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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员工离职管理制度

9.员工离职管理制度
9.员工离职管理制度

员工离职管理制度

1.目的

1.1为了规范员工离职程序,做好工作交接,利于工作的延续性,保障公司与员工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2.1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各类员工离职行为以及对员工离职行为的管理活动。

3.离职类型:

3.1员工个人辞职:员工由于自身原因提出终止劳动关系。

3.2公司解聘:员工不符合岗位要求,由公司提出终止劳动关系。

3.3劳动合同到期双方不再续订劳动合同。

3.3公司辞退:员工触犯国家法律法规或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由公司提出终止劳动关系。

4.员工辞职

4.1员工辞职的提出

4.1.1员工个人辞职的,试用期员工可随时提出离职申请,但要求将本人工作交接清楚后方可办理离职手续;正式员工需在离职前至少1个月提出申请。未提前30天提交辞职报告或未按规定办理离职手续的员工,需支付公司一个月薪酬作为赔偿金。

4.1.2申请辞职的人员,未经领导批准之前,必须坚持工作岗位,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接受领导安排的工作或未经领导批准私自外出联系调动工作之事,否则按违反劳动合同处理。

4.1.3员工辞职应向其直接上级主管提出申请,并填写《员工离职申请表》。

4.1.4辞职员工所在部门应自员工提出辞职申请之日起两个工作日之内,及时地通知综合管理部,综合管理部将通知相关部门,对该员工的账物予以清点。

4.2员工辞职的核准

4.2.1普通员工:普通员工提交的辞职报告,应先由部门主管审批,批准后报综合管理部审核并提出意见,上报总经理批准。

4.2.2中层以上管理人员:辞职报告经综合管理部门经理提出意见后,由综合管理部报总经理批准。

4.3员工辞职手续办理流程

4.3.1员工提出离职,相关人员需对离职员工进行面谈,对离职原因进行了解,总监级(含)以上员工由总经理做离职面谈;部门经理由分管副总做离职面谈;部门经理以下员工由综合管理部经理做离职面谈。

4.3.2员工辞职批准后,部门负责人与员工须确定工作交接期限,确定交接人。

4.3.3员工凭批准后的《员工离职申请表》到综合管理部领取《离职手续办理单》、《离职员工工作交接单》、《岗位管理资产交接单》,开始办理交接工作。

4.3.4员工应在约定的交接时间内,首先办理完本部门的工作移交,然后再按照《离职手续办理单》中规定的移交内容,分别到其他部门办理交接手续。

4.3.5辞职员工在办理完所有离职手续之后,由综合管理部核算薪酬和福利并办理人事档案和社保转接事宜。

4.3.6在办理完以上各项手续后,综合管理部将为离职员工开具《离职证明》。

4.4辞职员工的薪酬福利

4.4.1辞职员工的工资

4.2.1.1综合管理部门在确认员工完成交接工作及账、物移交后,为离职员工做工资结算。

4.2.1.2离职员工当月工资由综合管理部根据员工当出勤情况计算,经总经理批准后,在当月发薪日发放到员工工资卡中。

4.4.2社保与档案关系

4.4.2.1每月15日(含15日)之前离职的员工,综合管理部门将在当月终止其人事档案和社保;

4.4.2.2每月15日之后离职的员工,综合管理部门将从离职工资中扣除该月的社保费,并在员工离职的次月冻结其人事档案关系,并转为个人存档。

5.公司解聘

5.1解聘员工的原则

5.1.1如公司在试用期间发现员工不合格,公司可解除合同。员工可拿到计算至最后一个工作日的月基本工资。

5.1.2正式员工合同期内在以下的情况下,公司可主动解除聘用合同或不再续约,并由其部门主管填写《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审批表》:

(1)员工不能胜任其本职工作,经部门工作调整后仍不能达到要求。

(2)因业务变动或其他原因,公司不再需要该岗位或该员工的技能无法安排其他适当的工作。

(3)如果员工生病或因工作无关的伤患,而在国家有关的劳动法规定的医疗期后职员仍然不能胜任工作。

5.2解聘员工的通知期

5.2.1企业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公司应提前30天发出书面通知给员工。

5.2.2若公司未能提前30天发出解聘通知,将支付给该员工一个月的薪酬以替代通知期。

5.3解聘员工的核准

5.3.1普通员工:解聘普通员工,应先由部门主管提出,报总经理批准后,送综合管理部,由综合管理部门负责指导办理相关离职手续。

5.3.2中层管理人员:由分管副总提出,报总经理批准。

5.4解聘员工的流程

5.4.1部门提出解聘员工的申请,应首先填写《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审批表》,并在表中确定工作交接期限和交接人,将审批表报送公司总经理批准。

5.4.2解聘员工的申请得到批准后,综合管理部门负责通知被解聘员工,并与员工进行离职面谈。

5.4.3员工到综合管理部门领取《离职手续办理单》、《离职员工工作交接单》、《岗位管理资产交接单》,开始办理交接工作。

5.4.4员工应在约定的交接时间内,首先办理完本部门的工作移交,然后再按照《离职手续办理单》中规定的移交内容,分别到其他部门办理交接手续。

5.4.5离职员工在办理完所有离职手续后,由综合管理部核算薪酬和福利。

5.4.6综合管理部门须在确认所有离职手续已办妥后,将为离职员工开具《离职证明》。

5.5解聘员工的薪酬福利

5.5.1解聘员工工资

(1)综合管理部门在确认员工完成交接工作及账、物移交后,为离职员工做工资结算;

(2)离职员工当月工资由综合管理部根据员工当月出勤情况计算,在发薪日存入到员工的工资卡中。

5.5.2解聘员工社保和档案关系

(1)每月15日(含15日)之前离职的员工,综合管理部门将在当月终止其人事档案和社保;

(2)每月15日之后离职的员工,综合管理部门将从离职工资中扣除该月的社保费,并在员工离职的次月冻结其人事档案关系,并转为个人存档。

6.劳动合同到期终止

6.1员工劳动合同到期,公司或本人不再续订劳动合同,为合同到期终止。

6.2公司或员工不再续订劳动合同的,应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

6.3员工应于合同到期日前半个月内做好离职交接准备,并在到期日前一周办理交接手续。

6.4终止劳动合同的离职流程与解聘员工流程相同。

7.公司辞退

7.1若员工有下列任一表现,公司有权利立即解除劳动合同,无需事先发出通知或付给替代薪酬,同时公司无需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

