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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检察院机构设置情况及职能说明

基层检察院机构设置情况及职能说明
基层检察院机构设置情况及职能说明

我国基层检察院业务机构的设置及其职责

1.控告申诉检察科(举报中心、刑事赔偿工作办公室)。

负责受理公民的报案、举报、检举和控告;对举报线索进行分流,对检察机关管辖的不明、难以归口处理的举报案件线索进行初查;综合反映控告和举报情况;受理公民的刑事申诉;受理服刑罪犯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的申诉;负责受理不服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不起诉、撤销案件及其他处理决定的申诉;承办由本院管辖

的刑事申诉案件和刑事赔偿案件。

2.反贪污贿赂局。

主要负责对人民检察院直接立案侦查的贪污贿赂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

3.反渎职侵权局。

主要负责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暴力取证、虐待被监管人、破坏选举等犯

罪的立案侦查工作。

4.侦查监督科。

负责对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军队保卫部门、海关缉私侦查部门和人民检察院侦查部门提请批准逮捕、决定逮捕的案件审查决定是否逮捕;对公安等侦查部门立案侦查是否合法实行法律监督;对侦查部门提请延长侦查羁押期限的案件决定是否批准;对立案侦查部门应当立案侦查而不立案侦查实施法律监督。

5.公诉科。

负责刑事案件审查起诉,决定起诉不起诉;出庭支持公诉;对人民法院的刑事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施法律监督;对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裁定提起抗诉和出庭支持抗

诉。

6.监所检察科。

负责对刑事判决、裁定的执行和监管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对监狱内的职务犯罪直接立案侦查;对服刑人员的又犯罪案件和劳教人员的犯罪案件审查批捕、提起公诉等

工作。

7.民事、行政检察科。

负责对人民法院的民事、行政案件的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施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行政判决、裁定确有错误或者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裁定的,依法提出抗诉等工作。

8.职务犯罪预防科。

进行法律宣传,结合案件对可能发生犯罪的情况提出检察建议,指导有关单位开展

预防职务犯罪工作。

9.法律、政策研究室。

协助检察长和检察委员会解决法律政策适用的疑难和重大疑难案件等问题。

10.检察技术科。

负责对案件证据进行技术检验、鉴定、复核等。

1 1.司法警察大队。

承担检察机关主办案件的犯罪嫌疑人的提讯、看管和羁押工作;承担检察机关的安

全保卫工作。

根据有关资料整理编辑:人民检察官

南靖检察院机构设置情况及职能说明

[日期:2008-03-20] 来源: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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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

协助院领导处理政务,组织协调院重要工作部署、重大决策的贯彻实施,组织安排机关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文件起草;管理秘书事务;处理检察信息,编发内部刊务;处理机要文电;人大代表联络工作和特约检察员的联系工作;领导同志批办事项的督查工作;检察统计、档案管理、保密工作,进行政策法律方面的调查研究;负责检察委员会日常工作。

政治处

开展具有检察特色的思想政治工作;协助院党组负责本院党的建设和队伍建设工作;负责本院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干部考核、任免、调配、奖励、人事档案及劳动工资等;负责检察院对外宣传;组织实施检察人员岗位培训及学历教育;机关日常党务工作;离退休干部的管理工作。

侦查监督科

负责刑事犯罪案件(包插括检察院直接受理侦查的贪污贿赂、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渎职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审查批捕、决定逮捕和立案监督、侦查活动监督工作;承办未成年人涉嫌犯罪案件的审查批捕及相关工作;研究侦查监督检察业务规范化建设,制定有关规定。

公诉科

负责刑事犯罪案件(包括检察院直接受理侦查贪污贿赂、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渎职等犯罪案件)的审查起诉、出庭公诉、抗诉工作;对法院刑事审判活动实行监督;承办未成年人涉嫌犯罪案件的审查起诉、出庭公诉及相关工作;研究公诉检察事业规范化建设,制定有关规定。

反贪污贿赂局

负责办理贪污贿赂、挪用公款、巨额财产来源不明、隐瞒境外存款、私分国有资产、私分罚财物等犯罪案件、预审工作;负责与其他检察机关的侦查协作;研究制定贪污贿赂检察业务工作有关规定。

反渎职侵权局

负责办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渎职犯罪和国家机关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以及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犯罪等案件的侦查、预审;研究制定渎职侵权检察业务工作有关规定。

监所检察科

负责对执行机关刑罚的活动,减刑、假释、保外就医等变更执行和对看守所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承办发生在监管场所的贪污贿赂、侵权渎职等案件的侦查工作以及被监管改造人员重新犯罪案件的批捕、起诉工作;负责受理被监管改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人员的控告、申诉工作;查办服刑罪犯不服人民法院复查驳回仍有错误可能的申诉案件;研究制定监所检察业务工作有关规定。

民事行政检察科

负责民事经济审判、行政诉讼监督工作;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律的、确有错误的民事、经济、行政判决和裁定,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提请抗诉;研究制定民事、行政监督检察业务工作有关规定。

控告申诉检察科

负责举报、控告、申诉、刑事赔偿工作;受理公民的报案、举报、控告和申诉;对举报线索进行分流,对检察机关管辖的性质不明、难以归口处理的举报案

件线索进行初查;依法查处检察机关管辖的控告申诉案件,督促检查有关部门查报结果;承办检察机关的刑事赔偿事项;综合反映举报、控告、申诉和刑事赔偿工作情况;研究制定举报、控告、申诉、刑事赔偿工作有关规定。

职务犯罪预防科

研究分析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特点、规律,提出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犯罪的预防对策;开展对未成年人犯罪的预防工作;负责对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法制宣传;负责检察环节中其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研究制定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有关规定。

检察院

政工科(联系电话:84015612)

开展具有检察特点的思想政治工作,负责本院的队伍建设,依法管理检察官和其他检察人员。

侦查监督科(联系电话:84015613)

负责由县院管辖的刑事犯罪案件和自侦案件的审查批捕、决定逮捕和立案监督、侦查活动监督工作。

公诉科(联系电话:84015616)

负责对同级人民法院管辖的刑事审判活动的监督,承办应当由本院审查起诉的案件,并对一审法院未发生法律效力确有错误的判决和裁定,依法向上级人民法院抗诉。

反贪污贿赂局(联系电话:84015605)

负责对辖区内或上级交办的国家工作人员的贪污、贿赂、挪用公款、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私分国有资产等职务犯罪进行立案侦查等工作。

反渎职侵权局(联系电话:84015606)

负责对辖区内或上级交办的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暴力取证、破坏选举等犯罪进行立案侦查等工作。

监所检察科(联系电话:84015603)

对看守所、劳教所的监管改造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办理罪犯、劳教人员及其家属的申诉控告案件;承办在押罪犯又犯罪案件和监管

改造场所工作人员贪污、贿赂、徇私舞弊、玩忽职守、侵犯在押人犯合法权益等犯罪案件。

控告申诉检察科(联系电话:84062000)

受理单位和个人的报案、举报、控告、自首和刑事申诉、申请国家赔偿;对举报线索进行管理和分流,对检察机关管辖的性质不明、难以归口处理的举报线索进行初查;综合反映控告、举报和刑事申诉、刑事赔偿工作情况;查办县院管辖的刑事申诉案件,督促检查有关部门查报结果;承办检察机关的刑事赔偿事项和错案责任追究中复查案件事实、证据的工作。

