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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据的结算方式有哪些

票据的结算方式有哪些
票据的结算方式有哪些

票据的结算方式有哪些

票据结算方式包括汇票、本票、支票结算方式,除票据及现金之外的结算方式均为非票据结算方式。包括:托收承付、委托收款、汇兑、信用卡、信用证等。

一、支票

支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办理支票存款业务的银行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支票的使用方式:

(1)签发支票:必须使用墨水或碳素墨水笔填写支票内容和签发日期,但大小写金额和收款人名称不得更改,其它内容更改时须由签发人在更改处加盖预留银行印鉴章,且账户须有足够的支付金额;

(2)支票取现:收款人须在支票背面背书;

(3)支票转账:委托收款的支票或经背书转让的支票须按规定背书;

(4)支票挂失:已签发的支票(必须已填写收款人名称)遗失,可以在付款期内向银行申请挂失,如挂失前已经支付,银行不予受理;

(5)支票的领用与注销:存款人领用支票须填写“支票领用单”,再加盖预留银行印鉴。账户结清时,须将全部剩余空白支票还回开户行注销。

二、银行本票

银行本票是银行签发的,承诺自己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单位和个人在同一票据交换区域需要支付各种款项,均可以使用银行本票。银行本票可以用于转账,注明“现金”字样的银行本票可以用于支取现金。

银行本票使用中须注意的内容:

(1)银行本票见票即付。

(2)申请人或收款人为单位的,不得申请签发现金银行本票。

(3)申请人因银行本票超过提示付款期限或其他原因要求退款时,应将银行本票提交到出票银行,申请人为单位的应出具该单位的证明。申请人为个人的,应出具本人的身份证证件。

银行本票分为定额本票和不定额本票两种,定额银行本票面额为1000元,5000元, 10000元和50000元,其提示付款期限自出票日起最长不得超过2个月。

三、汇票

汇票是由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见票时或者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一)银行汇票

银行汇票是出票银行签发的,由其在见票时按照实际结算金额无条件支付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银行汇票的出票银行为银行汇票的付款人。

单位和个人各种款项结算,均可使用银行汇票。银行汇票可以用于转账,填明“现金”字样的银行汇票也可以用于支取现金。

银行汇票的特点:

(1)无金额起点限制;

(2)无地域的限制;

(3)对申请人没有限制,企业和个人均可申请;

(4)可签发现金银行汇票(仅限个人使用);

(5)可以背书转让;

(6)付款时间较长:银行汇票有效期为1个月;

(7)现金银行汇票可以挂失;

(8)见票即付;

(9)在票据的有效期内可以办理退票。

(二)商业汇票

商业汇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按照不同的承兑人可以分为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两种。由银行承兑的汇票为银行承兑汇票,由银行以外的企事业单位承兑的汇票为商业承兑汇票。

客户申请和签发商业汇票时的手续:

(1)签发商业承兑汇票:由收款人或付款人签发;

(2)签发银行承兑汇票:

①向银行出示收付款人双方签订的购销合同及“银行承兑汇票申请书”;

②银行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审核出票人资格、购销合同、资信等,必要时出票人应提供担保;

③符合规定和承兑条件,银行与出票人签订承兑协议,即可承兑银行承兑汇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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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种结算方式

1、银行汇票 银行汇票是汇款人将款项交存当地银行,由出票银行签发,又其在见票时按照实际结算金额无条件支付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款项的票据。 适用:先收款后发货或钱货两清的商品交易,单位和个人均可以适用 2、银行本票 银行本票是申请人将款项交存银行,由银行签发凭以办理转账或提取现金的一种票据。 适用:银行本票适用于同一票据交换区域需要支付各种款项的单位和个人。 分类:按照金额是否固定可以分为不定额和定额两种。 3、商业汇票 商业汇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使用商业汇票必须要有真实的交易关系或债权债务关系。商业汇票的付款期限由交易双方商定,最长不超过6个月。商业汇票的提示付款期限自商业汇票到期日起10日内。 分类:按承兑人划分,可以分为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 特点: (1)适用范围相对较窄:只适用于企业之间由于先发货后收款或双方约定延期付款的商品交易。 (2)使用对象相对较少:使用对象条件:一是在银行开立账户,二是具有法人资格。 (3)必须经过承兑。 (4)未到期的商业汇票可以到银行办理贴现。 (5)同城、异地都可以使用,而且没有结算起点的限制。 4、支票 支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办理支票存款业务的银行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支票的提示付款期限为10天,超过提示付款期限提示付款的,持票人开户银行不予受理,付款人不予付款。 分类:现金支票和转账支票。 功能:现金支票只能提取现金,转账支票不能提取现金,只能用于转账。 5、汇兑 汇兑是汇款人委托银行将款项汇给外地收款人的结算方式。 分类:信汇和电汇。 6、托收承付 托收承付是根据购销合同由收款人发货后,委托银行向异地付款人收取款项,由付款单位向银行承认付款的结算方式。 适用:有合法的商品交易,以及因商品交易而产生的劳务供应的款项。适用于国有企业、供销合作社以及经营管理较好,并经开户银行审查同意的城乡集体所有制企业。代销、寄销、赊销商品的款项不得办理托收承付结算。托收承付结算每笔的金额起点为10000元,新华书店系统每笔的金额起点为1000元。

非票据结算方式有哪些

非票据结算方式有哪些 票据结算方式主要包括了汇票、本票、支票结算方式,除票据及现金之外的结算方式均为非票据结算方式。比如:托收承付、委托收款、汇兑、信用卡、信用证等。下面的文字重点来解析非票据结算方式有哪些。 非票据结算方式主要有: 一、汇兑 汇兑是指汇款人委托银行将其款项支付给收款人的结算方式,汇兑适用于单位和个人的各种款项的结算。 二、托收承付 托收承付是指根据买卖合同由收款人发货后委托银行向异地付款人收取款项,由付款人向银行承认付款的结算方式。托收承付的适用条件: (1)使用托收承付结算方式的收款单位和付款单位,必须是国有企业、供销合作社以及经营管理较好,并经开户银行审查同意的城乡集体所有制工业企业。 (2)办理托收承付结算的款项,必须是商品交易,以及因商品交易而产生的劳务供应的款项;代销、寄销、赊销商品的款项,不得办理托收承付结算。

