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档网
当前位置:搜档网 › 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核定或调整

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核定或调整

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核定或调整
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核定或调整

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核定或调整

申请条件

办理本事项前应先办理的事项:

)学费、住宿费收费标准的调整,原则上须在原标准执行满二年后可申报。

)学校学费按管理审批权限应于每年月份前向相关业务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学校住宿

费按管理审批权限应于每年开学前个向相关业务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申请方式

所需材料

办理流程

窗口受理(节点办理人:黄静、吴碧莲)(个工作日)—初审(含现场勘察)(节点办理人:陈劲文)(个工作日)—审核(节点办理人:林美环)(个工作日)

法律依据

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财政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闽价费〔〕号);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福建省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公寓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闽价费[]号);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民办教育收费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闽价费〔〕号)

北京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一览表

北京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一览表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公布,《北京市幼儿园收费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开始试行。 细则要求,幼儿园实行收费公示制度。各级各类幼儿园应严格按照《教育收费公示制度》规定,通过设立公示栏、公示牌、公示墙等形式,向社会公示经价格主管部门批准或备案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收费范围、计费单位、收费期限、投诉电话等相关内容。 细则指出,幼儿园招生简章应写明幼儿园办园性质、办园条件、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方式以及退费办法和减免办法等内容。 细则表示,幼儿园不按照规定公示幼儿园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由价格主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北京市行政性事业性收费管理条例》实施行政处罚。 北京市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住宿费收费标准

注:1.市级示范幼儿园可在一级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收费标准上上浮20%。 2.各公办幼儿园可按不高于政府规定的标准,自行制定具体收费标准。 3.幼儿家长选择幼儿在园住宿服务后,需交纳住宿费。 注:1.幼儿园代办服务性收费由幼儿园按照“确有必要,家长自愿;即时发生、即时收取;据实结算,定期公布”的原则收取。 2.公办幼儿园票据使用:伙食费使用《北京市教育系统行政事业性垫付资金结算专用票据》填写“伙食费”栏目;幼儿生活必需品费使用《北京市教育系统行政事业性垫付资金结算专用票据》填写“其它”栏目,并注明“生活必需品费”;幼儿外出活动费使用《北京市教育系统行政事业性垫付资金结算专用

票据》填写“社会活动实践费”栏目;学生儿童大病医疗保险费使用《北京市教育系统行政事业性垫付资金结算专用票据》填写“其它”栏目,并注明“儿童大病保险费”;延时服务费使用税务机关统一印制的税务发票。

幼儿园收费标准

陕西省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 第一条为加强幼儿园收费管理工作,规范幼儿园收费行为,保障受教育者和幼儿园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财政部印发的《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和《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学前教育的意见》等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陕西省行政区域内所有经教育行政部门依法批准的公办和民办全日制、寄宿制、半日制幼儿园及小学附设的学前班、幼儿班(以下简称“幼儿园”)。 第三条学前教育属于非义务教育,幼儿园可向入园幼儿收取保育教育费(以下简称“保教费”),对在幼儿园过夜住宿的幼儿可以收取住宿费。 各级政府要将学前教育经费纳入财政预算,逐步提高财政投入占生均保教费成本比重。 第四条公办幼儿园收取的保教费、住宿费收入纳入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实行政府定价;民办幼儿园的保教费、住宿费纳入经营服务性收费管理,实行市场调节价。 第五条制定或调整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标准,由各设区市教

育行政部门按照非义务教育阶段家庭合理分担教育成本的原则,体现公益性和普惠性,统筹考虑政府投入,根据当地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办园成本和群众承受能力等实际情况提出具体意见,经同级价格、财政部门审核后,三部门共同报设区市人民政府审定后执行,并抄送省级价格、教育、财政部门。 不同等级的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标准可有所不同,但在同一县(区、市)域内相同等级的幼儿园保教费标准应统一。 第六条提出制定或调整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标准意见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制定或调整收费标准的具体项目; (二)现行收费标准和申请制定的收费标准或拟调整收费标准的幅度,以及年度收费额和调整后的收费增减额; (三)申请制定或调整收费标准的依据和理由; (四)申请制定或调整收费标准对幼儿家长负担及幼儿园收支的影响; (五)幼儿园近三年的收入和支出状况,以及政府补助和社会无偿投入(包括赞助)有关情况; (六)价格主管部门、财政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上述材料应当真实有效。 第七条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标准根据年生均保育教育成本,