民事行政检察科(联系电话:84015602)

对本县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确有错误的判决和裁定,依法提请抗诉;对民事审判、行政诉讼监督工作中发现的审判人员贪污贿赂、徇私舞弊、枉法裁判的犯罪线索进行初查。

职务犯罪预防科(联系电话:84015626)

研究分析全县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特点、规律,提出贪污贿赂、渎职犯罪的预防对策;指导检察机关在检察环节中其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负责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法制宣传。

监察室(联系电话:84015622)

在上级部门的领导下抓好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对检察人员执行纪律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查处检察人员违纪案件。

司法警察大队(联系电话:84015607)

执行传唤,参与搜查;协助执行其他强制措施和追捕逃犯;提押、看管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执行检察长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大庆高新区检察院机构设置及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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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大庆市机构编制委员会相关文件规定,高新区人民检察院内设14个职能机构(部、科、局、队、室)。

(—)政治部

负责本院党的建设、队伍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党群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本院机关组织、人事工作,协助市院依法管理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和行政人员;负责本院目标管理,争先创优,典型选树,表彰奖励等;负责本院宣传工作、检察人员专项业务培训和其它专门培训工作;负责本院机关干警的考勤工作。

(二)办公室(法律政策研究室与其合署办公)

负责文件起草、核稿、工作协调、秘书事务、机要文电处理和催办督办工作;负责编发工作简报;负责检察统计、档案管理,撰写检察工作年鉴;负责通讯、保密、特约检察员联系和管理工作;负责本院新闻发布会;负责调查研究国家公布的与检察工作有关的法律、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向领导和有关业务部门提出意见和建议;负责本院机关日常工作。

负责协调人民监督员的选任、解除和补选工作;负责落实安排人民监督员的监督活动;负责协调、督促相关业务部门接受人民监督员进行案件监督工作。

负责检察理论方面的研究;承办法律、法规制定和修改中的意见搜集与提供;负责本院检察委员会工作;负责案件督办及上级领导指示的落实。

负责本院的物资技术装备、交通工具、武器弹药、服装的统筹计划和管理;负责本院机关的财务、固定资产、基本建设、安全保卫等工作。

(三)侦查监督科

负责本辖区刑事犯罪案件(包括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侦查的贪污贿赂、国家工作人员渎职侵权等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的审查批捕、决定逮捕和立案监督、侦查活动监督工作。

(四)公诉科

负责承办应当由本院办理的刑事犯罪案件的审查起诉、出庭公诉工作;承办上级院交办的刑事案件的审查起诉、出庭公诉及抗诉工作;负责对侦查机关刑事侦查活动和审判机关刑事审判活动实行监督。

(五)反贪污贿赂局

负责立案侦查由本院管辖和上级交办的贪污贿赂等犯罪案件;研究、分析本辖区查处贪污贿赂等经济犯罪工作情况、趋势和对策。

(六)反渎职侵权局

负责立案侦查应由本院管辖和上级院交办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渎职、侵权等犯罪案件;研究、分析本辖区查处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工作情况、趋势和对策。

(七)监所检察科

对指定监管场所的执行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直接立案侦查由本院管辖监管场所和上级院交办的发生在监管场所贪污、贿赂、侵权、渎职等案件;负责承办由本院管辖监管场所的被监管人员犯罪案件的审查批捕、审查起诉工作;受理被监管人员和法定代理人的申诉、控告和检举工作。

对辖区内被判处管制、缓刑、保外就医、暂予监外、假释的罪犯及相关单位的执行刑罚活动进行监督。

(八)民事行政检察科

受理当事人申诉;对符合立案标准的案件立案审查、不符合立案标准的案件做好息诉工作;对高新区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确有错误的民事、行政判决和裁定,依法提请抗诉。

(九)控告申诉检察科(举报中心、刑事赔偿工作办公室与其合署办公)

受理公民的检举、控告、申诉和信访接待;依法查处本院管辖的控告申诉案件,督促检查有关部门查报结果;对举报线索进行分流和对重要线索案件的初查;负责应由检察机关负赔偿义务的刑事赔偿案件受理、立案调查、赔偿。

(十) 职务犯罪预防科

负责辖区内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日常工作;开展调查、分析,实施专项理论研究、对策研究,提出预防工作的措施、办法和检察建议;开展预防宣传和法律咨询;组织、协调检察机关内部和社会有关部门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对预防工作的档案、资料、信息等实施综合管理。

(十一)检察技术科

负责本院受理案件技术鉴定的收集送检工作;负责本院同步录音、录像技术的使用和管理;负责本院检察信息技术建设和管理工作。

(十二) 法警大队

负责本院检察司法警察的管理;组织检察司法警察履行职责;参加市院组织的警务协调行动;完成检察司法警察培训任务。

(十三)未成年人犯罪审查科

办理未成年人涉嫌犯罪的审查起诉、出庭公诉和未成年受害人权利保护等相关工作,研究未成年人犯罪的特点、规律及预防措施。

(十四) 监察室(纪检组与其合署办公)

受理对检察工作人员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受理检察工作人员中不服政纪处分的申诉;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查办检察机关工作人员的违纪案件,按规定决定违纪人员的政纪处分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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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马彦灵审核:金莲子

录入:马彦灵

https://www.sodocs.net/doc/a213650566.html,

大庆市高新区人民检察院

2010年07月15日-11:29

基层检察院建设总体状况调研报告

基层检察院建设总体状况调 研报告 检察工作的重点在基层,难点在基层,希望在基层。如何按照科学发展观要求,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基层检察院建设,是检察机关开展学习实践活动必须高度重视、认真解决的重大课题。在学习实践活动中,我们深入一线,调查分析我市基层检察院建设存在的突出问题,坚持边学边改,有针对性地推出加强基层检察院建设的十大举措,省检察院在全省检察机关推广,检察日报5月11日头版头条给予了报道。 一、基层检察院建设总体情况 我市共XXX个基层检察院,是全省市级院中所辖基层检察院最多的。近年来,我市检察机关紧紧依靠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依靠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切实加强对基层检察院建设的组织领导,推动基层检察院建设取得了丰硕成果。20__年以来,市检察院两次荣获全国检察机关基层检察院建设组织奖。迎江区院、宿松县院先后荣膺全国十佳检察院和全国先进检察院,XXX个基层院全部跨入省市级文明单位行列,许多基层单项工作也进入全省乃至全国先进行列,最高人民检察院胡克惠、王振川、朱孝清、姜建初等四位副检察长先后亲临__视察指导,对我市基层检察院建设给予充分肯定。

二、影响和制约我市基层检察院建设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 虽然近年来我们在加强基层检察院建设方面采取了一些措施,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我们深知,我市基层检察院建设仍 然是处于较低层次、较低水平,与科学发展的要求还有不小距离。通过调查研究,我们认为当前制约基层检察院建设科学发展的突 出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断层情况凸显。目前,我市检察机关共有干警XXX人,其中XXX个基层检察院共有干警XXX人。基层检察院30岁以下干 警XXX人,仅占基层检察干警总数的XX%;45岁以上干警XXX人,占总数的44.4 %。30岁以下干警明显偏少,断层情况比较严重,直接影响检察工作的永续发展。 (二)学历层次较低。基层检察干警具有本科学历XXX人,研究生学历XXX人,本科以上学历占总数的XX%。但是,通过续本教育、在职教育等方式获得本科学历XXX人,获取研究生学历XXX人,分别占同类学历人数的XX.X%和XX%。经过系统法律专业培训的干 警相对较少,提升队伍整体的专业化水平难度较大。 (三)人少案多矛盾突出。基层检察院业务量占全市业务总量的XX%左右。随着改革的深化,发展的提速,以及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加快,社会经济生活中的大量矛盾向基层检察机关积聚。以迎江区检察院为例,该院要承办迎江、长航、水上和公共交通 等四个公安分局移交的刑事案件,而该院院编制只有XXX人,目

