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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矿权评估报告书

采矿权评估报告书
采矿权评估报告书

DDCP[2018] №.054

汕头市潮阳区贵屿西美缶音石湖山郭暹龙石场建筑用花岗岩矿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书

吉大地采评报字[2018]第054号

吉林大地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长春市大兴路9号电话:

邮编:130061 传真:

目录

评估报告书摘要

评估报告书正文

1、评估机构 (1)

2、评估委托方 (2)

3、评估目的 (2)

4、评估对象及范围 (2)

5、评估基准日 (3)

6、评估原则 (3)

7、评估依据 (4)

8、评估过程 (5)

9、采矿权概况 (6)

10、评估方法 (12)

11、技术参数的选取与计算 (13)

12、销售收入计算 (16)

13、采矿权权益系数 (17)

14、折现率 (17)

15、评估结论及其有效期 (17)

16、评估有关问题的说明 (18)

17、评估报告出具日期 (20)

18、评估责任人员 (20)

评估报告书附表

1、汕头市潮阳区贵屿西美缶音石湖山郭暹龙石场建筑用花岗岩矿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价值计算表

2、汕头市潮阳区贵屿西美缶音石湖山郭暹龙石场建筑用花岗岩矿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储量计算表

3、汕头市潮阳区贵屿西美缶音石湖山郭暹龙石场建筑用花岗岩矿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销售收入计算表

目录

评估报告书附件

1、汕头市国土资源局《采矿权价款评估工作委托书》;

2、广东省地质局七五六地质大队2010年3月《广东省汕头市潮阳区缶音石湖山矿区建筑用花岗岩矿资源储量核实报告》;

3、广东省矿产资源储量评审中心2010年5月14日(粤资储评审字[2010]134号)《〈广东省汕头市潮阳区缶音石湖山矿区建筑用花岗岩矿资源储量核实报告〉评审意见书》;

4、汕头市国土资源局2010年5月27日(汕国土资备(矿储)[2010]8号)《关于〈广东省汕头市潮阳区缶音石湖山矿区建筑用花岗岩矿资源储量核实报告〉评审结果的备案意见》;

5、福建省建筑材料工业设计院2010年5月《汕头市潮阳区贵屿西美缶音石湖山郭暹龙石场建筑用花岗岩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

6、广东省地质局第二地质大队2017年12月31日《广东省汕头市潮阳区贵屿西美缶音石湖山郭暹龙石场建筑用花岗岩矿2017年度矿山储量年报》;

7、汕头市国土资源局与汕头市潮阳区贵屿西美缶音石湖山郭暹龙石场签订的《汕头市采矿权协议出让合同》;

8、矿业权评估机构《承诺书》及评估人员自述材料;

9、吉林大地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及资格证书(副本)复印件;

10、本项目签字矿业权评估师资格证书复印件。

吉林大地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汕头市潮阳区贵屿西美缶音石湖山郭暹龙石场

建筑用花岗岩矿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书

吉大地采评报字[2018]第054号

吉林大地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接受汕头市国土资源局的委托,根据国家有关矿业权评估的规定,本着客观、独立、公正、科学的原则,按照公认的评估方法,对拟出让的“汕头市潮阳区贵屿西美缶音石湖山郭暹龙石场建筑用花岗岩矿采矿权”进行了价值评估。本公司评估人员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委托评估的“汕头市潮阳区贵屿西美缶音石湖山郭暹龙石场建筑用花岗岩矿采矿权”进行了实地查勘、市场调查与询证,对汕头市国土资源局委托评估“汕头市潮阳区贵屿西美缶音石湖山郭暹龙石场建筑用花岗岩矿采矿权”在2018年4月1日所表现的价值作出了公允反映。现谨将采矿权评估情况及评估结论报告如下:

1、评估机构

评估机构名称:吉林大地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大兴路9号

法定代表人:乔鸿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428228

探矿权采矿权资格证书编号:矿权评资[2002]030号

吉林大地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8年,为有限责任公司形式的

中介咨询服务机构。经营范围包括:各类单项资产评估、企业整体资产评估、市场所需的其他资产评估或项目评估;探矿权和采矿权评估(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不得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根据中国矿业权评估师协会公告,吉林大地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探矿权采矿权评估资格证书》(矿权评资[2002]030号)已于2018年3月12日完成变更。“单位名称”由“吉林大地矿业评估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吉林大地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变更后,吉林大地矿业评估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以往所有矿业权评估业务和矿业权评估报告的相关责任均由吉林大地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继承。

2、评估委托方

本次评估委托方为汕头市国土资源局。

3、评估目的

汕头市国土资源局拟出让“汕头市潮阳区贵屿西美缶音石湖山郭暹龙石场建筑用花岗岩矿采矿权”,本项目评估即为实现上述目的而为“汕头市潮阳区贵屿西美缶音石湖山郭暹龙石场建筑用花岗岩矿采矿权”提供公平、合理的价值参考意见。

4、评估对象及范围

4.1 评估对象

本项目评估对象为: “汕头市潮阳区贵屿西美缶音石湖山郭暹龙石场建筑用花岗岩矿采矿权”。

4.2 评估范围

根据广东省地质局第二地质大队2017年12月31日《广东省汕头市潮阳区贵屿西美缶音石湖山郭暹龙石场建筑用花岗岩矿2017年度矿山储量年报》矿区范围由13个拐点圈定,拐点坐标如下(西安坐标):

开采标高为+120米~+5米,矿区面积为0.0846km2。

4.3采矿权延续及评估史

本矿场于2010年4月30日第一次取得由汕头市国土资源局颁发的《采矿许可证》,证号:C,于2013年4月30日到期。为继续进行生产,在矿区的北东侧扩大开采范围,进行变更,并在2013年7月30日依法取得了由汕头市国土资源局颁发《采矿许可证》,矿区范围由13个拐点坐标(1980年西安坐标系)圈定,核定年生产规模25×104m3/a,矿区面积0.0846km2,开采深度(标高)为+120 m~+5m,有效期限:2013年7月30日至2015年7月30日。由于采矿许可证到期后,汕头市潮阳区贵屿西美缶音石湖山郭暹龙石场办理采矿证延续手续,于2016年2月15日取得由汕头市国土资源局颁发的《采矿许可证》,有效期限:2015年7月30日至2018年4月30日。

2010年5月28日吉林大地矿业评估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对“汕头市潮阳区贵屿西美缶音石湖山郭暹龙石场采矿权”进行了价值评估,评估价值为192.43

万元,动用可采储量276.23万立方米。同日,汕头市国土资源局与汕头市潮阳区贵屿西美缶音石湖山郭暹龙石场签订了《汕头市采矿权协议出让合同》,缴纳合同价款80万元。

5、评估基准日

本项目评估基准日是2018年4月1日。一切取价标准均为评估基准日有效的价格标准,评估值为评估基准日的时点有效价值。

选取2018年4月1日作为评估基准日,是考虑该日期为月末时点且距离评估日期较近,便于企业准备评估资料及矿业权评估机构进行评估测算。

6、评估原则

(1) 遵循独立、客观、公正和科学性、可行性的原则;

(2) 遵循产权主体变动的原则;

(3) 遵循持续经营原则、公开市场原则和谨慎性原则;

(4) 遵循贡献性、替代性、预期性原则;

(5) 遵循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最有效利用的原则;

(6) 遵守地质规律和资源经济规律、遵守地质勘查规范的原则;

(7) 遵循采矿权价值与矿产资源相依原则;

(8) 遵循供求、变动、竞争、协调和均衡原则。

7、评估依据

评估依据包括法规依据、行为、产权和取价依据等,具体如下:

7.1法规依据

(1) 1996年8月29日修正后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

(2) 国务院1998年第241号令发布的《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

(3) 国务院1998年第242号令发布的《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办法》;

(4) 国土资源部国土资[2000]309号文印发的《矿业权出让转让管理暂行规定》;

(5) 国土资源部国土资发〔2008〕174号文印发的《矿业权评估管理办法(试行)》;

(6) 国土资源部公告2008年第6号《国土资源部关于实施矿业权评估准则的公告》;

(7) 国土资源部公告2008年第7号《国土资源部关于〈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的公告》;

(8) 中国矿业权评估师协会公告2008年第5号发布的《矿业权评估技术基本准则(CMVS00001-2008)》、《矿业权评估程序规范(CMVS11000-2008)》、《矿业权评估业务约定书规范(CMVS11100-2008)》、《矿业权评估报告编制规范(CMVS11400-2008)》、《收益途径评估方法规范(CMVS12100-2008)》、《矿业权价款评估应用指南(CMVS20100 -2008)》、《确定评估基准日指导意见(CMVS30200-2008)》;

