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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标价签标识管理规定

商品标价签标识管理规定
商品标价签标识管理规定

商品标价签标识管理规定

为了更好地规范各分店的商品标示管理,体现标准、规范的统一形象,特制定本规定:

一、标价签的标价方式:

1、正常商品的标价方式:

1)所有商品必须做到一物一签;

2)挂放的商品如同款同颜色且价格相同的商品可以共用一个标价签,同款不同颜色

即使价格相同的商品不能共用一个标价签;(共用一个标价签的其余商品需用茂业

标价纸标示价格)

3)摆放(堆放)的商品如同款相同价格可用一个标价签,原则上不允许出现不同款

不同价格的商品摆放(堆放)在一起,以免引起标价混乱;

4)小件商品可用“价格详见商品”的标价签标注,然后用茂业标价纸在不影响商品

外观处打上价格;

5)如专柜所售卖商品全部为短期(必须低于三天)清货商品,可用POP标明“全场

清货”字样,然后用标价纸在不影响商品外观处打上价格;

6)超市的商品如属正常货架上的商品必须做到一物类一签,如属N架的商品可共用

一个标价签;

7)所有商品严禁有两套价格同时出现。

2、促销商品的标价方式:

1)花车上的特价促销商品,如商品种类不多,必须做到一物一签;如商品种类多,

可用“价格详见商品”的标价签标注;并用茂业标价纸在不影响商品外观处打上

价格;

2)采用特价促销的商品,标价签必须标明原售价和现售价,不得只使用标现现售价

的标价签;

3)采用打折促销的商品,标价签必须标明原售价,再挂上折扣牌;

4)采用全场特价促销的商品,可以不用标价签标价,但必须用茂业标价纸标明现售

价,并用POP标出特价于显眼处。

3、POP标价方式:

1)不得出现全场××元起、××折起或低至××元、××折的涉嫌价格欺诈的字样,

应标明全场××元至××元、××折至××折等字样;

2)POP上如以原价××元,现特价××元标示,须保留原价销售小票或其它能证明

原销售价的单据以示降价属实,并在物价部进行备案;

3)POP所标价格必须与商品标价签或茂业标价纸所标价格一致;

4)公司无大型促销活动时的POP折扣牌至少为两张一组,不得只挂一张折扣牌;公

司有大型促销活动时的POP折扣牌挂放以通知为准;

二、标价签及标价纸使用要求:

1、使用标价签规格要求:

1)化妆品、男女装、运动装、童装、皮具、皮带、包类均使用100MM*36MM价签

(小一号价签);

2)皮鞋、中型运动器材、小家电、童车、童床使用90MM*55MM价签(中一号价签);

3)大型运动器材、床上用品展示使用特大号价签,如属堆放的床上用品使用中一号

价签;

4)唇膏、银包、珠宝、黄金、玉器、饰品、精品均使用90MM*55MM价签(中一号

价签),价格标注“价格详见商品”字样,如商品本身已有价格可不必再使用标价

纸打上价格,如商品本身未标明价格的,则在不影响商品美观处用标价纸打上价

格;

5)模特用的商品标价签一律使用100MM*36MM价签(小一号价签);

6)小家电及自营商品全部统一使用“茂业百货”标价签,不再使用“崇德电器”标

价签;

7)超市商品标价签规格要求:

A)正常货架上的商品标价签一律使用100MM*36MM价签(小一号价签);

B)采用悬挂式陈列的商品如电池、牙刷、汤料、内衣、小吃等商品使用吊挂式价

签;

C)N架上的特价商品须使用降价中号标价签,正常商品须使用小一号标价签;

D)堆头上的特价商品须使用降价大号标价签,正常商品须使用大号标价签;

E)烟酒、散装干货、腊肠、糖果、豆制品、冷冻食品及其它食品专柜的商品须使

用中一号标价签;

F)文具、汽车用品、日用品及其它日用品专柜的商品须使用小一号标价签;

G)生鲜、熟食、肉档等生鲜专柜使用自己制作的标价签,但不得出现手写字样;

8)家电商品标价签规格要求:

A)数码产品的商品使用中一号标价签;

B)黑电、白电、传真机的商品使用大号标价签;

C)音像、游戏软件等商品使用中一号标价签,价格标注“价格详见商品”字样,

并在不影响商品美观处(左上角)用标价纸打上价格;

9)特价标价签使用(自营商品除外)须在物价部备案,经物价部批准后方可使用。

2、标价纸使用要求:

1)对已经一物一签、货签对位的商品无须再打标价纸;

2)对于特价商品(自营商品除外),须在吊牌上用标价纸标明现售价;

3)花车商品使用“价格详见商品”标价签后须用标价纸标明各商品售价;

4)对于小件商品使用“价格详见商品”标价签,如商品本身标有售价的可不必使用

标价纸标明价格,如商品本身不标有售价的须用标价纸标明价格;

5)商品吊牌上严禁出现其它商场的标价纸,违者一次罚款三十元。

三、标价签陈列方式:

1、挂放商品标价签陈列方式:

1)服装类挂放商品,标价签一律用透明胶粘贴在商品吊牌上;

2)家电类挂放商品,标价签一律用透明胶粘贴在商品的左上角;

2、摆放商品标价签陈列方式:

1)摆放在货架或柜台上的商品,必须使用小价托在明显位置陈列标价签,价托应横

成排,竖成列,整齐美观;

2)运动鞋类,如有陈列架可将标价签放在卡套,如没有陈列架须使用直角小价托将

标价签摆放在商品正下方,要求一物一签;

3)摆放的休闲类商品须使用立架式价托在明显处放置陈列标价签;

4)家电、超市等自营商品的标价签统一摆放在商品的最左方;

3、模特商品标价签陈列方式:

1)女装类、休闲、运动类模特的标价签须使用立架式价托(由茂业百货分店物价部

统一标准、规格,专柜根据模特数量自行购买)陈列在模特脚边,商品的标价签

均按由外到内,由上到下的顺序连在一起;

2)五楼男西装可使用磁性价格牌标价而不必使用立架式价托,但必须统一;

