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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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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幼儿园生均定额补助实施办法

广州市幼儿园生均定额补助实施办法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国发〔2010〕41号)、《关于加快我省学前教育发展的实施意见》(粤府〔2010〕64号)、《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实施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的意见》(教基二〔2014〕9号)、《省教育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发展学前教育第二期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粤教基〔2015〕6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深化我市学前教育发展,更好地体现学前教育的公益性和普惠性,逐步实现幼儿享受学前教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特制定本办法。 一、基本原则 公益性和普惠性原则。构建覆盖城乡、公办民办并举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保障适龄儿童接受基本的、有质量的学前教育,体现公益性和普惠性。 客观性原则。根据本市学前教育保教工作的客观需求、公共财政实际投入、保教费收取标准以及各区幼儿园生均经费支出的实际情况,确定幼儿生均经费基本补助标准。 稳定性原则。确定幼儿生均定额补助标准,是保障幼儿园经费投入的长效机制,确保政策执行的稳定性和延续性。 二、补助资金计算办法 根据幼儿园在园幼儿数进行补助,以上一年度各区教育行政部门报送数据为准。 三、补助项目与标准 (一)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补助。 1.补助项目:生均公用经费补助主要用于幼儿园教学业务与管理、教师培训、幼儿体检、文体活动、办公、水电、交通差旅、邮电通讯、教育信息化运行维护、园舍及仪器设备日常维护维修等幼儿园教学活动和后勤服务方面的开支。 在公用经费补助基础上,幼儿园(全额拨款幼儿园除外)应从保教费中加大教师工资待遇支出,提高普惠性民办园教师工资待遇,解决好公办园非在编教师工资待遇问题,逐步实现同工同酬。

北京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一览表

北京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一览表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公布,《北京市幼儿园收费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开始试行。 细则要求,幼儿园实行收费公示制度。各级各类幼儿园应严格按照《教育收费公示制度》规定,通过设立公示栏、公示牌、公示墙等形式,向社会公示经价格主管部门批准或备案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收费范围、计费单位、收费期限、投诉电话等相关内容。 细则指出,幼儿园招生简章应写明幼儿园办园性质、办园条件、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方式以及退费办法和减免办法等内容。 细则表示,幼儿园不按照规定公示幼儿园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由价格主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北京市行政性事业性收费管理条例》实施行政处罚。 北京市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住宿费收费标准

注:1.市级示范幼儿园可在一级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收费标准上上浮20%。 2.各公办幼儿园可按不高于政府规定的标准,自行制定具体收费标准。 3.幼儿家长选择幼儿在园住宿服务后,需交纳住宿费。 注:1.幼儿园代办服务性收费由幼儿园按照“确有必要,家长自愿;即时发生、即时收取;据实结算,定期公布”的原则收取。 2.公办幼儿园票据使用:伙食费使用《北京市教育系统行政事业性垫付资金结算专用票据》填写“伙食费”栏目;幼儿生活必需品费使用《北京市教育系统行政事业性垫付资金结算专用票据》填写“其它”栏目,并注明“生活必需品费”;幼儿外出活动费使用《北京市教育系统行政事业性垫付资金结算专用

票据》填写“社会活动实践费”栏目;学生儿童大病医疗保险费使用《北京市教育系统行政事业性垫付资金结算专用票据》填写“其它”栏目,并注明“儿童大病保险费”;延时服务费使用税务机关统一印制的税务发票。

幼儿园收费标准

陕西省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 第一条为加强幼儿园收费管理工作,规范幼儿园收费行为,保障受教育者和幼儿园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财政部印发的《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和《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学前教育的意见》等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陕西省行政区域内所有经教育行政部门依法批准的公办和民办全日制、寄宿制、半日制幼儿园及小学附设的学前班、幼儿班(以下简称“幼儿园”)。 第三条学前教育属于非义务教育,幼儿园可向入园幼儿收取保育教育费(以下简称“保教费”),对在幼儿园过夜住宿的幼儿可以收取住宿费。 各级政府要将学前教育经费纳入财政预算,逐步提高财政投入占生均保教费成本比重。 第四条公办幼儿园收取的保教费、住宿费收入纳入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实行政府定价;民办幼儿园的保教费、住宿费纳入经营服务性收费管理,实行市场调节价。 第五条制定或调整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标准,由各设区市教

