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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申报审批流程规范通知

项目申报审批流程规范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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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申报审批流程规范通知

一、项目立项审批形式

项目报批分为审批、核准或备案三种类型。

1.项目审批:目前主要有两类:一是政府投资项目,审批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和概算。二是申请国债资金。投资补助和贷款贴息方式项目,审批资金申请报告。

2.项目核准:依据《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是指企业不使用政府性资金投资建设的重大和限制类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3.项目备案:企业不使用政府性资金投资建设《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以外的项目,除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务院专门规定禁止投资的项目外,实行备案管理。

二、项目立项审批基本程序

按照省政府关于开展转变政府职能工作的总体要求,从我县实际处罚,最大限度减少对生产经营活动许可,最大限度缩小投资项目审批、核准、备案的范围。对于项目单位提出的内容完整、要件齐备的审批、核准和备案申请,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在接到申请当日,明确告知其是否符合受理条件。对具备受理条件的,应当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审批、核准或出具备案意见。

1.项目单位立项申请文件。

2.城市规划部门的选址意见。

3.环境保护部门的环境影响审批意见。

4.国土资源部门的用地预审意见。

5.具有行业资质的工程咨询机构编制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6.节能评估。依据《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管理暂行办法》提供有关节能措施及文件资料。

7.县政府会议纪要。按项目性质及行业管理要求需提供我县人民政府会议纪要及相关补充资料。

8.社会风险评估报告。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需编制社会风险评估报告等文件资料。

9.项目单位经营执照及法人证书、开发单位资质证明、资金证明、配套资金承诺、真实性承诺、相关行业论证报告等。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三、向上申报项目审批程序

1.县直各行业主管部门向上级对口部门申报中央、省投资的项目,需要投资主管部门审批的,在申报审批项目前,项目行业主管部门要事先报请县政府,再到投资主管部门履行审批程序。

2.项目单位向上申报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在向发改申报审批项目前,项目申报单位或行业主管部门要与规划、环保、国土、财政等部门会签,经报请县政府,再到投资主管部门

履行审批程序。

3.县直行政企事业单位使用自筹资金的基本建设项目,在到投资主管部门申报审批项目申请报告或可研前,项目申报单位要先经行业主管部门报请县政府,再到投资主管部门履行审批程序。

4.县投资主管部门会同县行业主管部门联合申报中央或省级投资主管部门和省相关部门的项目,在申报审批前,需先报请县政府,再到投资主管部门履行联合申报程序。

5.申请申报审批的项目,由项目单位和项目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对该项目的行业标准和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把关,并出具真实性承诺。

6.项目申报单位没有履行上述项目申报手续,未经行业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把关或未报请县政府的项目,县投资主管部门不予审批或申报。

工程项目立项流程

工程项目立项、施工及竣工验收流程 1.调研、投资经济分析、项目建议书。了解项目所在地的地理环境,明确工程主体内容。进行投资经济分析,撰写项目建议书为可研报告做准备。 2.委托可研。由甲方出可研委托书委托设计院进行可研报告的撰写。(昆仑燃气规划计划处) 3.可研报告的审批。审批单位昆仑燃气规划计划处、政府发改委。 4.工程初步设计。由甲方出可工程初步设计委托书委托设计院进行初步设计。附件基本与可研相同,除以上审批文件外还有以下文件: (1)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文件 (2)立项申请书 (3)设计委托书 (4)安全预评价报告及备案文件 (5)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批复文件 (6)职业卫生预评价报告及批复文件 (7)有关协议文件 (8)城市燃气企业资质证书 (9)消防意见书 (10)其他相关文件 规划局规划意见、土地批文 5.工程开工。工程开工前要有施工图设计、施工队招标、监理招标、钢管焊接局)、房建许可证、设备材料的招标(大于10万由昆仑燃气采办部无损检测单位招标、开工许可证(建设局)、压力管道使用许可(质量监督负责采办)。 6.工程管理(由甲方监督完成) (1)质量管理 (2)进度管理

(3)投资管理 7.竣工验收。竣工验收的程序,可分为以下步骤: (1)召开预备会议,协商成立竣工验收委员会(或验收组),确定会议议程。 (2)听取和审议所属各单位关于工程初步验收情况的报告。 (3)听取和审议所属各单位关于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书;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关于工程设计、施工情况总结;生产单位关于生产准备和试运考核情况的总结;引进项目还应有外事工作和对引进设备、材料的接、保、检、运工作的总结。 (4)审议审查竣工资料、专项验收文件,系统试运记录和专项检测报告。 (5)现场查验工程建设情况。 (6)对审议、审查和查验中发现的问题提出要求,由所属各单位组织工程、生产和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落实整改措施和限期完成的安排。 (7)签署和颁发竣工验收鉴定书。 (8)对竣工验收会议进行总结。 (9)修改并正式出版竣工验收文件,按规定存档,并报股份公司天然气与管道分公司两套。 (10)所属各单位级的竣工验收程序,参照本办法执行,内容可适当简化。

深圳市政府投资项目前期申报流程及相关资料

深圳市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流程和申报材料指引 深圳市建筑工务署 二○○八年七月二十八日

前言 我署是深圳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集中管理机构。在进行政府工程报建过程当中,时间长、资料复杂等问题始终是困扰我署前期工作的难题。报建人员需要花费大量的时间、精力对报建程序进行了解和熟悉。为了切实解决这一问题,进一步推进政府投资工程项目的报建工作,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我署组织技术力量,依照《关于印发深圳市重大投资审批制度第二阶段改革方案的通知》(深府[2006]265号)、《深圳市重大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流程及申报材料指引》等文件的要求,通过对市各有关职能局进行调研后,编制了本指引。 本指引以政府投资工程报建流程为主线,全面、细致地介绍了报建流程中的办文程序、所需申报资料等内容,同时结合我署的工作实际,总结实践经验,对原有报建程序进行了优化,目的在于引导和辅助有关工作人员的报建工作。我们希望通过本指引,提高政府投资工程报建业务水平,加快报建业务进程,为建设和谐深圳、效益深圳作出应有的贡献。 由于时间仓促,疏漏在所难免。因此还请同志们在使用过程中结合实际情况,提出宝贵意见。

