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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互联网使用管理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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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总则

1、

1、制定目的规范网络的使用且使之真正为大家的工作带来帮助,确保网站的有效性,并使之更完善。

1、2、适用范围凡本公司人员互联网之使用,悉依本办法执行。

1、3、权责单位(1)

管理部负责本办法制定、修改、废止之起草工作。(2)

总经理负责本办法制定、修改、废止之核准

2、互联网网使用管理规定

2、

1、名词解释互联网使用:指上网查询资料及收发E-mail。

2、2、人员规定每部门指定专门人员负责操作,人员名单报备管理部。

2、3、操作规定(1)

原则上指定专门一台上网专用电脑。(2)

由管理部专人庙宇密码负责管理,负责人应妥善保管密码,并不定期更换密码。(3)

上网前应先准备好相关资料如网址、E-mail及预计上网时间等至管理部登记“上网登记表”,经管理部人员查核后方可链接上网。(4)

上网时应提高效率,每次尽量控制在两小时以内;上网时间超过四小时,应向管理部主管核签。(5)

严禁用公司网络处理私事或泄露公司机密。如有违反,视情况按公司奖惩制度处理,情节严重者移送法办。(6)

不允许随便打开陌生的邮件或文件,以免病毒的侵入而给公司造成不必要的损失。(7)

负责人应每月将登记表与电信局对账单进行核对,如有不符之处应及时查明原因,并采取相关措施及时处理。(8) 上网时间固定为每日上午8:00~9:00、11:00~12:00,下午5:00~6:00,其他时间非紧急情况不予以办理。

2、4、注意事项(1)

上网查询资料如与公司文件资料整理录入有冲突时,以资料录入优先(收发紧急电子邮件除外)。(2)

能够通过报刊、杂志、书籍等渠道查得之资料,尽量不上网查询。

3、本公司网站管理规定(1)

技术维护由网络公司进行公司内部网站管理由管理部专人负责。(2)

负责人应每天查看一次网站,以确认它的正常运行及查看留言簿的反馈信息,并将内容依收发文管理规定书面联络相关人员。(3)

每年定期如每月一次,依公司业务需要,会同企划设计人员对网站进行更新,如及时发布最新业务动态,提供最新资讯等。

(4)

其他管理。

4、附件

【附件】

BB08-1 《上网登记表》

【附件】

BB08-1上网登记表部门:

姓名:编号网址/E-mail预计时间实际时间事由备注核准:签核:

公司软件规范化管理办法试行

公司软件规范化管理办法试行1 公司软件规范化管理制度 第一节目的................................................................................. - 2 - 第二节适用范围......................................................................... - 2 - 第三节作业办法......................................................................... - 2 - 第四节相关管理......................................................................... - 2 - 第一节目的 为有效使用及管理计算机软件资源,并确保公司计算机软件之合法使用避免人员因使用非法软件,致触犯著作权法、智能财产权,影响公司声誉或造成计算机病毒侵害,影响日常工作之进行,故制定本办法。 第二节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本公司软件使用之相关信息作业管理。 第三节作业办法 3.1 权责单位:人力资源中心 3.1.1人力资源中心负责各部门所使用之原始合法软件保管行政管理部负责安装。 3.1.2 为确保公司计算机软件的合法使用,各子集团及部门对该部门的每台计算机应指定保管人,共享计算机则由子集团及部门指定人员保管,保管人对计算机软、硬件具有使用、保管及

合法软件使用之责。 3.1.3 各部门应指派专人管理监督该部门软件使用及授权情形,并负责软件异动等事项。以确保该部门软件的合法使用,若发现使用的计算机存在来历不明的软件,则应移除或连络行政部协助移除。 3.2 软件增置之方式如下 ?购置 ?委托开发 ?授权使用 ?随硬设备附赠 ?赠与。 3.3 计算机软件的采购与接受赠予,取得资料如下 3.3.1采购与接受赠与的软件应有合法的版权授予,若授权书应取得版权所有人或赠予单位的可资证明版权来源的文件或签证。 3.3.2软件的采购应依据正常请购等手续,并于取得软件及授权证明后,统一交由人力资源部管理人员登录经造册查验无误后,只得依据该授权数量安装于公司计算机内使用。 3.4计算机软件安装及保管 3.4.1公司各类计算机软件,应以具著作版权者为限,并统

软件维护及使用管理办法

日常办公软件及特殊软件维护及使用管理办法 1、目的:为有效使用及管理计算机软件资源,并确保公司计算机软件的合法使用,避免人员因使用非法软件,影响公司声誉或造成计算机病毒侵害,影响日常工作正常进行,特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本公司软件使用的相关信息作业管理。 一、软件安装及使用 1.公司的各类计算机软件,应依据着作版权者为限,并统一由信息技术部负责安装保管,信息管理软件及其它专用软件,需填制《IT 资源申请单》(见附表info-03)进行申请,获准后方可安装。 2.严禁个人私自在公司计算机上安装未获授权、非授权公司使用或超过使用授权数量的软件,未经授权或同意,使用者不得擅自在计算机内安装任何软件或信息,经授权同意者始得于计算机内安装合法授权的软件或信息。 3.各部门软件分配使用后,保管人或使用人职务变动或离职时,应移交其保管或使用的软件,并办理交接。 4.禁止员工使用会干扰或破坏网络上其它使用者或节点的软件系统,此种干扰与破坏如散布计算机病毒、尝试侵入未经授权的计算机系统、或其它类似的情形者皆在禁止范围内。 5.网络上存取到的任何资源,若其拥有权属个人或非公司所有,除非已经正式开放或已获授权使用,否则禁止滥用或复制使用这些资源。