幼儿园收费标准

. 陕西省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 第一条为加强幼儿园收费管理工作,规范幼儿园收费行为,保障受教育者和幼儿园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财政部印发的《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和《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学前教育的意见》等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陕西省行政区域内所有经教育行政部门依法批准的公办和民办全日制、寄宿制、半日制幼儿园及小学附设的学前班、幼儿班(以下简称“幼儿园”)。 第三条学前教育属于非义务教育,幼儿园可向入园幼儿收取保育教育费(以下简称“保教费”),对在幼儿园过夜住宿的幼儿可以收取住宿费。 各级政府要将学前教育经费纳入财政预算,逐步提高财政投入占生均保教费成本比重。 第四条公办幼儿园收取的保教费、住宿费收入纳入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实行政府定价;民办幼儿园的保教费、住宿费纳入经营服务性收费管理,实行市场调节价。 第五条制定或调整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标准,由各设区市教

育行政部门按照非义务教育阶段家庭合理分担教育成本的原则,体现公益性和普惠性,统筹考虑政府投入,根据当地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办园成本和群众承受能力等实际情况提出具体意见,经同级价格、财政部门审核后,三部门共同报设区市人民政府审定后执行,并抄送省级价格、教育、财政部门。 不同等级的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标准可有所不同,但在同一县(区、市)域内相同等级的幼儿园保教费标准应统一。 第六条提出制定或调整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标准意见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制定或调整收费标准的具体项目; (二)现行收费标准和申请制定的收费标准或拟调整收费标准的幅度,以及年度收费额和调整后的收费增减额; (三)申请制定或调整收费标准的依据和理由; (四)申请制定或调整收费标准对幼儿家长负担及幼儿园收支的影响; (五)幼儿园近三年的收入和支出状况,以及政府补助和社会无偿投入(包括赞助)有关情况; (六)价格主管部门、财政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上述材料应当真实有效。 第七条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标准根据年生均保育教育成本,

郑州市幼儿园收费标准

郑州市幼儿园收费有标准 8月起只准收四项费用 本报讯(记者卢文军实习生李璐琼)8月1日起,我市幼儿园可以收取托幼费、夜宿费、餐(点心)费和延时服务收费四项费用,除此之外,不得以任何名义向幼儿园摊派销售各种资料和商品或代收其他费用。这是市物价局、市教育局和市财政局新修订的《郑州市幼儿园收费管理办法》中的一项规定。 市物价局有关负责人说,新规适用于我市行政区域内的幼儿园、幼儿班、学前班、幼儿艺校等学前教育机构(以下简称幼儿园)。 据了解,托幼费(管理费和杂费)主要用于保健室物品购置、保健卫生预防接种、教职工工资、水电费以及幼儿教育需购置的教学用品、教学玩教具、办公费等。夜宿费不满半月者,按实住天数,分等级收取。餐(点心)费实行月初预收,月末按照幼儿入园实际天数多退少补。 幼儿园延长服务时间的收费中,晚托班(周一至周五)正常放园后两小时以内每人每月30元,一个月内参加晚托班不足半月的,按半月收取;超过半月的,按全月收取。双休日按每人每天15元,按天收取。 从我市市区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来看,省、市示范园的托幼费每人每月350元,夜宿费每人每月100元,餐(点心)费按每人每天收取,不同套餐价格不同,其中三餐两点每生每天7元,一餐一点每生每天4元。 假期幼儿园正常开班,家长可自愿参加,收费标准(不含伙食费)在已核定的同等级标准的基础上上浮50%;未达规定入园年龄提前入园收取托幼费标准(小小班)在已核定的同等级标准的基础上上浮15%。 办法规定,除规定收费项目外,严禁幼儿园以各种名义向家长收取赞助费、捐资费、建园费、特色教育费、冷暖气费等其他任何形式的费用和实物。一级和一级以上的公办幼儿园,经市物价部门核定标准后,到市物价部门办理收费许可,并在显著位置公布收费项目和标准后才能收费。民办幼儿园的收费标准由其自行确定,一级(含一级)以上民办园,需报市物价局备案,一级以下民办园,报所在县(市)、区物价部门备案。 办法规定,幼儿艺校收费核定办法和收费标准参照幼儿园收费核定办法和标准。各县(市)幼儿园的收费标准按市区标准下调20%执行。各级物价、教育、财政等监督部门对违反规定巧立名目乱收费和超标准收费的,除按规定将多收部分退还家长外,对责任人和负责人依法进行严肃处理。

