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档网
当前位置:搜档网 › 文学语言的语言性

文学语言的语言性

文学是一种艺术,但这种艺术同音乐、绘画、雕塑、建筑等其他艺术样式不同的是,它用语言材料作为自己的构造手段,并以语言材料的超常使用所能达到的最佳艺术效果作为自己的追求目标。当我们阅读文学作品时,我们所领略到的是一个以各种语言手段建构起来的“意义世界”。这个意义世界和我们日常生活的世界既十分相似,又有很大不同,让我们觉得既陌生又熟悉。我们被作品用语词所编织出的美好的艺术境界和艺术形象所感染,从中得到了审美的娱悦而非纯粹道德上的教训。
文学作品都是由语言所组成的,然而并非用语言写成的就是文学作品。萨丕尔说:“语言是一件看不见的外衣,被挂在我们的精神上,预先决定了精神的一切符号表达的形式。当这种表达非常有意思的时候,我们就管它叫文学。” 卡西尔也说:“诗人不可能创造一种全新的语言。他必须使用现有词汇,必须遵循语言的基本规则 。然而,诗人不仅使用权语言赋予新的语言特色,而且还注入新的生命。 ”文学语言与其他语言的不同之处,就在于作家是创造性地使用语言。作家的思想情感、表达能力,观察事物的能力、想像力等素质都通过精美的语言恰如其分地表现出来。文学语言是艺术创造的一部分,故而文学语言也必须是艺术性的语言。
作为艺术创造的文学语言,其特殊性究竟何在呢?俄国形式主义诗学对此作出了可贵的探索。托马舍斯夫斯基在分析诗歌时,刻意探险讨了诗歌语言与实用语言的不同。他指出,在实用语言中,最为重要的是交流信息的功能,而在诗歌语言中,这种交流退居二线,文学结构自身获得了独立的价值。也即是说,语言的认识功能在诗歌中被埋没,而美学功能则占据理力争了主导地位。雅克?布森则根据索绪尔的言语活动的分类规则来划分诗歌语言和散文语言,认为由句段的组合的关系所组成的“换喻过程”是散文语言的基本形式,而以联想的聚合所组成的“隐喻 ”过程是诗歌语言的典型牲征。所谓文学的“文学性”,在他看来也就是这种隐喻手法的成功运用所赋予文学的特性。在这些形式主义理论家看来,诗歌中的种种技巧如音韵、节奏、和声、比喻等均旨在提示诗歌语言文字本身内涵的复杂性及特殊性。
文学语言是经过加工、规范的书面语,是民族共同语的高级形式。现代汉语的文学语言不仅包括文艺作品语言,也包括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著作的语言。文学语言的形成依赖于书面语的产生,而文学语言也具有口头形式,如科学报告、答记者问、 口头声明,以及诗歌朗诵、新闻广播和课堂上的教师用语等等,凡是

合乎文学语言规范的,都是口头形式的文学语言。文学语言主要在书面上,也在口头上为民族文化生活和社会活动的各方面服务,它对民族语言的健康发展有极大的推动作用。
文学语言的基本性质有两个,一是意象性,克服了一般语言的抽象性;二是超越性,具有隐喻性,能够表达审美意义。 文学语言还具有能指与所指的统一性、认知与意向的统一性、审美幻想性等特征。

相关主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