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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专项资金如何精准扶贫

财政专项资金如何精准扶贫
财政专项资金如何精准扶贫

财政专项资金如何精准扶贫

【篇一:浅谈财政扶贫资金存在的问题及审计的重点】浅谈财政扶贫资金存在的问题及审计的重点

党的十六大提出,到2020年要建设一个惠及十几亿人口的小康社会,重点在农村,难点在贫困地区。国务院颁布的《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01—2010年)》,全面部署了本世纪前十年我国农村扶贫开发工作。这是国家对贫困地区群众的关怀和爱护,是党中央对农业、农村、农民优惠政策的具体体现。

扶贫专项资金是国家设立的用于贫困地区、经济不发达的边远地区发展生产,改变落后面貌,改善贫困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提高贫困农民收入水平、促进经济和社会全面发展的专项资金。为了加强财政扶贫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国家出台了一系列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财政部也相应出台了《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试行)》(财农[2000]18号)和《财政扶贫资金报账制管理办法(试行)》(财农[2001]93号),规定省、地、县三级财政部门都要设立财政扶贫资金专户,实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封闭运行,非财政扶贫资金不得借用财政扶贫资金专户。并对重点骨干建设项目要实行招投标制,大宗材料要实行政府采购,并对财政扶贫资金报账所需的凭据及程序等方面也作了详细规定。尽管如此,但在财政扶贫资金的实际拨付和使用过程中,尚存在着许多弊端。

通过审计,发现各级政府高度重视扶贫开发工作,特别是在管好用好扶贫资金上采取了一定的行之有效的措施,使有限的资金发挥了较好的效益。农村的基础设施得到了加强,农民生产、生活环境得到了改善,生活水平得到了提高。但是由于各种因素制约,使扶贫资金在管理使用过程中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是计划刚性不足,擅自改变用途。受国家和省调控政策制约,县(市)级在项目申报上缺乏自主权。为了争取项目资金,有的项目虽然不符合本地实际,可是往往按照上级项目规划上报项目,才有可能争取到项目资金。有的项目符合本地实际,但不符合上级规划要求,就难以争取到资金。因此,项目资金到县(市)和乡(镇)后,存在着部分项目没有严格按照上级下达项目计划执行,随意调整项目建设地点、建设内容,擅自改变资金用途的现象。

二是上级部门下达指标晚,项目不能按期实施。由于上级部门下达扶贫资金指标一般是在下半年或年末,因此县(市)很多扶贫项目

不能按当年计划完成,普遍存在着项目资金滞拨现象。就我州汪清

县来说,2008年3月为止,2006年-2007年两年计划实施项目共计208个,已实施项目122个,未实施项目86个,占两年项目总数的41.35%。

三是监管手段不硬,挪用现象存在。目前部分县(市)仍然存在挤

占挪用扶贫资金现象。其表现形式为:一是项目管理与资金管理不

协调。在项目管理不到位的情况下,“报账制”管理中出现许多漏洞。项目主管部门只重视资金的分配和拨付,不重视项目工程预决算的

审核,对支出票据的审核,认为只要是正规发票,不是白条就行。

对票据的开支范围与项目建设内容和工程预决算不进行核实,存在

着票据开支内容与工程量不相符的现象;二是由原来乡(镇)直接

挤占、挪用、弥补政府经费,变为现在将资金转移到项目施工单位

套取现金,形成账外“小金库”;三是报账支出票据中有虚列支出,

用税务部门代开的项目工程支出发票套取扶贫专项资金现象;四是

项目单位农民投工的劳务补贴支出,农户的领用清册不能真实

反映,缺乏可信度。五是项目竣工验收制度不建全, 用造假工程验收单,假合同等形式挤占、挪用扶贫资金,使其被挤占、挪用的扶贫

资金“合法、合规、合理”,目前还没有可行的扶贫项目竣工验收的

暂行办法。

四是监督服务不到位,使用效益不高。一是有关部门监督检查不力,重立项、重投入、轻管理,造成扶贫项目效益低下的现象;二是缺

乏科学的绩效考核机制,跟踪监督、跟踪问效不到位,以拨代管问

题比较突出;三是扶贫资金管理使用中存在着因管理不善、决策失误、挤占挪用等原因造成的投资失败、无经济效益等损失浪费问题。四是服务不到位,项目没有发挥到应有的效益,甚至农民得不到应

有的收益,使群众意见较大。

上述存在的问题,更加明确了扶贫资金审计监督是扶贫开发工作的

一个重要环节,是促进国家扶贫开发政策更好地贯彻落实,不断加

强和规范扶贫资金管理,提高扶贫资金使用效益的一个重要手段。

而且在审计中发现项目单位违规违纪方法更加隐蔽,给审计工作增

加了难度,对审计方法提出了新的挑战与更高的要求,审计人员必

须采取灵活多样的审计方法,抓住审计重点,才能更好地履行审计

职责。个人认为财政扶贫资金审计中应抓住以下几方面重点:

一是重点抓住对财政扶贫资金项目立项、审批过程的审计资金管理

和项目管理是相辅相成的,资金管理是项目管理工作的保障,项目

管理是做好资金管理的基础。项目选择的正确与否,直接影响到财

政扶贫资金使用的合法性和效益性。对扶贫项目立项和审批过程的

审计,是正确反映财政扶贫资金全貌、全面评价财政扶贫资金使用

是否有效的重要一环。

项目确立程序一般是由村委会申请,乡(镇)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向

县(市)财政及扶贫办申报,由县(市)扶贫办领导小组进行平衡

审批后向州(市)一级扶贫办及财政部门申报,州(市)扶贫领导

小组审查汇总后报省一级扶贫办及财政部门,最后由省扶贫办领导

小组审查审批后下达执行。县(市)财政局和扶贫办不能调整省批

准的项目和资金计划,只起到项目和资金计划的传递作用。但在实

际工作中,还存在着审批部门对扶贫项目缺乏调查了解,个别贫困

村急需解决的项目应报未报、应批未批、资金分配贫富不均等问题。所以,在具体审计过程中,审计人员要对已经批准的扶贫工程项目

严格审查,尤其对调整的计划项目要查明调整原因,审计其合规合

法性,还要对最初申报项目资料进行审查,加大审计力度、深度,

防止财政扶贫项目审批的随意性,堵塞人情项目,尽力杜绝项目上

的腐败问题,保障财政扶贫资金真正能用到扶贫村、贫困人口上,

切实解决贫困人口的一些实际问题。

二是重点抓住资金流转环节,对财政扶贫资金的使用过程进行审计

监督

财政扶贫资金的使用环节主要是资金从财政账户拨出后,最终到达

项目上。大部分扶贫项目在最基层实施,项目分散,涉及到千家万户,由于基层管理还很薄弱,财政扶贫资金的使用在实际工作中,

还存在着资金拨付不及时、财务管理不规范、白条列支过多以及扶

贫项目的实施很不规范等问题。因此,加大对财政扶贫资金使用过

程的审计监督是保证审计任务高质量完成,防范审计风险的重要一环。

一是从资金拨付和资金运动变化入手,揭示拨付环节间的资金差异,是扶贫专项资金审计的重点,也是专项资金审计查找问题的突破口。资金的运动变化,是反映扶贫专项资金运动的全过程。在审计中,

