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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园入驻和退出管理办法

创业园入驻和退出管理办法
创业园入驻和退出管理办法

陕西国际商贸学院

创业园入驻和退出管理办法(草案)

一、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建设我校创业园,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下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新趋势,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国办发〔展2015〕9号)、《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工作的实施意见》陕政发〔2016〕10号和《关于实施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推进计划的意见》陕教高〔2016〕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创业园在学校创新创业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以“培养人才、保障公平、兼顾效率、服务协调”为原则,努力为创客营造高效务实的创业平台。

第三条创业园是学校创业实践基地,也是学校创业教育基地,具有孵化器的功能。通过提供基本的场地和有利的创业环境,充分发挥学生创业主体性作用,培养一批创业人才。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中心对创业园进行管理。其主要职责有:

1.全面负责创业园的日常管理工作,制定创业园管理制度。??

2.审批创业园入驻企业,并在学校主管理院领导的授权下与入园企业签订协议。

3.组织、协调学生创业实践。

4.管理和维护创业园公共财产物资。

5.对创业园入驻企业进行经费划拨、运作监管、协助收缴水电等费用。

6.回收创业基金。

7.负责创业园的对外宣传与推广工作。?

8.协助办理有关工商注册等创业手续。

三、创业园管理

第五条创业园入驻条件

(一)、创业项目较为成熟,具有一定的知识技术含量、一定的创新性和良好的市场潜力。鼓励优秀科技发明、专利、科研成果以及创业计划大赛中的优秀作品转化为大学生创业项目,并确保这些项目优先进入园区。不鼓励餐饮食品类等一般性项目进驻园区。

(二)、创业项目分为四类,一类教师创新创业项目;二类在校学生创新创业项目;三类校友创新创业项目;四类校外企业创新创业项目;

一类:教师创新创业项目入驻条件

入驻众创空间的教师创新创业项目由所在二级院进行申报、组织实施、过程管理。入驻项目必须有明确的学科专业方向,项目成员必须是熟悉项目相关行业的发展动态,有开拓创新意识,在区域和行业内有一定的影响,有两年以上工作经历的本校专兼职教师;

二类:在校学生创新创业项目入驻条件?

1.入驻众创空间的学生创新创业项目由所在二级院进行申报、组织实施、过程管理,且至少配备有1名指导教师。其中,入驻创业园的创新项目必须符合本院专业方向,创业项目原则上应符合团队成员所学专业方向。申请入驻的项目成员必须有较好的项目相关专业基础,有强烈的创新创业意愿。项目指导教师必须是熟悉项目相关行业的发展动态,有开拓创新意识,并有两年以上工作经历的本校专兼职教师或经众创空间主管部门认可的行业专家。

2.有足够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有明确的创新创业方向和构思,或已有具体创业项目;

3.发起人应具备一定的项目启动资金和风险承担能力,在校生成员均须取得家长同意。

4.项目市场发展潜力大,预期的经济与社会效益显着;

三类:校友创新创业项目入驻条件?

1.入驻众创空间的校友创新创业项目可以以个人或团队名义申报入驻,创业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当地产业发展导向,且有利于体

现(青年)大学生自身优势和创业特色,优先满足以从事电子商务和电子商务所涉及的营销策划、创意设计、线上推广等电子商务生态链服务为主的电子信息和现代服务类创业项目需求;

2.企业必须为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运营主体成立并实际运营2年以上,注册资金不低于300万元人民币;

3.企业法人必须为我校毕业生,且有两年以上创业经历;

4.具备一定项目启动资金和承担创业风险的能力;

四类:校外企业创新创业项目入驻条件?

1.入驻众创空间的企业,创新创业项目可以以个人或团队名义申报入驻,项目方向必须是高新技术领域,符合我国高新技术产业导向;或符合陕西省产业结构调整及产业导向的技术开发项目能够促进区域经济发展与学校的专业发展;

2.企业必须为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运营主体成立并实际运营3年以上,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

3.具有企业章程和较完善的管理制度。

第六条入园申请程序

1.预提交的申请材料:

(1)创业园项目申报书;?

(2)商业计划书;

(3)企业相关管理制度、企业章程;

(4)企业负责人简历及身份证明复印件;?

(5)企业的营业执照证书复印件;

2.大学生创新创业中心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评审;?

3.学校主管院领导审批;?

4.通过审批的企业签署创业园入驻协议;?

5.企业正式入驻。?

第七条入园项目可享受的待遇

1.入园项目的经营场地使用费为20元/㎡,安保费150元/月。

2.二三类入园项目可获校友创业基金资助;

3.创业园可提供工商、财税、专利申报、成果转化、政策法规咨询服务,协助企业办理工商注册、项目立项、税务登记等事宜;

4.创业园将通过讲座、沙龙、研讨、交流等多种形式,开展企业管理、项目申报、人力资源管理等培训,提升企业创业能力,减少创业风险;

5.创业园将为入驻园区的创业项目接入光纤局域网,提供创业、管理、技术创新、融资等资讯,利用中心网站为企业提供宣传、推介服务。

第八条经营与绩效管理

经营管理:

(一)学校对批准入驻创业园的企业(项目)一律采用合同制方式进行管理,创业企业(项目)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独立承担风险与法律责任;

(二)创业园为入园企业(项目)提供经营场地等相关基本设施,并按照学校统一规定收取相关维护费用;

(三)创业实施中,涉及改变经营目标、项目内容、提前中止创业计划等情况,企业(项目)负责人须提前15天提出报告,经大学生创新创业中心审核批准后,方可变更创业计划。对实施计划执行不力或违反国家、学校有关规定的项目,学校将收回资助的创业资金并要求其退出园区;?

(四)创业企业(项目)负责人变更时,必须向大学生创新创业中心提交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变更。

绩效管理:

一类:教师创新创业项目

入驻学校众创空间的教师个人或团队,以三年为一个绩效考核期,并完成下列7项任务中的3项:?

1.获省级科技成果1项或厅局级科研成果2项;?

2.完成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1项;?

3.主持完成市级科研课题1项;?

4.成果转化1项,并获得效益20万元以上;?

5.新技术推广应用1项,并获得效益10万元以上;?

6.指导在校生申报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省级)立项不少于5项;

7.学生参与创业创新人数5人以上,平均年收入在2万元以上。

二类:学生创新创业项目

入驻学校众创空间的学生创新团队以1-2年为一个绩效考核期。以1年为考核期的,考核期内应完成省级各类赛事三等奖一次。以2年为考核期的,1年内应拿出具有说服力的项目进展报告,2年内应完成大学生创新创业计划省级立项或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1项。学生创业团队以一个绩效考核期,满足以下年度考核目标的学生创业项目可在众创空间连续入驻:?

1.创业项目获得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省级)立项;

2.学生创业项目须在入驻后1年内进行工商注册登记;

3.第1年后6个月,项目团队核心成员3人以上,月均收入不少于2000元;

4.第2年项目团队核心成员5人以上,年均收入不少于4万元;?

