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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清远市委、清远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市属工业园区发展的

中共清远市委、清远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市属工业园区发展的
中共清远市委、清远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市属工业园区发展的

中共清远市委、清远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市属工业园

区发展的意见(试行)

【法规类别】行业计划

【发文字号】清发[2009]13号

【发布部门】清远市政府

【发布日期】2009.09.01

【实施日期】2009.01.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中共清远市委、清远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市属工业园区发展的意见(试行)

(2009年9月1日清发[2009]13号)

为进一步加快清远华侨工业园、清远民族工业园和佛山(清远)产业转移工业园的建设和发展步伐,推动新一轮招商引资工作,促进我市“三圈四带”经济发展新格局的快速形成,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加快工业园区发展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

创建清远华侨工业园、清远民族工业园和佛山(清远)产业转移工业园是市委、市政府擦亮华侨、民族品牌,根据国家土地、环保、产业等有关政策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充分发挥我市交通、区位、资源、环境等优势,推动新一轮招商引资工作,推进我市工业园区化、园区产业化、产业集群化的重大举措。加快清远华侨工业园、清远民

族工业园和佛山(清远)产业转移工业园的建设和发展,是实现我市“三圈四带”经济发展战略、承接珠三角产业转移、实现跨越式发展的必然要求,是优化产业结构、增强区域竞争力、实现中部和北部崛起、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步伐的必然选择。因此,各级各部门必须进一步统一思想,从战略高度提高思想认识,树立坚定的信心,以更大的气魄和更扎实的工作,将三个工业园区作为全市重点工业园区来打造,作为全市大事来抓,积极主动参与工业园区建设,全力支持工业园区发展,努力把工业园区建成工业聚集的高地、城镇化进程的载体和区域经济的重要增长极,为建设绿色生态经济强市、争当全省山区科学发展排头兵奠定坚实基础。

二、明确目标,科学定位,强势推进工业园区发展规划和基础设施建设

(一)进一步明确工业园区发展目标。

1、近期目标(至2013年,即建设启动期):力争三个园区建成总面积达42.37平方公里,其中清远华侨工业园35平方公里、清远民族工业园3平方公里、佛山(清远)产业转移工业园4.37平方公里;总产值达到430亿元以上,其中清远华侨工业园达到300亿元、清远民族工业园达到30亿元、佛山(清远)产业转移工业园达到100亿元以上。

2、中期目标(2014年至2015年,即初步成型期):力争园区建成总面积达到70.07平方公里,其中清远华侨工业园45平方公里、清远民族工业园10.7平方公里、佛山(清远)产业转移工业园14.37平方公里;总产值达到1200亿元以上,其中清远华侨工业园达到650亿元、清远民族工业园达到150亿元、佛山(清远)产业转移工业园达到400亿元以上。

3、远期目标(2016年至2020年,即建成发展期):力争园区建成总面积达到203.54平方公里,其中清远华侨工业园94.5平方公里、清远民族工业园80平方公里、佛山(清远)产业转移工业园29.04平方公里;总产值达到5000亿元以上,其中清远华侨工业园达到2200亿元、清远民族工业园达到1700亿元、佛山(清远)产业转移工业园达

到1100亿元以上。

(二)进一步完善工业园区总体规划。坚持科学合理、统筹协调的原则,结合城市发展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修编工作、环境保护和按照建设一流的“宜工、宜商、宜居、宜乐”现代生态型产业新城的要求,在规划理念、规划内容、规划实施中体现前瞻性、战略性、操作性和实效性。2009年前,全面完成各园区的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其中清远华侨工业园规划面积为94.5平方公里(包括园区本部32平方公里、英红分园35.8平方公里、望沙分园26.7平方公里),清远民族工业园规划面积80平方公里(包括A区53.5平方公里、B区9.7平方公里、C区16.8平方公里),佛山(清远)产业转移工业园29.04平方公里。

(三)进一步明确工业园区产业定位。各工业园区要根据区位、资源等优势和环保要求,依据《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广东产业布局规划》和《清远市产业发展规划》,明确园区主导产业,按照主导产业延伸产业链条,推进园区产业集群发展,逐步完善园区产业发展规划,发展布局和产业定位要符合国家、省、市产业政策,体现园区特点。清远华侨工业园重点发展机械制造、电子电器、精细化工、纺织服装等产业;清远民族工业园重点发展工程塑料、机械制造、纺织服装、饲料、矿产资源加工、生物医药、农产品加工等产业;佛山(清远)产业转移工业园重点发展模具、汽车制造、电子、铜材加工、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等产业。

(四)进一步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各工业园区要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供电、通信等职能部门要根据清发〔2008〕19号文件的要求,及时介入支持,配合工业园区加快完善园区主干道路、通信、供电、供水、管道燃气、排污、排水、污水处理、消防、绿化工程等生产生活配套设施,打造一流的园区环境,建设高品位园区,增强园区吸引力,以优美的环境吸引客商投资办厂、置业安居。各工业园区要加大现代物流

广州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

广州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一、政府集中采购目录(87项)

注:C0802一般会议项目在市本级单位实施,区、县级市可参照执行。该项目5万元以上但未达到50万元的,实行协议定点服务。除定点会议服务单位外,部门(单位)下属事业单位有会议接待服务能力的,可接受本部门一般会议的服务项目。

二、政府采购限额标准(集中采购目录以外的分散采购限额标准)

