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档网
当前位置:搜档网 › 《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复习思考题参考答案

《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复习思考题参考答案

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复习思考题参考答案

Chapter 1简答题部分

➢我国劳动法调整的与劳动关系有密切联系的社会关系有哪

些?

我国劳动法不仅调整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而且还调整与劳动关系有密切联系的某些其他关系。

这些关系主要有以下几种:

管理劳动力方面的关系

国家劳动行政部门与单位或职工之间因就业,培训等问题而发生的关系。

社会保险方面的关系

社会保险是指劳动者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处于失业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权利。

处理劳动争议所发生的某些关系

《劳动法》第七十九条规定了处理劳动争议的一般程序:由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调解;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由人民法院审理。

工会组织与单位行政之间的关系

1992年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对于工会组织与单位行政之间的关系作了系统的规定,工会有民主参与、民主监督和参与劳动争议处理等合法权利。有关国家机关例如劳动行政部门、企业主管部门、卫生部门等对执行劳动法进行监督检查而发生的关系

综上所述,我国劳动法调整的对象既包括劳动关系,这是主要的调整对象,也包括与劳动关系有密切联系的某些其他关系。这两类社会关系中,又既有实体方面的权利义务关系,也有处理劳动争

议程序方面的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劳动合同应具备哪些条款?

劳动法》第十九条规定:“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并具备以下条款:(一)劳动合同期限;(二)工作内容;(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四)劳动报酬;(五)劳动纪律;(六)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七)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要条款外,当事人可以协商约定其他内容。”

➢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第三十一条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第三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的;

(二)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三)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我国《劳动法》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也称我国劳动法的效力范围。它包括空间适用范围、对人的适用范围和时间的适用范围,空间适用范围是指劳动法适用的地域范围,我国劳动法规定,劳动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对人的适用范围是劳动法对哪些人发生效力,我国《劳动法》第2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商组织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适用本法。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依照本法执行。也就是说,我国劳动

法适用于基于订立劳动合同而形成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时间适用范围是指我国劳动法生效和失效的时间,法律生效的时间一般有两种形式:一种方式是法律本身规定了其通过公布之日起生效,另一种方式是通过公布之日起并不立即生效,而是在该法律文件中规定施行日期,待施行日期到来时,该法律开始生效。法律失效的时间一般也有两种方式,一种方式是法律文件本身规定了终止生效的特定时间或特(huo4 te4)定条件,当特定时间或特定条件出现时,该法律文件便自然失效。另一种方式是国家制定了与旧法律内容不同的新的法律,在新法律中明文规定旧法律失效。依照我国《劳动法》的规定,劳动法生效的时间为1995年1月1日。

➢简述劳动法律事实的涵义和种类。

涵义:劳动法律事实,是指劳动法律规范规定的、能够引起劳动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的客观情况。劳动法律规范所确认的劳动法律事实是有法律后果的客观情况,能够引起劳动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它是引起劳动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必要条件。

种类:按照它们的发生是否以行为人的意志为转变来划分,劳动法律事实分为行为和事件两大类(行为的定义省);按照行为是否符合法律规范,它可以分为合法行为和违法行为。按照行为人所处的地位和实施行为的目的、性质和职责划分行为又可分为劳动法律行为、劳动行政管理行为、劳动仲裁行为、劳动司法行为等四种。事件,是指不以行为人(包括单位)的意志为转和法律事实,事件虽然不以行为人的意志为转移,但是能够引起劳动法律关系的变更或消灭,事件包括自然现象,如自然灾害,也包括劳动能力暂时或永久丧失,如患病、伤残、死亡等。

➢简述社会保险的概念及其涵义。

社会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对社会劳动者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

力,或失业带来收入减少时提供一定的物质帮助以保障其基本生活的社会保障制度。

社会保险是社会保障体系中最重要的一环。社会保险作为一种丧失劳动能力或暂时失去工作的人提供的收入保险制度,一般是由政府举办,强制从业职工在其就业年份里拨出一部分收入交纳保险税(费)作为保险基金,投保者缴纳社会保险税(费)满一定期限后,一旦由于保险计划规定的原因丧失劳动能力而收入中断或减少时,即可按规定获得一定的保险收入。

社会保险主要包括以下几个项目:老年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

➢哪些劳动合同属于无效劳动合同?无效劳动合同有哪些法律后果?

《劳动法》第十八条规定,劳动合同无效有两种情况:一种是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二是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欺诈”是指一方当事人故意告知对方当事人虚假的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的情况,诱使对方当事人做出错误意见表示的行为;“威胁”是指以公民及其亲友的生命健康、荣誉、名誉、财产等造成迫害为要挟,迫使对方做出违背真实意思的行为。

1995年劳动部发布的《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对无效劳动合同作了具体解释。“无效劳动合同是指所订立的劳动合同不符合法定条件,不能发生当事人预期的法律后果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必须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才能签订,职工被迫签订的劳动合同或未经协商一致签订的劳动合同为无效合同”。

➢如何理解工资的概念?

劳动法中的“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以货币形式支付给本单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一般包括

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在此之外的,一概不能计入工资总量,也不能列入工资序列处理。

1、根据国务院发布的有关规定颁发和支付的各类奖金,如创造发明奖、科学技术改进奖、合理化建议奖和技术改进奖。这些奖金不是劳动关系的必然权利、义务,不由劳动法调整。应列入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费用或由企业奖励基金支付。

2、购买劳动保护用品支出。这类支出虽系为职工而直接支出,但是属于劳动条件范畴,应列入劳动保护费用计入产品成本。

3、职工出差费用。属于经营支出, 应在当年利润中冲减。

4、职工福利费用。如职工洗理费补助,交通补助等。应在当利利润中冲减。

5、劳动保险费。如职工退休金、抚恤费等。应在当年利润中冲减,属于第二次分配范畴。

在我国现阶段,工资仍然是劳动者及其家庭成员生活的主要来源。加之我国生产资料公有制、国有企业的主导地位、劳动者主人翁的政治地位和多种经济成分等的特殊性和复杂性,工资问题也必然十分重要和复杂。它不仅直接关系到劳动者同企业的物质利益,也关系到国家、民族、社会的生产、消费和社会的发展、稳定,是我国劳动立法的一个重要问题。

➢未成年工特殊保护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第七条禁止使用童工。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未成年人和孕期、哺乳期的女职工从事使用有毒物品的作业。

➢我国劳动者所享有的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具有哪些特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规定,劳动者享有下列权利:

(一)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的权利。凡年满18周岁的公民,都有就业的权利,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就业权利,用人单位在录用职工时,除国家规定的不适合妇女的工种或者岗位外,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妇女或者提高对妇女的录用标准。

(二)劳动者享有选择职业的权利。劳动者可以根据自己的身体健康情况、文化程度和掌握技能的情况,选择适合自己所能从事的职业。

(三)劳动者有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劳动者付出劳动,应当根据按劳分配的原则,取得工资。工资水平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逐步提高。

(四)劳动者享有休息、休假的权利。

(五)劳动者享有获利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

(六)劳动者有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

(七)劳动者享有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

(八)劳动者享有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

➢订立劳动合同必须遵守哪些原则?

《劳动法》第十七条规定:“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按照这一规定,订立劳动合同必须遵循下列原则:

1、合法的原则。

所谓合法,就是依法订立劳动合同。订立劳动合同的行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依法订立劳动合同,必须符合三项要求:

(1)当事人必须具备合法的资格。作为用人单位,应是依法成立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作为劳动者,必须具有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即应是

年满16周岁、具有劳动能力的中国人、外国人和无国籍人。

(2)劳动合同内容合法。劳动合同各项条款必须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3)订立劳动合同的程序和形式,必须符合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只有依法订立劳动合同,才能得到国家承认,并受法律的保护。

2、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

平等,是指当事人双方的法律地位平等,当事人双方以平等的身份订立劳动合同。自愿,是指订立劳动合同完全出于当事人自己的意志,任何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对方,也不允许第三者进行非法干预。协商一致,是指当事人双方在充分表达自己意思的基础上,经过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签定劳动合同。

➢简述我国工会的主要权利。

我国工会的主要权利有

1、参与管理国家事务、经济文化事业和社会事务的权利。宪法原则要求,社会主义国家保障人民参加管理国家,管理各项经济事业和文化事业,监督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新《工会法》第七条把这一宪法原则具体规定为工会的权利。这一权利通过以下途径来实现:

