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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公共物品供给方式

我国公共物品供给方式
我国公共物品供给方式

我国公共物品供给方式及其公共责任研究

——从“杭州地铁塌陷事故”看公共责任政府与公共物品供给

管博佳

(东南大学人文学院,南京)

摘要:公共物品的供给是现代化社会的一个重要问题,涉及供给主体,权利和责任等多方面的问题。本文将重点探讨公共物品供给的三种基本方式即政府公共供给、市场供给和志愿事业组织供给,研究三两者之间的相互关系,找出研究对策与实现机制,以便更好地促进公共物品供给方式的最优化配置。

随着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发展,人们对公共物品的需求呈现出越来越强烈的渴望。但是公共物品的供给不足成为当今中国社会面临的主要问题之一,事关社会和人民的共同利益。这为研究公共物品的供给方式提供了必要性。

一、公共物品的性质与特征

简单地说,用于满足社会公共需要的物品称之为公共物品,它具有如下特征:

1.效用的不可分割性。公共物品是向整个社会共同提供的,具有共同受益或联合消费的特点。其效用为整个社会的

成员所共享。

12.消费的竞争性和非竞争性。消费的竞争指在消费某种产品时会影响其它消费者同时同时从该产品中收益。竞争性源于来自产品的分割性。非竞争性指某一个人对公共物品的享用,不排斥、妨碍其他人对其的同时享用,即增加一个消费者不会减少任何一个人对公共物品的消费量。

23.受益消费的排他性和非排他性。是指任何一个人都不能用拒绝付款的办法,将其所不喜欢的公共物品排除在其享用范围之外。[1]排他性是指某个消费者购买消费权之后把其它消费者排斥在外。而非排他性则相反。另外,公共物品还具有效用的不可分割性。公共物品是向整个社会共同提供的,整个社会的成员共同享用公共物品的效用,而不能将其分割为若干部分,分别归属于某些个人、家庭或企业享用。或者,按照谁付款谁受益的原则,限定为之付款的个人、家庭或企业享用。

二、公共物品的三二种供给方式及其关系

长久以来,有一个被大众普遍接受的观点就是,公共物品只能由政府提供。诚然,政府是为全体公民服务的,它反映公民要求,保卫国家安全,促进经济发展,管理社会公共事务,因而供给公共物品是政府份内的事情。但是,政府也不是万能的,不可能提供所有的公共物品,“政府失灵”也表明了政府在许多公共物品供给中发挥不了作用,需要依

靠市场或民间力量等其他供给方式来进行补充和协助。只有不同形式的供给方式的互补和相互作用,才有可能实现公共物品的有效供给。而政府公共、市场和志愿事业组织就是构成了公共物品供给方式的三两大主体。

1. 公共物品的政府公共供给

在公共物品供给中,政府制度的权威性和强制性的特征表现在为公共物品的供给提供一种制度环境,形成公共物品供给的秩序的运行机制和市场的运行机制是不同的。政府主要是通过无偿征税来提供公共物品。而公共物品的享用一般是不可以分割的,无法个量化。同时,对于消费不能排他和非竞争性的公共物品通常由政府来提供。可见,政府提供公共物品的一个重要目的,就是为了维持一种社会秩序,以实现其统治和管理,包括追求社会福利最大化,实现公共利益,最大限度地满足公众需求。

2. 公共物品的市场供给

从上面的论述中我们可以了解到,政府在提供公共物品的过程中并不是万能的,政府全面垄断公共产品领域的不可能,其现实性是布坎南公共选择理论中所提出的“政府失败灵”。所谓“政府失灵”, 是指在相当长的历史时期中, 由于认为公共产品的非排他性和非竞争性, 难以避免“免费搭车”现象的产生, 以及公共产品的生产一般具有规范大、投资高、周期长等软肋而形成的政府无效或低效率的行为。从这个意

义上说,市场(私人)供给公共物品可以恰当有效地解决这一问题。再者,公共物品的市场供给已经成为当今公共物品供给的一个重要方式。随着改革的深入,私人已经开始涉足公共物品的供给领域,市场化、民营化正逐步渗入公共物品的供给领域。通过市场机制实现公共物品的供给,既能满足部分社会成员的超额需求,又可实现社会资源的优化配置。一般而言,公共物品市场供给的形式主要有三种:(1)私人的完全供给;(2)私人与政府联合供给;(3)私人与社区联合提供。 [4] 与政府、社区联合供给公共物品,也体现了公共物品供给多元化的客观要求。私人的完全供给指公共物品的投资、生产以及修缮由私人来单独完成,私人通过收费的方式向消费者收取费用。私人与政府的联合供给指在公共物品的生产和提供过程中私人和政府形成了某种联合。私人与社区的联合供给指私人与社区通过有条件的联合来提供公共物品。

3. 公共物品的志愿事业供给

在现实的公共物品供给的运行过程中,政府机制和市场机制都会存在失灵的问题,即政府失灵和市场失灵,通过政府机制和市场机制供给公共物品也并不能完全满足全体社会成员的公共需求,两种机制都存在着制度的缺陷,为了弥补这种不足,通过以自愿求公益的志愿事业机制提供公共物

品,就能够更好地满足一部分人特别是社会中的弱势群体的公共需求。志愿机制对于公共物品的供给,是在政府失灵和市场失灵的情况下的一种补充机制,其目的是通过对特殊人群的公共物品供给,进一步实现社会公平和协调发展。

4. 公共物品三种供给方式的关系

公共物品可由政府、市场和志愿事业组织来供给,但不同的安排都存在一定的缺陷,如何针对不同的公共物品选择不同的安排,进而提高供给效率。政府、企业与志愿组织三两者是一种互动关系,合理界定政府、市场和志愿事业三两者正确发挥各自功能提供公共物品,是保证公共物品充分有效供给的重要前提。如图示:

首先,三种供给方式之间存在分工协作的关系。由于各自的职能,目的等因素的考虑,政府、市场和志愿事业组织的分工是有区别的。从上图中可以看到,政府主要起一个监督管制、提供公共设施、维护权利的作用;市场和志愿组织则通过活动来影响政府政策,并输送必要的服务。

其次,三种供给方式之间存在相互补充的关系。政府和市场都有失灵的时候,两者可以相互补充以使其更加完善。此外,政府还会将部分的公共物品供应委托给社会上独立的志愿事业组织来完成,因为通过一个独立的组织向社会公众提供服务进而收费可以降低政府投入的成本,且它自身的成本要低,同时,通过志愿事业组织来帮助社会中的弱势群体

是一个很好的途径。

最后,三种供给方式之间存在彼此替代的关系。一般我们会认为政府是公共物品供给的主体,但是政府失灵的原因让志愿事业组织能就近、方便地提供公共物品。另外,许多公共物品也通过市场交换来生产,于是就存在着公共物品的私人供给机制,即由私营部门通过市场化的方式提供公共物品。

三、公共物品供给方式的责任研究

公共物品在由三种方式供给的过程中,会不可避免地遇到各种矛盾和问题,由于三种方式存在着分工、互补和替代的关系,现实中难免会出现重复、冲突抑或是不均衡的行为,公共物品供给中的责任归属的问题也会随之产生,公共责任是在公共物品供给过程中的一个重要问题,它体现的是政府、市场和志愿事业组织各自的社会责任感以及三者在公共物品供给的不同的状况下利益分配和责任分担的问题,以下我们通过杭州地铁施工塌陷事故来具体分析公共物品供给的机制的责任分担。

1. 案例回放:“口水仗:杭州地铁施工塌陷事故责任属谁?”

