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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有活力的经济制度重要知识点

富有活力的经济制度重要知识点
富有活力的经济制度重要知识点

1.2富有活力的经济制度重要知识点

1.国有经济的含义、作用及地位:

含义:生产资料和劳动产品归全体人民共同所有的公有制经济。

作用:国有经济拥有雄厚的经济实力和先进的技术设备,积聚着我国最先进的生产力。

地位:是引导、推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主导力量。

2.集体经济的含义、作用及地位:

含义:生产资料归一部分劳动者共同所有的公有制经济。

作用:集体经济直接体现共同富裕的原则,可以广泛吸纳社会资金,缓解就业压力,增加公共财富和国家税收。

地位:是公有制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3.公有制经济的作用及地位:

作用: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对发挥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增强我国的经济实力、国防实力和民族凝聚力,提高我国的国际地位具有关键性作用。

地位:公有制经济在我国经济中占主体地位。

4、非公有制经济的地位及作用:

作用:对增强国民经济活力,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创造性,加快生产力发展和扩大就业具有重要作用。

地位: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5.国家对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态度:

国家正在完善政策法规,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

6.我国的经济制度: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

7.我国经济制度的决定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和社会主义性质,同时,分配制度与经济制度相适应,经济制度决定了分配制度。

8.促进国民经济发展又快又好的方法:

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形成各种所有制经济平等竞争,相互促进的新格局,是促进国民经济发展又快又好发展的保障。

9.我国的分配制度:

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10.实行分配制度的作用:

实行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制度,把按劳分配和按生产要素分配结合起来,可以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促进经济效率的提高。

经济法基础票据法主要知识点修订稿

经济法基础票据法主要 知识点 集团档案编码:[YTTR-YTPT28-YTNTL98-UYTYNN08]

.第三章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票据法) 票据的基本概念 1.票据的分类 ①《票据法》规定的票据包括汇票,本票和支票,规定本票仅限于银行本票 ②汇票的分类: 出票人不同→银行汇票,商业汇票 商业汇票根据承兑人不同→商业承兑汇票(企业出票,企业承兑)和银行承 兑汇票(企业出票,银行承兑) 商业汇票根据到期日不同→即期商业汇票(见票即付)和远期商业汇票 ③付款日期: 根据付款日期的不同分为: 见票即付(银行本票和支票) 定日付款(一个确定的日期) 出票后定期付款(根据出票日期确定到期日) 见票后定期付款(根据承兑日期确定到期日) 2.提示承兑期限与提示付款期限 ①付款请求权的消灭实效: 持票人对"汇票承兑人"的付款请求权,消灭时效期间为2年,自票据到期日起算 持票人对"本票出票人"的付款请求权,消灭时效期间为2年,自出票日起算②追索权的消灭时效: 持票人对"汇票出票人,承兑人"的追索权权,消灭时效期间为2年,自票据到期日起算;见票即付的汇票,自出票日起算 持票人对"本票出票人"的追索权,消灭时效为2年,自出票日起算 持票人对"支票出票人"的追索权,消灭时效为6个月,自出票日起算 汇票,本票,支票的持票人对其他前手的"再次追索权",消灭时效为6个月,自被拒绝承兑或备拒绝付款之日起算 汇票,本票,支票的的被追索人对其前手的"再追索权",消灭时效为3个月,自清偿日或者被提起诉讼之日起算 四.银行汇票,银行本票和支票 1.支票

①概念 出票人签发的,委托办理支票存款业务的银行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②基本当事人 出票人,付款人(出票人开户银行),收款人 ③支票类型 支票分为现金支票、转账支票和普通支票(可现金可转账) 普通支票左上方划两条平行线的,为划线支票,只能用于转账 现金支票仅限于“收款人”向付款人提示付款,因此现金支票不能背书转让④适用范围 个人和单位在同一票据交换区域的各种款项结算,均可使用支票 ⑤支票的付款 持票人应当自出票日起10日内提示付款 ⑥签发空头支票的法律责任 由人民银行处以票面金额5%但不低于1000元的罚款 持票人有权要求出票人赔偿支票金额2%的赔偿金 2.银行本票 ①概念 由银行签发的,承诺自己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②银行本票可用于转账,填明“现金”字样的银行本票可支取现金 ③提示付款期限 自出票日起最长不得超过2个月 持票人超过提示付款期限不获付款的,在票据权利时效内(自出票之日起2年)向出票银行作出说明,提供证明持本票向出票银行请求付款 3.银行汇票 ①概念 由出票银行签发的,由其在见票时按照“实际结算金额”无条件支付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②出票银行是银行汇票的付款人 ③银行汇票可用于转账,填明“现金”字样的银行本票可支取现金 ④实际结算金额 实际<出票金额,按实际结算,余额由出票银行退交申请人 未填明实际金额和多余金额或超过出票金额的,银行不予受理 实际结算金额一经填写不得更改,更改无效 背书转让以不超过出票金额的实际结算金额为准,未填写或超出出票金额的,不得背书 ⑤提示付款 自出票日起1个月,超过提示付款的,不予受理 持票人向银行提示付款的,必须同时提交银行汇票和解讫通知,缺少任何一样,不予受理 持票人超过付款期限向“代理付款银行”提示付款被拒绝付款的,必须在票据权利时效(2年内)向出票银行作出说明 ⑥退款

