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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方法律思想史期末论文

西方法律思想史期末论文
西方法律思想史期末论文

西方法律思想史

1、如何理解“现代法治在本质上是一种用权利话语重写历史,以程序技术掩饰是指矛盾的社会控制策略”?

冯象先生在《好律师能不能也是好人》中写道,“现代法治本质上是一种用权利话语重写历史、以程序技术掩饰实质矛盾的社会控制策略”。这既是他对现代法治的总结,也是他为律师做的辩护。

提到法律,可能大多数人会想到正义,而律师被视为正义的使者,这种为民众所认知的正义,是指通过法律、通过律师,可以使罪犯被绳之以法,得到其应有的报应,使正义得以伸张。这是从古至今民众的一种期望,不过从前他们将这种期望寄托在“老天爷”身上,今天则把这种期望寄托于法律。他们所期望的是一种实质上的正义。但是今天我们所说的法律的正义不仅包括实质正义,还包括程序正义,我们需要通过程序正义来实现实质正义,而在实务中,程序正义可能会阻碍实质正义的实现。这就使得,法律有时不仅不能伸张正义,还可能成为其阻碍;律师有时不仅不代表正义,还将成为恶人的辩护人。

“不能被证明的事实就相当于不存在。”,这就是一种程序正义。但是在实务中往往会存在因程序正义而导致实质正义不能伸张的情况。如,美国的“辛普森杀妻案”,明明所有的事实都指向辛普森就是那个凶手,辛普森甚至在被宣布无罪后写了一本关于其杀妻细节的书。但是,因为庭上律师的据理力争,因为证据的缺陷,最终让辛普森逍遥法外。这引起了社会上强烈的反响,人们游行希望法院能判处辛普森有罪,但这些都没有让法官们退步,因为他们坚持程序上的正义。每当这个时候法律和律师便会成为站在道德和民众对立面的存在。

但是在冤假错案不断被曝光的今天的中国,我们不仅没有抛弃程序正义,而且仍在致力于它的建设,这甚至是我们法治建设路程上非常重要的一段。我们不得不承认,在出现更好的方法前,程序正义是不能抛弃的,也许有时候它可能会导致恶人逃脱法网,但至少它可以减少冤假错案的发生,最大程度上的保护人的权利不被侵犯,赋予法律一种安稳的特性。

2、公民可以良知为据不服从“恶法”吗?

我认为公民不可以良知为据不服从“恶法”。

在这里我将“良知”理解为道德。法律与道德的关系一直被不同的学派予以不同的观点。分析实证法学派的创始人奥斯丁认为法与道德无关,或至少两者并不存在必然的联系,法律

尽管是不道德或不正义的,但只要是合法地制定的,仍应具有法律效力,也即“恶法亦法”,法律具有绝对的权威。

而社会主义法学派的奠基人庞德则提出了法律价值的“社会利益”保障说。他借鉴德国法学家耶林的利益分类说,将利益氛围个人利益、公共利益和社会利益三类。而法律作为一种社会控制的手段,由于并非所有的利益都由法律调整,为避免个体之间对某些利益产生反社会冲突,有必要划定受法律调整的利益范围并加以分类。依据分类,应当对某种类型的利益给予优先的考虑,司法中应对社会利益加以衡量,而不是机械的依照法律实现所谓“正义”。在庞德看来,正义作为法的价值准则就意味着能在最少阻碍和浪费的条件下最大限度地满足这些需求。庞德将实证分析与道德伦理结合起来,也就是说法律在执行时不仅要考虑其过程,还需要考虑社会的需求和反映。在某些情况下,公民可以良知为据不服从“恶法”。

以我的能力还无法判定这两种学说哪个更好,但是从我们的国情和社会生活的境况来看,我认为奥斯丁的观点更加合适。

我们可以认同法教义学参杂社会上一些其他的价值和事实对法律进行解释与描述,但是这是在尊重现行法律的前提下。因为,如果公民可以良知为据不服从“恶法”,这将会使法律毫无权威可言。而现如今我们的法治建设,首先最需要建立的就是法律的权威,就是人民对法律的畏惧和信心。具有中国特色的“上访”在我国为何如此盛行?这难道不是法律权威被践踏的后果?难道不是我国公民对法律失去畏惧和信心的表现?因为上访可以改变法官的裁定,所以大家都认为法律根本没有用,法律根本不能保护我们的利益。而当我们大多数人都具有这种想法时,国家的法治建设无疑是失败的。

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应该借鉴奥斯丁的观点,他的出发点是:法学只应研究“实际上是这样的法”,即实在法,而不是像自然法学家那样研究“应当是这样的法”,即理想法或正义法。但我不是我们就不用追求正义法,不用考虑社会的需求了,只是我认为我们在追求正义法的同时,还是应该先建立起实在法,建立起法律的权威,这是基础。

除了从我国实情方面的考虑,我反对“公民可以良知为据不服从‘恶法’”还有两个方面的原因。

一就是“良知”的概念难以确定,外延模糊不清。每个人都会在心中有自己关于良知的界定,每个人的界定又将有所不同,而这种界定又会随着时间的推移,社会的变化等外部因素发生改变。良知与法律是两种不同的社会调整手段,道德的调整是自发的,法律的调整是强制的,以这种模糊的、变化的良知来对抗法律,是不可行的。

二就是恶法也是由立法者制定,经过认证的,恶法也是法,那么它也应该具备法律的权威,不服从“恶法”,即使是以良知为据也是对法律权威的蔑视。而法律本就是基于其权威和强制性来使人产生畏惧,使人遵守它所确定的规则,以此来达到其调整社会的目的。而没有权威的法律就将如被拔掉牙的老虎,失去其威慑力,也失去其调整社会的功能。

所以,我们在守法和执法过程中是不分恶法、善法的,只要是法律,就应该遵守、执行。即使站在道德的制高点,我们也应该遵守法律,以道德来冲撞法律的大厦,将会使社会变得不安稳。面对恶法,我们可以依据法律,从立法上去修改、完善或是废止它,但是不应该以个人的道德观来“废止”它。