7.1.1经三次警告仍擅自迟到或早退。

7.1.2累计一个季度考核期内旷工3次或半年累计旷工5次。

7.1.3不诚实,渎职或不服从领导,以及给公司利益或声誉造成损害的。

7.1.4疏于职守,不遵从指示或安排而给公司造成严重损失。

7.1.5未经公司事先同意,在其他任何机构从事任何工作的。

7.1.6在聘用合同有效期内参与其他机构对公司业务竞争的。

7.1.7侵占、损毁或试图侵占、损毁公司财产。

7.1.8严重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的。

7.1.9被任一法庭判定有罪(无论其罪行是否与公司有关)。

7.1.10公司其他规章制度中所规定的予以辞退的表现。

7.2不办理任何请假手续或请假未经批准擅自离岗3日(含)以下未与公司取得联系的人员,公司对其作辞退处理,且公司不需要支付员工任何经济补偿,同时公司将保留追究其有关法律责任的权利。

7.3员工擅自离岗后,其原部门应在2日内向综合管理部门书面递交员工离职情况申报,并到财务、综合管理部门查清该员工是否存在拖欠财务等遗留问题,关于清查结果的书面报告应于一周内提交。

7.4若因擅自离岗员工所在部门的原因,未能及时地通知综合管理部门和相关部门,而给公司造成的直接和间接的损失,将由其部门主管领导负责。

7.5对于擅自离岗被公司辞退的员工,综合管理部门将冻结其薪酬福利、社会保险和档案关系。不予发放当月工资。

7.6办理辞退的流程同解聘。

8.办理离职的注意事项

8.1工作移交

8.1.1员工离职核准后,部门负责人首先须确定工作交接期限。工作移交是离职员工移交转移的重点,离职员工须以工作内容为主在两日内列出移交清单。

8.1.2部门主管必须制定专人接手并由部门负责人最终确认,并逐项交接,离职员工有义务积极配合交接。

8.1.3在办理工作交接时,应注意公司内部文件的保密工作。

8.2员工的账、物移交

8.2.1工作交接完毕后,由部门负责人督促离职员工办理相关手续,包括到所有相关部门办理清单手续,清退所有公司办公资产,结清所有公司的账、物。

8.2.2各相关部门办完本部门清理手续后须由移交人和部门主管在《离职员工工作交接单》和《岗位管理资产交接单》上签字确认。

9.相关部门职责

9.1综合管理部负责对员工离岗规范进行完善并监督执行情况。

9.2综合管理部负责对离岗员工的办公位、办公资产(计算机、通讯设施、办公用品及其他)等相关事项进行检查和清理。

9.3综合管理部网管负责对员工电子信箱进行清理,并对员工的个人电脑设备进行验收。

9.4综合管理部负责将离职员工的办公资产清点入库,清理所有欠款和报销账目。

9.5综合管理部门负责收回公司人事和福利相关的文档,并为离职员工清算考勤和工资。

9.6所在部门负责对离职员工的工作交接、办公资产的清理、财务的结清跟踪监察,从整体上监控员工离职手续的办理情况;当某清理环节出现问题时,应及时与有关部门协调并立即通知综合管理部门。

10.离职后事项

10.1综合管理部负责终止、转移各项保险和转出档案。

10.2员工离职后,公司将把员工人事档案管子转化为个人户,存档费自员工离职后由个人负担。

10.3员工在离职后,可到单位开户的人才交流中心办理档案转移手续。

10.4员工办公用品等相关公司财物在离职后三天内仍不能结算清楚,未结清部分公司将按照用品破损或遗失处理,并按照物品原值从离职工资中扣留,待结清后再做支付。

10.5员工在公司的内部人事档案在员工离职后应至少保留两年。

11.离职约束

11.1由公司选送培训并签有培训协议者,服务期内辞职须按培训协议要求赔偿培训费。

11.2离职人员不得私自带走技术成果、内部资料和设备器材等公司财物或知识产权成果,违者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罚并承担法律责任和赔偿经济损失。

11.3员工无论以何种原因离职,均必须办妥离职工作交接手续、收到离职证明方可离开公司,否则综合管理部门有权冻结其劳动关系和当月工资,且员工本人将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必要时将按国家有关法律制度的规定追究其责任。

11.4凡违纪辞退的员工,公司不须提前通知、不作任何补偿。

11.5在通知期内,如有关员工故意缺勤或未尽全力执行任务,或因不尽职责而给公司带来经济损失的,公司有权追究其经济责任。

11.6员工于离职后6个月内,经发现有亏空、舞弊或业务上不法事情,除应负担赔偿责任外,情节严重者,将追究法律责任。如交接人知情不报故意疏失,须受连带处分。

11.7在员工离职期间及离职之后,员工与公司发生冲突的,公司有权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并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12.附则

12.1本制度的解释权和修改权归公司所有。

人力资源管理某公司员工离职管理制度

(人力资源管理)某公司员工离职管理制度

员工离职管理制度 第壹条目的:为规范员工的离职管理,确保公司和离职员工的正当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公司所有员工,不论何种原因离职,均依照本制度办理。 第三条离职类别和定义及手续办理程序 壹、辞职:是指于任职期间内,由员工提出提前终止劳动关系的行为。 1、擅自离职:是指于合同期内,员工未经公司批准而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行为。有下列情况之壹者,公司将按员工主动离职处理,且暂时冻结其未支付的工资:①连续旷工3个工作日或于1个月内累计旷工达6个工作日。②未按正规手续申请离职而自行离开工作岗位者。 员工主动申请辞职,正规办理程序:须填写《员工离职申请书》,提前30日(试用期员工提前3日)书面通知所属部门负责人,部门负责人收到《员工离职申请书》5日内签署意见后公司总经理批示后提交综合管理部,待30日内办理了工作交接后方可办理辞职手续。否则,每提前1天离职,均需于工资中扣除相应天数的工资作为代通知金。同时给公司造成损失的,给予相应的赔偿金。 2、员工提出不再续签劳动合同:是指合同期满,员工不愿和

公司续签劳动合同,且提前30天书面通知公司的行为。属于员工提出不再续签劳动合同时,员工应于合同期满前30天,填写《员工离职通知书》,书面通知部门负责人,部门负责人收到《员工离职通知书》5日内签署意见后公司总经理批示后提交综合管理部,待30日内办理了工作交接后方可办理辞职手续。否则,每提前1天离职,均需于工资中扣除相应天数的工资作为代通知金。 二、辞退:是指于任职期间内,员工不合格或工作表现、学识、技能等不符合公司要求,或因劳动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等,公司决定提前终止和员工劳动关系的行为。 符合下列情况之壹者,公司能够辞退员工: 1、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或能力较差、表现不佳者。 2、患有非本职工作引起的疾病或非因公负伤,医疗期满后,经医疗部门证实身体不适,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 3、工作能力明显不适应本职工作要求,又无法转任其它岗位者。 4、参加岗位适应性培训后考核仍不合格且又无法转任其它岗位者。 5、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达成变更劳动合同协议的。

