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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办理流程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办理流程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办理流程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办理流程

一、公开招聘计划审核批准

申报材料:1、经市编委办审批核准的市级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编制和处(科)级领导职数使用申请表;2、招聘单位填报经主管部门盖章同意的《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申请表》(一式三份);

审核内容:招聘岗位是否空缺;

批准事项:按照规定审核后分别报送处领导和局分管领导批准;经领导批准后在《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申请表》盖章并存档(申报材料各留存一份)。

二、公开招聘公告审核批准

申报材料: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并盖章的公开招聘公告函(附电子版)

审核内容:1、是否按照公告函模板撰写;2、是否有歧视性设置(即不合理的限制性条件);3、公开招聘的各项程序、内容是否符合《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甬政发〔2007〕109号)和《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意见》(甬人社发〔2012〕180号)规定;

批准事项:按照规定审核后分别报送处领导和局分管领导批准;经领导批准后在宁波人事编制网上发布公告,反馈招聘单位同时在其主管部门网站上发布公告。

三、公开招聘拟聘用人员公示审核批准

申报材料: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并盖章的公开招聘拟聘用人员公示函(附电子版)

审核内容:1、是否按照公示函模板撰写;2、公示拟聘用人员是否符合招聘公告中的设置条件;3、公开招聘过程是否符合政策文件规定以及是否有考生投拆等;

批准事项:按照规定审核后分别报送处领导和局分管领导批准,经领导批准后以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名义在宁波人事编制网上公示,反馈招聘单位同时在其主管部门网站上公示。

四、录用手续办理

申报材料:1、以主管部门名义起草的拟聘用人员公示情况说明;2、《宁波市事业单位新增人员登记审核表》(一式四份)(首次进入事业单位人员必须填写,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必须盖章);

3、《人员调动(流动)登记表》(一式三份)(除录用应届毕业生外,其他人员必须填写,调出单位、调出主管部门和调入单位、调入主管部门必须盖章;原是失业人员调出单位一栏不用盖章,原是失业人员或原是民营企业的录用人员调出主管部门一栏可盖本人或原民营企业人事代理的档案管理部门的章);

4、《调入市区人员核准表》(一式三份)(迁户人员必须填写,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必须盖章;一般情况下要求非中心城区〈宁波六区〉外户籍的录用人员须迁户至单位集体户口或中心城区投亲靠友,但农业家庭户的录用人员必须迁户,非中心城区〈宁波六区〉外城镇户籍的录用人员不愿意迁户的可签订承诺书后不迁户);

5、录用人

员档案。

审核内容:1、审核档案(主要审核招聘条件与档案是否一致以及录用人员是否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档案审核后返还);2、审核上述材料是否按规定填写并加盖公章;3、《人员调动(流动)登记表》的调出单位主管部门一栏中必须盖有县团级以上的政府行政部门或事业单位或人事代理机构的章(原是事业单位或国营企业的由原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盖章;原是民营企业且档案人事代理的由人事代理机构盖章;原是民营企业且档案企业自管的,让其本人持密封完好的档案到企业或户籍所在地的人事代理机构〈即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挂靠并盖章)批准事项:1、《宁波市事业单位新增人员登记审核表》、《人员调动(流动)登记表》、《调入市区人员核准表》盖章并存档(申报材料各留存一份);录用人员属应届毕业生的,在办理完录用手续后还需凭盖章后的《宁波市事业单位新增人员登记审核表》和《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到宁波人力资源大厦市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办理大中专毕业生鉴证手续;2、开具调动通知;3、持调动回函的为其开具人员调动(流动)介绍信(开到主管部门的须先到主管部门的人事责任处室报到);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2014年1月24日修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是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的具体规范。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的实施,适用本细则。 第三条实施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应当依照法定的权限、范围、条件和程序,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方便事业单位的原则。 第四条本细则所称事业单位,是指国家为了社会公益目的,由国家机关举办或者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教育、科研、文化、卫生、体育、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社会福利、救助减灾、统计调查、技术推广与实验、公用设施管理、物资仓储、监测、勘探与勘察、测绘、检验检测与鉴定、法律服务、资源管理事务、质量技术监督事务、经济监督事务、知识产权事务、公证与认证、信息与咨询、人才交流、就业服务、机关后勤服务等活动的社会服务组织。 第五条事业单位设立、变更、注销,应当依照条例和本细则向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以下简称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登记或者备案(以下统称登记)。登记管理机关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登记申请应当核准登记。 第六条登记管理机关向核准设立登记的事业单位颁发《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是事业单位法人资格的唯一合法凭证。未取得《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单位,不得以事业单位法人名义开展活动。 第七条登记管理机关依法保护核准登记的事业单位有关登记事项的合法权益。 第八条登记管理机关应当依照条例和本细则,实施对事业单位的监督管理。事业单位应当接受并配合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管理。 第二章登记管理机关与登记管辖 第九条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所属的登记管理机关负责实施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 下级登记管理机关在上级登记管理机关的指导下实施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 第十条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所属的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主管全国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一)拟定有关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的方针、政策和规定; (二)依法保护核准登记的事业单位有关登记事项的合法权益; (三)监督条例和本细则的执行,依法处理违反条例和本细则的行为; (四)指导和监督检查地方登记管理机关的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 (五)负责本级登记管辖范围内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 (六)主管全国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的电子化工作; (七)提供有关社会服务。 第十一条省、自治区、直辖市登记管理机关应当履行下列登记管理职责: (一)根据条例和本细则,拟定本省(自治区、直辖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的实施办法,报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备案; (二)依法保护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核准登记的事业单位有关登记事项的合法权益; (三)监督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条例和本细则的执行,依法处理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违反条例和本细则的行为; (四)指导和监督检查下级登记管理机关的登记管理工作;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系统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系统 事业业位人事管理系业 系业通业业业业流程的完整管理~全面梳理了事业业位人事管理业业。利用信息化手段~有效支持了人事、工业、业业等部业的日常业业工作~业业了业事业业位人业的科学静与数内管理和有效业督~通业的业管理业业管理相业合~支持据的“系业部业业、管理业位业”的向、业向流业~业业各业管理之业业用的有效业同~业履行人事管理、横 教育培业、工业福利等业能工作提供了技业支撑。 业系业的业用~提高了工作效率、少了重业业业~增强了人事信息的准性减确 和一致性~使业业和策部业能业及业业取信息~掌握人事业业~准策~同业业人决确决 力业源科策奠定了业业基业。学决 (一) 机业制管理构 主要功能包括机业制管理、业制核定意业、撤业机业业等。机的成构构将构 立、撤业、业更业业通业信息化手段业业~业业自上而下的业制分业管理流程~一方面按人事管理业位业能分业制宏业控制和业微业控制的管理部业向业限业分~一区数横另 方面按管理业业业业分业业制控制的业向业限业分~业行业制控制和业制核定~业业呈业全系业业制业整和精业业业分析业表~支持业系业每年年底业行的机业制年业业业工作~构并

