通信导航设备种类繁多,品牌、型号更是数不胜数,但在管理和使用上还是有章可循的。为了船舶安全航行,管理和使用好船舶通信导航设备是船舶航行安全的重要保证。近年来,在CCS和海事部门的船检中发现通导设备问题如:资料不全、设备与证书不符、电池过期、设备故障等,直接影响船舶的安全航行和施工。所以,加强设备操作人员对船舶通导设备的管理和维护,提高船舶通信设备管理水平,以确保船舶通信畅通,保证航行及施工安全势在必行,同时帮助使用人员提高业务能力。 1 船舶通信导航设备的分类 1)GMDSS通信设备搜救雷达应答器;奈伏泰斯接收机;卫星紧急无线电示位标;甚高频无线电设备;中/高频无线电设备;国际海事卫星船舶地球站; 2)通导设备航海雷达;自动雷达标绘仪;全球定位系统接收机及差分全球定位系统接收机、SSAS(船舶保安报警系统);磁罗经;陀螺罗经;测深仪;自动识别系统接收机;航行数据记录仪;船舶远程识别与跟踪系统(LRIT);等; 3)船舶保安报警系统;海事卫星电话、船舶卫星C、F站等。 2 通信设备的管理 2.1设备检查与维护 2.1.1对所有通导设备要进行检查 1)日常检查:甚高频(VHF)测试;中高频电台(MF/HFDSC)测试; 2)每周检查:甚高频(VHF-DSC)与江、海岸电台通话或相互通话:MF /HF DSC与岸台通信; 3)每月检查:紧急无线电示位标、雷达应答器、双向无线电话电池和释放器的有效期的检查; 4)每季检查:卫星c、F站,检查时要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步骤进行,并要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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