员工离职管理规定及流程

员工离职管理规定及流程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离职管理,维护正常的人才流动秩序,特制定本规范。离职分为辞职、辞退、合同期满解除劳动关系、自动离职、协议解除劳动合同、退休等。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公司全体员工 第三条办理流程 一、辞职 1、辞职申请 有辞职意向的员工,应于辞职前至少30天向部门负责人提出辞职申请(试用期的员工须提前至少3天)。 部门负责人必须于接到辞职申请2日内与辞职员工积极沟通,对绩效良好的员工努力挽留,探讨改善其工作环境、条件和待遇的可能性。 确认辞职的员工应本人携带经部门负责人签字认可的辞职申请,到综合管理部领取并填写《员工辞职审批表》(附件1),需进行离职谈话的员工,普通岗位员工由其直接领导、部门负责人与辞职人进行离职谈话;重要岗位及公司管理岗位员工离职由部门负责人及综合管理部负责人、分管领导进行离职谈话,谈话内容详见《员工离职面谈表》(附件2),如有必要,可请其他人员协助进行谈话。 离职谈话清单应详细记录,经员工和谈话人共同签字,并分存公司和员工档案。 辞职员工因故不能亲临公司会谈,应通过电话交谈。 2、辞职审核 离职员工填写《员工辞职审批表》,经部门负责人和分管领导批准后交综合管理部办理后续审批手续。综合管理部

须于接到《员工辞职审批表》5个工作日内办理完辞职审批 工作。 3、辞职办理 员工辞职经审批后,由综合管理部通知办理如下手续: ①综合管理部与离职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双方签订 《云南省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和《云南省 用人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并经劳动 用工登记机关盖章生效; ②综合管理部封存辞职员工社会保险,更新人事资料; ③综合管理部于公司薪酬核算日按照公司《薪酬管理规 定》进行薪资核算,并由计划财务部进行现金核发; ④通知辞职员工所在部门,当离职人员再次拜访公司时,需按照公司会客规定办理。 4、辞职交接 员工辞职申请获准,所在部门应安排其他人员接替其工作和职责,辞职员工于离职前1个工作日办理辞职交接手续,填写《员工离职手续交接表》(附表3),交接内容及各部门的职责如下: ①辞职员工所在部门:工作、工具、办公用品、资料等移交,并由部门负责人负责监交,如交接清单较多可另附清单; ②物业管理部:负责办理宿舍退宿等手续,由经办人及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 ③信息部:对辞职员工的工号、网络账户等进行删除或注销,由经办人及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

员工离职管理规定制度范本

内部管理制度系列 员工离职管理规定制度(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69945员工离职管理规定制度 Staff turnover management regulations 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在公司的员工离职时,我们也看到过员工与公司的离职纠纷事件,为避免员工离职事件的发生,以员工离职后工作能够顺利进行,对于员工离职都要制定相关的合理的管理规定,以下整理的详细的员工离职管理规定的资料,可供参考。 1目的 规范公司离职员工的多种结算活动和交接工作,以利于工作的延续性;保护员工和公司免于离职纠纷;与离职人员的面谈可提供管理方面的改进信息,帮助提高公司管理水平。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的离职工作。 3关键词 3.1辞职: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员工自动提出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

3.2擅自离职:合同期内,员工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或员工已递交辞职申请但未经批准就擅自离岗、或员工辞职申请虽获批准但未履行完毕离职手续就擅自离岗。 3.3劳动合同到期:劳动合同期限已满,员工或公司一方提出不再续签合同。 3.4辞退:员工因各种原因不能胜任岗位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或因违反公司相关规章制度,由公司提出与其解除劳动关系。 3.5开除:员工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或国家法律法规,由公司提出与其解除劳动关系。 4离职审批权限 4.1总监级及其以上员工:收到员工离职申请的3个工作日内,由其直接上司签署意见并报送分管副总审核后,报送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总监在3个工作日内会签完毕后报送总经理审批,总经理在3个工作日内将审批结果反馈人力资源部。 4.2总监级以下员工:收到员工离职申请的3个工作日内,员工所在部门负责人或直接上司在2个工作日内签署意

公司加班及餐补管理制度

加班及餐补管理制度 第一部份加班管理 1、目的 为规范公司员工加班的管理,提高效率,保证工作的有序进行,在正常的工作时间内努力完成工作任务;劳逸结合,保护员工有一定的休息时间,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加班管理适用范围:除业务、研发人员外其他部门的非工时人员和非管理人员; 3、原则 效率至上原则。公司鼓励所有员工提高工作效率,在正常工作时间内完成所负责的工作。 4、职责 4.1部门经理 4.1.1部门经理负责对所管部门加班的人员、频次、时间合理安排。 4.1.2负责对本部门人员的加班管理和加班情况进行例行监督检查,同时按规定将本部门人员的加班统计报表交至行政部。 4.2行政部 协助各部门做好员工加班管理工作,不定期检查加班管理制度在各部门的执行情况,对加班异常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5、加班申请及审批程序 5.1加班申请 5.1.1各部门员工如需加班,应向部门经理/副经理(以下简称部门管理人)提出申请,填写加班申请单;部门管理人员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安排加班;部门管理人员要求加班的,需提前告知员工,并由员工填写加班申请单。 5.1.2公司总部(除技术服务中心外),加班前填报《加班单》(见附件),加班申请单需注明加班时间、加班地点、加班事由、计划加班时间、加班人员,由部门经理签署审核意见。 5.1.3加班申请单填报完毕后由部门管理人员进行审批,并在核准栏签字确认。审批人有权对加班内容、实际加班时长进行修改及调整,并告知加班申请人具体调整的内容及调整原因。 5.2技术服务中心 5.2.1以OA流程《技术服务中心加班填报表》形式申请,流程审批过程应符合加班制度中相关规定。 5.2.2投标方案部加班按《投标方案组员工调休、轮休考勤制度》相关要求执行。 5.3业务大区 5.3.1业务大区技术、文员、仓管员以OA流程《业务大区加班填报表》形式申请,流程审批过程应符合加班制度中相关规定。 5.3.2大区技术人员加班、餐补按照原《大区技术加班、餐补及电话补贴办法》执行。 5.3.3原业务大区工程、售后、司机加班按照现有工时绩效考核制度执行。

员工离职管理办法(超全)

员工离职管理办法 目录 1.目的 (2) 2.范围 (2) 3.名词解释 (2) 4.职责 (2) 5.管理制度 (2) 5.1离职审批流程 (2) 5.1.1员工主动离职审批流程 (2) 5.1.2员工被动离职流程 (3) 5.2离职交接流程 (4) 5.3离职分析 (6) 5.4退休及返聘流程、政策 (6) 6.注意事项 (6) 7.附件 (7)