三类:校友创新创业项目

入驻项目以2年为一个绩效考核期,要严格按照创业计划与目标进行。中期与终期需向大学生创新创业中心报送项目进展报告与项目成果,完成以下7项目目标中的三项,可续期。

1.使用并培养与项目相关专业的在校生人数达30人;

2.8名以上在校生从事固定岗位工作,薪酬2000元以上;

3.创业项目实现100万以上年收入;

4.指导在校学生创业项目实体3个以上;

5.选拔培养2名及以上应届毕业生为中层干部;

6.举办创新创业教育宣讲会10场以上;

7.除原团队成员外,第一周期带动本校应届毕业生就业不少于5人,第每二周期带动本校应届毕业生就业不少于10人,第三周期带动本校应届毕业生就业不少于20人。

四类:校外企业创新创业项目?

入驻项目以2年为一个绩效考核期,要严格按照创业计划与目标进行。中期与终期需向大学生创新创业中心报送项目进展报告与项目成果,完成以下8项目目标中的三项,可续期。

1.使用并培养与项目相关专业的在校生人数达50人;

2.8名以上在校生从事固定岗位工作,薪酬3000元以上;

3.创业项目实现200万以上年收入;

4.指导在校学生创业项目实体5个以上;

5.选拔培养5名及以上应届毕业生为中层干部;

6.举办创新创业教育宣讲会15场以上;

7.企业高管需担任我校创新创业教育讲师,课时达20学时。

8.除原团队成员外,第一周期带动本校应届毕业生就业不少于5人,第每二周期带动本校应届毕业生就业不少于15人,第三周期带动本校应届毕业生就业不少于25人。

第九条园区管理

1.各入园项目须在协议指定区域内经营,不得占用公共区域。

2.各入园项目的装修方案、广告内容需经批准方可施工,办公桌椅主色调按学校要求设置。不得擅自对园区既定格局和装修进行改造,不得破坏园区整体规划效果。

3.各入园项目在园内举行大型活动,需至少提前三天向主管机构报批,如有百人以上人员参加,需提前一周进行报批。

4.各入园项目应主动配合各项管理工作,包括准时出席工作会议和检查考核等。对于无故旷会、拒检等情况,学校主管部门有权采取相应措施,直至勒令退园处理。

5.各入园项目需认真遵守园区作息时间。如在经营时间内需要闭门暂停营业,则需向大学生创新创业办公室进行登记报备。对于长期无故关门歇业的项目,大学生创新创业中心有权采取相应措施,直至勒令退园处理。

第十条安全管理

1.各入园项目要严格履行《陕西国际商贸学院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相关要求,强化安全意识,共同维护园区的安全环境。

2.各入园项目必须做到离开时锁门关窗,关闭电源。

3.园区内禁止任何人员留宿。

4.园区内不得饲养宠物。

5.园区内禁止烹饪活动。

第十一条退出机制?

学校对入驻众创空间的团队或个人实行考评制度,对依托学校众创空间开展创新创业取得突出成绩的创业项目给予奖励;对考评不达标的项目给予帮扶指导。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其称号,令其退出学校众创空间。?

1.入园企业(项目)进驻周期原则上不超过2年,协议期满项目验收与预期一致,可办理延期手续。

2.入园企业(项目)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学校将发放《退出通

知书》,要求其退出创业园:

(1)严重或屡次违反创业园有关管理规定者。

(2)半年内未开展相关工作的或私自转租给其他经营者。

(3)从事经营许可范围以外的商业活动者。

(4)教师创新创业项目连续2年考核不达标;

(5)拖延欠缴水电费、管理费等费用者。?

(6)其他等不适宜在创业园继续进行者。

(7)对未按规定使用资助资金的,将收回资助资金,并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对责任主体进行处理。?

3.入园企业(项目)因故不能履行协议,大学生创新创业中心办公室经审核并报学校创新创业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可提前终止协议。

四、创业基金管理

第十二条创业基金的设立

学校设立百万校友创新创业基金。首期筹款70万元,根据基金回收情况,学校每年给予资金补充。

第十三条创业基金的申请

1.入园创业项目向大学生创新创业办公室提交《校友创业园项

目申报书》和《校友创业基金申请审批表》。

2.创业资金申请由大学生创新创业中心根据创业项目专家评审委员会的意见报送校友基金管理部门进行审批。

3.通过创业项目专家评审委员会审核的项目,可获得人民币3000-50000元的基金支持。

第十四条创业基金的使用

1.创业基金必须专款专用,不得用于人员工资、奖励金、招待费等开支,仅限于校友基金管理规定进行使用;

2.创业企业必须定期向大学生创新创业办公室提交财务报表和纳税凭证,自觉接受大学生创新创业中心和学校有关部门的检查监督。

第十五条创业基金的归还创业项目开始营利后,应在三年内分期归还所获支持的创业基金。

五附则

第十六条本办法适用范围为陕西国际商贸学院创业园内入驻创业企业(项目)。

第十七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八条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中心办公室负责解释本办法。

陕西国际商贸学院二〇一六年四月

创业园管理制度

学生创业园管理制度 1 2 第一章总则 3 1.进一步规范创业园的日常活动,保证创业园正常有序开展经营活4 动,推动创业园工作的系统化、正规化建设,加快创业园的发展,特制5 订本制度。 6 2.本制度适用于在盐城机电高等职业技术学校的创业团队。 7 3.本制度中创业团队指备案登记在册的创业人员,包括创业人员聘8 用的其他人员。 9 第二章例会考核制度 10 1.各创业团队每月召开一次例会。例会人员有创业团队主要负责人,11 创业指导中心相关工作人员。 12 2.会议由创业指导中心相关人员主持,会议总结前每月工作情况,13 并对下月工作进行安排,并交流沟通创业心得。 14 3.例会人员由创业园管理办公室统一通知召集,各创业团队必须准15 时到会,会前签到,若有特殊情况,至少提前一天向创业园管理办公室16 请假。因故请假的创业团队负责人必须安排一个其他相关人员与会,否17 则视为缺席。 18 无故缺席1次,给予口头警告。迟到或早退超过3次(包括3次)19 者给予个口头人警告。受警告处分超过3次(包括3次)的,经创业园20 管理办公室核实情况后,其创业团队不得参加创业之星评选。 21 4.每次会议记录及考勤表由创业园管理办公室整理后作为资料保 22 存。 23 第三章经营及宣传活动管理制度 24 1.创业团队的创业活动必须合法、合规,不得从事超出创业实践基25 地入园许可证规定之外的经营活动。经营范围若有改动必须向创业园管26 理办公室提出申请,审核通过后方可开展相关经营活动。 27

