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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处置实施细则

固定资产处置实施细则
固定资产处置实施细则

固定资产处置实施细则

第一条为规范本单位固定资产处置程序,加强固定资产处置工作的管理,根据《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6号)、《教育部直属本单位、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和处置行为管理授权审批暂行办法》(教财厅〔2007〕4号)、《中央级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08〕13号)、《教育部直属高等本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教财〔2012〕6号)和《本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具体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固定资产处置是指本单位对其占有、使用的固定资产进行产权转让或者注销产权的行为。处置方式包括:报废报损、出售、出让、转让、无偿调拨(划转)、对外捐赠、置换等。

第三条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是负责本单位固定资产处置工作的职能部门,在本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办理本单位固定资产处置工作相关的审查、审批、鉴定、监督、报批、组织实施等工作,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无权处置固定资产。

第四条固定资产的处置必须严格履行审批程序,按审批权限,逐级向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教育部、财政部报批,按批复实施处置并办理产权注销和帐目处理。

第五条固定资产的处置,要进行必要的可行性论证,数额较大的,须经本单位有关部门或社会中介机构评估,正确反映其价值。

第六条固定资产的处置必须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出售、转让、变卖资产数量较多或者价值较高的,必须通过拍卖等市场竞价方式公开处置。对非正常损失的固定资产,要分析原因,分清责任,并对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

第七条固定资产处置的范围:

(一)已停用一年以上,确系无需继续使用或被同类资产替代的

固定资产。

(二)已超过规定使用年限且不适合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资产使用年限按国家规定或按行业惯例确定。

(三)没有规定使用年限或未达到使用年限,经技术鉴定确需报废或淘汰的固定资产。

(四)因技术落后、损坏等原因不能修复或无修复价值的固定资产。

(五)使用年限较长、严重磨损,已不能满足使用要求的固定资产。

(六)盘亏、毁损,盗失、丢失等非正常损失的资产。

(七)依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进行资产处置的其他情形。

第八条固定资产处置的审批权限:

(一)凡处置原值500万元以下(不含500万元)的固定资产,由本单位审批,报教育部备案。

(二)凡处置原值500万元以上(含500万元)至800万元以下的固定资产,由本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审核后报教育部审批。

(三)凡处置原值800万元以上(含800万元)的固定资产,由本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审核后报教育部审核,教育部审核后报财政部审批。

(四)本单位审批权限内的固定资产处置,按不同的处置方式作如下规定:

1.出售、出让、转让、对外捐赠原值50万元以下的固定资产,由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审批;原值5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固定资产由本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审批。

2.一次性报损原值5万元以下(含5万元)的固定资产,由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审批;原值5万元以上的固定资产,由本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审批。

3.一次性报废原值50万元以下(含50万元)的固定资产,由资

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审批;原值50万元以上的固定资产,由本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审批。

4.车辆及其它强制性报废的固定资产,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后,由使用单位持相关凭证到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办理报废手续。

第九条固定资产的处置程序和申报单位须提交的材料:

(一)由资产使用单位提出资产处置申请报告,报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审核,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根据第八条规定逐级上报审批。

(二)申报单位在提交《本单位固定资产处置申报表》时,应根据不同的资产处置方式,提交下列相关文件资料:

1.能够证明资产价值的有效凭证,如记账凭证复印件、固定资产卡片等。

2.固定资产使用现状说明。

3.单台或批量原值50万元以上固定资产的正常报废,须填报《固定资产毁损、报废技术鉴定表》。

4.报损、报失等非正常报废,须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和事故责任处理意见,单台价值1万元以上的还须填报《固定资产毁损、报废技术鉴定表》。

5.出售、转让、对外捐赠须提交处置事由的专题报告和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的经济鉴定证明。

6.被盗固定资产须提供报案、立案、结案等资料和本单位保卫部门的证明。

7.涉及诉讼的固定资产,须提供已生效的人民法院判决书、裁定书等法律文件。

8.由国家技术监管部门监管的固定资产报损、报废,应取得具有法律效力的技术鉴定报告。

9.校内单位分立、撤消、合并等情况下处置固定资产的,须提供分立、撤消、合并的批文及资产移交清单。

第十条报废仪器设备的处置:

(一)各单位经批准报废的仪器设备须全部上交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并保证形态完整,确需拆除有用零部件的,须经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批准,办理有关登记手续。

(二)对可转作它用的仪器设备,进行校内调剂或公益性捐助、扶贫。

(三)无使用价值的仪器设备,由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统一处理,一次性处理数额较大的,须组织残值评估,以不低于评估价值公开竞价处理或拍卖。

第十一条固定资产处置收入,包括出售收入、报废残值变价收入,必须全部上交本单位,本单位按照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规定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截留挪用。

第十二条本单位各资产占用部门,要接受、配合资产管理部门、上级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如实提供有关资料和情况,严格执行依法检查作出的处理决定。

第十三条固定资产管理主管和分管部门,要严格履行资产处置审批程序,依法维护本单位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制止资产处置中各种违规行为,防止国有资产的流失。

第十四条对于管理不善、决策失误等原因造成的非正常资产损失,资产占用单位要分析原因,分清责任,对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报资产管理部门核实后,提交本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研究决定。

第十五条全校各资产占用单位、部门要认真执行本细则的各项规定,维护国有资产的安全和完整。对违反本细则,擅自处置国有资产的单位和个人,依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第十六条本办法由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负责解释。校国资字〔2009〕1号文件同时废止。本办法未尽事项,按照国家财政部、教育部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本细则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固定资产管理实施细则

苏州市粮食局国有企业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国有企业固定资产的管理,规范固定资产的购置、使用、处置与核算,保障固定资产的安全完整,根据企业固定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涉及固定资产的购置、验收、领用、保管、使用、维护、处置、盘点和权属证件的管理工作,均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苏州市粮食局直属国有企业。 第二章固定资产范围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使用过程中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设备、电子设备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不属于生产经营设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使用期限超过两年的,也应作为固定资产。 第五条固定资产包括直接生产用固定资产和非直接生产用固定资产。直接生产用固定资产指直接用于企业生产过程的固定资产,包括粮食仓房、粮食烘干、输送、加工等设施设备。非直接生产用固定资产指不直接用于企业生产的固定资产,包括办公用具、行政管理用的运输设备等。

