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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染病医院建设标准报批稿

传染病医院建设标准报批稿
传染病医院建设标准报批稿

传染病医院建设标准

(2008年报批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传染病医疗设施固定资产投资建设的宏观调控,提高传染病医院工程项目科学决策和建设水平,合理确定和正确掌握建设标准,充分发挥投资效益,制定本建设标准。

第二条本建设标准是为项目决策服务和控制项目建设水平的全国统一标准,是编制、评估和审批传染病医院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依据,也是有关部门审查初步设计和监督检查工程建设全过程建设标准的尺度。

第三条本建设标准适用于传染病医院、综合医院内传染病区的新建、改建和扩建工程。

第四条传染病医院、综合医院内传染病区的建设,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经济建设法规,尤其是重视贯彻包括突发公共卫生应急条例、传染病防治法等在内的相关条例与法规,以及相关技术经济政策。处理好现状与发展,需要与可能以及科学先进与勤俭节约的辨证关系。

第五条传染病医院、综合医院内传染病区的建设,应符合国家及所在地区城市建设规划、卫生事业发展规划以及城市防灾应急予案的各项要求,并应考虑充分利用现有卫生资源,合理组织调配,避免

重复建设或过度集中。

现有传染病医院或综合医院内传染病区的改扩建应充分利用原有设施,并应考虑新旧部分的有机组合以及改扩建中必要的卫生安全防护措施。

第六条传染病医院的建设,应根据需要与可能一次或分期建设,当分期建设时,应进行院区总体规划,预留后期卫生安全防护措施的建设条件。

综合性医院中新增独立传染病区,应根据院区具体条件,合理平衡需要与可能;对院区内已有传染病设施进行改扩建,应按上述要求进行评估。

第七条传染病医院的建设,应坚持以人为本、方便患者的原则。应在满足各项医疗基本要求的同时,为患者提供良好就医条件,应为医护人员创造卫生、安全、便捷的工作环境,做到功能合理、流程科学、安全卫生、经济合理。

第八条除执行本建设标准外,传染病医院、综合医院内传染病区的建设,还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与定额指标的规定。

第二章建设规模与项目构成

第九条传染病医院及综合医院内传染病区的建设规模应根据城乡规模与等级、地区公共卫生防治体系规划(包括医院服务半径与服务人群数量、流行病学调查及传染病防治的实际需求以及现有可

利用卫生资源等)综合分析确定,并应纳入当地医疗机构设置统一规划。

第十条传染病医院和综合医院内传染病区的建设规模均按床位计算。传染病医院的建设规模分为150床、250床、400床及400床以上;综合医院内传染病区的建设规模分为40床以下、40床、80床。如考虑平时与突发事件时相结合,床位编制可根据实际情况作适当调整。

第十一条传染病医院的日门诊量与编制床位数的比例一般为0.5:1,当需接受本地其他综合性医院传染科门诊转诊的患者时,比例应适当降低。

第十二条传染病医院的配套设施应根据相应的建设规模合理确定,主要包括蒸汽热水锅炉房、变配电间、医疗气体站房、洗衣房、污水处理站、医疗废弃物焚烧炉等。

综合医院内传染病区应尽量利用医院内原有设施或与院区内其他单位合建,但污水处理和医疗废弃物处理部分应单独设置。传染病区的污废水应进行单独消毒、灭菌处理后排入医院总排水系统。

医疗废弃物焚烧炉应根据医院规模、日处理量大小以及院区用地等具体条件,选择在院区内建设或在院区外建设。当在院区内建设时,应建在院区下风向一侧;当建在院区外时,应配置专用密闭运输车辆。

第三章建筑面积指标

第十三条传染病医院中急诊部、门诊部、住院部、医技科室、后勤保障系统、行政管理和院内生活用房等子项设施的床均建筑面积指标,宜符合表1的规定。

传染病医院建筑面积指标(m2/床)表1

注:表中所列指标是保证医院正常运转的最低建筑面积指标。具体项目可根据收治的传染病医院等级,收治患者传染病类别,根据需要和可能并报有关部门核实批准。

综合医院内传染病区可参照上述指标,但应扣除与院区其他部份共用部份包括保障系统主要医技科室,行政管理等面积。

院内生活是指值班、单身宿舍、护工宿舍、员工餐厅、厨房等。

第十四条传染病医院各组成部分用房在总建筑面积所占的比例宜符合表2的规定。

传染病医院各类用房占建筑面积的比例(%)表2

注:1.使用中在不突破总建筑面积的前提下可根据地区和医院的实际需要作适当调整。

2.医疗区内一般不安排生活设施,如确实需要,应在医疗区外就近安排。

3. 传染病医院与综合医院相比,门诊量与急诊量较小,但要求面积、空间适当放大。医技部门一般结合专业需求配置,考虑平战结合时可参照综合性医院调整。

第十五条传染病医院内如设置疾病予防监测控制,院内交叉感染科室,应按编制内每位予防监测工作人员9m2配置。

第十六条设有研究所的传染病医院,应按编制内的每位专职科研人员32m2另行增加科研用房的建筑面积,并应根据需要建设与研究所任务相适应规模及实验动物等级的中间实验动物房。

第四章传染病医院选址

第十七条新建传染病医院的选址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不宜设置在城市人口密集区域。

二、选择城市交通比较方便地段,以利病人就诊治疗。

三、选择比较平坦,地势较高,地基良好地段。

四、选择附近有比较完善市政公用系统的区域。

五、应远离易燃、易爆及有害气体生产、贮存场所。

六、应远离食品和饲料生产、加工、贮存,家禽、家畜饲养、产品加工等企业。

七、应远离幼儿园、学校等人员密集的公共设施或场所。

在综合医院内设置独立传染病区时,传染病区与医院其他医疗用房的卫生间距应大于等于20m,传染病区宜设有相对独立的主入口。

传染病医院选址应特别注意环境保护要求,除防止外环境对院区干扰外,尤其注重院区污、废水排放,医疗废弃物等处置,保证周围环境的卫生安全。

第五章规划布局与建设用地

第十八条传染病医院及综合性医院内传染病区总体规划与建设的确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必须坚持科学合理,节约用地的原则,并满足卫生隔离要

求;

二、满足基本功能需要的同时,适当考虑未来发展。必要时,还应适当度考虑适应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时期紧急扩展用地的需要,但综合医院内传染病区,一般不再预留扩展用地;

三、合理确定功能分区,科学组织人流物流,做到洁污分区、切断传染、避免感染。

四、根据不同地区自然气候条件,采用合理的布局方式。应使主要建筑物有良好朝向,保证建筑物间距应满足卫生、日照、采光、通风、消防等要求。

第十九条传染病医院的总平面,应根据地形地势、院区用地范围合理规划、布置。在保证使用功能与传染病防护隔离卫生安全的前提下建筑物应合理组合,提高土地利用率。后勤保障部门宜设在使用负荷中心。