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起点金额以上)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必须实行政府采购。 五、政府采购实行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都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规定的采购方式和程序进行。 (一)集中采购的采购方式和程序 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以内且在起点金额以上的项目实行集中采购。 1.通用类项目,采购人必须委托集中采购机构组织实施。其中未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采购项目,实行协议供货和定点采购的,由市财政局选定并统一委托集中采购机构组织实施;除协议供货和定点采购以外的,由集中采购机构依法确定采购方式。 2.部门集中采购类项目按下列规定执行: (1)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上的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委托采购代理机构组织实施。 (2)未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采购项目,由采购人主管部门依法确定采购方式。 (3)采用邀请招标方式采购的项目,采购人应当委托采购代理机构组织实施。 (4)采用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询价采购方式采购的项目,采购人主管部门可依法自行采购,也可委托采购代理机构组织实施。 (二)分散采购的采购方式和程序 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以外,并在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采购项目实行分散采购。货物和服务类项目应按下列规定进行采购: 1.未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采购项目,由采购人依法确定采购方式。 2.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上的采购项目,应当采用公开招标的采购方式。采购人依法委托采购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符合规定条件的也可以自行组织招标。采购人自行组织招标应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招标能力,有与采购招标项目规模和复杂程度相适应的技术、经济等方面的采购和管理人员; (3)采购人员经过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组织的政府采购培训。 采购人不符合上述规定条件的,必须委托采购代理机构进行招标。 3.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的采购项目,按本通知第五条第(二)项第2点规定办理。 4.采用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询价采购方式的采购项目,采购人可依法自行采购,也可委托采购代理机构组织实施。 六、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公开招标应作为政府采购的主要方式。工程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省市有关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规定组织实施;货物和服务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应按《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第18号令)及《广东省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方式暂行实施规程》(粤财采购〔2004〕17号)的规定组织实施。采购人采购货物、服务应当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因特殊情况需要采用非公开招标采购方式的,应在政府采购活动开始前报市财政局批准。采购人不得将应当以公开招标方式采购的货物或服务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方式规避公开招标采购。

清远城住房建设十三五规划

清远市城市住房建设“十三五”规划 (文本) 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清远市城乡规划局 清远市城乡规划设计院 二零一七年十一月

目录 第一章总则 (3) 第二章“十二五”规划实施情况评估 (4) 第三章住房建设规划目标 (6) 第四章用地布局规划 (9) 第五章年度时序安排 (11) 第六章政策保障措施 (13) 第七章附则 (15)

第一章总则 第1条、规划范围 规划范围为清远市市区范围,即中心城区范围,包括清城区全区和清新区南部太和、太平、三坑、山塘四个镇,面积约1881平方公里。 第2条、规划期限 城市住房建设规划期限与城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年限一致,本次规划年限为2016年——2020年。 第3条、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年1月); (2)《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6年4月1日); (3)《清远市城市总体规划(2016—2035年)》; (4)《城市住房建设规划编制导则》2012; (5)《广东省“十三五”规划纲要》; (6)《清远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 (7)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及相关规划。 第4条、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新型城镇化和生态文明城市理念为指导,贯彻清

远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按照“十三五”期间城镇人口增长对居住条件的需求,编制城市住房建设规划,科学合理确定各类住宅发展目标,并合理划定各类住宅空间布局和土地供应计划,指导保障性住房建设,引导房地产业健康稳定发展,为清远市市民提供经济、舒适的居住环境。 第5条、规划原则 (1)坚持住房建设与城市”十三五”发展规划相协调原则; (2)坚持住房建设与人居环境改善相结合的原则; (3)坚持土地资源节约、集约、高效利用的原则; (4)坚持政府引导与市场配置相结合的原则; (5)坚持住房建设统筹规划,法制保障的原则; (6)坚持前瞻性与可操作性有机统一的原则。 第二章“十二五”规划实施情况 第6条、规划目标落实情况 现行的城市住房建设规划为2013年编制的,规划期限为2011——2015年。 《清远市城市住房建设“十二五”规划》目标确定2011~2015

中共清远市委办公室、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清远市建设宜居

中共清远市委办公室、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清远市建设宜居城乡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法规类别】村镇集镇建设 【发文字号】清办发[2010]2号 【发布部门】清远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0.05.12 【实施日期】2010.05.12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中共清远市委办公室、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清远市建设宜居城乡工作实施意 见》的通知 (清办发〔2010〕2号) 各市、县、自治县、市辖区党委、人民政府,市直副处以上单位: 《清远市建设宜居城乡工作实施意见》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施行。 中共清远市委办公室 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0年5月12日

清远市建设宜居城乡工作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设宜居城乡的实施意见》(粤办发〔2009〕24号)精神,根据《广东省创建宜居城乡工作绩效考核办法(试行)》有关规定,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我市建设宜居城乡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 (一)总体要求。高举邓小平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伟大旗帜,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以不断改善和发展民生为主线,以开展宜居城乡创建活动为手段,通过推进住有所居、改善人居环境、加强社会管理、完善公共服务,创新城乡发展思路,实现全市城乡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根据《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结合我市实际,按照“绿色经济强市、岭南宜居名城、华南休闲之都”的发展定位,加快建设“大广州卫星城、环珠三角高端产业成长新区、华南休闲宜居名城”的步伐,力争用10年左右的时间,将我市建成安居、康居、乐居、具有岭南特色的宜居城乡,即城乡居民享有基本的生活居住空间和均等的公共空间资源,住有所居;享有清洁的生活生产环境和较完善的公共服务,舒适便利;享有良好的社会秩序和民主法制环境,安居乐业;物质、精神、政治和文化生活不断丰富,城乡居民逐渐凝聚成为秩序良好、活力充足、参与度高的社会共同体。 (二)工作目标。到2012年,全市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基本能够享受廉租住房保障或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增加普通商品住房供给,建立和完善政策性租赁住房制度;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65%以上,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0%以上;建成区绿地率达到35%以上,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12平方米以上;城乡空气质量达二级的天数占全