(9) 中国矿业权评估师协会公告2008年第6号发布的《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CMVS30800-2008)》;

(10) 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的《固体矿产资源/储量分类》(GB/T17766-1999);

(11) 中国矿业权评估师协会2007年第1号公告发布的《中国矿业权评估师协会矿业权评估准则——指导意见CMV13051-2007固体矿产资源储量类型的确定》;

(12) 《国务院关于印发矿产资源权益金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2017]29号;

(13) 《国土资源部关于做好矿业权价款评估备案核准取消后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土资规[2017]5号);

(14) 《财政部国土部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综[2017]35号);

(15) 中国矿业权评估师协会公告2017年第3号发布的《矿业权出让收益评估应用指南》(试行);

(16)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的《固体矿产地质勘查规范总则》(GB/T13908-2002)。

7.2行为、产权和取价依据等

(1) 汕头市国土资源局《采矿权价款评估工作委托书》;

(2) 广东省地质局七五六地质大队2010年3月《广东省汕头市潮阳区缶音石湖山矿区建筑用花岗岩矿资源储量核实报告》;

(3) 广东省矿产资源储量评审中心2010年5月14日(粤资储评审字[2010]134号)《〈广东省汕头市潮阳区缶音石湖山矿区建筑用花岗岩矿资源储量核实报告〉评审意见书》;

(4) 汕头市国土资源局2010年5月27日(汕国土资备(矿储)[2010]8号)《关于〈广东省汕头市潮阳区缶音石湖山矿区建筑用花岗岩矿资源储量核实报告〉评审结果的备案意见》;

(5) 福建省建筑材料工业设计院2010年5月《汕头市潮阳区贵屿西美缶音石湖山郭暹龙石场建筑用花岗岩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

(6) 广东省地质局第二地质大队2017年12月31日《广东省汕头市潮阳

区贵屿西美缶音石湖山郭暹龙石场建筑用花岗岩矿2017年度矿山储量年报》;

(7) 汕头市国土资源局与汕头市潮阳区贵屿西美缶音石湖山郭暹龙石场签订的《汕头市采矿权协议出让合同》;

(8) 其他。

8、评估过程

根据国家现行有关评估的政策和法规规定,按照委托方人的要求,我公司组织评估人员,对汕头市潮阳区贵屿西美缶音石湖山郭暹龙石场建筑用花岗岩矿采矿权实施了如下评估程序:

(1) 接受委托阶段:2018年11月12日,项目接洽,与委托方明确此次评估的目的、对象、范围,确定评估基准日,签订委托书,拟定评估计划(评估方案和方法等),向企业提供评估资料准备的清单。

(2) 现场查勘阶段:根据评估的有关原则和规定,于2018年11月13日~11月15日对纳入评估范围内的采矿权进行了现场查勘和产权鉴定,查阅有关材料,征询、了解、核实矿床地质勘查、矿山建设、生产经营等基本情况,指导企业准备评估有关资料,实地考察矿山的开采工艺流程,现场收集、核实与评估有关的地质资料、财务数据、设计资料等;对矿区范围内有无矿业权纠纷进行了核实。

(3) 评定估算阶段:2018年11月16日~11月22日,依据收集的评估资料,进行归纳整理,确定评估方法,完成评定估算,具体步骤如下:根据所收集的资料进行归纳、整理,查阅有关法律、法规,调查有关矿产开发及销售市场,按照既定的评估程序和方法,对委托评估的采矿权价值进行评定

估算, 完成评估报告初稿,复核评估结果,并对评估结果进行修改和完善。

(4) 提交报告阶段:2018年11月23日~11月25日,根据评估工作情况,起草评估报告书,向委托方提交评估报告书初稿、交换评估初步结果意见,在遵守评估规范、指南和职业道德原则下,认真对待委托方提出的意见,并作必要的修改,在经委托方确认后,提交正式评估报告书。

9、采矿权概况

9.1 位置、交通及自然地理概况

矿区位于汕头市约270°方向,直线距离约32.8km处,行政隶属于汕头市潮阳区贵屿镇西美村管辖。矿区中心地理坐标是东经116°21′4″,北纬

23°22′31″。矿区内有简易公路经省道S237与国道G324连接,通往潮阳区及汕头市,交通便利。矿区地处低山丘陵地带,区内最高处海拔152m,最低处8.9m,相对高差143.1m。矿区地势东北高西南低,地形坡度约22°~39°。当地最低侵蚀基准面标高3.5m。矿区植被发育一般,多为灌木及杂草。

本区位于北回归线以南,属亚热带海洋性气候区。夏无酷暑,冬无严寒,日照充分,雨量充沛,气候温和。年平局气温21.3℃,1月平均气温为12.7℃,7月平均气温28.1℃,年平均降雨量1672毫米,夏秋常有台风雷雨。

9.2 以往地质工作概况

矿山于2006年12月,委托惠州安元矿业技术服务公司对该矿区做了地质简测,并由该公司提交了《汕头市潮阳区贵屿西美缶音石湖山郭暹龙石场地质储量与可采矿量简测报告》。本次只收集到其文字报告,未见评审意见书。

矿山于2008年11月,委托广东省广州泰峰地质环境咨询有限公司进行资源储量核实,该公司于2009年1月,提交了《汕头市潮阳区贵屿镇西美缶

音石湖山矿区建筑用花岗岩矿资源储量核实报告》。并于2009年5月16日经广东省矿产资源储量评审中心评审通过,并以粤资储评审字[2009]136号文下达了“评审意见书”。“评审意见书”认为:基本查明了矿体的形态、规模及分布情况,大致了解了岩性特征、矿石结构构造、物质组成,测试了矿石抗压强度和放射性指标。根据矿体的出露位置、边陂的岩性特征及开采对地质环境的影响程度等,评价矿区开采技术条件为简单类型,符合实际情况。……。评审结论为:“同意报告提交的汕头市潮阳区贵屿西美缶音石湖山矿区建筑用花岗岩矿累计查明资源储量133.25万立方米,历年开采消耗资源储量23.51万立方米,保有资源储量109.74万立方米,其中控制的经济基础储量(122b)49.81立方米,控制的内蕴经济资源量(332)59.93万立方米。……其保有资源储量可作为采矿权延续的依据”评审意见书对报告存在的问题与建议是:“①对花岗岩矿体研究程度不够,未做岩矿鉴定。②矿区取样太少,在生产过程中需要注意矿石质量变化。③矿权设置不合理,不利于生产,建议重新设置矿权。④在开采中及时调整安全坡角,确保安全生产。应防止泥石流、滑坡、崩塌等地质灾害的发生。

广东省地质局七五六地质大队是在广东省广州泰峰地质环境咨询有限公司提交的《汕头市潮阳区贵屿镇西美缶音石湖山矿区建筑用花岗岩矿资源储量核实报告》的基础上进行的,从2010年1月底开始至2010年3月底完成核实报告编写工作。

第一阶段:收集矿山以往地质工作的资料,调查、了解矿山的开采利用情况;

第二阶段;实地测量、地质勘查工作。2009年11月,本队完成汕头市矿区矿业权的实地核查。根据汕头市国土局提供的矿区范围的拐点坐标,采

用汕头市CORS系统,用S86—R7K测量仪器进行现场联测与矿区边界、采空区实测。测量成果经汕头市国土局组织有关专家验收,质量符合要求。并采用汕头市国土资源局地理信息中心提供的相关换算参数将现采矿许可证的拐点由汕头独立坐标换算成1980西安坐标系统,国家高程系统。

本次核实在上述工作成果的基础上,增加勘探线地质剖面实测,以作为资源储量估算剖面图。在实测剖面时,按有关规范要求,对覆盖层、矿体的分布情况进行详细划分,准确圈定矿体的边界线,并对花岗岩矿石的质量与特征进行了详细的了解,另一方面,为了进一步了解本区矿石的抗压强度,补充采集了二组花岗岩矿石进行抗压强度试验。同时还对矿区进行了相应的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的勘查工作。

通过野外实地勘查,基本查明了矿区的地质特征,基本查明了矿区花岗岩矿体的形态、规模及分布范围,基本查明了岩性特征、矿石结构构造、物质组成、矿石质量等;基本了解矿区的开采技术条件等。

第三阶段:在全面收集资料和现场勘查的基础上,按国土资源部(2007)26号文件《固体矿产资源储量核实报告编写规定》的要求,进行室内资料综合整理、编制各类图件、资源储量估算与文字报告的编写工作。

通过本次核实工作,本石场的资源储量估算结果如下:

①全区累计查明资源储量387.80万立方米;