第二十条传染病医院的建设用地包括急诊部、门诊部、住院部、医技科室、后勤保障系统以及行政管理和院内生活用房等7项。床均建设用地指标不应超过表3的规定。

传染病医院建设用地指标表(m2/床)表5

注:1.表中指标为传染病医院七项基本建设内容所需的最低用地指标。当规定的指标确实不能满足需要时,可按不超过11m2/床指标增加用地面积,用于传染病予防监测,科学研究用房建设及满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时期紧急扩展用地的需要。

2.表中指标包括必要的卫生隔离用地。

综合医院内传染病区用地指标可按每床~100 m2配置。

传染病医院建设标准48890

传染病医院建设标准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传染病医疗设施固定资产投资建设的宏观调控,提高传染病医院工程项目科学决策和建设水平,合理确定和正确掌握建设标准,充分发挥投资效益,制定本建设标准。 第二条本建设标准是为项目决策服务和控制项目建设水平的全国统一标准,是编制、评估和审批传染病医院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依据,也是有关部门审查初步设计和监督检查工程建设全过程建设标准的尺度。 第三条本建设标准适用于传染病医院、综合医院内独立传染病区以及传染病后备医院的新建、改建和扩建工程。 传染病医院、综合医院内独立传染病区的建设,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经济建设法规,尤其是重视贯彻包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传染病防治法》等在内的相关条例与法规,以及相关技术经济政策。处理好现状与发展,需要与可能以及科学先进与勤俭节约的辨证关系。 第四条传染病医院、综合医院内独立传染病区的建设,应符合国家及所在地区城市建设规划、卫生事业发展规划以及城市防灾应急予案的各项要求,并应考虑充分利用现有卫生资源,合理组织调配,避免重复建设或过度集中。 现有传染病医院或综合医院内独立传染病区以及传染病后备医院的改扩建应充分利用原有设施,并应考虑新旧部分的有机组合以及改扩建中必要的卫生安全防护措施。 第五条传染病医院的建设,应根据需要与可能一次或分期建设,当分期建设时,应进行院区总体规划,预留后期卫生安全防护措施的建设条件。 第六条综合性医院中新增独立传染病区,应根据院区具体条件,合理平衡需要与可能;对院区内已有传染病设施进行改扩建,应按上述要求进行评估。 第七条传染病医院的建设,应坚持以人为本、方便患者的原则。应在满足各项医疗基本要求的同时,为患者提供良好就医条件,并应为医护人员创造卫生、安全、便捷的工作环境,做到功能合理、流程科学、安全卫生、经济合理。 第八条除执行本建设标准外,传染病医院、综合医院内独立传染病区的建设,还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与定额指标的规定。

传染病院建筑设计规范标准

传染病医院建筑设计规 目录 传染病医院建筑设计规 1□总则 2□术语与略沿 2.1 术语 2.2 略语 3□选址 4口总体规划 5□建筑设计 5.1 —殷规定 5.2 门诊郎与接诊部 5.3 急诊部 5.4 医技科室 5.4.1 放射检查室 5.4.2 功能检查室 5.4.3 血库 5.4.4 中心供应室 5.4.5 手术部 5.4.6 病理科 5.4.7 药剂科 5.5 住院部 5.6 后勤保障部门 5.6 1 洗衣房 5.6.2 营养膳食科 5.6.3 锅炉房 5.6.4 太平间 5.6.5 车库、停车场 5.7 室装修和其他要求 6□给水排水消防和污水处理 7□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 8□电气 9□智能化 10□医疗气体 11□环境保护 12□节水与节能 13□防火与消防 1.总则 1.1适用围 本建筑设计规适用于专门收治各类传染病患者的医院建筑,为该类建筑物建筑设计与规划应遵循的原则与依据。有关章节亦运用于附设于综合性医院的传染病区或独立传染病区。

1.2设计原则 1.2.1本建筑设计规核心是从传染病传播的传染源、宿舍、环境三角形关系,切断传染链,控制传染源的原则。在建筑总体布局,平面与竖向布置上,明确功能分区,明确各部门洁污分区与分流。并针对传染病医院的特点,重视医疗区病患者诊疗活动区域与医务工作人员工作区域的相对区划。减少洁净与污染人流物流的相互交叉与相互感染机率。突出与一般综合性医院建筑不同的设计特点与措施要求。 1.2.2发展变更可能性 与其他医疗设施类似,传染病医院具有预留发展空间的特性。要有具备改扩建灵活性以及在总体布局上应为医院的日后发展预留一定的发展空间,其平面与竖向布置以及结构选型应考虑医院日后改扩建的灵活可能性。 1.2.3医疗空间环境 从心理社会生物医学模式出发,规划设计应充分考虑病患者就医诊治的医疗环境空间,考虑在院区长期工作的医务工作人员的工作环境空间。人性化医疗环境外空间的创造注重绿色生态环境技术的运用。构筑以人为本,回归自然的医疗设施。 1.2.4 环境保护 传染病医院的规划与设计应充分重视医院外环境的卫生安全,既要防止院区外污染环境对院医疗区的干扰污染,更要防院区污染源的管理与控制,不造成二次污染。病患者使用接触过的一次性用品、污染梯、纱布、食物残渣、病患者的排泄物以及检验用血样、体液标本、病理组织标本等均应根据不同传染病种采用有效对路,适宜的合理的定点定人收集渠道,采用可靠的无菌消毒处理措施。 传染病医院医疗垃圾收集、焚化,医院污废水汇集处理应予以高度重视,统一规划同步建设。 1.2.5公用系统设计 如采用机械通风空气调节系统时,应特别注意建筑物的气流组织。严格保证清洁区空流流向次清洁区再流向污染区。即应当对清洁区、次清洁区与污染区的气疏压力形成级差,由清洁区向次清洁区、污染区依次递减,严禁倒流。 楼宇自动化、信息自动化BAS、PACS、LIS、RIS等将提高医院的管理水平,有助于减少医务工作人员的来往活动,提高工效并减少院交叉感染的风险。大型医院以及在有条件地区应尽量配置。 2.术语与略语 2.1 术语 2.1.1 传染病医院 Infections diseases Hospital 2.1.2门诊与接诊 Outpatient Dept & referal dept. 2.1.3急诊 emergency dept. 2.1.4医技部门 medical technical sections。 2.1.5住院部 inpatient dept. 2.1.6后勤保障部 logistic dept. 2.2略语 2.2.1 CT 计算机断层扫描 Computerized Tomography 2.2.2 EEG心电图 Electro cardiograph 2.2.3 EKG肌电图 Electro 2.2.4 PACS图文存储传输系统 Picturized Archiefing communication system 2.2.5 LIS化验信息系统 Laboratory information system 2.2.6 RIS放射信息管理系统 Radiology information system 2.2.7 1CU重症监护 Intensive Care Unit