(1)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应当听取工会的意见;

(2)省级政府所在地的市和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以上的人民政府研究起草法律或法规、规章,对涉及职工利益的重大问题,应当听取同级工会的意见;

(3)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在研究制定工资、物价、安全生产以及劳动保护、劳动保险等重大政策、措施时,应当吸收同级工会参加研究,听取工会意见;

2.对执行劳动法的监督权。《劳动法》第八十八条规定:各级工会依法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新《工会法》第三章具体规定了实现这一权利的以下方式和途径:

(1)企业、事业单位违反劳动法律、法规,侵犯职工合法权益,工会有权要求企业、事业单位行政方面或者有关部门认真处理;

(2)企业、事业单位违反国家有关劳动(工作)时间性的规定,工会有权要求企业、事业单位行政方面予以纠正;

(3)工会发现企业行政方面违章指挥、强令工人冒险作业,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现明显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有权提出解决的建议,有权向企业行政方面建议组织职工撤离现场。企业行政方面必须及时作出处理决定。

(4)企业、事业单位违反保护女职工特殊权益的法律、法规,工会及其女职工组织有权要求企业、事业单位行政方面予以纠正;

(5)企业辞退、处分职工,工会认为不适当的,有权提出意见;

(6)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企业在作出开除、除名职工的决定时,应当事先将理由通行工会,如果企业行政方面违反法律、法规和有关合同,工会有权要求重研究处理;

(7)工会参加企业的劳动争议调解工作;地方劳动争议仲裁组织应当有同级工会代表参加。

(8)企业侵犯职工劳动权益的,工会可以提出意见调解处理;职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工会应当给予支持和帮助。

(9)工会有权参加伤亡事故和其他严重危害职工健康问题的调查,向有关部门提出处理意见,并有权要求追究直接负责的行政领导人和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3、保障职工依法行使民主参与的权利。职工民主参与是牵涉国家政权的性质和劳动者政治民主权利实现的重要问题。为此,《劳动法》第八条、新《工会法》第十六条都作了明确的规定,以保证这一权利的充分体现。

4、帮助、指导职工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和代表职工与企业签订集体合同的权利。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在很大的程度上要通过劳动合同来体现,劳动合同是劳动关系的基础。只的从基础上关心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才会有稳定和谐的劳动关系。因此,《工会法》和《劳动法》都作了相应的规定:

(1)集体合同由工会代表职工与企业签订;没有建立工会的企业,由职工代表与企业签订;

(2)工会帮助、指导职工与企业、事业单位行政方面签订劳动合同。

为了保障上述各项权利的实现,新《工会法》还有“工会组织”、“基层工会组织”和“工会的经费和财产”的专章规定,从组织、经费、物质等方面保证工会能具体地行使职权。

➢劳动合同的期限有哪几种?

按照《劳动法》第20条的规定,劳动合同的期限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三种。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终止日期由双方当事人明确约定,一般将期限规定为5年以上的为长期劳动合同,期限规定为5年以下的为短期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不约定终止日期,只约定解除或终止条件,只要约定的解除或终止条件不出现,该劳动合同一直有效,但是,不得将法定的解除条件约定为终止条件。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以某项具体工作开始到完成的时间为劳动合同的期限,当某项工作完成时,就该项工作签订的劳动合同也就自然终止了。

➢确定最低工资标准应考虑的因素是什么?

《劳动法》第四十八条规定,最低工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这就是说,我国不实行全国统一最低工资标准,允许各地根据其具体情况确定。

《劳动法》第四十九条作了明确的规定,即应当综合参考以下因素:

1、劳动者本人及平均赡养人口的最低生活费用;

2、社会平均工资水平;

3、劳动生产率;

4、就业状况;

5、地区之间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

➢简述劳动安全卫生的概念及其涵义。

劳动安全卫生又称劳动保护,以保障职工在职业活动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为目的的工作领域及在法律、技术、设备、组织制度和教育等方面所采取的相应措施。

劳动安全技术规程是指国家为了防止劳动者在生产和工作过程中的伤亡事故,保障劳动者的安全和防止生产设备遭到破坏而制定的各种法律规范。伤亡事故是指劳动者在执行职务时所遭到的意外伤害。

我国现行的劳动安全技术规程的主要内容有:

1、建筑物和通道的安全

2、机器设备的安全

3、电气设备的安全

4、动力锅炉和气瓶的安全

5、建筑工程的安全

6、矿山安全

劳动卫生规程是指国家为了保护职工在生产和工作过程中的健

康,防止、消除职业病和各种职业危害而制定的各种法律规范。职业病是指在劳动过程中,由于有害健康的工作环境和劳动条件长期影响所造成的人体器官的疾病。随着现代化工业的发展,劳动卫生的法律保障将占有更加重要的地位。

我国劳动卫生规程的主要内容包括:

1、防止粉尘危害的规定

劳动卫生规程要求各生产单位,凡是有粉尘作业环境的,要努力实现生产设备的机械化、密闭化,设置吸尘、滤尘和通风设备,矿山采用湿式凿岩和机械通风,等等。

2、防止有毒有害物质危害的规定

在劳动生产过程中,有毒有害的气体和液体的长期影响会严重地损害工人的安全和健康,因此,劳动卫生规程严格规定了车间作业环境中有毒有害物质的最高容许浓度。如一氧化碳为每米3不超过30毫克、“六六六”为每米3不超过0.1毫克,等等。

3、防止噪音和强光的规定

在从事衔接、锻压、电焊、冶炼等作业环境中所产生的噪音和强光,对作业工人的视觉和听觉都有不良影响。安全卫生规程要求作业环境要有消音设备,工人操作时要配备个人防护用品,等等。

4、防暑降温和防寒的规定

作业时环境的温度应有统一规定,高温和高寒都对工人有不良影响。《工人安全卫生规程》规定,室内工作地点的温度经常高于摄氏350时,应采取降温措施;低于摄氏50时,应设取暖设备。

5、通风照明的规定

《工厂安全卫生规程》规定,工作场所的光线应该充足,采光部分不要遮蔽。工作地点的局部照明的照度应该符合操作要求,也不要光线刺目。通道应该有足够的照明。

6、个人防护用品的规定

工厂安全卫生规程》规定,从事有灼伤,烫伤或者容易发生机械外伤等危险的爆炸,在强烈辐射热或者低温条件下的操作,散放毒性、刺激性、感染性物质或者大量粉尘的操作,经常使衣服腐蚀、潮湿或者特别肮脏的操作,都要按照规定发工作服、工作帽、口罩、手套、护腿、鞋盖、防护眼镜、防毒面具,防寒用品等防护用品。

➢我国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其是指根据女职工身体结构、生理机能的特点以及抚育子女的特殊需要,在劳动方面特殊权益的法律保护。我国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的主要内容有:1)对女职工在劳动过程中的特殊保护;2)对妇女生理机能变化过程中的保护,包括对女职工的经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的保护;3)女职工劳动保护设施的规定。

具体有:

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者解除劳动合同。

禁止安排女职工从事矿山井下、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

女职工在月经期间,所在单位不得安排其从事高空、低温、冷水和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

女职工在怀孕期间,所在单位不得安排其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不得在正常劳动日以外延长劳动时间;对不能胜任原劳动的,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劳动。

怀孕七个月以上(含七个月)的女职工,一般不得安排其从事夜班劳动;在劳动时间内应当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怀孕的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应当算作劳动时间。

有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女职工,其所在单位应当在每班劳动时间

内给予其两次哺乳(含人工喂养)时间,每次三十分钟。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次哺乳时间增加三十分钟。女职工每班劳动时间内的两次哺乳时间,可以合并使用。哺乳时间和在本单位内哺乳往返途中的时间,算作劳动时间。

女职工在哺乳期内,所在单位不得安排其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劳动,不得延长其劳动时间,一般不得安排其从事夜班劳动。

女职工比较多的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以自办或者联办的形式,逐步建立女职工卫生室、孕妇休息室、哺乳室、托儿所、幼儿园等设施,并妥善解决女职工在生理卫生、哺乳、照料婴儿方面的困难。

女职工劳动保护的权益受到侵害时,有权向所在单位的主管部门或者当地劳动部门提出申诉。受理申诉的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诉书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处理决定;女职工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处理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对违反本规定侵害女职工劳动保护权益的单位负责人及其直接责任人员,其所在单位的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并责令该单位给予被侵害女职工合理的经济补偿;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集体协商的特点是什么?