第三章固定资产管理 第六条企业固定资产的管理按资产类别和内控要求实施管理。资产管理部门负责固定资产的购置并统一造册登记,记录《固定资产台账登记卡》,登记后方可领用。固定资产维护与保养等日常管理由资产使用部门负责,实行分级归口管理,由具体使用部门负责设立台账、编号、参与资产清查与处置。具体使用部门负责人应指定专人,全面负责所使用固定资产管理工作。 第七条企业财务部门对固定资产的购置、处置、盘盈盘亏等进行账务处理,定期与资产管理部门进行资产清查。 第八条企业财务部门应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结合企业实际,确定计提折旧固定资产的范围,折旧方法、折旧年限、折旧政策。折旧政策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确需变更,应当按照规定程序审批。 第四章固定资产的购置 第九条企业应于每年12月10 日前根据单位实际情况编制次年的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经局财务审计处会同产业指导处初步审核后报局党政联席会议研究,批准后执行。 第十条企业按审批后的年度固定资产投资计划采购资产。由资产使用部门向各单位资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资产管理部门会同使用部门经询价比较后填写《固定资产请购单》,报经企业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审批后购置。对大型专项设备的购置,资

固定资产使用管理制度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一、总则 (一)为了有效管理公司的资产,提高资产的利用率、完好率,加强对固定资产的维护与保养,使其发挥更大的效益,按照集中领导、统一管理的原则,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所称固定资产是指公司部单位经营管理相关的各类有形资产。 (三)综合部为公司固定资产的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和执行各类固定资产的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监督固定资产的计划、采购、验收、下发、使用、回收和清查等工作,并有权对公司各部门的固定资产作出决定性处理意见。财务部为公司固定资产的核算部门,负责对固定资产增减和变动及时进行帐务处理;协助综合部共同监督各部门固定资产的使用,每年会同综合部进行一次固定资产彻底清查盘点。综合部和财务部有权不定期对各部门固定资产的存在和使用情况进行抽查。 二、固定资产的购置和领用 (一)购置原则 综合部作为公司固定资产购置的直接负责部门,有责任对相关固定资产的购置提前作充分的价格调研,选取性价比最优的供货单位。 (二)购置申请 各部门如需新增购置固定资产或原有固定资产发生损坏,不能使用而报废需要重新购置的,需提出申请经公司领导审批后交综合部统一购

买。 (三)入库和领用手续 固定资产运到公司,由综合部负责仔细验收。验收无误入库入账。 所购固定资产由综合部统一发放,并由领用人在固定资产领用登记薄上签字。 (四)供应商结款 综合部确认所购固定资产准确无误后,由供应商应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普通发票(财务视情况而定)、如有相关购置合同的还必须提供合同原件,如有供应商发货清单的也一并附上,如需转账付款的需提供银行开户信息。经公司领导签批后给予付款。 三、固定资产的移转、报废、报损及出售 (一)固定资产的移转 固定资产在公司部相互调拨时,需经综合部批准后方可移转。未经批准各部门不得擅自移转。如两部门协调好需移转时,口头通知综合部,由综合部与部门之间办理转移手续留档备案。并及时通知财务部调整帐目。 (二)固定资产的报废及丢失处理 正常报废的固定资产,由综合部会同财务部进行鉴定,根据鉴定意见报经公司领导批准后予以注销。 非正常报废或丢失的固定资产,由综合部会同财务部进行鉴定,对非正常报废和丢失的固定资产必须查明原因,追究责任,根据鉴定意见和调查结果报公司领导,对非正常报废或丢失的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

固定资产处置管理细则

固定资产处置管理细则 (一)总则 为了加强固定资产管理,防止资产流失制定本细则。 (二)资产处置形式 1、医院资产的处置,是指医院占有、使用的资产进行产权转让及注销产权的一种行为,包括无偿调出、出售、报废、报损等。 (1)无偿调出:指固定资产在不变更所有权的前提下,以无偿转让的方式变更固定资产占有、使用权的资产处置。 (2)出售:指固定资产以有偿转让的方式变更所有权或占有、使用权、并收取相应处置收益的资产处置。 (3)报废:指经科学鉴定或有关规定,已不能继续使用,必须进行产权注销的资产处置。 (4)报损:指对发生的固定资产呆帐损失、非正常损失等,必须按有关规定进行产权注销的资产处置。 (三)资产报废 1、资产报废范围: (1)使用年限较长,安全无保证,可能造成危险且不易修复使用的资产。 (2)达到或超过规定的使用年限,丧失效能且不能改装使用的资产。 (3)质量低劣,不符合技术标准,应用中不能满足最低性能指标的资产又无法改装利用者。 (4)技术落后、性能差、耗能高、效益低,属于自然淘汰品或国家禁止使用的资产。 (5)腐蚀老化,严重丧失精度性能且无法修复的资产。 (6)虫蛀、鼠咬、严重损坏无法使用的资产。

(7)因自然灾害、事故或其他原因使资产严重损坏且无法修复的资产。 (8)虽能修复,但维修费用超过同类资产单价三分之二的资产。 (9)因零配件不能运转,零配件筹措困难者。 (10)根据实际情况,确需应该报废的资产。 (四)资产报废鉴定 1、资产使用科室负责组织有关专家逐件进行鉴定,并填写鉴定意见,对需上报主管部门或后勤部门审批的报废资产,专家要写出鉴定报告。 2、资产使用科室根据鉴定报告在“资产报废申请表”上签署报废意见及处置方式,连同鉴定报告报后勤部门审核后,报院长审批。 3、经鉴定不能报废的资产,根据鉴定意见处理,或进行维修、或调剂、或留原科室继续使用。 4、对已批准报废的资产,后勤部门应在三个月内处置完毕或回收到废品库。防止以旧充好,重复报废,造成资产流失。 (五)资产报废的帐务处理 1、对已批准报废的资产,不能马上处理的要入废品仓库,保管员要逐件清点。 2、仓库保管员要认真负责,按库存物品的管理要求,将收回的报废资产按类别、规格、型号排列整齐,不可乱堆乱砸,尽可能保持资产的现有形态。 3、报废资产批准报废及处置后,后勤部门要及时处理帐目,以保证帐实相符。 4、根据院长的审批意见,对报废资产进行处置时,要对数量、品名等进行登记记录。 5、报废资产的处置收入要足额交财务处入帐。 (六)资产处置申报程序 1、使用科室根据实际情况向后勤部门提出资产处置申请报告,申请中必须详尽说明情况和原因。