高中政治:生产与经济制度知识点

高中政治:生产与经济制度知识点 此篇“生产与经济制度”高中政治知识点由重庆八中高中政治备课组设计,本站小编收集整理。 生产与经济制度 1、生产和消费的关系 (1)生产决定消费——物质资料的生产是人类社会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 A、生产决定消费的对象 B、生产决定消费的方式 C、生产决定消费的质量和水平 D、生产为消费创造动力 (2)消费对生产有反作用 A、消费的实现是生产行为的完成标志 B、消费所形成的新的需要,对生产的调整和升级起着导向作用 C、一个新的消费热点的出现,往往能带动一个产业的出现和成长 D、消费为生产创造出新的劳动力,提高劳动力的质量,提高劳动的积极性。 E、消费是物质资料生产总过程的最终目的和动力

2、为什么要大力发展生产力 (1)我国现状:我国目前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社会的主要矛盾是落后的社会生产同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之间的矛盾。 (2)意义: ①这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 ②才能为巩固社会主义制度建立起雄厚的物质技术基础。 ③才能摆脱经济文化落后状态,缩小历史遗留下来的与发达国家的差距,赶上以至超过发达国家,充分显示社会主义的优越性。 ④不断增强综合国力,提高我国在国际上的地位。 3、怎样大力发展生产力 (1)一定要坚持党的基本路线不动摇,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聚精会神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 (2)加快生产力发展必须全面提高劳动者的素质,包括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身体素质 (3)要大力发展生产力,必须加快科学技术的发展,大力推动科技进步和创新 (4)为了发展生产力,必须通过改革,调整生产关系与生产力不相适应的部分,调整上上层建筑中与经济基础不相适应的部分。

经济法基础重点归纳最新

1 经济法基础 第一章总论 法律关系法律事实:法律事件(自然现象、社会现象)、法律行为法的形式判决书:非规范性法律文件,不能作为法的形式法的分类 创制方式和发布形式:成文法、不成文法内容、效力和制定程序:根本法、普通法法的内容:实体法、程序法 空间效力、时间效力或对人的效力:一般法和特别法主体、调整对象和形式:国际法、国内法法的运用目的:公法、私法 仲裁(书面形式订立)行政复议:书面订立、口头形式 仲裁原则:自愿原则、独立仲裁原则、一裁终局原则(诉讼实行两审终审原则) 仲裁委员会:主任1人,副主任2-4人、委员7-11人,法律、经济贸易专家不得少于2/3 仲裁协议:书面形式订立(口头协议无效) 仲裁庭:1名仲裁员或3名仲裁员组成,3名组成的设首席仲裁员仲裁开庭进行,一般不公开进行 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发生法律效力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民事诉讼 民事诉讼范围:民法、婚姻法、收养法、继承法(合同纠纷、房产纠纷、侵害名誉权纠纷);经济法、劳动法(破产、劳动合同纠纷);选民资格、宣告失踪死亡;债务;宣告票据和有关事项无效的案件审判制度:合议制度、回避制度(证人不需回避)、公开审判制度、两审终审制度合议庭成员:3人以上的单数 除最高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案件外,当事人不服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的,有权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由上一级法院进行第二审 合同纠纷: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保险合同纠纷:被告住所地或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票据纠纷:票据支付地或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侵权行为:侵权行为地或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铁路、公路、水上和航空事故请求损害赔偿的:事故发生地或到达地、最先降落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不动产纠纷: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港口作业纠纷:港口所在地法院管辖 继承遗产纠纷: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主要遗产所在地法院管辖 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害时(超过20年的不予保护)诉讼时效:普通(知道或应知道):2年 特别(知道或应知道):1年(出售质量不合格商品未声明的、延付或拒付租金的、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最长(实际发生日):20年时效中止:诉讼时效期间最后6个月,不可抗力或其他障碍使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事由消除后继续进行时效中断:诉讼时效期间的任何时候,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义务的要求或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事由消除后重新计算两审终审:当事人不服第一审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不论案件是否公开审理,一律公开宣告判决) 执行措施:查询、冻结、划拨被执行人存款;扣留、提取被执行人收入;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财产;搜查被执行人财产;强制被执行人交付法律文件制定的财物或票证;强制被执行人迁出房屋或退出土地;强制被执行人履行法律文书指定行为;要求有关单位办理财产权证照转移手续;强制被执行人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和迟延履行金行政复议(书面订立、口头形式)仲裁:书面形式订立行政复议范围:当事人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提出申请

第四课发展生产满足消费学案

第四课生产与经济制度 第一框题发展生产满足消费 一、问题探究 1、生产与消费的关系 2、为什么要大力发展生产力?怎样发展生产力? 二、课前预习 1、生产消费: (1)生产决定消费的。(2)生产决定消费的。 (3)生产决定消费的和。(4)生产为消费。 2、消费于生产,消费拉动,。(1)消费所形成的新的需要,对生产的调整和升级起着作用。 (2)一个的出现,往往能带动一个产业的出现和成长。 (3)消费为生产创造出,能提高劳动力的质量,提高劳动者的生产积极性。 (4)消费时生产的和。 3、大力发展生产力的必要性 (1)我国现阶段的主要矛盾(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决定的。(2)是要求。 4、大力发展生产力的重要性 (1)只有大力发展生产力,才能为巩固社会主义制度建立雄厚的; (2)才能摆脱经济文化落后状态,缩小历史遗留下来的与发达国家的差距,赶上以致超过发达国家,充分显示; (3)才能不断增强,提高我国的; (4)发展对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具有决定性意义。 5、大力发展生产力的措施 (1)从生产力角度: ①大力发展生产力,就要牢牢扭住为中心,不断解放和发展生产力。 ②必须全面提高劳动者的。 ③必须加快的发展,大力推进科技进步和创新。 (2)从生产关系角度:必须通过(调整生产关系中与生产力不相适应的部分,调整上层建筑中与经济基础不相适应的部分),实现社会主义自我完善与发展。 三、教学重难点:生产与消费的关系 四、反馈练习 1、随着轿车工业的不断发展,一些城市家庭轿车拥有量不断增加,省内、省际的“自驾游”开始成为部分人群旅游的“新宠”。这主要说明() A.生产决定人们的消费方式 B.轿车工业是现代工业的基础 C.消费创造了新的劳动力 D.生产决定消费的对象 2、2012年,我国生产汽车1379.1万辆,居世界第一。汽车生产的大发展,使人们对家庭轿车的向往更强烈。这说明() A.生产决定消费的对象 B.生产为消费创造动力 C.生产决定消费的质量和水平 D.生产决定消费的方式 3、航天科技的民用化极大地改变和丰富了我们的生活,得益于航天科技发展的人造心脏技术、汽车导航技术、红外线温度计、数码相机等走进了大众生活。这体现了() A.消费对生产具有反作用 B.生产决定消费的对象和方式 C.消费决定生产的方式和水平 D.一个新的消费热点的出现往往会带动经济的发展 4、3G最大的优点即是高速的数据下载能力,它可以实现名副其实的移动宽带,它能够处理图像、音乐、视频流等多种媒体形式,提供包括网页浏览、电话会议、电子商务等多种信息服务。随着3G

