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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依法治校制度章程(含五篇)

小学依法治校制度章程(含五篇)

第一篇:小学依法治校制度章程

小学依法治校制度章程

1.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和学校章程,实施办学活动。

2.依法建立、健全教育教学、财务、教师、学生、后勤、安全等各项管理规章制度,保证学校各项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3.成立学校校长负责的依法治校工作领导小组,配备专职工作人员,做到人员、组织、经费三落实。

4.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普法教育和依法治校工作,解决普法教育和依法治校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5.依据教育系统普法规划,制定本校普法规划及年度工作要点。

6.校领导班子坚持带头学法、用法。教职工坚持自学与集体学法相结合,集体学法每月至少一次。

7.按照规定每学期上全校性的法制课。

8.聘请兼职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配合学校开展法制教育,帮助做好有不良行为学生的教育、转化工作,维护校园周边地区的治安秩序。

9.学校法制教育活动室软硬件齐全,管理规范,能充分发挥作用。

10.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有固定的法制宣传橱窗和版面,每年至少组织一次法制报告会,一次法制宣传日(周)活动。

11.制定依法治校工作方案,并认真贯彻实施,保证依法治校工作有计划、按步骤地进行。做到年初有计划,年终有总结,圆满完成依法治校各项工作任务。12.健全校内管理体制。校长、学校党组织、学术组织等健全,职责明确,依法发挥相应的作用。

13.依法建立工会,完善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切实保障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权力,保证教职工对学校重大事项决策的知情权和民主参与权。

14.实行校务公开制度。学校改革与发展的重大决策、学校的财务收支情况、福利待遇以及涉及教职工权益的其他事项,及时向教职工

公布;学校的招生规定、收费项目与标准等事项,向学生、家长和社会公布。

15.建立学校与社区、家长联系制度。建立家长委员会,明确家长委员会的职责,学校决策涉及学生权益的重要事项,要充分听取家长委员会的意见,接受家长委员会的监督。定期听取社区对学校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16.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严格执行教师资格制度、职务聘任制度、考核奖惩制度,依法为教师提供相应的工作条件,保障教师实施教育教学活动和开展教学、科学研究、参加进修培训等权利。

17.定期对学校的各种活动器材、实验仪器、设备、设施进行检查、检修,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预防和减少学生伤害事故,保护学生、教师人身和财产安全。建立学生安全和伤害事故的应急处理程序和报告制度,妥善处理学生伤害事故,无重大伤害事故发生。18.加强教师管理,不断提高教师职业道德水平。教师依法执教,认真履行教师职责,无违反教育法律法规、体罚或变相体罚、品行不良、侮辱学生的现象发生。

19.建立和实行校内教师、学生申诉制度,依法公平、公正解决教师、学生与学校的争议,维护教师、学生的合法权益。

20.将预防未成年学生违法犯罪教育纳入学校教育计划。对有不良行为的未成年学生,建立进步生档案,落实帮教措施。学校不得随意剥夺青少年学生受教育权。

21.教育教学活动依法规范。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依法实施教学活动。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学校教职工和学生法律意识、法制观念明显增强。校园文化健康向上,学生中不传看暴力、色情等不健康书刊,不传唱不健康歌曲,无流氓滋事、结伙打架等违法违纪现象,无重大治安案件。学校形成学法、用法、依法办事的良好风气,学校依法管理水平逐步提高。

第二篇:依法治校章程

张家口市下花园区高级中学

依法治校章程

(修订版,经2010年年底全体教职工大会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增强全校师生依法治校的意识,规范办学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河北省中小学校常规管理基本要求》《河北省中小学管理规范》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要认真贯彻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培养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方针。

第三条:实行校长负责制。

校长是学校的法定代表人,全面负责学校的教育教学及其他行政管理工作,依照张家口市教育局授权范围依法行使职权。

第四条:学校党组织是学校的政治核心,领导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对教育教学、行政工作起保证监督作用。

第五条:建立以教师为主体的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教职工代表大会是学校实行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基本组织形式,接受学校党组织的思想政治领导。

校长应充分尊重教职工的民主权利,听取他们对于学校工作的意见、建议;教职工应服从校长的领导,认真完成本职工作。

学校设立由校长主持的、由学校干部与教职工代表组成的、有威信的校务委员会,作为审议机构。

第二章

依法保障师生的合法权利第六条:认真执行《河北省中小学学籍管理规定》,建立科学的学生学籍管理制度,按照规定时间和要求注册学籍,并及时组织注册信息的核对、勘误工作。学生入学、转学、修学等,须严格按法律法规程序进行。

第七条:对因户口变更申请转学,并经有关教育行政部门核准符合条件者,应予妥善安排;不得无故拒收。

第八条:学校和教师对学生应坚持正面教育,肯定成绩和进步,

指出缺点和不足,不得讽刺挖苦学生、粗暴压制学生、歧视品行有缺陷和学习有困难的学生。

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

第九条:须严格避免未受完规定基础教育学业的学生辍学。

发现学生辍学,学校须积极采取措施,要求监护人送学生回校上课。经多方教育仍未回校上课的,积极采取措施动员其复学。

要加强后进学生的辅导、教育工作,不得歧视、放弃、排斥,不得将他们单独编班,更不得强迫他们退学、转学、提前结业。

第十条:在教育行政部门统一领导下开展招生工作。坚持就近入学的原则,不举行或变相举行选拔性考试。

第十一条:健全学生管理和学生自治组织,健全学生管理制度。以《中小学生守则》和《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为依据,加强学生日常管理,培养学生良好行为习惯。积极支持学生开展有意义的社团活动,加强对社团活动的指导和管理。

第十二条:建立学生奖惩制度,鼓励学生全面发展、个性发展,按规定处理和帮助犯错误的学生。对犯错误的学生做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努力帮助其认识和改正错误。建立处分学生的相关听证、申诉和复议等工作制度。第十三条:认真执行家庭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建立家庭生活困难学生救助制度,帮助家庭贫困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建立健全家庭生活困难学生救助档案。

第十四条:建立健全工会组织,充分发挥工会组织参政议政作用,依法保证教师享有法律规定的各项权利,履行法律规定的各项义务,建立职工救助制度和运行机制,保障教师的工资报酬、医疗保健、福利待遇以及人身安全。对违反有关规定拖欠教师工资、侵犯教师的合法权益应依法制止。

第十五条:依法保障教师权益,不安排教师在法定休息日、节假日上课,第三章

依法进行教育教学活动

第十六条:学校的主要工作是教育教学,应依据国家有关规定管理学校的教育教学活动,其他各项工作均应以有利于教育教学工作的

开展为原则。

第十七条:建立校长兼课、听课制度。校长应担负一定的教学及科研工作,积极参加听课、评课和教学研究活动,了解教师的教育教学情况,加强对教育教学工作的指导,积极进行教育教学改革。

第十八条:学校须按国家的课程计划、课程标准和国家规定的教育教学内容和开展教学活动,开齐课程,上足课时,不随意增减课程。开展好通用技术、美术、体育与健康、综合实践活动四个领域的教育教学工作。因地制宜开发学校课程,形成学校特色。

第十九条:选用国家和省颁布的教学用书目录规定的教材。学校开发课程不编写和使用教材。不向学生统一征订教辅资料,不接受任何单位和个人推销的省定教学用书目录以外的书刊、学习资料、各种学具和音像制品等

严禁违反规定向学生兜售各种食品、饮料、医药品。学校有权抵制未经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向学生推销的各种物品。第二十条:学校组织的捐助性活动要遵循自愿、量力的原则,避免学生形成攀比捐助的行为。

第二十一条:教学班参照日常班班额和教师、教学场所情况合理安排。不得设立重点班。

第二十二条:严格控制学生作息时间和在校活动总量。走读生每天在校学习时间不超过8小时。晚间、双休日和其他法定节假日不上课。学生每天集体体育锻炼不少于半小时。睡眠时间学生不少于8小时。

第二十三条:积极开展学生自主实践性学习。学生自习时间不分配到学科。按照规定安排寒暑假期和其他法定节假日,不利用假期组织学生到校上课或集体补课,不收费上课和有偿补课。

第二十四条:学生家庭书面作业实行总量控制。书面作业总量不超过1.5小时。学生的课外作业内容要精选,难易要适度,数量要适当,要严格执行国家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的有关规定,保证学生课业负担是量。提倡布置探究性、实践性的家庭作业。严禁用作业作为惩罚学生的手段。

第二十五条:按照《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要求,改进教学方式方法,引导、鼓励和支持学生自主、合作、探究学习,注重培养学生的独立思考能力、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发展学生的个性特长。每学年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的时间不少于20天。

第二十六条:要积极开展教育教学研究,运用科学的教育理论指导教育教学活动,积极推广教科研成果。

实行校本教研制度,研究课程建设、课程实施和教育教学重点、难点问题,提高课程计划实施质量和单位时间内教学效率。鼓励教师从事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学术团体,在学术活动中充分发表意见。建立各种业务档案,充分发挥业务档案材料在教育教学、教研科研中的重要作用。