11月15日下午3点20分,杭州市地铁1号线湘湖站工段施工工地突发地面塌陷,一个长达100米、宽约50米的深坑被瞬间撕开,现场路基下陷6米,造成重大安全事故。

此次事故的问题在于以下几个方面:

(1)地铁基坑的开挖必须分层、分段,且开挖时间不宜过长;基坑必须先支撑后开挖,并把握好支撑的细节,基坑的变形要求在受控的状态;还要注意在雨天环境下基坑的及时排水,但现场的施工完全没有遵循着三个原则。虽然杭州的流沙土质的确不利地铁施工,但以此推卸责任显然说不过去。

(2)地陷早有预兆但是没有安全培训,地铁施工现场也没有安全的通道,项目部管理转包已是惯例,公司组建项目部,由少数资深工程师带年轻技术人员进行现场指导,再发包给小工头负责具体施工。

(3)规划本身是很科学的事,但多年来中国一把手拍板的决策,却往往将一些错误的做法当作经验之谈,领导意见替代科学决策。施工单位和业主间相互妥协,罔顾规划工期的做法最终酿成了悲剧。

(4)在建筑界,政府工程为了要在五一、国庆、元旦、春节等重大节日前献礼而不断加快工期的事早已是公开的秘密。强调“大干快上”,据称工程一定要在23个月内全部完成。这是错误政绩观指导下过于求快的因素。

(5)地铁经济的憧憬。杭州地铁一开始就为各方的商业利益所影响。由于利益的驱使,地铁的站址进行了修改,但是市规划局某领导回复时否认规划局不曾修改地铁湖滨

站站址。而在追问下,负责借贷的上城区某领导只得含蓄承认,是区委“稍微修改”。[5]

2. 基于公共物品供给机制的公共责任的分析

(1)政府的公共责任。从政府的公共责任的性质上看,公共责任是一种义务、任务和结果,公共部门或公共管理者在接受了公共权力之后, 也就承担了为社会谋取利益的义务。公共部门在承担义务的基础上, 还必须通过认真履行自己的义务和职责的方式, 对国家权力主体负责。如果公共部门不能积极地承担其为社会公众应尽的义务, 不能很好地

完成社会公众所交付的任务, 那么就应该受到相应的责任

追究。在杭州地铁塌陷事故中,政府的公共责任没有得到很好的体现,为了搞形式主义,树立形象工程,政府对地铁施工一而再再而三地要求加快工期,为的就是在重大的节假日的时候为人民献上一份“厚礼”,从表面上看,政府的行为确实是为了人民的出行和交通需求考虑,但是从另一个层面上说,政府的责任是为公共物品的消费者,即广大人民负责,加快工期无疑增加了地铁的隐患和不安全因素,并最终酿成了惨剧。此外,很多的决策都是上级的一把手制定的,他们或许都不了解施工的细则,但是却拍脑袋决策,用领导的意见代替科学的决策,完全至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于不顾,这不但是公共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行为选择的错误, 更是其

道德品质的沦丧。再者,由于政府失败的的合理性的存在,

寻租行为也会存在,受到商业利益的驱动,官员腐败行为也开始滋长,涉及的范围包括施工的竞标、为了某些利益不顾客观要求而肆意修改地铁站点等。

(2)企业的公共责任。企业作为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供给的一种形式,因其行使公权、占有和支配一定的公共资源,涉及公共利益,必然要承担包括政治、经济、法律和道德等责任在内的公共责任。在上述事故中,作为设计方的中铁集团和施工方的杭州地铁集团在责任问题上相互推诿,都不承认是自己的主要责任,都把责任归咎为对方,从而形成了“口水仗”,导致责任问题搁浅。作为企业,这也是公共物品的市场供给方,在为公众提供公共物品时不负责任,不管施工人员和大众的生命安全,使得现场缺乏安全措施,也没有给员工提供必要的安全培训,更为恶劣的是,修建地铁关系到社会大众的利益,他们敷衍了事,过分追求利益的最大化,也是这次事故的罪魁祸首。

综上所述,政府、市场和志愿事业三两种公共物品供给方式必须相互协调,相互促进,并理性地处理好三双方的责任关系。事实上, 由于政府失灵、市场失灵和慈善失灵, 每一种制度安排在许多场景下都有其自身的缺陷, 为了实现公共物品持续的可持续性, 应该选择一种复合、统一的安排方式,以便更好更合适地实现公共物品供给的可持续发展。

城市公共物品供给现状及其对策

城市公共物品供给现状及其对策
[大] [中] [小] 一、理论界定 “公共物品”这一概念首先由瑞典经济学家林达尔于 1919 年在其博士论文《公平税收》一文 中正式提出的。而再次正式使用此概念的是美国经济学家萨缪尔森,他认为公共物品具有两个特 征:非排他性和消费上的非竞争性。布坎南在《民主进程中的公共财政》一书中也强调了公共物 品的显著特征就在于它的不可分性和排他性。斯蒂格利茨在《经济学》中也指出“公共物品是这 样一种物品,在增加一个人对它分享时,并不导致成本的增长(它们的消费是非竞争性的),而 排除任何个人对它的分享都要花费巨大成本(它们是非排他性的)。”除此之外,他还指出,有 些公共物品在消费时会产生拥挤性,如道路、公园在消费者达到一定人数时就具有拥挤性。 (一)城市公共物品定义 关于城市公共物品的定义,几乎每个学者都有不同的表述,但是就其本质来看,他们的观点 又都具有一致性,只是在侧重点方面存在某些差异。比如,邢福俊认为,所谓城市公共物品,是 指以实现城市的可持续发展为目标,以保证城市居民的健康和人身安全为前提,为城市化社会进 步和发展所提供的城市内部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 我们可以根据各位学者对城市公共物品的定义,把本文的城市公共物品界定为:是指以实现 城市的可持续发展为目标。以保证城市居民的健康和人身安全为前提,为城市化社会进步和发展 所提供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它包括地方教育、公安、消防、公路、桥梁、航空设施、公共交 通、供水、废水处理、内河航道、港口、水源、固体废弃物与有害废弃物的处置设施、公共建筑 与庭院、通讯系统等等。可以说,城市公共物品是一个城市得以发展的前提和基础,是城市经济 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城市公共物品城市特征 通常来说,公共物品具有以下特征: 一般特征即非竞争性、非排他性和不可分割性。城市公共物品的非排他性,指对于一种纯粹 公共物品来说,任何一个人为了消费而实际可以支配的公共物品的数量就是该公共物品的总量。 特殊性即空间性。城市公共物品的空间性是指这种公共物品尽管对于新来的居民无需耗费更多的 成本便可以获得其收益,然而这种收益却局限在一个社区中,从这个意义上可以说,在这个地区 内的居民可以受益,而不在这个地域内的居民则不受益。 二、城市公共物品供给现状 (一)主体选择单一 一般来说在市场经济中,市场能够对资源配置起基础性和一般性作用,但市场调节对治安设 施、环境与卫生设施、防洪防灾设施、文化设施等公共物品却往往鞭长莫及,由于公共物品的外 部性,通过市场机制无法满足社会对公共物品的需求,其结果直接表现为市场失灵,通过政府供 应公共物品以弥补市场失灵。因此,提供城市公共基础设施,便成为城市政府配置资源职能的主 要内容。 (二)城市公共物品供给中存在的不足