育行政部门按照非义务教育阶段家庭合理分担教育成本的原则,体现公益性和普惠性,统筹考虑政府投入,根据当地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办园成本和群众承受能力等实际情况提出具体意见,经同级价格、财政部门审核后,三部门共同报设区市人民政府审定后执行,并抄送省级价格、教育、财政部门。 不同等级的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标准可有所不同,但在同一县(区、市)域内相同等级的幼儿园保教费标准应统一。 第六条提出制定或调整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标准意见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制定或调整收费标准的具体项目; (二)现行收费标准和申请制定的收费标准或拟调整收费标准的幅度,以及年度收费额和调整后的收费增减额; (三)申请制定或调整收费标准的依据和理由; (四)申请制定或调整收费标准对幼儿家长负担及幼儿园收支的影响; (五)幼儿园近三年的收入和支出状况,以及政府补助和社会无偿投入(包括赞助)有关情况; (六)价格主管部门、财政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上述材料应当真实有效。 第七条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标准根据年生均保育教育成本,

幼儿园收费标准

. 陕西省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 第一条为加强幼儿园收费管理工作,规范幼儿园收费行为,保障受教育者和幼儿园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财政部印发的《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和《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学前教育的意见》等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陕西省行政区域内所有经教育行政部门依法批准的公办和民办全日制、寄宿制、半日制幼儿园及小学附设的学前班、幼儿班(以下简称“幼儿园”)。 第三条学前教育属于非义务教育,幼儿园可向入园幼儿收取保育教育费(以下简称“保教费”),对在幼儿园过夜住宿的幼儿可以收取住宿费。 各级政府要将学前教育经费纳入财政预算,逐步提高财政投入占生均保教费成本比重。 第四条公办幼儿园收取的保教费、住宿费收入纳入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实行政府定价;民办幼儿园的保教费、住宿费纳入经营服务性收费管理,实行市场调节价。 第五条制定或调整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标准,由各设区市教

育行政部门按照非义务教育阶段家庭合理分担教育成本的原则,体现公益性和普惠性,统筹考虑政府投入,根据当地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办园成本和群众承受能力等实际情况提出具体意见,经同级价格、财政部门审核后,三部门共同报设区市人民政府审定后执行,并抄送省级价格、教育、财政部门。 不同等级的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标准可有所不同,但在同一县(区、市)域内相同等级的幼儿园保教费标准应统一。 第六条提出制定或调整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标准意见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制定或调整收费标准的具体项目; (二)现行收费标准和申请制定的收费标准或拟调整收费标准的幅度,以及年度收费额和调整后的收费增减额; (三)申请制定或调整收费标准的依据和理由; (四)申请制定或调整收费标准对幼儿家长负担及幼儿园收支的影响; (五)幼儿园近三年的收入和支出状况,以及政府补助和社会无偿投入(包括赞助)有关情况; (六)价格主管部门、财政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上述材料应当真实有效。 第七条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标准根据年生均保育教育成本,

广州市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

广州市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 12月24日《广州市属公办幼儿园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已经广州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广州市属公办幼儿园除公安局幼儿园以外,其余14所15个园区将“下放”给所在区教育部门管理,这意味着“机关幼儿园”的概念将逐步在广州消失。市属公办幼儿园将主要面向社会招生,采取摇珠或抽签的方式,具体办法将在招生期间向社会公布。发布会上,市教育局向媒体介绍,全市机关幼儿园学位近7000个,2013年将公开招生70%,预计到2016年公开招生比例达到90%。 据广州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邓宏永介绍,改革的目标有两点:一是归口教育行政部门管理;二是逐步面向社会公开招生。《方案》表示,纳入改革范围的幼儿园是经市编办核定事业编制并纳入财政核拨或核补经费的幼儿园,具体来说就是广州市20所市属公办幼儿园的23个园区,除了已经停止运作的四所幼儿园和市公安局幼儿园、市儿童活动中心艺术幼儿园以外,其余14所幼儿园的15个园区纳入这次改革的范围,包括市委机关,市政府机关,粮食局,第一幼儿园,第二幼儿园,文化局,财政局,机电幼儿园,轻工局,民政局,第一商业职工幼儿园,第二商幼儿园,市儿童福利会,市幼儿师范附属幼儿园 改革分两阶段进行,第一阶段是2013年6月30日前移交市教育局管理,第二阶段是市教育局在解决各幼儿园历史遗留问题、理顺关系后,原则上在201月1日前将上述幼儿园下放给各园区所在区教育行政部门管理(其中越秀区9个园区,天河区3个园区,荔湾区2个园区,海珠区1个园区),逐步面向社会公开招生。 发布会上,有记者留意到“下放”范围与之前公布的“16所幼儿园的19个园区”有所减少,邓宏永解释到,1所是原包含艺术幼儿园,经查实,这所幼儿园不是独立运作的幼儿园已做停运处理。还有一所是公安局幼儿园,共有三个园区。“考虑到公安系统工作的特殊性,在维护社会治安方面,工作量大,为了让公安干警安心的作出工作,公安幼儿园的几个园区,也不纳入移交和下放。” 更多报道 广州市公办幼儿园新收费标准出炉 从12月起开始执行,今年秋季以前入园的“老生”仍按原收费标准执行 ■新快报见习记者黄婷通讯员戴秀文 广州市公办幼儿园新的收费标准昨日正式公布。记者从广州市物价局、教育局、财政局联合发布《关于调整广州市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中获悉,新标准从12月起正式执行,相比此前的征求意见稿,新标准收费整体下调,降幅从40元到上百元不等。此外,新标准对公办幼儿园的性质进行了细化,分财政拨款类和自收自支两类进行收费。 公办园保教费12年首调 根据公办幼儿园“办园成本家长承担部分不超过50%”的标准,今年7月广州市审议通过了公办园收费调整方案,拟定了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省一级全日制幼儿园的保教费每生每月1050元,市一级729元,区一级527元,未评估的405元。 相比这一数据,新标准不仅收费整体下调,且更细化了公办幼儿园的类型,按财政拨款和自收自支两类分别定价。前后比较,其中降幅最大的为省一级财政拨款类幼儿园,新标准核定收费为每生每月865元,降幅达到185元;市一级、区一级、未评级财政拨款幼儿园收费分别为650元、485元、365元,降幅分别