机构、岗位设置及岗位职责

目录 一、机构设置框图 (1) 二、部门职责及机构编制 (2) 一)、监事会 (2) 二)、董事会 (3) 三)、总经理办公室 (3) 四)、行政部 (5) 五)、财务部 (6) 六)、生产部 (7) 七)、研发部 (9) 八)、销售部 (10) 三、岗位职责 (12) 一)、监事长 (12) 二)、监事 (12) 三)、董事长 (13) 四)、董事 (14) 五)、总经理 (15) 六)、总经理助理 (16) 七)、行政部经理 (16)

八)、财务部经理 (17) 九)、生产部经理 (18) 十)、研发部经理 (19) 十一)、销售部经理 (20) 十二)、办公室主任 (21) 十三)、公关部主任 (23) 十四)、车间主任 (24) 十五)、督查 (25) 十六)、采购部主任 (26) 十七)、库管 (27) 十八)、销售代表 (29) 十九)、市场部主任 (30) 二十)、财务会计 (31) 二十一)、成本会计 (32) 二十二)、出纳 (33)

岚皋县民主烟花爆竹有限责任公司机构设置及岗位职责 (征求意见稿) 岚皋县民主烟花爆竹有限责任公司经改制后已经营运了一年的时间,在这一年时间里公司在内部管理、对外联络、产品销售上都取得了斐然的成绩,公司整体面貌也有了巨大的变化,公司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也得到了提升。但也暴露出了一些问题,如岗位职责不明确、管理制度不健全等。 为了进一步合理分配公司资源,明确各部门职责,使部门设置能有效发挥职能部门的作用,确保公司的长足发展,根据公司目前的实际情况,现将管理部门的编制和组织结构设置做出如下方案:一、机构设置框图

基层检察院内设机构设置

基层检察院内设机构设置及改革之初探 基层检察院是指县、市、自治县、市辖区人民检察院,不包含各种派出检察院和专门检察院。基层检察院是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的基础单位,其内设机构设置是否科学、合理,直接影响到检察职能的发挥以及检察机关在人们心目中的形象和地位。基层检察院内设机构的设置虽然一直处于在实践中不断改革的状态,但与社会发展要求及检察职能的充分发挥仍存在着差距。为此,对基层检察院内设机构的设置问题有必要作进一步的探讨。 一、当前基层检察院内设机构的设置现状及问题 (一)机构臃肿,力量分散。从目前我国检察机关内设机构的数量来看,机构过于臃肿已成为一个不争的事实。以笔者所在基层院为例,内设机构有政治处、办公室、侦查监督科、公诉科、反贪污贿赂局、反渎职侵权局、民事行政检察科、控告申诉检察科、检察技术科等1 0个,整个宁波的基层检察院机构数目大致如此,只不过有的分出研究室和行装科,但总量上都差不多。由于机构设置过多,大量的检察人员被分散在各个部门,甚至出现了一线人员反比非一线人员少的反常现象,一线办案人员经常处于超负荷运转状态,但机关中3/5的人却忙于其他事务。由于力量分散,平均用力,不能集中警力办案,检察职能的充分发挥受到影响。 (二)职责交叉,力量内耗。内设机构职责交叉、任务重叠,情况严重。如侦查监督科与公诉科,两科主要是通过审查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和人民检察院侦查部门移送的案件,一个审查决定是否逮捕,一个审查决定是否提起公诉或不诉来实现侦查监督。在检察实践中就势必出现重复阅卷、讯问、熟悉案情,分别装订卷宗(副卷)等,降低办案效率,浪费人力物力等现象,使人员紧张的矛盾更加突出。职责交叉,本来一个部门能独立完成的事情,却要由几个部门去进行,造成工作效率低下;如检察宣传职能,按理归口在政工部门,但有关业务方面的宣传却又要由办公室来做,又如接待工作,一般归口于办公室,但一般办公室不管车,车辆和就餐问题还得和行装部门联系,严重影响办事效率。 (三)名称不一,级别不一。内设机构的名称不规范,在称谓上可谓五花八门,如笔者所在院有“处、室、局、科”等四种不同的称谓,部门负责人有的称局长,有的称科长,有的称主任,带有浓厚的行政化色彩,体现不出应有的法律性。在内设机构的级别上,尽管同属一个单位的部门,但有高下之分。这集中反映在反贪、反渎部门和政治部门的设置上,政治部门的负责人一般都是党组成员,而且根据近年来上级检察机关文件精神,反贪、反渎两部门负责人被要求高配,这样反贪、反渎和政治部门的级别就相对高于其他科室,这就对确定中层干部职数和检察官等级以及开展干部轮岗带来难题,不利于人事制度改革。 二、改革基层检察院内设机构设置所应遵循的价值取向与原则 (一)价值取向 我国宪法规定,检察机关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我国的检察权定位为法律监督权。检察机关的业务机构设置要能够反映并承载法律监督职能,也即通过检察机关的业务机构设置,将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职能加以有效的实现。因此,基层院内设机构改革的价值追求应当是更好的行使检察权,进一步强化和发挥法律监督职能,切实维护和实现全社会的公平正义。

基层检察院网络安全建设

基层检察院网络安全建设21世纪是一个信息时代,近年各地检察机关在科技强检和信息化建设的步伐日益加快,特别是检察信息化建设得到了长足进展,全国检察机关已基本完成了三级网的建设,很多基层检察院也建成了非常完备的内部网络系统,办公自动化系统和办案管理系统也得到了广泛的应用与实践。随着检察信息化建设的深入,网络渗透与反渗透、破坏与反破坏严重威胁着网络信息的安全,计算机网络信息安全保密问题成为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刻不容缓的重要课题。因此,如何确保网络安全,提高网络防护能力,已成为检察机关在网络建设与应用中必须加以关注和重视的问题,也是当前“科技强检”中亟待研究解决的重要问题。 一、基层检察机关网络主要存在的安全问题 基层检察机关由于经费有限人员较少,特别是计算机网络技术人员严重不足,在网络安全建设方面投入普遍不足,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网络物理连接存在安全隐患

目前,检察机关三级网是与因特网等公共信息网实行物理隔绝的独 立网络,但是由于检察机关三级网并没有像公安机关的金盾网一样 独立布网。因此,基层检察机关与上级检察机关的三级网线路普遍 采用地方政务的政务内网,由于部分基层检察机关并没有接入地方 政务内网,只能租用地方电信运营商的线路与上级检察机关互联, 其维护管理一般由运营商负责,这就使得检察信息网存在着被攻击 和信息被窃取的可能。部分基层检察机关由于经费紧张,并没有真 正实现完全的内网和外网的物理隔离,内外网混用的状况非常严重,甚至部分三级网网络直接接入到互联网,有些计算机操作人员甚至 为图方便直接插拔网线实现局域网与外部网的转换,导致病毒入侵,存在严重的泄密隐患。 网络安全制度建设滞后,网络安全保密意识不强 检察机关网络的安全有效运行需要一套完整严格的管理制度进行规范,严格的管理与健全的制度是保障检察信息系统安全的主要手段。但事实上,一些检察机关的信息系统并没有建立起较为健全、完善 的管理制度,网络管理缺乏严格的标准。一些制度的制定对网络安 全保密还停留在感性认识上,存在一些漏洞,人为操作的随意性较

