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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质量及标准)本科医学教育标准临床医学专业试行

(医疗质量及标准)本科医学教育标准临床医学专业试行
(医疗质量及标准)本科医学教育标准临床医学专业试行

附件:

本科医学教育标准

—临床医学专业

(试行)

前言

医学教育的根本目的是为社会提供优质的医药卫生人力资源。加强医学教育质量保证工作,是培养高质量人才、为人民提供更好的卫生保健服务和构建以人为本的和谐社会的需要。

1998年,经世界卫生组织和世界医学协会批准,世界医学教育联合会建立了“医学教育国际标准”项目。2001年6月,世界医学教育联合会执行委员会通过并发布了《本科医学教育全球标准》。在这个标准的基础上,世界卫生组织西太区办事处制订的区域性医学教育标准《本科医学教育质量保证指南》也于2001年7月出版。

2002年,教育部召开医学教育标准国际研讨会,研究国际医学教育标准,部署国际标准“本土化”的研究工作。会后,教育部、卫生部设立专门项目,委托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医学教育专业委员会组建了“中国医学教育质量保证体系研究课题组”。课题组以《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为依据,在总结我国医学教育合格评估、优秀评估、教学工作水平评估和七年制医学教育教学与学位授予工作评估经验的基础上,提出了本科临床医学专业都必须达到的各项教育要

求,研究拟订了《本科医学教育标准—临床医学专业(试行)》。本标准已经教育部、卫生部批准。

本标准以修业五年为基本学制的本科临床医学专业教育为适用对象,只对该专业教育工作的基本方面提出最基本要求。本科医学教育是整个医学教育连续体中的第一个阶段,其根本任务是为卫生保健机构培养完成医学基本训练,具有初步临床能力、终身学习能力和良好职业素质的医学毕业生;为学生毕业后继续深造和在各类卫生保健系统执业奠定必要的基础。医学毕业生胜任临床工作的专业能力要依靠毕业后医学教育、继续职业发展和持续医疗实践才能逐渐形成与提高。本标准全国通用,但承认不同地区和各个学校之间的差异,尊重各个学校自主办学的权利。本标准转变指导方式,不提出具体的教学计划、核心课程、教学方法等方面的强制性规定,为各学校的个性发展及办学特色留下充分的改革与发展的空间。本标准反映了医学教育面对的国际趋势、国内环境和社会期待,是制订教育计划的依据和规范教学管理的参照系,各医学院校都应据此制订自己的教育目标和教育计划,建立自身教育评估体系和教育质量保障机制。本标准用于医学教育的认证工作,一般情况下该过程包括学校自评、现场考察、提出认证建议和发布认证结论等实施步骤,不适用于医学院校的排序。

“中国医学教育质量保证体系研究课题组”在研究拟订《本科医学教育标准—临床医学专业(试行)》过程中,以教育部有

关医学教育政策为依据,借鉴了1994年以来各项教育评估的指标体系。同时,为促进我国医学教育能与世界医学教育协调发展,课题组以世界医学教育联合会2003年版本的《本科医学教育全球标准》、世界卫生组织西太平洋地区《本科医学教育质量保障指南》和国际医学教育组织《全球医学教育最基本要求》为参照,并参考了有关国家的医学教育的标准与要求。

第一部分本科临床医学专业毕业生应达到的基本要求

医学毕业生的质量是衡量医学院校教育质量的最终标准。本科临床医学专业教育的目标是培养具备初步临床能力、终身学习能力和良好职业素质的医学毕业生。毕业生作为一名医学从业人员,必须有能力从事医疗卫生服务工作,必须能够在日新月异的医学进步环境中保持其医学业务水平的持续更新,这取决于医学生在校期间获得的教育培训和科学方法的掌握。

一、思想道德与职业素质目标

(一)遵纪守法,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社会主义荣辱观,热爱祖国,忠于人民,愿为祖国卫生事业的发展和人类身心健康奋斗终生。

(二)珍视生命,关爱病人,具有人道主义精神;将预防疾病、驱除病痛作为自己的终身责任;将提供临终关怀作为自己的道德责任;将维护民众的健康利益作为自己的职业责任。

(三)树立终身学习观念,认识到持续自我完善的重要性,不断追求卓越。

(四)具有与病人及其家属进行交流的意识,使他们充分参与和配合治疗计划。

(五)在职业活动中重视医疗的伦理问题,尊重患者的隐私和人格。

(六)尊重患者个人信仰,理解他人的人文背景及文化价值。

(七)实事求是,对于自己不能胜任和安全处理的医疗问题,应该主动寻求其他医师的帮助。

(八)尊重同事和其他卫生保健专业人员,有集体主义精神和团队合作开展卫生服务工作的观念。

(九)树立依法行医的法律观念,学会用法律保护病人和自身的权益。

(十)在应用各种可能的技术去追求准确的诊断或改变疾病的进程时,应考虑到病人及其家属的利益,并注意发挥可用卫生资源的最大效益。

(十一)具有科学态度、创新和分析批判精神。

(十二)履行维护医德的义务。

二、知识目标

(一)掌握与医学相关的数学、物理学、化学、生命科学、行为科学和社会科学等基础知识和科学方法,并能用于指导未来的学习和医学实践。

(二)掌握生命各阶段的人体的正常结构和功能,正常的心理状态。

(三)掌握生命各阶段各种常见病、多发病的发病原因,认识到环境因素、社会因素及行为心理因素对疾病形成与发展的影响,认识到预防疾病的重要性。

(四)掌握生命各阶段各种常见病、多发病的发病机理、临床表现、诊断及防治原则。

(五)掌握基本的药理知识及临床合理用药原则。

(六)掌握正常的妊娠和分娩、产科常见急症、产前及产后的保健原则,以及计划生育的医学知识。

(七)掌握全科医学基本知识,掌握健康教育、疾病预防和筛查的原则,掌握缓解与改善疾患和残障、康复以及临终关怀的有关知识。

(八)掌握临床流行病学的有关知识与方法,理解科学实验在医学研究中的重要作用。

(九)掌握中国中医学(民族医学)的基本特点,了解中医学(民族医学)诊疗基本原则。

(十)掌握传染病的发生、发展以及传播的基本规律,掌握常见传染病的防治原则。

三、技能目标

(一)全面、系统、正确地采集病史的能力。

(二)系统、规范地进行体格及精神检查的能力,规范书写病历的能力。

(三)较强的临床思维和表达能力。

(四)内、外、妇、儿各类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断、处理能力。

(五)一般急症的诊断、急救及处理能力。

(六)根据具体情况选择使用合适的临床技术,选择最适合、最经济的诊断、治疗手段的能力。

(七)运用循证医学的原理,针对临床问题进行查证、用证的初步能力。

(八)从事社区卫生服务的基本能力。

(九)具有与病人及其家属进行有效交流的能力。

(十)具有与医生、护士及其他医疗卫生从业人员交流的能力。

(十一)结合临床实际,能够独立利用图书资料和现代信息技术研究医学问题及获取新知识与相关信息,能用一门外语阅读医学文献。

(十二)能够对病人和公众进行有关健康生活方式、疾病预防等方面知识的宣传教育。

(十三)具有自主学习和终身学习的能力。

第二部分本科临床医学专业教育办学标准

四、宗旨及目标

(一)宗旨及目标

在执行国家教育方针的过程中,医学院校(指独立设立的医学院校和综合大学中的医学院)必须依据社会对医学的期望和区

域发展需要,明确其办学宗旨和目标。包括:办学定位、办学理念、发展规划、培养目标和质量标准等。

(二)宗旨及目标的确定

医学院校的办学宗旨和目标的确定需通过各方面人员的认真讨论,得到上级主管部门的同意,使全校师生周知。

【注释】

●教育宗旨和目标可以包括本地区、本校的政策和特殊性问

题。

●各方面人员包括学校的领导、医学院的行政管理人员、教职

人员、学生、用人部门以及政府主管部门或学校的主办者。

(三)学术自治

医学院校要依据修订本科专业教学计划的原则意见,根据各自的发展要求,制订课程计划及实施方案,合理规划人员聘用和教育资源配置。综合大学中的医学院应该得到大学社会人文学科及自然学科的学术支持,同时努力加强大学各学科间的融合。

(四)教育结果

医学院校必须根据上述毕业生应达到的基本要求,制订合适的培养目标和教育计划,通过教育计划的实施和学业成绩评定,确定学生在有效修业期内完成学业并达到上述要求,颁发毕业证书、授予医学学士学位。