应注意逐笔查明资金拨付环节中存在的差异的真实原因,顺着资金

拨付流向,分析掌握资金活动的最终去向。并且认真核实已签订的

项目责任书以及项目施工合同、项目承包合同与项目资金的去向是

否相符。在扶贫专项资金拨付环节审计中,一是从会计账薄和会计

凭证为基础,查找拨付专项资金支出的去向,进而弄清是否项全部

用到扶贫项目上,有无虚列支出、转移资金的情况。二是以银行存

款“对账单”为基础,按序时逐笔勾对,理清资金流向,账户内资金

的存量的准确性,账实是否相符,查找有无截留、挪用的行为。三

是对出纳的库存现金进行盘点,找出短款或长款的原因;弄清是否

有隐匿账户。四是以出纳现金的记账为基础,核实每笔业务的真实性;五是对大额现金支付的项目引起高度重视,发现疑点,顺藤摸瓜,一查到底。

二是从报账原始发票入手,揭露挪用和骗取扶贫资金,是扶贫资金

审计的重要环节。审计时,应到现场详细核实扶贫项目的建设内容

和建设规模,便于对报账票据的审核。对以现金方式补助的,要有

农户在领用清册上本人亲自签字、盖章或摁手印,在税务代开的票据,要到税务部门核实其票据真伪,防止套取现金,特别是大额现

金支出,报账时要一律使用正式发票,坚决杜绝白条入账。

三是从往来账户入手,揭露隐匿货币资金和移花接木现象,是扶贫

专项资金审计不可忽视的关键。目前,有些扶贫专项资金使用单位

利用往来账户进行作弊,隐匿货币资金,把往来账户当成“掩

【篇二:精准扶贫实施方案】

精准扶贫实施方案

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自治区党

委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的

意见》、《xxx市脱贫攻坚实施方案(2016—2020年)》和《xxxx

脱贫攻坚实施方案(2016—2020年)》结合我村实际,为如期实现

全村脱贫致富达小康的奋斗目标,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

五中全会精神,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问题导向”和“精准

施策”,针对我村因基础设施薄弱致贫、因缺资金致贫、因缺劳力致贫、因病致贫等“四大主要致贫原因”,充分结合“十个全覆盖”工程,破除我村基础设施薄弱瓶颈制约,充分发挥“低保”、“五保”等社会

保障网的“兜底”作用,集中力量开展一场集中脱贫攻坚战,确保

2016年全面消除国家标准线下贫困人口,到2018年基本消除市低

保线下贫困人口,到2020年稳定实现全村贫困人口同步迈入全面小

康社会。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政府主导,保障脱贫致富。按照镇党委、政府决策指导、规

划制定、监督管理等方面的主导作用,积极与相关部门联动协调推

动落实。充分结合“十个全覆盖”工程、“三到两强”、“四定三到”、“万名干部下基层”等活动的开展,按照

上级统筹安排、同步推进,助推全村贫困农牧民脱贫致富。

2.坚持因贫情况,具体分类施策。根据贫困户具体情况,差别化对待,实施脱贫攻坚行动,制定“一贫一法”帮扶措施,对有劳动能力

的贫困户实施产业覆盖,对无劳动能力的困难户,充分发挥低保、“五保”等社会保障网的“兜底”作用。

3.坚持精准扶贫,确保精准脱贫。全面落实上级“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战略,积极与包扶单位沟通协调,以因贫情况切实把扶贫对象精准、措施到户精准、项目安排精准、资金使用精准、派人精准、脱

贫成效精准“六个精准”落到实处,将产业扶贫作为扶贫攻坚的重点,大力宣传发展。

4.坚持自力更生,激发内生动力。充分调动村社干部和群众的积极

性和创造性,大力宣传发扬自力更生、艰苦奋斗、勤劳致富的精神,将扶贫与扶志、扶智相结合,增强贫困人口自我发展能力。

5.坚持生态补偿,推进绿色扶贫。按照上级指示坚持扶贫开发和生

态保护并重,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不能走以破坏

生态环境发展产业脱贫的路。结合“十个全覆盖”工程,加大对村庄

和贫困户的生态保护修复,实现“扶贫开发推进生态建设,生态建设

促进扶贫开发”的良性循环。

(三)扶贫对象

从2016年起,xxxx市实行农村牧区低保线和市扶贫标准线“两线合一”,即农牧民年人均纯收入低于4968元。按照这一标准统计,全

村贫困人口共x户xx人,其中国家标准线下

x户xx人(2016年国家贫困户标准线为农牧民年人均纯收入低于2968元,2020年国家标准线为低于4000元)。按各自然村分布:

xx村一社贫困户xx户xx人,其中国家级贫困户x户x人;xx村

二社贫困户xx户xx人,无国家级贫困户;xx村三社贫困户x户xx 人,其中国家级贫困户x户x人;xx村四社贫困户x户xx人,其

中国家级贫困户x户x人。

二、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按照全县脱贫攻坚目标总体要求,2016年开始利

用3年时间,将全村现有建档立卡贫困人口xx户xx人全部脱贫。

2019—2020年,进一步巩固提高脱贫攻坚成效,确保全村所有贫困

人口迈入全面小康社会。

(二)具体目标。按照全县脱贫攻坚目标总体要求,2016年按照贫

困户年人均纯收入4000元以上的脱贫标准(即国家2020年的脱贫

标准线),现行国家标准线(2968元)下贫困人口x户x人全部稳

定脱贫。国家标准线下的贫困人口脱贫后,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市低

保线的,继续给予扶持。到2020年我村市低保线下贫困人口年人均

纯收入比现行低保标准翻一番(达到9936元以上),年均增长

1000元以上。2016年扶持xx户xx人脱贫(其中国贫x户x人);2017年扶持13户30人脱贫;2018年扶持x户xxx人脱贫。

三、重点工作

针对“四大主要致贫原因”开展精准脱贫攻坚行动。

(一)加强村基础设施建设,破解基础设施薄弱致贫问题。

1.结合“十个全覆盖”工程,优先保障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实现全覆盖。

加强水、电、路、讯、危旧房、文化室、农牧业生产设施等基础设

施建设,进一步改善贫困户生产生活条件,切实改善村内人居环境,实现贫困户住有所居、业有所成。对建档立卡贫困户优先组织实施“十个全覆盖”工程,并加大扶持和补贴力度。

2.强化生态建设保护。坚持脱贫攻坚与生态建设保护相结合,宣传

鼓励贫困人口在退耕还林还草、退牧还草、等生态建设与保护工作

中的参与度。同时结合“十个全覆盖”工程,优先使用贫困人口的苗木,带动贫困人口脱贫致富。

(二)通过发展产业扶持脱贫。

大力宣传贫困户通过产业发展实现持续稳定脱贫,根据各自然村实际,鼓励贫困户发展蔬菜种植、猪牛羊养殖等主导产业,积极与帮

扶单位和村企共建企业沟通协调,将企业从业人员生活消费市场与

村发展产业相对接,达成契约式供销关系。有效解决农牧民农畜产

品销售难题。同时积极争取上级实施的贫困户畜产品价格直补政策,对市场价格低于生产成本的,进行差价直接补贴,有效保护贫困户

养殖收益,调动贫困户养殖积极性,促进畜产品增产,解决贫困户

养殖后顾之忧。

同时要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将企业引进来解决村内贫困农牧民及子

女就业问题和村财政收入,用村财政收入建立村集体产业带动村民

致富;还要积极鼓励从村走出去的企业家和大学生返乡创业,带动

贫困村民富起来。

1.解决因缺资金致贫,鼓励发展产业脱贫。着力扶持贫

困户发展产业,积极鼓励和引导贫困农牧民创业。

对有发展产业想法缺资金的贫困户,包扶干部积极与贫困户沟通对

创业项目进行全面分析降低风险,并积极与银行协调惠农贷款解决

贫困户发展产业缺资金问题。

对耕地少或因病等原因无法在田间劳作的贫困户,鼓励发展养殖业

销售农村绿色畜肉。例如扶持发展养猪业,包扶干部要帮助包扶户

购买幼猪崽,待猪出栏后帮助建立销售渠道,让包扶户尽快脱贫。

2.解决因缺劳力致贫,鼓励发展产业脱贫。因缺劳力耕种困难的贫

困户,鼓励其购买小型农机具,既可以解决劳力问题又可以节省雇

人资金。包扶干部积极与农机局沟通协调农机购买政策,对无力量

购买小型农机的贫困户在享受农机补贴后,帮助其购买,并鼓励发

展产业脱贫。同时,应调动村干部积极性宣传鼓励村民帮助缺劳力

的贫困户。

(三)破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

积极争取上级对患有21种重大疾病的在册贫困户患者给予医疗费用救助。即贫困患者通过新农合、大病商业保险以及民政部门报销后

剩余的可报费用,再给予一定比例的救助。通过医疗救助,切实减

轻贫困人口重大疾病患者沉重的家庭负担,减少因病致贫、因病返

贫现象。同时要宣传鼓励贫困户积极参加医保和体检项目。

(四)争取上级教育扶持脱贫,破解因学致贫问题。积极争取上级

对2016—2019年所有建档立卡中的贫困学生,支持其完成从学前到大学学龄阶段学业教育政策,从根本

【篇三:《广东省精准扶贫开发资金筹集使用监管办

法》】

十五、广东省精准扶贫开发资金筹集使用监管办法

《广东省精准扶贫开发资金筹集使用监管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新时期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三年攻坚财政资金监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