(3)使用托收承付结算方式必须签有符合《合同法》规定的买卖合同,并在合同中订明使用托收承付结算方式。 (4)如果收款人对同一付款人发货托收累计三次收不回货款的,收款人开户银行应暂停收款人向付款人办理托收;付款人累计三次提出无理拒付的,付款人开户银行应暂停其向外办理托收。 三、委托收款 委托收款是收款人委托银行向付款人收取款项的结算方式。同时,付款人应于接到通知的当日书面通知银行付款。如果付款人未在“接到”通知日的“次日”起3日内通知银行付款的,视同付款人同意付款,银行应于付款人接到通知日的次日起第4日上午开始营业时,将款项划给收款人。 四、国内信用证 国内信用证,是指开证银行依照申请人(买方)的申请向受益人(卖方)开出的凭符合信用证条款的单据支付的付款承诺。信用证结算方式适用于国内企业之间的商品交易。 五、银行卡 1.单位卡 (1)单位卡的账户资金一律从其“基本存款账户”转账存入,不得存入现金,不得将销货收入的款项存入其账户。

商业汇票结算方式(1)

商业汇票结算方式 商业汇票是由收款人、付款人或承兑申请人签发,由承兑人承兑,并于到期日向收款人或被背书人支付票款的一种票据。按其承兑人的不同,商业汇票可分为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 商业汇票结算方式适用于企业先发货、后收款,或者是双方约定近期付款的商品交易,同城和异地均可使用。 使用商业汇票必须遵守以下原则: 第一,使用商业汇票的单位必须是在银行开立账户的法人; 第二,签发商业汇票必须以合法的商品交易为基础,禁止签发无商品交易的汇票; 第三,商业汇票经承兑后,承兑人负有到期无条件支付票款的责任; 第四,商业汇票承兑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如属分期付款,应一次签发若干张不同期限的汇票。 (一)商业承兑汇票 商业承兑汇票是指由收款人签发,经付款人承兑或由付款人签发并承兑的汇票。 商业承兑汇票可分别由双方约定签发。若由收款人签发的商业承兑汇票,应由付款人承兑;若由付款人签发的商业承兑汇票,应由本人承兑。付款人须在商业承兑汇票正面签署“承兑”字样并加盖预留银行印章后,将商业承兑汇票交给收款人。付款人应于商业承兑汇票到期前将票款足额交存其开户银行,银行于到期日凭票将款项从付款人账户划转给收款人或贴现银行。付款人对其所承兑的汇票负有到期无条件支付票款的责任。如果汇票到期时,付款人银行存款账户上不足支付票款,银行将不承担付款责任而只负责将汇票退给收款人,由收付

双方自行处理。同时,银行应付款人按照签发空头支票的相关罚款规定,处以罚金。 1.付款单位的账务处理。 (1)购货单位购货时签发商业承兑汇票交销货单位,应作分录如下: 借:商品采购×××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付票据——商业承兑汇票××× (2)汇票到期支付票款时,购货企业收到开户银行的付款通知,应 作分录如下: 借:应付票据——商业承兑汇票××× 贷:银行存款××× 2.收款单位的账务处理。 (1)销货企业收到购货企业交来已承兑的商业承兑汇票,应作分录 如下: 借:应收票据——商业承兑汇票×××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商品销售收入××× (2)销货企业把将要到期的汇票交存开户银行办理收款手续以后, 接到银行收款通知时应作分录如下: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票据——商业承兑汇票××× (二)银行承兑汇票

4种票据结算方式

现金银行汇票 银行汇票银行汇票转账银行汇票 票据银行本票商业汇票商业承兑汇票现金结算支票银行承兑汇票结算托收承付——国企用 非现金结算非票据委托收款 (支付结算)信用卡——单位和个人用 汇兑

票据和结算凭证上不可更改的是:金额、出票或签发日期、收款人名称、 单位和个人的各种款项结算都可以用银行汇票、支票、银行本票,商业汇票是单位之间的各种款项结算时使用的结算方式 商业汇票的承兑总结:商业汇票(法人及其他组织—单位用,个人之间不能用,相当于一张欠条,银行或购货方承兑,该欠条欠款时间最多不能超过6个月) 承兑实际上是承诺付款,只有承兑人承诺付款后才涉及到提示付款的问题,所以,提示承兑肯定是在提示付款之前。 提示承兑,是指持票人拿着票去找付款人,问他票据到期后会不会给自己付款;如果付款人同意到期付款,就是接受了承兑,那么持票人就等着到期后向付款人提示付款就可以了;如果付款人拒绝承诺到期付款,就是拒绝承兑,那么持票人可以要求付款人开具拒绝证明,然后拿着拒绝证明去找自己的前手或出票人行使追索权; 提示付款,就是持票人在票据到期后拿着票据去找付款人,要求他付款。 参见表格来理解一下:

提示承兑期限: 1、见票即付的票据(银行汇票、本票、支票)无需承兑; 2、定日付款或者出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在到期日前提示承兑; 3、见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自出票日起1个月内提示承兑; 提示付款期限: 1、见票即付的汇票自出票日起1个月内向付款人提示付款; 2、定日付款和出票后定期付款、见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自到期日起10日内向付款人提示付款; 3、本票自出票日起2个月内提示付款; 4、支票的自出票日起10日内提示付款。 商业汇票的背书 1.记载事项 在票据法中,票据行为附条件的,因行为不同,其法律后果均不同: (1)出票时付款附条件的,票据无效; (2)背书时附条件的,视为无条件;但该背书是有效的 (3)保证附条件的,视为无条件;但该保证是有效的 (4)承兑附条件的,视为拒绝承兑; 以上背书和保证附条件的,都只是所附条件无票据效力,但该背书和保证都是有效的。 票据贴现:应收票据尚未到期,提前兑现的金融行为。 种类: ●贴现(持票人VS银行) ●转贴现:贴现银行将未到期的商业汇票向其他银行转让的行为(兄弟) ●再贴现:商业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将未到期的票据向中国人民银行转让的行为(母子) 注意:承兑人在异地时,贴现、转贴现、再贴现以及贴现利息的计算应另加3天的划款日期 票据贴现“实得额”的计算:见说明⑧ 说明:

4种票据结算方式(优质课资)

票据四种结算方式 银行汇票①支票银行本票商业汇票⑨ 商业承兑汇票银行承兑汇票出票人付款人银行付款人自己付款人银行收款人、付款人付款人银行④ 使用范围同城、异地 见票即付同城 见票即付 同城 见票即付 使用期限1个月10个工作日2个月3-6个月后 持票人到期后一看款不足怎么办? 银行把票扔出不管了不足部分银行垫付⑤背书转让②可背书可背书可背书 担保情况可担保可担保可担保 种类●现金支票:只提现 ●转账支票:只转账 ●普通支票:左上角 有平行线的叫“划线 支票”只转账;支票 上什么都没有的即可 提现又可转账。●定额票面:1000;5000;10000;50000 ●不定额票面:直接往银行本票上打数额 使用规范①签发支票必须用碳 素墨水或墨汁 ②不能签发空头支 票,银行发现空头支 票按票面5%但不低 于1000元罚款;持票 人有权求偿2% ③不得签发与预留印 鉴不附的发票 ④不得签发与预留密 码不附的发票 核算账户③银行存款银行存款银行存款应付票据(付款方)⑥应收票据(收款方)⑦ 其他支票必须在交换区域 内(同城)背书转让银行不为单 位办理现金 本票,现金本 票只对个人 票据贴现:应收票据尚未到期,提前兑现的金 融行为。 种类:●贴现(持票人VS银行) ●转贴现:贴现银行将未到期的商业汇 票向其他银行转让的行为(兄弟) ●再贴现:商业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将 未到期的票据向中国人民银行转 让的行为(母子) 注意:承兑人在异地时,贴现、转贴现、再贴 现以及贴现利息的计算应另加3

天的划款日期 票据贴现“实得额”的计算:见说明⑧ 说明: ①银行汇票与银行本票的区别:银行汇票是一笔交易一办。如:要支付给华联公司29.75万元,则银行汇票上只打 上正好的29.75万元,属于一次一清;银行本票是一次办出一笔钱留着慢慢用。 ②关于背书转让:以上四种票据,普通形式都可以背书转让,但如果是可以提现金的票据则不得背书转让。 ③由于银行汇票、支票、银行本票是到银行“见票即付”,是一种存取自由的票据,相当于手里拿着钱一样方便快 捷,故以上三种票据的核算账户是“银行存款”。 但是拿到商业汇票只能表示有收钱的权利,并不代表已经收到了钱,故不能用“银行存款”账户,其结算方式按付款方和收款方的角度分为“应付票据”和“应收票据” ④银行承兑汇票的付款人银行由于向其存款人提供承兑的服务,故要收手续费,手续费的收取标准是:票面金额 的万分之五。 ⑤承兑银行向持票人垫付不足款项后,对付款人做“越期贷款”处理:按票面金额按日收取万分之五的利息。 题目:银行承兑汇票持票人到期没有收到款项,付款单位如何进行账务处理? A.分析:银行对付款单位做“越期贷款”处理,对于付款单位而言,相当于多了一笔贷款,故用“短期借款” 账户。且这笔“贷款”的来源是持票人把票据给了银行要求付款这一行为带来的,故付款人单位的“应付票据” 减少。这笔业务实际上是结算方式的转换。 B.解答:借:应付票据 贷:短期借款 ⑥“应付票据”(付款方账户) 账户作用:记录企业写在商业汇票上日后必须偿还无法抵赖的负债变化及结存情况。 到期通知银行付款的票据面值企业签发商业汇票的面值 余额:尚未到期的票据面值 练习题:企业购入原材料40000元,材料入库,签发商业汇票一份,期限三个月 借:原材料40000 贷:应付票据:40000 汇票到期,通知银行全额付款 借:应付票据40000 贷:银行存款40000 ⑦“应收票据”(收款方账户) 账户作用:记录企业收到商业汇票的变化及结存情况 企业收到商业汇票的面值到期付款方存入银行兑现的票据面值 余额:尚未到期的票据面值 练习题:企业出售产品,价值5600元,发出产品收到商业汇票一份,期限四个月 借:应收票据5600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主营业务收入5600 贷:库存商品** 汇票到期付款人将钱存入银行,本企业收到款项

第九章 票据与支付结算法律制度(课后作业)

一、单项选择题 1.根据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支付结算方式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A.托收承付、银行汇票是同城结算方式 B.汇兑、委托收款、托收承付是借记支付工具 C.汇兑、商业汇票、委托收款、银行卡是同城、异地均可采用的结算方式 D.银行汇票、银行本票、支票是贷记支付工具 2.根据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临时存款账户的表述,不正确的是()。 A.临时存款账户的有效期最长不得超过2年 B.存款人为临时机构的,只能在其驻在地开立一个临时存款账户,不得开立其他银行结算账户 C.存款人在异地从事临时活动的,只能在其临时活动地开立一个临时存款账户 D.建筑施工及安装单位在异地同时承建多个项目的,可以根据建筑施工及安装合同开立大于等于项目合同个数的临时存款账户 3.根据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银行结算账户撤销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A.存款人因主体资格终止撤销银行结算账户的,应先撤销一般存款账户、专用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将账户资金转入基本存款账户后,方可办理基本存款账户的撤销 B.银行撤销单位银行结算账户时应在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登记证上注明销户日期并签章,同时于撤销银行结算账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中国人民银行报告 C.对于存款人一年内未发生收付活动的单位银行结算账户,银行应当通知单位自发出通知之日起30日内办理销户手续,逾期视同自愿销户 D.对于存款人应撤销而未办理销户手续的单位银行结算账户,银行应当通知单位自发出通知之日起60日内办理销户手续,逾期视同自愿销户 4.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票据特征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A.票据是债权证券,即持票人可以就票据上所记载的金额向特定票据债务人行使其请求权 B.票据是设权证券,即没有票据就没有票据上的权利 C.票据是文义证券,但如果票据上记载的文义有错,可以依票据之外的其他证据变更或者补充 D.票据是金钱证券,即持票人可以请求债务人给付一定的金钱 5.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行为中不属于票据行为的是()。 A.出票 B.背书 C.承兑 D.付款 6.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票据行为的形式要件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A.绝对必要记载事项未记载的,票据行为无效 B.相对必要记载事项未记载的,票据行为有效 C.票据行为人已经在票据上进行了记载,即使其未将票据交付给相对人,票据行为仍然成立 D.票据行为只有在票据上记载才可能产生票据法上的效力 7.甲公司向乙公司购买一批货物,于是向乙公司签发一张票面金额为100万元的银行承兑汇票,承兑银行为A银行。乙公司将该票据背书转让给丙公司,丙公司将该票据背书转让给丁公司,经查,丙公司在票据上的签章为合同专用章。丁公司按期提示付款时,A银行以丙公司签章不符合规定为由拒绝付款。根据票据与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不正确的是()。