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重点归纳绝密

第一章总论表一、法律关系 主体 (双)自然人自然人(中国人、外国人、无国籍人);自然人性质的特定主体机构、组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政党和社会团体 国家 内容 权利 义务积极、消极 客体物自然物、人造物、一般等价物非物质财富知识产品、道德产品 行为 人身 表二、法律事实 分类内容标准 事件绝对事件(自然现象) 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相对事件(社会现象) 行为合法行为(等)以人的意志为转移

违法行为(等) 表三、法的形式 形式制定机关注意要点 宪法全国人大国家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法律全国人大——基本 法律 人大常委会——其 他法律 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有权就有关问题作出规范性决议或者决定,与 法律具有同等地位和效力 法 规 行政法规国务院 地方性法规“地方”人大及其 常委会 省;省会、特区、较大的市(1+3) 规章部门规章国务院各部委行政规章在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时“仅起参照作用” 地方政府 规章 地方人民政府 政府规章除不得与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相抵触外,还不得与上级 和同级地方性法规相抵触 效力排序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同级地方政府规章提示自治区法规、特别行政区法、国际条约也属于法的形式表四、法的分类

划分标准法的分类 根据法的创制方式和发布形式划分(创法成不成)成文法和不成文法根据法的内容、效力和制定程序划分(那(内)三小子根本太普通)根本法和普通法根据法的内容划分(内容很诚实)实体法和程序法根据法的空间效力、时间效力或对人的效力划分(小三长的特别一般)一般法和特别法根据法的主体、调整对象和形式划分(祖国)国际法和国内法根据法律运用的目的划分(目的是为了开公司)公法和私法【记忆口诀】“小三(根据三种效力)长的特别一般(分成一般法和特别法)”。 表五、经济仲裁 适用范围适用“平等主体”“合同纠纷”“财产权益纠纷” 不适用《仲 裁法》 劳动争议、农业承包合同纠纷 不能仲裁婚姻、收养、监护、抚养、继承纠纷(人身) 原则自愿、公平、独立仲裁、一裁终局 仲裁委 员会 不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无隶属关系

经济法知识点汇总学习资料

1. 经济法的概念:经济法是规范和保障国家调节社会经济之法:经济法是调整在国家调节社会经济过程中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规范和保障国家调节,促进社会经济协调、稳定和发展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2. 经济法调整的对象: 1、国家经济调节关系是经济法的调整对象 经济法的调整对象,是在国家调节社会经济过程中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简称国家经济调节关系,或国家经济调节管理关系。 2、调整对象的特定性使得经济法成为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 作为经济法调整对象的国家经济调节关系迥异于平等主体之间的民商事关系,也与传统的国家行政管理关系不同,这使得经济法成为一个与民商法和行政法迥然有别的独立的法律部门。 3. 经济法的功能:保障和规范国家调节,促进社会经济协调、稳定和发展。 4. 关于经济法在整个法律体系中的地位 1、经济法是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 2、经济法是宪法之下的一级部门法,其地位与民商法、刑法略同。 3、经济法与其他法律部门关系密切,特别是同民商法和行政法的关系,一直是学界争论不休的问题 5. 经济法的体系:1、市场规制法(市场障碍排除法); 2、国家投资经营法; 3、宏观调控法。 6.垄断的概念:经营者单独或者联合起来采取经济的或者非经济的手段,在特定市场实行排他性控制,从而限制或者阻碍竞争的状态或行为。 7.垄断的类型:1滥用市场支配地位2经营者集中3垄断协议4行政垄断 8.垄断的控制模式:1 结构主义垄断控制模式2 行为主义垄断控制模式 9.垄断的认定原则:1 本身违法原则2 合理原则(造成了损害才加以限制) 10.法律对垄断行为的规制:1 对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规制:各国的反垄断法一般都明确规定禁止价格歧视、强迫交易、掠夺性定价和独家交易等行为。 2 对垄断协议的规制:垄断协议分横向限制竞争协议和纵向限制竞争协议,前者如联合限价、串通投标,后者如限制转售价格,各国反垄断法均明确禁止之。3 对经营者集中的规制:企业兼并是市场经济优胜劣汰新陈代谢的正常形式,反垄断法所要规制的企业兼并是指那些明显改变市场结构、产生或增强市场支配地位、具有明显反竞争效果的企业兼并。(申报制度)4 对行政垄断的规制:行政垄断在现实中表现为地区垄断、行业垄断、强制购买、强制联合限制竞争等。其危害性是非常大的,因而我国反垄断法将之作为重点防范和规制对象。 11.垄断法的适用除外制度:对某些特定行业、特定企业、特定行为以及法律所赋予的某些特权规定豁免适用反垄断法,在本质上属垄断促进法的范畴。 12.垄断法的域外使用:一国的反垄断法延伸适用于发生在国外的对本国有影响的一切垄断和限制竞争行为 13.不正当竞争的类型和认定:(1)欺骗性市场交易行为;(市场混淆行为类似商标欺骗性商业宣传行为如虚假广告等)(2)利诱性市场交易行为;(如商业贿赂不正当低价销售行为不正当有奖销售行为等)(3)强迫性市场交易行为。(与垄断行为有重合) (4)侵犯商业秘密行为(5)商业诋毁行为 14.消法的适用范围:1、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而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权益受该法保护2,农民购买、使用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生产资料,亦参照该法执行。 15.消费者的权利:1、保障安全权:保障人身、财产不受损害的权利。2、知悉真情权:了