或私人拥有的计算机软件安装使用于公司,禁止员工使用非法软件6. 计算机上,也不得将公司合法软件私自拷贝、借于他人或私自将软件带回家中,如因此触犯着作权,则该员工应负刑事及民事全部责任,各部门应妥善保管正版软件,防止软件授权外泄或被非法使用。 二、软件的相关维护升级管理 7.为使软件在计算机中发挥应有的效用,并避免非法软件流入公司,信息技术部可定期或不定期稽查,如发现使用非法计算机软件者,除提报于公司外,并追究相应责任。 8.软件管理人员应依据软件本身需求定期备份数据,对于软件数据进行的更新操作必须存档相关数据文件和审批文件。 9.信息技术部对于购入的合法软件由专门人员分类保管。软件保管人对软件负保管之责,软件使用者如有使用不当,造成损毁或遗失,应负赔偿责任。 10.借用或归还软件,须直接联系软件管理人员,不可私自转借,并不得委任借还。借用软件若有遗失或不正常使用导致损坏,无法正常使用,借用人应负责赔偿。(正常使用的毁损不在此限,但须交回原借用的光盘或磁盘)。 11.软件使用人员如果需要增加或修改软件功能,应与信息技术部联系,由信息技术部负责与软件供应商沟通,对相应模块进行升级或更新。 12.软件管理人员应定期对软件运行的硬件环境进行检查,防止软

互联网域名管理办法

互联网域名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互联网域名服务,保护用户合法权益,保障互联网域名系统安全、可靠运行,推动中文域名和国家顶级域名发展和应用,促进中国互联网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等规定,参照国际上互联网域名管理准则,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互联网域名服务及其运行维护、监督管理等相关活动,应当遵守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互联网域名服务(以下简称域名服务),是指从事域名根服务器运行和管理、顶级域名运行和管理、域名注册、域名解析等活动。 第三条工业和信息化部对全国的域名服务实施监督管理,主要职责是: (一)制定互联网域名管理规章及政策; (二)制定中国互联网域名体系、域名资源发展规划; (三)管理境内的域名根服务器运行机构和域名注册管理机构; (四)负责域名体系的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 (五)依法保护用户个人信息和合法权益; (六)负责与域名有关的国际协调;

(七)管理境内的域名解析服务; (八)管理其他与域名服务相关的活动。 第四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域名服务实施监督管理,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域名管理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政策; (二)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域名注册服务机构; (三)协助工业和信息化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域名根服务器运行机构和域名注册管理机构进行管理; (四)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域名系统的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 (五)依法保护用户个人信息和合法权益; (六)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域名解析服务; (七)管理本行政区域内其他与域名服务相关的活动。 第五条中国互联网域名体系由工业和信息化部予以公告。根据域名发展的实际情况,工业和信息化部可以对中国互联网域名体系进行调整。 第六条“.CN”和“.中国”是中国的国家顶级域名。 中文域名是中国互联网域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鼓励和支持中文域名系统的技术研究和推广应用。 第七条提供域名服务,应当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符合相关技术规范和标准。

计算机信息系统软件使用管理规定

计算机信息系统软件使 用管理规定 内部编号:(YUUT-TBBY-MMUT-URRUY-UOOY-DBUYI-0128)

计算机信息系统软件使用管理制度 1 范围 1.1 本制度规定了东风电厂计算机信息系统正版软件购置、使用、存档管理办 法。 1.2 本制度适用我厂使用正版软件、合作开发软件、自行开发软件的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文件》国资厅[2009]47号 《贵州省版权局文件》黔版权[2009]2号 《东风发电厂经济责任制考核办法》 3 职责 3.1 厂信息化领导小组负责全厂计算机信息系统软件正版化的监督和指导。 3.2 信息通讯部负责计算机信息系统软件正版化的统计、申请、安装、使用检查、存档管理。 3.3 计划经营部负责计算机信息系统软件正版化的资金安排。 3.4 各部门第一负责任人应经常检查部门办公计算机软件使用情况。 3.5 全厂办公用计算机原则上只能安装正版操作系统和办公用文字处理软件,严禁安装使用非正版软件,如:AutoCAD、Phtoshop、ACDsee、WinRAR等。

3.6 办公计算机的管理人应保持管辖内计算机安装的软件均为正版,拒绝他人在管辖内计算机上任意安装软件,自行安装软件必须经信息通讯部同意。 3.7 全体员工应坚持使用正版软件,保持高度的软件版权意识。 4 管理活动的内容与方法 4.1 软件的购置管理 4.1.1 各部门所需系统软件、工具软件、通用软件的购置,由信息通讯部统一办理;软件由信息通讯部负责登记保管;常用软件发放至各部门兼职信息员使用并保管。 4.1.2 需要购置的专用软件,使用部门提交申请报告,由厂有关部门组织对软件的必要性和适用性进行考察、审定,同意后,由信息通讯部负责购置引进。软件及资料在信息通讯部办理登记手续后将软件的备份盘及资料交使用部门网络信息员保管。 4.1.3 华电集团公司、乌江公司推广使用的应用软件,由使用部门网络信息员保管。 4.2 软件的开发管理 4.2.1 各部门计划开发的应用软件,由部门填写计划,经部门领导同意后报信息通讯部,由信息通讯部纳入全厂计划并负责组织指导、监督、实施。 4.2.2 需要委托外单位开发或与外单位合作开发的软件,由信息通讯部鉴订技术开发合同,完工后由信息通讯部组织验收,并将验收报告备案,软件源程序及资料正本由信息通讯部保管,资料副本由使用部门保管使用。