目录 第一章市建筑工务署驻窗口工作机构与工作人员职责 第二章深圳市政府投资项目报建流程 2.1房建类 2.1.1房建类项目审批流程图 2.1.2房建类项目审批流程 2.2市政类 2.2.1填海、土地开发类 2.2.1.1填海、土地开发类项目审批流程图 2.2.1.2填海、土地开发类项目审批流程 2.2.2道路、桥梁、隧道类 2.2.2.1道路、桥梁、隧道类项目审批流程图 2.2.2.2道路、桥梁、隧道类项目审批流程第三章申报材料 3.1 发改局 3.1.1项目建议书 3.1.2可研报告 3.1.3概算审批 3.1.4下达投资计划 3.2 规划局 3.2.1选址意见书 3.2.2用地规划许可证 3.2.3方案审查 3.2.4扩初设计审批 3.2.5建筑工程桩基础提前开工

项目立项制度和流程

项目立项制度和流程 一、概述 项目是为了完成特定工作的一次性的努力。项目立项是公司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通过立项的形式可以实现人才物的归口管理同时实现责权利的有形统一。 1.目的 规划可行性分析、市场前景预测及效益分析等立项准备工作,减小投资开发软件产品或承接项目的风险。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开发软件产品或承接项目的立项准备工作。 二、立项管理流程 1.项目经理任命流程 项目立项以项目合同、可行性分析(产品内部研发类项目)或项目提前执行申请表为输入。项目管理部收到项目合同后,PMO启动项目经理任命流程,由项目部在2个工作日内提名项目经理,待项目经理任命审批通过后,项目进入启动阶段。

流程描述: 第一步、市场营销人员、产品主管向PMO提交项目合同或项目信息(如可行性分析、效益分析、项目提前执行申请表等); 第二步、PMO将项目合同或项目信息提交公司内部相关部门,相关部门在2个工作日内提名项目经理; 第三步、项目经理任命审批; 第四步、项目任命通过进入项目启动阶段,否则退还相关部门重新提名项目经理。 2.立项申请流程 项目经理任命审批通过后,项目经理提交项目执行立项申请表并评审通过后,PMO给该项目设立编号及项目简称,便于项目经理准备相关立项资料。

流程描述: 第一步、项目经理填写《项目立项申请表》; 第二步、项目经理将《项目立项申请表》提请PMO进行初审,未通过则返回补充、修改; 第三步、PMO初审通过后,PMO为项目分配项目编号并为其预约项目立项评审会议。 第四步、项目管理委员会成员开会评审《项目立项申请表》,如果评审通过项目管理委员会成员,在《项目立项评审表》中“审批流程”部分签字;如果不通过评审,则直接终止此次立项;如立项不完善或项目风险较大,则返回第一步补充、确认。 第五步、正式立项,PMO归档相关资料、相关人员进行项目阶段性交接。

项目立项完整流程范文

一、立项审批 1 、项目立项申请报告书(原件一份) 2 、项目建议书或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一份) 3 、建设用地的权属文件或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书(一份) 4 、项目建设投资概算(一份) 5 、银信部门出示的资金证明(原件一份) 6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份)(房地产项目需提供资质证明一份) 7 、项目地形图(一份)8 、有关职能部门的意见。 二、二、规划设计 1 、由市规划局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和立项文件核发勘察设计红线,提供规划设计条件。 2 、建筑设计分为三个阶段,即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和施工设计。 3 、市城建局负责联系市有关部门对初步设计进行会审批复。 三、建设工程报建(一)建设工程报建,首先要提供如下资料到建委办理登记手续。 1 、计划部门核发的《固定资产投资许可证》或主管部门批准的计划任务书; 2 、规划部门核发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3 、国土部门核发的《国有土地使用证》; 4 、符合项目设计资格设计单位设计的施工图纸和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批准书; 5 、人防办核发的《人民防空工程建设许可证》; 6 、消防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 7 、防雷设施检测所核发的《防雷设施设计审核书》; 8 、地震办公室核发的《抗震设防审核意见书》; 9 、建设资金证明; 10 、工程预算书和造价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类别核定书》; 11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料。 (二)公开招标的建设工程,要补充如下资料到招标办办理手续。 1 、建设单位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委托证明; 2 、建设工程施工公开招标申请表; 3 、建设工程监理公开招标申请表。 (三)邀请招标的建设工程,要补充如下资料到招标办办理手续。 1 、建设单位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委托证明; 2 、建设工程施工邀请招标审批表; 3 、建设工程监理邀请招标审批表; 4 、工商部门签发的私营企业证明; 5 、法人营业执照; 6 、其他申请邀请招标理由证明。 (四)直接发包的建设工程,要补充如下资料到招标办办理手续。 1 、建设单位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委托证明; 2 、建设单位申请安排建设工程施工单位报告; 3 、建设单位申请安排建设工程监理单位报告;