郑州市幼儿园收费标准

郑州市幼儿园收费有标准 8月起只准收四项费用 本报讯(记者卢文军实习生李璐琼)8月1日起,我市幼儿园可以收取托幼费、夜宿费、餐(点心)费和延时服务收费四项费用,除此之外,不得以任何名义向幼儿园摊派销售各种资料和商品或代收其他费用。这是市物价局、市教育局和市财政局新修订的《郑州市幼儿园收费管理办法》中的一项规定。 市物价局有关负责人说,新规适用于我市行政区域内的幼儿园、幼儿班、学前班、幼儿艺校等学前教育机构(以下简称幼儿园)。 据了解,托幼费(管理费和杂费)主要用于保健室物品购置、保健卫生预防接种、教职工工资、水电费以及幼儿教育需购置的教学用品、教学玩教具、办公费等。夜宿费不满半月者,按实住天数,分等级收取。餐(点心)费实行月初预收,月末按照幼儿入园实际天数多退少补。 幼儿园延长服务时间的收费中,晚托班(周一至周五)正常放园后两小时以内每人每月30元,一个月内参加晚托班不足半月的,按半月收取;超过半月的,按全月收取。双休日按每人每天15元,按天收取。 从我市市区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来看,省、市示范园的托幼费每人每月350元,夜宿费每人每月100元,餐(点心)费按每人每天收取,不同套餐价格不同,其中三餐两点每生每天7元,一餐一点每生每天4元。 假期幼儿园正常开班,家长可自愿参加,收费标准(不含伙食费)在已核定的同等级标准的基础上上浮50%;未达规定入园年龄提前入园收取托幼费标准(小小班)在已核定的同等级标准的基础上上浮15%。 办法规定,除规定收费项目外,严禁幼儿园以各种名义向家长收取赞助费、捐资费、建园费、特色教育费、冷暖气费等其他任何形式的费用和实物。一级和一级以上的公办幼儿园,经市物价部门核定标准后,到市物价部门办理收费许可,并在显著位置公布收费项目和标准后才能收费。民办幼儿园的收费标准由其自行确定,一级(含一级)以上民办园,需报市物价局备案,一级以下民办园,报所在县(市)、区物价部门备案。 办法规定,幼儿艺校收费核定办法和收费标准参照幼儿园收费核定办法和标准。各县(市)幼儿园的收费标准按市区标准下调20%执行。各级物价、教育、财政等监督部门对违反规定巧立名目乱收费和超标准收费的,除按规定将多收部分退还家长外,对责任人和负责人依法进行严肃处理。

《广州市示范性幼儿园建设指导意见》

---------------------------------------------------------------最新资料推荐------------------------------------------------------ 《广州市示范性幼儿园建设指导意见》穗教基教〔2005〕 9 号关于印发《广州市示范性幼儿园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各区、县级市教育局,广州经济开发区教育局,局属各有关单位: 2003 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教育部等部门(单位)《关于幼儿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03] 13 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中明确指出,要加强示范性幼儿园建设。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合理布局,有计划地推动示范性幼儿园建设。 1997 年,广州市教育委员会印发《关于进一步办好示范幼儿园的意见》(穗教托〔 1997〕 5 号)并确定了 15 所公办园为示范幼儿园。 随着幼教改革的不断深入,广州市幼儿教育事业蓬勃发展,在国家、企事业单位、集体、私人等多种形式办园的基础上,逐步形成了以社区为依托,公办与民办相结合的幼儿教育的发展格局。 幼教事业发展的新形势迫切要求我市要扩大示范性幼儿园的范围,政府要扶持一批城乡各类社会力量办园成为示范性幼儿园,使各类社会力量办园为社区的幼教事业发挥积极作用。 为更好地贯彻执行《指导意见》,我局结合《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试点园建设工作,开展了关于广州市示范性幼儿园建设工作的专项调研,形成了《广州市示范性幼儿园建设指 1 / 20