集体协商,是工会或职工代表同企业或事业组织为签订集体合同进行商谈。集体协商前,工会或职工代表、企业或事业组织应向本单位全体职工宣传有关集体合同的法律、法规,说明订立集体合同的目的、要求和程序,双方各自产生集体协商代表,双方各自起草集体合同草案。集体协商时,双方代表就双方起草的集体合同草案进行协商,形成为双方共同起草的集体合同草案后提交企业或事业组织的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如果集体协商未达成一

致意见,经双方同意,可以暂时中止协商。协商中止期限最长不超过60天。具体中止期限及下次协商的具体时间、地点、内容由双方共同商定。

其具体特点是:①集体协商代表的身份和人数对等;②集体协商双方代表的法律地位平等;③集体协商是公开、公平、平等的协商;④集体协商是和平协商;⑤集体协商是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协商。

➢劳动法律关系的涵义和特点是什么?

劳动法律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依据劳动法律规范,在实现社会劳动过程中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

特点:1、劳动法律关系的主体双方具有平等性和隶属性;2、具有国家意志为主导、当事人意志为主体的特征;3、具有在社会劳动过程中形成和实现的特征。

➢什么是职业培训?其涵义是什么?

职业培训是指根据社会职业的需求和劳动者从业的意愿及条件,按照一定标准,对劳动者进行的旨在培养和提高其职业技能的教育和训练活动。

其含义有:①是一种以劳动者为特定对象的劳动力资源开发活动;②是一种以直接满足社会、经济发展的某种特定需要为目的的定向性培训;③它通常是按照国家职业分类和职业技能标准进行的规范性培训。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应具备哪些条件?

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在已建立失业保险制度的国家,对此作了严格的规定。

(一)一般失业保险待遇的享受条件

1、失业者原是职工且达到一定工龄。这就要求失业者必须已就业,并且继续工作一定期限后失去劳动岗位。到达就业年龄但从未

就业者不包括在内。

2、失业者须是非自愿失业。也就是说,失业是由客观原因导致劳动者暂时中断就业,失去生活来源,而非出于劳动者的主观意愿。

3、失业者的就业期间曾履行一定的缴费义务。根据权利和义务对等原则,失业者享受失业保险待遇,须在失业前按规定履行了一定的缴费义务。

4、失业者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限未满。失业者领取失业救济金均有最长期限的限制,期限届满后不再发给失业救济金。即使失业者确定难以维持基本生活所需,也只能从社会救济中解决。

5、失业者仍具有被介绍就业的条件。失业保险的目的,一是保障失业者的基本生活;二是帮助其重新就业。故要求失业者须具备再介绍就业的条件。

(二)我国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条件

依据法律规定,在我国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具体条件是:

(1)依法宣告破产的企业的职工;(2)濒临破产的企业在法定整顿期间被精减的富余职工;(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被撤销、解散的企业的职工;

(4)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停产整顿企业被精减的职工;(5)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的职工;(6)被企业辞退、除名或者开除的职工;(7)依照法律、法规规定或者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享受失业保险的其他职工。

我国法律规定,除具备以上条件外,享受失业保险待遇者,还须持有关证明文件到其原单位所在地失业保险机构办理失业登记,才可领取失业救济金。

失业职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失业保险机构停止发给救济金及其他费用;(1)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限届满的;(2)服兵役或者出

国定居的;(3)重新就业的;(4)无正当理由,两次不接受劳动就业服务机构介绍就业的;(5)在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限内被劳动教养或被判刑的。

➢我国失业保险基金主要用于哪些开支?

失业保险基金用于下列开支:

(一)失业保险金;

(二)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医疗补助金;

(三)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失业人员的丧葬补助金和其供养的配偶、直系亲属的抚恤金;

(四)职业培训补贴、职业介绍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等国家规定的支出项目;

(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并报国务院备案的与失业保险有关的其他支出项目。

➢工资法律调整的原则是什么?

工资法律调整的原则:是指贯穿整个工资立法过程中的指导思想和准则,也是贯彻执行工资法律制度必须遵守的基本准则。我国工资法律调整的三大原则是:按劳分配原则;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逐步提高工资水平的原则;用人单位自主分配和劳动者个人物质利益原则。

➢我国劳动纪律的特点是什么

劳动纪律的特点:

1.是劳动者自己的纪律

2.是劳动者自觉的纪律

3.是劳动者自愿的纪律

➢简述我国现行处理劳动争议的范围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我国职工代表大会有哪些职权和义务?

职工代表大会的职权:

职代会职权:

(1)听取和审议厂长关于企业的经营方针、长远规划、年度计划、基本建设方案、重大技术改造方案、职工培训计划、留用资金分配和使用方案、承包和租赁经营责任制方案的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

(2)审查同意或者否决企业的工资调整方案、奖金分配方案、劳动保护措施、奖惩办法以及其他重要的规章制度。

(3)审议决定职工福利基金使用方案、职工住宅分配方案和其他有关职工生活福利的重大事项。

(4)评议、监督企业各级行政领导干部,提出奖惩和任免的建议。

(5)根据政府主管部门的决定选举厂长,报政府主管部门批准。

主要任务是: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正确处理国家、企业、职工三者利益关系,在法律范围内行使职权,保障职工的主人翁地位,调动职工积极性,办好社会主义企业。

➢简述我国休息休假的概念及分类。

休息休假是指劳动者在任职期间,根据国家规定,不从事劳动和工作而自行支配的休息时间和法定节假日。休息休假的种类,也随着社会经济条件的发展而有所变化。目前我国休息及休假可分为以下六种:1)一个工作日内的休息时间;2)两个工作日之间的休息时间;3)公休假日;4)法定节日;5)探亲假;6)年休假。

➢我国劳动法应遵循哪些基本原则?

1 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

2 劳动者有享受职业培训的权利和义务

3 劳动者享有按劳分配和社会保险的权利

4 劳动者有休息和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

5 劳动者有组织工会和民主参与的权利

6 男女平等民族平等原则

7 提请处理劳动争议的权利

➢我国处理劳动争议的程序是什么?

调解程序。这里的调解程序是指企业调解委员会对本单位发生的劳动争议的调解。调解程序并非是法律规定的必经程序,然而对于解决劳动争议却起着很大的作用,尤其是对于希望仍在原单位工作的职工,通过调解解决劳动争议当属首选步骤。

仲裁程序。当事人从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书之日起七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仲裁庭处理劳动争议应当自组成仲裁庭之日起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报仲裁委员会批准,可以适当延期,但是延长的期限不得超过日。

诉讼程序。当事人如对仲裁决定不服,可以自收到仲裁决定书日之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受理和审理劳动争议案件。审限为个月,特别复杂的案件经审判委员会批准可以延长。当事人对人民法院一

审判决不服,可以再提起上诉,二审判决是生效的判决,当事人必须执行。需强调的是,劳动争议当事人未经仲裁程序不得直接向法院起诉,否则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因履行集体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一、接收审核申请材料。接收审核申请人申请材料,对符合规定的材料进行登记,退回不符合规定的材料并告知申请人。申请人须向仲裁庭提交的手续:申请书、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证据的原件和复印件。

二、审查受理及组庭。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决定受理或不受理,并送达受理通知书或不予受理通知书决定受理的,送达申请书副本及应诉通知给被申请人,并将仲裁庭组成情况及开庭时间和地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申请人增加或者变更仲裁请求、申请延期开庭的,应在第一次开庭三日前提出书面请求。

三、接受答辩。被申请人应当自收到仲裁申请书副本之日起十日内提交答辩书、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相关证据。

➢简述我国劳动安全技术规程的主要内容

劳动安全技术规程是指以防止和消除伤亡事故的技术规则为基本内容,旨在保护劳动者安全的法律规范。劳动安全技术规程主要包括工厂安全技术规程、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和矿山安全技术规程等。

(1)工厂安全技术规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要求。第一,建筑物和通道的安全要求;第二,工作场所的安全要求;第三,机器设备的安全要求;第四,电器设备的安全要求;第五,动力锅炉和压力容器的安全要求等。

(2)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要求。第一,施工现场的安全要求;第二,土石方工程和拆除工程的安全要求;第三,高处作业的安全要求;第四,防护用品等其他方面的安全要求。

(3)矿山安全技术规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要求。第一,矿山建设的安全要求;第二,矿山开采的安全要求等