建设项目立项程序

1)建设项目立项程序 建设项目立项包括审批项目建议书和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属国家审批的项目以及旅游宾馆、高档写字楼、别墅渡假村项目,由各地州市计委和行业主管部门报省计委、再由省计委转报国家审批。 属省审批的项目的立项程序: 项目建议书审批:(1)项目建议书由建设单位根据国家产业政策和行业、地区发展规划要求提出;(2)项目建议书所需附件 ①拟建地点的用地协议; ②建设资金来源的初步意向; ③国土、规划部门对拟建地点的意向性意见; ④中外合资项目必须有合资双方签订的协议及外方资信证明; (3)项目建议书编制完毕并附上必要的附件后,按项目隶属关系经各地州市计委、行业主管部门初审后报省计委审批。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 (1)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由项目建设单位以批准的项目建议书为依据编制,并在项目建议书规定地区范围内,由规划、国土部门确定项目建设地点;(2)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主要附件 ①批准的项目建议书; ②国土、规划部门的定点意见; ③建设资金来源的落实意见; ④中外合资项目必须要有中外各方的营业执照、资信证明、协议等相关材料; ⑤重大项目必须具备有资格的咨询评估单位的评估意见和经过批准的选址报告。(3)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完毕并附上必要的附件后,由各地州市计委、行业主管部门初审后报省计委审批。 2)、投资计划申报程序 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准后,即可以此为依据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文件。 ②项目初步设计经有关部门批准,并落实好其它建设条件,特别是建设资金(建设资金要有相关银行的证明)后,即可申报年度建设计划。 3)办事过程 ①收文 省计委收到报来的要求审批立项或要求安排年度计划的文件后,属投资处职责范围内的,由办公室批转投资处,或经有关领导审阅后批转投资处。 ②审查 投资处依据国家、省有关投资政策和社会发展及生产布局现状、规划,商有部门或专家进行审查。 ③办文 对审查符合要求的项目,即可拟文(办理立项批文或下达计划)报委领导审批。 ④下达 对立项文件,经委领导签发后下文;对年度计划,省预算内投资、各种资金、基金、银行贷款、债券、计划内外资等资金安排的,由投资处及相关处室提出,投资处平衡后经委领导审定,编制固定资产投资计划(草案),报省人大批准后下达; 对自筹基建项目由投资处提出报委领导审批后下文。

政府类投资项目立项准备及审批受理流程

政府类投资项目立项准备及审批受理流程 第一阶段 1. 项目业主单位准备如下材料 (1)要求审批项目建议书的请示; (2)项目建议书; (3)行政主管部门及当地政府意见; (4)资金来源证明(原件一份)(由银行或县行政部门出具证明); (5)单位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份) 2. 提交发改局办公室受理 3. 局投资股室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后报局领导审批; 4. 送达业主单位(项目立项审批程序结束) 若第一阶段通过,进入第二阶段 1.项目业主单位再准备如下材料 (1)要求审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 (2)可行性研究报告(应由具备相应工程咨询资格机构编制); (3)资金承诺证明; (4)规划部门的规划选址意见书、规划红线图; (5)国土部门建设用地预审意见; (6)环保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核意见 2. 县发改局办公室受理

3. 局投资股室组织科研评审后局领导审批 4. 送达业主单位(项目可研审批程序结束) 招标方式核准办事流程 1. 项目业主单位准备如下材料: (1)已获批准的招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初步设计》; (2)建设用地征用手续已经办妥相关手续; (3)有相应资金或资金来源已落实《证明》; (4)编写《关于核准招投标方式的请示》和《招标方案》各一份; 说明:《招标方案》中应载明:招标的组织形式、招标方式、招标范围、招标规模、招标公告发布及中标候选人公示的媒体等。 2. 县发改局办公室受理; 3. 局招标办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后报局领导审批; 招标组织形式说明: 采用委托招标的,在申请核准招标方案时,应同时报送委托合同或协议以及代理机构资质条件材料,以备案。 采用自行招标的,应报送下列书面材料: (1)项目法人营业执照,法人证书或项目法人组件文件;(2)与招标项目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情况表、技术职称复印件;

[整理]建设项目立项程序

[整理]建设项目立项程序 1)建设项目立项程序 建设项目立项包括审批项目建议书和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属国家审批的项目以及旅游宾馆、高档写字楼、别墅渡假村项目,由各地州市计 委和行业主管部门报省计委、再由省计委转报国家审批。 属省审批的项目的立项程序: 项目建议书审批:(1)项目建议书由建设单位根据国家产业政策和行业、地区发展规划要求提出;(2)项目建议书所需附件 ? 拟建地点的用地协议; ? 建设资金来源的初步意向; ? 国土、规划部门对拟建地点的意向性意见; ?中外合资项目必须有合资双方签订的协议及外方资信证明; (3)项目建议书编制完毕并附上必要的附件后,按项目隶属关系经各地州市计 委、行业主管部门初审后报省计委审批。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 (1)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由项目建设单位以批准的项目建议书为依据编制,并 在项目建议书规定地区范围内,由规划、国土部门确定项目建设地点;(2)项目可 行性研究报告的主要附件 ?批准的项目建议书; ?国土、规划部门的定点意见; ?建设资金来源的落实意见;

?中外合资项目必须要有中外各方的营业执照、资信证明、协议等相关材料; ?重大项目必须具备有资格的咨询评估单位的评估意见和经过批准的选址报告。 (3)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完毕并附上必要的附件后,由各地州市计委、行业主 管部门初审后报省计委审批。 2)、投资计划申报程序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准后,即可以此为依据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文件。 ?项目初步设计经有关部门批准,并落实好其它建设条件,特别是建设资金(建设资金要有相关银行的证明)后,即可申报年度建设计划。 3)办事过程 ? 收文 省计委收到报来的要求审批立项或要求安排年度计划的文件后,属投资处职责范 围内的,由办公室批转投资处,或经有关领导审阅后批转投资处。 ?审查 投资处依据国家、省有关投资政策和社会发展及生产布局现状、规划,商有部门 或专家进行审查。 ?办文 对审查符合要求的项目,即可拟文(办理立项批文或下达计划)报委领导审批。 ?下达 对立项文件,经委领导签发后下文;对年度计划,省预算内投资、各种资金、基

