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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人有限公司的利弊分析

一人有限公司的利弊分析
一人有限公司的利弊分析

随着全社会鼓励个人创业的优惠政策越来越多,的也越来越多。那么,一人有限公司有哪些利弊呢?

一人公司由于只有一个股东,公司经营决策与管理可以完全自己做主,可以避免股东之间的很多纠纷。上海宏途注册公司代办注册上海各类公司工商税务登记、自贸区公司注册、医疗器公司注册、企业年检、变更、代理记账咨询热线021.54191116 上海宏途0919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

2、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十万元。股东应当一次足额缴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额。

3、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4、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在公司登记中注明自然人独资或者法人独资,并在公司营业执照中载明。

5、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由股东制定。

6、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股东会。股东作出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政策时,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由股东签名后置备于公司。

7、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8、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一人有限公司有利也有弊,创业者在注册公司时需慎重考虑是否有必要注册一人有限公司。

论一人公司的优势与弊端

论一人公司的优势与弊端 法人人格独立与股东的有限责任作为公司的最基本的法律特征,使得公司制度受到了投资者的青睐,并成为现代企业的典型形态。然而随着近现代社会经济的发展使个人投资能力的增强,一人公司出现了。自从1925年列支敦士登《关于自然人及公司之法律》首次以立法形式对一人公司做出确认之后,各国纷纷仿效,一人公司至此得到迅速发展。 我国2006年实施的《公司法》首次对一人公司进行了明确的规定,承认了其法律地位,这对刺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鼓励个人投资创业具有积极意义。加之在2013年新《公司法》实施以后,公司注册采取了完全的认缴制度,更促进了我国一人公司的发展。但是,一人公司是否优于其他形式,仍值得商榷。 一、一人公司的积极影响 为适应市场经济发展而产生的一人公司,在公司法律制度的发展历史上具有重要的意义。具体而言,一人公司具有一些清晰可见的优点: 1、一人公司可以确定风险,实现经济效益最大化 随着科技的发展与社会的进步,市场竞争日益剧烈,经营风险也随之增大,相对于有限责任公司来讲,单一投资者业希望能把控风险减小损失。一人公司出现的主要原因在于这一公司形式可以保障出资人以其出资承担有限的风险,使个人财产与公司的财产有明确的界限,划定责任财产的范围,保障其营业外的个人财产,使其不致因经营失败而倾家荡产,从而大大降低了投资者的经营风险。可以说有限责任是一人公司的最大的生命力,相对于投资者承担无限责任的个人独资企业,一人公司似乎对投资者更具有吸引力,使投资者的投资风险预先得以确定,也就是说定量资本金的风险相对的是无限利润的可能性,实现经济效率最大化。这也正是“世界各国无论立法中是否承认一人公司,一人公司都普遍存在的重要原因”。 2、一人公司可以降低公司设立成本 一人公司的设立程序较为简单,可以为投资者带来方便。设立一人公司的投资者,只需将公司章程(由股东一人制定)、公司登记申请书等文件到工商机关登记即可。和普通有限责任公司相比,一人公司的设立程序快捷方便,可以帮助

xx家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范本

xx家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范本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规定及公司的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有关的条款修改如下: (一)原公司章程第三章第一节第二十一条修改为: “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185,711,578股,其中发起人持有76,118,224股,占股份总数的40、99%;社会法人股为26,099,382股,占股份总数的14、05%;社会公众股为83,438,855股,占股份总数的44、96%。” (二)原章程第四章第一节第三十五条第(六)款第二项修改为: “2、缴付合理费用后有权查阅和复印: (1)本人持股资料; (2)股东大会会议记录; (3)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4)公司股本总额、股本结构。” (三)原章程第四章第一节第三十七条增加的内容为: “董事、监事、经理执行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害的,应承担赔偿责任。股东有权要求公司依法提起要求赔偿的诉讼。” (四)原章程第四章第一节第四十条修改为: “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行使表决权时,不得作出有损于公司和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决定。” (五)原章程第四章第二节第四十三条修改为:

“股东大会分为股东年会和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年会每年至少 召开一次,并应于上一个会计年度完结之后的六个月之内举行。公司在上述期限内因故不能召开年度股东大会的,应当报告证券交易所,说明原因并公告。” (六)原公司章程第四章第二节第四十八条增加以下内容: “(七)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并为股东提供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的,应当在股东大会通知中明确载明网络投票的时间、投票程序以及审议的事项。” (七)原公司章程第四章第二节第四十九条增加以下内容: “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股东可以向公司股 东征集其在股东大会上的投票权。投票权征集应采取无偿的方式进行,并应向被征集人充分披露信息”。 (八)原公司章程第四章第二节第五十四条修改为: 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有表决权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下 称“提议股东”)或者监事会提议董事会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时,应当 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应以书面形式向董事会提出会议议题和内容完整的提案。 书面提案应当报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证券交易所备案。提议股东或者监事会应当保证提案内容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在收到监事会的书面提议后应当在十五日内发出召 开股东大会的通知,召开程序应符合本章程相关条款的规定。