自业生成机业制一文和业制核定意业。同业可定业提供其业制年业系业的接口构号与它。 (二) 人业信息管理 人业信息管理是人事管理的核心容~是人事管理其他业业系业的基业。平内 台搭建初期信息采集业段~需要通业用业业史的人业人事信息通业人业信息管理业业将 业入系业。系业平台搭建完成后~通业人事业理流程业业业业据和基业人业信息的交互数~用业不需再次业业人事相业信息。 (三) 业位管理 业位管理充分业了事业业位改革的政策和思路~业业业位的业业管理和上业体网 批。通业业位管理业程中的业位分业、业位控制业准、业位形成业位管理基业业准业。将通业分业分业授业机制业业业位管理的活管理。业业了以业制信息和业位性业控制机灵构 的业位业置方案~通业业位业置方案业取业位业中的业位业行业位聘用的管理流程。支持全系业业位业置方案的业业、活的业业~业助策。灵决 (四) 公业招聘 业业事业业位公业招聘全系业业理~通业招聘需求业、招聘业位定、业聘人业填确 确个况将定三业业完成公业招聘业业的业理~系业提供根据业业情的可配置业业业业~可以招聘需求和招聘业位定合业理~提高招聘工作效率~业化招聘工作业业。同业确并 系业提供业招聘系业和互业招聘平台和据接口。网网网数

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

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我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行为,保证选人用人质量,提高人员素质,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第6号令),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适用本办法。参照公务员法进行管理和转制为企业的事业单位人员招聘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主要指在市、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核准的岗位结构比例围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工勤技能人员。除政策性安置人员、急需引进的高层次紧缺人才、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由上级任命及涉密岗位等确需使用其他方法选拔任用人员外,都要实行公开招聘。 第四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第五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是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主管机关,负责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的政策制定和综合管理;市直属事业单位人事部门和市属各部门人事部门具体负责本单位及所属事业单位的公开招聘工作;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本区县所属事业单位的公开招聘工作。

第二章招聘围、条件及程序 第六条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应面向社会公开进行,凡符合报名条件的各类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第七条事业单位招聘外国国籍人员,须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核准,并按照国家及本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八条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招聘单位岗位所规定其他条件。 第九条招聘中不得因民族、种族、性别、信仰不同而受歧视,不得对岗位的报考专业、年龄、技能等进行有指向性限制。 第十条招聘应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制定招聘方案; (二)发布招聘信息; (三)受理应聘人员申请,对资格条件进行审查; (四)考试、考核; (五)身体检查; (六)确定拟聘人选; (七)公示招聘结果;