五、教育计划

医学院校制定的教育计划要与培养目标相适应,注重课程设

置与教学方法的协同,调动教师的主观能动性,促进学生主动学习的积极性。

(一)课程计划

1.医学院校必须依据医疗卫生服务的需要、医学科学的进步和医学模式的转变,制订符合本校实际的课程计划。

2.制订课程计划需要教师、学生的参与和理解。

3.课程计划要明确课程设置模式及基本要求。

4.医学院校应积极开展纵向或(和)横向综合的课程改革,将课程教学内容进行合理整合。课程计划必须体现加强基础,培养能力,注重素质和发展个性的原则,课程设置应包括必修课程和选修课程,两者之间的比例可由学校根据实际确定。

(二)教学方法

医学院校必须积极开展以“学生为中心”和“自主学习”为主要内容的教育方式和教学方法改革,注重批判性思维和终身学习能力的培养,关注沟通与协作意识的养成。

【注释】

●教学方法包括教与学的方法,鼓励应用引导式、问题式、交

互式等模式。

●进入生物医学课程、临床医学课程教学阶段,鼓励采取小班、

小组方式教学。

(三)科学方法教育

医学院校要在整个教学期间实施科学方法及循证医学原理

的教育,使学生养成科学思维,掌握科学研究方法。

(四)思想道德修养课程

医学院校必须在课程计划中安排思想道德课程。

(五)自然科学课程

课程计划中必须安排自然科学课程,为医学生学习医学科学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打下基础。

【注释】

●自然科学课程通常包括数学及物理、化学等。

(六)生物医学课程

课程计划中必须安排适量的生物医学课程,为医学生学习临床专业课程打下坚实基础。

【注释】

●生物医学课程,通常包括人体解剖学、组织学与胚胎学、生

物化学、生理学、分子生物学、细胞生物学、病原生物学、医学遗传学、医学免疫学、药理学、病理学、病理生理学等课程的内容,还包括体现这些生物医学内容的整合课程等形式的课程。

(七)行为科学、人文社会科学以及医学伦理学课程

1.课程计划中必须安排行为科学、社会科学和医学伦理学课程,以适应医学科学的发展和医疗卫生服务需求。

2.课程计划中要安排人文素质教育课程。

【注释】

●行为科学、人文社会科学以及医学伦理学课程,通常包括心

理学、社会医学、医学社会学、医学伦理学、卫生经济学、卫生法学、卫生事业管理等学科的内容。

●人文素质教育课程通常包括文学艺术类、医学史等知识内容。

(八)公共卫生课程

课程计划中必须安排公共卫生课程,培养学生的预防战略和公共卫生意识,使其掌握群体保健的知识和技能。

【注释】

●公共卫生课程通常指预防医学和(或)卫生学等课程,涵盖

流行病学、卫生统计学、健康教育、初级卫生保健以及劳动卫生与职业病学、卫生毒理学、环境卫生学、营养与食品卫生学、儿少卫生学、妇幼保健学等有关内容。

(九)临床医学课程

1.课程计划中必须安排临床医学课程及临床实践教学,提倡早期接触临床,利用模拟教学进行临床操作基本技能的初步训练。

2.课程计划中必须制订临床毕业实习大纲,安排不少于48周的毕业实习,确保学生获得足够的临床经验和能力。

【注释】

●临床医学课程,通常包括诊断学、内科学(包括传染病学、

神经病学、精神病学)、外科学、妇产科学、儿科学、眼科学、耳鼻咽喉科学、口腔医学、皮肤性病学、麻醉学、急诊

医学、康复医学、老年医学、中医学、全科医学、循证医学等课程的内容和临床见习,还包括体现这些临床医学内容的整合课程等形式的课程。

临床能力包括病史采集、体格检查、辅助检查、诊断与鉴别诊断、制定和执行诊疗计划、临床操作、临床思维、急诊处理、沟通技能等。

(十)课程计划管理

1.医学院校必须有专门的职能机构负责课程计划管理,这一职能机构承担在医学院校领导下的课程计划制订操作、信息意见反馈、规划调整等具体工作,主持课程计划的实施。

2.课程计划管理必须尊重教师、学生和其他利益方代表的意见。

(十一)与毕业后和继续医学教育的联系

教育计划必须考虑到与毕业后医学教育的有效衔接,并使毕业生具备接受和获取继续医学教育的能力。

六、学生成绩评定

(一)学业成绩评定体系

医学院校必须建立学生学业成绩全过程评定体系和评定标准,积极开展考试方法的研究,应用和借鉴各种先进的考试方法,如多站的客观结构化临床考试、计算机模拟病例考试等。对学生考核类型及成绩评定方法有明确的规定和说明,以便全面评价学生的知识、技能、行为、态度和分析与解决问题能力、获取知识

能力及人际交流能力。

【注释】

●评定体系包括形成性和终结性评定。形成性评定包括测验、

观察记录、查阅实习手册等,终结性评定包括课程结束考试及毕业综合考试等。

(二)考试和学习之间的关系

评价活动必须围绕培养目标和课程的目的与要求,有利于促进学生的学习。提倡进行综合考试,以鼓励学生融会贯通地学习;提倡学生自我评估,以促进学生主动学习能力的形成。

【注释】

●考试频次和类型应注意发挥考试对学习的导向作用,避免负

面作用。

(三)考试结果分析与反馈

在所有考试完成后必须进行基于教育测量学的考试分析,要将分析结果以适当方式反馈给有关学生、教师和教学管理人员,并将其用于改进教与学。

【注释】

●考试分析包括整体结果、考试信度和效度、试题难度和区分

度,以及专业内容分析。

(四)考试管理

管理部门必须制定有关考试具体的管理规章制度、建立专门的组织、规定相应的人员负责。医学院校应该对教师开展考试理

论的培训,以提高命题、考试质量。

七、学生

(一)招生政策

1.医学院校的招生工作必须根据教育主管部门的招生政策,制定本校招生的具体规定。

2.招生规模必须依据社会需求、教育资源、行政法规合理确定。

3.招生章程必须向社会公布,包括院校简介、招生计划、专业设置、收费标准、奖学金、申诉机制等。倡导通过网络向考生说明课程计划。

【注释】

●高等学校本科招生工作在国家招生计划调控下,在当地教育

行政主管部门的领导下进行。

●教育资源应考虑到毕业后医学教育对临床教育资源的占用。

(二)新生录取

1.医学院校必须贯彻国家的招生政策。

2.在保证招生质量的前提下,注意学生群体的多样性,不存有歧视和偏见。

(三)学生支持与咨询

1.医学院校必须建立相应机构,配备专门人员对学生提供必需的支持服务。

2.必须就课程选修、成绩评定向学生提供咨询和指导服务,

对学生在学习、心理、就业、生活、勤工助学等方面予以指导。【注释】

●学生支持服务包括医疗卫生,就业指导,为残障学生提供合

理的住宿,认真执行奖学金、贷学金、助学金、困难补助等助学制度,为学生提供经济帮助。

(四)学生代表

1.医学院校必须吸收和鼓励学生代表参与学校管理、教学改革、课程计划的制订和评估以及其他与学生有关的事务。

2.支持学生依法成立学生组织,指导鼓励学生开展社团活动,并为之提供必要的设备和场所。

【注释】

●学生组织包括学生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相关团

体。

八、教师

(一)聘任政策

医学院校必须实施教师资格认定制度和教师聘任制度,配备适当数量的教师,保证合理的教师队伍结构,适应教学、科研、社会服务的需求;必须明确规定教师职责;被聘任教师必须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及与其学术等级相称的学术水平和教学能力,承担相应的课程和规定的教学任务;必须定期对教师的业绩进行评估检查。

【注释】

●教师数量必须符合学校的办学规模和目标定位,满足教学、

科研、教学改革需求的需要。

●教师队伍结构包括医科教学人员与非医科教学人员、全职与

兼职教师、教师职务及学位比例等。

(二)师资政策及师资培养

医学院校必须保障教师的合法权利和有效履行教师职责。有明确的师资政策并能有效执行,保证教学、科研、服务职能的平衡,认可和支持有价值的业务活动,确保人才培养的中心地位;必须建立教师直接参与教育计划制订和教育管理决策的机制,使教师理解教学内容和课程计划调整的意义;必须制订教师队伍建设计划,保证教师的培养、考核和交流,为教师提供专业发展机会。

