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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制度(4)

医院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制度(4)

医院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制度(4)

医院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制度(四)

1、凡人民来信,医院办公室均应登记,由办公室主任签署意见,提交院领导阅示或有关职能科室处理。负责来信原件、处理意见的保存。各种群众来信均应归档保存。

2、求医咨询信件,由门诊办公室或医务科负责处理。

3、重要的表扬信,在院务会上宣读,或在院报、简报上刊登。

4、批评信件,由相关职能科室负责处理,处理结果应附在原信上。

5、对前来科室要求找院长反映医疗业务质量、服务态度等方面问题的来访群众,接待者要以认真热情的态度听取意见,了解情况,并给予耐心解释。

6、来访者反映的具体问题,接待人员要主动与有关部门联系,妥善处理。

7、对来访者的姓名、工作单位、来访事由,均应登记。

8、对带有倾向性、政策性和直接影响医院声誉的案例应及时向院领导汇报便于妥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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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期接待群众来访工作制度

定期接待群众来访工作制度 为维护来访群众合法权益,规范来访接待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根据《信访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所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工作职责和受理范围 按照《信访条理》有关规定,所综合科负责接待公民、法人或群众向上级或本所领导同志反映的情况,提出意见、建议或者投诉请求的来访。交办、转送、督办来访事项,协调处理来访问题,向有关部门或来访事项的处理情况,提出工作建议。 二、工作原则 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坚持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坚持预防和化解相结合的原则;坚持公开、便民的原则;坚持双向规范的原则(既规范信访工作行为,又规范上访行为)。 三、工作程序 (一)登记。由综合科负责来访登记。对确定不予受理、不在受理的来访事项,接访人员须向来访人宣传法律法规,并告知来访人。 (二)接谈。由接访人员听取来访人的陈述,了解情况形成书面材料,由来访人签名确认。接谈后,需有关部门处理的,要做好耐心细致的思想教育疏导工作。对涉及有关部门的集体访、

异常访,通知相关部门前来接待处理。对需要呈报局领导接待的来访问题和重要来访情况,要及时向局领导汇报。对其中需要报领导审定后答复的问题,要写出答复提纲,报领导审定。 (三)办理 对属我所有关部门权责范围内的来访事项,应交办相关部门处理,由相关部门提出书面回复意见报局领导审定后综合科负责统一回复。对市委、市政府、市局交办函和市、局领导批示件,应在规定时限内向领导反馈办理结果。 四、档案管理 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做好接访档案的分类、收集、整理、立卷、归档工作。列入长期保存的办信档案的范围是:市委、市政府领导批示件,中央、省、市发函交办件,及其他重要信访事项形成的文字材料需要归档存查的资料。

村级干部定期接访及包案制度

村级干部定期接访和包案制度 一、为了保持干部同村民的密切联系,保护信访人的合法权利,加强和规范辖区内信访工作,根据《信访条例》及中央联席会议《关于领导干部定期接待群众来访的意见》精神,建立本制度。 二、干部定期接待群众来访,是重视改善民生、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具体体现;是听取群众意见、不断改进工作的有效方式;是听取群众意见、不断改进工作的有效方式。党政领导定期接待群众来访的主要方式方法有: ㈠公示。村办公室具体负责干部定期接待群众来访工作,通过公示栏对接访干部的姓名、职务、分管工作以及接访的时间、地点、形式等情况进行公示,方便信访群众了解和参与。 ㈡接访。采取定点接访、重点约访和带案下访等多种方式进行。干部在村办公室定点接访,面对面接待来访人。对一些疑难、重点信访问题,适当时间有针对性地约请信访人协调解决。对一些解决难度大的信访案件,要带案下访,深入到矛盾突出、解决难度大的地方,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剖析问题症结,研究解决办法。 ㈢包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实行干部包案制度,落实责任责任人,并落实包掌握情况、包思想教育、包解决化解、包息诉息访的“四包”责任制。对群众反映的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疑难信访事项,由村支部书记亲自包案。对涉及人数多、组织化倾向明显的群体性问题,包案

领导干部要组织有关部门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提交领导班子集体研究。 ㈣落实。要把干部接访的重点定位在“事要解决”上,努力在“案结事了”上狠下功夫。要综合运用政策、法律、经济、行政、社会救助以及思想教育等手段,促使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对干部接待的信访事项,要建立包括问题发生地、责任单位、产生原因、接待处理意见、办理结果等要素在内的工作台帐,以便督办落实和回复来访群众。 三、干部定期接待群众来访的基本要求 ㈠热情负责地接待群众。要带着责任和感情耐心听取来访群众的诉求,想方设法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耐心细致地做好解疑释惑和情绪疏导工作。要设身处地为群众着想,不管诉求是否合理都要认真解答,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决不能推诿扯皮、敷衍塞责。 ㈡认真解决突出问题。要抓住重点和关键,着重解决案情复杂、久拖未决的疑难问题,着重解决责任主体难落实、工作难度大的复杂问题,着重解决涉及政策层面、需要完善相关规定的重大利益矛盾和突出问题。 ㈢严格按照政策法规办事。对法律法规和政策有明确规定的,要依法按政策解决到位;对群众诉求合理或部分合理但法律法规和政策没有明文规定的,要做好解释说明工作;对群众诉求依法按政策不能解决的,要做好耐心细致的解释工作,取得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决不能为一时一事的解决而突破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引起新矛盾和问题;对特别