广州市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

广州市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 12月24日《广州市属公办幼儿园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已经广州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广州市属公办幼儿园除公安局幼儿园以外,其余14所15个园区将“下放”给所在区教育部门管理,这意味着“机关幼儿园”的概念将逐步在广州消失。市属公办幼儿园将主要面向社会招生,采取摇珠或抽签的方式,具体办法将在招生期间向社会公布。发布会上,市教育局向媒体介绍,全市机关幼儿园学位近7000个,2013年将公开招生70%,预计到2016年公开招生比例达到90%。 据广州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邓宏永介绍,改革的目标有两点:一是归口教育行政部门管理;二是逐步面向社会公开招生。《方案》表示,纳入改革范围的幼儿园是经市编办核定事业编制并纳入财政核拨或核补经费的幼儿园,具体来说就是广州市20所市属公办幼儿园的23个园区,除了已经停止运作的四所幼儿园和市公安局幼儿园、市儿童活动中心艺术幼儿园以外,其余14所幼儿园的15个园区纳入这次改革的范围,包括市委机关,市政府机关,粮食局,第一幼儿园,第二幼儿园,文化局,财政局,机电幼儿园,轻工局,民政局,第一商业职工幼儿园,第二商幼儿园,市儿童福利会,市幼儿师范附属幼儿园 改革分两阶段进行,第一阶段是2013年6月30日前移交市教育局管理,第二阶段是市教育局在解决各幼儿园历史遗留问题、理顺关系后,原则上在201月1日前将上述幼儿园下放给各园区所在区教育行政部门管理(其中越秀区9个园区,天河区3个园区,荔湾区2个园区,海珠区1个园区),逐步面向社会公开招生。 发布会上,有记者留意到“下放”范围与之前公布的“16所幼儿园的19个园区”有所减少,邓宏永解释到,1所是原包含艺术幼儿园,经查实,这所幼儿园不是独立运作的幼儿园已做停运处理。还有一所是公安局幼儿园,共有三个园区。“考虑到公安系统工作的特殊性,在维护社会治安方面,工作量大,为了让公安干警安心的作出工作,公安幼儿园的几个园区,也不纳入移交和下放。” 更多报道 广州市公办幼儿园新收费标准出炉 从12月起开始执行,今年秋季以前入园的“老生”仍按原收费标准执行 ■新快报见习记者黄婷通讯员戴秀文 广州市公办幼儿园新的收费标准昨日正式公布。记者从广州市物价局、教育局、财政局联合发布《关于调整广州市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中获悉,新标准从12月起正式执行,相比此前的征求意见稿,新标准收费整体下调,降幅从40元到上百元不等。此外,新标准对公办幼儿园的性质进行了细化,分财政拨款类和自收自支两类进行收费。 公办园保教费12年首调 根据公办幼儿园“办园成本家长承担部分不超过50%”的标准,今年7月广州市审议通过了公办园收费调整方案,拟定了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省一级全日制幼儿园的保教费每生每月1050元,市一级729元,区一级527元,未评估的405元。 相比这一数据,新标准不仅收费整体下调,且更细化了公办幼儿园的类型,按财政拨款和自收自支两类分别定价。前后比较,其中降幅最大的为省一级财政拨款类幼儿园,新标准核定收费为每生每月865元,降幅达到185元;市一级、区一级、未评级财政拨款幼儿园收费分别为650元、485元、365元,降幅分别