人社部发〔2010〕92号__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

中组部人社部 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 人社部发〔2010〕9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组织部、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福建省公务员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组织部、人事局,各副省级市党委组织部、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人事)局,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各人民团体干部(人事)部门: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制度推行以来,各地各部门结合实际,积极探索,稳步实施,有力推动了公开招聘制度在事业单位的建立。但同时也要看到,在实施公开招聘的过程中,还存在着制度推行不平衡、政策执行不到位、操作程序不规范等问题。为贯彻落实《2010-2020年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规划纲要》(中办发〔2010〕43号)和《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中发〔2010〕6号),加快推进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范事业单位招聘行为,促进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严格政策,全面落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制度各项规定 事业单位新进人员,除国家政策性安置、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由上级任命及涉密岗位等确需使用其他方法选拔任用人员外,一律实行公开招聘。事业单位要在岗位空缺的前提下,按照岗位职责和任职条件,通过公开招聘择优聘用工作人员。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关于招聘范围、条件、程序、信息发布、资格审查、考试考核、聘用等方面的要求。事业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制定公开招聘方案并报送有关部门核准备案。各级组织人事部门要按照规定权限严格履行招聘方案核准备案职责。 各地各部门要加快完善政策措施,尚未制定本地区本部门公开招聘实施办法的,要在2011年3月份前出台。已经出台实施办法的,要分类细化要求,完善公开招聘组织工作规程。到2012年,要基本实现公开招聘制度在全国各级各类事业单位的全覆盖。 二、坚持公开,增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透明度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要遵循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严格规范公开招聘信息发布。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应当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内容应包括公开招聘范围、条件、程序和时间安排、招聘办法、报名方法等内容。发布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招聘信息须在组织人事部门网站、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网站上免费公布,同时也可以在人力资源市场网站或者其他媒体上公布。招聘信息一经公布,应当严格执行,不得擅自更改。 增强公开招聘实施过程透明度。对于公开招聘中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核等环节的进展情况应当面向社会公布,并确保及时、全面、准确。 健全公开招聘结果公示制度。公开招聘结果应在招聘信息发布的范围内进

河南省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系统说明书通用版

事业单位人事岗位管理系统说明书 前言 (3) 初始使用岗位管理软件操作流程 (4) 首聘后日常管理功能模块 (4) 单位岗位设置数变更操作流程 (5) 岗位变动操作流程 (5) 非公开招聘的新进人员录入及上报操作流程 (5) 年度考核管理操作流程 (6) 公开招聘操作流程 (6) 第一章软件的安装及启动 (7) §1.1、已安装过“河南省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系统”用户的安装 (7) §1.1.1、获取新安装升级包: (7) §1.1.2、通过升级安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系统软件: (7) §1.1.3、钥匙锁解锁: (7) §1.2、未安装过“河南省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系统”用户的安装 (7) §1.2.1、软件的安装与升级: (7) 为新安装的软件升级: (8) 软件的启动 (8) §1.2.2、解锁: (8) §1.2.3、首次使用录入人员基本信息方法 (8) §1.2.4、三种用户权限简介: (8) §1.2.5修改用户密码: (8) 第二章岗位设置、聘用操作流程 (10) §2.1单位基本信息及岗位设置 (10) §2.1.1单位基本信息 (10) §2.1.2 单位岗位设置 (10) §2.1.3 岗位设置信息上报 (11) §2.1.4 接收下发数据: (11) §2.2 人员基本信息录入及岗位聘用 (12) §2.2.1 人员基本信息说明 (12) §2.2.2聘用岗位信息说明 (13) §2.2.3 人员增减、调动 (14) 一、人员增加 (14) 二、人员减少 (16) §2.2.4 首次聘用岗位操作 (16) 一、管理、工勤岗位及没有发生岗位变化的专业技术人员岗位首聘 (16) 二、发生岗位等级变化的专业技术人员岗位首聘: (16) 三、兼职人员聘用 (17) 四、军转低聘或高职低聘的管理人员: (17) 五、首聘岗位类别与原工资执行的岗位类别不一致的非兼职人员 (18) 六、批量首聘操作 (18) §2.2.5 岗位设置及聘用相关报表打印 (19) 一、打印统计表 (19) 二、打印首次岗位聘用情况登记表和花名册: (19) 三、打印“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岗位等级变动审批表和花名册” (19) 四、首次岗位聘用花名册和登记表中几种特殊情况说明 (20) 五、事业单位退休专业技术人员岗位等级认定表 (20)

广东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管理系统

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管理系统 数字证书申请流程 步骤1、填写申请表格,并打印签署 以部门名义申请数字证书,根据《机构数字证书申请表》要求进行填写申请表,打印一式二份,加盖单位公章(两页每页各一处)。请正确填写申请表中各项内容,如因信息填写错误而导致的影响和责任由申请单位自行承担。 说明:建议在电脑上填写后再打印,打印内容应包括《广东省电子商务认证有限公司电子认证服务协议》。如填写过程有疑问,请咨询广东省电子商务认证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400-830-1330,企业QQ:4008301330)。 步骤2、准备以下申请资料 (1)《机构数字证书申请表》(一式二份) (2)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有效单位证件,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 (3)数字证书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 (4)数字证书缴费情况收集表 说明:经办人是指负责办理数字证书的人员。 步骤3、提交申请、发放证书 快递办理:申请材料准备好后,请快递至广东省电子商务认证有限公司(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建设五马路1号德安大厦3楼,邮编:510060,收件人:童小杰, 联系电话:400-830-1330)。证书制作完成后(5个工作日寄出)