固定资产折旧完后的账务处理

固定资产折旧完后的账务处理 固定资产计提折旧时,应以月初可提取折旧的固定资产账面原值为依据。当月增加的固定资产,当月不提折旧,从下月起计提折旧;当月内减少或者停用的固定资产,当月仍提折旧,从下月起停止计提折旧。因此,企业各月计算提取折旧时,可以在上月计提折旧的基础上,对上月固定资产的增减情况进行调整后计算当月应计提的折旧额。当月固定资产应计提的折旧额=上月固定资产计提的的折旧额+上月增加固定资产应计提的折旧额-上月减少固定资产应计提的折旧额。 固定资产折旧计提完毕,就会产生疑问,这些有正在使用或已报废的固定资产如何处理呢。 首先,确定固定资产是否还在使用,如果还在使用并没有发生转让,报废,损毁,盘亏则不用马上进行固定资产清理。当这些业务实际发生时,同步做帐。 第二,如果发生转让,报废,损毁,盘亏则进行固定资产清理。报废固定资产需要填制“固定资产报废单”经鉴定”,批准后进行清理。 第三步,清理固定资产报废时一般要做如下会计分录: 1.将报废固定资产转入清理: 借:固定资产清理(如果你以提完折旧,这里的计算结果应是净残值) 累计折旧 贷:固定资产 2.报废的固定资产残料出售收入: 借:银行存款 贷:固定资产清理

3.支付的清理费用 借:固定资产清理 贷:银行存款 4.如果结转报废固定资产发生的是净损失(意思是残料收入<清理费用的差额)借:营业外支出—处之固定资产净损失 贷:固定资产清理 5.如果结转报废固定资产发生的是净损失(意思是残料收入>清理费用的差额)借:固定资产清理 贷:营业外收入—处之固定资产净收益 备注:如果是出售不动产,需要计提交纳营业税(税率5%)应纳营业税=实际成交价×5% 税率请以当地税务部门实际通知为准。 分录: 借:固定资产清理 贷:应交税金—应交营业税

固定资产管理实施细则

XXX公司 固定资产管理实施细则 1目的 规范固定资产管理,明确固定资产购置、验收、领用、报废、封存、清查、盘点等工作制度和流程。 2适用范围 公司及其所属各单位、部门。 3编制依据 《资产管理办法》(2017),公司 4释义 固定资产,是指公司使用期限超过1年的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并且使用年限超过2年的,也应当作为固定资产。包括: a)具有独立使用功能的,完整的资产体(指以实物形式存在并为公司带来利益的物质制品,即有形资产); b)使用年限一年以上且在使用过程中保持原来的物质形态; c)不同时具备以上所述条件但属下列情形之一者亦应列为固定资产: 1)属于整体之一部分,不能独立进行生产活动的,而整体符合固定资产定义的,该整体应列为固定资产; 2)备用辅机符合固定资产定义的应列为固定资产; 3)单件价值低于2000元,但是有一定批量,使用年限一年以上,其原值大于2000元的应列入固定资产; 4)管线、线路。 d)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划为固定资产、作为低值易耗品管理: 1)某些流动性大,更换频繁的生产工具; 2)易于损坏的小型设备设施、临时性建构筑物; 3)单位价值大于2000元以上的维修备件不划为固定资产。

5职责分工 5.1计划财务部 负责对公司固定资产购入、出售、报废、租赁和折旧等核算管理工作、并定期或不定期组织相关单位、部门对固定资产进行实物清查、核对、盘存。 5.2设备管理部 负责制定相关资产管理制度,负责管理公司生产及辅助生产类固定资产的预算、审核、组织固定资产报废、租赁及闲置设备处置的鉴定审批和日常管理工作。 5.3公司办公室 负责公司办公设备类(计算机及其软硬件除外)固定资产预算、审核、组织相关固定资产报废、租赁及闲置设备处置的鉴定和日常管理工作。 5.4物业管理部 负责公司非生产类车辆、房屋、构筑物、管道及沟槽的预算、审核。 5.5技术发展部 负责公司计算机及其软硬件固定资产预算、审核、组织相关固定资产报废、租赁及闲置设备处置的鉴定和日常管理工作。 5.6储运部 负责公司特种车辆固定资产预算、审核、组织相关固定资产报废、租赁及闲置设备处置的鉴定和日常管理工作。 5.7固定资产使用单位、部门 负责本单位、部门固定资产实物的日常管理,配合计划财务部对本单位、部门固定资产进行管理。 6固定资产的分类和编码 6.1固定资产分类 6.1.1按固定资产用途划分: a)生产用固定资产,即参加生产过程和直接服务于生产过程的固定资产,包括: 1)房屋:指生产部门和为生产服务的行政部门的房屋;

固定资产使用管理办法

托管资产使用管理协议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安全、生产、技术管理等整体托管协议》,为使托管资产在托管期内做到科学、规范、合理地使用,充分发挥其作用,避免因管理不善、使用维护不当等原因造成资产缺失、贬值、损坏,经双方协商,就托管的资产使用、维护和管理达成本协议,双方共同遵守。 一、托管资产范围 1、煤矿地面生活、生产区托管范围以内的厂区、建(构)筑物、设备、设施等的使用,由乙方使用、维护(修)和管理。 2、井下(包括井口、井筒、井架)全部设备、设施、巷道、硐室、采掘工作面等的使用,由乙方使用、维护(修)和管理。 3、乙方为甲方垫资购买的综采设备、高档普采设备各一套按照购买合同设备详单整体移交给乙方,由乙方使用、维护(修)和管理;联合试运转期间甲方投入的设备、材料以甲方指定人员签字出库单作为移交资产的依据交由乙方使用、维护(修)和管理。 4、根据以上界定,将托管资产以资产清单进行标示、核查、交接,依此为准。 二、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为托管资产的所有者,享有对托管资产的所有权、处置权,享有对乙方使用托管资产的监督权、考核权。