去了传染病医院好后悔新建传染病医院污水处理工程设计要点

去了传染病医院好后悔新建传染病医院污水处理工程设计 要点 摘要:医院污水排放直接影响周边环境,在设计新建传染病医院污水处理方案时应抓住一些要点进行。为此,本文做了一些设计方面的探讨。 Abstract: The hospital sewage directly influences the surrounding environment, and we should pay attention to the key points when designing the new infectious disease hospital sewage disposal scheme. Therefore, this paper did some discussion in design. 关键词:医院;污水;环境;设计 Key words: hospital;sewage;environment;design :R197.38 :A :1006-4311(xx)25-0303-03 0 引言 医院污水中除含有大量病菌、病毒、寄生虫和传染病原体外,还含有许多有机的和无机的污染物,成份较为复杂,尤其是传染病医院,这些污水直接排放对周边环境和水体会造成较大的危害。因此对于新建传染病医院的污水处理系统如何进行设计显得尤为重要。

1 设计依据 ①《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计规范》(1996);②《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3-xx);③《医院污水处理设计规范》(CECS07-xx); ④《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466-xx)。 2 设计原则 ①医院污水处理站应独立设置,与病房、居民区建筑物应采取有效安全隔离措施,不得将污水处理站设于门诊或病房等建筑物的地下室。②采用先进、成熟的生化接触氧化处理工艺,实用可靠,布置紧凑,工程投资省,建设周期短。能有效去除污水中的各类污染物,确保合格排放。③餐厅、厨房废水排入污水处理站需先经隔油池隔油处理后才能进入污水管道。洗涤用品应禁止使用含磷类洗涤剂。④污水处理站内应有必要的报警、捕消(中和)、抢救、计量、监测等装置,并预备防毒面具等。操作间应设机械排风系统,换气次数宜为8—12次/h。并应有直接通向室外和向外开的门。应充分考虑污水处理系统配套的减震、降噪、除臭等措施,以防止对环境的二次污染。 ⑤设备应便于安装、检修和维护。⑥污水处理设施上部能够承受行人和一般小车的荷载,可种植花草,绿化环境。

钢结构设计规范报批稿

钢结构设计规范报批稿 篇一:标准、规范 篇二:地铁规范20XX报批稿高架结构 10 高架结构 一般规定 本章适用于下列高架结构: 1 区间桥梁; 2 高架车站中的轨道梁及其支承结构。高架车站中其他构件的结构设计按现行建筑设计规范进行。 区间桥梁应满足列车安全运行和乘客乘坐舒适的要求。结构除应满足规定的强度外,要有足够的竖向刚度、横向刚度,并应保证结构的整体性和稳定性。 区间桥梁应根据耐久性要求,按100年设计使用年限设计。 区间桥梁的建筑结构形式应满足城市景观和减振、降噪的要求。除大跨度需要外,不宜采用钢结构。 区间一般地段宜采用等跨简支梁式桥跨结构,并宜推广采用预制架设、预制节段拼装等工厂化施工方法。 区间桥梁宜采用钢筋混凝土桥墩。桥墩类型宜分段统一。 区间桥梁墩位布置应符合城市规划要求。跨越铁路、

道路时桥下净空应满足铁路、道路限界要求,并预留结构可能产生的沉降量、铁路抬道量或公路路面翻修高度;跨越排洪河流时,应按1/100洪水频率标准进行设计,技术复杂、修复困难的大桥、特大桥应按1/300洪水频率标准进行检算;跨越通航河流时,其桥下净空应根据航道等级,满足现行国家标准《内河通航标准》GB50139的要求。 对于铺设无砟轨道结构的桥梁,应设立沉降观察基准点,进行系统观测与分析。其测点布置、观测频次、观测周期,应按无砟轨道铺设要求确定。道岔全长范围宜设在连续的桥跨结构上,当不能满足时,梁缝位置应避开道岔尖轨和心轨范围。 预应力混凝土简支梁的徐变上拱度应严格控制,轨道铺设后,无砟桥面梁的后期徐变上拱值不宜大于10mm。应根据轨道专业的要求,控制无砟桥面 预应力混凝土连续梁轨道铺设后的后期徐变量。 区间桥梁墩台基础的沉降应按恒载计算。跨度小于等于40m梁的相邻桥墩,其工后沉降量之差不应超过下列容许值: 有砟桥面为20mm;无砟桥面为10mm。 对于外静不定结构,其相邻墩台不均匀沉降量之差的容许值还应根据沉降对结构产生的附加影响来确定。 结构刚度限值

传染病医院建设标准范本

传染病医院建设标准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传染病医疗设施固定资产投资建设的宏观调控,提高传染病医院工程项目科学决策和建设水平,合理确定和正确掌握建设标准,充分发挥投资效益,制定本建设标准。 第二条本建设标准是为项目决策服务和控制项目建设水平的全国统一标准,是编制、评估和审批传染病医院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依据,也是有关部门审查初步设计和监督检查工程建设全过程建设标准的尺度。 第三条本建设标准适用于传染病医院、综合医院内独立传染病区以及传染病后备医院的新建、改建和扩建工程。 传染病医院、综合医院内独立传染病区的建设,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经济建设法规,尤其是重视贯彻包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传染病防治法》等在内的相关条例与法规,以及相关技术经济政策。处理好现状与发展,需要与可能以及科学先进与勤俭节约的辨证关系。 第四条传染病医院、综合医院内独立传染病区的建设,应符合国家及所在地区城市建设规划、卫生事业发展规划以及城市防灾应急予案的各项要求,并应考虑充分利用现有卫生资源,合理组织调配,避免重复建设或过度集中。 现有传染病医院或综合医院内独立传染病区以及传染病后备医院的改扩建应充分利用原有设施,并应考虑新旧部分的有机组合以及改扩建中必要的卫生安全防护措施。 第五条传染病医院的建设,应根据需要与可能一次或分期建设,当分期建设时,应进行院区总体规划,预留后期卫生安全防护措施的建设条件。 第六条综合性医院中新增独立传染病区,应根据院区具体条件,合理平衡需要与可能;对院区内已有传染病设施进行改扩建,应按上述要求进行评估。 第七条传染病医院的建设,应坚持以人为本、方便患者的原则。应在满足各项医疗基本要求的同时,为患者提供良好就医条件,并应为医护人员创造卫生、安全、便捷的工作环境,做到功能合理、流程科学、安全卫生、经济合理。 第八条除执行本建设标准外,传染病医院、综合医院内独立传染病区的建设,还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与定额指标的规定。 第二章建设规模与项目构成 第九条传染病医院及综合医院内独立传染病区的建设规模应根据所在地区,城市规模与等级,医院服务半径与服务人口,依据流行病学调查及传染病防治的实际需求以及拟建项目所在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现有可利用卫生资源等因素综合分析确定,并应纳