江苏省幼儿园收费管理办法

江苏省幼儿园收费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幼儿园收费管理,规范收费行为,保障受教育者和幼儿园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江苏省学前教育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苏政办发〔2010〕136号)等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依法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公办和民办全日制、寄宿制、半日制幼儿园及小学附设的学前班、幼儿班(以下简称“幼儿园”)。 第三条学前教育属于非义务教育,幼儿园收费项目实行省级统一管理,幼儿园可以收取保育教育费(以下简称“保教费”)、住宿费(仅限寄宿制幼儿园)、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 幼儿园不得收取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费用。 第四条公办幼儿园的保教费、住宿费收入纳入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民办幼儿园的保教费、住宿费收入纳入经营服务性收费管理。 第五条保教费是幼儿园向幼儿提供保育教育而收取的费用。 第六条幼儿园服务性收费是幼儿园为在园幼儿提供可供选择的服务而产生的费用。服务性收费包括以下项目: (一)伙食费。幼儿园为在园幼儿提供膳食服务收取的费用。 (二)托管费(仅限全日制幼儿园)。幼儿园接受家长委托,非保教时间(保教时间周一至周五每日不少于8小时)向幼儿提供托管服务收取的费用。 第七条幼儿园代收费是幼儿园为方便幼儿教育、生活而代收代管的费用,包括集中代购被褥、洗漱用品等收取的生活用品费用。 第八条公办幼儿园保教费、住宿费、服务性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 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标准由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当地城乡经济发展水平、办园成本、居民承受能力等情况提出意见,经同级市、县价格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审核后,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 公办幼儿园住宿费标准、服务性收费标准,由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提出意见,报同级价格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批准。 第九条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标准按照家庭合理分担教育成本的原则,考虑政府投入等因素制定。 第十条幼儿园保育教育成本包括以下内容: (一)教职工工资、津贴、补贴及福利、社会保障支出、离退休人员费用; (二)固定资产折旧费用; (三)幼儿活动及学习费用; (四)公务费用、业务费用、图书及设备购置费用、修缮费用; (五)其他正常办园费用。

临沂市幼儿园收费管理实施细则

临沂市幼儿园收费管理实施细则 (讨论稿) 第一条为加强幼儿园收费管理工作,规范幼儿园收费行为,保障受教育者和幼儿园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幼儿园管理条例》、《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市所有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批准的公办和民办全日制、寄宿制、半日制幼儿园及小学附设的学前班、幼儿班(以下简称“幼儿园”)。 第三条学前教育属于非义务教育,幼儿园可向入园幼儿收取保育教育费(以下简称“保教费”),对在幼儿园住宿的幼儿可以收取住宿费。 第四条公办幼儿园的保教费、住宿费收入纳入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民办幼儿园的保教费、住宿费收入纳入经营服务性收费管理。 第五条制定或调整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标准,由市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当地城乡经济发展水平、办园成本和群众承受能力等实际情况提出意见,经市级价格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审核后,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制定或调整公办幼儿园住宿费标准,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提出意见,报当地价格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审批。

第六条提出制定或调整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标准意见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制定或调整收费标准的具体项目; (二)现行收费标准和申请制定的收费标准或拟调整收费标准的幅度,以及年度收费额和调整后的收费增减额; (三)申请制定或调整收费标准的依据和理由; (四)申请制定或调整收费标准对幼儿家长负担及幼儿园收支的影响; (五)价格主管部门、财政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上述材料应当真实有效。 第七条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标准根据年生均保育教育成本的一定比例确定。 保育教育成本包括以下项目:教职工工资、津贴、补贴及福利、社会保障支出、公务费、业务费、修缮费等正常办园费用支出。不包括灾害损失、事故、经营性费用支出等非正常办园费用支出。 第八条全市公办幼儿园保教费实行按类别收费,划分为省实验示范园、市级一类园、市级二类园、市级三类园,分别执行不同等级的收费标准。凡未经评定或未达到上述类别的公办幼儿园,由幼儿园申请,市直幼儿园由市物价部门会同财政、教育部门按不高于市级二类园标准制定临时收费标准;各县区幼儿园由各县区物价部门会同财政、教育部门按不高于市级三类园标准制定临时收费标准。 第九条公办幼儿园住宿费标准按照实际成本确定,不