公共政策论文

“三农”问题的剖析与政策及其几点建议 徐文 摘要:所谓“三农”问题,是指农业、农村、农民这三个问题。近几年来,随着农业、农村形势持续好转,为实现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保持社会和谐稳定,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提供了重要的支撑,做出了很大的贡献。2009年,在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中,党中央、国务院总揽全局、审时度势,果断出台一揽子计划,及时采取加强“三农”的重大举措。 关键词:农村;农业;农民;“三农”问题;政策;建议 Abstract: The so-called "three rural" issue refers to agriculture, rural areas and farmers on these issues. In recent years, with agriculture, rural areas continued to improve the situation, to achieve sound and rapid economic development, maintain social harmony and stability, laying a solid foundation, providing important support, made a great contribution. In 2009, in response to the international financial crisis and maintain steady and rapid economic development, the State Council, the overall situation into consideration, decisively put the package in a timely manner to strengthen the "three rural" a major step. Keywords: Country ;Agriculture; Farmer; “T hree rural issue”; Policy ;Suggestion 一、浅析“三农”问题 (一)农业问题 主要突出表现在农业产业化方面的问题。自从我国实行改革开放政策以来,中国农业取得了巨大成就,但是,其脆弱地位并没有根本改变,增长曲线始终处于波动之中。现在是市场经济时代,而市场经济是以市场为导向、根据市场配置资源的经济形态,农业的产—购—销一体化的体制不顺畅是现代农业不能快速发展的一个重要原因。当某些政策倾向和外部环境对农民的利益造成损害时,农民就会采用减少投入、甚至撂荒的方式表示不满,由此导致减产。常常听到农民兄弟抱怨种了东西卖不出去或卖得过于低廉,根子在没有遵循市场规律。产供销形成一条龙是当前农业在市场经济中大有作为的一着好棋,党和政府在创设“产―供―销”链条的活动中起着关键作用。 农业产业化的另一个问题是中国农业目前基本上属于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没有形成规模经济。加入世贸组织后,如何应对国外的集约型农业的挑战?这将是中国作为一个农业大国面临的严峻问题。从现在看来,目前中国应在解放剩余劳动力的同时,通过加快农业机械化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抛弃小农经济的自给自足,迎接入世挑战。 (二)农村问题 关于农村问题所涉及得面实在是太宽了,包括农业和农民问题也都属于该范畴,因此它所存在的问题也是诸多。为了解决这些问题,站在国家发展战略的高度,缩小城乡差距,促进新农村建设的全面发展,从04年至08年的五个中央一号文件中提出了解决的方针及措施。从环境保护层面上,明确了加强水利、林业、草木建设,促进生态修复,改善城乡人居环境;从基础政权层面上,明确了发展基层民主,深化改革乡镇机构改革,完善政务、村务的公开,实现基层群众自治;从收入分配层面上,明确了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增加农民收入;从社会保障层面上,明确了完善农村医疗保险和生活保障制度;等等还有许多问题及其对策。 (三)农民问题 关于农民的问题也比较多,最突出的也就是农民的文化素质问题和农民增收问题以及新生代农民工进城务工所带来的一些问题。 农民的文化素质通常是指其所具备的文化知识水平,反映农民接受文化知识教育的程度和掌握文化知识量的多少、质的高低。一个国家或地区的农民文化素质状况,一般是用全体

00265西方法律思想史2015年04历年真题及答案

2015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全国统一命题考试 西方法律思想史试题和答案 课程代码:00265 本试卷共4页。满分l00分。考试时间l50分钟。 考生答题注意事项: 1.本卷所有试题必须在答题卡上作答。答在试卷上无效。试卷空白处和背面均可作草稿纸。 2.第一部分为选择题。必须对应试卷上的题号使用2B铅笔将“答题卡”的相应代码涂黑。 3.第二部分为非选择题。必须注明大、小题号,使用0.5毫米黑色字迹签字笔作答。 4.合理安排答题空间,超出答题区域无效。 第一部分选择题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25小题,每小题l分,共25分) 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选出并将“答题卡”的相应代码涂黑。未涂、错涂或多涂均无分。 1.柏拉图认为人的三种品行分别是 A.理性、志气、欲望 B.理性、志气、正义 C.智慧、勇敢、正义 D.智慧、理性、志气 正确答案:A(1分) 2.按照柏拉图的分工原则,理想的国家应该由三种不同身份的人组成,但其中不包括 A.军人 B.统治者 C.劳动者 D.知识分子 正确答案:D(1分) 3.亚里士多德伦理学涉及的基本范畴是 A.善 B.活法 C.主权 D.自然法 正确答案:A(1分) 4.斯多葛学派早期代表人物是 A.芝诺 B.塞涅卡 C.奥勒留 D.埃及科特 正确答案:A(1分) 5.在12至13世纪民族国家形成过程中提出君主论的法律思想家是 A.布丹 B.奥古斯丁 C.马基雅维里 D.托马斯·阿奎那 正确答案:C(1分) 6.古以色列法律的总纲是 A.《圣经》 B.《利未记》 C.《耶里米书》 D.《摩西十诫》 正确答案:D(1分) 7.阿奎那认为,上帝用以统治支配整个宇宙的法律是 A.人法 B.永恒法 C.自然法 D.神法 正确答案:B(1分) 8.布丹认为最自然的共同体和最早的社会单位是 A.个人 B.家庭 C.部落 D.种族