票据结算方式习题答案

第四节票据结算方式习题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 1.( C )是指由银行签发的,承诺自己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A银行汇票B支票C银行本票D.商业汇票汇票按实际结算,钱多了会还给主人。银行汇票是出票银行签发的,由其在见票时按照实际结算金额无条件支付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而银行本票是没“结算”概念。2.下列不属于票据的是( D) A银行汇票B商业汇票C支票D债券 3.商业汇票的付款期限,自出票日起计算,最长不得超过( B )。A.3个月B.6个月C.9个月D.12个月 4.( D)是指被记名受让票据或接受票据转让的人。A承兑人B背书人C保证人D被背书人 5.下到各项中,不能行使票据追索权的是(A )。A承兑人B收款人C.保证人D背书人 如果A能承兑,因承兑人就是付款人,自己追自己? 6.提示付款期限为自出票日起10日的票据是(B )。A银行汇票B支票C.银行本票D商业承兑汇票 7.接受汇票出票人的付款委托,同意承担支付票据义务的人,是指( C )。 A.被背书人B背书人C承兑人D保证人 8.下列各项中,属于出票据行为的是( A )。 A.出票人签发票据并将其交付给收款人的行为B.持票人在票据背面记载有关事项并签章的行为 C.汇票付款人承诺在汇票到期日支付汇票金额并签章的行为D.票据债务人以外的人在票据上记载有关事项并签章的行为

9.下列各项中,在办理支付结算时应当承担第一付款责任的是( B )。 A.办理托收承付的银行B办理委托收款的银行C办理汇兑的银行D开具信用证的银行 B即是代企业收款 10.根据《支付结算办法》的规定,签发票据时,可以更改的项目是( C )。A出票日期B收款人名称C用途D票据金额 11.票据有广义和狭义之分,下列属于狭义的票据的是( C )。A.股票B 发票C汇票D国库券 12.出票人签发票据并将其交付给收款人的行为称为( A)。A.出票B 背书C.承兑D保证 13.收款人或持票人为将票据权利转让给他人或者一定的票据权利授予他人行使丽在票据背面或者粘单上记载有关事项并签章的行为称为( B )。A.出票B背书C.承兑D保证 14.汇票付款人承诺在汇票到期日支付汇票金额并盖章的行为称为( C)。A出票B背书C承兑D保证 15.票据债务人以外的人,为担保特定债务人履行票据债务而在票据上记载有关事项并盖章的行为称为( D)。 A.出票B.背书C承兑D保证 16.下列汇票当事人中,非基本当事人是( D )。A出票人B.付款人C.收款人D背书人 17.下列支票当事人中,基本当事人是( A )。A.付款人B背书人C.保证人D被背书人 18.下列各项中,属于票据基本当事人的是( A )。A出票人B背书人C.承兑人D保证人

商业汇票结算方式及其核算

商业汇票结算方式及其核算 商业汇票是由收款人、付款人或承兑申请人签发,由承兑人承兑,并于到期日向收款人或被背书人支付票款的一种票据。按其承兑人的不同,商业汇票可分为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 商业汇票结算方式适用于企业先发货、后收款,或者是双方约定近期付款的商品交易,同城和异地均可使用。 使用商业汇票必须遵守以下原则: 第一,使用商业汇票的单位必须是在银行开立账户的法人; 第二,签发商业汇票必须以合法的商品交易为基础,禁止签发无商品交易的汇票; 第三,商业汇票经承兑后,承兑人负有到期无条件支付票款的责任; 第四,商业汇票承兑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如属分期付款,应一次签发若干张不同期限的汇票。 商业承兑汇票 商业承兑汇票是指由收款人签发,经付款人承兑或由付款人签发并承兑的汇票。 商业承兑汇票可分别由双方约定签发。若由收款人签发

的商业承兑汇票,应由付款人承兑;若由付款人签发的商业承兑汇票,应由本人承兑。付款人须在商业承兑汇票正面签署“承兑”字样并加盖预留银行印章后,将商业承兑汇票交给收款人。付款人应于商业承兑汇票到期前将票款足额交存其开户银行,银行于到期日凭票将款项从付款人账户划转给收款人或贴现银行。付款人对其所承兑的汇票负有到期无条件支付票款的责任。如果汇票到期时,付款人银行存款账户上不足支付票款,银行将不承担付款责任而只负责将汇票退给收款人,由收付双方自行处理。同时,银行对付款人按照签发空头支票的有关罚款规定,处以罚金。 1.付款单位的账务处理。 购货单位购货时签发商业承兑汇票交销货单位,应作分录如下: 借:商品采购×××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 贷:应付票据--商业承兑汇票××× 汇票到期支付票款时,购货企业收到开户银行的付款通知,应作分录如下: 借:应付票据--商业承兑汇票××× 贷:银行存款××× 2.收款单位的账务处理。 销货企业收到购货企业交来已承兑的商业承兑汇票,应

银行常用票据样本及说明

常用票据样本及说明 一、银行汇票。银行汇票是汇款人将款项交存当地银行,由银行签发给汇款人持往异地办理转账结算或支取现金的票据。为了方便申请人的使用,银行汇票还专门设置了实际结算金额栏,在交易过程中,可根据实际需要在出票金额以内填写实际结算金额,受到法律保护。其票样如图1-1、1-2所示,银行进账单如图1-3所示。 图1-1 银行汇票