童用类模特的标价签须使用立架式价托陈列在模特脚边,商品的标价签均按由外到内,由上到下的顺序连在一起。

产品标识标签管理制度

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管理制度 1.目的 对公司的产品以及生产的全过程(包括从原辅料的接收、工序生产、成品入库以及出厂)保持适当标识,并规定相应检验状态的标识种类和管理办法,以确保在需要时对产品质量的形成过程实现追溯,确保合格品才能进入下一工序或出厂。 2.范围 适用于从原料进厂到成品出厂全过程标识的控制和可追溯性管理。 3 .职责 3.1仓管部:负责所属区或内物料(包括原辅料、产品)检验状态的标识及控制,并正确使用和保管好各种物品的标识。 3.2生产部:负责对生产过程中形成的半成品和成品进行标识与维持,若需要对产品质量进行追溯时,参与追溯工作的进行和评审。 3.3品管部:负责组织对物料进行质量状态标识,监督检查各执行部门的实施情况,实现产品质量的可追溯性管理。 4 .定义 5.程序 5.1原料标识 原料、添加剂预混料、编织袋和标签等原辅料必须分区堆放,上锁存放,防止流失。原辅料进库后由仓管员编写《原料标识卡》,并挂上相应的堆头上,注明名称、供应商、数量、规格、进料日期等,质检员根据检验结果,在《原料标识卡》填上质量状况和使用要求。有毒有害物资必须与形成饲料的物料隔离堆放,并设有明显的安全警告性标识。 5.2.生产过程中物料的标识 5.2.1生产过程中需使用的原辅料,必须先经仓管员同意,查清楚相应的标识卡,确定是合格的原辅料后才能领用,根据领料情况填写《原料出库单》和《原料耗用日报表》以便追溯,注意必须填写清楚供应商、检验编号和数量等可追溯信息。 5.2.2在生产过程中,若完成上一工序后,需要一段时间才能进入下一工序的物料,须挂上标识牌,并在标识牌上注明产品名称、数量、规格和下一工序,确保信息传达准确无误。 5.2.3各种返工料必须按分类要求进行归类堆放和使用。 5.2.4 从车间拉出来的原料、半成品或成品,必须堆放在指定位置,并在叉料方向的两侧标明品种或编号、产生原因、数量、日期和班次等内容,以防误用。 5.3 成品标识

物料标识管理制度

1 目的 对公司的专供桁架楼承板生产的全过程,包括从原辅材料的接收、工序生产、成品入库,直至出厂,都保持相应的标识,以确保在需要时对产品质量的形成过程实现追溯;规定相应检验状态的标识种类和管理办法,确保合格的原料才能使用,合格的成品才能出厂。 2 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公司供桁架楼承板,包括进货物资,生产过程,直至产品出厂全过程标识的控制。 3 职责 3.1生产部 a)负责制定对生产全过程的产品标识及检验状态标识实施严格管理,若需要对产品质量进行 追溯时,生产部参与追溯工作的进行和评审; b)原料仓库负责对所有原材料的标识控制; c)生产车间和仓库负责对工序产品及成品的标识控制; 3.2质检部负责产品质量跟踪活动的控制,发生需要追溯时,组织并协调追溯工作的进行和评审; 并监督检查各执行部门的实施。 3.4 各部门应熟悉并掌握各类物品检验状态标识方法和意义,严格执行不同状态标识的规定,发现 问题及时进行追踪复查。成品仓库负责产品其标识的核对。 4 工作程序 4.1 生产过程中的标识 4.1.1 由生产部下达《一捆流》给桁架岗位,桁架岗位及各后续生产岗位均以流转的《一捆流》作为该批产品标识的依据。当《一捆流》流转到最后一道生产岗位时由生产部回收并归档保存,以便 于追溯。 4.1.2 操作工人应在桁架工序产品的端头挂牌的办法进行工序产品的标识。 4.1.3 在挂牌上标明产品编号、生产批号、日期、检验状态等。 4.2 成品标识 4.2.1 模板点焊岗位把成品标签贴在相应的包装上。 4.2.2 已贴标的楼承板应有产品名称、产品编号、生产批号、包装规格等。 4.2.3 包装好的产品交由成品仓库核对标识后分类存放。 4.3 标识方法 4.3.1 标识种类 凡经检验和试验的原料规定如下(用透明胶粘贴标签)标识:

关于价签的管理办法

关于新建企业的价签管理办法 一、价签的基本构成 编码、品名、产地、规格、单位、等级、零售价格物价章 二、价签的填写规范 1、编码:超市版的商品要填写条码(13位)、百货版的填写商品编码(6位); 2、品名:要写全称,比如“亲亲什锦果冻”,不能只写“亲亲果冻”,或“果冻”,同种商品名,不同口味的要把口味写在商品名称中以区分开; 3、产地:精确到市,国外进口的原料,在国内组装,这样的产地都要写国内的,例:婴儿用品的爽身粉,原材料是韩国的,但在国内罐装,制造商是保定某家公司,商标是德国的,这样的都要写国内的; 4、规格:商品的包装含量,如“亲亲什锦果冻”规格为“150g”,对于散装食品,规格“散”,没有规格的计件商品,规格“统一”,如饰品类; 5、单位:商品最小售出单位,散装商品按斤出售,计量单位500g,其他的单位有“个”“袋”“瓶”“罐”“听”“件”“条”等等,如茶叶的最小计价单位是两,单位就是50g; 6、等级:比如开心果一级还是特级(此项在兴隆的价签中用的较少); 7、零售价格:商品价格必须精确到分,比如说25.80元,不可以打出25.8元等; 8、物价章:需要盖在左下角单位和零售价格填盖处的。 三、价签的管理规范 1、商品要做到一物一签,明码标价,仅可使用企业在物价局备案的物价签; 2、字体清楚,要用黑色钢笔或黑色中性笔填写,价签不可以涂改,不可以模糊不清; 3、价签必须盖有物价章方可上柜,物价章由专人负责,物价章按号编序,一个楼层不能超过两个,根据价签的大小,物价章可以分为两个规格,大价签匹配物价章较大,小价签匹配小物价章; 4、数字章用红色印泥填盖,物价章用蓝色印泥填盖; 5、价签基本项目中仅有零售价格一项不可手写,需要用与价签相匹配规格的数字章填盖价格,且精确到分; 6、需要书写主要功能的价签,书写内容要简捷、明了,易懂,例如家电不要写价格优惠、外表美观这样的词语,(例如可以写:零度保鲜\纳米材料\节能\低耗电等等); 7、价签要整洁干净,出现破损要及时更换; 8、价签摆放位置要整齐,醒目、美观、要在顾客的视线范围内,食品类可以统一靠端架的左侧陈列,服饰类可以用磁石摆放,展示模特必须有价签,(贵重物品在橱窗陈列的最好使用高档的价签,比如磁石签等)。 价签常出现的问题: 1)未盖物价章2)字迹模糊不清3)内容填写不全,缩写商品名称4)商品价格手写 5)商品价格未精确到分6)未点小数点 四、价签各规格的使用范围 1、一号价签(规格13cm*18cm) 适用于食品商场的地堆商品,主要体现价格醒目。 2、二号价签(规格9cm*6.5cm) 适用于日常商品中的较大件商品,例如服饰、百货、鞋帽、日杂、不需要写功能的部分小家电、食品中的部分商品等的大件商品,最普遍,最常用的大价签,有时为了体现美观,此规格价签可以配上价