经济法基础知识点汇总

经济法基础知识点汇总 《经济法基础》考试大纲——第一章总论[基本要求] (一)掌握法和法律、法的本质与特征 (二)掌握法律关系的要素 (三)掌握仲裁与民事诉讼 (四)掌握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 (五)熟悉法律事实、法律责任 (六)了解法的形式与分类、法律部门与法律体系 (七)了解经济法的调整对象 [考试内容] 第一节法律基础 一、法和法律 (一)法和法律 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反映着统治阶级意志的规范体系,这一意志的内容由统治阶级的物质生活条件

所决定,它通过规定人们在社会关系中的权利和义务,确认、保护和发展有利于统治阶级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 狭义的法律专指拥有立法权的国家机关依照立法程序制定和颁布的规范性文件;而广义的法律则是指法的整体,即国家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各种行为规范的总和。 (二)法的本质与特征 1.法的本质。 法是统治阶级的国家意志的体现。 2.法的特征。 (1)法是经过国家制定或认可才得以形成的规范,具有国家意志性; (2)法凭借国家强制力的保证而获得普遍遵行的效力,具有强制性; (3)法是确定人们在社会关系中的权利和义务的行为规范,具有利导性; (4)法是明确而普遍适用的规范,具有规范性。 二、法律关系

法律关系是法律规范在调整人们的行为过程中所形成的一种特殊的社会关系,即法律上的权利与义务关系,或者说,是被法律规范所调整的权利与义务关系。 法律关系由法律关系的主体、法律关系的内容和法律关系的客体三个要素构成。缺少其中任何一个要素,都不能构成法律关系。 三、法律事实 法律事实是由法律规范所确定的,能够产生法律后果,即能够直接引起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或者消灭的情况。通常划分为法律事件和法律行为。 法律事件是不以当事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能够引起法律关系发生、变更和消灭的法定情况或者现象。事件可以是自然现象,也可以是某些社会现象。 法律行为是以法律关系主体意志为转移,能够引起法律后果,即引起法律关系发生、变更和消灭的人们有意识的活动。 根据:合同的标准,可以对法律行为作不同的分类,如合法行为与违法行为、积极行为(作为)与消极行为(不作为)、表示行为与非表示行为、单方行为与多方行为、要式行为与非要式行为、自主行为与代理行为等。 四、法的形式与分类 (一)法的形式

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知识点

第一章总论 1、法的本质与特征: (1)本质:统治阶级+国家意志 (2)特征:国家意志性、强制性、规范性、明确公开性和普遍约束性 2、法律关系主体: (1)自然人:公民、外国人、无国籍人 (2)组织:法人营利法人、非营利法人、特别法人非法人组织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专业服务机构(3)国家 3、法律关系内容: (1)权利 (2)义务:积极、消极 4、法律关系客体: (1)物:自然物、人造物、一般等价物人身人格 (2)非物质财富:知识产品、荣誉产品 (3)行为:生产经营行为、经济管理行为、提供一定劳务的行为、完成一定工作的行为 5、行为能力: (1)民事行为能力年龄精神状态 (2)无民事行为能力不满8周岁(<8)“完全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包括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 (3)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8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8≤X<18)“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 (4)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年满18周岁(≥18) 6、法律关系客体的适用范围:(1)物(2)行为(3)人格利益(4)智力成果 7、法律事实: (1)事件:A:绝对事件(自然现象) B:相对事件(社会现象) (2)行为:(表现形式)积极行为与消极行为(意思表示)意思表示行为与非表示行为(拾得遗失物、发现埋藏物)(几方表意)单方行为与多方行为(特定形式)要式行为与非要式行为(主体参与)自主行为与代理行为 8、法的形式:宪法法律法规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部门规章地方政府规章 9、适用法的效力原则:上位法优于下位法特别法优于一般法新法优于旧法 10、法的形式: (1)宪法:全国人大国家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2)法律: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法 (3)法规: A:行政法规:国务院××条例 B: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地方×条例(4)规章: A:部门规章:国务院各部委无“上位法”依据,不得设定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或者增加其义务的规范,不得增加自身的权力或者减少自身的法定职责××办法××条例实施细则 B:地方政府规章:地方人民政府××地方××办法 11、法的分类: 根据法的创制方式和发布形式划分:成文法和不成文法; 根据法的内容、效力和制定程序划分:根本法和普通法; 根据法的内容划分:实体法和程序法; 根据法的空间效力、时间效力或对人的效力划分:一般法和特别法; 根据法的主体、调整对象和渊源划分:国际法和国内法; 根据法律运用的目的划分:公法和私法。 12、行政诉讼管辖一般由什么法院管辖:一般由基层法院管辖第一审行政案件 13、行政诉讼判决生效规定:一审判决——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不上诉一审裁定——裁定书送达之日起“10日”内不上诉 14、民事诉讼时效:普通诉讼时效期间“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3年最长诉讼时效期间“权利被侵害”之日起20年