各级检察院机构设置一览

最高检:1、办公厅2、政治部3、侦查监督厅4、公诉厅5、反贪污贿赂总局 6、渎职侵权检察厅 7、监所监察厅 8、民事行政检察厅 9、控告监察厅 10、刑事申诉监察厅11、铁路运输检察厅12、职务犯罪监察厅13、法律 政策研究室14、纪检组、监察局15、国际合作局16、计划财务装备局 17、机关党委18、离退休干部局19、司法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20、死 刑复核检察工作办公室 省检:(湖北):1、办公室2、政治部3、反贪污贿赂局4、侦查监督处5、公诉一处6、公诉二处7、渎职侵权检察处8、监所检察处9、民事行政检察 处10、控告申诉检察处11、职务犯罪预防处12、检察技术处13、法律 政策研究室14、人民监督院办公室15、监察处16、司法警察总队17、计 划财务装备处18、机关党委19、离退休干部处 (海南):1、办公室2、政治部3、反贪污贿赂局4、侦查监督处5、公诉处6、反渎职侵权局7、监所检察处8、民事行政检察处9、控告检察处10、刑 事申诉检察处11、职务犯罪预防处12、法律政策研究室13、监察处14、计划财务装备处15、检察技术处16、信息化工作办公室17、机关党委 18、基层检察工作处19、检委会办公室 市级检察院(咸宁市):1、办公室2、政治部3、反贪污贿赂局4、侦查监督处5、公诉处6、反渎职侵权局7、监所检察处8、民事行政检察处9、控告 申诉检察处10、职务犯罪预防处11、检察技术处12、法律政策研究室 13、人民监督员办公室14、纪检监察处15、司法警察支队16、行政装 备处17机关党委 (西安市):(一)办公室(二)政治部1.人事处2.宣传处3.教育培训处(西安市检察官培训中心)4.警务处(法警支队)5、机关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处(三)侦查监督处 (四)公诉一处(五)公诉二处(六)反贪污贿赂局(副局级)(七)渎职侵权检察处(八) 监所检察处(九)民事行政检察处(十)控告申诉检察处(举报中心、刑事赔偿工作办 公室) (十一)职务犯罪预防处(十二)检察技术处(西安市检察机关司法鉴定中心) (十三)法律政策研究室(十四)监察处(与纪检组合署办公) (十五)行政装备处(十: 六)机关党办(十七)案件质量管理办公室 基层检察院:(长沙县)1、办公室2、政工科3、侦查监督科4、公诉科5、反贪污贿赂局6、反渎职侵权局7、监所检察科8、控告申诉检察科9、民 事行政检察科10职务犯罪预防科11、监察室12、司法警察大队(大庆市高新区)1、政治部2、办公室(法律政策研究室与其合署办公)3、侦查监督科4、公诉科5、反贪污贿赂局6、反渎职侵权局7、监所检察 科8、民事行政检察科9、控告申诉检察科(举报中心、刑事赔偿工作办 公室与其合署办公)10、职务犯罪预防科11、检察技术科12、法警大 队13、未成年人犯罪审查科14、监察室(纪检组与其合署办公)

对基层检察院建设工作的思考

对基层检察院建设工作的思考 关于基层检察院建设工作的思考 基层检察院建设是检察机关全部工作的基础,也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战略性工作,事关整个检察事业的发展全局。为加强基层检察院的建设,最高人民检察院在过去“五好院”基础上又专门制定了《人民检察院基层建设纲要》及《基层人民检察院规范化建设考核办法》,省院也专门下发了《河北省基层检察院建设考核办法及量化评分细则(试行)》,对基层检察院建设进行督导和规范。《人民检察院基层建设纲要》实施几年来,效果显著,涌现出一批受高检院、省院表彰的先进基层检察院,对基层院建设的发展起到了很好的示范和带动作用,我根据新乐市院的实际对几年来《纲要》实施情况及基层检察院建设工作情况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和思考。 一、存在的问题 应当说,从中央到地方,对基层检察院建设工作是非常支持的,特别是近几年来,上级院一直将基层检察院建设工作作为检察工作的关键来

抓,不断加大指导力度,使基层检察院干警的执法能力、执法形象、执法公信力、科技装备等有了很大改观,但是由于种种原因,在基层检察院建设中存在一些不容乐观、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干警队伍的精神状态不容乐观,争先进位意识差。认为我院不是一类院,工作满足于一般化,不出问题就行,缺乏拼搏创优的勇气和决心,导致工作中特色不特和亮点不亮。 2、执法人员的自身素质和业务水平不高。从现有基层检察干部

队伍的状况看,队伍年龄结构和业务水平参差不齐,真正属于法律专业科班毕业的都是近几年新近的大学生,胜任检察工作还需要一个适应的过程。而其他原来的那些检察干警,由于来源渠道广,真正属于法律专业科班毕业的寥寥无几。虽然一部分干警长期的实践锻炼,可以胜任本职工作,但仍有少数干警由于自身基础较差的客观原因,再加上满足于应付工作,钻研业务不够扎实的主观原因,造成对立法精神吃的不透,对法律法规的使用把握不准,这是造成案件质量不高的直接原因。 3、个别干警执法不够规范严谨,对各个执法岗位职责不明确、办案环节不清楚,从而出现执法误区,导致涉检访事件的发生,影响了检察机关的执法公信力。 4、执法保障不到位,经费紧张,技术装备落后,直接制约了基层检察院工作的科技含量。 5、对于绩效为核心的考核机制在实际运用中很难掌握和操作。《人民检察院基层建设纲要》,对于干警考核明确指出:“以考核干警的能力、绩效为核心,探索建立能级管理机制。在明确内设机构和工作岗位职责的基础上,分类分级明确工作目标,以动态考核为主、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实行全员能力和绩效考核,奖优罚劣。改革完善业务工作考核办法,注重对办案质量、效率和综合效果的考核评价”。 要弄清《人民检察院基层院建设纲要》中的绩效考核,就要清楚什么是绩效目标,没有目标,从何考核。而绩效目标包括三个方面问题,一个是“做什么”,即什么任务,一个就是“怎么做”,即如何才能完成此项任务,再一个就是“做的怎么样”,即任务完成的怎么样,而这三项工作在实际操作中却很难把握,

高校机构设置及各职能部门工作职责

附件: 珠海城市职业技术学院机构设置 及各职能部门工作职责 (征求意见稿) 根据《关于印发珠海城市职业技术学院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珠机编办〔2012〕146号)、《关于印发珠海广播电视大学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珠机编办〔2012〕147号)、《关于印发珠海经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珠机编办〔2012〕144号)、《关于珠海广播电视大学(珠海城市职业技术学院成人教育学院)加挂牌子的批复》(珠机编办〔2013〕131号)精神,我院为市直属管理的事业单位,业务归口市教育局指导;珠海广播电视大学为我院直属机构,加挂成人教育学院和珠海社区大学牌子;珠海市经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为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加挂广东省社会科学院珠海分院牌子,委托我院管理。根据上述编制方案精神,经院党委研究决定,我院具体机构设置及各职能部门工作职责如下: 一、院部 内设管理机构8个,教学教辅机构14个,附属机构1个,临时机构1个。内设管理机构下设23个科室。工会、