第二十七条:学校教学应面向全体学生,坚持因材施教的原则,充分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重视基础知识教学和基本技能训练,激发学习兴趣,培养正确的学习方法、学习习惯。

各科教学应落实在教学常规,优化教学过程,改进课堂教学方法,积极利用现代化教学手段,提高课堂教学效率和质量。

第二十八条:将德育工作作为素质教育的首要任务,按照《中小学德育工作规程》、《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深入开展公民道德教育、民族精神教育、理想信念教育、法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引导学生逐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学校应依据《中学生守则》、《日常行为规范》和《下花园高级中学学生常规管理条例》,对学生进行养成教育

第二十九条:健全德育工作机构和德育工作制度,改进德育工作方法,充分利用校内外德育资源,寓德育于各学科教学之中,加强学校德育与学生生活和社会实践的联系,讲究实效,克服形式主义。教师实行一岗双责,既教书又育人,形成全员育人、全程育人的德育工作机制,把德育渗透到学校工作的各个领域和各个环节。

第三十条:大力加强校园管理和校园文化建设,优化校园环境,力求净化、绿化、美化、秩序化、人文化、教育化,营造平安、文明、和谐校园氛围,使中小学成为弘扬正气、团结友爱、生动活泼、秩序

井然的精神文明建设基地。

第三十一条:应严格按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校历安排教学工作。不得随意停课,若遇特殊情况必须停课,一天以内的由校长决定,并报教育主管部门备案;一天以上三天以内的,应经市人民政府批准。

学校组织学生集体参加校外社会活动,应当报教育主管部门批准,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组织学生参加商业性的庆典、演出等活动;

(二)组织学生到营业性歌舞厅、酒店参加节日庆祝、演出等活动;

(三)因参加无关的社会活动而影响教学秩序和学校正常工作;

(四)未经批准擅自调动或组织学生外出活动。

第三十二条:学校应不断改革考试办法,运用科学方法测评教学质量。.建立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评价体系。建立诚信制度、监督举报制度、评价结果公示和复议制度等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质量保障制度,严肃查处弄虚作假和不负责任的行为。严密组织学生学业考试,不断加强考风考纪建设,认真处理违纪、舞弊、作弊工作人员和考生。

第三十三条:要建立德、智、体等方面全面评估教育质量的科学标准。不得以考试成绩或升学率作为衡量教学质量、评定教师教学工作的唯一标准。建立有利于促进教师职业道德和专业水平提高的科学的教师评价体系,不单纯以教学成绩评价教师。坚持内容全面、主体多元原则,综合考虑师德表现、工作态度、专业发展、工作量、工作难度和工作实绩等方面科学评价教师工作。

第三十四条:在客观分析学生情况下,评价教师教学质量,综合考查学生完成课程标准要求的程度和所用时间两个基本因素,不以考试成绩给教师排名次。实行结构工资制度,不以考试成绩或升学率高低作为评价和奖惩教师的主要标准。第三十五条:学校积极推广普通话,严格按照《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制定本校推普要求,并采取有力措施,确保普通话真正成为校园语言。

第三十六条:严格执行《学校体育工作条例》、《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规定,通过体育课和活动增强学生的体质。

学校应当保证学生每天有半小时的体育活动时间。

第三十七条:根据国家《食品卫生法》、《传染病防治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完善的学校卫生工作制度并严格执行。

第三十八条:将食品卫生、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治管理工作作为卫生工作重点,全面推行学校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提高学校饮食卫生自身管理水平,逐步实现规范化管理。

第三十九条:制定突发性、群体性传染病和食物中毒应急预案,落实应急措施,一旦发生群体性传染病和食物中毒事件,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并按照应急预案及时采取处置措施。

第四十条:高度重视健康教育工作,根据《学校卫生工作条例》、《中小学卫生保健机构工作规程》的要求,制定和实施健康教育、健康咨询工作计划,增强学生健康卫生意识,增加学生健康卫生知识,促使学生养成良好卫生习惯。

第四十一条:按照要求开展教学卫生监督工作,确保学生食堂、宿舍、教室和其他生活、教学场所环境卫生,空气、光照和学生坐姿、用眼习惯等符合卫生要求。

建立完善的卫生保健制度,定期组织学生体检,预防常见病、传染病和食物中毒。学校饮食卫生实行专人负责,定点配餐,坚决取缔非法摊点。在学生中开展健康教育,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第四十二条:应针对学生特点进行心理健康教育和指导,增强学生自我控制、自我调节和对心理压力的承受能力,培养学生广泛的兴趣、积极的情绪、健康的个性和奋发的进取心。

第四十三条:学校的环境、校舍、设施、图书、设备等应有利于学生身心健康,组织各类教育教学活动应符合学生的生理、心理等特点。

第四十四条:学校应加强对学生课外、校外活动指导,注意与校外活动机构联系,开展有益的活动,安排好学生的课余生活。

学校组织学生参加竞赛、评奖活动,须按教育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进行。第四十五条:学校应主动与学生家庭取得联系,运用家访、

召开家长会、举办家长学校等形式,指导、帮助学生家长创设良好的家庭教育环境。

第四十六条:必须定期对学生安全教育,培养学生的自救自护能力。学校组织学生参加集会、文化娱乐、社会实践等集体活动,均应采取妥善预防措施,防止发生人身安全事故。

第四章

依法实施学校内部管理

第四十七条:实行校长负责制、教职工岗位责任制及教职工聘任制,由校长提出副校长人选,按有关规定权限和程序聘任。副校长须严格履行职责,校长应保证副校长职责的履行。

按照本校规模和有关规定,学校设立校长办公室、副校长室、教务处、政教处、总务处、以及工会、团委等行政职能机构,配备副校长二人,办公室主任1人,教导主任1人,副主任1人,总务主任1人,政教处主任1人,副主任1人,团委书记兼工会主席1人。校长应加强对职能机构负责人履行职责的指导。

校长要充分发挥学校工会、共青团等群团组织在学校工作中的作用。第四十八条:校长应建立由副校长、教学、政教、总务等机构负责人参加的校长办公会议制度。校长办公会议每周召开一次,负责讨论和决定学校中的重要事宜。学校党、团组织和工会负责人应列席校长办公会。

第四十九条:学校应定期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教职工代表大会要定期听取校长工作报告并对校长的工作进行民主评议。学校重大事宜应提交教代会讨论通过。教代会有权向教育主管部门提出申诉和建议。

第五十条:学校应成立家长委员会。家长委员会可参与学校的管理,帮助学校解决办学中的困难,集中反映学生家长的意见、建议。

家长委员会在校长指导下工作。

第五十一条:建立健全教育教学、教育科研、业务档案、人事、财务管理、安全保卫等管理制度。

第五十二条:学校应接受本级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检查、指导,

接受本级和上级教育督导部门的监督、检查、评估和指导。校长须如实汇报工作,反映情况。

每学期始,学校须向本及教育行政部门书面报送工作计划。每学期终了,学校须向本级教育行政部门书面报告工作。

第五十三条:根据国家《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等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建立健全安全教育和安全工作管理制度。建立校园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落实各项应急措施。

第五十四条:加强安全教育,增强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护自救能力。加强教学安全管理,确保教学安全;组织学生户外活动要有安全措施;组织学生校外活动有安全保障计划。第五十五条:定期对校舍、设施进行安全检查,防火、防盗、防坍塌、防触电、防溺水、防滋扰、防中毒、防意外伤害等措施落实到位,及时消除安全隐患,预防发生事故。

第五十六条:加强门卫管理,禁止无关人员和机动车辆进入校园。建立学生宿舍安全管理制度,落实管理责任。使用校车法定手续完备,制定并严格执行校车管理制度。

第五十七条;建立重大事故报告制度。学校日常教育教学管理工作中,如发生校舍倒塌、校产被盗、师生人身伤亡的重大事件,须于发现事故后一小时内报本级教育主管部门,经本级教育主管部门报区教育局,并于事故处理后一天内提交书面报告。

第五章

依法加强教职工队伍建设

第五十八条:学校要依据《教师法》等法律法规,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指导教师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加强教职工思想道德建设,使广大教师能够遵章守纪,爱岗敬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认真备课、上课、布置批改作业、辅导学生和组织课外活动;尊重学生人格,不歧视、侮辱、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不向学生推荐任何教辅资料;不搞有偿家教。

第五十九条:教师不得收取学生及其家长赠送的礼物、礼金等,不得有以教谋私的行为。

教师不得随意传唤学生家长,不得呵斥学生家长,更不得让犯有错误的学生在上课期间回家叫家长到校。

执行教职员工职业(执业)资格制度,实行持证上岗。重视教师培养和培训,制定并落实教师和其他专业人员专业发展中长期规划,促进教师和其他专业人员教育观念、专业理论和技能的不断更新和提高,组织教师进修,开展校本培训和教研活动。

第六十条:建立试用期教师岗前培训制度。拒绝接受培训或经培训不合格的试用期教师应缓聘或解聘。

建立并强化教师继续教育制度。学校要为教师业务进修提供条件保证。第六十一条:建立教师考核制度。每年由学校组织对教师的思想政治、业务水平、工作态度和工作成绩进行考核。教育行政部门应对考核工作进行监督、指导。教师考核结果是受聘任教、晋升工资、实施奖励的依据。