公共物品理论前沿问题及探讨

【公共经济】 公共物品理论前沿问题及探讨 方 倩 摘 要:随着微观经济学的发展,实验经济学、行为经济学、计量经济学、博弈论都极大地推动了公共物品理论的发展。我国随着改革的深入,竞争的加剧,公共部门的弊端日益显现,公共物品 总量呈现出严重的不足,地方公共物品的供给问题尤其突出,而我国的教学、科研对这些问题的认 识尚处于不断的改进和发展之中,本文结合近几年公共物品理论的发展,探讨了其对我国公共物 品理论教学与制库安排的借鉴意义。 关键词:公共物品 私人供给 税收补贴 地方性公共物品 一、公共物品理论的产生及发展 早在19世纪末,奥地利和意大利学者将边际效用价值论运用到财政学研究上,论证了政府和财政在市场经济运行中的合理性、互补性,形成了公共物品理论。 林达尔均衡是公共物品理论最早的成果之一,它使人们对公共物品的供给水平问题取得了一致,即分摊的成本与边际收益成比例。 政府间的财政关系也是围绕着公共物品的供应展开的,1956年蒂鲍特(C.M.tiebout)发表了论文“一个地方支出的纯理论”,随即出现了大量关于地方公共物品的文献,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围绕着全国性公共物品和地方性公共物品展开了长期的博弈,地方性公共物品理论的提出,深化了公共物品理论,使公共物品走出了只讨论纯公共物品的领域(布坎南在1965年的“俱乐部的经济理论”中首次对非纯公共物品(准公共物品)进行了讨论,公共物品的概念得以拓宽)。 70年代以后,公共物品理论的的发展主要集中在如何通过制度保证公共物品决策的效率原则。布坎南及其“公共选择学派”,研究了非市场决策,将公共物品供给的决定诉诸政治程序,用公众投票方式解决,发展了公共选择理论。克拉克和格罗夫斯等人探讨了激励机制问题,旨在设计一种计划程序,诱导个人基于自己的利益而真实显示其对公共物品的偏好。 与此同时,通过制度安排,使公共物品私人供应成为可能,表明了从公共物品供应的角度探讨公共物品问题已经较为成熟,也是实践对公共物品理论发展的新要求。 二、公共物品理论新发展及其内容 (一)公共物品的分类问题。公共物品是可以进行分类的,如果边界不清晰会带来一系列问题。阻止私人提供公共物品,或是完全由市场方式提供公共物品都会导致公共物品的短缺,这直接影响到公共物品供给的效率,同时对于社会公平、收入分配等也会产生重大的影响。 1954年,P.萨缪尔森发表了一篇著名的论文———《公共支出的纯粹理论》,首先给出了公共物品的经典定义,公共物品有两个特质:一是排他性,二是消费上的非竞争性。随着公共物品研究的深入,关于公共物品分类的争论也日益激烈。一些学者从筹资角度将公共物品划分为两类,一类是连续性公共物品(continu2 ouspublic good),它主要是由政府通过征税而提供的公共物品(Warr,Robert,1982,1984),另一类是离散性公共物品(discrete public good),所谓“离散性公共物品”就是,当有足够的贡献者(contributer)来承担提供公共物品的成本时就提供,否则就不提供。比如造一座桥或一个图书馆,当有足够的钱支付成本时就建,否则就不建。 若根据有无排他性和竞争性,我们可以将公共物品分为三类:(1)纯公共物品;(2)具有非排他性和竞争— — 4 1

第四章公共管理的物品及供给 知识点

第四章公共管理的物品及供给 一.选择及填空 1.公共物品:相对于私人物品而言的共享性物质产品和服务项目 2.公共物品的特性:受益的非排他性、消费的非竞争性、效用的不可分割性、消费的强制性。 3.在特定限度内消费上具有非竞争性,同时在技术上很容易排他的是俱乐部产品。 4公共资源:在消费上具有竞争性,但却无法有效的排他。 5.混合物品的主要特点是具有较大范围的正的外部性。 6.公共物品供给的特点:政府是公共物品的供给主体,公共物品的供给具有规模性,公共物品的供给往往无差异,公共物品的供给具有非均衡性。 7.税收规范的角度,提出了资源如何在私人物品和公共物品之间进行最优配置的问题的是庇古均衡。 8.政府机构并不以利润最大化作为工作目标,并不存在提供同种公共物品的竞争。 9.公共物品通常不以价格形式出售。 10.庇古均衡的最优供给是在消费的边际效用和税收的边际效用达到均衡时。 11.如果每一个社会成员都按章其所得的公共物品的边际效益的大小,来捐献自己应当分担的公共物品的资金费用,则公共物品的供给量可以达到具有效率的最佳水平的是林达尔均衡 12.准公共物品具有排他性和在一定范围内非竞争性。 13.公共物品供给的变化趋势:供给主体的多元化,供给结构趋向丰富,供给质量日渐提高。 14.公共物品和准公共物品的划分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 一个动态的、历史的概念 15.政府供给的两种方式:政府直接生产,政府间接生产 16.公共物品及公共支出随着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而增 加是总的趋势 17.政府间接生产公共物品方式:政府与私人签订生产合 同,授权经营,出让经营权,政府经济资助,政府参股 二、名词解释 公共物品:相对于私人物品而言的共享性的物质产品和 服务项目。 俱乐部产品:在特定限度内消费上具有非竞争性,同时 在技术上很容易排他。 搭便车:人们都不希望在不付出任何代价的条件下,享 受通过他人捐献而提供的公共物品的效益。 三、简答 1.以国防为例分析公共物品的特征。 (1)具有受益的非排他性。如果在一国的范围内提供了 国防服务,则要想排除任何一个生活在该国的人享受国 防保护是极端困难的,那些在政治上反对发展核武器而 不愿为国防缴纳费用的纳税的人们,及时被投进监狱, 也仍然处在核武器所提供的国家安全保障范围之内。 (2)具有消费的非竞争性。国防一旦建立后,增加一个 受保护人不会减少其他任何人的受益程度,也不会额外 增加资源投入。 (3)效用的不可分割性。整个社会的成员共同享用国防 的保护,不能将其分割成若干部分分别归属于个人。 (4)消费的强制性。国防具有一定的强制性,所有社会 成员都必须在国防的管辖范围内,受到国防的保护。 2.试分析教育属于什么物品?为什么 教育是混合物品。混合物品具有较大范围的外部性, 由于这种外部性,使得这类物品的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 变的不完全。一个人接受教育,受益的首先是个人,即 能提升个人的知识水平,找到更好的工作,获得更高的 报酬等;同时,教育具有形式上的排他性和竞争性。因 此,按传统的衡量标准,教育是私人物品。但另一方面, 教育在给个人带来私人利益的同时,也产生了很大的正 外部效应,即将相当大的一部分利益通过受教育者外溢 给社会,使社会的劳动生产率和民族文化素质得到提高, 使他人受益。这种外部性是非竞争和非排他的。因此, 在这个层面上,教育有具有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即具 有公共物品的特征。因此,教育属于混合物品。 3.政府提供公共物品与私人部门提供私人物品有何不 同? (1)政府机构的官僚们并不以利润最大化作为其工作目 标。由于追求利润必然要减低成本,不以盈利为目的的 政府机构所提供的公共物品,便往往与相对较高的成本 相伴随。 (2)在政府官僚机构中,并不存在提供同种公共物品的 竞争,缺乏竞争意味着缺乏激励,从而会降低公关部门 的服务效率, (3)公共物品通常不以价格形式出售。因此,社会成员