企业软件管理办法

软件管理办法 1、目的:为有效使用及管理计算机软件资源,并确保公司计算机软件之合法使用避免人员因使用非法软件,致触犯著作权法、智能财产权,影响公司声誉或造成计算机病毒侵害,影响日常工作之进行,故订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本公司软件使用之相关信息作业管理。 3、名词定义:非法软件指未取得合法授权之软件。即非授权公司使用或超过使用 授权数量之软件。自由软件(Free Software)是指可以自由使用、下载、修改、散布的不需付费的软件。 4、作业办法 4.1权责单位: 4.1.1信息室负责间接部门所使用之原始合法软件保管及安装。 4.1.2为确保公司计算机软件之合法使用,各单位对该部门的每台计算机应指定保管人,共享计算机则由单位指定人员保管,保管人对计算机软、硬件具使用、保管及合法软件使用之责。 4.1.3各部门应指派专人管理监督该部门软件使用及授权情形,并负责软件预算编列及软件异动等事项。以确保该部门软件的合法使用,若发现使用之计算机存在来历不明之软件,则应移除或连络信息室协助移除。 4.2软件增置之方式如下: A.自行开发。 B.购置。 C.委托开发。 D授权使用。 E.随硬设备附赠。 F.赠与。 4.3计算机软件之采购与接受赠予,取得资料如下: 4.3.1采购与接受赠与之软件应有合法之版权授予,若授权书应取得版权所有人或赠予单位之可资证明版权来源之文件或签证。 4.3.2软件之采购应依据正常之请购等手续,并于取得软件及授权证明后,统一交由信息室管理人员登录「软件变动登录表」(附件二)经造册查验无误后,始得依据该授权数量安装于公司计算机内使用。 4.4计算机软件安装及保管: 4.4.1公司之各类计算机软件,应以具著作版权者为限,并统一由信息室负责安装

软件维护及使用管理规定

软件维护及使用管理规 定 IMB standardization office【IMB 5AB- IMBK 08- IMB 2C】

日常办公软件及特殊软件维护及使用管理办法 1、目的:为有效使用及管理计算机软件资源,并确保公司计算机软件的合法使用,避免人员因使用非法软件,影响公司声誉或造成计算机病毒侵害,影响日常工作正常进行,特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本公司软件使用的相关信息作业管理。 一、软件安装及使用 1.公司的各类计算机软件,应依据着作版权者为限,并统一由信息 技术部负责安装保管,信息管理软件及其它专用软件,需填制 《IT资源申请单》(见附表info-03)进行申请,获准后方可安 装。 2.严禁个人私自在公司计算机上安装未获授权、非授权公司使用或 超过使用授权数量的软件,未经授权或同意,使用者不得擅自在 计算机内安装任何软件或信息,经授权同意者始得于计算机内安 装合法授权的软件或信息。 3.各部门软件分配使用后,保管人或使用人职务变动或离职时,应 移交其保管或使用的软件,并办理交接。 4.禁止员工使用会干扰或破坏网络上其它使用者或节点的软件系 统,此种干扰与破坏如散布计算机病毒、尝试侵入未经授权的计 算机系统、或其它类似的情形者皆在禁止范围内。

5.网络上存取到的任何资源,若其拥有权属个人或非公司所有,除 非已经正式开放或已获授权使用,否则禁止滥用或复制使用这些 资源。 6.禁止员工使用非法软件,或私人拥有的计算机软件安装使用于公 司计算机上,也不得将公司合法软件私自拷贝、借于他人或私自 将软件带回家中,如因此触犯着作权,则该员工应负刑事及民事 全部责任,各部门应妥善保管正版软件,防止软件授权外泄或被 非法使用。 二、软件的相关维护升级管理 7.为使软件在计算机中发挥应有的效用,并避免非法软件流入公 司,信息技术部可定期或不定期稽查,如发现使用非法计算机软 件者,除提报于公司外,并追究相应责任。 8.软件管理人员应依据软件本身需求定期备份数据,对于软件数据 进行的更新操作必须存档相关数据文件和审批文件。 9.信息技术部对于购入的合法软件由专门人员分类保管。软件保管 人对软件负保管之责,软件使用者如有使用不当,造成损毁或遗 失,应负赔偿责任。 10.借用或归还软件,须直接联系软件管理人员,不可私自转借, 并不得委任借还。借用软件若有遗失或不正常使用导致损坏,无 法正常使用,借用人应负责赔偿。(正常使用的毁损不在此限, 但须交回原借用的光盘或磁盘)。

清华大学校园计算机信息网络域名管理办法

清华大学校园计算机信息网络 域名管理办法 1998年8月 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规范清华大学校园计算机信息网络的域名使用和管理,保障清华大学校园计算机信息网络的正常运行和健康发展,更好地为清华大学校园计算机信息网络的广大用户服务,维护有关各方的正当权益,根据《清华大学校园计算机信息网络管理办法》和《清华大学校园计算机信息网络网络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特制定本办法。 第2条所有清华大学校园计算机信息网络域名的申请单位和个人、使用单位和个人以及所有其它相关人员和清华大学所属各相关单位,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3条清华大学校园计算机信息网络顶级域的域名为。 第二章域名管理 第4条清华大学校园计算机信息网络的域名实行分级管理制。 顶级域由清华大学信息网络工程研究中心(以下简称网络中心)会同清华大学校长办公室(以下简称校办)共同管理。 各个二级及二级以下子域由其申请单位负责管理。 第5条二级及二级以下各级域名的具体规划、设置、申请、使用、注销、服务、管理等有关的管理办法及规章制度由各域名服务单位根据具体情况参照本办法自行制定,但其内容不得违反本办法的有关条款。 第6条上级域的管理单位有权对其各下级子域的运行和管理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对其中所存在的问题,有权责令相应的管理单位予以改正。 第7条上级域的管理单位如认为必要,可直接对其下级子域进行管理。此时,被管理的下级子域的申请单位不对此管理的结果负责。 第8条各单位可委托其它单位代为管理其所申请的子域。