快寄至单位。 (快递来回双程的费用都由证书用户单位支付) 现场办理:请携带“步骤2”提及的申请资料,亲临广州市越秀区建设五马路1号德安大厦广东省电子商务认证有限公司营业厅办理,并缴纳相关费用。 受理申请时间: 周一至周五的9:00-12:00,14:00-17:00(节假日休息) 客服热线:400-830-1330 客服qq:4008301330 步骤4、缴费事宜 各地自行缴费,缴费后填写《数字证书缴费情况收集表》,并与申报资料一起快递至广东省电子商务认证有限公司。现场办理的无需填写此表。 说明:通过个人汇款的情况,在汇款时须注明单位名称。 (1)收费标准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doc)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已经人事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6年1月1日起执行。 人事部部长张柏林 二○○五年十一月十六日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实现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规范事业单位招聘行为,提高人员素质,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事业单位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工勤人员,适用本规定。参照公务员制度进行管理和转为企业的事业单位除外。 事业单位新进人员除国家政策性安置、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由上级任命及涉密岗位等确需使用其他方法选拔任用人员外,都要实行公开招聘。 第三条公开招聘要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第四条公开招聘要坚持政府宏观管理与落实单位用人自主权相结合,统一规范、分类指导、分级管理。 第五条公开招聘由用人单位根据招聘岗位的任职条件及要求,采取考试、考核的方法进行。 第六条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是政府所属事业单位进行公开招聘工作的主管机关。政府人事行政部门与事业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负责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管理。 第七条事业单位可以成立由本单位人事部门、纪检监察部门、职工代表及有关专家组成的招聘工作组织,负责招聘工作的具体实施。 第二章招聘范围、条件及程序 第八条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应当面向社会,凡符合条件的各类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第九条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第十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不得设置歧视性条件要求。 第十一条公开招聘应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制定招聘计划; (二)发布招聘信息; (三)受理应聘人员的申请,对资格条件进行审查; (四)考试、考核; (五)身体检查; (六)根据考试、考核结果,确定拟聘人员; (七)公示招聘结果 (八)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第三章招聘计划、信息发布与资格审查 第十二条招聘计划由用人单位负责编制,主要包括以下内容:招聘的岗位及条件、招聘的时间、招聘人员的数量、采用的招聘方式等。 第十三条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的年度招聘计划须报人事部备案;国务院各部委直属事业单位的招聘计划须报上级主管部门核准并报人事部备案。

建立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制度思考

建立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制度思考 建立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制度思考 1998年国务院颁布的《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事业单位是指国家为社会公益目的,由国家机关举办或者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活动的社会组织。这意味着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事业单位也应纳入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的范畴。目前,我区尚未开展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如何做好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特别是如何做好即将进行的各类事业单位统一登记管理工作,成为我们目前迫切需要调研和思索的问题。 一、全区事业单位及公益性机构登记基本情况 (一)区国家机关举办的事业单位登记基本情况 目前,我区事业单位初始登记已基本完成,全区事业单位共计393家,其中公益一类事业单位327家,公益二类55家,暂缓或不分类的有11家;目前已登记发证的有375家,其中教育类73家、卫生类51家、文化艺术类29家、科技类42家、体育类2家、公益慈善类9家、其他类169家;登记率达95%。 (二)区社会力量举办的公益服务机构登记有关情况 目前,区利用社会力量举办的公益服务机构登记与管理工作是由区民政部门负责。通过与区民政部门沟通,了解到,目前,我区已登记的利用社会力量举办公益机构共133家,大多为幼儿园、培训机构及养老院等。其中幼儿园等教育类63家,养老院等公益慈善类34家,文化艺术类23家,其他类13家。 二、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一)全区国家机关举办的事业单位登记存在问题及原因 一是部分事业单位对登记管理工作认识不深、重视不够。目前很多事业单位对登记管理工作认识不深、重视不够,认为登记与不登记一个样,不登记照样可以运作,单位干部职工也没有受到不利的影响;有些事业单位认为一切业务都以举办单位的名义开展活动,人、才、物都是他们管,没有必要再进行法人登记,因而对法人登记缺乏积极性,登记的作用和效果不明显; 二是部分事业单位变更登记和年检不及时,或不登记、不年检。每年法定年检期间,总有部分事业单位以怕麻烦不愿年检或年检不及时;有部分单位以单位经费紧张等为由,对单位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开办资金等发生了变化的登记事项,不及时或超时限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2016年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加强对事业单位聘用制的规范化管理,保障事业单位和职工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聘用制是事业单位的基本用人制度。事业单位与职工要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通过签订聘用合同,以法律形式确立单位和个人的工作关系,明确双方责任、义务、权利。 第三条事业单位实行聘用制必须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为指导,服从和服务于党的基本路线,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逐步建立符合事业单位特点的单位自主用人、人员自主择业、政府依法监管、配套措施完善的人事管理体制。工作中,必须坚持以下原则: --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原则。坚持任人唯贤,反对任人唯亲。以素质论人才,重实绩用干部。 --党管干部原则。适应新情况,积极改进党管干部方法。坚持群众公认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扩大群众对干部工作的参与和监督。 --依法办事的原则。