《英美报刊选读》标准答案

《英美报刊选读》 一、教学目的 通过本课程的学习,使学员对英美报刊有一个清晰的了解,认识英美报刊语言、文体、词汇、语法等基本特点,掌握英美报刊阅读的基本知识及技巧,为独立阅读英美报刊打下良好的基础。 二、教材特点 与该课程旧教材(第1版)相比,本教材具有以下特点: 1.为使学生改变以往依赖教师和英汉词典的学习习惯,培养他们独自排解疑难词语的能力,编者不但向他们推荐工具书,并教授他们使用方法;为使他们能加深对词汇的记忆,还介绍词法和重要词根及词缀。 2.为使学生掌握必要的新闻词语和扩大词汇量,本书在“新闻词语解说”中尽量结合课文,讲透疑难词语。此外还列出一些与这些词语或课文内容有关的课外词汇。 3.为使学生掌握必要的读报知识,本书在“背景知识”中尽量结合课文,介绍重要的并时常见诸报端的人物、党派和组织机构等,并举例说明其重要性。 4.为使学生对新闻写作有一个大致的认识,加深对课文的理解,编者较系统地说明标题的若干特点,对新闻体裁的分类、导语和写作特点及常语等做了简介。 三、教学内容 《英美报刊选读》为省开课程。 1.授课内容:重点为第1、3、4、5、6、8、13、15、17、19、20、21、24、28、30课(共15课),其它内容主要供自学。 2.课时安排: a) 学员自学:2学时/周,共30学时学完15课。 b)面授辅导:4学时/次,共4次。每学时辅导一课,最后一学时复习。 3.作业:共四次,在湖北电大网站英语本科网页上下载,课后完成,交辅导教师批改,评分,作为平时成绩的主要依据。学员完成作业后,可浏览网页上的“答案及详解”,以加深理解,检查自己掌握的情况 四、教学建议 教师授课时应以学生为中心,鼓励学生自己去探索和获取知识。在上课时,可要求学生先回答每课后的练习题——Questions,使他们基本了解课文的主要内容。然后,再逐段或跳跃式选段对学生需要掌握的内容、新闻词语和背景知识进行阅读和问答式方式讲解。如果备课充分,学生的英语水平又高,教员可采用美英教员教授母语的方法,抛开课本或讲义,只讲有关课文的重点词语、背景知识和写作手法等。这样,学生除预习外,课后还要结合教员

国际技术贸易

国际技术贸易学——复习 1技术:技术是指从残品的设计到销售全过程中的系统知识,包括制造某产品的系统知识;应用某种生产方法的系统知识;提供某种服务的系统知识。这些知识是可以传授的。 2技术的特点: a.技术是无形的知识:技术属于知识的范畴,是属于一种无形的、非物资的人类智力劳动成 果。技术是属于改造世界的知识,特别是指用于生产和经营活动的知识。 b.技术是间接的生产力:技术不是直接的现实生产力,技术必须与一定的物质条件相结合才 能转化为生产力,即只有利用技术制造出实际的产品并进入市场,实现其经济价值,才转化为生产力。科学——技术——产品 c.技术本身是一种特殊商品:技术是劳动的产物,具有价值、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但是技 术是一种特殊的商品:无形知识产品,只有少数人控制的技术才能成为商品,使用者必须具备一定的实施条件。另外,技术的使用有别于一般商品:在时间和空间上的可重复使用性,使用中的无损耗性。 d.具有可传授性:不论以什么形态存在,都必须能通过一定的方式进行传授和传播。 3技术的分类:(填空,名词解释,如“私有技术”概念) a.按技术的所有权状况分:(名词解释)私有技术(需要有偿的使用这种技术);公有 技术(可以无偿使用的技术,不通过贸易的方式获得)。 b.(填空题)按技术的法律状态分:工业产权技术(处于法律保护状态下的技术); 非工业产权技术(没有专门法律保护的技术) c.按技术的公开程度分:公开技术(向社会公开的一般性科研成果,包括基本原理和基础理 论,表现形式为学术著作、学术论文等);半公开技术(如专利技术);秘密技术(靠技术所有者自身的手段进行保护的技术)。 4国际技术贸易:是指不同国家的企业、经济组织或个人之间,按照一般的商业条件,讲技术进行跨越国境的许可或转让的交易行为。有偿的技术许可或转让是一种贸易行为,分为技术进口和技术出口。 (简答题)5国际技术贸易与国际商品贸易的异同: 区别: d.贸易对象不同,表现在:表现形态不同(技术是无形的、无度量标准);消费的 特点不同(无损耗、可增值);交易的特点不同(不经再加工而多次、同时转让); 交易的内容不同(技术贸易的内容一般不是所有权,而仅是使用权)。 e.当事人关系不同:商品贸易中交易双方是简单的买卖关系;技术贸易中交易双 方是既合作又竞争的关系。 f.交货过程不同:货物贸易的交货是实物移交,而技术贸易的“交货”是传授技

法律谈判论文

法律谈判学心得总结——以个人谈判实践为例 专业课名称:法律谈判学 任课老师:** 学生:李建* 学号: 年级:2009级法律硕士

法律谈判学心得总结 ——以个人谈判实践为例 一、我与法律谈判学 一学期的法律谈判学课程已经结束了,时间过的匆匆,课时很是有限,然而白老师讲课总是惜时如金,每节课都让同学们过的都非常充实而且可以学到实用的新知识。研究生期间我非常喜欢听白老师讲的两门课程,一门是西方法律思想史,另一门便是法律谈判学。有些人一看到西方法律思想史也许会觉得很枯燥,但这门课在白老师讲来却是妙趣横生、十分有趣、使人增长见识。喜欢白老师讲课风格是从一次学院举办的颁奖典礼上开始的,白老师是其中的一位发言人,他的发言真是自信满满,煽动力十足,俨然一位优秀的演讲家。后来得知白老师给我们开了一门西方法律思想史,然而我在上学期却没有选,主要是由于当时怕这门课程会非常理论和枯燥,但后来认识白老师以后我却每节课都去蹭课听。这学期很幸运给我们开了法律谈判学这门课程,白老师的讲课方式是理论结合实践,而且实践课时很多,这恰恰符合我们法律硕士的教育思路,所学课程非常的实用。这门课程上半节会详细介绍法律谈判的相关理论知识,例如法律谈判的现状、法律谈判的特征、法律谈判的准备、法律谈判的注意事项、法律谈判的技巧等。下半节课是实践课,每节课的一个案例其实是我和同学们最喜欢的部分,案例教学使我们可以真实的融入案例中间去,切实的去以法律谈判专家的角度思考,对我们的实践能力有非常好的帮助,大量的案例准备相信白老师也付出了许多的时间。总之,我相信法律谈判学对我以后会有很大的意义。 二、法律谈判学相关理论 所谓法律谈判学是指介绍法律谈判的基本知识,揭示法律谈判的一般规律,探讨法律谈判策略技巧应用的一门学科。法律谈判学的特点主要有准确性、针对性、灵活性、适应性等。谈判因谈判者的性别、年龄、文化程度、职业、性格、兴趣等的不同,接受语言的能力和习惯使用的谈话方式的个人差异以及谈判双方还有老幼尊卑、亲疏远近、上下左右等各种关系的差异而异。日常生活中谈判无处不在。 法律谈判者要有基本的原则,谈判各方要坚持合法合理的前提下,运用灵活多变的方式,讲究谈判技巧,达到预期的效果,最大限度地为委托人谋取效益和