➢简述我国劳动卫生规程的主要内容。

我国劳动卫生规程主要有六个方面的内容:(1)防止粉尘危害;(2)防止有毒物质的危害;(3)防止噪音等物理因素危害;(4)个人防护用品的供应;(5)劳动卫生的管理;(6)劳动卫生方面的国家技术法规。

➢简述劳动关系的概念及特征。

是劳动者与他所在的单位之间的关系

(1) 劳动关系是在实现劳动过程中所发生的关系,与劳动有着直接的联系。所谓实现劳动过程是指劳动者参加用人单位某种劳动的过程,参加物质生产领域的,表现为物质生产性的劳动过程;参加非物质生产领域的,则表现为非物质生产性的劳动过程。

(2)劳动关系的双方当事人,一方是劳动者,另一方是提供生产资料的用人单位。这也就是说,作为劳动关系当事人一方的劳动者并非同自有的或直接支配的生产资料相结合,而是与用人单位提供的生产资料相结合。

(3)劳动关系的一方劳动者要成为另一方用人单位的成员,并遵守单位的内部劳动规则。根据劳动关系这一特征,我们可以把作为劳动法调整对象的劳动关系与某些与劳动有关,但劳动者并非另一方用人单位成员的关系,例如承揽关系、劳务关系相区别。

➢劳动合同履行中允许变更劳动合同的条件是什么?

1、订立劳动合同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已经修改或废止;

劳动法和社会保障法学复习资料之简答题和论述题

四、五、简答题、论述题 1、简述劳动法的劳动特征。 答:(1)一般是人们在争取与实现劳动权过程中的劳动;(2)劳动法上的劳动是有偿性劳动,它区别于无偿的义务性劳动;(3)劳动法上的劳动带有雇佣关系(或者劳雇关系的劳动,区别于单个的家务劳动)。 2、简述初期劳动法的特点 答:(1)初期的劳动立法,多数是从改善女工和童工的立法开始。(2)初期的劳动立法,使用范围很小。(3)初期的劳动立法,虽然法律规范了对某些劳动条件的改善,但一般缺少监督条款、责任条款;规定了限制工时等条件,但是无明确的监督检查机构,对违法者也缺乏责任的具体规定。初期的劳动法很难真正得到实施。 3、简述劳动关系的特征 答:(1)劳动关系是社会劳动过程中的关系。(2)劳动关系的主体双方,一方是劳动者,另一方是用人单位。(3)在维护各自经济利益的过程中,劳动关系双方的地位是平等的;(4)劳动关系双方存在管理和被管理的关系。 4、简述劳动者的劳动权利和劳动行为能力的联系。 答:(1)劳动者的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一般开始于16周岁;(2)劳动者的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是统一的、不可分割的;(3)劳动者的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只能够由劳动者本人亲自实现;(4)某些劳动者的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有一定的限制。 5、试着论述劳动法律关系与劳动关系的区别和联系。 答:(1)两者所属的范畴不同;(2)两者产生的前提不同;(3)两者的内容不同; 6、试着论述劳动法律关系的特征。 答:(1)劳动法律关系的主体具有平等性和隶属性;(2)以国家意志为主导,当事人意志为主体的特征;(3)是社会劳动中形成和实现的。 7、为什么说劳动法是独立的法律部门? 答:(1)有特定的调整对象;(2)劳动法有特定的主体;(3)劳动法有独立的内容体系。8、简述劳动法与民法的区别? 答:(1)调整对象不同;(2)主体不同。(3)两者的调整原则不同。 9、简述劳动法与经济法的区别? 答:主要是调整对象不同。经济法是调整国家在协调本国经济运行过程中所发生的特定经济关系。而劳动法主要是调整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的雇佣和被雇佣的劳动关系。 10、试着论述劳动法与社会法的关系。 答:社会法是调整劳动关系、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关系的法律。因此,社会法作为一个法律部门,是我国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劳动法和社会保障法是社会法的重要组成部分。它都是与保护弱势群体,实现社会公平和社会安定有关。但是,这两个法律部门调整的社会关系是不同。社会保障法是调整社会保险、社会救济、社会福利、军人优抚、住房福利等社会关系。社会保障法中的社会保险与劳动法中的社会保险,两个法律部门有交叉部分。 11、试着论述劳动法基本原则的内容。 答:(1)是指包含在整个劳动法体系之中,集中体现劳动法的本质和基本精神,贯穿于劳动法的立法、执法、司法的全过程的总的指导思想和根本准则。(2)内容如下:1)劳动权利义务相统一原则;2)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原则;3)劳动法主体利益平衡原则。 12、简述劳动法的基本原则的作用。 答:(1)指导者各项劳动法律法规的立改废,有助于劳动法制的统一、协调和稳定。 (2)劳动法基本原则有助于理解和解释劳动法,解决个具体劳动法律制度之间的矛盾。

《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复习思考题参考答案

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复习思考题参考答案 Chapter 1简答题部分 ➢我国劳动法调整的与劳动关系有密切联系的社会关系有哪 些? 我国劳动法不仅调整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而且还调整与劳动关系有密切联系的某些其他关系。 这些关系主要有以下几种: 管理劳动力方面的关系 国家劳动行政部门与单位或职工之间因就业,培训等问题而发生的关系。 社会保险方面的关系 社会保险是指劳动者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处于失业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权利。 处理劳动争议所发生的某些关系 《劳动法》第七十九条规定了处理劳动争议的一般程序:由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调解;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由人民法院审理。 工会组织与单位行政之间的关系 1992年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对于工会组织与单位行政之间的关系作了系统的规定,工会有民主参与、民主监督和参与劳动争议处理等合法权利。有关国家机关例如劳动行政部门、企业主管部门、卫生部门等对执行劳动法进行监督检查而发生的关系 综上所述,我国劳动法调整的对象既包括劳动关系,这是主要的调整对象,也包括与劳动关系有密切联系的某些其他关系。这两类社会关系中,又既有实体方面的权利义务关系,也有处理劳动争

议程序方面的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劳动合同应具备哪些条款? 劳动法》第十九条规定:“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并具备以下条款:(一)劳动合同期限;(二)工作内容;(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四)劳动报酬;(五)劳动纪律;(六)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七)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要条款外,当事人可以协商约定其他内容。” ➢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第三十一条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第三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的; (二)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三)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我国《劳动法》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也称我国劳动法的效力范围。它包括空间适用范围、对人的适用范围和时间的适用范围,空间适用范围是指劳动法适用的地域范围,我国劳动法规定,劳动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对人的适用范围是劳动法对哪些人发生效力,我国《劳动法》第2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商组织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适用本法。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依照本法执行。也就是说,我国劳动

2022电大劳动与社会保障法期末复习指导案例分析题

2022电大劳动与社会保障法期末复习指导案例分析题电大劳动与社会保障复习 1、2022年5月,15岁的小林不愿意继续上学,就离家出走,到某县 城去打工。小林在一家餐厅找到了工作,主要是帮厨师做一些杂活。因为 小林年纪小只能算半个劳动力,所以餐厅经理与他讲好,比别人的工资要 少30%,小林表示同意。餐厅的工作十分辛苦,并且因为小林年纪小,常 常受到欺负,因此觉得难以忍受,于是小林向经理提出辞取.但经理说如 果要提前辞职就要交纳违约金500元,小林必须要干满约定的期限。小林 于是给家里写信,叫父母领自己回去。小林的父母来到县城要领小林回去,餐厅经理仍然不放人,称要放人就先交500元违约金。 试分析:(1)小林能够成为劳动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吗?(2)小林需要交 纳违约金吗 参考答案:(1)作为劳动法律关系一方的劳动者,必须要具有劳动法 上的权利能力与行为能力,即劳动权利能力与劳动行为能力。我国《劳动法》第15条规定: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文艺、体 育和特种工艺单位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必须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审批手续,并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因此,我国公民的劳动权 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开始于16周岁。在本案中,小林未满16周岁,因 此没有劳动法上的权利能力与行为能力,不能作为劳动合同的一方当事人。 (2)在本案中,因为小林未满16周岁,县城餐厅与之签订劳动合同的做法 是违法的,双方的劳动合同是无效的,因此,小林不必交纳所谓的500元 的违约金。