第四条禁止聘用单位非经国家规定和未履行审批手续聘用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本省国有事业单位(以下通称聘用单位)和与之建立聘用关系的人员。 集体所有制事业单位、民办事业单位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依照国家公务员制度进行管理的事业单位不适用本办法。 第六条组织人事部门负责事业单位聘用制度的实施和管理监督工作。 第二章聘用的权限、条件及程序 第七条事业单位实行聘用制,应当根据工作需要,按照结构比例和岗位规范,科学设岗,明确不同岗位的职责、权限和聘用条件,公平竞争,按岗聘用。 第八条聘用单位聘用各类人员,应在编制部门核定的编制范围内进行。聘用单位从外部新聘人员,要有增人计划。 第九条事业单位进人逐步实行公开招聘,在选人中把考试与考核结合起来。 第十条受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 北京人事考试网: 事业单位: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实现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规范事业单位招聘行为,提高人员素质,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事业单位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工勤人员,适用本规定。参照公务员制度进行管理和转为企业的事业单位除外。 事业单位新进人员除国家政策性安置、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由上级任命及涉密岗位等确需使用其他方法选拔任用人员外,都要实行公开招聘。 第三条公开招聘要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第四条公开招聘要坚持政府宏观管理与落实单位用人自主权相结合,统一规范、分类指导、分级管理。 第五条公开招聘由用人单位根据招聘岗位的任职条件及要求,采取考试、考核的方法进行。 第六条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是政府所属事业单位进行公开招聘工作的主管机关。政府人事行政部门与事业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负责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管理。 第七条事业单位可以成立由本单位人事部门、纪检监察部门、职工代表及有关专家组成的招聘工作组织,负责招聘工作的具体实施。 第二章招聘范围、条件及程序 第八条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应当面向社会,凡符合条件的各类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第九条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第十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不得设置歧视性条件要求。

第十一条公开招聘应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制定招聘计划; (二)发布招聘信息; (三)受理应聘人员的申请,对资格条件进行审查; (四)考试、考核; (五)身体检查; (六)根据考试、考核结果,确定拟聘人员; (七)公示招聘结果 (八)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第三章招聘计划、信息发布与资格审查 第十二条招聘计划由用人单位负责编制,主要包括以下内容:招聘的岗位及条件、招聘的时间、招聘人员的数量、采用的招聘方式等。 第十三条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的年度招聘计划须报人事部备案;国务院各部委直属事业单位的招聘计划须报上级主管部门核准并报人事部备案。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直属事业单位的招聘计划须报省(区、市)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备案;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部门直属事业单位的招聘计划须报上级主管部门核准并报同级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备案。 地(市)、县(市)人民政府所属事业单位的招聘计划须报地区或设区的市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核准。 第十四条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应当公开发布招聘信息,招聘信息应当载明用人单位情况简介、招聘的岗位、招聘人员数量及待遇;应聘人员条件;招聘办法;考试、考核的时间(时限)、内容、范围;报名方法等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十五条用人单位或组织招聘的部门应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确定符合条件的人员。 第四章考试与考核 第十六条考试内容应为招聘岗位所必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 第十七条考试科目与方式根据行业、专业及岗位特点确定。 第十八条考试可采取笔试、面试等多种方式。对于应聘工勤岗位的人员,可根据需要重点进行实际操作能力测试。 第十九条考试由事业单位自行组织,也可以由政府人事行政部门、事业单位上级主管部门统一组织。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制度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制度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制度,是关于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的法规、政策和登记管理主体、客体体制、权利、义务、内容、方式、目的等方面规定的总和。 一、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概述 (一)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的依据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最基本的法律法规依据是,《民法通则》中的有关规定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最重要的政策依据是,中共中央中发[1993]7号文件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中办发[1996]17号文件中的有关要求;具体的操作依据是,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的实施办法和其他有关规定。 (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的主体和客体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的主体是,国务院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和县以上各级地方政府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国务院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和地方各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分别负责各级党政机关,人大、政协机关,法院、检察院,各民主党派机关,使用财政性经费的社会团体和国有企业举办的,以及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直属和所属事业单位的登记管理工作。其他任何机关和组织非经法定程序授权或委托,不得对事业单位实施登记管理,否则,不但其登记管理行为无效,还要依法追究其责任。 从层级上看,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可以分为国务院登记管理机关和地方登记管理机关。国务院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主管全国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地方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分为省(自治区、直辖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市(自治州)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县(自治

县、市、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分别负责本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下级登记_管理机关在上级登记管理机关的指导下开展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 从法律责任上看,各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的行政执法主体资格是通过《条例》的规定获得的。他们依照《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行使对事业单位的登记管理职权,接受社会监督,不受非法干预,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的客体是各类事业单位,具体地说,包括以下几类: 1.各级党委、政府直属事业单位。 2.各级人大、政协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各民主党派机关举办的事业单位。 3.各级党委部门和政府部门举办的事业单位。 4.使用财政性经费的社会团体举办的事业单位。 5.国有企业及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事业单位。 6.依照法律或有关规定,应当由各级登记管理机关登记的其他事业单位。 7.上述事业单位举办的下属事业单位。 (三)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的权利和义务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的权利和义务主要包括两方面的内容:一是登记管理机关有权要求事业单位按照《条例》和其他有关规定申请登记、接受有关管理,并有权对事业单位违反《条例>的行为进行处罚;同时承担依法保护经核准登记或者备案的事业单位与登记事项有关的合法权益的义务。二是事业单位有权申请登记,有权要求登记管理机关对与登记事项有关的合法权益予以保护,并对登记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