【注释】

●服务职能包括卫生保健系统中的临床服务、学生指导、行政

管理及其他社会服务工作。

●对有价值的业务活动的认可应通过奖励、晋升或酬金来实

现。

●师资交流应包括教师在本学科领域内、学科领域间以及校

际、国际交流,特别强调医学院内临床医学与基础医学教师间的沟通交流。

九、教育资源

(一)教育预算与资源配置

1.医学院校必须有足够的经济支持,有可靠的经费筹措渠道。教育经费投入应逐年增加,教学经费投入必须保证教育计划的完成。

2.依法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明确教育预算和资源配置的责任与权利,严格管理教育经费,提高教育投资效益。

【注释】

●学校收取的学费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管理和使用,其中教

学经费及其所占学校当年会计决算的比例必须达到国家有关规定的要求。

●教育经费预算视各医学院校或区域的预算惯例而定。鉴于医

学教育成本较高,医学院校生均拨款额度标准应高于其他学科。

(二)基础设施

1.医学院校必须有足够的基础设施供师生的教学活动使用,对基础设施定期进行更新及添加,确保教育计划得以完成。

2.使用先进科学仪器装备实验室,保证医学实验教学、技能训练的完成。

【注释】

●基础设施应包括各类教室及多媒体设备、小组讨论(学习)室、

基础实验室和实验设备、临床示教室、临床模拟技能实验室及设备、教学考核设施、图书馆、信息技术设施和因特网接入、文体活动场所、学生公寓等。

(三)临床教学基地

1.医学院校必须拥有不少于1所三级甲等附属医院,医学类专业在校学生与病床总数比应达到1︰1。

2.建立稳定的临床教学基地管理体系与协调机制,确保有足够的临床教学基地满足临床教学需要。

3.加强对临床教学基地的教学基础设施的建设。

4.加强与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疾病预防与控制机构建立良好稳定的业务关系,为全科医学和公共卫生的教学提供稳定的基地。

5.临床教学基地必须成立专门机构,配备专职人员,负责临床教学的领导与管理工作,建立完善的临床教学管理制度和教学档案,加强教学质量监控工作,特别是加强对临床能力考试的管理。附属医院和教学医院病床数必须满足临床教学需要。【注释】

临床教学基地按与医学院的关系及所承担的任务,基本上可以分为附属医院、教学医院和实习医院三类。教学医院必须符合下列条件:有省级政府部门认可为医学院校临床教学基地的资质;学校和医院双方有书面协议;有能力、有责任承担包括部分临床理论课、见习和实习在内的全程临床教学任务;有临床教学规章制度、教学组织机构和教学团队;有一届以上的毕业生证明该医院能够胜任临床教学工作。

(四)图书及信息服务

医学院校必须拥有并维护良好的图书馆和网络信息设施,必须建立相应的政策和制度,使现代信息和通讯技术能有效地用于教学,使师生能够利用信息和通讯技术进行自学、获得信息、治疗管理病人及开展卫生保健工作。

(五)教育专家

1.医学院校必须有教育专家参与医学教育的决策、教育计划的制订和教学方法的改革。

2.建立与教育专家联系的有效途径,能证实在师资培养和医学教育中发挥教育专家的作用。

【注释】

●教育专家是医学院校研究医学教育问题、过程和实践的专门

人才,包括具有医学教育研究经历的教师、管理专家、教育学家、心理学家和社会学家等。教育专家可由学校的某一教育单位提供,也可以从其他高校或机构聘请。

(六)教育交流

1.医学院校可与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建立合作及学分互认的机制。

2.必须提供适当资源,促进教师和学生进行地区及国家间的交流。

【注释】

●学分互认机制可通过医学院校之间认可课程来实现。

十、教育评价

(一)教育评价机制

1.医学院校必须建立教育评价体系,使领导、行政管理人员、教师和学生能够积极参与教育评价活动,形成有效的教育质量监控运行机制,以确保课程计划的实施及各个教学环节的正常运行,并能及时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

2.教育评价必须覆盖各个教学环节,其重点是对教育计划、教育过程及教育结果状况的检测。

(二)教师和学生的反馈

医学院校必须确定相应机构,系统地搜集和分析教师与学生的反馈意见,以获得有效的教学管理信息,为改进教学工作提供决策依据。

(三)利益方的参与

1.医学院校的教育评价必须有领导、行政管理人员、教职人员和学生参与。

2.教学评价必须有政府主管部门、用人单位、毕业后教育机构的积极参与,并考虑他们对教育计划提出的改进意见,让他们获知教育评价的结果。

(四)毕业生质量

1.医学院校必须建立毕业生质量调查制度,从医学毕业生工作环境中搜集改进教育质量的反馈信息。

2.必须将毕业生的工作表现、业务能力、职业素质及就业情况等有关信息,作为调整教育计划和改进教学工作的主要依

据。

十一、科学研究

(一)教学与科研的关系

1.医学院校必须明确科学研究是学校的主要功能之一,设立相应管理体系,制定积极的科研政策、发展规划和管理办法。

2.必须为教师提供基本的科学研究条件,营造浓厚的学术氛围,提倡创新和批判性思维,促进教学与科研相结合。

3.提倡教师将科研活动、科研成果引入教学过程,通过科学研究培养学生的科学思维、科学方法及科学精神。

4.必须加强对医学教育及管理的研究,为教学改革与发展提供理论依据。

(二)教师科研

医学院校教师应当具备相应的科学研究能力,承担相应的科研项目,取得相应的科研成果。

【注释】

科研项目、科研成果:包括国家级,省(市)部级以及校级科研项目与成果、教学研究项目与成果。

(三)学生科研

1.医学院校必须将科学研究活动作为培养学生科学素养和创新思维的重要途径,采取积极、有效措施为学生创造参与科学研究的机会与条件。

2.课程计划中必须安排适当的综合性、设计性实验,为学

中医学本科教育规范(标准)

附件: 本科医学教育标准—中医学专业 (暂行) 2012年12月

目录 前言 (1) 第一部分:本科毕业生应达到的基本要求 (4) 一、思想道德与职业素质目标 (4) 二、知识目标 (5) 三、临床能力目标 (6) 第二部分:办学标准 (7) 一、宗旨和目标 (7) 二、教育计划 (9) 三、学生成绩评定 (13) 四、学生 (16) 五、教师 (17) 六、教育资源 (19) 七、教育评价 (23) 八、科学研究 (24) 九、管理和行政 (25) 十、改革与发展 (26) —1 —

前言 中医高等教育在党和国家的正确领导和关怀下,经过半个多世纪的建设与发展,实现了从传统教育方式向现代教育方式的转变,现代中医高等教育已经成为我国高等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改革开放特别是进入21世纪以来,中医高等教育抢抓我国高等教育快速发展的历史机遇,在规模发展、结构优化、质量提高与突出特色、注重创新等方面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为国家医学人才培养和具有中国特色的医疗卫生事业做出了重要贡献。 为适应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医药卫生改革对中医高等教育提出的要求,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在庆祝清华大学建校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国务院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和《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促进中医高等教育改革,提高中医人才培养质量,教育部高等学校中医学教学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医教指委”)受教育部委托,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的指导和支持下,于2007年开始制订《本科医学教育标准—中医学专业》(以下简称《标准》)。本着边试点认证、边修订完善的原则,先后对9所不同类型高校的中医学专业进行试点认证,并在广泛征求相关高校意见的基础上,历时5年,完成了《标准》制订工作。 本《标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1 —

2018医疗质量管理考核标准

范文范例学习指导2016 年医疗质量管理考核标准(内科) 项分目值 5 5 质 量5管 理 50 分 5 5 5 基本要求 1、科主任负责质量管理与持续改进 工作,建立科室质量管理小组及工 作制度,体现全面质量管理与持续 改进工作 2、每月底最后一天召开科室质控小 组会议,内容要体现全面、全过程 质量管理,有记录 3、严格执行医师法、在未取得执业 医师资格,不能独立值班、手术、 有创操作 4、制定全员培训计划和主治医师 以上人员的培训规划,做到知识不 断更新 5、积极引进新技术、新业务,有相 关培训内容、讨论、记录和操作规 程、有代表科室特色及水平的技术项 目 6、有运行病历自查情况记 录有终末病历自查情况记 满分 350 分 缺陷内容及扣分标准 1、缺科室质量管理小组及制度 扣 5 分 2、科室质量存在问题改进力度不够,相同质 量问题重复出现无改进扣 2 分 1、未按规定召开科室质控管理小组会议每缺一次 扣 2 分 2、缺改进工作措施记录每缺一次扣0.5分 1、发现无资格医师独立值班每发生一次 扣 1 分 2、发现无资格医师独立会诊每发生一次 扣 1 分 3、发现无资格医师独立手术每发生一次 扣 2 分 4、发现无资格医师独立有创操作每发生一次扣2 分 1、缺全员培训计划 扣 2 分 2、无主治医师及以上人员的知识更新培训内容扣 2分 1、有开展新技术、新业务工作培训加 5 分 2、有开展新技术、新业务的讨论记 录和操作规程加 5 分 3、有代表科室特色及水平的技术项目 加 5 分 1、无运行病历自查情况记录 扣 5 分 扣得分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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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医学教育认证体系