2、2022年7月,20岁的刘某在某宾馆招聘中,经考核被录用为服务员,宾馆与刘某签订了为期五年的劳动合同。合同条款之一是:“因宾馆 服务业的特殊要求,凡被录用为本宾馆服务员的,不经公司批准在合同期 内不得结婚,否则,宾馆有权提前解除合同。”刘某在合同签字时,对该 条款比较犹豫,但考虑到找工作不容易,且五年后自己年龄也不大,一般 不耽误结婚。于是刘某与该宾馆签订了该劳动合同。2022年5月,刘某 与其恋爱两年的朋友李某结婚,因李某单位正在分配住房,为了房子能够 分得大一点儿,刘某怀了孕。宾馆以此为由提前解除了与刘某的劳动合同,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书写道:“签于刘某违约,宾馆通知刘某,决定 自即日起解除与刘某的劳动合同,刘某应在本月内办理有关工作交接手续,领取本月份工资”。刘某不服,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试分析:该宾馆提前解除合同是否合法?为什么该宾馆的行为违反了 我国法律规定。参考答案:我国《劳动法》对女职工实行特殊保护制度,《妇女权益保护法》与《就业促进法》也对妇女劳动权益的特别保护作了 规定。《妇女权益保护法》第23规定,用人单位在录用女职工时,应当 依法与其签订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 务协议中不得规定限制女职工结婚、生育的内容:第27条规定,任何单 位不得因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情形,降低女职工的工资,辞退女职工,单方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但是,女职工要求终止劳 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除外。《就业促进法》 第27条也规定,用人单位录用女职工,不得在劳动合同中规定限制 女职工结婚、生育的内容。上述这些规定属于强制性规范,任何用人单位 都应当遵守,即使女职工同意所签的劳动合同中的相关约定,该约定也是无效的。因此本案中,宾馆的行为不合法。

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网考复习资料

劳动与社会保障法网考复习资料 一、单项选择题 1.19世纪初期颁布的劳动法规是以(C)的形式出现的。C.工厂立法 10.1802年,英国政府通过的《学徒健康与道德法》规定,禁止纺织工厂使用()。A.9岁以下学徒 1802年英国议会通过的(A)一般被认为是资产阶级“工厂立法” 的开端. A.《学徒健康及道德法》 1900年,世界上最早的《劳动合同法》诞生在(B)。B.比利时1918年12月,苏维埃政权颁布另外第一部社会主义国家的劳动法,这部法律的名称是( B )。 B.《苏俄劳动法典》1944年在美国费城召开的国际劳工大会上通过了(C)。C.《费城宣言》 19世纪初期颁布的劳动法规是以(C )的形式出现的。C. 工厂立法 59. 2006年修改的《义务教育法》规定,应当入学接受义务教育 的儿童年龄是(A 6周岁)。 (1946)年国际劳工组织成为与联合国建立联系的第一个专门机构,成为联合国系统负责劳动事务、社会事务的专门机构。(劳动就业权)在各项劳动权力中居于首要地位,是劳动者赖以生存的权利。 (D)以上的公民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D.18周岁 AAAA 按照计时工资的形式向劳动者支付报酬必须考虑的因素不包括(D)。 D. 劳动成果的多少 按照争议发生的法律依据,劳动争议可以分为( B )。B:合同争议与法律争议 BBBB 7.不得安排哺乳未满()婴儿的女职工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B.12个月 7.北洋政府于1923年公布了(B)。B.《暂行工厂规则》8.承办人员的回避,由(B )决定。 B. 劳动监察机构负责人50. 不属于城市居民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的全部收入的是(D)。抚恤金 CCCCCC 7.从教育目的上与职业教育相比,普通教育的特点是()。A.基础性 10.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B.2年11.从2006年1月1日起,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全部由个人缴费形成,单位缴费不再划入个人账户,其规模统一由本人缴费工资的11%调整为()。B.8% 从( A. )角度分类,可以将劳动关系分为利益冲突型劳动关系、利益一体型劳动关系、利益协调型劳动关系。A. 工人运动 从1995年5月1日起,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 D )小时的工作制度。D. 40 57. 从社会法的角度来看,社会优抚法属于(C)。社会法范畴14.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按照本人工资的()缴纳失业保险费。”A.1% DDDDD 4.地方总工会()。C.具有社会团体法人资格 7.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劳动者进行定期健康检查费用由()。A.用人单位承担 3.当事人在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主持下达成的具有劳动权利义务内容的调解协议()。A.具有劳动合同的约束力 16.当事人不服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预先支付劳动者部分工资或者医疗费用的裁决,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A.不予受理 当事人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B),以书面形式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B. 60日以内 调解委员会主任由(B)担任。B.企业工会代表 对于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工种一般应当签订( B )。B. 无定期劳动合同 对于阻挠、刁难、殴打劳动监察员、妨碍监察公务等情况,劳动

《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复习思考题及参考答案

简述社会保险的概念及其涵义。 社会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对社会劳动者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或失业带来收入减少时提供一定的物质帮助以保障其基本生活的社会保障制度。 社会保险是社会保障体系中最重要的一环。社会保险作为一种丧失劳动能力或暂时失去工作的人提供的收入保险制度,一般是由政府举办,强制从业职工在其就业年份里拨出一部分收入交纳保险税(费)作为保险基金,投保者缴纳社会保险税(费)满一定期限后,一旦由于保险计划规定的原因丧失劳动能力而收入中断或减少时,即可按规定获得一定的保险收入。 社会保险主要包括以下几个项目:老年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 确定最低工资标准应考虑的因素是什么? 《劳动法》第四十八条规定,最低工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这就是说,我国不实行全国统一最低工资标准,允许各地根据其具体情况确定。 《劳动法》第四十九条作了明确的规定,即应当综合参考以下因素: 1、劳动者本人及平均赡养人口的最低生活费用; 2、社会平均工资水平; 3、劳动生产率; 4、就业状况; 5、地区之间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 什么是职业培训?其涵义是什么? 职业培训是指根据社会职业的需求和劳动者从业的意愿及条件,按照一定标准,对劳动者进行的旨在培养和提高其职业技能的教育和训练活动。 其含义有:①是一种以劳动者为特定对象的劳动力资源开发活动;②是一种以直接满足社会、经济发展的某种特定需要为目的的定

向性培训;③它通常是按照国家职业分类和职业技能标准进行的规范性培训。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应具备哪些条件? 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在已建立失业保险制度的国家,对此作了严格的规定。 (一)一般失业保险待遇的享受条件 1、失业者原是职工且达到一定工龄。这就要求失业者必须已就业,并且继续工作一定期限后失去劳动岗位。到达就业年龄但从未就业者不包括在内。 2、失业者须是非自愿失业。也就是说,失业是由客观原因导致劳动者暂时中断就业,失去生活来源,而非出于劳动者的主观意愿。 3、失业者的就业期间曾履行一定的缴费义务。根据权利和义务对等原则,失业者享受失业保险待遇,须在失业前按规定履行了一定的缴费义务。 4、失业者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限未满。失业者领取失业救济金均有最长期限的限制,期限届满后不再发给失业救济金。即使失业者确定难以维持基本生活所需,也只能从社会救济中解决。 5、失业者仍具有被介绍就业的条件。失业保险的目的,一是保障失业者的基本生活;二是帮助其重新就业。故要求失业者须具备再介绍就业的条件。 (二)我国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条件 依据法律规定,在我国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具体条件是: (1)依法宣告破产的企业的职工;(2)濒临破产的企业在法定整顿期间被精减的富余职工;(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被撤销、解散的企业的职工;(4)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停产整顿企业被精减的职工;(5)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的职工;(6)被企业辞退、除名或者开除的职工;(7)依照法律、法规规定或者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

《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题库及答案

1.职工李某 1985 年 8 月进某皮鞋厂工作,二年后因失恋精神失常,经当地区精神病防治院诊断为精神分裂症,并经住院治疗,以后也常有病假。 1995 年 9 月李某以要调换新单位为由申请辞职。在单位制作的"职工辞职申请审批意见表 "中的"家属意见"一栏中李某的父亲写上了 "同意"二字,并签名。皮鞋厂随后同意了李某的辞职请,并办妥了有关的退工手续。以后,因李某的病情被新单位了解,未被录用。李某的父亲要求皮鞋厂仍收回李某,遭到拒绝。李某的父亲代李某向当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以下说法不正确的是 A .李某的辞职申请属无效行为,皮鞋厂应与李恢复劳动关系 B .家属态度可以成为单位在作出是否同意辞职申请时的参考,不能替代申请人的主观意志 C .辞职至裁决前的待遇按病假处理。 D .单位同意其辞职申请是正确 2.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按( )方式解除劳动合同。 A .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后解除 B .提前 30 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C .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解除 D .提前 3 日,可以即行解除 3.为防止集体协商代表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我国《集体合同规定》第 11 条规定,职工一方代表在劳

