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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中的宗法制度

建筑中的宗法制度
建筑中的宗法制度

宗法制度。

宗法制度对中国传统民居的影响是深刻而又广泛的。无论是传统民居聚落景观的构成,还是传统民居的建筑布局,抑或是营造规格、建筑装饰,无不透射出宗法伦理观念和礼制等级思想的气息。需要注意的是,由于中国农业社会的长时期延续,农耕生活基础和宗族文化心理根深蒂固,这也就决定了宗法制度对中国传统民居的发展产生的影响是自始至终的。所以说,有人称中国传统民居是传统中国社会宗法制度的活化石,也就不无道理。以下从三个方面进行简析:

1.礼制性建筑在传统聚落中地位突出,类型多样。礼是宗法制度的具体体现和核心内容。礼既是规定天人关系、人伦关系、统治秩序的法规,也是约束生活方式、伦理道德、生活行为、思想情操的规范,带有强制化、规范化、普遍化的特点,制约了包括传统民居在内的中国古代建筑活动的方方面面。其中最突出的表现便是传统聚落中礼制性建筑的普遍存在,而且往往占据突出而重要的地位。近年来,我们通过对传统民居和聚落的大量的实地调研而了解到,这种礼制性建筑从类型上分,包括寺庙、宗祠、祖堂、牌坊、廊桥、文塔。这些类型的建筑当然不是用来居住的处所,但是在传统民居聚落环境中,与供居住用的传统住宅相比地位更高、意义更大,成为整个村落的主导和决定因素。比如寺庙,清真寺是回族聚居地区最醒目的公共建筑,是地区性回族社会结构的核心,是回族信仰的物质显示,也是现实中生活路标的象征。回族群众一般围寺而居。宗祠在汉族地区往往是独立的院落,占据全村的中心地位,也有的依“左祖右社”的原则,位于村落左方。它不仅是祭祀场所,也是族人举行冠礼、婚礼、丧礼等多功能的家族礼制活动的场所。堂则是渗透包含在第宅中的礼制性建筑,是《礼记》所讲的“六礼”(注:《礼记·王制》:“司徒修六礼以节民性”。“六礼”指冠、婚、表、祭、乡、相见。)的活动之所。无论是北方的四合院民居,还是粤中三间两廊式民居,抑或是闽粤赣的客家民居,浙江十三间头式民居,这种礼制性空间的堂,一直是传统民居空间布局的核心和重心。此外,遍布城乡的功名坊、节孝坊等各式牌坊同样成为传统村落往昔礼制活动的见证。浙江东阳的雅溪村牌坊群、安徽歙县的棠越牌坊群规模之庞大,令人叹为观止。

2.传统民居中的等级观念和等级制度。如前所述,中国传统社会的宗法制度是以等级关系为主要特征的。汉以后,因为“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维护以“君君、臣臣、父父、子子”为中心内容的等级制,便成为维系“家国同构”的宗法伦理社会结构的主要依托,也是礼制、礼教的主要职能。千百年来,建筑被视为标示等级区分、维护等级制度的重要手段。分贵贱、辨尊卑成了中国传统民居突出强调的社会功能。就等级制度而言,可以山西民居对昭穆之制的推崇为例加以说明。昭穆乃中国古代的宗法制度。营建宗庙时,始祖庙居中,以下按先左后右,左昭右穆的定制交替排列。不仅如此,祭祀行礼时的队列秩序也是如此。昭穆之制便是区别长幼、远近、亲疏、尊卑的影响传统社会方方面面的等级制度。山西祁县民居就体现了左上右下,东尊西卑的昭穆之制。东厢房的屋脊高于西厢房,东厢房的尺度略大于西厢房,东厢房的入口也略大于西厢房。等级制度在传统建筑中是十分严谨的,单就宗庙来说,由于天子、诸侯到庶人的等级差别,其宗庙组群、家庙开间、家庙数量、宗庙门堂、梁柱用色以及刻桷形式都有严格的规定(如下表)[4],不得僭越。

建筑等级制度作为宗法制度的一部分,是中国古代建筑的独特现象。就整个中国古代建筑体系的宏观意义而言,建筑等级制度的影响在于它不仅导致了传统建筑类型的形制化,建筑的等级形制较之于功能特色更显突出,而且也促成了传统建筑的高度程式化。严密的等级制度把建筑布局、规模组成、间架、屋顶做法,以至细部装饰都纳入了等级的限定,形成固定的形制。汉族传统民居尤其如此。

3.血缘家族观念的深刻影响。血缘关系是中国古代宗法制度的纽带,家族观念是中国古代

宗法制度的基础,传统民居所秉持的宗法制度的影响也表现在维持和强调血缘家族观念。对中国传统民居的调查表明,聚族而居是宋以后封建家族制度的最主要组织形式,其建筑组合方式大致可分两类:一类是以单元组合为特征的“合院群聚落”;一类是以向心式围合为特征的客家聚居建筑。如浙江东阳卢宅村体现了“合院群聚落”的特征,是卢氏累世聚族而居形成的村落。村落入口气势磅礴,捷报门、肃雍堂、乐寿堂、世雍堂等礼制性公共建筑居于主轴线上。主轴线之东尚有两条轴线,主轴线之西还有六条轴线,每条轴线都有多进院落。一座院落是一个小家庭,一条轴线是一个大家族。他们有共同祭祖的祠堂——肃雍堂,也有记载血亲的共同家谱。又如客家聚居建筑,无论是粤北的围垅,还是闽西的围楼,抑或赣南的围屋,都以“点”(祠堂)“线”(居住用房)围合形式来表达聚族而居的家族观念。广东梅县白宫镇的棣华居,福建永定县湖坑的振成楼、江西龙南杨村的燕翼围所刻意强调的家族观念和宗法思想都给人留下深刻印象。

在聚族而居的传统民居村落中,祭祀祖先的祠堂总是处于最重要、最突出的地位,在整个村落的布局里,不是居于村落的中心点,就是处于主轴线的端点。民居院落和居住用房都是围绕祠堂,或以祠堂为控制点来延伸分布和递进布置的。在很多村落中不仅有整个家族的总祠堂,有些还有家族中每一个分支的支堂,成为民居建筑分布的多个中心。

中国古代制度

六中国古代制度 ㈠政治制度 中国古代政治制度大体包括:行政、官职、称号、法律、军事制度等 1、行政区划制度 夏商九州:《尚书.禹贡》载:中国分为“冀、兖、青、徐、杨、荆、豫、梁、雍”九州 西周封建制(分封制):周天子把新征服的地区和人民,分给自己的弟子、亲戚、功臣,从前部落首长的后代,由他们去建立诸侯国。 春秋十二诸侯:鲁、齐、晋、楚、秦、宋、卫、陈、蔡、曹、郑、燕。后又兴起吴、越等。战国战国七雄:齐、楚、燕、韩、赵、魏、秦 秦郡县制:国家由中央、郡、县三级机构组成行政机构,分天下36郡。 中央和地方各级官员均由皇帝任免。 由此,县作为基层政权一直未变。 汉:州、郡、县 唐:道、郡、县 宋:路、郡、县 元:设“省”。(从此,有了“省”的名称) 明清:省、府、县。(延续至今) 2、职官制度 (1)中央官职 先秦:由于实行分封制,家天下,因此各诸侯国没有统一的官制 秦代:建立中央集权的三公九卿制,中央和地方各级官员均由皇帝任免。 以后各代继承发展,逐渐形成完整的从中央到地方的考核、任命、升迁、罢免等官职制度。 三公(中央最高级官员):丞相,太尉,御史大夫 丞相:负责辅佐皇帝处理全国事务,是皇帝的助手。 太尉:协助皇帝掌管全国军队。 御史大夫:掌图籍章奏,监察百官。 九卿(三公之下) 廷尉,掌管司法; 治粟内史,掌管国家财政税收; 奉常,掌管宗庙祭祀礼仪; 典客,处理国内各少数民族事务和对外关系; 郎中令,掌管皇帝的侍从警卫; 少府,掌管供皇室需要的山海地泽收入和官府手工业; 卫尉,掌管宫廷警卫; 太仆,掌管宫廷车马; 宗正,掌管皇帝宗族事务。 (隋)设立三省六部制 三省:尚书、门下、内史 六部:吏、户、礼、兵、刑、工 吏部:掌管官员的任免,考核,升降 户部:掌管全国的土地,户口,赋税,财政

