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海无涯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2013年6月29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
三次会议通过)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生产、经营、使用
第一节一般规定
第二节生产
第三节经营
第四节使用
第三章检验、检测
第四章监督管理
第五章事故应急救援与调查处理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七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特种设备安全工作,预防特种设备事故,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促进
经济社会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特种设备的生产(包括设计、制造、安装、改造、修理)、经营、使用、检验、
检测和特种设备安全的监督管理,适用本法。
本法所称特种设备,是指对人身和财产安全有较大危险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以及法
律、行政法规规定适用本法的其他特种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