2.各个创业团队可针对自身团队的发展情况及经营范围进行有序的28 宣传和促销活动(包括张贴海报、悬挂横幅、发放传单等)。同时创业29 团队自行开展的各项活动必须提前一周向学生工作处提前申请,并到创30 业管理中心填写《盐城机电高职创业活动登记表》,经批准后,方可进31 行。 32 3.各创业团队进行对外宣传或开展业务,必须经指导老师同意,并33 经创业园管理办公室批准后才能进行。各创业团队进行对外宣传或开展34 业务时,必须真实署名,强调学生创业团队身份,不得盗用学校或创业35 园的名义开展非法或与创业园规章制度相违背的活动。 36 4.一经查实有违纪、违规的创业活动,创业园管理办公室有权立即37 终止创业人员的校内创业活动,并进行相应处理。(注:如有私自新增38 或改动商品种类者,要求其店停业整顿) 39 第四章财务管理制度 40 1.爱护公共财物,对创委会统一配置的设备要妥善保管使用,不得41 出现人为破坏的情况,一旦发现,给予原价赔偿)。 42 2.各创业团队的经营项目的价格有变动,须向创委会申报备案。同43 时,如有新增加或改动商品种类,也应及时申报变更。 44 3.各创业团队账目清晰,登记在册。创业指导中心将不定期对各创45 业团队的账目进行检查。如若发现账目记录不清,存在多报、漏报等账46 目不清的创业团队,将责令其改正,并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或勒令退47 园的相应处分。 48 第五章卫生管理制度 49 1.创业园的卫生管理实行“门前三包、门内达标”的达标要求,安50 排日常卫生工作,并划分日常包干区及劳动包干区,明确卫生责任。由51 各店主自行安排值日表,学生会进行检查。卫生不达标的创业团队将责52 令整改。 53

创业园区管理办法

创业园区管理办法 1、创业园面向的人群: 1)拥有较好创业项目的在校大学生; 2)专科以上学历(包含大专)毕业5年内的大学生。 2、创业园入驻条件: 1)取得《徐州市大学生创业证》的大学生创业企业。 2)符合国家和江苏省、徐州市产业政策相关规定,创业项目较成熟,并具备以下条件: ①技术含量较高、创新性较强、市场竞争力较强,并有利于形成或培育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 ②无知识产权纠纷; ③已拥有被评审专家认可的创新性较高的使用技术和经营构想,并有明确的市场应用目标和完整、合理及有效的市场经营计划; ④从事国家规定的特殊行业(如医药、医疗器械、邮电、通信、电力、农作物新品种及生物制品、公安及安全等)的项目,申请时须有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批准证明和有关测试报告; ⑤对我市大学生创业具有典型示范和推动作用; ⑥节能降耗,有利于环境保护等。 3)具备一定的项目启动资金和风险承担能力。 4)具有较完善的企业管理制度,入园后能保证在园区正常开展工作。同时承诺其研发成果在徐州市域范围内转化。 5)无违法违纪和不良行为记录。 6)自觉遵守创业园相关管理规定。 (一)提出入园申请提交入园材料

1、《徐州市大学生创业园入驻申请表》(徐州大学生创业网下载) 2、项目创业计划书或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3、企业法定代表人、股东或创业个人(团队)的简历和一吋近期彩色照片两张,以及《徐州市大学生创业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生提供《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在校生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和所在院校证明在校生须提交所在学校推荐信、学生证复印件以及家长意见表 4、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创业服务中心要求出具的其它证明材料 (二)入园评审 1、创业企业如实提供申请材料 2、本着“好中选优”的原则,对创业企业及其项目进行调查论证和评审筛选,确定入驻资格 (三)签署入园协议 1、通过审批的创业企业在接到进驻通知后的5个工作日内与创业服务中心签署入园协议书,并办理其它相关手续缴纳相关费用,办理入园手续 2、创业企业正式入园开展创业活动 (四)场地配置标准 1、对符合条件的大学生创业企业免费提供卡座区三年期限、建筑面积20平方米左右的创业办公场所;隔断区域10平方米免费,剩下每平方米按照每平方米35元计算 2、对具有高新技术和拥有知识产权的项目,可根据创业项目的实施情况,经报批后适当增加创业办公场所配置面积或延长驻园时限 二、管理制度 (一)管理主体 大学生创业园由中国矿业大学大学科技园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科技园公司)进行管理和运营,具体工作由创业服务中心负责日常管理及服务工作。

大学生创业园管理办法

XX区大学生创业园管理办法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县战略,充分发挥人才的引领作用,大力鼓励和扶持大学生在XX自主创业,有序规范大学生创业园的综合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一、总则 第一条 XX区大学生(留学生)创业园(以下简称创业园)是普通高校大学生(留学生)在XX自主创业、实施创业项目孵化的基地。通过提供创业场地、创业创新服务、创业扶持等,使高校毕业生增强实践能力和创新创业能力,以创业带动就业。 第二条创业园位于XX区XX街道,总面积6400平方米。 第三条成立XX区大学生创业园管委会,由县人力社保局牵头、县财税、科技、工商、教育等相关职能部门联合组成,管委会负责园区日常管理工作。主要职责:入驻人资格初审、项目评估、协议签约、优惠政策落实和日常管理,协助申请其它各部门的各类创业扶持优惠政策补助。 二、项目入驻 第四条入园条件:自2011年起,在XX自主创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大学生及毕业后5年内的普通高校毕业生(获得本科以上学历的海外留学生),以本人名义到创业园创办企业并担任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且出资总额不低于注册资本的30%。

第五条优惠政策: 1、租金补贴:入园企业,园区提供30平方米的办公场地,第1、2年租金全免,第3年租金免半。 2、创业补贴:入住园区的企业在领取工商营业执照后稳定经营6个月以上的,可申请不超过2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 3、贷款贴息:入住园区的大学生创业者可申请15万元以内的贷款贴息,贴息次数不超过三年。 4、住房补助:毕业3年内,博士每月补助XXX元,硕士每月补助XX元,大专及本科每月补助XX元,补贴期限最多不超过3年。入驻创业园创业工作三年以上,符合条件的,可享受人才公寓政策。 5、安家补助:对正式落户并签约的博士等高层次人才按规定给予2-10万元的安家补助。 6、创业带动就业补助:入住园区企业业执照满1年,吸纳5名(含5名)以上本县户籍劳动力就业,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办理就业登记、按规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年的,可申请不超过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带动就业奖励。 7、社保补贴:硕士以上应届毕业生和XX区生源应届高校毕业生,入园创办企业的,补贴标准为其应缴的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和失业保险费最低标准之和的三分之二,享受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8、税收补助:入驻企业自工商注册登记之日起,其3年

大学生创新创业园管理办法

. 荆楚理工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管理办法(暂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以及《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12]4号)精神,依据《普通本科学校创业教育教学基本要求(试行)》(教高厅[2012]4号)相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以扶持大学生创业为核心目标,以公益性、示范性、专业性为主要特征,以科技研发、文化创意产业和现代服务业为主体,搭建集创新创业教育、创业实践、创业孵化、创业服务等功能于一体的创业管理体系。 第二章机构设置与管理职责 第三条设立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园管委会,领导、统筹和协调全校的大学生创业工作。负责创新创业教育、创业基地建设、创业基金管理和重大活动安排等重大事项的决策。委员会主任由校领导担任,副主任由就业指导中心、教务处、科研处、学工处、校园资产与设备处负责人担任,成员由财务处、后勤处、保卫处等部门负责人及各学院