浅谈中国古代避讳字

浅谈中国古代避讳字 我国封建时代,为了维护统治秩序和森严的封建等级制度,人们对皇帝、官长以及尊亲长辈的名字,不能直接说出来或写出来,而要用别的字代替,或以其他方式表示(如空字或缺笔),以示尊敬,这就是所谓的避讳。避讳,是中国古代社会特有的一种习俗,也是一种特有的文化现象。有学者对中国避讳历史进行了专门研究,出版有《中国古代避讳史》等著作。 据说,避讳之习起源于周朝。避讳起源于周朝。“入境而问禁,入国而问俗,入门而问讳。”(《礼记·曲礼上》)凡到他人家中,要先问其家人名讳。以免在交谈中,因犯讳而失礼。了解一下我国历史上相沿上千年的避讳习俗,对于了解现代汉语中一些词语的来历,很有帮助,还可以知道古代为了避讳是怎么样把本来很清楚的语言搞得乱七八糟的。 讳,又称名讳,即古代帝王或尊长者之名。“讳,忌也。”(《说文解字》)封建时代等级森严,为了体现下对上、卑对尊的恭敬,严格划分“君君臣臣父父子子”等级区别,避讳便应运而生,并在统治者的提倡、推动下发展到登峰造极的地步,历经上千年有增无减,成为封建时代体现等级名分、维系礼教秩序的重要手段。 (一)避讳的对象有四类: 一是帝王,对当代在位的帝王及本朝历代皇帝之名要避讳,称之为“国讳”或“公讳”。如在刘秀时期,秀才被改成茂才;乾隆曾下诏门联中不许有五福临门四字,为的是避讳顺治帝福临之名。有时甚至还要避讳皇后之名,如吕后名雉,臣子们遇到雉要改称野鸡。 二是长官,即下属要讳长官本人及其父祖的名讳。甚至一些骄横的官员严令手下及百姓要避其名讳,称“官讳”,亦称“宪讳”。“只许州官放火,不准百姓点灯”的成语所反映的,就是避官讳。 三是圣贤,称“圣讳”,主要指避至圣先师孔子和亚圣孟子的名讳,有的朝代也避中华民族的始祖黄帝之名,有的还避周公之名,甚至有避老子之名的。比如孔夫子,名“孔丘”,北宋朝廷下命令,凡是读书读到“丘”字的时候,都应读成“某”字,同时还得用红笔在“丘”字上圈一个圈。清朝尤甚:凡是天下姓“丘”的,从此以后,都要加个耳字旁,改姓“邱”字,并且不许发音为“邱”,要读成“七”字。于是,天下姓“丘”的,从此改姓“邱”了。到了今天,有姓“丘”的,又有姓“邱”的,原因就是有的改了,有的又改回原来的“丘”字了。 四是长辈,即避父母和祖父母之名,称“家讳”或“私讳”。与别人交往时应避对方的长辈之讳,否则极为失礼。唐代诗人李贺之父名晋,“晋”与“进”同音,故李贺一生不能举进士。又如唐朝的诗人杜甫,父亲的名字叫“杜闲”,为了避“闲”字的讳,杜甫写了一辈子的诗,却没在诗中用过“闲”字。杜甫母名海棠,《杜集》中无海棠诗,避母名也。 (二)避讳的形式,主要有三种:

中国建筑与中国文化

上海大学2011~2012学年冬季学期通识课课程报告课程名称:《营造法式》与中国古典建筑语言 论文题目: 课程结业报告 作者姓名:张宾 学号: 11122641 成绩: 论文评语: 评阅人: 评阅日期:

中国建筑中影射出的中国文化 引言: 建筑的存在有着一段很长很长的历史:从远古的山洞到如今的高楼大厦,建筑的发展完善历程又何尝不是一个民族的历史和一个文化的体现呢? 关键字: 营造装饰古典建筑文化渊源 摘要: 中国古典建筑无疑是世界建筑史上的一朵奇葩。无论从营造结构上的独特性和高难度性,还是从其整体所体现的典型中国漫长久远文化上看,她都是独树一帜的。 正文: 中华文明上下五千年,中国建筑自然也有着如此的历史厚重感。连续绵延的万里长城,举世闻名的明清北京紫禁城,意境深邃的江南古典园林正如拙大的埃及金字塔、典雅的希腊帕提农神庙、雄伟的罗马凯旋门、优美的印度泰姬陵一样,无一不是一种在时间流逝中存在于空间的文化形态。 关于营造与装饰…… 中国建筑用材的最大特色在于木材和泥土(即土木)。这些材料都是东方大地自然地馈赠,也是古老的东方农业文化在建筑上的体现,或者也可以说是东方农业文化的一部分。远古房屋夯土为基,版筑为墙;很早北方曾盛行木骨泥舍,南方则“干栏”木屋,而后从历史上鼎鼎有名的秦之阿房宫、汉之未央宫、唐之大明宫、明清紫禁城到名不见经传的寻常百姓所居,从刘禹锡笔下的“陋室”、为秋风所破的杜甫“茅屋”到欧阳修的“醉翁亭”、大观园里的亭台楼阁、厅堂庑榭,一律都是土木的世界。 当然以木构架为主要结构方式的中国房屋有着其明显的缺点承重太低,跨度

不能过大,但是这也促使了“间”的出现,同时间与间的组合也创造了独具民族特色的建筑群体空间意象的美。 在解决承重问题上,不得不提及中国古代建筑架构中创造性的发明----斗拱。有记载,周代初期在世界建筑史上独一无二的斗拱就已经诞生,从起初阶段用于分担梁头、枋头、外檐出挑的重量,分散节点的重力到后来向艺术审美方面的过渡,各种花式的斗拱接连出现在各种建筑上诸如宫殿,陵园等,邀人青眼。东汉末年,斗拱已臻成熟。人们现在可以从崖墓、石刻、石室、石阙以及明器见到汉代斗拱的倩影。四川渠县石阙的一斗二升斗拱、山东平邑石阙的一斗三升斗拱、河北望都明器的重叠出挑斗拱以及四川渠县无名石阙的曲拱等都是好的例子。有人说,斗拱是艺术化了的技术,技术化了的艺术。综上可知,所言不虚啊!最终的发展,斗拱成了错综复杂的“错综”之美,被赋予了各自不同的伦理意义,什么品级的建筑配用什么样的斗拱,都作有明确的规定。这与后面所谈到的建筑儒家伦理是相通的。 雕刻彩画斗拱 在营造方式上又一美的标志当属中国建筑的装饰艺术。从无意识的提高视觉效果到刻意地去对建筑进行装饰,体现的是中国古代某些文化或技术的兴起和发展。如殷朝辉煌的青铜文化带来的是各种猛兽的图纹,诸如龙凤等都是纹饰的主题,在建筑方面则在瓦当装饰上有了体现。梁思成说过:“建筑雕饰可分为三大类,雕刻、绘画、镶嵌。” 自然每一种雕饰都有着其独特的美感效应和装饰效果,在不同的朝代时段雕饰的样式不同,其所体现的的文化特征也有所不同。秦汉之际装饰博大、疏朗、明丽;魏晋南北朝佛教的传入,使得建筑装饰中飞天的形象屡见不鲜。当时亦有希腊波斯等国的装饰传入中国,其中自然出现文化的冲击与融合;唐代成熟的文化特征亦使得建筑装饰方面呈现丰富多样的灿烂现象;宋代建筑装饰正如整个时代的文化思想和艺术风格趋于“女性化”,精致化一样,阴柔之美代替了阳刚之美;至于元明清之雕饰,梁思成说过:“明清雕饰装饰,………雕刻之功,虽