图1-2 银行汇票背面 图1-3 进账单 银行汇票的账务处理方法是:收款单位应根据银行的收账通知和有关的原始凭证编制收款凭证;付款单位应在收到银行签发的银行汇票后,根据“银行汇票委托书”(存根)联编制付款凭证。如有多余款项或因汇票超过付款期等原因而退款时,应根据银行的多余款收账通知编制收款凭证。 采用银行汇票结算方式,应注意下列问题: ①银行汇票的提示付款期为一个月,超过提示付款期限,经出具证明后,仍可以请求出票银行付款。银行汇票见票即付。填明“现金”字样和代理付款行的银行汇票丧失,失票人可以向银行申请挂失,或者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或提起诉讼。但未填明“现金”字样和代理付款行的银行汇票丧失不得挂失。 ②银行汇票一律记名,可以背书转让。背书是指在票据背面或者粘单上记载有关事项并签章的票据行为。背书是一种票据行为,是转让票据权利的重要方式,它的产生是票据成为流通证券的一个标志。 ③银行汇票的汇款金额起点为500元。 二、商业汇票。商业汇票是收款人或付款人(或承兑申请人)签发,由承兑人承兑(承兑是指汇票付款人承诺在汇票到期日支付汇票金额的票据行为。承兑是汇票中所特有的,并于到期日向收款人或被背书人支付款项的票据。商业汇票适用于同城或异地在银行开立存款科目的法人以及其他组织之间,订有购销合同的商品交易的款项结算(必须具有真实的交易关系或债权债务关系)。 采用商业汇票结算方式,应注意下列问题: ①采用商业汇票结算方式时,承兑人即付款人员有到期无条件支付票款的责任。 ②对信用不好的客户应慎用或不用商业汇票结算方式。 ③商业汇票一律记名。允许背书转让,但背书应连续。 ④商业汇票的承兑期限由交易双方商定,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商业汇票的提示付款期限自汇票到期日起10日内。付款人应当自收到提示承兑的汇票之日起3日内承兑或者拒绝承兑。付款人拒绝承兑的,必须出具拒绝承兑的证明。 商业汇票分为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由银行以外的付款人承兑。银行承兑汇票由银行承兑。商业汇票的付款人为承兑人。 1、商业承兑汇票。它是指由收款人签发,付款人承兑,或由付款人签发并承兑的票据。商业承兑汇票按双方约定签发。由收款人签发的商业承兑汇票应交付款人承兑,由付款人签发的商业承兑汇票应经本人承兑。付款人须在商业承兑汇票正面签署“承兑”后,将商业承兑汇票交给收款人。在实务中,一般以由付款人签发的商业承兑汇票居多。其票样如图2-1-1、2-1- 2、2-1- 3、2-1- 4、2-1-5所示。

票据的结算区域

票据的结算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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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据的结算区域 我国现行票据结算方式包括:支票、银行本票、银行汇票、商业汇票。这些票据结算方式根据是否能够进行跨区域结算划分为同城结算方式、异地结算方式和通用结算方式三类。 同一票据区域并不完全等同于同一城市。在同一票据区域可以跨城市使用支票。 需要注意的是,支票结算长久以来都是“同城使用”的一种结算方式,2007年6月25日,中国人民银行完成全国支票影像交换系统的建设推广,实现了支票在全国范围的互通使用。但是目前,只有收、付款双方的开户行都加入全国支票影像交换系统才能异地使用支票,而收款人只能通过银行委托收款,金额上也有限制,因此异地收、付款时使用支票结算方式的并不多。 实际操作能力强才能作一名合格出纳 出纳是一项操作性很强的工作,除了要熟悉日常会计事务的处理,更要具备较高的出纳业务知识水平和账目计算能力也就是数字运算。包括点钞、填票、打算盘等,都要求速度快、准确性高、毫厘不差才算达标。并且,数字运算常常是在结算的时候发生,这要求出纳根据计算结果当场开票、收付现金等,你可以使用电脑、计算器、算盘,无论哪种手段,均要求你算得快、算得准。 算得快、算得准,可以说,既是基本要求,也是最高境界。需要注意的是,当场运算和事后的账目计算不可同日而语:账目算错了、填写错了,都允许按既定制度更改,而钱算错了,就可能陷入说不清楚、或者说清楚也改不回来的尴尬境地。对此作为一名出纳不可不慎。出纳工作,所要求的既快且准,其中更要把“准确”放在头一位,亦即在“准”中求“快”,方保不出现失误。 综合上述,以快和准为衡量标准,怎样才能提高出纳的实际操作能力呢?诀窍在于一个“勤”字,所谓“熟能生巧”、“巧自熟来”,勤于动手、提高手上功夫,方能达到出纳操作能力上的理想水平。 宝源总结:会计工作大致流程 日期:[2011/3/613:04:03]共阅[1307]次 1、根据原始凭证或原始凭证汇总表填制记账凭证。