广州市政府采购网采购人操作手册

保安服收集 广州市政府采购网 采购人操作手册 广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 2011年7月 https://www.sodocs.net/doc/8117328857.html,

目录 1 如何登录广州市政府采购网 (2) 1.1 登录系统 (2) 2 个人工作台 (3) 2.1 功能概述 (3) 2.2 个人事务管理 (3) 2.2.1 待办事项管理 (3) 2.2.2 已办事项管理 (4) 2.2.3 维护常用意见 (6) 2.3 采购业务管理 (8) 2.3.1 采购预算管理 (8) 2.3.2 进口产品申报管理 (14) 2.3.3 采购计划管理 (16) 2.3.4 采购项目管理 (19) 2.3.5 采购合同管理 (20) 2.4 内部事务管理 (21) 2.4.1 用户管理 (22) 2.4.2 维护注册资料 (22) 2.4.3 联系人管理 (23) 1 / 25

1如何登录广州市政府采购网 1.1登录系统 登录系统可以直接使用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登录成功后可进入主界面。 1)在浏览器地址栏输入广州市政府采购网网址: https://www.sodocs.net/doc/8117328857.html,。在用户登录框中输入用户名 和密码进行登录。 2)如果您忘记了用户名或密码,请联系您机构的管理员;如 果是管理员账号忘记用户名或密码,请联系所属区采购办 查询用户名或密码重置; 3)登录成功后,请选择系统角色进入系统。 2 / 25

2个人工作台 2.1功能概述 业务管理子系统主要由个人事务管理、采购业务管理及内部事务管理模块构成。 2.2个人事务管理 2.2.1待办事项管理 在提交申报后,如审核不通过或代理机构不接受委托时会被退到此处,采购单位需要在此处理。在采购成功后,也需要在此上传采购合同进行合同备案等操作。如图2.2.1.1 3 / 25

清远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方案简介

清远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方案简介清远日报新闻时间: 2010年10月16日来源: 清远日报

一、规划期限、规划层次1、规划期限规划期限:2010—2020年。2、规划层次(1)市域:包括清城区、高新区,清新县、佛冈县、阳山县、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连南瑶族自治县,以及英德市、连州市,总面积约1.9万平方公里。 (2)南部都市区:包括清城区、高新区、清新县南部(太和镇、太平镇、三坑镇、山塘镇、笔架林场)、佛冈县南部(石角镇、龙山镇、汤塘镇),总面积约2700平方公里。 (3)城市规划区:清城区和清远高新区的行政辖区范围,总面积1334平方公里。 (4)中心城区:中心城区规划控制范围包括清城区的四个街道(凤城、东城、洲心、横荷)以及清远高新区(龙塘镇、银盏林场)的行政范围,总面积约270平方公里。二、规划目标 1、市域:规划到2020年,全市城镇化水平达62-65%。 2、南部都市区:规划到2020年,南部都市区城镇人口约208万,城市(镇)建设用地约250平方公里。 3、城市规划区:规划到2020年,城市规划区城镇人口约135万人,城市(镇)建设用地约162平方公里。 4、中心城区:规划到2020年,中心城区城市人口约95万人,城市建设用地约96平方公里。三、城市规划区规划1、城市性质广佛清地区次中心城市、环珠三角高端产业成长新区、华南休闲宜居名城。2、空间结构 规划区将形成“一环、两轴、三中心、五组团”的空间结构形态。

(1)一环 以广乐高速、佛清从高速、广清高速、汕湛高速组成规划区环状高速路网,构成规划区环状快速通道。 (2)两轴 横轴———清远大道发展轴,联系中心组团、源潭组团及石角组团的横向城市发展轴。 纵轴———广清大道发展轴,联系广州市、清新县的纵向城市发展轴。 (3)三中心 城市主中心:结合城市中心综合服务型流空间的打造,在中心组团设置城市公共中心,培育其作为清远市政治、经济、文化、科技、信息等中心功能,发展旅游、房地产、文化创意、商务、教育、体育等产业,建设综合性服务中心。 城市副中心:利用江北组团南北门街地段原有的商业基础,处理好功能分区、完善内部交通系统,规划形成城市商业金融副中心;在龙塘组团广清大道以东,发展区域性总部经济、服务外包、金融信息、现代物流、房地产开发等第三产业,形成市级副中心。 (4)五组团 中心组团:是清远城市建设及服务业发展的集中区和信息中心,依托武广客运专线及广清城际轨道的建设,发展大型商务、行政办公、文化娱乐、体育服务等功能。 江北组团:以旧城区为主体,依托金谷科学城、大学城的建设,发展教育、创意研发等功能,并加强居住及其它配套功能。龙塘组团:依托清远高新区平台,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打造成为环珠三角高端产业新区的主要载体。

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关于加强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的工作

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关于加强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 理的工作意见的通知 【法规类别】公安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清府办[2007]93号 【发布部门】清远市政府 【发布日期】2007.11.12 【实施日期】2007.11.12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关于加强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的工作意见的通知 (清府办〔2007〕93号) 各市、县、自治县、市辖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市公安局《关于加强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的工作意见》,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施行。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迳向市公安局反映。 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OO七年十一月十二日关于加强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的工作意见