2、组建托管资产管理部门,行使对托管资产的监督、管理和考核权。 3、负责托管固定资产折旧费提取。 4、按照固定资产的报废标准和程序,负责托管固定资产的报废认定和处置。 5、根据双方合作进程以及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享有提议对本协议修改完善的权利。 6、负责托管协议界定范围内的各种设备、设施、工器具、仪器仪表等的实验、检测、检验,并承担相应的费用。 7、甲方保证移交的设备、设施在移交时能正常使用,是完好的。 8、《托管协议》约定应享有的权利和义务。 三、乙方权利与义务 1、对承托范围内的资产享有使用、维修权,不享有处置或转让权。 2、按照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二级标准要求负责托管资产的日常使用、保养、维护、维修等管理,确保托管资产的安全完整。 3、负责承托范围内所有资产、设备、设施的维修、维护、保养、更换等相关费用。 4、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各类安全生产、技术规章制度、各岗位操作规程,并认真落实。 5、全面负责托管范围内设备的现场管理,确保设备管理达到《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标准》及行业标准。 6、设备运行必须达到使用年限要求,设备报废必须经甲方认可并由甲方处置。如因乙方原因未达到设备使用年限或行业标准提前

固定资产报废处理流程管理规定(最新版)

固定资产报废处理流程管理规定 一、目的: 为完善公司固定资产报废程序,使废旧的资产残值收益最大化,特制订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元通公司所有废旧资产的处理。 三、具体要求: 1.固定资产报废鉴定: 所有部门报废固定资产必须有专业部门的鉴定意见,并在《固定资产申报表》(报废)上面签字确认,总经办固定资产管理员方可给予办理报废手续。具体鉴定职能部门为:计算机、打印机类等电子办公用品由微机室负责确定是否报废及是否具有变卖价值,其他由相应工程部负责,特殊情况另行处理。 2.固定资产报废手续办理 各部门兼职固定资产管理员负责本部门的固定资产的报废手续办理。总经办固定资产管理员确认报废原因并验证确认报废后,在《固定资产申报表》签署意见,并在固定资产管理系统进行报废处理。针对有变卖价值的,打印出《资产报废单》(一式三联),总经办留一联,使用部门留一联,另一联由使用部门交给园区部办理废旧资产变卖。对无变卖价值的,由使用部门直接处理,无需再行上报。 3.报废固定资产处理流程: (1)合肥市内 合肥市内有变卖价值的废旧资产,统一由公司园区部处理。园区部凭《资产报废单》,建立台账,根据市场行情,寻找合适买家。所得收入直接交由内衣或美容财务部办理入账,财务收款后开具收据(一式三联)。第一联园区部

留存,第二联交由总经办固定资产管理员,与《资产报废单》一起存档,第三联由财务部存根。 (2)外地(含肥东、肥西): 合肥市以外有变卖价值的废旧资产,由负责该片区的业务经理凭《资产报废单》,根据当地市场行情,寻找合适途径变卖报废资产。所得收入直接交由内衣或美容财务部办理入账,财务收款后开具收据(一式三联)。第一联业务部门留存,第二联交由总经办固定资产管理员,与《资产报废单》一起存档,第三联由财务部存根。 4.固定资产报废处理相关要求: (1)公司财务部稽核员对报废固定资产变卖负有监督审核的责任。 (2)变卖报废固定资产时必须进行市场行情调查或“价比三家”,使公司残余资产价值最大化。 (3)变卖所得的现金,必须尽快(原则上不得超过一周)上缴到财务部。 (4)财务部稽核时如发现报废固定资产变卖价格明显低于当时市价的,有权提请公司相关领导对变卖资产的经办人及部门负责人进行相应处理。 (5)因人为原因造成固定资产异常报废的,使用部门须追查直接责任人,并进行相应处罚。追查不到的损失,根据情况由部门兼职固定资产管理员及相关责任人共同承担。 本规定自2013年10月1日起执行,解释权归元通企业集团总经办。 合肥元通纺织服装有限责任公司 2013年9月26日

固定资产报废的账务处理

财务知识 --> 固定资产报废有两种情况:一是由于磨损或陈旧,使用期满不能继续使用;二是由于技术进步,必须由先进设备替代。固定资产报废,一方面由于固定资产退出企业引起企业固定资产的减少,另一方面在清理过程中还会发生一些清理费用,同时还可能取得一定的变价收入。因此,固定资产报废的核算应按以下程序进行: (1)注销报废固定资产的原值和已提折旧额。按固定资产的净值,借记“固定资产清理”账户;按已提折旧额,借记“累计折旧”账户;按固定资产原值,贷记“固定资产”账户。 (2)结转残料价值和变价收入。按收回的残料价值和变价收入,借记“银行存款”、“原材料”等账户,贷记“固定资产清理”账户。 (3)支付清理费用。按发生的清理费用,借记“固定资产清理”账户,贷记“银行存款”等账户。 (4)结转清理后的净损益。固定资产清理后的净收益,借记“固定资产清理”账户,贷记“营业外收入──处理固定资产收益”账户;固定资产清理后的净损失,借记“营业外支出──处理固定资产损失”账户,贷记“固定资产清理”账户。 延伸阅读: 固定资产清理交税 关于固定资产管理的几点建议 固定资产常用账单 固定资产盘点情况表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会计处理 固定资产管理中主要存在的问题

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的名片:我国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采用的是收益法中的总额法。总额法是指在确认政府补助时,将其全额确认为收益。 一、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在其补偿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发生期间计入损益。 1.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费用或损失的,在取得时先确认为递延收益,然后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营业外收入; 2.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费用或损失的,取得时直接计入当期营业外收入。 二、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计人当期损益。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应当将尚未分配的递延收益余额一次性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人当期损益。 企业取得与资产的政府补助时,不能全额确认为当期收益,应当先计入“递延收益”,然后在相关资产的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转入“营业外收入”。 1.取得货币性资产 这是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的最常见形式。 (1)一般的会计处理 ①收到政府补助时 借:银行存款/其他应收款 贷:递延收益 更多文章兼职网 https://www.sodocs.net/doc/794772929.html, zqwwk ②购建长期资产时