中国礼仪宗法制度

中国礼仪宗法制度 中国古代一些制度,如科举考试制度、赋税制度、礼仪宗法制度等都是是经常会涉及到考题的内容。所以本篇文章江苏公务员考试网(https://www.sodocs.net/doc/4610684568.html,)专家将重点介绍中国古代的一些重要的礼仪宗法制度和关于礼仪宗法制度的相关考题。 宗法是中国古代社会血缘关系的一种准则,其主要的精神是嫡长继承制。与此相关,产生了一系列的礼仪制度,简要介绍如下: 一、冠礼和笄礼 冠礼是成人礼,是给跨入成年人行列的男子加冠的礼仪。在氏族社会,男女青年发育成熟时要参加一种“成丁礼”,这样才能成为自己部落的正式成员,享受应有的权利和履行应尽的义务。冠礼应当是从这种“成丁礼”演变而来的。《礼记·冠义》说,冠礼是“成人之道也”,“将责成人礼焉也”,要按照“为人子,为人弟,为人臣,为人少者”四个方面的礼的规范加以约束,使之成为具有“孝、悌、忠、顺”完美品德的人。 男子二十而冠,女子十五而笄。女子在15岁许嫁之时举行笄礼,结发加笄,也要取“字”。结发是将头发梳成发髻,盘在头顶,以区别童年时代的发式。礼经中并无笄礼详文。女子到了20岁,虽然还未许嫁,这时也要举行笄礼,表示今后要以成人相待。 二、丧礼 以《仪礼》的记载为主要依据的中国古代丧礼制度,等级分明。同样是死,说法尊卑有别,“天子死曰崩,诸侯曰薨,大夫曰卒,士曰不禄,庶人曰死”。丧礼也有不同的等级。 三、避讳 避讳实际上是一种反映封建礼法的忌讳,即遇到与君主、尊长的名相同的文字就采用某种方法回避。 ⑴国讳:如秦始皇嬴政时,改正月为端月,其父名子楚,《吕氏春秋》就改楚为荆;汉高祖刘邦时,改邦为国。 ⑵避圣人、尊者讳:汉淮南王刘安之父刘长,避长而用修;苏轼为避父(苏序)讳,就改序为引,苏辙则改序为叙。 ⑶避恶人讳:人自宋后少名浍,我到坟前耻姓秦。 ⑷其他忌讳:古人讳言钱而曰“孔方兄”,讳言大小便曰“更衣、出恭”,讳言死则曰“驾崩、仙逝、坐化、作古”等。 四、年龄称谓 古人对不同的年龄阶段,往往有专门的名称。掌握这些常见的称谓,对读书为文当有所裨助。 襁褓:原指包裹婴儿的被子,后来以此来借指未满周岁的婴儿。

古代地名的避讳

龙源期刊网 https://www.sodocs.net/doc/4610684568.html, 古代地名的避讳 作者: 来源:《华声文萃》2019年第05期 在封建社会,皇权是至高无上的,如有地名与帝王及皇族的名字相同,就必须更改。中国历史上不但没有以人名为地名的传统,而且地名还要给大人物的姓名让路,避之唯恐不及。在我国目前县级以上行政区地名中,仍有50个左右是封建社会避讳制度的产物。 ; 这种避讳在唐宋时期达到高峰。如隋炀帝杨广被立为太子后,全国有几十个含有“广”字的地名被改掉,如成都附近的广都县和广定县,分别被更名为双流县、蒲江县,并沿用至今。 ; 历史上,有很多州郡县名称中原有“义”字,但因与宋太宗赵光义之名相重,遂取《孟子》“義者宜也”之意,改“义”为“宜”。如湖南宜章县原名义章、陕西宜川县原名义川、江苏宜兴市原名义兴、四川宜宾市原名义宾,均在北宋太平兴国(赵光义年号)年间更名。湖北省咸宁市,原名永安,北宋景德四年(1007年),为避宋太祖永安陵讳,以《周易·乾卦·象辞》“万国咸宁”与“永安”之意相近,故改名咸宁。 ; 地名具体怎么改,最终改成什么样,归纳起来,有多种情形:一是改用境内名山大川或特产之名。如:湖北省枣阳市,原名广昌,隋朝时为避杨广名讳,以境内有一多枣树的枣阳村为名改为枣阳。湖南省平江县,原名昌江,五代后唐时,为避庄宗李存勖祖父李国昌名讳,以昌江流经此地时河床平坦、水流平稳为由,改名平江。二是改用音同义近之词。这种方法比较简便,以此改变的地名也最多。如山西平遥县原名平陶,北魏时为避太武帝拓跋焘名讳,遂改名平遥。三是改用经典佳词。这种方式历代均有运用,如:广东省惠州市,隋唐时为循州,五代时为祯州,北宋时为避仁宗赵祯名讳,以《汉书》“恩惠卓异”之意,改为惠州。四是改用吉祥嘉词。陕西省延安市,原名广安,隋仁寿元年(601年)为避太子杨广名讳而取延州、广安县之名各一字合为延安县。广西壮族自治区兴安县,唐朝时因“独守臣节”的故事命名为全义,北宋时为避太宗赵光义名讳,改为兴安,寓“兴旺安宁”之意。 ; 古代还有一种“憎讳”,即避恶人的讳。唐肃宗最看不起小人安禄山,以其为国仇,进而恶闻其姓,甚至把当时有“安”字的城市名一律改掉,于是改了几十个城市名,如把安康改为汉阴,同安县改为桐城,绥安县改为广德,宝安县改为东莞,安昌县改为义昌等。 (摘自《中国古代地名》王俊著中国商业出版社出版)