团委和妇女组织按有关章程设置。 (一)内设管理机构 1.党政办公室(加挂院工会、妇委会牌子) 负责学院党政会议组织、重大活动安排、文字材料起草、会议材料准备、各类来文处理及其他党政日常工作;负责协调各部门的工作关系和督查督办工作;负责学院宣传、外事、档案、保密、信访、工会、妇委会、教代会、党代会、印章及车辆管理等工作。 下设秘书科、综合科、宣传科3个科室。 2.组织人事与纪检监察处 负责学院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做好党员教育管理和党员发展工作;负责学院机构编制、干部选拔任用、人员调动等人事工作;负责制定学院师资队伍建设规划、工资福利、职称评聘、各类资格认定等师资管理工作;负责学院党的纪律检查、行政监察工作;负责学院统战、老干部、关工委、计生等工作。 下设干部人事科、师资科、纪检监察科、组织建设科4个科室。 3.教学科研处 负责学院教学工作的计划审核、组织实施、考核监督、协调调度等全面管理工作;负责学院专任教师培训、教师工作量核算、教学资源管理;负责指导各单位开展专业(课程)

组织机构设置及部门职责

温州吉达科技有限公司 管理职能细则 编制人: 编制日期: 审核人: 审核日期: 批准人: 批准日期: 受控状态: 2012-11-15发布 2012-12-01实施

目录 1.组织机构图 (3) 2.部门岗位设置图 (4) 3.部门职能 (5) 4.岗位说明书 (9) 5.定岗定编 (31)

部门职能 一、技术部 (一)、工程方面 1. 从事研究发展,开发新产品,改良现有产品。 2. 提供产品设计,确定产品规格及允差,确定产品所使用的原料、种类、数量、规格及报 废率,制造成品及原料设计蓝图。 3. 制作原来用料清单。 4. 确定每项产品生产报废率。 5. 确定并核准工程变更及原料变更。 6. 制作样品,连同样品测试记录交予业务部门转交客户。如有需要,请客户对样品进行测 试,并将取得的数据送回我方作为校正标准。 7. 制造生产用的“标准产品”。供生产线作比对之用。 8. 制作生产用的测试夹具(Test Fixture) 9. 校正仪表,修理仪表。 10. 协助厂商进行原料、样品的核准。 11. 督导及解决产品在生产时的工程问题。 12. 协助业务人员为客户解决与本公司产品有关的工程问题 13. 协助厂商解决与本公司有关的原料工程问题。 14. 经由优化设计及原料变更等,达成降低成本的目标。 15. 对于任何有关工程方面的疑义,作最后的判定。 (二)工业工程方面 1.厂房布置及生产线安排 2.选择生产机器,设计生产工具及夹具。 3.确定制造过程,对每一过程作运作与实践研究后,确定标准工时,并编制标准公示表。 4.指导生产方法与动作。 5.研究改良生产方法,工具,夹具、设备减排等,达到降低成本的目标。 6.建立并主持生产效率的测定及追踪制度。 7.会同人事部门设立及主持直接生产作业员的奖励制度。 8.比较分析各生产线的生产效率、生产报废率、生产排程达成率极品管退货率等,并组织 生产竞赛进行评估

检察院落实基层院建设规划情况自查报告

检察院落实基层院建设规划情况自查报告 XX年我院按照市院通知,对照《XX-XX年基层人民检察院建设规划》和我院具体实施方案,对“四化”建设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对相关工作措施和经验进行了总结,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仔细梳理,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执法规范化建设情况。 我院认真贯彻落实高检院《XX-XX年基层人民检察院建设规划》,不断探索建立规范化管理机制,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努力夯实检察工作基础,提升执法公信力。一是健全规范化执法体系,有效规范执法行为,克服执法随意性。我院立足于制定系统、全面规范体系,做到事事有程序、事事有标准,结合上级出台的一系列业务规程,做到每项业务工作都有一整套操作程序、标准和文书记录。使规范执法变成检察人员的一种工作习惯。二是建立规范化执法考评机制,利用科学合理考评机制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建立完善以案件质量为核心的考评体系,成立了案件质量评查小组,制定明确的考评规程和标准,通过不定期抽查业务部门办理的各类案件,进行质量考评,凡案件发生质量问题的,给予严肃处理。把案件质量高低作为一项重要指标,纳入年终检察业务考评,并与集体和个人评优创先挂钩。我院还注重发挥检

委会职能作用,落实了专人负责该项工作,按照检委会议案标准和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对重大事项、疑难案件进行讨论研究,并制定了决定执行情况定期报告制度,加强执行监督。三是建立规范化执法责任追究机制,进一步树立执法责任追究意识,不断加大执法责任追究工作力度。努力完善执法责任追究办法,明确每个执法岗位和执法行为的执法责任,做到有错必纠、有责必罚,确保执法办案责任追究得到贯彻落实。健全和完善执法岗位责任制、执法责任追究制和错案追究制,认真执行《检察人员执法过错责任追究条例》,切实按照“谁分管、谁负责,谁办案、谁负责”的原则,将执法办案质量责任落实到具体办案责任人、落实到执法办案每一个环节、落实到每一件具体案件,使每一个干警、每一个执法环节、每一个执法岗位都有监督、有制约、有压力,从而实现明确责任、确保效果、整体提高的执法质量工作目标。四是建立规范化执法办案监督机制。首先,加强内部监督,强化对自身执法活动的监督。充分发挥纪检监察和检务督察部门的职能作用,严格执行《人民检察院执法办案内部监督暂行规定》,重点加强对控申、反贪、反渎、侦监、公诉等部门,以及初查、逮捕、撤案、不起诉等环节的监督,规范检察权的正确行使,认真完善“两卡三书”制度、“案件回访制度”以及执法档案建设。其次,加强外部监督,拓宽外部监督渠道。自觉接受区委的领导,严格执行重大案件

公司组织机构设置图及职能说明

********有限公司 组织机构设置图 采购员 *** 企业质量负责人 *** 企业负责人 *** 售后服务员 *** 企业法定代表人 *** 养护员 *** 销售员 *** 验收员 ***

******有限公司 公司岗位人员职责 法定代表人: 职责是:依法代表法人行使民事权利,履行民事义务。在国家法律、法规及企业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履行义务、代表企业法人参加民事活动。对企业经营、管理各项活动负全责,接受企业全体员工及有关机构的监督。 企业负责人: 职责是:全面负责企业各部门的正常运转,对企业年度利润正本负全责,按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制定年度各项计划,带领员工开拓市场,加强资金管理,合法经营、照章纳税。 质量管理人: 职责是:认真执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对本企业医疗器械产品的采购、验收、保管、复核、质量跟踪等环节监督、指导及质量管理制度的制定、执行、检查,还负责员工法规、专业知识的培训、考核上岗等工作。 采购员、 职责是:以医疗器械质量为重要依据,经营部根据市场和经营需要按年、月认真编制进货计划。按法定标准和合同规定的质量条款对购进及销后退回的医疗器械逐批进行检查验收。严格执行验收制度,