公共物品的供给问题研究2

公共物品的供给问题研究(教案) 尊敬的各位学员,上午好。能在这里和大家共同探讨一些问题,我感到非常荣幸。今天想和大家探讨的话题是公共物品的供给。我们先来看一个案例。 一个案例:荆州长江大桥路灯为何不亮 (根据荆州新闻网有关报道整理) 2002年10月,荆州长江大桥建成通车,一圆两岸人民的千年梦想。作为荆州的地标性建筑及荆州市的“南大门”,雄伟而壮观的荆州长江大桥都是荆州人民的自豪和骄傲。可遗憾的是,大桥建成八年来,除了国庆、春节等重要节假日外,平时的长江大桥每到夜晚都只亮灯一会儿,绝大多数时候都是漆黑一片,过往车辆只能摸黑过桥,非常不方便,也大大影响了荆州的城市形象,市民对此反映多多。 据了解,荆州长江大桥上的路灯管理并非是荆州市路灯管理局履行,而是荆州长江公路大桥管理局在负责。按照荆州长江公路大桥管理局自己的说法,该局虽然是一家行政事业单位,实行的却是企业化的管理。荆州长江公路大桥管理局党委委员、分管费收及路灯监控的喻建忠告诉记者,大桥自建成以来,电价一直按0.9250元每度收取,实在太高了。按理说,大桥路灯、景观灯用电属城市公用事业用电,也应和城区其它路灯一样,享有财政补贴,如此实际电价就只需1毛多钱每

度。近几年来,为大桥亮灯的问题,荆州长江公路大桥管理局曾向市政府打过多次报告,在历年的两会上,也有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过多次建议,有的还形成议案 和提案,但一直没能解决问题,症结即在于高电价产生的高电费,而这要由该局自 身全部消化,他们是绝对承受不起的。为电价的事情,他们和电力部门协调过不知多少次,但解决不了问题。而来自我市电力部门的说法称,他们完全是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收取电费,不可能违反规定给大桥搞特殊。 喻建忠表示,现阶段要让大桥亮起来,必须要降低实际电价,这要么电力部门 给予特殊关照,要么市里出台相关政策,否则按大桥局现有这么巨大的还本付息压力状况下,是无法让长江大桥整晚亮起来的。 怎样才能让荆州长江大桥整晚都亮起来呢?带着这样一个问题开始我们今天的探讨。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提供公共物品是政府的一项重要经济职能。因此,对公共物品的研究便构成了公共管理学的一个重要内容。 关于公共物品,我想就以下三个方面的内容和大家作个交流。 1、公共物品的涵义与类型 2、公共物品的供给主体 3、公共物品的供给方式 一、公共物品的涵义与类型 请大家用30秒的时间想想,你所认为的公共物品有哪些? 公共物品是与私人物品相对应的一个概念,我们生活中的大部分物品都是私人物品。我们可以用两个特征将公共物品和私人物品区分开来,即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是公共物品的两个本质特征。而私人物品则相反,私人物品既有排他性又有竞争性。要理解公共物品,首先要弄清它的两个本质特征。 所谓非竞争性,是指一个人对某一物品的享用,并不排斥其他人对该物品的

公共产品的有效供给

公共产品的有效供给 【摘要】:政府的核心任务是为社会公众生产和供给公共产品。但是,由于历史的原因,我国长期强调政府的阶级属性而忽略了政府的公共管理属性,随着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变,政府以开始从私人产品的生产和供给中退出来,转向公共产品的生产和供给。 【关键词】:公共产品; 供求; 政府 政府的核心任务是为社会公众生产和供给公共产品。但是,由于历史的原因,我国长期强调政府的阶级属性而忽略了政府的公共管理属性,理论研究中对公共产品的研究几乎是空白。随着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变,政府以开始从私人产品的生产和供给中退出来,转向公共产品的生产和供给。加强对公共产品的研究,无论是对于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搞好政府对经济与社会的管理,还是要以社会需要为导向,明确具体情况,以尽可能低的行政成本,合理组织生产和供给公共产品,同时引导民众对公共产品适当的消费,获取尽可能大的行政效益,都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这里我想主要谈一谈政府应如何以社会为导向,来具体明确的实现自己在公共产品中的主体地位。 在我国,政府的职能一直是个很模糊的问题,因为我国市场经济还不够完善,在不少领域政府既是球员又充当裁判员,这就使得市场上还存在着不少低效率的现象,比如某些公共产品的低质量,劳动生产力低下等。解决这一问题的关键是深化体制改革,转变政府职能。但这一过程是漫长的,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完善,市场失效的情况也就越来越多,越来越凸现。所以政府当务之急就是应该明确具体情况,从不同的的问题中来总结规律,高效率的来解决市场失效中的公共产品问题。 现阶段的我国由于市场的进一步完善,公共产品的问题也就显现的日益明显,问题也日益纷繁复杂,但在研究了近十个实例后我觉得总的来说可以归纳为四类,即供给不足、供给浪费、消费不足和消费浪费。这其中的两种供给中的问题是因为公共物品的外部性这一本质决定的,是公共产品私人提供不效率的一般体现;而两种消费则都是由于政府介入不力而造成的,消费不足的原因可以归结为价格定制不当和政府宣传推广力度不够,而消费浪费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可以看作是”矫枉过正”,这种过正会造成稀缺资源的浪费或社会总剩余的减少,因此这也同样是不效率的。 比如在一幢旧式楼房里,屡次发生失窃事件。每次发生失窃后,住户们都希望装上一扇单元防盗门。向单位房管部门反映,但房管部门说住在楼里的已经不完全是本单位的人,费用不能由单位出,再说这些住房已经出售给私人,装防盗门应当由住户自己出钱。于是,该居民楼一直处于一种”无政府状态”,没有一个机构出面负责解决防盗门的安装问题。这是一个典型的供给不足的案例,因为单元防盗门作为一种公共产品,它是具有很强正外部性的。如果采用私人提供就