09-商品标价签管理规定

一.目的: 为规范商品标价签管理,确保商品正常销售,更好的为顾客提供服务,特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门店各部门商品的标价签管理。 三.职责/权限: 商品部门负责商品标价签的跟进管理,检查商品标价签是否按规定摆放、价格是否正确。 四.商品标价签管理通则 1.商品标价签定义 本公司商品标价签是经永州市物价局批准,市物价检查所监制,印有本公司标志的商品价格标识。 2.商品标价签内容及要求 (1)零售价(会员价和非会员价):用阿拉伯数字标明人民币金额,以元为单位。 (2)商品名称:使用规范汉字,可以同时使用汉语拼音或者外文,不得使用易于引起消费者误解和混淆的名称。 (3)产地:与外包装所注产地相符,以县市级以上(含县级)产地为主要标志,进口商品标注原产地(国家或地区)。 (4)规格:即商品的销售规格。 (5)单位:按商品销售包装形式、质量、长度、容积等准确使用量词和计量单位。 (6)等级:与外包装所注相符。 (7)商品编码:本公司指定的商品编码。 (8)商品条码:与外包装所注相符。 (9)物价员:公司指定的专、兼职物价员或其他人员。 3.商品标价签管理基本要求 (1)商品标价签标价准确,字迹清晰,标示醒目,一货一签,货签对位,商品价格变动时及时更换。 (2)销售商品中不同品名或相同品名的商品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实行一货一签: A、产地不同; B、规格不同; C、等级不同; D、材质不同; E、花色不同; F、包装不同; G、商标不同; (3)商品标价签所示价格不得高于生产厂家外包装所注的商品价格。宣传海报等价格标识,必须与商品标价签保持一致。 (4)商品标价签由分店按各类物价单据、“商品验收单”、“打印标价签申请表”等有效凭据打印。 (5)保管和爱护公司的商品标价签是每一位公司员工应尽的职责,分店营运部负责商品标价签的现场管理,对商品标价签的登记、摆放、保管应明确责任人。 (6)标价签的摆放应依据标价签的大小、颜色及经营场所地实际情况,做到美观整洁。(7)部门应将暂时不用的商品标价签集中存放在专门的地方。收货部录入员按部门要求的数量打印标价签,打印错误码的标价签应及时销毁。 (8)对各种标价签打印纸,相关部门应认真保管,不得随意丢弃、浪费。 (9)因标价有误或管理不善造成公司经济损失的,追究当事人及其直接管理者责任。 五.商品标价签管理细则 1.促销商品标价签管理

产品标识控制规定

WI 工艺 13001 产品标识控制规定 编制:孙莲 审核:仇辉 批准:刘克民 2013-02-28发布 2013-02-28实施山东电力设备有限公司·工艺部

产品交付过程标识控制规定 1目的 对产品生产全过程中各阶段的检(试)验状态进行标识,以确保在需要时对产品的形成过程实现追溯,确保只有合格的产品才能转序、入库。 2适用范围 适用于产品生产全过程的标识、检(试)验状态的控制以及产品入库前、后零件、包装箱的标识控制。 3职责 3.1工艺部负责产品生产制造过程中及国内产品入库后标识方法的制定。 3.2物资部负责原材料、外购件的标识及标识卡的订做、发放。 3.3售后服务部 3.3.1负责海外产品标识信息的接收及传递; 3.3.2负责配合包装厂家进行海外产品入库后包装箱的标识。 3.3.3成品库负责国内变压器产品入库后零件、包装箱的标识及管理工作。 3.4各车间负责产品标识的控制、维护及日常监督。 3.5质检部负责对生产过程中标识使用的情况进行抽查,负责产品入库前、后标识的检验。 4工作流程 4.1 进货标识控制

4.1.1 物资入库后,物资部按图纸、规范和附带文件资料要求登记台帐,并进行标识。 4.1.2 物资部对有原标识的物资,保持原标识。 4.1.3 对无标识的物资,采用挂“现品卡片”、贴不干胶“现品标识卡”、涂色方式进行标识。 4.1.3.1原材料及外购件,采用挂“现品卡片”、贴不干胶“现品标识卡”方式进行标识。 4.1.3.2 对露天存放外购件,除对原标识保护外,采用压膜“现品标识卡”或油漆书写方式进行标识。 4.1.4 外购货品进公司入库后,需在“收货验证单”中的检验状态栏加盖检验员印章。 4.1.5 各车间领用物资时,应验证其试验报告或质量证明材料与所领物品是否相符,并由库工在领用物品上用标识笔或其它方法标出物品的牌号、规格等并在“器材领料单”上加盖质检合格章。 4.1.6 物资出库时,仓库管理员应做好物资的标识移植工作。原挂“现品卡片”的物资(紧固件除外)改贴不干胶“现品标识卡”。 4.1.7 领用部门领用后,应保持并维护原标识。 4.1.8 因生产急需来不及验证而放行的货品执行《产品的监视和测量程序》。对紧急放行的货品由领用部门用标识笔记录的方式进行标识。 4.2 在制品的标识 4.2.1 生产第一道工序的操作者负责对在制品进行标识,贴不干胶“产品标识卡”。

商品标价签管理规定

商品标价签管理规定 1.目的 1.1规范商场商户销售行为,杜绝价格\材质欺诈等不规范经营行为,维护商场经营秩序。 1.2明确商品标价签的内容及相关的管理要求,确保商品标价签管理的规范性以及商品的正常销售。 1.3维护顾客和商户双方的权益,降低企业经营风险,更好地控制和杜绝商户违规销售行为,以及更准确了解商户的经营状况,维护商场经营秩序、公司声誉和利益。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应于全国各商场。 3.定义 红星美凯龙标价签(以下简称“标价签”):商场经当地物价局批准,市或区物价检查所监制,符合明码标价规定,实行统一规范标价形式,体现商品真实信息及价格的商品标识。 4.职责 4.1家具/建材部 4.1.1负责营业员及商户关于标价签填写及管理要求的培训。 4.1.2负责商户标价签信息的审核工作。 4.1.3负责标价签日常管理工作。 4.2顾客服务部 4.2.1负责家具/建材部关于标价签标准的培训。 4.2.2负责标价签打印申请的复核工作及打印工作。 4.2.3负责标价签日常管理抽检工作。 5.管理内容 5.1总体原则 5.1.1依据国家颁布的法律、法规,并结合各省、市级地方主管部门颁布的补充管理规定制定。