攻坚战的决定》(中发[2015]34号)、《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新时期精准扶贫精准

脱贫三年攻坚的实施意见》(粤发[2016]13号),《关于印发财政

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11]412号)等规定,结合我

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新时期精准扶贫开发资金(以下简称扶贫开发资金),是指我省各级筹集用于直接促进扶贫开发帮扶对象(有劳动

能力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增收、教育和医疗保障的扶贫开发资金:一是省财政安排下达的扶贫开发资金;二是对口帮扶市(含县、市、区,下同)安排拨付给对口帮扶地区的扶贫开发资金;三是贫困人

口属地市(含县、市、区,下同)财政筹集安排的扶贫开发资金;

四是按规定整合用于扶贫开发的其他资金等。其中教育、基本医疗

保障等方面的资金分配、拨付和管理按现有规定执行。

第三条扶贫开发资金按以下原则加强筹集和使用管理:

一是多方筹资,限期到位。省、对口帮扶市、贫困人口属地市按规

定应承担的扶贫开发资金要列入本级预算,确保足额安排,确保及

时拨付到位。在全省各级财政投入的基础上,充分发挥帮扶单位、

口工作队的积极性,多渠道筹措资金,加大投入,更好地完成扶贫

脱贫任务。

二是压实责任,县级统筹。县(市、区)政府是扶贫开发资金筹集

和使用管理的贵任主体。省、市(含对口帮扶市)扶贫开发资金按

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数分配下达,由贫困人口所在县(市、区)按经

批准新时期精准扶贫规划统筹安排使用,并保证使用绩效。

三是精准使用,严格监管。除教育和医疗保障外,扶贫开发资金必

须专项用于促进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增加收入相关项目,确保项目精准、资金精准、措施精准。建立健全从资金筹集使用到监督考核全

过程监管机制,确保扶贫开发资金安全、规范、有效。

四是强化考核,严格问责。以绩效为导向,对扶贫开发资金筹集使

用和支出绩效等情况进行考核评价,考核评价情况纳入省对各地区

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范围。建立最严格的扶贫开发资金违规使用

责任追究制度。

第二章职责分工

第四条建立健全省统筹、市县负总责、镇村具体执行的扶贫开发资

金筹集使用多层次工作贵任制。

第五条省有关部门按照省委、省政府统一部署,负责制定总体方案、工作目标、组织动员、监督考核等工作。其中,省财政部门负责省

级扶贫开发资金管理的牵头组织和协调工作,负责制定精准扶贫开

发资金管理制度,组织实施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等。省委农办(扶

贫办)负责省级扶贫开发资金筹集和使用的具体管理工作,负责资

使用安全、监督检查、绩效考核,信息公开等工作。省审计部门对

扶贫开发资金筹集和使用进行审计监督。

第六条贫困人口属地市县政府对扶贫开发资金筹集使用管理负总责。其中:

贫困人口属地市政府负责上下衔接、域内协调、监督检查等工作,

组织所属农委(扶贫)、财政等部门,审核汇編并指导实施本地区

扶贫开发资金筹集使用规划;制定实施本地区扶贫开发资金管理办法;分解落实本地区资金筹集任务并及时拨付。负责本地区扶贫开

发资金筹集使用及相关项目的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等。

贫困人口属地县(市、区)政府对扶贫开发资金筹集使用承担主体

责任,书记、县长为第一责任人。做好进度安排、项目落地,资金

使用、推进实施等工作。组织协调所属农委(扶贫)、财政等部门,审核编制井组织实施本县(市、区)扶贫开发资金筹集使用规划及

其项目使用计划:制定实施本本县(市、区)扶贫开发资金管理办法,统筹落实本本县(市、区)扶贫开发资金,并按規定及时分配

下达到镇村。审桉确定镇村扶贫开发项目计划,指导督促镇村扶贪

开发项目实施和监督管理。

第七条贫困人口所属镇村按規定具体使用和管理上级下拨的扶贫开

发资金,具体组织申报和实施扶贫开发项目。配合上级部门开展资

金使用、项目实施的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等。

第八条省、市驻县(市、区)、驻镇、驻村帮扶工作队全程参与精

准扶贫开发资金的使用和监管。

第三章筹集使用

第九条资金筹集。各级扶贫开发资金按《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

政府关于新时期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三年攻坚的实施意见》的规定筹集。

(一)省财政按政策要求将应承担的扶贫开发资金分年列入预

算,并按现行转移支付资金拨付规定,及时下达到贫困入口所在地

级市和财政省直管县。

(二)对口帮扶市应将按规定承担的扶贫开发资金筹集任务分解落

实到市本级及所属县(市、区),相应列入同级年度预算。每年度3

月底前统一拨付到对口帮扶的贫困人口属地市。贫困人口属地市在

收到对口帮扶市的扶贫开发资金后30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按建档立卡

贫困人口数拨付到县(市、区,含财政省直管县)。

(三)贫困人口属地市,县(市、区)应按规定落实扶贫开发资金

筹集任务,相应列入同级年度预算。其中市级资金应与省级补助资

金和对口帮扶资金同步拨付到县(市、区,含财政省直管县)。(四)贫困人口属地市、县(市、区)按现行规定,以扶贫开发

规划和重点项目为平台,统筹其他涉农等资金,并确保用于扶贫开发。

第十条资金分配。扶贫开发资金按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数分配到县(市、区),由县(市、区)政府统筹使用。其中,分配给分散贫

困人口的资金拨付到镇,给相对贫困村的资金拨付到村。

第十一条资金用途。

(一)扶贫开发资金按要求专项用于直接促进扶贫开发帮扶对象

增收的项目。主要包括:

1.支持扶贫开发帮扶对象发展生产。包括支持扶贫对象发展种植业、养殖业、农产品加工业、手工业、乡村旅游业、电子商务和物流配

送服务等。

2.支持扶贫开发帮扶对象提高技能和实现就业。包括农民适用技术

培训和科技扶贫培训、促进贫困家庭劳动力就业等。

3.为扶贫开发帮扶对象提供金融支持。包括建立贫困村村级发展互

助资金,贫困户扶贫贷款贴息、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及直接吸纳贫困

户务工、参股、带动增收效果好的农业龙头企业、扶贫农业龙头企业、农业合作组织和种养大户等扶贫贷款给予贴息和担保风险补偿佥,对参加农业保险的贫困户自行负担的保费给予适当补助等。

4.建立资产收益扶持机制。包括以招投标方式投入设施农业林业、

养殖、光伏、水电、乡村旅游等项目形成资产、将具备条件的折股

量化给贫困村和贫困户等。

5.围绕改善农村贫困地区基本生产生活条件,支持修建微小型公益

性生产设施、微小型农村饮水安全配套设施、贫困村村组道路等。

微小型建设项目建设金额一般不应超过20万元。

(二)扶贪开发资金不得用于:

1.行政事业单位基本支出。

2.各项奖金、津贴和福利补助。

3.弥补企业亏损。

4.修缮楼、堂、馆、所以及建造职工住宅。

乡镇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制度

xxxxxx扶贫资金项目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我乡扶贫扶贫资金管理,提高扶贫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古蔺县扶贫办有关规定,结合我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扶贫资金是指从我乡扶贫基金安排和通过其他途径筹集,专项用于落实我乡贫困村及村内贫困户脱贫项目的扶持资金。 第三条专项资金的使用原则 (一)集中管理,统筹安排 按照集中资金、集中管理、集中使用、集中分配“四个集中”的原则,把项目资金的筹集、使用和管理的各个环节都纳入扶贫资金项目管理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组织和协调。 (二)专款专用,重点优先 扶贫资金必须根据我乡扶贫工作的总体部署,专款专用于我乡扶贫开发,切实做到“规划到户、责任到人”工作,主要用于扶持贫困农户发展生产、整村推进等项目补助支出。 (三)结合实际,确保效果 扶贫资金的分配和使用要坚持从实际出发,遵循客观规律,必须符合我乡扶贫工作的实际情况和总体要求,尊重群众意愿。要采取“一村一策、一户一法”等综合扶贫措施,坚