附件四: 中国医科教育认证办法 (征求意见稿) 总则 在世界卫生组织支持下,世界医学教育联合会(WFME)执行委员会2001年6月通过并发布了《本科医学教育全球标准》。为了推动中国医学教育事业与国际接轨,建立中国医学教育保障体系的教育标准及准则指南,受教育部委托并经其批准,成立了中国医学教育质量保证体系研究课题组并制订了《中国本科医学教育标准》,本标准在与医学教育全球标准保持一致的前提下,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主要包含了对医学教育办学过程的规范和对毕业生应达到目标的要求。 为了保障《中国本科医学教育标准》在我国的有效推行,确保我国高等医学教育质量,使我国医学教育与国际接轨,并得到国际社会的认可,有必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负责对医科教育进行评估、认证工作,认证以临床医学专业为主要对象。 认证根据《中国本科医学教育标准》,为本科医学教育提供质量保证。认证过程中尊重各个学校的办学自主权,对具体的课程计划、核心课程以及教学方法方面,支持多样性和鼓励教育的创新。每所医学院校都应优化设置课程计划,以便能够达到各院校制定的学生培养目标,各院校都应具有评估学生是否达到所要求的思想道德与职业素质、知识和技能目标的工作机制,能够评估和监测教育的效果并及时调整和修改课程及课程体系以达到培养目标。 认证原则 认证是一项基于院校自评和同行对教育质量评估的独立过程,目的是保证任何一所医学院校的教育质量都要达到《中国本科医学教育标准》。认证过程赋于建设性,体现以评促建,以评促改,评建结合,重在建设的原则。认证工作基本原则:1.主要注重教育目标的实现情况、学术标准及社会的需求;

2.认证委员会在做出决定时,应收集和分析以及考虑多方面的意见; 3.运用相应机制来保证认证机构使用明确的标准和程序,并在公开和客观的条件下完成认证过程; 4.认证机构定期性地审核认证过程和标准。 认证标准 认证根据《中国本科医学教育标准》,为本科医学教育提供质量保证。 认证机构 在教育部、卫生部联合领导下,设立“中国医科教育认证委员会”(委员会章程另文制定),聘请具有丰富医学教育经验的专家形成评估专家库,组建评估小组,负责评估、认证工作。 1.认证委员会的设立: 主任委员:1名 副主任委员:若干名 秘书长:1名 下设办事机构负责日常工作。 2.认证机构的任务: (1)适应国内外医学教育的发展趋势,制订和完善《中国本科医学教育标准》; (2)定期地根据《中国本科医学教育标准》对医学院校进行考察评估、认证; (3)定期向政府、社会大众公布认证结果,并据此对医学院校发展提出建议; (4)建立和更新参与认证评估工作的专家库; (5)加强与国际医学教育组织交流。 3.认证委员会工作方式:根据评估组评估结果,在民主协商的基础上,采用集中制方式,得出认证结果。

医院医疗质量管理考核标准(各科室齐全)

XXXXX医院 医疗质量管理考核标准 二O一五年九月 1

目录 一、医疗医技质量管理考核标准 第一部分非手术科室医疗质量管理考核标准 第二部分手术科室医疗质量管理考核标准 第三部分急诊科医疗质量管理考核标准 第四部分麻醉科医疗质量管理考核标准 第五部分门诊质量管理考核标准 第六部分重症医学科质量管理考核标准 第七部分血液透析室质量管理考核标准 第八部分检验科医疗质量管理考核标准 第九部分医学影像(放射、CT、核磁、超声、心电图、放疗)质量管理考核标准第十部分病理质量管理考核标准 第十一部分介入治疗质量管理考核标准 2

第十二部分输血质量管理考核标准 第十三部分医疗安全与持续改进考核标准 二、护理质量管理考核标准 第一部分护理管理考核标准 第二部分护理安全质量考核标准 第三部分病房管理考核标准 第四部分优质护理服务考核标准 第五部分责任制整体护理考核标准 第六部分护理文书考核标准 第七部分护理健康教育管理考核标准 第八部分消毒隔离考核标准 第九部分危重症患者护理考核标准 第十部分急救护理考核标准 3

第十一部分便民服务队考核标准 第十二部分服务中心考核标准 第十三部分供应室考核标准 第十四部分摆药中心考核标准 第十五部分急诊科护理考核标准 第十六部分手术室护理考核标准 第十七部分重症医学科护理考核标准 第十八部分产前护理质量考核标准 第十九部分血液透析室护理质量考核标准 第二十部分注射室考核标准 三、院感质量管理考核标准 第一部分临床科室医院感染管理考核标准 第二部分医技科室医院感染管理考核标准 4

第三部分检验科医院感染管理考核标准 第四部分血液净化室医院感染管理考核标准 第五部分手术室、麻醉科医院感染管理考核标准 第六部分门诊科室医院感染管理考核标准 第七部分供应室医院感染管理考核标准 第八部分内镜室医院感染管理考核标准 第九部分感染性疾病科医院感染管理考核标准 第十部分重症监护病房医院感染管理考核标准 第十一部分病理科医院感染管理考核标准 第十二部分物业公司医院感染管理工作考核标准 四、药事管理考核标准 第一部分药学专业质量管理考核标准 第二部分临床科室药事管理考核标准 5

本科医学教育标准—临床医学专业(试行)

教育部卫生部关于印发 《本科医学教育标准——临床医学专业(试行)》的通知 教高[2008]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卫生局,教育部有关直属高等学校,卫生部有关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医学教学质量,规范医学教育管理,教育部、卫生部委托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医学教育专业委员会根据我国医学教育的实际情况,参照国际医学教育标准,研究制订了《本科医学教育标准—临床医学专业(试行)》(以下简称《标准》)。经部分院校自评检测,教育部、卫生部审核,并经过全国医学教育工作会议讨论修改,现将《标准》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本《标准》以五年制本科临床医学专业为适用对象,提出该专业教育必须达到的基本要求,是该专业教育质量监控及教学工作自我评价的主要依据。教育部将根据此《标准》组织开展对本科临床医学专业的认证工作。 请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将本通知转发至所属有关高等学校。各有关高等学校在依据本《标准》开展教学工作自评中,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反馈给教育部高等教育司,以便适时调整《标准》。 附件:本科医学教育标准——临床医学专业(试行) 二〇〇八年九月十六日 抄送: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卫生部 附件: 本科医学教育标准—临床医学专业(试行) 前言 医学教育的根本目的是为社会提供优质的医药卫生人力资源。加强医学教育质量保证工作,是培养高质量人才、为人民提供更好的卫生保健服务和构建以人为本的和谐社会的需要。 1998年,经世界卫生组织和世界医学协会批准,世界医学教育联合会建立了“医学教育国际标准”项目。2001年6月,世界医学教育联合会执行委员会通过并发布了《本科医学教育全球标准》。在这个标准的基础上,世界卫生组织西太区办事处制订的区域性医学教育标准《本科医学教育质量保证指南》也于2001年7月出版。

医院医疗质量管理与考核细则

医院医疗质量管理与考核细则 一、医疗质量管理内容 (一)基础医疗质量管理 基础医疗质量管理是指医院人力资源、财务管理、医院的管理制度、医院环境、设施、医疗设备、业务技术、药品供应、后勤保障、信息方面的管理,是医疗质量管理中最基本的一环。 1、制度建设:建立健全(1)工作制度、岗位职责;(2)诊疗规范操作技术、常规;(3)医疗流程;(4)医疗质量考核标准。 2、人力资源管理:按照一级甲等医院要求和我院规模,合理设置科室,合理安排人员,做到合理、高效、优质服务,充分调动人员的积极性。 3、服务临床一线:网络部、办公室、市场部、后勤部等科室、深入到一线,服务到临床一线,坚持下送下收。 4、方便快捷舒适服务,让病人满意服务。交费缩短时间,未检查完或门诊病人未看完,抢救病人未脱离危险不下班,设立院长信箱、意见箱、意见薄,为病员煎药,有水服药,为病人导医,诊费公开,提供查询,保持清洁安静的舒适环境等。 (二)环节质量管理: 医疗质量是医务人员利用医疗技术为患者提高诊断和治疗过程中体现出来的,医疗服务的提供过程与实现同时进行,很难对医疗服务进行检查,即合格后校对,因此环节质量直接影响到医疗质量,且医疗服务对象是人,服务过程中出现不合格可能产生严重后果,且难以纠正,可见,环节质量管理十分重要。