中国建筑文化三大特色分析

中国建筑文化三大特色 李先逵 内容提要 创造中国特色建筑理论,探索中国特色现代建筑之路,应当认真研究中国传统建筑文化精华加以汲取。中国建筑文化有三大基本特色,一是深沉高迈的文化哲理,对建筑名称包含强烈文化意义,从哲学高度理解建筑本质,应用阴阳数理哲学表现艺术美学精神,创造独具一格的礼制建筑;二是重情知礼的人本精神,坚持以人为出发点的设计原则,亲近人的尺度营造空间环境,注重建筑环境的教化功能,强调建筑组群有机整体性,表现了“院落文化”的群体意识;三是“天人合一”的环境观念,人居环境应与自然环境相协调适应,广泛应用风水学说指导建筑选址规划,创造富有地域特色的山水城市,崇尚“中和美”的环境美学观,创造了极富特色的自然式中国园林艺术,把“意境美”的追求作为人与自然相和谐的最高审美理想。中国建筑师应加深中国建筑文化修养,融入时代精神创造新的建筑理论。 关键词:中国建筑文化特色理论创新 在当今丰富多采的中国现代建筑创作舞台上,凡严肃的负责的中国建筑师都无不在思考探索具有中国特色现代建筑之路。这是一条艰辛的路。它需要把传之欧美的现代建筑文明同源之本土的传统建筑文化精神有机地结合起来,进行富于个性特色的创新。改革开放以来,随国门打开,当代西方现代建筑各种思潮理论、流派如洪水般涌入,虽然仍需要更深入地熟悉,“食洋”求化,但至今已不觉新鲜了。相反,在“食古”的另一方面,由于相当长的一个时期,对中国文化传统采取历史虚无主义的态度,否定传统文化的余波未尽,暗流潜行,尤其在不少中青年建筑师中,崇洋甚于鉴古。在当今的建筑创作中,之所以欧陆风盛行,盲目模仿、抄袭西方现代建筑风格大行其道,原

因固然复杂,但鄙薄中国传统文化,不重视研究自己本土历史建筑文化的思想倾向,却是一大重要原因。此外,在如何学习传统建筑文化精神上也存在模糊的观念,认为传统建筑作为一种古典的形式已经过时,提继承发扬传统的创作不能体现时代精神等等。不少对传统理解的片面性在于只看到外表形式的学习,而没有体味到更实质的学习是在对建筑本质内涵的认识。也就是说,对中国建筑传统的认识应该从建筑文化学的观点,从建筑观的高度,从建筑哲学原理的把握上去加以阐释和理解。从这个角度分析,笔者认为相比西方古典建筑文化而言,中国传统建筑文化应当有以下这样三大基本特色,需要我们认真加以新的审视,以吸取其合理的营养。 一、深沉高迈的文化哲理 从艺术本质来看,建筑艺术如同音乐艺术一样,富于抽象的寓意性,以特有的符号语言表达一定的情绪和感受,所以,它们属于一种象征主义艺术,用这样的象征手法来映射人类的思想意识。如西方古典主义建筑中,用罗马式风格表现庄严,用希腊式风格表现公正等等。虽然其中也反映出一定的文化意义,但较之数千年一以贯之的中国传统建筑文化的底蕴来,却是失之浅表。由于中国文化哲学的早熟,使之对于传统建筑文化的灌注和培育则比其它建筑体系显得格外的悠久、自觉、深刻、成熟,因而中国传统建筑体系的文化哲理更加突出,更具普遍性。从宫殿、寺庙建筑直至普通民居、小品园林,莫不充满丰富多姿而又深沉高迈的哲学意识,其建筑形态表象背后蕴含着深层次的思维理念、心理结构以及人生观和宇宙观的体验,从而更加深刻地体现着建筑的本质。言其中国建筑文化博大精深,实为历史的验证,绝非夸张之辞。正如英国伟大的哲学家李约瑟博士所指出的,中国建筑精神在于:“皇宫、庙宇等重大建筑自然不在话下,城乡中不论集中的,或是分布于田庄中的住宅也都经常地出现一种对‘宇宙图案’的感觉,以及作为方向、节令、风向和星宿的象征主义。”这的确颇有见地。 中国建筑文化哲理的表现是多方面的,举其大要可列陈数端。首先,在对建筑的名称上,就可看出强烈的文化意义。如称建筑群中位

中国古代兵制

中国古代兵制——(1)夏商西周兵制 中国是世界文明古国之一,早在公元前21世纪就建立了奴隶制国家——夏王朝。 夏朝统治者为维护奴隶主贵族的利益,建立了一支奴隶主军队,于是原始形态的兵制也随之产生。 夏朝军队由夏王掌握。在确立启的统治地位的甘之战中(甘在今陕西户县西),启要求全体参战者要严格执行命令,对勇敢作战、执行命令的人给予奖赏,反之则予以惩罚。据《尚书·甘誓》记载:“用命,赏于祖;弗用命,戮于社,予则孥戮汝。”可见,夏朝的军队已经有严格的纪律。 由于夏朝处在阶级社会早期,生产力还不很发达,因而夏朝军队的数量不多。例如,夏五世国王少康逃亡到有虞氏时,住在纶(今河南虞城东南),只有500部属。后来,少康联合斟寻氏和斟灌氏两个部落,推翻了窃踞夏朝的寒浞〔zhuo茁〕,恢复了夏王朝的统治。 夏朝军队以步兵为主,但车兵已开始出现。《甘誓》中“左不攻于左,汝不恭命;右不攻于右,汝不恭命;御非其马不正,汝不恭恭”的记载,证实了车兵的存在。左是车左,执弓主射;右为车右,执戈矛主刺杀;御者居中。一辆战车,三个乘员,与后来商朝车兵编制一样。另外,《司马法》中将夏代战车称为钩车。 夏朝军队使用的武器,主要是木石制造的戈、矛、斧、殳〔shu 书〕和弓箭,也有少量的青铜兵器。

夏朝时还没有常备军,只有由贵族组成的平时卫队,作为夏王的警卫。如果发生战争,夏王就临时征集奴隶主组成军队进行战斗。 (2)商朝兵制 商朝兵制是在继承夏朝兵制的基础上形成的。商王是军队的最高统帅,经常亲自率军出征、主持战争动员和兵员征集。商王下面设有师长及各级执事官,平时管理所属的“众人”(平民)和奴隶,从事生产劳动,战时率领由“众人”组成的军队参加战斗。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战争的需要,商王开始把部分贵族和平民集中起来,编为常备军。但直到商朝晚期,亦民亦兵的民兵仍然是商朝军队的主要成份。 商朝的兵役制度,主要是临时征集的征兵制。这种征兵方式,当时称“登人”。甲骨文中常有“登人三千”、“登人五百”的记载,最多的一次征集了一万人。征集的对象主要是平民,有时为弥补兵力不足,也把奴隶编入军队。如牧野之战中,纣王把奴隶临时武装起来,抵抗周武王的军队,但商朝奴隶阵前倒戈,使商纣王迅速溃败。 商朝军队的编制,根据古代文献和甲骨文记载,大概在武丁及其以后时期已有“师”、“旅”、“行”等几级编制。从武乙时期卜辞记载的“王作三师右、中、左”(《殷契粹编》597)看,师可能是当时军队的最高编制单位。旅是师以下的编制单位,卜辞中有“左旅”、“右旅”、“王旅”的记载。卜辞中也有关于“行”的记载。据研究,一行由100人组成,左、中、右三行组成一大行,三大行组成一旅,一旅1000人(包括指挥、后勤、通讯等机构的人员),三旅组成一师,一师3000人。

中国政治制度史(三)