5.1.2各地商场在执行过程中需与当地县(区)级以上政府物价主管部门充分沟通,了解各地主管部门在执行细节上的具体要求,需在实施前在当地主管部门备案,并获得其书面的认可。 5.1.3标价签的填写要符合一物一签,货签相符的原则。 5.1.4标价签内容由商场统一打印,严禁使用手写标价签。 5.1.5标价签不得随意涂改,且必须保证其整洁、完好无损。 5.1.6标价签的摆放规范、整齐。 5.2标价签版本分类及适用范围 5.2.1标价签按价格属性分三种:议价标价签(建议用蓝色标注)、明码实价标价签(建议用红色标注)、降价标价签(建议使用黄色标注)。商品降价签:适用于需要进行促销或者推广的降价产品。(具体详见附件四《标价签模板分类表》)5.2.2标价签按品类属性分四种:A类标价签、B类标价签、C类标价签、红木价签。 5.2.2.1家具品类标价签(A类标价签):适用于各类家具商品,包括软床、床垫、客厅沙发、儿童家具、板式家具、实木家具、欧式家具、红木家具、藤制家具等家具产品;适用于建材产品中橱柜、移门衣柜(衣柜)。 5.2.2.2建材品类标价签参考模板(B类标价签):适用于各类建材产品,包括卫浴、洁具、淋浴、瓷砖、橱柜台面、石材、地板、墙纸、玻璃品、木门、移门、楼梯、音响、吊顶等。 5.2.2.3饰品、灯具等小件商品标价签模板(C类标价签):适用于五金、布艺、饰品、纱窗、灯具等小件商品。 5.2.2.4红木商品标价签:适用于所有红木家具产品,不包括红木饰品及工艺品。 5.3标价签内容 5.3.1品名 5.3.1.1 A\B\C标价签:是指商品的“品牌+名称”。“品牌”是商品生产厂家提供的品牌系列名,有两级品牌的,品牌和系列名称需填写清楚,如慕思凯奇、慕思歌蒂娅等;“名称”根据商品实际类别填写,如床、床头柜、餐桌、餐椅,单人沙发等,须填写齐全,不可省略。 5.3.1.2 红木标价签中品名进行了分解,分为品牌/厂标、产品名称。

产品标识标注管理规定最新内容

产品标识标注管理规定最新内容 本文是关于产品标识标注管理规定最新内容,仅供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感谢阅读。 产品标识标注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产品标识,引导企业正确地标注产品的标识,明示产品质量信息,保护企业、用户、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产品标识是指用于识别产品及其质量、数量、特征、特性和使用方法所做的各种表示的统称。 产品标识可以用文字、符合、数字、图案以及其他说明物等表示。 第三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销售的产品,其标识的标注,应当遵守本规定。 法律、法规、规章和强制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对产品标识的标注另有规定的,应当同时遵守其规定。 第四条产品应当具有标识。 裸装食品和其他根据产品的特点难以附加标识的裸装产品,可以不附加产品标识。 第五条除产品使用说明外,产品标识应当标注在产品或者产品的销售包装上。 产品或者产品销售包装的最大表面的面积小于10平方厘米的,在产品或者产品销售包装上可以仅标注产品名称、生产者名称;限期使用的产品,在产品或者产品的包装上还应当标注生产日期和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日期。本规定的其它标识内容可以标注在产品的其他说明物上。 第六条产品标识所用文字应当为规范中文。 可以同时使用汉语拼音或者外文,汉语拼音和外文应当小于相应中文。 产品标识使用的汉字、数字和字母,其字体高度不得小于1.8毫米。 第七条产品标识应当清晰、牢固,易于识别。

第八条产品标识应当有产品名称。产品名称应当表明产品的真实属性,并符合下列要求: (一)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对产品名称有规定的,应当采用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规定的名称; (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对产品名称没有规定的,应当使用不会引起用户、消费者误解和混淆的常用名称或者俗名; (三)如标注“奇特名称”、“商标名称”时,应当在同一部位明显标注本条(一)、(二)项规定的一个名称。 第九条产品标识应当有生产者的名称和地址。生产者的名称和地址应当是依法登记注册的,能承担产品质量责任的生产者名称和地址。 进口产品可以不标原生产者的名称、地址,但应当标明该产品的原产地(国家/地区,下同),以及代理商或者进口商或者销售商在中国依法登记注册的名称和地址。进口产品的原产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进口货物原产地的暂行规定》予以确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照下列规定相应予以标注: (一)依法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集团公司或者其子公司,对其生产的产品,应当标注各自的名称、地址; (二)依法不能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集团公司的分公司或者集体公司的生产基地,对其生产的产品,可以标注集团公司和分公司或者生产基地的名称、地址,也可以仅标注集团公司的名称、地址; (三)按照合同或者协议的约定相互协作,但又各自独立经营的企业,在其生产的产品上,应当标注各自的生产者名称、地址; (四)受委托的企业为委托人加工产品,且不负责对外销售的,在该产品上应当标注委托人的名称和地址; (五)在中国设立办事机构的外国企业,其生产的产品可以标注该办事机构在中国依法登记注册的名称和地址。 最新产品标识标注规定 第一章总则

MSDS及标识管理规定

MSDS及标识管理规定 1.0目的 通过标识系统和原材料、产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向公司员工、销售人员、客户说明公司内外关于生产、使用、储存和运输产品过程中存在的潜在的职业健康危害、安全操作、消防及应急措施、废弃物处置等方面的危险信息。 无论何时工作环境和标准发生变化,或处理新的化学品和危险品时,进行评审和更新相关信息及制定标识标签的措施。 保证从事特殊任务或处理危险品的新员工或转岗人员在上岗前得到有关的指导并在工作中得到强化培训。 符合国内或国际关于标识标签的标准、法律法规。 2.0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江苏锦泰实联电子材料有限公司员工、销售人员及与客户之间的危险信息交流。 3.0职责 总经理:批准此程序,并监督本程序的执行。 负责人 评估进行MSDS及标识标签的管理的需要,制定MSDS及标识标签的管理计划,当标准和工作环境发生变化时,负责更新MSDS及标识标签; 负责收集所需要的MSDS,控制其拷贝件发放至适宜的部门或岗位; 更新MSDS清单和标识标签清单; 保证公司的员工明白理解标识标签的内容。 采购物流部负责人 负责向供应商索要原材料的MSDS,拷贝后送交EHS负责人; 负责采购回公司的危险化学品的槽罐、卡车、包装和其他容器均有符合国家或国际要求的适宜的标识标签。 销售部负责人