1、职工自觉履行好岗位职责。全院各岗位人员都有自己的岗位职责,必须严格自觉履行好,否则为岗位不作为或不能胜任岗位工作。每个岗位人员履行好职责是环节质量管理重要一环,自觉履职,自觉接受院、科两级检查,院科要经常开展履职教育。 2、抓好科室质量管理:科室质量管理是环节管理的中间环节、关键环节,能及时发现及纠正医疗过程中的质量问题。科主任、护士长是科室质量管理负责人,要狠抓落实。 3、抓好环节中的重点环节和薄弱环节。 ⑴、抓好行政查房、会诊、病例讨论、转诊转院等制度的贯彻落实。 ⑵、抓好查对工作。 ⑶、做好危重病人、手术期病人和特殊病人的管理。 ⑷、抓好急诊急救工作,对应急反应、人员、设备、急救药品等情况随时抽查。 ⑸、抓好值班制度,节假日值班技术力量要保证,做好交接班及报告书写,经常随机抽查(特别是节假日夜班间抽查)在岗位情况。 ⑹、做好病历书写和管理,及时客观准确书写,上级医师及时修改签名,按时归档,妥善保存,归档病例不得修改、返回,原则上不借阅。 ⑺、做好沟通工作:一方面做好医患沟通工作并做好谈话记录,并一方面做好院内上下、科室之间、同事之间工作的沟通,确保质量管理的决定及时执行,工作上能互相协作,确保工作正常运转。 ⑻、实施零缺陷管理,防止差错事故发生。 ⑼、持证上岗,严格执业准入。 ⑽、在医疗进程中,下一个工作环节有责任监督上一个工作环节,如发生

全球医学教育最基本要求

全球医学教育最基本要求(GMER) 2001年11月,国际医学教育专门委员会正式出台?全球医学教育最基本要求?(GMER)文件,为各国在医学教育标准方面的互认搭建了一个国际性平台。“最低基本要求”包括7个宏观的教学结果和能力领域。 一、职业价值、态度、行为和伦理 敬业精神和伦理行为是医疗实践的核心。敬业精神不仅包括医学知识和技能,而且也包括对一组共同价值的承诺、自觉地建立和强化这些价值,以及维护这些价值的责任等。医科毕业生必须证明他们已达到以下各点: λ1、认识医学职业的基本要素,包括这一职业的基本道德规范、伦理原则和法律责任; λ2、正确的职业价值包括:追求卓越、利他主义、责任感、同情心、移情、负责、诚实、正直和严谨的科学态度; λ3、懂得每一名医生都必须促进、保护和强化上述医学职业的各个基本要素,从而能保证病人、专业和全社会的利益; λ4、认识到良好的医疗实践取决于在尊重病人的福利、文化多样性、信仰和自主权的前提下,医生、病人和病人家庭之间的相互理解和关系; λ5、用合乎情理的说理以及决策等方法解决伦理、法律和职业方面的问题的能力,包括由于经济遏制、卫生保健的商业化和科学进步等原因引发的各种冲突; λ6、自我调整的能力,认识到不断进行自我完善的重要性和个人的知识和能力的局限性,包括个人医学知识的不足等; λ7、尊重同事和其他卫生专业人员,并具有和他们建立积极的合作关系的能力; λ8、认识到提供临终关怀,包括缓解症状的道德责任; λ9、认识有关病人文件、知识产权的权益、保密和剽窃的伦理和医学问题; λ10、能计划和处理自己的时间和活动,面对事物的不确定性,有适应各种变化的能力; λ11、认识对每个病人的医疗保健所负有的个人责任。 二、医学科学基础知识 毕业生必须具备坚实的医学科学基础知识,并且能够应用这些知识解决医疗实际问题。毕业生必须懂得医疗决定和行动的各种原则,并且能够因时、因事而宜地作出必要的反应。为此,医学毕业生必须掌握以下的知识: λ1、人体作为一个复杂的、具有适应性的生物系统的正常结构和功能; λ2、疾病发生时机体结构和功能的异常改变; λ3、决定健康和疾病的各种重要因素和影响健康的危险因素,人类同自然和社会环境之间的相互影响; λ4、维持机体平衡的分子,细胞、生化和生理机制;

医疗质量管理办法版卫生部

医疗质量管理办法 第10号 《医疗质量管理办法》已于2016年7月26日经国家卫生计生委委主任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公布,自2016年11月1日起施行。 主任:李斌 2016年9月25日 医疗质量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医疗质量管理,规范医疗服务行为,保障医疗安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以及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医疗质量管理工作。 第三条国家卫生计生委负责全国医疗机构医疗质量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医疗机构医疗质量管理工作。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和军队卫生主管部门分别在职责范围内负责中医和军队医疗机构医疗质量管理工作。 第四条医疗质量管理是医疗管理的核心,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是医疗质量管理的第一责任主体,应当全面加强医疗质量管理,持续改进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 第五条医疗质量管理应当充分发挥卫生行业组织的作用,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为卫生行业组织参与医疗质量管理创造条件。 第二章组织机构和职责 第六条国家卫生计生委负责组织或者委托专业机构、行业组织(以下称专业机构)制订医疗质量管理相关制度、规范、标准和指南,指导地方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开展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工作。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可以根据本地区实际,制订行政区域医疗质量管理相关制度、规范和具体实施方案。 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在职责范围内负责监督、指导医疗机构落实医疗质量管理有关规章制度。 第七条国家卫生计生委建立国家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体系,完善医疗质量控制与持续改进的制度和工作机制。

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组建或者指定各级、各专业医疗质量控制组织(以下称质控组织)落实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的有关工作要求。 第八条国家级各专业质控组织在国家卫生计生委指导下,负责制订全国统一的质控指标、标准和质量管理要求,收集、分析医疗质量数据,定期发布质控信息。 省级和有条件的地市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组建相应级别、专业的质控组织,开展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工作。 第九条医疗机构医疗质量管理实行院、科两级责任制。 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是本机构医疗质量管理的第一责任人;临床科室以及药学、护理、医技等部门(以下称业务科室)主要负责人是本科室医疗质量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第十条医疗机构应当成立医疗质量管理专门部门,负责本机构的医疗质量管理工作。 二级以上的医院、妇幼保健院以及专科疾病防治机构(以下称二级以上医院)应当设立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主任由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担任,委员由医疗管理、质量控制、护理、医院感染管理、医学工程、信息、后勤等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以及相关临床、药学、医技等科室负责人组成,指定或者成立专门部门具体负责日常管理工作。其他医疗机构应当设立医疗质量管理工作小组或者指定专(兼)职人员,负责医疗质量具体管理工作。 第十一条医疗机构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 (一)按照国家医疗质量管理的有关要求,制订本机构医疗质量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开展本机构医疗质量监测、预警、分析、考核、评估以及反馈工作,定期发布本机构质量管理信息; (三)制订本机构医疗质量持续改进计划、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 (四)制订本机构临床新技术引进和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相关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 (五)建立本机构医务人员医疗质量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技术规范的培训制度,制订培训计划并监督实施; (六)落实省级以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内容。 第十二条二级以上医院各业务科室应当成立本科室医疗质量管理工作小组,组长由科室主要负责人担任,指定专人负责日常具体工作。医疗质量管理工作小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医疗质量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科室医疗质量管理制度; (二)制订本科室年度质量控制实施方案,组织开展科室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工作;

(医疗质量及标准)教育部卫生部本科医学教育标准

附件: 本科医学教育标准—临床医学专业 (试行) 前言 医学教育的根本目的是为社会提供优质的医药卫生人力资源。加强医学教育质量保证工作,是培养高质量人才、为人民提供更好的卫生保健服务和构建以人为本的和谐社会的需要。 1998年,经世界卫生组织和世界医学协会批准,世界医学教育联合会建立了“医学教育国际标准”项目。2001年6月,世界医学教育联合会执行委员会通过并发布了《本科医学教育全球标准》。在这个标准的基础上,世界卫生组织西太区办事处制订的区域性医学教育标准《本科医学教育质量保证指南》也于2001年7月出版。 2002年,教育部召开医学教育标准国际研讨会,研究国际医学教育标准,部署国际标准“本土化”的研究工作。会后,教育部、卫生部设立专门项目,委托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医学教育专业委员会组建了“中国医学教育质量保证体系研究课题组”。课题组以《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为依据,在总结我国医学教育合格评估、优秀评估、教学工作水平评估和七年制医学教育教学与学位授予工作评估经验的基础上,提出了本科临床医学专业都必须达到的各项教育要求,研究拟订了《本科医学教育标准—临床医学专业(试行)》。本标准已经教育部、卫生部批准。 本标准以修业五年为基本学制的本科临床医学专业教育为适用对