信访工作相关制度

信访工作制度 一、信访工作办理制度 (一)有信访工作领导班子; (二)把信访工作纳入本单位目标责任制考核,不定期研究信访工作; (三)热情、认真接待来访群众,对信访事项认真登记,规范齐全,明确答复意见,有记录; (四)对群众来信认真登记规范,按时办结无积压和丢失; (五)严防群体性事件的发生,做好老、难、缠上访户工作; (六)对上级交办件要按时办结和报送,办结件事实清楚,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 (七)按时按要求上报信访报表; (八)收集整理好各类信访资料并归档。 二、信访信息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信访信息的采集整理、分析研究和综合开发利用工作,建立畅通高效的信访信息运作模式,特制定本制度。 (一)本单位所有干部要注意在办信、接访、查办信访案件及其他日常工作中搜集有价值的信息,要及时整理,准确、快速上报,确保信访信息的时效性。 (二)信访信息要一事一报,专题反映;重大集体访、越级访、异常访信息要立即报送,不得迟报、漏报。 (三)一般信访信息由局领导审定签发,重大信访信息报分管领导审定签发; (四)报送的所有信访信息材料要及时送办公室统一存档。 (五)要遵守有关保密制度,对需保密的信访信息文件资料不得上网共享、传送和发布。 页脚内容1

三、信访工作领导责任制 为了加强对信访工作的领导,健全信访工作领导责任制度。实现信访工作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相关领导配合抓的领导责任体系,根据《信访条例》和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责任制。 (一)本责任制适用于本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 (二)主要领导对本单位的信访工作负总责。 1、认真贯彻落实《信访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把信访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整体部署,统一安排; 2、结合实际,不定期主持召开信访工作专题会议,听取信访工作汇报,研究解决信访工作中的突出问题; 3、阅批重要来信,接待重要来访; 4、审定重大、复杂、疑难信访事项处理意见; 5、研究、督促、办理上级领导批示给本人的信访事项并审核签署办理情况报告; 6、负责本单位信访工作责任制的落实; 7、解决好信访工作机构、干部队伍建设等有关问题; 8、其他应当承担的领导责任。 (三)分管领导对本单位的信访工作负主要责任。 1、认真贯彻落实《信访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上级主管单位和同级党委、政府关于信访工作的决策部署; 2、负责信访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3、研究部署和检查指导本单位的信访工作,协调处理重大、复杂、疑难信访问题; 4、组织落实本单位信访工作责任制; 页脚内容2

党员领导干部群众接待日制度

党员领导干部群众接待日制度 2009-04-06 19:37 办公室 为了直接倾听群众呼声,密切党和群众的联系,有效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特制定本制度。 一、全县副科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都要在本单位定期接待群众来电来访。 二、副县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每周二要轮流到县信访办接待群众来电来访。 三、全县副科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每月至少要到社区一次,接待群众来电来访。 四、接待群众来访的领导负责对来访群众提出的信访问题依据政策规定给予答复解释。 五、接待群众来访的领导负责对来访群众反映多方面问题的组织协调工作。 六、负责将群众来电反映的信访问题及时分流到相关部门处理。 七、对于来访群众反映的重大的疑难信访问题及时向主要领导沟通汇报。 八、副县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群众接待日日程安排,要在《齐报》克山版予以公布;副科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的日程安排要在本单位以一定形式公布。 Print 党员领导干部接待群众制度 一、为了坚持党员领导干部带头,畅通民意表达途径,及时了解、研究和解决广大群众的所急、所需、所盼,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实现、维护和发展广大群众的根本利益,特制定本制度。 二、实行各级党员领导干部接待群众制度。县级党员领导干部接待群众,实行预约接待,主要解决已由县直单位受理但没有解决或解决不彻底的问题、一个乡镇或一个部门单独解决不了的问题以及其他群众反映的疑难问题。县直单位党员领导干部接待群众,实行定期接待,固定接待时间、地点,由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接待,解决群众反映的本部门、本单位重大问题,其他党员领导干部根据工作分工接待群众,解决群众反映的分管领域的问题。乡镇党员领导干部每天都要确定专人,随时接待群众来访,党政主要负责同志研究解决群众反映的涉及本乡镇工作的综合性问题和重大问题,其他党员领导干部根据工作分工研究解决群众反映的其他问题。各级党员领导干部都要积极参与接待,认真倾听群众的意见和呼声,满腔热情地为群众排忧解难。 三、明确党员领导干部接待群众的时间及地点。县委、县政府党员领导干部接待群众原则上每月安排2次;县直单位领导每半月安排1次,每月安排接待群众不少于2次;乡镇党政领导实行逢集日接待制,每月安排接待群众来访不少于6次。接待地点一般与本级信访部门合并接待,并设置告示牌。

领导干部接访和下访制度

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制度按照中央关于改革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进一步强化机关干部的责任意识,进一步加大信访问题的化解力度,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为建设宜居宜游金张掖提供和谐环境保障,根据《信访条例》及相关文件精神,建立本制度: 一、主要任务干部定期接访、下访的主要任务是: 督促检查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对上级交办的信访突出问题的办理情况,督导基层抓好群众举报的违法生产、畜产品安全隐患等问题的处置。 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及时就地化解矛盾、解决问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制定和完善政策的意见和建议;了解社情民意,密切干群关系,树立干部的良好形象。 二、工作制度(一)班子成员以轮流值班的形式,每周安排接待来访群众。 接待群众来访的情况,做好记录、归档工作,并按照《信访条例》的要求,对受理的信访事项妥善处理,限时办结。 (二)信访工作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的原则,认真受理属于我所职权范围的信访事项,倾听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的意见,帮助解决各种问题,不得推诿、敷衍、拖延。 对不属于我所职权范围的信访事项,应当告知信访人向有权的机关提出。 (三)对待来电、来访要热情周到,耐心听、认真记、主动问、尽心答。 能够解决的及时给予办理,不能及时解决的要做好解释工作,力争把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解决在初发阶段。 (四)班子成员每季度至少到联系县区进行一次走访。 主要任务是全面了解基层情况,帮助解决群众实际困难。 下访情况,由办公室做好记录、归档、备案工作。