论我国《公司法》中一人公司制度的不足和完善

论我国《公司法》中一人公司制度的不足与完善 一、一人公司发展概述 (一)一人公司的界定及起源。近年来,随着公司的发展,一人公司出现了。正如“公司概念被提出来时,简直是一场革命,连著名经济学家亚当(斯密都认为是一种不可能长远的时髦而已,这是其少数的几个明显的预测失误之一”。 那么究竟什么是一人公司?目前,通说认为,一人公司又称“独资公司”、“独股公司”,其定义为:“股东(自然人或法人)仅为一人,并由该股东持有公司的全部出资或所有股份的有限公司(包括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形式意义之一人公司又可区分为设立型一人公司和存续型一人公司。前者,公司成立时,仅有一个股东即可。后者,公司成立时,股东最低人数合于法定要求,但在公司成立后,因出资(或股份)的转让,赠与等原因,导致股东仅剩一人。实质意义之一人公司则是指形式上公司的股东为多数,但实质上只有一人为公司“真正股东(bona fide shareholder)”。其余的股东只是为了使公司在形式上符合公司法的规定或为配合真正股东的目的而充当挂名股东。无论是英美法系还是大陆法系国家,对实质意义之一人公司均持肯定态度;其次,根据一人公司股东的法律地位,可将一人公司分为国家投资的一人公司(国家独资公司)、法人投资的一人公司(法人独资公司)和自然人投资的一人公司(自然人独资公司);最后,根据一人公司股份的性质,可将一人公司分为:封闭型一人公司与开放型一人公司。封闭型一人公司一般具有有限责任公司性质,开放型一人公司一般具有股份有限公司的性质。这几种分类实际上都揭示出一人公司的本质,即一人公司只有一个真正的投资者,他作为公司的股东,与公司分别为不同的法律主体,仅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 (二)一人公司的立法沿革 1897年,英国的“萨格姆诉萨格姆有限公司”判例,使得一人公司从事实上的存在走上立法的道路,该判例被公认为“承认实质意义之一人公司的典型案例”,列支敦士登于1925年11月5日制定了《自然人和公司法》,并于1926年1月20日颁布,首开一人公司立法之先河,在其影响下,许多国家和地区重新关注一人公司的立法,并修改了公司法及相关法律,逐渐确立了一人公司的法律地位。 二、我国新旧公司法对一人公司的不同立法 (一)旧公司法有关一人公司的立法 按照我国旧公司法的规定,公司法允许两类公司设立一人公司:第一类是根据我国旧《公司法》第20条第2款的规定:“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的部门可以单独投资设立国有独资的有限责任公司”,这说明,我国允许在特定条件下,设立国有的一人公司;另一类是我国《外资企业实施细则》第19条规定:“外资企业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经批准也可以为其他责任形式”,也说明了外商可设立一人公司。又根据我国旧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由2个以上50个以下股东共同出资设立;那么当公司的股东不足法定人数或者仅剩一人时,公司是否解散?我国的公司法中未予明确的规定。根据“法不禁止即自由”

设立子(分)公司的利弊分析

一、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子公司 (一)设立形式及大致流程 根据现行法律法规,成立子公司大多以现代企业模式为主,据调查,99%的企业在投资注册公司时采用“有限责任公司”这一形式。以下仅以有限责任公司进行了阐述。 如果要设立,流程是: 确定股东(几个)→出资(起名并核名,验资需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如果是实物投资则需要先评估出具评估报告)→去办理工商执照→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办理税务登记证→开立账户等后续工作。 (二)单个股东或多个股东出资利弊 1.单个股东出资 如果我方独资,出资成立的是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一人有限公司),在注册名字时要体现。即体现在营业执照上注明“国有全资”。优势:(1)控制力强。如果单独投资股东直接参与子公司业务经营,此种类型能够依照自己的决策来决定公司的发展方向和经营策略,提高公司运营效率。 (2)简化了公司治理结构。一人公司内部里可以不设立传统的三会(股东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等内部机构,将所有者和经营者合二为一,决议程序上得到简化。 (3)可以使风险可控。有限公司的最大的生命力在于有限责任,即股东以其出资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债务承担

责任。一人有限公司的股东亦承担有限责任,这就使股东的投资风险预先的已有确定。 (4)更适合中小规模的企业采用此种形式。 劣势:(1)设立资本上要求相对严格,如《公司法》第五十九条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不得低于十万元,并应当一次足额缴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额。 (2)公司的组织机构难以健全,缺乏制衡机制。一人公司股东的唯一性,使传统的法人治理结构难以发挥作用,起不到制衡作用。 (3)经营成本较高,如《公司法》第六十三条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4)对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投资有所限制。即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得转投资举办另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5)发生债务关系时,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时,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2. 两个或两个以上股东出资 如果股东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出资人,只要我方占51%以上股份则具有绝对控制权。注册子公司,营业执照可以注明“国有控股”。国有控股也包括绝对控股(股权占50%以上)和相对控股。 优势:(1)可以缓解资金压力,有利于扩大公司规模,形成较强的竞争力。 (2)可以利用其他股东的经营资源,如已经开拓的市场和各种