(市公安局) 近年来,我市举办文艺演出、展览展销、商贸洽谈、文化体育等各类大型群众性活动数量不断增多。规模逐渐扩大,规格不断提升。这些大型群众性活动,已成为促进经济、文化交流的重要载体。 我市各级公安机关历来重视各类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对政府举办的各类大型群众性活动积极参与,落实安全措施,派出充足的警力维护治安秩序,以确保安全。但在近年举办的各类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中,发现在安全管理方面存在隐患:一是部份主办单位重经济效益与活动成效、轻安全管理,部分单位将举办大型活动作为获取经济利益,只关心效益与成效,对安全管理重视不够,导致举办的大型活动安全隐患突出。二是主办单位不落实自身的责任,在活动中没有按照有关规定落实安全保卫的责任,将安全保卫工作任务全部推给公安机关承担,加重公安机关的工作负担。三是不按规定申报。一些单位“商业行为政府化”,通过以政府部门名义主办,使商业活动变成招商引资、扩大知名度的任务,有些活动在举办前的2至3天才通知公安机关参加安全保卫工作,不按规定覆行报审报批手续。四是不落实整改措施。有些活动主办单位往往认为公安机关要求太高,有些甚至是苛刻,对公安机关提出的整改要求不重视,对整改措施不落实

采购人编制采购需求的温馨提示

采购人编制采购需求的温馨提示 一、请采购人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第87号令)第十一条、第十七条及我中心发布的《政府采购文件编制负面清单(货物和服务)》(具体内容见我中心网站通知公告栏目)等规定提交完整、明确的采购需求。 二、对属于★号要求的,请明确★号约束的范围(以段落为准)。需求中属于★号要求的,不再列为评审内容。 三、属于政务信息系统类的项目,请采购人严格按照财政部印发的《政务信息系统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7〕210号)的相关规定,提交符合该办法的采购需求。 四、设置采购需求、评分等须遵守以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条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一)就同一采购项目向供应商提供有差别的项目信息; (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 (三)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 (四)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成交条件; (五)对供应商采取不同的资格审查或者评审标准; (六)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或者供应商; (七)非法限定供应商的所有制形式、组织形式或者所在地; (八)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 第三十四条政府采购招标评标方法分为最低评标价法和综合评分法。……技术、服务等标准统一的货物和服务项目,应当采用最低评标价法。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审标准中的分值设置应当与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相对应。 第四十八条采购文件要求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供应商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数

清远市“十二五”规划

清远市委:建设幸福清远市“十二五”规划建设重点 中新广东网清远1月14日电(承孟华) 13日上午,为期两天的中共清远市委第十届全体会议在会展中心正式拉开帷幕,大会围绕总结“十一五”成就和“十二五”规划、全面推动文化强市建设等主题进行,清远市委常委和全体市委委员及各界有关单位负责人出席全会。 中共清远市委书记陈家记在会上作报告表示,2010年清远GDP总额达1110亿元,全年经济发展以“四个化”即“工业园区化、农业产业化、城镇特色化、管理人性化”为指引,以“大广州卫星城、环珠三角高端产业成长新区、华南休闲宜居名城”为目标,以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核心,以“抓提速、调结构、促转变、惠民生”为主线,突出抓好扩大内需,增强经济发展动力和结构调整,提升经济发展质量,加快推动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逐步融入大广佛都市圈等方面取得了突出成就,确保社会稳定,实现了经济社会的科学发展。 清远市市长徐萍华在《中共清远市委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中指出,“十一五”时期是清远充满挑战和考验的五年,也是清远市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的关键五年。五年来,清远市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全面实施“四个化”发展战略,解放思想,锐意进取,沉着应对金融危机,开拓创新,国民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取得了辉煌成就创造了欠发达地区跨越式发展的奇迹。这五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结果,十二五期间,清远围绕建设幸福清远为主题,全力推动民生建设,加大社会公共设施建设力度,积极解决群众问题和困难,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物质文化生活需求等。 在建设文化强市方面,清远市委常委、宣传部长雷广财指出,清远市在经济高速发展的同时,也不断加大文化建设力度,广泛开展群众文化活动,举行了中国清远福地文化论坛、连州摄影年展、英德英石文化节等一系列具有影响力的文化品牌建设活动,把社区文化、家庭文化密切结合起来,实施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工程,创建文化精品工程,为满足群众文化生活的不断需求,加大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完成市级艺术馆、博物馆、科技馆和城市规划展览馆等“四馆合一”工程,为创建文化强市打下了坚实的根基。

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清远市中心区域主要道路交通综合整治问

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清远市中心区域主要道路交通综 合整治问责暂行办法的通知 【法规类别】交通运输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清府办[2011]54号 【发布部门】清远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1.10.17 【实施日期】2011.10.17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清远市中心区域主要道路交通综合整治问责暂行办法的通知 (清府办〔2011〕54号) 清城区、清新县人民政府,清远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清远市中心区域主要道路交通综合整治问责暂行办法》业经2011年9月30日市委常委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一一年十月十七日清远市中心区域主要道路交通综合整治问责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切实加强市中心区域主要道路交通综合整治工作,推动全市“三边”整治及城乡清洁工程进一步深入持久有效开展,强化领导责任,落实部门责任,建立健全部门分工协作、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提高工作效率和整治效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和《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广东省<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实施办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的清远市中心区域主要道路,主要包括国道107线清远银盏至小市路段、国道107线清和大道路段、省道354线清佛一级公路学田路口至清远市区路段、省道253线延伸线路段、省道114线清远至石角路段、省道114线城西大道路段以及城市道路等。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问责,是指在实施市中心区域主要道路交通综合整治工作中,通过对导致桥梁垮塌、道路损毁和人员伤亡等安全事故以及恶意堵车、强行冲卡、随意污染城市道路、严重违反交通秩序规定的车辆非法超限超载行为涉及的治超站、治超流动巡查队、货物装载源头、车辆生产和改装与维修场所等单位的过错责任进行倒查,追究有关县(区)人民政府的负责人、市主管和监管部门的负责人、治超站和治超流动巡查队的负责人不履行、不正确履行职责或履行职责不力的责任。 第四条问责坚持严格要求、实事求是、权责统一、惩教结合、依靠群众、依法有序的