本条第1款中的受托单位对委托单位负责,委托单位对受托单位的相关管理结果负责。 第9条各单位若委托其它单位代管本单位所申请的域名或域名服务器,或借用其它单位的主机做为本单位的域名服务器,应予先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与义务,并签订书面协议。 第三章申请及注册 第10条满足下列所有条件的单位,可以在清华大学校园计算机信息网络顶级域(以下简称顶级域)下为本单位申请清华大学校园计算机信息网络二级域(以下简称二级域)域名: 1. 清华大学直属单位,包括: 1)校机关各处和校直属各部、室、中心及各党派、人民团体的校级机关 2)校直属各学院、系和各馆、社 3)清华大学所属的各国家级、部级和校直属各院、中心、所、部、室 4)各附属单位、校属各集团、工厂、公司、企业 5)其它以清华大学名义进行对外联系的正式机构 2. 至少有1台固定的、每日连续24小时通过网络提供域名解析服务的域名服务器 3. 域名服务器必须使用由有关管理员正式为其分配的固定的网络地址连网 4. 此域中至少包含1台计算机每日连续24小时通过网络对外提供除域名以外的其它公共信息服务 5. 有固定的且具有相应能力的在职职工担任所申请的域名服务的管理员 6. 有相应的技术人员负责所申请域及其域名服务器的管理和维护工作 7. 有关于域名服务器及域名申请和注册的管理制度 第11条申请二级域域名的单位,必须填写《清华大学校园计算机信息网络域名服务申请表》(以下简称《域名服务申请表》)。此表从如下网址处下载: 第12条域名拼写中的大、小写字母等价。二级域域名的拼写方案最终由清华大学校长办公室(以下简称校办)按统一规范确定。 第13条《域名服务申请表》填写完毕后,须将有关域名服务的管理办法及规章制度作为附件,由申请单位一并送交清华大学信息网络工程研究中心(以下简称网络中心)进行初审。初审一般在两个工作日内完成。 第14条通过初审的《域名服务申请表》由申请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送交校办信息组审批。 第15条《域名服务申请表》在获校办批准并确定域名拼写、加盖公章后,由申请单位取回并按照所批准的域名对所申请域的域名服务器及其它相关的不间断服务的服务器进行配置。 第16条除非另有约定,在域名服务器配置中严禁经过校内或国内其它服务器转收本域E-Mail。 本条第1款中的“另有约定”是指上述转收行为已由所述服务器的所有者和管理者同意并签有书面协议,此书面协议须作为《域名服务申请表》的附件报网络中心备案。 第17条所有域名服务器必须以dns做为其主机名或将dns作为其主机别名之一。

办公软件管理制度

批 准 复 核审 核捷奥比电动车有限公司 Geoby Electricmotorcar Co., Ltd. 王曙光 徐健 徐健 编码: (受控印章)办公用软件管理制度 Q/BRK·IS·013·A 1.目 的 1.1确认公司内办公软件的安装、应用被有效控制1.2确认公司内所有办公用软件均已被电脑部授权 2.范 围 2.1公司内所有部门办公用软件2.2 所有电脑使用人员 3. 职 责3.1 CEO 3.1.1 负责对本制度的批准。 3.2 IS 总监 3.2.1 负责对本制度的复核。 3.2.2 负责本制度的总体实施。 3.3 IS 系统支持部 3.3.1 负责起草《办公用软件管理制度》,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3.4 使用电脑的公司各部门、各事业部3. 4.2 严格按照本制度的相关规定执行。 4. 定 义4.1 办公应用软件: A 、操作系统软件 B 、Office 软件(如:Microsoft Office 、Microsoct Project 、Microsoft Visio 等) C 、数据库软件( MSSQL, SQL Server 、Oracle 等) D 、应用软件:图片处理软件、病毒防护软件、压缩解压软件、工程制图软件、文件阅读软件、翻译软件。 、管路敷设技术通过管线不仅可以解决吊顶层配置不规范高中资料试卷问题,而且可保障各类管路习题到位。在管路敷设过程中,要加强看护关于管路高中资料试卷连接管口处理高中资料试卷弯扁度固定盒位置保护层防腐跨接地线弯曲半径标等,要求技术交底。管线敷设技术中包含线槽、管架等多项方式,为解决高中语文电气课件中管壁薄、接口不严等问题,合理利用管线敷设技术。线缆敷设原则:在分线盒处,当不同电压回路交叉时,应采用金属隔板进行隔开处理;同一线槽内强电回路须同时切断习题电源,线缆敷设完毕,要进行检查和检测处理。、电气课件中调试对全部高中资料试卷电气设备,在安装过程中以及安装结束后进行 高中资料试卷调整试验;通电检查所有设备高中资料试卷相互作用与相互关系,根据生产工艺高中资料试卷要求,对电气设备进行空载与带负荷下高中资料试卷调控试验;对设备进行调整使其在正常工况下与过度工作下都可以正常工作;对于继电保护进行整核对定值,审核与校对图纸,编写复杂设备与装置高中资料试卷调试方案,编写重要设备高中资料试卷试验方案以及系统启动方案;对整套启动过程中高中资料试卷电气设备进行调试工作并且进行过关运行高中资料试卷技术指导。对于调试过程中高中资料试卷技术问题,作为调试人员,需要在事前掌握图纸资料、设备制造厂家出具高中资料试卷试验报告与相关技术资料,并且了解现场设备高中资料试卷布置情况与有关高中资料试卷电气系统接线等情况 ,然后根据规范与规程规定,制定设备调试高中资料试卷方案。 、电气设备调试高中资料试卷技术电力保护装置调试技术,电力保护高中资料试卷配置技术是指机组在进行继电保护高中资料试卷总体配置时,需要在最大限度内来确保机组高中资料试卷安全,并且尽可能地缩小故障高中资料试卷破坏范围,或者对某些异常高中资料试卷工况进行自动处理,尤其要避免错误高中资料试卷保护装置动作,并且拒绝动作,来避免不必要高中资料试卷突然停机。因此,电力高中资料试卷保护装置调试技术,要求电力保护装置做到准确灵活。对于差动保护装置高中资料试卷调试技术是指发电机一变压器组在发生内部故障时,需要进行外部电源高中资料试卷切除从而采用高中资料试卷主要保护装置。