院长(主任)、书记组成。 第四条设立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中心(以下简称创新创业教育中心),具体负责创新创业教育、创业实践、创业孵化、创业服务、创业基地、创业基金、政策咨询等日常管理、咨询和服务工作。负责指导大学生创新创业俱乐部建设,大学生创新创业俱乐部设立创业园管理办公室,具体负责创业基地日常管理工作。 . . 第三章创新创业教育 第五条创新创业教育中心负责创业教育课程建设,在教务处的指导下,将创新创业教育纳入全校人才培养方案中,提高学生的创业意识和基本能力。组织开展各类形式的创新创业教育和创业实践活动。第六条编写适合大学生实际的创业指导教材,收集整理创业校友材料,教育、引导、激励学生创业。 第七条聘请校内外创业导师,建立创业导师信息库。不定期邀请创业成功人士开展创业讲座。 第八条组织开展各类创业培训,提高大学生创业能力。 第九条注重科技成果转化,做好创新创业项目的孵化工作。 第四章创业基地管理 第十条学校大学生创业基地包括校内创业基地和校外创业基地。校

xxx创业园管理办法

XXX(乡镇)创业园管理办法 创业园是XXX(辖区)企业发展的平台,是企业发展的孵化器和助推器。为规范创业园的管理,加快创业园的建设发展,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总则 (一)本办法适用于入驻XXX小微企业创业园的所有企业。 (二)创业园实行“政府推动、企业主导、政策扶持、市场运作”的管理模式。 (三)创业园鼓励服装、农副产品综合开发及精深加工、冷藏、果蔬批发、建材批发、机电维修、节水灌溉相关产品生产等企业优先入驻。 (四)创业园设立创业园管理办公室,直接负责处理创业园的常规性事务,包括创业园入园项目审核监督、企业的经济管理工作以及协调创业园服务性企业和入驻企业之间的关系,在驻园企业管理、公共设施使用、物业管理费用等方面予以协调,接受XXX 监督。 二、土地政策及园区规划建设 (一)创业园土地统一由XXX通过法定程序取得使用权,驻园企业可和园区签订土地租赁合同获得土地使用权,租赁期限以合同为准。 (二)驻园企业符合国家颁布的《划拨用地目录》所规定内容的可按创业园优惠政策减免全部或部分土地使用费。

(三)驻园企业从事商贸、物流、服务业等第三产业的项目,需全额缴纳土地使用费。 (三)园区土地每5亩为一个单元,每个驻园企业可获得一个单元土地使用权,如企业从事加工、制造、批发并达到一定规模的可扩大用地面积。 (四)创业园基础建设包括上下水、供热、供汽、供电由XXX 统一规划建设。 (五)项目投资方经审批可以入驻创业园的,可以向XXX规划建设部门提出申请根据行业特点和项目需求协调项目设计方案或自行设计项目建设方案,经审核批准后由XXX统一建设。 三、入园程序 (一)项目投资方向创业园管理办公室提交书面入园申请,呈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投资方身份证明等有关资料; (二)创业园管理办公室对入园项目按照入园标准进行评审,根据评审结果与驻园企业签订协议,同时签订承诺书,要求其对环保安全、节能减排等内容作出承诺。 (三)创业园管理办公室协调创业园服务性企业安排经过评审的项目入园,并将驻园企业预计年产值、税收、营业执照复印件等资料报XXX备案审核。 四、园区管理 (一)创业园区内的办公、居住、食堂、绿化、物业等公共服务机构统一由创业园服务性企业以市场化的形式向驻园企业提供管理服务。

山东省实施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和大学生创业园项目管理办法

山东省实施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和大学生创业园项目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推动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深入实施,促进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大学生创业园(以下简称“孵化基地和创业园区”)项目建设和可持续发展,提高大学生创业成功率,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实施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31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的意见》(鲁政办发〔2009〕1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发〔2011〕16号文件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鲁政发〔2011〕41号)等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孵化基地和创业园区建设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政府推动,社会支持,市场导向,统筹规划,整合资源,合理布局的原则,重点扶持一批特色突出、功能完善、承载能力强、具有一定示范和带动效应的孵化基地和创业园区,为创业大学生提供良好的创业环境和孵化服务,努力形成以创业带动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新格局。“十二五”时期,通过重点扶持孵化基地和创业园区引领不少于7万名大学生实现创业,力争实现自主创业1人带动就业5人以上,创办1个企业平均带动就业10人以上的倍增效应。 第三条各地要按照统筹规划的原则,积极开展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和创业园区建设。各孵化基地和创业园区要切实兑现为创业实体提供的各项优惠扶持政策,协助入驻实体落实税费减免、一次性创业补贴、创业岗位开发补贴、小额担保贷款及贴息、创业培训补贴等国家和省出台的创业优惠扶持政策。对已建

成并符合规定条件的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和创业园区,可申报省级大学生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和大学生创业示范园,经评估认定符合条件的,按规定给予一次性奖励。 第四条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和省财政厅负责全省创业孵化基地和创业园区项目的组织协调、政策制定、工作指导、考核激励等。各市、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各高校要把该项目作为促进大学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重要内容,统筹规划建设,加大扶持力度,搞好项目实施和管理监督工作。各创业孵化基地和创业园区要进一步完善创业场地、创业设施,落实好扶持大学生入驻创业的优惠政策,进一步丰富创业服务内容,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提高创业孵化和创业服务能力,促进入驻创业实体健康发展。 第二章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和创业园区设立条件 第五条各地要坚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的原则,组织专家对设立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或创业园的必要性、可行性以及设立运行后的社会经济效益进行严格论证,切实保障创业孵化基地或创业园区建设的科学性和效益性。 第六条设立基本条件 (一)有固定的创业场地。有一定规模的生产经营场地、办公场地和共享的服务空间,基础设施完善,达到通水、通电、通讯、通路、通燃气、通热力“六通”,具备“即入即开”的条件; (二)有专门的服务机构。孵化基地和创业园区设立创业服务中心,有一定数量具有相应专业知识、技能的管理服务人员;