我国城乡基本公共物品供给差异分析

我国城乡基本公共物品供给差异分析 发表时间:2013-10-16T09:51:50.733Z 来源:《赤子》2013年6月下总第284期供稿作者:樊瑞哲 [导读] 城乡二元结构使得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不断拉大,更重要的是使得城乡公共物品的供给存在严重的不均衡。 樊瑞哲 (河北大学政法学院,河北保定 071000) 摘要:我国长期以来的城乡二元经济社会结构造成了城乡公共物品供给的巨大差异,严重影响着农业和农村的发展,更在宏观上影响着我国现代化进程。通过具体分析城乡基本公共物品供给差异形成的原因,了解差异的现状,得出城乡公共物品供给均衡化是我国发展的必经之路,并进一步分析实现均衡化的路径。 关键词:城乡二元结构;财政支农;供给均衡化 中图分类号:F123;F22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码:1671-6035(2013)06-0000-01 我国在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社会发展明显滞后。城乡二元结构使得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不断拉大,更重要的是使得城乡公共物品的供给存在严重的不均衡。政府对农村公共物品供给的缺乏直接影响着农民的生存与发展,更在宏观上影响着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进程。因此,对城乡公共物品供给差异进行分析,实现城乡公共物品供给均衡化,有利于加快建成一个公正、和谐的社会主义国家。 一、城乡基本公共物品供给差异形成的原因 (一)我国实行优先发展重工业的经济发展战略,形成了城乡二元经济社会结构,是造成城乡公共物品供给差异的根源。 新中国成立后,受当时中国所处的特殊历史环境和经济实力有限的制约,我国不能采取先进国家循序渐进的按照轻工业-基础工业-重加工业的正常路径发展,而应采用优先发展重工业的思路,尽早实现工业化。“以农养工”、“重工轻农”的战略使得城市公共物品由制度内供给,而农村由制度外供给,农村人口无法享受到工业化带来的社会进步,反而还承担着公共物品供给所需资金,最终形成了城乡二元公共物品供给体系。 (二)工业化过程中城乡非均衡发展战略下的制度安排加固了城乡公共物品供给差异。 在工业化过程中,资金从农业流向工业、从农村流向城市,是一种必然趋势。然而,中国的资金转移是国家通过制定一系列制度安排来完成的,把一部分本应属于农民的收入强制转化成了发展工业化的资金和原料。不均衡的发展战略不断演化,最后成了城市公共物品优先供给的发展战略。 (三)财政支出的城市偏向制约了有限财政资金对农村基本公共物品的投入。 财政资源分配上以城市为中心的政策体制,导致国家财政对农村的投入份额长期严重不足。由于资金短缺,整个农村经济的发展缺乏动力和支撑体系,直接造成农村基本公共物品供给不足,导致农业生产落后,生产力发展水平滞后于现代经济发展进程。 二、城乡公共物品供给差异的现状 (一)城乡义务教育供给差异。 虽然目前城乡义务教育的普及率差距缩小,但城乡义务教育在经费投入、办学条件、师资水平等方面发展很不平衡。城乡采取分割的义务教育体制,城乡财力资源配置差距很大,城乡学校师资力量、教学设备的差距巨大。 (二)城乡公共医疗卫生供给差异。 目前,中国的医疗卫生资源严重向城市倾斜,农村公共医疗卫生状况严重滞后于现代化进程。城乡医疗卫生资源失衡的不合理状况已经远远超过国际公认的警戒线。城乡在医院数量、医疗设备、医生素质等方面差距巨大。 (三)城乡劳动就业制度差异。 政府劳动保障部门为城镇劳动者提供就业指导,为就业困难的城镇劳动者提供免费就业职业技能培训,而农村劳动力通常不被纳入城市就业规划和统一管理之中。城乡分割的就业制度使进城的农民享受不到国家给予市民的各种福利待遇,在劳动力市场中仍处于边缘性地位。 (四)城乡基本社会保障供给差异。 与经济社会发展相比,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严重滞后,财政用于社会保障的支出严重不足。在总量不足的情况下,国家又将社会保障资源大部分配置给城市,小部分覆盖农村,使得农村社会保障供给长期处于低水平状态,城乡社会保障严重不均衡。 (五)城乡公共基础设施供给差异。 城乡二元公共物品供给体系必然导致现代化在一个国家中出现断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繁荣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停滞和退化。我国城市建设投资近万亿元,而农村建设主要依靠集体经济和农户自我积累。 三、城乡公共物品供给均衡化 城乡基本公共物品供给差异严重影响着农民增收,延缓我国的现代化进程,有悖于社会公正。实现城乡公共物品供给均衡化是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突破口,能够从根本上减轻农民负担,加快农村工业化、城市化进程,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 (一)明确公共物品供给制度选择上的价值观念。 实现城乡基本公共物品供给均衡化要正确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和政府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宏观调控作用,其关键是要建立完备的制度体系,同时在制度选择上必须有明确的价值理念。城乡公民有权平等地分享社会资源,有权在需要的时候获得社会帮助。政府的制度设计必须以公平为公共物品供给的主导价值,使城乡居民尤其是农民从制度中得到实惠。 (二)大力支持农村合作组织,实现决策民主化、公开化。 公共物品供给制度的目的是为人民服务,所以在制定政策时,应该赋予每一位公民必要的话语权,为公民参与政策制定创造有利条件,在公共物品供给过程中强调以公民为中心和以公民的公共需求为导向,实现决策民主化、公开化。同时,在农村基本公共物品供给过程中,应该更加重视农民的参与,大力发展农民合作组织,在更大范围组织不同层面的政府资源和社会资源促进农村的发展。政府对农业

浅谈公共物品供给中存在的问题

浅谈公共物品供给中存在的问题 一、公共物品的内涵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消费的大多数物品是到市场上购买,买来之后,自己可以独自享其效用,别人无法使用,这种只能个人或家庭独自享用的物品称之为私人物品。而与之相反,在现实经济中大量存在不具备明确的产权特征,形体上难以分割和分离,消费时不具备专有性和排他性的物品称为公共物品,例如国防、道路、无限电视服务等。 与一般私人物品相比,公共物品具有几方面特征:(1)不具有消费的竞争性。每一个人对这种物品的消费并不会导致任何其他人消费的减少或者说一个公共物品一旦提供了,多一个消费者得加入并不影响其他人的消费,为实现消费这一物品,消费者之间不必要展开竞争或争夺。(2)消费的非排他性。任何人都不能因为自己的消费而排除他人对该物品的消费,最典型的如灯塔、国防、司法系统等。(3)效用的不可分割性。公共物品是向整个社会共同提供的,整个社会成员共同享用公共物品的效用,而不能将其分割为若干部分,分别归属于某些个人、家庭或集体使用,正如西方财政理论中提到的?灯塔理论?。[1] 按照公共物品的供给、消费、技术等特征,依据公共物品排他性、非竞争性的状况,公共物品可以被划分为纯公共物品和准公共物品。(1)纯公共物品。一般具有规模经济的特征,消费上不存在?拥挤效应?,不可能通过特定的技术手段进行排他性使用,如国防、国家安全、法律秩序等属于典型的纯公共物品。(2)准公共物品。一个人的使用不能够