持硬件与软件相结合,输血与造血相结合,当前与长远相结合,与新农村建设相结合,力争取得较好效果。 第二章资金使用范围 第四条规范扶贫资金的使用范围,遵循以下顺序安排使用: (一)对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进行扶持,通过发展生产和农村劳动力转移使其年人均收入达到县上扶贫工作目标要求; (二)扶持列入改造计划的贫困户危房改造; (三)补助农业基础设施和农村公益设施建设; (四)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确定的其他扶贫支出。 第三章项目申报和管理 第五条扶贫资金申报。扶贫资金实施项目管理制度,项目由乡扶贫办申报,经分管领导审核后,报财政所审批。项目必须符合乡政府的总体扶贫工作规划,并要在乡扶贫办备案。 第六条项目实施。项目以所在村为实施单位,整村推进。各村委要引导和带动群众投工、投劳的积极性,共同改变贫困的落后面貌。

关于修订《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的说明

关于修订《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说明 一、修订资金管理办法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年月,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联合印发了《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和《财政扶贫项目管理费管理办法(试行)》(财农字〔〕号,以下简称原《办法》),对规范财政扶贫资金的使用管理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原《办法》颁布实施已有年,期间扶贫开发政策和工作思路不断调整,扶贫机制不断创新,原《办法》已不能很好地适应当前扶贫开发工作的需要,亟需作进一步的修订完善。 (一)扶贫开发形势的变化要求修订管理办法。年,中央颁布实施了《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年)》(中发〔〕号,以下简称《新纲要》),标志着农村扶贫开发工作进入了新阶段。《新纲要》进一步健全了扶贫开发机制,明确了行业部门的减贫责任,要求完善扶贫开发投入机制,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投入重点和使用方向提出了新的要求,这些需要通过修订完善资金管理办法来贯彻落实。 (二)总结提炼扶贫开发经验需要修订管理办法。近年来,财政部会同国务院扶贫办等部门开展了系列财政扶贫开发试点,各地也积极推进机制创新,探索出了一些卓有成效的新机制、新做法,

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四到县”、绩效考评机制、项目竞争评选机制等。为进一步推进财政扶贫开发工作,提升财政扶贫开发水平,需要通过修订完善资金管理办法等方式,适时地将这些先进经验总结提炼出来,并在全国范围内有序推广应用。 (三)规范资金使用管理要求修订完善管理办法。《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年)》实施期间,财政扶贫开发实行“责任到省、任务到省、资金到省、权力到省”的管理体制,有力调动了地方开展扶贫开发工作的积极性。但由于制度建设没有及时跟上,在个别地区出现了诸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分散、项目安排随意性大、资金管理不规范等方面的问题。为此,全国人大、审计署针对上述问题,多次提出加强制度建设的要求。因此,修订完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也是推进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科学化、精细化,提升资金使用管理规范化水平的需要。 二、《修订稿》与原《办法》的比较说明 在充分征求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我们整理形成了《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修订稿)》(以下简称《修订稿》)。分为总则、资金预算与分配、资金使用与拨付、资金管理与监督和附则五章,共计条。与原《办法》相比,修订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关于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名称和定义。贯彻落实综合扶贫理念,为便于开展财政支持农村贫困地区、贫困人口的投入统计,将财政支持农村贫困地区、贫困人口的各项投入统称为财政扶贫资金,原《办法》所指的财政扶贫资金规范表述为“财政专项扶贫资

财政专项资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1

财政专项资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摘要:深化财政支出管理改革,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是当前财政体制改革的一个重要环节,如何加强专项资金管理,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益,是一个值得关注的问题。本文通过深入分析财政专项资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 关键词:财政;专项资金管理;问题对策 财政专项资金,是指中央和省级财政部门、财政部门会同有关主管部门下达,以及市县各级政府安排用于社会管理、公共事业发展、社会保障、经济建设以及政策补贴等方面具有指定用途的资金。财政专项资金的分配和使用,一直是社会各方面比较关注的问题。如何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是财政工作者应不断探索的一个重要课题。本文主要阐述专项资金管理中存在的几点问题及提出有关建议和决策。 一、财政专项资金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专项资金的预算基础组织工作不到位 预算管理作为管理会计的方法之一,主要功能就是通过事前有预测对未来有个相对清晰的认识,并以此发挥控制作

用,将“钱用在刀刃上”,以避免不必要的支出。近年来,地方财政预算编制普遍推行了部门预算和细化预算的编制方法,基本上实行的是“人员经费按标准,公用经费按定额,专项经费按实际”的分配模式,使得财政专项资金预算编制存在主观性、随意性。对申请的专项资金缺乏细致调研,多报多编,这就造成一方面一些单位专项资金大量结余,形成资金沉淀;另一方面一些专项资金又供给不足,影响事业发展和政府职能的实现。 (二)在专项资金管理过程中财务控制意识薄弱,财务角色被弱化 笔者在对X区行政事业单位监督检查中发现,有的行政事业单位领导对财务人员的重视程度普遍不高。多数单位财务人员在专项资金的管理中只是承担了会计核算和资金支付等简单的服务性工作,对专项资金的概念模糊不清,对具体的业务和决策了解的并不多,也即财会计人员对各活动的事前和事中的辅助控制作用没有体现出来。财务人员因而无法根据业务进度合理安排资金支付,造成了资金管理的真空。 (三)专项资金管理未真正实行“专款专用” 行政事业单位的专项资金有着特定的项目和专门的用途,根据制度规定,专项资金的收支应当于经常性经费的收支区别开来,进行分别核算。但有的单位对专项资金不实行

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实施方案

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实施方案 精品文档,仅供参考

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实施方案 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实施方案 根据县委、县政府及县扶贫办关于新村扶贫的实施意见的具体安排和相关要求,我办事处将邹祠村等18个非贫困村的39户、54人纳入202__ 年财政专项扶贫开发。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多次专题研究,村两委深入调查与分析论证,针对村域实际情况,并充分征求群众意见和建议,编制本实施方案。 一、规划指导思想和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中共十九大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落实造血式、参与式扶贫的要求,按照国家扶贫政策,围绕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发展的目标和一路二水三产业四增收的总体要求,以改善基础设施建设为切入点,以产业发展为主线,挖掘潜力,提升贫困农户自我发展能力,改善贫困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坚持基础设施建设与产业发展相结合,人居环境改善与自然生态修复相结合,产业发展与社会事业配套建设相结合,精心组织、统筹规划,通过路、水、产业、村民素质、能力提升的全面治理,促进村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生态文明协调发展,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奠定良好的基础。

(二)规划原则 1、坚持发动群众、尊重群众意愿、切合实际、量力而行、力而为的原则。坚持办事处主导、群众参与、科学规划、精准施策、贫困户摘帽脱贫的原则,坚持扶贫工作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并重,走综合治理,开发致富的新路子,在抓好基础设施建设的同时,促进产业发展,统筹兼顾,搞好经济发展与社会公益事业建设,使全办事处的基础设施、产业结构、经济结构、社会发育程度得到全面发展和提升,同时,要集中有限的资金,优先解决群众最亟需解决的困难,力争通过项目实施,改善基础设施条件和发展产业,带动社员增产增收。 2、坚持整合资源全办事处推进与个体扶贫相结合的原则。扶贫开发的显著特征是:以贫困户为主,着眼与贫困群众整体生活水平的提高。要统筹安排、合理布局、综合治理,以2014年度确认的贫困人口为基本对象,优先考虑。针对各类贫困户具体情况,因地制宜,一户一措施,精准施策,制定切合实际,操作性强的扶贫规划予以重点扶持,以种养业及劳务培训,改善生产生活条件等项目予以扶持,使其尽快脱贫。 3、坚持群众参与和办事处指导相结合原则。群众既是扶贫的对象,又是项目开发的主体和内因。要坚持走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群众路线,不论在贫困户的确定,项目