负责把公司产品的MSDS传递给顾客或销售代理; 负责将公司产品销售国内或出口时,装载产品的槽罐、卡车、包装和其他容器均有符合当地国家或国际要求的适宜的标识标签。 生产部负责人 负责保证公司在工程设计、库房储藏和生产活动中遵守和正确使用标识标签。 各科室负责人 负责保管本科使用的MSDS文件,同时将每一岗位涉及的产品、中间产品、原料的MSDS发放至此岗位并培训下属,使岗位人员明确掌握和正确使用MSDS;负责要求本科室的员工按照MSDS里的建议操作和自我防护,保证本区域使用合适的标识标签。 程序 公司的危险交流体系 MSDS和标识标签(标识包括运输标识和工作现场安全标识、产品标签)是公司进行危险信息交流的两种工具。 负责人和各科室部门负责人通过查找国家和国际法律法规要求或集团公司和化工事业部标准,评估公司内需要进行危险信息交流的原材料和产品,并完成MSDS清单、标识标签清单。当公司购进新的危险化学品时,要随时更新,通知相关人员了解健康危险、工业卫生危险和危险品的信息;产品的MSDS,由企业的MSDS负责人审核批准。 关于危险品的总体信息 下面是危险品的危险等级分类,按照联合国危险等级分类: 1类:爆炸品 2类:毒气(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 3类:可燃性和易燃性液体 4类: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 5类: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剂

商品价签管理及使用规则

商品价签管理规定 商品价签管理规定是对商场里商品价签的管理,商品价签管理规定包括价签的打印管理,商品价签管理规定也包括价签的使用原则、使用要求和使用方法。 商品价签管理规定一:商品价签打印 所有商品的价签都必须由电脑部统一打印,不得私自打印、书写和涂改等。价签打印前要经过楼层主管的签字批准 商品价签管理规定二:商品价签打印的具体要求 对于需要打印价签的商品单,其字体必须要做到字迹清晰,内容真实。具体的商品价签管理规定如下: 必须真是准确地填写商品的全程、品牌、等级。特价商品价签的品名要填写打折范围。第二个是要如实填写商品货号,部分商品的型号视为货号,公司自编码商品另列。另外,还要准确地填写商品的生产厂家所在地,本地商品表明“本”,外地商品标明“市”或“地区”,进口商品标明出口国,中外合资产品要标明生产厂家所在地,不能简单地以合资填写,由多产地生产部件组装的商品,以组装地或者主要地为产地。商品价签管理规定凡有规格的商品必须标明规格。零售价要求数字保留小数点后面两位,印刷的字迹要清楚。最后物价员要在检印栏核准印章。 商品价签管理规定三:商品价签的使用原则 根据商品的体积、属性和摆放等特性,应该基本遵循以下原则: 大体积的商品使用大价签,小体积的商品使用小价签的原则,特殊的商品要使用特定价签原则,吊挂商品使用吊挂签原则,价签摆放遵循同柜同类原则。 商品价签管理规定四:商品价签的使用要求 商品价签管理规定要求商品标价要货签对位、整齐统一、美观醒目,价格变动要及时更换,使用中的价签要保持整洁、无污染、无损破、无卷折现象。 商品价签管理规定五:价签的使用的方法 要做到一货一签,标价率要达到百分之百,让利、优惠、打折、削价处理的商品应该使用降价商品标价单。

铸造产品标识及追溯性管理规范

铸造产品标识及追溯性管理规范 (ISO9001-2015) 1.目的 为了规范公司的产品标识并使产品制造过程中的工艺参数、原材料具备可追溯性,特制定本办法。 2.范围 适用于公司生产的可以进行标识的产品。 3.产品标识 3.1商标和机型标识:按照毛坯图或客户指定的内容、位置和尺寸进行制造。 3.2浇铸件生产厂家和模具序号标识:公司有色金属铸造有限公司使用的浇铸件生产厂家和模具序号标识为SXX。标识中S表示AA,XX表示该产品的第XX 套模具。如S1为公司有色金属铸造有限公司使用的该产品的第1套模具。标识的字形、字高、字体凸出所在平面的高度和位置按图纸或样件制作。 3.3生产标识:分为年月标识(小太阳标识)+日期标识(钢码)两种标识方法。 3.3.1生产标识分类和要求: 3.3.1.1模具上日期标识采用小太阳标识,批次标识采用数字钢码。生产标识的尺寸、字形、字高、字体凸出所在平面的高度和位置按图样规定或样件执行。 3.3.1.2只要模具上已经有日期小太阳标识的产品均采用日期标识;无法使用日期标识的产品采用批次标识;个别产品由于结构原因允许不进行生产标识的,另作解决方案。 3.3.1.3新制造的模具(包括新复制模具或新产品模具)凡是产品结构上允许时,均要求在模具上作出日期小太阳标识。老模具尽可能逐步重新补做日期小太阳

标识。 3.3.1.4产品的日期标识或批次标识位置要求尽可能设置在装机时容易拆装辨认的位置(如产品的合盖面)。 3.3.2浇铸件生产标识的表示方法(见附表:压铸部产品生产标识制作规定) 3.3.2.1日期标识 1)年月旬标识 年月标识:在模具上直接做出年月标识称小太阳标识(见下图)。中间小圆内数字表示年份,小圆外的12小格表示月份,从正上方顺时针方向的第一格开始,依次表示为1、2、3……12月份。 旬标识: 生产时在小格内打点,在某月小格内打一点表示该月上旬生产的产品,在某月小格内打两点表示该月中旬生产的产品,在某月小格内打三点表示该月下旬生产的产品。同一月份格内最多打三点。 月份格内一点表示: 上旬: 每月1日~10日 月份格内两点表示: 中旬: 每月11日~20日 月份格内叁点表示: 下旬: 每月21日~31日 例: 小太阳标识: 小太阳标识要求: 分别表示2010年1月上旬、中旬生产的产品。 分别表示2010年2月中旬、2010年4月上旬生产的产品。

现场材料管理标识规定

四四川石化厂外排水管线及氧化塘项目 氧化塘单位工程 现场材料管理标识规定Z2009-6/QA/PR/0003/A 四川石化厂外排水管线及氧化塘项目氧化塘单位工程EPC项目部 2011年12月

四川石化厂外排水管线及氧化塘项目 氧化塘单位工程 现场材料管理标识规定Z2009-6/QA/PR/0003/A

1 目的与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四川石化厂外排水管线及氧化塘项目氧化塘单位工程总承包项目施工现场产品和材料的标识管理。 2 职责 2.1项目经理负责对现场材料及产品标识的管理提出要求,以保证施工现场材料及产品标识能满足产品识别和追溯的要求,以及满足施工的要求。 2.2施工经理负责组织施工分承包商对材料及产品标识进行管理。2.3在材料的接收、搬运、贮存和交付安装中,各岗位都应负责对材料及产品标识进行保护。 2.4施工分承包商应按本规定要求进行材料及产品标识的保护和对标识的管理。 2.5试运行经理应在调试试运行、考核和验收(交付)的各个阶段,负责检查材料及产品。 3 管理规定 3.1 材料验收入库 3.1.1 在与供货商签订合同时或按合同约定送货到我方施工现场时,材料管理人员负责告之供货商我公司对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的管理规定。施工现场可采用做标语牌的形式,悬挂于施工现场的进口醒目之处,以方便供货商阅知。 3.1.2 材料验收入库应按采购(订货)计划(合同)、材料入库验收单、发票、质量证明书等要求办理入库验收手续。