②消耗资源储量:52.73万立方米。其中采矿证内消耗资源储量37.25万立方米;新增范围内消耗资源储量15.48万立方米。

③保有控制的经济基础资源储量(编码122b):335.03立方米,其中采矿证范围内保有资源储量(122b)91.93万立方米;新增范围内保有资源储量(122b)243.1万立方米。

2017年12月广东省地质局第二地质大队提交了《汕头市潮阳区贵屿西美缶音石湖山郭暹龙石场建筑用花岗岩矿2017年度矿山储量年报》,储量核实结果为保有控制的经济基础资源储量(编码122b):198.64万立方米。

9.3 矿区地质概况

9.3.1地层

根据1:200000区域地质图(见图2),本矿区在区域上出露的地层从老到新有:下侏罗统金鸡组(J1j)、上侏罗统高基坪群(J3)及第四系(Q)。区内出露的地层主要为第四系(Q)残坡积层:该层覆盖于细粒黑云母二长花岗岩之上,为黄色砂质粘性土,厚度不连续,一般0~3m。

9.3.2构造

本区地处粤东隆起区,位于普宁~潮安断裂带与惠来~汕头断裂带之间。据野外地质调查,矿区内及附近未发现较大的断层或褶皱,构造不发育。矿区内及附近未发现有较大的不良地质构造现象。

9.3.3岩浆岩

本区及外围大面积出露燕山三期侵入岩(γ52(3)),岩性主要为细粒、中粒、粗粒(斑状)黑云母花岗岩;燕山三期补充侵入岩(γ52(3)A)在本区零星分布,岩性主要为细粒(斑状)黑云母花岗岩。矿区所在部位属燕山三期侵入岩体,岩性为细粒黑云母二长花岗岩。

细粒黑云母二长花岗岩,岩石呈灰白色,矿物成份以斜长石为主,钾长石和石英为次,黑云母少量,绿帘石个别。岩石质地坚硬,摩氏硬度(Hm)在6.0~6.2之间,属硬质建筑材料。

9.4 矿体特征

9.4.1矿体规模

区内花岗岩矿体,属于区域上燕山三期侵入岩(γ52(3))细粒黑云母二长花岗岩的一部份,呈北西~南东方向展布,形态严格受地形控制,总体延长约430m,宽约220m,北东部厚度80~110m,南西部厚度10~40m,矿体出露最低标高为+13.5m(现采场最低底板),最高标高为122m,高差约108.5m。矿体顶部为厚0~3m的残坡积层与强、中风化花岗岩层所覆盖。

根据采坑开采情况和周边调查,矿体自上而下可分为强风化花岗岩、中风化花岗岩、微风化花岗岩。微风化花岗岩则为本矿区的矿体。

强风化花岗岩:原岩组织结构已大部分破坏,矿物成分显著变化,长石、云母已风化成次生矿物,裂隙很发育,岩体破碎。岩体被切割成2×20cm不等的岩块,颗粒间连结力减弱,岩块用手可折断,褐黄色。本层厚度2~5m 不等。

中风化花岗岩:斜长石略有风化,钾长石轻微风化,岩石普遍改变颜色,岩块用手不易折断,与强风化层呈渐变过渡关系。呈浅黄、褐黄色,本层厚度1~3m不等。

微风化花岗岩:岩块端口新鲜,岩石坚硬,仅沿节理裂隙面略有风化痕迹。本层花岗岩即是矿体。

9.4.2矿石质量

矿石呈灰白色,细粒花岗结构,块状构造。主要矿物含量斜长石约占45%左右,钾长石约占28%左右,石英约占20%左右,次要矿物黑云母约占7%左右,绿帘石个别。摩氏硬度(Hm)在6.0~6.2之间。

9.4.3矿石物理性能

岩石致密、坚硬,节理裂隙中等发育,矿石主要用作修筑道路和建筑材料。原核实报告中的岩石抗压试验:天然单轴抗压强度79.2~176.4 MPa,平

均为112.5MPa。(注:其中有一个样品为63.2 MPa,考虑其代表性不够,所以舍去)。而本次工作中采取2组矿石作的抗压强度试验,矿石的抗压强度为99.9~105.3MPa,平均102.6MPa,

本矿区矿石天然放射性核素根据原“核实报告”测量结果:内照射指数I Ra=0.288,外照射指数Iγ=0.770。

根据国家标准《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GB6566--2001)规定:即主体材料放射性比活度同时满足I Ra≤1.0与Iγ≤1.3为A类装修材料,因此,本区花岗岩矿符合A类装修材料的要求,其产销与使用范围不受限制。

9.4.4矿石类型和品级

据矿石的矿物成分、矿石结构构造及其化学组分含量特征,矿石的自然类型属火成岩侵入型矿床。矿石主要用作修筑道路和建筑材料。矿石质量符合建筑石料用花岗岩要求。

9.4.5 矿体围岩

除上部为第四系砂质粘土外,矿体围岩同为细粒黑云母二长花岗岩。

9.5开采技术条件

9.5.1水文地质

充水因素主要是大气降水。由于矿区所处区域降雨量充沛,并有暴雨、强降水等,虽然矿区具有一定的自然排水条件,但是,暴雨或强降水过程造成瞬间水量猛增,地表水不容易及时排出,所以可能造成矿坑暂时性充水。

矿坑充水因素主要是大气强降雨造成的地表水暂时性积水。由于汇水面积不大,孔隙水及基岩裂隙水贫乏,预测矿坑充水水源贫乏,矿床充水条件简单,但以后开采至+5m标高时,接近当地侵蚀基准面(+3.5m),可能造成采坑滞水和积水现象,因此,要做好备用抽水设备的防范措施。

总之,矿区水文地质条件简单。

9.5.2工程地质

根据矿区岩土物理学性质,结合收集到的地质资料,将其划分为软岩~坚硬块状岩类。

软岩类为风化~半风化花岗岩;坚硬块状岩类为花岗岩原岩。根据岩石风化差异分为三个风化带:

(1) 强风化带:多呈半岩半土状,少量呈碎块状,手可折断,浸水易软化崩解,工程地质性质较差,为软岩类。

(2) 中风化带:呈碎块状~短柱状,裂隙较发育。工程地质性质较好,为较硬岩类。

(3) 微风化带:岩块较完整,裂隙不发育,锤击声脆。工程地质性质好,为坚硬块状岩类。

矿体上部风化层较薄,矿体为稳定的花岗岩体,矿石的固结度、稳定性、抗压性等力学性能较好。但矿区内的构造裂隙及节理较发育,倾角较陡,对边坡稳定性有一定的影响。

综合评价,矿区工程地质条件简单,对矿山开采影响不大。

9.5.3环境地质

矿床开采不占用耕地、农田、公路等。由于矿区距离乡村稍远,所以在开采过程中所造成的粉尘、噪音、废水等,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另外,矿区及周边未发现有泥石流、滑坡、山体移动等地质灾害隐患,开采环境条件简单。但开采的剥土,若松散堆放,则易形成水土流失,淤积矿区周边的沟谷、道路,对周边的生态环境产生污染。因此,矿山在开采过程中应对废土妥善处理,保护矿山周边的生态环境。

综合评价,矿区环境地质条件简单。

9.6矿山设计、开采和资源利用情况

矿山(郭暹龙石场)始建于1992年,年产量在3到5千立方米左右,直到2007年4月30日才正式获得汕头市国土资源局颁发的采矿许可证,从此石场进入正规建设与生产。

2006年12月委托惠州安元矿业服务公司设计,并提交了《汕头市潮阳区贵屿西美缶音石湖山郭暹龙石场资源利用设计方案》。该设计确定:矿山年生产规模为10万立方米,开采对象为花岗岩,最低开采标高为+15m。矿山为山坡露天和斜坡道开拓,凹陷采场为直进式斜坡道开拓,挖掘机+自卸汽车装运。矿山公路由南侧上至开采工作面。矿山开采设计采用自上而下分台阶逐层开采。

矿山根据开采设计,一直采用山坡露天台阶开采方法开采。根据现场勘查,目前已开拓三个采场,各采场开采情况如下:①Ⅰ采场:长约207m,宽约137m,采场面积约20229m2,最低开采标高为+15.38m;②Ⅱ采场:长约190m,宽约116m,采坑面积约18886m2,最低开采标高为+13.84m;③Ⅲ采场:长约203m,宽约162m,采坑面积约28757m2,最低开采标高为+19.88m。

从上面开采采场情况看,三个采场的开采底板标高中,其中的Ⅱ采场已经超越采矿许可证开采深度+15m的规定。

采场边坡角约54°~70°,边坡高约20~25m,基本符合设计要求,但开采台阶不明显,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

矿石主要为当地建筑业提供石料。根据调查,每年销售建筑用碎石量在十万立方米以上。

10、评估方法

委托评估的采矿权其保有资源储量及生产规模均为小型,采用折现现金流量法等其他收益途径评估方法评估可能存在评估结果失真问题。此外,委托评估的采矿权其生产企业生产初级化,生产技术指标不完整,采用折现现金流量法评估资料所需资料不齐备;且缺乏类似可比参照物,采用交易案例比较调整法的条件也不具备;由于基准价尚未出台,也不具备采用基准价因素调整法的条件。根据本次评估目的和采矿权的具体特点,委托评估采矿权的企业产量相对稳定,销售正常,具有一定的获利能力,持续经营状况较好,达到采用收入权益法评估的要求。根据国土资源部公告2008年第6号《国土资源部关于实施矿业权评估准则的公告》、《矿业权评估技术基本准则(CMVS00001-2008)》、《收益途径评估方法规范(CMVS12100-2008)》以及《矿业权出让收益评估应用指南(试行)》(中国矿业师评估协会2017年第3号)(以下简称《出让收益评估应用指南》),本次评估采用收入权益法。计算公式为:

()∑=????