(五)其它干部每季度到联系县区或基层村进行一次走访,及时了解并反馈基层工作中需要单位协调解决的问题;征求基层组织和群众对本单位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对需要上级研究解决的问题提出合理化建议。 三、工作原则(一)领导干部在接待群众来访时,要带着责任和感情耐心听取来访群众的诉求,想方设法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不推诿扯皮、敷衍塞责,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二)在认真解决群众合理诉求的同时,要积极引导群众正确理解党的方针政策,正确行使公民权利、履行公民义务,理性合法地表达诉求,自觉维护信访秩序。 (三)对各类信访矛盾,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落实首办责任制,依法、及时、就地进行化解,努力把信访矛盾化解在基层、把问题解决在当地。 (四)对群众的合理诉求,要按照相关政策,依据现行法规,及时妥善处理,努力实现“事要解决”。 四、工作方法(一)领导干部定期接待群众来访 1、信息公布。 将所班子成员的姓名、职务、分管工作等情况在党务政务公开栏、所动物卫生监督网等场所进行公布,方便信访群众。 2、实施包案。 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信访问题,要实行领导包案,并落实包掌握情况、包思想教育、包解决化解、包息诉息访的“四包”责任制。 3、狠抓落实。 要把接访的重点定位在“事要解决”上,综合运用政策、法律、经济、行政、社会救助以及思想教育等手段,促使问题得到及时有效解决,努力在“案结事了”上下功夫。

主要领导亲自阅办群众信访事项制度

主要领导亲自阅办群众信访事项制度 为了进一步规范全镇群众信访工作,切实增强镇党政领导和改进新时期群众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及时直辖市处理群众信访事项,保护信访群众的佥权益,根据群众工作的有关规定,结合全镇实际,制订本制度。 一、群众所有信访均应由镇党政主要领导亲自阅办,主要领导对群众来信来访的阅办率达到100%。 二、群众来访时应由主要领导亲自接待,如主要领导不在,由分管领导或镇信访办、镇党政办工作人员负责接待,并及时将来访人反映的情况向主要领导汇报会。 三、群众来信来访,工作人员应填写《来信来访登记册》,并及时转送主要领导阅批。主要领导应提出具体处理意见,确定具体承办领导和工作人员。重要问题要由主要领导向上级相关部门、领导报告。 四、主要领导阅批信访事项应及时迅速,一般应在接访后第三个工作日内签署阅批意见;信访案件办结后,主要领导要及时审核、签批办结意见。 五、阅办群众来信来访应按照国务院信访条例等法律法规和中央、省、州、县相关文件(制度)的规定办理。

群众工作首问(首办)责任制度 为了认真做好新时期群众工作,认真对待和受理群众的来信来访,及时妥善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的各种问题,维护人民群众的佥权益,根据国务院《信访条例》的相关规定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时期群众工作的意见》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人民群众通过走访、书信、电话、传真等形式镇信访办、党政办进行信访和反映问题时,所接触的第一位工作人员即为首问(首办)责任人。 二、首问(首办)责任人对群众的来信来访,不得以任何借口拒收和拒绝接待,对来信要认真阅读,对来访要耐心倾听,并做好登记或记录,以备查询。 三、首问(首办)责任人对群众反映的总是几受理群众信访事项不得推诿、敷衍、拖延,严格按照《信访条例》第四章规定的时限和方式报所在部门(单位)负责人批示后作出处理。对属于法定职责范围内的信访事项,必须依据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和程序,认真处理,及时妥善解决;依法依规不能解决的,要耐心细致地做好解释和疏导工作;对不属于本单位职责范围或不宜直接处理的信访事项,要负责转交、转送到有权处理的单位处理,并告知信访群众。 四、首问(首办)责任人答复、处理信访群众提出的信访

接待职工群众来访工作管理办法

内部事项 注意保存宝钢集团新疆八一钢铁有限公司文件 文件编号:BSTB/11-056 第1 版签发:陈忠宽 接待职工群众来访工作管理办法 1范围 本办法规定了公司领导定期接待来访管理、各单位领导接待来访管理、各级领导和职能部门工作人员定期下访管理、信访部门接待来访管理、公司信访办接待来访工作程序、来访接待中特殊情况的处置管理、档案管理及工作纪律等方面的基本要求。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单位的来访接待工作。 2术语 2.1来访: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走访的形式来公司或各单位、部门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投诉请求,依法由公司范围内有关责任单位、部门处理的活动。 2.2信访人:是指采用走访形式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投诉请求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3管理职责 3.1公司信访办负责日常接待职工群众来访的管理、公司领导接待日的管理及对公司各单位接待来访工作的指导和评价管理。 3.2公司各单位负责本单位领导及机关人员接待职工群众来访的管理。4接待职工群众来访管理程序 4.1公司领导定期接待来访管理 4.1.1参加接待人员:全体公司领导以及相关部门、单位负责人。 4.1.2接待时间:每周三上午北京时间10:30――13:30。 2009年6月10日发布2009年6月10日实施