1.目的 为规范公司的离职管理流程,保证公司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行,降低员工离职给公司带来的风险,同时在离职面谈的过程中挽留优秀员工,了解离职员工的真实想法,以助改善公司的经营管理,特制订本办法。 2.范围 3.名词解释 3.1离职:指员工主动申请辞职或者被动辞退等原因,办理所有物品、财务、信息及工作 等各项交接手续,离开工作岗位,与公司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 3.2离职流程:指员工离职所需要办理的各项手续。 3.3离职面谈:员工在提出离职申请后,由人力资源部相关人员进行面谈,对优秀员工予 以挽留,了解员工离职的真正原因,以制订有利于公司发展的人力资源策略和经营管理方式。 4.职责 4.1离职人员所属部门:负责系统内部离职审批流程跟踪、离职交接手续的指导办理工作, 通常由部门人事员负责。 4.2人力资源部:负责离职面谈、离职审批、离职交接和离职分析工作,保证离职交接程 序完整无误。 5.管理制度 5.1离职审批流程 5.1.1员工主动离职审批流程 5.1.1.1员工提出离职:员工如有离职意向,应至少提前一个月向人力资源部及所 在部门负责人处提出书面辞职申请,试用期员工提前三天向人力资源部及 所在部门负责人处提出书面辞职申请《员工离职申请》。员工主动离职,书 面申请应包括如下内容:姓名,所在部门,离职原因,个人原因辞职要求 写明“本人主动提出辞职”,辞职书要求有日期及本人签字。 5.1.1.2部门负责人进行离职面谈:部门负责人接到员工辞职的第一时间和辞职员 工充分沟通,了解离职原因,确定是否挽留。

公司员工餐补管理制度

通告 (『2011』深拓总字第0729号) 新餐补方案针对写字楼办公人员于6、7两月进行试行,效果良好,为更好的做好公司全体员工的福利工作,同时建立公司厨房良好的绩效激励机制,加强费用管理,提高公司效益,经公司领导研究讨论,此新餐补方案在光明分公司全体员工予以推广,并对厨房制定相应工资核算方案。现特通告如下: 1.适用范围:拓日新能总公司与光明上班职员、拓日新能分公司全体员工、及 分公司厨房所有厨师。 2.新餐补方案内容: 2.1自8月起,公司实施新餐补方案,餐补(¥240元/月)将统一发放于员工 各自工资卡中,方便公司员工自由选择就餐地点(可在公司就餐,也可不在公司就餐)。 2.2充卡相关规定: 2.2.1办公室:固定每周三上午9:00为写字楼办公人员充卡时间,总部职员 将需充卡现金及饭卡交于总经办黄胜蓝处,光明分公司职员将需充卡现金及饭卡交于物管部贺晓芬处。 2.2.2各部门车间:充卡时间以原定时间为准。车间员工将需充卡现金及饭卡交 于部门核算员处,(备注:实行新餐补方案首次充卡前务必将饭卡全部清零。)2.3新入职员工充卡时间为新入职当天,其它均按照规定充卡时间充值(由部门 主管领导批准的特殊情况除外) 2.4员工请假(事假),餐补按请假天数*8元/天扣除。 2.5员工请病假,必须出示公明人民医院或西丽人民医院的病历本(转院除外), 否则餐补按请假天数*8元/天扣除。 2.6员工请产假/婚假/丧假/年休假等,请/休假期间不给予餐补补助。 2.7法定节假日按正常上班时间给予餐费补助。 2.8凡是由公司直接提供饭卡充值服务的员工(新员工试工期结束),天消费金

额限额不得超出20元。 2.8公司任何员工连续旷工三天以上(含三天)属于自离,各事业部经理必须在员工旷工第三天下午将自离名单汇总给物管部,物管部及时注销员工饭卡,以免给公司造成损失,若不及时上报,造成公司餐补损失将由各事业部线长、主任、经理负责。 3.公司厨房厨师工资核算办法: 3.1厨房厨师进行人员重组,各小组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机制。 3.2每个厨师组厨师工资具体由营业额的10%及本月利润总额的30%组成。 3.3各厨师组负责人有对菜品于菜价的自主决定权。 编制:审核: 拓日新能总经办 2011年6月8日

员工离职管理制度办法

沈阳有色金属研究院员工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优化员工队伍、改善人员结构、提高研究院工作人员的整体素质,保障研究院和员工的合法权益,建立规范、完整的离职管理制度,保证研究院工作顺利开展和信息资料资产的安全,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沈阳有色金属研究院工作的所有员工要办理离职手续的,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离职,是指员工与研究院在合同期内或合同期满离开研究院,解除双方劳动关系而形成的离职。 第二章离职基本定义 第四条离职形式一般分为自然离职与中途离职两种形式。 第五条自然离职:《劳动合同》期满且研究院不同意续签合同、签订合同人发生失踪或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自然解除双方劳动关系而形成的离职。 第六条中途离职:分为如下三种形式: (一)辞职

辞职是指员工因本人原因离开研究院或部门领导认为其不适应现任工作岗位而劝其离开公司,并与公司解除工作关系。 (二)辞退 辞退是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公司相关的规章制度或协议,决定终止与员工的聘用关系的行为。 (三)自动离职 自动离职是指对未提出辞职申请或未办理正常辞职手续即离开公司七天以上的行为视为自动离职。 第三章离职基本制度 第七条辞职的基本制度。辞职人员应按研究院规定提前30日向部门领导和院人力资源部递交书面辞职申请。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准或暂时不准辞职。 ①研究院重要工作尚未处理完毕,须由该员工继续处理,或该员工辞职将对工作造成较大损失或不良影响的。 ②由研究院出资培训、进修或由研究院负担学费参加业余学习,服务期限未满的。 ③正在接受研究院审查,在经济或其他问题上未做结论的。 ④其他原因暂不宜辞职的。

员工离职管理办法

员工离职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员工离职管理,规范离职办理程序,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员工离职分为辞职、解雇两种方式。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二章辞职 第四条员工辞职,试用期员工应提前5个工作日,正式员工应提前30天填写《离职申请表》,向其主管提出辞职请求。 第五条合同期满后,员工不愿意续签劳动合同时,应提前30天填写《离职申请表》,向其主管提出辞职请求。 第三章解雇 第六条解雇员工根据其原因可分为自动离职、辞退、开除和劳动合同终止4种方式。 第七条不按规定办理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手续而自行离职的员工,按自动离职处理。 第八条员工若出现以下情形,公司可以视情节予以辞退或开除处分,必要时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1、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 2、严重失职或有其他不良行为,对公司利益或声誉造成损害的; 3、提供虚假入职资料或有其他对公司有严重欺骗或欺诈行为的; 4、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的; 5、劳动合同中约定或公司规定的其他情况。 第九条劳动合同期满,公司不愿意与员工续签时,应提前通知员工终止劳动合同。 第五章离职手续办理 第十条员工离职审批权限,参见《公司人力资源管理权限表》。