广东省政府采购

广东省政府采购 采购文件 委托编号:BJD0 项目编号:0612-1641C2550369 项目名称:华南农业大学RSM岩土固化剂加固 海堤工程适宜性研究振动碾铺平 机等设备租赁服务项目 委托单位:华南农业大学 代理机构: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2016年07月 目录 Ⅰ.报价邀请 Ⅱ.报价须知 Ⅲ.用户需求 Ⅳ.服务合同(样本) Ⅴ.附件 第Ⅰ部分 报价邀请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报价邀请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受华南农业大学委托,就华南农业大学RSM 岩土固化剂加固海堤工程适宜性研究振动碾铺平机等设备租赁服务项目进行单一来源采购,欢迎收到本项目报价邀请的公司参加报价和谈判。 1. 项目名称:华南农业大学RSM岩土固化剂加固海堤工程适宜性研究振 动碾铺平机等设备租赁服务项目 2. 项目编号:0612-1641C2550369 3. 采购货物名称、数量:见第Ⅲ部分 4. 交货时间:见第Ⅲ部分 5. 交货地点:见第Ⅲ部分 6. 采购文件发售时间:2016年07月06日至2016年07月11日上午9:00 -12:00,下午2:00-5: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7. 采购文件售价(售后不退):人民币150元正,邮购须另加人民币50元 8. 现场购买招标文件只接受POS机刷卡(不接受现金) 9. 报价时间:2016年08月23日下午2:00~2:30(北京时间) 10. 报价截止时间:2016年08月23日下午2:30(北京时间) 11. 报价地点:广州市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10楼会议室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10-11楼 邮编:510060 联系人:伍工,罗小姐 电话: (020),(020) 传真:(020) E-mail:

清远市城市规划委员会章程

清远市城市规划委员会章程 目录 第一章总则 (1) 第二章组织构成和职责 (1) 第三章委员的产生、权利和责任 (6) 第四章会议规则、工作程序和要求 (10) 第五章附则 (1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按照《广东省城市规划委员会指引》的规定,设立清远市城市规划委员会(以下简称“市规委会”)。 第二条市规委会是市人民政府进行城市规划决策的议事机构,受市人民政府的委托就城市规划建设的重大问题进行审议,向市人民政府提出审议意见。 第三条市规委会宗旨:依照城乡规划有关法律、法规,坚持以科学、民主、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审议工作,提高城市规划决策的科学性,鼓励公众参与,监督规划的实施,促进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协调发展。 第四条市规委会工作经费纳入市人民政府公共财政预算。 第二章组织构成和职责 第五条市规委会由城市规划委员会及其下设专业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专委会”)、顾问委员会以及市规委会办公室构成。 —1 —

(一)市规委会委员由政府委员、专家委员和公众代表委员组成。 (二)市城市规划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市长担任;副主任委员一名,由分管城乡规划的副市长担任;秘书长一名,由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人担任。委员总人数应为不少于三十一名的单数,其中专家委员和公众代表委员人数应当超过总人数的二分之一。政府委员由市政府秘书长、清远高新区管委会主任、清城区区长、清新区区长、发改、规划、建设、国土、环保、交通、文化等部门的主要领导担任。 (三)市规委会专业技术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分管城乡规划的副市长担任;副主任委员两名,由分管城乡规划的市政府副秘书长和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人担任。委员总人数应为不少于十九名的单数,其中专家委员和公众代表委员人数应当超过总人数的二分之一。政府委员由清远高新区管委会主任副主任、清城区副区长、清新区副区长、发改、规划、建设、国土、交通、水务等部门的分管领导或业务技术代表担任。 (四)专家委员和公众代表委员由城乡规划、建筑设计、风景园林、交通规划、给排水、环境科学、历史文化、法律等方面的专业技术人员,以及有一定代表性的专门人员组成,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等优先聘任。 —2 —

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清远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

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清远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 施办法(修订)的通知(2012) 【法规类别】招工与就业 【发文字号】清府办[2012]91号 【发布部门】清远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2.09.19 【实施日期】2012.10.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清远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修订)的通知 (清府办〔2012〕9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有关文件精神,建立健全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结合我市实际,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清远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修订)》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遇到问题,请径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 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9月19日