4.1.3接待地点:公司信访办(公司办公大楼一楼)。 4.1.4接待方法:每周三上午,由1名公司领导到信访办接待来访职工群众,同时信访办根据领导接待日之前已经或者可能出现的矛盾问题,安排所涉及的部门或单位的负责人到信访办,与公司领导一同接待。信访办工作人员负责记录,公司大楼值班民警负责维护接待秩序。 4.1.5接待: a)接待领导在接待过程中对能解答的问题,当场予以解答;对当场不能解答的,由信访办人员做好记录,在接待日后,尽快与相关部门或单位联系,必要时可召开协调会,商议解决或答复的意见,并在《信访条例》规定的期限内答复。 b)对每个来访人提出的意见、建议或者要求,除领导在接待时当场口头答复外,信访办还要认真填写《信访问题答复意见表》,在下一次领导接待日之前送达来访人,并负责逐项落实。 c)对于公司领导已经接待过2次并且明确给予答复的来访人,原则上信访办不再安排公司领导重复接待。 d)来访人要如实反映情况、提出意见、建议或者投诉请求,在来访过程中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不得损害国家、社会、集体的利益和其他人的合法权利,自觉维护公共秩序和信访秩序。 e)多人来访向接待领导提出共同信访事项的,应当推选代表,代表人数不得超过5人。 f)公司信访办负责提前排好公司领导接待日值班表,并在公司办公信息网上进行公布。公司领导如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接待的,应提前通知信访办,与其他领导进行调换。 4.2各单位领导接待来访管理 4.2.1参加接待的人员包括:各单位书记、经理(厂长)及同级副职领导、机关工作人员及基层管理人员。 4.2.2时间要求:书记、经理(厂长)及副职领导每月至少有两个半天

来信来访制度

冷水滩区住建局来信来访接待制度 为切实做好人民群众来信来访接待工作,根据我局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人民群众来信接待制度 (一)凡群众来信均应登记编号,来信记录应做到保密,不得遗失。(二)对群众来信应根据其内容的轻重缓急,做好拟办、转办、催办工作。 (三)需要存档的群众来信,应做好归档工作。 (四)除匿名信外,原则上应将群众来信的处理情况及时告知本人,如一时难以处理,应向来信人员说明情况。 二、人民群众来访接待制度 (一)接访人员应热情接待来访群众,耐心听取上访人员的陈述,认真做好登记、记录,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和有关政策规定,分别作出恰当处理。 (二)接待人员要耐心听取来访群众的意见,力所能及地答复和解决来访群众提出的事项。对不能当场作出答复、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要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地给来访者作好思想工作,耐心疏导;对不属于管辖范围的问题,要指明方向和程序,并热情帮助联系有关单位给予妥善处理。 (三)对重大疑难来访问题要及时采取措施,稳定群众情绪,并迅速拟出专报呈领导阅批。按领导批示抓好督办落实。

(四)对来访中带有苗头性、倾向性、政策性的问题,应及时进行综合分析,提供给领导参考。 三、总体要求 (一)热情接待来访群众,接待人员要衣着整齐,举止端正,热情大方,态度诚恳,说话和气,以礼相待,文明用语,并讲普通话。(二)接待室要保持整洁卫生,备有开水、茶杯、桌、椅等物品。(三)接待人员在办理群众来信来访时,应当恪尽职守,秉公办事,查清事实,分清责任,正确疏导,及时、恰当、正确处理,不得推诿、敷衍、拖拉。 (四)在接到群众来信来访后,要认真做好登记,根据来信来访群众所反映的主要问题,提出初步处理建议,做到当日事当日结。 (五)对待来信来访群众提出的问题,在未经调查、弄清事实之前,不应轻易肯定或否定,也不能随意许愿或批评指责。 (六)对来信来访群众所反映的问题和内容,要保守秘密,不得将检举材料及有关情况透露或者转送给被检举对象。

办公室接待群众来访工作规则如何接待来访群众

办公室接待群众来访工作规则如何接待来访群众 为维护来访群众合法权益,规范来访接待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根据《信访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来访接待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则。 一、工作职责和受理范围 按照《信访条理》规定和市委、市政府信访办要求,局信访办负责接待全市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市直水利系统干部、职工、家属,向上级或本局领导同志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投诉请求的来访。交办、转送、督办来访事项,协调处理来访问题,综合分析来访信息,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准确地向上级及其领导同志反映重要的来访情况,向有关部门或局属二级单位通报群众来访及来访事项的处理情况,提出完善政策和改进工作的建议。 二、工作原则 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坚持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的原则; 坚持预防和化解相结合的原则;

坚持公开、便民的原则; 坚持双向规范的原则(既规范信访工作行为,又规范上访行为)。 三、工作程序 (一)登记 1、所有来访都应进行登记。有登记能力的来访人员,应自行填写《来访人员登记表》规定的登记事项;无登记能力的由接访人员代为填写。 2、对确定不予受理、不在受理的来访事项,接访人员须向来访人宣传法律法规,并告知来访人。 (二)接谈 1、对下列情况,确定接谈: (1)集体访,代表人数5人以下;