第六章

依法管理使用校舍、设备和经费。

第六十二条:认真贯彻国家财经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建立健全学校经费收支、资金管理制度。依法进行会计核算,如实提供财务资料。认真编制学校预算,依法组织学校收入,合理安排各项支出。加强财务控制与监督,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坚持勤俭办学方针,提高教育经费使用效益。

第六十三条:加强资产和校舍档案管理。建立健全资产购入、使用、报废等环节的管理制度,明确管理责任。按规定建帐、设卡,定期进行财产清查,保证帐、表、卡、实相符。按有关专业技术要求,对仪器、图书、设备等进行科学分类、编号、登记,定期定位存放,完善相关防护、维修措施,确保各类仪器、图书、设备经常处于完好可用状态。

第六十四条:加强校舍和校园环境管理。按规定进行校舍的建设和管理,未经批准不随意改动校舍结构和用途,不随意改建、扩建、拆除、出租、出借校舍。按规定、标准要求,对校舍进行维护、维修和保养。建立健全校舍安全预警机制,定期对校舍进行查勘鉴定,发

现险情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同时向上级报告,争取尽快彻底解除险情。不使用D级危房。遵循校园绿化的宗旨和基本原则,提高校园绿化覆盖率和绿地率,丰富校园园林景观,改善校园环境质量。

第六十五条:学校应定期对校舍进行维修,发现危房须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上报教育主管部门。

要搞好校园规划,净化、绿化、美化校园,重视校园文化建设,形成良好的育人环境。

第六十六条:应加强对教学设备、仪器、图书资料、文娱体育器材和卫生设施的管理,建立健全规章制度,提高使用效率。

第六十七条:校长应科学管理、合理使用学校经费,提高使用效益。学校必须建立严格的经费管理制度,完善经费内控制度。经费预算和决算应提交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并接受上级财务和审计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七章

罚则

第六十八条:违犯本规程,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由其所在单位或本级教育行政部门,视其情节轻重,给与批评教育或行政处分:(一)拒收服务区域内适龄学生按时入学及不接受正常转学的;

(二)对辍学的学生不采取措施的;

(三)随意停课,任意增减教学科目、时数的;

(四)使用未经依法审定的教科书,造成不良影响的,(五)将校舍、场地出租、出让或移做他用,妨碍义务教育实施的;

(六)违反规定向在校学生乱招生、乱办班的;

(七)违反规定向学生兜售食品、饮料等,以及违反规定协助其他部门向学生推销物品的;

(八)随意接收无合法手续的择校生、借读生,招收复读生的;

(九)提供假学历证明的。

上述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十九条:违反国家有关收费范围、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及有关收费事宜的审批、核准、备案以及收费的减免等规定,自立收费项

目或超过收费标准,非法或不合理向受教育者收取费用的,由教育主管部门责令退还所收费用,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

第七十条:明知校舍或教育教学设施有危险,而不采取措施,造成师生伤亡或重大财产损失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十一条:教师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由学校或教育行政部门按照《教师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

(一)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的;

(二)体罚、变相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

(三)品行不良,污辱学生,影响恶劣的;

(四)弄虚作假或以其他欺骗手段获取教师资格的。

教师有前款第(二)、第(三)项所列情形之一,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教师,永久丧失教师资格。

教师有前款第(三)、第(四)项所列情形之一的,根据《教育行政处罚暂行实施办法》,由教育行政部门给予撤销教师资格、自撤销之日起五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行政处罚。

第七十二条:违反招生管理有关规定,利用职权或工作之便,为了达到使考生被录取等目的,故意采取隐瞒、篡改、毁灭、泄漏、体时、协助考生作弊等手段,实施歪曲事实、掩盖真相、以假乱真等枉法渎职行为等,由教育行政部门责令退回录取的考生,并对直接分管人员及其他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在学校考试中实施欺骗、蒙混行为,指使、纵容、授意、协助等手段的,一经查实,对当事人要严肃处理,给予行政处分。

第七十三条:学生违反学生守则、学校纪律或国家法律、法规,学校要与家庭、社会配合进行教育,并根据其情节轻重和态度好坏给予适当的处分。处分有警告、严重警告、记过、记大过、留校察看五种。

受记过以上处分又未撤销处分的,要记入学生档案。

对受处分学生,要积极帮助教育,经教育后进部显著的,由学生评议,学校领导批准,可撤销处分。对已撤销的处分,不记入学生档案。

处分未撤销的学生,不能获取毕业证书,由学校发给相应的结业证书。学生违反了国家法律,由学校交司法部门处理。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张家口市下花园区高级中学 2010年12月20日

第三篇:依法治校制度

花富村学校依法治校规章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规范办学行为,规范学校管理,积极推进素质教育、依法治校进程,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促进学校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其它有关教育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学校名称:磁山镇花富村学校学校地址:磁山镇花富村。第三条:学校性质:武安市磁山镇花富村学校全日制公办小学,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学校实施初等义务教育,小学学制为6年。第四条:办学宗旨:学校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江泽民“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国家教育方针,依法治校,以德治校。第五条:办学目标: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完善办学条件,提高师资水平,积极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推进素质教育,提高教学质量,努力把杏岭中心校办成“德育为首、保证基础、体艺见长、全面发展学生综合素质”的特色现代学校。第六条:

学校校训:为生存奠基,为社会育才

学校精神:团结奋斗、开拓前进、不断进取、争创一流学校校风:和谐进取,科学创新学校教风:身体力行、博学爱生学校学风:广读、精思、化性、启智

第二章管理体制

第七条:

学校校长由武安市教育局依法按照管理权限考察、审批、任免或聘任。第八条:

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是学校的法人代表,全面负责学校的行政工作,校长的主要职责:

1、坚持社会主义的办学方向,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团结全体教师,全面贯彻和执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法规。

2、执行上级党委、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决议,制定学校发展规划和学年、学期工作计划,建立各项规章制度,主持学校教育教学和行政工作。

3、领导和组织学校德育工作、教学工作;领导和组织学校教科研工作,全面提高学校教育教学质量。

4、领导和组织总务工作,贯彻勤俭办学原则,搞好校园建设。加快学校教育现代化、信息化建设步伐,不断改善教师的工作环境和福利待遇。

5、加强干部队伍和教师队伍建设及管理,为他们的政治进步、业务进修、继续教育提供条件。

6、配合党组织,支持群众组织开展工作。充分发挥教代会、少先队等组织在各项工作中的积极作用。

7、廉洁勤政,为人师表,以身作则,开拓进取。自觉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审计。

8、其他法规规定的职责。第九条:

校长的主要权力:

1、决策权:在广泛听取多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对学校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等方面重大事项有决策权。

2、人事权:按上级有关规定,从学校工作的需要和实际出发,安排、调整教师工作。

3、奖惩权:校长对在教育教学和其他工作中成绩优秀的干部、教师进行奖励;对在工作中犯有严重错误或在工作中出现重大事故的教师进行处罚或提出处罚意见。

4、财政权:在服从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统一规划和管理的前提下,在法律法规允许范围内,严格执行财务制度,管好用好学校资金财产。学校财务实行校长一支笔审批制。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第十条:校长的义务:

1、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国家教育方针,依法保护师生的合法权益,依法受理教师和学生的校内申诉。

2、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接受教师大会监督,发挥领导班子的整体功能,为共同建设好学校而努力。

3、加强师生的思想政治工作,加强师资队伍管理和建设。

4、保证教育教学质量稳步提高。

5、不断加强校园、校舍建设,提高现代化教育技术装备和应用水平,改善教育和教学设备设施。

6、关心教师生活,努力改善教师工作及生活条件。

7、采取有力措施,有效防止发生重大安全事故,保证师生的人身和财产的安全。

8、清正廉洁、处处带头,为人师表,遵守法律法规,贯彻有关政策,接受上级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及有关部门依法进行的督导、评估、检查。离任时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审计。第十一条:

学校行政办公会议是学校管理的决策机构,是学校重大决策的主要形式。其成员由校长、党支部书记、副校长、工会主席及各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主要工作内容为根据上级有关指示和学校工作目标,研究学校各方面的工作,对贯彻执行学校工作意见进行部署,组织实施。根据管理权限讨论某些重大问题,须报上级有关部门批准或教师大会通过方可实施。第十二条:

学校中层干部的聘任依据校长提名、民主测评、校委会表决,再报请武安市教育局审批。第十三条:

学校设立职能部门:

校长室其主要任务:谋划学校总体规划;执行上级决定;指导各部门完成上级任务。通过党支部加强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会、共青团工作的领导,发挥学校群众团体的思想政治工作职能及对学校工

作民主管理、主民监督作用。

副校长室其主要任务:协助校长分管教育、教学、德育、安全等方面的具体工作。

教导处其主要任务:引领学校教学科研,抓好学校日常教学管理,提高学校教学质量。

少先队大队其主要任务:通过开展丰富多彩的教育活动,关注每一个孩子的成长。第十四条:

学校每周召开一次教师代表会,研究学校管理的日常工作,贯彻执行学校工作意见和听取各部门工作汇报。每周召开一次校务工作会议。会议由校长主持,全体教师参加。

第三章民主管理与监督

第十五条:

学校党支部是党在学校的基层组织,是团结、带领教师完成党在学校的各项任务的政治核心。学校党支部要充分发挥其政治核心作用,保证监督作用,支持校长依法行使职权,支持教师大会开展工作,参与学校重大问题的决策,加强党组织的建设,领导好教代会、少先队等组织,与行政通力合作,确保政令畅通。第十六条:

学校实行教师大会制度,这是学校依靠教师民主管理学校的基本制度和基本形式,是学校管理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行校务公开的基本途径。教师大会按照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行使下列职权:

1、听取学校重大决策、工作计划、校务公开等有关情况的报告。

2、审议与劳动权益有关的涉及教师合法权益的报告,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包括人事调整、职工工资、奖金。

3、监督学校贯彻实施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行为,监督校务公开的实行情况,民主评议学校领导干部。

4、选举工会委员、工会主席等。

5、需提交教师大会审议讨论的其它事项。第十七条:

校务委员会是学校工作的审议机构,由学校党政负责人、各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及教师代表组成。校长任主任委员,主持召开校务委

员会会议。校务委员会的主要工作有:

1、对学校重要工作的方案、发展规划、学校章程的修订以及学年工作意见等进行论证;

2、对学校重大问题提出解决的意见、建议或初步方案;

3、反映学校教师和学生的意见、建议或初步方案;

4、校长提请讨论、论证的其他问题。第十八条:

学校实行校务公开制度,接受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检查、审计和监督;接受政府有关部门的检查监督;接受社会、家长和学生的监督。

第四章人事管理

第十九条:

学校按工作需要设岗,实行教师全员聘用合同制度、岗位责任制。科学合理地安排每位教师的工作量,制定各项工作的具体要求第二十条:

学校应重视教师的继续教育,制定教师进修培训计划,积极为教师成长创造条件。教师进修应根据学校工作需要,以在职为主、自学为主、所教学科为主。第二十一条:

健全教师业务档案,实行考核制度,教师资格、职务、聘任制度。

第五章教育教学管理

第二十二条:

学校根据有关规定组织教育管理活动。

1、建立建全德育工作机构及工作网络,使学校德育工作计划、有目的、有措施、有实效。

2、弘扬爱国主义教育主旋律,使之渗透到各学科教学之中,深化教育特色,形成德育教育合力。

3、贯彻执行《小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确立每年三月、九月为《守则》和《规范》宣传教育月,促使学生形成良好的文明礼貌习惯。强化制度建设,严格要求、严格检查,对骂人打架超过3人次的班级的班主任及包保班级的科任教师,视为宣传、教育不得利,不能参加当年的评优选模。

4、充分发挥少先队组织的作用,将少年儿童组织起来,开展丰富

多彩的活动,协助学校开展思想品德教育工作。

5、建立“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德育网络。积极开展社会教育,形成良好的育人环境。

6、加强教师职业道德教育,对学生进行正面教育,肯定成绩和进步,指出缺点和不足,不得讽刺挖苦、粗暴压服,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

7、加强班主任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对班主任进行培训,定期举行经验交流。

8、关注学生的心理健康,积极做好学生的心理辅导,校报建立心理健康咨询栏,积极做好学生的心理疏导。

9、加强学生的法制教育,聘请公安干警担任学校的法制副校长。

10、定期进行安全自救等教育,严禁发生违法犯罪现象,防止各类意外事故发生。第二十三条:

学校贯彻实施《国旗法》,每周一早晨,全体师生集中举行规范的、庄严隆重的升旗仪式,接受爱国主义教育。第二十四条:学校根据有关规定组织教学管理活动。

1、学校坚持以教学工作为中心,积极进行教学改革,不断探索适应现代教育的创新课题教学新模式,积极采用现代化信息技术教育手段辅助教学,全面提高教学质量。充分发挥学科课和活动课的整体功能,对学生进行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和劳动教育,为学生的全面发展奠定基础。

2、学校按国家及省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教学大纲课程计划,开全科目,开足课时,并严格执行作息时间表、课程表及教学进程,任何人不得擅自停课,特殊情况的停课需经上级领导和有关部门批准。

3、认真搞好教学研究工作,以科研兴教为龙头,促进教学质量稳步提高,每周须保证各科的教研活动时间和坚持集体、个人相结合备课制度。积极参加上级教育部门举办的各项教育教学活动。

4、学校统一按上级规定征订教材,任何人不得擅自推销学习资料,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

5、教导处认真管理和积极使用教学设施,仪器设备,图书资料,

尤其要提高现代化教学设施的使用效益,同时做好各类教学资料的收集与归档。

6、加强学籍管理,健全学籍档案,严肃学生档案,规范管理制度。

7、学校全面推广普通话,使用规范汉字。

第六章教师管理和学生管理

第二十五条:

教师应具备国家规定的教师资格,享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权利,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教师如对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做出的解聘、处罚、处分不符的,可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提出申诉。第二十六条:

学校结合实际,合理设置校内岗位,并根据上级规定及工作需要对干部、教师岗位进行调整。第二十七条:

全体教师要爱岗敬业,按教育规律进行教育活动,遵章守法,服从领导,为人师表,严肃工作纪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勤奋工作,务实进取。

1、教师在工作岗位上必须做到衣着整洁、举止文雅、和蔼待人、以身作则、为人师表。

2、教师要尽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对出工不出力者,中心校校委会将依据情节给予相应处罚。

3、教师要严肃工作纪律,必须遵守中心校制定的考勤制度。第二十八条:

学校保护教师的合法权益,保障教师享受有关规定的待遇,对有突出贡献的教师给予奖励,并报上级教育部门进行表彰。

第二十九条:教师要具有良好的师德修养,严格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为人师表,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乱收费、不向学生推销商品、不参与黄、赌、毒等活动。

第三十条:鼓励教师参加各种形式的业务进修或专业培训,不断提高教师的专业水平和业务能力。

第三十一条:学校执行国家及上级部门关于工资、医疗、福利等

小学依法治校制度章程

小学依法治校制度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小学的教育管理工作,营造安全、和谐、有序的学校环境,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门的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小学依法治校是学校依法管理的基本原则和工作方法,包括依法制定学校行为规范、依法行使管理权力、依法惩处违法违纪行为、依法保障学生合法权益等内容。 第三条学校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制定相应的制度、规章、办法和管理措施,确保依法治校的正常运行。 第二章学校行为规范 第四条学校行为规范是学校教育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包括学校师生行为规范、校园秩序管理等内容。 第五条学校师生行为规范应当遵循法律法规的要求,教职员工应该遵守教育法律法规,尊重学生的人格尊严,保护学生合法权益。 第六条学校在校园内应建立有序、安全、和谐的秩序,杜绝暴力、欺凌、乱扔垃圾等行为,学校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校园秩序管理办法,确保校园秩序的良好。 第三章管理权力的行使

第七条学校管理权力是依法行使的,学校应按照法律法规要求,明确管理权限和责任,并严格按照程序进行管理的决策和执行。 第八条学校管理权限应当合理分配,确保教职员工依法开展工作,保障学生合法权益。 第四章违法违纪行为的处罚 第九条学校对违法违纪行为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并根据具体情况采取相应的纪律处分措施,以维护学校的教育秩序和学生的合法权益。 第十条学校应建立健全的违法违纪行为的处理机制和程序,确保处罚公正、严明、合法。 第五章学生合法权益的保障 第十一条学校应根据学生的法定权益和实际需要,制定保障学生合法权益的措施和办法。 第十二条学校应保障学生的人身安全、教育教学权益、获得平等的发展机会等合法权益。 第十三条学校应建立顺畅的学生权益保护机制,接受学生和家长的监督,及时处理学生的投诉和申诉。 第六章附则 第十四条学校应定期检查和评估依法治校工作的落实情况,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