一人有限公司规章制度范本最新

编号:_______________ 本资料为word版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一人有限公司规章制度范本最新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为规范公司和员工的行为,维护公司和员工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普通员工;包括试用工和正式工;对特殊职位的员工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一章、总则1、员工享有取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等劳动权利,同时应当履行完成劳动任务、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等劳动义务。 2、公司负有支付员工劳动报酬、为员工提供劳动和生活条件、保护员工合法劳动权益等义务,同时享有生产经营决策权、劳动用工和人事管理权、工资奖金分配权、依法制定规章制度权等权利。 第二章、员工招用与培训教育1、公司招用员工实行男女平等、民族平等原则,特殊工种或岗位对性别、年龄等情形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2、公司招用员工实行全面考核、择优录用、任人唯贤、先内部选用后对外招聘的原则,不招用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员工。 3、员工应聘公司职位时,一般应当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符合岗位录用条件。 4、员工应聘公司职位时,必须是与其他用人单位合法解除或终止了劳动关系,必须如实正确填写《员工登记表》,不得填写任何虚假内容。 5、员工应聘时提供的身份证、毕业证等证件必须是本人的真实证件,不得借用或伪造证件欺骗公司。 公司录用员工,不收取员工的押金物,不扣留员工的身份证、毕业证等证件。 6、公司十分重视员工的培训和教育,根据员工素质和岗位要求,实行职前培训、职业教育或在岗深造培训教育,培养员工的职业自豪感和职业道德意识。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范本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范本 根据本公司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第_______次股东会决议,本公司决定变更公司名称、经营范围,增加股东和注册资本,改变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特对公司章程作如下修改: 一、章程第一章第二条原为:“公司在______________工商局登记注册,注册名称为:______________公司。” 现改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章程第二章第五条原为:“公司注册资本为______________万元。” 现改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章程第三章第七条原为:“公司股东共二人,分别为 _______”。 现改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章程第二章第六条原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现改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全体股签字盖章: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XXXXX 有限公司于XX年XX月XX日召开股东大会,会议作出决议变更公司(登记事项1)、(登记事项2),并决定对公司章程作如下修改: 一、第XX条原为:“………………”。现修改为:“………………”。

二、第XX条原为:“………………”。现修改为:“………………”。 法定代表人:XXX(签字)200X年XX月XX日 注意事项: 1.本范本适用于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公司)的变更登记。变更登记事项涉及修改公司章程的,应当提交公司章程修正案,不涉及的不需提交;如涉及的事项或内容较多,可提交新修改后并经发起<股东>或全体董事签署的新章程; 2.“登记事项”系指《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九条规定的事项,如经营范围等; 3.应将修改前后的整条条文内容完整写出,不得只摘写条文中部分内容; 4.股东为自然人的,由其签字;股东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在签名处盖上单位印章;签名不能用私章或签字章代替,签名应当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毛笔或签字笔,不得与正文脱离单独另用纸签名; 5.因转让出资引起股东变更的,应由变更后持有股权的股东盖章或签名; 6.文件签署后应在规定有效期内(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经营范围为30日内,变更住所为迁入新住所前,增资为股款缴足30日内,变更股东为股东发生变动30日内,减资、合并、分立为45日后)提交登记机关,逾期无效; 7.要求用A4纸、字体较小(如四号或小四)的字打印,页数多的可双面打印,涂改无效,复印件无效。 xxxxxx有限公司 第N次股东会决议 时间:2008年N月N日

开办公司合伙的利弊分析

开办公司合伙的利弊分析 合伙经营也是许多小型企业的常见模式,尤其是相对复杂的创业构想。实际上,很多生意上了规模之后,通常都会进行合伙经营。因此,对于民营企业来说,合伙现象是很常见的。如今的市场基本上进入买方市场,各种经营类别都已经有太多的企业在参与,因此市场竞争格外激烈。在这种市场大背景下,合伙创业或者强强联合,就有了更多的吸引力。 一、合伙之所以能成为一种经久不衰和广受欢迎的企业模式,是因为合伙形式具有许多优点:(1)合伙组织形式简单,集资迅速灵活,创办手续简便且费用很低。 (2)合伙内部关系紧密,成员较稳定,内部凝聚力较强。 (3)合伙人负无限责任,虽增大了个人风险,但也有利于刺激合伙成员的责任心和巩固合伙组织的信用。 (4)合伙不是纳税主体,也较少受政府干预和法规限制。实践证明,合伙是创业的最好形式。美国的波音公司就是由合伙发展而来。 在现代,合伙不仅是个人集资创办企业的形式,而且是企业之间经营联合的形式。比如我国民营经济最发达地区之一的温州,目前有民营有限责任公司2万多家,其中绝大部分为中小企业。但从数量上讲,民营中小企业主要是以个人业主制企业和合伙制企业(温州的股份合作制企业中大部分实质上是合伙制企业)为主。 二、合伙经营的优势非常明显,具体说来,有以下几点: 首先,资金的压力较小。所谓合伙,就是一方的力量不强,因此合作创业,这是可以理解的。 其次,创业期间千头万绪,两个人,甚至更多的人共同创业,则可以分工合作,可以促进创建的进程,并顺利展开经济活动。 第三,合伙人各有特长和自有资源,因此可以取长补短,并各自负责特定的工作,可以实施较为复杂的创业构想与计划,规模也可以比单枪匹马大很多,而发展速度上,也远远优于单打独斗的企业。 第四,合伙企业有较大实力,可以进入起点相对较高的行业,也因此可以承担较大的市场压力与风险。 三、当然,合伙经营也有其不可避免的弊端: 首先,由于是几个人共同创业,产权区分上,如果没有精确的划分,会有很大的隐患,在企业发展到一定时候,会对原始分配比例提出疑问,而又很难达成一致。 其次,付出与收益之间,并不是精确对应。比如几个人共同创业,每个人的能力、对企