2021高考政治一轮复习第二单元第四课生产与经济制度学案必修1.doc

第四课生产与经济制度 考点 考情 1.生产与消费(三年 5考) ①生产决定消费②消费对生产的 反作用③发展生产的意义 2.我国的基本经济制度(三年4考) ①公有制为主体②国有经济及其主导作用 ③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 考向 分析 1.从内容上看,生产与消费的辩证关系是历年高考的重点,主要考查消费对生产的反作 用,同时也考查生产对消费的决定作用;对我国的基本经济制度,侧重考查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意义。 2.从形式上看,近几年高考中,以选择题为主,偶尔有少量的非选择题。选择题、非选 择题基本以当前居民消费情况、国家刺激消费的政策等热点材料为考查背景。 考点一发展生产满足消费 1 生产与消费的关系 (1)生产决定消费 [时政热词] 从“海淘”看“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1)近年来,“海淘”“海购”逐渐成为消费时尚,国人海外“扫货”热度不断上升。国外产品受追捧并非简单的崇洋媚外的消费心理,它反映了生活水平提高后人们对消费产品质量的重视,折射出中国长期以来“供给侧”的不足。

(2)拉回海外消费,需要国内产品来一场“品质革命”,跟上消费升级步伐。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就是从生产端入手,破除体制障碍,降低企业成本,推动适应新需求的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蓬勃发展。 (2)消费反作用于生产 在生产与消费的关系中,生产的决定作用是第一位的,消费的反作用是第二位的,二者相互影响、互为动力,但不能认为二者相互决定;消费对生产的反作用具有双重性,合理的消费会促进生产的发展,不合理的消费会阻碍生产的发展。 [知识拓展] 现实中如何处理生产与消费的关系 (1)对国家来说,既要重视发展生产做好供给侧改革,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经济法基础重点归纳

经济法基础 第一章总论 法律关系 法律事实:法律事件(自然现象、社会现象)、法律行为 法的形式 判决书:非规范性法律文件,不能作为法的形式 法的分类 创制方式和发布形式:成文法、不成文法 内容、效力和制定程序:根本法、普通法 法的内容:实体法、程序法 空间效力、时间效力或对人的效力:一般法和特别法 主体、调整对象和形式:国际法、国内法 法的运用目的:公法、私法 仲裁(书面形式订立)行政复议:书面订立、口头形式 仲裁原则:自愿原则、独立仲裁原则、一裁终局原则(诉讼实行两审终审原则) 仲裁委员会:主任1人,副主任2-4人、委员7-11人,法律、经济贸易专家不得少于2/3 仲裁协议:书面形式订立(口头协议无效) 仲裁庭:1名仲裁员或3名仲裁员组成,3名组成的设首席仲裁员 仲裁开庭进行,一般不公开进行

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民事诉讼 民事诉讼范围:民法、婚姻法、收养法、继承法(合同纠纷、房产纠纷、侵害名誉权纠纷);经济法、劳动法(破产、劳动合同纠纷);选民资格、宣告失踪死亡;债务;宣告票据和有关事项无效的案件 审判制度:合议制度、回避制度(证人不需回避)、公开审判制度、两审终审制度 合议庭成员:3人以上的单数 除最高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案件外,当事人不服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的,有权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由上一级法院进行第二审 合同纠纷: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保险合同纠纷:被告住所地或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票据纠纷:票据支付地或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侵权行为:侵权行为地或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铁路、公路、水上和航空事故请求损害赔偿的:事故发生地或到达地、最先降落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不动产纠纷: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 港口作业纠纷:港口所在地法院管辖 继承遗产纠纷: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主要遗产所在地法院管辖 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害时(超过20年的不予保护) 诉讼时效:普通(知道或应知道):2年

经济法考点总结

经济法考点总结

经济法考点总结 不同学者对经济法概念的使用 一、摩莱里 18世纪法国《自然法典》中首次使用“经济法”一词——“经济法”语源于法国 评价:1、进步性:思想含有经济法最本质的特征(国家对竞技盛会进行干预) 2、局限性:a其经济法概念及思想不是以现实生活为基础的,只是一种纯理论的对于社会经济生活的主观构想,故不能实现;b否定商品交换和民法的作用,不能效仿 二、德萨米 19世纪法国1842-1843《公有法典》中,继承并发展了摩莱里的经济法思想 三、普鲁东 19世纪法国1865年《工人阶级的政治力量》中“经济法是政治法和民法的补充和必然产物” 四、海德曼 20世纪德国1916年《经济学字典》中使用“经济法”一词,认为EL是经济规律在法律上的反映 评价:1、标志着现代意义“经济法”概念的形成 2、EL 从空想变成现实并展开理论研究首先出现在德国(经济法发祥地)

经济法的历史发展过程 一、原始社会: 没有国家没有法没有经济法 二、古代经济法(前资本主义经济法): 特征a以土地管理和税收制度为核心;b古代EL 同调整其他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并存于诸法合体的法典之中c古代EL 以刑为主,及其残酷 三、自由资本主义时期的EL:——自由放任主义 1、法国的重农学派——沃邦。杜尔哥反对重商主义的国家干预,最先提出了经济发展中的自由放任主义原则 2、亚当斯密18世纪美国 在《国富论》中比前人更加深刻彻底的阐述了自由放任主义原则 局限性:只看到了市场而忽视了政府调节的重要性 四、垄断资本主义时期EL: 1、一战前后(德国) 标志着最为独立法律部门的现代经济法的产生 2、凯恩斯主义 理论核心:主张国家干预经济,以实现充分就业和经济增长 3、20世纪70年代-80年代初 供应学派——社会经济生活主要有市场调节,政府的调节必不可少,但主要是促进社会的供给