综合应急预案最终版审批稿

综合应急预案最终版 YKK standardization office【 YKK5AB- YKK08- YKK2C- YKK18】

目录

综合应急预案 1、总则 编制目的 为规范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各项程序,保证在施工过程中发生各类突发性安全事故时,能够迅速有效地开展应急救援工作,最大程度的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项目部员工及作业人员的生命和财产安全,维护项目安全和稳定,促进项目安全生产工作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管理制度,结合项目实际安全生产情况,特制定本项目施工安全综合应急预案。 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3)《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6)《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7)《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8)《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9)《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 (10)《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11)相关设计文件和XX公司相关管理文件 (12)公司相关管理制度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XXXXXXXX标项目所有施工生产、生活场所发生地各类安全质量事故、自然灾害、公共卫生等事故的预防和处置。 应急预案体系 应急预案体系图 应急工作原则 本项目事故应急救援实行以下工作原则: 统一指挥,步调一致; 以人为本,救人第一; 预案科学,功能实用; 单位自救,社会救援; 2、危险性分析 风险源与风险分析 根据本工程特点,结合施工风险因素及施工现场情况,将项目施工过程中可能引发的安全事故灾害和其衍生、次生事故一并作为本预案的应急处置对象。经风险分析,在施工过程中存在或可能发生的事故风险种类主要有:坍塌、高处坠落、物体打击、机械伤害、交通伤害、触电伤害、火灾事故、中毒、爆炸物品及爆破作业安全事故、起重伤害、突泥涌水、洪涝及其他自然灾害等。通常事故都会造成人员伤亡、设施被毁、影响工程施工和周边人民生产生活、经济损失较大、危害严重、社会影响恶劣。 各工区发现事故后必须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发出预警。一旦接到工程事故报告后,相关部门应立即启动工程事故应急预案。同时按工程事故等级作出响应。 事故危害程度分析

传染病医院建筑设计规范

5. 建筑设计 5.1建筑设计的一般规定 5.1.1在门诊、急诊、急救和住院主要出入口处,必须有带雨棚的机动车停靠处。女口设坡道时,应按无障碍要求另设计为残疾人专用的坡道。 5.1.2医院的各个分区和医疗用房应在交通本枢纽处,如大厅、电梯门、各科室入口 处等设置明显的导向图标。 5.1.3电梯 1)二层及一二层以上的门诊楼宜设电梯,四层及四层以上的门诊楼或病房楼应设电 梯,且不得少于二台;当病房楼高度超过 24m时,应设污物梯。有条件时可增设自动扶梯。 2)供病人使用的电梯和污物梯,应采用“病床规模电梯”。 3)电梯井道不得与主要用房贴邻。 5.1.4楼梯 1)楼梯的位置应同时符合防火疏散和功能分区的要求。 2)主楼梯宽度不得小于1.65m,踏步宽度不得小于0.28m,高度不得小于0 16m。 3)主楼梯和平台深度,不宜小于2m。 5.1.5三层及三层以下无电梯的病房楼以及观察室与抢救室不在同一层又无电梯的急诊部,均应设置坡道,坡道坡度按无障碍坡道设计,并应有防滑措施。 5.1.6通行推床的室内走道,净宽不应小于 2.4m:有高差者必须用坡道相接,坡道 坡度按无障碍坡道设计。 5.1.7半数以上的病房,应获得良好日照及景观。 5.1.8门诊、急诊和病房,应充分利用自然通风和天然采光。 5.1.9室内净咼在自然通风条件下,不应低于下列规疋: 1 □ 诊杳室2.60m病房2.80m 2口医技科室2.80m,或根据需1 要而疋。 5.1.10病房的允许噪声级(A声级)昼间应小于或等于50dB,夜间应小于或等于40dB, 隔墙与楼板的空气声的计权隔声量应大于或等于40dB,楼板的计权标准化撞击声压级 宜小于或等于75dB。 5.1.11所有医疗用房必须满足医疗使用和医疗设备对环境的特殊要求。 5.1.12厕所 1)室内厕所京戏设前室,门急诊、医技科室病人公用厕所应将前室成宽式布置,不设门扇,并应设非手动开关龙头的洗手盆。 2)如采用室外厕所,宜用连廊与门诊,病房楼相接。 3)病人使用的厕所隔间的平面尺寸,不应小于 1.10m x l.40m,门朝外开,门闩应能 里外开启。 4)病人使用的坐式大便器的坐圈宜采用“马蹄式”,蹲式大便器宜采用“下卧式”,大便器旁应装置“助力拉手”。 5)男、女公共厕所应各设一个无障碍隔间厕所。 新建无障碍厕位面积不应小于 1.80m x l.40m。 改建无障碍厕位面积不应小于 2.00m x l.00m。 6)厕位门扇向外开启后,入口净宽不应小于 0.80m,门扇内侧应设关门拉手。 7)每个护理单元至少设一间带无障碍厕位的病房。 5.2门诊部与接诊部

传染病医院建设标准

传染病医院建设标准(参考稿) 日期:2006年2月27日来源:作者:本站编辑:龚晖访问: 1128 次 [字体:大中小] 传染病医院建设标准 (仅供参考,以正式发文为准)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传染病医疗设施固定资产投资建设的宏观调控,提高传染病医院工程项目科学决策和建设水平,合理确定和正确掌握建设标准,充分发挥投资效益,制定本建设标准。 第二条本建设标准是为项目决策服务和控制项目建设水平的全国统一标准,是编制、评估和审批传染病医院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依据,也是有关部门审查初步设计和监督检查工程建设全过程建设标准的尺度。 第三条本建设标准适用于传染病医院、综合医院内独立传染病区以及传染病后备医院的新建、改建和扩建工程。 传染病医院、综合医院内独立传染病区的建设,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经济建设法规,尤其是重视贯彻包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传染病防治法》等在内的相关条例与法规,以及相关技术经济政策。处理好现状与发展,需要与可能以及科学先进与勤俭节约的辨证关系。 第四条传染病医院、综合医院内独立传染病区的建设,应符合国家及所在地区城市建设规划、卫生事业发展规划以及城市防灾应急予案的各项要求,并应考虑充分利用现有卫生资源,合理组织调配,避免重复建设或过度集中。 现有传染病医院或综合医院内独立传染病区以及传染病后备医院的改扩建应充分利用原有设施,并应考虑新旧部分的有机组合以及改扩建中必要的卫生安全防护措施。 第五条传染病医院的建设,应根据需要与可能一次或分期建设,当分期建设时,应进行院区总体规划,预留后期卫生安全防护措施的建设条件。 第六条综合性医院中新增独立传染病区,应根据院区具体条件,合理平衡需要与可能;对院区内已有传染病设施进行改扩建,应按上述要求进行评估。