?????+?=n t t t K i SI P 111 式中:P ——矿业权评估价值;

SI t ——年销售收入;

K ——采矿权权益系数;

i ——折现率;

t ——年序号(t =1,2,…n );

n ——评估计算年限。

XX山铜矿采矿权评估报告书

摘要 XX评报字(2003)第100号 评估机构:XX矿业权评估有限公司; 评估委托方:XX省国土资源厅; 评估对象:XX山铜矿采矿权; 评估目的:出让采矿权; 评估基准日:2003年12月31日; 评估方法:贴现现金流量法; 评估结果:XX省国土资源厅委托评估的“XX山铜矿采矿权”评估计算期为30年, 动用可采储量10711万吨, 评估价值为19254.68万元人民币, 大写人民币壹亿玖仟贰佰伍拾肆万陆仟捌佰元整。 评估有关事项声明: 评估结论的有效期为一年, 即从评估结果确认之日起一年内有效。超过一年此评估结果无效, 需重新进行评估。 本评估报告仅供委托方为本报告所列明的评估目的以及报送有关主管机关审查而作。评估报告的使用权归委托方所有, 未经委托方同意, 不得向他人提供或公开。除依据法律须公开的情形外, 报告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不得发表于任何公开的媒体上。 重要提示: 以上内容摘自XX山铜矿采矿权评估报告书, 欲了解本评估项目的全面情况, 应认真阅读该采矿权评估报告书全文。 法定代表人(签名): XX矿业权评估有限公司(盖章) 项目负责人(签名): 二○○四年三月二十日 注册矿业权评估师(签名):

XX评报字(2003)第100号 XX矿业权评估有限公司接受XX省国土资源厅的委托, 根据国家有关采矿权评估的规定, 本着客观、独立、公正、科学的原则, 按照公认的采矿权评估方法, 对XX省国土资源厅拟出让的“XX山铜矿采矿权”进行了评估。本公司评估人员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委托评估的“XX山铜矿采矿权”进行了实地查勘、市场调查与询证, 对XX省国土资源厅委托评估的“XX山铜矿采矿权”在2003年12月31日所表现的市场价值进行了估算。现将采矿权评估情况及评估结果报告如下: 1、评估机构 机构名称:XX矿业权评估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XX省西区大街102号; 法定代表人:XX; “探矿权采矿权评估资格证书”编号:矿权评资[2003]085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编号:1300002115237。 2、采矿权出让人及评估委托方 采矿权出让人及评估委托方:XX省国土资源厅。 3、评估目的 XX山铜矿区是由国家出资勘查形成的矿产地。XX省国土资源厅拟以拍卖方式出让“XX山铜矿采矿权”。本项目评估即为实现上述目的而为“XX山铜矿采矿权”提供公平、合理的价值意见。 4、评估对象和范围 本项目评估对象为: “XX山铜矿采矿权”。XX省国土资源厅XX采复字[2003]01号“XX省国土资源厅划定矿区范围批复”确定的XX山铜矿采矿权矿区范围8个拐点坐标如下: 点号XY 1 4256098.00 32682800.00; 2 4256453.00 32682900.00; 3 4256800.00 32683112.00; 4 4256800.00 32683323.00; 5 4256678.00 32683622.00; 6 4256624.00 32683847.00; 7 4256622.00 32683854.00; 8 4255671.00 32683844.00。 标高:从230米至-750米。 5、评估基准日 (略) 6、评估原则 (略) 7、评估依据 (略) 8、评估过程 评估工作自2004年1月8日开始到2004年3月20日结束。

采矿权转让申请报告范本规范版3篇

采矿权转让申请报告范本规范版3篇 Standard version of application report for transfer of mining ri ght 汇报人:JinTai College

采矿权转让申请报告范本规范版3篇 前言:报告是按照上级部署或工作计划,每完成一项任务,一般都要向上级写报告,反映工作中的基本情况、工作中取得的经验教训、存在的问题以及今后工作设想等,以取得上级领导部门的指导。本文档根据申请报告内容要求展开说明,具有实践指导意义,便于学习和使用,本文档下载后内容可按需编辑修改及打印。 本文简要目录如下:【下载该文档后使用Word打开,按住键盘Ctrl键且鼠标单击目录内容即可跳转到对应篇章】 1、篇章1:采矿权转让申请书模板(通用版) 2、篇章2:采矿权转让申请报告模板(2021版) 3、篇章3:采矿权转让申请报告模板 篇章1:采矿权转让申请书模板(通用版) 一、填表说明 l、本申请书一式四份,要求字迹清晰、工整。不收复印件。 2、“转让申请人”即采矿权人。转让申请人或受让人为法人的,填法人名称;为自然人的,填自然人名称。 3、“矿山名称”即采矿许可证上登记的矿山名称。

4、“法定代表人”由法定代表人填写并盖印章。 5、“经济类型”是指国有、集体、私营、个体、联营、股份制、外商投资、港澳台投资经济等。 6、“采矿权获得时间及方式”指转让申请人获得该采矿权的时间及方式。“方式”指从国家直接获得、转让获得及有偿、无偿等情况。 7、“采矿权转让原因和方式”中,“转让方式”可填出售、作价出资等。 8、“采矿权评估值”是指经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确认的评估结果。“评估机构名称” 是指由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认定的评估机构名称。“评估机构资格证号”指由探矿权、采矿权评估机构管理机关颁发的资格证书上的资格证号码。如为非国家出资勘查形成的采矿权,以上三项内容可不填写。 9、“采矿权价款缴纳方式”可填一次性缴纳、分期缴纳、作价出资或其他方式。 10、申请人若无上级主管部门,“转让申请人上级主管部门意见”栏可不填写。

采矿权评估报告书模板

采矿权评估报告书 1

资料内容仅供参考,如有不当或者侵权,请联系本人改正或者删除。 广东省连平县大尖山矿区铅锌矿 采矿权评估报告书 云君信矿评字〔〕第 016 号 云南君信矿业权评估有限公司 二 0 一二年四月一日 地址: 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矣六乡新亚洲体育城星汇园 3 幢G-35 号

邮政编码: 650200

《广东省连平县大尖山矿区铅锌矿采矿权评估报告书》 摘要 广东省连平县大尖山矿区铅锌矿 采矿权评估报告书 ( 摘要) 云君信矿评字〔〕第 016 号 评估机构: 云南君信矿业权评估有限公司。 评估委托人: 广东省连平县大尖山铅锌矿。 矿业权人: 广东省连平县大尖山铅锌矿。 评估对象: 广东省连平县大尖山矿区铅锌矿采矿权。 评估目的 : 广东省连平县大尖山铅锌矿为办理采矿权延续登记手续, 现委托云 南君信矿业权评估有限公司对该采矿权价值进行评估, 为缴纳采矿权价款提供参考意见, 本次评估即是为实现上述目的, 而向委托人提供该采矿权在本评估报告中所述条件下和评估基准日时点上”广东省连平县大尖山矿区铅锌矿采矿权”公平、合理的价值参考意见。 评估基准日: 年2月29日。 评估方法: 折现现金流量法( DCF) 。 评估主要参数 : 储量核实基准日( 年6月30日) 即评估基准日( 年