清远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修订)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139号)和《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15号)精神,结合本市实际,制定如下实施办法。 一、实施范围 (一)本市财政核拨、财政核补、经费自筹的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事业单位除外)招聘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人员适用本实施办法。 (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除下列情形外,应当实行公开招聘: 1.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政策安置的人员; 2.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由上级任免机关任命担任单位领导职务的人员; 3.公务员调动到事业单位工作的; 4.事业单位间经费来源相同的岗位之间和财政核拨经费的岗位向财政核补的岗位,以及非经费自筹的岗位向经费自筹的岗位流动的人员; 除符合上述规定的情形外,在我市范围内,非同级财政经费来源的事业单位之间流动的人员,必须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和学士以上学位,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且年龄在45周岁以下;或是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由上级任免机关任命为单位领导而造成夫妻两地分居的情形。 5.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硕士学位以上人员以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确认急需引进的其他高层次人才、短缺专业人才及其配偶; 本市急需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短缺专业人才由事业单位根据本单位实际提出申请,经主管部门初审同意和政府人力资源行政部门复核同意后,报当地县级以上政府认可审

gz_govContract 附件二 广州市政府采购设备供货合同

附件二广州市政府采购设备供货合同 合同编号: 网上询价编号: 甲方(购货单位): 乙方(供货单位): 签订时间:年月日 签订地点: 本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广州市信息工程招投标中心网上询价编号GZIT2004-XJ000询价文件、乙方成交的报价文件及售后服务承诺,由乙方与甲方签订。并经双方协商同意下列条款: 一、供货物品: 二、物品质量要求及乙方对质量负责条件和期限: 1.乙方提供的物品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环保标准以及该产品的出厂标准。 2.乙方提供的物品必须是全新(含零配件,随机工具等),表面无刮伤。 3.因物品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广州市技术监督部门进行质量鉴定。物品符合质量标准的,鉴 定费由甲方承担;物品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 4.乙方对甲方所购货物提供叁年的免费保修期和之后的壹年的免费定期(每月一次)保修服务。 保养期内如物品非因甲方的人为原因而出现的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包修,包换或包退,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的实际费用。乙方不能修理或不能调换,均按不能交货处理。 三、交货及验收: 1.交货时间:签订合同后于十五天内,由乙方免费将货物送至用户安装调试。 2.进口产品必须具备广东省质检局的检验证明。 3.国内产品或合资厂的产品必须具备出厂合格证。

4.乙方应将所供物品的用户手册、保修手册、有关资料及配件、随机工具等交付给甲方。 5.验收时间:安装调试完毕后十五天内,甲方必须进行验收。 四、付款: 甲方验收货物合格后十五天内一次性用转帐方式全部付齐货款,乙方开具发票给甲方。 五、违约责任: 1.乙方未能交付物品或交付的物品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则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百分之五的违约 金。 2.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物品,拒付货款的,甲方向乙方偿付合同总金额百分之五的违约金。 3.乙方逾期交付物品,则每天按合同金千分之五向甲方偿付违约金。逾期交付超过15天,甲方 有权终止合同。 4.甲方逾期付款,则每日按合同总金额千分之五向乙方偿付违约金。 六、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或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时由合同签订所在地仲裁机构仲裁或 向签订合同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仲裁和起诉任选一种)。 七、若丙方存在本合同一式四份,合同各方盖章后生效,均为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广州市信息 工程招投标中心一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广州市政府采购管理机关一份。 八、乙方应将验收报告(需由接受人签字加盖用户单位公章)、政府采购供货合同各一份交广州市信息 工程招投标中心备案。 甲方:乙方: 地址: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财务负责人:财务负责人:

清远市城市总体规划(2004-2020)文本

清远市城市总体规划(2004-2020)文本(方案) 2005-06-04 10:34:57 《清远市城市总体规划(2004-2020)》修编简介专版 现有的清远市城市总体规划(1993~2010)经广东省人民政府粤府函〖1994〗258号文批准实施以来,对我市的城市建设和社会经济发展起到了很好的引导和促进作用。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提出“三化一园”战略思想指导下,我市的社会经济的发展有了突飞猛进的良好势头,随着城市的内外条件变化,现有的城市总体规划已不能适应城市发展的需要,为了更好地促进和配合我市社会经济和城市发展,市政府提出对现有的清远市城市总体规划进行修编。 根据粤府函〖2002〗161号文的批复,省政府同意我市对现有的城市总体规划(1993—2010)按照法定程序进行修编。2002年4月,我市邀请同济大学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和广东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以下简称“省规院”)参与编制了清远市城市发展概念规划。 2003年2月起,我市正式委托省规划院在概念规划方案的基础上对《清远市城市总体规划》进行修编。经多次向市委市政府领导和市规划委员会汇报,征求各方的意见,省规院修改完善了总体规划修编纲要方案,并于2005年5月17日通过了省建设厅组织的专家评审。 规划方案原则确定了清远市中心城区“珠江三角洲后花园,以轻加工工业和旅游服务业为支柱产业的滨江山水园林城市”的城市性质定位和“两轴三组团结构”的空间结构。 现将方案向社会公示,请市民们对我市城市总体规划予以关注并提出宝贵的意见。(详细资料请点击19.168.61.98,或到市行政服务中心规划局窗口查阅)。 注:意见反馈请送市规划局地址:人民二路市机关办公楼四号楼十三楼 二OO五年五月十七日

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清远市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实施方案的通知

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清远市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实施 方案的通知 【法规类别】保险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清府办[2009]22号 【发布部门】清远市政府 【发布日期】2009.06.26 【实施日期】2009.06.26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清远市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实施方案的通知 (清府办[2009]22号) 各市、县、自治县、市辖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农村保障体系建设,增强农村防灾抗灾能力,积极推进我市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工作,根据《关于开展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的通知》(粤府办〔2009〕27号)以及《关于印发〈广东省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协议〉的通知》(粤金〔2009〕34号)的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贯彻落实省、市关于积极推动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工作的要求,按照“政府推动、共同承担、市场运作”的原则,抓好抓实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工作,确保农村社会稳定。