一人有限公司特别规定及其章程

一人有限公司特别规定及其章程 一人有限公司有什么特别规定呢?它的章程又是怎么样的呢?下面就由告诉大家吧。 一人有限公司特别规定及其章程 特别规定 公司法对其有如下特别规定: (一)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二)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在公司登记中注明自然人独资或者法人独资,并在公司营业执照中载明。 (三)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由股东制定。 (四)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股东会。依法律规定需股东作出决定时,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由股东签名后置备于公司。 (五)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六)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七)国有独资公司的按其特别规定。 一人有限公司章程范本 第一章公司名称、住所和经营范围 第一条公司名称:××××××××有限公司

第二条公司住所:××××市××××区××××路××××号 第三条公司经营范围:××××(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为准)。 第四条公司在××××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请登记注册,公司合法权益受国家法律保护。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股东以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二章公司注册资本 第五条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 缴的出资额。 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元。 股东出资期限由股东自行约定,但不得超出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 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必须由股东作出决议。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应当自公告之日起45日后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公司在报纸上登载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公告的有关证明和公司债务清偿或者债务担保情 况的说明。 第三章股东名称或者姓名、出资方式、出资额、出资时间 第六条股东名称或者姓名、出资方式及出资额、出资时间

规章制度公司章程修正案范本

三一文库(https://www.sodocs.net/doc/7b19171196.html,)/公文写作/规章制度 公司章程修正案范本 公司章程是公司活动的依据。公司是否修改自己的章程,法律规定由公司自己决定。公司修改章程也是一种民事活动,要依法进行,修改程序要合法,修改内容更要符合法律规定。否则,公司登记机关不予登记。以下是由收集整理的公司章程修正案范本,欢迎参考。 公司章程修正案范本一 根据本公司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第_______次股东会决议,本公司决定变更公司名称、经营范围,增加股东和注册资本,改变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特对公司章程作如下修改: 一、章程第一章第二条原为:公司在______________工商局登记注册,注册名称为:______________公司。 现改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章程第二章第五条原为:公司注册资本为 ______________万元。

现改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章程第三章第七条原为:公司股东共二人,分别为 _______。 现改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章程第二章第六条原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现改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全体股签字盖章:xxxxx xxxx年xx月xx日 注意事项: 1.本范本适用于有限公司(不含国有独资公司)的变更登记。变更登记事项涉及修改公司章程的,应当提交公司章程修正案,不涉及的不需提交;如涉及的事项或内容较多,可提交修改后的公司新章程(但应经股东签署)。 2.登记事项系指《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九条规定的事项,如经营范围等。 3.应将修改前后的整条条文内容完整写出,不得只摘写条文中部分内容。