固定资产管理细则及相关流程 完整版

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细则 固定资产的分类 为方便固定资产的核算和管理,公司固定资产根据其经济用途和使用情况可以分为: 一、房屋类:是指房屋、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房屋包括办公用房, 生产经营用房(物流配送中心)。 二、一般设备类:是指办公和日常使用的通用性设备,包括电脑设 备、办公家具等。 三、运输设备类:是指轿车、货车、电瓶车等 四、通讯类:是指电话、手机、卫星地面接收装置等设备; 五、办公类:空调、复印机、电脑设备、传真机、打印机、点钞机、 考勤机、保险箱等设备; 六、其他设备类:是指不包括上述各项的设施、设备。 固定资产新增管理办法 固定资产新增流程如下:

一、申请报批:公司各部门及各分公司增置固定资产的申报流程为: 需求部门经领导批准由部门资产管理员上报至资产分管部门(核定资产类别、配置及是否有闲置利用),分管资产部门确认需购买后发起系统采购流程,由采购部门进行采购。 二、购置:对于确定需购买的固定资产,交采购部门根据申购信息的 要求统一购置。 三、入库:物品到货之后由申请部门、采购部门共同验收,对不需要 安装的设备、工器具随即交付使用,并完成系统入库验收流程; 对需要安装的设备经安装后,由购置部门会同使用部门、组织安装调试,并由资产分管部门现场监督,使用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办理系统入库流程。同时须将验收单及有关物品保修卡、说明书等技术资料妥善保管。未经验收任何部门不得擅自使用。 四、固定资产编码建立:对于新购的固定资产,资产分管部门根据相 关实物登记台帐,建立固定资产档案,并根据资产编码原则进行编码,所编号码应贴在实物上(不宜贴的应作相应记录),资产分管部门对其进行统一管理。 五、出库及领用:部门资管员于资产分管部门处验收物品无误之后登 记备案并签字确认,基于“谁领用、谁保管”的原则,部门资管员分发至领用人时应登记备案由实际使用人签字后方可发放,同时进行部门台账及系统更新,自发放之日起一周内汇总上报资产分管部门进行台账更新。领用人自领用之日起须承担设备使用的全部责任(包括丢失、人为损坏等)。如果是部门公用物品,在落实到个人责任的同时部门领导也需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

固定资产管理规定

固定资产管理规定 □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加强固定资产的保管及使用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范围 本规则所称固定资产包括土地、房屋及建筑物、机械设备、运输设备、马达仪表、工具、什项设备(各公司自分事务性什项设备及机电性什项设备)等。 第三条会计科目列帐原则 前项固定资产,耐用年数在二年以下,不具生产性,未超过一定金额者(各公司自订)应以费用科目列帐,而不得以固定资产科目列帐。 第四条管理部门 固定资产按下列类别,由各公司指定部门负责管理,其管理及保养细则由各公司管理部门会同使用部门自行制定之。 (一)土地、房屋及建筑物、运输设备、事务性什项设备由总部门负责管理。 (二)机械设备、马达、仪表、机电性什项设备由工务部门负责管理,但得视实际需要归由性质相关部门管理。 (三)工具由资材仓库负责管理。 第五条编号 固定资产取得后,即归管理部门管理,并会同会计部门依其类别及会计科目统驭关系,予以分类编号并贴粘样签。 第六条移交 人员移交时,对于固定资产应依人事管理规则第十一条的规定详列清册办理移交。 第七条增减报告 会计部门应于次月15日前就土地、房屋及建筑物、运输设备、机械设备、机电性什项设备等项目编制“固定资产增置表”一式三联送管理部门核对,并填列异常或更正内容后,第一联管理部门留存,第二联送返会计部门自存,第三联送使用部门留存,采用电脑处理报表代替之。 第八条盘点 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应会同会计部门每年盘点一次(不含工具、马达、仪表、事务性什项设备)。另应于每季就固定资产的项目中根据登记卡册,每一类别至少抽点十项,盘点后应填造“盘存单”一式三份注明盈亏原因,一份自存,二份呈报(总)经理核决后一份送会计部门,一份送总管理处总经理室备查。管理部门对于盘盈或盘亏除应专案叙明原因呈核外,并应依增置或减损的规定办理手续。 第九条增置、营造、修缮处理 固定资产的增置、营造、修缮应分别依照“材料管理办法”、“工程修造发包事务处理规则”及“营某程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办理。 □增置及登记 第十条增置手续 土地、房屋及建筑物、运输设备、机械设备、机电性什项设备等固定资产于增置验收后,使用部门(土地、房屋及建筑物由总务部门)应即填写“固定资产增加单”一式三联经会管理部门签章后,送会计部门填注购置金额、耐用年限、月折旧额,第一联送管理部门转记入“固定资产登记卡”,第二联由会计部门自存转记入“固定资产登记卡”,第三联送使用部门留存。会计部门应每月与管理部门核对“固定资产登记卡”的记载事项,如有缺漏事项应即通知补正。 第十一条受赠处理 固定资产因其他公司拨入,捐赠而取得者,应填明价格,如原价无法查得或根本无原价者,得由管理部门会同会计部门予以估列,并按第十条固定资产增置手续办理。 第十二条登记 土地、房屋及建筑物等不动产取得所有权后,由总务部门统一办理产权登记后,转记

(完整版)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一、总则 为加强公司固定资产管理,规范固定资产管理流程,明确在申购、采购、使用、报废等各环节的权、责、利,明确部门与员工的职责,结合公司现有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固定资产定义及分类 1、固定资产定义本公司将单位价值在500 元以上或使用期限超过1 年的设备、器具、工具,作为固定资产。 2、固定资产的分类 (1)电子设备:包括显示器、主机、打印机、传真机、华为手机等相关办公设备。 (2)办公家具:包括沙发、空调、文件柜、办公桌椅、冰箱、海信电视等。 (3)其它:一切与公司经营、办公有关的其它物品。 三、固定资产管理体制固定资产的购置、验收、领用、变更、报废等,由行政人事部及财务部协调统一管理。分发到个人使用的固定资产,由个人管理及保管。 1、行政人事部管理职责 (1)审核部门要求申购的固定资产是否合理。 (2)验收采购回来的固定资产是否合格,合格后入库。 (3)将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和使用落实到个人。 (4)对固定资产的变更进行记录。 2、财务部管理职责 (1)对固定资产编号、登记、每年固定盘点固定资产,做到账物相符。 (2)固定资产折旧管理,审核使用年限过长的固定资产报废问题。 3、个人管理职责 (1)负责监管、保存好分配到个人使用的固定资产,公司实施“谁使用, 谁保管”的原则。固定资产发生遗失、非正常损耗,保管人应当承担赔偿 责任。 (2)保持固定资产的日常清洁卫生。