政府投资项目办理流程

政府投资项目办理流程 1、编制和上报年度计划(发改部门、财政部门) (1)列入年度计划项目,直接到“2”。 (2)未列入年度计划项目,向区政府申报,转发改局和财 政局初审后,报区政府同意。 2、编制和上报项目建议书(发改部门) (1)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和依据; (2)初步确定的规划选址、建设规模、建设内容、建设标 准及其依据; (3)项目总投资及需要政府资金投资的理由及具体数额; (4)初步确定建设用地规模、环保要求以及其它相关材料; (5)有关招标的内容; (6)有关节能的内容。 500万以下项目,直接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 3、非经营性项目代建单位招标(招标中心) (1)经营性项目,确定项目法人。 (2)非经营性项目,确定专门部门或项目主管部门,有条 件的招标选择代建单位。 4、编制和上报项目可研报告(含招标核准申报表)(发改部门)

(1)项目概况; (2)项目提出的可行性和依据; (3)建设内容和建设规模; (4)项目建设选址; (5)环境和生态影响分析; (6)节能方案分析,单列为“节能分析专章”,包括遵循的合理用能标准及节能设计规范,能耗种类和数量,节能措施和效果分析等; (7)项目外部配套建设条件论证; (8)劳动保护与卫生防疫、消防等; (9)项目总投资估算和资金来源落实情况; (10)招标方案,单列为“招标专章”,包括招标基本情况和招标方案,并附《招标方案核准申报表》(江东发改局网站供下载); (11)风险管理方案; (12)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分析; (13)项目建设周期及工程进度安排;

(14)对于项目建议书批复中规定须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的项目,要提出项目法人的组建方案; (15)对于项目建议书批复中规定须政府投资采取资本金注入方式投入的项目,要提出股权结构和利益分配方案; (16)结论。 5、设计招标(招标中心) 6、编制和上报项目初步设计和概算(发改部门) 列入年度建设计划的项目,因建设规模变化较大,初步设计的投资概算超过原立项投资额20%的,按新增投资项目重新办理审批手续,即按“1(2)”办理。 7、施工图设计 因设计变更或其它原因引起下列变化的,项目概算应当报原批准机关重新审批,即500万以上基建项目或200万以上信息化项目报区政府审批,其他项目报发改及财政部门审批。 (一)累计额超过项目总概算10%的; (二)其它引起项目总投资增加应当予以报告说明的; (三)项目的主要功能发生变化的。 8、施工监理等招标(招标中心) 50万以上项目,由市招标中心办理。 9、重大项目与施工单位签订廉政合同(监察局) 10、申请建设资金拨付(财政部门)

建设项目审批流程

第一步:编制可研报告,取得发改委“立项批复”。 第二步:取得国土局“用地预审意见”。 第三步:取得环保局“环境评估审查意见”。 第四部:取得规委给发改委的“规划意见函复”。 第五步:取得规委给建委的“规划意见函复”。 第六步:取得建委的“选址意见通知书”。 第七步:取得发改委的“招投标方式通知书”。 第八步:委托招投标代理公司完成设计招投标,发出中标通知书,取得规委的“设计招投标备案回执”。 第九步:取得规委的“规划意见通知书(选址)”。 第十步:完成方案设计,取得规委的“设计方案审查意见”。 第十一步:完成初步设计及概预算编制,取得发改委的“初步设计及概预算审查意见”。 第十二步:取得规委的“钉桩通知单”,委托测绘院钉桩,取得“钉桩成果通知书”。 第十三步:取得规委的“用地规划许可证”。 第十四步:取得建委的“征地计划通知书”。 第十五步:取得国土局的“建设用地批准书”。 第十六步:完成人防报批图纸设计,取得人防办的“人防设计审查意见”。 第十七步:完成消防报批图纸设计,取得消防局的“消防设计审查意见”。 第十八步:完成园林报批图纸设计,取得园林局的“园林设计审查意见”。 第十九步:委托编制交通影响评估报告,取得交通委的“交通审查意见”。 第二十步:委托勘察院进行地质勘探,取得“地质勘探报告”。 第二十一步:取得建委的“年度施工计划通知书”。 第二十二步:设计院完成规证报批图纸设计,取得规委的“工程规划许可证“。 第二十三步:与原土地方完成安置补偿工作,签定“安置补偿协议”。 第二十四步:完成水、电、气、暖、信、路等市政供源方案设计,取得市政院的“市政供源方案”。 第二十五步:取得园林局的“树木伐移许可证”。 第二十六步:取得建委的“拆迁许可证”及“渣土消纳许可证”。 第二十七步:取得国土局的“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 第二十八步:取得国土局的“国有土地使用证”。 第二十九步:设计院完成全套施工图设计,取得审查机构的“施工图审查合格书”。 第三十步:完成监理招投标手续,取得建委“中标监理公司及监理合同备案回执”。 第三十一步:完成施工招投标手续,取得建委“中标施工单位及施工合同备案回执”。

深圳市政府投资项目前期申报流程及相关

深圳市政府投资项目前 期申报流程及相关 Document number【980KGB-6898YT-769T8CB-246UT-18GG08】

深圳市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流程和申报材料指引 深圳市建筑工务署 二○○八年七月二十八日

前言 我署是深圳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集中管理机构。在进行政府工程报建过程当中,时间长、资料复杂等问题始终是困扰我署前期工作的难题。报建人员需要花费大量的时间、精力对报建程序进行了解和熟悉。为了切实解决这一问题,进一步推进政府投资工程项目的报建工作,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我署组织技术力量,依照《关于印发深圳市重大投资审批制度第二阶段改革方案的通知》(深府[2006]265号)、《深圳市重大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流程及申报材料指引》等文件的要求,通过对市各有关职能局进行调研后,编制了本指引。 本指引以政府投资工程报建流程为主线,全面、细致地介绍了报建流程中的办文程序、所需申报资料等内容,同时结合我署的工作实际,总结实践经验,对原有报建程序进行了优化,目的在于引导和辅助有关工作人员的报建工作。我们希望通过本指引,提高政府投资工程报建业务水平,加快报建业务进程,为建设和谐深圳、效益深圳作出应有的贡献。 由于时间仓促,疏漏在所难免。因此还请同志们在使用过程中结合实际情况,提出宝贵意见。