一、选择题 1、古代中央行政体制从组织机构与相应的官制配置来看,其中枢系统以(宰相)为核心。 2、文武分职的专职官僚体制取代奴隶社会的世卿世禄制是在(战国)。 3、秦始皇一统天下后,围绕维护皇权而建立的职官体系中,中央官制以(三公九卿)为主干。 4、(汉武帝)时,丞相的权力开始削弱。 5、东汉时期,以(太尉)、司徒、司空为三公,共同为名义上的宰相。 6、唐代自开元以后,成为中央最高权力机构,并有专印的是(中书省)。 7、宋代(参知政事)的设置,分割了宰相的行政权。 8、隋代中央监察机构中负责监察中央官员的是(御史台)。 9、中国封建中央集权专制中最主要的矛盾是(皇权与相权的矛盾) 10、魏晋南北朝时期行政执行的最高机关是(尚书省)。 11、清军机处成立后(内阁大学士)更无实权,往往作为清政府对某些重臣明升暗降的一种手段。 二、判断题 1、中国古代君主独裁下的封建官僚行政体制萌芽于秦朝时期,初步形成于西汉时期,至东汉开始在全国统一确立。 (错) 2、春秋时期,将、相分治始成定制。 (错) 3、汉武帝末年,自霍光以大司马大将军领尚书事后,以大司马大将军领尚书事者往往为掌军国大政的实际丞相。 (对) 4、魏晋南北朝时期,三公制逐渐向三省制过渡,三省制初步形成。 (对) 5、隋炀帝杨坚统一全国后,正式确定了决策、审议和执行三大系统的三省制。 (错) 6、唐代后期的枢密院为中央最高军政权力机构,简称枢府,掌军国机要务、军籍、武官系统管理和任免,边防、兵备布置,出纳军事密令等。 (错) 7、始设于雍正年间的南书房是清代官制中最有特色、影响最大的机构。 (错) 8、元朝正式废除三省制而实行一省制,以中书省为全国政务中枢,执掌最高军政事务。 (错) 9、洪武十三年(1380年),明太祖借左丞相胡惟庸谋反案,罢撤中书省、废除丞相一职,并以诏书形式宣布。至此,推行一千余年的宰相制度被最后废除。(对) 10、三省制使丞相之权一分为三,由独相制到群相制演变,有利于皇权的集中。(对) 11、金代海陵王完颜亮时废三省制,正式确立尚书一省为中央最高行政中枢机构。 (对) 三、名词解释 1、中枢核心系统:指官僚机构中奉行君主旨意议策、决策,总领政务的机构,它的主体即宰相机构及其制度配置。 2、中朝官:又称"内朝官",与以丞相为首的正式职官系统的"外朝"相对应,由宫廷内供皇帝差遣的侍从性质的文武官组成。总的特点是无定职、无定员、无官署,主要任务是在皇帝左右任护卫、陪从、处理文书、备顾问和随时差遣等。 3、尚书台:官署名,东汉时设置,又称"中台",为实际总领政务的机构,长官尚书令、尚书仆射。尚书台下设三公、吏部、民、客、二千石和南北两主客六曹分领事务,南朝梁时改称尚书省。 4、内史省:即中书省。中国古代对帝王、尊者实行避讳制度,隋代,为避文帝的父亲杨忠的讳名,改中书省为内史省。 5、翰林学士:官名。唐玄宗时舍学士院,挑选用文才的朝臣任翰林学士,德宗时,翰林学士得以随侍皇帝左右,充任顾问,起草机密诏书,权力日重,有"内相"之称。 6、枢密使:官名。唐代宗时设置,以宦官充任,掌中枢机密要务,时称"内枢密使",权力日重,侵夺相权。五代史设枢密院,枢密使多由武将充任,宋代枢密使掌军政,与宰相并称"执政"或"执宰"。 7、政事堂:唐代宰相集体议政、决策之处。初设于门下省,后移至中书省。开元十一年(723年),中书令张说又改政事堂为"中书门下",下设吏、枢机、兵、户、刑礼五房,作为宰相的秘书机构。 8、内三院:清太宗时设立的官署名。即内国史院、内秘书院和内弘文院,分别掌管修史、起草诏命和皇族教育等事宜。三院各设大学士1人,顺治时改称内阁。 9、议政王大臣会议:清入关前后的最高权力机构。议政王大臣会议源于八旗的旗主会议,议政王大臣全由满族贵族担任,权力极大,凡军国大政皆由议政王大臣会议讨论决定,因此,它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皇权,随着军机处的设立,权力被不断削弱,至乾隆后期始最后取消。 10、"南书房":南书房本为康熙皇帝读书处。康熙十六年为加强皇权,康熙帝挑选了一批翰林官入南书房当值,称"南书房行走",除陪侍皇帝充任文学侍从外,还秉承帝旨,起草诏令,一度成为中央发布政令的机构,其后,南书房参与机务的权力为军机处所取代。 11、三公制:秦朝指丞相、太尉和御史大夫。东汉以太尉、司徒、司空为三公,共同为名义上的宰相。 12、"使相制":唐代后期,有一种特殊的宰相称为"使相",多指节度使兼宰相(即节度使兼"同中书门下三品"、"同中书门下平章事")。这种使相实为优崇性职务,并不过问宰相政事,因此并非实际上的宰相。 13、"二府制":宋代,中枢机构又发生了变化,由原来的三省制向"二府制"过渡。中书门下和枢密院合称"二府"。 14、军机处:军机处是清代官制中最有特色、影响最大的机构,始设于雍正年间,当时正值对西北准噶尔部用兵,因内阁距皇宫较远,加上为保密考虑,为处理军机要务,始于雍正七年(1729)设军机房,雍正十年正式改称军机处(全称办理军机处),成为辅助皇帝处理军政要务的清代实际最高权力机构。 15、内阁:官署名,明洪武十五年(1382年),太祖仿照宋制,从翰林院等文翰机构挑选了几名文臣充任文渊阁、东阁、华盖殿、武英殿、文华殿的殿阁大学士,协助皇帝披阅奏章,随侍左右,以备顾问。实际上是皇帝的秘书。 四、简答题

中国建筑的文化特征

1)一砖一瓦皆说法: 中国建筑的文化特征 中国古代建筑在中国古代传统文化大土壤中生长、发展,具有鲜明的民族文化特色。 可读性 中国古代的建筑比之外国建筑多了一些人文色彩。虽然建筑的形式语言很抽象,常用雄伟、高大、轻巧、秀丽等来形容它们。但是,先人们赋予了其以人为的寓意。比如,不同的屋顶、匾额、楹联等有着不同的含义,象征着不同的社会意义、等级制度等。读懂古建筑所作的注解,我们可以领悟比建筑自身丰富得多的内涵。 可塑性 中国古代建筑在平面、空间上都是以"间"为单位,这就带来了一种灵活性,人们可以随着使用过程改变其形态、功能,可随意拆、移、挪。 内向性 外国建筑多数很讲究形式外观,而中国古代建筑有些虽然外形简单,比如四合院,进院后却发觉极为丰富,不论是视觉、心理感受或是内涵。再比如苏州园林,也是这样,曲折回转,别有洞天。

超稳定性 中国古代封建社会延续了几千年,封建制度下人们的价值观、生活方式没有太大改变,对于建筑的要求也没有太大改变。所以有人评价中国古代建筑千年一律、千篇一律。但是我们要注意,在评价古代的遗存时,不应该简单绝对的褒或贬。它们是历经几千几百年发展而形成的,要把它放在特定的历史背景中去评判。由于看待的角度不同,也有人认为中国古代建筑延续久远,生命力极强。 容《易》性 中国古代人们思维方式多数受到了《易经》的影响,认为将任何事情放在易学的大背景中去认识,可以发现它规律性的东西。在建筑上,也是这样。比如说,中国古代建筑为何喜用木构而不用石材,这并不是技术问题,是种社会文化现象。"金、木、水、火、土","木"象征春天、绿色、生命,用于给生者建造房屋;而"土"即是砖、石,"此生归无,可再生",多用于为死者修建陵墓、墓室。八卦、阴阳五行、风水等对中国古代建筑都有诸多影响。 建筑的声音 中国古建筑中体现出的音的含义有两种,一是利用建筑物的部件所发出的音响或回声;二是谐音的应用。 第一种类型的应用不太普遍。民间比较熟悉的如中国古塔上悬挂的铃铎,风动铃响,象征"梵音到耳"的佛法大意。比如,历史上著名的洛阳永宁寺塔"角角皆悬金铎,宝铎如鸣,铿锵之声,闻及十余里"(《洛阳迦蓝记》)。佛寺铎音在佛教徒听来自有一番梵界的意境。