排斥其他人的使用。然而,出于私益争夺,在消费上却可能存在着竞争。由于公共的性质,物品使用中可能存在着?拥挤效应?和?过度使用?的问题,这类物品如地下水流域与水体资源、灌溉渠道等。 二、公共物品供给中市场失灵与政府失灵的双重困境 以往人们常用哈丁的?公地悲剧?、?囚徒困境?等理论模型来分析公共物品解决之道。这些模型告诉我们,在某些情况下,如何会做出从全体当事人的角度看是‘非理性的’行为。对此,人们提出以强有力的政府或者彻底的私有化来解决公共物品的供给途径。 (一)市场在公共物品提供中面临的困境 一些学者认为,由于理性人的自利性和追求利益的最大化会导致帕累托最优,即如果不能使某些人的福利变好,也不会变坏,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可以优化资源配置,因而公共物品应由市场来提供。但市场在公共物品的提供中面临着难以克服的困境,这就是市场失灵。 1、公地悲剧。如果理性人共同使用一种稀缺资源,便会发生环境的退化,如一群牧民面对向他们开放的草地,每个牧民都想多养一头牛,因为多养一头牛增加的边际收益大于其购养成本,是合算的,尽管因为平均草量下降,可能使整个牧区的牛的单位收益下降。每个牧民都可能多增加一头牛,草地将因为可能被过度放牧而被破坏,从而不能满足牛的食量,致使所有牧民的牛均饿死。[2] 此例中的牧民在决定自己养多少牛时并未考虑其行为的负外部效应,结果每户牛的数量越来越多,而牧草的产出基本上没多少增加,最终陷入?公地悲剧?。公地悲剧表明了公共事物无人关怀的结局。

公共物品的供给之道探索

寒假社会实践论文

公共物品的供给之道探索 随着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发展,人们对公共物品的需求呈现出越来越强烈的渴望。但是公共物品的供给不足成为当今中国社会面临的主要问题之一,事关社会和人民的共同利益。这为研究公共物品的供给方式提供了必要性。所谓公共物品是有别于他人物品的另一类产品。在日常生活中,我们消费的大多数物品是到市场上购买,买来之后,自己可以独自享其效用,别人无法使用,这种只能个人或家庭独自享用的物品称之为私人物品。而与之相反,在现实经济中大量存在不具备明确的产权特征,形体上难以分割和分离,消费时不具备专有性和排他性的物品称为公共物品,例如国防、道路、无限电视服务等。 公共物品是可以供社会成员共同享用的物品,严格意义上的公共物品具有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所谓非竞争性,是指某人对公共物品的消费并不会影响别人同时消费该产品及其从中获得的效用,即在给定的生产水平下,为另一个消费者提供这一物品所带来的边际成本为零。所谓非排他性,是指某人在消费一种公共物品时,不能排除其他人消费这一物品(不论他们是否付费),或者排除的成本很高。具体来看,公共物品可以从以下几方面来研究。 一、公共物品的性质与特征 简单地说,用于满足社会公共需要的物品称之为公共物品,它具有如下特征:

1.效用的不可分割性。公共物品是向整个社会共同提供的,具有共同受益或联合消费的特点。其效用为整个社会的成员所共享。 2.消费的非竞争性。指某一个人对公共物品的享用,不排斥、妨碍其他人对其的同时享用,即增加一个消费者不会减少任何一个人对公共物品的消费量。 3.受益的非排他性。是指任何一个人都不能用拒绝付款的办法,将其所不喜欢的公共物品排除在其享用范围之外。 对公共物品不同属性和特征的分析,有助于我们更好地理解公共物品供给的分配,它的目的是使各种各样的公共物品的需求与供给达到一种平衡的状态,满足人们最大化的要求,从而使各方面的效率达到最优化。 二、公共物品的三种供给方式及其关系 长久以来,有一个被大众普遍接受的观点就是,公共物品只能由政府提供。诚然,政府是为全体公民服务的,它反映公民要求,保卫国家安全,促进经济发展,管理社会公共事务,因而供给公共物品是政府份内的事情。但是,政府也不是万能的,不可能提供所有的公共物品,政府失灵也表明了政府在许多公共物品供给中发挥不了作用,需要依靠市场或民间力量等其他供给方式来进行补充和协助。只有不同形式的供给方式的互补和相互作用,才有可能实现公共物品的有效供给。而政府、市场和志愿事业组织就是构成了公共物品供给方式的三大主体。 1. 公共物品的政府供给

地方公共产品供给研究综述_蒂布特模型及其他

地方公共产品供给研究综述:蒂布特模型及其他 张岚东 (西南财经大学,四川 成都 610074) [摘要]蒂布特模型提出以后,地方公共产品供给逐渐引起理论界的重视。由于地方公共产品 供给深受政府制度因素影响,本文从财政分权、政府治理、公共选择机制、地方税制等地方政府 治理结构因素与地方公共产品供给的关系角度,梳理了国内外的相关研究,整理了国内对公共 产品供给研究,最后进行了述评。 [关键词]地方公共产品;财政联邦主义理论;有效供给;文献综述 [中图分类号]F812.7 [文献标识码 [文章编号]1673-5609(2010)01-0045-05 Rev i ew of L oca l Publi c Goods Supply:T i ebout M odel and O ther ZHANG Lan-dong (S ou thw eastern U n iversity of F inance and Econo m ics,Chengdu610074,Ch ina) Abstract:The study of l ocal public goods supp ly has been given more attenti on in the theoretical circle after the Tiebout model was p resented.Because the supp ly of l ocal public goods was i m pacted by the syste m of govern ment,fr om the as pect of the relati onshi p be2 t w een the fact ors of l ocal governance structure(like fiscal decentralizati on,l ocal governance,public choice mechanis m s,and l ocal tax syste m etc.)and the l ocal public goods supp ly,the author s orted out the relevant researches in China and abr oad,the related domestic studies on public goods supp ly and then gave a revie w. Key words:l ocal public goods;fiscal federalis m theory;effective supp ly;literature revie w 地方公共产品(l ocal public g oods)是指存在形态和受益范围限于一定地区的公共产品,如基础教育、公共卫生、行政司法服务、公安、环保、消防、道路和公用文化体育设施等。由于地方公共产品的供给者主要是各国地方政府,而政府治理结构是影响政府地方公共产品供给的主要因素,因此,本文从蒂布特模型出发,围绕地方政府治理结构的主要内容,初步整理了国内外对地方公共产品供给主要影响因素的研究成果,并总结了国内地方公共产品供给的研究。 一、居民流动性与地方公共产品供给:蒂布特模型 1956年,蒂布特建立了一个地方公共产品供给模型(Tiebout Model)。假设具有消费者和投票者双重身份的居民能够充分流动,将流向那些能够最好满足其公共产品偏好的地区;居民对各地公共产品收入—支出模式具有完全信息;有许多地区可以供居民选择;不考虑各地对就业机会的限制,所有的人都靠股息来维持生活;各地区的公共产品不存在外部性;每一种社区服务模式都是由城市管理者根据该社区原有住户的偏好来设定的;为降低平均成本,没有达到最优规模的社区将会试图吸引新的居民,超过了最优规模的社区将反之,处于最优规模的社区则力图保持其人口数量不变。根据上述假设,居民以选择居住地的方式表达了对地方公共产品的需求,类似于在市场上的选择行为,能够实现各地区公共产品的供求均衡,并使资源配置达到帕累托最优。 Oates(1969)最早对蒂布特模型进行了实证检验,他以美国新泽西州地方政府公共支出的横截面数据为基础,就地方财产税和地方支出项目对财产价值的影 2010年2月广西财经学院学报Feb.2010第23卷第1期Journal of Guangxi University of Finance and Econom ics Vol.23 No.1 ①[收稿日期]2009-08-11 [作者简介]张岚东(1975-),男,河北石家庄人,西南财经大学财政学博士生,研究方向:财政理论和财政政策。