目录 第一章市建筑工务署驻窗口工作机构与工作人员职责第二章深圳市政府投资项目报建流程 房建类 房建类项目审批流程图 房建类项目审批流程 市政类 填海、土地开发类 填海、土地开发类项目审批流程图 填海、土地开发类项目审批流程 道路、桥梁、隧道类 道路、桥梁、隧道类项目审批流程图 道路、桥梁、隧道类项目审批流程 第三章申报材料 发改局 项目建议书 可研报告 概算审批 下达投资计划 规划局 选址意见书 用地规划许可证 方案审查 扩初设计审批 建筑工程桩基础提前开工

立项报批流程

Word文档仅限参考 Word文档仅限参考FXNJ-KF-05 项目立项报批管理规程 1.目的 1.1.保证方兴地产南京公司下属项目公司各项外部报批手续办理顺畅,工作信息传达准确。 2.适用范围 2.1.本规程适用于公司在南京市范围内道路修建的立项工作。 3.职责 3.1.前期开发部全面负责所有项目开发各项外部报批手续的办理,积极协调相关政府部门,及时取得项目开发过程中所需的各种审批文件,完成各项审批工作,为各项目的按计划实施提供保障。 3.2.各部门负责提供相应的资料,并给予工作配合。 4.管理规程 4.1.报批核准项目开发报批流程指导 4.1.1.区属发改局申请办理项目建议书工作,报告需描述清楚项目基本信息、投资额、资金来源是否自筹等。 4.1.2.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咨询机构编制项目申请报告。 4.1.3.区属规划局申请购买现势性地形图。 4.1.4.区属规划局申请办理项目选址意见书,需提供:1、组织机构代码证×1(复印件)2、《建设项目基本信息表》×1(电子、纸质)3、规划审批事项申请表×1(电子、纸质)4、现势性地形图(加盖公章)。 4.1. 5.区属国土局申请办理用地预审意见(不涉及新增用地,在已批准的建设用地范围内惊醒改扩建项目,可以不进行用地预审,须提供地方政府颁发的土地使用权属证明复印件),需提供:1、项目建议书2、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申请报告、申请表3、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4、机构代码证、法人身份证、委托书等5、征地批文、补偿协议、规费联系单。 4.1.6.区属环保局申报环境影响评价批文,根据区环保局初审资料要求,编制环评咨询表或者环评报告书。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咨询机构编制环评咨询表后,编制机构自主公示5个工作日,我司申报区属环保局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环保局网站上审批前公示5个工作日后,核发批文。若申请环评报告书,第一轮公示10个工作日,第二轮公示10个工作日,召开专家评审会后,全文本公示5个工作日,环保局第三轮受理公示10个工作日,批前公示5个工作日后,核发批文。 4.1.7.市节能中心申请办理节能评估文件和评审意见。 我司向区属发改局拟文《关于项目核准的申请》,说明项目基本情况,需要项目所在地街道、园区签署意见并盖章。

政府投资项目审批基本流程图及有关说明

宝安区政府投资项目审批基本流程图 4.(区环保水务局)环 评(15个工作日) 6.(市规划国土委宝安管理局)用地方案图( 20个工作日) 7.(市规划国土委宝安管理局)用地规划许可(20个工作日) 11.(市规划国土委宝安管理局)土地使用权出让(45个工作日) 9.(市规划国土委宝安 管理局)方案设计 (20个工作日) 10.(区民防办) a.自建人防审核 (6个工作日) b.易建免建人防审核 (5个工作日) 16.(区建设局) 预算(标底)审核 (15个工作日) 15.(市规划国土委宝安管理局)工程规划许可 (20个工作日) 17.(区建设局)招标公告备案(5个工作日) 19.(区建设局)施工许可(5个工作日) 20.(区财政局)工程进度拨款(5个工作日) (3)(市规划国土委宝安管理局)规划验收(20个工作日) (1)(区消防大队)消防验收 (17个工作日) (2)(区民防办)人防验收备 案(即来即办) 24.(区审计局)审计 决算(45个工作日) 26.(区财政局)竣工决算及产权登记 (10个工作日) 22. 竣工验收 23.(区建设局)造价 结算(45个工作日) 12.(区环保水务局) 水务(水保、防洪、排水)方案 审核 (12 个工作日) 8.(区消防大队) 消防设计核准 (20个工作日) (4)(区环保水务局)环保验 收 (10个工作日) (6)(区建设局)建设工程竣 工验收备案 14.(区发改局)初步设计 及概算(8个工作日) 1.(区发改局)项目前期研究批复(15个工作日) 3.(市规划国土委宝安管理局)用地选址 、用地预审(20个工作日) 5.(区发改局)可行性研究报 告(8个工作日) 21.(区建设局、审计局) 变更备案(17个工作日) 项 目建议书阶可行 性研 究阶 段 初步 设计 及概算施 工 阶 审计 决算阶段 18.(区发改局)下达新开工资金计划(5个工作日) 25.(区发改局)下达 审计决算资金计划 (45个工作日) 13.(区建设局) 节能审核 (12个工作日) (5)(区建设局)节能验收(10 个工作日) 2.(区发改局)项目建议书(10个工作日) 项目决策阶段 实行分级审批 项目正式立项并列入年度计划C 类项目 项目 单 位 负 责阶段 项 目 建设 单 位 负 责阶段 项目预算不突破概算投资的,涉及建安费变更的,由项目建设单 位报区建设、审计部门备案,其 框内说明为修订稿程序 项目前期立项