岗李小学依法治校章程

岗李小学依法治校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1条学校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努力提高办学效益和教育教学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其他有关教育法律、法规、条例,制定本章程,以保证依法行政,依法治校。 第2条学校坚持“追求卓越,敢为人先”的办学理念,以“立足高起点,管理创规范,质量争第一,创新有突破”为总的指导思想,以培养“合格加专长”的教师、“全面加特长”的学生和办“规范加特色”的学校为目标,学校以“修德、博学、求实、创新”为校风,全力打造“乐学、善思、踏实、进取”的学风和“严谨、博学、善教、爱生”的教风。强化内部管理,加快课堂教学改革,加大教学管理力度,以教研促教学,以改革求发展,坚持以学生为本,全面发展;坚持以教学为中心、教研为引领,特色兴校。 第二章行政管理 第3条学校由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局主管,学校设校长1名,外聘法制辅导员1名。第4条学校设教导处、总务处、政教处等中层职能部门,行使相应的管理职能。 第5条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岗位责任制、结构工资制、依法治校责任制。学校按规定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实施依法治校。学校规章制度包括基本制度、规范性制度、程序性制度、奖励性制度、考核性制度和评价性制度。 第6条校长是学校的法人代表,对学校管理、教育、教学、行政、评价等工作全面负责。 校长主要职责及权利: ⑴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国家的法律、法令、法规以及教育行政部门的指示、规定;遵循教育规律和管理科学,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做好学校各项工作。 ⑵决策权。校长有权根据党的方针政策和上级指令,在听取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对学校的重大问题行使最后决策权。 ⑶人事权。校长按有关规定权限和程序,有权根据学校实际对教职工进行聘用、解聘、分工与管理。 ⑷财务权。对国家拨给的办公经费及捐资助学款等,校长有权决定使用方案,对校舍和设备,有权合理安排使用,不断改善办学条件。 校长工作准则: ⑴正确处理党政关系,定期向党组织通报工作,重大决策要主动征求党组织的意见,使党组织参与决策。 ⑵尊重教职工的民主权利,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对不同意见,正确处理,不打击报复。定期向教代会报告工作,每年接受教代会和教职工民主评议。 ⑶清政廉洁,不以权谋私。 ⑷努力学习,不断提高自身政治业务素质,深入实际,总结经验。 第7条学校党组织是学校的政治核心,除完成上级党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外,还必须切实加强对学校的政治领导,参与学校重大问题的决策,负责对学校干部的培养、教育、管理与监督,领导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支持校长依法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保证监督学校的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等各项任务的完成,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 学校党组织要加强对工会的领导,充分发挥群团组织的作用;加强对少先队工作的领导,督促少先队工作正常运行,高质量开展。 第8条学校成立校务委员会。 ⑴校务委员会的组成:校长、副校长、工会主席、各科室主任。

依法治校章程

花园屯小学依法治校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培养全面发展加特长的人才,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促进学校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促进两个文明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关于“学校按照章程自主管理”之规定,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校是一所公立全日制小学,名称为花园屯小学。 第三条:本校的办学宗旨是:面向社会发展对人才规格的客观需要,为高一级学府输送合格新生,为社会建设培养优秀后备军,为教育事业的发展提供成功的经验。由此确定以“公、勇、勤、朴”为校训,以“团结、勤勉、进取、文明”为校风,以“严谨、求实、奉献、创新”为教风,以“立志、博学、勤思、自主”为学风。 第二章管理体制 第四条:本校在濮阳市教育局主管下,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依照干部管理权限任免。本校校长是本校的法人代表,全面负责本校的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工作。 第五条:校长有如下权力: (一)决策权。在广泛听取各方意见的基础上,校长对学校的重大问题有最后的决定权。 (二)人事权。校长有权决定对教职工的使用(包括招聘、解聘、低职高聘和高职低聘)。

(三)财经权。本校财经实行“统一管理,民主理财”制度,在校长领导下,财务和校产由中心校总务部门依法管理,校长有权确定学校经费预、决算,审批基建、维修和设备的添置或更新方案。 (四)招生权。本校招生根据《九年制义务教育法》,年满六周岁的少年儿童都让入学。 第六条:校长应履行下列义务: (一)坚持社会主义的办学方向。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依法保护师生的合法权益。 (二)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接受教职工代表大会的监督,团结一班人,共同为学校建设奋斗。 (三)加强师资队伍建设。重视继续教育,不断提高在职教职工的素质,并积极引进人才,逐步提高教师队伍的层次。 (四)坚持“德育为首,育人为本”的方针,加强教学管理,重视教育教学改革,确保教育质量稳步提高,力争创造教育教学改革经验。(五)校园校舍、教学设施、环境等不断得到改善。 (六)应采取有力措施,防止发生重大安全事故,保证师生的人身安全。 (七)勤政廉洁,公正公平。离任时,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审计。第七条:经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评估,学校获年度综合目标考评先进单位后,校长可获取全校职工年终目标奖人均额的两倍奖金。 第八条:本校设副校长1人,副校长由中心校校长提名。副校长受校长委托管理学校某方面的行政事务工作。

依法治校章程

依法治校章程 第一章总则 学校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努力提高办学效益和教育教学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其他有关教育法律、法规、条例,制定本章程,以保证依法行政,依法治校。 第二章行政管理 依法治校责任制。学校按规定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实施依法治校。学校规章制度包括基本制度、规范性制度、程序性制度、奖励性制度、考核性制度和评价性制度。 校长主要职责及权利: ⑴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国家的法律、法令、法规以及教育行政部门的指示、规定;遵循教育规律和管理科学,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做好学校各项工作。 ⑵决策权。校长有权根据党的方针政策和上级指令,在听取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对学校的重大问题行使最后决策权。 ⑶人事权。校长按有关规定权限和程序,有权根据学校实际对教职工进行聘用、解聘、分工与管理。 ⑷财务权。对国家拨给的办公经费及捐资助学款等,校长有权决定使用方案,对校舍和设备,有权合理安排使用,不断改善办学条件。 校长工作准则: 1.尊重教职工的民主权利,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对不同

意见,正确处理,不打击报复。 2.清政廉洁,不以权谋私。 ⑴听取校长的工作汇报,讨论审议学校的办学思想、发展规划、改革方案、财务预决算等重大问题,提出建议。 ⑵评议监督学校的领导干部,建议校长或上级主管部门,对教职工予以记功、晋升或处分、免职。根据市教育局人事部门统一部署,参与民主推荐学校行政领导人选。 ⑶审议学校岗位责任制方案、考核方案、奖罚条例及各种重要规章制度。 ⑷讨论决定在学校能力范围内涉及教职工福利方面的原则、措施。 第4条建立健全分层次管理机制,实施扁平化管理,重心下移。校长拿思路,以及对一级负责,各自职责明确又齐心合力,不断开创学校改革与发展的新局面。 第三章教育教学管理 按照国家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发布的课程计划、课程标准进行教育教学工作。 学校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应充分发挥学科课程、活动课程及校本课程的整体功能,对学生进行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和劳动教育,为学生全面发展奠定基础。 第7条坚持科研兴校,向教育科研要质量。落实“四步走”战略:树立教师科研意识,提升自身理论水平;加强教科研组织建设;

2023年小学依法治校制度章程

2023年小学依法治校制度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深入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小学生全面发展,建立健全依法治校制度,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全国各地小学。 第三条依法治校是小学教育管理的基本原则,以保障小学生权益,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目标,以法律法规为依据和指导,依规办学,严格管理。 第四条小学应依照国家教育法律法规规定,制定并不断完善学校管理相关制度,确保学校管理工作规范、科学。 第五条小学师生应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不得违反国家相关法规,不得损害学校、师生及他人的合法权益。 第六条学校要加强法治教育,提高师生的法律意识和法治素养,增强学生识法守法用法能力。 第七条学校要建立健全法治宣传教育机制,通过举办法制教育活动、撰写法律知识宣传材料等形式,阐明学校依法治校的意义和原则,普及师生守法意识和学法能力。 第二章学校管理与学生权益保障 第八条学校管理应依法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学校管理制度,确保其合规性和科学性。 第九条学校管理应公正、公开、透明,尊重学生和家长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第十条学校要建立学生权益保障机制,制定有关规定,保护学生的人身安全和合法权益。 第十一条学校应加强校园安全工作,确保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第十二条学校要建立健全学生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处理学生投诉,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 第三章教学管理与教育质量提升 第十三条学校教学管理应科学规范,确保教育教学质量。 第十四条学校应遵循教育规律,坚持德育、智育、体育全面发展,提高教育质量,培养学生综合素质。 第十五条学校要加强教育教学科研工作,推动教师专业发展,提高教师教育教学能力。 第十六条学校要加强学生评价体系建设,建立全面、多样化的评价体系,科学评价学生的学习和发展。 第四章师资队伍建设与管理 第十七条学校应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制定并落实相应的师资管理政策。 第十八条学校要加强教师培训,提高教师的专业能力和教育教学水平。 第十九条学校要建立教师考核评价制度,对教师教育教学能力进行评价,并采取相应措施提供帮助和支持。

小学依法治校章程

小学依法治校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我校的规范化管理,切实推进学校依法治校的进程,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全面提高教育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以及其他有关教育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必须与生产劳动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方针。 第三条我们的培养目标是: 使学生初步具有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的思想感情;基本的社会公德意识,集体意识和文明行为习惯;具有良好的意志、品格和活泼开朗的性格;初步的自我管理,分辨是非的能力。 具有阅读、书写、表达、计算的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了解一些生活,自然和社会常识,具有初步的观察思维、动作操作和学习的能力,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学习合理锻炼、养护身体的方法,养成讲究卫生的习惯,具有健康的身体心理和初步的环境适应能力。具有较广乏的兴趣和健康的审美情趣。 第四条学校推广使用普通话和规范字。 第五条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全面负责学校行政工作。 第六条在市教育局的领导下实施教育工作。 第二章入学及学籍管理 第七条招收年满6周岁的儿童入学,服务区内的适龄儿童按时就近免试入学。 第八条对因病无法继续学习的学生(须具备指定医疗单位证明)在报经有关部门批准后,可准其休学。学生休学时间超过三个月,复学时学校将据其实际学历程度并征求其本人及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意见后编入相应年级。 对因户籍变更申请转入我校就读,并经核准符号条件者,予以及时妥善安置,不无故拒收。 对非本校施教区申请就学的学生,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可准其借读,并按有关规定收取借读费。 第九条从德、智、体等方面全面评价学生。做好学习困难学生的辅导工作,逐步取消留级制度。