2019年财政涉农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汇报

20XX年财政涉农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汇 报 财政涉农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汇报 我县围绕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以扶贫开发工作为目标,以扶贫开发重点领域和重点项目为抓手,结合脱贫攻坚规划,通过整合各部门财政涉农资金,改革财政涉农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机制,提高涉农资金整体使用效益,形成了“多个渠道来水、一个池子蓄水,大类间打通、跨类别使用、一个龙头放水”的涉农资金投入、使用新格局,实现了项目资金“真整合、真能用”。 一、资金整合使用情况 18年,我县统筹整合财政涉农扶贫资金105940.4万元,安排脱贫攻坚项目4222个,其中:安排在130个贫困村项目3058个资金58880.5万元;安排用于全县建档立卡贫困户产业直补、贴息、易地搬迁、健康扶贫等全县性项目6个23804万元;安排在非贫困村项目1158个资金23255.9万元。18年整合资金项目的实施,有效保障建档立卡对象“两不愁、三保障”,如:安排了贫困户房屋改造、保障房建设、改水改厕等住房保障项目;以产业扶贫作为脱贫攻坚主抓手,有力破解了发展难题,切实增强了扶贫“造血”功能,加快了贫困户增收脱贫致富步伐;产业直补、贴息项目精准到户,扶持贫困户发展产业,增强贫困户产业发展信心;易地搬迁项目实现“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的目标;同时根据我县出台的《健康扶贫提升工作的补充意见》扫除健康扶贫保障盲区,充分利用整合涉农扶贫资金,安排

1500万元用于扩大慢性病报账范围,提高慢性病报账比例,精神病患者治疗及监护,长期卧病在床需长期护理、照料的失能病人医疗及药物补助,爱国卫生到村到户,贫困户产检、疾病筛查;安排1346万元按120元/人的标准为全县贫困户购买大病商业补充保险,为贫困户提供人身保障;项目的实施紧扣贫困村退出、贫困户脱贫,为我县“脱贫摘帽”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资金管理使用情况 依照“乡村提需求,责任单位管项目,财政管资金,资金跟着项目走,监督跟着资金走”的原则。以贫困村和贫困户“脱贫摘帽”为标靶,以扶贫项目为着力点,以项目整合达到资金整合的目标,以扶贫攻坚项目调度资金。 1、设立资金核算专户。在县扶移办设立“统筹整合财政涉农扶贫资金核算专户”,将统筹整合范围内的各级财政涉农扶贫资金统一归并至该核算专户,统筹整合财政涉农扶贫资金项目统一在该核算专户进行拨付、使用、核算管理。 2、资金归集拨付。县财政局将整合范围内的各级资金按来源建立指标备查账簿,根据实际使用和用途列报支出,对需要调整预算科目的,在指标备查账簿中做好指标来源科目变更记录后,从“统筹整合财政涉农扶贫资金核算专户”中直接拔付至项目主体责任单位账户。 3、实行资金使用审批。各乡镇区、项目主体责任单位根据项目实施进度,提交项目资金申拨单,经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

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有关政策解读提纲

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有关政策解读提纲

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有关政策解读提纲 一、我国扶贫专项资金政策 我国的扶贫专项资金主要包括: 1、易地扶贫搬迁(含后续产业发展),首先主要解决住人问题,2013年开始的,3.88万元/人,资金来源主要是:一是中央预算内,二是地方财政债券,三是专项建设基金。 2、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扶贫发展资金),主要用于建档立卡贫困户, 3、资产投资收益及“五位一体”小额贷款,7:2:1,撬动银行资金,财政10%风险补偿金,银行70%,保险公司20%,贫困户无利息,无抵押,无担保。不低于当年贷款基准利率进行分红, 4、扶贫资金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整合) 全省规定有9类83项,其中:扶贫专项资金3项,农林水资金56项,节能环保资金6项,教育资金7项,环保和医疗卫生资金5项,住房保障资金2项,国土资金2项,交通运输资金12项,金融扶贫资金1项,涉及单位有财政、扶贫、农业、林业、水利、农机、环保、教育、卫计、发改、交通、国土、住建局等。 5、政策兜底,五保标准,低保标准等高于贫困户 二、我县涉及的扶贫资金 我县是山西省插花贫困县之一,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主要包

政涉农资金投入到村集体经济组织形成的营利性资产,经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同意,可划出一部分资产,设立贫困户优先股。剩余部分再按一定比例量化给村集体经济组织其他成员和村集体经济组织。 3、风险防范, ①明晰资产权属。财政扶持资金及形成的资产折股量化给贫困户的股份,所有权原则上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贫困户只享有收益权,不得出售、转让。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合作社或其他经营主体要明晰资产产权关系,保障其合法权益。要建立健全管护机制,确保财政扶持资金形成的资产安全完整,并不断提高使用效益。 ②完善收益分配机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合作社要按照法律法规和财务会计制度规范,公平合理地分配盈余,在保障贫困户利益的前提下,兼顾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合作社利益。 ③建立退出机制。制定严格、规范、透明的贫困户脱贫退出办法,发挥财政资金扶贫属性,实行动态管理,实现脱贫的农户给予3年巩固期,期满后不再享受收益权,将巩固脱贫贫困户的收益权转交新的贫困户,在全部贫困户脱贫后,收益归村集体经济组织用于投入村集体公益事业。 ④规范财务管理。参与脱贫攻坚的合作社,必须建立健全

推行财政专项资金项目库预算管理

部门预算在全国财政系统逐步推开,各级财政机关部正式编制 了本部门2001年的部门预算。 其中涉及人员部分和公用经费部分的问题,因政策标准比较清楚,易于统一,故都有了较为明确的处理方法,但是对于占每年财政支出相当大比例的专项资金的预算管理却一直存在着审批管理人为影响大、随意性强等方面的问题,而专项追加的随意性正是造成财政预算软约束的严重原因之一。因此,为适应部门预算管理的要求,规范各单位安排专项预算的行为,避免财政部门和各行政事业单位专项资金审批和申请的随意性,降低人为因素的影响,有必要建立一套科学的管理体系来安排预算,规范审批程序,严格控制专项资金的追加。北京市海淀区财政局,建立了《海淀区财政专项资金项目库管理暂行办法》和《海淀区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综合评价指标体系》,以达到量化专项资金的审批程序,增强专项预算安排的透明度,从而最大限度地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 一、总体构想 专项资金的管理核心是一个滚动项目库,一套数量化指标体系。主要目的是通过建立依公共财政的思想设立的量化指标体系,将单位报送的若干年专项项目,按照指标体系的要求进行量化评价,将评价的结果按照分值由高到低进行排序,并依次提供资金安排意见,以利于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的透明度,优化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为领导科学决策和外部有用监督提供严重的参考依据。 一个滚动项目库。各单位申报财政补助的所有专项项目,均纳入项目库管理,项目库本身具备项目维护、项目评价、项目排序、财力控制、审批流程管理等多项功能,并与行政事业单位部门预算编审系统相结合,将专项资金预算纳入整个部门预算,并将明确的财政补助专项转入财政预算执行系统进行管理。 一套量化指标体系。作为专项项目库管理的基础,专项指标评价体系要按照公共财政的原则进行设立,将审批专项资金的思维过程予以细化、量化,分解为若干指标,并对应相应的分值。将申请财政补助的所有专项项目全部纳入此指标体系进行量化评价,得出相应的分值,供项目库进行排序。

宁津县扶贫资金和产业项目管理办法

宁津县扶贫资金和产业项目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产业项目管理,提高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项目管理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水平,加快推进贫困村和贫困户脱贫致富步伐,根据中央、省市有关政策,结合我县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依据《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财农〔〕号)、《山东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项目管理办法》(鲁财农〔〕号)、《山东省特色产业发展扶贫基金使用管理办法》(鲁财农〔〕号)、《山东省定扶贫工作重点村产业发展项目管理办法》(鲁扶贫组办字〔〕号)、《关于加强年度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监管的意见》(鲁扶贫组办字〔〕号)、《转发〈财政部、农业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做好财政支农资产收益扶贫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鲁财农〔〕号)、《关于做好资产收益扶贫工作的意见》(鲁扶贫组办发〔〕号)、《关于进一步强化责任加强扶贫资金使用管理的通知》(鲁财农〔〕号)、《关于加快建设扶贫产业项目库和建立项目评审制度的意见》(德扶贫办〔〕号)、《德州市扶贫产业项目及财政专

项扶贫资金管理细则》(德扶贫办〔〕号)、《关于实行建档立卡统一编号管理加强扶贫产业项目后期管护工作的通知》(德扶贫办〔〕号)及有关政策文件精神。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其他扶贫资金管理和投资建设的产业项目。 第四条: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应当围绕脱贫攻坚的总体目标和要求,统筹整合使用,形成合力,发展整体效益。 第二章资金分配及用途 第五条:县财政根据脱贫任务需要和财力情况,在年度预算中安排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扶贫工作资金。扶贫工作资金用于建档立卡贫困户基本医疗和养老保险缴纳、项目管理和建档立卡工作经费及其他工作需要。 第六条:各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分配向脱贫任务较重的乡镇及县委、县政府确定的重点扶持区域倾斜,提高资金使用针对性和精准度。分配主要按照因素法进行分配。资金分配的因素主要包括贫困状况、政策任务和脱贫成效等,主要依据重点村和贫困人口规模等客观指标,可根据当年工作重点和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第七条:根据资金规模和分配因素,制定年度资金使用方案,经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同意后,按用途使用资金,并进行