第二章支付结算制度

第二章支付结算制度 本章知识点简介 本章是关于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的介绍,支付结算包括票据、信用卡、汇兑、 托收承 付、委托收款、电子支付等结算方式。凡是与支付结算的各种结算方式有关的 法律、行 政法规以及部门规章和地方性规定都是支付结算的法律依据。适用支付结算的 法律制度 主要有:《票据法》、《票据管理实施办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 账 户 管理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实施细则》、《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 本章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是支付结算概述。包括支付结算的概念、法律特征;办理支付结算的原则; 理支付结算的主要支付工具;支付结算的主要法律依据;办理支付结算的基本 要求。 二是现金管理。包括幵户单位使用现金的范围;现金使用的限额;现金收支 的基 本要求;建立健全现金核算与内部控制。 三是银行结算账户。包括银行结算账户的概念和分类; 银行结算账户的幵立、 变 更和撤销;各种银行结算账户的使用范围、幵户要求和幵户程序;银行结算账 户的管 理:违反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制度的罚则。 四是票据结算。包括票据的概念和种类;支票的概念、种类、出票、付款 和办理 要求的有关规定;商业汇票的概念和种类、出票、承兑、付款、背书、保证等 有关规 定:银行汇票的概念、使用范围、记载事项、兑付要求等规定;信用卡的概念 和种 类、申领、销户、资金来源、使用等有关规定;汇兑的概念和分类、办理汇兑 的程 序、撤销和退汇等有关规定。 第一节支付结算概述 一、支付结算的概念和特征 (一)支付结算的概念 支付结算是指单位、个人在社会经济活动中使用票据、信用卡和汇兑、托收承付、委托收款、 电子 支付等结算方式进行货币给付及其资金清算的行为,其主要功能 是完成资金从一方当事人向另一方当事人的转移。 按照是否使用票据作为结算工具,支付结算方式可以分成票据结算方式和 非票据 结算方式。票据结算方式是指通过《票据法》规定的支票、本票和汇票等工具 来清 结资金的结算方式,具体有支票、银行本票、银行汇票、商业汇票;非票据结 算方式 是指票据结算方式之外的结算方式,一般包括汇兑、委托收款、异地托收承付、 信用 卡等。按照适用区域分类,支付结算可以分为同城结算和异地结算两种。同城 结算是 指结算双方在同一票据交换区域内的转账结算。银行本票和支票结算方式适用 于同城 结算。异地结算是指结算双方不在同一票据交换区域内的转账结算,汇兑和托 收承付 结算方式限于异地结算使用。银行汇票、商业汇票、委托收款结算方式既可用 于同城 结算,又可用于异地结算。 (二)支付结算的法律特征 支付结算作为一种法律行为,具有以下法律特征: 1 .支付结算必须通过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金融机构进行 支付结算包括票据、银行卡 和汇兑、托收承付、委托收款等结算行为,而 这些结 等 。

银行支票填写规范及各类票据汇总

银行、单位和个人填写的各种票据和结算凭证是办理支付结算和现金收付的重要依据,直接关系到支付结算的准确、及时和安全。票据和结算凭证是银行、单位和个人凭以记载账务的会计凭证,是记载经济业务和明确经济责任的一种书面证明。因此,填写票据和结算凭证,必须做到标准化、规范化,要要素齐全、数字正确、字迹清晰、不错漏、不潦草,防止涂改。 一、中文大写金额数字应用正楷或行书填写,如壹(壹)、贰(贰)、叁、肆(肆)、伍(伍)、陆(陆)、柒、捌、玖、拾、佰、仟、万(万)、亿、元、角、分、零、整(正)等字样。不得用一、二(两)、三、四、五、六、七、八、九、十、念、毛、另(或0)填写,不得自造简化字。如果金额数字书写中使用繁体字,如贰、陆、亿、万、圆的,也应受理。 二、中文大写金额数字到"元"为止的,在"元"之后,应写"整"(或"正")字,在"角"之后可以不写"整"(或"正")字。大写金额数字有"分"的,"分"后面不写"整"(或"正")字。 三、中文大写金额数字前应标明"人民币"字样,大写金额数字应紧接"人民币"字样填写,不得留有空白。大写金额数字前未印"人民币"字样的,应加填"人民币"三字。在票据和结算凭证大写金额栏内不得预印固定的"仟、佰、拾、万、仟、伯、拾、元、角、分"字样。

四、阿拉伯小写金额数字中有"0"时,中文大写应按照汉语语言规律、金额数字构成和防止涂改的要求进行书写。举例如下: (一)阿拉伯数字中间有"O"时,中文大写金额要写"零"字。如¥1,409.50,应写成人民币壹仟肆佰零玖元伍角。 (二)阿拉伯数字中间连续有几个"0"时,中文大写金额中间可以只写一个"零"字。如¥6,007.14,应写成人民币陆仟零柒元壹角肆分。 (三)阿拉伯金额数字万位或元位是"0",或者数字中间连续有几个"0",万位、元位也是"0,但千位、角位不是"0"时,中文大写金额中可以只写一个零字,也可以不写"零"字。如¥1,680.32,应写成人民币壹仟陆佰捌拾元零叁角贰分,或者写成人民币壹仟陆佰捌拾元叁角贰分;又如¥107,000.53,应写成人民币壹拾万柒仟元零伍角叁分,或者写成人民币壹拾万零柒仟元伍角叁分。 (四)阿拉伯金额数字角位是"0",而分位不是"0"时,中文大额;元"后面应写"零"字。如¥16,409.02,应写成人民币壹万陆仟肆佰零玖元零贰分;又如¥325.04,应写成人民币叁佰贰拾伍元零肆分。 五、阿拉伯小写金额数字前面,均应填写入民币符号"¥"(或草写:)。阿拉伯小写金额数字要认真填写,不得连写分辨不清。 六、票据的出票日期必须使用中文大写。为防止变造票据的出票日期,在填写月、日时,月为壹、贰和壹拾的,日为壹至玖和壹拾、贰拾和叁抬的,应在其前加"零";日为抬壹至拾玖的,应在其前加"壹"。如1月15日,应写成零壹月壹拾伍日。再如10月20日,应写成零壹拾月零贰拾日。

第四节 票据结算方式

第四节票据结算方式 一、票据的概念 票据,是指由出票人依法签发的、约定自己或者委托付款人在见票时或指定的日期向收款人或持票人无条件支付一定金额并可转让的有价证券。票据,是指汇票、本票和支票。 二、票据的特征 1、设权性,票据是一种有价证券,具有一定的票面金额,谁合法拥有票据,谁就有权凭票据取得票据上规定的金额。 2、无因性:指票据一旦做成,票据上权利即与其原因关系相分离,成为独立的票据债权债务关系,不再受先前的原因关系存在与否的影响。 3、要式性:所谓要式性是指票据的形式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票据上的必要记载项目必须齐全且符合规定。 4、流通性:票据的流通性,是指在法定的合理时限内,票据经过背书,交付而可以将票据权利转让给后手,手续简便但效力明确。 【例题】甲、乙签订了买卖合同,甲以乙为收款人开出一张票面金额为5万元的银行承兑汇票,作为预付款交付于乙,乙接受汇票后将其背书转让给丙。后当事人因不可抗力解除该合同。则付款银行可以以甲乙间的买卖合同已解除为由拒绝向丙公司付款。 三、票据的分类 (一)按照范围分类,票据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票据包括各种有价证券和凭证,狭义票据仅指我国《票据法》上规定的票据。 (二)按照付款时间分类,票据可以分为即期票据和远期票据。即期票据是指付款人见票后必须立即付款给持票人;远期票据是付款人见票后在一定期限或特定日期付款的票据。 (三)按照出票人与付款人是否为同一人,票据可分为自付票据和委付票据。 四、票据法律关系 (一)票据法律关系主体 1、票据当事人,是指票据法律关系中享有票据权利、承担票据义务的当事人,也称票据法律关系主体。票据当事人分为基本当事人和非基本当事人。 2、基本当事人,是在票据作成和交付时就业已存在的当事人,是构成票据法律关系的必要主体。包括。在汇票及支票中有:出票人、付款人和收款人;在本票中有:出票人和收款人 3、非基本当事人,是在票据作成并交付后,通过一定的票据行为加入票据关系而享有一定权利、义务的当事人,包括承兑人、背书人、被背书人、保证人。 【单选题】甲签发一张银行承兑汇票给乙,乙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丙。下列有关票据关系当事人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A.甲是出票人B.乙是收款人,也是背书人 C.丙是被背书人D.银行是承兑人,也是付款人