从工程立项批复到工程开工的全部详细流程

从工程立项批复到工程开工的全部详细流程 一、立项审批 1 、项目立项申请报告书(原件一份) 2 、项目建议书或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一份) 3 、建设用地的权属文件或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书(一份) 4 、项目建设投资概算(一份) 5 、银信部门出示的资金证明(原件一份) 6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份);(房地产项目需提供资质证明一份) 7 、项目地形图(一份) 8 、有关职能部门的意见。 二、规划设计 1 、由市规划局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和立项文件核发勘察设计红线,提供规划设计条件。 2 、建筑设计分为三个阶段,即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和施工设计。 3 、市城建局负责联系市有关部门对初步设计进行会审批复。 三、建设工程报建 (一)建设工程报建,首先要提供如下资料到建委办理登记手续。 1 、计划部门核发的《固定资产投资许可证》或主管部门批准的计划任务书; 2 、规划部门核发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3 、国土部门核发的《国有土地使用证》; 4 、符合项目设计资格设计单位设计的施工图纸和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批准书; 5 、人防办核发的《人民防空工程建设许可证》; 6 、消防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 7 、防雷设施检测所核发的《防雷设施设计审核书》; 8 、地震办公室核发的《抗震设防审核意见书》; 9 、建设资金证明; 10 、工程预算书和造价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类别核定书》;

11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料。 (二)公开招标的建设工程,要补充如下资料到招标办办理手续。 1 、建设单位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委托证明; 2 、建设工程施工公开招标申请表; 3 、建设工程监理公开招标申请表。 (三)邀请招标的建设工程,要补充如下资料到招标办办理手续。 1 、建设单位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委托证明; 2 、建设工程施工邀请招标审批表; 3 、建设工程监理邀请招标审批表; 4 、工商部门签发的私营企业证明; 5 、法人营业执照; 6 、其他申请邀请招标理由证明。 (四)直接发包的建设工程,要补充如下资料到招标办办理手续。 1 、建设单位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委托证明; 2 、建设单位申请安排建设工程施工单位报告; 3 、建设单位申请安排建设工程监理单位报告; 4 、工商部门签发的私营企业证明; 5 、法人营业执照; 6 、建设工程直接发包审批表。 (五)办理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要提供如下资料到质监站办理手续。 1 、《规划许可证》; 2 、工程施工中标通知书或工程施工发包审批表; 3 、工程监理中标通知书或工程监理发包审批表; 4 、施工合同及其单位资质证书复印件; 5 、监理合同及其单位资质证书复印件; 6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批准书; 7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申请表; 8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料。

项目立项书的审批步骤

项目立项书的审批步骤 企业申报项目需要制定项目立项书https://www.sodocs.net/doc/6f16999445.html,,然后提交到当地发改委,发改委受理项目建议书后,会对项目进行一系列的审核,58计划网整理项目建议书批复的步骤如下. 一、受理时限:1个工作日。 条件:申办人需提交如下申办材料;项目立项申请项目建议书 (代可行性研究报告);地形图(1:2000);征地协议规划部门意见 受理标准:申办人提交的申办材料齐全、规范、有效. 本岗位负责人:非生产项目属于投资科工业、商业、外经外贸、旅游、乡镇项目属于工贸科农林水利等农业项目属于农经科. 岗位职责及权限:按照受理标准查验申办材料 对申办材料符合受理标准的,即时受理并发给“发改委行政审批项目受理通知单”对申办材料不符合受理标准的,告知申办人意见及理由并发给“发改委行政审批项目补充材料通知单”,按要求补齐材料后,经受理合格并发给“发改委行政审批项目受理通知单” 二、审核时限:2个工作日 标准:同受理标准本岗位责任人:相关业务科科长;岗位职责及权限:按照审核标准进行审核;对申请材料符合受理标准的,及时上报委主管领导,签署意见后,转退受理人员对 申请材料不符合受理标准的,签署意见及理由,退受理人员。 三、复审标准:同审核标准时限:2个工作日 本岗位责任人:相关业务科科长 岗位职责及权限:按复审标准对审核意见进行复审 同意审核意见的,退受理人员;不同意审核意见的,提出复审意见及理由转审定人员。 四、审定标准:时限:2个工作日 同复审标准 本岗位责任人:委主管领导同意复审意见的,签署意见后转受理人员;不同意复审意见的,