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

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 财政部、扶贫办、发改委、国家民委、农业部、林业局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和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加强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国家有关扶贫开发方针政策等,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是中央财政通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支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下简称“各省”)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以下简称“新疆兵团”)主要用于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资金。 第三条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应当围绕脱贫攻坚的总体目标和要求,统筹整合使用,形成合力,发挥整体效益。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支出方向包括:扶贫发展、以工代赈、少数民族发展、“三西”农业建设、国有贫困农场扶贫、国有贫困林场扶贫。 第四条坚持资金使用精准,在精准识别贫困人口的基础上,把资金使用与建档立卡结果相衔接,与脱贫成效相挂钩,切实使资金惠及贫困人口。 第二章预算安排与资金分配 第五条中央财政依据脱贫攻坚任务需要和财力情况,在年度预算中安排财政专项扶贫资金。 地方各级财政根据本地脱贫攻坚需要和财力情况,每年预算安排一定规模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并切实加大投入规模,省级资金投入情况纳入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评价内容。 第六条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分配向西部地区(包括比照适用西部大开发政策的贫困地区)、贫困革命老区、贫困民族地区、贫困边疆地区和连片特困地区倾斜,使资金向脱贫

攻坚主战场聚焦。 第七条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主要按照因素法进行分配。资金分配的因素主要包括贫困状况、政策任务和脱贫成效等。贫困状况主要考虑各省贫困人口规模及比例、贫困深度、农民人均纯收入、地方人均财力等反映贫困的客观指标,政策任务主要考虑国家扶贫开发政策、年度脱贫攻坚任务及贫困少数民族发展等工作任务。脱贫成效主要考虑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结果、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评价结果、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工作成效等。每年分配资金选择的因素和权重,可根据当年扶贫开发工作重点适当调整。 第三章资金支出范围与下达 第八条各省应按照国家扶贫开发政策要求,结合当地扶贫开发工作实际情况,围绕培育和壮大贫困地区特色产业、改善小型公益性生产生活设施条件、增强贫困人口自我发展能力和抵御风险能力等方面,因户施策、因地制宜确定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范围。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医疗、社保等社会事业支出原则上从现有资金渠道安排。各地原通过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用于上述社会事业事项(“雨露计划”中农村贫困家庭子女初中、高中毕业后接受中高等职业教育,对家庭给予扶贫助学补助的事项除外)的不再继续支出。 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贫困县,由县级按照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工作有关文件要求,根据脱贫攻坚需求统筹安排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 第九条各省可根据扶贫资金项目管理工作需要,从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中,按最高不超过1%的比例据实列支项目管理费,并由县级安排使用,不足部分由地方财政解决。 项目管理费专门用于项目前期准备和实施、资金管理相关的经费开支。 第十条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含项目管理费)不得用于下列各项支出: (一)行政事业单位基本支出; (二)交通工具及通讯设备; (三)各种奖金、津贴和福利补助;

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资产账务处理

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资产账务处理 作者:王义坤 来源:《农村财务会计》 2017年第6期 专项扶贫资金资产投入,给农村贫困人口带来了实惠和好处,但目前没有统一核算范例和 管理规定作为参考,造成核算不规范、科目错用、资金性质不分等现象,所以规范财政扶贫资 金资产业务处理很有必要。 一、扶贫资金形成资产后产权界定 扶贫资金投入到村集体形成的扶贫资产归村集体所有,经营性资产形成收益按股向贫困户 分红,公益性资产由村集体统一管护,无偿为村民提供公益性服务。 扶贫资金直接投入到贫困户归贫困户所有和使用的,由镇街经管站登记备案。 扶贫资金投入到合作社、龙头企业等经营主体形成的资产,由经营主体持有和管护,产权 归村集体所有,作为村集体对外投资,实现收益按股向贫困户分红。 二、会计科目设置 按照扶贫资金实行专款专用、专户管理、专账核算的要求,镇街经管站需要单独设立总账 和明细账进行核算,总账设置“银行存款”、“现金”、“代管扶贫资金”、“代转利息”4 个科目,“代管扶贫资金”科目用来核算各种专项扶贫资金的收进、付出和结存情况,下设 “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产业扶贫资金”、“其他扶贫资金”3个二级科目,“代转利息” 科目用来核算专项扶贫资金产生利息及转出情况,同时根据需要设置“扶贫户”、“有关村”、“施工单位”、“供应商”等三级科目。 村集体不单独设置账簿,只增设“专项应付款”过渡科目,对专项扶贫资金的取得和使用 情况进行核算。专业合作社也可不单独设置账簿,根据具体业务需要设置明细科目进行核算。 三、业务处理 (一)镇街经管站业务处理 【例1】财政所拨来专项扶贫资金,根据银行进账通知单,会计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 贷:代管扶贫资金 —财政专项扶贫资金 —各有关村 【例2】以专项扶贫资金向施工单位拨付工程建设款,同时通知工程有关村,会计分录为: 借:代管扶贫资金 —财政专项扶贫资金

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

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国家有关扶贫开发方针政策等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是国家财政预算安排用于支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村贫困地区、少数民族地区、边境地区、国有贫困农场、国有贫困林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贫困团场(以下简称各地)加快经济社会发展,改善扶贫对象基本生产生活条件,增强其自我发展能力,帮助提高收入水平,促进消除农村贫困现象的专项资金。 本办法所指扶贫对象是指根据中央扶贫标准、地方扶贫标准识别认定的农村贫困家庭、贫困人口。 第三条中央财政预算安排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按使用方向分为发展资金、以工代赈资金、少数民族发展资金、“三西”农业建设专项补助资金、国有贫困农场扶贫资金、国有贫困林场扶贫资金、扶贫贷款贴息资金。 第四条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中的以工代赈资金依照发展改革委制定的有关以工代赈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三西”农业建设专项补助资金依照财政部会同国务院扶贫办制定的有关“三西”农业建设专项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国有贫困农场扶贫资金和国有贫困林场扶贫资金的管理,由财政部分别会同国家民委、农业部、国家林业局,根据资金用途的特点,依据本办法另行规定。 扶贫贷款财政贴息资金的管理由财政部会同国务院扶贫办、中国残疾人联合会,根据资金用途的特点,依据本办法另行规定。 第二章资金预算与分配 第五条中央财政贯彻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精神,依据减贫工作需要和财力情况,在年度预算中安排财政专项扶贫资金。 地方各级财政根据各地减贫工作需要和财力情况,每年预算安排一定规模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并逐年加大投入规模。省级财政安排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规模应达到中央补助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专项

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有关政策解读提纲

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有关政策解读提纲 一、我国扶贫专项资金政策 我国的扶贫专项资金主要包括: 1、易地扶贫搬迁(含后续产业发展),首先主要解决住人问题,2013年开始的,3.88万元/人,资金来源主要是:一是中央预算内,二是地方财政债券,三是专项建设基金。 2、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扶贫发展资金),主要用于建档立卡贫困户, 3、资产投资收益及“五位一体”小额贷款,7:2:1,撬动银行资金,财政10%风险补偿金,银行70%,保险公司20%,贫困户无利息,无抵押,无担保。不低于当年贷款基准利率进行分红, 4、扶贫资金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整合) 全省规定有9类83项,其中:扶贫专项资金3项,农林水资金56项,节能环保资金6项,教育资金7项,环保和医疗卫生资金5项,住房保障资金2项,国土资金2项,交通运输资金12项,金融扶贫资金1项,涉及单位有财政、扶贫、农业、林业、水利、农机、环保、教育、卫计、发改、交通、国土、住建局等。 5、政策兜底,五保标准,低保标准等高于贫困户 二、我县涉及的扶贫资金 我县是山西省插花贫困县之一,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主要包