按要求对每批产品逐批进行验收、记录,严把入库关,保证产品安全、有效。 售后服务人员: 职责是:负责对所售出产品进行安装、调试、维修和技术培训工作,认真记录服务内容、结果。并努力学习专业技术,提高独立工作能力。 养护员: 职责是:执行《产品养护管理制度》,对在库产品实施科学养护。在质量负责人指导下,具体负责在库产品的养护和质量监督检查工作。正确使用养护设备,并定期检查保养,做好检修记录,确保正常运行。 销售员: 职责是:贯彻执行有关医疗器械质量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严禁销售假劣产品和不合格医疗器械。认真审核销售单位的法定资格和质量信誉,防止医疗器械流向非法企业。配合质量管理部处理质量查询、投诉,为质量改进提供市场质量动态信息。 *******有限公司 2016年11月24日

做好基层检察院办公室工作的几点思考

做好基层检察院办公室工作的几点思考 基层检察院办公室,是集机关管理、后勤保障和文秘等工作职能于一体的综合职能部门,就好比是一个交通枢纽,处在承上启下、联系左右、协调各方、服务全局的关键位置。它是保证机关工作高效运转的中枢,是联系上下左右的纽带。办公室工作的重要性由其协调性、综合性和特殊性显而易见。当前新形势和新任务对基层检察院办公室工作提出了更新和更高的要求,迫切需要回过头来对办公室工作进行再审视、再回顾、再反思,迫切需要我们在科学发展观引领下,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改进作风,提高效率,为推进检察工作科学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保障。我认为,要做好新时期基层检察机关办公室工作,就是要养成“三种作风”,发扬“四种精神”,增强“五种意识”。 一、养成“三种作风”,为更好履职奠定基础 (一)养成勤奋好学、学以致用的学风 发挥好为领导决策服务的参谋助手作用和为检察业务提供有力的后勤保障,是检察机关办公室的核心工作。检察院办公室作为综合服务部门,其地位和作用决定了办公室的工作人员要做好工作必须,就要有过硬的综合素质和较强的服务能力,其最主要的途径是自觉加强自身的政治理论水平、政策水平和检察业务技能学习。要善于把握大局,提高理性思维能力,明确方向,不折不扣地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各

项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决定,并转变服务内容和方式,站在检察工作全局的高度思考问题,分析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提出合理化建议;要强化法治观念,增强法律意识,精学检察业务技能,熟练掌握新出台的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司法解释,确保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要加大学习培训力度,统筹安排文秘、机要、档案、统计、财务装备等专业和综合业务知识学习,学以致用,筑牢谋事之基,坚固立业之本;要着力加强能力培养,不断提高发现问题、研究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最终把学习效果体现到推动检察工作发展上来。 (二)、养成务实高效、勤奋工作的作风 办公室工作事无巨细,事务繁杂,头绪无章,除勤奋工作外,最关键的一条就是要理清头绪,分清轻重缓急,讲求方式方法,从容应对,这样才能从根本上提高效率。一要坚持以人为本,统筹兼顾,增强敏锐性、预见性和实效性,不断提高为领导决策服务、为业务部门服务、为全院干警服务的能力。要学会换位思考,既要站在党组的高度考虑问题,也要站在干警的角度考虑问题。要通过深入的调查研究,掌握新情况,拓展新思路,在换位思考中找准问题的结合点,妥善处理好相关事务。二要充分发挥承上启下、联系左右的职能,把院领导和院党组的主要思路、重要决策部署与相关科室的业务工作紧密联系起来,建立畅通、有效的协调联系

基层检察院建设总体状况调研报告[工作范文]

基层检察院建设总体状况调研报告 检察工作的重点在基层,难点在基层,希望在基层。如何按照科学发展观要求,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基层检察院建设,是检察机关开展学习实践活动必须高度重视、认真解决的重大课题。在学习实践活动中,我们深入一线,调查分析我市基层检察院建设存在的突出问题,坚持边学边改,有针对性地推出加强基层检察院建设的十大举措,省检察院在全省检察机关推广,检察日报5月11日头版头条给予了报道。 一、基层检察院建设总体情况 我市共11个基层检察院,是全省市级院中所辖基层检察院最多的。近年来,我市检察机关紧紧依靠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依靠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切实加强对基层检察院建设的组织领导,推动基层检察院建设取得了丰硕成果。20xx年以来,市检察院两次荣获全国检察机关基层检察院建设组织奖。迎江区院、宿松县院先后荣膺全国十佳检察院和全国先进检察院,11个基层院全部跨入省市级文明单位行列,许多基层单项工作也进入全省乃至全国先进行列,最高人民检察院胡克惠、王振川、朱孝清、姜建初等四位副检察长先后亲临xx视察指导,对我市基层检察院建设给予充分肯定。 二、影响和制约我市基层检察院建设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

虽然近年来我们在加强基层检察院建设方面采取了一些措施,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我们深知,我市基层检察院建设仍然是处于较低层次、较低水平,与科学发展的要求还有不小距离。通过调查研究,我们认为当前制约基层检察院建设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断层情况凸显。目前,我市检察机关共有干警653人,其中11个基层检察院共有干警525人。基层检察院30岁以下干警68人,仅占基层检察干警总数的13%;45岁以上干警233人,占总数的44.4%。30岁以下干警明显偏少,断层情况比较严重,直接影响检察工作的永续发展。 (二)学历层次较低。基层检察干警具有本科学历266人,研究生学历17人,本科以上学历占总数的56%。但是,通过续本教育、在职教育等方式获得本科学历191人,获取研究生学历17人,分别占同类学历人数的71.8%和100%。经过系统法律专业培训的干警相对较少,提升队伍整体的专业化水平难度较大。 (三)人少案多矛盾突出。基层检察院业务量占全市业务总量的95%左右。随着改革的深化,发展的提速,以及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加快,社会经济生活中的大量矛盾向基层检察机关积聚。以迎江区检察院为例,该院要承办迎江、长航、水上和公共交通等四个公安分局移交的刑事案件,而该院院编制只有42人,目前在编干警仅35人,一线办案的检

机构设置及岗位职责

物资设备部职责 (1)在分管领导的领导下负责本项目施工机械、施工用电、工程物资管理工作。 (2)贯彻执行国家、上级有关部门的政策、法规、标准、规范、制度及办法,根据业主的各项制度和办法制定适宜本项目的机械设备、物资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3)监督、检查、指导本项目施工机械的管、用、养、修工作,保证施工机械技术状态良好,并使其在安全、环保、低消耗的状态下运行。 (4)负责主要工程材料的监督、检查、指导本项目物资、验收、储存、发放、核销等各环节的管理,力求做到工完料清,并保证物资使用安全,减少环境污染。 (5)监督、检查、指导临电的配置和安全用电管理。 (6)科学合理使用机械设备,提高设备使用效率。 (7)参与本项目机械设备事故的调查工作。 (8)参与安质部组织的机械设备、物资管理危险源的识别、评价、管理方案制定。 (9)协助计划财务部进行红线成本预算管理。 (10)按时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项目部物资设备部部长安全生产责任 (1)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方针、政策、法规、制度。 (2)负责组织实施上级颁布的机械管理制度、规程、标准、办法等,并制定实施细则。 (3)在推行新设备、新技术、新工艺的同时,按有关规定指导、协助编制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4)检查监督所属单位在制定维修计划的同时,制定相应的安全保证措施,并在维修中严格执行。 (5)全面负责甲供及甲控的安全管理工作,重点审查是否符合国家相关强制性标准。 (6)负责各类事故应急物资储备工作。 (7)全面对采购的物资及劳动保护用品,进行供方评价、管理。(8)全面负责火工品购买、运输、库存、发放等的安全管理工作。 (9)参与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10)参与生产安全大检查,对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现象,有权制止,处以罚款。对发现的机电设备隐患应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整改,限期完成。