最新事业单位招聘:北京市民政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事业单位招聘:北京市民政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事业单位:北京市民政局会计事务管理中心、北京市民政局信息中心、北京市民政局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北京市境外婚姻收养登记中心、北京市接受救灾捐赠事务管理中心为北京市民政局所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根据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工作人员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2.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有较好的文字、语言表达能力,具备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 3.具有北京市城镇常住居民户口且人事行政关系在京;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9年6月15日以后出生); 5.身体健康。 二、招考职位及要求 具体职位及要求详见《市民政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考职位及要求》(附后)。 三、公开招考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此次招考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请报考人员于2014年7月7日至8日(上午9:30—11:30,下午2:30—4:30)到北京市民政教育管理学院(东城区东四西大街36号)报名。报名联系电话:58163821。须提交材料要求如下: 1.《市民政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考报名表》(附后)纸质版一份,并请将《报名表》电子版同时发至指定邮箱:mzjgkzk@https://www.sodocs.net/doc/3316184176.html,,邮件名为:“报考单位+报考岗位+姓名”;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户口本原件及首页和本人页复印件; 4.近期1寸同底彩色免冠照片2张; 5.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校级就业主管部门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及成绩单); 6.其它资格证书及有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二)注意事项 1.招考过程中,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重复报名视为无效; 2.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本公告要求,并按照《市民政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考报名表》要求认真填写,未按要求填写的视为无效;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制度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制度 一、责任单位 临武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二、责任人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实行局长负责下的岗位分工 责任 制。局长主持局内全面工作,并对局内工作负全面 责任; 局内其他同志按照岗位分工,分别承担各自的工作 任务。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责任人为局长、副局长、登记 员。局长 A为主办人,副局长为协办人,登记员为承办 人,主办人 C岗,承办人为B岗,协办人岗人不能承担工作 C当岗。 岗人承担。B任务时,由 三、权力行使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一) 252(国务院令第《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 (二)

411号、第号)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关于批转 (三) 号)15〕2005(中央编办发〔则〉的通知》〈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条例《关于印发湖南省实施 (四) 〕2007(湘编办〔实施细则〉办法的通知》号) 3 调整的行政审批项目和保留的《关于公布取消、 (五) 号)235(省政府令第行政许可项目目录的决 定》 调整和保留的省本级年检项目《关于公布取消、 (六) 号)246(省政府令第目录的决定》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中共湖南省委、 (七) 号)27〕2007(湘发〔强和规范机构编制管理的 通知》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中共湖南省委、 (八) 〕2010(湘发〔强机关效能建设的意见》号)11

临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中共临武县委办公室、 (九) 〈中共临武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职能配 置、关于印发 56〕2002(临办字〔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 的通知》 号) 四、管理范围 负责全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负责县级管理 范围 内事业单位的名称预先核准、登记注册,核发《事 业单位 监督检查全县事业单位落;《法定代表人证》法 人证书》和 实登记管理法规、规章情况,依法查处事业单位违 法违规 行为;组织实施事业单位年度报告制度;指导监督 全县各 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负责各单位印章、门牌 规范化 管理工作。 五、办理条件 (一)设立(备案)的条件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系统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系统 系统通过对业务流程的完整管理,全面梳理了事业单位人事管理业务。利用信息化手段,有效支持了人事、工资、财务等部门的日常业务工作,实现了对事业单位人员的科学管理和有效监督;通过的静态管理与动态管理相结合,支持数据的“系统内部门间、管理单位间”的横向、纵向流转;实现各级管理之间应用的有效协同,为履行人事管理、教育培训、工资福利等职能工作提供了技术支撑。 该系统的应用,提高了工作效率、减少了重复劳动,增强了人事信息的准确性和一致性,使领导和决策部门能够及时获取信息,掌握人事动态,准确决策,同时为人力资源科学决策奠定了坚实基础。 (一) 机构编制管理 主要功能包括机构编制管理、编制核定意见、撤销机构浏览等。将机构的成立、撤销、变更业务通过信息化手段实现;实现自上而下的编制分级管理流程,一方面按人事管理单位职能区分编制宏观控制和职数微观控制的管理部门横向权限细分,另一方面按管理层级实现分级编制控制的纵向权限细分;进行编制控制和编制核定,实时呈报全系统编制调整和精简预测分析报表;支持选系统每年年底进行的机构编制年终统计工作,并自动生成机构编制一号文和编制核定意见。同时可定时提供与其它编制年统系统的接口。 (二) 人员信息管理 人员信息管理是人事管理的核心内容,是人事管理其他业务系统的基础。平台搭建初期信息采集阶段,需要通过用户将历史的人员人事信息通过人员信息管理维护进入系统。系统平台搭建完成后,通过人事办理流程实现业务数据和基础人员信息的交互,用户不需再次维护人事相关信息。 (三) 岗位管理 岗位管理充分体现了事业单位改革的政策和思路,实现岗位的动态管理和网上审批。通过将岗位管理过程中的岗位分类、岗位控制标准、职位形成岗位管理基础标准库。通过分级分类授权机制实现岗位管理的灵活管理。实现了以编制信息和单位性质控制机构的岗位设置方案,通过岗位设置方案选取职位库中的职位进行岗位聘用的管理流程。支持全系统岗位设置方案的实时、灵活的汇总,辅助决策。 (四) 公开招聘 实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全系统办理,通过招聘需求填报、招聘岗位确定、拟聘人员确定三个环节完成公开招聘业务的办理,系统提供根据实际情况的可配置业务环节,可以将招聘需求和招聘岗位确定合并办理,提高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办理流程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办理流程 一、公开招聘计划审核批准 申报材料:1、经市编委办审批核准的市级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编制和处(科)级领导职数使用申请表;2、招聘单位填报经主管部门盖章同意的《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申请表》(一式三份); 审核内容:招聘岗位是否空缺; 批准事项:按照规定审核后分别报送处领导和局分管领导批准;经领导批准后在《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申请表》盖章并存档(申报材料各留存一份)。 二、公开招聘公告审核批准 申报材料: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并盖章的公开招聘公告函(附电子版) 审核内容:1、是否按照公告函模板撰写;2、是否有歧视性设置(即不合理的限制性条件);3、公开招聘的各项程序、内容是否符合《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甬政发〔2007〕109号)和《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意见》(甬人社发〔2012〕180号)规定; 批准事项:按照规定审核后分别报送处领导和局分管领导批准;经领导批准后在宁波人事编制网上发布公告,反馈招聘单位同时在其主管部门网站上发布公告。