(2)属本系统处理的个体初访; (3)符合法律政策规定应解决而未解决的个体重复访; (4)其他需要接谈的。 2、对确定接谈的,接访人员要核对来访人的 __或其他有效证件,阅看核实《来访人员登记表》和相关材料,听取来访人的陈述,来访人的异常、过激言行,以及与有关地方或部门研究处理的情况,并签署接访人姓名。 3、接谈后,需有关单位和部门处理的,向来访人出具《来访事项转送单》。对要求过高或提出无理要求的信访人,要做好耐心细致的思想教育疏导工作。 4、对涉及有关单位和部门的集体访、异常访,通知相关单位和部门前来接待处理。 5、对需要呈报局领导接待的来访问题和重要来访情况,要及时向局领导。对其中需要报领导审定后答复的问题,要写出答复提纲,报领导审定。

单位信访工作制度

信访工作制度 为使信访工作适应新形势xx发展的需要,逐步实现信访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提高信访工作质量和效率,更好地为领导决策服务和为民排忧解难,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如下规定: 一、信访工作的原则 热情接待,诚信服务,执行党的政策和国家的法律,坚持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坚持谁分管谁负责。 二、信访工作职责 1、受理登记、转办、催办和处理群众来信来访,承办上级交办的信访问题。 2、本单位信访工作实行归口责任制。凡属于业务性的,由各部门归口负责处理、答复;属于综合性的,由公司办公室负责协调、处理;重要来信来访必须经分管领导批阅。 3、公司办公室是办理群众来信来访的职能部门,凡上级机关转来的信访问题,一律由办公室受理、转办、催办和答复。公司办公室受理转交的信访问题,有关部门承办完毕后,需将承办意见反馈办公室统一答复。应由本单位所属各部门受理的群众来信来访应做好受理、登记、答复等工作,并将办理结果交公司办公室备案。重大问题办公室应视情向分管领导或上级机关汇报情况。 三、信访工作程序 1、登记。接到来电、来信、来访时,要当即登记。 2、送阅批转。凡重要来信、来访和上级交办、领导批办的信访

问题,办公室有关人员要及时送呈领导阅批,并根据领导批示意见送交有关部门及时处理,并对重要来信负责催办。 3、查处。对群众来信来访需要进行调查核实的,要及时组织调查,调查情况和处理结果要有记录,并由承办部门经办人员和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 4、报结。查处结果经确认后要及时向信访人作出答复。对于上级批转要求上报结果和重要的信访问题,形成查处报告并经领导同意后上报。 四、信访工作要求 1、自觉执行党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实事求是,坚持原则。 2、热情接待,礼貌待人,耐心倾听来访者的陈述,详细询问相关内容,认真做好记录,如实反映群众意见和要求,耐心地做好政策、法律、法规的解释说明和群众思想的疏导工作。 3、严守国家机密和xx商业秘密,遵守信访保密纪律,不得扩散群众来信来访中反映的情况和问题。 4、不断改进信访工作作风,对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的问题,要分清轻重缓急,及时处理。 5、根据上访人反映问题的情况给予及时妥善处理: ⑴对来访者的无理要求或过激行为要给予说服教育,为其宣传相关的政策、法规,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劝其息访。 ⑵对反映一般性党风党纪问题的,可向来访人讲清道理,并劝其返回。

信访接待室工作制度

信访接待室工作制度 为密切妇联组织与妇女群众的联系,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协助党和政府做好信访工作,规范妇联信访工作和信访秩序,根据《信访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 保障法》和妇联信访工作实际,制走本规走。 信访处理原则: 1、了解情况要清楚,有明确政策规走的,要做正确的 政策答复。 2、对复杂情况,涉及面广或没有政策依据的问题,未经 调查核实或请示领导之前,不应发表结论性或带有倾向性的意见。当时不能答复的”可请来访人先返回,待有关部门调查研究后同来访人联系。 3、不属于妇联系统受理范围的问题,应向来访人指出及早 解决问题的正确渠道和途径。 4、对要求不合理的或问题一时解决不了的,应当耐心地讲 明党的政策和国家的法律,做好宣传教育、思想疏导工作。 对无理取闹、蓄意捣乱或以上访为名进行违法活动等非正常上访行为,应当建议有关部门依法处理。对信访人突发疾病或者患有恶性、流行性传染病等异常、紧急情况,应当及时、妥善处理。

5、依照〃谁承办谁答复〃的原则,对直接处理的信件, 应在该信处理完毕五日内答复来信人”答复可采用电话、复信、走访等形式。 二信访处理程序: 1、登记。包括个人基本信息和信访事项信息”尤其要详细记录信访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婚况、住址和联系方式、信访人数、信访人的请求、主要事实和理由等。 2、告知。对于符合《信访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规走并且属于妇联组织法定职责范围的信访事项,应当受理并告知信访人。对于不属于妇联组织法走职责范围的信访事项, 不予受理,但应当告知信访人向有权处理的部门提出,或将信访材料及时转送。 3.自办与交办。属于妇联受理范围的信访事项,应积极受理或交下级妇联办理,对于情况重大、紧急的,应当报告同级政府信访部门”并提岀建议。对上一级妇联及有关部门要结果的信访问题,应当及时调查、了解,协助有关部门处理”并将情况和处理结果及时上报。

信访工作制度

信访工作制度 信访工作是党和政府密切联系群众的纽带,是广大人民群众了解党的方针政策的一个窗口,各科室对信访工作应给予高度的重视。为使信访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根据我办的工作实际,在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的同时,制定以下制度: 一、人民来信来访登记制度 1、凡人民来信要在专册上编号登记,以保证信访工作的连续性。 2、登记内容包括:信访人姓名、单位或家庭住址,信访反映的主要问题以及处理结果。 3、登记内容力求完整、准确,做到不遗不漏。 二、人民来访接谈记录制度 1、接待人民来访是我办领导联系群众,克服官僚主义、体察民情的好机会,因此必须热情接待,积极宣传党的政策。 2、详细记录来访人的姓名、单位或家庭住址,来访反映的主要问题。 3、当面能给予答复的问题,以认真负责的态度解答清楚,不能当面答复的,应说明情况,讲清政策。接待来访说话和气,不激化矛盾,使来访人基本达到高兴而来,满意而去。 4、来访反映的重大问题,信访员要及时报告领导,避免不应有的事情发生。