检察院各业务科室机构设置和职责

检察院各业务科室机构设置和职责 1.反贪污贿赂局 负责办理发生在本辖区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党政机关、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经济管理部门、国有企事业单位等的贪污贿赂、挪用公款、巨额财产来源不明、隐瞒境外存款、私分国有资产、私分罚没财物等职务犯罪案件的侦查。 2.反渎职侵权局 反渎职侵权局是检察机关打击渎职侵权犯罪的机构。 渎职侵权犯罪是指国家机关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或者利用职权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违背公务职责的公正性、廉洁性、勤勉性,妨害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致使公民的人身、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它有下列四个显著特点:(一)侵害的是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公民的人身权利和民主权利。(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实施的行为。可以表现为作为,也可以表现为不作为。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是指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包括在各级国家权利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和军事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三)多数罪由故意构成,少数罪由过失构成。 (四)必须情节严重或后果严重。

3.监所检察科 一、对监狱、看守所、拘役所执行刑罚和监管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二、对人民法院裁定减刑、假释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三、对监狱管理机关、公安机关、人民法院决定暂予监外执行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四、对劳动教养机关的执法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五、对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管理监督监外执行罪犯活动是否 合法进行监督; a)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中的职务犯罪案件立案侦查,开展职 务犯罪预防工作; b)对罪犯又犯罪案件和劳教人员犯罪案件审查逮捕、审查起诉, 对立案、侦查和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4.控告申诉科 一、接待来访群众,做好接待、登记控告举报材料及时上访群众 进行说服、教育、息诉工作。 二、对来信进行专人审查、登记、报批,并按管辖进行分流工作。 三、对性质不明、难以归类、情况紧急及检察长交办的控告、举 报线索进行初查、及时分流、消化线索。 四、对举报副处级以上人员涉嫌犯罪的要案线索实行要案线索备 案,并分析研究、报批、转交、督办。

基层检察院民行检察工作存在的问题、原因和对策

内容摘要:我国法律关于民行检察法律监督制度存在不完善之处,基层检察院履行民行检察法律监督时常遇到困难和阻力,应该强化基层检察院在民行审判中的检察监督职能,除提请抗诉和建议抗诉权外,应赋予基层检察院抗诉权、检察建议权、建议纠错权、侦查权等,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完善。关键词:基层民行检察审判监督改革与完善基层民行检察是全国民行检察监督体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是检察机关工作的主题,更是基层民行检察工作的中心。但是,近年来,基层民行检察工作进展却与这一主题要求相距甚远。由于体制与历史方面的原因,民行检察职能直到20世纪90年代才在全国检察系统正式开展,且很不完善,基层检察院尤其如此。基层院的民行检察工作非常薄弱,远远无法与其他检察业务工作相比,属于各条业务线最薄弱的部分。[1]主要原因是现行法律和监督体制上的不完善等原因,使基层民行检察的作用微乎其微。因此,为推进基层检察院民行检察工作全面、深入、健康发展,本文仅对基层民行检察存在的主要问题、原因及对策谈些粗浅认识。一、基层民行检察工作存在的问题(一)民行检察立法过于原则,缺乏可操作性在民事诉讼中,检察机关的地位或者定性问题一直没有被提到应有的高度。法制的不完善是民事审判中检察机关角色不清的主要原因,但从另一个角度说检察机关在民事审判中地位不高也是法律对其规定不健全的原因。首先,虽然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了人民检察院有权对民事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但在具体的实施过程中仅规定了一种抗诉的监督方式,即只能作出终审判决、裁定的法院的上级检察院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因此,基层人民检察院对同级人民法院的生效裁判,不能抗诉。从某种意义上说,现行民行抗诉机制不能体现和发挥基层检察院的监督职能。民行抗诉不但形式单一,而且性质上属于事后监督,是一种消极的监督,不符合诉讼经济原则,也降低了法律监督的权威性。[2] 其次,在现有司法程序中,基层检察院不能对确有错误的同级法院生效裁判实行直接的法律监督,只能作为上级检察院的一种协助力量,客观上使其法定职权受到一定程度的削弱,也影响了基层检察院的工作积极性。基层院提请抗诉或建议提请抗诉,上级院决定抗诉到法院启动再审程序的诉讼过程漫长,司法资源耗用大,办案周期长,效率低,当事人得到的往往是“迟到的公正”。这不仅影响了当事人向检察机关申诉的积极性,也对基层检察机关的审判监督作用产生了质疑。虽然办案期限在不同的环节作了规定,但在实践中,多数案件不能在规定的期限内办结,当年提、建抗的案件很少在当年见效。从检察机关办理民行申诉案件的法定期限来看,自受理到立案审查期限为1个月,自立案到建议或提请抗诉,审查期限为3个月,这其中还要扣除向法院调卷的时间,因此一件申诉案件从受理申诉到最终结案将历时4个月有余。嗣后如基层院提请上级院抗诉,上级院又需要3个月甚至更长的审查期限,如建议提请抗诉,更要经过两层上级院的法定审查期限,单单累计正常的审查期限,理论上是超过1年。但根据我院建议提请抗诉的二审案件情况来看,从我院受理到法院再审结案一般在3—5年。最为典型的是我院2002年办理的甲公司和乙公司的定作合同纠纷案,原审法院判决甲公司支付乙公司80多万余元加工款,我院在受理后经立案审查,认为申诉人甲公司的申诉理由成立,建议提请上级检察院抗诉,20xx年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据省人民检察院的抗诉对此案再审后改判,此案从我院受理到省高级人民法院改判为期4年。此外,一些正在办理的抗诉案件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或被迫执行和解,而事实上一些被错误执行的案件往往也很难执行回转。上述弊端,无疑不仅侵害了当事人的合法利益,而且也损害了检察机关的形象。再次,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民行抗诉案件应由做出生效裁决的上一级人民法院审理,但法院对同级人民检察院抗诉案件基本上发回原审法院再审,其结果就是上级检察院抗诉,下级法院再审,基层检察院受上级院委托出席再审法庭,形成检察机关和审判机关的不对等关系。且再审法院与原审法院为同一单位,只是合议庭组成人员不同,想纠正本院错误裁判的难度可以想象,检察机关正确的主张不易得到支持。总之,基层民行检察在现行抗诉体制框架内难以有所作为。(二)基层检察院对法院最终维持错误的判决缺少有效的制约机制法院对于检察机关抗诉