票据结算方式教案

第二章结算法律制度 一、票据的概念和种类 (一)票据的概念和种类 1.票据的概念 票据是由出票人签发的、约定自己或者委托付款人在见票时或指定的日期向收款人或持票人无条件支付一定金额并可转让的有价证券。 票据包括:银行汇票、商业汇票、本票和支票。 【注意】(1)票据是一种有价证券; (2)票据中涉及出票人、付款人、收款人或持票人; (3)票据所表示的权利与票据不可分离; (4)票据是出票人作出的到期向持票人支付一定金额的承诺; (5)票据出票人作出的付款承诺是无条件的。 2.票据的种类 (1)范围:广义和狭义 (2)付款时间:即期和远期票据 (3)出票人与付款人是否为同一人:自付票据和委付票据。 (二)票据的特征与功能 票据的特征有:票据是债券凭证和金钱凭证;票据是设权证券;票据是文义证券。 票据的功能包括:支付功能;汇兑功能;信用功能;结算功能;融资功能。 (三)票据行为 票据行为是指票据当事人以发生票据债务为目的的、以在票据上签名或盖章为权利与义务成立要件的法律行为,包括出票、背书、承兑和保证四种。 出票人在票据上的签章不符合《票据法》等规定的,票据无效;承兑人、保证人在票据上的签章不符合《票据法》等规定的,其签章无效,但不影响其他符合规定签章的效力; 背书人在票据上的签章不符合《票据法》等规定的,其签章无效,但不影响其前手符合规定签章的效力。背书按照目的不同分为转让背书和非转让背书。转让背书是以持票人将票据权利转让给他人为目的;非转让背书是将一定的票据权利授予他人行使,包括委托收款背书和质押背书。 (四)票据当事人 票据当事人可分为基本当事人和非基本当事人。基本当事人包括出票人、付款人和收款人。非基本当事人包括承兑人、背书人、被背书人、保证人等。 (五)票据权利与责任 票据权利是指票据持票人向票据债务人请求支付票据金额的权利,包括付款请求权和追索权。 1

票据的结算方式有哪些

票据的结算方式有哪些 票据结算方式包括汇票、本票、支票结算方式,除票据及现金之外的结算方式均为非票据结算方式。包括:托收承付、委托收款、汇兑、信用卡、信用证等。 一、支票 支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办理支票存款业务的银行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支票的使用方式: (1)签发支票:必须使用墨水或碳素墨水笔填写支票内容和签发日期,但大小写金额和收款人名称不得更改,其它内容更改时须由签发人在更改处加盖预留银行印鉴章,且账户须有足够的支付金额; (2)支票取现:收款人须在支票背面背书; (3)支票转账:委托收款的支票或经背书转让的支票须按规定背书; (4)支票挂失:已签发的支票(必须已填写收款人名称)遗失,可以在付款期内向银行申请挂失,如挂失前已经支付,银行不予受理; (5)支票的领用与注销:存款人领用支票须填写“支票领用单”,再加盖预留银行印鉴。账户结清时,须将全部剩余空白支票还回开户行注销。 二、银行本票

银行本票是银行签发的,承诺自己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单位和个人在同一票据交换区域需要支付各种款项,均可以使用银行本票。银行本票可以用于转账,注明“现金”字样的银行本票可以用于支取现金。 银行本票使用中须注意的内容: (1)银行本票见票即付。 (2)申请人或收款人为单位的,不得申请签发现金银行本票。 (3)申请人因银行本票超过提示付款期限或其他原因要求退款时,应将银行本票提交到出票银行,申请人为单位的应出具该单位的证明。申请人为个人的,应出具本人的身份证证件。 银行本票分为定额本票和不定额本票两种,定额银行本票面额为1000元,5000元, 10000元和50000元,其提示付款期限自出票日起最长不得超过2个月。 三、汇票 汇票是由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见票时或者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一)银行汇票 银行汇票是出票银行签发的,由其在见票时按照实际结算金额无条件支付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银行汇票的出票银行为银行汇票的付款人。 单位和个人各种款项结算,均可使用银行汇票。银行汇票可以用于转账,填明“现金”字样的银行汇票也可以用于支取现金。 银行汇票的特点: (1)无金额起点限制; (2)无地域的限制; (3)对申请人没有限制,企业和个人均可申请; (4)可签发现金银行汇票(仅限个人使用); (5)可以背书转让; (6)付款时间较长:银行汇票有效期为1个月; (7)现金银行汇票可以挂失; (8)见票即付;

国际贸易结算方式及票据种类

遇到国际法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 https://www.sodocs.net/doc/af6514865.html, 国际贸易结算方式及票据种类 国际结算(International Settlements):两个不同国家的当事人,不论是个人间的、单位间的、企业间的或政府间的,因为商品买卖、服务供应、资金调拨、国际借贷而需要通过银行办理的两国间外汇收付业务,叫做国际结算。 国际贸易经常发生贷款外结算,以结清买卖双方间的债权债务关系,称之为国际贸易结算。它是建立在商品交易货物与外汇两清基础上的结算,又称为有形贸易结算。是以票据为基础,单据为条件,银行为中枢,结算与融资相结合的非现金结算体系。 国际贸易结算方式包括:信用证结算方式、汇付和托收结算方式、银行保证函、各种结算方式的结合。 1、信用证结算方式 信用证(letter of credit)简称L/C)方式是银行信用介入国际货物买卖价款结算的产物。它的出现不仅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买卖双