软件使用管理规定

天保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软件使用管理规定 第一条概述 (一)目的 为加强集团公司计算机软件的使用管理,定义在集团公司内使用具有版权和知识产权的计算机软件的安全要求,保护软件和信息的完整性,预防病毒与各种恶意软件的入侵,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二)范围 本管理规定适用于ISMS体系实施范围内的全体员工和相关人员,包括外来人员。 (三)术语 术语定义 计算机软件包括操作系统,办公软件,业务相关的信息系统、工具软件,开发及数据库软件等。 第二条职责 (一)设备使用者 所有天保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员工或在集团公司办公环境下工作的外来人员在日常工作过程中,涉及到计算机软件的使用时,必须遵守本规定。

(二)IT信息中心 本管理规定实施的过程中,信息中心负责对本管理规定落实情况的检查和考核。 第三条软件使用管理规定 (一)软件使用管理 (二)所有员工不得安装公司《标准软件清单》之外的软件,禁止使用未经授权的软件。 (三)在使用带有版权和许可证的开放源码软件,使用前应由信息中心进行审查,通过后即可在公司内部按照许可证声明使用。 (四)系统监控和管理工具、安全扫描工具及网络管理工具必须在信息中心授权后方能使用。这些软件均应保存在仅允许相关人员访问的电脑中,以防止非授权使用。 (五)禁止对计算机软件进行非授权的复制、分发、使用及反编译。 (六)禁止停止或卸载任何由信息中心安装的防病毒、系统监控等软件。 (七)禁止猜测未授权的应用系统登陆密码,以及使用未经授权的功能。 (八)禁止使用软件未经授权的功能。“授权”,意味着明确允许用户执行的功能和操作。未经明确授权前,用户不应拥有使用任何功能的授权。 (九)禁止将公司所有的计算机软件复制或安装至非公司的私人电脑上。 (十)如果不在工作职责范围内,禁止使用以下软件: 安全评估工具,例如端口扫描、嗅探器等;网络管理工具,例如网络监听工具、路由命令、IP地址管理软件等;管理员工具,例如用户管理、IIS、安全策略工具等。 防恶意软件管理,信息中心指定专人负责计算机恶意软件防范工作,负责 防恶意软件的升级,维护,恶意软件信息获取与提前防护,以及对恶意软

中国互联网络域名注册暂行管理办法

第十二条申请人有选择上一级域名的权利。在“类别域名”下申请域名的单位,应当根据其单位的性质在相应的二级域名下申请注册域名。 第十三条申请域名注册的,必须向上一级域名管理单位提出申请。 第十四条申请域名注册的,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一)申请注册的域名符合本办法的各项规定; (二)其主域名服务器在中国境内运行,并对其域名提供连续服务; (三)指定该域名的管理联系人和技术联系人各一名,分别负责该级域名服务器的管理和运行工作。 第十五条申请域名注册的,应当提交下列文件、证件: (一)域名注册申请表; (二)本单位介绍信; (三)承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本单位依法登记文件的复印件。 第十六条域名注册申请表至少应当包含以下内容:单位名称(包括中文名称、英文和汉语拼音全称及缩写),单位所在地点,单位负责人,域名管理联系人和技术联系人,承办人,通信地址,联系电话,电子邮件地址,主、辅域名服务器的机器名和所在地点,网络地址,机型和操作系统,拟申请的注册域名、理由和用途,以及其它事项。 第十七条申请人的名称要与印章、有关证明文件一致。 第十八条可以用电子邮件、传真、邮寄等方式提出注册申请,随后在30日内以其它方式提交第十五条中列出的全部文件,其申请时间以收到第一次注册申请的日期为准。如在30日内未收到第十五条中列出的全部文件,则该次申请自动失效。 第十九条申请人的责任 (一)申请人必须遵守我国对互联网络的有关法规; (二)申请人对自己选择的域名负责; (三)申请人应当保证其申请文件内容的真实性,并且在申请人了解的范围内,保证其选定的域名的注册不侵害任何第三方的利益;申请人应当保证此域名的注册不是为了任何非法目的; (四)在申请被批准以后,申请人就成为该注册域名的管理单位,必须遵照本办法对该域名进行

(完整版)计算机软件管理办法

欢迎共阅 计算机软件管理办法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本公司管理类计算机软件购置、开发、上线、使用、保管、报废、报失各环节的工作内容、要求和工作程序。 本标准适用于本公司。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 GB/ 3 3.1 软件 3.2 3.3 3.4 3.5 指信息系统进入正常的稳定运行并提供给用户实际使用。 3.6 应用系统的下线 指系统从此退役或报废,不再提供任何应用服务。 4职责 4.1技术总监 4.1.1负责业务系统上线及下线运行的批准。 4.1.2负责购置软件的审定。 4.2 信息中心 4.2.1 信息中心为公司管理类软件管理的归口部门。负责购置(研制)软件的审核论证、招标购置工作;参与研究、落实软件设计及开发优化方案。 4.2.1.1建立、健全公司管理类信息系统应用的相应管理规章、制度等,并负责贯彻实施。