中国古代职官制度

中国古代职官制度 一、概述 1.谈古代官制,先从“官”字说起 官,作为一个整体,历来有多种称呼和解释。“官”字在商朝的甲骨文中已经出现。西周时又称“寮”,亦作“僚”。《诗.大雅.板》中有“及尔同僚”一语,“寮”被解释为”官”《说文解字》释为“事君也”,官是为君主效命,为君主服务的。君、臣、民三者间,凡称“臣”者都可视为“官”,或已具备了做官资格的人。 祁隽藻(1793-1866),清代著名文人,结合自己的为官经历,在不同场合下,对“官”字作出了自己的理解:“官”者“管”也。古语说“尧舜官天下”,这个“官”字是“公有”的意思,是说尧舜的天下是天下万民的,是天下万民共有的官长。“管”是在“官”字上面加“竹”字头,是说尧舜在治理天下的时候,茅檐不翦,土阶不修,住的是草屋,门前的台阶是土砌的,日子和老百姓完全一样。只有这样,这个“官”才能变成“管”,才能够代替上天管理天下万民。 2.学习官制的重要性 (一)官制是宝贵的历史文化遗产 传说从夏朝开始,就有了职官的设置。至少从商朝起,就有了确切有关职官的记载。《左传.定公五年》“职官五年正”,即以“职官”泛指众官。大 约产生于战国时代的《周官》(即《周礼》),表述了“惟王建国,辨方正 位,体国经野,设官分职”的一套宏大的职官体系。 (二)官制是史学研究的基础 “制度构造了人们在政治、社会或经济方面发生交换的激励结构,制度变 迁则决定了社会演进的方式。因此,它是理解历史变迁的关键。” ——美国经济学家道格拉斯.诺思《制度、制度变迁与经济绩效》 (三)官制是治史的钥匙,入门的途径 3.古代官制的基本特征 (一)官是替君治民的 官为君治民,即官为君而设,这是古代官制最本质的特征。可以说,效忠 皇帝、俯首帖耳、惟命是从,是古代官僚的真实写照。 “丞相诸大臣皆受成事,倚办于上”成为为官者的不变信条; “贞观之治”时代,唐太宗接纳谏诤以“忠君”为前提。 因此,皇帝个人的政治素养以及个性、涵养、兴趣等,对于官僚群体便有 着决定性的影响。 (二)严密的管理机制 1.君主控制官员的选任 从乡举里选,到推荐、保举、征召、察举、九品中正,乃至科举制的推行,这其中体现了君权在选拔官员中的作用越来越强化; 2.君权控制下的管理制度 管理的核心内容是要官员牢记忠君,为君效力。如实行官员品级、俸禄制,旨在使为官者随时想到“食君之禄,死君之事”,不忘为君效忠。而考课、监察、回避、致仕等制度,则包含了君对臣严密控制的一面。 3.错综复杂的牵制关系

中国古代的宗法制度

度和家族制度

第一节宗法制度的产生及其早 期发展 ?家族由若干具有亲近的血缘关系的家庭组成。自进入文明时代以来,我国古代的家族一直是以父系的血缘联结的,而若干出自同一男性祖先的家族又组成宗族。 《尔雅.释亲》即把由同一高祖父传下的四代子孙称为宗族,实际上有些宗族还可包括更多的世代。家族和宗族密不可分,有时甚至合二为一。所以,我国古代的家族制度与宗法制度有着密切的关联,要了解古代的家族制度,必须首先对宗法制度有所认识。

所谓宗法,是指一种以血缘关系为基础,标榜尊崇共同祖先,维系亲情,而在宗族内部区分尊卑长幼,并规定继承秩序以及不同地位的宗族成员各自不同的权力和义务的法则。它的具体内容在有关西周、春秋社会情况的文献记载中有比较详细的说明,其起源则可追溯到更远的世代。 宗法制度是由父系氏族社会的家长制演变而来的。在父系氏族社会,世系以父系计算,父家长支配着家族成员,甚至对他们有生杀予夺之权。。 进入阶级社会以后,宗法制度逐渐形成,它主要实行于统治阶级内部,成为调节统治阶级内部关系,维护贵族世袭统治,奴役劳动人民的工

确定继统秩序和在宗族内部依血缘关系区分尊卑亲疏、规定各自的权利和义务,二者相辅相成,是宗法制度的基本内容。与此相适应,为了加强宗族内部的凝聚力,祖先崇拜被推进到新的高度。 宗庙祭祀是头等重要的大事,由宗族中地位 最高的成员主持。同一宗族的人具有共同的祖先,共同的宗庙,共同的姓氏,共同的墓地,同受宗法制度的约束。

第二节西周春秋时期典型的宗 法制度 ?周人与商人相比,是个后进部族,但也很早就产生了宗法制度。《诗大雅公刘》提到公刘率领周人迁居豳地,周人“宗之君之。”为了维护统治秩序,西周统治集团结合本民族原有的习惯,在新的条件下对商代原有的宗法制度又作了进一步的充实和发展,使之更加系统。可以说在西周以及紧接其后的春秋时期,宗法制度已臻于完善,这一阶段的宗法制度最为典型,最为严密。。

浅谈中国古代建筑的文化内涵

浅谈中国古代建筑的文化内涵 (1)天人合一的空间意识 崇尚自然,喜爱自然自古就有。先民们早就注意到“天时、地利、人和”的协调统一。《周易·乾卦》:“夫大人者,与天地合共德,与日月合共明,与四时合共序,与鬼神合共吉凶。先天而天弗违,后天而奉天时”。儒家崇尚“天人合一”,道家推崇“自然无为”。天也,自然也。不论是儒家的“上下与天地同流”(《孟子·尽心》),还是道家的“天地与我并生,而万物与我为一”(《庄子·齐物论》),都把人和天地万物紧密地联系在一起,视为不可分割的共同体,从而形成一种主观力量,促使人们去探求自然、亲近自然、开发自然;另一方面,山河壮丽,景象万千,祖国各地的美好景色又启发着人们热爱自然、讴歌自然的无限激情。“天人合一”的思想与对自然美的鉴赏融揉成为传统美学的核心,相应地产生了绚丽的山水文化、山水画、山水园林,出现了风景名胜区。 总的说来,“天人合一”建筑观是中国古代建筑的中心思想,是古人的伦理观、审美观、价值观和自然观的深刻体现。 (2)淡于宗教的人本思想 在西方,建筑不仅是遮蔽风雨的居住场所,而且是遮蔽灵魂的场所,人们从早期的崇拜高山大漠到崇拜各种自然神。建筑高大空旷并赋予神性,传统建筑中一开始就以建造各种神庙为主。而在中国,开始是崇拜祖先,后来是崇拜族长、君王、帝王等,而且在中国古代,神权从来都是依附、从属于皇权的。这就决定了中国历代建筑是人的居所,而非神的居所。即使是后来的宗教建筑也是这样。非神性是中国传统文化的基础,也是其核心之一。历来中国人都非常注重把人和现实生活寄托于理想的现实世界。中国传统建筑考虑“人”在其中的感受,更重于“物”本身的自我表现。这种人文主义的创作方法有着其深厚的文化渊源。例如,在建筑材料上,中国传统建筑用木材,不追求其永久性,是非永恒的思想,是中国文化基础中非永恒观决定的。在建筑体量上,中国建筑以人体尺度为原则,要求“大壮”,又要“适形”。建筑高度和空间都控制在适合人居住的尺度范围内,具有初级的人体尺度思想,即使是皇宫、寺庙也不能造得太大。造型上中国建筑讲究平和自然的美学原则,平稳,注重水平线条。即使是向上发展的塔也加上了