孵化园管理办法

科技企孵化器有限公司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促进科技企业孵化园(以下简称孵化园)的规范管理,保证孵化园各项工作正常有序的开展,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孵化园是科技创业实践基地,为创业者提供创业实践平台和创业服务。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孵化园及孵化园内的入孵企业(包括模拟企业和实体企业)。第二章宗旨第四条孵化园是以培养创业型人才,培育创业企业意识和企业家精神为宗旨的,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为创业者创业提供帮助与指导的服务机构。第三章组织机构与职能第五条孵化园的领导机构由董事会大学生科技创新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兼任。分管学生工作的党委副书记任组长,分管教学与科研工作的副校长任副组长。第六条领导小组负责对我校大学生创业孵化园开展创业实践进行整体规划和领导,对我校大学生创业项目的审批、管理及监督工作等进行规划和审查,协调校内外资源,为学生创业实践工作的开展提供便利。第七条领导小组下设管理服务中心,由校团委大学生科技创新中心兼任。管理服务中心主任由大学生科技创新中心主任担任。管理服务中心下设秘书处、发展部、宣传部,成员由校学生会科技学术部干部兼任。管理服

务中心执行领导小组决定,重大议题提请领导小组研究。 第八条大学生科技创新专家评审委员会和校外企业家共同组成创业项目入孵申请的评审机构,负责审核学生的创业入孵申请。大学生科技创新专家评审委员会主任兼任评审机构主任。第四章入孵条件、程序、评审标准第九条入孵条件 1、创业团队负责人及其成员原则上为我校全日制在校学生和毕业后二年之内的学生,有较高的素养和品格,懂政策,重信誉,有一定经营能力。2、创业团队自愿接受孵化园的相关管理制度,并遵守执行;3、创业项目应具有一定的创新性或良好的市场潜力;4、创业团队应具备一定项目启动资金和风险承担的能力;5、创业团队入驻孵化园后,必须保证能在孵化园正常开展工作;6、创业团队应有指导教师或创业导师;7、创业团队负责人开展创业活动需经过家长同意,团队成员开展创业活动需经所在学院同意;8、实体企业申请入孵,须在工商局注册。第十条孵化程序 1、创业团队提交相应资料:实体企业提供申请

光明区留学人员创业园管理暂行办法

光明区留学人员创业园管理暂行办法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整合资源,充分发挥光明区留学人员创业园(以下简称“留创园”)对高科技企业和高水平人才的聚集效应,提升留创园的管理和服务水平,促进留创园健康有序发展,促进光明区高新技术成果转化,根据光明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光明区留创园按照“政府主导、政企共建”的原则建立。 第三条光明区留创园由留创主园和各留创分园组成。 第二章留创园建立与撤销 第四条留创园由光明区政府根据实际需要在光明区范围内组织建立。留创主园由政府直接运营或由政府委托的第三方专业运营机构运营;留创分园由所在园区的园区运营方运营。 第五条运营方申请成立留创分园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在光明区辖区范围内注册并办理税务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固定办公场所的企事业单位; (二)近两年信用记录良好,经营规范,且无重大违法违纪行为及发生较大安全生产事故; (三)运营单位产权清晰,无重大法律纠纷; (四)留创分园具有较为完善的基础设施,符合消防、环保和安全生产等有关要求;

(五)有能力为入驻企业(项目)提供完善的创业服务; (六)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可以同政府共同承担园区入驻企业租金补贴的企业; (七)能提供固定的建设场地,孵化场地面积不少于5000平方米。 第六条留创园须服从政府的管理与监督,政府直接运营的留创主园由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撤销,由运营方申请成立的留创分园如出现以下情形,政府有权予以撤销: (一)政府与企业的留创分园共建协议到期,经政府评估后决定撤销的; (二)留创分园不能提供相关的办公研发场地,日常管理和服务经政府评估不合格的; (三)留创分园运营方弄虚作假,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的; (四)留创分园发生重大治安、环保、安全生产事故的; (五)其他区政府认为需要撤销留创分园的情形。 第七条新认定的留创分园,可根据区科技创新相关扶持政策申请相应补贴。 第八条留创分园运营期一般为三年,运营期内每年需上交运营报告至光明区留学人员创业园管理服务中心(以下简称“留创园管理服务中心”)。三年到期后,可根据留创分园建设运营、日常管理、企业服务水平等综合情况进行考核,考核通过后予以续签留创分园共建协议。 第三章分工职责 第九条光明区科技创新局是留创园管理服务中心的上级部

创业园园区管理规定

乡创业园园区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园区规范化、制度化管理,保证创业企业正常运营,创建一个安全、有效、和谐的创业环境,特制订本管理规定。 第二章企业入园与退出 第二条经评审,获得创业基金资助的企业可向创业园管理办公室提交《创业园入园申请审批表》,办公室审核批准后签订入园协议方可入园。 第三条项目入园三个月内应完成工商注册,注册后方可进行资助资金的报销。到期仍未完成注册且无合理理由的,管理办公室有权取消资金资助和入园资格。 第四条入园企业违反本规定,受到两次以上书面警告处分的企业,创业园管理委员会审核认定后可责令退出创业园,情节严重的可终止资金资助。 第三章人员和场地管理 第五条园区各企业必须制定企业内部的各项规章制度。规范化、制度化管理企业。企业营业执照和各项制度应在公司内部张贴。 第六条入园后,应保证企业的正常运行,安排人员值班,管理办公室将对园区场地资源的利用率进行跟踪检查。单月内闲置办公场超过5天需提交书面说明,无说明或未经管理办公室同意的企业,办公室有权提出书面警告处分。 第七条禁止在园区留宿和进行非法的聚会活动。情节严重的且不配合管理的企业,办公室有权提出书面警告处分。 第八条严格园区作息制度,有特殊情况需要加班的,应提前一天向创业园管理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所有人员须在22时之前离开园区。 第九条园区办公场地的申请和审批原则上根据项目评审的综合得分排序进行,经审批确定的办公场地不得擅自调换。 第十条各企业不得随意改变办公场地用途。不得转租(或变相转租)办

公场地,提前退园的企业应向办公室提交退园申请并交回钥匙。 第十一条各企业和员工应爱护园区内的硬件设施和固定财产,退出园区前,应保证园区场地和设施的完好无损,如有损坏、丢失应照价赔偿。 第十二条公司团队出现人员变动或调整应向管理办公室提出书面说明。如发现有利用虚假信息为其家人、朋友骗取创业基金的,经创业园管理委员会批准管理办公室有权终止资助、取消入园资格和追缴骗取的创业基金,并通报给相关学院。 第十三条管理办公室将根据企业遵守园区管理规定的表现、企业守法经营及内部管理状况、以及企业是否按要求提交各类材料和报表、是否按规定履行值班职责等指标对企业进行综合考核。考核优良的企业才有申请延期孵化的资格。 第四章园区安全和卫生 第十四条入园企业对公司经营、生产、人身的安全负有全部责任。 第十五条严禁在园区内乱扔乱丢废弃物,应保持园区内的整洁有序。 第十六条禁止在园区内吸烟、生火,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等存在危害公共安全隐患的活动和行为,情节严重且不配合管理的企业,办公室有权提出书面警告处分。 第十七条违反园区安全管理,出现安全事故给园区设施、设备或其它企业和人员造成严重损失的,管理办公室有权责令退出创业园和终止资助。 第五章企业财务制度 第十八条保证企业经营活动遵守国家政策、法律和法规,合法经营,照章纳税。如有违反,办公室将提出书面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可责令退出创业园和终止资金资助。 第十九条创业企业必须按季度上交真实的财务报表和纳税情况。虚报或不按时提交的,办公室有权提出书面警告处分。 第二十条创业企业在每月25号前提交财务报销单并做好登记备案。由办公室统一进行报销。