4.2.1.2负责公司级管理类应用软件的统一规划和管理工作。 4.2.1.3负责组织对业务部门提出的软件需求进行技术论证。 4.2.1.4负责管理类软件外委开发的项目管理。 4.2.1.5 负责系统软件的保管并建立软件资产台帐(见附录C)。 4.2.1.6协助应用系统使用部门开展系统使用的培训工作。 4.3 软件使用部门职责 4.3.1负责本部门的工具软件和随机软件的保管,并建立软件资产台账,保证软件稳妥、完整。 4.3.2负责提出部门的应用需求,协助信息中心做好应用系统的开发工作。 4.3.3负责提出部门所需软件的购置申请((见附录B)。 4.4物资采购部职责 负责申购软件的合同签订、货款支付、违约处理、供应协调及到货验收等工作。 5管理内容与要求 5.1 软件购置 5.1.1 系统软件和公司级应用软件由信息中心负责编制购置申请,物资采购部负责购置。 5.1.2 部门级应用软件,由使用部门填写《软件购置申请表》,经使用部门、信息中心、计划与发展部、财务部审核后,报技术总监审定,公司分管副总经理批准后由物资采购部负责购置。 5.1.3 部门申购的软件应要求供应方提供完整的技术资料以及人员培训,软件升级承诺等完备售后服务。 5.1.4 物资采购部负责召集并会同使用部门、信息中心、计划与发展部、综合管理部档案室或由公司聘请专家组成小组进行到货验收。验收的主要内容应包括: a) 外观检查,包装完整,外观无损坏; b) 核对合同清单,检查、清点所有光盘等软件载体、附件的数量,检查是否损坏丢失、受潮或与 合同清单不符之处; c) 清点所有资料软件介质,质保书、说明书及资料等; d) 功能测试及供货公司商对使用人员培训服务的记录等; e) 验收合格后由验收小组出具验收证明。只有通过验收方可办理入库报帐手续。验收过程中,如 发现属供方公司商的责任问题,由验收小组负责通知物资采购部,由物资采购部负责与供应商交涉。 5.1.5 各部门购置的软件应填写《软件登记卡》一式两份,并按卡片要求逐栏认真填写清楚。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后报信息中心备案,信息中心应在收到的登记卡上盖“软件已登记”专用章。软件登记卡一份由信息中心存档,一份由使用部门软件保管员保管。 5.2 应用系统的开发 5.2.1 应用系统的开发方式分为自行开发、协作开发、委托开发三类。 5.2.2 应用系统软件在开发前应正式立项。对于应用价值高、通用性强的软件开发项目,可申请科技项目立项,成立由技术人员、业务人员和管理人员共同组成的项目小组,并建立软件质量保证体系。 5.2.3 公司级应用系统项目的执行按上级主管部门相关管理规定执行。 5.3 应用系统的上线 5.3.1 系统上线的必备条件 5.3.1.1 系统建设开发单位按照系统需求说明书、系统目标任务书或合同中的规定已完成系统的开发和实施,系统已相对运行稳定。 5.3.1.2系统建设开发部门对系统已进行严格的自测试,测试包括系统的功能实现、安全性、性能、可用性、兼容性、集成性等方面,并形成测试报告。测试结果必须证明系统具备上线的条件,并获得系统建设开发单位、业务主管部门、信息中心的认可。 5.3.1.3系统已完成各方面各个层次重点用户的培训工作,包括系统的最终用户和运行维护部门

软件使用管理规定

软件使用管理规定 Document serial number【UU89WT-UU98YT-UU8CB-UUUT-UUT108】

天保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软件使用管理规定 第一条概述 (一)目的 为加强集团公司计算机软件的使用管理,定义在集团公司内使用具有版权和知识产权的计算机软件的安全要求,保护软件和信息的完整性,预防病毒与各种恶意软件的入侵,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二)范围 本管理规定适用于ISMS体系实施范围内的全体员工和相关人员,包括外来人员。 (三)术语 (一)设备使用者 所有天保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员工或在集团公司办公环境下工作的外来人员在日常工作过程中,涉及到计算机软件的使用时,必须遵守本规定。 (二)IT信息中心 本管理规定实施的过程中,信息中心负责对本管理规定落实情况的检查和考核。 第三条软件使用管理规定 (一)软件使用管理

(二)所有员工不得安装公司《标准软件清单》之外的软件,禁止使用未经授权的软件。 (三)在使用带有版权和许可证的开放源码软件,使用前应由信息中心进行审查,通过后即可在公司内部按照许可证声明使用。 (四)系统监控和管理工具、安全扫描工具及网络管理工具必须在信息中心授权后方能使用。这些软件均应保存在仅允许相关人员访问的电脑中,以防止非授权使用。 (五)禁止对计算机软件进行非授权的复制、分发、使用及反编译。 (六)禁止停止或卸载任何由信息中心安装的防病毒、系统监控等软件。 (七)禁止猜测未授权的应用系统登陆密码,以及使用未经授权的功能。 (八)禁止使用软件未经授权的功能。“授权”,意味着明确允许用户执行的功能和操作。未经明确授权前,用户不应拥有使用任何功能的授权。 (九)禁止将公司所有的计算机软件复制或安装至非公司的私人电脑上。 (十)如果不在工作职责范围内,禁止使用以下软件: 安全评估工具,例如端口扫描、嗅探器等;网络管理工具,例如网络监听工具、路由命令、IP地址管理软件等;管理员工具,例如用户管理、IIS、安全策略工具等。 防恶意软件管理,信息中心指定专人负责计算机恶意软件防范工作,负责防恶意软件的升级,维护,恶意软件信息获取与提前防护,以及对恶意软件事件的处理;该负责人应确保通过合格来源(例如,着名杂志、可信 Internet 站点或反恶意软件的供货商)识别恶意软件,并及时公布恶意软件的应对措施。