象,只对该专业教育工作的基本方面提出最基本要求。本科医学教育是整个医学教育连续体中的第一个阶段,其根本任务是为卫生保健机构培养完成医学基本训练,具有初步临床能力、终身学习能力和良好职业素质的医学毕业生;为学生毕业后继续深造和在各类卫生保健系统执业奠定必要的基础。医学毕业生胜任临床工作的专业能力要依靠毕业后医学教育、继续职业发展和持续医疗实践才能逐渐形成与提高。本标准全国通用,但承认不同地区和各个学校之间的差异,尊重各个学校自主办学的权利。本标准转变指导方式,不提出具体的教学计划、核心课程、教学方法等方面的强制性规定,为各学校的个性发展及办学特色留下充分的改革与发展的空间。本标准反映了医学教育面对的国际趋势、国内环境和社会期待,是制订教育计划的依据和规范教学管理的参照系,各医学院校都应据此制订自己的教育目标和教育计划,建立自身教育评估体系和教育质量保障机制。本标准用于医学教育的认证工作,一般情况下该过程包括学校自评、现场考察、提出认证建议和发布认证结论等实施步骤,不适用于医学院校的排序。 “中国医学教育质量保证体系研究课题组”在研究拟订《本科医学教育标准—临床医学专业(试行)》过程中,以教育部有关医学教育政策为依据,借鉴了1994年以来各项教育评估的指标体系。同时,为促进我国医学教育能与世界医学教育协调发展,课题组以世界医学教育联合会2003年版本的《本科医学教育全球标准》、世界卫生组织西太平洋地区《本科医学教育质量保障指南》和国际医学教育组织《全球医学教育最基本要求》为参照,并参考了有关国家的医学教育的标

本科医学教育全球标准

本科医学教育全球标准 2001年6月 世界医学教育联合会 定义 世界医学教育联合会推荐如下本科医学教育的国际标准,它分为九大领域共计36个亚领域。 领域是根据医学教育结构和过程中明确的组成部分来定义,包括如下方面: 1.宗旨及目标 2.教育计划 3.学生考核 4.学生 5.教学人员/考核 6.教育资源 7.教育计划评估 8.管理和行政 9.持续更新 亚领域是每个领域中的具体方面,与操作指标相对应。 每个亚领域都有其特定的标准,分为两个层次: ●基本标准:这是每所医学院必须达到的标准,在评估过程必须展示出来。 基本标准以“必须”来表示 ●质量提高:表示该标准与国际公认的最佳医学院和本科医学教育一致。医学 院应能证明他们已全部或部分地达到了该标准,或已经及正在采取积极行动

来达到这些标准。因各校的发展阶段、资源及教育政策不同,达标情况也各有不同,即使是最负盛名的学校也可能达不到所有标准。 ●注释:用来深入阐述或举例说明该标准中的用语。 1 宗旨及目标 1.1 宗旨及目标报告 基本标准: 医学院必须确定其宗旨及目标,并使学校全体师生员工及有关各方周知。办学宗旨及目标应说明其教育过程是培养学生成为初步合格的医生,具有在医学某一领域进一步深造的功底,并能在卫生保健系统承担医生的各项工作。 质量提高: 宗旨及目标内容应该包括对社会职责、科研、社区参与,及参加毕业后医学培训的能力要求。 注释: ●宗旨及目标的报告可包括有关本校、本国及地区性政策的一般及特殊问题。 ●某一领域可以是某一医学学科或研究领域。 ●毕业后医学培训包括开业前培训、职业技能培训、专科培训及继续医学教育 /进修。 1.2 参与制订宗旨及目标 基本标准: 医学院的宗旨及目标报告必须由主要利益方确定。 质量提高: 宗旨及目标报告的制订应该以广泛的利益方的意见为基础。 注释: ●主要利益方包括院长、院务委员会/理事会的成员、大学、政府主管部门及行 业本身。 ●广泛的利益方包括教师、学生、社区、教育及卫生保健机构、行业组织及毕 业后教育人员的代表。 1.3 学术自治

中国本科医学教育标准2019.111

临床医学专业本科毕业生应达到的基本要求 中国临床医学专业本科毕业生应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热爱祖国,忠于人民,遵纪守法,愿为祖国卫生事业的发展和人类身心健康奋斗终生。 中国临床医学专业本科毕业生应达到的基本要求分为四个领域:科学和学术、临床能力、健康与社会、职业素养。每所院校可根据自己的情况,对毕业生的预期结果提出更具体的要求。 医学教育是一个包括在校教育、毕业后教育和继续职业发展的连续过程。本科毕业生具备了一定的从业基础,为毕业后进一步发展做好充分的准备。但是医学生毕业时尚不具备丰富的临床经验,这就要求他们在日新月异的医学进步环境中保持其医学业务水平的持续更新,毕业生在校期间获得的教育培训以及掌握的科学方法将为他们终身学习与发展提供支撑。 1.科学和学术领域 1.1具备自然科学、人文社会科学、医学等学科的基础知识和掌握科学方法,并能用于指导未来的学习和医学实践。 1.2 能够应用医学等科学知识处理个体、群体和卫生系统中的问题。 1.3 能够描述生命各阶段疾病的病因、发病机制、自然病程。临床表现、诊断、治疗以及预后。 1.4 能够获取、甄别、理解并应用医学等科学文献中的证据。 1.5 能够掌握中国传统医学的基本特点和诊疗基本原则。 1.6 能够应用常用的科学方法,提出相应的科学问题并进行探讨。 2.临床能力领域 2.1 具有良好的交流沟通能力,能够与患者及其家属、同行和其他卫生专 业人员等进行有效的交流。 2.2 能够全面、系统、正确地采集病史。 2.3 能够系统、规范地进行体格检查及精神状态评价,规范地书写病历。 2.4 能够依据病史和体格检查中的发现,形成初步判断,并进行鉴别诊断, 提出合理的治疗原则。 2.5 能够根据患者的病情、安全和成本效益等因素,选择适宜的临床检查

医院医疗质量管理考核标准及奖惩标准表格.doc

门诊医疗质量考核标准 考核内容考核标准考核记录 1、工作纪律、医德医风1、医德医风、文明行医; 2、着装整洁, 佩证上岗;3、环境卫生、科室清洁、 节约水电、设备维护; 4、科室协调, 团结协作; 5、考勤出勤。以上 1、3、4 项如有违反 1 人次扣 5 分,违反 2 项 1 人次扣 2 分,考勤以院办考核为准,抽 查时该出勤而不在岗者扣 5 分 / 人次 2、严格按《执业医师法》科室超范围行医扣30 分 / 次 , 执业助理 规定,在核定的科目范医师各种签名一次未执行扣 5 分 , 因此 围内执业,执业助理医而导致的纠纷事故责任自负 师必须在执业医师指导 下执业,做好各项签字, 按照诊疗规范诊治病人 并按规定收病人入院 3、准时门诊,不随意停 2 人以上科室不停诊,单人科室有事停 诊诊须请假,经医务科及行政院长同意。 否则视为随意停诊,每次扣10 分。 4、认真检查治疗疾病,合理检查、治疗、用药、收费,病员投 处理及时合理,严格执诉,查实违反一次扣科室20 分。 行医保、农合、大病统 筹及各种商保规定 5、门诊处方、病历书写未执行三色处方制度扣 2 分 / 张 , 处方不 合格率 >95% 合格扣 0.5 分/ 张 , 门诊病历不合格扣 2 分 / 份 6、各种检查单书写合格发现一张不合格扣 1 分 率 >98% 7、门诊日志登记率 100% 每下降 1%,扣当事人 2 分 , 科室累计 8、疫情报告准确、及时漏报、报告不及时(>3 天)、不准确、 并有登记谎报扣 10 分 / 例;填卡项目不全、字迹 难辩认扣 2 分 / 例,门诊日志或科室登 记与疫情报告不一致扣 5 分 / 例 9、医院感染管理针灸、口腔、外科、妇产科、五官科耐 高温侵入性器械不得浸泡,实行高温高 压灭菌消毒,否则发现一次扣20 分, 无菌技术操作规范,违反操作扣 5 分/ 人次 , 一次性医疗用品使用回收按有关 规范执行 , 执行较差科室扣 10 分 10、其他内容三基考核不合格,临时或指令性任务未 按时保质完成扣 10 分