三、来信来访报批制度 1、来信来访报请领导批阅,目的是为了让领导了解群众呼声,掌握信访情况,使群众反映的具体问题得到重视和及时解决。 2、办公室收到或其他单位转来的信件,经登记后及时送办领导批阅。 3、领导批阅后的信访件,由办公室送承办科室,承办科室签字、处理后,及时向领导汇报处理结果。 四、来信来访承办、转办制度 1、对人民来信来访反映的问题进行承办是信访工作的关键,必须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调查,妥善处理。 2、领导批阅后的一般信件在5天内处理完毕,急件3天内处理完毕,写出处理结果,并有主管领导签字后报办公室。 3、不属于承办范围的信件送办公室在3天内转交其他单位。 五、来信来访检催制度 1、对承办信访件检查催办,加快办案进程,掌握办案情况,提高办事效率。 2、各科室应认真落实交办信访件的检催工作。 3、一般信访件处理不得超过5天,急件不得超过3天。 4、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结的要及时写中途报告,检催过程中发现困难或其他影响进度的问题,要及时向有关领导报告并通知办公室。

来信来访工作管理制度(重编)范本

内部管理制度系列 来信来访工作制度(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82541 来信来访工作制度 Letter of Visiting Work System Model 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为了密切与人民群众的联系,广泛接受社会监督,维护社会稳定,推进机关作风建设,制定本制度。 一、责任分工 (一)全系统来信来访工作,实行由单位“一把手”负总责,副职领导对分管的业务条线内有关事项负责,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有关工作事项负具体责任的工作制度。 (二)办公室是全系统来信来访工作的组织和协调部门,指定专人负责全系统来信来访工作事项的登记、分解、检查督办和综合反馈工作。 (三)各部门实行来信来访定人受理负责制度。 二、工作规程 (一)登记。各部门建立来信来访登记台账,对每一起来信来访的单位和个人以及来信来访的时间、事由和调查处理

结果进行登记备案,以便检查督办。 (二)接办。各部门工作人员接到来信来访后,首先及时向本部门负责人汇报,凡属于本部门应当受理的工作事项,该部门负责人应立即指定专人办理。重大、特殊来信来访,受理部门负责人要及时向局领导报告,然后立即按照局领导批示办理或迅速转交有关单位或部门办理。对于事关几个单位或部门的来信来访,主办部门要加强与有关单位或部门协调,不得相互推诿。 (三)督办。办公室要加强对全系统来信来访工作的监督检查,受理来信来访工作的单位和各部门负责人要对本单位本部门受理的来信来访实行跟踪督办,及时化解主办人工作上遇到的各种矛盾和问题,坚决防止误办、漏办和延期办理。 (四)结果反馈。各部门处理完每件来信来访后,都要及时写出调查处理报告,向交办领导汇报和交办公室备案,并根据来信来访单位和个人的要求,及时将调查处理结果报告来信来访单位和个人。 三、工作要求 (一)局领导班子成员收到信访文件后,对于切实与本系

接待群众来访工作的规定

党政领导干部定期接待群众来访工作的 规定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密切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联系,畅通信访渠道,依法及时就地解决群众信访事项,维护群众合法权益,进一步提高党和政府在群众中的威信,提高执政能力。根据江苏省《信访条例》和《办事处信访工作领导责任制》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一、定期开展领导干部信访接待日活动。党政领导按照办事处排的在处、到市接访时间表,按时到接访地点接访。党政主要领导每月不少于一次,其他领导每月不少于两次。办事处要认真落实领导干部信访接待日制度,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抓实抓好。 二、参加领导干部信访接待日的领导干部为本级党政领导班子成员。领导干部接待来访,可采取轮流接待的办法,按照领导干部职责分工确定接待范围。参加接待日的领导干部要严格按照公布的时间、地点到岗接待,遇有特殊情况确实不能如期到岗接待的,要利用一定形式通告群众,并确定和公布延期接待的具体时间。

三、要将领导干部信访接待日活动信息公布于众。信访办公室要通过各种方式,把领导干部参加信访接待日活动的时间、地点、姓名和职责分工公布于众,以方便群众来访并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 四、领导干部信访接待日的主要内容和范围。1、现场或预约接待来访群众;2、接听和办理行政首长信访电话;3、批办重要群众来信、电子邮件和人民建议;4、研究解决重大疑难信访事项;5、听取信访部门的工作汇报,研究解决信访工作中的问题。 五、领导干部信访接待日的基本要求。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理念,认真执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要求合理、政策明确的,应及时给予解决;一时难以办到的,要讲清情况耐心说服;对要求过高或不合理的,要认真做好思想教育工作。重要信访案件、群众集体上访案件要实行值班接待的领导干部“三包一保”制度,即包调查、包处理、包结案,保稳定。 二〇一一年二月二十八日