0我国城市公共产品供给问题的思考和建议

我国城市公共产品供给问题的思考和建议 我们对公共产品并不陌生,有居民生活的地方,就会有公共产品存在。特别是对城市而言,公共产品的质量和数量,决定城市居民的生活水准。从城市形成,到城市功能的拓展,公共产品都起着先导的作用。我国经过多年实践和发展,城市公共产品供给的状况得到很大改善,但仍有许多不足。 一、城市公共产品供给外部环境存在的问题 外部环境,是指政治环境、社会环境、技术环境、经济环境等的总称。要分析城市公共产品供给问题,就要从外部为开始进行分析。 1.供给水平与城市经济发展水平不相称 经过多年努力,我国城市公共产品供给状况相对改革开放前有很大进步,但进步背后,仍存在许多落后之处,具体体现在以下两点:供给滞后、供给超前。 调查表明,我国70%城市未形成主干道网络,交通堵塞严重;近三分之二城市存在供水问题,城市污水处理率不足10%,水污染严重;人均公共绿地面积仅为发达国家的六分之一。这都告诉我们,即使总体已改善,我国城市公共产品供给依然处于较为滞后的阶段。 我国考量政绩的标准往往是GDP,许多领导人追求“政绩工程”,搞奢华形象,超前提供不必要的公共产品。甘肃省玉门市就出现这样不和谐的景象——城区仍用明沟排水,居民区尘土飞扬,政府却耗资上千万兴建高档办公楼,建80米宽的马路和全省最大广场。 2.忽视支撑城市公共产品供给的产业的培育与发展 想要政绩,就需要GDP,而建设广场、马路、大桥等硬件设施出政绩的速度更快,便成为了表现政绩的工具,使得政府不关注培育和发展城市产业。由于忽视这一点,许多城市建起新区,最后却都有“城”无“市”,到了夜晚更犹如“鬼域”。由于城市产业发展慢,税源不足,供给成本难以收回,也缺乏后续资金。 3.城市人口素质堪忧,供给成本提高 随着城市发展,许多农村流动人口成为城市的新居民。但这些人素质参差不齐,城市意识差,存在许多悖于城市生活方式和规则的习惯。另外,尽管我国城市人口接受教育程度大大提高,但整体文化水平还偏低,许多居民不执行城市规则,例如毁坏公共设施、到处张贴小广告等,都导致公共产品供给成本提高。 互联网会议PPT资料大全技术大会 产品经理大会 网络营销大会 交互体验大会 wk_ad_begin({pid : 21});wk_ad_after(21, function(){$('.ad-hidden').hide();}, function(){$('.ad-hidden').show();}); 二、城市公共产品供给系统内部存在的问题 1.忽视公共产品供给的整体性、层次性、多样性城市公共产品供给的整体性,说的是城市化进程加快,出现了城市群,但各城市群未进行协

我国公共物品供给方式

我国公共物品供给方式及其公共责任研究 ——从“杭州地铁塌陷事故”看公共责任政府与公共物品供给 管博佳 (东南大学人文学院,南京) 摘要:公共物品的供给是现代化社会的一个重要问题,涉及供给主体,权利和责任等多方面的问题。本文将重点探讨公共物品供给的三种基本方式即政府公共供给、市场供给和志愿事业组织供给,研究三两者之间的相互关系,找出研究对策与实现机制,以便更好地促进公共物品供给方式的最优化配置。 随着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发展,人们对公共物品的需求呈现出越来越强烈的渴望。但是公共物品的供给不足成为当今中国社会面临的主要问题之一,事关社会和人民的共同利益。这为研究公共物品的供给方式提供了必要性。 一、公共物品的性质与特征 简单地说,用于满足社会公共需要的物品称之为公共物品,它具有如下特征: 1.效用的不可分割性。公共物品是向整个社会共同提供的,具有共同受益或联合消费的特点。其效用为整个社会的

成员所共享。 12.消费的竞争性和非竞争性。消费的竞争指在消费某种产品时会影响其它消费者同时同时从该产品中收益。竞争性源于来自产品的分割性。非竞争性指某一个人对公共物品的享用,不排斥、妨碍其他人对其的同时享用,即增加一个消费者不会减少任何一个人对公共物品的消费量。 23.受益消费的排他性和非排他性。是指任何一个人都不能用拒绝付款的办法,将其所不喜欢的公共物品排除在其享用范围之外。[1]排他性是指某个消费者购买消费权之后把其它消费者排斥在外。而非排他性则相反。另外,公共物品还具有效用的不可分割性。公共物品是向整个社会共同提供的,整个社会的成员共同享用公共物品的效用,而不能将其分割为若干部分,分别归属于某些个人、家庭或企业享用。或者,按照谁付款谁受益的原则,限定为之付款的个人、家庭或企业享用。 二、公共物品的三二种供给方式及其关系 长久以来,有一个被大众普遍接受的观点就是,公共物品只能由政府提供。诚然,政府是为全体公民服务的,它反映公民要求,保卫国家安全,促进经济发展,管理社会公共事务,因而供给公共物品是政府份内的事情。但是,政府也不是万能的,不可能提供所有的公共物品,“政府失灵”也表明了政府在许多公共物品供给中发挥不了作用,需要依

公共物品的私人供给和政府制度

公共物品的私人供给和政府制度 摘要:在公共物品供给关系中,公共部门与私人部门的合作,准公共物品供给条件下的收费行为和产权确定。公共物品应该主要由政府公共部门提供,但不排除在明确产权或收费状态下为经济效率的考虑由私人提供或公私合作提供。 关键词:公共物品政府私人 在纯粹的理论分析中,政府是公共物品的天然生产者和供给者,而市场则是私人物品德生产者和提供者。因为公共物品的属性决定了由政府来生产和供给要比市场更节约和有效。然而,正如上面分析的那样,这种划分方式及其结论都建立在纯粹经济学分析之上,与事实有相当大的出入。更为关键的是,它没有把公共物品的生产与供给区分开来,使得在实际的运作中发生模糊意指。一方面,在生产上,市场由于公共物品的独特属性而不愿意生产它,但是只要由政府付费,市场还是可以并且愿意生产公共物品的,政府通过购买私人部门的产品而完成公共物品供给的任务。比如政府采购行为,这是政府与市场产生委托代理关系的一个基础。与此同时,政府作为一种制度安排,如同市场制度一样,同样是内生变量,其自身的运行以及向公众提供公共服务和公共产品同样存在交易成本问题。由于政府系统缺乏明确的绩效评估制度,其成本和效率较私人部门难以测量。再者,政府官员也是理性的“经济人”,在公共产品的政府供给中也难免存在特殊利益集团的“寻租”现象。因此,政府提供公共产品某种程度上是一个政治过程,其交易成本甚至比市场制度昂贵,这表现为现实中政府的种种“政策失败”。既然如此,在公共物品供给问题上,就存在合适的其它形式,它可以弥补公共部门供给的不足。另一方面,在供给上,政府在本质上应该提供公共物品,以实现为公众谋福利的目标。所以,不论这种物品的生产者是谁,最后的供给者必须是政府,在公共物品的供给上,政府不应该有经济利益上的考虑,这与在公共物品的生产中的效益分析并不矛盾,这是原因之一。另外,由于政府在公共物品生产上的不经济,使市场力量得以竞争进入公共物品供给机制中,但改变不了市场的自利本性。因而,假设由市场供给公共物品而不由政府进行委托代理,那就不仅存在市场失灵,可能还存在供给困境问题。这就引发另一个问题,即政府在公共物品私人生产与供给中的作用如何发挥。 促使公共物品私人供给机制得以建立的基础不仅在于市场机制的效率,同样也需要政府公共部门的积极作为。公共物品私人供给可以采取两种形式,一方面通过把公共物品生产与供给分开,由私人组织生产,公共部门组织供给;另一方面可以通过界定产权、出租业务等契约形式组织供给。 对于把公共物品生产与最终供给分离的做法,尽管有些市场力量可以直接供给公共物品,但从根本上说,公共物品的私人供给机制是一种公私部门之间的委托代理关系。在此过程中,由私人部门或市场力量组织生产公共物品,再由政府公共机构以付费形式购买,提供给有需求的公众。这种运行机制所能带来的好处在于公共部门能有限地摆脱繁琐的事务工作,专心从事管理活动;私人部门积极参与公众事务,以市场力量固有的高效率实现公共部门达不到的目的。20世纪七、八十年代以来,席卷西方国家的公共部门革新浪潮,所倡导的重点之一就是市场化和公私合营,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各自国家的公共部门危机。但是,无论是从法源关系上还是运行机制本身,在这种委托代理关系中,政府有极其重要的作用,并且需要承担无可推卸的责任。