括:扶贫发展资金、易地扶贫搬迁及后续产业发展资金、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国有林场扶贫资金、新一轮退耕还林资金、贫困户劳动力免费职业培资金。 长子县新一轮退耕还林面积为500亩,2017年底下达资金7.5万元,主要用于退耕还林户补助,标准为150元/户。 贫困户劳动力免费职业培资金81万元,培训270人,3000元/人。 三、重点政策介绍 (一)专项扶贫资金 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主要是指中央、省、市、县财政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用于全县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资金。 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支出方向包括:扶贫发展、以工代赈、少数民族发展、国有贫困林场扶贫。 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支出对象,主要是指全县建档立卡精准识别出的贫困户和贫困人口,已建立贫困户利益联结机制、能够带动贫困户脱贫的龙头企业和专业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以及能够提升贫困人口自身发展能力的培训主体等。 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不得用于下列各项支出: (一)行政事业单位基本支出; (二)交通工具及通讯设备; (三)各种奖金、津贴和福利补助; (四)弥补企业亏损;

扶贫资金绩效考评办法

旅游区财政扶贫资金绩效考评办法 (试行)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 年)》山东省财厅、省扶贫办印发《山东省财政扶贫资金绩效考评办法(试行)》,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试行细则。 第二条《山东省财政扶贫资金绩效考评办法(试行)》所指的财政扶贫资金,是指国家设立的用于贫困地区、经济不发达的革命老根据地、少数民族地区、边远地区改变落后面貌,改善贫困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提高贫困农民收入水平,促进经济和社会全面发展的专项资金,包括中央财政安排资金和地方配套资金;财政扶贫资金绩效考评是指对财政扶贫资金的使用管理过程及其效果进行综合考核与评价。 第三条财政扶贫资金绩效考评的目标是完善制度、创新机制、加强管理、强化监督,保证财政扶贫资金使用的安全性、管理的规范性和扶贫开发的有效性。 第四条财政扶贫资金绩效考评遵循以下原则: (一)客观公正、公开透明、科学规范的原则。 (二)权责相统一的原则,行使资金分配、管理、使用权必须对所应取得的效果承担相应的责任。

(三)有利于资金整合原则。 (四)激励先进、鞭策后进的原则。 第二章考评的依据及内容 第五条财政扶贫资金绩效依据以下方面进行考评: (一)中央、省、市关于扶贫开发的总体部署及确定的目标任务。 (二)中央、省、市级财政、扶贫部门共同制发或财政部门制发的财政扶贫资金管理有关规范性文件和规章。 (三)统计部门公布的有关扶贫统计数据、财政部门《财政扶贫资金信息管理监测系统》反映资金管理的有关数据,扶贫部门扶贫统计监测系统反映扶贫开发工作及效果的有关数据。 (四)上年度扶贫开发计划执行及完成情况。 (五)资金拨付文件及相关资料。 (六)审计部门出具 的有关扶贫资金审计报告;财政、扶贫 部门对扶贫资金使用管理的检查情况。 (七)其他相关资料。 第六条财政扶贫资金绩效考评的主要内容包括三大方面,即:扶贫开发成果;财政扶贫资金使用管理情况;各级配套财政扶贫资金预算安排情况。 第七条财政扶贫资金绩效考评的量化指标依据考评内容设 定,主要有:

调研参考:县级财政扶贫资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建议

县级财政扶贫资金管理中 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建议 财政扶贫资金是“高压线”、“救命钱”,其管理使用情况一直倍受各方关注。为进一步推动解决县级财政扶贫资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近期,我们选取全市X个县和X个有代表性的乡镇,精心设计并发放调查问卷X份。在前期深入摸排的基础上,赴X县开展实地调研,召开座谈会,掌握了第一手详实的资料,为领题调研顺利完成打下了基础,现反馈如下调研材料。 一、县级财政保障基本情况 2016年以来,各县级财政坚持全面履行脱贫攻坚主体责任,将支持全市脱贫攻坚和做好定点帮扶摆在财政工作的突出位置,认真研究部署,增强政治担当、责任担当和行动自觉,坚持做到“扶贫精神及时落实、扶贫工作主动规划、扶贫资金优先保障、扶贫政策足额配套、扶贫事项提前安排”。按照“脱贫、提升、振兴”三步走战略,牢牢把握现行标准,根据自身财力用足用好财政工具和政策,三年来,各县本级财政脱贫攻坚资金共支出X亿元,其中:2016年X亿元、2017年X亿元、2018年X亿元。2019年,继续加大扶贫资金投入力度,安排专项扶贫资金X万元,同比2018年X万元,

增长X%。 二、县级财政扶贫资金使用方向 产业脱贫。支持开展特色种养业扶贫、光伏扶贫、乡村旅游扶贫、商贸流通扶贫、电商扶贫、资产收益扶贫等。 就业扶贫。支持扶贫对象职业技能培训,就业就学补助、实施“雨露计划”等。 易地扶贫搬迁。为符合条件的搬迁户提供建房,生产、创业贴息贷款支持,支持集中安置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等。 生态保护脱贫。支持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保护修复,防灾减灾避灾,传统村落保护,农村人居环境改善等。 智力扶贫。支持贫困地区落实教育资助政策,改善办学条件,支持农村贫困工区科技扶贫和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等。 社会兜底脱贫。支持扶贫线和底保线“两线合一”,留守儿童、妇女、老人和残疾人关爱服务体系建设,贫困户危房改造等。 健康脱贫。支持贫困地区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公共服务项实施,对贫困人口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个人缴费部分予以财政补贴等。 基础设施建设扶贫。支持贫困地区农村道路畅通工程、水利建设扶贫工程、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和信息化建设和民生

陕西省财政扶贫专项资金管理办法.doc

陕西省财政扶贫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财政扶贫资金一般指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即中国国家为改善贫困地区生产和生活条件,提高贫困人口生活质量和综合素质,支持贫困地区发展经济和社会事业而设立的财政专项资金。下文是陕西省财政扶贫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欢迎阅读! 陕西省财政扶贫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完整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国家有关扶贫开发方针政策等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是国家财政预算安排用于支持各省(自 治区、直辖市)农村贫困地区、少数民族地区、边境地区、国有贫困农场、国有贫困林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贫困团场(以下简称各地)加快经济社会发展,改善扶贫对象基本生产生活条件,增强其自我发展能力,帮助提高收入水平,促进消除农村贫困现象的专项资金。 本办法所指扶贫对象是指根据中央扶贫标准、地方扶贫标准识别认定的农村贫困家庭、贫困人口。 第三条中央财政预算安排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按使用方向分为发展资金、以工代赈资金、少数民族发展资金、"三西"农业建设专项补助资金、国有贫困农场扶贫资金、国有贫困林场扶贫资金、扶贫贷款贴息资金。 第四条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中的以工代赈资金依照发展改革委制定的有关以工代赈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三西"农业建设专项补助资金依照财政部会同国务院扶贫办制定的有关"三西"农业建设专项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国有贫困农场扶贫资金和国有贫困林场扶贫资金的管理,由财政部分别会同国家民委、农业部、国家林业局,根据资金用途的特点,依据本办法另行规定。 扶贫贷款财政贴息资金的管理由财政部会同国务院扶贫办、中国残疾人联合会,根据资金用途的特点,依据本办法另行规定。 第二章资金预算与分配 第五条中央财政贯彻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精神,依据减贫工作需要和财力情况,在年度预算中安排财政专项扶贫资金。 地方各级财政根据各地减贫工作需要和财力情况,每年预算安排一定规模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并逐年加大投入规模。省级财政安排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规模应达到中央补助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规模的一定比例,有关资金投入情况作为绩效评价的重要因素。 第六条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主要投向国家确定的连片特困地区和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贫困村,其中新增部分主要用于连片特困地区。 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分配坚持向西部地区(包括比照适用西部大开发政策的贫困地区)、贫困少数民族地区、贫困边境地区和贫困革命老区倾斜。 第七条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主要按照因素法进行分配。资金分配的因素主要包括各地扶贫对象规模及比例、农民人均纯收入、地方人均财力、贫困深度等客观因素和政策性因素。客观因素指标取值主要采用国

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计划【最新版】

【仅供参考】 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计划 部门: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 ____年___月___日 (此文内容仅供参考,可自行修改) 第1 页共4 页