创业园区规章制度

创业园区规章制度 【篇一:创业园区管理办法】 创业园区管理办法 1、创业园面向的人群: 1)拥有较好创业项目的在校大学生; 2)专科以上学历(包含大专)毕业5年内的大学生。 2、创业园入驻条件: 1)取得《徐州市大学生创业证》的大学生创业企业。 2)符合国家和江苏省、徐州市产业政策相关规定,创业项目较成熟,并具备以下条件:①技术含量较高、创新性较强、市场竞争力较强,并有利于形成或培育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 ②无知识产权纠纷; ③已拥有被评审专家认可的创新性较高的使用技术和经营构想,并 有明确的市场应用目标和完整、合理及有效的市场经营计划; ④从事国家规定的特殊行业(如医药、医疗器械、邮电、通信、电力、农作物新品种及生物制品、公安及安全等)的项目,申请时须 有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批准证明和有关测试报告; ⑤对我市大学生创业具有典型示范和推动作用; ⑥节能降耗,有利于环境保护等。 3)具备一定的项目启动资金和风险承担能力。 4)具有较完善的企业管理制度,入园后能保证在园区正常开展工作。同时承诺其研发成果在徐州市域范围内转化。 5)无违法违纪和不良行为记录。 6)自觉遵守创业园相关管理规定。 (一)提出入园申请提交入园材料 1、《徐州市大学生创业园入驻申请表》(徐州大学生创业网下载) 2、项目创业计划书或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3、企业法定代表人、股东或创业个人(团队)的简历和一吋近期彩 色照片两张,以及《徐州市大学生创业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生提供《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在校生提供《学生证》原件 及复印件和所在院校证明在校生须提交所在学校推荐信、学生证复 印件以及家长意见表 4、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创业服务中心要求出具的其它证明材料

孵化器管理制度

孵化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杭州智慧谷移动互联网创业园对入孵企业的服务和管理工作,明确企业的入孵、毕业标准和孵化程序,促进入孵企业的健康发展,依据杭州智慧谷移动互联网创业园的实际情况,立足于长远发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仅适用于在孵化的企业,不涉及本市范围内其他经市政府有关部门或高科技企业孵化器网络认定的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大学科技园、专业孵化器、留学生创业园、孵化器公司等高科技企业孵化器网络成员单位。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入孵企业是指所有达到杭州智慧谷移动互联网创业园入孵标准,并与杭州智慧谷移动互联网创业园有限公司签订入孵协议,办理完入孵手续后正式进入杭州智慧谷移动互联网创业园有限公司场地内的企业。 第四条杭州智慧谷移动互联网创业园对入孵企业(项目)提供以下服务: 1.创业辅导。包含创业咨询、政策辅导、手续代理等内容。 2.管理咨询。包含财务代理、法律咨询、专利服务等内容。 3.交流培训。包含管理培训、技术交流、专家咨询等

内容。 4.项目推介。包含成果展示、项目申报、新闻发布等内容。 5.市场推广。包含展览会议、产品对接、信息咨询等内容。 6.融资投资。包含银企对接、孵化基金、风险投资等内容。 7.人才引进。包括校企合作、猎头服务、人才招聘等内容 8.专业服务。包含技术平台、检验测试、技术联盟等内容。 9.基础设施。包含办公场地、商务会务、物业服务等内容。 第二章入孵标准 第五条入孵企业应当满足以下条件: 1、企业注册地应当在杭州智慧谷移动互联网创业园所属区域内,办公场所应当在杭州智慧谷移动互联网创业园所属场地内; 2、属新注册企业或申请进入杭州智慧谷移动互联网创业园前企业成立时间不足2年; 3、企业负责人熟悉本企业产品研究、开发工作,并具有良好的经营管理和市场开拓能力;

科技创业园众创空间运营管理办法

桐乡市科技创业园众创空间运营管理办法发布日期:2015-04-15 11:57:29信息来源:科技局作者:科技局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顺应网络时代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新趋势,加快发展新型创业服务平台,营造我市良好的创新创业生态环境,根据《国务院 办公厅关于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9号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众创空间即创业苗圃,是由桐乡市科创园服务中心(以下简称科创园)发起成立的,以互联网项目为重点培育方向,兼顾其他高 新技术创新创业项目的公益类低门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综合服务平 台,也是科技项目前期孵化的苗圃。 第三条众创空间(创业苗圃)致力于推动民间科技力量和创新文化的发展,整合人才和资源优势,鼓励发明创造和技术创新,为广大创新 创业者提供良好的工作空间、网络空间、社交空间和资源共享空间。 第四条众创空间(创业苗圃)物理空间及配套设施主要依托科创园,由科创园提供办公空间、器具材料及其他配套设施,并负责日常运营管 理。 第二章入驻 第五条申请条件 进入众创空间(创业苗圃)的创业者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有足够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有明确的创新创业方向和构

思,或已有具体创业项目; (二)项目方向必须是互联网或其他高新技术及其产品的研究、开发和生产; 第六条申请流程 (一)申请进入众创空间(创业苗圃)的创新创业者或项目团队向科创园递交申请,并提供项目可行性报告、创业计划书及所需的其它材料; (二)科创园受理申请后,对申请人进行考察并审核材料的真实性,提交项目评审组讨论决定; (三)申请批准后,科创园与申请人签订入驻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第三章管理及考核 第七条进入众创空间(创业苗圃)的创业者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严禁使用网络或设备发表不当言论。 第八条进入众创空间(创业苗圃)的创业者应当自觉遵守各项管理 规定,自觉配合科创园各项工作,共同营造良好的创业环境。 第九条科创园可为入驻的创业者提供以下无偿或优惠服务: (一)协助办理工商、税务登记注册等公司设立手续; (二)提供有关经济、法律、政策信息及创业指导等服务; (三)提供专利咨询服务,协助办理专利申请; (四)提供物业管理、治安保卫等后勤服务; (五)提供通讯、网络服务;

电子商务创业园区入驻企业管理办法

XXX电子商务创业园 入驻企业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促进XX市科技创新,扶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培育科技创新人才和团队,实现园区与企业共同发展,提高园区运营效益,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XXX电子商务创业园(以下简称园区)系XX公司投资创建的“全市首家电子商务产业园区”,旨在成为科技企业孵化器,培育和孵化XX市科型企业,创造科研发展和创新的氛围,实现园区发展与科技进步有机融合与共荣双赢。 第二章入驻对象和条件 第三条入驻园区企业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孵化型企业(团队或个人)必须从事互联网及电子商相关的科技创新行业; 2、企业项目具备可行性,具有创新性及独特性优先入驻; 3、报名个人或企业所有成员必须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注册企业需提供注册资料; 4、申请人同意将其企业迁入孵化器,并相应变更营业执照,属地办理税务登记并依法纳税;