[高三政治]高考一轮复习人教版必修一第四课生产与经济制度学案(1).doc

《经济生活》第4课《生产与经济制度》【课标要求】 内容目标学习建议 1.理解生产与消费的关系。 2.把握我国现阶段大力发展生产力的原因及具体措施。 3.识记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的内容。 4.明确公有制经济的构成、地位,理解公有制的主体地位以及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了解各种非公有制经济的含义、作用。 5.理解坚持和完善我国基本经济制度的原因、要求。1.通过自主学习理解生产和消费的辩证统一关系。运用生产和消费的关系说明国家重视生产和扩大内需的依据。 2.通过合作探究掌握生产对消费的决定作用,消费对生产的反作用。 3.通过自主学习全面把握我国经济成分的构成、地位及作用。 4.通过合作探究理解非公有制经济的作用。 5.结合我国国企改革、农村经济改革、民营企业发展理解如何完善我国现阶段基本经济制度。 【自主学习】 一.体系构建(要求:认真通读教材,完成本课知识结构。) 二.自主探究(课前自主回答完成下列问题,把握教材知识联系,提高解决问题的能力。)(一)问题导航(仔细阅读课本,将问题的有关内容在课本上画出,找出关键词句,试着 快速记忆。) 1.如何理解生产决定消费和消费对生产的反作用? 2.为什么要大力发展生产力?如何大力发展生产力? 3.我国的基本经济制度内容是什么、为何坚持、怎样坚持? 4.国有经济的地位、作用是什么?集体经济的形式、地位及意义是什么? 5.公有制主体地位的主要体现及如何增强? 6.非公有制经济的范围、地位、作用是什么?

(二)近年来,我国信息消费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越来越高。随着新一代互联网、新一代 移动通信网开始普及,新产品、新服务大量衍生,信息消费需求空间相当可观。同时人们 的生活方式,娱乐方式发生很大变化。2016年,信息消费规模高达 3.9万亿元,带动相关产业新增产出超过 1.4万亿元。中国巨大的网络潜力,正在演化为强大的消费力和经济推 动力。 1.随着新一代互联网、新一代移动通信网开始普及,新产品、新服务大量衍生,信息消费 需求空间相当可观,同时人们的生活方式,娱乐方式发生很大变化。这体现经济生活的什 么道理? 2.近年来,我国信息消费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越来越高,并带动相关产业新增产出超过 1.4万亿元。这体现经济生活的什么道理? 3.通过材料可以看出生产和消费的关系是怎样的? (三)我国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法律法规未明确禁止准入的领域和行业,这是否会损 害公有制的主体地位?这样做是在落实什么要求? 【释疑解惑】 一. 正确理解生产与消费的关系 1.生产与消费相互影响、互为动力,但不相互决定。在生产与消费的关系中,生产的决 定作用是第一位的,消费的反作用是第二位的,不能把二者等量齐观,不能认为二者相互 决定,生产与消费相互影响是正确的。 2.“生产决定消费”的四个表现的区分。 (1)侧重点各不相同 ①生产决定消费的对象→这是消费什么的问题。 ②生产决定消费的方式→这是怎么消费的问题。 ③生产决定消费的质量和水平→这是消费达到什么程度的问题。 ④生产为消费创造动力→这是消费的发展问题(生产刺激人们的消费欲望)。 (2)它们是相互联系的:随着生产的发展,消费对象在变化,消费方式在升级,消费的 质量和水平不断提高,生产的发展为人们的消费创造了更大的动力。 3.消费对生产的反作用具有双重性。消费能够拉动经济增长,促进生产发展,但这是有 条件的。只有不超越社会生产能力、合理、适度的消费才是生产的真正动力,而过度的、 不合理的高消费则会阻碍生产的发展。 4.正确区分生产对消费的决定作用与消费对生产的反作用。在选择题中题干材料是体现 生产决定消费还是消费对生产具有反作用,在做题时容易混淆,判断的关键在于材料的落

富有活力的经济制度重要知识点

1.2富有活力的经济制度重要知识点 1.国有经济的含义、作用及地位: 含义:生产资料和劳动产品归全体人民共同所有的公有制经济。 作用:国有经济拥有雄厚的经济实力和先进的技术设备,积聚着我国最先进的生产力。 地位:是引导、推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主导力量。 2.集体经济的含义、作用及地位: 含义:生产资料归一部分劳动者共同所有的公有制经济。 作用:集体经济直接体现共同富裕的原则,可以广泛吸纳社会资金,缓解就业压力,增加公共财富和国家税收。 地位:是公有制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3.公有制经济的作用及地位: 作用: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对发挥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增强我国的经济实力、国防实力和民族凝聚力,提高我国的国际地位具有关键性作用。 地位:公有制经济在我国经济中占主体地位。 4、非公有制经济的地位及作用:

作用:对增强国民经济活力,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创造性,加快生产力发展和扩大就业具有重要作用。 地位: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5.国家对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态度: 国家正在完善政策法规,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 6.我国的经济制度: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 7.我国经济制度的决定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和社会主义性质,同时,分配制度与经济制度相适应,经济制度决定了分配制度。 8.促进国民经济发展又快又好的方法: 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形成各种所有制经济平等竞争,相互促进的新格局,是促进国民经济发展又快又好发展的保障。 9.我国的分配制度: 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10.实行分配制度的作用: 实行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制度,把按劳分配和按生产要素分配结合起来,可以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促进经济效率的提高。

经济法复习知识点

经济法复习知识点

导论 经济法含义:“有关经济的法”、广义经济法民法 包括商法 部门经济法中的重要内容 涵括规范社会经济关系的重要基本法律 民法概念: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体系。 基本原则:1.平等原则(民法上的平等是形式平等,特权、身份的对立物) 2.意思自治原则 3.诚实信用原则 4.权利不得滥用原则 5.公序良俗原则 商事主体