导意见》。 现将我局提出的《广州市示范性幼儿园建设指导意见》印发给你们,请切实贯彻执行。 执行过程中,请注意总结、积累经验,认真研究和解决遇到的问题,并及时将有关情况报我局基础教育处。 二〇〇五年四月三十日(联系人: 沈慧洁,联系电话: 83189811, E-mail: gzjjc@163. com)广州市示范性幼儿园建设指导意见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单位)《关于幼儿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03] 13 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中明确指出,要加强示范性幼儿园建设。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合理布局,有计划地推动示范性幼儿园建设。 我市各级教育部门要认真贯彻《指导意见》精神,切实抓好示范性幼儿园建设工作,努力扶持一批城乡各类幼儿园成为示范性幼儿园。 现就我市示范性幼儿园建设工作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办好我市示范性幼儿园的指导思想是: 要有计划地推动我市示范性幼儿园建设,在城乡各类社会力量举办的幼儿园中扶持一批办学方向端正、管理严格、教育质量好并

江苏省幼儿园收费管理办法

江苏省幼儿园收费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幼儿园收费管理,规范收费行为,保障受教育者和幼儿园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江苏省学前教育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苏政办发〔2010〕136号)等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依法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公办和民办全日制、寄宿制、半日制幼儿园及小学附设的学前班、幼儿班(以下简称“幼儿园”)。 第三条学前教育属于非义务教育,幼儿园收费项目实行省级统一管理,幼儿园可以收取保育教育费(以下简称“保教费”)、住宿费(仅限寄宿制幼儿园)、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 幼儿园不得收取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费用。 第四条公办幼儿园的保教费、住宿费收入纳入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民办幼儿园的保教费、住宿费收入纳入经营服务性收费管理。 第五条保教费是幼儿园向幼儿提供保育教育而收取的费用。 第六条幼儿园服务性收费是幼儿园为在园幼儿提供可供选择的服务而产生的费用。服务性收费包括以下项目: (一)伙食费。幼儿园为在园幼儿提供膳食服务收取的费用。 (二)托管费(仅限全日制幼儿园)。幼儿园接受家长委托,非保教时间(保教时间周一至周五每日不少于8小时)向幼儿提供托管服务收取的费用。 第七条幼儿园代收费是幼儿园为方便幼儿教育、生活而代收代管的费用,包括集中代购被褥、洗漱用品等收取的生活用品费用。 第八条公办幼儿园保教费、住宿费、服务性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 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标准由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当地城乡经济发展水平、办园成本、居民承受能力等情况提出意见,经同级市、县价格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审核后,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 公办幼儿园住宿费标准、服务性收费标准,由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提出意见,报同级价格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批准。 第九条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标准按照家庭合理分担教育成本的原则,考虑政府投入等因素制定。 第十条幼儿园保育教育成本包括以下内容: (一)教职工工资、津贴、补贴及福利、社会保障支出、离退休人员费用; (二)固定资产折旧费用; (三)幼儿活动及学习费用; (四)公务费用、业务费用、图书及设备购置费用、修缮费用; (五)其他正常办园费用。