河南省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最新版

河南省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最新版 加强幼儿园收费管理工作,规范幼儿园收费行为,保障受教育者和幼儿园的合法权益,制定了河南省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下文仅供参考! 河南省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第一条为加强幼儿园收费管理工作,规范幼儿园收费行为,保障受教育者和幼儿园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幼儿园管理条例》、《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河南省政府关于大力发展学前教育的意见》、《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规章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批准的公办、公建民营和民办全日制、寄宿制、半日制幼儿园及小学附设的学前班、幼儿班(以下简称“幼儿园”)收费管理均适用于本实施细则。 第三条全省幼儿园收费项目实行省级管理,各市、县均不得擅自增加和改变。 第四条学前教育属于非义务教育,幼儿园可向入园幼儿收取费用。收费项目包括:保育教育费(以下简称“保教费”)、住宿费、代收费、服务性收费。 保教费,是指幼儿园为在园幼儿提供保育教育服务,向

幼儿家长收取的费用(包括为幼儿提供必备的生活用品、冷暖设备、安全设施等)。 住宿费,是指寄宿制幼儿园为在园幼儿提供住宿条件,向自愿在园住宿的幼儿收取的费用。幼儿园为在园幼儿提供午休所发生的费用在保育费中列支,不得收取住宿费。 服务性收费,是指幼儿园为在园幼儿组织活动和按照幼儿在园学习、生活的实际需要,提供由幼儿家长自愿选择的服务而收取的费用。 代收费,是指幼儿园为方便幼儿在园学习和生活,在幼儿家长自愿的前提下,为提供服务的单位代收代付的费用。 第五条公办(公建民营)幼儿园的保教费、住宿费收入纳入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民办幼儿园的保教费、住宿费收入纳入经营服务性收费管理。 第六条公办幼儿园保教费、住宿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分级管理。公建民营幼儿园的保教费、住宿费参照公办幼儿园管理。省级价格、教育、财政主管部门负责省管幼儿园收费的制定,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提出意见,报省级价格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审核后,报省人民政府审定。其他公办(公建民营)幼儿园收费按隶属由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提出意见,报同级价格、财政主管部门核定后,报同级人民政府审定,并报上一级价格、教育、财政主管部门备案。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标准,由当地价格主管部门根据当地实际制定。

关于调整我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的方案

关于调整我市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的方案 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于2015年上半年向我局提交了《关于调整我市公办性质幼儿园收费标准的函》,提出调整公办性质幼儿园(以下简称“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标准。为促进幼儿园的健康持续发展,提高幼儿保教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广东省物价局关于政府制定价格管理的规定》,经开展成本监审,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我局拟定了调整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标准的方案,具体如下: 一、我市幼儿园基本情况 (一)幼儿园现状 目前,我市共有幼儿园472所,在园幼儿12.4万余人。我市幼儿园按照办学性质划分为公办、民办两类,其中公办幼儿园169所,民办幼儿园303所。公办幼儿园是指领取注册证的幼儿园,包括有政府财政投入的公办幼儿园、自收自支的公办民营幼儿园和村集体举办的幼儿园。 (二)收费政策 根据《广东省定价目录(2015年版)》的规定,公办幼儿园

收费实行政府定价;民办幼儿园实行市场调节价,由举办者自行制定。 目前,我市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收费标准是按照2010年市物价局、教育局《关于规范我市幼儿园收费管理的通知》(中价〔2010〕58号)的规定执行,标准为省一级幼儿园800元/生·月,市一级幼儿园500元/生·月,规范化幼儿园380元/生·月,未定级幼儿园260元/生·月,各公办幼儿园对照等级标准,在不超过规定收费标准内执行。 二、调整保教费的理由 (一)现行保教费标准低于平均成本 中山香山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我市机关第一幼儿园等40所幼儿园2012-2014年度幼儿教育定价成本进行监审,审核平均成本如下(一学年按10个月计算):省一级幼儿园为888.17元/月·人,市一级幼儿园为687.91元/月·人,规范化幼儿园为400.45元/月·人,未定级幼儿园为330.48元/年·人。与现行保教费标准比较,现行各个等级保教费标准均低于监审的平均成本,有必要调整我市保教费标准。 (二)村集体举办幼儿园运营艰难 我市的公办幼儿园除市属5所幼儿园由市财政给予生均补助,少数镇区公办中心幼儿园实行定额或差额补助以外,绝大多数村集体举办的幼儿园均为自收自支,财政扶持非常少,其收入基本上是靠保教费。在139所村办园中,有约三分之一的村办园