《最新英美报刊选读》课程提纲

06级英语专业《最新英美报刊选读》课程提纲 [日期:2008-02-28] 来源:作者:王法昌[字体:大中小] 一、课程目标: 根据教育部最新颁布的《大学英语课程教学要求(试行)》对高等学校非英语专 业本科毕业生的阅读能力所提出的三个层次的要求,本课程目标为:经过本课程的学 习,使学生符合其中的较高要求和更能高要求,即学生在阅读理解能力上要能基本读 懂英语国家大众性报纸杂志的一般性题材的文章,阅读速度为每分钟70个词。 二、教学内容: 本课程使用的教材是由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出版的《最新英美报刊选读》。根据高职的学制,学生在第三个学期内学完本册,主要教学内容如下: 1、课堂教学内容:本教材按文章内容分为12个单元,共计48篇,文章字数大都在600-900字以内。各单元内容分别为:焦点透视、社会人生、文教医疗、财政经济、政治体制、科技军事、世界报道、观念信仰、家庭生活、艺术青春、环境保护、体育运动。每篇文章包括导读、正文、生词、难点注释、背景知识、新闻知识、阅读理解及热点思考八部分。导读部分言简意赅,易于引起读者的兴趣和共鸣;生词表列出了文中四级后的词汇(即《大学英语课程教学要求(试行)》中较高要求和更高要求的词汇),同时注有词性和音标,并有双语解释,便于学生自学;难点注释内容翔实丰富,既能提高语言能力,又能拓宽阅读视野;背景知识用汉语介绍了文章相关历史事件和社会热点问题,便于理解和掌握文章的内容;新闻知识介绍了英美报刊的语言特点和新闻常识;阅读理解题和热点讨论题有利于帮助读者提高理解能力和思辨能力。 在授课过程中,教师可适当增加中国报刊、英美文学、西方风俗文化、日常交际用语等的知识,以扩大学习者知识面、开阔其视野,加深其对外部世界的了解,从而借鉴和吸收外国文化精华,提高其文化素养。 2、实践内容:定期收听英语发射台广播的英语节目,并于每学期举行一次阅读测试、两次听力测试,同时筛选、指导学生参加口语演讲竞赛、英语戏剧俱乐部、英语戏剧表演等。 3、教学重点:前期侧重听力训练、英语会话、语法、词汇等;后期重点 在修辞、翻译、写作、练习题等方面;听、说、读、写、译贯穿始终。 三、课程教材:

国际技术贸易论文

国际技术贸易的理论与实践 摘要 国际技术贸易由于具有促进技术进步,节约技术研究的开发费用和研制时间,迅速增强国家的技术经济实力,缩小与先进技术国家的差距等重大意义,因而近几十年来在世界范围内取得了长足的发展。本研究在国际技术贸易理论探讨基础上,针对我国国际技术贸易中存在的问题,探讨通过国际技术贸易加快我国经济发展与技术进步的对策。 首先,简要分析了国际技术贸易发生的动因、过程以及影响因素,探讨了技术引进对经济增长、技术能力的促进作用。认为技术差距是国际技术贸易的前提条件,技术引进可在提高产业技术水平实现经济增长的同时实现技术能力的提升。 其次,分析了进入新世纪后的国际技术贸易发展态势与制度环境,着重讨论了《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对国际技术贸易的影响。 最后,在对我国国际技术贸易发展现状和存在问题的分析的基础上,结合前后的理论探讨、国际成功经验借鉴,提出:我国应尽快从引进硬件技术到软件技术的转变,做好对引进的技术的消化、吸收,强调形成技术引进与技术能力提升的互动机制。 关键词:国际技术贸易技术引进技术出口知识产权协议

1 导论 国际技术贸易中的技术引进对后发国家的科技经济发展有重要的促进作用。国内外以往只是针对国际技术贸易的特点、现状、趋势和实务方面的研究。本文主要从国际技术贸易理论出发研究技术引进对经济增长、技术进步的促进作用。 1 . 1 问题的提出 当今科学技术的发展,对世界经济和社会生活产生了巨大的影响。科学技术的进步已经成为推动生产力水平和社会经济发展最重要的决定因素。与此同时,世界经济全球化的进一步发展,一方面使得国与国之间的经济发展的互相渗透,互相依存进一步加深;另一方面,国际贸易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其中一个显著变化就是国际技术贸易的迅速发展,并逐渐成为国际贸易的重要方式。 国际技术贸易是指一个国家或地区的企业、经济组织或个人,按一定的交易条件,将其技术转让给另外国家或地区的企业、经济组织或个人的活动。它以工业产权、专有技术转让和许可、技术服务以及高技术产品和成套设备为载体,以技术的进出口为主要内容,并伴随着科学技术和生产力的发展而不断发展。国际技术贸易的发展,加速了生产要素的国际间转移,促进了科学技术在世界范围内的普及和提高,促进了国际技术贸易参与国的经济发展,缩短了有关国家经济科技现代化的进程。 由于世界经济科技水平发展的不平衡,导致了世界各国(尤其是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发国家) 之间的科技差距,发展中国家处于相对落后的劣势地位,并面临着与发达国家差距逐步扩大的威胁。对发展中国家来说,参与国际技术贸易,引进发达国家的先进技术,可以节约技术研发费用和研发时间,是迅速增强本国的经济技术实力,缩小与先进国家技术差距的重要渠道。 国际技术贸易正日益成为国际贸易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国际技术贸易活动中起主导地位的跨国公司的国际拓展是国际间技术转移中的最重要、最有效的方式。跨国公司通常以技术为先导,采用技术、资本、机器设备、劳务和信息等生产要素一揽子转移方式,在世界范围内实现生产要素重组与优化配置,这不仅有利于跨国公司的发展 且适应了东道国经济发展战略的需要。随着科技全球化的发展,跨国公司加快了实施其全球经营战略的步伐。近几年,发达国家及其跨国公司向发展中国家的技术流动规模逐年增加,尤其是以专利购买和技术许可为主要形式的国际技术贸易规模越来越大,跨国公司对外国直接投资的增长,也促进了科学技术知识从发达国家向发展中国家的转移。在科技全球化的背景下,研究开发收益从