论我国一人公司制度的不足与完善

论我国一人公司制度的不足与完善 李飒” (郑州大学法学院,河南郑州450001) 内容提要:2005年10月27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最大的变动之一就是承认了一人公司制度,并对之进行了规制。从2006年1月1日新《公司法》实施至 今,历时一年多,一人公司纷纷涌现,同时一人公司制度的不足也浮出水面。本文旨在结合《公司法》明确承认一人公司后实践中所出现的问题,指出我国一人公司制度所存在的不足,并对之提出了完善建议。 关键词:一人公司公司法有限责任 虽然世界各国的公司法在面对一人公司这一问题时都存在很多争议。但是在大量实质的一人公司存在的今天,在世界上诸多国家都纷纷承认一人公司的今天,理性的人们发现,与其可能存在的弊端相比,一人公司对于市场活力的作用更值得期待。一个具有合理存在的现实,只能通过对制度进行完善而不能禁止。基于此,新《公司法》中专节规定了一人有限公司。当然,在确认一人公司合法性的同时,更重要的是对一人公司的运行进行有效规范,这涉及债权人和社会公共利益的保护,是维护正常社会经济秩序的重大问题。公司法必须针对一人公司可能出现的负面效应,构建一套扬长避短、行之有效的解决方案,使一人公司在科学严谨的法律体系下良性运转。但是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并非尽善尽美,其中还存在许多不完善之处。 一、新公司法关于一人公司的制度创新 《公司法》在第二章的第三节专节规定了一人公司制度,该节的七个条文分别从股 东身份、注册资本、设立登记记载事项、财务与法人人格否认等方面对一人公司作了明确规定。允许一个法人或一个自然人设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同时设立了五项风险防范制度:第一,对一人公司实行严格的资本确定原则,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不 得低于十万元,并且必须一次缴足。而一般有限责任公司的最低注册资本额为3万元, 而且可以在两年内分期缴纳,对于投资公司还可以放宽到5年内缴足。显然,相对于一 般有限公司而言,一人公司的规定更为严格。 第二,一人公司必须在公司营业执照中载明自然人独资或者法人独资,以予公示。从立法目的讲,这主要是为了给交易相对人以提醒,使与之交易的第三人能够非常清楚地知道该公司为何种一人公司,从而由当事人判断是否与之进行交易,考虑其信用与风险,这样有利于保护善意第三人的利益。 第三,一个自然人只能设立一个一人公司,该一人公司不能再设立新的一人公司。对于法人所设立的一人公司则不适用本款规定,即一人法人可以设立多个一人有限责任 公司而且其设立的一人公司还可以在设立新的一人公司。 第四,一人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经依法设立的会计师事 务所审计。这主要是从财务上对一人公司加以控制,防止一人公司的股东个人财产与公司财产混同。 ?作者简介:李飒,女,郑州大学法学院民商法专业2006级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张德芬副教授。

个人独资企业的利弊分析

个人独资企业的利弊分析 个人独资企业简称独资企业,是指依照《个人独资企业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全部资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或者家庭)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个人独资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 一人公司,也称独资公司,是指由一名股东(自然人或法人)持有公司的全部出资或所有股份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实质意义的一人公司在世界各国已普遍存在。一人公司可以从形式意义上确定,也可以从实质意义上确定,那种形式上看公司的股东为复数,但实质上只有一人为公司“真正的股东”的公司也是一人公司,因为其余股东仅为满足法律上对公司股东最低人数的要求而持有一定股份的挂名股东。一人公司由于股东享受有限责任待遇,这就给个人独资企业、个体工商户及合伙企业纷纷转向一人公司提供了契机,但有时也会使一人公司成为债务人借以规避债务的合法形式。现从法律角度对个人独资企业及个体工商户转为一人有限公司利弊分析。 个体工商户是指生产资料属于私人所有,主要以个人劳动为基础,劳动所得归个体劳动者自己支配的一种经济形式。个体工商户有个人经营、家庭经营与个人合伙经营三种组织形式。由于个体工商户对债务负无限责任,所以个体工商户不具备法人资格。 一人公司是指公司的全部股份或出资全部归属于一个股东的公司。在一人公司的情况下,如果股东能证明自己的财产独立于公司财产,是可以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的,但个体户仍然要对其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1、设立一人有限公司应注意的主要事项: (1)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十万元; (2)股东应当一次足额缴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额,不允许分期缴纳。 (3)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第59条) (4)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在公司登记中注明自然人独资或者法人独资,并在公司营业执照中载明(第60条)。 (5)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独资,并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第61条)。(6)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应完善财务制度,每年要进行一次审计,并应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财产的,否则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第64条) 设立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还是按照新公司法成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当事人的一种选择,可以根

[完整版]-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章程

成都润生堂健康咨询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章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 第二条本章程条款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第三条公司类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第二章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四条公司名称为:成都润生堂健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五条公司住所:成都市金牛区星河街18号1层 第三章公司经营范围 第六条公司经营范围:健康管理,养生、健康、保健咨询服务公司在经营范围内从事活动。依据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决定须经许可经营的项目,应当向有关许可部门申请后,凭许可审批文件或者许可证件经营。公司的经营范围应当按规定在甘肃省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平台予以公示。 第四章公司注册资本 第七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0万元。 第五章股东姓名(或名称) 第八条公司股东共1个: 姓名:杨昌权,性别:男,年龄:45岁,户口所在地:四川省宜宾县合什镇保宁村跃进组,身份证号码:512527************。 第六章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 第九条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 杨昌权,以货币出资30万元,总认缴出资30万元,占公司注册资本100%,其中:实缴出资0万元,未缴出资于2020年12月31日前缴足。

第七章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条股东享有下列权利: (一)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二)要求公司为其签发出资证明书,并将姓名(或名称)、住所、出资额及出资证明书编号记载于股东名册上; (三)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 (四)按有关规定转让和抵押所持有的股权; (五)对公司的业务、经营和财务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质询。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议记录和财务会计报告。 (六)在公司办理清算完毕后,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享剩余资产。 第十一条股东履行下列义务: (一)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二)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所认缴的出资额;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出资的,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并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转移到公司名下的手续; (三)不按认缴期限出资或者不按规定认缴金额出资的,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四)公司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登记注册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 (五)遵守公司章程,保守公司秘密; (六)支持公司的经营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促进公司业务发展。 第八章公司的股权转让 第十二条股东可以转让其全部或部分股权。 股东向他人转让股权,应当签署股东决议并留存公司备案。。 第十三条受让人必须遵守本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大公司和小公司工作的利弊分