幼儿园收费管理制度

幼儿园收费管理制度 幼儿园收费管理制度篇1 为维护本园及入园幼儿的合法权益,保障幼儿园正常的保育教育秩序,依据《XX市幼儿园管理规定》,结合本园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收费制度 1、收费项目:入园幼儿按月收取保教费及伙食费,其他代办服务性收费按照“确有必要,家长自愿”的原则收取。 2、收费标准:保教费、伙食费按月收取,保教费每人每月430 元,伙 食费每人每月170 元。 3、收费时间:每月10日至15日收取下月的保教费及伙食费。 4、幼儿因特殊原因长期不能来园者,家长应及时到园长办公室办理退园手续。 二、退费制度 1、幼儿因自身原因不能来园者,应及时向班主任请假。当月全部缺勤时,退还当月全部保教费,只收200 元学位费。 2、幼儿连续缺勤5 天以上(不含节假日)应退伙食费,伙食费按连续缺勤天数计算,每天8 元(如继续在本园上学的可在下月顺延),未履行请假手续者不与退费。 3、星期日及国家法定节假日放假不退费。 4、代办服务性收费按实际发生予以结算,如有余额予以退还。幼儿园收费管理制度篇2

一、收费管理基本原则为进一步规范收费操作流程,确保合理、合法、合规,结合本园实际情况,制定小精灵幼儿园收费管理制度篇。 二、收费项目包括规定性收费以及选择性收费项目。 三、具体操作流程 1、按物价局以及教育局对本园收费项目的核定标准,向家长收取规定的费用。不以各种名义擅自提高和乱收费。 2、收费必须出具足额票据。 3、严禁幼儿园自行增加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 4、设立收费公示栏,达到长期置放和清楚方便的要求。 5、认真做好每月幼儿伙食费的结清和退费工作,每月收费前必须向家长公布伙食收支帐目. 小精灵幼儿园 幼儿园收费管理制度篇3 为了提高收费透明度,加强监督力度,我校幼儿园全面实行收费退费公示制度。 一、收费须知 1、幼儿每生每学期收取管理费、保育费、代办费、杂费450 元,教材费50 元,共计500 元。 2、生活费每月暂定70-80元(两餐一点),学期始一并收取。 3、夏季6、7、8 每月加收空调费用15 元;冬季11、12、2、每月加收取暖费20 元。

广东省关于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实施细则和广东省关于民办幼儿园收费备案的实施细则

广东省关于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实施细则和广东省关于民办幼儿园收费备案的实施细 则

《广东省物价局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实施细则》和《广东省物价局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民办幼儿园收费备案的实施细则》的通知 来源: 发改局最后复检时间:-10-05 字体:大中小背景:【内容纠错】 法律法规 法律法规名称《广东省物价局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实施细则》和《广东省物价局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民办幼儿园收费备案的实施细则》的通知 法律法规内容粤价〔〕47号 各地级以上市物价局、教育局、财政局,深圳市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局、财政委,佛山市顺德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教育局、财税局: 为进一步加强幼儿园收费管理,规范收费行为,维护幼儿、家长和幼儿园的合法权益,促进学前教育健康持续发展,我们制定了《广东省物价局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实施细则》和《广东省物价局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民办幼儿园收费备案的实施细则》。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上述规范性文件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各地

制定或调整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标准,请于每年5月1日前按规定程序同时报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审核并由省物价局联合省财政厅、教育厅报省政府审定。 广东省物价局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财政厅 二○一二年二月十六日 附件1: 广东省物价局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财政厅 关于《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实施细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幼儿园收费管理,规范收费行为,维护幼儿、家长和幼儿园园方的合法权益,促进学前教育健康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办法》和《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发改价格〔〕3207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