最新医院的设计规范标准

. . 综合医院建筑设计规范第一章总则第1.0.1条为使综合医院建筑设计符合安全、卫生、使用功能等方面的基本要求,特制订。本规范,其它专科医院可参改建和扩建的综合医院建筑设计本规范

适用于城镇新建第1.0.2条、。照执行∶综合医院同时具备下列条件者为“”第1.0.3条一、设置包括大内科、大外科等三科以上;二、设置门诊和服务24小时的急诊;。设置正规病床三、第1.0.4条医院规模、标准的确定,医技科室和专科病房的设置,应按照批准的设计任务。书执行,应符合有关专业规范的规定条兼供残疾人使用的综合医院设计。第1.0.5》第1.0.6条综合医院的建筑设计除应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民用建筑设计通则、规范和规定以及国家和专业部门颁布的有关设计标准 JGJ37-87,。第二章基地与总平面第一节基地第2.1.1条综合医院选址,应符合当地城镇规划和医疗卫生网点的布局要求。基地选择应符合下列要求∶条第2.1.2;,交通方便宜面临两条城市道路一、;便于利用城市基础设施二、三、环境安静,远离污染源; 四、地形力求规整;格式Word

. . 五、远离易燃、易爆物品的生产和贮存区;并远离高压线路及其设施;。六、不应邻近少年儿童活动密集扬所第二节总平面第2.2.1条总平面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一、功能分区合理,洁污

路线清楚,避免或减少交叉感粱;;,交通便捷,管理方便二、建筑布局紧凑教学科研用房等处的环境、内窥镜室、献血室、三、应保证住院部、手术部功能检查室、;安静;病房楼应获得最佳朝向四、五、应留有发展或改、扩建余地;六、应有完整的绿化规划;,并应符合有关环境保护法令、法规的规定。七、对废弃物的处理,应作出妥善的安排第2.2.2条医院出入口不应少于二处,。人员出人口不应兼作尸体和废弃物出口。第2.2.3条在门诊部、急诊部入口附近应设车辆停放扬地第2.2.4条太平间、病理解剖室、焚毁炉应设于医院隐蔽处,并应与主体建筑有适当隔。尸体运送路线应避免与出入院路线交叉离。环境设计第2.2.5条,防护间距和其它空地布置绿化并应有供病人康复活动的专用绿一、应充分利用地形、地。。建筑内外空间和色彩等作综合性处理装饰、应对绿化二、、。,宜采取符合儿童生理和心理特点的环境设计三、在儿科用房及其入口附近,且不宜小于12m。第2.2.6条病房的前后间距应满足日照要求第2.2.7条职工住宅不得建在医院基地内;如用地毗连时,必须分隔,另设出人口。格式Word

传染病医院建筑设计规范

传染病医院建筑设 计规范 1

传染病医院建筑设计规范目录 1□总则 2□术语与略沿 2.1 术语 2.2 略语 3□选址 4口总体规划 5□建筑设计 5.1 —殷规定 5.2 门诊郎与接诊部 5.3 急诊部 5.4 医技科室 5.4.1 放射检查室 5.4.2 功能检查室 5.4.3 血库 5.4.4 中心供应室 5.4.5 手术部 5.4.6 病理科

5.4.7 药剂科 5.5 住院部 5.6 后勤保障部门 5.6 1 洗衣房 5.6.2 营养膳食科 5.6.3 锅炉房 5.6.4 太平间 5.6.5 车库、停车场 5.7 室内装修和其它要求 6□给水排水消防和污水处理 1.总则 1.1适用范围 本建筑设计规范适用于专门收治各类传染病患者的医院建筑,为该类建筑物建筑设计与规划应遵循的原则与依据。有关章节亦运用于附设于综合性医院内的传染病区或独立传染病区。 1.2设计原则 1.2.1本建筑设计规范核心是从传染病传播的传染源、宿舍、环境三角形关系,切断传染链,控制传染源的原则。在建筑总体布局,平面

与竖向布置上,明确功能分区,明确各部门洁污分区与分流。并针对传染病医院的特点,重视医疗区内病患者诊疗活动区域与医务工作人员工作区域的相对区划。减少洁净与污染人流物流的相互交叉与相互感染机率。突出与一般综合性医院建筑不同的设计特点与措施要求。 1.2.2发展变更可能性 与其它医疗设施类似,传染病医院具有预留发展空间的特性。要有具备改扩建灵活性以及在总体布局上应为医院的日后发展预留一定的发展空间,其平面与竖向布置以及结构选型应考虑医院日后改扩建的灵活可能性。 1.2.3医疗空间环境 从心理社会生物医学模式出发,规划设计应充分考虑病患者就医诊治的医疗环境空间,考虑在院区内长期工作的医务工作人员的工作环境空间。人性化医疗环境内外空间的创造注重绿色生态环境技术的运用。构筑以人为本,回归自然的医疗设施。 1.2.4 环境保护 传染病医院的规划与设计应充分重视医院内外环境的卫生安全,既要防止院区外污染环境对院内医疗区的干扰污染,更要防范院区内污染源的管理与控制,不造成二次污染。病患者使用接触过的一次性用品、污染梯、纱布、食物残渣、病患者的排泄物以及检验用血样、体液标本、病理组织标本等均应根据不同传染病种采用有效对路,适宜的合理的定点定人收集渠道,采用可靠的无菌消毒处理措施。 传染病医院医疗垃圾收集、焚化,医院污废水汇集处理应予以高度