政府推动是指各级政府在开展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工作应负领导和统筹协调的责任,制定统一的方针政策,确保工作的落实;共同承担是指农房保费由农户和各级政府财政共同承担,各级财政按照实际缴交保费参保的农户数与保险人结算保费补助资金。农户不参保,政府不补助。市、县两级财政部门对保费进行按比例出资并且每年要将保险保费资金统一纳入财政预算,并按时足额拨付到位;市场运作是指开展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业务,使用金融保险手段,放大财政资金杠杆效应,以保险公司市场化经营为依托,重视经营风险和防范、化解风险的能力。 二、组织领导 成立清远市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金融工作的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联系金融工作的副秘书长、市金融办主任任副组长,各县(市、区)政府、市委农办、市金融办、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建设局、市农业局、人保清远市分公司为成员单位。 三、职责分工 (一)各县(市、区)政府: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和乡镇政府,协助保险公司做好农户信息核实、办理投保手续、农房查勘定损和发放理赔款项等工作,及时调解争议纠纷,加强宣传工作。 (二)市委农办:负责协调有关职能部门,指导全市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工作的开展。 (三)市金融办:负责全市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工作的牵头,制定工作实施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推进工作,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 (四)市民政局:负责灾前灾后的有关协调组织工作,协助保险公司业务开展、核赔工作,指导各县(市、区)民政部门对农村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户名单的确定。 (五)市财政局:负责按照全市实际缴交保费参保的农户数与保险公司结算保费补助

清远商业概况

六、商业物业市场分析 6.1 清远市区商业市场分析 6.1.1 市区商业发展概况 清远市零售商业市场正处于更新换代时期,表现在现有商业业态落后、业态结构不均衡以及外地品牌计划陆续进驻等方面,但受旧有消费传统的影响,现代零售业在清远面临消费习惯的培养。 清远市商业整体处于升级换代时期,由商业街和小规模集中商业为主,且商业集中分布在旧城区,目前已有外地品牌进入清远市场,未来清远将逐渐发展现代化综合商业业态。 代表城市市民口碑最高层次的益华百货及华润万家实际表现为中档场所,进一步说明清远商业消费市场尚属初级阶段,商业升级较为缓慢。集中商业发展较慢,商业物业仍以销售为主,旧城区商业旺区主流街铺租金200-300 元/月/㎡,旧城中心城市广场区域街铺及新城赢之城一楼街铺售单价超过3 万,一般社区临街商铺单价1-2 万元。旧城区商圈日均人流量约20 万人次,人气较旺,新城区商圈仅有6-8 万人次,略显人气不足,但随着城市发展重心逐渐向新城转移,未来商业发展的重点也将转向新城区。 6.1.2 市区主要商业网点 清远市市区商业网点主要分布在以城市广场为中心的旧城商圈和以赢之城为中心的新城商圈,但商业网点分布很不均匀,其中旧城商圈分布网点超过80%。从业态上来看,清远市区商业业态涵盖购物中心、百货、超市和商业街,其中购

物中心也含有百货和超市,但集中式商业网点总共只有14 万㎡。 清远总体上缺乏现代化大型超市,但旧城区超市分布又相当密集,旧城区在不到一平方公里范围内分布有益华乐家超市、新一佳超市和百和超市,规模均在5000 ㎡以上。

6.1.3 市区商业市场总结 缺乏商业规划指导,商业网点布局不合理 清远商业网点规划亟需完善,没有合理的商业规划,导致局部商业布局过于密集,例如先锋路、北门街与环城路区域内,分布着百和超市、新一佳、益华等三家大型超市,经营面积均在5000 ㎡以上,其业态功能、规模档次雷同,易 导致恶性竞争。 交通是旧城商业发展瓶颈 旧城商圈是目前清远市商业核心区,商业分布密集、人流量较大,由于缺少停车位、道路拥堵,使得旧城难以在商业规模档次上有所突破,只适合改造成商业步行街。 外来连锁品牌的进驻推动了清远商业发展 华润万家、新一佳等国内知名连锁品牌进入清远市场后,其经营模式和业态特点对当地商业起到示范作用,推动了清远的商业发展。但清远城区没有新的大体量商业项目开发,致使沃尔玛等品牌卖场找不到合适网点入驻清远市场。 大型住宅项目商业配套同质化严重 清远商住项目所配套商业一般规模都很小,而且都是临街商铺,全部销售,一方面空置严重,经营较差,另一方面又无法满足社区及周边居民的日常消费需

清远市人民政府印发清远市市直职能部门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

清远市人民政府印发清远市市直职能部门行政审批事项的通 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清府[2008]29号 【发布部门】清远市政府 【发布日期】2008.04.15 【实施日期】2008.04.15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清远市人民政府印发清远市市直职能部门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 (清府〔2008〕29号) 各市、县、自治县、市辖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清远市市直职能部门行政审批事项》,经2008年2月26日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依照法规实施。 二OO八年四月十五日 清远市政府各职能部门行政审批事项目录

1、清远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2、清远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体育局 3、清远市环境保护局 4、清远市经济贸易局 5、清远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 6、清远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7、清远市农业局 8、清远市城市规划局 9、清远市林业局 10、清远市建设局 11、清远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12、清远市市政房产管理局 13、清远市教育局 14、清远市物价局 15、清远市卫生局 16、清远市人事局(市编办) 17、清远市司法局 18、清远市水利局 19、清远市公路管理局 20、清远市交通局 21、清远市国土资源局 22、清远市民政局 23、清远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4、清远市发展和改革局 25、清远市科技信息局 26、清远市旅游局 27、清远市档案局 28、清远市统计局 29、清远市外事侨务局 30、清远市公安消防局 31、清远市公安局 32、清远市财政局 33、清远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清远市政府各职能部门行政审批事项清理情况统计表

