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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元“地沟油”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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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元“地沟油”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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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求学·高分作文版》2013年第07期

据《中华工商时报》报道,浙江一法院于2012年8月28日开庭审理的全国首例特大地沟油案件,揭开了健康元全资子公司焦作健康元公司采购掺杂地沟油的豆油,生产头孢菌素关键性中间体7-ACA的秘密。公诉机关指控,山东格林生物能源公司提炼出地沟油,河南省惠康油脂公司大量购入,并和正常豆油勾兑,然后销售给食品、饲料、药品原料生产企业。

据公安机关侦查,2010年初至2011年7月,河南惠康及其关联企业,与焦作健康元签订购销合同,共销售1.62万吨地沟油,金额高达1.45亿元,平均售价8950元/吨,远低于正常豆油的价格。

健康元发布公告称,惠康油脂公司向包含健康元在内的大豆油用户销售大豆油时,将掺杂包含地沟油在内的劣质成品油进行勾兑后销售,健康元对此情况毫不知情。健康元向包括惠康在内的多个原料供应商采购大豆油,均逐批次检验入库。

健康元董事长朱保国表示,7-ACA属于化工厂产品,并不受药监局的监管,是否能使用

地沟油勾兑作为培养液,国家并没有明确的规定。他呼吁国家能制定出相应的规范。

健康元澄清公告中表示,愿接受包括药监部门、质监部门、卫生部门等在内的各级政府部门或其他独立第三方的监督和检查。对于公司因使用惠康油脂公司提供的大豆油所生产的7-ACA产品,如出现质量问题,公司将承担一切责任。

【简要点评】国家急需建立完善的检测、监管机制和相关的法律法规,否则地沟油将会成为老百姓一直担忧的心头大事。

【适用话题】道德自律、行业标准、完善机制、法制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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