法学流派

法学流派是最容易忽视的,分析介绍得少,重要性就不多说了,翻翻历年真题就知道了。 注释法学派 注释法学派glossators 西欧11世纪末到15世纪,随着资本主义经济的萌芽和发展而产生的一支与神学法学相对抗的新的法律思想派别。该派以研究罗马法为中心,并以意大利北部的博洛尼亚(university of Bologna)大学为中心,因而又称意大利法学派或博洛尼亚法学派(the school of Bologna )。 中世纪初期,拜占庭帝国皇帝查士丁尼(527~565在位)编纂的法律文献,已很少为人所知,特别是其中最重要的《学说汇纂》曾湮没达几个世纪之久。从11世纪末,西欧各国以意大利为中心,开始对罗马法广泛研究,因为罗马法的适用不仅有利于以王权为代表的中央集权制的建立和加强,而且也为商品生产的各种法律关系提供了极为详尽的规定。当时这种广泛研究,意味着法学正从神学中分离出来。与此相适应,一个独立的、世俗的法学家阶层逐步形成。 他们主要代表新兴市民等级的利益,与代表封建制度的神学或教会法学家相对立。注释法学派的出现和发展,同西欧近代大学的兴起也有密切联系。意大利博洛尼亚大学是近代欧洲第一所大学,它主要就是从研究罗马法开始的,并长期成为传播罗马法的基地。西欧其他国家和意大利其他地区都有学者到博洛尼亚学习罗马法。12世纪中叶,在该校研究法律的学生有一万多人。该校创始人就是前期注释法学派奠基人伊尔内留斯(约1055~1125)。继博洛尼亚大学后创立的一些著名大学也都将罗马法的研究作为一门主要学科。 自然法学派 自然法学派当今世界范围内居主流地位的法学学派。代表人物为如格劳秀斯、洛克、孟德斯鸠、卢梭、潘思、杰斐逊等。 自然法学派是指以昭示着宇宙和谐秩序的自然法为正义的标准,坚持正义的绝对性,相信真正体现正义的是在人类制订的协议、国家制订的法律之外的、存在于人的内心中的自然法,而非由人们的协议产生的规则本身的法学学派。 自然法学派主张有一个实质的法价值存在着,这个法价值乃独立于实定法之外,且作为检定此实定法是否有正当性的标准。自然法学说认为,在自然,特别是在人的自然本性中,存在着一个理性的秩序,这个秩序提供一个独立于人〔国家立法者〕意志之外的客观价值立场,并以此立场去对法律及政治的结构作批判性的评价。自然法的权利,从某种意义上讲就是意味着由自然,也就是说由人的本性、由社会的本性、以及甚至由物的本性中,可演绎出某些法则,这些法则可供给一个整体而言对人类行为举止适切的规定。自然法学派起初的权利观念更多带有“天赋”权利的色彩,人生于自然,人的权利也来自于自然。 自然法学派特别重视法律存在的客观基础和价值目标,即人性、理性、正义、自由、平等、秩序,他们对法律的终极价值目标和客观基础的探索,对于认识法的本质和起源有着重要的意义。其最重要的意义在于,在法学研究中表现为一种激进的理想主义情怀,以诸如正义、平等、自由等抽象价值来构建自己的批判武器,在破解传统法律理念,重塑时代法律神圣性的历程中,功勋卓著。但自然法的方法论如天空之流云,绮丽却飘渺,它宣言法的未来,但无力构筑通达未来现实的路径。更令人忧虑的是,自然法的自大与泛滥还有可能使法学笼罩于空泛与虚幻之中而难以成长与成熟。 在17、18世纪反封建的启蒙运动和革命斗争中,代表新兴资产阶级利益的、以强调自然法

公共政策期末考试

1,公共政策的含义 Public policy is whatever governments choose to do or not to do. 公共政策就是政府选择做与不做的事情。政府要处理许多事务:调节社会内部冲突;动员人民协同对外;向社会成员提供各种象征性的奖励与实质性服务;以税收的形式,从社会中汲取资金。因此可以说,公共政策涉及调节个体行为,构建官僚体系,分配利益,征税,或同时完成这些事务 2,研究公共政策的意义 Political science is the study of politics---the study of “who gets what when and how”. It is more than the study of governmental institutions, political science is also the study of public policy. 政治学是一门研究政治的学问,它研究的是“谁得到了什么,何时得及如何得到”等问题。因此政治学不仅限于对政府制度的研究,政治学也要对公共政策进行研究,即描述和解释政府行为的原因及结果 3,我们从政策分析中主要可以学到什么? First, we can describe public policy---we can learn what government is doing (and not doing) in welfare, defense, education, civil rights, health, the environment, taxation, and so on. 第一、描述政策政策分析,我们能够描述公共政策------可以得知政府在社会福利、国防、教育、公民权利、医疗卫生、环境、税收等领域里正在做的事情(或者不做的事情)。Second, we can inquire about the causes, or determinants, of public policy. Why is public policy what it is? Why do governments do what they do? We might inquire about the effects of political institutions, processes, and behaviors on public policy. 第二、调查原因。通过政策分析我们能够探究公共政策形成的原因和决定性因素,为什么公共政策是这样的?为什么政府做这些事情?为此,我们可以探寻政治制度、政治过程和政治行为对公共政策产生的影响。 Third, we can inquire about the consequences, or impacts, of public policy. 第三、探究结果。通过政策分析,我们能够追寻公共政策的结果或产生的影响。 4、政策分析的含义 对政策的调研、制订、分析、筛选、实施和评价的全过程进行研究的方法 A primary concern with explanation rather than prescription. 1、政策分析主要关注的是政策的解释说明而不是提出政策建议 A rigorous search for the causes and consequences of public policies. 2、政策分析探索公共政策的原因与结果 An effort to develop and test general propositions about the causes and consequences of public policy and to accumulate reliable research findings of general relevance. 3、政策分析还试图发展并检验关于公共政策因果的一般性命题,以及积累具有普遍意义 的、可靠的研究结果 5、政策分析的局限性 一、政府权力的有限性Limits on Government Power 二、社会问题认定上的分歧Disagreement over the Problem 三、政策解释的主观性Subjectivity in Interpretation 四、人类研究设计的局限性Limitations on Design of Human Research