5、应向孵化器中心提交规定模板的《孵化器入驻申请书》和《项目计划书》; 第三章入驻申请和程序 第四条孵化企业(团队或个人)按以下程序进行复核审验: 1、核实孵化器从业人员(个人)需提供的资料: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入驻申请书》、《项目计划书》。 核实孵化企业(团队)需提供的资料:《入驻申请书》、《项目计划书》、法定代表人及股东简历、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企业简介(股东(团队成员)构成、行业状况及发展方向等)、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及复印件、企业近期发展规划及目标。 2、孵化器对申请入驻的企业及创业项目进行评审。 3、评审通过的企业(团队或个人)与孵化器签署签订《入驻协议书》并办理相关手续。 4、入驻的企业(团队或个人)在孵化器的统一规划指导下进行进驻孵化器的各项筹备工作并统一入驻。 第四章管理模式 第五条入驻的企业(团队或个人)可享受以下孵化器提供的六大服务,主要有: 1、孵化器内各个功能区的结构都按照现代电子商务企业所必须配备的环境,即拥有独立的办公写字楼与现代化仓

大学生创业园管理办法

徐州建筑职业技术学院 大学生创业园管理办法(暂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为鼓励大学生积极开展创新实践活动,倡导创业意识,培养创业精神,提高创业能力和素质,保证大学生创业园(以下简称“创业园”)的各项工作正常有序地开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创业园是学生的校内创业实践基地,具有孵化器功能,为在校学生提供创业服务。创业园通过提供创业场地及相关扶持政策,为大学生提供创业实践平台,使学生在开办经营实体及运营过程中,培养和提升专业实践能力和创新创业能力,充分发挥学生的创业主体性作用。 第三条申请入驻创业园的经营业户必须是本校在籍学生为主体创办的经营实体,负责人及其成员必须是我校全日制在校学生,品行端正、学习成绩优良,在校期间表现良好。 第四条经营业户分为“校内登记业户”和“工商登记业户”(如无特别声明,以下将两者统称“业户”)。所有“校内登记业户”和经学校核准的“工商登记业户”均可入驻创业园。“校内登记业户”指为满足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需要,由学校审核批准颁发创业园经营许可证,仅在校园内登记、运行的经营实体;“工商登记业户”指由大学生组建的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法人或其他

经济组织,工商登记业户须经学校核准后方可入驻创业园。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在学校创业教育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成立徐州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大学生创业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创服中心”),创服中心在招生就业处具体指导下负责创业园的管理与运作,创服中心由相关指导老师组成。创服中心下设“大学生创业园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创管办”),具体负责创业园的日常管理工作,创管办成员通过在全校学生中公开招聘选拨,由具有较强服务意识、具备相应岗位工作能力的学生担任。 第六条创服中心主要职责: 1、全面负责、统筹规划创业园的各项工作,制定创业园管理制度和发展规划。 2、聘请校内外专家、专业教师、创业人士为创业团队提供指导和培训,主要包括管理、营销、技术、法律、财务、心理等方面的咨询服务,落实指导老师值班制度。 3、负责创业园的宣传及市场推广。 4、办理创业团队的校内登记手续;核准工商登记业户的入园资格。 5、协助工商登记业户办理相关工商、税务等手续,提供相关咨询服务。 6、负责审批业户经营区域的内部装修方案。

创业园运营管理公司各部门工作职责

综合管理部工作职责 1、制定完善公司行政、人事、园区管理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做好各类文件的起草、发布工作,并检查、跟踪落实情况; 2、负责公司人力资源规划修订、员工招聘、培训、考勤、绩效考核、薪酬、社保缴纳、劳动关系处理等工作; 3、公司会议的通知组织及会议纪要整理、下发、跟进工作; 4、公司行政、人事、园区等各类档案的登记、归档、保密工作; 5、办公用品领用登记、保管、日常统计及申购工作; 6、做好企业文化建设和对外宣传工作,丰富公司企业文化内涵; 7、公司微信公众号、网站、网络、电话等的管理、维护工作; 8、各部门及园区运营的协调、配合,目标责任书的定期考核,做好各部门及园区动态、信息汇总; 9、公司各类活动、团队建设活动的策划、组织工作; 10、负责部分对外接待工作,做好与政府对口部门的关系处理; 11、公司福利的统计、发放工作; 12、公司各科室固定资产统计、调配登记和日常使用监督; 13、负责办公区域的环境卫生管理,做好防火、防盗等安全管理工作; 14、公司领导安排的其它工作。 创业培训部工作职责 1、了解培训市场,挖掘培训需求,开发培训产品; 2、筛选培训内容,把握培训时机,制定培训计划; 3、掌握师资资源,建立合作关系,形成教学力量; 4、建立培训工作制度,完善培训工作流程,保证培训工作质量。 5、针对培训需求,进行课程设计,形成完善的课程体系; 6、负责创业培训的组织、协调和教学管理工作;

7、负责科技型中小企业培训的组织和实施工作; 8、引进品牌培训机构,针对实际需求,合作开展培训业务; 9、学习培训知识,借鉴先进培训经验,建设专业的培训品牌。 10、加强自身学习,提升综合素质,适应工作要求。 综合服务部工作职责 1、负责科技、经济、荣誉类项目的申报和管理; 2、制定综合服务类相关制度及编制项目申报工作计划,规范工作有序管理; 3、负责公司科技平台建设和专利平台搭建管理; 4、负责政策信息研究分析,及时了解相关政策,为公司发展提供政策建议; 5、根据公司目标责任书完成部门任务; 6、定期对企业进行走访,对服务企业拓展科技服务相关业务; 7、对政府及相关对口外部关系的协调维护; 8、组织相关服务类活动,提高公司知名度,拓展发掘潜在客户及需求; 9、与知名第三方服务机构建立联系,拓宽公司业务范围。 10、完成公司交办的其它任务。 会计记账公司工作职责 1、为入园企业提供公司设立登记、注册地址变更服务。 2、积极拓展园外服务孵化企业记账业务。 3、及时了解各园区入驻企业财务状况,做好园内企业记账业务的服务与宣传。 4、积极对接工商、税务相关政府部门业务,维护相关部门关系,提高业务效率。 5、协调园外孵化企业与高新区监管部门的关系。