3.1.3 材料的数量验收应严格执行国家法定计量单位,可采取过磅、理论换算、量尺、量方、过目点数等方法进行。材料的验收数量与发票数量有差额时,如其差额在国家规定允许误差范围之内的,按发票数量验收;其差额超出国家规定允许误差范围的,应查对核实,做出处理后方可办理验收手续。 3.1.4 材料的质量验收按《物资采购质量控制程序》规定办理。凡出现材料质量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仓库保管人员对该批材料应拒绝验收入库,并做好质量记录,如该批材料暂存放在仓库中的,仓库保管人员应分开存放,并标注“不合格品”。对验收发现的不合格材料,保管人员应及时通知材料主管领导和质量部门,并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规定,进行标识、发通知单、评审、处置。 3.1.5 仓库保管人员在进行材料入库验收时,应凭采购人员的入库验收单、核对发票、合同、质量证明书、材质证明文件等相关资料,验明数量、质量后签字认可。 3.1.6 仓库保管人员应向采购人员索取相关验收资料,经核对无误后,作为材料入库、发放、使用的依据。 3.1.7 凡需要证实的质量状况的技术资料不齐全时,应由采购人员向供货单位索取,仓库保管人员应将该材料作为待验收货物单独存放,并做好标识,直至技术资料齐全后,补办正式验收手续。 3.1.8 未经仓库保管人员签字验证的材料入库单,财务不得办理材料报销或付款手续。 3.1.9 仓库保管人员应建立《材料收发存明细卡片》、《材料收发存

标价签管理规范[1]

商品标价签管理规范 为规范商品标价签管理,确保商品正常销售,更好的为顾客提供服务,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章商品标价签内容和要求 一、商品标价签定义 商品标价签是经市物价局批准,市物价检查所监制,印有“商场”标志的商品价格标识。 二、商品标价签内容及要求 1、零售价和会员价:用阿拉伯数字标明人民币金额,以“元”为单位。 2、商品名称:使用规范汉字,可以同时使用汉语拼音或者外文,不得使用易于引起消费者误解和混淆的名称。 3、产地:与商品外包装所注产地相符,以县市级以上(含县级)产地为主要标志,进口商品标注原产地(国家或地区)。 4、规格:即商品的销售规格。 5、单位:按商品销售包装形式、质量、长度、容积等准确使用量词和计量单位。 6、等级:与商品外包装所注等级相符。 7、商品:本公司指定的商品编码。 8、核价员:公司指定的专、兼职物价员。 三、商品标价签管理基本要求 1.商品标价签标价准确,字迹清晰,标示醒目,一货一签,货签对位,商 品价格变动时要及时更换。

2. 商品标价签所示价格不得高于生产厂家外包装所标注的商品价格。 3. 宣传海报等价格标识,必须与商品标价签保持一致。 4. 保管和爱护公司的商品标价签是每一位公司员工应尽的职责,店长负责商品标价签的现场管理,对商品标价签的登记、摆放、保管应明确责任 人。 5. 公司价格合同科负责对商品标价签的监督检查,门店员工提供必要的协助。价格合同科对商品标价签电脑资料的录入及变更的准确性负责。 6. 标价签的摆放应依据标价签的大小、颜色及经营场所的实际情况,做到美观整洁。具体如下: a) 货架标价签要求与标价签塑料条的颜色不同。 b) 挂件商品的标价签应与塑料牌卡的大小一致 c) 散秤商品的标价签:如散秤商品本身上只有生产日期或保质期或到期时间的都要把标价签放陈列柜左边,合格证放右边;如商品本身外包装上 有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只要把标价签放陈列柜左边就可以了。如图:

原材料标识和可追溯性管理办法

原材料标识和可追溯性管理办法 一、目的 为保证公司施工原材料使用正确,可追溯,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安装、检维修及保运项目所用材料及施工过程的标识管理。 三、职责分工 1、物资供应部负责库存材料标识管理; 2、生产管理部(项目部)施工员负责施工中原材料的标识管理; 3、质量管理部负责产品标识和检验状态标识的监督检查; 4、施工单位(基层公司和分包单位) 1)保管员负责库存材料标识管理 2)施工人员负责进场材料标识和检验状态标识,记录施工过程及自检记录; 3)施工员负责施工中原材料标识的监督检查; 4)质检员负责产品标识和检验状态标识的监督检查; 四、工作要求 1、库存材料标识 1)材料员在领料时,要根据材料计划核对实物、质量证明文件,保证实物与计划相符、与质量证明文件相符,原始标识准确、完整、清晰。

管材、板材、管件、法兰、阀门、螺栓、垫片、电缆等材料以及变压器、电抗器、断路器、成套开关柜等设备必须具备原始标识。 物资入库验收时,质检员和保管员核对确认材料和设备的原始标识、质量证明文件及实物状态,合格后入库保管。 保管员要及时登记《甲供材料入库、发放台账》,内容要齐全,材料来源明确。不同厂家以及同一厂家不同批次的物资要分别记录。 2)物资在贮存时,保管员对保管物资进行挂牌标识,分区存放,便于查找领用,防止误用。 材料防腐后覆盖原始标识的,以及材料外包装上有标识而实物本身没有的,保管员要及时进行标识移植,标识移植内容包括材料的规格、型号、材质、生产厂家,标识移植使用白色、黑色油漆笔或记号笔。特殊材质材料,保管员按照公司《色标管理规定》,刷涂色标。 3)物资在贮存、发放和回收过程中,保管员必须保证其标识的唯一性和准确性,以备追溯核查。 4)返库材料、剩余材料必须有标识,以防止下次使用时发生材料混用。质检员检查产品标识和标识移植。 2、材料发放 1)保管员依据施工员审批的施工任务单或领料单发料,施工任务单或发料前认真核对领料凭证和实物,避免发错料,发料