云南省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

云南省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幼儿园收费管理,规范幼儿园收费行为,保障受教育者和幼儿园的合法权益,促进学前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幼儿园管理条例》、《云南省学前教育条例》、《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所有经教育行政部门依法批准的公办和民办全日制、寄宿制、半日制幼儿园及小学附设的学前班、幼儿班(以下统称幼儿园)。 第三条学前教育属于非义务教育,幼儿园可以向入园幼儿收取保育教育费(以下简称保教费)和规定的服务性收费、代收费。实行寄宿制的幼儿园,可以向自愿在幼儿园住宿的幼儿收取住宿费。 第四条幼儿园收费实行分缪管理。各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教育行政部门、财政部门是幼儿园收费的管理部门,依法对幼儿园收费实施管理。 第二章收费管理原则 第五条公办幼儿园的保教费、住宿费收入纳入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民办幼儿园的保教费、住宿费收入纳入经营服务性收费管理。 第六条公办幼儿园办园不得以营利为目的,收费应当体现公益性。保教费标准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办园成本、政府投入和群众承受能力等实际情况,按照幼儿园评定等级制定。住宿费标准按照实际成本确定。 第七条民办幼儿园保教费、住宿费标准,根据保育教育和住宿成本合理确定。 第八条公办幼儿园的保育教育成本包括:教职工工资、津贴、补贴及福利、社会保障支出、公务费、业务费、修缮费、图书及设备购置费、幼儿活动及学习、生活用品费等正常办园费用支出。不包括灾害损失、事故、经营性费用支出等非正常办园费

宁波市幼儿园保教费收费标准调整方案

宁波市幼儿园保教费收费标准调整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为进一步提高幼儿园办园水平和保教质量,满足人民群众对学前教育的需求,根据《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国发[2010]41号)、《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浙江省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浙价费[2012]368号)和《宁波市学前教育促进条例》等有关规定,在前期调研、成本监审和征求意见基础上,形成《宁波市幼儿园保教费收费标准调整方案》(征求意见稿)。 一、学前教育基本现状及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基本现状 近年来,通过实施学前教育两轮三年行动计划,我市学前教育取得了快速发展,全市幼儿园数量基本形成了以公办幼儿园为主导、民办幼儿园为主体,多种类型幼儿园共同发展的格局。目前,全市共有各级各类幼儿园1285所,在园儿童共28万人。省一级幼儿园116所(省级评定标准),星级以上幼儿园1120所(市级评定标准)。乡镇中心幼儿园建园率达100%,基本构建起覆盖城乡、公益普惠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幼儿入园难的问题得到了一定程度的缓解。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公办幼儿园办学质量明显高于民办,“入公办园”难的问题仍然存在,公办幼儿园覆盖率与省内其他城市相比相对较低。 二是学前教育财政投入需求每年增加,持续增加保障的资金压力较大。 三是公办幼儿园办学成本不断提高,按现行收费标准已难以维系成本,保教质量将受到较大影响。 二、调价的必要性 一是促进社会公平,协调公、民办园资源的需要。目前我市城区所有的公办幼儿园学位已处饱和状态和大班额现象,给幼儿园的日常管理、质量提升等都带来隐患和影响。公办幼儿园的低收费再加上社会对公办幼儿园的认可度,导致“入公办园难”的问题更加突出。而民办幼儿园生源流失严重,影响民办幼儿园发展信心。适当调整幼儿园的保教费标准,能够更好地协调公、民办幼儿园的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公平。 二是明确政府职责,完善教育成本合理分担机制的需要。按照非义务教育阶段家庭合理承担部分教育成本的原则,明确政府财政该承担的补助项目和保障水平。同时,结合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办园成本和幼儿家庭承受能力,适当调整幼儿园的保教费标准,保障幼儿园正常办园的经费。政府继续实施“广覆盖、保基本”原则,使更多百姓子女能够