动合同期内自担任代表之日起( )以内除个人严重过失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A.2 年 B.3 年 C.4 年 D.5 年 4.《安全生产法》规定,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主体是( )。 A .劳动行政部门 B .各级政府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 C .工会 D .技术监督部门 5.某纺织厂 2002 年由于营业量的需要,新招收了一批纺织女工。与她们的劳动合同中都约定了每月最低工资 850 元,同时在每天的工作时间是上午和下午各 4 个小时。后来在工作中发现,原先的纺织工人同纺织厂的集体合同中约定了工间操,即每工作满 2 个小时以后,会有 15 分钟的工间操的休息。这批新工人认为,企业与她们的合同与这个集体合同违背,因此要求变更与她们的劳动合同,将工间操内容补充进各自的劳动合同中。但是纺织厂的领导辩称,该厂的集体合同的订立是在这批工人进厂以前订立的,因此并不适用于她们。并且提出,在当时的集体合同中,实际上对于该厂的最低工资的规定是 600 元每月,如果要适用该项集体合同,则在最低工资上也必须适用。但是这项要求遭到了这批工人的反对。于是,这批工人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了劳动争议仲裁,要求企业承认她们的工间操的休息权。下列哪一项说法不符合法律规定? A .集体合同在有效期内,适用新工人 B .劳动合同中约定低于集体合同,以集体合同为准 C .企业不应承认她们的工间操的休息权

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复习题及参考答案

中南大学网络教育课程考试复习题及参考答案 劳动与社会保障法 一、单项选择题: 1.下列争议适用劳动法的是 A.某企业职工与该企业就年休假问题发生争议 B.某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与该公司就分红问题发生争议 C.张某雇佣下岗职工李某照顾自己患病的母亲;张某与李某就报酬发生的争议 D.某企业与职工因加班费问题而发生的争议 2.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在用工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 何时起建立 A.劳动合同订立之日 B.用工之日 C.劳动合同公证之日 D.双方当事人口头协议订立劳动合同之日 3.我国失业保险基金的筹集方式是 A.国家与用人单位负担 B.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负担 C.国家、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共同负担 D.国家和劳动者负担 4.李某到某餐馆做服务员已满1年;双方尚未签订书面形式的劳动合同;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双方未建立劳动关系 B.双方已基于口头形式的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 C.视为李某与餐馆已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D.双方补签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5.赵某在甲公司工作满15年;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甲公司应支付给赵某的经济补偿金为 A.相当于赵某1个月的工资 B.相当于赵某6个月的工资 C.相当于赵某12个月的工资 D.相当于赵某15个月的工资 6.下列不属于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范围的是 A.城镇职工 B.不属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中小学阶段的学生 C.少年儿童 D.其他非从业城镇居民 7.用人单位招用尚未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原用人单位以新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共同侵权为由 向人民法院起诉的;被告应该为 A.新的用人单位 B.劳动者 C.新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 D.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8.根据失业保险条例的规定;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 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 A.6 个月 B.12 个月 C.18个月 D.24个月 9.我国生育保险基金来源于 A.企业职工 B.政府补贴 C.城镇企业缴纳的生育保险费 D.妇联机构补贴 10.星雨公司招聘前台服务员;要求应聘者具有大专以上学历;高中毕业生王某伪造了大专学历应 聘;星雨公司与之签订了2年期劳动合同;王某工作认真负责;2个月后公司人力资源部发现王 某的大专学历系伪造;下列关于王某与公司的劳动合同的效力说法正确的是

劳动与社会保障法试题答案

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试题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 1. C 2. A 3. C 4. B 5. A 6. C 7. A 8. C 9. A 10. D 11. A 12. C 13. C 14. B 15. D 16. C 17. C 18. B 19. D 二、多项选择题 2. ABCD 3. ABCD 4. ABCD 5. ABCD 6. ABCD 7. ABCD 8. ABD 9. ABC 10. CD 11. ABD 12. ABCD 13. ABCD 14. ABD 15. AD 16. ABCD 17. BCD 18. ABD 19. AD 20. BCD 21. AD 三、判断题 1. 对

2. 对 3. 错 4. 对 5. 对 6. 对 7. 对 8. 对 9. 对 10. 错 11. 对 12. 对 13. 错 14. 错 15. 对 16. 错 17. 对 18. 对 19. 对 20. 对 四、名词解释 1. 广义上的劳动法,是指调整劳动关系以及与劳动关系有密切联系的其他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2. 劳动法中所称的劳动关系是指在实现社会劳动过程中,劳动者与所在单位(即用人单位)之.间的社会劳动关系 3. 劳动合同法、集体合同法、用人单位内部劳动规则法、职工民主管理法、劳动争议处理法 4. 是资本主义工业革命后,资本主义国家为了巩固资本主义生产关系而颁布的一系列有关调整劳动关系的法律。 5. 是指国家在劳动立法中所体现的指导思想和在调整劳动关系以及与劳动关系密切联系的其他社会关系时应遵循的基本原则 6. 公民依法能够享有劳动权利和承担劳动义务的资格 7. 是指劳动法律规范规定的,能够引起劳动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来的客观情况。 8. 指达到法定劳动年龄,具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公民,参加国民经济中某个部门的社会劳动,从而获得劳动报酬或劳动收入作为其生活主要来源的状况 9. 是指未满18周岁的公民。文艺、体育和特种工艺单位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必须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审批手续,并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10. 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11. 是指在出现法定事由的情况下,劳动者无须提前预告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12. 多数劳动者共同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属劳动合同,只对参加的劳动者有效 13. 工会与用人单位或其团体为规范劳动关系而订立的,以全体劳动者的共同利益为中心内容的书面协议 14. 是根据劳动者完成的合格产品数量或者工作量,乘以一定计件单价支付的劳动报酬 15. 是指根据未成工的身体发育尚未定型的特点,对未成年工在劳动过程中特殊权益的保护。在我国,未成年工是指年满16周岁至18周岁的少年工人。 16. 生产场所应当符合一定的卫生标准,保护劳动者健康,防止职业病的发生和其他职业伤害 17. 是指为了保障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在组织劳动和科学管理方面的各项规章制度 18. 是指劳动者因年老、伤病、残废、生育、死亡造成劳动能力丧失或失去职业岗位等客观情况导致经济困难而从国家和社会获得补偿和物质帮助的保障制度

《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练习题及答案解析

《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练习题及答案解析 第一章劳动法概述 一、单项选择题: 1.某建筑工程队低价招用20名学徒工,合同中规定他们每天必须从事高空作业或繁重搬运工作,否则不能结算当月工资。用工当月,工程队因违反安全施工规定造成事故,致使学徒工多人伤亡。有关部门经调查发现这些学徒工均是不满15周岁的边远地区农民子弟。对此,劳动行政部门拟采取的下列哪一项措施不符合法律规定?(答案:C)难 A.责令雇主解除劳动合同,遣返这批学徒工 B.责令雇主承担遣返费用,并给予经济补偿 C.收缴雇主在非法用工期间的经营所得 D.告知事故受害者及其家属向雇主索赔的权利,并协助他们向雇主索赔 2.某培训机构招聘教师时按星座设定招聘条件,称:“处女座、天蝎座不要,摩羯座、天秤座、双鱼座优先。”据招聘单位解释,因处女座和天蝎座的员工个性强势,容易跳槽,故不愿招聘,并认为按星座招录虽涉嫌就业歧视,但目前法律没有明文禁止。对此,应聘者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监察部门的下列哪一做法符合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要求?(答案:B)难 A.将《劳动法》“劳动者就业,不因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不同而受歧视”的规定直接适用于本案,形成判例,弥补法律漏洞 B.根据《劳动法》的平等就业原则,对招聘单位进行法治教育,促使其改变歧视性做法C.应聘者投诉缺乏法律根据,可对其批评教育或不予答复 D.通知招聘方和应聘方参加听证,依据国外相关法律规定或案例,对招聘机构的行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3.下列哪一事项所形成的法律关系由劳动法调整?(答案:B)难 A.甲厂职工陈某操作机器时不慎将参观的客户蒋某致伤,蒋某要求陈某赔偿 B.汪某因身高不足1.70米而被乙厂招聘职工时拒绝录用,汪某欲告乙厂 C.丙公司与劳务输出公司就30名外派劳务人员达成的协议 D.丁公司为其职工购房向银行提供的担保 4.以下说法错误的是( )(答案:C) A.劳动法中的劳动不包括家务劳动 B.劳动法中的劳动是劳动力的有偿让渡 C.履行抚养义务的劳动属劳动法中的劳动 D.劳动法都是和劳动有关的法律 5.下列社会关系中,属于劳动法调整的劳动关系是( )(答案:D) A.劳动者甲与劳动者乙发生的借款关系 B.某公司与股东就股利问题而发生的关系 C.某国家机关招聘公务员所发生的社会关系 D.某农民工与个体餐馆就工资问题所发生的关系 6.下列社会关系不属于劳动法调整对象的是( )(答案:A) 7. A.作者与出版社之间的关系 B.某私营企业与职工因培训而发生的关系 8. C.某公司与其职工因支付加班费用问题而发生的关系D.劳动争议仲裁机构与劳动者发生的关系 9.关于劳动法地位的认识,通常认为的是( )(答案:A) A.劳动法是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 B.劳动法是民商法的组成部分 C.劳动法是经济法的组成部分 D.劳动法不是独立的法律部门 8.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相交叉的部分主要是()(答案:D) A.社会救济 B.社会福利 C.住房福利 D.社会保险