西方法律思想史论文-论西方法律思想中的人本主义

论西方法律思想中的人本主义 班级:14级法学本科三班 姓名:杨世霖 学号:14303010017 任课老师:徐战辉

论西方法律思想中的人本主义 摘要:西方法律思想中人本主义的提出,可追溯到古希腊时期,是西方法律中的一种重要思想。本文从刑事法律的角度,阐述西方法律人本主义对西方法律深远的影响。 关键词人本主义;人性,人的需要和利益;人道;刑法 人本主义是一种以人为中心的核心世界观,它主要强调了人的价值,需求和独立的人格,现如今人本主义已成为大部分国家的核心主义,即所谓的“以人为本”。跟随着人类自身的进化和社会发展的需求,“以人为本”的思想渐渐的深入人心,而人本主义的体现,也深入到了各个部门法的立法当中。从"个人"的发现,到"个 人"形象逐渐形成,再到个人成为法律关系的主体,成为法律的目的,人本主义对法律的影响越来越大。 刑法是关于规定犯罪与刑罚的一种法律规范。从刑法的角度来看,任何刑罚的实施者和承受者都是是形形色色之人。但是刑法对人的认知,却有所差异。 一、人本主义的认知 作为人本主义核心的人性问题,是哲学家们所不得不深入探讨的主题。不同时期的哲学家从不同的角度对人性予以阐释,并提出自己独特的观点。西方哲学在人性问题上充满着人是理性的描述和论断。从古代苏格拉底提出“认识你自己”开始,人性问题成为哲学研究的

重要内容。柏拉图认为,人是由可见与不可见的两部分组成的,可见的是人的形体,不可见的是蕴于形体之中的“内在的人”,就是说前者只是供给人生理活动需求的身体,而后者是人的灵魂。而人性又是灵魂的首要组成因素,即人性是理性的,它控制着人的思维活动,控制着人的激情和欲望。康德在前人的基础上给人的理性找到了一种新的表现形式——自由的意志。他曾说:“我主张,我们必须承认每一个具有意志的有理性的东西都是自由的,并且依从自由观念而行动。” 二、人本主义对刑法的影响 黑格尔认为,人是理性的动物,犯人也是因意志的自由而实施犯罪行为的。每一个人都是他的命运的主宰者,即使是犯罪之人,也不能把责任全部归结为环境的因素,犯罪也是其自由意志的体现。【1】刑罚既包含着犯人自己法意志的体现,所以用法律去处罚他,正是尊敬他是理性的存在。由此可见,黑格尔的刑法理论是建立在对人的本性的理性假设基础之上的,是理性主义法律思想在刑法之中的体现。人性论是对人本性的客观认识。休谟认为:"所有各种科学都或多或少的与人类本性有关,而且无论其中的某几种科学从表面看来距离人类本性有多遥远,它们也都仍然要通过某种途径回到这种本性上来。【2】因此关于人性的研究也必然是刑法学的研究起点。 但事无绝对,菲利就是一位坚决的意志自由的反对者。他认为,意志自由论是不可靠的,因为各种物质现象都是事前存在的决定该现象的原因的必然结果,这就是因果关系规律。菲利指出,实证派犯罪

英美报刊选读期末考试题

I.Read the following short passages and choose the best answer. (20 % ) Passage 1 GENEVA-A 38-year-old Spanish man briefly hijacked 抢劫a French airliner on Majorca Sunday and threatened to blow it up to protest 抗议France's plans to resume nuclear testing, then surrendered in投降放弃Geneva without a struggle after releasing 298 passengers and crew. An official at Geneva's Cointrin Airport described the man as unbalanced. a .A Spanish man hijacked a French airline to protest France's nuclear testing. b. A Spanish man who had threatened to blow up a French airline surrendered in Geneva. c. A Spanish man who had hijacked a French airline surrendered in Geneva. Passage 2 TOKYO-When Compaq Computers康帕电脑and Dell Computer invaded 进入the Japanese market three years age with personal computers selling for half the price of the local varieties当地品种, rival竞争对手Japanese companies braced for trouble准备应付动乱. But instead of killing the Japanese personal computer industry, the American onslaught猛攻liberated 放纵it. Proceed by what is known as the “Compaq Shock康帕冲击,” Japanese manufacturers have become fiercer competitors, cutting their prices drastically. The result has been a boom in sales that is benefiting the Japanese manufacturers as much as the Americans. a. American and Japanese computer companies compete to win the Japanese market. b. “Compaq Shock,” has benefited Japanese market. c. Fierce competition between American and Japanese computer companies has helped the computer sales boom in Japan. Passage 3 PARIS-A bomb 炸弹exploded at a crowded street market in Paris near the Place de la Bastille Sunday morning, leaving four people slightly hurt. The police said that the bomb, packed into a pressure cooker and hidden in a bag under a vegetable stand, did not cause greater damage because of a malfunction.功能失常But the incident clearly left a deep impact on Government

公司内国际贸易的国际影响分析毕业论文.