大公司和小公司工作的利弊分析 求职,是利用自己所学的知识和技能,来向企事业单位寻求为其创造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获取合理报酬,作为物质生活来源的一种过程。 大公司的利弊分析 大公司的利 大公司在行业内具有一定的地位,经营上比较稳定,倒闭的可能性小,因此在大公司工作职业也比较稳定。 大公司的工作体系规范,管理制度完善,在大公司工作能学得很规矩,养成良好的工作习惯。 在大公司工作,一旦能进入公司的中层管理层(部门总经理),就有很好的福利待遇和收入。 大公司的福利待遇好。很多大公司除了给员工上五险一金外,还给员工上补充养老保险(企业年金),给员工更多的福利和保障。 履历好看。如果今后跳槽,在大公司工作的经历会得到用人单位的认可,会给你的履历加分。 可以积累更多的人脉关系。在大公司工作会有机会接触更多的社会权贵,认识更多有用的人,会给自己积累更多的人脉关系。 大公司的弊 大公司等级森严。大公司员工的等级很多,有的公司从普通员工到公司总裁要经历近20个层级,普通员工很难接触到公司的高层,员工的晋升除了靠工作业绩,更需要熬年头。 大公司的决策效率较低。由于管理层级多,一个申请需要层层报批,因此决策效率会较低。

大公司人际关系复杂。大公司由于人员多,人员背景复杂,层级多,因此人际关系更为复杂。 小公司工作的利弊 小公司工作的利 管理层级少,员工晋升较容易。小公司人员少,管理层次也少,从普通职员升到部门经理甚至高层相对容易。 决策效率较高。小公司由于管理层级少,管理效率相对较高,经常是老板一句话就决定了。 能接触更多方面的工作。在小公司工作,可能一个人要干几个岗位的工作,促使自己成为多面手。 人际关系相对简单。 小公司工作的弊 管理的随意性强。小公司管理很个性化(老板的个性),随意性强,在小公司上班学到的东西往往比较野,不规范。 工作不稳定。小公司倒闭的可能性远远大于大公司,因此在小公司工作职业不稳定。在小公司工作的员工跳槽的比例高,员工流动性高。 福利待遇较差。小公司给员工上五险,一般都选择最低档,小公司一般不给员工上住房公积金,更没有补充养老保险。 履历不值钱。在小公司即使做到高管,在你跳槽时,在新的用人单位也可能得不到认可。 在小公司工作,由于业务关系的限制,你很难接触到社会高层,限制了你的人脉关系。 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对于刚毕业的大学生来说,进大公司上班要好于进小公司,对于女性大学生更是如此。即使以后想自己创业,在大公司工作的经历也会使人们受益终生。

一人公司制度难点问题研究_刘俊海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学报2005年第6期 一人公司制度难点问题研究 刘俊海 1提要2一人公司乃股份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的特殊类型。一人股东对公司享有各种股东权利,并以其出资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一人公司不同于个人独资企业。传统公司法理论强调公司的社团性和股东的复数性,从而否定了一人公司的法律地位。我国1993年5公司法6对一人公司采取了/原则禁止,例外允许0的态度。但现代一人公司实践早已突破公司的社团性限制。允许设立一人公司,有利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实施大公司和大企业集团的战略;有利于吸引民间资本,推动我国中小企业的发展;有利于确定投资收益和投资风险的唯一归属者,避免多名投资者的/窝里斗0现象。建议新5公司法6既承认设立意义上的一人公司,也承认存续意义上的一人公司。应当强化一人公司及其股东的信息披露义务。 5公司法6修改过程中,社会各界强烈呼吁创新公司社团性理论,允许投资者设立一人公司,亦有怀疑甚至否定之说。一人公司制度应否引进、如何引进值得探讨。 一、何谓一人公司 顾名思义,一人公司是由一名投资者(含法人和自然人)依法设立的公司。一人公司乃股份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的特殊类型,是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商事主体。一人公司对公司的全部财产享有法人所有权,而一人股东对公司享有各种股东权利,并以其出资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股东除享有一般股东权之外,还享有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甚至经理的权力。 一人公司不同于个人独资企业。(1)前者是独立的企业法人,具有完全的民事权利能力、民事行为能力和民事责任能力,是有限责任公司中的特殊类型;而后者则不是独立的企业法人,不能以其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2)一人公司及其股东需分别就其公司所得和股东股利分别缴纳法人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而个人独资企业自身不缴纳法人所得税,只待投资者取得投资回报时缴纳个人所得税。(3)一人公司需要原则满足公司法为股权多元化的公司设置的公司资本制度、公司财务会计审计制度以及公司治理制度,而个人独资企业只适用5个人独资企业法6。 以其产生时间为准,一人公司可分为设立意义上的一人公司与存续意义上的一人公司;以其股东的持股比例为准,一人公司可分为实质上的一人公司与形式上的一人公司。实质上的一人公司,指虽然登记在册的股东有多人,但只有一名股东的持股比例占有绝对多数(如95%),而其他股东的持股比例很低甚至仅具有象征意义的有限责任公司。名义上的一人公司,指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在册的股东仅有一名的有限责任公司。综合上述两个划分标准,一人公司可分为四种:(1)设立阶段出现的实质上的一人公司;(2)设立阶段出现的形式上的一人公司;(3)存续阶段出现的实质上的一人公司;(4)存续阶段出现的形式上的一人公司。 二、一人公司长期遭受封杀的理论根源 传统公司法理论过分强调公司的社团性和股东的复数性(公司具有两个以上股东),以致