【标准】XXXX年苏州市幼儿园保育教育收费标准

苏州市幼儿园保育教育收费标准 序号名称所辖区性质类别等级保育教育费标准(元/月/生) 1 苏州市新苏师范附小附属幼儿园市属公办市现代化幼儿园320(上浮20%) 2 苏州市虎丘区实验小学附属幼儿园市属公办省示范幼儿园400(上浮20%) 3 苏州市实验小学附属幼儿园市属公办省示范幼儿园400(上浮20%) 4 苏州市机关民治路幼儿园市属公办省示范幼儿园400(上浮20%) 5 苏州市市级机关公园路幼儿园市属 公办省示范幼儿园400(上浮20%) 6 公办一类幼儿园280(上浮20%) 7 苏州市桐芳苑中心托儿所市属公办一类幼儿园280(上浮20%) 8 苏州市高等幼儿师范学校附属幼儿园市属公办省示范幼儿园400(上浮20%) 9 苏州市高等幼儿师范学校附属花朵幼儿园市属公办省示范幼儿园400(上浮20%) 10 苏州市高等幼儿师范学校附属姑香苑幼儿园市属民办800 11 苏州市沧浪新城实验幼儿园市属民办1300 12 苏州市虹桥幼儿园平江区公办公办省优质384 13 苏州市平江实验幼儿园平江区公办公办省优质480 14 苏州市挹秀幼儿园平江区公办公办省优质384 15 苏州市大儒中心小学校附属幼儿园平江区公办公办省优质384 16 苏州市城东中心小学校附属幼儿园平江区公办公办二类300 17 苏州市平江区中心幼儿园平江区集体集体办省优质480 18 苏州市平江区曹家巷幼儿园平江区集体集体办省优质444 19 苏州市平江区刘家浜幼儿园平江区集体集体办一类396 20 苏州市平江区观前街道古市幼儿园平江区集体集体办二类360 21 苏州市平江区苏锦街道北塔幼儿园平江区集体集体办二类360 22 苏州市平江区娄门街道东环幼儿园平江区集体集体办省优质396 23 苏州市平江区娄门街道东环第二幼儿园平江区集体集体办省优质396 24 平江区星加双语幼儿园平江区民办476 25 苏州市平江区天筑幼儿园平江区民办490 26 苏州市平江区苗苗幼儿园平江区民办364 27 苏州市金阊区三元新村第二幼儿园金阊区集体市现代幼儿园幼儿班:444 托班:488 28 苏州市金阊区留园幼儿园金阊区集体市现代幼儿园幼儿班:444 托班:488 29 苏州市金阊区清塘幼儿园金阊区集体一类幼儿园幼儿班:396 托班:435

幼儿园收费标准明细表2020

幼儿园收费标准明细表2020 (一)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根据教育主管部门评定的等级,在政府 (二)营利性民办幼儿园和非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具体收费标准由幼儿园根据办园成本、市场需求等因素自主确定。 (三)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收费标准自2019年秋季开学起执行:幼儿园降低收费标准的,所有在园幼儿均按照新标准执行;提高收费标准的,应当实行“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 注意:各区教育局每年将组织一次普惠园认定工作。普惠园一经认定,自认定之日起3年内有效,有效期满后,须重新进行认定。

城区五星级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标准为950元/生/月,四星级800元/生/月,某某市出台幼儿园收费管理通知,对公办幼儿园(全日制)保育教育费标准作出重新规定。 特别值得关注的变化是,在收费方面,每月实际在园日累计不足3天(含3天)的,按天收取保育教育费、住宿费;超过3天不足10天(含10天)的,按半月收取保育教育费、住宿费;超过10天的,按全月收取当月保育教育费、住宿费;伙食费按日据实结算。 某某市物价、教育、财政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规范我市幼儿园收费管理工作通知》,目前此政策已经开始执行,某某市发改委(物价局)对其进行了相关解读。 幼儿园收费仅包括三项 幼儿园收费项目统一规范为保育教育费、住宿费(一般长托孩子涉及此项收费)、伙食费。除上述三项以外不允许收取其他费用。 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住宿费实行政府定价。保育教育费由市级教育主管部门提出意见,经市级价格、财政主管部门审核后,三部门共同报市政府审定。住宿费按实际成本确定,由幼儿园提出,经市级教育、价格、财政部门共同审核后确定。 民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住宿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由民办幼儿园按成本确定。享受政府财政补助的,可由当地政府以合同约定等方式确定最高收费标准,由民办园在最高标准范围内制定具体收费标准,报当地价格、教育、财政部门备案后执行。

相关主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