关于做好2012年广州市公办幼儿园办学成本及收费制度调研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12年广州市公办幼儿园办学成本及收费制度调研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级市教育局,各幼儿教育机构: 为规范公办幼儿园收费管理,贯彻落实《印发〈广东省物价局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实施细则〉和〈广东省物价局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民办幼儿园收费备案的实施细则〉的通知》(粤价〔2012〕47号),我市拟在全市范围开展公办幼儿园办学成本及收费情况的调研。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研时间:2012年3月28日—4月30日。 二、调研内容:广州市公办幼儿园生均教育成本情况(包括2009年、2010年、2011 年3个财政年度)。根据《印发〈广东省物价局关于公办幼儿教育机构教育培养定价成本监审的办法〉的通知》(粤价〔2009〕254号)中制定的“广东省公办幼儿教育机构教育培养定价成本监审表”(以下简称“成本监审表”)组织调研(详见附件)。成本监审表可在广州市价格信息网(办事指南—表格下载)和广州市教育局网站下载。 三、调研方法及步骤: (一)由市教育局、物价局委托市价格协会调研公办幼儿园成本。 (二)确定调查范围: 1.纳入调研的公办幼儿园是指:没有领取社会力量办学许可证,按照公办园收费的非民 办幼儿园。 2. 成本监审表发放范围:全市所有公办幼儿园。 3.抽样调查范围:由市价格协会按照公办幼儿园等级(省一级、市一级、区一级、其他)、 办学类型(全日制和寄宿制)、主办单位(教育部门办园、机关办园、街道办园、镇中心园、村办园)等,随机抽取幼儿园进行调查。 (三)由各区、县级市教育局负责,组织本区公办幼儿园完成资料填写好工作,并于4月5日前,统一将成本调查表电子版发送至gzxqcbdc@https://www.sodocs.net/doc/c44164000.html,。 四、工作要求 (一)各幼儿教育机构要高度重视,指定专人负责,认真如实填报成本监审表。如发现填写情况与事实不符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二)请各区、县级市教育局,协调各幼儿教育机构,配合做好市价格协会对样本幼儿园的实地调查工作。 (三)请各区、县级市物价局协助区教育局、市价格协会做好成本调查相关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印发《广东省物价局关于公办幼儿教育机构教育培养定价成本监审的办法》的通知(粤价〔2009〕254号)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九日 联系人:董传辉(市教育局),联系电话:22083828 郭杰(市物价局),联系电话:83228816

广州幼儿园全攻略

广州幼儿园全攻略 幼儿园名称:崔府街幼儿园(省一级公立园) *网址: *地址:朝天路崔府街24号 *联系电话:蔡主任 *报名时间:如果有学位,可以接受插班的,各人情况不同,请打电话咨询。 *需带相关证件:报名时填张表交10元报名费,填好资料就可以了,好像没有要求交身份证 *面试:比较简单,就是和小朋友交谈几句,基本都是按年龄入学的。 *录取:插班有学位就可以进,非插班一般都会电话通知。我的是插班的,很快。 *体检:规定在市妇幼体检,全部好像100元以内。项目有抽血,视力,身高,体重等等,最重要是验血。入托后就可以在幼儿园统一体检了。60元左右。 *相关费用:报名费10元,赞助费2000/年,书包被子等300元 每月:托费270元,伙食8元每天,英语课90元/月,棋类320元/学期,武术没有上,忘记了,书本100以内(小班),小小班时没有书本费,100元每年的校园网VIP服务费,这个可以不交的。除了英语和书本费,其他都可以选择不交。 感觉:幼儿园挺好的,起码是正规的公立园,每天的伙食和课程安排都比较好,而且也比较公开。现在和老师联系的途径也很多,信息比较及时,方便我这种要上班,无法接送孩子的妈妈,可以及时了解情况。老师也是很负责的。 *幼儿园名称:广州空军后勤部幼儿园. *联系电话:(园长电话) *报名时间:这间幼儿园的报名时间不好说,好多家长都是提前半年或者一年报名的。 *需带相关证件:带小一寸照片去填表就行了 *面试:园长亲自见面,这个幼儿园因为比较多演出任务,所以比较喜欢招女孩子,园长一般是跟家长和小朋友一起聊天,不会特别问什么问题。 *录取:如果录取了,一般会在开学前两个月左右通知 *体检:开学前几天统一在越秀区妇幼体检,检查项目很简单:抽血,身高体重,耳鼻喉,内外科,眼科,主要是抽血比较重要,看有没有乙肝抗体,如果没有,开学后要统一要求补种疫苗。体检费用80多元。 *相关费用:赞助费每年3000元(日托)~3500元(全托),据说08年赞助费还要升。校服床上用品470元,日托每月托费270元,伙食刚升到9块钱一天(二正一点),每月约500元左右,全托稍微多一些。 *幼儿园名称:香港励志会东山小云雀幼儿园. *联系电话: *报名时间:正常是每年5月开始秋季招生,插班生应该随时都可以吧 *需带相关证件:报名的时候要提供户口本,出生证,小一寸照片一张

临沂市幼儿园收费管理实施细则

临沂市幼儿园收费管理实施细则 (讨论稿) 第一条为加强幼儿园收费管理工作,规范幼儿园收费行为,保障受教育者和幼儿园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幼儿园管理条例》、《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市所有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批准的公办和民办全日制、寄宿制、半日制幼儿园及小学附设的学前班、幼儿班(以下简称“幼儿园”)。 第三条学前教育属于非义务教育,幼儿园可向入园幼儿收取保育教育费(以下简称“保教费”),对在幼儿园住宿的幼儿可以收取住宿费。 第四条公办幼儿园的保教费、住宿费收入纳入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民办幼儿园的保教费、住宿费收入纳入经营服务性收费管理。 第五条制定或调整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标准,由市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当地城乡经济发展水平、办园成本和群众承受能力等实际情况提出意见,经市级价格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审核后,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制定或调整公办幼儿园住宿费标准,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提出意见,报当地价格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审批。