方之间互不信任的矛盾,而且还能使双方在使用信用证结算货款的过程中获得银行资金融通的便利,从而促进了国际贸易的发展。因此,被广泛应用于国际贸易之中,以致成为当今国际贸易中的一种主要的结算方式。 信用证是银行作出的有条件的付款承诺,即银行根据开证申请人的请求和指示,向受益人开具的有一定金额、并在一定期限内凭规定的单据承诺付款的书面文件;或者是银行在规定金额、日期和单据的条件下,愿代开证申请人承购受益人汇票的保证书。属于银行信用,采用的是逆汇法。 2、汇付与银行保函或信用证结合 汇付与银行保函或信用证结合使用的形式常用于成套设备、大型机械和大型交通运输工具(飞机、船舶等)等货款的结算。这类产品,交易金额大,生产周期大,往往要求买方以汇付方式预付部分货款或定金,其余大部分货款则由买方按信用证规定或开加保函分期付款或迟期付款。 此外,还有汇付与托收结合、托收与备用信用证或银行保函结和等形式。我们在开展对外经济贸易业务时,究竟选择那一种结合形式,可酌情而定。

4种票据结算方式

精心整理 票据四种结算方式 知识点大总结——银行汇票、支票、银行本票、商业汇票

说明: ①银行汇票与银行本票的区别:银行汇票是一笔交易一办。如:要支付给华联公司 29.75万元,则银行汇票上只打上正好的29.75万元,属于一次一清;银行本票 是一次办出一笔钱留着慢慢用。

②关于背书转让:以上四种票据,普通形式都可以背书转让,但如果是可以提现金 的票据则不得背书转让。 ③由于银行汇票、支票、银行本票是到银行“见票即付”,是一种存取自由的票据, 相当于手里拿着钱一样方便快捷,故以上三种票据的核算账户是“银行存款”。 但是拿到商业汇票只能表示有收钱的权利,并不代表已经收到了钱,故不能用“银 ④ ⑤ A. B. ⑥“应付票据”(付款方账户) 账户作用:记录企业写在商业汇票上日后必须偿还无法抵赖的负债变化及结存情况。 账户性质:负债类

练习题:企业购入原材料40000元,材料入库,签发商业汇票一份,期限三个月借:原材料 40000 贷:应付票据:40000 汇票到期,通知银行全额付款 贷:应收票据 5600 (企业把票子交给了银行) ⑧“票据贴现”后“实得额”的计算: 6个月后利息=票面*票面利率 头尾 出票日贴现日扣到期日①到期值=本+息

票面=本金④实得额=到期值-贴现息③贴现息=到期值*日利率*②贴现天数★贴现天数的算法:到期日-按对应日计算如:5月2日的到期日为对应六个月后的 11月2日,不管期间每个月真正有几 天 算尾不算头如:9月25日-11月2日间一共有几天算法如下 ★ 月25 下 1、 =51500 2、求贴现天数见上面分析共38天 3、求贴现息日利率=7 %/360 (注意除的是360而不是365,银行就这么规定的)

4种票据结算方式

票据四种结算方式

说明: ①银行汇票与银行本票的区别:银行汇票是一笔交易一办。如:要支付给华联公司29.75万元,则银行汇票上只打 上正好的29.75万元,属于一次一清;银行本票是一次办出一笔钱留着慢慢用。 ②关于背书转让:以上四种票据,普通形式都可以背书转让,但如果是可以提现金的票据则不得背书转让。 ③由于银行汇票、支票、银行本票是到银行“见票即付”,是一种存取自由的票据,相当于手里拿着钱一样方便快 捷,故以上三种票据的核算账户是“银行存款”。 但是拿到商业汇票只能表示有收钱的权利,并不代表已经收到了钱,故不能用“银行存款”账户,其结算方式按付款方和收款方的角度分为“应付票据”和“应收票据” ④银行承兑汇票的付款人银行由于向其存款人提供承兑的服务,故要收手续费,手续费的收取标准是:票面金额 的万分之五。 ⑤承兑银行向持票人垫付不足款项后,对付款人做“越期贷款”处理:按票面金额按日收取万分之五的利息。 题目:银行承兑汇票持票人到期没有收到款项,付款单位如何进行账务处理? A.分析:银行对付款单位做“越期贷款”处理,对于付款单位而言,相当于多了一笔贷款,故用“短期借款” 账户。且这笔“贷款”的来源是持票人把票据给了银行要求付款这一行为带来的,故付款人单位的“应付票据” 减少。这笔业务实际上是结算方式的转换。 B.解答:借:应付票据 贷:短期借款 ⑥“应付票据”(付款方账户) 账户作用:记录企业写在商业汇票上日后必须偿还无法抵赖的负债变化及结存情况。 练习题:企业购入原材料40000元,材料入库,签发商业汇票一份,期限三个月 借:原材料40000 贷:应付票据:40000 汇票到期,通知银行全额付款 借:应付票据40000 贷:银行存款40000 ⑦“应收票据”(收款方账户) 账户作用:记录企业收到商业汇票的变化及结存情况 账户性质:资产类 练习题:企业出售产品,价值5600元,发出产品收到商业汇票一份,期限四个月 借:应收票据5600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主营业务收入5600 贷:库存商品** 汇票到期付款人将钱存入银行,本企业收到款项 借:银行存款5600 贷:应收票据5600 (企业把票子交给了银行) ⑧“票据贴现”后“实得额”的计算: 6个月后利息=票面*票面利率 头尾 出票日贴现日扣到期日①到期值=本+息 票面=本金④实得额=到期值-贴现息③贴现息=到期值*日利率*②贴现天数 ★贴现天数的算法:到期日-按对应日计算如:5月2日的到期日为对应六个月后的11月2日,不管期间每个月真 正有几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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