劳动和社会保障习题及答案

劳动合同和社会保障法 一、单项选择题 1. 关于劳动合同订立主体的义务,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用人单位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职业危害、劳动报酬等情况 B.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工作与生活的各种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 C.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但是可以扣押其他证件 D.用人单位在招用劳动者时,可以要求劳动者适当提供押金 2、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时间是()。 A.自用工之日起 B.自劳动合同签订之日起 C.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 D.自劳动合同备案之日起 3、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的形式是()。 A.要有律师担保的 B.口头 C.公证 D.书面 4、2009年1月10日,张某应聘到某餐厅工作;2009年3月10日,张某与某餐厅订立了劳动合同;2009年5月10日,张某在餐厅老板胁迫下修改了劳动合同,减少了一些劳动者权利;2009年7月10日,有关部门裁定张某与餐厅修改后的劳动合同无效。修改后的劳动合同没有法律约束力起算时间是()。 A.2009年1月10日 B.2009年3月10日 C.2009年5月10日 D.2009年7月10日 5、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以下属于劳动合同必备条款的是()。 A.劳动报酬 B.试用期 C.保守商业秘密 D.福利待遇 6、下列选项中,不属于我国法定假日的是()。 A.新年 B.春节 C.青年节 D.劳动节 7、劳动合同期限的试用期的最长时间是()。 A.1个月 B.2个月 C.3个月 D.6个月

8、下列情形中,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是()。 A.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 B.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 C.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5年 D.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5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 9、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下列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是()。 A、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 B、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 C、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5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 D、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 10、劳动法的实施时间是() A、1986年4月1日 B、1994年7月5日 C、2007年6月29日 D、1995年1月1日 11、劳动合同的期限有() A、有固定期限B无固定期限C、完成一定工作期限D、以上三种 12、劳动者提前()天通知用人单位,试用期的提前()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A、20 10 B、30 3 C、20 10 D、10 5 13、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 )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A、十日 B、十五日 C、三十日 D、四十五日 14. 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 )以下的罚款。 A、一倍 B、二倍 C、三倍 D、四倍 15、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改正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

《劳动与社会保障法》练习题含答案

《劳动与社会保障法》练习题含答案 立法简史篇 第一章:外国劳动立法的产生和发展 一、判断题(认为对的在括号内打“√”,认为错的打“ⅹ”) 1.(选做)苏联《劳动立法纲要》是第一部社会主义劳动法典。(ⅹ) 2.(选做)1918年苏联制定的《苏俄劳动法典》是世界上最早的一部劳动法律。(ⅹ) 3.(选做)劳动法起源于资本主义原始积累阶段的“劳工法规”。(ⅹ) 4.(选做)“劳工法规”的出现是劳动法产生的标志。(ⅹ) 第二章:中国劳动立法的产生和发展 一、单项选择题(在四个备选答案中选出一个你认为是正确的答案,并将其序号填入括号内) 1.(选做)《劳工法》是(B)调整劳动关系的基本法律。A.香港地区B.澳门地区 C.台湾地区D.南京国民政府 2.(选做)《雇佣条例》是(B)调整劳资关系的基本法律。A.澳门地区B.香港地区 C.台湾地区D.南京国民政府

第三章:国际劳工立法的产生和发展 一、判断题(认为对的在括号内打“√”,认为错的打“ⅹ”)1.(选做)“社会条款”有时也被称为“绿色条款”。(ⅹ) 第四章:劳动法概述 一、判断题(认为对的在括号内打“√”,认为错的打“ⅹ”) 1.(选做)劳动法是民法体系的一个组成部分,因而不是一个独立法律部门。(ⅹ) 2.(选做)农村农业劳动者的劳动关系,属于我国《劳动法》调整劳动关系的范围。(ⅹ) 四、名词解释题 1.(选做)劳动法体系 劳动法体系,是指一国的全部劳动法律规范按照一定标准分类组合所形成的,具有一定纵向结构和横向结构的有机整体。 六、论述题 1.(选做)正在起草中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草案)》第3条规定:“本法所称劳动关系,是指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为其成员,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管理下提供有报酬的劳动而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请结合这一条款,谈谈你对劳动关系的内涵和一般特征的认识。 作为劳动法调整对象的劳动关系,并非一般意义上的社会劳

桂林电子科技大学《劳动与社会保障法》期末复习题及参考答案

桂林电子科技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劳动与社会保障法》2022年秋季 学期期末考试A卷 题目数量39题 总分100分 1. 单选题(2分)正确答案::A 下列争议适用《劳动法》的是( ) A、某企业职工与该企业就年休假问题发生争议 B、某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与该公司就分红问题发生争议 C、张某雇佣下岗职工李某照顾自己患痛的母亲,张某与李某就报酬发生的争议 D、企业与职工因加班费问题而发生的争议 2. 单选题(2分)正确答案::B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在用工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 ) 何时起建立。 A、劳动合同订立之日 B、用工之日 C、劳动合同公证之日 D、双当事人口头协议订立劳动合同之日 3. 单选题(2分)正确答案::C 我国失业保险基金的筹集方式是( ) A、国家与用人单位负担

B、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免担 C、国家、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共同负担 D、国家和劳动者负担 4. 单选题(2分)正确答案::C 李某到某宾馆做服务员已满1年,双方尚未签订书面形式的劳动舍同,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双方未建立劳动关系 B、双方已基于口头形式的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 C、视为李某与餐馆已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D、双方补签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5. 单选题(2分)正确答案::C 赵某在甲公司工作满15年,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甲公司应支付给赵某的经济补偿金为( ) A、相当于赵某1个月的工资 B、相当于赵某6个月的工资 C、相当于赵某12个月的工资 D、相当于赵某15个月的工资 6. 单选题(2分)正确答案::A 下列不属于城镇居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范围的是( ) A、城镇职工 B、不属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废盖范围的中小学阶段的学生 C、少年儿童 D、其他非从业城镇居民 7. 单选题(2分)正确答案::C

劳动和社会保障法练习册答案

第一章 1.我国公民的劳动权不包括 ...(B)9 A.公民就业权B.言论自由权 C.劳动者结社权D.职工参与权 2.公民的生存权不包括(A) A.社会保障权 B.健康权 C.劳动权 D.生命权 3.以下不属于 ...公民保障权内容的是( D ) 31 A.劳动者在退休后获得养老保险待遇 B.劳动者在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而获得失业保险待遇 C.劳动者遭受职业伤害而获得工伤保险待遇 D.劳动者子女上学获得某企业的捐助 4.我国公民的劳动权不包括 ...(B)9 A.公民就业权B.言论自由权 C.劳动者结社权D.职工参与权 第二章 1.经用人单位A和劳动者B协商一致,B从A的市场营销人员调整为生产人员,这将引起A和B之间劳动法律关系的(B)63 A.产生B.变更 C.消灭D.不发生任何变化 2.社会保障法律关系的客体不包括 ...( B )66 A.资金 B.物 C.公民保障权 D.服务行为 3.按照组织状态进行划分,劳动关系可分为( CD )多选51 A. 工人劳动关系 B. 管理人员劳动关系 C. 个人劳动关系 D. 集体劳动关系 4.以下不属于劳动法律关系要素的是( A )62 A. 劳动法律事实 B. 劳动法律关系主体 C. 劳动法律关系内容 D. 劳动法律关系客体 5.我国《劳动法》发生效力的时间是( A )45 1 / 1