第六条提出制定或调整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标准意见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制定或调整收费标准的具体项目; (二)现行收费标准和申请制定的收费标准或拟调整收费标准的幅度,以及年度收费额和调整后的收费增减额; (三)申请制定或调整收费标准的依据和理由; (四)申请制定或调整收费标准对幼儿家长负担及幼儿园收支的影响; (五)价格主管部门、财政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上述材料应当真实有效。 第七条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标准根据年生均保育教育成本的一定比例确定。 保育教育成本包括以下项目:教职工工资、津贴、补贴及福利、社会保障支出、公务费、业务费、修缮费等正常办园费用支出。不包括灾害损失、事故、经营性费用支出等非正常办园费用支出。 第八条全市公办幼儿园保教费实行按类别收费,划分为省实验示范园、市级一类园、市级二类园、市级三类园,分别执行不同等级的收费标准。凡未经评定或未达到上述类别的公办幼儿园,由幼儿园申请,市直幼儿园由市物价部门会同财政、教育部门按不高于市级二类园标准制定临时收费标准;各县区幼儿园由各县区物价部门会同财政、教育部门按不高于市级三类园标准制定临时收费标准。 第九条公办幼儿园住宿费标准按照实际成本确定,不

1.广州市幼儿园评估工作指南

广州市幼儿园评估工作指南 为做好广州市幼儿园等级评估工作,为评估组开展评估提供指引,为受评幼儿园迎接评估提供参考,依据《广东省幼儿园督导评估方案》(二〇〇八年六月版)和省教育发展研究与评估中心的《广东省一级幼儿园评估工作指南》,结合广州市特点,制定本工作指南。 一、评估组的组成和分工 (一)评估组的组成 评估组受市教育局委派,由广州市教育评估和教师继续教育指导中心根据评估工作的需要,从督学、特约教育督导员和教育评估员库中选调评估人员,必要时邀请符合条件的有关人员参加,每个评估组由7-8名成员组成,设组长1名,副组长1-2名。 (二)评估组分工 评估组分为三个指标组,每个指标组由2人组成。 1.办园条件、卫生保健组。该指标组由2人组成,负责查实和核对14个条目(第2条—第8条、第20条-第26条)的到达度,负责体能测查,统计家长调查问卷结果,在呈报书上填报他评分,计算和填报总分;按要求负责全组评估资料的收集、汇总。 2.教育教学组。该指标组由2人组成,负责查实和核对11个条目(第27条—第37条)的到达度,负责一日生活的考察,组织教职工座谈会和教职工问卷调查,统计调查问卷结果,计算获奖加分。 3.管理、班子队伍组。该指标组由2人负责,负责查实和核对14个条目(第1条、第9条—第19条、第38条—第39条)的到达度,组织家长、社区人士座谈会。 4.其他工作:各指标组负责核实呈报书中与本指标组相关条目对应表格的内容,撰写相应指标组的反馈意见。 二、评估组成员工作职责 (一)评估组组长工作职责 1.全面负责评估组的评估工作,并就评估工作的过程和结果,对市教育局全面负责。 2.与幼儿园商定有关评估事宜,审定评估工作计划和日程安排;根据评估要求,合理安排评估组成员分工,并负责组织实施。 3.评估过程中,根据工作进展情况,及时调整评估组成员任务。 4.召开评估意见讨论会, 组织评估组成员汇报分工条目的评价意见,然后集体讨论对幼

广东省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实施细则

《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发布(全文) 2012年01月05日15:10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1月5日电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消息,为促进学前教育事业科学发展,规幼儿园收费行为,保障受教育者和幼儿园的合法权益,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财政部制定《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三部委于2011年12月31日发布通知,印发《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要求相关部门按照执行。该办法自发布后30日施行。全文如下: 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幼儿园收费管理工作,规幼儿园收费行为,保障受教育者和幼儿园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幼儿园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和《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的有关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国境所有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批 准的公办和民办全日制、寄宿制、半日制幼儿园及小学附设的学前班、幼儿班(以下简称“幼儿园”)。 第三条学前教育属于非义务教育,幼儿园可向入园幼儿收取保育教育费(以下简称“保教费”),对在幼儿园住宿的幼儿可以收取住宿费。