小学学校章程

XXXX小学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快学校管理科学化、规范化建设,实行依法治校,提高办学品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全称为XXXX小学,位于XX区xxxx,是一所公办全日制完全小学,学制六年,设计规模为18个教学班。学校由奎文区政府举办,全额财政拨款。学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校长为学校法人代表。 第三条学校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教育行政部门的相关规定,按照免试就近入学原则招生,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接受具有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学校平等分班,均衡配备师资。 第四条学校以学校以国学培根、体验塑基、面向未来、和谐发展为办学理念,努力打造教师乐业、学生乐学、家长乐观、社会乐道的和谐校园为办学目标,以培养仁爱、乐学、力行、健雅的阳光少年为培养目标;校训为“乐享童年,川润人生”,校风为上善若水;教风为润物无声;学风为滴水穿石。校徽整体以蓝色、绿色、红色、黄色和白色组成。其中主色调蓝色象征世界和宇宙,预示着学生学识广博,见闻丰富。主体图案为红色、黄色、绿色的

帆,是“川”字的变形,寓意学生乘风破浪,扬帆起航,实现自己的梦想。红色象征全校师生火热的情怀、自强不息的精神。黄色代表学生像每一天的朝阳一样朝气蓬勃;绿色象征着纯洁、生机和希望,象征着乐川街小学是育人的绿色摇篮和沃野。白色象征大海波浪,寓意海纳百川,川流不息,又似书法毛笔笔峰,望师生继承发扬传统文化。 第二章教学管理 第五条学校严格执行教育行政部门的相关规定,落实国家课程、地方课程和学校课程三级课程管理体系,认真执行国家和地方课程计划。 第六条建立和完善校本课程开发的运行机制,不断完善课程体系。开发学校开设的独具特色的校本课程,并不断向纵深发展,形成运行畅通的校本化三级课程管理体系。 第七条学校组织教师以改变学生的学习方式,提高课堂效率为中心的教学改革。从学校实际出发,积极探索符合素质教育要求的教学模式,逐步形成学生主动参与、探究发现、合作交流的学习方式,努力提高教学质量,为学生终身发展打下扎实的基础。 第三章教师管理 第八条教师须取得国家规定的教师资格,履行法律规 定的义务,在享有法律规定的权利之外,可以申请调动和交流。 第九条学校实行全员聘任合同制,教职工须履行聘约,服从学校分工,执行学校教育教学和各项工作计划,完成教育教学和各

小学依法治校工作制度

小学依法治校工作制度 一、引言 依法治校是指以法律作为基础和依据,通过立法、执行、司法等手段,建立和完善小学教育管理制度,保障学校教育事业健康发展的一种方式。 在小学依法治校工作中,制定一套科学、合规、完整的工作制度,对于提 升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保护学生合法权益具有重要的意义。下面,本文 将从立法、执行、司法等方面介绍小学依法治校的工作制度。 二、立法 小学依法治校的基础是法律法规的制定和改善。首先,要遵循国家教 育法律法规,制定符合国家要求的小学教育工作制度。这些制度包括学校 章程、学生行为规范、教师管理办法等,明确学校的组织架构、权责分工、教育目标和管理原则等。其次,要与地方相关部门协商制定校园安全管理 制度,确保学校的安全稳定。同时,鼓励学校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制定更 为细化的工作细则,使每一项工作都有明确的操作规范。 三、执行 小学依法治校的核心是执行法律法规和学校制度。首先,学校要落实 党委(党组)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校长要担负起全面领导学校依法治校 工作的责任。其次,学校要建立健全教学计划和日常教学管理制度,确保 学生在规定的时间、课程内完成学业任务。还要建立健全学生管理制度, 对学生在校内的行为、学习表现进行评价和奖惩,并与家长进行沟通和协调。此外,学校还应建立健全教师管理制度,加强对教师从业资格的认证,提高教师教育教学水平。 四、监督与问责

小学依法治校的保障在于监督和问责机制的建立和运行。首先,学校 要建立健全内部监督机制,通过校务公开、民主评议等方式,监督学校的 各项工作是否按照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要求进行。其次,学校要接受上级教 育行政部门的监督检查,以确保学校各项工作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要求。同时,学校还应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建立学校和家长之间的信任和沟 通渠道,让社会公众了解学校的工作情况和问题,并提出合理化建议。最后,学校要建立健全问责机制,对违反法律法规和学校制度的行为,及时 采取纠正措施,确保学校依法治校的落地实施。 五、法治维权 小学依法治校的最终目标是保障学校和学生的合法权益。学校要着力 提高法治意识,教育学生学法用法,培养学生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同时,学校还应加强维权教育,教育学生了解和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对于涉及 学生的争议,学校要按照法律程序进行处理,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对于违法犯罪行为,学校要积极配合司法机关 进行调查和处理,维护学校的安全稳定。 六、总结 小学依法治校工作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对于小学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 具有重要意义。学校要依法制定和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建立健全内部监督 和问责机制,确保学校的各项工作符合法律法规和教育部门的要求。同时,要加强学生的法治意识教育,培养学生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并保护学生 的合法权益。通过依法治校,可以提升学校的管理水平和教育质量,为小 学教育的持续发展注入强大的法治力量。

依法治校学校章程制度

依法治校学校章程制度 依法治校学校章程制度〔精选 10 篇〕 在社会进展不断提速的今日,章程使用的状况越来越多,章程要明确组织内部的治理机制,要对领导岗位的设置、领导者的产生方法和任期、下设部门和分支机构等一一进展确定。想必很多人都在为如何写好章程而苦恼吧,下面是我的依法治校学校章程制度,欢送大家借鉴与参考,期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依法治校学校章程制度篇 1 为到达依法办学、依法治校之目的,确保教育教学工作沿着法定程序,国家和上级的具体安排的轨迹前进,依法维护学校、师生员工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规定: 一、开展普法工作。在“六五”普法期间内,利用学习时间,组织教师、学生学习有关教育法律法规,学习《教师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能年任犯罪法》等法律法规。 二、利用宣传媒介广泛宣传有关法律规定。小播送、墙报、板报都要设立普法宣传栏目,并要有效的利用好。 三、聘请法制副校长和法制辅导员来校搞法律讲座。 四、办学指导思想之一,就是要依法办学、依法治校。在相关法律法规的庇护下,开展好教育教学工作。依法维护学校和师生的合法权益。 五、在学习法律规定的根底上,使师生做到学法、知法、懂法和用法,依法维权。 六、师生可依据状况开展法律竞赛。 七、学法的形式有时间设定,有学习笔记,有普法考试卷、成绩单,每年至少一次法律测试。 依法治校学校章程制度篇 2 一、依法治校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要严格执行会议制度,按时参与每次会议。 二、定期召开依法治校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制定依法治校工作计

划和实施方案,依法组织争论、审议、决策学校各项重要工作和重大事情。 三、实行落实依法治校工作例会制,将每周一上午作为法制委员会成员的例会时间,特地争论落实依法治校工作。 四、定期召开校务委员会、家长会、队干部会、班干部会等,征求意见,有效监视学校依法治校工作。 五、把教职工代表大会作为宣传法律、贯彻法律法规的主要阵地,收集群众依法治校工作的提案,呈现法制教育成果。 六、学校每学期召开一次法律学问讲座,教师要认真参与记好笔记,乐观参与争论。 七、每学年至少召开一次全校性师生法制教育大会,师生均上交一份心得体会。 八、每学期末召开一次法制教育研讨会,介绍学法、用法阅历、推出普法典型。 依法治校学校章程制度篇 3 为推动学校治理工作走上法制化轨道,标准办学行为,营造良好的学校教育法制环境,维护学校及师生的合法权益,推动教育事业的稳步进展,使我校的教育教学工作再上台阶,特制定本年度学校依法治校工作制度。 一、目标责任: 1、在教学上,应按《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学成果嘉奖条例》及教育部有关教学方面的打算和规定去执行,引导监视教师全面贯彻课程标准的要求,制定教学打算,完成教学任务。 2、在治理方面,应贯彻执行《教师法》及《义务教育法》、《治安治理惩罚条例》、《未成年人保护法》,保护教师和学生的合法权益。 3、在后勤方面,应依法履行对学校育人工作的支持职责,供给充分、有效、适当的物资和效劳。如学校食堂应贯彻执行《食品卫生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物价法》安排伙食、合理收费。 4、在与校外关系上,由于学校与社会、学校与学校之间的交往与