中国古代官制文学常识

中国古代官制文学常识 导读:中国古代官制文学常识范文 史:商代设置,原为驻外武官,后成为王左右的史官,掌管祭祀和记事。 马:商代设置,负责征讨和射猎。 戍:商代设置,督率“族”、“众”,从事守边和征伐。 小史:周代掌管邦国之志和贵族世系。 小臣:商和西周时朝廷官员,亦称少臣,常奉王命从事占卜、祭祀、田猎和征伐。 卿士寮:官署名,商末、西周时设置,其长官称为卿士,执掌国家政务。 太史寮:官署名,商末、西周时始置,其长官称为太史,掌国王的册命及祭典等。西周以后的太史掌管起草文书、册命诸侯、卿大夫、记载史事,兼掌国家典籍、天文历法、祭祀等。秦汉设太史令,职位渐低。魏晋以后太史仅管天文历法。 三事大夫:西周设置,指常伯、常任、准人。常伯为掌管民事的地方官,也称牧;常任官员的选拔,也称任人;准人掌管司法,又称准夫。 司徒:西周始置,又称司土,掌管国家土地、民众,负责籍田、管理山泽、征发徭役等。下设林、虞、牧等官职。 司马:西周始置,掌管军政和军赋,后世作为兵部尚书的.别称。

司空:西周始置,掌管工程,后世作为工部尚书的别称。 司寇:西周始置,掌管刑狱、纠察等事。 宗伯:西周始置,掌管宗庙、祭祀等礼仪,后世作为礼部尚书的别称。 太师、太傅、太保:西周始置,合称“三公”,为国君辅弼之官,辅导太子。太傅地位在太师之下,太保又次之。明清以后以朝臣兼任,成为虚衔。 少师、少傅、少保:周代始置,为国君辅弼之官,合称“三少”,辅导太子。地位分别次于太师、太傅、太保。 三公:周代的三公有二说:一说是司马、司徒、司空,一说是太师、、太傅、太保;西汉时称丞相(大司徒)、太尉(大司马)、御史大夫(大司空)为三公;东汉时以太尉、司徒、司空合称三公,又称三司,为共同负责军政的最高长官。唐宋仍沿此称,但已无实际职务。明清虽亦以太师、太傅、太保为三公,但只是最高荣衔。 宰:商代始置,掌管家务和家奴,西周沿置,掌王家内外事务。春秋时各国沿用,称“太宰”,明清时作为吏部尚书的别称。 工师:春秋时齐、鲁、楚等国设置,战国沿置,或称“工正”,掌管百工和官营手工业。 相国:春秋时齐景公设置,战国时各国沿置,或称丞相,为百官之长,秦以后成为辅佐皇帝的最高官职。唐以后多作为实际担任宰相者的尊称,清代则专指任大学士者。

宗法制度和专制制度

宗法制度和君主专制制度 宗法制度是由父系氏族社会的家长制演变而来的。在父系氏族社会,世系以父系计算,父家长支配着家族成员,甚至对他们有生杀予夺之权。在父系氏族社会后期,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剩余产品的增加,私有财产也产生了。父家长死后,他的权力和财产需要有人继承,于是习惯上就会规定一定的继承程序,而一代代父家长生前的权威在其死后仍然使人敬畏,子孙们幻想得到他们亡灵的庇护,于是又产生了对男性祖先的崇拜以及随之而来的种种祭祀祖先的仪式。凡此种种,都为宗法制度的萌芽准备了适宜的土壤。 在宗法制度下,同一宗族的成员具有共同的祖先,共同的姓氏,在一定意义上又有共同的财产,参加共同的祭祀,死后葬于共同的墓地。 上古宗法尊祖、敬宗、收族的原则在经过一定的调整之后,得到了实际的贯彻,从而形成了以修宗谱、建宗祠、臵族田、立族长、订族规为特征的体现封建族权的宗族制度,这种宗族制度完全适应封建统治的需要,不断得到发展和完善,在封建社会后期近千年的历史时期中同封建政权、封建礼教纠合在一起,起着长期而深刻的影响。一、宗法制度的其内容 (1)嫡长子继承的制度 原始社会早期实行禅让制,部落联盟首领是选拔的,不考虑血缘关系。西周王朝立国以后,从第二代君主周成王诵开始,推行嫡长子继承制这是社会政治制度的重大变革。嫡就是正妻,正妻之子称嫡子。其他妻子称庶妻,庶妻之子称庶子。嫡长子继承制的基本原则:立嫡以长不以贤,立子以贵不以长。 (2)封邦建国的制度 封邦建国简称封建,就是分封制。国指诸侯领地。分封的目的就是封建亲戚,以藩屏周。 周天子和邦国有一系列权力和义务的对应关系。天子对诸侯有巡狩权、命官权、迁爵权,诸侯对天子则有必尽的义务,如朝聘、进贡、出兵役。卿大夫的领地称为家,也叫采或邑。卿大夫也依此分封士。 (3)宗庙祭祀的制度 宗法制度十分强调尊祖敬宗。宗庙祭祀就是维护宗族团结的重要手段。周天子七庙,诸侯五庙,大夫三庙。太庙居中,然后分左昭右穆排列,总共祭祀七代君主。周代严格的宗庙祭祀制度,对于维护以家族为核心的宗法制度和巩固政权,发挥过重要的作用。这一传统被历代统治者所继承,并发展成左宗右社的格局。左宗是宗法的标志。右社是国土的象征。 二、宗法制度的发展及其影响 1、家天下的统治此起彼伏 宗法制度的本质就是家族制度的政治化。秦始皇虽废除分封制,社会结构还是家天下的模式。《史记〃秦始皇本纪》记载,秦王嬴政登上帝位后宣布:朕为始皇帝,后世以计数,二世、三世至于万世,传之无穷。 2、封建制的架构沿续不断 秦始皇虽然反对分封制,却继承了西周宗法制度另外两条主要内容——嫡长子继承和宗庙祭祀的制度。历代统治者不肯废除分封制,是因为宗法制度根深蒂固,血缘关系是社会政治结构的基础,所有的皇帝都需要庞大的血缘家族支撑自己的政权。废除分封制,就意味着这个基础遭到破坏。 3、家族化的体制根深蒂固 统治中国人的四权(政权、神权、族权、夫权)之一的族权,就是家族势力发展的结果。家族盛行的结果必然是家国同构,即家庭、家族和国家在组织结构方面具有共同性,组织系统都是严格的父家长制。家国同构的格局,形成了中国人特有的忠孝相通的观念,即所谓求忠臣于孝子之门。 三、专制制度的统治及其特征 中国的专制制度,从中国历史迈入文明社会那一刻起就已形成。中国封建社会总共2954年,就是说专制主义统治中国近3000年。 1、宗法势力极其强大 早期宗教活动就是祭神占卜。中国在东汉就已经产生本土宗教——道教,几乎与此同时,佛教也传入中国。它们在中国发展的历史都将近两千年。到了唐朝,国门大开,基督教、伊斯兰教也拥进中国,它们在中国发展的历史也都超过一千年。 2 、经济基础相对稳固 君主专制制度的经济特点:1.土地的国有;2.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由小农经济构成的经济基础与专制制度相互适应。历代统治者为维护专制制度,必然维护这样的经济基础,也必然采取打击工商业的政策。我国封建社会在唐朝已经达到顶峰。由于专制主义的保护,小农经济基础非常牢固,因而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始终未能在中国大地上