第四条公办幼儿园的保教费、住宿费收入纳入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民办幼儿园的保教费、住宿费收入纳入经营服务性收费管理。 第五条制定或调整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标准,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当地城乡经济发展水平、办园成本和群众承受能力等实际情况提出意见,经省级价格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审核后,三部门共同报省级人民政府审定。 制定或调整公办幼儿园住宿费标准,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提出意见,报当地价格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审批。 第六条提出制定或调整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标准意见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制定或调整收费标准的具体项目; (二)现行收费标准和申请制定的收费标准或拟调整收费标准的幅度,以及年度收费额和调整后的收费增减额; (三)申请制定或调整收费标准的依据和理由; (四)申请制定或调整收费标准对幼儿家长负担及幼儿园收支的影响; (五)价格主管部门、财政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上述材料应当真实有效。

申报广州市一级幼儿园的程序

申报xx市一级幼儿园的程序 日期:20xx-05-07 办事机构:xx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地址:xx市西湖路83号 办事电话:22083682 投诉电话:22083721 办事内容:办理申报xx市一级幼儿园 申报条件: 1.评上区一级的幼儿园,从评定之日起,一年后方可申报市一级幼儿园。 2.市一级幼儿园必须达到三个条件:依据《广东省幼儿园督导评估方案》评分,一是办园条件和幼儿园管理两大部分的得分,要分别达到其总分的80%以上;二是办园条件得分加幼儿园管理得分加效益加分的合计分要达到总分的85%以上;三是所有必达标准都要达到相应要求。以上三个条件,若其中有一个条件不符合,不能申报xx市一级幼儿园。 3.幼儿园需提交的资料:督导评估申报书(填写好并加盖推荐单位公章的《广东省幼儿园督导评估方案》)一式两份(文本),自评报告、自评分说明(电子版)。 4.经幼儿园申报,区、县级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审查同意,区、县级市教育行政部门推荐。办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理》 3.《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国发〔2001〕21号) 4.《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单位)关于幼儿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指导意见》 5.《幼儿园管理条例》、《幼儿园工作规程》 6.《广东省教育督导规定》(省政府73号令) 申报程序: 1.幼儿园向区、县级市教育督导室提交申请评估报告和督导评估申报书(文本)、自评报告和自评分说明(电子版); 2. 区、县级市教育督导室审查后,填报《xx市一级幼儿园(公办、民办)审查表》,经区、县级市教育经行政部门推荐,上报xx市教育督导室。每年3月31日、9月30日前分两批通过网络向市教育督导室报送申请; 3.市教育督导室对申报幼儿园进行审查后,由市教育局发出评估通知; 4. 拟评估公示(受评幼儿园将自评报告、自评分说明、备查资料目录在幼儿园网站上

河南省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最新版

河南省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最新版 加强幼儿园收费管理工作,规范幼儿园收费行为,保障受教育者和幼儿园的合法权益,制定了河南省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下文仅供参考! 河南省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第一条为加强幼儿园收费管理工作,规范幼儿园收费行为,保障受教育者和幼儿园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幼儿园管理条例》、《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河南省政府关于大力发展学前教育的意见》、《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规章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批准的公办、公建民营和民办全日制、寄宿制、半日制幼儿园及小学附设的学前班、幼儿班(以下简称“幼儿园”)收费管理均适用于本实施细则。 第三条全省幼儿园收费项目实行省级管理,各市、县均不得擅自增加和改变。 第四条学前教育属于非义务教育,幼儿园可向入园幼儿收取费用。收费项目包括:保育教育费(以下简称“保教费”)、住宿费、代收费、服务性收费。 保教费,是指幼儿园为在园幼儿提供保育教育服务,向

幼儿家长收取的费用(包括为幼儿提供必备的生活用品、冷暖设备、安全设施等)。 住宿费,是指寄宿制幼儿园为在园幼儿提供住宿条件,向自愿在园住宿的幼儿收取的费用。幼儿园为在园幼儿提供午休所发生的费用在保育费中列支,不得收取住宿费。 服务性收费,是指幼儿园为在园幼儿组织活动和按照幼儿在园学习、生活的实际需要,提供由幼儿家长自愿选择的服务而收取的费用。 代收费,是指幼儿园为方便幼儿在园学习和生活,在幼儿家长自愿的前提下,为提供服务的单位代收代付的费用。 第五条公办(公建民营)幼儿园的保教费、住宿费收入纳入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民办幼儿园的保教费、住宿费收入纳入经营服务性收费管理。 第六条公办幼儿园保教费、住宿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分级管理。公建民营幼儿园的保教费、住宿费参照公办幼儿园管理。省级价格、教育、财政主管部门负责省管幼儿园收费的制定,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提出意见,报省级价格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审核后,报省人民政府审定。其他公办(公建民营)幼儿园收费按隶属由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提出意见,报同级价格、财政主管部门核定后,报同级人民政府审定,并报上一级价格、教育、财政主管部门备案。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标准,由当地价格主管部门根据当地实际制定。