2 月29 日) 保有资源储量394.09 万吨; 评估利用的资源储量331.78 万吨, 铅品位 2.72%, 锌品位 3.28%; 可采储量 256.99 万吨( 评估拟动用的可采储量66 万吨) ; 生产规模 7.5 万吨/ 年, 矿山服务年限: 38.94 年( 本次评估服务年限为10 年, 评估计算年限为 13 年) ; 产品为 60%铅精矿和 50%锌精矿; 固定资产投资原值3652.84 万 元, 固定资产投资净值3502.20 万元; 铅精矿含金属( 不含锐) 销售价格8915.00 元/ 吨、锌精矿含金属( 不含税) 销售价格8205.00 元/ 吨、铅精矿含银金属销售价格 3350.00 元/ 千克; 单位矿石生产总成本费用: 393.84 元/ 吨, 单位矿石生产经营成 本费用 357.79 元/ 吨; 折现率: 8%。 评估结果: 经评估人员现场调查和对当地市场分析, 按照采矿权评估的原则和 程序, 选取适当的评估方法和评估参数, 经过计算和验证, 确定广东省连平县大尖山矿区铅锌矿采矿权( 评估服务年限10 年) 在评估基准日的价值为人民币 813.33 万 元, 大写人民币: 捌佰壹拾叁万叁仟叁佰。 摘要第1 页共 3 页

采矿权评估报告

采矿权评估报告书正文 川山评报字(2009)F28号 本公司接受委托,根据国家有关矿业权评估的规定,本着客观、独立、公正和科学的原则,按照公认的矿业权评估方法,为乐山市国土资源局出让的井研县黄钵乡天宫山盐矿采矿权价值进行了评估工作。本公司评估人员对该矿区采矿权的设臵情况进行了查勘与询证,通过对获得的资源储量核实报告、矿床地质、生产技术、经济信息的综合分析与研究,确定评估方法、评估参数,对委托评估对象在2009年2月28日所表现的采矿权市场价值作出了公允反映。现将评估情况及评估结果报告如下: 1、矿业权评估机构 机构名称:四川山河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成都市建设北路三段109号; 资质概况:四川山河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是经国土资源部批准,具有探矿权、采矿权评估资质的社会中介机构,属独立法人单位。矿权评估资格证书编号为:矿权评资[1999]010号。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工商登记注册号为5100001810696。 2、采矿权出让方及评估委托方 采矿权出让方和评估委托方:乐山市国土资源局。

3、评估对象和范围 评估对象:井研县黄钵乡天宫山盐矿采矿权。 评估范围:根据矿业权价款评估合同书(乐市国土资矿评合字[2009]第007号),天宫山盐矿矿区面积2.9307平方千米,开采深度标高:- 935m~ -1020m。矿区范围由4个拐点圈定,拐点坐标见表1。 表1 井研县黄钵乡天宫山盐矿矿区范围拐点坐标表 4、评估目的 根据国土资源部《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拍卖管理办法(试行)》和《四川省采矿权招标拍卖拍卖出让暂行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乐山市国土资源局拟拍卖出让“井研县黄钵乡天宫山盐矿采矿权”,本次评估即为上述目的提供“井研县黄钵乡天宫山盐矿采矿权”公平、公正的出让底价咨询意见。 5、评估基准日 评估基准日确定为2009年2月28日。报告中所采用的计量、计价标准均为2009年2月28日的客观有效标准。 6、评估原则 6.1. 遵守独立性、客观性、公正性和科学性的工作原则;

非油气采矿权变更申请登记书

非油气采矿权变更申请登记 书 -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456-EUATWK-MWUB-WUNN-INNUL-DDQTY-KII

非油气采矿权 变更申请登记书 采矿权申请人: 矿山名称: 原采矿许可证号: 填表时间:

填表说明 1.采矿权申请人:填写取得采矿权的法人单位。 2.矿山名称:采矿权申请人全称+所开办矿山的名称。如:淮北矿务局申请取得许疃煤矿的采矿权,矿山名称为:淮北矿务局许疃煤矿。 3.经济类型:企业法人根据营业执照证载的类型填写。 4.地址:按采矿权申请人注册地址填写。 5.开采主矿种:申请开采的主矿种。 6.共伴生矿种:申请开采的其它主矿种。 7.生产规模:按核定的生产能力填写。 8.总储量:开采主矿种保有储量的综合评价数值。单位与该矿种设计规模的矿产单位相关,如“煤”为万吨。 9.开采方式:地下开采或露天开采。 10.原采矿权有效期限:填写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11.采矿权取得方式:填写取得采矿权的方式,分为探矿权转采矿权、协议出让、招标、拍卖、挂牌、转让等。 12.矿业权出让收益(价款)处置方式:填写经批准的采矿权矿业权出让收益(价款)的处置方式。 13.应缴纳釆矿权矿业权出让收益(价款):填写确认成交的采矿权矿业权出让收益(价款)总额。 14.变更内容及原因:根据本企业的具体情况,具体填写申请变更的内容如改变采矿权人名称、改变开采方式、改变矿区范围、改变主采矿种、采矿权转让等,并简要说明变更原因。 15.保有储量:填写申请变更时矿山保有的资源储量数据。 16.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涉及扩大矿区范围、变更开采方式及扩大开采规模填写此项,并填写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基本情况,方案的编制单位、评审机构、评审时间、公告时间。不涉及以上三种变更情况的,填写方案适用期,执行情况,依方案治理工作取得的成效。 17.矿区范围图及坐标:以国家直角坐标填写矿区范围拐点坐标。并注明(1)共有多少拐点圈定;(2)开采深度的起止标高。

道孚县矿产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容须卡红柱石矿采矿权评估报告书

资产评估报告书 项目名称:道孚县矿产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容须卡红柱石矿矿场采矿权评估 委托方: 受托单位: 主评人: 评估日期: 提交估价报告日期:

道孚县矿产资源开发有限公司采矿权评估报告书 摘要 评估机构: 评估委托人: 采矿权人: 评估对象:道孚县矿产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容须卡红柱石矿场采矿权。 评估目的:道孚县矿产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拟以容须卡红柱石矿采矿权投资入股,对所涉及的道孚县矿产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容须卡红柱石矿场进行价值评估,本次评估系为实现上述目的,就道孚县矿产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容须卡红柱石矿场提供公平、合理的价值意见。 评估基准日: 评估日期: 评估方法:折现现金流量法 评估结果:经评估人员对该采矿权现场查勘和市场的调查分析,按照资产评估的原则和程序,选取适当的评估方法和评估参数,经过认真计算,确定道孚县矿产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容须卡红柱石矿场采矿权评估价值为5,617.86万元,大写人民币伍仟陆佰壹拾柒万捌仟陆佰元整。评估期计算的服务年限为13.32年,评估可采储量51.51万吨。 评估报告提交日期:2009年3月14日 评估有关事项声明:评估结论使用的有效期为一年,即从评估基准日起一年内有效。超过一年使用此评估结果无效,需重新进行评估。 本评估报告仅供委托方用于本报告所列明之评估目的。评估报告的使用权归委托方所有,未经委托方同意,我公司不会向他人提供或公开。除依据法律须公开的情形外,报告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不得发表于任何公开的媒体上。 重要提示:以上内容摘自道孚县矿产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容须卡红柱石矿场采矿权评估报告书,欲了解本评估项目的全面情况,应认真阅读该采矿权评估报告书全文。 四川宏伟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

探矿权采矿权评估管理暂行办法——国土资发

探矿权采矿权评估管理暂行办法 日期:2008-08-05 来源:作者:系统管理员发布部门:贵州省国土资源厅点击数:216 【业务分类】: 地矿 【发文文号】: 国土资发[1999]75号 【颁布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 【颁布日期】: 1999-3-30 【施行日期】: 1999-3-30 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探矿权采矿权评估管理暂行办法》和《探矿权采矿权评估资格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国土资发[1999]7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质矿产厅(局),海南省国土海洋环境资源厅,重庆市矿管办: 为规范探矿权采矿权评估的有关工作,现将《探矿权采矿权评估管理暂行办法》和《探矿权采矿权评估资格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 一九九九三月三十日 探矿权采矿权评估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探矿权、采矿权评估行为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办法》、《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和《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及管辖的其它海域,对国家出资形成的探矿权、采矿权进行出让、转让评估和评估结果的确认,必须遵守本办法,对非国家出资形成的探矿权、采矿权需进行转让评估的,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探矿权、采矿权评估是指探矿权、采矿权出让方或转让方委托依法取得探矿权采矿