公司内国际贸易的国际影响分析毕业论文 2019-04-28 一、公司内贸易对国际经济与贸易的积极影响 1、扩大国际贸易规模,推动国际贸易发展 一方面,跨国公司在进行国际扩张的过程中,在世界范围内开设子公司、兼并收购其他公司、与其他公司组建战略联盟等,之后与海外子公司或者战略伙伴之间开展频繁的内部贸易,以使母公司或者子公司不用通过市场交易便可获取生产经营所需的原材料、半成品、完成品、技术、咨询、信息等资源,这大大地带动了国际商品贸易及服务贸易等国际贸易的发展。另一方面,国际分工的深入发展使跨国公司各个子公司或者联盟成员之间的生产专业化程度和协作程度向更高更深发展,跨国公司的内部贸易涉及更多种类的商品或服务,许多生产要素通过内部贸易在跨国公司内部流通,内部贸易促进国际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有利于更快地提高经济技术发展水平,内部贸易的广泛开展丰富了国际贸易的品种以及国际贸易的方式。总之,公司内部贸易扩大了国际贸易的规模,推动了国际贸易的总体发展。 2、深化国际分工,促进国际贸易自由化 通过跨国公司内部市场调节的国际分工得到更加深入的发展,在此条件上的国际分工更加精细,表现在对产品的一个部件、零件或者工序的专业化生产。另一方面,促进国际交流合作与协作的开展,使国际分工更加深化,公司内部国际贸易的发展促使国际分工的深化。另外,越来越多新产品的生产要求来自多方面的科技力量的通力合作,并且产品在世界范围的`市场上才能得到充分的发展和完善,在技术设备先进、技术水平较高的部门中,分工必然会越出国界,部门内的国际分工会广泛开展,在此基础上的国际贸易日渐频繁。为了更好地生产只有通过多个国家的企业的联合研制才能顺利开发的产品,客观上要求各国政府创造良好的贸易环境,减少贸易限制,以使各国生产要素或产品在国际自由流动。因此,公司内国际贸易推动了国际贸易的自由化。 3、推动了国际技术贸易和服务贸易的发展 跨国公司进行公司内部贸易的一个主要动因就是为了防止自身技术优势的丧失,为了保持公司在技术领域的优势,获得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跨国公司往往选择通过内部贸易来转让技术或者技术含量高的产品。国际技术贸易中最活跃的力量来自跨国公司,跨国公司如果通过内部贸易来转让技术,不仅可以降低泄密的风险,还可以获得技术贸易的倍数效应,即由于技术优势而带来的数倍于技术自身价值的收益。内部贸易获得的巨额效益会刺激跨国公司不断

2018清华大学法学院考研398分经验

清华大学法学院考研398分经验 拟录取通知已下,如愿以初试、复试都专业第一的成绩考入清华大学法学院,入读法理学专业。在此,将我考研的高分经验分享给学弟学妹。 【一】选择清华: 我是跨专业考研,就我本科专业而言,想申请国外大学好的专业并不容易。因而选择不问你本科的硕士研究生统考,先在国内取得硕士学位。既然选择在国内学法,那就一定要去最好地法学院——对我而言,备选学校只有清华、北大、人大三所。 对于我想学的法理学专业而言,人大稍逊于清北,而在清华和北大之间,我又更偏爱清华的法理学老师和明理楼,因而最终报考清华。虽然清华法学院在国内的排名上并不数一数二,但清法是国内前三水平是不容置疑的。不仅因为每年QS全球法学院的排名中,清华总是高居全球前30左右,更重要的是大量法学二级学科、三级学科的权威教授都汇集于清法。有最好的教授和最好的学生,这样的法学院能不是最好的吗? 在此稍微提个醒,有些同学觉得自己策略性选校很聪明,但往往聪明反被聪明误。去年清华法学院各专业都普遍分很高,今年却各专业都很低,反观人大、北大都偏高。民商这种清华热门专业今年复试线更是反常的低,相反某几个去年的低分专业今年却相对地偏高,我猜测就是策略性选校的结果。清、北、人,以及各个专业,到底哪年会分高分低,大家几乎不可能猜到,不如就跟着兴趣走。 【二】真题与书单: 考研的学生应该明白,不同学校有不同的出题风格。虽然明面上不公布参考书目,但根据往年考题和教授名录,大致上也能猜出考点主要集中于那些教材。在这种情况下,想要高效地考取研究生,就要根据考试风格有针对性地复习。因此,历年真题和书单就是指明备考风向的灯。 具体而言,复习应根据不同科目的考察方式分为两种复习方式。第一种是能准确识别参考书目即考点来源的。例如清华617法学综合试卷的法理学和宪法学部分,前者主要来自于高其才老师的《法理学》,后者考点主要出自林来梵老师的《宪法学讲义》。因而有针对性地反复学习这两本教材,取得这两门课的高分就不是难事。 第二种是不能准确识别考点来源的科目,例如861比较法总论和617法学综合试卷的民法部分。对于这样的学科,就必须加深自己的知识储备,答题时灵活地输出。故对于第二种科目,书单的重要性就较弱,因为知识可以来源于所有切题的书中,而所有这些掌握的知识,都可以在答题中帮您拿分。 【三】时间分配: 备考时还会遇到的问题是如何安排学习时间。我将其分为两点,第一是考研整体规划,第二是不同学科的时间分配。 之前就听说考研的准备周期大致在6-7个月。对于基础好的当然可以短一点,但对于我这种跨考生,应该不能再短。但同时,也不宜太长,周期过长了,不仅会忘记前期复习的知识,也会