传染病医院建设标准

传染病医院建设标准 (2008 年报批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传染病医院建设,提高传染病医院项目决策水平和工程建设管理水平,合理确定建设规模,正确掌握建设标准,满足传染病医院的基本功能需要,提高投资 效益,制定本建设标准。 第二条本建设标准是传染病医院建设项目投资的重要制度,是合理确定项目建设水 平的全国统一标准,是编制、评估和审批传染病医院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依据,也 是有关部门审查初步设计和监督检查工程建设全过程建设标准的尺度。 第三条本建设标准适用于传染病医院、综合医院内传染病区的新建工程项目;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可参照执行。 第四条传染病医院、综合医院内传染病区的建设,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有关卫生工作的政策,处理好现状与发展,需要与可能的关系,做到规模适宜、功能适用、 装备适度、经济合理、安全卫生。 第五条传染病医院、综合医院内传染病区的建设,应符合国家及所在地区城市建设规划、卫生事业发展规划以及城市防灾应急予案的各项要求,并应考虑充分利用现有卫生资源,合理组织调配,避免重复建设或过度集中。 现有传染病医院或综合医院内传染病区的改扩建应充分利用原有设施,并应考虑新旧部分的有机组合以及改扩建中必要的卫生安全防护措施。 第六条传染病医院的建设,应根据需要与可能一次或分期建设,当分期建设时,应进行院区总体规划,预留后期卫生安全防护措施的建设条件。 综合性医院中新增独立传染病区,应根据院区具体条件,合理平衡需要与可能;对院区内已有传染病设施进行改扩建,应按上述要求进行评估。 第七条传染病医院的建设,应坚持以人为本、方便患者的原则。应在满足各项医疗基本要求的同时,为患者提供良好就医条件,应为医护人员创造卫生、安全、便捷的工作环境,做到功能合理、流程科学、安全卫生、经济合理。 第八条除执行本建设标准外,传染病医院、综合医院内传染病区的建设,还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与定额指标的规定。 — 34 —

传染病院建筑设计规范

传染病医院建筑设计规范 目录 传染病医院建筑设计规范 1□总则 2□术语与略沿 2、1 术语 2、2 略语 3□选址 4口总体规划 5□建筑设计 5、1 —殷规定 5、2 门诊郎与接诊部 5、3 急诊部 5、4 医技科室 5、4、1 放射检查室 5、4、2 功能检查室 5、4、3 血库 5、4、4 中心供应室 5、4、5 手术部 5、4、6 病理科 5、4、7 药剂科 5、5 住院部 5、6 后勤保障部门 5、6 1 洗衣房 5、6、2 营养膳食科 5、6、3 锅炉房 5、6、4 太平间 5、6、5 车库、停车场 5、7 室内装修与其她要求 6□给水排水消防与污水处理 7□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 8□电气 9□智能化 10□医疗气体 11□环境保护 12□节水与节能 13□防火与消防 1、总则 1、1适用范围 本建筑设计规范适用于专门收治各类传染病患者得医院建筑,为该类建筑物建筑设计与规划应遵循得原则与依据。有关章节亦运用于附设于综合性医院内得传染病区或独立传染病区。 1、2设计原则 1、2、1本建筑设计规范核心就是从传染病传播得传染源、宿舍、环境三角形关系,切断传染链,控制传染源得原则。在建筑总体布局,平面与竖向布置上,明确功能分区,明确各部门洁污分区与分流。并针对传染病医院得特点,重视医疗区内病患者诊疗活动区域与医务工作人员工作区域得相对区划。减少洁净与污染人流物流得相互交叉与相互感染机率。突出与一般综合性医院建筑不同得设计特点与措施要求。 1、2、2发展变更可能性 与其她医疗设施类似,传染病医院具有预留发展空间得特性。要有具备改扩建灵活性以及在总体布局上应为医院得日后发展预留一定得发展空间,其平面与竖向布置以及结构选型应考虑医院日后改扩建得灵活可能性。

传染病医院建设标准

传染病医院建设标准

传染病医院建设标准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传染病医疗设施固定资产投资建设的宏观调控,提高传染病医院工程项目科学决策和建设水平,合理确定和正确掌握建设标准,充分发挥投资效益,制定本建设标准。 第二条本建设标准是为项目决策服务和控制项目建设水平的全国统一标准,是编制、评估和审批传染病医院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依据,也是有关部门审查初步设计和监督检查工程建设全过程建设标准的尺度。 第三条本建设标准适用于传染病医院、综合医院内独立传染病区以及传染病后备医院的新建、改建和扩建工程。 传染病医院、综合医院内独立传染病区的建设,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经济建设法规,尤其是重视贯彻包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传染病防治法》等在内的相关条例与法规,以及相关技术经济政策。处理好现状与发展,需要与可能以及科学先进与勤俭节约的辨证关系。 第四条传染病医院、综合医院内独立传染病区的建设,应符合国家及所在地区城市建设规划、卫生事业发展规划以及城市防灾应急予案的各项要求,并应考虑充分利用现有卫生资源,合理组织调配,避免重复建设或过度集中。 现有传染病医院或综合医院内独立传染病区以及传染病后备医院的改扩建应充分利用原有设施,并应考虑新旧部分的有机组合以及改扩建中必要的卫生安全防护措施。 第五条传染病医院的建设,应根据需要与可能一次或分期建设,当分期建设时,应进行院区总体规划,预留后期卫生安全防护措施的建设条件。 第六条综合性医院中新增独立传染病区,应根据院区具体条件,合理平衡需要与可能;对院区内已有传染病设施进行改扩建,应按上述要求进行评估。 第七条传染病医院的建设,应坚持以人为本、方便患者的原则。应在满足各项医疗基本要求的同时,为患者提供良好就医条件,并应为医护人员创造卫生、安全、便捷的工作环境,做到功能合理、流程科学、安全卫生、经济合理。 第八条除执行本建设标准外,传染病医院、综合医院内独立传染病区的建设,还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与定额指标的规定。 第二章建设规模与项目构成

传染病医院建筑设计规范52225

5.建筑设计 5.1建筑设计的一般规定 5.1.1在门诊、急诊、急救和住院主要出入口处,必须有带雨棚的机动车停靠处。如设坡道时,应按无障碍要求另设计为残疾人专用的坡道。 5.1.2医院的各个分区和医疗用房应在交通本枢纽处,如大厅、电梯门、各科室入口处等设置明显的导向图标。 5.1.3电梯 1)二层及—二层以上的门诊楼宜设电梯,四层及四层以上的门诊楼或病房楼应设电梯,且不得少于二台;当病房楼高度超过24m时,应设污物梯。有条件时可增设自动扶梯。 2)供病人使用的电梯和污物梯,应采用“病床规模电梯”。 3)电梯井道不得与主要用房贴邻。 5.1.4楼梯 1)楼梯的位置应同时符合防火疏散和功能分区的要求。 2)主楼梯宽度不得小于1.65m,踏步宽度不得小于0.28m,高度不得小于0 16m。 3)主楼梯和平台深度,不宜小于2m。 5.1.5三层及三层以下无电梯的病房楼以及观察室与抢救室不在同—层又无电梯的急诊部,均应设置坡道,坡道坡度按无障碍坡道设计,并应有防滑措施。 5.1.6通行推床的室内走道,净宽不应小于2.4m:有高差者必须用坡道相接,坡道坡度按无障碍坡道设计。 5.1.7半数以上的病房,应获得良好日照及景观。 5.1.8门诊、急诊和病房,应充分利用自然通风和天然采光。 5.1.9室内净高在自然通风条件下,不应低于下列规定: 1□诊查室2.60m 病房2.80m 2□医技科室2.80m,或根据需要而定。 5.1.10病房的允许噪声级(A声级)昼间应小于或等于50dB,夜间应小于或等于40dB,隔墙与楼板的空气声的计权隔声量应大于或等于40dB,楼板的计权标准化撞击声压级宜小于或等于75dB。 5.1.11所有医疗用房必须满足医疗使用和医疗设备对环境的特殊要求。 5.1.12厕所 1)室内厕所京戏设前室,门急诊、医技科室病人公用厕所应将前室成宽式布置,不设门扇,并应设非手动开关龙头的洗手盆。 2)如采用室外厕所,宜用连廊与门诊,病房楼相接。 3)病人使用的厕所隔间的平面尺寸,不应小于1.10m×l.40m,门朝外开,门闩应能里外开启。 4)病人使用的坐式大便器的坐圈宜采用“马蹄式”,蹲式大便器宜采用“下卧式”,大便器旁应装置“助力拉手”。 5)男、女公共厕所应各设一个无障碍隔间厕所。 新建无障碍厕位面积不应小于1.80m×l.40m。 改建无障碍厕位面积不应小于2.00m×l.00m。 6)厕位门扇向外开启后,入口净宽不应小于0.80m,门扇内侧应设关门拉手。 7)每个护理单元至少设一间带无障碍厕位的病房。 5.2门诊部与接诊部