机关信访工作制度

信访接待制度

一、建立信访登记制度。办公室专人登记。信访件应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结果。 二、热情接待来访群众,及时做好解释疏导和调查处理工作,不激化矛盾,不推诱责任。 三、认真做好来信处理工作,对上级领导、机关批转的信件,要认真调查,实事求是地解决,并及时呈报有关领导。 四、设立举报箱和举报电话,发挥民主监督作用,搞好队伍建设和廉政建设。 五、坚持每季度召开一次座谈会,广泛征求基层干部、群众、对卫生工作和队伍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信访接待制度 时间:2012-11-28 19:53 为规范信访工作程序,提高信访工作质量,增强信访工作责任;更好地体现党的宗旨,维护来信来访人员的合法权益,规范信访接待行为,积极稳妥地化解各类矛盾,切实维护社会稳定;树立信访接待良好形象,根据《信访条例》和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信访接待范围 1.本系统在职干部职工、离退休职工和家属及下属单位干部职工;

2.与我局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投诉; 3.与我局稳定局面有关的相关投诉。 (二)接待内容及职责 1.内容:接待单位及群众通过书信、走访等形式反映的安全生产管理、企业管理和下属企业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宣传解答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咨询。 2.职责:受理来信,接待来访,接听电话,维护信访人员的合法权益,承办上级有关机构交办的信访事项,并上报处理结果。(三)信访接待时间和方式 1.时间: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 2.方式:信访接待实行信访领导和专职工作人员轮流值班制度。具体接待时间按照领导接待日安排的时间(节假日除外),原则上稳控责任人负责接待当日来访群众。接待人做好登记、转办工作,及时、适当、依法解决问题,信访相关业务负责人应随叫随到,及时协助处理有关信访工作。 (四)接待来信来访要求 1.接待人员应态度和蔼,文明礼貌。对来访群众做到起身迎送,主动让座倒茶水,安排文明整洁场所接待;对老弱病残来访者应尽力提供方便。 2.接待来访要耐心细致,做好记录。认真听取来访人的意见,力戒草率、急躁;谈话记录要认真,询问情况要仔细,归纳群众

接待来访群众业务规范

接待来访群众业务规范 根据《信访条例》、《国家信访局接待群众来访工作规则(试行)》的规定和全国信访访信息系统的设定,我将接待群众来访的基本要求归结为七条四十二个字,即:接谈登记规范—分类办理科学—紧急信息急报—特殊人员快启—结案标准从严—综合分析到位—法律责任牢记。 一、接谈登记规范 根据全国信访信息系统的设置,来访登记要素共有35项,登记时要素必须齐全、不能漏项,必须准确、不可错登。具体要求如下: 1.姓名。与来访人出示证件一致。 2.住址。要询问信访人,当居住地和户籍地不一致时,要登记居住地。 3.证件类型。系统设置了七类:居民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武警证、港澳台居民身份证、有效护照、户口簿。 4.证件号码。与出示证件一致。 5.出生日期。 6.性别。 7.民族。 8.从业状况。系统设置了17类: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专业技术人员、企业管理人员、工人、农民、学生、教师、

医生、律师、文体人员、现役军人、自由职业者、个体经营者、无业人员、退(离休人员)、其它。 9.政治身份。按要求填写。系统设计了五类:党代表()全国、省、地市、县市区)、人大代表(全国、省、地市、县市区)、政协委员(全国、省、地市、县市区)、民主党派(民革、民盟、民建、民进、农工、致工、九三学社、台盟)、其他(港澳同胞、台湾同胞、海外侨胞、外籍人事、无国籍人士、群众)。 10.来访人数。如实填写。 11.随访人姓名。一般要全部填写,如果人数太多,可只填写参与接谈的来访群众代表。 12.群体意愿。是群体意愿的划∨。 13.集体访。当来访群众大于等于5人时,会自动生成集体访标志。 14.来访日期。如实填写。 15.涉及人数。是指该信访事项在同一群体中涉及的直接利益关系人。 16.是否越级。是的划∨。 17.来源。信访人直接提出。 18.信访目的。按意见建议、申诉、求决、揭发控告、其他五类如实填写。 19.内容分类。内容分类第一级有18类,第二级有110类,第三级有333类,登记时要选择到第三级。

信访工作制度

信访稳定工作 党政领导是信访稳定工作第一责任人,根据《信访稳定工作考核标准及办法》做好本单位信访稳定工作,要有记录、留有痕迹。 一、组织机构 组长:张鸿焘 副组长:王建伟薛有为 成员:综采一队全体成员 二、指导思想 按照矿党委要求,积极开展信访稳定工作活动,以标本兼治,综合管理,惩防并举,注意预防的方针,以正面疏导、反面教材警惕相结合的方针,加强思想政治教育,有效预防我支部出现越级上访现象。 三、工作目标与任务 1、提高全体支部党员干部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杜绝越级上访现象。 2、把信访稳定工作作为持久性的一项工作来抓,在全体党员干部中形成良好风气。 3、改进思想作风,内部解决工作、生活矛盾。 四、工作要求 1、受理群众来信来访中涉及党风党纪、政风政纪问题的检举、控告和申诉。 2、及时向领导报告重要信访情况,定期统计,分析来信来访反

映的问题,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3、承办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同级党政领导和本矿领导交办的信访案件。 4、承办本矿领导决定的由信访人员初查的案件。 5、认真办理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同级党政机关交办的和本矿直接受理的信访案件,向有关部门转办不属于纪检监察机关职责范围的信访件。 6、调查研究纪检监察信访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结合实际制定、修改、完善信访工作规章制度。 7、积极疏导并做好上访人员的思想工作,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 8、完成矿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9、接到上访通知后,本单位负责人要及时到位,进行劝返,防止事态扩大。