软件维护及使用管理规定

软件维护及使用管理规 定 文稿归稿存档编号:[KKUY-KKIO69-OTM243-OLUI129-G00I-FDQS58-

日常办公软件及特殊软件维护及使用管理办法 1、目的:为有效使用及管理计算机软件资源,并确保公司计算机软件的合法使用,避免人员因使用非法软件,影响公司声誉或造成计算机病毒侵害,影响日常工作正常进行,特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本公司软件使用的相关信息作业管理。 一、软件安装及使用 1.公司的各类计算机软件,应依据着作版权者为限,并统一由信息技术部负责安装 保管,信息管理软件及其它专用软件,需填制《IT资源申请单》(见附表info- 03)进行申请,获准后方可安装。 2.严禁个人私自在公司计算机上安装未获授权、非授权公司使用或超过使用授权数 量的软件,未经授权或同意,使用者不得擅自在计算机内安装任何软件或信息, 经授权同意者始得于计算机内安装合法授权的软件或信息。 3.各部门软件分配使用后,保管人或使用人职务变动或离职时,应移交其保管或使 用的软件,并办理交接。 4.禁止员工使用会干扰或破坏网络上其它使用者或节点的软件系统,此种干扰与破 坏如散布计算机病毒、尝试侵入未经授权的计算机系统、或其它类似的情形者皆 在禁止范围内。 5.网络上存取到的任何资源,若其拥有权属个人或非公司所有,除非已经正式开放 或已获授权使用,否则禁止滥用或复制使用这些资源。 6.禁止员工使用非法软件,或私人拥有的计算机软件安装使用于公司计算机上,也 不得将公司合法软件私自拷贝、借于他人或私自将软件带回家中,如因此触犯着 作权,则该员工应负刑事及民事全部责任,各部门应妥善保管正版软件,防止软 件授权外泄或被非法使用。 二、软件的相关维护升级管理

《中国互联网络域名管理办法》的规定

有时候,我们会遇到域名注册出现相同的状况,互联网域名在注册或使用时有可能会引起一定的争议,怎样解决这些争议,对此有一个《中国互联网络域名管理办法》的规定。 域名争议解决办法 第一条为了解决互联网络域名争议,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互联网络域名管理办法》的规定,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因互联网络域名的注册或者使用而引发的争议。所争议域名应当限于由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负责管理的CN域名和中文域名。但是,所争议域名注册期限满两年的,域名争议解决机构不予受理。 第三条域名争议由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认可的争议解决机构受理解决。 争议解决机构应当根据本办法和《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域名争议解决办法程序规则》,制订相应的补充规则。 第四条争议解决机构实行专家组负责争议解决的制度。专家组由一名或三名掌握互联网络及相关法律知识,具备较高职业道德,能够独立并中立地对域名争议作出裁决的专家组成。域名争议解决机构通过在线方式公布可供投诉人和被投诉人选择的专家名册。 第五条任何机构或个人认为他人已注册的域名与该机构或个人的合法权益发生冲突的,均可以向争议解决机构提出投诉。 争议解决机构受理投诉后,应当按照程序规则的规定组成专家组,并由专家组根据本办法及程序规则,遵循“独立、中立、便捷”的原则,在专家组成立之日起14日内对争议做出裁决。 第六条域名争议解决程序使用的语言为中文,但投诉人和被投诉人另有约定,或者专家组决定采用其他语言的除外。

第七条投诉人和被投诉人应当对各自的主张承担举证责任。 第八条符合下列条件的,投诉应当得到支持: (一)被投诉的域名与投诉人享有民事权益的名称或者标志相同,或者具有足以导致混淆的近似性; (二)被投诉的域名持有人对域名或者其主要部分不享有合法权益; (三)被投诉的域名持有人对域名的注册或者使用具有恶意。 第九条被投诉的域名持有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行为构成恶意注册或者使用域名:(一)注册或受让域名的目的是为了向作为民事权益所有人的投诉人或其竞争对手出售、出租或者以其他方式转让该域名,以获取不正当利益; (二)多次将他人享有合法权益的名称或者标志注册为自己的域名,以阻止他人以域名的形式在互联网上使用其享有合法权益的名称或者标志; (三)注册或者受让域名是为了损害投诉人的声誉,破坏投诉人正常的业务活动,或者混淆与投诉人之间的区别,误导公众; (四)其他恶意的情形。 第十条被投诉人在接到争议解决机构送达的投诉书之前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表明其对该域名享有合法权益: (一)被投诉人在提供商品或服务的过程中已善意地使用该域名或与该域名相对应的名称; (二)被投诉人虽未获得商品商标或有关服务商标,但所持有的域名已经获得一定的知名度; (三)被投诉人合理地使用或非商业性地合法使用该域名,不存在为获取商业利益而误导消费者的意图。