创业孵化基地管理制度

创业孵化基地管理 制度

四平市电商产业园 四平市电子商务创业就业(孵化)基地管理制度 四平市电子商务创业就业(孵化)基地(以下简称基地),是经四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由四平东北商域港电子商务有限责任公司承建并管理运营。基地为我市大学生的电商创业提供实践的场所,同时也为四平市社会自然人创业提供孵化平台。为保证基地的有效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基地以扶持大学生和社会自然人在电商领域自主创业为核心目标,以公益性、示范性、专业性为主要特征,以搭建集发展四平市电子商务产业、创业指导培训和综合服务为一体的创业孵化平台为主要形式,力争为大学毕业生和社会自然人提供电商创业的有利条件和良好环境。 第二条进入孵化基地的项目,主要以大学生创业者、社会自然人网店和初创型电商企业为主,其它具有创新意识、科技意识与电子商务相关项目亦可。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三条基地的日常管理工作由四平东北商域港电子商务有限责任公司业务拓展部负责。 具体工作职责为: (一)全面负责基地的管理工作;

(二)规划和落实基地的相关工作,聘请专业电商技术人员、电商专业讲师、电商创业成功人士等为大学生和社会自然人(含入驻孵化企业)创业项目的发展提供指导,包括管理、营销、网络推广、商品E 化、美工、客服、货源等方面的咨询服务; (三)协助入驻基地单位办理工商执照、税务登记等相关手续; (四)负责各入驻单位的有关指标统计、考核工作。 (五)帮助入驻基地单位争取省、市有关电子商务创业的优惠政策支持。 (六)对基地入驻单位提供电商培训、业务指导、资金筹措等服务。 第三章入驻条件与入驻流程 第四条符合以下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可入驻基地:1、初创型电商企业 1) 员工人数4人以上; 2) 在四平市区内注册登记; 3)诚信经营、无违规操作行为; 4)遵守产业园颁布的各项规章制度。 2、大学生创业者和社会自然人网店 1)具有网店经营经验1年以上或经过基地正规培训的; 2)诚信经营、决无经营假货或炒作信用的行为; 3)创业项目运营计划经过基地相关部门论证可行的; 4)遵守电子商务产业园颁布的各项规章制度。

工业园区管理办法

2017 年工业园区管理办法 为加强工业园区管理,维护园区公共秩序,创造园区良 好环境,把园区建设成为整洁、优美、文明的现代化工业园区,根据总局设立工业园区的有关规定,结合*** 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工业园区指*** 城镇总体规划中的集中工业区。 第二条工业园区设立园区管理委员会(简称园区管委会)为本制度实施的主要部门。凡在园区内的企业均应遵循 本制度,自觉履行责任和义务。园区管委会下设办公室,与工业科合署办公。 第二章园区内企业管理 第三条为进一步加强对企业入园的管理工作,规范各 项工作程序,进入园区的企业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符合工业园区产业规划; (二)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三)符合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规划和相关法律法规; (四)申请在工业园区投资新建项目,由投资者向园区 管委会申报以下材料: 1 、项目入园申请书; 2 、投资者身份证复印件;

3 、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4 、企业的国税、地税登记证复印件; 5 、银行资信证明; 6 、项目建议书; 7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8 、项目环境初步评审意见; 9 、项目立项报告或备案文件。 第四条对符合上述条款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项目可 优先审批进入园区: (一)一次性固定资产投资总额在500 万元以上的项目; (二)高新技术项目; (三)与园区产业链之间关联度高,且符合环保、循环 经济的项目。 第五条投资者要按申报项目进行建设,不得擅自改变 土地用途、不得改变经营项目、不得将土地使用权进行转让、不得超越征地界限占用土地。 第六条园区内以农机工业企业为主。一切有利于经济可持续发展和技术进步的农机制造企业,都可由境内外投资 者、创业者、公司、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合资、合作开办 或独立开办。 第七条鼓励国内外及区域内外部门、企业、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在园区内兴办农机工业企业、农机科研教学基地。

创业园入驻和退出管理办法

陕西国际商贸学院 创业园入驻和退出管理办法(草案) 一、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建设我校创业园,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下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新趋势,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国办发〔展2015〕9号)、《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工作的实施意见》陕政发〔2016〕10号和《关于实施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推进计划的意见》陕教高〔2016〕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创业园在学校创新创业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以“培养人才、保障公平、兼顾效率、服务协调”为原则,努力为创客营造高效务实的创业平台。 第三条创业园是学校创业实践基地,也是学校创业教育基地,具有孵化器的功能。通过提供基本的场地和有利的创业环境,充分发挥学生创业主体性作用,培养一批创业人才。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中心对创业园进行管理。其主要职责有: 1.全面负责创业园的日常管理工作,制定创业园管理制度。??

2.审批创业园入驻企业,并在学校主管理院领导的授权下与入园企业签订协议。 3.组织、协调学生创业实践。 4.管理和维护创业园公共财产物资。 5.对创业园入驻企业进行经费划拨、运作监管、协助收缴水电等费用。 6.回收创业基金。 7.负责创业园的对外宣传与推广工作。? 8.协助办理有关工商注册等创业手续。 三、创业园管理 第五条创业园入驻条件 (一)、创业项目较为成熟,具有一定的知识技术含量、一定的创新性和良好的市场潜力。鼓励优秀科技发明、专利、科研成果以及创业计划大赛中的优秀作品转化为大学生创业项目,并确保这些项目优先进入园区。不鼓励餐饮食品类等一般性项目进驻园区。 (二)、创业项目分为四类,一类教师创新创业项目;二类在校学生创新创业项目;三类校友创新创业项目;四类校外企业创新创业项目; 一类:教师创新创业项目入驻条件

奖补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创业示范园区奖补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创业示范园区奖补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园区内企业健康、快速、可持续发展,根据XXXX有关创业示范园区奖补资金使用管理规定及财务管理制度,结合园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奖补资金是XXXX专项资金。 第三条奖补资金主要用于园区内初创企业和成长成熟期创业实体在经营场地费用、水电暖补贴等项目方面给予创业资助或补贴等扶持。 第四条遵循扶优扶强、事后补助、奖补结合的原则,严格程序,公开透明,注重效益,科学评审,规范操作,专款专用。 第五条奖补资金的使用条件 1、在XXXX进行工商、税务登记,注册地址为XXXX,成立具备独立法定资格的法人单位。 2、入驻企业租赁场地面积,一般不大于1000平方米(从事特殊领域的企业,一般不大于3000平方米)。 3、在示范园区从事研发、生产的主营项目(产品),应符合重点支持发展的产业导向,并符合国家节能减排标准。 4、园区内企业团队具有开拓创新精神,对技术、市场、经营和管理有一定驾驭能力。

5、园区内企业开发的项目(产品),知识产权界定清晰,无纠纷。 第五条奖补资金申请、审批程序 1、向园区提出书面申请及其他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2、提出申请企业必须保证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否则将取消其申请资格。 3、园区对申报企业及材料进行审核,正式审核批准后给予企业划拨奖补资金。 4、园区将对奖补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跟踪,企业取得奖补资金应严格按照园区有关财务规定进行使用,不得挪作他用。对于违反规定使用的企业,将追回已取得的资金补助。 第六条其他事项说明 1、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2、本办法由XXXX公司负责解释。 XXXX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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