公共物品的定义及提供方式

公共物品的定义及提供方式 公共物品是指公共使用或消费的物品。公共物品是可以供社会成员共同享用的物品,严格意义上的公共物品具有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 所谓非竞争性,是指某人对公共物品的消费并不会影响别人同时消费该产品及其从中获得的效用,即在给定的生产水平下,为另一个消费者提供这一物品所带来的边际成本为零。 所谓非排他性,是指某人在消费一种公共物品时,不能排除其他人消费这一物品(不论他们是否付费),或者排除的成本很高。 通常不具备排他性或(和)竞争性,一旦生产出来就不可能把某些人排除在外的商品称为(纯)公共物品。 所谓商品的排他性是指商品的生产者或者购买者可以很容易地把他人排斥在获得该商品带来的利益之外;商品的竞争性是指消费商品的数量与生产这一数量的成本有关。 所以,确定是否是公共物品,关键就是看是否具有非排他性和非竞争性。 分类有几种: 第一类是纯公共物品,即同时具有非排他性和非竞争性; 第二类公共物品的特点是消费上具有非竞争性,但是却可以较轻易地做到排他,有学者将这类物品形象地称为俱乐部物品(club goods); 第三类公共物品与俱乐部物品刚好相反,即在消费上具有竞争性,但是却无法有效地排他,有学者将这类物品称为共同资源或公共池塘资源物品。俱乐部物品和共同资源物品通称为“准公共物品,即不同时具备非排他性和非竞争性。准公共物品一般具有“拥挤性”的特点,即当消费者的数目增加到某一个值后,就会出现边际成本为正的情况,而不是像纯公共物品,增加一个人的消费,边际成本为零。准公共物品到达“拥挤点”后,每增加一个人,将减少原有消费者的效用。公共物品的分类以及准公共物品“拥挤性”的特点为我们探讨公共服务产品的多重性提供了理论依据。 此外,公共物品也可以这样分类: (1)纯公共物品:具有完全的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如国防和灯塔等,通常采用免费提供的方式。在现实生活中并不多见。 (2)准公共物品:具有有限的非竞争性和局部的排他性。即超过一定的临界点,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就会消失,拥挤就会出现。准公共物品可以分为两类: a.公益物品。如义务教育、公共图书馆、博物馆、公园等 b 公共事业物品,也称自然垄断产品。如电信、电力、自来水、管道、煤气等。 试论公共物品的供给方式 摘要:根据社会资源的生产与消费、成本与收益的分析角度,可以将社会资源分为私人物品与公共物品两类,根据是否具有排他性和竞争性,还可以进一步细分为私有私益、私有

城市公共物品供给

一、城市公共物品定义 城市公共物品现在普遍被定义为:范围局限在一个城市内,以实现城市发展为目标,保证城市居民的健康和人身安全为前提,为城市化社会进步和发展所提供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例如地方教育、公安、消防、公路、桥梁、供水供电网络,污水处理等。城市公共物品区别于一般公共物品主要体现在他的区域性,虽然具有一般公共物品的特征,但主要作用在一个城市内。由于城市公共物品对于城市的发展至关重要,加之当前我国户籍制度的适度松绑以及城市化政策的推行,城市公共物品的研究变得更具有重要意义。 二、当前国内研究 国内学界当前对城市公共物品的研究主要集中在两个领域,即供给主体与供给模式。对于我国公共物品供给现状学界争论不大,由于长期计划经济体制以及经济发展水平的限制,加之制度缺陷,我国大陆地区城市公共物品供给不足已是不争的事实。就当前来看,无论是资本性公共物品还是消费型公共物品,供给都无法满足市民需求。截止2007年,我国大陆地区城市化率超过40%。按照当前预测,到2020年我国城市人口数量将超过7亿。加之经济发展和国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届时对城市用水、用电、燃料管道、教育、司法等公共物品的需求将呈几何增长,如不能有效解决公共物品的有效供给问题,我国经济可持续性发展必将受到严重制约。对于公共物品的供给方来说确定何种供给规模才能在满足需求与充分效率两个方面达到平衡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解决这个问题首先应该寻找合适的公共物品供给主体。早期的针对公共物品研究的学者普遍认为公共物品应该由政府提供,但是随着研究的深入以及“非纯公共物品”概念的提出,人们意识到不同“纯度”的公共物品应该由不同的主体来完成供给。 1、纯公共物品的供给 纯公共物品由于其绝对的非排他性与非竞争性,市场根本无法提供,因此必须由政府来供给。城市纯公共物品也是这样,只是这种非排他性和非竞争性是在一定地域内得以体现。至于是由中央政府还是由地方政府来供给当前学界基本倾向于地方政府供给。依据是地方政府更了解辖区内居民对公共物品的需求偏好,此外,不少学者认为不同地区应该有权选择公共物品的种类与数量。 虽然学者们普遍认为城市纯公共物品由城市当局来提供的合理性,但是对于我国当前体制下市政当局公共物品的供给效率学界依然有争论。争论的焦点在于效率与公平。一方面我国现行决策体制充分体现了行为效率,但是经济效率却存在着广泛的质疑。由于政府执行者的收益曲线与公众在这一领域的收益曲线偏离,因此他们的行为与目的也会冲突。执行者的收益取决于其行为是否满足上级官员的偏好而非满足公众对公共物品的偏好。而上级对区域公共物品供给的实际需求了解往往不足甚至偏离。此外,国内当前尽管户籍制度已经放松,但国民依然不可能像西方国家那样低成本的实现“用脚投票”。这种国情直接影响市政当局对公共物品的供给效率。第二,当前我国中央集权制度下地方政府没有税收立法权,费税改革进一步在财政领域剥夺地方当局为提供某些特殊公共物品而选择的收入来源。税收目的不明确以及税收用途的混乱也影响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最终影响的还是公共物品的供给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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