(3)固定资产损坏以后,及时上报行政部修理或更换。 四、固定资产计价 1、财务部为公司固定资产的核算部门,负责设置固定资产账目并对固定资产的增减变动进行财务处理。 2、行政人事部协同财务部对固定资产进行盘点,根据实际情况协对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五、资产的购置、验收 1、公司实施“谁使用,谁申购”的原则进行申购。计划购置固定资产部门需填写“固定资产申购单”(格式后附1),由部门领导及总经理审核完成后,于当月月底之前将表单交至行政人事部。 2、行政人事部安排采购专员进行资产采购,资产到位后由行政人事部负责人验收,经过验收合格的资产办理入库手续并填写“资产入库单”(格式后附3);验收不合格的设备由采购人员办理退换、索赔、拒付等事宜。 3、资产申购人于行政负责人处填写“固定资产申领单”(格式后附2)并 领取申购的相关物品。 六、固定资产变更管理 1、固定资产在公司内部员工之间变更调拨,需填写“固定资产变更单” (格式后附5),由部门领导、行政人事部审核通过后,将固定资产变更单交行政人事部办理转移登记后方可更换。 2、固定资产变更后,由行政部通知财务部相关负责人重新登记编号。 七、固定资产的处置 固定资产的处置包括转让、报损、报废、出售等,具体处置流程如下: 1、使用单位提出申请,填写“固定资产转让/ 报废申请表”(格式后附6),提交行政人事部及总经办审批。 2、审批通过后由行政部负责人清理固定资产,处理残值。 3、财务部门复核,核销该资产并进行账务处理 八、固定资产的仓库管理 公司仓库物存由行政人事部专人负责,工作的任务主要分为以下三点:

关于固定资产清理账务处理

关于固定资产清理账务处理 企业经营到一定程序,难免会有固定资产坏损,这时,就需要进行固定资产清理处理。其账务处理如下: ·将待处理固定资产转入“固定资产清理”科目 借:固定资产清理 累计折旧 贷:固定资产 ·处理固定资产时所支出的费用,计入“固定资产清理”科目 借:固定资产清理 贷:银行存款/现金等 ·清理固定资产所得到的收入,计入“固定资产清理”科目 借:银行存款/现金等 贷:固定资产清理 ·假如固定资产清理末了,货方有余额,那么,将余额转入营业外收入 借:固定资产清理 贷:营业处收入 ·假如末了,固定资产清理借方有余额,那么,作为营业外支出 借:营业外支出 贷:固定资产清理 如果是营业外收入,那就需要交纳所得税,如果是营业外支出,那就可以抵减所得税 关于这个所得税的账务处理,是不是和正常的计提是一样的呢? (1)出售、报废和毁损的固定资产转入清理,其会计分录为: 借:固定资产清理(固定资产账面价值) 累计折旧(已提折旧)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已计提的减值准备) 贷:固定资产(账面原价) (2)清理过程中发生的费用以及应交的税金,其会计分录为: 借:固定资产清理 贷:银行存款 应交税金——应交营业税 (3)收回出售固定资产的价款、残料价值和变价收入等,其会计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 原材料 贷:固定资产清理 (4)应由保险公司或过失人赔偿的损失,其会计分录为: 借:其他应收款 贷:固定资产清理 (5)固定资产清理后的净收益,其会计分录为: 属于筹建期间的 借:固定资产清理 贷:长期待摊费用 属于生产经营期间的 借:固定资产清理

贷:营业外收入——处置固定资产净收益 (6)固定资产清理后的净损失,其会计分录为: 属于筹建期间的 借:长期待摊费用 贷:固定资产清理 属于生产经营期间由于自然灾害等非正常原因造成的损失,其会计分录为: 借:营业外支出——非常损失 贷:固定资产清理 属于生产经营期间正常的处理损失,其会计分录为: 借:营业外支出——处理固定资产净损失 贷:固定资产清理 还要涉及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印花税等 作为营业外收入的要并入当期计缴企业所得税 涉及税金就复杂点啦,不过,将应交增值税那块加进去,倒是好的,至于城建税、教育附加和印花税这些,这里就不好加了,要不,都成了一个完整账套啦。 ,(2)分录是错误的。企业的固定资产有2大类,动产和不动产,如果 是动产是不用缴纳营业税的。营业税是指企业或个人提供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所要缴纳的一种税。 另外,是要考虑企业销售固定资产增值税的问题的。凡是符合“三项”条件的,不用缴纳增值税;否则,一律按照 4%的税率减半征收增值税,并不得作为进项税抵扣。分录当然也是需要的。

固定资产调拨管理实施细则

一体化管理体系作业文件 固定资产调拨管理 实施细则 编制: 审核: 批准: 2013-09-15发布 2013-09-15实施 发布

1 目的 为加强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资产动态管理,做好资产过程监督,不断提高资产管理水平,建立资产管理监督体系,根据国家、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油田公司)、大庆油田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化工集团)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细则。 2 范围 本细则适用于公司机关及所属单位(含基层生产厂)。 3 术语 3.1 固定资产调拨:是指因固定资产使用单位或管理单位发生改变,经主管业务部门同意,由接收单位、交付单位办理相关交接手续,并在AMIS7.0系统中进行数据调整的资产业务。 固定资产交接:是指在同一单位内,因使用人或管理人员发生改变,经主管业务部门同意,由接收人、交付人办理相关手续,并做好相关记录的资产业务。 固定资产借出:是指因某种需要,经上级部门同意后,将本单位资产借给外单位临时使用,办理相关借出手续,并做好相关记录的资产业务。 固定资产借入:是指因某种需要,经上级部门同意后,将外单位资产借入本单位临时使用,办理相关借入手续,并做好相关记录的资产业务。 本办法适用于固定资产(含账外)、办公设备、小型机具的调拨、交接、借出、借入业务。