权评估资格的评估机构,依照本办法规定的程序和一定的方法对探矿权、采矿权价值进行评价估算的行为。 第四条探矿权、采矿权出让是指探矿权、采矿权登记管理机关向申请探矿权、采矿权的民事主体授予探矿权、采矿权的行为。非国家出资形成的探矿权、采矿权的法定权力灭失后,探矿权、采矿权登记管理机关也可以重新设置、出让探矿权或采矿权。 第五条探矿权、采矿权转让是指探矿权人、采矿权人以出售、作价出资(包括合资、合作经营和矿业股票上市)等形式,依法转移探矿权、采矿权的行为,以探矿权、采矿权设定抵押的,应经登记管理机关审查登记,在抵押实现时按探矿权、采矿权转让办理有关手续。第六条转让国家出资形成的探矿权、采矿权,必须依法进行评估,并由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对其评估结果依法确认,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可以委托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对由省级以下人民政府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发证的探矿权、采矿权的评估结果进行确认。原国有企业无偿占有的国家出资形成的探矿权、采矿权,因企业合并、分立、重组需变更民事主体而又未改变国有独资性质的,可以不进行探矿权、采矿权价值评估,但需依法办理主体变更手续。 第七条探矿权人或采矿权人拟办理一个探矿权或采矿权的部分勘查或开采区域的转让评估时,应履行以下程序: (一)在原探矿权、采矿权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探矿权、采矿权分立变更登记; (二)委托评估; (三)申请评估结果确认; (四)申请转让审批; (五)申请探矿权、采矿权主体变更登记。 采矿权原则上不能分割转让,尤其不能以深度标高或分层转让。确需分割平面开采区域进行转让的,应提交保证相邻两个开采系统互不影响的论证报告。 第八条探矿权、采矿权评估必须以矿产资源储量报告或与评估有关的其他地质报告为依据,

山铜矿采矿权评估报告书

XX 山铜矿采矿权评估报告书 摘 要 XX 评报字(2003)第100号 评估机构:XX 矿业权评估有限公司; 评估委托方:XX 省国土资源厅; 评估对象:XX 山铜矿采矿权; 评估目的:出让采矿权; 评估基准日:2003年12月31日; 评估方法:贴现现金流量法; 评估结果:XX 省国土资源厅委托评估的“XX 山铜矿采矿权” 评估计算期为30年,动用可采储量10711万吨,评估价值为19254.68万元人民币,大写人民币壹亿玖仟贰佰伍拾肆万陆仟捌佰元整。 评估有关事项声明: 评估结论的有效期为一年,即从评估结果确认之日起一年内有效。超过一年此评估结果无效,需重新进行评估。 本评估报告仅供委托方为本报告所列明的评估目的以及报送有关主管机关审查而作。评估报告的使用权归委托方所有,未经委托方同意,不得向他人提供或公开。除依据法律须公开的情形外,报告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不得发表于任何公开的媒体上。 重要提示: 以上内容摘自XX 山铜矿采矿权评估报告书,欲了解本评估项目的全面情况,应认真阅读该采矿权评估报告书全文。 法定代表人(签名): XX 矿业权评估有限公司(盖章) 项目负责人(签名): 二○○四年三月二十日 注册矿业权评估师(签名): XX 山铜矿采矿权评估报告书 【最新资料,WORD 文档,可编辑修改】

XX山铜矿采矿权评估报告书 XX评报字(2003)第100号 XX矿业权评估有限公司接受XX省国土资源厅的委托,根据国家有关采矿权评估的规定,本着客观、独立、公正、科学的原则,按照公认的采矿权评估方法,对XX省国土资源厅拟出让的“XX山铜矿采矿权”进行了评估。本公司评估人员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委托评估的“XX山铜矿采矿权”进行了实地查勘、市场调查与询证,对XX省国土资源厅委托评估的“XX山铜矿采矿权”在2003年12月31日所表现的市场价值进行了估算。现将采矿权评估情况及评估结果报告如下: 1、评估机构 机构名称:XX矿业权评估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XX省西区大街102号; 法定代表人:XX; “探矿权采矿权评估资格证书”编号:矿权评资[2003]085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编号:1300002115237。 2、采矿权出让人及评估委托方 采矿权出让人及评估委托方:XX省国土资源厅。 3、评估目的 XX山铜矿区是由国家出资勘查形成的矿产地。XX省国土资源厅拟以拍卖方式出让“XX 山铜矿采矿权”。本项目评估即为实现上述目的而为“XX山铜矿采矿权”提供公平、合理的价值意见。 4、评估对象和范围 本项目评估对象为: “XX山铜矿采矿权”。XX省国土资源厅XX采复字[2003]01号“XX 省国土资源厅划定矿区范围批复”确定的XX山铜矿采矿权矿区范围8个拐点坐标如下:点号XY 1 4256098.00 32682800.00; 2 4256453.00 32682900.00; 3 4256800.00 32683112.00; 4 4256800.00 32683323.00; 5 4256678.00 32683622.00; 6 4256624.00 32683847.00; 7 4256622.00 32683854.00; 8 4255671.00 32683844.00。 标高:从230米至-750米。 5、评估基准日 (略) 6、评估原则 (略) 7、评估依据 (略) 8、评估过程 评估工作自2004年1月8日开始到2004年3月20日结束。 (略) 9、采矿权概况 9.1 矿区位置与交通

芙蓉集团新维矿井采矿权评估报告书

芙蓉集团新维矿井采矿 权评估报告书 Pleasure Group Office【T985AB-B866SYT-B182C-BS682T-STT18】

芙蓉集团新维矿井采矿权评估报告书 【最新资料,WORD文档,可编辑】 目录 报告正文 资产评估报告书绪言 (6)

附表 附表一、四川芙蓉集团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新维矿井采矿权评估价值估算表-------------104 附表二、四川芙蓉集团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新维矿井采矿权评估固定资产估算表---------107 附表三、四川芙蓉集团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新维矿井采矿权评估固定资产折旧费用估算表-108 附表四、四川芙蓉集团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新维矿井采矿权评估成本费用估算表---------110 附表五、四川芙蓉集团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新维矿井采矿权评估税费估算表-------------111 附表六、四川芙蓉集团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新维矿井采矿权评估销售收入估算表---------113 附表七、四川芙蓉集团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新维矿井评估利用储量和可采储量估算表-----115 附表八、四川芙蓉集团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新维矿井建设投资概算表-------------------116 附表九、四川芙蓉集团实业有限责任公司珙泉煤矿销售发票统计表-------------------117 附件 附件1、关于附件使用范围的说明------------------------------------------------ 118 附件2、评估机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120 附件3、矿业权评估机构矿业权评估资格证书--------------------------------------120 附件4、注册矿业权评估师资格证件----------------------------------------------121 附件5、“国土资矿评合字[2011]第01号”国土资源部对“四川芙蓉集团 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新维矿井采矿权”矿业权价款评估合同书-----------------122 附件6、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出具《现场踏勘调查》证明------------------------------142 附件7、“国土资矿划字[2008]062号”国土资源部划定矿区范围批复------------------144 附件8、四川芙蓉集团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新维矿井占用矿产资源储量登记书------------150 附件9、“国土资储备字[2009]196号”国土资源部关于《四川省川南煤田筠连矿区新维矿井(新场井、维新井)资源储量核实报告》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证明------164 附件10、四川省川南煤田筠连矿区新维矿井(新场井、维新井)资源储量核实报告-----195 附件11、“中煤协会咨询函[2011]4号”中国煤炭工业协会关于报送《四川芙蓉集团实业有限责任公司筠连矿区新维井(新场井、维新井)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 (修改)》专家评审意见的函--------------------------------------------- 404 附件12、四川芙蓉集团实业有限责任公司筠连矿区新维井(新场井、维新井)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416 附件13、四川芙蓉集团实业有限责任公司筠连矿区新维矿井井可行性研究报告---------734 附件14、“川发改能源[2011]226号”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四川芙蓉集团实业有限责任公司筠连矿区新维煤矿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760 附件15、四川芙蓉集团实业有限责任公司筠连矿区新维矿井初步设计说明书-----------764

采矿权转让审批流程图

采矿权转让审批流程图

采矿权转让审批流程说明 一、权力行使条件 1、采矿权转让申请书; 2、采矿权转让申请报告:①采矿权基本情况;②开发利用基本情况;③转让有关情况。 3、原采矿许可证正本、加盖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年检专用章的采矿许可证副本; 4、转让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5、市(地)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出具的采矿权人履行法定义务情况调查报告;附:(1)采矿权评估备案核收证明(确认书);(2)采矿权价款处置相关资料;(3)采矿权价款收据;(4)资源税征收部门出具的完税证明。法定义务调查报告内容包括:⑴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年检;⑵矿山年报;⑶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水平;⑷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及土地复垦情况(是否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并备案;是否编制土地复垦方案,土地复垦方案是否符合要求);⑸是否存在超层越界等违法行为;⑹是否存在采矿权纠纷;⑺采矿权评估情况,采矿权价款、矿产资源补偿费、采矿权使用费及资源税是否按规定缴纳。 6、转让人和受让人签订的采矿权转让合同,采矿权转让合同应包括以下基本内容:①采矿权转让人、受让人的名称、法定代表人、注册地址,②申请转让采矿权的基本情况,包括当前权属关系、采矿许可证号、发证机关、矿区范围坐标、面积、许可证有效期限及开采情况,③转让方式和转让价格,付款方式或权益实现方式等,④受让人对将继续履行采矿权人义务的承诺,⑤受让人对剩余资源储量情况清楚,承诺继续按经批准的矿山开发利用方案进行施工、生产;⑥双方对上报开采现状图均认同⑦争议解决方式;⑧违约责任;⑨其它需要说明的事项。 7、受让人营业执照或工商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预核准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8、