三、公开招聘拟聘用人员公示审核批准 申报材料: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并盖章的公开招聘拟聘用人员公示函(附电子版) 审核内容:1、是否按照公示函模板撰写;2、公示拟聘用人员是否符合招聘公告中的设置条件;3、公开招聘过程是否符合政策文件规定以及是否有考生投拆等; 批准事项:按照规定审核后分别报送处领导和局分管领导批准,经领导批准后以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名义在宁波人事编制网上公示,反馈招聘单位同时在其主管部门网站上公示。 四、录用手续办理 申报材料:1、以主管部门名义起草的拟聘用人员公示情况说明;2、《宁波市事业单位新增人员登记审核表》(一式四份)(首次进入事业单位人员必须填写,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必须盖章); 3、《人员调动(流动)登记表》(一式三份)(除录用应届毕业生外,其他人员必须填写,调出单位、调出主管部门和调入单位、调入主管部门必须盖章;原是失业人员调出单位一栏不用盖章,原是失业人员或原是民营企业的录用人员调出主管部门一栏可盖本人或原民营企业人事代理的档案管理部门的章); 4、《调入市区人员核准表》(一式三份)(迁户人员必须填写,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必须盖章;一般情况下要求非中心城区〈宁波六区〉外户籍的录用人员须迁户至单位集体户口或中心城区投亲靠友,但农业家庭户的录用人员必须迁户,非中心城区〈宁波六区〉外城镇户籍的录用人员不愿意迁户的可签订承诺书后不迁户); 5、录用人

事业单位人力资源管理系统

事业单位人力资源管理系统 系统通过对业务流程的完整管理,全面梳理了事业单位人力资源管理业务。利用信息化手段,有效支持了人事、工资、财务等部门的日常业务工作,实现了对事业单位人员的科学管理和有效监督;通过的静态管理与动态管理相结合,支持数据的“系统内部门间、管理单位间”的横向、纵向流转;实现各级管理之间应用的有效协同,为履行人事管理、教育培训、工资福利等职能工作提供了技术支撑。 该系统的应用,提高了工作效率、减少了重复劳动,增强了人事信息的准确性和一致性,使领导和决策部门能够及时获取信息,掌握人事动态,准确决策,同时为人力资源科学决策奠定了坚实基础。 (一) 机构编制管理 主要功能包括机构编制管理、编制核定意见、撤销机构浏览等。将机构的成立、撤销、变更业务通过信息化手段实现;实现自上而下的编制分级管理流程,一方面按人事管理单位职能区分编制宏观控制和职数微观控制的管理部门横向权限细分,另一方面按管理层级实现分级编制控制的纵向权限细分;进行编制控制和编制核定,实时呈报全系统编制调整和精简预测分析报表;支持选系统每年年底进行的机构编制年终统计工作,并自动生成机构编制一号文和编制核定意见。同时可定时提供与其它编制年统系统的接口。 (二) 人员信息管理 人员信息管理是人事管理的核心内容,是人事管理其他业务系统的基础。平台搭建初期信息采集阶段,需要通过用户将历史的人员人事信息通过人员信息管理维护进入系统。系统平台搭建完成后,通过人事办理流程实现业务数据和基础人员信息的交互,用户不需再次维护人事相关信息。 (三) 岗位管理 岗位管理充分体现了事业单位改革的政策和思路,实现岗位的动态管理和网上审批。通过将岗位管理过程中的岗位分类、岗位控制标准、职位形成岗位管理基础标准库。通过分级分类授权机制实现岗位管理的灵活管理。实现了以编制信息和单位性质控制机构的岗位设置方案,通过岗位设置方案选取职位库中的职位进行岗位聘用的管理流程。支持全系统岗位设置方案的实时、灵活的汇总,辅助决策。 (四) 公开招聘 实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全系统办理,通过招聘需求填报、招聘岗位确定、拟聘人员确定三个环节完成公开招聘业务的办理,系统提供根据实际情况的可配置业务环节,可以将招聘需求和招聘岗位确定合并办理,提高