试论传染病医院住院楼建筑设计

试论传染病医院住院楼建筑设计 传染病医院住院楼建筑属于一种比较复杂的民用建筑类型。实际设计过程中,需从传染病医院的实际特点出发,并结合住院楼的实际要求,注重其功能性的体现。文章对传染病医院住院楼建筑设计进行了研究。 标签:传染病医院;住院楼;民用建筑 当今时代下,我国的医院建筑正经历着技术、模式以及经济体制的三大变革,在此环境背景下,人们对于医院环境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而传染病医院的建筑设计又不同于普通的医院,其设计难度更高,且工艺复杂,需要注意的问题比较多,故应加强重视。 1、现代医院住院楼模式分析 从医院建筑的布局上看一般可分为两种模式:第一种,住院楼比较独立,患者的疗养环境相对较为舒适,不受打扰,也为家人探望提供了便利条件。该建筑模式的优势可归纳为以下几点:可避开医院的就医人群,从而防止病毒的交叉感染;入口单独设置,方便入院、出院手续办理,便于患者家属探望;建筑成本低廉且施工便捷。 第二种,住院楼设置在高层,患者及其家属需乘坐电梯上下楼,但由于楼层过高常出现排队等候的问题,再加上探望的人群比较庞大,常导致电梯超重现象,针对此问题,在今后设计中可采用分层停靠的方式达到分流的目的。该建筑设计的优势有以下几点:由于楼层较高,故采光较好,且周边无其他建筑物的遮挡;可节约土地资源,具有良好的社会效益性。 传染病医院的住院楼设计,其难点在于需要对传染源进行控制。我国目前以多层建筑设计方式居多,该建筑模式相对独立,可分设隔离空间和洁污空间,方便使用。 2、传染病医院住院楼建筑设计原则及其总体部署思路 2.1建筑设计原则 众所周知,医院设计过程中物流以及人流的组织最为关键,将直接影响病患交叉感染的几率,这一点在传染病医院住院楼建筑设计中至关重要。污染区、半清洁区以及清洁区一定要划分明确,患者住院期间流动的区域以及医务人员工作的区域同样要进行明确规定。设计中的物流组织包括药品、食品的运送和分发,任何一项工作都需要采取严密的措施,不可疏忽。对于飞沫等可能会引起空气传播的呼吸道传染病,就更加要重视对气流的组织,需切断传播路径,最大限度的避免交叉感染。

{技术规范标准}并网光伏发电系统性能测试技术规范报批稿最终报批稿

{技术规范标准}并网光伏发电系统性能测试技术规范报批稿最终报批稿

目次 前言II 1 范围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1 3 术语和定义1 4 文件资料和气象环境监测数据收集3 5 现场检测和数据修正规则4 6 光伏电站性能测试5 7 光伏电站系统性能比评估11 8 检测评估报告14 附录A(规范性附录)光伏电站性能测试与整体性能评估主流程15 附录B(规范性附录)光伏电站基本信息记录表16 附录C(规范性附录)光伏电站气象环境系统数据记录表17 附录D(规范性附录)光伏电站性能测试记录表18 附录E(规范性附录)光伏电站系统性能比评估数据记录表24 附录F(规范性附录)检测结果记录表汇总表25 前言 本本规范根据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河南省计量器具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河南省计量科学研究院、信阳师范学院河南省建材设备节能与智能化控制工程研究中心、河南科诚节能环保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洛阳市辐射环境监督管理站、河南职业技术学院、河南省辐射安全技术中心、河南省建筑工程标准定额站。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赵军、程涛、刘江峰、黄成伟、是凡、耿晓菊、唐庆伟、吉晓红、 冀艳霞。 本标准参与起草人:邓小君、张莲敏、黄静、齐志伟、韩会丽、夏燕杰、黄强。

并网光伏发电系统性能测试技术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并网光伏电站性能测试的定义、测试方法、技术要求和判定原则。 本标准适用于地面安装的并网光伏电站、建筑结合的分布式并网光伏电站,不适用于储能电站及独立光伏系统。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2297-1989太阳光伏能源系统术语 GB/T6495.3光伏器件第3部分:地面用光伏器件的测量原理及标准 GB/T12325电能质量供电电压偏差 GB/T12326电能质量电压波动和闪变 GB/T14549电能质量公用电网谐波 GB/T15543电能质量三相电压不平衡 GB/T15945电能质量电力系统频率偏差 GB/T17949.1接地系统的土壤电阻率、接地阻抗和地面电位测量导则第1部分:常规测量 GB/T18210-2000晶体硅光伏(PV)方阵I-V特性的现场测量 GB/T19964-2012光伏发电站接入电力系统技术规定 GB/T20513-2006光伏系统性能监测、测量、数据交换和分析导则

传染病医院建设标准报批稿

传染病医院建设标准 (2008年报批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传染病医疗设施固定资产投资建设的宏观调控,提高传染病医院工程项目科学决策和建设水平,合理确定和正确掌握建设标准,充分发挥投资效益,制定本建设标准。 第二条本建设标准是为项目决策服务和控制项目建设水平的全国统一标准,是编制、评估和审批传染病医院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依据,也是有关部门审查初步设计和监督检查工程建设全过程建设标准的尺度。 第三条本建设标准适用于传染病医院、综合医院内传染病区的新建、改建和扩建工程。 第四条传染病医院、综合医院内传染病区的建设,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经济建设法规,尤其是重视贯彻包括突发公共卫生应急条例、传染病防治法等在内的相关条例与法规,以及相关技术经济政策。处理好现状与发展,需要与可能以及科学先进与勤俭节约的辨证关系。 第五条传染病医院、综合医院内传染病区的建设,应符合国家及所在地区城市建设规划、卫生事业发展规划以及城市防灾应急予案的各项要求,并应考虑充分利用现有卫生资源,合理组织调配,避免