1价签的管理规范

价签的打印方法及管理规范 商品价签是超市提供给顾客最直接的商品信息,因此,价签的内容一定要完整无误,它包括条码、名称、价格、规格、产地、编码、物价局审批编号内容。一种商品如果没有明确的价格标识,就很可能失去一些随机性的交易机会。因此,超市在商品销售过程中务必做好价签的管理。 现超市连锁公司特制定出管理方法如下: 一、价签的基本构成: 编码、品名、产地、规格、单位、条码、零售价格、物价局审批编号 二、价签的打印规范 超市连锁公司的所有门店的价签均是机打出来的,无需员工填写; 1、编码:超市版的商品要打印条码(13位); 2、品名:打印全称,比如“亲亲什锦果冻”,不能只写“亲亲果冻”,或“果冻”,同种商品名,不同口味的要把口味写在商品名称中以区分开; 3、产地:精确到市,国外进口的原料,在国内组装,这样的产地都要写国内的,例:婴儿用品的爽身粉,原材料是韩国的,但在国内罐装,制造商是保定某家公司,商标是德国的,这样的都要写国内的; 4、规格:商品的包装含量,如“亲亲什锦果冻”规格为“150g”,对于散装食品,规格“散”,没有规格的计件商品,规格“统一”,如饰品类; 5、单位:商品最小售出单位,散装商品按斤出售,计量单位500g,其他的单位有“个”“袋”“瓶”“罐”“听”“件”“条”等等,如茶叶的最小计价单位是两,单位就是50g; 6、等级:比如开心果一级还是特级(此项在兴隆的价签中用的较少); 7、零售价格:商品价格必须精确到分,比如说25.80元,不可以打出25.8元等; 8、物价局审批编号:价签最下方,可以机打,特殊规格无法机打的小价签可以手写。 三、价签的管理规范 1、商品要做到一物一签,明码标价,仅可使用企业在物价局备案的物价签; 2、价签基本项目中正常情况下每一项都不可手写,需要用专用打印机统一打印; 3、特殊要求手写时字体清楚,要用黑色钢笔或黑色中性笔填写,价签不可以涂改,不可以模糊不清;需要书写主要功能的价签,书写内容要简捷、明了,易懂,例如家电不要写价格优惠、外表美观这样的词语,(例如可以写:零度保鲜\纳米材料\节能\低耗电等等); 4、价签要整洁干净,出现破损要及时更换; 5、爆炸签、商品折扣等特殊类价签的使用,必须经本企综合管理处或部门经理审批后方可使用。违者,对责任人处罚20元,作为大病基金。 6、价签摆放位置要整齐,醒目、美观、要在顾客的视线范围内,食品类可以统一靠端架的左侧陈列,服饰类可以用磁石摆放,展示模特必须有价签,(贵重物品在橱窗陈列的最好使用高档的价签,比如磁石签等)。 7、每个店由录入员负责价签的申请及管理,由店员负责每日的价签检查工作,如有丢失和破损的,将条码统计好交到综合业务手中,由录入员统一打印,然后取回补齐,以保证每天

标识管理制度

标识管理制度 HY/ZY7.5.3-01 1 目的 通过对产品及施工过程的适当标识,防止原辅材料混淆使用、产品的混杂及施工过程违规延续;对产品及施工过程的不同状态进行标识,防止其非预期使用或违规转序;并确保在需要时对产品及施工过程质量的形成过程实现追溯。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产品及施工过程在接收、生产、施工、交付各阶段对产品及施工的标识。 3 职责 3.1 综合工程部负责产品及施工标识的归口管理,必要时可根据标识对产品及施工过程进行追溯。 3.2 综合工程部所属的仓库负责对采购的物资和发货的产品进行标识。 3.3 综合工程部车间负责对过程产品的标识。 3.4 综合工程部各项目部负责对施工过程的标识。 4 工作程序 4.1 产品标识方法 本公司采用的产品标识方法主要有: a)附在包装物上的标记或标牌; b)区域堆放或专用容器存放; c)印章或色笔标记等; d) 施工及验收记录中登记。 4.2 进货产品标识 4.2.1 综合工程部按《采购产品分类技术要求》采购符合规定要求的产品,同时检查其标识是否符合国家或合同规定要求,防止采购过程中的混杂。 4.2.2 综合工程部对采购物资标识的符合性进行检查,对来历不明采购物资有权拒检。 4.2.3 仓库对入库产品的名称、数量、规格、等级、生产公司名称、公司地址、进库时间或顾客提供产品等进行登记、分类存放,并予以标识,发放时应予以记录,以便查出该批产品的用途及去向。 4.2.4 仓库有权拒收未经检验或无标识、来历不明的采购物资。

4.3 过程产品的标识 4.3.1 综合工程部凭“生产计划书”到仓库领取生产物资。仓库在发料时,领料单位应注明原材料品种、规格、生产批号或日期。综合工程部应记录过程产品的数量和质量等情况。 4.3.2 投入使用的原辅材料有包装的,应连同包装发放至生产车间,领料人可用色笔在包装物上注明批号及数量。没有包装物的原辅材料在生产过程中应分区域存放,通过填写区域标牌进行区别,严禁混品种、混等、混级、混产地、混批号。 4.3.3 同一批次不同班次生产的产品,可以在产品标识或标牌上写上本班次的代号。 4.3.4 要防止产品标识在加工或运输过程中消失或混淆,对可能消失或混淆的工序,应事先加以记录,事后及时弥补。 4.3.5 各工序的质检员应监督产品批号的使用情况,发现不填写或乱写批号的有权制止和纠正,对拒不改正的应予以记录,并报其上级处理。 4.3.6 过程产品本身的标识或单独存放的标牌上标识,必须和车间记录相一致,确保各个生产过程中做到帐(生产计划)、物(过程产品及其标识)相一致。4.3.7 各工序产品标识卡在产品入库时交仓库保管员统一收集,并及时转综合工程部存档,以便必要时迫溯。 4.4 成品的标识 4.4.1 对于打包和装箱的成品由市场部使用标签式直接在包装物上标识。 4.4.2 标签或包装物上应标明产品的名称、规格型号、生产日期或批号、公司名称、公司地址、数量、重量等内容,或按顾客需求进行标识。 4.4.3 包装后的成品按不同的品种、规格、批号分类、分区域存放,并做到帐、卡、物一致,防止成品贮存中的混淆。 4.4.4 综合工程部在发运时,应按照合同或顾客订货要求仔细核对产品的名称、数量和批号等标识。在运输过程中也应做好记录,并加以标识,保证产品准确无误地送达顾客手中。 4.4.5施工过程标识 工程施工项目的产品标识用图纸的工艺编号或设备的工艺编号,并与有关的施工记录中的标识相对应。管道焊缝应打上焊工的编号。 4.5 产品追溯性要求 4.5.1 综合工程部应定期对产品的标识和可追溯性进行检查。

原材料可追溯性管理规定

原材料可追溯性管理规定Last revision on 21 December 2020

原材料标识和可追溯性管理办法一、目的 为保证公司施工原材料使用正确,可追溯,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安装、检维修及保运项目所用材料及施工过程的标识管理。 三、职责分工 1、物资供应部负责库存材料标识管理; 2、生产管理部(项目部)施工员负责施工中原材料的标识管理; 3、质量管理部负责产品标识和检验状态标识的监督检查; 4、施工单位(基层公司和分包单位) 1)保管员负责库存材料标识管理 2)施工人员负责进场材料标识和检验状态标识,记录施工过程及自检记录; 3)施工员负责施工中原材料标识的监督检查; 4)质检员负责产品标识和检验状态标识的监督检查; 四、工作要求 1、库存材料标识 1)材料员在领料时,要根据材料计划核对实物、质量证明文件,保证实物与计划相符、与质量证明文件相符,原始标识准确、完整、清晰。