事业单位人员招聘制度

事业单位人员招聘制度 第一章总则 1、优化公司的人力资源配置建立和完善员工招聘选拔体系 2、通过各种渠道广泛吸收高素质人员满足公司发展需求 第二章招聘原则和基本要求 招聘原则:公司采用“公开招聘择优录用”的原则积极引进关键人才适当的储备专业化的优秀人才 基本要求: 1、品德端正忠诚公司; 2、具备一定得工作能力以及专业技能知识; 3、有敬业精神工作认真投入主动负责并能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提出对公司有建设性的意见; 4、富有团队合作精神; 5、严守规章严谨仔细服从领导安排 第三章招聘管理流程 招聘需求: 1、由于各部门因人事调动、人员流失或其他原因出现人员短缺时在确认部门内部调配难以满足的情况下部门负责人需要填写《人员需求表》(附件1)对招聘岗位情况和岗位任职资料进行详细说明再交予人力资源部进行招聘 2、部门需要招聘人员需要部门领导提前跟人力资源部门提出 招聘实施:

1、人力资源部收到各部门的《人员需求表》后考虑招聘成本选择适当的招聘渠道通过网络现场招聘中介所等途径发布招聘信息 2、人力资源部收集应聘材料对应聘人员进行初步筛选对符合任职要求的应聘人员安排各部门负责人进行技能考核面试 3、经过部门相关负责人面试合格后由人力资源部负责人与面试者进行进一步会谈约定试用期限薪酬福利录用时间合同期限等事项 4、录用的面试人员由人力资源部通知办理入职手续并告知报到时应带的相关资料新进员工需要进行岗前培训并进行公司制度考核与技能考核 第四章附则 1、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制定经公司办公会议核准后予以实施 2、本制度解释权以及修订权归公司人力资源部根据实际情况公司人力资源部将定期对本制度进行修订 3、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招聘需求表 事业单位人员招聘制度[篇2] 一、目的 为满足员工职业生涯发展需要全面培养和发展各方面优秀人才并使其最大限度地发挥自身优势促进各类人才在学校内部合理、有序流动从而优化人力资源配置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金钥匙全体服务期满一年的正式员工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告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告 公告为满足我市事业单位工作需要,根据《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828 名工作人员,其中市教育局所属教师类350 人,市直事业单位综合类178 人,县、区(市)乡镇卫生院类300 人。 现本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原则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人员对象和条件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年龄18周岁以上(1994年12月13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77年12月12日以后出生),招聘岗位年龄有要求的,按岗位要求年龄确定;3、遵守宪法和法律;4、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5、身体健康(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6、具有报考岗位要求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和技能条件。 具体条件按照《邯郸市xx 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一览表》(附件1、2、3)执行。 凡涉及到年龄、户口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xx 年12 月13 日。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现役军人不得报考。 在读的研究生和专接本学生不得以原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此外,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三、招聘程序和办法(一)报名1、报名办法。此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办法。 每人只准许报考一个岗位,报名考务费100 元。网址:邯郸市人事培训考试网”。 2、报名时间。 12月20日8:30—12月25日17:30。缴费截止时间为12月27 日17:30。未按时缴费者视为放弃报名。 3、报名注意事项。考生开始报名前,须完全了解本次的招考政策和拟 报考职位条件,然后按提示进行操作完成网上报名。 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于XX年1月4日9: 00至1月6日17: 00 登 录邯郸市人事培训考试网”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 4、报名实行自律制度。即报名者要对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凡发现弄虚作假或 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一律取消报考资格。 5、报名考务费减免对象和办法。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考生、 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 先缴费,待笔试结束的当天下午18: 00前到邯郸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事业单位管理制度汇编

……….管理局 工作制度 一、公文处理制度 (2) 二、会议制度 (3) 三、机关管理制度 (3) (1)学习宣传制度 (3) (2)工作计划总结制度 (4) (3)印章管理制度 (5) (4)车辆管理制度 (5) (5)财产管理制度 (7) (6)廉政建设制度 (8) (7)职工档案管理职责 (8) (8)基建维修管理制度 (9)

(9)干部职工特殊情况看望制度 (10) 第一章公文处理制度 一、各类来函、来文要严格清点、登记。封面标有个人“亲启”、“亲 收”字样的函件,未经本人委托和允许不得拆封。 二、收文、签收后,必须在文件前面张贴填写《来文处理签》, 并及时送办公室主任处理。 三、办公室主任接文后,要及时阅读,登记,然后送局长阅知和 批示。 四、办公室根据领导批示及时将公文分送到有关领导和相关股室 (中心)阅办,领导和机关股室阅知后的文件在两天内返回办公室,办公室对承办情况进行督办。 五、各类来函、来文原件及领导签批的来文原件由办公室负责存 档。 六、涉及全局性的文件,分管领导拟稿,局长签发;一般文件由 相关职能股(室、中心)拟稿,分管领导审核,局长签发。 文件的核对原则上谁拟稿谁核对。 七、本局文件及其他材料的一律交办公室以统一安排打印,印制 后做好登记,经办人签字。

第二章会议制度 一、局长办公会议由局长主持,会议涉及的有关人员可列席。局长办公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特殊情况可延期或临时召开。 二、中层干部会议由局长或副局长主持,各股室(中心)负责人 参加。中层干部会议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特殊情况可提前或延期举行。 三、全局工作人员会议由局长或副局长主持,一般每季度召开一 次。 四、退休职工座谈会至少每年举行一次。 五、定期举行全局的计划生育专题会,综合治理专题会。 六、会议由办公室负责记录。 第三章机关管理制度 学习宣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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