A. 1995年1月1日 B. 1994年7月5日 C. 1994年1月1日 D. 1995年7月5日 6.社会保障关系的特征不包括(A)54 A.保障的普遍性 B.内容的经济性 C.主体的多方性 D.法律部门的多样性 6.下列不属于 ...劳动法律关系特点的是( D )61 A.当期性 B.权利义务的对应性 C.社会法属性 D.平等性 8.劳动法的调整对象是(B)49 A.劳动经济关系 B.劳动关系 C.劳动合作关系 D.社会保障关系 9.劳动关系根据主体和内容分类不包括 ...( D ) 50 A.广义劳动关系B.狭义劳动关系 C.相对劳动关系D.集体劳动关系 10.以下属于社会保障法律关系主体的有(ABCD)多选65 A.社会保障的发起人或提供者 B.依法登记参加社会保险,并履行缴费义务的人 C.享有社会保险待遇请求权的职工 D.社会保障基金的受托人 11.以下不属于 ...公民劳动权内容的是( C ) A.劳动者领取劳动报酬B.劳动者在法定节假日休息C.劳动者购买单位的住房D.劳动者提起劳动争议处理 12.以下属于社会保障法律关系主体的有(ABCD)多选65 A.社会保障的发起人或提供者 B.依法登记参加社会保险,并履行缴费义务的人 C.享有社会保险待遇请求权的职工 D.社会保障基金的受托人 E.享有社会保险待遇请求权的职工所供养的人 第三章 1.违反劳动法的法律责任的类型不包括(D)74

武汉理工大学劳动与社会保障法期末复习题

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复习题 复制题目后,按住ctrl+F键查找相应题目答案(超越高度) 一、多选(共计20分,每题2.5分,每题答案完全一样得满分,少选、多选、错选均不得分。) 1、属于劳动合同法定必备条款的有()。 A.社保条款 B.劳动规则条款 C.试用期条款 D.劳动合同期限条款 正确答案:【A;D】 2、经审批,可以录用16周岁以下职工的情形包括()。 A.文艺单位 B.体育单位 C.特种工艺单位 D.非全日制用工岗位 正确答案:【A;B;C】 3、劳动合同中不允许出现下列条款()。 A.生死条款 B.保证金条款 C.社会保险条款 D.休假方式条款 正确答案:【A;B】 4、劳动合同法规定,裁员时优先留用人员包括()。 A.不定期合同职工 B.较长期限定期合同职工 C.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供养家属的 D.高学历技术人员 正确答案:【A;B;C】 5、经审批,可以录用16周岁以下职工的情形包括()。 A.文艺单位 B.体育单位 C.特种工艺单位 D.非全日制用工岗位 正确答案:【A;B;C】 6、劳动合同法规定,裁员时优先留用人员包括()。 A.不定期合同职工 B.较长期限定期合同职工 C.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供养家属的 D.高学历技术人员 正确答案:【A;B;C】 7、下列节假日属于法定节假日的是()。 A.青年节 B.端午节 C.儿童节 D.元宵节 正确答案:【A;B;C】 8、劳动法领域,劳动者适用违约金的情形包括()。

B.违反服务期条款 C.违反竞业限制条款 D.违反保证金条款 正确答案:【B;C】 二、判断(共计30分,每题2.5分) 9、军人退伍或复原后,军龄计入接收单位工龄。 A.正确 B.错误 正确答案:【A】 10、劳务派遣合同期限不得少于2年。 A.正确 B.错误 正确答案:【B】 11、青年节是法定节假日。 A.正确 B.错误 正确答案:【A】 12、集体合同的当事人一方必须是劳动者团体。 A.正确 B.错误 正确答案:【A】 13、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A.正确 B.错误 正确答案:【A】 14、劳动指的是人类的体力给付。 A.正确 B.错误 正确答案:【B】 15、底薪加提成的工资形式下,只要两者合计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就是合法的。 A.正确 B.错误 正确答案:【B】 16、我国没有行业工会。 A.正确 B.错误 正确答案:【B】 17、综合工时制下,周末上班不算加班。 A.正确 B.错误 正确答案:【B】 18、连续两次订立定期合同的,再次续订必须订为不定期合同。 A.正确 B.错误 正确答案:【A】 19、青年节是法定节假日。 A.正确 B.错误

劳动与社会保障法答案

1. 国际上通常将国际劳工组织通过的国际劳工公约和建议书合称为; A. 国际劳工宪章 B. 国际劳工标准 C. 国际劳工条约 D. 国际劳工章程 满分:2 分 2. 非全日制用工的计酬方式主要是; A. 按件计酬 B. 按小时计酬 C. 按天计酬 D. 按月计酬 满分:2 分 3. 我国就业促进法规定的就业方针是; A. 独立实行劳动者自主择业的方针 B. 独立实行市场调节就业的方针 C. 独立实行政府促进就业的方针 D. 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相结合的方针 满分:2 分 4.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下列各项支出不属于劳动者工资范围的有; A. 计时工资 B. 计件工资 C. 加班工资 D. 职工福利费用 满分:2 分 5. 集体合同规定第38条规定:“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期限为,期满或双方约定的终止条件 出现,即行终止; A. 6个月 B. 1至3年 C. 4年

D. 5年 满分:2 分 6.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内订立书 面劳动合同; A. 1个月 B. 2个月 C. 3个月 D. 6个月 满分:2 分 7. 下列劳动合同的说法中,错误的是; A. 劳动合同具有从属性 B. 劳动合同是双务合同 C. 劳动合同是实践性合同 D. 劳动合同往往涉及第三人的物质利益关系 满分:2 分 8. 劳动法作为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是自19世纪初大工业生产后,由于国家对雇佣关系的干预而 从; A. 传统民法中独立出来的 B. 传统经济法中独立出来的 C. 传统行政法中独立出来的 D. 传统社会保障法中独立出来的 满分:2 分 9. 我国法律禁止的健康歧视,除了残疾歧视,还包括; A. 传染病歧视 B. 传染病病原携带歧视 C. 行为障碍歧视 D. 视听障碍歧视 满分:2 分 10. 国有企业职工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 A. 工会 B. 董事会会议 C. 监事会 D. 职工代表大会

劳动法和社会保障法试题及答案

劳动法和社会保障法试题及答案 一、选择题 1. 下列关于劳动合同的说法,正确的是: A.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定双方权利和义务关系的书面协议。 B. 劳动合同可以是口头协议,不需要书面形式。 C. 劳动合同可以无限制地延长期限。 D. 劳动合同的解除必须经过双方协商一致。 答案:A 2. 下面关于工资支付的规定,错误的是: A. 用人单位不得拖欠和少发劳动者的工资。 B. 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提供工资支付凭证。 C. 用人单位可以随意调整工资标准,无需经过劳动者同意。 D. 劳动者发现工资支付问题时,可以向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机构申请调解。 答案:C 3. 下列关于劳动争议解决方式的说法,错误的是: A. 劳动争议可以通过调解、仲裁和诉讼这三种方式解决。

B. 劳动者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劳动争议。 C. 调解是一种和解方式,需要双方自愿参与。 D.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机构的裁决具有法律效力。 答案:B 二、简答题 1. 请简述《劳动合同法》对劳动合同签订和变更的规定。 答案:《劳动合同法》规定了劳动合同的签订和变更程序。根据该法,劳动合同应当书面订立,并确保劳动者了解合同内容。签订劳动 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提供合同条款和工作规则等相关信息。劳动合同的变更,必须经过双方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协议。劳动合 同的变更应当公平合理,不得损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2. 社会保障是什么?请列举几种社会保障待遇。 答案:社会保障是国家为保障公民基本权益和提高社会福利而采取 的政策措施和制度安排。几种社会保障待遇包括: - 养老保险:为退休和不再工作的人提供基本生活保障。 - 医疗保险:为参保人员提供医疗费用的报销和补偿。 - 失业保险:为失业的人提供一定期限内的经济援助和就业帮助。 - 工伤保险:为因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患病的劳动者提供医疗救治 和一定程度的经济补偿。

相关主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