中国传统文化与中国古建筑

中国传统文化与中国古建筑 [摘要]:建筑除了具有实用价值以外,还反映了一定历史时期的文化。本文主要从“礼制”方面简述了中国传统文化对古代建筑的影响。 [关键词] 中国古代建筑;文化;礼制;五行学;易学 众所周知,中国传统建筑经历了一个封闭而稳定的发展过程,自成体系,一脉相传,一成不变,原因是在其发展过程中有特定文化背景的制约。事实上,中国传统建筑同传统文化一样都是缓慢而逐步成熟的。以易学、五行学说、儒学、道学、地理学、天文学等为经典的相关学科,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宇宙观和科学观,一旦成熟就成为一种具有很强约束力和渗透力的规范,如《考工记》的营国制度、皇宫及居住建筑的规划布局等等。这种规范不仅制约着中国传统建筑的发展和演变,而且也制约着戏剧、服装、绘画、医药等学科的发展。同时传统建筑的保存、延续、传播又丰富了传统文化,二者紧密地结合和互相影响着. 与西方古建筑的砖石结构体系相比,中国古代建筑的最大特点就是采用木结构体系。这个体系的特点是用木料做成房屋的构架,先从地面上立起木柱,在柱子上架设横向的梁枋,再在这些梁枋上铺设屋顶,所有房屋顶部的重量都由梁枋传到柱子,经过柱子传到地面。而用土、砖、石或者其他材料筑成的墙,只起到隔断的作用而不承受房屋的重量。这种木结构建筑的优点之一是能防御地震。当遇到地震,房屋受到突然的、猛烈的冲击时,由于木结构各个构件之间都是采用榫卯连接,富有韧性,不至于发生断裂。 中国的古代建筑主要有两大类,一是表现帝王活动、生活的宫廷建筑;二是表现一般人生活、活动的民居建筑(包括乡土建筑)。这两大类建筑与中国的传统文化都有着一种直接的、密切的联系,使得中国古代建筑具有一种独特的魅力。本文主要从“礼制”方面谈谈中国传统文化对中国古代建筑的影响。礼制与建筑《说文解字》曰:“礼,履也,所以事神致福也。”“礼”起源于原始宗教,是由原始宗教的祭祀礼仪发展而来的。《礼记》第一篇《曲礼上第一》说得很清楚:“夫礼者,所以定亲疏、决嫌疑、别同异、明是非也。”又说:“道德礼义,非礼不成。教训正俗,非礼不备。分争辨讼,非礼不决。君臣、上下、父子、兄弟,非礼不定。”礼是决定人伦关系、明辨是非的标准,是制

中国传统文化与传统建筑

一,建筑文化与建筑历史 1,中国文明的历史延续 中国文明是世界古代六大文明之一。 六大文明:古代埃及/古代西亚/古代印度/ 古代爱琴海/古代中美洲/中国 中国文明是六大文明中唯一没有断裂,没有被其他文化干扰而一直延续至今的文明。文化本身包括了政治、哲学、宗教、艺术等精神文化和生产方式、科学技术等物质文化。建筑是介于物质文化和精神文化之间的一种特殊的文化形态。 中国文明历史悠久,但在对待历史的态度上有着一些矛盾性。一方面极其重视历史,在古代干什么事情都要考证祖制,依循祖制,“祖宗之法不可变” 。而另一方面又经常表现出对历史的不尊重和否定。例如在改朝换代的时候,往往把前朝的东西推倒重来。不能客观地、科学地对待历史,这是我们中国文化中的一个缺陷。 2,东方文化和东方建筑体系 在世界古代文明发展史上,中国文化一直是作为东方文化的代表而存在的。其影响遍及东亚、东南亚和南亚地区。即使是在近代以后中国落后了的情况下,其历史文化的影响仍然长期地存在,并被周边其他国家所公认。 作为东方建筑体系的代表,中国建筑在材料、结构、造型等技术方面,以及建筑的艺术和文化思想方面,都和其他建筑体系有着很大的区别。 西方自古把建筑看作是艺术,是美术的一个门类(绘画、雕塑、建筑),同时也注重从科学上来研究,因此产生了一个专门的学科——建筑学。从事建筑的人也是属于知识阶层的建筑师。 中国古代没有建筑学,也没有建筑师。建筑不是作为一门学科,从事建筑的人也不是作为知识阶层的建筑师,而是作为劳动人民的工匠。而在另一方面,对于建筑的管理又特别的严格,尤其是对于与国家相关的建筑的管理。 早在周朝制定的礼仪制度中就有关于建筑的制度,以后的各朝各代都延续着礼制的传统。一方面是详细地规定建筑的等级制度,不得逾越;另一方面是制定严格的管理规则,朝廷有专门的部门和专门的职官管理建筑的问题。遇到国家重要的建筑时,要组织学者、官吏考证历史,研究理论和制度,确定方案再进行建设。所以中国古代与建筑相关的最重要的技术专著如春秋战国时期的《考工记》、宋代的《营造法式》、清代的《工程做法则例》都是由朝廷颁布的,而且都属于政书一类。 政府将建筑当作政治观念的表现,如建筑中的等级观念、城市规划中的皇权意识、礼制建筑中的伦理思想等等。 而民间则将建筑看作是社会身份的象征,如宅第、宗祠、牌坊以及建筑上的装饰等,都表达人们对人的社会性的看法。 3,地域文化与地域建筑 中国传统建筑有着强烈的地域特色。地域特色表现在建筑的材料、结构形式、外观造型、工艺技术、装饰艺术等方面。 地域特色的产生主要有三方面的原因,一,地理气候条件;二,历史传统的、民族的文化;三,特殊的社会原因和生活方式。 地理气候条件主要表现在建筑的材料、结构形式、工艺技术方面,也在建筑造型方面反映出来。如北方由穴居发展到窑洞,南方由巢居发展来的干栏式住宅;北方的四合院和南方的天井院。 文化的因素主要表现在建筑的外观造型和装饰艺术方面。如北方建筑的厚重质朴;南方建筑的轻巧精致。 社会原因和生活方式的原因常常是不以人们的意志为转移的,是人们不可抗拒的社会因素和自然因素。例如福建、江西、广东等地的土楼式民居,就是历史上的移民为自我保护而建的;蒙古族的毡包式住宅是因为游牧的生活方式的产物。 二,中国传统文化的类型 中国古代的文化形态大体上可以分为三种类型,或者说三个层次,它们分别是:官文 化——宫廷艺术——宫廷建筑士文化——文人艺术——文人建筑 俗文化一一民间艺术一一民间建筑 官文化的特点是突出政治和权力的意识。大到城市和皇宫的规划,小到建筑甚至服装的 装饰,突出皇权和等级观念。在规制上体现政治意识,在艺术上以庄重、华丽为特点,体现皇家气派。在建筑上主要有宫殿、坛庙、皇家园林、皇家寺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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