检察院XX年—XX年基层院建设工作总结

检察院XX年—XX年基层院建设工作总结 区人民检察院XX年——XX年基层院建设工作总结 XX年以来,我院在市院和区委的领导下,在区人大、政协的监督下,十七大精神指导各项检察工作,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突出检察主题,使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XX年,我院被市委评为“党风廉政建设先进集体”;被市政法委评为“优秀执法单位”。XX年,我院被省委、省政府评为“全省精神文明创建先进集体”;在全省分类目标管理考核中,我院A类院排名第五;在全市目标管理考核中,我院公诉工作排名第一,反贪工作排名第二。XX年,在全市分类目标管理考核中,我院总分第四、A类院排名第一,在十个单项业务考核中,有六项业务进入前三名。XX年—XX年: 一、业务 反贪污贿赂工作,受理贪贿案件线索65件67人,立案查办26件32人,大要案比例XX年50%、XX年75%、XX年80%,其中,XX年历时半年调查,“快侦快结”一周结案涉及5个采油厂牵涉21人受贿“串案”,对5名涉嫌受贿犯罪移送起诉,法院均作有罪判决,将16人涉嫌违法违纪案件线索移交企业有关部门处理,调查结果与我院移交的事实一致。渎职侵权工作,立案查办渎职侵权犯罪案件5件9人。

XX年,我院通过一起移送起诉的非法经营案,查处烟草专卖局4人渎职犯罪,犯罪事实是烟贩子把大庆烟草专卖局销售的卷烟通过非正常渠道销往上海达1.32亿元,致使国家减少税款411.6万元。侦查监督工作,共受理各类刑事案件1455件2190人,批准逮捕1189件1716人,不批准逮捕281件476人。其中,XX年不构成犯罪24件44人,通知补充侦查72件110人,无逮捕必要15件18人,纠正漏捕22件42人,补查后重报10件13人;XX和XX两年,向公安机关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95份,办理立案监督案件11件。公诉工作,起受理各类审查起诉案件1267件1822人,提起公诉1178件1822人,提级审理20件59人;追诉漏罪16起、漏犯18人,提起抗诉8件11人。控申工作,共接待来信来访89件,均由检察长亲自接待。XX年,全国“两会期间,受高检院指令进京接访,控告申诉检察科被最高检评为“国家级文明接待室”。其他各项检察工作均取得了突出的成绩。 二、工作 XX年以来,我院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提高素质,增强能力为重点,主要取得以下三个方面工作成绩。 找准检察工作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结合点。XX年以来,我院紧紧围绕XX路区“三个率先”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一是落实区委要求。XX年,区委要求我院包扶红骥牧场10户特困户,既予以物资救济,也扶持长期经济发展。XX年区委

学生会机构设置及岗位职责

学生会岗位设置及工作职责 为充分发挥学生“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监督”的作用,达到校级学生会、院级学生会、班委会成员三层联动配合,更高效的完成学校各项学生工作的目的,特此规范校(院)学生会岗位职责。学生会(校、院统一)设主席团(主席一名,副主席2名)、秘书处(本学期设秘书长2名,副秘书长2名)和学习部(正副部长各一名,下同)、宣传部、纪检部、文娱部、体育部、生活部、公关部等工作机构;校学生会的人数总编制一般不超过全校学生数的2%,院级学生会编制不超过本学院学生数的5%。详细职责内容如下: 1.学生会主席团工作职责 学生会主席:(1)负责主持学生会的全面工作,对学生会负责,并接受其监督。 (2)校学生会主席负责召集校学生会委员会议、院学生会主席联席会议;院学生会主席负责召集院学生会委员会议、班长联席会议(以下其他部门工作流程相同)。传达学校有关会议精神,布置相关学生工作。负责制订学生会工作计划和进行工作总结。督促、检查、帮助各部做好工作。 (3)负责学生会自身的思想建设和组织建设;负责组织主要学生干部的业务学习。 (4)要对直属学生会和党总支、团委负责并汇报工作。

(5)校学生会主席负责检查校学生会、二级学院学生会的工作执行情况;院学生会主席负责检查院学生会、班委会的工作情况,并监督做好相关工作。 (6)分管本级秘书长、纪检部,做好指导、监督相关工作。 学生会副主席:(1)在主席的领导下,协助主席作好学生会日常工作。 (2)明确责任分工,抓好分管部门的工作,指导和监督分管部门工作的开展和实施情况。学生会副主席各分管3个部门,一位分管生活部、宣传部、公关部;一位分管体育部、文娱部、学习部。 (3)当遇到突发事情而主席不在场时,副主席要履行主席的一切职责,及时解决或缓解问题,并尽快联系主席或上级部门反映情况。 2.学生会秘书处工作职责 (1)负责协调学生会各部之间的工作关系。 (2)负责起草、制定学生会有关文件;负责有关文件、备品的保管;负责办公用品的使用管理,及学生会档案建设工作。 (3)负责对学生会各部工作及对学生会成员的考核登记工作及向有关部门介绍学生会成员的工作情况及表现。 (4)负责组织、安排学生会的各种会议、学习和重要活动,并做好会议记录。协助学生会主席团搞好阶段性工作布局。 (5)在组织的领导下,负责学生会全体委员的学期工作总结和评优评奖工作。

基层检察院案件管理工作遇到的问题及建议

基层检察院案件管理工作遇到的问题及建议 修订后的《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第5条将案件受理工作单列出来,统一了案件的入口,为案件管理工作的运行奠定了基础,也为案管工作带来挑战。 一、基层检察院案件管理工作遇到的问题 一是案件管理部门职能不明,服务多于监管。部分领导和同志对案件管理部门的设立初衷和职能不了解,对案件管理部门的设立不够重视,在人员配备、设施配置、经费保证等方面保障不足。这样就造成,案件管理部门的职责仅仅局限于案件的受理、分流等事务性工作。而管理职能因缺编缺人导致形同虚设,无法起到应有的监管作用。 二是案件管理部门定位低,难以开展有效的监督管理工作。根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的规定,案件管理部门需要实施具体的监管行为,但目前案件管理部门的设置仅仅与业务科室平级,这样就造成了实际工作中监督不能的尴尬局面。再加之一些业务科室承办人对案件管理部门的监管存在抵触情绪,不服管理,造成监督不到位。 三是案件管理工作信息化、自动化程度不高。目前,案件管理工作依托渭南市院《检察院综合信息管理系统》进行网上办案,但案件管理的自动化和信息化水平不高,案件材料的流转多以纸质形式为准,办案工作、接待律师工作还停留在纸质审、阅卷的状态。再加之该系统存在诸多问题,在实际工作中形成了网上网下两套办案流程,不但没有减轻办

案人员的工作量,反而增加了工作麻烦,造成了办案人员对网上办案的抵触情绪。 二、推进案件管理工作的建议 (一)应进一步明确案管部门的定位,要求其主要对案件流程、时效进行监控,对案件质量定期进行评查,对业务工作开展监督。 (二)应减少事务性工作,突出案件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职能作用。 (三)应建立公、检、法办案信息化共享平台。尽快为案管部门配备电脑、高速扫描仪、复印机、案卷装订机等硬件设施,为卷宗电子化、文书集中打印提供条件和创造便利。 (四)应强化案件质量评查结果的运用,建立案件质量评查奖惩机制。为了提高检察机关案件办理质量,促进承办人员提高办案能力,应建立健全案件质量评查奖惩办法,与干警绩效考核、岗位目标责任制相挂钩。 (五)应积极探索内、外部监督制约机制的有机统一。案件管理部门作为检察机关的内部监督管理部门,担负着日常的监督管理职能。由于其定位低,造成了监督不力的尴尬局面。案件管理部门应积极探索与人大监督、纪检监督、社会监督等外部监督机构的沟通协调配合机制,形成内、外部监督制约合力。 检察机关案件管理工作是一项全新的、创造性的工作,没有现成的经验和模式,这就要求全体案件管理人员,要熟练掌握和熟知各项法律程序及检察业务技能,对案件管理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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