第十一条员工离职申请获得批准后,人力管理部门应及时通知集团相关部门关闭其信息系统权限。同时离职员工需按《离职交接单》的要求办理交接手 续,经人事管理部门审核确认后方为离职完毕,并自动解除劳动合同。第十二条直接主管应指派承接人负责离职人员工作的移交;同时直接主管负有监交责任。 第十三条离职交接事项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方面: 1、各种公用印章、戳记; 2、现金、财务借款、票据、帐册、凭证; 3、各种图书、规章制度、文书、档案等资料; 4、办公系统上未尽事项、重要经营资料; 5、电脑系统、硬件的完整性以及各系统帐户的密码; 6、待办或未了的与本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的业务; 7、系统管理员离职时还必须与集团相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交接。交接 时应包括: (1)电脑资料(书籍、光盘) (2)服务器超级用户密码 (3)各应用系统(含服务器)的完整性。 8、个别岗位需经过特别培训方能上岗的,离职时的工作交接内容必须 包括离职者对交接人的培训,如系统管理员等; 9、各种与工作相关的社会关系及客户关系资源。 第十四条公司总经理助理及以上人员离职需经集团审计部进行离任审计。 第十五条工作交接双方应认真办理交接事项,如因离职工作交接疏忽给公司带来损失,追究交接当事人及其直接上级责任。若因此使公司遭受损失,则 由责任人负责追讨或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六条离职手续未办理清楚者,担保人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员工办理离职手续时,当事人应当配合人事部门联络担保人。 第六章离职结算 第十七条离职员工工资结算至考勤截止日(事实离职日),如有迟到、旷工等考勤异常行为仍需按照考勤制度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十八条员工离职,若存在以下事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费用: 1、员工若即辞即离,需要承担1个月全额薪资的即辞即离费用; 2、员工违反与公司签订的相关协议,应按协议承担赔偿责任;

最全员工离职管理制度及流程

员工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维护员工正常流动秩序,规范员工离职行为,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中“公司”指“淮南市信谊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高层管理人员”是指“公司总经理、常务副总、副总经理”,“中层管理人员”指“公司各部门经理”,“基层员工”是指除以上人员之外的公司其他正式员工。 第四条员工离职包括劳动合同(以下简称合同)终止和合同解除两种情况。 第二章合同终止 第五条合同终止是指公司与员工在合同期满或约定的合同终止条件成立时终止合同关系的行为,主要指合同到期不续签的情况。 第六条合同到期公司提出不再续签合同时,由公司行政事业部在合同到期两周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劳动合同终止通知单》见附件一)办理合同终止的相关手续;员工提出不再续签合同时,应在接到行政事业部关于续签合同通知(《续签劳动合同审批表》见附件二)的一周内以书面形式反馈(《员工离职申请单》附件四)。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约定条款办理。 第七条行政事业部须在合同到期前一个月内完成员工合同续签意见审批(《续签劳动合同审批表》见附件二)。 第三章合同解除 第八条合同解除指合同订立后,尚未完全履行以前,由于某种原因导致合同一方或双方提前终止劳动关系的行为。公司所指合同解除包括试用期合同解除、辞职、擅自离职、辞退、除名。 第九条试用期合同解除 (一)员工试用期表现不佳未能达到岗位说明书要求,由用人部门与行政事业部、

员工本人在试用期满前一周内进行沟通,沟通后不能达成一致的,由行政事业部在试用期结束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劳动合同解除通知单》见附件三)进行试用期合同解除手续的办理。 (二)员工本人试用期提出合同解除,应提前三天以书面形式(《员工离职申请单》附件四)告知用人部门,办妥相关手续后方可离职。 第十条辞职 (一)员工在合同期内辞职,应提前三十天(劳动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约定执行)向其直接上级提出,并提交《员工离职申请单》(见附件四)按本制度第十六条规定程序审批后,由公司行政事业部办理相关手续。 (二)员工合同期内提出辞职,公司应在一周内做出同意、不同意或暂缓待审议的答复;做出同意辞职答复的应明确离职时间、交接要求等。 (三)辞职员工所在部门及行政事业部应主动了解员工辞职原因,做好辞职沟通工作,对绩效良好的员工应引导挽留,探讨改善其工作环境、条件和待遇的可能性,沟通记录并已书面形式留存。(《离职员工沟通记录》见附件八) 第十一条擅自离职 (一)擅自离职是指员工未递交辞职申请就擅自离岗、或员工已递交辞职申请但未经批准就擅自离岗、或员工辞职申请虽获批准但未履行完毕离职手续就擅自离岗。 (二)擅自离职按《员工奖惩管理制度》作除名处理并承担违约责任,造成经济损失的,公司有权提出赔偿要求。 第十二条辞退、除名 (一)员工因各种原因不能胜任岗位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或符合《员工奖惩管理制度》中规定的辞退情况,以及《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公司可作辞退处理。 (二)员工符合《员工奖惩管理制度》规定的须作除名处理的情形,公司可作辞退处理。 (三)对员工作辞退、除名处理由员工所在部门向行政事业部提交《员工辞退、除名申请单》见附件五),按本制度第十六条规定程序审批后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本人。

员工离职管理规定办法范本

工作行为规范系列 员工离职管理规定办法(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38175员工离职管理规定办法 Regulations on employee turnover management 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员工离职管理规定【1】 1目的 规范公司离职员工的多种结算活动和交接工作,以利于工作的延续性;保护员工和公司免于离职纠纷;与离职人员的面谈可提供管理方面的改进信息,帮助提高公司管理水平。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的离职工作。 3关键词 3.1辞职: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员工自动提出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 3.2擅自离职:合同期内,员工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或员工已递交辞职申请但未经批准就擅自离岗、或员工辞职申请虽获批准但未履行完毕离职手续就擅自离岗。

3.3劳动合同到期:劳动合同期限已满,员工或公司一方提出不再续签合同。 3.4辞退:员工因各种原因不能胜任岗位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或因违反公司相关规章制度,由公司提出与其解除劳动关系。 3.5开除:员工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或国家法律法规,由公司提出与其解除劳动关系。 4离职审批权限 4.1总监级及其以上员工:收到员工离职申请的3个工作日内,由其直接上司签署意见并报送分管副总审核后,报送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总监在3个工作日内会签完毕后报送总经理审批,总经理在3个工作日内将审批结果反馈人力资源部。 4.2总监级以下员工:收到员工离职申请的3个工作日内,员工所在部门负责人或直接上司在2个工作日内签署意见,报送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总监在3个工作日内审核并提出意见,报送人力资源分管副总复核,人力资源分管副总在2个工作日内复核完毕后,报送总经理审批,总经理在3