一人有限公司设董事会变更登记需提交的申请材料

一人有限公司(设董事会)变更登记需提交的 申请材料 (适用于股东变更后股东为一人的有限公司) 1、《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 2、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公司变更事项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复印件。 3、股东决定、董事会决议 4、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5、变更事项相关证明文件。 ◆变更名称的,应当向其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变更住所的,提交变更后住所的使用证明。 ◆变更法定代表人的,原法定代表人、新法定代表人须执身份 证原件到窗口进行实名制登记。 ◆减少注册资本的,提交在报纸上刊登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公告的有关证明和公司债务清偿或者债务担保情况的说明。应当自公告之日起45日后申请变更登记。(附公告示范文本) xxxxxxx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公告

根据____年____月___日xxxxx公司股东决定,本公司拟将注册资本从_____万元减至_____万元,现予以公告。为保护本公司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自本公告见报之日起45日内,债权人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本公司联系电话: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 xxxxxxxxxxxxxxxxxxxxx公司 年月日 ◆变更经营范围的,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的复印件。 ◆变更股东的,提交股东双方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变更后新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原股东、新股东须执身份证原件到工商窗口进行实名制登记。 6、承诺书 7、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 注:涉及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经理、财务负责人、工商联络员变更或备案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经理、财务负责人、工商联络员需执本人身份证到窗口进行实名认证。

公司章程修正案范本

公司章程修正案范本一 根据本公司______ 年________ 月_______ 日第 _____ 次股东会决议,本公司决定变更公司名称、经营范围,增加股东和注册资本, 改变法定代表人、( _______ )、( _____ ),特对公司章程作如下修改: 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章程第一章第二条原为:公司在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商局登记注册,注册名称为: _____________ 司。” 现改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章程第二章第五条原为:公司注册资本为______________ 万 —[ ” 丿元。 现改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 章程第三章第七条原为:公司股东共二人,分别为 ”。 现改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 章程第二章第六条原为:“ 。 现改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全体股签字盖章: ______

____________ 年_____ 月_______ 日 注意事项: 1、本范本适用于有限公司(不含国有独资公司)的变更登记。变更登记事项涉及修改公司章程的,应当提交公司章程修正案,不涉及的不需提交;如涉及的事项或内容较多,可提交修改后的公司新章程 (但应经股东签署)。 2、登记事项”系指《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九条规定的事项,如经营范围等。 3、应将修改前后的整条条文内容完整写出,不得只摘写条文中部分内容。 4、股东为自然人的,由其签名;股东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在签名处盖上单位印章;签名不能用私章或签字章代替,签名应当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毛笔或签字笔,不得与正文脱离单独另用纸签名。 5、因转让出资变更股东,若提交的是新章程,应由变更后持有股权的股东盖章或签名。 6、文件签署后应在规定期限内(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经营范 围为30日内,变更住所为迁入新住所前,增资为股款缴足30日内, 变更股东为股东发生变动30日内,减资、合并、分立为45日后)提交