提出审定意见及理由后,退受理人员。 五、告知 本岗位责任人:相关业务科受理人

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图

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图 立项规划选址阶段 ︵ 7 个 工 作 日 ︶ 监理、施工 招标阶段 ︵ 11 个 工 作 日 ︶ 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牵头单位:规划局 时间:7个工作日 项目建议书审批 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 项目申请报告 单位:发改局(经贸局) 时间:6个工作日 有关部门审批意见(水利、地震等) 时间:5个工作日出具初审意见, 20个工作日内完成(可并联) 消防预审(甲、乙类生产仓储项目) 单位:消防局 时间:5个工作日 环保部门立项意见 单位:环保局 时间:5个工作日 用地预审 单位:国土局 时间:5个工作日 环评报告审批 单位:环保局 时间:进入初步设计审批阶段之前 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牵头单位:规划局 时间:5个工作日 出具规划、建筑设计条件 单位:规划局 时间:6个工作日 项目规划设计审批(招标)阶段 ︵19个工作日 ︶ 设计方案招标与/或规划 设计方案审批 牵头单位:规划局与/或发改(经贸)局 时间:5个工作日 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招投标 单位: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时间:3个工作日 部门审批意见(消防、人防、水利、管线、海事、航道、地震等) 单位:规划条件要求的部门 时间:4工作日 监理、施工招标 牵头单位:发改(经贸)局 时间:8个工作日(同时进 行) 部门审批意见(消防、环保、水利、人防、气象、国土、管线等) 单位:有关单位 时间:4个工作日 初步设计审批 牵头单位:规划局 时间:5个工作日 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单位:规划局 时间:3工作日 办理用地审批手续 单位:国土局 时间:16个工作日内完成(可并联) 建设用地 审批阶段 ︵ 5 个 工 作 日 ︶ 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招投标 单位: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时间:3个工作日 审核中介机构编制的预算 单位:财政局 时间:发招标文件前完成 (可并联) 报建施 工 阶 段 ︵ 3 个 工 作 日 ︶ 建设施工报建、核发《建设项目 施工许可证》 牵头单位:建设(房管)局 时间:3个工作日 施工图审查 单位: 审图中心与气象局、人防 时间:进入报建施工阶段之前 房屋白蚁防治合同备案 单位:建设(房管)局 时间:2个工作日 7 说明: 1、整个审批流程为45个工作日。 2、圆角矩形是可选过程;虚线是指审批可跨阶段完成。 3、以上流程属市、区审批权限项目,如报省审批项目,无时间承诺。 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 单位:质量(安全)监督站 时间:0个工作日 人防设备合同备案 人防质量监督申请表 单位:人防办 时间:2个工作日

工程建设项目立项审批程序

工程建设项目立项审批程序 窗口职能:审批和上报全市基本建设、房地产综合开发项目立项。 申报材料:1、书面申请。2、提供资金落实证明。3、提供土地使用权证明。4、总投资在1000万元以上的基本建设项目,5万平方米以上的房地产开项目或单体建筑面积超过1万平方米的基建和房地产项目,应提供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工程咨询单位编制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应当具有以下附件:规划部门对项目建设选址规划设计方案及条件的初审意见;土地管理部门对建设用地的初审意见;环保部门对环境影响评价的批准文件;有关部门对供电、供水、供热、供气以及消防、劳动安全、地震的审查意见;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总体方案。5、党政机关建设办公楼和宿舍楼需提供纪检部门的审查意见。6、房地产开发项目需提供房地产开发公司的资质证明。7、企事业单位集资建设职工住宅项目应提供缴纳住房公积金证明及集资建房实施方案,联合建设的还需提供各方合作协议书。 办事程序和办结时限:1、有行政主管部门的建设单位,由行政主管部门转报项目立项申请文件;无行政主管部门的建设单位,直接上报项目立项申请文件。2、总投资在1000万元以上的基本建设项目,5

万平方米以上的房地产开项目或单体建筑面积超过1万平方米的基 建和房地产项目,项目建设单位需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与立项申请文件一起上报。3、纳入土地收购出让的项目,开发企业在通过招标、拍卖方式取得开发项目土地使用权后,凭《中标确认书》或《拍卖成交确认书》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与其他申报材料一起上报。4、市计委在收到申报材料后,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现场勘察,对符合条件的项目,在5个工作日内,批复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对不需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的一般小型建设项目,批复预备建设项目。5、属上级发展部分部门审批权限内的项目,市计委在审查符合条件后,5个工作日内拟文转报省计委。6、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不具备建设条件的项目,市计委有权否决,不予批复或转报。

PPP项目前期投资审批程序

PPP项目前期投资审批程序 一、投资体制的基本原则 依据国务院于2004年7月16日所出台的《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中,规定投资体制应落实“谁投资、谁决策、谁收益、谁承担风险”的基本原则,并根据此原则将投资项目政府的管理职能区分为三部分,分别是审批制、核准制与备案制,具体内容说明如下: (一)审批制 1. 政府投资项目采全部审批制 政府投资项目可以区分为直接投资和资本金注入方式两种,从投资决策角度,《决定》要求审批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除特殊情况外不再审批开工报告,同时应严格政府投资项目的初步设计、概算审批工作。本书称此部分审批为全部审批制。 2. 企业使用政府补助、转贷、贴息投资建设的项目采部分审批制 政府对于项目采用投资补助、转贷和贷款贴息方式的,《决定》要求只审批资金申请报告。具体的权限划分和审批程序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会同有关方面研究制定,报国务院批准后颁布实施。由于类项目的文件审批范围比较少,本书称此为部分审批制。

(二)核准制 对于《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内的企业投资项目,政府仅对重大项目和限制类项目从维护社会公共利益角度进行核准,对于企业投资建设实行核准制的项目,仅需向政府提交项目申请报告,不再经过批准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开工报告的程序。政府对企业提交的项目申请报告,主要从维护经济安全、合理开发利用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优化重大布局、保障公共利益、防止出现垄断等方面进行核准。 (三)备案制 企业投资建设项目,除实行核准制的项目外,其他项目无论规模大小,均采用备案制。除国家另有规定外,由企业按照属地原则向地方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备案。备案制的具体实施办法由省级人民政府自行制定。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要对备案工作加强指导和监督,防止以备案的名义变相审批。 (四)小结 有关于PPP项目投资程序应采取审批制、核准制或是备案制,目前法律法规没有明确的规定,基本上PPP项目同时具备社会资本投资项目与政府补助项目的双重性质;根据《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内容的解释,如果从社会资本投资的角度看PPP项目,应该采取核准制或是备案制;但是从政府补助的角度,如果是准经营性的PPP项目,解释上应该采