河道采砂采矿权评估报告

沈阳市浑河111号砂场 采矿权评估报告 评字第[2004]C111号 1、评估对象 沈阳市浑河111砂场砂矿采矿权。 采矿矿种:砂砾石 采矿方式:露天 生产规模:17万立方米/年 评估期限:1年 2、评估范围 矿区面积:0.17平方公里 矿区范围拐点坐标:略 3、评估目的 根据评估委托方的要求,本次评估目的是确定沈阳市浑河111砂场砂矿采矿权价值,为国家以拍卖方式出让该采矿权提供作价参考依据。 4、评估基准日 略 5、评估依据 (1)、《委托书》 (2)、矿区范围批复文件 (3)、《沈阳市浑河111砂场建筑用砂矿区勘查地质报告》 (4)、评估人员搜集的其它评估有关材料 (5)、《矿业权评估指南》 6、评估原则 略 7、评估过程 略 8、采矿权概况 略 9、矿区区域地质概况 9.1 矿区地质 略 9.2 矿床特征 9.2.1 地层 矿区出露地层为第四系上更新统、第四系全新统冲积物。分布在河床、河漫滩,为现代堆积。岩性为砂砾石、砾石、卵石。 自上而下分述如下: 砂质粘土夹砂砾石:上部为砂质粘土、粘质砂土夹粘土,局部含泥砾,本层在河床以外大面积分布。下部以砂砾层为主,夹粘质砂土,平均厚度大于6米。该层受河水冲积后形成本砂矿矿床主要物质来源,该层主要由黄褐色、浅褐色、

黄色砂、砾组成。 砾石多为浑园形,大者50-100毫米,一般20-40毫米。按其颗粒组成,粒径大于5毫米为60%,粒径大小不均,混杂一起。 砂质粘土砂砾石:本层为现代堆积,构成河床漫滩。经过河水的不断冲刷、搬运,形成了厚2米左右的砂砾石层。和上更新统的砂砾石层在河床内不易区分,均为可采砂砾层,厚度大于2米。 9.2.2矿床特征 矿体以似层状近水平产出,沿带状河道近东西分布,在开采范围内,长约800米,宽约200米,平均厚度为2米,河水深度一般平均2-4米。河岸不规则,水位受上游来水影响较大,矿体形状变化受河床床底形态控制。 砂石质量较好,完全满足建筑用砂的工业要求。矿石为砂砾石,河砂占砂砾 9.3 矿床开采技术条件 矿床分布在长年流水的河床中,开采主要受到季节、大气降水及上游水库放水等因素的影响。地势较平坦,相对高差较小。 工程地质条件较好,河砂松散开采容易。水深部位可用采砂船或其它机械捞开采方法,河岸附近可用挖掘机开采。 10、矿山生产建设概况 该砂矿为一小型露天河道砂矿,该区域以往曾进行过采砂。为了规范河道采砂行为,现对该区域砂矿重新进行了规划,由地质部门进行了勘查,重新测定了资源总量。现该砂矿拟拍卖出让,处于待开发状态。 11、评估方法 如前所述,沈阳市浑河111砂场现处于待开发状态,没有进行生产。因此根据《矿业权评估指南》的评估规则以及拟开发的矿区实际情况,依据本次评估的目的,最终选取现金流量法作为本次评估的方法。来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该矿的采矿权价值。 现金流量法的计算公式: W p= [(Ci- Co )- W b i ]*(1+r)-i W p矿业权评估价值 Ci 现金流入量 Co 现金流出量 W b i社会平均利润(W b i=E p i*δ) 其中:E p i为销售收入δ为矿业社会销售收入平均利润率); r 贴现率; n 计算年限(i=1.2.3…….n) 12、评估参数的选取及开发利用方案的拟定 根据委托方所提交的矿产资源量(333)34.34万立方米,以及开采年限的要求(1年),该砂矿设计年生产能力为17万立方米,其它的各项开采设计都是以此为根本来进行的。 12.1基础储量的确定 根据委托方所提供的地质勘查报告(未进行储量评审),其出让的砂矿资源量(333)为34.34万立方米。因此,根据国土资源部2002年9月2日《关于采矿

(NEW)采矿权转让申请书

矿山名称:________________ 转让申请人:_____________(印章) 受让人:_____________(印章) 填表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 一、填表说明 1 、本申请书一式四份,要求字迹清晰、工整。不收复印件。 2 、“转让申请人”即采矿权人。转让申请人或受让人为法人的,填法人名称;为自然人的,填自然人名称。 3 、“矿山名称”即采矿许可证上登记的矿山名称。 4 、“法定代表人”由法定代表人填写并盖印章。 5 、“经济类型”是指国有、集体、私营、个体、联营、股份制、外商投资、港澳台投资经 济等。 6 、“采矿权获得时间及方式”指转让申请人获得该采矿权的时间及方式。“方式”指从国家 直接获得、转让获得及有偿、无偿等情况。 7 、“采矿权转让原因和方式”中,“转让方式”可填出售、作价出资等。 8 、“采矿权评估值”是指经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确认的评估结果。“评估机构名称”是 指由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认定的评估机构名称。“评估 机构资格证号”指由探矿权、采矿权评估机构管理机关颁发的资格证书上的资格证号码。 如为非国家出资勘查形成的采矿权,以上三项内容可不填写。 9 、“采矿权价款缴纳方式”可填一次性缴纳、分期缴纳、作价出资或其他方式。 10 、申请人若无上级主管部门,“转让申请人上级主管部门意见”栏可不填写。 二、转让申请所必须附具的材料 ( 一 ) 转让申请人 1 、采矿许可证复印件。 2 、由采矿登记机关出具的转让申请人按规定缴纳采矿权使用费及采矿权价款的证明材料。 3 、由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管理机关出具的有关矿产资源补偿费缴纳情况的证明材料。

某某石墨矿项目之矿权评估报告

乌鲁木齐西源矿业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兴和县瑞盛石墨有限公司石墨矿采矿权评估报告书 摘要 评估对象:兴和县瑞盛石墨有限公司石墨矿采矿权 评估委托人:内蒙古自治区国土资源厅 评估机构:乌鲁木齐西源矿业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评估目的:内蒙古自治区国土资源厅拟处置“兴和县瑞盛石墨有限公司石墨矿采矿权”价款。本项目评估即为实现上述目的而为“兴和县瑞盛石墨有限公司石墨矿采矿权”提供公平、合理的价值意见。 评估基准日:2012年8月31日。 评估日期:2012年9月7日至2012年9月28日。 评估方法:折现现金流量法。 主要评估参数:评估区面积9.313平方千米,保有资源储量为121b+122b+334矿石资源量4549.70万吨,固定碳量163.15万吨,平均地质品位碳3.59%。评估利用资源储量为3842.48万吨。评估计算年限内可采资源储量3650.35万吨。生产规模200万吨/年,采矿回采率95%,贫化率5%,选矿回收率83%;精粉品位91%;矿山服务年限19.21年,评估计算年限19.71年,其中基建期为6个月,生产期19年3个月,产品方案为石墨精粉,石墨精粉不含税价格为3900元/t;固定资产投资为22765万元,单位总成本费用为109.59元/吨,单位经营成本为99.76元/吨,折现率8%。 评估结果:经评估人员现场调查和当地市场分析,按照采矿权评估的原则和程序,选取适当的评估方法和评估参数,经过认真计算,确定兴和县瑞盛石墨有限公司石墨矿采矿权在评估基准日的价值为3239.18万元,大写人民币叁仟贰 佰叁拾玖万壹仟捌佰圆整。 采矿权价款的分割: 兴和县瑞盛石墨有限公司石墨矿是将原兴和县瑞盛石墨有限公司石墨矿、原

采矿权出让合同-标准版

采矿权出让合同 第一条、本合同双方当事人 出让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本合同出让的仅为采矿权,不包括土地使用权。 第三条、甲方出让给乙方的采矿权名称为:_______________,位于_________________,矿区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矿区范围由_________个拐点圈定,拐点坐标为_________(具体位置见本合同所附矿区范围图。)第四条、本合同出让的采矿权使用期限为_________年,自颁发采矿许可证之日起计算。 第五条、采矿权受让人取得采矿权,必须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缴纳采矿权价款。 乙方同意在成交后15日内向甲方一次性付清全部采矿权价款,其总额为人民币_________万元。此费用不包括地质环境保证金、采矿权使用费和矿产资源补偿费、采矿权登记费等。 甲方的开户银行及帐号如下: 银行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乙方在成交后15日内,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提交相关资料,到