商事主体法 商事关系 商 法体系 商事为 商事行为法 经济法概念:是调整国家干预本国经济过程中 所形成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体系 由市场规制法、宏观调控法组成 原则:1.社会整体效益原则 2.经济公平与公正原则 商法基本特点: 1.营利性 2.私法兼公法性 3.技术性 4.国际性 5.变动性 商法的基本原 则: 1.交易自由原则

3.经济干预行为法定原则 民事法律关系概念:是由民法所调整的、在平等 主体之间发生的、以民事权利 和民事义务为内容的社会关系 要素:民事主体概念: 参与民事法律 关系,享受民 事权利、承担 民事义务的人 内容:指民事主体所 享受的民事权 利和承担的民 事义务 民事权利 概念:民事主体为实现其民事利益而享有的受法 律保障的行为 界限,是民法 的中心概念

民事法律关系最重要的客体——物 民事法律事实概念:根据民事法律规范之规定而 民事法律行为的特征: 1.须以意思表示为要素 意思表示:行为人将其期望发生某种法律效果的内心意志以一定方式表现于外部行为的过

程 2.须以民事权利、义务关系为目的 3.必须是一种合法行为 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要件/实质要件 概念:民事法律行为产生相应法律效力所必备的要件 1.行为主体合格:完全民事行为人、限制民事行 为能力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法人的民事行为能力 2.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 3.民事法律行为的内容不违反国家法规及社会 公序良俗 4.民事法律行为的形式合格(书面形式、口头形 式、其他形式) 法律行为无效的原因: 1.以欺诈、胁迫手段实施的损害国家利益的行为 2.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行为 3.损害国家、社会或第三人利益 4.违反公序良俗

生产劳动与经营知识点归纳

高一期中复习资料第二单元生产、劳动与经营 第四课生产与经济制度 ★一、生产与消费的辩证关系 1.生产决定消费。 ①生产决定消费的对象(消费什么)②生产决定消费的方式(如何消费) ③生产决定消费的质量和水平(消费效果如何)④生产为消费创造动力(想不想消费) 2.消费对生产有重要的反作用,消费拉动经济增长、促进生产发展。 ①消费是生产的目的。只有生产出来的产品被消费了,这种产品的生产过程才算最终完成。 ②消费所形成的新的需要对生产的调整和升级起着导向作用。 ③消费是生产的动力。一个新的消费热点的出现往往能带动一个产业的出现和成长。 ④消费为生产创造出新的劳动力,能提高劳动力的质量,提高劳动者的生产积极性。 二、社会再生产 社会再生产包括生产(决定)、分配和交换(桥梁和纽带)、消费(最终目的和动力)四个环节。 三、大力发展生产力 1.为什么要大力发展生产力 (1)理论依据:生产决定消费,物质资料的生产是人类社会赖以存在和发展的基础。(2)现实依据: ①为了解决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必须坚持解放和发展生产力; ②发展,对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具有决定性意义; ③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根本任务。 ★2.如何大力发展生产力 ①牢牢扭住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坚持聚精会神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 ②全面提高劳动者素质; ③加快科学技术的发展,大力推动科技进步和创新(先进生产力的集中体现和主要标志); ④全面深化改革。 ★全面认识改革 ①改革的内容:生产关系中与生产力不相适应的部分,上层建筑中与经济基础不相适应的部分。(注意:不是根本制度的改变) ②改革的性质:社会主义的自我完善和发展。 ③改革的作用:完善社会主义各项制度,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充满生机与活力。 四、公有制为主体 1.公有制经济的地位:我国国民经济中处于主体地位;是社会主义的根本经济特征,是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 2.公有制经济的内容:包括国有经济、集体经济以及混合所有制经济中的国有成分和集体成

2019-2020年经济法基础知识点汇总Ⅰ

2019-2020年经济法基础知识点汇总Ⅰ 单选题 1、下列各项中,不符合房产税纳税人的是()。 A.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其经营管理的单位是纳税义务人 B.产权未确定以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 C.产权出典的,承典人 D.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和外籍个人以及华侨、港澳台同胞 答案:D 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和外籍个人以及华侨、港澳台同胞征收城市房地产税,不征房产税。 单选题 2、(二)某综合性企业2008年度发生如下业务:(1)与A公司签订一项易货合同,约定用120万元市场价格的库存商品换取市场价格为140万元的原材料,支付A 公司差价20万元。(2)与B公司签订一份加工合同,为其加工一批特殊商品,原材料由该综合性企业提供,金额300万元,另外收取加工费120万元。(3)与C 公司签订一份建筑工程总承包合同,金额2500万元,施工期间将价值600万元的水电工程转包给其他施工单位,并签订了转包合同。由于施工单位安装水电工程的质量未达到企业的要求,企业实际支付其转包金额500万元。(4)2008年度拥有房产原值6000万元,其中90%为企业自用(当地计算房产税余值的扣除比例为20%),10%对外出租,出租合同记载全年应取得租金收入80万元。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与C公司签订的建筑工程合同及转包合同应缴纳的印花税()元。 A.1800 B.7500 C.9000 D.9300 答案:D [解析] 施工单位将自己承包的项目转包给其他施工单位所签订的合同应按新的