采购人五大主体责任

采购人五大主体责任 《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一条、第六十七条明确了采购人在政府集中采购活动中承担主体责任。那么,采购人主要有哪些主体责任?采购人又该如何落实责任? 今年3月底,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国采中心”)发布了《中央国家机关2017-2018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详细说明了新一期政府集中采购目录的主要变化、执行方式、执行要等。结合《实施方案》及法律法规,总结出五项采购人主体责任。采购需求要做到合规、完整、明确首先,采购人的主体责任是确定采购需求。采购需求是指采购人对拟采购的货物、服务的技术、规格和性能、功能以及质量要求等。《实施方案》指出,项目委托前,各单位应当对采购标的的市场技术活服务水平、供应、价格等情况进行市场调查,根据调查情况、资产配置标准等科学合理确定技术需求。需要特别注意的是,采购需求的设置不能有指向性、倾向性,采购需求的设置要做到合规、完整、明确。此外,国务院已明确取消的行政审批和行政许可资质,不得设为资格条件或评分因素。严格规范开展履约验收《实施方案》里提道,国采中心将重点加强批量集中采购、协议供货、电子卖场和定点采购履约验收工作,建立相应履约考核办法,并通过中

标产品抽查、末位公示、淘汰酌情递补、工程采购履约巡查等方式,提升供应商售后服务水平,形成优胜劣汰的管理机制。但相较于广大采购人的庞大采购数量,产品抽查的方式还是杯水车薪的。这就要求各单位应及时签订合同,主动履行合同义务,并严格按照采购合同开展履约验收,落实履约验收责任,提升供应商履约质量。加强内部控制管理根据财政部2016年发布的《关于加强政府采购活动内部控制管理的指导意见》,采购人应当做好政府采购业务的内部归口管理和所属单位管理,明确内部工作机制,重点加强对采购需求、政策落实、信息公开、履约验收、结果评价等的管理。各单位应根据实际工作情况建立本单位的内控机制。积极落实政策功能政府采购是一项重要的国家政策,《政府采购法》第九条规定,政府采购应当有助于实现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落实政策功能的目标是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及支持本国产品。政府采购需要考虑能源节约、保护环境的要求,结合《实施方案》,需要注意的是,节能清单中所列产品包括政府强制采购和优先采购的节能产品,而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范围,但本期节能清单中无对应细化分类或节能清单中的产品无法满足工作需要的,可在节能清单之外采购。加大采购信息公开力度自财政部2015年发布《关于做好

中共清远市委、清远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市属工业园区发展的

中共清远市委、清远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市属工业园 区发展的意见(试行) 【法规类别】行业计划 【发文字号】清发[2009]13号 【发布部门】清远市政府 【发布日期】2009.09.01 【实施日期】2009.01.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中共清远市委、清远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市属工业园区发展的意见(试行) (2009年9月1日清发[2009]13号) 为进一步加快清远华侨工业园、清远民族工业园和佛山(清远)产业转移工业园的建设和发展步伐,推动新一轮招商引资工作,促进我市“三圈四带”经济发展新格局的快速形成,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加快工业园区发展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 创建清远华侨工业园、清远民族工业园和佛山(清远)产业转移工业园是市委、市政府擦亮华侨、民族品牌,根据国家土地、环保、产业等有关政策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充分发挥我市交通、区位、资源、环境等优势,推动新一轮招商引资工作,推进我市工业园区化、园区产业化、产业集群化的重大举措。加快清远华侨工业园、清远民

族工业园和佛山(清远)产业转移工业园的建设和发展,是实现我市“三圈四带”经济发展战略、承接珠三角产业转移、实现跨越式发展的必然要求,是优化产业结构、增强区域竞争力、实现中部和北部崛起、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步伐的必然选择。因此,各级各部门必须进一步统一思想,从战略高度提高思想认识,树立坚定的信心,以更大的气魄和更扎实的工作,将三个工业园区作为全市重点工业园区来打造,作为全市大事来抓,积极主动参与工业园区建设,全力支持工业园区发展,努力把工业园区建成工业聚集的高地、城镇化进程的载体和区域经济的重要增长极,为建设绿色生态经济强市、争当全省山区科学发展排头兵奠定坚实基础。 二、明确目标,科学定位,强势推进工业园区发展规划和基础设施建设 (一)进一步明确工业园区发展目标。 1、近期目标(至2013年,即建设启动期):力争三个园区建成总面积达42.37平方公里,其中清远华侨工业园35平方公里、清远民族工业园3平方公里、佛山(清远)产业转移工业园4.37平方公里;总产值达到430亿元以上,其中清远华侨工业园达到300亿元、清远民族工业园达到30亿元、佛山(清远)产业转移工业园达到100亿元以上。 2、中期目标(2014年至2015年,即初步成型期):力争园区建成总面积达到70.07平方公里,其中清远华侨工业园45平方公里、清远民族工业园10.7平方公里、佛山(清远)产业转移工业园14.37平方公里;总产值达到1200亿元以上,其中清远华侨工业园达到650亿元、清远民族工业园达到150亿元、佛山(清远)产业转移工业园达到400亿元以上。 3、远期目标(2016年至2020年,即建成发展期):力争园区建成总面积达到203.54平方公里,其中清远华侨工业园94.5平方公里、清远民族工业园80平方公里、佛山(清远)产业转移工业园29.04平方公里;总产值达到5000亿元以上,其中清远华侨工业园达到2200亿元、清远民族工业园达到1700亿元、佛山(清远)产业转移工业园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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