最全员工离职管理制度及流程

最全员工离职管理制度及流程 员工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维护员工正常流动秩序,规范员工离职行为,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中“公司”指“淮南市信谊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高层管理人员”是指“公司总经理、常务副总、副总经理”,“中层管理人员”指“公司各部门经理”,“基层员工”是指除以上人员之外的公司其他正式员工。 第四条员工离职包括劳动合同(以下简称合同)终止和合同解除两种情况。 第二章合同终止 第五条合同终止是指公司与员工在合同期满或约定的合同终止条件成立时终止合同关系的行为,主要指合同到期不续签的情况。 第六条合同到期公司提出不再续签合同时,由公司行政事业部在合同到期两周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劳动合同终止通知单》见附件一)办理合同终止的相关手续;员工提出不再续签合同时,应在接到行政事业部关于续签合同通知(《续签劳动合同审批表》见附件二)的一周内以书面形式反馈(《员工离职申请单》附件四)。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约定条款办理。第七条行政事业部须在合同到期前一个月内完成员工合同续签意见审批(《续签劳动合同审批表》见附件二)。 第三章合同解除 第八条合同解除指合同订立后,尚未完全履行以前,由于某种原因导致合同一方或双方提前终止劳动关系的行为。公司所指合同解除包括试用期合同解除、辞职、擅自离职、辞退、除名。 第九条试用期合同解除 (一)员工试用期表现不佳未能达到岗位说明书要求,由用人部门与行政事业部、 1 员工本人在试用期满前一周内进行沟通,沟通后不能达成一致的,由行政事业部在试用期结束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劳动合同解除通知单》见附件三)进行试用期合同解除手续的办理。 (二)员工本人试用期提出合同解除,应提前三天以书面形式(《员工离职申请单》附件四)告知用人部门,办妥相关手续后方可离职。 第十条辞职 (一)员工在合同期内辞职,应提前三十天(劳动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约定执行)向其直接上级提出,并提交《员工离职申请单》(见附件四)按本制度第十六条规定程序审批后,由公司行政事业部办理相关手续。 (二)员工合同期内提出辞职,公司应在一周内做出同意、不同意或暂缓待审议的答复;做出同意辞职答复的应明确离职时间、交接要求等。 (三)辞职员工所在部门及行政事业部应主动了解员工辞职原因,做好辞职沟通工作,对绩效良好的员工应引导挽留,探讨改善其工作环境、条件和待遇的可能性,沟通记录并已书面形式留存。(《离职员工沟通记录》见附件八) 第十一条擅自离职 (一)擅自离职是指员工未递交辞职申请就擅自离岗、或员工已递交辞职申请但未经批准

员工离职管理规定完整版

员工离职管理规定 HEN system office room 【HEN16H-HENS2AHENS8Q8-HENH1688】

员工离职管理规定 一、目标: 1、离职管理是为了规范离职员工的多种结算活动,交接工作,以利于工作的延续性。 2、离职手续的完整可以保护员工免于陷入离职纠纷。 3、与离职人员的面谈可提供管理方面的改进信息,帮助提高公司管理水平。 二、离职形式 1、辞职:由于自身原因提出离职终止劳动关系 2、辞退:是指员工不符合岗位要求或者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由公司提出终止劳动关系。 3、开除:是指员工触犯国家法律法规或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由公司提出终止劳动关系 4、自动离职:连续旷工三天(含)以上,视为自动离职。 二、离职流程 1、离职申请 (1)离职申请提出人分别为:员工(个人辞职)、员工直接上级主管(公司辞退)。 (2)员工提出离职的,试用期员工需在离职前7个工作日填写《员工离职申请表》,向其直接上级主管提出离职申请;正式员工需在离职前1个月填写《员工离职申请表》,向其直接上级主管提出离职申请。 (3)未办理离职手续擅自脱岗的员工,公司将根据相关制度,视该员工严重违纪(旷工三天按自动离职处理),由其直接上级按照辞退为其办理离职手续,并不予任何经济补偿。 2、离职申请提出后, 按流程办理申请审批 (1)经理、主管级员工:由直接上级主管签署意见,总经理审批。 (2)主管级以下员工:由直接上级签署意见,部门负责人审批 3离职手续办理 离职手续办理具体分工如下: 离职人员需办理事项 (1)填写《离职申请表》,办理工作交接; (2)按《离职申请表》相关要求,退还公司内公物、报销公司账目,并归还公司欠款;

人员离职管理规定

人员离职管理规定 1目的 为了完善公司内部员工在不同情况下离职的制度管理,有效针对内部劳动力市场的竞争及淘汰机制的公平、合理、使之规范化,特制定本规定,人员离职管理规定。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有在职人员 3权责 3」辞职人员:辞职时需提前填写“离职申请表”,并在离职之是办理离职移交手续。 3.2各部门主管或经理:负责在下级辞退、开除时填写“离职申请单”,对组长级以下人员的辞职申请进行签核,记录与离职人员的面谈情况,监督、审核离职人员工作、物品的交接。 3.3人力资源部经理:负责组长(含)、部门主管级人员的辞职申请签核。 3.4总经理:负责部门主管级以上人员的辞职申请签核对。 3.5人力资源部:负责离职人员证件、物品的收回、计算出勤,核算主管级以下人员(含)的薪资,放行检查。 3.6财务部:负责离职人员薪资审核及发放,核算主管级以上人

员薪资的核算,保存“薪资代领单”。 4内容 4」离职类别 4.1.1终止合同 4.1.1.1劳动合同期满或双方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 4.1.1.2劳动合同临近期满,公司提前30日通知欲继续录用者,双方商谈续签合同。未接到公司通知者,其劳动合同按期终止。本合同期满前30日内,若任何一方未提出续约意向,合同期满吋自动终止。 4.1.1.3除双方在劳动合同中另有约定外,以下条件为劳动合同终止条件: (1)不条例录用条件者,通过隐瞒实情获得转正。 (2)政府规定持证上的工种如司机、财务人员等其持证资格丧失。 (3)本公司经营期满。 4丄1.4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能终止合同,但应以书面形式提前30天通知员工: (1)被证明不符合任职资格的。 (2)绩效考核连续三次不合格的。

员工离职管理制度(定稿)

员工离职管理制度 一、总则 1、为规范公司员工离职管理工作,确保公司与员工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特制订本办法。 2、离职(包括辞退、辞职)前按照规定的时间、程序办理离职手续是员工的义务。员工未办理完毕相关手续不得擅自离职。 3、本制度适用于与公司签署了劳动合同的所有员工。 二、离职管理规定 劳动者辞职必须提前30日填写《员工辞职申请表》通知公司,试用期员工须提前3天通知公司。 辞职员工所在部门在接到《员工辞职申请书》后立即停止其工作授权,人事行政部随后要对辞职员工进行辞职面谈并完成《员工辞职调查表》调研工作。 辞退员工必须由提议部门需填写《员工辞退审批表》按流程审批,人事行政部收到审批过的《员工辞退审批表》后向被辞退员工下达《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并督导被辞退者按规定的时限办理完结离职交接手续。 《员工辞职申请表》和《员工辞退审批表》审批程序如下:

部门经理/项目总经理---人事行政部----副总裁----总裁 5、辞职员工必须在提交《辞职申请表》30日内办理完结交接手续,公司或员工在合同期满前30日提出不再续签劳动合同时,员工应在合同期满前办理完毕离职手续; 6、员工离职审批各环节、各步骤的受理人必须认真审核,因出具了不符合实际情况的审核意见而导致公司损失,公司将追究受理责任人的相关责任。 7、员工自提出辞职之日/员工自接到《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至离职手续办理完毕之日为员工工作存续期。员工工作存续期不超过30日。 8、员工离职手续办理期间,一律停止借款。所有此前发生的费用须在其办理完离职手续后、由公司财务部审核无误后方可按照相关程序报销,统一结算。 9、对于需要办理离任审计的员工,法务审计部应根据人事行政部发出的相关批件或通知进行离任审计。离任审计应在员工离职工作存续期内完成。相关员工应积极配合法务审计部对其进行离任审计,对于不配合者,公司将给予严肃处分。 10、员工在工作存续期,仍需遵守公司管理规章制度,否则将按《员工奖惩条例》根据其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开除处分。这些情节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辞职审批过程中未经批准擅自离职、休假; 辞职未获批准在提出辞职后30日的存续工作期内擅自离职; 辞职获批后,未办理离职手续擅自离职; 拒绝公司的工作交接、调查或审计安排或有意拖延工作交接; 散布不利于公司团结与稳定的留言; 带走公司任何资料、电子文件; 隐瞒工作资料、业务伙伴联系信息。 违反以上情形,公司有权停发其工资、停办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员工辞职管理办法(1)

员工辞职管理办法(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公司人员相对稳定、维护正常人才流动秩序,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辞职程序 第二条员工应于辞职前至少1个月向其主管及总经理提出辞职请求。 第三条员工主管与辞职员工积极沟通,对绩效良好的员工努力挽留,探讨改善其工作环境、条件和待遇的可能性。 第四条辞职员工填写辞职申请表,经各级领导签署意见审批。 第五条员工辞职申请获准,则办理离职移交手续。公司应安排其他人员接替其工作和职责。 第六条在所有必须的离职手续办妥后,到财务部领取工资。 第七条公司可出具辞职人员在公司的工作履历和绩效证明。 第三章离职谈话 第八条员工辞职时,该部门经理与辞职人进行谈话;如有必要,可请其他人员协助。谈话完成下列内容:1 、审查其劳动合同; 2、审查文件、资料的所有权; 3、审查其了解公司秘密的程度;

4、审查其掌管工作、进度和角色; 5、阐明公司和员工的权利和义务。 记录离职谈话清单,经员工和谈话经理共同签字,并分存公司和员工档案。 第九条员工辞职时,人事经理应与辞职人进行谈话,交接工作包括: 1、收回员工工作证、识别证、钥匙、名片等; 2、审查员工的福利状况; 3、回答员工可能有的问题; 4、征求对公司的评价及建议。 记录离职谈话清单,经员工和谈话经理共同签字,并分存公司和员工档案。 第条辞职员工因故不能亲临公司会谈,应通过电话交谈。 第四章辞职手续 第一条辞职员工应移交的工作及物品: 1、公司的文件资料、电脑磁片; 2、公司的项目资料; 3、公司价值在40元以上的办公用品; 4、公司工作证、名片、识别证、钥匙; 5、公司分配使用的车辆、住房; 6、其他属于公司的财物。 第二条清算财务部门的领借款手续。

员工离职管理制度处理原则

员工离职管理制度 处理原则 1 2020年5月29日

.(.....) 25万份精华管理资料,2万多集管理视频讲座.(.....) 专业提供企 管培训资料员工离职处理原则 (一)本公司员工不论何种原因离职,悉依本细则办理。 (二)员工离职区分: 1.自请辞职。 2.职务调动离职。 3.退休离职。 4.解雇离职。 5.其它原因离职。 (三)自请辞职者,如平时工作成绩优良,应由单位高级主管加以疏导挽留,如其去意仍坚,可办停薪留职,但不发离职证件,目的仍希再返公司效力。 (四)离职手续: 1.员工离职,由单位直属主管向人事单位索取员工离职通知单 (如附件一)按规定填妥后,持单向单列各单位办理签证,再送人事单位审核。 2.职员以上人员离职时,应向人事单位索要移交清册三份(如附件二),按移交册内容规定,详加填入移交清册,办妥移交手续后,一份存原单位,一份离职人保存,一份随同离职通知单及工作时间卡一并 交人事单位呈转核定,移交清册并移送稽核室存查。 (五)移交手续: 1.工作移交:原有职务上保管及办理中的帐册、文件(包括公司

文档仅供参考 章则,技术资料图样)等均应列入移交清册并移交指定的接替人员或 有关单位,并应将已办而未结案的事项交待清楚(章则,技术资料,图样等类应交保管资料单位签收)。 2.事务移交: ①原领的工作服交还总务科(一年以上的免)。 ②原领的工具,文具(消耗性的免)交还总务科或有关单位。 ③上项交还物品不必列入移交清册,由接收单位经办人在离职 单上签证即可。 3.移交期限以5天内办妥。 (六)离职人员办理移交时应由直属主管指定接替人接收,如未定接收人时应临时指定人员先行接收保管,俟人选确定后再转交,如无人可派时,暂由其主管自行接收。 (七)各员工所列移交清册,应由直属主管详加审查,不合之处,应饬更正,如离职人员,正式离职后,再发现财物、资料或对外的公司 应收款项有亏欠未清的,应由该单位主管负责追索。 (八)离职手续办妥后,始准填发离职证明。 (九)本细则呈奉总经理核定后实施,修订时亦同。 3 2020年5月29日

公司员工离职管理流程

公司员工离职管理流程 员工离职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公司人员相对稳定,规定正常的人才流动秩序,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公司所有在职员工。 第二章辞职程序 第三条:正式员工辞职应提前30天向其部门主管提交书面辞职申请。 第四条:试用期员工辞职应提前7天向部门主管提交书面辞职申请。 第五条:员工辞职申请获准后,部门主管应安排办理离职工作移交手续,对相关工作进行交接与清理,并详细填写《工作交接单》,离职资料包括:电子版资料、书面版资料、U盘、合同、方案、业务联系部门的联系方式与工作进展状况及待办事项等。 第六条:到相关部门办理离职物品移交手续,并详细填写《离职物品移交单》移交物品主要包括:公司价值在20元以上的办公用品、工作工具、公司工作证、名片、钥匙、其他所有属于公司的财物。 第七条:以上资料及物品交接完毕后,离职人员应到财务部进行在职期间的借款、还款等财务帐目清算,主要项目包括: 1.员工拖欠未报销或未还的公司借款或业务预付款; 2.员工应承担的赔偿金、抵押金或罚金; 3.其他未尽款项。 第八条:上述工作交接完毕后,请各部门主管在《离职审核表》上签字确认,行政部根据以上部门的清交记录状况,呈交总经办签字确认,由财务部做最后的薪金结算。 第三章解聘程序 第九条:因为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达解聘程度或者是试用期被解聘的员工,用人部门应向行政部提交《员工解聘申请表》,经过相关权限部门审核批准后,由行政部提前30天通知被解聘人员离职,特殊情况经过权限主管审批后特殊对待。 第十条:被解聘人员的离职交接程序同辞职程序。 第四章其他离职管理规定 第十一条:员工离职均应办理离职交接手续,经各部门主管答字确认后方可离职。