3.2管理目标:实现准确记录固定资产、办公设备、机具的动态变化,跟踪固定资产、办公设备、小型机具的流入、保存、流出过程,防止固定资产、办公设备、小型机具发生流失。 4 职责 4.1公司设备管理部是公司固定资产动态资产管理的职能部门。4.2两生产厂按要求建立本单位固定资产调拨管理实施细则,并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资产调拨管理职能。 4.3设备管理部负责生产厂、机关之间资产变动审批。 4.4油气处理分公司生产办、表活剂分公司生产办负责本单位内各管理层级之间的资产变动审批。 5 作业内容 5.1 固定资产调拨 当固定资产(含账外资产)需由本单位调往外单位时,由调出单位做为业务发起人,填写《固定资产调拨单》,确保表单内数据与实物保持一致,并与调出单位协商办理签字手续,经上级主管部门签字同意后,交由公司设备管理部进行数据账务调整。 交接业务各方均需保存《固定资产调拨单》备查,并对本单位《固定资产台账》或《账外资产台账》、《办公设备台账》、《小型机具台账》进行相应调整。 每月资产AMIS系统提取完折旧后,调出单位方可填写《固定资产调拨单》。 《固定资产调拨单》签字完毕后,方可进行实物交接。实物交接包括: 1)资产实体与附件(工具、配件、加工件等);

固定资产管理办法(试行)

固定资产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为规范和加强医院固定资产管理,维护资产安全和完整,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固定资产,更好的开展临床医疗服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医院财务制度》(财社[2010]306号)等有关规定,结合医院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医院除房屋及建筑物以外的所有固定资产的管理活动。 第二条本办法固定资产是指单位价值在2000元及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不含一年),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不含一年)的大批同类物资,应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第三条固定资产管理的内容包括:固定资产的分类;固定资产预算、购建、使用、转移、处置;固定资产清查盘点;固定资产账务管理等。 第四条固定资产中的机动车(运输设备)管理办法按照《车辆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执行。 第五条固定资产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完善固定资产管理体制,合理配置和有效使用固定资产,健全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落实管理责任,确保固定资产的安全与完整,防止资产流失,实现资产的保值增值。

第二章管理机构及其职责 第六条医院固定资产管理实行归口管理、分级负责、责任到人的管理体制。 第七条医院的固定资产实行归口管理,总务科负责一般设备和其他固定资产的管理,电子设备和专用设备由信息设备科管理,管理内容包括固定资产计划、购置、验收入库、使用等日常管理,主要职责: (一)建立完整的固定资产档案,规范管理程序,完善实物资产的产权证办理、资产申购、招标采购、资产添置、资产调拨、资产维护以及资产处置等相关手续,负责组织设备、物资采购的论证、招标、验收等工作; (二)负责《固定资产明细账》(见附件2)登记,按《固定资产编码规则》(见附件1)编制固定资产编号标签,确保《固定资产明细账》、《固定资产卡片账》(见附件3)和实物的一致; (三)监督、检查各使用机构定资产管理工作; (四)统一规划实物资产的资源配置,提高固定资产的使用效率; (五)根据使用机构申请,组织固定资产处置的技术鉴定,提出处理意见,并会同相关机构编报有关资产的变动情况; (六)对归属本机构管理的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维护跟踪

公司固定资产处置管理办法

公司固定资产处置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资产处置行为,保证公司资产安全完整,根据财政部《企业内部控制规范—固定资产》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中固定资产是指为安全生产、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且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包括办公设备、电子设备、运输设备、机器设备和房屋建筑物等。 土地使用权对外出租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固定资产的处置包括出租、转让、报废等。 第四条固定资产处置的审批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效益最大化原则。 对外处置固定资产时,处置价格应尽可能接近该固定资产的市场公允价值,实现固定资产处置收益最大化。 (二)分级管理原则。 公司总部负责制定固定资产管理相关制度,并对各公司执行情况进行监督、考核。各公司为固定资产处置责任单位,负责执行落实资产处置办法,并对处置结果负责。 (三)归口管理原则。 各业务部门按各自管理职责,负责相关类别固定资产处置的技术鉴定和处置方案设计工作。 其中:生产技术部门负责生产设备和生产运输类固定资产管理;总管理部负责办公设备、行政车辆和非生产性房屋类固定资产管理;工程管理部负责生产性房屋建筑物类固定资产;信息管理部负责电子设备类固定资产。 (四)实物管理和财务管理相结合原则。

在归口管理即实物管理基础上,财务部根据资产价值情况和国家对资产处置相关要求参与资产处置审批。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子公司及分支管理机构。 第二章申报审批权限和流程 第六条固定资产处置实行计划管理,各公司编制月度经营预算应包括拟处置固定资产计划。 第七条实际处置固定资产时,按购置价值实行分级管理。 拟处置单项固定资产原价超过10万元(含)和一个月内累计处置固定资产原价超过50万元(含),各公司在履行内部相关决策程序后报公司审批;限额以下固定资产处置由各公司归口管理部门、财务部门会签后报公司办公会议审批。 处置未达到规定使用寿命或处置损失金额超过2万元(含)固定资产,无论原购置价值大小,均应报公司审批。 第八条按管理权限,公司自主处置固定资产流程。 (一)固定资产使用部门填报固定资产处置审批表,报固定资产归口管理部门审核。 (二)固定资产归口管理部门对拟处置固定资产进行技术鉴定,属于国家强制报废或技术难度大固定资产,应组织外部专定进行鉴定,根据鉴定结果提出固定资产处置方案,在资产处置审批表上签署意见后转财务管理部门。 (三)财务管理部门根据技术鉴定情况和财务账面记载,从财务角度审核固定资产处置方案,在审批表上注明资产价值和使用年限,明确资产处置权限。 (四)公司办公会讨论资产处置方案,形成决议。 (五)公司总经理根据决议核准固定资产处置审批表。 (六)公司相关部门根据经核准固定资产处置审批表,办理固定资产处置和账务处理等相关事宜。 (七)经核准固定资产处置审批表应在五个工作内报公司归口管理部门和财