劳务派遣的利弊分析及对策

劳务派遣的利弊分析及对策 喻红霞 [摘要] 劳务派遣是近年来快速发展的用工形式,对用工单位和个人既有有利的方面,也存在弊端。使用劳务派遣,企业可以灵活用人、降低成本、减少风险;个人可以享有更多工作机会。但使用劳务派遣,对企业个人也都存在法律风险,对被派遣员工的激励也是人力资源管理的一大挑战,这需要企业和个人的共同努力。尊重劳务派遣的“补充性”的特性,关注“合规性”、“公平性”、“人性化”是企业的解决之道。爱岗乐业、心态平和、知法维权是个人的解决之道。只有劳务派遣用工单位和被派遣员工双方都自觉履行自己的权利和义务,才能扬长避短,实现共赢。 [关键词] 劳务派遣利弊分析人力资源补充性合规性公平性人性化 1.劳务派遣的定义 所谓劳务派遣,是指劳务派遣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与用工单位签订劳务派遣协议,将劳动者派遣至用工单位从事约定的生产劳动。劳务派遣是一种特别的劳动法律关系,劳动者与劳务派遣公司是法律上的劳动关系,与实际用工单位是事实劳动关系。 劳务派遣最初源于美国,自20世纪90年代以后,这一用工形式在世界各国得到了持续迅猛发展。目前劳务派遣已是欧美及日本劳动力市场不可缺少的一部分,是人力资源外包的一个重要内容。 近年来,劳务派遣也大量地涌现在我国一些经济比较发达的地区。它的出现使劳动力的供给和使用更为灵活多元,广泛地受到了用工单位和劳动者的青睐。 2.劳务派遣的方式 劳务派遣发展到现在也有了很多种方式:如由劳务派遣公司承担一整套员工派遣服务工作的完全派遣;由用工企业自行招募、选拔、培训人员,再由派遣公司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并由派遣公司负责员工的报酬、福利、绩效评估、处理劳动纠纷等事务的转移派遣,由用工单位对自行招募或者已经雇佣的员工,将其雇主身份转移至劳务派遣公司的减员派遣;由用工单位在试用期间将新员工转至劳务派遣公司,然后以派遣的形式试用的试用派遣。 目前劳务派遣已在国有企业改制后所使用的合同制员工、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编外人员、各类企业(含国企、外企、民企等)的非核心岗位工作人员、各类企业的短期用工、项目用工、季节用工、甚至中小成长型企业的全员托管等方面广泛使用。 3.劳务派遣的利弊分析 3.1 劳务派遣对于企业的有利方面: 1)用工方式机动灵活。

2021最新一人有限公司规章制度范本

2021最新一人有限公司规章制度范本 为规范公司和员工的行为,维护公司和员工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普通员工;包括试用工和正式工;对特殊职位的员工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一章、总则 1、员工享有取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等劳动权利,同时应当履行完成劳动任务、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等劳动义务。 2、公司负有支付员工劳动报酬、为员工提供劳动和生活条件、保护员工合法劳动权益等义务,同时享有生产经营决策权、劳动用工和人事管理权、工资奖金分配权、依法制定规章制度权等权利。 第二章、员工招用与培训教育

1、公司招用员工实行男女平等、民族平等原则,特殊工种或岗位对性别、年龄等情形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2、公司招用员工实行全面考核、择优录用、任人唯贤、先内部选用后对外招聘的原则,不招用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员工。 3、员工应聘公司职位时,一般应当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符合岗位录用条件。 4、员工应聘公司职位时,必须是与其他用人单位合法解除或终止了劳动关系,必须如实正确填写《员工登记表》,不得填写任何虚假内容。 5、员工应聘时提供的身份证、毕业证等证件必须是本人的真实证件,不得借用或伪造证件欺骗公司。公司录用员工,不收取员工的押金(物),不扣留员工的身份证、毕业证等证件。 6、公司十分重视员工的培训和教育,根据员工素质和岗位要求,实行职前培训、职业教育或在岗深造培训教育,培养员工的职业自豪感和职业道德意识。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修正案范本

易法通——法律大数据行业风控专家,10+年的沉淀,数百万的咨询和合同拟审服务数据 | 越沉淀,越专业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修正案范本 (文中蓝色字体有风险提示) 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召开股东会,决议变更公司登记事项,并决定对公司章程作如下修改: 一、第____条原为:“_____________”。 现修改为:“_____________”。 二、第____条原为:“_____________”。 现修改为:“_____________”。 (股东盖章或签名)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注: 1、本范本适用于有限公司(非国有独资)的变更登记。变更登记事项涉及修改公司章程的,应当提交公司章程修正案,不涉及的不需提交。如涉及的事项或内容较多,可提交新修改后并经股东签署的整份章程。 2、“登记事项”系指《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______条规定的事项,如经营范围等。 3、应将修改前后的整条条文内容完整写出,不得只摘写条文中部分内容。

专业提醒:法律是经验性极强的领域,范本无法思考和涵盖全面,仍有风险,最好找专业律师审查后使用 4、股东为自然人的,由其签名。股东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在签名处盖上单位印章。签名不能用私章或签字章代替,签名应当用签字笔或墨水笔,不得与正文脱离单独另用纸签名。 5、转让出资变更股东的,应由变更后持有股权的股东盖章或签名。 6、文件签署后应在规定有效期内(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经营范围为_______日内,变更住所为迁入新住所前,增资为股款缴足_______日内,变更股东为股东发生变动_______日内,减资、合并、分立为_______日后)提交登记机关,逾期无效。 易法通法律顾问——行业风控专家提示: 合同一经当事人双方签字生效就具有法律上的效力,这时候如果发现不利于自己的条款想要反悔基 本是不可能的。因此,要在签订合同之初了解清楚其中有哪些注意事项,避免损害自己利益的条款出现。 虽然我们提供了范本供您参考,但是法律是经验性极强的领域,范本无法思考和涵盖全面,一定有 潜在风险,真心建议您找专业人士拟审。几百元就能规避的风险,不要带着不确定性经营事业/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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