广州市幼儿园托儿所审批注册办法

广州市幼儿园托儿所审批注册办法 [发文文号]穗府办(1990)80号 一九九〇年十一月十八日 第一条为加强幼儿园、托儿所的审批、注册的管理,促进托幼事业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幼儿园管理条例》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举办幼儿园、托儿所需具备下列条件: (一)幼儿园、托儿所必须设置在安全区域内,严禁在污染区和危险区举办幼儿园、托儿所。 (二)必须具有与保育、教育要求相适应的园舍和设施,并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安全 标准。 (三)要有符合下列条件的工作人员: 1.幼儿园园长、教师应当具有幼儿师范学校(包括职业学校幼儿教育专业)毕业程度,或者经教育行政部门考核合格。托儿所所长、教养员应当具有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 2.保育员应当具有初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并受过幼儿保育职业培训。 3.医师应当具有医学院毕业程度,医士和护士应当具有中等卫生学校毕业程度,或者取得卫生行政部门的资格认可。

4.保健员应当具有高中毕业文化程度,并受过幼儿保健培训。 5.炊事员应具有一定的文化知识、卫生知识和烹饪技术。 (四)要有合法、正当的经费来源。 第三条幼儿园、托儿所的工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慢性传染病、精神病患者不得在幼儿园、托儿所工作。 第四条城区街道或私人举办幼儿园、托儿所应持有如下证明、文件: (一)举办人的户籍证明,以及待业证或离退休证。 (二)用作幼儿园、托儿所园舍的房产证、房产所有权人身份证或租赁协议,或同意借用的证明。 (三)街道办事处、街道卫生院同意开办的证明。 第五条华侨(含华人,以下同)和港、澳、台同胞个人或组织申请举办幼儿园、托儿所,除须符合本办法第二条的规定外,还须持有举办地的区、县以上的侨务部门或对台办公室表示同意的批件。 华侨和港、澳、台同胞个人或组织办的幼儿园、托儿所,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贯彻执行我国的教育方针、政策,并接受主管教育行政部门的领导。 第六条举办幼儿园、托儿所的审批、注册程序: (一)在城区举办幼儿园、托儿所,由举办单位或个人到所在区的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托幼办公室办理登记手续,并由所在区政府的教育行政部门、区托幼办公室会同区或街卫生部门,按照本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审批。经批准的,发给注册批准书。

关于调整我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的方案

关于调整我市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的方案 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于2015年上半年向我局提交了《关于调整我市公办性质幼儿园收费标准的函》,提出调整公办性质幼儿园(以下简称“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标准。为促进幼儿园的健康持续发展,提高幼儿保教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广东省物价局关于政府制定价格管理的规定》,经开展成本监审,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我局拟定了调整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标准的方案,具体如下: 一、我市幼儿园基本情况 (一)幼儿园现状 目前,我市共有幼儿园472所,在园幼儿12.4万余人。我市幼儿园按照办学性质划分为公办、民办两类,其中公办幼儿园169所,民办幼儿园303所。公办幼儿园是指领取注册证的幼儿园,包括有政府财政投入的公办幼儿园、自收自支的公办民营幼儿园和村集体举办的幼儿园。 (二)收费政策 根据《广东省定价目录(2015年版)》的规定,公办幼儿园

收费实行政府定价;民办幼儿园实行市场调节价,由举办者自行制定。 目前,我市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收费标准是按照2010年市物价局、教育局《关于规范我市幼儿园收费管理的通知》(中价〔2010〕58号)的规定执行,标准为省一级幼儿园800元/生·月,市一级幼儿园500元/生·月,规范化幼儿园380元/生·月,未定级幼儿园260元/生·月,各公办幼儿园对照等级标准,在不超过规定收费标准内执行。 二、调整保教费的理由 (一)现行保教费标准低于平均成本 中山香山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我市机关第一幼儿园等40所幼儿园2012-2014年度幼儿教育定价成本进行监审,审核平均成本如下(一学年按10个月计算):省一级幼儿园为888.17元/月·人,市一级幼儿园为687.91元/月·人,规范化幼儿园为400.45元/月·人,未定级幼儿园为330.48元/年·人。与现行保教费标准比较,现行各个等级保教费标准均低于监审的平均成本,有必要调整我市保教费标准。 (二)村集体举办幼儿园运营艰难 我市的公办幼儿园除市属5所幼儿园由市财政给予生均补助,少数镇区公办中心幼儿园实行定额或差额补助以外,绝大多数村集体举办的幼儿园均为自收自支,财政扶持非常少,其收入基本上是靠保教费。在139所村办园中,有约三分之一的村办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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