本科医学教育标准

本科医学教育标准—临床医学专业(试行) 前言 医学教育的根本目的是为社会提供优质的医药卫生人力资源。加强医学教育质量保证工作,是培养高质量人才、为人民提供更好的卫生保健服务和构建以人为本的和谐社会的需要。 1998年,经世界卫生组织和世界医学协会批准,世界医学教育联合会建立了“医学教育国际标准”项目。2001年6月,世界医学教育联合会执行委员会通过并发布了《本科医学教育全球标准》。在这个标准的基础上,世界卫生组织西太平洋地区办事处制订的区域性医学教育标准《本科医学教育质量保证指南》也于2001年7月出版。 2002年,教育部召开医学教育标准国际研讨会,研究国际医学教育标准,部署国际标准“本土化”的研究工作。会后,教育部、卫生部设立专门项目,委托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医学教育专业委员会组建了“中国医学教育质量保证体系研究课题组”。课题组以《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为依据,在总结我国医学教育合格评估、优秀评估、教学工作水平评估和七年制医学教育教学与学位授予工作评估经验的基础上,提出了本科临床医学专业都必须达到的各项教育要求,研究拟订了《本科医学教育标准—临床医学专业(试行)》。本标准已经教育部、卫生部批准。 本标准以修业五年为基本学制的本科临床医学专业教育为适用对象,只对该专业教育工作的基本方面提出最基本要求。本科医学教育是整个医学教育连续体中的第一个阶段,其根本任务是为卫生保健机构培养完成医学基本训练,具有初步临床能力、终身学习能力和良好职业素质的医学毕业生;为学生毕业后继续深造和在各类卫生保健系统执业奠定必要的基础。医学毕业生胜任临床工作的专业能力要依靠毕业后医学教育、继续职业发展和持续的医疗实践才能逐渐形成与提高。本标准全国通用,但承认不同地区和各学校之间的差异,尊重各学校自主办学的权利。本标准转变指导方式,不提出具体的教学计划、核心课程、教学方法等方面的强制性规定,为各学校的个性发展及办学特色留下充分的改革与发展的空间。本标准反映了我国医学教育面对的国际趋势、国内环境和社会期待,是制订教育计划的依据和规范教学管理的参照系,各医学院校都应据此制订自己的教育目标和教育计划,建立

本科医学教育标准

本科医学教育标准 附件: 本科医学教育标准 —临床医学专业 ,试行, 前言 医学教育的根本目的是为社会提供优质的医药卫生人力资源。加强医学教育质量保证工作~是培养高质量人才、为人民提供更好的卫生保健服务和构建以人为本的和谐社会的需要。 1998年~经世界卫生组织和世界医学协会批准~世界医学教育联合会建立了“医学教育国际标准”项目。2001年6月~世界医学教育联合会执行委员会通过并发布了《本科医学教育全球标准》。在这个标准的基础上~世界卫生组织西太区办事处制订的区域性医学教育标准《本科医学教育质量保证指南》也于2001年7月出版。 2002年~教育部召开医学教育标准国际研讨会~研究国际医学教育标准~部署国际标准“本土化”的研究工作。会后~教育部、卫生部设立专门项目~委托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医学教育专业委员会组建了“中国医学教育质量保证体系研究课题组”。课题组以《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为依据~在总结我国医学教育合格评估、优秀评估、教学工作水平评估和七年制医学教育教学与学位授予工作评估经验的基础上~提出了本科临床医学专业都必须达到的各项教育要求~研究拟订了《本科医学教育标准—临床医学专业,试行,》。本标准已经教育部、卫生部批准。

本标准以修业五年为基本学制的本科临床医学专业教育为适用对象~只对该专业教育工作的基本方面提出最基本要求。本科医学教育是整个医学教育连续体中的第一个阶段~其根本任务是为卫生保健 1 机构培养完成医学基本训练~具有初步临床能力、终身学习能力和良好职业素质的医学毕业生,为学生毕业后继续深造和在各类卫生保健系统执业奠定必要的基础。医学毕业生胜任临床工作的专业能力要依靠毕业后医学教育、继续职业发展和持续医疗实践才能逐渐形成与提高。本标准全国通用~但承认不同地区和各个学校之间的差异~尊重各个学校自主办学的权利。本标准转变指导方式~不提出具体的教学计划、核心课程、教学方法等方面的强制性规定~为各学校的个性发展及办学特色留下充分的改革与发展的空间。本标准反映了医学教育面对的国际趋势、国内环境和社会期待~是制订教育计划的依据和规范教学管理的参照系~各医学院校都应据此制订自己的教育目标和教育计划~建立自身教育评估体系和教育质量保障机制。本标准用于医学教育的认证工作~一般情况下该过程包括学校自评、现场考察、提出认证建议和发布认证结论等实施步骤~不适用于医学院校的排序。 “中国医学教育质量保证体系研究课题组”在研究拟订《本科医学教育标准—临床医学专业,试行,》过程中~以教育部有关医学教育政策为依据~借鉴了1994年以来各项教育评估的指标体系。同时~为促进我国医学教育能与世界医学教育协调发展~课题组以世界医学教育联合会2003年版本的《本科医学教育全球标准》、世界卫生组织西太平洋地区《本科医学教育质量保障指南》和国际医学教育组织《全球医学教育最基本要求》为参照~并参考了有关国家的医学教育的标准与要求。 2 第一部分本科临床医学专业毕业生应达到的基本要求

(医疗质量及标准)本科医学教育标准临床医学专业试行

附件: 本科医学教育标准 —临床医学专业 (试行) 前言 医学教育的根本目的是为社会提供优质的医药卫生人力资源。加强医学教育质量保证工作,是培养高质量人才、为人民提供更好的卫生保健服务和构建以人为本的和谐社会的需要。 1998年,经世界卫生组织和世界医学协会批准,世界医学教育联合会建立了“医学教育国际标准”项目。2001年6月,世界医学教育联合会执行委员会通过并发布了《本科医学教育全球标准》。在这个标准的基础上,世界卫生组织西太区办事处制订的区域性医学教育标准《本科医学教育质量保证指南》也于2001年7月出版。 2002年,教育部召开医学教育标准国际研讨会,研究国际医学教育标准,部署国际标准“本土化”的研究工作。会后,教育部、卫生部设立专门项目,委托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医学教育专业委员会组建了“中国医学教育质量保证体系研究课题组”。课题组以《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为依据,在总结我国医学教育合格评估、优秀评估、教学工作水平评估和七年制医学教育教学与学位授予工作评估经验的基础上,提出了本科临床医学专业都必须达到的各项教育要

求,研究拟订了《本科医学教育标准—临床医学专业(试行)》。本标准已经教育部、卫生部批准。 本标准以修业五年为基本学制的本科临床医学专业教育为适用对象,只对该专业教育工作的基本方面提出最基本要求。本科医学教育是整个医学教育连续体中的第一个阶段,其根本任务是为卫生保健机构培养完成医学基本训练,具有初步临床能力、终身学习能力和良好职业素质的医学毕业生;为学生毕业后继续深造和在各类卫生保健系统执业奠定必要的基础。医学毕业生胜任临床工作的专业能力要依靠毕业后医学教育、继续职业发展和持续医疗实践才能逐渐形成与提高。本标准全国通用,但承认不同地区和各个学校之间的差异,尊重各个学校自主办学的权利。本标准转变指导方式,不提出具体的教学计划、核心课程、教学方法等方面的强制性规定,为各学校的个性发展及办学特色留下充分的改革与发展的空间。本标准反映了医学教育面对的国际趋势、国内环境和社会期待,是制订教育计划的依据和规范教学管理的参照系,各医学院校都应据此制订自己的教育目标和教育计划,建立自身教育评估体系和教育质量保障机制。本标准用于医学教育的认证工作,一般情况下该过程包括学校自评、现场考察、提出认证建议和发布认证结论等实施步骤,不适用于医学院校的排序。 “中国医学教育质量保证体系研究课题组”在研究拟订《本科医学教育标准—临床医学专业(试行)》过程中,以教育部有

医院医疗质量管理考核标准含表格

医院医疗质量管理考核 标准含表格 文件编码(008-TTIG-UTITD-GKBTT-PUUTI-WYTUI-8256)