依法治校制度

花富村学校依法治校规章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规范办学行为,规范学校管理,积极推进素质教育、依法治校进程,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促进学校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其它有关教育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磁山镇花富村学校 学校地址:磁山镇花富村。 第三条: 学校性质:武安市磁山镇花富村学校全日制公办小学,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学校实施初等义务教育,小学学制为6年。 第四条: 办学宗旨:学校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江泽民“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国家教育方针,依法治校,以德治校。 第五条: 办学目标: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完善办学条件,提高师资水平,积极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推进素质教育,提高教学质量,努力把杏岭中心校办成“德育为首、保证基础、体艺见长、全面发展学生综合素质”的特色现代学校。 第六条: 学校校训:为生存奠基,为社会育才 学校精神:团结奋斗、开拓前进、不断进取、争创一流 学校校风:和谐进取,科学创新 学校教风:身体力行、博学爱生 学校学风:广读、精思、化性、启智 第二章管理体制 第七条: 学校校长由武安市教育局依法按照管理权限考察、审批、任免或聘任。

第八条: 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是学校的法人代表,全面负责学校的行政工作,校长的主要职责: 1、坚持社会主义的办学方向,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团结全体教师,全面贯彻和执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法规。 2、执行上级党委、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决议,制定学校发展规划和学年、学期工作计划,建立各项规章制度,主持学校教育教学和行政工作。 3、领导和组织学校德育工作、教学工作;领导和组织学校教科研工作,全面提高学校教育教学质量。 4、领导和组织总务工作,贯彻勤俭办学原则,搞好校园建设。加快学校教育现代化、信息化建设步伐,不断改善教师的工作环境和福利待遇。 5、加强干部队伍和教师队伍建设及管理,为他们的政治进步、业务进修、继续教育提供条件。 6、配合党组织,支持群众组织开展工作。充分发挥教代会、少先队等组织在各项工作中的积极作用。 7、廉洁勤政,为人师表,以身作则,开拓进取。自觉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审计。 8、其他法规规定的职责。 第九条: 校长的主要权力: 1、决策权:在广泛听取多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对学校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等方面重大事项有决策权。 2、人事权:按上级有关规定,从学校工作的需要和实际出发,安排、调整教师工作。 3、奖惩权:校长对在教育教学和其他工作中成绩优秀的干部、教师进行奖励;对在工作中犯有严重错误或在工作中出现重大事故的教师进行处罚或提出处罚意见。 4、财政权:在服从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统一规划和管理的前提下,在法律法规允许范围内,严格执行财务制度,管好用好学校资金财产。学校财务实行校长一支笔审批制。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十条:校长的义务: 1、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国家教育方针,依法保护师生的合法权益,

小学依法治校制度章程

小学依法治校制度章程 1.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和学校章程,实施办学活动。 2.依法建立、健全教育教学、财务、教师、学生、后勤、安全等各项管理规章制度,保证学校各项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3。成立学校校长负责的依法治校工作领导小组,配备专职工作人员,做到人员、组织、经费三落实。 4.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普法教育和依法治校工作,解决普法教育和依法治校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5.依据教育系统普法规划,制定本校普法规划及年度工作要点。 6。校领导班子坚持带头学法、用法。教职工坚持自学与集体学法相结合,集体学法每月至少一次。 7。按照规定每学期上全校性的法制课。 8。聘请兼职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配合学校开展法制教育,帮助做好有不良行为学生的教育、转化工作,维护校园周边地区的治安秩序。 9。学校法制教育活动室软硬件齐全,管理规范,能充分发挥作用. 10.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有固定的法制宣传橱窗和版面,每年至少组织一次法制报告会,一次法制宣传日(周)活动. 11。制定依法治校工作方案,并认真贯彻实施,保证依法治校工作有计划、按步骤地进行。做到年初有计划,年终有总结,圆满完成依法治校各项工作任务。

12。健全校内管理体制。校长、学校党组织、学术组织等健全,职责明确,依法发挥相应的作用。 13.依法建立工会,完善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切实保障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权力,保证教职工对学校重大事项决策的知情权和民主参与权。 14.实行校务公开制度。学校改革与发展的重大决策、学校的财务收支情况、福利待遇以及涉及教职工权益的其他事项,及时向教职工公布;学校的招生规定、收费项目与标准等事项,向学生、家长和社会公布. 15。建立学校与社区、家长联系制度。建立家长委员会,明确家长委员会的职责,学校决策涉及学生权益的重要事项,要充分听取家长委员会的意见,接受家长委员会的监督。定期听取社区对学校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16。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严格执行教师资格制度、职务聘任制度、考核奖惩制度,依法为教师提供相应的工作条件,保障教师实施教育教学活动和开展教学、科学研究、参加进修培训等权利。 17.定期对学校的各种活动器材、实验仪器、设备、设施进行检查、检修,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预防和减少学生伤害事故,保护学生、教师人身和财产安全。建立学生安全和伤害事故的应急处理程序和报告制度,妥善处理学生伤害事故,无重大伤害事故发生。

2023年小学依法治校制度章程范本

2023年小学依法治校制度章程范本依法治校制度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加强小学法治教育,维护学生合法权益,培养学生的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教育行政部门的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我校所有小学教育阶段的教职工、学生及其家长。 第三条依法治校是指依法办学、依法管理、依法教育的基本原则,包括教育管理依法、教育要求依法、教育教学活动依法、教育管理纪律依法。 第四条学校要将依法治校制度纳入校风校纪建设的重要内容,注重培养学生的法治观念和法治能力,推动校内法治建设。 第二章教育管理依法 第五条学校要依法确定教育管理体制和职责,健全管理程序,确保教育管理依法进行。 第六条学校要建立健全教育资金管理制度,保障教育经费的合理使用、经营秩序和账目清楚。 第七条学校要遵守劳动法律法规,保障教育工作者的合法权益,建立劳动奖励和问责制度,提高教职工的权益保障水平。

第八条学校要依法维护与学校教育目标相符的教育教学秩序,制定并执行学校的教育教学计划,确保教学质量。 第三章教育要求依法 第九条学校要以国家课程标准为依据,科学制定学校教育教学计划,保障学生接受全面而有序的教育。 第十条学校要根据学生的兴趣、爱好和特长,合理安排课程;保障学生接受素质教育和个性发展的机会,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第十一条学校要严格执行国家对教师的教育教学要求,加强教师专业素养的培养和提高,提升教育教学质量。 第四章教育教学活动依法 第十二条学校要依法制定严格的教育教学管理规范,明确教育教学任务和学生学习目标,严格控制教育教学质量。 第十三条学校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的要求,推行素质教育和德育优先原则,培养学生正确的法律观念和守法意识。 第十四条学校要依法建立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注重学生的全面发展和个性培养,不以分数作为唯一评价标准。 第五章教育管理纪律依法 第十五条学校要建立健全法规制度,明确教职工和学生的权利与义务,保障教职工和学生的合法权益。

小学依法治校工作制度

小学依法治校工作制度 一、制度目的和背景 本工作制度的订立是为了推动小学依法治校工作,确保学校的管理和运作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促进学校良好的进展。同时,为了明确管理标准和考核标准,建立科学化、规范化的管理体系,提高学校的整治本领和整体素养。 二、适用范围 本工作制度适用于小学各级各类学校,包括公立小学和私立小学。 三、依法治校的基本原则 1.法定原则:学校的管理和运作必需依法进行,严格依照法律法规的要 求进行办学活动。 2.公正原则:学校对待同学、老师和员工的权益应公正,不鄙视任何一 方。 3.公开透亮原则:学校的管理和决策应公开透亮,相关信息应适时向校 内外进行公告。 4.规范运作原则:学校的各项工作应符合规定的程序和标准,杜绝任意 行为和滥用职权现象。 四、管理标准 1. 学校办学资质 1.学校必需依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的规定,具备合法的办学资质和相应 的教学设施条件。 2.学校办学资质的取得和更新应依照法律法规进行申请和审批,适时进 行公示。 2. 老师队伍管理 1.学校应依照教育部门的规定,合理布置老师编制和岗位设置,确保老 师队伍的稳定和优质教育资源的配置。 2.学校应建立健全老师聘用、考核、培训和晋升制度,促进老师专业成 长和职业进展。 3. 同学管理 1.学校应依法办理同学招生和入学手续,保障每个同学公平接受教育的 权利。

2.学校应建立健全同学管理制度,包括同学考勤、行为规范、同学评价 等方面的规定。 3.学校应开展同学心理健康辅导工作,帮忙同学解决心理问题,供给良 好的学习和成长环境。 4. 学校经费管理 1.学校应依照财政部门的要求,做好学校经费的预算和管理工作,确保 经费的合理使用和透亮度。 2.学校应建立健全资金监管制度,防止财务违规行为的发生。 5. 安全管理 1.学校应加强安全教育,推行安全管理制度,保障师生的人身安全。 2.学校应建立应急预案,加强祸害防范和突发事件的处置本领。 五、考核标准 为了保障学校依法治校工作的落实,应建立考核制度,对学校的管理、教学、评估和服务进行综合评价。 1. 考核内容 1.学校办学资质是否合法、有效。 2.学校是否依照规定进行招生和入学工作。 3.学校是否依照规定开展教育教学活动。 4.学校是否依照规定做好师生管理工作。 5.学校经费使用是否合规、合理。 6.学校安全管理是否到位。 2. 考核标准 依据考核内容,考核标准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1. 依法办学和管理的得分。 2. 招生和入学工作的得分。 3. 教育教学工作的得分。 4. 师生管理的得分。 5. 经费使用的得分。 6. 安全管理的得分。 3. 考核程序 1.考核周期:每学年进行一次综合考核。 2.考核构成:由教育行政部门组织专家评审团进行考核。 3.考核结果:依据考核标准对学校进行评分和排名,对考核结果进行公 示和通报。