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计划 ー、资金使用计划 (一)到户到人资金245.77万元 1、教育扶贫本科大学生资助资金预计22万元 继续对贫困户中当年考入并就读二本B类以上的大学生按照5000元/人的标准进行资助。 2、雨露计划补助资金预计32万元 对贫困户中接受中职、中技、高职、高技、中专、大专等职业教育的在校生,每生给予XX元的生活补助。 3、扶贫小额贷款贴息资金预计191.77万元 根据《XX年市金融机构扶贫小额信贷指导任务分解》文件,我市各金融机构XX年度发放贷款任务为3241万元,实际完成4466万元,对贫因户贷款金额5万元(含)以下,贷款时间为XX年9月至2018年9月期间在银行发生的利息进行补贴,每季度补贴一次。 (二)贫困重点村产业扶持及基础设施建设扶持资金74万元 1、村300kw村级光伏电站建设配套资金45万元; 2、村发展180亩红薯产业苗木补助9万元; 3、村枸杞产业苗木及配套补助10万元; 4、村基础设施建设补助10万元; (三)列支项目管理费3.23万元 根据省文件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按1%比例列支项目管理费3.23万元,用于贫困重点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管理费。 二、资金监督管理 第 2 页共 4 页

(一)实行项目库管理。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支持的项目实行项目库管理,做到资金到项目、管理到项目、核算到项目、责任到项目,并落实绩效管理各项要求。 (二)落实公开公示制度。资金使用计划、项目实施情况、项目成果及资金效益、各类扶贫政策、扶贫补助标准等信息通过多种形式及时向社会公开,特别要注重村级公告公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和透明度,实现阳光化运行、常态化公开。 (三)加大考核检查力度。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管理实行绩效评价制度,建立完善对扶贫专项资金的管理制度,重点对项目实施情况、资金使用及支出情况、项目与贫困户的利益联结机制进行不定期检查,及时发现问题,提出整改要求。 第 3 页共 4 页

乡镇财政性资金管理平台

乡镇财政性资金管理平台 用户手册 (预算共编)

目录 第一章系统功能介绍 (2) 1.1系统登录 (2) 1.2主界面介绍 (5) 1.3公共按钮说明 (6) 第二章预算共编 (7) 2.1【预算共编】-- 单位基本情况 (8) 2.2【项目管理】 (10) 2.3【预算共编】-- 填写预算明细 (12) 2.4【预算共编】-- 报表查询 (15)

第一章系统功能介绍 1.1系统登录 乡镇财政性资金管理平台系统数据库及应用服务器架设在区财政内,故乡镇财政及所辖单位需登录乡镇平台系统,需与区财政联网(联网方式可以为涉密网、政务网、公网三种网络中的一种)。登录系统的计算机需安装Windows2000以上操作系统,IE 6.0以上版本浏览器。 在IE栏中输入网址: http://12.112.201.11:8080/web ,即可进入上海市乡镇财政性资金管理平台首页界面,如图1.1-1所示: 图1.1-1 乡镇管理平台首页 此时为了您日后更方便登录管理平台,请收藏本站点。点击IE浏览器工具栏【收藏夹】--->【添加到收藏夹】,添加“乡镇财政性资金管理平台”到收藏夹,或发送至桌面。下次登录只需在浏览器的【收藏夹】或电脑桌面上,选择“乡镇财政性资金管理平台”图标即可,无需重新输入网址。 将本站点设置为可信站点,具体操作步骤如下:点击IE浏览器工具栏【工具】-【Internet 选项】,弹出如图1.1-2界面:

图1.1-2 Internet选项窗口 选择【安全】-【可信站点】,点击【站点】按钮,将管理平台的网址输入到“将该网站添加到区域”中,点击【添加】。 特别提示: 对于初次使用本系统的用户,需在计算机中安装CA数字证书驱动。用户将数字证书套件中内含的驱动光盘放入计算机光驱中,光盘中出现如图1.1-3所示内容,选择“证书管理器+明华安装包.exe”,点击安装驱动,如图1.1-4所示。 图1.1-3 数字证书驱动安装1

新修订《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评价办法》解读及政策原文

新修订《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评价办法》解读及政策原文 政策解读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精神,进一步发挥绩效评价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管理的导向和激励作用,近日,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修订印发《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评价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脱贫攻坚期内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分配、使用、管理等工作绩效的评价作出全面规定。《办法》将于2017年9月30日起施行。 1、修订《办法》的背景是什么? 答:2008年,财政部和国务院扶贫办印发了《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考评试行办法》,在推动评价制度建立、规范扶贫资金管理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对新时期脱贫攻坚工作作出一系列重要部署,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评价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脱贫攻坚“资金保障要实,做到投入实、资金实、到位实、精打细算,用活用好,用在关键,用出效益”。在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座谈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再次强调,“要加强扶贫资金管理使用,对挪用乃至贪污扶贫款项的行为必须坚决纠正、严肃处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明确要求,“要严格扶贫考核督查问责”。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省级党委和政府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办法》,明确将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评价结果纳入省级党委和政府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们也对扶贫资金使用效益问题高度关注,从财政部承办的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来看,大家不仅关心“投入多少钱”,而且更加关注“花得好不好”,这也反映了社会各界对于管好用好扶贫资金的期待和要求。 为适应脱贫攻坚新形势和财政资金绩效管理新要求,回应各方关切,充分发挥绩效评价对资金使用管理的导向和激励作用,有必要对原办法和评价指标进行修订和完善,用更加准确、公正的“标尺”来衡量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 2、《办法》修订的总体思路及主要变化是什么? 答: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评价的目标是突出脱贫成效,强化监督管理,保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使用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办法》修订主要围绕上述目标,贯彻落实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体现“放管服”改革要求,突出问题和结果导向,对脱贫攻坚期内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分配、使用、管理等工作绩效的评价作出了全面规定。 修订后的《办法》有以下主要变化:一是突出使用精准。将聚焦精准作为绩效评价的基本原则,新增“扶贫人口减少”、“精准使用情况”指标,重点考核脱贫成效,督促各地资金安排瞄准建档立卡贫困户、项目实施与脱贫成效紧密挂钩。

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财政专项资金系统使用说明

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财政专项资金系统 使 用 说 明 编写部门: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技术支持部 目录 系统简介 (2) 系统操作流程 (2) 一、申报单位操作流程 (2) 1、项目申报操作流程 (2) 1.1、用户注册 (2) 1.2、基础信息填写 (3) 1.3、添加申报人 (3) 1.4、管理员申报项目 (3) 1.5、申报人增加申报项目 (4) 1.6、PDF的生成 (4) 2、项目验收操作流程 (4) 2.1、用户注册与添加申报人 (4) 2.2、申请项目验收 (5) 3、合同签订操作流程 (5) 3.1、登录系统 (5)

3.2、合同签订 (6) 3.3、合同被退回 (6) 3.4、打印合同 (6) 二、评审专家操作流程 (6) 1、登录系统与注册 (6) 2、专家个人资料的填写 (7) 3、专家评审项目 (7) 系统简介 科技创新委员会财政专项资金系统是按照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要求,通过构建公开、民主、监督、考评的政府理财行为规范,实现政府资助资金活动科学化、民主化、统一化的一种制度。目标是为了解决各单位方便、快捷的获取自主知识产权和原始创新成果。该系统可以实现申报单位申报、专家进行评审、项目验收功能。对申报单位的申报可以进行全面有效操作控制。本系统的数据分为两大部分:单位情况的相关数据、项目相关的数据;单位情况的相关数据包括单位基本情况、人员情况、财务情况、科研活动情况、科研资助情况;项目情况包括项目组人员情况、项目研究内容、计划目标、计划进度、经费概算、材料清单。 系统操作流程 使用建议:建议使用除360浏览器以外的浏览器进行pdf下载,使用firefox或谷歌浏览器登录本系统可以获得较快的响应速度。 一、申报单位操作流程 1、项目申报操作流程 项目申报建议:申报单位申报项目前请先仔细阅读申请指南。申报指南里包括使用说明、2012年科技计划指南、技术支持的联系方式。 申报人员区别:系统人员包括管理员和申报人,管理员具有更改所有信息的权限,申报人只有填写项目情况的权限。 申请指南 1.1、用户注册 1.1.1申报单位初始登录时请先进入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主页(.cn)点击“科技计划管理”进入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财政专项资金系统。 科创委主页 1.1.2申报单位进入系统后点击新单位注册(如图1-1-1-1)根据要求填写组织机构代码、单位管理员身份证号、密码进行注册(如图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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