管材、板材、管件、法兰、阀门、螺栓、垫片、电缆等材料以及变压器、电抗器、断路器、成套开关柜等设备必须具备原始标识。 物资入库验收时,质检员和保管员核对确认材料和设备的原始标识、质量证明文件及实物状态,合格后入库保管。 保管员要及时登记《甲供材料入库、发放台账》,内容要齐全,材料来源明确。不同厂家以及同一厂家不同批次的物资要分别记录。 2)物资在贮存时,保管员对保管物资进行挂牌标识,分区存放,便于查找领用,防止误用。 材料防腐后覆盖原始标识的,以及材料外包装上有标识而实物本身没有的,保管员要及时进行标识移植,标识移植内容包括材料的规格、型号、材质、生产厂家,标识移植使用白色、黑色油漆笔或记号笔。特殊材质材料,保管员按照公司《色标管理规定》,刷涂色标。 3)物资在贮存、发放和回收过程中,保管员必须保证其标识的唯一性和准确性,以备追溯核查。 4)返库材料、剩余材料必须有标识,以防止下次使用时发生材料混用。质检员检查产品标识和标识移植。 2、材料发放 1)保管员依据施工员审批的施工任务单或领料单发料,施工任务单或发料前认真核对领料凭证和实物,避免发错料,发料前,材料标识必须齐全。发料后及时登记台账,材料去向明确。 2)切割后发料的材料,要保留带有原始标识的部分,先进行标识移植,然后切割。

商品标价签管理规范

商品标价签管理规范 1.标价签的标注规定 1.1标价签需填写的内容 1.1.1品名:必须明确标注该商品的名称(特别提示:鞋类商品必须在品名内标注男女类别)。 1.1.2规格:根据商品的质量、尺寸、体积等内容进行标注。 1.1.3成份:根据商品标识的内容标注(如食品标食物配料表、服装标面料的含量)。 1.1.4单位:根据商品的计量单位进行标注,必须是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 1.1.5等级:根据商品标识的等级来标注,一般服装、鞋子可用合格标注,茶叶需用一级、优级等来标注。 1.1.6编码:由财务信息部提供。 1.1.7产地:必须根据商品的最终生产加工地来进行标注,而非代理商地址,需详细到省市。 1.1.8零售价格 1.1.9物价员章:必须加盖具有物价员资格人的印章,且一个部门的物价员章必须统一。1.2标价签必须由当地物价局统一监制。 1.3实行明码标价制度必须做到:标价签项目齐全、标价准确、字迹清晰、货签对位、一货一签、标示醒目,价格变动时应及时更换。 1.4不可涂改或使用污损的标价签,若有空格无法填写的内容,必须用斜线来代替,不可空缺。标价签必须统一由电脑打印。 2降价签的使用规定 2.1降价签必须与正价签配套使用,不可单独使用。 2.2降价签的的降价原因需根据实际情况来填写,一般惯用的有:促销、换季、断码等。2.3降价签的时间规定:食品类为十天期限,一般商品为两个月(60天)期限。 2.4降价签的价格必须填写现价和原价。 3标价签的挂放要求 3.1标价签要求一货一签,不能有货无签或有签无货。 3.2货架上的商品标价签需挂放在服装的中间部位,头尾必须将标签外置,其余可置于服装内部。 3.3模特出样的标价签一律放置在服装内。 3.4特惠商品、体积较小不易标注的商品(如发夹、丝巾等)可统一使用价格监督检查机构监制的标价签,并在标价签上注明价格详见小标签。 3.5开架柜台、自选超市的商品,如用打码机加小标价签的,陈列商品时需摆放在货架上对应的大标签下。 4注意事项 4.1标价签不能采用特价、平价、大降价、跳楼价等含混不清或误导性的用语标价。 4.2不可无依据标示全市最低价、全场打折、出场批发价的内容。 4.3不能以买一赠几的方式销售,而不标明赠送的商品名称、规格。 4.4实际出售的商品为处理品、残次品、等外品的必须明确标注而不能标示优惠价、折扣价等方式出售。 4.5标示优惠价、折扣价等出售的商品,必须标本次降价前的价格。

物料标识管理规定

物料标识管理规定版本记录

物料标识管理规定 1.目的 对公司的产品生产的全过程,包括从原辅材料的接收、工序生产、成品入库,直至出厂,都保持相应的标识,以确保在需要时对产品质量的形成过程实现追溯;规定相应检验状态的标识种类和管理办法,确保合格的原料才能使用,合格的成品才能出厂。 2. 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公司产品,包括进货物资,生产过程,直至产品出厂全过程标识的控制。 3. 职责 3.1 生产部 3.1.1 负责制定对生产全过程的产品标识及检验状态标识实施严格管理,若需要对产品质量进行追溯时,生产部参与追溯工作的进行和评审; 3.1.2 仓库负责对所有原材料的标识控制; 3.1.3 生产车间和仓库负责对工序产品及成品的标识控制; 3.2 技术部负责产品质量跟踪活动的控制,发生需要追溯时,组织并协调追溯工作的进行和评审;并 监督检查各执行部门的实施。 3.4 各部门应熟悉并掌握各类物品检验状态标识方法和意义,严格执行不同状态标识的规定,发现问 题及时进行追踪复查。成品仓库负责产品其标识的核对。 4.工作程序 4.1 原料仓库标识控制 4.1.1 原料仓库管理员根据《采购控制程序》进行收货,并在包装袋/桶上,用标贴的方法进行码堆标识,在检验中的原材料不贴标识或写上“待检”字样,根据原料检验报告,分别使用PASS和UNPASS 标识贴在包装袋/桶上。备料区的零头原料,可直接在所盛放的容器贴上“合格”标识及原 材料编号。根据不同物资进行分开码堆存放。 4.1.2 标识时应注明批次信息,批次编号方式为原料编号+采购批次,标识卡还应有注明原料编号、 产地、合格或到货日期、若该原料具有有效期限的,则需注明,并标明检验状态。 4.1.3 当原料被领入生产时,送料人员应在所领用的每板原料上用笔注明产品编号、生产批号、原料 名称、数量、送料日期等。 4.2 成品仓库标识控制 4.2.1 成品完工后,应在成品包装贴上批次信息,批次信息以生产指令单上为准,检验前应贴上“待检中”标识,待合格后由质量部通知产品合格,摘除“待检中”标识。 4.2.2 成品仓内经检验和试验(复检)判定合格的产品,技术部在“产品送检单”中,填写检索结果并签名。合格的存放于规定的“合格品区”内,并准予出厂;当判定不合格的成品,在没有进行适当处置之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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