转包合同所载金额贴花。应缴纳印花税=(2500+600)×0.3‰×10000=9300(元)。 单选题 3、应纳房产税的一幢房产原值500000元,已知房产税税率为1。2%,当地规定的房产税扣除比例为25%,则该房产应缴纳的房产税为()元。 A.6000 B.4500 C.1500 D.1250 答案:B 房产税从价计征税额=房产原值×(1-扣除率)×1.2%。 单选题 4、房产不在同一地方的纳税人,应()的税务机关缴纳房产税。 A.向户口所在地 B.向纳税人居住的房产所在地 C.按房产的坐落地点,分别向房产所在地 D.按房产的坐落地点,选择向任一处房产所在地 答案:C [解析] 房产不在一地的纳税人,应按房产的坐落地点分别向房产所在地的税务机关缴纳。 简答题 5、某房地产开发公司于2000年3月以有偿出让方式取得一块土地50年使用权,并于2002年3月在此地块上建成一座砖混结构的写字楼,当时造价为2000元,经济耐用年限为55年,残值率为5%。目前,该类建筑重置价格为每平方米5500元/m 2 。该建筑物占地面积1000m 2

(完整word版)经济法知识点总结

经济法知识点 名词解释 一、经济法的定义:经济法是在市场经济运行过程中,为了克服市场失灵,保障国民经 济的协调、有序发展,由国家制定的需要由国家干预的具有全局性和社会公共性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即“需要国家干预论”,也称“适当干预论”。 二、经济责任制的概念:经济责任制,是指在公有制主导的经营管理中,企事业机关 单位及其内部机构、成员因角色设置及其实现,而相互承担义务和相应地享有权益的经济法律关系或制度。它是责权利效相统一原则在经济法的各项制度中的具体体现和保障。 三、企业的概念:企业是经营性的从事生产、流通或服务的某种主体;同时,它作为概括的资产或者资本和人员集合之经营体,也可以作为交易的客体。 四、市场准入的概念:对企业或其他主体进入某领域或地方的市场从事活动施加限制或 禁止的规制或制度。 五、市场准入制度:指有关国家或政府准许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进入市场从事经营活动的法定条件和程序规则的总称。包括一般市场准入制度和特殊市场准入制度 六、垄断协议:垄断协议指经营者之间通过合谋性协议,安排或者协同行动,来相互约束各自的经济活动,在一定的交易领域内排除、限制竞争的行为。 七、消费者:是为了满足生产需要而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商品服务的,由国家以专门法律确认其主体地位和保护其消费权益的个体社会成员。 八、产品的概念 自然属性:“产品”是指经过人类劳动获得的具有一定使用价值的劳动成果。 法律属性:“产品”是指经过某种程度或方式加工用于消费和使用的物品。 九、产品责任概念:产品存在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危险,造成消费者人身、 财产或者除缺陷产品以外的其他财产损失后,缺陷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应当承担的特殊的侵权法律责任。(产品责任的归责原则:1、过错原则;2、过错推定原则;3、无过错责任原则。) 十、不正当竞争行为:泛指经营者为了争夺市场竞争优势,违反公认的商业习俗和道德, 采用欺诈、混淆等经营手段排挤或破坏竞争,扰乱市场经济秩序,并损害其他经营者和消费者利益的竞争行为。 十一、假冒行为:指生产者或经营者为了争夺竞争优势,在自己的商品或者营业标志上 不正当地使用他人的标志,使自己的商品或者营业与他人经营的商品、营业相混淆,牟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

2018初级会计考试《 经济法》基础知识点笔记整理版.

《经济法基础》知识点汇总 第一章 2017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知识点:法的本质与特征 1.法的本质 法是统治阶级的国家意志的体现。 (1)法只能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 (2)法是由统治阶级的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是社会客观需要的反映; (3)法体现的是统治阶级的“整体意志和根本利益”,而不是统治阶级每个成员个人意志的简单相加; (4)法体现的不是一般的统治阶级意志,而是统治阶级的“国家意志”。 2.法的特征 (1)法是经过国家制定或者认可才得以形成的规范,具有“国家意志性”。 (2)法是凭借国家强制力的保证而获得普遍遵行的效力,具有“强制性”。 (3)法是确定人们在社会关系中的权利和义务的行为规范,具有“利得性”。 (4)法是明确而普遍适用的规范,具有“规范性”。 【注意】本质与特征是一回事,无需特别区分。

2017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知识点:法律事实概念:法律事实是法律关系发生、变更和消灭的直接原因。 分类标准:是否以当事人的意志为转移 类别:法律事件和法律行为 (一)法律事件(不以当事人的意志为转移) 1.自然现象(绝对事件):地震、洪水、台风、森林大火等自然灾害+生、老、病、死及意外事故。 2.社会现象(相对事件):战争、重大政策的改变等。 【注意】法律事件的出现不以当事人的意志为转移,具有不可抗力的特征。 (二)法律行为(以当事人的意志为转移) 【注意2】请大家重点掌握“法律事件”与“法律行为”的区分,并看清题目问法。 【注意3】法律行为的反向问法,例:订立遗嘱是合法行为、积极行为、意思表示行为、单方行为、要式行为、自主行为。

2017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知识点:仲裁裁决 1.仲裁管辖权 仲裁不实行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由当事人协议选定仲裁委员会。(自愿原则、独立仲裁原则) 2.仲裁庭的组成 仲裁庭由3名或者1名仲裁员组成。 (1)当事人约定由3名仲裁员组成仲裁庭的,应当各自选定或者各自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1名仲裁员,第3名仲裁员由当事人共同选定或者共同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第3名仲裁员为首席仲裁员。 (2)当事人约定由1名仲裁员成立仲裁庭的,应当由当事人共同选定或者共同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公平合理原则) 3.回避制度(公平合理原则) (1)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代理人的近亲属; (2)与本案有利害关系; (3)与本案当事人、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仲裁”的; (4)私自会见当事人、代理人,或者接受当事人、代理人的请客送礼的。 4.仲裁应开庭但不公开(自愿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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