小学依法治校制度章程范文

小学依法治校制度章程范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贯彻国家法律和教育法规,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促进小学教育的健康发展,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小学依法治校制度是指小学依法管理,依法保障学生权益,建立健全法治教育机制的制度。 第三条小学依法治校必须坚持以国家法律为根本,依法治校的原则。 第四条小学依法治校应当建立全体师生共同参与,相互约束,相互监督,共同维护法律权益的机制。 第五条小学依法治校应当加强师生法律教育,提高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 第二章学生权益 第六条学生享有受教育的平等权利,小学不得对学生进行任何歧视。 第七条学生享有受教育的自由,小学不得限制学生的自由选择学科、选修课程等。 第八条学生享有安全、健康的学习环境,小学应当保障学生的人身安全和身心健康。 第九条学生享有合理的作业负担,小学应当合理安排作业量,不得过分加重学生的负担。

第十条学生享有参与学校管理和决策的权利,小学应当建立学生自治组织,提供学生参与决策的机会。 第三章教育治理 第十一条小学教育应当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和教育方针,确保教育质量和教育公平。 第十二条小学应当依法制定教育教学计划,保证按照标准和要求进行教育教学活动。 第十三条小学应当建立科学的评价制度,评价学生的学业水平和素质发展。 第十四条小学应当组织教师进行教育教学专业培训,并提供教育教学研究和创新的支持。 第十五条小学应当加强家校合作,促进家长与学校的良好沟通和合作,共同关注学生教育发展。 第四章师生行为 第十六条小学教师应当遵守职业道德,尊重学生的人格和权益,保护学生的隐私。 第十七条学生应当遵守校规校纪,尊重师长,遵守班级纪律,爱护校园设施。 第十八条小学教师应当根据学生的年龄、特点和需求,采取适当的教育教学方法,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第十九条学生应当努力学习,积极参与课堂活动,遵守学校规定,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行为规范。

麻庄小学依法治校章程

圈里乡麻庄小学依法治校章程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和“依法治国”方略,建立健全学校教育内部管理体系和运行机制,维护学校各类教育关系主体在教育活动中的合法权益,规范学校各类教育关系主体的行为,切实推进学校各项工作法治化、规范化、科学化建设。学校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为总纲,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等法律法规为依据,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联合乡中心小学小学依法治校章程》,以下简称《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旨在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建立健全各种组织机构。旨在规范师生员工言行,提高师生员工依法治校的自觉性,加强学校内部管理,实现学校管理法治化、科学化、规范化,全面提高办学水平。 第三条本章程集中体现全校师生员工的共同意志和要求,对全体师生员工都具有相同的约束力,必须切实做到有章必依、执章必严、违章必究。第二章:学校名称,性质和办学目标 第四条机构名称:圈里乡麻庄小学 地址:圈里乡麻庄村驻地 第五条办学性质:公办学校 第六条认真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质量。教育要面向全体学生,面向学生的每一个方面,抓好青少年思想道德、文化知识、劳动技能和身体心理素质的培养和提高,促进学生全面健康发展。

第三章:入学与学籍管理 第七条强化学籍管理。严格执行区教育局关于学籍管理的规定,实行电子学籍管理系统,学生的学籍一式两份,一份由教育局统一管理,另一份在本校存档,六周岁儿童全部入学,入学时需携带本人接种证。 第八条办学规模。 第四章:内部管理体制 第九条理顺内容管理体制,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是学校的法人代表,对内是学校最高决策者,并依法享有组建学校领导班子建议权、教育教学管理权、奖惩权和经费使用权。学校坚持集体领导、分工负责、重大决策实行表决制,通过民主集中形式形成决议,由校长负责全面实施,任何部门或个人只能纠正不符合决议的行为,不得以任何理由干预,阻碍行政工作的实施。 第十条强化党支部的政治核心和监督保证作用。学校党支部负责做好师生员工的思想政治工作,督办落实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研究学校改革和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维护校长的集中统一指挥,组织和带领党员干部、全体师生员工保证和监督校长履行职责,促使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校长要充分依靠党的组织,自觉接受党组织的监督。 第十一条强化群众组织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作用。工会在中心校党支部领导下开展工作,每学期召开一次教代会,组织教职工对全体行政领导进行评议,听取和接受群众的质询、批评和监督。教代会要维护校长履行职责的合法权益。 第十二条全面实行工作目标责任管理,校长与各任课教师签订各种责任

2024年小学依法治校制度章程

2024年小学依法治校制度章程 小学依法治校制度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小学依法治校工作,保障学生权益,推动小学教育改革,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小学依法治校是指依法规定,通过建立健全的制度,保障学生的权益,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工作。 第三条小学依法治校工作必须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坚持以人为本、贯彻教育优先发展的方针。 第四条小学依法治校的责任主体是学校,但依法治校需要各方的共同合作和努力。 第二章学校管理体制 第五条学校依法治校的管理体制应当是科学、民主、公正、高效的。 第六条学校应当建立健全校长负责制、班主任负责制、教务处负责制等制度,并确保这些制度有效运行。 第七条学校应当建立健全教师职业道德和职业规范的评估制度,对违法违纪的教师进行处理,确保教师队伍的素质和水平。 第八条学校应当建立健全学生管理制度,加强对学生行为的教育和管理,依法处理违法违纪的学生,保障学生的权益。 第三章课程建设

第九条学校应当结合国家教育政策,建立健全小学课程体系,确保学生全面发展。 第十条学校应当制定课程计划,明确教学目标,合理安排课程内容,并根据学生特点进行个性化教学。 第十一条学校应当提供多样化的教学资源,鼓励教师创新教学方法,激发学生学习的兴趣和潜能。 第四章学生权益保障 第十二条学校应当保障学生的受教育权和个人权益,对学生的人身权、财产权等进行保护。 第十三条学校应当建立健全学生权益保障机制,通过家校合作、心理辅导等方式关注学生的身心健康问题。 第十四条学校应当建立学生荣誉制度,通过评比、奖励等方式激励学生的优秀行为和成绩。 第五章家校合作 第十五条学校应当建立健全家校合作机制,与家长保持密切联系,共同关注学生成长。 第十六条学校应当加强家长教育,提高家长的文化素质和教育意识,增强家庭对学生的教育支持。 第十七条学校应当定期组织家长会议、家长培训等活动,加强与家长的交流和合作。 第十八条家长有权参与学校的管理和决策,学校应当充分听取家长的意见和建议。

依法治校章程

XX学校依法治校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增强全校师生依法治校的意识,规范办学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学校要认真贯彻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必须与生产劳动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方针。 第三条:实行校长负责制。 校长是学校的法定代表人,全面负责学校的教育教学和其他行政管理工作,依法行使职权。 第四条:学校党组织是学校的政治核心,领导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对教育教学、行政工作起保证监督作用。 第五条:建立以教师为主体的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教职工代表大会是学校实行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基本组织形式,接受学校党组织的思想政治领导。 校长应充分尊重教职工的民主权利,听取他们对于学校工作的意见、建议;教职工应服从校长的领导,认真完成本职工作。 学校设立由校长主持的、由学校干部与教职工代表组成的、有威信的校务委员会,作为审议机构。

第二章依法保障师生的合法权利 第六条:认真建立科学的学生学籍管理制度,按照规定时间和要求注册学籍,并和时组织注册信息的核对、勘误工作。学生入学、转学、修学,以和义务教育阶段的免学、缓学等,须严格按法律法规程序进行。 第七条:义务教育阶段对因户口变更申请转学,并经有关教育行政部门核准符合条件者,应予妥善安排;不得无故拒收。 对因故在非户口所在地申请就学的学生,经有关部门审核符合条件的,可准其借读,并可按有关规定收取借读费。 第八条:学校和教师对学生应坚持正面教育,肯定成绩和进步,指出缺点和不足,不得讽刺挖苦学生、粗暴压制学生、歧视品行有缺陷和学习有困难的学生。 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 第九条:须严格避免未受完规定年限义务教育的学生辍学。 发现学生辍学,学校须积极采取措施,要求监护人送学生回校上课。经多方教育仍未回校上课的,应于学生辍学之日起一周内向教育主管部门报告,并积极采取措施动员其复学;辍学十天以上的,除配合有关部门在依法实施《教育行政处罚暂行实施办法》予以行政处罚的同时,应做好学生复学等工作。 要加强后进学生的辅导、教育工作,不得歧视、放弃、排斥,不得将他们单独编班,更不得强迫他们退学、转学、提前结业。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开除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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