北京市公园管理中心固定资产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北京市公园管理中心 固定资产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北京市公园管理中心及所属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维护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保障各单位履行职能和事业发展,根据财政部第36号令《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北京市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暂行办法》(京财绩效〔2007〕1959号)、《北京市公园管理中心国有资产管理规定(试行)》(京园计发〔2006〕189号)及国家相关规定,结合市公园管理中心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市公园管理中心所属各类占有、使用国有资产的事业单位(以下简称各单位)的固定资产管理行为。 第三条各单位固定资产管理活动,应当遵循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相结合,实物管理与价值管理相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各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实行国家统一所有,政府分级监管,单位占有、使用的管理体制。

第二章管理机构及其职责 第五条市公园管理中心对本中心及所属各单位的固定资产实施监督管理。其主要职责是: (一)根据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有关国有资产管理的规定,制定本系统固定资产管理的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组织市公园管理中心所属各单位固定资产的清查、登记、统计汇总及日常监督检查工作。 (三)组织、审核、汇总、上报市公园管理中心所属各单位固定资产年度预算。 (四)审核并汇总上报市公园管理中心所属各单位利用固定资产对外投资、出租、出借和担保等事项,按规定权限审批或者审核上报有关资产购置、处置事项。 (五)负责市公园管理中心所属各单位长期闲置、低效运转和超标准配置的固定资产调剂工作,优化固定资产配置,推动固定资产的共享、共用。 (六)监督市公园管理中心所属各单位固定资产经营性收入纳入部门预算管理。 (七)组织实施对市公园管理中心所属各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和使用情况的评价考核。 (八)接受同级财政部门的监督、指导并向其报告市公园管理中心及所属各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工作。

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XX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固定资产的管理,合理配置、有效利用、规范处置资产,防止资产流失,根据国家有关财务制度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管理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管理办法适用于珠控集团及下属各子公司。 第二章固定资产及其分类 第三条固定资产是指单位价值2000元及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且使用过程中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不动产(房屋建筑物)、办公设备、办公家具、运输设备、无形资产以及其他与业务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单位价值虽未达到上述规定标准,但使用时间超过一年及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也应作固定资产管理。 第三章固定资产管理体制 第四条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实行资产管理部与使用部门两级管理。第五条资产管理部为固定资产一级管理单位,对公司固定资产进行管理,包括固定资产的采购、验收、建立固定资产台账、固定资产卡片、调拨、盘点、报废等工作。 第六条各固定资产使用部门为固定资产管理的二级管理单位,必须设固定资产分管员,对本部门固定资产进行管理,接受公司固定资产一级管理单位的指引和监督。具体分工如下:

(一)部门负责人为固定资产管理第一责任人,承担本部门固定资产无故损坏、丢失等相应责任。 (二)各部门指定专人为资产管理分管员,负责与资产管理部对接工作,做好固定资产的申购、验收、领用、使用情况登记、报修、报废等手续。 (三)使用部门应对本部门固定资产进行定期检查、养护及安全防护措施,以确保固定资产的完整性和使用安全。 (四)积极配合资产管理部进行固定资产盘点工作。 (五)固定资产使用部门不得擅自处置固定资产,如调拨、报废、报损。 (六)固定资产被损坏或丢失、被盗的立即报资产管理部,使用部门必须向资产管理部出具书面报告,述明原因。经审查做出结论后,办理赔偿及销账手续。 第四章固定资产的购置、验收与录入 第七条固定资产的采购、验收由资产管理部组织实施,具体按采购管理办法执行。 第八条验收合格后,资产管理员根据申购审批文件、合同、固定资产验收报告、购货发票、送货单等相关资料录入固定资产,编制验收移交单,移交使用部门。 第九条固定资产录入的计价方法: (一)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按建造过程中实际发生的全部支出计价;

《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1目的 为了加强公司固定资产管理,规范管理流程,明确在申购、采购、使用、调拨、报废等各环节的权、责管理,明确部门与员工的职责,以确保固定资产的账、物相符、固定资产值清晰,结合公司现有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2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集团总部的固定资产管理,各分(子)公司参照执行。 3职责 3.1集团总部 3.1.1综合管理部 1)综合管理部是集团总部办公类固定资产实物管理的归口部门,负责固定资产的产权、清 算、台账管理工作。 2)负责集团总部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的编制、修订与实施。建立固定资产清查制度,定期对 固定资产安全、使用情况、存放状况进行检查。 3)组织固定资产的清查盘点和对清查盘点结果提出处理意见报批处理,调查固定资产提前 报废、毁损报废、盘亏的原因。 4)按照集团总部预算管理要求和程序,审批或审定企业固定资产购建、更新改造、大修理 审核固定资产的处置、转移和内部调拨。 5)负责各使用部门、分(子)公司固定资产管理的指导、监督管理工作。 3.1.2技术质安部 技术质安部是生产类设备类资产的管理部门,组织制定集团总部生产性设备、资产管理及维护制度、工作标准等,建立设备管理体系。

3.1.3计划财务部 1)计划财务部是集团总部固定资产价值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固定资产的账务处理。 2)负责集团总部设备采购、更新改造、调拔、报损等的相关财务管理事项。 3)定期组织对各单位的固定资产进行盘点、核实及帐务处理。 4)汇总平衡各分(子)公司固定资产预算,编制公司固定资产预算。 5)参与固定资产购建、大修、处置、报废的立项审核。 6)负责固定资产的确认、计价、折旧、修理、处置和报废等业务的会计核算工作。 7)根据集团生产性设备及资产的管理制度、工作标准等,组织制定污水处理版块各类设备 和生产性设施的管理制度及操作规范。 3.1.4各部门 1)严格执行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相关要求,负责具体使用、运行、维护的固定资产的使用保 管职能。 1)及时配合固定资产实物管理部门完成本部门工作。 3.2分(子)公司 3.2.1综合管理部 1)综合管理部是本单位办公类固定资产实物管理的归口部门,负责固定资产的产权、清算、 台账管理工作。 2)按照规定做好分(子)公司资产的申购、验收、更新改造、报损等工作,相应做好各项 账簿登记工作,并定期进行资产盘点。 3.2.2各部门 1)严格执行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相关要求,负责具体使用、运行、维护的固定资产的使用保 管职能。 2)及时配合固定资产实物管理部门完成本部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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