旅游开发项目立项审批流程

旅游开发项目立项审批流程 关于旅游开发项目的立项审批流程,不同于房地产开发项目立项审批, 先做规划方案,还是先立项申请 许多开发商为了拿项目,立马想到的是先做一个规划方案。没有规划方案,不知道干什么,怎么能立项?是的,该问题想说的是,先做规划方案,再立项申请。这正确吗? 让我们参考一下房地产项目立项所需的资料: 1.到国土局办理国有出让地的土地手续; 2.办土地手续期间,土地储备中心会统一到规划局办理规划条件; 3.具备工程咨询资质的工程咨询机构编制项目申请报告; 4.具备节能评估能力的工程咨询机构编制节能评估报告; 5.到环保局办理环评批复手续; 6.到地震局办理抗震安全性评价意见; 7.到该项目的行业主管部门办理行业审查意见; 8.项目单位的立项申请文件; 9.项目单位的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该立项所需的资料中,第1、2条要求,办理土地手续和规划条件。许多旅游开发项目,特别是旅游景区建设项目,何来办理土地手续和规划条件,因为许多旅游开发项目用地是集体用地的耕地、果园、自留地、林地、草地、宅基地、荒山荒地和国有用地的林地/林场、农场、牧场、荒山荒地、水域等,甚至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内,不在城镇建设用地规划范围内,不完全按照城乡规划法实施。比如在林业部门主管的自然保护区内建设索道上下站管理用房、接待设施、游客中心(可能以其他项目名称报林业厅/局审批)、游览景点等和旅游相关的游览和服务设施,不可能都要找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审批建设用地,也不会去找发改委按照其要求的立项审批流程进行立项报批,更不用说准确上述立项所需的资料。但是,并不是说旅游开发项目不需要立项报批,而是应该根据不同项目寻找不同的审批流程。 所以说,要讨论“先做规划方案,还是先立项申请”,应该根据不同用地所在的不同主管部门而定,且其立项报批的主管部门也应该依此选择不同的立项报批流程。但是,本文主要针对非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国有林场/农场/牧场等特殊用地范围内的旅游开发项目,按照发改委非限制行业项目的立项报批程序的旅游开发项目立项审批流程,进行系统性分析,以供旅游开发商参考。

项目立项审批程序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立项审批程序 (一)财政性投资及国有集体投资的基建项目 1、向县发展和改革局递交“项目立项申请报告”。 2、领取立项审批表,到财政、审计、国土、环保、水利、规划以及主管部门签署立项意见。 3、凡50万以上的财政性投资项目以及国有集体投资项目须先报人大财经委审议,并需人大财经委下文批复。 4、县发展和改革局汇总以上意见后,根据项目审批制度由项目审批领导小组集体研究是否立项。 5、通过审批的项目,我局下发立项批文。 (二)工业项目 1、项目单位向县发展和改革局递交立项申请报告和项目建议书,并领取立项审批表格。 2、领取表格后到国土、水利、环保、规划等部门签署意见,再将签署意见后的表格连同与政府签订的合同或会议纪要交发展和改革局。 3、县发展和改革局汇总以上资料,然后,根据国家产业政策由项目审批领导小组集体研究项目能否立项。 4、通过审批能立项的项目,由发展和改革局下发立项批文。 (三)小水电项目 1、项目单位向县发展和改革局递交立项申请报告和项目建议书,并领取立项审批表格。 2、领取表格后到国土、环保、林业、水利等部门签署意见,再将签署意见后的表格连同与政府签订的合同或会议纪要交发展和改革局。 3、县发展和改革局汇总以上资料,然后,根据国家产业政策由项目审批领导小组集体研究项目能否立项。 4、通过审批能立项的项目,由发展和改革局发文立项。 5、项目单位收到立项批文,须请有水电设计资质的单位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并将可研报告分别送县发改局、县水利局、县环保局、县国土局。 6、县发展和改革局会同县水利局、县环保局、县国土局,并组织有关专家对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评审,形成评审意见。

项目立项(审批、核准、备案)程序

项目立项(审批、核准、备案)程序 为加快经济发展、简化审批程序,根据固定资产投资管理有关规定,结合济宁市关于大项目的考核办法和我县实际,现执行以下项目立项程序: (一)房地产项目、外商投资项目、企业不使用政府资金投资建设的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和限制类项目实行核准制。项目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文件(原件1份,复印件1份) 1、项目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核准的请示文件。 2、营业执照副本,未完成工商注册的提供预核名通知书。 3、具有相应专业资质的专业机构编制的项目申请报告。 4、县国土资源局出具的规范性土地证明、文件。 5、环境保护部门出具的关于环境影响评价的审批文件。 6、城市规划区域内的建设项目,提交城市规划主管部门出 具的城市规划意见。 7、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提供建设项目招标方案。 8、具有相应工程咨询资格和相应专业机构编制的节能评估 报告书或节能评估报告表;节能登记表(依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2010年第6号令) 9、项目所在地乡镇政府、园区、管委会向县发改局提供初 审意见。

10、按有关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其中房地产开发项目必须出具开发资质证书并提供总投资的30%以上资本金证明)。 11、外商投资项目出具合作各方签署的投资意向书或增资、并购项目的公司董事会决议以及合作各方的资信证明和营业执 照证明。 (二)企业自主投资的非限制类项目实行备案制,项目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文件(原件1份,复印件1份) 1、由企业直接向我局提交《登记备案申请表》。 2、营业执照副本,未完成工商注册的提供预核名通知书。 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未办理工商注册的提供预核名通知书)。 4、总投资在1000万元及以上的项目,需按要求编制项目申请报告。其中,总投资在1亿元及以上的,由具有乙级或以上工程咨询资格和相应专业机构编制的项目申请报告;总投资在1亿元以下1000万元以上的,由具有丙级或以上工程咨询资格和相应专业机构编制的项目申请报告;总投资1000万元以下的项目提交项目简介。 5、具有相应工程咨询资格和相应专业机构编制的节能评估报告书或节能评估报告表;节能登记表(依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2010年第6号令)。 6、城市规划区域内的建设项目,提交城市规划主管部门出具的城市规划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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