公司员工离职管理办法

公司员工离职管理办法 **加美木业有限公司员工离职管理办法 一、范围 本办法规定了员工劳动关系解除的类型、条件及有关规定。 本办法适用于本公司全体员工。 二、引用标准 2.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2007年6 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5号公布) 2.2 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发布的相关配套法规 三、职责 3.1人力资源部是员工离职管理的归口部门,负责办理员工离职审核及面谈、离职手续,核算员工离职前的工资、福利等项目。

3.2各部门经理负责审核员工离职事项,确定员工最后工作日以及办理工作交接手续。 3.3财务部负责结清员工借款。 四、工作程序 4.1 离职类别及条件 4.1.1辞职:合同期内,员工可以提出辞职、解除劳动合同。 ⑴试用期内员工辞职应提前3天书面向公司提出,试用期满后须提前30天书面申请。 ⑵一般情况下公司应同意员工辞职,但有以下情形除外: a. 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尚未处理完毕的; b. 被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审查尚未结案的; c. 在劳动合同或与劳动合同有关联的专项协议中约定有必须服务期,且必须服务期未满的。

4.1.2资谴: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公司可提前30天书面提出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 ⑴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公司另行安排的适当工作; ⑵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后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⑶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经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⑷因经营业务发生变化,包括但不限于机构调整、岗位撤并等,致使员工的岗位消失的; ⑸公司因生产、经营、管理需要或因员工的工作能力、工作表现及体力、健康状况,调整员工的工作岗位、工作部门或工作地点,员工无正当理由不接受工作调整的。 4.1.3协商解除 公司可以根据《劳动法》第36条规定,随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但须经过与员工协商一致才能解除。

员工离职管理制度

员工离职管理制度 1.0目的 为规公司员工的离职管理,确保公司和离职员工的正当权益,特制订本制度。 2.0围 公司所有员工,不论何种原因离职,均依照本制度办理。若有特例,须由总经理签字认可。 3.0 职责 3.1 人事部负责起草与修改员工离职管理制度,人事行政总监负责制度的审 核。 3.2 总经理负责制度的核准。 3.3 各部门负责执行此管理制度。

.. 4.0 工作容 4.1 离职类别与定义 4.1.1 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4.1.1.1 辞职:是指在任职期间,由员工提出提前终止劳动雇佣关系的行 为。 4.1.1.2 辞退:是指在任职期间,员工不合格或工作表现、学识、技能等 不符合公司要求,或因劳动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等,公司决定提前 终止与员工劳动雇佣关系的行为。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公司可 以辞退员工: A、试用期,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或能力较差、表现不佳者。 B、患有非本职工作引起的疾病或非因公负伤,医疗期满后,经 医疗部门证实身体不适,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 C、工作能力明显不适应本职工作要求,又无法转任其它岗位者。 D、参加岗位适应性培训后考核仍不合格且又无法转任其它岗位 者。 E、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 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达成变更劳动合同协议 的。 F、公司因生产经营状况确需裁减人员的。 G、试用期满后工作态度差,工作缺乏责任心和主动性的,无法

.. 满足工作需求者。 H、公司制度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3.1.1.3 开除:是指在任职期间,员工违反公司有关规定或做出有损于公 司利益的行为,给公司造成较大损失,公司根据有关规定随时与 其解除劳动合同,予以开除。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公司有权开除 员工: A、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公司规章制度的。 B、严重失职、营私舞弊、贪污腐化或有其它严重不良行为,对 公司利益或声誉造成损害的。 C、对公司有严重欺骗行为的。 D、因触犯法律而被羁押拘留、劳教、逮捕、判刑或被追究刑事 责任的。 E、泄漏公司商业或技术秘密,使公司蒙受损失的。 F、年度被处以大过处罚达3次的。 G、其它违反公司制度中有关开除类规定者。 H、国家或地方政府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4.1.1.4 自动离职:是指在合同期,员工未经公司批准而擅自离开工作 岗位的行为。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公司将按员工自动离职处理, 并暂时冻结其工资: A、连续旷工3个工作日或在1个月累计旷工达4个工作日,经

员工离职管理制度

员工离职管理制度 1.0 目的 为规范公司员工的离职管理,确保公司和离职员工的正当权益,特制订本制度。 2.0 范围 公司所有员工,不论何种原因离职,均依照本制度办理。若有特例,须由总经理签字认可。 3.0 内容 3.1 离职类别与定义 3.1.1 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3.1.1.1 辞职:是指在任职期间内,由员工提出提前终止劳动雇佣关系的行为。 3.1.1.2 辞退:是指在任职期间内,员工不合格或工作表现、学识、技能等不符合公司要求,或因 劳动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等,公司决定提前终止与员工劳动雇佣关系的行为。符合下列情况 之一者,公司可以辞退员工: A、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或能力较差、表现不佳者。 B、患有非本职工作引起的疾病或非因公负伤,医疗期满后,经医疗部门证实身体不适, 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 C、工作能力明显不适应本职工作要求,又无法转任其它岗位者。 D、参加岗位适应性培训后考核仍不合格且又无法转任其它岗位者。 E、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 人协商不能达成变更劳动合同协议的。 F、公司因生产经营状况确需裁减人员的。 G、试用期满后工作态度差,工作缺乏责任心和主动性的,无法满足工作需求者。 H、公司制度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3.1.1.3 开除:是指在任职期间内,员工违反公司有关规定或做出有损于公司利益的行为,给公司 造成较大损失,公司根据有关规定随时与其解除劳动合同,予以开除。有下列情况之一 者,公司有权开除员工: A、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公司规章制度的。 B、严重失职、营私舞弊、贪污腐化或有其它严重不良行为,对公司利益或声誉造成损害 的。 C、对公司有严重欺骗行为的。 D、因触犯法律而被羁押拘留、劳教、逮捕、判刑或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E、泄漏公司商业或技术秘密,使公司蒙受损失的。 F、年度内被处以大过处罚达3次的。 G、其它违反公司制度中有关开除类规定者。 H、国家或地方政府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3.1.1.4 自动离职:是指在合同期内,员工未经公司批准而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行为。有下列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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