钉钉软件日常管理办法

关于公司员工启用“钉钉”软件的管理规定为了便于各部门之间工作的沟通和公司主要员工的日常(外出)考勤管理,经公司领导研究决定,公司全体员工从2017年8月1日起正式使用通讯办公软件“钉钉”,为方便规范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一、“钉钉”软件使用原则 1、公司全体员工需申请“钉钉”账号,申请成功后此账号将做工作使用。 2、钉钉”非即时性沟通工具,重要紧急的工作沟通,仍需使用电话沟通。 3、公司所有员工日常请假、外出、出差等尽量采用“钉钉”软件的审批功能,执行无纸化的工作流程。 4、着重采用“钉钉”软件管理平台的“考勤打卡”、“审批”、“日志”的功能,目的为了公司领导及时了解员工上班的工作状态,特别是加强对在外出差人员的工作管理,同时简化内部日常工作的管理流程。 二、“钉钉”软件考勤打卡要求 1、公司所有员工在正常上班时间内没有请假、外出、出差的,要求一天打卡两次,早上9:00之前打上班卡,下午17:30之后打下班卡。考勤打卡分两项规则,所有员工打卡时只要满足其中一项即可正常打卡,不满足打卡时异常打卡,两项规则如下: 1)根据办公地点考勤:公司全员应在上班时间(9:00)前,“定位签到”,签到时所在的位置为工作地点位置,提示“已进入太阳谷庄园”考勤范围即可签到; 2)?根据Wi-Fi考勤:公司全员应在上班时间(9:00)前,“连接上公司taiyanggu001无线”,打卡时提示“已进入Wi-Fi考勤:”考勤范围即可签到;

2、注意:请允许钉钉推送后台消息通知,不要退出钉钉后台,保持网络信号的畅通。考勤打卡消息提醒:规定上班时间30分钟前会推送上班打卡消息提醒规定下班时间5分钟后会推送下班打卡消息提醒未打开新消息通知的设置如下:进入钉钉界面,选择右下角“我的”→“设置”→“新消息通知”→“接收新消息通知(开启)”→“通知显示消息详情(开启)”。 三、“钉钉”软件审批要求 1.?所有员工发起请假、外出、出差等审批时需进行逐级审批,逐级审批时,按照设置好的先后顺序进行逐级审批,同意、拒绝审批均可以填写理由,会同步展示在审批页面。对方未审批,可以用DING进行催促。 2.?所有员工日常考勤打卡、请假、外出、出差等数据需要更改时间的人员应提前告知办公室相关人员,修改审批信息,以免影响考勤。 四、“钉钉”软件日志要求 所有员工发送日报时需先发送至部门经理,随后分享至钉钉金恒阳全员群及微信群中。发送日报流程: 1)新建日志→填写日报内容→日志接收人(日志接收人选择部门经理)2)在所有日志中找到“我发出的”,打开已发送的日报,点击右上角的“更多”→“分享”→选择“太阳谷庄园)群中”。?注意:日志要在钉钉和金恒阳微信群中同时发送。 五、“钉钉”使用注意事项 1、钉钉”昵称务必使用本人真实姓名; 2、所有员工务必保持网络信号的畅通,保持钉钉后台运行,保障“钉钉”通讯办公软件的正常使用。

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管理办法

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行为,建立长效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软件包括计算机操作系统软件、办公软件和杀毒软件三类通用软件。 第三条各级政府机关的计算机办公设备及系统必须使用正版软件,禁止使用未经授权和未经软件产业主管部门登记备案的软件。 各级政府机关工作人员不得随意在计算机办公设备及系统中安装或卸载软件。 第四条国务院各部门、地方各级政府及其部门对本部门和本地区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负总责,其主要负责人是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信息化工作的部门及其负责人具体负责本地区、本单位使用正版软件的推进工作。 第五条各级政府机关要按照勤俭节约、确保政府信息安全的原则,充分考虑实际工作需要和软件性价比,科学合理制定软件采购年度计划。 各级财政部门应当将政府机关软件采购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 第六条各级政府机关采购软件应当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严格遵守国家软件产品管理制度,采购软件产业主管部门登记备案的软件产品。 各级政府机关应当规范政府采购软件行为,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准确核实拟采购软件的知识产权状况,防止侵权盗版软件产品进入政府采购渠道。 各级政府机关应当明确需采购软件的兼容性、授权方式、信息安全、使用年限、技术支持与软件升级等售后服务要求,对需要购置的纳入政府集中采购目录

的软件,依法实行政府采购。 政府集中采购机构负责组织实施政府机关软件集中采购,采取协议供货等采购形式,定期公布软件价格、供应商目录等。 各级政府机关购置计算机办公设备时,应当采购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的计算机产品,对需要购置的办公软件和杀毒软件一并作出购置计划。 第七条各级政府机关通过各种方式形成的软件资产均属于国有资产,应当按照《固定资产分类与代码》(GB/T 14885-2010)等有关国家标准和规定纳入部门资产管理体系,软件配置、使用、处置等应当严格执行国有资产管理相关制度,防止因机构调整、系统或软件版本升级、系统或设备更新和损毁等造成软件资产流失或非正常贬值。 各级政府机关应当根据不同软件资产的特点,坚持制度手段、技术手段并重,有针对性地实施软件资产日常管理和维护。 各级政府机关应当完善有关标准和管理工作程序,实现软件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政府采购、财务管理、信息技术管理相结合。 第八条推进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部际联席会议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国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国务院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并保障必要的工作条件。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本地区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并保障必要的工作条件。 第九条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会同推进使用正版软件工作机制各成员单位 负责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情况日常监管、督促检查及培训工作。 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负责软件产品质量管理工作,督促软件生产商和供应商提高软件产品质量、做好售后服务;会同著作权行政管理等部门做好新出厂计算机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的管理工作。 财政部门负责软件采购资金保障和使用的监督检查,指导软件集中采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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