采矿权出让机关_________办理采矿权登记手续,领取《中华人民共和国采矿许可证》,取得该矿采矿权。采矿权出让机关从受理采矿权登记申请之日起40日内,依法为乙方办理采矿权登记手续,颁发采矿许可证。 第七条、乙方在采矿权规定范围内所进行的开发、利用、经营矿产品的活动,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及_________省的有关规定,并不得损害公共利益。 乙方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第八条、对矿区范围内的矿产资源,乙方必须采用科学的采矿方法开采,依法合理利用矿产资源,依法保护当地的生态及地质环境。 乙方在开采期间,应依法缴纳矿产资源补偿费、采矿权使用费、资源税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税费。 第九条、乙方在矿山建设和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涉及土地、山林、道路、“三废”等事项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办理,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第十条、因国家重大建设项目需提前结束本合同,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一条、本合同规定的出让期限届满,采矿权人未依法申请采矿延续登记,或者申请采矿延续登记未获批准的,采矿许可证自行废止,甲方有权无偿收回该采矿权,乙方应依照法律规定进行土地复垦,并办理采矿权注销登记等手续。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移动和拆除采矿权的依附物。 乙方如需继续采矿,应在采矿许可证有效期限届满的30日前向采矿权登记机关提出申请。符合继续办矿条件的,采矿权出让机关以批准申请方式将采矿权重新出让给乙方。但乙方未完全履行法定义务或存在违反《矿产资源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情形,采矿权出让机关有权不批准乙方的申请。

赤峰巨森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煤矿采矿权评估报告

附件4 赤峰巨森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煤矿采矿权评估报告 摘要 中宝信矿评报字[2010]第175号 提示:以下内容摘自评估报告,欲了解项目的全面情况,请阅读本评估报告全文。 评估对象:赤峰巨森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煤矿采矿权。 评估委托人:内蒙古自治区国土资源厅。 采矿权申请人:赤峰巨森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评估机构:北京中宝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评估目的:内蒙古自治区国土资源厅拟出让赤峰巨森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煤矿采矿权,根据有关规定,须对“赤峰巨森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煤矿采矿权”价值进行评估,本次评估即为实现上述目的而为赤峰巨森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煤矿采矿权在评估基准日所表现的市场价值提供参考意见。 评估基准日:2010年6月30日。 评估日期:2010年8月13日至2010年9月2日。 评估方法:折现现金流量法。 评估主要参数:矿区面积6.5566平方千米,主要可采煤层共计6层(4-2、4-1、3、2-1、1-2、1-1);储量核实基准日(2010年4月30日)保有资源储量3909万吨,参与评估计算(截止2006年12月31日)的保有资源储量3909万吨,(333)资源量可信度系数0.8,评估利用资源储量3358万吨,评估利用的可采储量2399.07万吨;开采方式:地下开采,储量备用系数1.3;生产规模45万吨/年;矿区服务年限41.01年,评估计算服务年限32年(含建设期2年);产品方案为原煤;固定资产投资12150万元;单位总成本费用131.98元/吨;单位经营成本110.45元/吨;不含税销售价格162.39元/吨;折现率8%。 评估结论:本评估机构在充分调查、了解和分析评估对象的基础上,依据科学的评估程序,选取合理的评估方法和评估参数,经过认真估算,确定“赤峰巨森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煤矿采矿权”价值(30年动用可采储量1755万吨)为2703.29万元,大写人民币贰仟柒佰零叁万贰仟玖佰元整。 矿山服务年限内采矿权价值(41.01年动用可采储量2399.07万吨)为3694.57

甘肃厂坝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李家沟铅锌矿采矿权评估报告书

目录 甘肃厂坝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李家沟铅锌矿采矿权评估报告书摘要 (1) 甘肃厂坝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李家沟铅锌矿采矿权评估报告书正文 (3) 1、评估机构 (3) 2、评估委托方及采矿权人 (3) 3、评估目的 (4) 4、评估对象和范围 (4) 5、评估基准日 (6) 6、主要评估依据 (6) 7、矿产资源勘查和开发概况 (8) 8、评估实施过程及现场勘查 (15) 9、评估方法 (16) 10、技术经济参数的选取依据 (16) 11、主要技术参数 (17) 12、主要经济参数 (26) 13、评估结论 (39) 14、矿业权评估报告使用限制 (40) 15、评估假设 (40) 16、评估报告日 (40) 17、评估责任人员 (40) 18、评估工作人员 (41) 附表 附表一甘肃厂坝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李家沟铅锌矿采矿权评估价值估算表42 附表二甘肃厂坝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李家沟铅锌矿采矿权评估企业所得税估算表 (44) 附表三甘肃厂坝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李家沟铅锌矿采矿权评估总成本费用估算表 (46)

附表四甘肃厂坝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李家沟铅锌矿采矿权评估单位成本估算表 (48) 附表五甘肃厂坝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李家沟铅锌矿采矿权评估固定资产折旧费用估算表 (49) 附表六甘肃厂坝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李家沟铅锌矿采矿权评估固定资产投资估算表 (51) 附表七甘肃厂坝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李家沟铅锌矿采矿权评估销售收入估算表 (52) 附表八甘肃厂坝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李家沟铅锌矿采矿权评估保有资源储量估算表 (54) 附件 附件一北京经纬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56) 附件二北京经纬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探矿权采矿权评估资格证书 (57) 附件三注册矿业权评估师资格证书 (58) 附件四矿业权评估机构和注册矿业权评估师承诺函 (60) 附件五甘肃省国土资源交易中心甘国土资交评合咨字[2012]第03号“甘肃厂坝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李家沟铅锌矿采矿权、李家沟铅锌矿采矿权评 估咨询合同” (61) 附件六采矿许可证(证号:C1000002011093240117912) (66) 附件七甘肃厂坝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67) 附件八甘肃有色金属地质勘探公司一〇六队《甘肃省成县李家沟铅锌矿床地质勘探报告》(摘要) (68) 附件九全国矿产储量委员会全储决字[1988]144号“审查批准《甘肃省成县李家沟铅锌矿床地质勘探报告》的决议书” (124) 附件十白银有色金属公司《白银有色金属公司厂坝—李家沟矿保有资源/储量核查报告》 (129) 附件十一甘肃省国土资源厅甘国土资认储字[2002]18号“《白银有色金属公司厂坝—李家沟矿保有资源/储量核查报告》矿产资源储量认定书” (166)

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申请书、审批表及审批通知书格式的通知

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申请书、审批表及审批通知书格式的通知 颁布日期:1998-04-27 执行日期:1998-04-27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质矿产厅(局),海南省环境资源厅、重庆市矿产资源开发管理办公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办法》、《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及《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部已制定出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申请书、审批表及审批通知书格式,现印发给你们。请你们依据附件一至八的格式印制有关表格及通知书,供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工作中使用。 「附件1」 审批通知书文号:()探转〔〕号 探矿权转让申请书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转让申请人:__________(印章) 受让人:__________(印章)

填表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 一、填表说明 1.本申请书一式四份,要求字迹清晰、工整。不收复印件。 2.“转让申请人”即探矿权人。转让申请人或受让人为法人的,填法人名称;为自然人的,填自然人名称。 3.“项目名称”即勘查许可证上登记的项目名称。 4.“法定代表人”由法定代表人填写并盖印章。 5.“经济类型”是指国有、集体、私营、个体、联营、股份制、外商投资、港澳台投资经济等。 6.“探矿权获得时间及方式”指转让申请人获得该探矿权的时间及方式。“方式”指从国家直接获得、转让获得及有偿、无偿等情况。 7.“探矿权转让原因和方式”中,“转让方式”可填出售、作价出资等。

8.“探矿权评估值”是指经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确认的评估结果。“评估机构名称”是指由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认定的评估机构名称。“评估机构资格证号”指由探矿权、采矿权评估机构管理机关颁发的资格证书上的资格证号码。如为非国家出资勘查形成的探矿权,以上三项内容可不填写。 9.如在勘查区内发现了可供进一步勘查或者开采的矿产资源,有关情况应在“勘查工作主要进展情况”栏中反映。 10.“探矿权价款缴纳方式”可填一次性缴纳、分期缴纳、作价出资或其他方式。 11.“受让目的”一栏,填写“继续勘查”或“申请采矿权进行采矿”。 12.申请人若无上级主管部门,“转让申请人上级主管部门意见”栏可不填写。 二、转让申请所必须附具的材料 (一)转让申请人 1.勘查许可证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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