日工作制度(接待来访人员工作制度) 一、对来访人员要做到文明接待,认真填写来访登记薄。做到态度热情,说话和气,一视同仁。 二、听取来访者的陈述时,要认真做好接待谈话记录。并让其当面核对,以防失误。 三、对于来访者提出的问题,按照归口办理的原则,予以答复和处理。必须坚持原则、符合政策,对当时能解决的问题,不推不靠,对当时不能解决的问题,要说明原因,耐心解释,并及时向领导反映并积极协助解决。 四、要做好来访者的思想工作,有针对性地宣传党的政策和进行思想教育,使来访者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端正态度,保证来访问题的顺利解决。 五、对来访者反映的问题,按照轻重缓急报请有关领导,妥善处理。 六、接待人员要保守机密,不准向来访人泄密。

领导干部接访和下访制度

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制度 按照中央关于改革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进一步强化机关干部的责任意识,进一步加大信访问题的化解力度,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为建设宜居宜游金张掖提供和谐环境保障,根据《信访条例》及相关文件精神,建立本制度: 一、主要任务 干部定期接访、下访的主要任务是:督促检查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对上级交办的信访突出问题的办理情况,督导基层抓好群众举报的违法生产、畜产品安全隐患等问题的处置。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及时就地化解矛盾、解决问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制定和完善政策的意见和建议;了解社情民意,密切干群关系,树立干部的良好形象。 二、工作制度 (一)班子成员以轮流值班的形式,每周安排接待来访群众。接待群众来访的情况,做好记录、归档工作,并按照《信访条例》的要求,对受理的信访事项妥善处理,限时办结。 (二)信访工作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的原则,认真受理属于我所职权范围的信访事项,倾听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的意见,帮助解决各种问题,不得推诿、敷衍、拖延。对不属于我所职权范围的信访事项,应当告知信访人向有权的机关提出。 (三)对待来电、来访要热情周到,耐心听、认真记、主动问、尽心答。能够解决的及时给予办理,不能及时解决的要做好解释工作,力争把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解决在初发阶段。 (四)班子成员每季度至少到联系县区进行一次走访。主要任务是全面了解基层情况,帮助解决群众实际困难。下访情况,由办公室做好记录、归档、备案工作。 (五)其它干部每季度到联系县区或基层村进行一次走访,及时了解并反馈基层工作中需要单位协调解决的问题;征求基层组织和群众对本单位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对需要上级研究解决的问题提出合理化建议。 三、工作原则 (一)领导干部在接待群众来访时,要带着责任和感情耐心听取来访群众的诉求,想方设法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不推诿扯皮、敷衍塞责,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二)在认真解决群众合理诉求的同时,要积极引导群众正确理解党的方针政策,正确行使公民权利、履行公民义务,理性合法地表达诉求,自觉维护信访秩序。 (三)对各类信访矛盾,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落实首办责任制,依法、及时、就地进行化解,努力把信访矛盾化解在基层、把问题解决在当地。 (四)对群众的合理诉求,要按照相关政策,依据现行法规,及时妥善处理,努力实现“事要解决”。 四、工作方法

办理群众来信工作制度

办理群众来信工作制度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办理群众来信工作,恰当处理群众来信,根据《信访条例》及省市县信访部门办理群众来信工作相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办信工作包括办理人民群众给本乡镇及其领导同志的来信;办理上级信访部门或其他上级机关转来的信件;向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提供群众来信反映的重要信息,协调处理本乡镇职权范围内的来信事项;负责检查、督促来信事项处理意见或处理决定的落实。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群众“来信”,包括信件、电报、电子邮件、传真、贺卡、汇款单、包裹等。 第四条办理群众来信工作必须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坚持突出重点、兼顾一般、注重时效的原则。 第五条办信工作人员对收到的来信要及时拆阅,认真登记。对重要信件要详细登记,编写内容摘要;对不需要办理的重复信,《信访条例》规定不予受理、不再受理的和内容不清的信件,可作简略登记。 第六条对于决定受理的来信事项,要在15日内分别采取不同方式及时办理。对重要来信和上级部门交办的信件,要及时呈送主要领导阅批;对需要立案办理或领导同志批示交办的来信事项,要及时转交有关领导和人员阅办;对不需要办理的信件,要集中存放,定期销毁。 第七条办信工作人员和分管领导要及时督促检查来信事项的办理情况,确保信访事项的办理件件有着落,事事有结果。

第八条来信事项一般应在60日内办结;情况复杂、疑难的,经领导批准,可适当延长办理期限,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30日。 第九条办信工作人员要认真做好来信回复和上报工作。对于《信访条例》规定不予受理和不再受理的信访事项均要予以回复告知;对于受理办结的信访事项,要将办理结果书面答复信访人;对于上级交办的信访事项,要经分管领导签字后,以正式文件上报办理结果。 第十条办信工作人员要定期对群众来信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向党委、政府和有关领导提供有价值的来信信息。 第十一条办信工作人员要按规定和要求编写办信文稿,做到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观点鲜明,条理清晰,数据准确,引用恰当,文字精练,行文规范。 第十二条办信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保密要求,不得擅自处理随信寄来的钱款、有价证券、书籍、字画等;办信工作人员与信访事项或来信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不得向无关人员扩散来信内容,不准擅自将信件带出机关;领导同志有关信访工作和信访材料的批示,以及来信来访统计数据等,未经批准,不得向无关人员泄露或传播。 第十三条办信人员要按照国家档案工作的有关规定,做好办信档案工作,及时整理、装订案卷,并注意妥善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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