重复建设或过度集中。 现有传染病医院或综合医院内传染病区的改扩建应充分利用原有设施,并应考虑新旧部分的有机组合以及改扩建中必要的卫生安全防护措施。 第六条传染病医院的建设,应根据需要与可能一次或分期建设,当分期建设时,应进行院区总体规划,预留后期卫生安全防护措施的建设条件。 综合性医院中新增独立传染病区,应根据院区具体条件,合理平衡需要与可能;对院区内已有传染病设施进行改扩建,应按上述要求进行评估。 第七条传染病医院的建设,应坚持以人为本、方便患者的原则。应在满足各项医疗基本要求的同时,为患者提供良好就医条件,应为医护人员创造卫生、安全、便捷的工作环境,做到功能合理、流程科学、安全卫生、经济合理。 第八条除执行本建设标准外,传染病医院、综合医院内传染病区的建设,还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与定额指标的规定。 第二章建设规模与项目构成 第九条传染病医院及综合医院内传染病区的建设规模应根据城乡规模与等级、地区公共卫生防治体系规划(包括医院服务半径与服务人群数量、流行病学调查及传染病防治的实际需求以及现有可

传染病医院建设标准.doc

传染病医院建设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传染病医疗设施固定资产投资建设的宏观调控,提高传染病医院工程项目科学决策和建设水平,合理确定和正确掌握建设标准,充分发挥投资效益,制定本建设标准。 第二条本建设标准是为项目决策服务和控制项目建设水平的全国统一标准,是编制、评估和审批传染病医院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依据,也是有关部门审查初步设计和监督检查工程建设全过程建设标准的尺度。 第三条本建设标准适用于传染病医院、综合医院内独立传染病区以及传染病后备医院的新建、改建和扩建工程。 传染病医院、综合医院内独立传染病区的建设,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经济建设法规,尤其是重视贯彻包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传染病防治法》等在内的相关条例与法规,以及相关技术经济政策。处理好现状与发展,需要与可能以及科学先进与勤俭节约的辨证关系。第四条传染病医院、综合医院内独立传染病区的建设,应符合国家及所在地区城市建设规划、卫生事业发展规划以及城市防灾应急予案的各项要求,并应考虑充分利用现有卫生资源,合理组织调配,避免重复建设或过度集中。 现有传染病医院或综合医院内独立传染病区以及传染病后备医院的改扩建应充分利用原有设施,并应考虑新旧部分的有机组合以及改扩建

中必要的卫生安全防护措施。 第五条传染病医院的建设,应根据需要与可能一次或分期建设,当分期建设时,应进行院区总体规划,预留后期卫生安全防护措施的建设条件。 第六条综合性医院中新增独立传染病区,应根据院区具体条件,合理平衡需要与可能;对院区内已有传染病设施进行改扩建,应按上述要求进行评估。 第七条传染病医院的建设,应坚持以人为本、方便患者的原则。应在满足各项医疗基本要求的同时,为患者提供良好就医条件,并应为医护人员创造卫生、安全、便捷的工作环境,做到功能合理、流程科学、安全卫生、经济合理。 第八条除执行本建设标准外,传染病医院、综合医院内独立传染病区的建设,还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与定额指标的规定。 第二章建设规模与项目构成 第九条传染病医院及综合医院内独立传染病区的建设规模应根据所在地区,城市规模与等级,医院服务半径与服务人口,依据流行病学调查及传染病防治的实际需求以及拟建项目所在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现有可利用卫生资源等因素综合分析确定,并应纳入当地医疗机构设置统一规划。 第十条传染病病床数的设置,城市按照非农业人口1.2-1.5床/万人,

传染病医院建筑设计规范标准

传染病医院建筑设计规目录 1□总则 2□术语与略沿 2.1 术语 2.2 略语 3□选址 4口总体规划 5□建筑设计 5.1 —殷规定 5.2 门诊郎与接诊部 5.3 急诊部 5.4 医技科室 5.4.1 放射检查室 5.4.2 功能检查室 5.4.3 血库 5.4.4 中心供应室 5.4.5 手术部 5.4.6 病理科 5.4.7 药剂科 5.5 住院部 5.6 后勤保障部门 5.6 1 洗衣房 5.6.2 营养膳食科 5.6.3 锅炉房 5.6.4 太平间 5.6.5 车库、停车场 5.7 室装修和其他要求6□给水排水消防和污水处理

1.总则 1.1适用围 本建筑设计规适用于专门收治各类传染病患者的医院建筑,为该类建筑物建筑设计与规划应遵循的原则与依据。有关章节亦运用于附设于综合性医院的传染病区或独立传染病区。 1.2设计原则 1.2.1本建筑设计规核心是从传染病传播的传染源、宿舍、环境三角形关系,切断传染链,控制传染源的原则。在建筑总体布局,平面与竖向布置上,明确功能分区,明确各部门洁污分区与分流。并针对传染病医院的特点,重视医疗区病患者诊疗活动区域与医务工作人员工作区域的相对区划。减少洁净与污染人流物流的相互交叉与相互感染机率。突出与一般综合性医院建筑不同的设计特点与措施要求。 1.2.2发展变更可能性 与其他医疗设施类似,传染病医院具有预留发展空间的特性。要有具备改扩建灵活性以及在总体布局上应为医院的日后发展预留一定的发展空间,其平面与竖向布置以及结构选型应考虑医院日后改扩建的灵活可能性。 1.2.3医疗空间环境 从心理社会生物医学模式出发,规划设计应充分考虑病患者就医诊治的医疗环境空间,考虑在院区长期工作的医务工作人员的工作环境空间。人性化医疗环境外空间的创造注重绿色生态环境技术的运用。构筑以人为本,回归自然的医疗设施。 1.2.4 环境保护 传染病医院的规划与设计应充分重视医院外环境的卫生安全,既要防止院区外污染环境对院医疗区的干扰污染,更要防院区污染源的管理与控制,不造成二次污染。病患者使用接触过的一次性用品、污染梯、纱布、食物残渣、病患者的排泄物以及检验用血样、体液标本、病理组织标本等均应根据不同传染病种采用有效对路,适宜的合理的定点定人收集渠道,采用可靠的无菌消毒处理措施。 传染病医院医疗垃圾收集、焚化,医院污废水汇集处理应予以高度重视,统一规划同步建设。 1.2.5公用系统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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