公共政策方面毕业论文

公共政策方面毕业论文 浅谈我国涉农收入分配政策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一、涉农收入分配政策的重要性 改革开放三十多年,中国经济的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并进入到了经济的新常态。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正处在转型期,由高速向中低速发展,社会不同领域都面临着改革,改革环境也是阻碍重重。而农村改革发展面临的环境更加复杂、困难挑战更多。工业化、 信息化、城镇化快速发展对同步推进农业现代化的要求更为紧迫,保障粮食等重要农产品 供给与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的矛盾日益尖锐,经济社会结构深刻变化对农村社会管理创新提 出了亟待破解的课题。中国仍然是一个农业大国我们还必须清楚的认识到,“三农”问题 仍然是制约着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党中央对农业问题一直十分重视,在中全面部署了社 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并明确要求加大政策措施,提高支农惠农力度。不管是中央还是地方 各级政府多年来都在致力于研究并出台一系列涉农收入分配政策,主要有财政支农政策、 农业补贴政策、农业现代化政策等等,这些政策促进着农业现代化发展,促进着农村社会 全面建设,使农民能够增产增收,提高了农民生活质量和水平。而制定的政策措施要得到 实现,则依赖于政策的有效贯彻执行。但是现行的涉农收入分配政策不论是政策问题还是 执行问题都存在着不少问题,农民并没有得到真正的实惠,国家扶持农业现代化发展,促 进农民增产增收的初衷没有得到实现。因此,清楚的认识到涉农收入分配政策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完善的对策,对促进新农村建设、现代农业发展、农民增产增收都具有十分重要的 意义。 二、我国涉农收入分配政策存在的问题 我国改革开放前后对“三农”问题所制定的一系列收入分配政策,对农村经济的发展 和农民增收都有明显的效果。但也得看到,相关政策也存在着诸多问题,主要存在于收入 分配政策的合理性及可操作性、政策执行主体和政策目标群体这三个方面。 一涉农收入分配政策的合理性及可操作性存在的问题 政策合理性的欠缺。涉农收入分配政策虽然大体上制定的合理,但政策本身在制定的 过程中仍存在着不足。譬如涉农税收政策中,国家对许多农业生产资料饲料、化肥等在生 产和销售环节都实行免税或者减税政策,政策的初衷是让农业生产者减少购买生产资料的 成本。但在流通环节,诸多商家会把价格抬高,生产厂家或经销商真正获利,农民并没有 真正得到实惠;政策可操作性的欠缺。现行的涉农收入分配政策在实际的贯彻过程中会遇 到了政策执行贯彻主体和受惠群体的阻碍,政策执行起来出现了困难和问题。 二政策执行主体存在的问题 政策目标的实现都要依赖执行机关的执行,涉农收入分配政策也是一样。政策执行人 员素质、执行部门功能都对政策贯彻执行产生影响。主要表现为:政策贯彻部门人员内部

法律逻辑期末考试论文

司法公正与理性的法律逻辑 魏正刚(民商经济法学院 2010级3班学号:2010201099) 【摘要】司法公正是我们这个社会司法体系所追求的目标,也只有司法的公正,法院的判决才会具有信服力。它包含公平与正义两个层面。由于这些年来,一系列争议案件连连发生,例如前几年发生的“彭宇案”在法律界和社会中就引起了强烈的反应。而造成这一系列事件发生的原因归根结底是由于司法审判的不公正或者说不理性的案件审理。所以要做到司法的公正首先必须要有司法上的理性。法律论证是通向司法理性的桥梁,而法律逻辑方法是通过这种桥梁的基本交通工具。 【关键词】司法公正司法理性法律逻辑法律推理理性思维 首先什么是司法公正。司法公正是司法在执行中我们所追求的目标,是当前司法改革的一个重要目标,也是实现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必然要求。作为社会公正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司法公正既包括实质公正,也包括形式公正,这里的形式公正是指对符合实质公正的法律和制度的严格的一贯的和不偏不倚的执行。司法公正是法治社会的基本要求, 也是法治社会追求的最高目标。从一定意义上说, 如果一个社会的司法不公正, 那么这个社会的其他公正也难以实现。公正与司法的关联,是传统法律文化中的一个特有现象。究其实质,无非是司法本身作为一种定分止争的活动,就应当以公正作为基本的价值目标。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司法公正本身即为一个自然的合成词:司法就是为了实现公正,公正借助司法而获得。正如学者所指出的,公正同诉讼活动的本质联系或许产生于这样一个最原始的逻辑: 任何社会冲突都包含着对某一社会公正原则的扭曲。因此,矫正这种现象必须要有公正的意识、公正的评价和公正的力量。在另一种意义上说,任何冲突主体都不能不在形式上强调自身行为和要求的正当性,而对这种对立的正当作出判定,不能没有真正公正的标准。然而司法公正的实现,既需要在体制上能够保障法官独立执法,也需要法律规定本身的公平、人道、合乎人性。司法公正的前提是立法的科学性和公正性。由于我国的法律充分体现了正义的价值,因此严格执法也就是要充分实现法的正义。但是法律也可能存在漏洞和不完善之处,这就需要法官更加从追求正义的目标出发,按照法的精神和原则而公平合理的处理纠纷。在这种情况下,追求正义更为重要。正是从这个意义上,即使立法存在着不公平和存在缺陷,公正的司法也可以矫正这些缺陷,从而使立法的正义价值最终得到完整的实现。 司法公正的价值在于首先司法公正是维护国家法律秩序的屏障。国家司法权是基于保护社会主体的权益不致受到侵害的需要而产生和存在的如果社会主体的权益处于正常的法律状态,没有受到侵害,也就不存在请求通过司法方式保护手段的问题。公民民事或刑事的侵害时,就会借助国家司法力量予以保护,制裁违法,恢复权益的正常状态。而社会主体权益的正常秩序,是国家赖以存续的重要基础,如果侵权行为泛滥,法律秩序混乱,国家统治就会动摇。因此,任何统治阶级要维护国家的稳定,就必须建立起自身的法律秩序。要建立法律秩序,就必须借助司法手段干预纠纷,制裁侵权,保护权益,实现司法公正。其次司法公正的价值在于司法公正增进人们对诉讼的信任和期待。司法结果成为最直观地判定司法公正的标准。实践表明,公正的司法结果会得到普遍的接受和认同,反之会导致社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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