XXX医院 医疗质量管理考核标准 XXXX年X月 目录 一、医疗医技质量管理考核标准 第一部分非手术科室医疗质量管理考核标准 第二部分手术科室医疗质量管理考核标准 第三部分急诊科医疗质量管理考核标准 第四部分麻醉科医疗质量管理考核标准 第五部分门诊质量管理考核标准 第六部分重症医学科质量管理考核标准

第七部分血液透析室质量管理考核标准 第八部分检验科医疗质量管理考核标准 第九部分医学影像(放射、CT、核磁、超声、心电图、放疗)质量管理考核标准第十部分病理质量管理考核标准 第十一部分介入治疗质量管理考核标准 第十二部分输血质量管理考核标准 第十三部分医疗安全与持续改进考核标准 二、护理质量管理考核标准 第一部分护理管理考核标准 第二部分护理安全质量考核标准 第三部分病房管理考核标准 第四部分优质护理服务考核标准 第五部分责任制整体护理考核标准

第六部分护理文书考核标准 第七部分护理健康教育管理考核标准第八部分消毒隔离考核标准 第九部分危重症患者护理考核标准第十部分急救护理考核标准 第十一部分便民服务队考核标准 第十二部分服务中心考核标准 第十三部分供应室考核标准 第十四部分摆药中心考核标准 第十五部分急诊科护理考核标准 第十六部分手术室护理考核标准 第十七部分重症医学科护理考核标准第十八部分产前护理质量考核标准

第十九部分血液透析室护理质量考核标准 第二十部分注射室考核标准 三、院感质量管理考核标准 第一部分临床科室医院感染管理考核标准 第二部分医技科室医院感染管理考核标准 第三部分检验科医院感染管理考核标准 第四部分血液净化室医院感染管理考核标准 第五部分手术室、麻醉科医院感染管理考核标准第六部分门诊科室医院感染管理考核标准 第七部分供应室医院感染管理考核标准 第八部分内镜室医院感染管理考核标准 第九部分感染性疾病科医院感染管理考核标准第十部分重症监护病房医院感染管理考核标准

本科医学教育的学业评定体系

本科医学教育的学业评定体系 20XX年9月,教育部、卫生部正式颁发了《本科医学教育标准—临床医学专业(试行)》(以下简称《标准》)。《标准》对所有的医 学教育院校提出了培养过程、结果的基本要求,对规范我国医学教 育过程和提高医学教育质量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1以往学业评定体系的缺陷 当前,临床医学专业学业评定偏重于课程理论考试,通常是一 门课程结束时进行一次期终考试,这种考核形式的弊端在于:①考试 的偶然性大,不能客观、全面地反映学生真实情况,考试过于注重 结果,不是过程性评价;②注重基本理论知识考核,弱化了基本技能 的考核,对职业素质和综合素质的评价基本是一片空白,无法反映 学生沟通交流技能与职业价值观,无法反映批判性思维,不能真实 客观地反映学生综合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③学生整个学习过 程是围绕“抄笔记、看笔记、背笔记”的学习模式进行,容易培养 出一些高分低能的学生。随着《标准》的面世,对临床医学专业学 生的团队精神、法律观念、创新意识、分析批判能力、表达能力、 交流能力、临床思维能力、自主学习及终身学习等综合素质提出了 明确的要求。为此,结合《标准》和目前的实际情况,对临床医学 本科专业的学业评定体系进行了探索。 2参照《标准》,建立学业全过程评定体系 参照标准,滨州医学院制定了新的人才培养方案,要求全面评 价学生的知识、技能、行为、素质,形成了具有滨州医学院特色的,集知识、能力、素质、考核于一体的学生学业成绩评定体系(如图1 所示)。 2.1课程考核课程考核分为考试和考查两种形式。必修课多以

考试方式考核,选修课均采用考查形式考核。考试课程由教务处统 一组织考试,考查课程由学院组织。课程考试成绩包括平时成绩和 期末成绩两部分。平时成绩由阶段性测评、计分作业、教学实践活 动等成绩组成;期末考试成绩一般由理论知识考试和实验技能测试组成,多以闭卷考核形式完成。 2.2综合考试为促进学生对专业基础课程、专业课程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与临床技能的融会贯通和综合应用能力,学校组织了 分阶段综合考试,包括医学基础理论综合考试、临床理论综合考试、毕业考试。综合考试由教务处统一组织,基础学院与临床医学院具 体负责。 2.3临床实践能力评价实践能力评价分见习和实习两个阶段进行。见习阶段主要通过临床课程中实践能力考核(病例分析,等)、 临床见习日志等形式评价学生临床实践能力;实习阶段通过学科出科 考试(理论+技能)、病例报告、实习鉴定等形式评价学生临床实践能力。学业评价体系符合并强化医学人才培养目标,能够全面评价学 生的知识、技能、行为、态度和分析与解决问题能力、获取知识能 力及人际交流能力。采用多种考试考核方法体现教学效果,强调理 论考核与实际操作考核相结合,注重技能考核与职业素质考核相结合,平时考核与课终考核相结合,逐步完善学业评定标准。 3学业全过程评定体系实践中的几个关键点 学业评价机制的改革至少需要时间、培训(需要培训相关人员, 安排和实施评价改革)和物质资源(必须有改革的制度与条件)三方面 的条件。因此,学校必须提供动力支持和有利的环境。 3.1更新考核观念 3.1.1专家专题讲座通过讲座让学生了解医学教育改革发展

医疗质量管理的标准

医疗质量管理的标准 医疗技术标准: A、医疗技术方法标准:主要包括医疗技术活动中的一些原则性规定,包括疾病的诊断标准、治疗标准、治愈或转归判定标准、医疗事故判定标准、病历书书写规范等。 B、医疗技术操作标准 :是医院技术活动的准则。包括临床、医技、护理、药剂等技术性操作要求和程序,即各种技术操作常规。 医疗管理标准: A、医疗工作规则:包括各级医务人员职责、医疗工作制度和奖惩制度3方面。 B、医院管理标准:主要包括以下9项内容: 【1】全面质量管理;【2】质量控制标准;【3】目标管理标准;【4】统计指标;【5】考核标准;【6】医疗收费标准;【7】设备管理标准;【8】院务保障标准;【9】医德医风建设标准。 医疗服务标准: A、外在性服务标准:【1】服务态度 ;【2】着装仪表;【3】语言艺术;【4】服务行为的主动性。 B、内涵性服务标准:【1】医生首诊负责制:【2】选用对病人最有利的临床诊断治疗方案:是衡量医生业务能力和医德医风的重要标准。【3】病人进行最佳护理:是医生、护士的职责标准。【4】预期的最佳医疗护理效果:是医疗服务效果的最终衡量标准。【5】病人满意度:是衡量医院服务质量的最高标准。 医疗质量管理方案 一、指导思想 医疗质量管理是指为提高病人对医疗技术、医疗服务、医疗效果和医疗价格的满意程度而进行的组织和控制活动。

(一)、实行全面质量管理和全程质量控制。建立从患者就医到离院,包括门诊医疗、病房医疗和部分院外医疗活动的全程质量控制流程和全程质量管理体系。明确管控内容并将其纳入医疗管理部门的日常工作,实施动态监控并与科室目标责任制结合,保证质控措施的落实。 (二)、以规章制度和医疗常规为依据,并不断修订完善。 (三)、强化各种医疗技术把关制度,如三级医师负责制度、会诊制度和病例讨论制度等,将医务人员个人医疗行为最大限地引导到正确的诊疗方案中。 (四)、质量控制部门有计划、有针对性地进行干预,对多因素影响或多项诊疗活动协同作用的质量问题,进行专门调研,并制定全面的干预措施。 二、医疗质量管理体系 医疗质量管理体系可分为医院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及其它各管理组织、科室医疗质量控制小组和各级医务人员自我管理三级管理体系。 (一)院级管理组织 1、设立医院质量管理委员会、药事管理委员会、设备管理委员会、学术管理委员会、医疗纠纷责任认定委员会、院感管理委员会、输血管理委员会、病案管理委员会。各委员会要有职责、工作计划、明确的目标、检查监督措施、奖惩办法、整改措施和工作记录等,以保证各委员会工作的切实开展。 2、成立医院质量控制科(1)、医疗质量控制办公室接受主管院长和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的领导,对医院全程医疗质量进行监控。(2)、定期组织会议收集科室主任和质控小组反映的医疗质量问题,协调各科室质量控制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矛盾。(3)、抽查各科室住院环节质量,提出干预措施并向主管院长或医院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汇报。(4)收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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